我喜欢的书刊作文初一(精选26篇)由网友“哦哈”投稿提供,这里小编给大家推荐一些我喜欢的书刊作文初一,方便大家学习。
篇1: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一)
《意林》是我喜爱的书刊。我与《意林》相识,还是得益于朋友的牵线搭桥。那几本厚厚或薄薄的《意林》一出现,便深深的吸引了我。不管疲劳时,还是闲暇时,我都会捧一本《意林》看得津津有味。《意林》栏目众多,但都是一些意趣横生、意味深长的小故事。它于短小精悍的故事中,展现人的灵性,折射人在生活中灵光一现,体现人生哲理。因此许多小故事让我记忆深刻、深受启发。有一个故事名字叫“一步改变一生”。故事讲了着名导演张艺谋去一个小山村选演员。他一连问了好几遍: “谁想演电影?”村民们都不吱声。
这时,一个长相并不漂亮的女孩站了出来,还边唱边扭了一段,引的村里人哈哈大笑。没想到这个勇敢的姑娘被张导选中,还在影片中出演女主角,后来她名声大燥。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有时候不要轻视那小小的一步,它可能会改变人的一生。所以我学会了勇敢,相信自己以后遇到事情会更有自信、更勇敢一些。阅读是一个有生命的过程,在阅读中,仿佛故事中的主人公都变得活灵活现起来,给我讲述、与我交流。
《意林》真是“小故事大智慧,小幽默大道理,小视角大意境。”它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我认为,读《意林》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它可以让你忘却疲劳,沉浸在那些哲理的小故事中。《意林》,它就像一缕温情的阳光,照耀人性的每一个角落;就像一把智慧的钥匙,将打开成功的通道;就像一位心心相印的朋友,将和我一起提升人生的境界。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二)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因此,这些书都是我的心肝宝贝。所以,我没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直到,那本书走入我的世界,它便成了我的最爱。它就是沈石溪作者所着的《狼王梦》。
书籍里彩色斑斓的动物生活常常让我着迷。野生狼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使我羡慕不已。这本书的魅力使我无法抗拒。那本书中,着力描写的人物DD紫岚让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母亲。它为了使自己心爱的狼崽能成为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运用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想方设法的为自己的小狼崽能成为狼王扫除一切障碍。望着书中描写栩栩如生的紫岚,我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想起了妈妈对我的爱。那是什么?是一件件干净的衣服,是一碗碗让我谗言欲滴的饭菜,是一句句严厉的批评。()是一道道令我痛心的伤痕。幼小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苦楚,屡次顶撞妈妈严厉的批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恨铁不成钢,我只知道自己错误的想法:妈妈不爱我。每当望着紫岚,我心里就会悄悄落泪,泪珠化解了我对妈妈十年的误会,让我理解了妈妈的苦衷,让我明白了母亲的恨铁不成钢,让我明白了母亲望女成凤的愿望。
另外,细细品尝这本书中的魅力,你还会看到狼的另一面,狼不只是自私和残忍,你还会感悟出狼的坚韧和勇敢,狼虽然被人们称为野性的化身,可是狼却是智慧的结晶。狼虽然残忍,但狼对大自然起着谁也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让我们见识了残忍,也让我们领略了坚韧和勇敢。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三)
我有一套书,名字叫《哈利波特》我最喜欢这本书。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这本书以哈利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朋友之间,师生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哈利他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们,在这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下,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每个寝室的进入还要有口令,而那些口令又是那么有趣。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我也想拥有魔法,我也想勇敢地面对困难,但真实世界中是没有魔法的,但未来是可以改变的,我要像哈利那样面对困难不退缩,勇敢地战胜困难。这本书为我带来了快乐,让我明白了友情的珍贵。
篇2: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我喜欢的书刊有很多,比如读者,青年文摘,青年博览,故事会等等。
可能有人会说,都大学生了,怎么还喜欢看故事会这种幼稚的书刊啊?但是我觉得年龄与学习的内容是没有必要的关系的,并不是说人长大了就不可以看幼儿的书籍。只要是自己对这些书刊的内容对自己有用,只要这些内容是健康的,不管是什么书都可以拜读。
我喜欢故事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故事会的内容通俗易懂。
我记得我第一次读故事会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那时候认识的字还不是很多,不过我还是可以读懂里面的一小部分,那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里面的笑话部分。后来上了小学的高年级,认识的字渐渐地多了,我就可以读懂里面全部的文章了。故事会的文章不会很长,只有两三页,短小精悍,通俗易懂。
第二,我喜欢故事会还因为携带方便。
故事会一般不会很厚,只有几十页。平时我都会把一本故事会放在背包里面,在等车,在等人,在排队打饭的时候,我就会拿出来看。这样既方便,又充分利用了零散的时间。我喜欢故事会,因为它使得我养成了充分利用时间的好习惯。
第三,故事会的内容联系实际,接近生活。
她里面的内容不想其他书刊,总是谈谈科学如何发展,未来如何美好,她只是现实生活的写照,实际情况的反映。比如说村民如何脱贫致富,贫穷的学生如何艰辛学习等等的一些题材。我们读着就觉得特别的亲切自然,就好像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
第四,我觉得故事会有一个特点就是小故事大道理。
他不会以很大的篇幅来阐述道理,而是通过一个几百字的小故事来说明。并且他不会在文章中点明这个道理是什么,而是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去思考,给读者很大的想象空间。我喜欢故事会就是因为她帮我养成了丰富的想象力以及良好的思考习惯。
除了故事会,我还喜欢读者。
读者原来的名字是叫做读者文摘,听说与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就改为读者了。我觉得其实读者这个名称更加好,因为它就是为了我们读者而办的。
读者里面的文章是很真实的,很朴实的,充满着浓郁的人情味与睿智。人性的美与人性的丑在这里都得到了很好的展现。比如说20xx年11期的《玛菲尔的秘密》,说的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为了不揭示妈妈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一个囚犯的残酷现实,并帮助妈妈做家务,照顾自己的妹妹弟弟,用自己的行为感动周围的每一个人。还帮助出狱的父亲找到自信,帮助父亲找
篇3: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我喜欢看的书很多,比如说《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希腊神话》……但我最喜欢看的是《海的女儿》这本书。
《海的女儿》主要讲的是许许多多、有趣而优美的故事。比如说《睡美人》这个故事主要是讲的一个王子救了一个国家的故事;《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主要是讲的是聪明的小克劳斯为了让这个吝啬鬼大克劳斯的阴谋不能得逞,小克劳斯就用许多办法来对付大克劳斯,最后大克劳斯跳进河里再也没有起来过……
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玫瑰花精》这一篇故事。这篇故事主要讲了一对恋人当中那个男的被那姑娘那个阴险毒辣的哥哥杀了。姑娘知道了这件事后不幸在梦中死了,她的灵魂飞到了她恋人的灵魂边,他们两人又在一起了。姑娘的哥哥看见妹妹死了,以为妹妹的东西就全归他了。
于是,哥哥就把素馨花搬到他自己的屋子里。但是,他不知道每一个素馨花后都有了一个准备复仇的灵魂。玫瑰花精实在看不惯她哥哥所作的一切,就去告诉了蜂王。蜂王命令蜜蜂去蜇死那个可恶的哥哥。但是,当蜜蜂来到哥哥的屋子里后,才发现哥哥已被素馨花的毒剑杀死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到了一个启发,就是坏人的阴谋不会得逞的,总会被揭穿的,会受到报应的。这本书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比如要多做好事,不能干坏事等……
我非常喜欢《海的女儿》这本书。
篇4: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我有一本很喜欢的书,叫《拥抱幸福的小熊》。
我喜欢它,因为这本书很感人。这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感动总是一遍又一遍的环绕在我的心头。我被善良的林医生,聪明的霍雨欣,执着的妈妈,坚强的小念深深打动了。
我喜欢它,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很坚强。主人公小念本应该是一个很幸福的小孩,但是由于家庭的变故,成了一个自闭的小女孩,经常受到伙伴们的嘲笑。陪伴她的只有一个幻想中的茶色小熊。在一场车祸中,小念失去了唯一的朋友——茶色小熊
。但值得庆幸的是,她认识了善良的林医生,认识了朋友霍雨欣。林医生的微笑给了小念温暖和勇气。小念变得坚强起来。但不幸又一次降临在这个家庭上,小念的妈妈得了癌症,于是,小念开始支撑这个家。她白天读书,晚上打工,还要照顾生病的妈妈,经常忙到很晚才睡下。不久,小念的妈妈去世了。
我喜欢它,因为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描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默默中,告诉我们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才会变得更坚强。总而言之,读了《拥抱幸福的小熊》之后,我真的受益匪浅。
生活不总会一帆风顺,在通往梦想的道路上总会充满坎坷,但只要我们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去面对,所有的坎坷都会随风飘散。
篇5: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意林》是我喜爱的书刊。我与《意林》相识,还是得益于朋友的牵线搭桥。那几本厚厚或薄薄的《意林》一出现,便深深的吸引了我。不管疲劳时,还是闲暇时,我都会捧一本《意林》看得津津有味。《意林》栏目众多,但都是一些意趣横生、意味深长的小故事。它于短小精悍的故事中,展现人的灵性,折射人在生活中灵光一现,体现人生哲理。因此许多小故事让我记忆深刻、深受启发。有一个故事名字叫“一步改变一生”。故事讲了著名导演张艺谋去一个小山村选演员。他一连问了好几遍: “谁想演电影?”村民们都不吱声。
这时,一个长相并不漂亮的女孩站了出来,还边唱边扭了一段,引的村里人哈哈大笑。没想到这个勇敢的姑娘被张导选中,还在影片中出演女主角,后来她名声大燥。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有时候不要轻视那小小的一步,它可能会改变人的一生。所以我学会了勇敢,相信自己以后遇到事情会更有自信、更勇敢一些。阅读是一个有生命的过程,在阅读中,仿佛故事中的主人公都变得活灵活现起来,给我讲述、与我交流。
《意林》真是“小故事大智慧,小幽默大道理,小视角大意境。”它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我认为,读《意林》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它可以让你忘却疲劳,沉浸在那些哲理的小故事中。《意林》,它就像一缕温情的阳光,照耀人性的每一个角落;就像一把智慧的钥匙,将打开成功的通道;就像一位心心相印的朋友,将和我一起提升人生的境界。
篇6: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因此,这些书都是我的心肝宝贝。所以,我没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直到,那本书走入我的世界,它便成了我的最爱。它就是沈石溪作者所着的《狼王梦》。
书籍里彩色斑斓的动物生活常常让我着迷。野生狼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使我羡慕不已。这本书的魅力使我无法抗拒。那本书中,着力描写的人物――紫岚让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母亲。它为了使自己心爱的狼崽能成为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运用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想方设法的为自己的小狼崽能成为狼王扫除一切障碍。望着书中描写栩栩如生的紫岚,我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想起了妈妈对我的爱。那是什么?是一件件干净的衣服,是一碗碗让我谗言欲滴的饭菜,是一句句严厉的批评。是一道道令我痛心的伤痕。幼小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苦楚,屡次顶撞妈妈严厉的批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恨铁不成钢,我只知道自己错误的想法:妈妈不爱我。每当望着紫岚,我心里就会悄悄落泪,泪珠化解了我对妈妈十年的误会,让我理解了妈妈的苦衷,让我明白了母亲的恨铁不成钢,让我明白了母亲望女成凤的愿望。
另外,细细品尝这本书中的魅力,你还会看到狼的另一面,狼不只是自私和残忍,你还会感悟出狼的坚韧和勇敢,狼虽然被人们称为野性的化身,可是狼却是智慧的结晶。狼虽然残忍,但狼对大自然起着谁也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让我们见识了残忍,也让我们领略了坚韧和勇敢。
篇7: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很多,有关文学的、历史的、科学的、动植物的……最近迷上了杨红樱老师的童话系列《笑猫日记》,而我今天要介绍给大家的是《笑猫日记》最近新出的一本—从外星球来的孩子。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胖头胖脑的猫,在春天来临时发觉自己一点用也没有。爸爸是一只会很多种笑的猫,妈妈是第一只爬到塔顶的猫,而二丫妹妹会给植物人唱歌,三宝弟弟是只导盲猫会给盲人带路。它们恨不得三头六臂,一天到晚有忙不完的事。而胖头却只会吃喝玩乐,于是自暴自弃,越来越没自信。直到接受了培训,在刻苦学习钢琴的日子里,胖头在银杏林里遇见了一个小男孩,一个从外星球来的孩子。渐渐,胖头走近这个小男孩,共同踏上了一段神奇而温暧的成长之旅。
胖头因为它的认真和专注,克服了天生资质不好,学会了弹钢琴,也学会了猫爸爸的绝技“笑”,从而创造了奇迹—将一个外星球来的孩子从孤独自闭的世界里拯救了出来,让他成为了一个出色的小指挥家,赢得了鲜花和掌声。
这个童话让我知道了:不要自暴自弃,只要认真和执着的人,就一定可以发挥自己的光辉。世界上不可能有十全十美的人,但更不可能只有缺点而没有优点的人。像胖头虽然资质不行,但它认真且执着专注,在父母与老师的陪伴鼓励下最终学会了弹钢琴和父亲的绝技“笑”,而从心里流淌出来的笑是那么有吸引力的,让一个自闭的孩子渐渐远离了银杏林,远离了墙壁,远离了孤独……从而让一个奇迹创造了另一个奇迹。相信自己,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并为之付出努力和恒心。
篇8: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有性格在那一天补充是对的,找到那本书遇见了你,再细细品读中,读懂你——最了不起的你,最后成为我最喜欢的一个“人”。
你是《全职高手》书中人,却能撼动我的心。我常幻想在梦中里与你携手重返巅峰之路,在那光与影的虚拟世界中,举刀、挥剑,斩杀一切怪兽和邪魔。
初次见面,你已经是一名退役的职业选手,这与我之前我所了解完全不同,落魄,一个只会打游戏的人,处处遭到驱逐,寄身于一家网吧的网管,还会有什么本事,会做什么呢?让我再次认识你时,你又磨到这个圈子,成为各大公会的最大“敌人”。你没有退缩,带着往昔的回忆,和一把未完成的自制武器,并自创了各种职业和连招套路,押枪等多种技术性和流派打法之路。你身体已经不像当年那样,因为你说过,“荣耀”你再玩,也不会腻。这便是你不放弃的最好答案,一句在普通人看来是随口说出的笑话,在我认为是非常坚定的,因为你是我最喜欢的“人”。
最后一次见到你,你已经回到了本该属于你的荣耀巅峰,可时光却不再倒流,那片落叶也不再重生。你经历了一个轮回:冠军——亚军——退役——回归——再夺冠!成为荣耀职业联赛历史上第1位也是唯一一位三连冠王朝战队缔造者。站在荣耀巅峰的你,便是最了不起的你。
我也一直在想,这游戏要多难忘,才会让你和我变成热血的模样。我多么想,你能从书中跳出,带我一起来个“遮影步”,让我一起学会你的能力“浮空四连刺”、“z字抖动”、“180横扫”……。更承载着那年夏天属于我的回忆。
有幸在那一天,我从书架的那个最不起眼的角落找到那本书,遇见了你,在细细的品读中,读懂你——最了不起的你,成为我精神领域最喜欢的人。
篇9: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两弯似蹙非蹙非粉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暦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端微微。闲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扶风,心较比千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是曹雪芹对林黛玉的形容,似喜非喜,一身娇愁;七窍玲珑心,奈何一身是病。读完《红楼梦》,这样的林黛玉在我脑海中久久难以抹去。
贾宝玉第一次见到林黛玉时,他看到了黛玉的柔弱美、病态美,眉间隐隐笼着丝丝轻愁,似皱而未皱的感觉,如有轻烟缭绕,可见她心事重重淹没了快乐;宝玉也看到了黛玉目中那隐约的缕缕渴望,那细腻善感的心情。宝玉还看到了清丽而凄美,也许这就是曹雪芹写得那离恨天外的灵辉秀气。
说起黛玉的病,伤感便涌上心头。父母早亡,年幼孤身一人的她寄人篱下,虽有祖母的疼爱,可毕竟不是自己家,她在一个复杂的大家庭里处处小心,却又过于敏感,常常讽刺别人,所以得不到别人的亲近。常年郁结于心,怎能不长病难去呀!
我读《红楼梦》早已习惯她的哭哭啼啼,但我却仍然喜欢她,喜欢她的才华横溢,更因为她会勇敢的面对这一切。虽没有势力去反抗,只能默默忍着,长吁短叹,无事时也有闪烁的泪光,无恙时也有细微的娇喘,但她却从不更改心中的向往。她高洁的心志不为人所知,她的梦想和爱情不被世人所容,她不选择屈服,不选择顺从,甚至用死亡来捍卫她心中美好的向往。
她真的无比勇敢,但也有一丝丝的矫情,敏感,多疑。正如书中对她的判词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林黛玉这个人有纯真的天性,爱自己之所爱,我行我素,自矜自重,在吃人的封建社会,她具有冲破封建礼教的反抗精神,虽结局悲惨,但实难磨灭她的倔强和美!
篇10: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有很多,有科幻的;有写爱情的;有童话书;同时也有一些名人传;我现在喜欢看的书是0——3岁儿童看的识字书。总之我看的书有很多很多……连我自己都数不过来了。但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一本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的。
我相信,亚米契斯大家都因该不太熟悉。只要我们提到亚米契斯的时候,我们都会说:“噢。是《爱的教育》的作者。”但你们真的认识他么?下面我简单地介绍他。亚米契斯:1846年10月31日。他的作品有《意大利军旅生活》、《西班牙》、《伦敦游记》、《爱的教育》……他出版了很多书,其中最为畅销的是《爱的教育》。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以为我觉得这本书写得很好。亚米契斯把主人公 安利柯的生活以及在他身边发生的事,记录了整整九个月的小学四年级生活。把安利柯身边的发生的所有的爱都记录了下来:老师之爱、学生之爱、父母之爱、儿女之爱……把时间的所有爱都聚集在了一起,形成了《爱的教育》。在爱的同时也教育着我们。这本书里洋溢着爱与人文关怀,引导着我们一直保持着一颗进取而善良的心。爱祖国,爱每一个善良勤劳的人,同情他人的不幸与苦难,同时也展示了如何对孩子进行劝戒启发,培养孩子良好的操守、人格,是青少年励志成长、家长、教师进行有效教育的优秀范式。
在此我希望各位家长们,不要打着爱孩子的名号,打孩子。那一个大大的巴掌你能下的去手吗?也不要把孩子和别的孩子做比较,因为每一个人是不同的,正因为这样,世界才多姿多彩。所以要学习一下这本书教育孩子和培养孩子的方法。
篇11: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书、笔盒、资料……这些学习用品都是我每天上学必不可少的,而它们有一个“老大”——书包。我的书包装着这些东西,不管风吹雨打,每天都跟着我一起去上学。
我的书包是去年生日时爷爷送给我的。它是黑色的,上边有几朵云朵图案,红、黄、蓝……还有几颗星星作为点缀。书包下边有四个轮子,轮子可以三百六十度旋转,不用时可以卸下。书包有两层,空间很大,两边还各有一个小口袋。书包外表简单,但它却是一个超级“吃货”。
去年教师节时,我给每位老师买了一个水壶和笔筒,提在手里感觉千斤重。我的教室离校门有几百米,我这个“小人”怎搬得过去呢?当时,我的目光落到了我的书包上,我灵机一动,拿来轮子给它装上,再把礼物装进去。太好了!既省力又安全。我拉着它走向教学楼,因为礼物多,所以书包也变得胖嘟嘟的,可它却若无其事,也没有散架,一副悠闲自在的样子。我把礼物安全送到老师手中,回头用一种感激的目光看着它,它好像在说:“小主人,我很厉害吧?背多少东西也不累哦!”
这个书包是我忠实的“伙伴”。上学时,它装着学习用品跟着我上学。放假时,它装着行李陪着我去旅行。它从不喊累,真是一个“大力士”。看着它,我笑了笑,对这个“大力士”又添了一份喜爱之情。
篇12: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大家一定看过不少书吧!比如精彩绝伦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团结合作共同战胜神秘人的《哈利波特》但是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本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著作《狼王梦》。
大家不认识他吧,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出生于上海,在云南生活了36年。
为什么我要推荐这本书,首先,沈石溪在云南生活了一段时间,创作了不少著作,深深吸引了我,如果你不去读那实在太可惜了。这本书主要讲了失去公狼黑桑的母狼紫岚坚强的生下了5只小狼崽,可不幸第5只小狼被冻死了,它一心要完成它和黑桑的愿望从它的孩子当中塑造出狼王。当紫岚不幸失去大儿子黑仔,无奈之下重新塑造狼王也就是二儿子蓝魂儿,但在一个最不幸的日子,狼群们去觅食,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了,紫岚不愿让自己的孩子死在猎人的手里,无奈将爱子葬于雪地之下。我们少年通过读这本书,能感悟到生存的艰难,能体验到竞争的无情,更欣赏紫岚逆境之下顽强奋斗坚韧不拔的精神。
我在读这本书时,为紫岚坎坷一生感到惋惜。看到它坚持感到骄傲。连狼都如此坚强为何不去学呢?读这本书时,我不时想起对我严厉的妈妈,也想到了她对我的爱。
点燃未来的梦想,托起明日天的太阳。让我们怀着美好的愿景,不屈不挠,勇往直前吧!
篇13: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闲来无事的时候,我总喜欢一个人在房间里看书,最喜欢的是我的那本《四库全书》。
所谓四库,指的是字词库、语库、文库、资料库。
字词库中有包括四部分:语音、汉字、同义词和反义词。语音自然就是字词的拼音,不仅会把字词的拼音完整的展示出来,还会将它们在不同情况下的意思准确的写出来,让我看了收获颇丰。
语库中只有三部分:成语故事、歇后语、名言警句。成语故事是我比较喜欢的,因为我们都爱看故事嘛,同时也能让我记住这些成语的大意,等老师讲成语时,我能知道成语的意思,能更好的听懂老师讲课。看了有些歇后语后能让我开怀大笑,比如,癞蛤蟆跳三跳——还要歇一歇。而名言警句则是作为积累,每天记一个,还能将它写进作文里,给作文增添色彩。
资料库主要是教我们写作文时要认真审题,选择题材,巧妙构思。同时还告诉我们在写作时要运用优美的词语,这就要与之前的字词库联系起来了。还有运用一些修辞手法,也可以给文章添增色彩,使文章看起来不那么平淡。
而我最喜欢的是文库了。主要包括童话、寓言、民间故事、神话故事、现代文阅读。也是整本书里内容最多的部分。里面差不多都讲的故事之类的,有开心的故事,结局悲惨的故事等,这些故事都让我十分感兴趣,同时也能将我读过的故事讲给同学们听,比如嫦娥奔月、女娲补天、牛郎织女等,这些都是我印象深刻的故事,耐人寻味。
因此,看了这本书后,让我学到了许多课外和课内的知识,让我受益匪浅。
篇14: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每个阶段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书。小时候,我喜欢带拼音的绿野仙踪。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喜欢愚蠢的狼的故事。小时候,我喜欢《鲁滨逊漂流记》。
小时候,我津津有味地读着《绿野仙踪》。我定期阅读这本书,并根据每天的阅读量。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每次读它,我都有新的想法。在故事中,他们在一起,给了茅草人头脑、铁皮人心灵、狮子勇气,多萝西和他的宠物被拖回了他们的家乡,两个邪恶的女巫消失在那个世界。
我年轻的时候,读过一些愚蠢的狼的故事。我经常看着他们笑。我经常担心他们。我经常……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关于一只愚蠢的狼出生的有趣的事情。但是都有聪明的兔子可以帮忙。但是因为愚蠢的狼想见他的父母,他去找他们。这个故事以给我们无限遐想的结尾结束。
《鲁滨逊漂流记》是我现在最喜欢的书之一。他喜欢航行,开始航行,被海盗抓住,逃离海盗的魔爪,继续航行,生活在孤岛上,开始在孤岛上建造别墅,种植食物,并在周五作为合作伙伴帮助船长夺回船只,返回家乡,回到岛上。的顺序。每一个环节都有自己独特的故事,我认为最奇妙的是他是如何生活在一个孤岛上,建造别墅,种植谷物,挖掘洞穴和建造墙壁的。他用生动形象的方式写了这些故事。最激动人心的部分是船长夺回了那艘船。以及海盗从岛屿的磨爪中捕获和逃脱的地方。最激动人心的地方,终于重获船上的欢乐。
我喜欢的书将永远伴随我走过剩下的路。我会尽力振作起来。
篇15: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我的朋友有很多,但是今天给大家介绍的这位朋友,很特殊,它是谁?哈哈,它是我的一本书。我的书也有很多,但是有一本书它让我念念不忘,它就是曹文轩叔叔的小妹妹曹文芳阿姨写的一本书——《香蒲草》。
什么事斗蛋?你玩没玩过?你在大河里扯过渔网吗?你想不想尝试在学校里放牛?你和伙伴到荷田里踩过藕吗?你怕不怕死?……我敢保证,只要读过这些作品,你就很难不对这个我们既熟悉又陌生的世界感兴趣。它的独特,可不是坐井观天的人能想象出来的。书中充满了文情诗思般的灵秀气质,同时又包含着一种天壤苍然的深沉感。灵秀与深沉的合流,成就了作家的审美取向。
作者正如曹文轩叔叔在“序”中所说:“二十多年时间里,我看过她长长短短无数的稿子,我知道,这些捧给我看的初具模型的文字后面还有着更多一遍一遍反复打磨不计其数的半成品。”
文章简介:在苏北的小小村落,人们做着各种各样的梦。在这个村落中小女主角田田带我们领略了许多用文字表述不出来的知识。土坯的房子,闹鬼的土窑,游弋着美丽冤魂的祠堂,永远不会上映新片的露天电影,买糖豆的孤老头……田田就在这样的环境里快乐而无忌地长大,在她身边发生的一切生生死死的故事总会归于一种平静,而生命就在这种平静中一代又一代地延续下去。
其实曹文芳阿姨还有几篇作品很不错,例如:《天空的天》、《丫丫的四季》、《栀子花香》、《荷叶水》和《云朵的夏天》都是非常值得一看的作品。
篇16:我喜欢的书刊作文精选
书是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可以作为你的终生伴侣。每当我打开《草房子》这本我喜爱的书时,我就再也忍不住了,一看就几个小时,不能自拔。
这是一部将就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秃鹤心中痛苦的伤痕,令他怜爱;纸月的悲惨身世,令他难忘……六年中的一切一切,他都铭记于心。然而在1962年8月的一天中,他们一家因某种原因,就要告别这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件突如其来的事,在他心中被埋伏的依依不舍立刻油然而生……
书中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夸张的词语,更没有自作多情的文段,书中只有纯美的词句和刻骨铭心的感情。特别是当我
篇17: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学习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
在看过的校园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不知道大家看过这本书没有,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写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 《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
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轰动全国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 《三重门》里描写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
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 《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 我最喜爱的书是庄周的《庄子》(《庄子》的版本也很多,也不需我来介绍)。我特别喜欢读《庄子》书的第一篇《逍遥游》。
对“逍遥游”可以有种种不同的理解。也许庄子以“无待”为“逍遥”,注《庄子》的郭象以“适性”为“逍遥”,而我以追求精神上的自由为“逍遥”。 “自由”是伟大的创造力,没有自由,无论哲学、文学、科技等等等等,就失去了创造的动力。
篇18: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我喜欢的书刊800字记叙文
我躲在某一个时间,想念一段时光的掌纹。手上捧着一本书,泛黄的,抑或是崭新的。书陪我走过了一条名叫年华的山路,不曾离开过。
与书的渊源要从好多好多年前说起,那时候我还是一只软声软语的小雉鸟,不懂外面的世界有多大。有一次,一位大姐姐来家里吃饭,她嘴角勾起暖心地笑:“你好呀,小妹妹,你可以叫我小引姐姐。”那时她提着一个蓝布袋,我好奇地打开看,见是几个薄薄的东西,泛着清香。才问小引姐姐,她亲切地说:“这是给妹妹的书啊,喜欢吧。”旁边爸爸妈妈欢喜地笑了:“真费心了。女儿,你要向姐姐学习,多看书哦!”那时候一片其乐融融,我心里也抹上一层厚实的愉悦感。那之后我就静静坐在椅子上看图画书,看人物的动作,看纯净的亮色,一种不由分说的释感。
从此我就迷恋上那种释感。不再只是看图画,而渐渐地吸收文字,思考人物的心理。其难度对于小小的我不会低于哈姆雷特在生存与毁灭之间的`痛苦挣扎。当有一天捧着《长袜子皮皮》时,我的内心在吼叫着,我爱上了看书!
我看《西游记》的九九八十一难,看《福尔摩斯探索集》的惊险破案,也看《城南旧事》小英子的成长……我看忧伤而清澈,看幽默而明理,看破裂而悲凉……多少本书,手指的摩擦碰撞,都是岁月的回忆,是内心知识的沉淀。
我总喜欢捧着一本书,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因为它串起了我太多回忆,所以想把它放在离心脏最近的地方,也许我对书的喜爱已经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所以想时刻捧在手心里,又也许我只是享受这种抱着厚厚的书行走的释感。
书陪伴着我。当我伤心时,委屈时,孤单时……那种只属于它自己的纸墨香,都残留在我的指间和心里。我希望这种沉浸在读书没有忧伤的幸福时光能长久,如果一定要给这个时光加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如果说第一次看书时内心积攒的是好奇,而现在的我仍是一样,留恋旧的,期待新的。期待那些不知道多久以后就会与我交织的书中的人物。
我无法预知的未来里,我读的最后一本书,它将是我那种释感的终止号,又或许是省略号,我会带走那颗爱看书的心,无休止地延续下去。
书陪伴了我,春夏秋冬,白昼黑夜,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我坚信我坚定的心一定会持久。与书的故事,也会持久。
篇19:我喜欢的书刊作文600字
我小的时候不爱看书,只要一看见书,我的头就发晕。可是爸爸总是买一些非常无聊的书,总是叫我看书,我一见到它就像刺猬见到老虎,赶紧缩成一团出去玩了。
一天,在我非常非常无聊的时候,没事做我就无奈地拿出使我发晕的书。我拿了一本《安徒生童话》。当我翻开书,一个字一个字地看下去。我惊喜地发现书的内容是如此的丰富。
从此,不管我多忙,每天我总是会保持看书10分钟,有是甚至是30分钟、1小时我也读下去。天天读书让我得到了丰厚的报酬,在一次考试中,我的语文成绩竟是第一名,这可以说奇迹。老师、爸爸、妈妈都为我感到高兴。这都是书给我带来的,它让我体验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读书真的大大地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
渐渐地,我又觉得家里的书不能满足我的日渐膨胀的胃口。于是我请爸爸在市图书馆给我办张卡,爸爸二话不说爽快地答应了。自从办了图书馆的卡以后,我跟书的距离越来越近,而我生活中也渐渐离不开书。普通的书看得差不多,我又迷上了故事书。故事书的内容比普通的书更丰富,大大地拓宽了我的视野。这些故事书像磁石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如痴如醉。现在我更不能离开书了,只要一天不读,我的手就痒,心里空落落的,只有当我手中拿着书,我才感到安心。读书时,读到感动或悲伤时我都会掉泪,读到分久必合的结局我会为它们高兴。书读得越多,越觉得书不能只看一遍,要读很多遍才能把它读懂,读透。
读书是我人生中最大的乐趣,希望它能伴随我直到永远。
篇20:我喜欢的书刊作文600字
小时候很喜欢看书,虽然不一定每周都买书,但一定每周都看书。现在虽没那么频繁了,但也在看。这其中,曾有段小插曲。
那时候,每到周末便会迫切的想让妈妈带我去书城。到了,找到想看的书,找个座位就那么看着,忘了时间,常常一呆就是一个下午,每次这种时间我都觉得过得很快,精神世界也变得充实起来。事情在六年级的时候发生了点小小的变化,虽说是小小的变化,但仔细想来却并不小。
不知是哪一次,有个同学拿了本言情小说给我,让我带回家去看看,我当时也不在意的答应了,心想:反正是书,看看也没事,而且这种类型的书我还没看过呢。抱着好奇的心态我看了下去。刚开始没什么感觉,但后来同学每天都把新的书借个我看,渐渐地我开始远离了那些名著,也不在嚷着让妈妈带我去书城了,即使去了,也是去找那些小说看。我开始主动的去找小说看,实体书看完就到网上去找,放暑假的时候还常常窝在被窝里看。养成了坏习惯不说,还近视了,戴上了眼镜,因此还总被妈妈说。我意识到了事情的不妙,想要戒掉,但我却已依附上了它,想放也放不开。
随着我渐渐从初一到了初三,想去看些好书的心情越来越迫切,我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两种类型的书都看,在家里没有想看名著的心情就到书城去,那里有着我想要的看书氛围,渐渐减少我看小说的次数,以此来做出改变。
现在很少会看小说了,只是偶尔会看看,放松一下。
现在想想,小说真是害人不浅,真正值得去看的是可以给你以精神的满足,暗含哲理的,多看看这些书必定是受益匪浅。
篇21:我喜欢的书刊优秀作文
我喜欢的书刊有很多,比如读者,青年文摘,青年博览,故事会等等。
可能有人会说,都大学生了,怎么还喜欢看故事会这种幼稚的书刊啊?但是我觉得年龄与学习的内容是没有必要的关系的,并不是说人长大了就不可以看幼儿的书籍。只要是自己对这些书刊的内容对自己有用,只要这些内容是健康的,不管是什么书都可以拜读。
我喜欢故事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故事会的内容通俗易懂。
我记得我第一次读故事会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那时候认识的字还不是很多,不过我还是可以读懂里面的一小部分,那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里面的笑话部分。后来上了小学的高年级,认识的字渐渐地多了,我就可以读懂里面全部的文章了。故事会的文章不会很长,只有两三页,短小精悍,通俗易懂。
第二,我喜欢故事会还因为携带方便。
故事会一般不会很厚,只有几十页。平时我都会把一本故事会放在背包里面,在等车,在等人,在排队打饭的时候,我就会拿出来看。这样既方便,又充分利用了零散的时间。我喜欢故事会,因为它使得我养成了充分利用时间的好习惯。
第三,故事会的内容联系实际,接近生活。
她里面的内容不想其他书刊,总是谈谈科学如何发展,未来如何美好,她只是现实生活的写照,实际情况的反映。比如说村民如何脱贫致富,贫穷的学生如何艰辛学习等等的一些题材。我们读着就觉得特别的亲切自然,就好像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
第四,我觉得故事会有一个特点就是小故事大道理。
他不会以很大的篇幅来阐述道理,而是通过一个几百字的小故事来说明。并且他不会在文章中点明这个道理是什么,而是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去思考,给读者很大的想象空间。我喜欢故事会就是因为她帮我养成了丰富的想象力以及良好的.思考习惯。
除了故事会,我还喜欢读者。
读者原来的名字是叫做读者文摘,听说与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就改为读者了。我觉得其实读者这个名称更加好,因为它就是为了我们读者而办的。
读者里面的文章是很真实的,很朴实的,充满着浓郁的人情味与睿智。人性的美与人性的丑在这里都得到了很好的展现。比如说20xx年11期的《玛菲尔的秘密》,说的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为了不揭示妈妈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一个囚犯的残酷现实,并帮助妈妈做家务,照顾自己的妹妹弟弟,用自己的行为感动周围的每一个人。还帮助出狱的父亲找到自信,帮助父亲找到工作。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在这个小姑娘的身上,显出了人性的真善美。我喜欢读者,就是因为他使得我认识了世界的社会之窗,使得我感受到了人性的真善美。
篇22:我喜欢的书刊的小学生作文
刊物,可以说是我的过去,在高中时接触的太多啦。但来到大学,因为中文系、因为图书馆,我生活中的主角已变为书、各种书,特别是各小说。而近期之内,金庸的《笑傲江湖》成为了我的最爱。
对于《笑傲江湖》,我从电视剧开始认识它,初中的某一时期,令孤冲就被留在了心底,当然,那时,与人谈话,不时地就会“令孤冲如何如何”,冒出这么一句。也许吧,那时心里的令孤冲就像小学生心中的孙悟空一样吧!
到了高中以后,我又看了另一版的
当走进大学图书馆又找到了让我难以忘怀的
令孤冲的狂放不羁,傲岸不惧,哥们儿意气,这也让他被正常人佩服,被师傅遗弃。
任盈盈的执着追求,永不放弃,成就他幸福的生活。
任我行的我行我素, 恩 怨 分明。
“潇湘夜雨”莫大先生的'淡泊名利,嫉恶扬善。
桃谷六仙的幼稚、可爱,天真烂漫、心直口快。
少林方证大师的仁慈天下,谦退为人。
冲虚道长的虚怀若谷,敢作敢为。
成千上万的唯圣姑命是从的桀骜不驯的豪客。
曲非烟的聪明、机警和满身透着的灵气。
浙南雁荡山何三七的自甘淡泊、游行江湖。
定逸师太刚猛的性格和暴躁的脾气。
仪琳小师妹的纯真、慈爱、善良、美丽。
陆大有的幽默风趣,猴里猴气。
把《笑傲江湖》中的人物一个个尽是点完,可还是找不到不喜欢的,对,还有宁女侠的刚烈与柔情并存。可以说每一个人都圆润丰满,每一个人都经历着自己意义下的丰富人生。展现着他们的喜怒哀乐,体验着人生的酸甜苦辣,演绎着自身的爱恨情仇。
其中的刀光剑影、神功绝技让人爱不释手,其间的江湖豪情、义薄云天让人回味无穷,其中的扑朔迷离、回环曲折更让人的心灵和良心上受到感情的冲击。
是的,按自己的喜好来选择乐器,凭自己的节奏来弹奏乐曲,靠自己的感觉来享受生活。这样难道不好吗?
篇23:我喜欢的书刊优秀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夏令中的较量》。
这本书是由孙云晓写的,由新世纪出版社出版。一开始,我对这本书很感兴趣,当我翻开书看的时候,我觉得里面的内容很有趣,我就对这本书更感兴趣,常常一看就停不下来,不管看了多久,看了多少,看了一遍再看一遍。
这本书里面讲了一些发生在一些人身上的事情,比如说:王瑶、赵幼新、李平立、那威……这些人身上发生的事让我深受感动,其中某些情节让我开怀大笑,我在这一本书中学到了不少知识,了解了书中那些人身上的故事。“夏令营中的较量”和“千年警示钟”这是两篇连在一起的文章,里面有在登山时中国孩子和日本孩子的差别,它告诉我们,以后的中国孩子会失去竞争力,因为我们是“小皇帝”、“小公主”。读了王瑶的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只要是想做的事,不要害怕,大胆地去做,如果可以,就要做得好。王瑶当上了红领巾记者以后对自己拍出的所有照片要求很高,我在学校里读书,也要学习王瑶,对自己的学习定严格的要求。
杜瑶瑶的故事让我深受感动。她每一天都要照顾好病床上的妈妈,而且连爸爸都去世了,每一天晚上她都只能睡很少的时间。这一些影像都在我的大脑中,我被她的动作深深地打动了。她还一个人承受着痛苦,微笑着走向自己的生活。我们的社会一定会回报跟杜瑶瑶一样的人。
我喜欢《夏令营中的较量》这本书,它让我受益无穷,我十分喜欢它,离不开它。
篇24: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
我本来是不爱看书的,自从被爸爸逼着看书以后,我就爱上看书。我喜欢的书有很多,《三国演义》就是一本,超级好看。
我喜欢关羽的神勇。刘备军被曹操击败,刘、关、张失散。其中关羽被曹操军包围。曹操非常欣赏关羽才华英武(虎牢关战役,关羽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关羽给曹操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曹操希望招降关羽,遂派张辽,张文远游说关羽,关羽出于对兄长刘备的结拜誓言,以及保护兄嫂不被侵犯和与张辽的情谊,同意暂时归降曹操,但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降汉不降曹;二是要确保兄嫂安全;三是如有刘备消息要立即离去,曹操不能阻拦。
曹操爱才心切,只得同意,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影响关羽真心归降。在关羽“归降”曹操的日子里,关羽受到了极高的待遇,被封为汉寿亭侯,上马金,下马银,赐予“赤兔马”。关羽也非毫无报答,斩颜良侏文丑,立下大功。
就当事情这样顺理成章的进行时,突然,关羽得到了刘备的消息,因此,立即向曹操请辞,但曹操避而不见,最后,关羽只能不辞而别。由于,没有得到曹操的手谕,因此,一路之上遭到了层层拦阻,但关羽凭借一己之力,过了五个曹操所辖关(城市),立斩曹操六员大将:过东岭关时杀孔秀;过洛阳城时杀韩福、孟坦;过汜水关时杀卞喜;过荥阳时杀太守王植;过黄河渡口时杀秦琪,“过五关斩六将”因此得名。
我喜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街亭失守以后,孔明派出各个将领做撤军准备。
正调兵遣将时,司马懿亲率十五万大军,向西城进攻,这时,诸葛亮身边无一位武将。士兵也只有两千老幼病残,根本无法作战。
诸葛亮急中生智,命令道:“把城内所有旗帜放倒,藏起来!城内士兵,隐藏在驻地房舍、围墙内,不许乱动、乱叫,如违令者立斩!大开城门,在每一门前,派二十个军兵打扮成老百姓,洒水扫街,不许神色慌张,举措不当。如果魏军冲到城前,也不能退入城内!”
吩咐完后,孔明披上长衫,戴一顶帽子,拿上琴、香炉上城楼坐下,点燃香,然后安然弹起琴来。
孔明见魏军远去,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用手拭了冷汗,笑了起来。
我喜欢这本书,更喜欢里面的人物。
篇25: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
我喜欢的书刊(我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是小说,在各种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巴金的激流三步曲,即《家》、《春》、《秋》。
看完三步曲,淑英的“春天是属于我们的。”,琴的“秋天过了春天就会来的,并没有一个永久的秋天。”,觉新的“我的上进之心并未失去。”,觉慧“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自己把幸福争过来。”等等的话无不在我的脑海里飘荡(dang),他们都是追求自由、反对封建束缚的人。他们绝对是那个时代的先驱。
然而,我觉得我的心已被觉新的命运吸引住了,这位主人公坎坷波折、屈辱痛苦的命运几乎成了这部书的一大悬念,叫我忍不住急着去探询他接下来的心路历程,急着想知道他是否终于有了反抗。可有时候我却不愿再见到他,再看他受气,流泪,说着口是心非、无可奈何的话。有时我几乎失声冲他喊:“你究竟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要独自难过?!为什么不站起来,说出一个‘不’字?!!”我看着他难过、愤怒,有时我甚至觉得巴金对他太残忍、太无情了,这样善良、对一切人好的人,却常常受着最大的屈辱。我多么希望巴金能将这本书改写,从《家》的开头开始改写,让觉新继续搞研究、出国、和他的梅表妹在一起,做一个有所作为的化学家……这也是觉新最初、最纯真的梦想。可我知道如果这么改就不是《激流三部曲》了。书上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个人物都在告诉我,巴金老先生也是板着脸一字一顿地告诉我:“这都是因为这个制度!这都是因为这吃人的礼教!”是的,这吃人的礼教,觉新的颓废,梅、蕙、淑(shu)贞的死,让我吃惊地发现,仿佛每一个字的背后写着可怕的.字:吃人的礼教!这针(zhen)一般的字眼直刺入我的心底,逼着我快发疯,叫我有种摔书离开的冲动,却总也放不下,继续急切地往下读。
这便是巴金的高明!这便是文学的魅力!这也是我喜欢《家》、《春》、《秋》的原因所在。
篇26: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
我有一套书,名字叫《哈利波特》我最喜欢这本书。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这本书以哈利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朋友之间,师生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哈利他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们,在这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下,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每个寝室的进入还要有口令,而那些口令又是那么有趣。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我也想拥有魔法,我也想勇敢地面对困难,但真实世界中是没有魔法的,但未来是可以改变的,我要像哈利那样面对困难不退缩,勇敢地战胜困难。这本书为我带来了快乐,让我明白了友情的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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