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维权个人工作总结(推荐20篇)由网友“虎力大仙”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妇女维权个人工作总结,欢迎参阅。
篇1:妇女维权倡议书
亲爱的同学们:
同学们,明天就是三八国际妇女节了,每到这个节日你会想到身边的哪些人呢?是的,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是母亲、老师以及婆婆、外婆给了我们最无私的关爱,母亲就像一堵墙,为我们挡风遮雨,对我们呵护备至;老师就像春雨阳光,用知识的雨露滋润着幼苗的成长。作为孩子,作为学生,我们应该怎样回报她们的关爱和帮助呢?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台上这几个同学的回答。
我建议让我们先给这些同学一些掌声吧!中国有句俗话:“百善孝为先”。什么是孝?不是什么昂贵的衣服、豪华的大餐,也许只是一句最朴实的问候、一个甜蜜的轻轻的吻、你小小的一个进步。孝心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相信我们互助小学的每一个孩子都能在三八节这天为自己的母亲、为自己的`老师献上一份最诚挚和最特别的节日祝福。为此,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我代表学校少先队大队部向全校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1、在这个感恩的三月,为您的妈妈分担一点家务!比如洗洗碗、擦擦桌子。
2、找一找自己平时是怎样对待妈妈的?是否尊敬她?找出不足及改正的办法。
3、看一看,观察妈妈从早到晚都在做哪些家务,或到妈妈的单位看一看。了解妈妈的工作环境和工作量,体会其中的辛苦。
4、婆婆、外婆她们年事已高,但仍然无微不致的关心我,请你给她们捶一捶背。
5、亲爱的老师,您知道我有多爱您吗,把心中感激的话用写信的方式写给您的老师。
同学们,回报妈妈、长辈的关爱是一件长期的事。真正的关爱并不只是在这一天、一件事,而是每天坚持不懈地去做,让我们在接受爱的同时,学会感恩,学会付出,学会回报,懂得孝敬,懂得体谅长辈的良苦用心,更懂得珍惜这难得的真情!
倡议人:
年 月 日
篇2:妇女维权倡议书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下午好!
大家可知道,明天是几月几日?是什么节日?是的。 明天是“国际劳动妇女节”,是在每年的3月8日为庆祝妇女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领域做出的重要贡献和取得的巨大成就而设立的节日。同时,也是为了纪念在19美国纽约三角工厂火灾中丧生的140多名女工。
198月,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了国际社会主义者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会议讨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权利,争取8小时工作制和妇女选举权问题。会议倡议以每年的3月8日作为全世界妇女的斗争日,得到与会代表的一致拥护。1911年的3月8日为第一个国际劳动妇女节。因此今年3月8日是第一百零三个3.8妇女节。3.8国际劳动妇女节是全世界妇女的节日。这个日子是联合国承认的,同时也被很多国家确定为法定节日。
国际劳动妇女节的确立,在一定程度了提高了妇女的地位,肯定了妇女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领域取得的成就。“妇女能顶半边天。”再一次证明了妇女的重要性。
事实上,妇女不仅从事各种社会工作,同时还担负着母亲的职责,养儿育女,为孩子们提供物质和精神营养,关心和帮助孩子,健康成长。她们,是这个世界 上最无私、最崇高、最可敬可爱的人。
同学们,我们的妈妈无微不至地关心着我们,我们的生命之花是她们用心血和汗水浇灌而成的,在成长道路上我们不但要接受关爱,同时也要懂得馈赠关爱。
同学们,明天,就在明天,老师希望你们把最崇高的敬意送给她们。现在我倡议,同时也是布置全校性的作业:
一二年级的同学做一些比较简单的事:比如递双鞋子,倒杯热茶,给妈妈一个爱的拥抱,也可以亲热地跟妈妈道声:“妈妈,妇女节快乐!”
三四年级的同学可以亲手做贺卡,在上面画上漂亮的图案,写上你的祝福,送给亲爱的妈妈,也可以帮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让节日里的妈妈脸上绽出最甜蜜、最幸福的笑容。
五六年级的同学可以写一封感谢信给妈妈,感谢她日月为我们操劳,给我们无微不至的关爱,幸福的生活。
以上这些都是送给妈妈最好的礼物。当然,我们学校也有很多女老师,你们也可以用相同的方式送上你们最真挚的祝福。聪明勤奋的孩子们,相信你们不会让我们失望的。 最后,我强调上交作业的时间,请同学们星期五将作业交给班主任,一二年级的上交图片(电子版),三四年级的将制作的贺卡送给妈妈后,让妈妈签上名字,写上感言,然后交给班主任,帮妈妈做了家务的,交图片(可以是冲洗出来的照片,也可以用电子邮箱发到班主任那)。五六年级上交“给妈妈的一封信”,同样让妈妈看后签上名字、写上感言后。交上来。
倡议人:
年 月 日
篇3:妇女维权工作汇报
上半年,镇妇联维权工作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以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为目标,坚持做到日常工作与重点工作、特色工作相结合,着力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大格局。现将妇女儿童维权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我们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中心”,针对信访接待等日常工作,我们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热情接待,切实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一是把信访接待工作作为一个窗口,对来访者进行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把法律知识的传播与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融为一体,使来访者在问题得到解决的同时,法制观念和自立自强意识不断得到增强。二是对来信来访案件进行定期、定量、定性分析,特别是发现集体上访的苗头,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化解,防患于未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镇妇联协调解决的信访案件主要集中在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权益问题等方面,结案率在95%以上。
二、重点工作主抓不放。镇妇联将学习、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制订得力措施,选准有效载体,强力推进。一是抓学习材料的准备。我们翻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征订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提纲》等学习材料1000多册,发到广大妇女手中;二是抓宣传骨干培训。我们组织开办村妇女干部培训班,针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共培训妇女干部100余人。三是找准载体。首先,我们会议、广播等形式进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标语宣传;其次,我们以“创建反家暴社区”、“不让毒品进我家”和普法宣传活动为主线,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现场维权咨询和宣传活动,共分发《新婚姻法》等各类宣传资料3000多份;第三,层层组织宣传《妇女法》,镇妇联通过张贴标语、宣传车、咨询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妇女群众作宣传,使更多的妇女能够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知道怎样去保护自己。
篇4:镇妇联妇女维权工作总结
镇妇联妇女维权工作总结
镇妇联妇女维权工作总结**镇位于县城南,东邻界牌镇,西临镇西镇、**区成佳镇,北与严陵镇相连,南接向义镇,镇域面积69.9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779公顷,辖21个村,323个村民小组;1个社区,7个居民小组,常住人口51513人,其中妇女14500人。
为了切实加强妇女权益保障力度,进一步增强全镇妇女的维权意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为我镇妇女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镇妇联按照县妇联的总要求,积极探索,主动创新,开通了妇女维权咨询投诉热线,家暴举报信箱。在**镇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妇女援助窗口,使我镇妇女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妇女姐妹维权意识和行动有了很大提高,开创了妇联维权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加强维权队伍建设,推动维权工作深入发展。把加强妇女维权队伍建设,作为妇女维权工作的首要内容加以计划、部署,及时捕捉各类妇女问题的最新动态。并在工作中准确把握妇女维权工作的态势,努力做到维权前移,防范于未然,有效提高农村维权工作的质量,增强农村妇女维权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针对性。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构筑普法宣传网络,营造良好的维权工作氛围。充分运用“五五”普法的'资源,协调乡司法等部门对广大妇女进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逢场天开设法律咨询台,发放妇女普法手册等宣传品,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妇女武装起来,教育她们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全镇妇女中营造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以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引导,使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维权的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三是强化信访接待工作,做好维权基础工作。认真接待每一位来访者,并对来访问题认真分析,确保及时妥善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www.fwsir.Com)注重抓好受理、承办和回复三个环节进行工作,对简单易办的当即予以答复、办理;对情况较复杂的在2天内进行调查核实,认真予以调解办理;对问题复杂恶劣的需诉讼的案件,做到及时帮助来访人,交由有关部门承办。
四是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协调,整合资源,推动社会化维权格局的形成。注重加强与公、检、法、司等执法部门的合作,与基层派出所配合,建立了家庭暴力投诉所,与司法部门联手,建立了法律咨询处。对一般情节的案件,会同相关人员做耐心的说服教育,化解矛盾,消除隐患;情节较重的,根据受害人的意见,采取报警的办法达到震慑和教育的目的;对后果较严重构成犯罪的案件,协同公安机关予以惩治。
五是救助弱势群体,构筑和谐社会。镇妇联在日常工作中,把关注贫困弱势妇女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发动镇内干部职工与贫困妇女结成帮扶对子,解决实际困难,同时跟踪问效,及时了解她们的思想动向、生活情况,鼓励贫困妇女创业,把为农村妇女培训劳动技能、引导广大妇女创业、帮助创业妇女申请小额贴息代款,解决妇女就业困难,增加妇女收入,使广大妇女在经济上能够独立,从而摆脱在家庭中的从属地位,做到人格独立,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妇女权益的有效维护。
总之,只有加强妇联自身建设,创新维权工作机制,拓宽维权渠道,教育广大农村妇女要学法、守法、用法,拓宽农村妇女就业途径,引导农村妇女进行创业,这样才能切实有效地改变乡镇妇女维权工作的现状。
**镇妇联
篇5:镇妇女维权志愿者工作总结
镇妇女维权志愿者工作总结
为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对妇女的维权服务,镇维权志愿者服务队,紧紧围绕大局,履行好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以流动妇女、城镇下岗失业妇女为重点,深入社区、乡村开展了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构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推进三八维权周活动开展 。“三八”维权周期间,妇联主动联系公安、司法、卫生等职能部门,争取支持,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促进创业就业,维护妇女权益”为主题的妇女维权周活动。通过宣传车、图片巡回展、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就业促进法》等劳动就业、社会 保障、反拐卖、反家庭暴力以及遏制艾滋病等法律法规和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知识。
二是重点开展反拐专项活动。为深入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社会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镇妇联联合派出所打开展以“关爱妇女、反对拐卖”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宣传画、电视播放、图片资料等方式对上千名劳务人员进行了宣传,发放宣传图册千余份。劳务人员通过对各种拐卖案例了解到拐卖犯罪活动给社会带来的极大危害,深刻认识到提高法律素质、增强防范措施的重要性。
三是积极参与妇女信访矛盾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妇联法律志愿者队伍作用,为妇女群众搭建形式多样的沟通平台,通过信访接待室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所反映的情况,联系基层妇联组织,积极排查调处,协调妥善处理。共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56件,办结率达90%以上。
篇6:妇女维权工作情况汇报
20xx年2月1日,一位老人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老人的女儿崔某,20xx年xx月23日晚在北戴河一路口等红灯时发生交通事故,车上一家三口严重受伤,女儿成为植物人,两周岁的外孙精神受到创伤。案件已上诉至法院,一审判决赔偿的278万元至今未能执行,现要求肇事方支付赔偿金。我中心了解案情和审核其家庭经济状况后,因案件的特殊性,我中心与办案经验丰富并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臧秀玉律师联系,在给予法律援助的同时免费为其外孙提供心理治疗。
我市法律援助机构一直将维护妇女权益作为工作的重点。两年来,全市共办理涉及妇女的援助案件960件,解答法律咨询18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册,有效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一是深化便民服务措施,针对侵害妇女婚姻家庭、人身伤害、劳动保障等权益的案件,实行“三优服务”,即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指派;针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妇女提供上门服务或通过 “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申请援助。
二是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利用“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覆盖妇女法律援助群体,依托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就地就近解决侵害妇女权益问题。针对妇女案件的特殊性,我们在“妇女儿童法援律师数据库”中有选择性地指派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同时,当事人也可以自主选择自己信任的律师办理,实现与群众“零距离”的法律服务。
三是开展法律宣传,增强妇女维权意识。利用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3.8”妇女节、“12.4”宪法日等方式开展妇女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开展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暴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了广大妇女的法律维权意识。
篇7:妇女维权工作情况汇报
xx镇妇联在近期工作中,科学定位新时期妇女维权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妇女维权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妇女的生存权、健康权、发展权和合法权益。
一是领导重视,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联工作,成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综治、司法、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协助解决工作难题。同时加大对妇联工作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度,进一步优化了妇女工作环境。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协调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妇女维权工作,该镇围绕《妇女权力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全镇32个行政村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共发放相关书籍、宣传单余份,与镇司法所联合组织法律知识集中宣讲活动,使300余名妇女群众不同程度的受到法制教育,有效地强化了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制观念,增强了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提高了广大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三是创新载体,构筑妇女维权长效机制。镇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由镇妇联牵头,民政、信访、社保等部门及各村的积极参与、协调配合,将社会救助、文化活动、矛盾纠纷调解等与妇女维权工作相结合,使妇女维权工作形成了多种力量聚合、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目前,全镇共接待妇女来信来访5件,处理办结5件,结案率达100 %,使全镇的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
篇8:妇女维权工作情况汇报
突出便民服务。在全镇28个行政村建立妇女维权站,通过镇村二级网格化管理,为农村困难妇女群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渠道。同时,开辟“绿色通道”,强化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三优”维权机制,为特殊困难妇女提供法律帮助。
突出服务效果。为避免矛盾激化,维系家庭和亲情关系,减少矛盾纠纷对当事妇女今后生活的影响,强调优先使用人民调解等非诉讼维权手段,强化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同时,由镇司法所推荐社会经验丰富的法律服务者,妇女维权隐私案件在办理中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突出服务质量。社会影响较大或案件性质较重的妇女维权案件由经验丰富的优秀律师承办,并通过旁听案件、回访当事人等方式,最大限度地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涉及妇女权益案件的调解,以相互沟通、主动介入等形式,实现了镇妇联对司法的参与,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篇9:妇女维权工作心得体会
关于妇女维权工作心得体会
8月12号上午,省妇联、市妇联、县妇联的领导来到胡集调研妇女维权工作问题状况。我们几位女大学生有幸和几位领导一起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上,省妇联唐主席听取了胡集的妇女维权工作情况汇报,亲切询问了妇代会主任的一些常规工作,看得出来唐主席对胡集妇女维权工作是比较满意的。虽然我刚到农村不久,但是对于基层的一些情况还是了解一些的,平时也会关注这一方面的时事报道。自己也有一点感想就在这里写下吧!
我觉得妇女维权工作是关注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妇女维权工作的重点是家庭暴力,这不必说。我觉得以下两点是值得关注的。
首先,在农村,基本上都有这样一个情况,即男性劳动力外出打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非常的`多。我觉得在现在农村的建设中,妇女发挥的作用真的可以说是撑起了半边天。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农村的部分问题就集中到了留守妇女儿童身上,维权工作应该说可能构成基层工作中的相当大部分内容。建立村级妇女维权站是非常必要的,毕竟农村并不是一个自我治理程度非常高的地方,也不可能指望道德来约束住每一个人。妇女儿童生活出现问题的时候,必定需要一个可以信任的人来解决,妇女维权的工作在这个时候就显得尤为重要,做得好,便会成为妇女儿童的娘家人,做得不好,便失去了一大部分人的信任。
其次,我觉得离婚也是妇女维权工作应该重视的内容。无论是任何时代,婚姻是女性一生极其重要的部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离婚率逐渐成增长之势。离婚的妇女依然处于弱势地位,这是两千年一直存在的封建思想所决定的,短时期内是无法改变的。很多农村妇女在离婚以后,娘家不能回,吃穿住行都是问题,这也应该是维权工作应该关注的一个重点内容。
感想先写到这里,希望妇女维权站能够真正成为农村妇女的“娘家人”。
篇10:维权联络点个人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以社区居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立足点,以配合工商部门消费者维权工作为主线,以上海市世博会的举办为契机,在街道等上级部门的领导帮助下,在漕河泾(康健)工商所的关心指导下,全面加强红盾维权联络点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跨前一步,降低社区居民进行消费者申诉的门槛
第一时间接待、受理社区居民的消费者申诉,并加以判断——对于属于居委会工作权限范围内的,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调解;对于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但不能即时履行的,或不属联络点管辖范围的,及时移送给工商所受理。将受理消费者申诉的关口前移,不仅打消了社区居民对于进行申诉的顾虑,也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基层。
二、发挥“前哨”作用,净化小区环境
一方面发动、接受群众举报。对制假售假、无照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经营活动,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并协助查处。另一方面利用现有的社区管理机制,做好辖区内经营、消费状况的资料搜集、动态分析工作。发挥联络、沟通的作用,向工商部门反映社区消费者的意见及建议。
三、广泛宣传,提升社区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
今年以来,我们与漕河泾(康健)工商所共同举办了若干次消费维权咨询会和法律法规宣讲会,采用多种方式,介绍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对具有典型性、广泛性的消费侵权行为及时向消费者提出警示,提高社区居民和经营者举报违法经营、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维权能力。
四、做好人员培训,用信息化技术为手段更好地开展维权工作
我们的.联络员参加了工商部门组织的统一业务培训,已经具备了一定的专业处理能力。同时,经过推选,我联络点设置了一名电脑信息员,信息员负责“工商维权网”网络信息收取、传达,电子邮件收发,通过电子信箱上报联络点工作情况,实现了联络点与工商所各项信息的实时沟通。
篇11:维权联络点个人工作总结
本年以来,我们以社区居民的根本好处作为容身点,以配合工商部分消费者维权工作为主线,以上海市世博会的举办为契机,在街道等上级部分的领导赞助下,在漕河泾(健康)工商所的关切指导下,全面增强红盾维权联络点扶植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造诣,现将具体情况报告请示如下。
一、跨前一步,降落社区居民进行消费者申诉的门槛
第一时间款待、受理社区居民的消费者申诉,并加以判断——对于属于居委会工作权限范围内的,实时受理并进行查询访问、调整;对于调整不成或杀青调整协议但不克不及即时履行的,或不属联络点管辖范围的,实时移送给工商所受理。将受理消费者申诉的关隘前移,不仅消除了社区居民对于进行申诉的牵挂,也将矛盾化解在下层、解决在下层。
二、施展,前哨作用,净化小区情况
一方面动员、接收群众举报。对制假售假、无照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经营运动,实时向工商部分反应并协助查处。另一方面应用现有的社区治理机制,做好辖区内经营、消费状况的资料搜集、动态剖析工作。施展联络、沟通的作用,向工商部分反应社区消费者的意见及建议。
三、普遍,宣传,提升社区居民的自我掩护意识和维权能力
本年以来,我们与漕河泾(健康)工商所配合举办了若干次消费维权咨询会和司法律例宣讲会,采取多种方法,介绍工商行政治理职能,宣传相关司法、律例。对具有范例性、普遍性的消费侵权行为实时向消费者提出警示,提高社区居民和经营者举报违法经营、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维权能力。
四、做大好人,员培训,用信息化技巧为手段更好地开展维权工作
我们的联络员参加了工商部分组织的统一业务培训,已经具备了一定的专业处置惩罚能力。同时,经由推选,我联络点设置了一名电脑信息员,信息员负责“工商维权网”网络信息收取、转达,电子邮件收发,通过电子信箱上报联络点工作情况,实现了联络点与工商所各项信息的实时沟通。
篇12:妇联妇女维权工作情况汇报
面对妇女群体流动加速、利益多元、诉求多样以及乡、村妇联组织维权力量较弱的实际情况,高邮xx镇妇联从打造基层妇女维权阵地,加强基层维权力量等四个方面加强基层妇女群众维权工作,畅通了妇女群众的信访渠道,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减缓了党委、政府信访工作压力,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一、发挥示范督导作用,加强维权阵地建设。加强维权,保护合法权益。xx镇妇联坚决贯彻“热心、耐心、关心、爱心、尽心”等五心原则,认真对待每一位来访者,妥善处理每一项纠纷,直到来访者满意为止。在具体的纠纷调处中,镇妇联充分应用新颁布实施的《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广大妇女儿童伸张正义、打击邪气、消除偏见。今年来妇联共接待来访妇女案件2人次,所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方面。对每一位来访妇女,都积极、耐心地做好劝导调解工作,及时与村联系协调给予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没有一起因接待而出现重复上访,没有一起恶性案件发生。
二、以“维权服务站”创建活动为品牌,全力推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大力推进实施妇女儿童两个规划,以维权工作机制建设为保障,在源头化维权、社会化维权和实事化维权上下功夫。通过制定详细的“维权服务站”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示范带动点,形成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做有标准的良好创建氛围。
三、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开展活动服务于妇女儿童。年初镇妇联联系镇卫生部门抽调医务人员组成服务队,对农村妇女进行健康体检,组织医疗专家举办妇女保健知识讲座,提高妇女保健意识。联系司法部门举办培训《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律知识讲座,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不断增强妇女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维权能力。引导妇女儿童尊老爱幼,处理好婆媳关系,争做先进。围绕返乡女农民工,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积极引导返乡女农民工投身新农村建设,发展特色农业,帮助她们争取信贷等相关政策支持,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协助政府及时解决返乡农民工子女就学、医疗等实际困难。
四、拓宽工作思路,多方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一是做好信访工作,化解群众矛盾。对于婚姻家庭纠纷、家庭暴力等信访,注重发挥妇联自身优势,帮助解决;对于棘手或复杂问题,充分发挥司法、民政等部门的联动和人民调解的作用,加以解决;对于贫困妇女,帮助申请法律援助。二是在综合治理上下功夫,从源头开展维权工作,主要抓三个结合:维权工作与解决困难相结合、维权工作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维权工作与创建活动相结合。
篇13:妇女维权工作领导讲话
下面,我对进一步做好妇联维权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第一,坚持维权工作落实在基层,大力推进妇联基层维权工作与中心三级平台对接。各地妇女维权站(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依托中心开展维权工作。去年5、6月我到了云浮云安县的南盛镇搞调研,了解到镇妇联的干部派驻到该镇的中心,中心同时挂妇联维权站的牌,有一个独立的工作室,有一本信访登记台帐,有一条维权热线电话,有一套工作制度。我觉得她们的经验很值得学习:一是加强了工作力量,解决了办案时人力经费不足的问题,解决了无办公场所的问题;二是中心也不取代妇联的维权工作,保留了妇联维权工作的空间和特色;三是大家更加关注了解妇女维权的愿望和意见,支持妇联的工作,真正做到了把维权工作落实在基层,提高了妇联维权的水平和实力。回来以后我就要权益部下去调研,在全省推广。
县镇村妇联如何对接中心的三级平台,既把工作纳入中心,争取更多的资源、更好的条件服务妇女,又要保留妇联维权工作的牌子、优势、特色,大家可以大胆探索,建立健全一套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上碰到的问题,推进这种合作发挥长远的效应,取得实效。
第二,坚持维权工作服务在妇女身边,充分发挥12338维权热线的优势。现在开通了热线之后的确是方便了妇女与我们的联系和沟通,更加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特别是珠海、东莞等市妇联还提供热线24小时的服务,更加适应了妇女的实际需要。但是热线还不能普及到各市县,还不能做到家喻户晓、妇女广知。因此,有条件的地方热线要开通到县一级,逐步扩大到乡镇、街道,并提供24小时服务的便利。做好身边的热线服务,必须要让妇女和社会广为知晓热线号码,记得住,用得上。
第三,坚持维权工作社会化,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进一步实现。妇联是妇女权益的代表者和主要维护者,但是妇女儿童权益的真正维护还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怎样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意识,怎样借助法律、心理专业人员的力量提高维权的能力水平,怎样调动社会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支持妇联的维权工作,还需要我们作出更大的努力。这也是妇联组织应当做的工作,其实我们自己是不可以包打天下的。譬如,反对家庭暴力的问题,就很需要社会达成共识,人人有法律意识,共同防预,所以我们今年在网上、媒体共同开展讨论和问策,就是要传递法律赋予每个公民权利的意识,开展普法宣传,让维权工作社会化。
第四,坚持创新妇女维权工作形式和手段,更迅速便捷地服务妇女维权需要。一是要善于利用新兴网络平台开展网上维权活动。新兴网络平台具有信息传播快捷、成本低廉、影响范围广等特点,特别是具有吸引众多年轻知识女性参与的优势。因此,我们要认真研究如何充分利用这个平台来为妇女维权工作服务,如开通网上维权信箱、开设网络论坛、组织网上发帖、开展网络问策、进行网络调查等。网络维权还有益于扩大受众面。二是要善于总结推广已有的一些维权新载体新方法。如省妇联去年以来办起的8个维权与信息工作站,也是全国妇联维权工作的示范站,以及深圳、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的社区服务点,引进了香港社工的新理念新方法,使维权工作更有实效更有针对性地服务于妇女。三是要善于运用各种媒体,把舆论引导和社会声援作为维权的一个重要渠道(如省妇联与羊城晚报设立连线12338报纸专栏)。四是要善于把维权与服务相结合,进一步做大做强妇女儿童慈善公益平台以及各种服务项目,对上访的困难妇女儿童给予关爱和帮扶,让妇女平时看得到妇联、关键时刻想得起妇联、遇到问题找得到妇联,扎扎实实地把维权服务直接送到妇女群众身边。妇联的维权工作还要努力做到“三个结合”:1.“点、线、面”的维权相结合;2.预防、调解和维权工作相结合;3.抓源头立法与抓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相结合。要善于从来信来访来电、典型个案中发现问题、分析研究,推动问题的解决。特别是对一些难点、热点问题,一些带普遍性的问题,要通过密切关注和及时跟进相关法律、政策、规划的制定、修改和出台,努力从源头上、从根本上为妇女儿童权益的落实争取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总之,希望通过大家的不懈努力,逐步在全省构建一个由信访维权、法援维权、服务维权、综治维权、立法维权、普法维权、司法维权、热线维权、网络维权、舆论维权等渠道组成的妇女维权立体架构。有关具体工作,春莲副主席刚才讲话中有专门的部署,我不再重复。
二、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全力推进和落实当前妇联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妇女进村(社区)“两委”工作。这是涉及女性参政权利保障的问题,农村中65%以上是妇女,村两委中如果连一名女性都没有,就是不平等现象。妇女要有话语权,妇女应该有自己的代表参与村政务的管理,维护妇女的权益。目前,我省女性进“两委”工作在全国仅位居中下游。据省民政厅统计,我省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结果显示,女性分别占村、居委会成员总数的17.56%和49.35%,村委会中女性比例出现下滑,比的19.6%下降了2.04%,低于全国平均比例17.62%。进入村(居)委会的女性“一把手”极少,全省女村委会主任仅占2.25%。而且还存在着基层妇女参政的后备力量不足,当选的女性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参政基础比较薄弱等问题。省妇联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推进工作,一是发出《关于做好村(社区)换届选举中促进女性进“两委”前期工作的通知》;二是向省委和各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引起他们的重视,作出明确的指示。省委副书记**明确表示,配合女性进村“两委”,一定要有硬性指标和措施;三是在源头推动有关政策法规完善,积极配合省人大会、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修订《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明确“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成员”等六条意见建议被修改稿采纳;四是编发专题简报,通报情况,介绍各地的经验做法。我们希望各级妇联也要努力做到:一是提前介入,深入调查摸底,逐村排队分析,掌握本地妇女参选参政的状况,认真分析影响女性进村“两委”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主动向党委、政府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二是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重视对农村妇女特别是农村女干部、女党员的宣传教育,鼓励和支持她们积极参与竞选,努力形成广大党员群众积极支持妇女参选参政、优秀农村妇女主动参与竞选的良好局面。三是打牢基础,做好人才储备。重点掌握女村干部、女后备干部、女党员、女能手、女企业经营者、女大学生及组织协调能力强、热心社会事务管理的妇女等7类农村妇女的情况,把在当地有影响力的妇女作为培养对象,积极向相关部门推荐,为女性进“两委”提供人才保证。四是加强分类指导,突破重点难点。对现“两委”成员中有女干部的村(社区),要鼓励和支持女干部继续参选;对现“两委”成员中没有女干部,而有合适女党员人选的村(社区),要积极推荐女党员进党支部班子;对没有女党员人选的村(社区),要积极推荐优秀妇女提名村(社区)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支持她们参与村(社区)委员会选举。在配合做好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好选民登记、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推荐村民代表、推选候选人、正式选举等五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将优秀妇女纳入选民视野,力争女性参政参选目标的实现。
二是大力推进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这项惠及广大农村妇女创业就业的文件出台已近一年。今年4月份,我们又在“全省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支持行动”工作会议上重点强调推进这项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在全省10多个市逐步推开。肇庆、珠海搞得比较快,有成效。从总体上看,我省农村妇女小额担保信贷工作相对于全国其他省份明显是个“短板”。其中的客观原因主要是妇联缺乏工作经验、地方党政没有拿出贴息资金、部门态度不够积极、担保机构不健全等等,但也有妇联干部主观方面的原因,比如有畏难情绪和观望态度,有的业务不熟悉影响到工作的开展等。中国妇女十大以来,全国妇联把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项目作为帮助妇女发展生产、增收致富的一个重要抓手,并作为重点工作,多次会议上都在强调。从我省调查和群众信访诉求来看,妇女期盼获得小额贷款支持的需求还是比较大的,希望各市、县给予高度重视,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抓调查摸底,了解需求;二抓政策支持,搞好合作;三抓培训提升,熟悉业务;四抓示范引导,培育典型;五抓服务完善,解决困难。做好妇女小额贷款工作,关键是要项目带动、培训带动、能人带动,三管齐下才能降低风险。小额贷款成果夫妻共享,风险夫妻共担。小额贷款是一项艰苦细致又富有挑战性工作,也是一项赢得妇女群众拥护的惠民工作。按照全国妇联的要求和妇女群众的愿望,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抓下去,同时也要注意不要一哄而起、急于求成,而是要抓好试点、平稳推进。
三是大力推进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深受妇女群众的拥护和欢迎。因为乳房和子宫两个器官是女性所特有的,为家庭和人类作贡献,但同时“两癌”现已成为全球女性的两大杀手,造成了妇女和家庭的痛苦,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关注。目前省里开展的免费检查是通过几大渠道进行的:①一些市县承担了全国的试点;②一些市县区政府拨出经费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③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④向社会筹措资金和医疗资源;⑤探索“两癌”救治的后续资金。这些都是有效措施。接下来要加大力度推进的工作:①全国妇联希望珠三角地区的各市加快速度,争取政府的重视支持,把“两癌”检查纳入市里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民心工程,全部解决资金问题;②配合全国妇联、省妇联抓好国家试点工作。根据省卫生厅统计的数字,至今年6月止,国家项目县共完成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30556例、宫颈癌检查87153例,分别完成三年总任务的84.9%和39.6%。这个数字表明,三年时间已经过半,宫颈癌检查任务还没完成一半。希望工作落后了的县要加大力度,与卫生部门共同研究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国家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试点的组织、发动和督导工作,确保项目试点县按时、超量、保质完成任务。
四是大力开展创先争优工作,夯实基层。为了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成果,党中央作出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部署,同时强调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带动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创先争优,进而带动工青妇组织各自联系的广大人民群众围绕中心、立足本职、争做优秀,形成齐争共创的局面,为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群众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妇联组织所具有的政治优势、联系妇女的组织优势以及独特的群众工作优势,决定了其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中,既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又能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把“创先争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紧紧抓住这一难得的契机,以此为强大动力,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精心谋划,行动上扎实推进。①推动妇联基层组织自身建设,立足社区、立足乡村,建立“妇女之家”,让妇女群众切实感受到妇联的存在,乐意参加妇联组织的活动,有事找得到妇联帮忙。从妇联的角度说,“妇女之家”是个筐,什么工作都可以往里装。我们将按照全国妇联的统一部署,对基层“妇女之家”统一挂牌,健全制度,解决基层妇代会有阵地做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的问题;还要建立三支队伍,包括妇联工作人员、专业人员以及志愿者队伍,统一标识开展工作。②从妇女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把为妇女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谋实惠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任务,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妇女群众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为了做好援助贫困妇女儿童的工作,落实“创先争优”,省妇联与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去年以来已在社会筹款五千多万元,主要用于几大项目,包括援建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支持贫困母亲发展生产、“两癌”患病贫困妇女救治、贫困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治、孤儿帮扶等。下一步,一是要认真抓紧第五期“母亲安居房”项目落实,今年15个地市800户母亲安居房年底前务必完工,省妇联统一制作标志牌。二是做好与移动公司合作的“信息化扶贫”项目,请各市妇联严格把关,认真指导受助妇女发展生产,取信于捐赠人。三是做好“珍爱生命,关爱女性”免费妇检工作,扩大妇女受益面。只要是广东户籍的贫困妇女患了“两癌”疾病的,都可以到省妇女儿童基金会申请救助。我们要努力筹集更多的资源为更多的妇女服务。总之,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努力形成妇联组织争先进、妇联干部做表率、妇女群众得实惠的良好局面。
同志们,站在妇女事业创新发展新的节点上,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各级妇联组织既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又能独立自主创造性开展工作,共同创造出全省妇联工作万紫千红的生动局面!
妇女维权工作领导讲话(三)
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全县妇女维权联席工作会议,开得很好。刚才从金兰同志的报告中,我感到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我县人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益、劳动权益、财产权益等方面做了一些较有成效的工作,进一步强化了相关部门的依法维权职能,构建了我县社会化维权大格局,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落实。近年来,我县公安司法机关建立健全维权载体和机制,通过成立“家庭暴力报警中心”、“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庭”、“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妇女儿童维权岗”、“法律援助中心”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畅通了妇女儿童维权渠道。县总工会、劳动保障部门、民政部门、职业介绍、劳动保障等方方面面强化法律监督依法维护女性劳动权益;文教、卫生部门在妇女儿童的健康权和受教育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县妇联,更是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如:为健全信访机制,实现个案化维权;开展“春蕾计划”的爱心助学活动;帮助女性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等等。各成员单位经常联系,紧密配合,共同推动各项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可以说,我县“党委重视、人大监督、政府主管、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妇女维权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维权工作网络已初步健全。创造出了新形势下开展维权工作的较好经验。为了更好地将联席会议制度落到实处,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维权工作认识
妇女儿童的发展状况如何,关系到全民族的发展,也反映了一个城市的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给予高度重视,积极为妇女维权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物质保障。我县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认真实施《湖北省妇女发展纲要》、《湖北省儿童发展纲要》,妇女儿童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妇女儿童仍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我县各种社会矛盾十分突出,其中有许多问题涉及妇女儿童权益。如:妇女参政比例下滑,女职工下岗人数相对较多、再就业困难,家庭暴力现象的发生,离婚妇女的土地、财产权利受侵害,儿童失学和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妇女儿童的疾病威胁等突出问题,已经成为颇受关注的社会焦点和不稳定因素。这些都充分说明妇女儿童的权益保障还面临许多新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一些部门特别是部分领导干部对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意识还很淡薄,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认识不高、不够重视。
各乡镇、各部门必须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性,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倾斜,运用法律、行政和社会等各种手段,实实在在地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解实忧,从而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不断增强新时期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维权工作合力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其发展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与义务,单靠妇联组织自身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因此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男女平等的国策意识,自觉承担起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特殊责任,要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纳入工作责任制,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整体合力。
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要在充分体现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加大对权益受侵害妇女儿童的保护力度,切实做好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各类案件的调解和审理判决工作;结合办案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咨询;适时地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就地办案,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宣传一线的良好社会效果。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调查和审理,要积极邀请妇联干部中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检察院要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刑事案件的审理批捕工作。在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中,既要打击犯罪,又要注重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维护;加大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各类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保障案件的依法公正处理;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伤害、强奸、拐卖、吸毒、贩毒、嫖娼等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措施防范,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有效遏制家庭暴力行为。这里尤其要注意克服两种倾向,一是认为家庭暴力是夫妻之间的私事,是“家务事”;二是家庭暴力只要不致死致残就认为不便管,不注意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要注重加强与各级妇联组织的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共同解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有关事宜。司法部门要加大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和基层司法调解工作;加强援助机构建设,并对其开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要加大资金投入为符合条件的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妇女儿童,特别是经济困难或案件特殊女性当事人及时给予必要的法律援助,使其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要加强与各级妇联组织的沟通合作,协助妇联做好与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相关的法律援助事务和法律服务,劳动部门在解决好妇女就业与再就业的同时,加大对企业用工的监督,保护妇女的特殊权利。同时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防止以介绍职业为名,拐卖妇女犯罪行为发生。民政部门要搞好社会救助工作,解决特困妇女儿童生存、权益保护问题。教育部门要抓好适龄儿童的入学、辍学儿童的返校工作。卫生部门要普及妇幼保健、疾病预防等卫生知识,要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妇女儿童生存和健康。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营造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舆论氛围,对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对歧视妇女的错误观念要予以批评,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事例要大力宣传,予以表彰。妇联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理所当然地要在维护妇女儿童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强化职能,进一步健全社会化维权网络
近年来,我县维权网络建设发展较快,但不平衡,还需进一步规范。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信访接待制度。各部门都要加强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重大问题领导亲自接待,提高办理答复的时效性,做好咨询服务和投诉受理及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防止互相推诿、扯皮及接待中态度生硬、处理拖延等现象发生。二是各地、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维权工作队伍、网络建设,年底前,各乡镇派出所要普遍建立“家庭暴力报警点”,实行挂牌服务,社区、村组要设立“维权投诉点”,形成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绿色通道”。乡镇人民法庭要健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的法律保护。各乡镇司法机关要在社区、村组和学校建立妇女儿童法制宣传学校、普法小分队,对妇女儿童开展面对面的普法教育。三是要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定期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进行执法监督和民主监督。四是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联席会议,联席会各成员单位要向维权联席会办公室报告相关工作情况,通报信息,分析重点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要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负责人和工作联系人。
四、明确责任,狠抓援助单亲特困母亲工作落实
刚才会议讨论通过了《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活动的方案》,各部门要积极参与,明确责任,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各单位议事日程。要从单亲特困母亲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解决她们的实际困难。教育部门要帮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子女完成学业,卫生部门要负责为单亲特困母亲进行免费妇科病检查,劳动部门要开展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单亲特困母亲的就业能力,并组织劳务输出,民政部门要将援助单亲特困母亲活动纳入社会救助工作,解决他们的生活最低保障。总之,要按刚才通过的《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活动的方案》要求,各单位要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同志们,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既面临良好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我相信,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县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将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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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研
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研
12338维权热线在20开通,已经运行了近5年,热线开通以来,为妇女儿童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受理有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投诉,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12338”热线的开通搭建了妇联组织与妇女儿童沟通服务的扁平化平台,符合广大妇女群众的维权需求,也让热线成为了广大妇女群众的一条“解忧线”、“希望线”、“维权线”、和“司法保护线”,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一、热线咨询的基本情况
到目前为止,“12338”热线开通以来,共接听、解答咨询电话470余次,主要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的法律咨询、妇代会主任待遇、社会福利等问题的咨询。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家庭暴力占了绝大部分,子女抚养问题、婚外情等问题也较为突出。从询问题所占的比例可以看出,离婚问题、家庭暴力问题仍然是家庭纠纷的主要问题,此类问题涉及婚外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女性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取证困难,自身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不良侵害。
二、热线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妇女儿童维权难度大。大量的`妇女儿童维权需求与有限的维权力量是热线遇到的一个瓶颈问题。热线接到很多请求处理家庭暴力、妇女儿童人身保护等问题,但由于职能、资源和人力不足,暂时还不能满足每一个妇女儿童的维权请求,只能以妇女儿童的维权为重点,集中精力在对那些影响重大、典型的、有代表性的妇女儿童侵权事件的处理上。
二是维权水平有待提高。“12338”热线主要是依靠妇联干部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妇联干部虽然经过培训,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但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在咨询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些意见欠妥之处。在热线运行的过程中,妇联干部在缺乏规范的咨询指导,对各类咨询问题的把握不一定准确,存在解答标准不一的情况。
三、今后的工作设想
(一)切实提高热线的咨询水平。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热线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热线接听人员的维权能力和水平。通过设立专家咨询日,邀请法律、心理、教育方面的专家到热线值班,提高热线咨询水平,提升“12338”热线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二)加大对典型个案跟踪处理力度。建立“12338”热线个案处理协调小组,整合相关部门的力量,组建一支由各部门人员参加的协调小组,通过将个案转交相关部门办理,或由协调小组直接办理的方式处理个案,加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力度,提高覆盖面,力争能够帮助每一个有合理维权诉求的妇女儿童。加强对个案处理结果的考核,保证每个个案维权的质量。
篇15:妇女维权周活动方案
妇女维权周活动方案
河南省“三八”妇女维权周启动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活动方案(草)一、活动时间
201*年3月2日上午10:00
二、活动地点
**市尹集镇张庄村
三、参加人员
省综治办、省妇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领导;
**市、**市综治办、妇联相关领导及维权协调组成员单位领导;巾帼志愿者;群众3000-5000人。
四、活动主持人
**市领导
五、活动议程
1、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奏乐;介绍参加启动仪式的领导同志;
2、**市领导致欢迎词;
3、省司法厅领导讲话;
4、省、市领导赠书;
5、省妇联领导宣读致广大妇女、家庭倡议书;
6、省综治办领导宣布启动;
7、与会领导在“反对家庭暴力,促进社会和谐”签名墙上签名;到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志愿者开始咨询服务。
六、活动分工
(一)市、县妇联分工
1、会场布置
主席台布置:
(1)主席台喷绘背景板最上方正中书写活动主题“千万家庭学法律,户户平安促和谐”,副标题“河南省”三八“妇女维权周启动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活动”;
(2)下方落款:主办: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协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时间:201*・3
(3)主席台上提前摆放好座位签、鲜花、茶水、话筒。
广场布置:
(1)入口布置彩虹门,上写:“河南省”三八“妇女维权周启动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活动”;彩虹门两侧竖立2个汽柱,分别书写:“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依法维护妇女权益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口号;广场四角悬挂4个氢气球,飘带上缀宣传标语:“拒绝家庭暴力,呵护美好生活”、“反对家庭暴力,共擎和谐蓝天”、“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 促进男女平等”、“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准备20张桌子、40条凳子分摆两边,会后领导和志愿者发放资料,开展咨询服务。
2、宣传一条街(广场内)
摆放以各级领导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或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挂图及宣传展版。
3、邀请领导
市、县综治办、妇联、公安局、司法局及维权协调组成员单位等相关领导;
4、起草材料
主持词、领导讲话、欢迎词等
(二)省妇联分工
1、邀请省综治办、公安厅、司法厅领导;
2、省司法厅、省妇联分别起草领导讲话;
3、邀请省级新闻媒体,撰写新闻通稿;
4、印制部分宣传资料;
5、负责协调、沟通相关事宜。
201*年河南省“三八”妇女维权周
启动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活动
参加人员名单
1、省妇联(7人)
省妇联副主席
** 洁 省妇联权益部部长
省妇联办公室
省妇联宣传部
卢前扬 省妇联权益部副部长
卢 洁 省妇联权益部副主任科员
贺 潇 省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
2、省综治办(1人)
** 玮 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处长
3、省司法厅(2人)
黄庚倜 省司法厅副厅长
尚 海 省司法厅依法治省办副主任
4、省公安厅(1人)
5、新闻媒体 (6-8人)
6、司机(4人)
篇16:市妇联妇女维权工作提案
市妇联妇女维权工作提案
一是措施保障机制。妇联组织在履行职能的同时,巧借大调解的有利资源为做好社区妇女维权工作提供措施、职权、运行、经费上的保障,做到有人、有权、有钱、按章办事。二是预警排查机制。社区妇联和大调解中心联合,主动深入企事业单位、居民小组及家庭摸排矛盾纠纷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登记造册,交办、督办,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
三是权益表达机制。妇联组织就一些重大政策的出台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听证会,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表明立场,阐明观点,及时向决策层反映广大妇女群众的意见,并对严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进行剖析。
四是访调对接机制。各级妇联特别注重做好信访接待与大调解两大环节的衔接工作,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及时与各级调处机构沟通,会同有关部门商讨解决方案,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使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处理。
五是公调对接机制。各级妇联不断强化与同级公安部门的工作协调,加大对涉及妇女权益尤其是妇女人身、财产权益的纠纷和案件的调处力度。社区调处机构及时接管公安110接处的涉妇案件,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调处方案。
六是调诉对接机制。市妇联建立了大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绿色通道,即在基层法院、基层法庭建立了巡回合议庭、女子合议庭、婚姻家庭法庭、妇女权益合议庭等,审理经调解未果的妇女权益纠纷和案件。
七是市区联动机制。联合市、区妇联、调处中心、公安分局和法院等部门成立市、区妇女权益纠纷调处小组,通过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纠纷联调等制度,加大了妇女权益纠纷联合调解的工作力度。
八是长效服务机制。近年来,经过市、县两级妇联与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与协作,全市已先后建立起社区巾帼维权站、心理咨询站、法律援助站、110反家暴投诉站等维权阵地,并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各级妇联还发动社会各界的学者、专家以及社区内的热心人士,不定期地开展普法、咨询、研讨、帮教等各种维权活动。
九是定期回访机制。对于重大、疑难以及上级交办的案件,在调处结束后,通过社区信息员、志愿者等不定期地回访当事人,听取当事人对调处结果的意见和建议,直至纠纷当事人彻底消除分歧。 人力资源总监:cho.icxo.com
十是考核奖惩机制。各级妇联层层建立了奖惩考核机制,突出“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采取引进来、渗进去的做法,将层层建立的妇女维权目标考核机制与大调解机制有机结合,将“平安家庭”创建、反家庭暴力等纳入大调解或综合治理考核范畴。
篇17: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
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婚姻家庭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是妇联维权肩负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南京市各级妇联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积极探索维权新思路,构建维权新机制,寻求维权新方法,妇女维权的舆论环境日益改善,维权的力度不断加大。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改制的不断深化,妇女维权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妇女维权的矛盾日益尖锐,也给妇联维权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妇女维权基本情况
1、加强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化维权格局。我们在发挥妇联四级信访网络作用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妇女权益联席会、妇女干部陪审员三项制度的建设。利用司法、律师事务所的资源,已在市、区县及街镇、社区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形成法律援助网络;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在法院建立了一支30多人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形成司法维权网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由公、检、法、司、劳动、工会、民政、教育等部门领导参加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集体会办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件,研讨解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牵头组织好女法律者联谊会。市妇联牵头成立了女法律者联谊会,把市及区公、检、法、司等部门处级以上的女警官、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等组织起来,形成一支强有力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队伍。她们每周一轮流来市妇联参与信访接待,还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有效地加大了对妇女的司法保护力度。三是利用街道、社区资产,建立受害妇女、儿童、老人庇护所,进一步健全了保障妇女儿童的服务体系。目前540个城区社区和郊区新建社区均建立了妇女维权服务站。下关区小市街道在全省最早建立了家庭暴力庇护所,阅江楼街道已将家庭暴力救助机构建到社区,现建有社区妇女儿童庇护所6所。玄武区锁金村街道、建邺区爱达社区均建有庇护所。我们还鼓励社区妇联,按照资源共享和群众需求的原则,以妇女维权站为核心,不拘一格地组建了一批各有特色的维权机构,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领导小组、维权领导小组、为离婚及家庭矛盾突出的当事人举办的婚姻家庭学校等;建立教育型、活动型、服务型的妇女维权点,开发婚姻家庭指导、心理保健指导、再就业指导、妇女法律援助等功能,为社区妇女群众服务,如打工妹读书站、“悄悄话”、“温馨小屋”、“真爱家园”心理调适室等。这些富有创造性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拓展了妇女维权的内涵和外延,使妇女群众得到了切实的服务。
2、坚持普法教育,提高妇女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妇女维权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我们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两年组织一次家庭学法竞赛活动,至今已举办了五届。我们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与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以送法到乡村、送法进社区和“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月等多种活动形式为载体,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宪法》、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大大提高了普法活动的覆盖面。各级妇联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相互配合,通过组织“女法官进社区”、“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向社区妇女群众宣讲法律,使法制教育更加贴近群众,更具实效。各级妇联还利用宣传媒体、宣传阵地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案例研讨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法律知识真正进社区、进家庭,融入到人们的、学习、生活中,形成全社会尊重妇女、爱护儿童,自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3、协调处理侵权典型案例,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我们在妇女维权的实践中,重视严重侵权和典型案件的调查处理,积极协调社会力量,为信访妇女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帮助与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底,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侵害的丁晓琳举锤杀夫案发生后,我们一方面积极开展调查,多次走访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反映妇联意见和群众意愿,召开维权联席会,商讨案情,为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当事人寻求有效维权途径;另一方面抓住时机,在全市启动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发动社会共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4月份,通过与中院交换意见,帮助多年与签约单位的债务纠纷案件当事人胡某追讨了4000元欠款。6月份,为多次离家出走、流浪在外而被性侵害的9岁幼女,走访学校、社区等,了解情况,把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组织有关人员,实施帮教措施,努力为问题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8月份,来宁打工的苏北17岁未成年女伊某因恋爱怀孕,男方不负责任且查无行踪前来投诉,我们十分重视,立即与市公
安局协调,反馈情况,得到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调查,为当事人调处获得了6000元的赔偿,较好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9月份,吸毒女顾某因与男方同居和经济纠纷而跳楼自杀,父亲与继母不照看,又不愿负担治疗费,反而推向社会,我们与基层妇联干部一起前往医院看望,并协调街道、社区上门照看,帮助解决医疗费问题,较好地化解了这一矛盾。去年以来,配合市法律援助中心,对父母离异不尽责的12岁女童汪凌燕抚养纠纷一案,先后牵头召开了基层法院、法律专家案情讨论会和女法律者联谊会会员专题讨论会,寻求法律保护的有效途径。
4、密切关注妇女维权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和政策意见。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的重新分配使妇女维权面临许多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妇女的发展权是新时期妇联维权的重点。我们在做好个案维权的同时,更加注重调查研究,针对影响妇女发展的重大权益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实现宏观维权和群体维权。近两年来,经我们调查并反映的《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妇女权益问题》、《要重视离异家庭子女问题》、《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的建议》、《关于重视妇女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的建议》、《关于重视女职工妇女病普查普治的建议》、《关于给特困家庭妇女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建议》、《关于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工龄计算年限的建议》等,先后引起了省、市有关部门的重视,推动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意见。
二、反家庭暴力主要情况
根据妇联信访接待情况,家庭暴力是侵害妇女权益的一个突出问题。据对近两年市、区县妇联接待妇女群众的信访情况统计,20、接待妇女群众信访分别为1297件、1226件(不包括街镇、村社的投诉),其中涉及家庭暴力投诉分别为324件、365件,分别占25.0、29.8,上升了4.8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涉及家庭暴力投诉17件,占信访总量的19.5,比去年同期上升2.8个百分点。因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呈现为隐蔽性、随意性、长期性、不安定性和危险性的特点,导致妇女提出离婚、家庭解体的增多,年、20分别占40.8、67.7。儿童遭受家庭暴力问题也逐渐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今年以来,我市分别发生父亲用砖头砸死女儿、4岁幼女因劝醉酒父亲别再喝酒而被其用铁丝勒窒息事件,前不久到市妇联上访的14岁女童,因奶奶失去抚养能力而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却经常遭受父母的暴力,头部有明显隆起的一个大包块。家庭暴力的存在不仅给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同时也严重地侵犯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益,还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不稳定因素,家庭暴力已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家庭暴力,不仅是一个事关妇女、儿童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事关城市文明、和谐、稳定和发展的问题。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
1、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构筑妇女维权的有效平台。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以社区维权为突破口,以实现三个100为目标(社区居民对家庭暴力及其处理方法的知晓率达到100,反家庭暴力组织建立率100,家庭暴力介入率100),提出了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旨在整合社区资源,调动社会因素,构建反家庭暴力的社会支持和服务体系。经过试点,目前已向各区县推开,正在逐步走出一条预防为主、调解为先、综合治理的干预、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之路。一是成立社区反家庭暴力干预网络小组。建立了以社区妇联、社区民警、综治办司法调解员等组成的社区维权协调组织;吸收社区法律、心理及有关专业人士参加,组成了社区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成立了以楼幢长为主的社区信息员队伍。二是开设多形式的社区维权服务窗口。各创建社区制定完善了投诉接待、情况报告、纠纷调解制度,建立了流程,设立了“家庭暴力投诉信箱”、“社区妇女维权热线”,及时有效地控制、解决社区内家庭纠纷和侵犯妇女权益案件的发生,为社区家庭矛盾的激化提供了一个缓冲地带。三是关心解决受害妇女的实际问题。针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多为个性软弱、依赖性强的妇女,我们一方面积极协调公安、司法部门主动上门做好疏导,共同调处矛盾,同时教会妇女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以正确的方法和途径解决家庭暴力问题。年,各级妇联已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法律援助案件30多件。市妇联立案受理的75例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经过有关区、街、社区维权干部的积极调处,使信访妇女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处理。另一方面,想方设法关心解决她们的实际困难。联合劳动与社会保障所,多渠道解决她们的就业问题,提高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多方协调,解决困难家庭子女就学、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帮助她们自立、自强起来。
2、开展“双创”活动,努力提升市民的文明程度。针对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家庭暴力问题集中反映在社区中,我们注重把消除暴力行为与提倡家庭美德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文明城市活动结合起来,坚持开展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文明楼”活动,动员市民“做文明人,建文明城”。一是不断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正家风,重家教,邻里亲,公德好”为主题开展的家庭文化建设,有效引导了全市广大家庭弘扬传统美德,倡导了社会良好风气。以“邻里情深,温馨万家”为主题的周末义务服务活动得到了城乡众多家庭的响应。根据各个时期家庭文化的特点,我市举办了“南京家庭文化节”、“百对新人世纪婚典”、“我心目中的家”家庭征文大赛、文明治家格言评选、文明民谣传唱等一系列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家庭文化活动。基层妇联组织的家庭文艺汇演、家庭运动会、家庭烹饪大赛等活动多姿多彩,推动了全市“家庭文化热”的蓬勃兴起。在农村家庭深入开展“一二三”家庭读书工程(每个家庭拥有一顶书橱、两份报刊、三百册图书),培育“妇女文化中心户”4000多户,为传播科学知识和生产技能,活跃农村家庭精神文化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广泛开展文明楼创建活动。以“家庭美化,阳台绿化,楼道净化,环境优化”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楼创建,从引导楼栋居民养成卫生习惯,使用文明用语入手,通过制订公共部位轮流值日制度,建立楼栋文化园地,开展“我与楼栋共文明”讨论及各项文体活动,组织绿地树木认养,编印南京市家庭文明公约、家庭环保公约,不断增强楼栋居民的互助精神、卫生意识、文明习惯。目前全市共有争创楼3000多栋,其中已命名挂牌的文明楼1500多栋,文明楼中的五好文明家庭占总户数的80,创评了一批“绿化楼”、“互助楼”、“学习楼”、“双拥楼”等特色楼栋,成为创建文明城市中的有效示范区。三是积极推进学习型家庭建设。我们以“学习的家,快乐的家”为主题,精心组织了家庭学习“快乐20分钟”系列活动,围绕“学英语,学电脑,学科技”新“三学”,开展了百名志愿者与百户家庭结对学习帮扶活动、“我与孩子同学习,我与社会共发展”、“我学习,我快乐”、学习型家庭格言征集等主题教育,倡导广大家庭适应时代要求,提升生活品位,在弘扬传统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强化家庭教育,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目前我市基本健全了市、区县、街镇三级家教网络,现有各级各类家长学校2175所,南京市成立了家长学校总校,包括中小学家长学校、婚姻家庭学校、社区家长学校等系列学校。几年来,共举办育儿讲座1000多场,发放宣传材料20多万份,数百万家长参加了培训,号召广大家长“学当家长的科学,争当科学的家长”。我们向广大家长普及优生、优育、优教“三优”知识,开展“万家优教”系列活动,举办大型“三优”咨询服务,邀请专家、知名学者开设广播讲座,组织了“把知识送给家长”知识竞赛;“童眼看家教”、“我的家长”征文演讲赛、“我心目中的美丽家园”儿童摄影绘画展等活动。我们每两年举办一届“十佳家长”评选活动,表彰家教典范,组建“十佳家长”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向社会宣传“十佳家长”科学育儿的成功经验,直接受教育的家长近万余人。2004年,我们启动了“家庭教育百千万”工程,成立了家教咨询中心,开设了家教网站,组建了讲师团,已开展了公益讲座80多场。
三、反家庭暴力存在的主要困难
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方面的障碍。一是相关适用法律欠缺。《婚姻法》虽然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但对家庭暴力的概念未作界定。而且有关对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的规定过于原则,涉及机构职责不明确,不能真正起到帮助受暴妇女、制止家庭暴力的作用。刑法中家庭方面的罪名只有虐待一项,而且定罪标准较高,在司法实践中虐待往往很难认定。二是现行法律主要适用对施暴者进行事后制裁,缺乏对家庭暴力正在发生及持续过程中的救济措施。在我们调查的受害妇女中,有一半感到“求助无门”、“束手无策”,不少人到妇联哭诉:“难道非要把人打死了法律才管吗?”
(二)社会层面的障碍。主要体现在社会公众包括司法机关对于家庭暴力观念的误区,导致取证难、调处不力。对于家庭暴力,社会公众的观念仍停留在“家务纠纷”层面上,认为两口子打打闹闹是正常的,劝劝就可以了,对向法院控告丈夫的妻子尤其难以理解。这种观念导致律师向受害妇女亲朋邻居取证时,他们含糊其词,甚至拒绝作证,造成取证困难,受害妇女权利难以保障。很多来访妇女向我们反映,她们在遭遇暴力时拨打110报警,经常是警察到场看到打得不严重,简单说句:“别打了”就走了,反而让施暴者有恃无恐。
(三)机制层面的障碍。比如家庭暴力的预防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对家庭暴力救助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需要用法规的形式进一步确定;在制止家庭暴力上还存在推诿扯皮、处理不力的现象。
(四)个人层面的障碍。不少受害妇女并不想以离婚来远离暴力,原因是有的妇女对施暴的丈夫心存幻想,希望他们能改邪归正;有的妇女自己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住房以及受到丈夫的威胁等,只好与丈夫凑合着过,经常忍受丈夫的殴打,从而导致家庭暴力恶性循环。
四、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建议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社会和家庭稳定,一直是妇联组织为之积极呼吁、不懈努力的维权重点。虽然国家尚无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家庭暴力,但家庭暴力问题已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关注和各地的重视。1月,长沙市委、政府两办正式下发了《长沙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首开全国由党委、政府发文明令禁止家庭暴力的先河,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和蔓延,全国20多个省市已颁布了地方性法规。自以来,全国已有湖南、四川、宁夏、江西、陕西、湖北、黑龙江、山西、安徽、山东、广西等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或《决定》。2004年7月,河北省人大通过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江苏、浙江、辽宁、甘肃、青岛、漳州等省市出台了由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妇联等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或《通知》。省内兄弟城市常州、镇江、盐城、淮安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连云港、扬州、无锡、苏州市下发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这些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意见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开展。
南京市作为全国特大城市和省会城市,对于家庭暴力问题仍停留在呼吁社会关注、列举调查统计数字、描述家庭暴力案例等浅层次的关注上。每年,丈夫殴打妻子,父母打伤孩子,子女虐待老人造成伤害时有发生,尤其是曾发生过轰动全市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以暴抗暴杀夫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把家庭暴力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和谐南京的构建。为此,我们建议:一是尽快制定出台一部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明确对施暴者暴力行为的民事、刑事和行政制裁,对暴力行为的防止与对受害人的保护,相关机构积极介入的法律义务与责任,从制度上对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保证。二是加强反家庭暴力专门机构的设立,实行综合治理,形成由医疗、鉴定、公安、法律援助、心理治疗、庇护所及社会服务机构联合组成的社会支持网络。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止家庭暴力。公安部门尤其是基层派出所要热情接待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投诉者,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构成犯罪的暴力行为要及时依法受理;对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及家庭暴力公诉案件,应及时批捕。法院应及时审理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各类民事和刑事案件,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只有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才能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四是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和教育广大公民学法、知法、守法,不断提高广大公民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对家庭暴力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强化舆论监督,增强广大公民自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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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局协调,反馈情况,得到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调查,为当事人调处获得了6000元的赔偿,较好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9月份,吸毒女顾某因与男方同居和经济纠纷而跳楼自杀,父亲与继母不照看,又不愿负担治疗费,反而推向社会,我们与基层妇联干部一起前往医院看望,并协调街道、社区上门照看,帮助解决医疗费问题,较好地化解了这一矛盾。去年以来,配合市法律援助中心,对父母离异不尽责的12岁女童汪凌燕抚养纠纷一案,先后牵头召开了基层法院、法律专家案情讨论会和女法律者联谊会会员专题讨论会,寻求法律保护的有效途径。
4、密切关注妇女维权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和政策意见。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的重新分配使妇女维权面临许多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妇女的发展权是新时期妇联维权的重点。我们在做好个案维权的同时,更加注重调查研究,针对影响妇女发展的重大权益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实现宏观维权和群体维权。近两年来,经我们调查并反映的《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妇女权益问题》、《要重视离异家庭子女问题》、《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的建议》、《关于重视妇女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的建议》、《关于重视女职工妇女病普查普治的建议》、《关于给特困家庭妇女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建议》、《关于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工龄计算年限的建议》等,先后引起了省、市有关部门的重视,推动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意见。
二、反家庭暴力主要情况
根据妇联信访接待情况,家庭暴力是侵害妇女权益的一个突出问题。据对近两年市、区县妇联接待妇女群众的信访情况统计,2003年、2004年接待妇女群众信访分别为1297件、1226件(不包括街镇、村社的投诉),其中涉及家庭暴力投诉分别为324件、365件,分别占25.0、29.8,上升了4.8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涉及家庭暴力投诉17件,占信访总量的19.5,比去年同期上升2.8个百分点。因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呈现为隐蔽性、随意性、长期性、不安定性和危险性的特点,导致妇女提出离婚、家庭解体的增多,2003年、2004年分别占40.8、67.7。儿童遭受家庭暴力问题也逐渐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今年以来,我市分别发生父亲用砖头砸死女儿、4岁幼女因劝醉酒父亲别再喝酒而被其用铁丝勒窒息事件,前不久到市妇联上访的14岁女童,因奶奶失去抚养能力而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却经常遭受父母的暴力,头部有明显隆起的一个大包块。家庭暴力的存在不仅给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同时也严重地侵犯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益,还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不稳定因素,家庭暴力已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家庭暴力,不仅是一个事关妇女、儿童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事关城市文明、和谐、稳定和发展的问题。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
1、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构筑妇女维权的有效平台。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以社区维权为突破口,以实现三个100为目标(社区居民对家庭暴力及其处理方法的知晓率达到100,反家庭暴力组织建立率100,家庭暴力介入率100),提出了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旨在整合社区资源,调动社会因素,构建反家庭暴力的社会支持和服务体系。经过试点,目前已向各区县推开,正在逐步走出一条预防为主、调解为先、综合治理的干预、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之路。一是成立社区反家庭暴力干预网络小组。建立了以社区妇联、社区民警、综治办司法调解员等组成的社区维权协调组织;吸收社区法律、心理及有关专业人士参加,组成了社区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成立了以楼幢长为主的社区信息员队伍。二是开设多形式的社区维权服务窗口。各创建社区制定完善了投诉接待、情况报告、纠纷调解制度,建立了流程,设立了“家庭暴力投诉信箱”、“社区妇女维权热线”,及时有效地控制、解决社区内家庭纠纷和侵犯妇女权益案件的发生,为社区家庭矛盾的激化提供了一个缓冲地带。三是关心解决受害妇女的实际问题。针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多为个性软弱、依赖性强的妇女,我们一方面积极协调公安、司法部门主动上门做好疏导,共同调处矛盾,同时教会妇女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以正确的方法和途径解决家庭暴力问题。2004年,各级妇联已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法律援助案件30多件。市妇联立案受理的75例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经过有关区、街、社区维权干部的积极调处,使信访妇女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处理。另一方面,想方设法关心解决她们的实际困难。联合劳动与社会保障所,多渠道解决她们的就业问题,提高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多方协调,解决困难家庭子女就学、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帮助她们自立、自强起来。
2、开展“双创”活动,努力提升市民的文明程度。针对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家庭暴力问题集中反映在社区中,我们注重把消除暴力行为与提倡家庭美德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文明城市活动结合起来,坚持开展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文明楼”活动,动员市民“做文明人,建文明城”。一是不断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正家风,重家教,邻里亲,公德好”为主题开展的家庭文化建设,有效引导了全市广大家庭弘扬传统美德,倡导了社会良好风气。以“邻里情深,温馨万家”为主题的周末义务服务活动得到了城乡众多家庭的响应。根据各个时期家庭文化的特点,我市举办了“南京家庭文化节”、“百对新人世纪婚典”、“我心目中的家”家庭征文大赛、文明治家格言评选、文明民谣传唱等一系列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家庭文化活动。基层妇联组织的家庭文艺汇演、家庭运动会、家庭烹饪大赛等活动多姿多彩,推动了全市“家庭文化热”的蓬勃兴起。在农村家庭深入开展“一二三”家庭读书工程(每个家庭拥有一顶书橱、两份报刊、三百册图书),培育“妇女文化中心户”4000多户,为传播科学知识和生产技能,活跃农村家庭精神文化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广泛开展文明楼创建活动。以“家庭美化,阳台绿化,楼道净化,环境优化”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楼创建,从引导楼栋居民养成卫生习惯,使用文明用语入手,通过制订公共部位轮流值日制度,建立楼栋文化园地,开展“我与楼栋共文明”讨论及各项文体活动,组织绿地树木认养,编印南京市家庭文明公约、家庭环保公约,不断增强楼栋居民的互助精神、卫生意识、文明习惯。目前全市共有争创楼3000多栋,其中已命名挂牌的文明楼1500多栋,文明楼中的五好文明家庭占总户数的80,创评了一批“绿化楼”、“互助楼”、“学习楼”、“双拥楼”等特色楼栋,成为创建文明城市中的有效示范区。三是积极推进学习型家庭建设。我们以“学习的家,快乐的家”为主题,精心组织了家庭学习“快乐20分钟”系列活动,围绕“学英语,学电脑,学科技”新“三学”,开展了百名志愿者与百户家庭结对学习帮扶活动、“我与孩子同学习,我与社会共发展”、“我学习,我快乐”、学习型家庭格言征集等主题教育,倡导广大家庭适应时代要求,提升生活品位,在弘扬传统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强化家庭教育,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目前我市基本健全了市、区县、街镇三级家教网络,现有各级各类家长学校2175所,南京市成立了家长学校总校,包括中小学家长学校、婚姻家庭学校、社区家长学校等系列学校。几年来,共举办育儿讲座1000多场,发放宣传材料20多万份,数百万家长参加了培训,号召广大家长“学当家长的科学,争当科学的家长”。我们向广大家长普及优生、优育、优教“三优”知识,开展“万家优教”系列活动,举办大型“三优”咨询服务,邀请专家、知名学者开设广播讲座,组织了“把知识送给家长”知识竞赛;“童眼看家教”、“我的家长”征文演讲赛、“我心目中的美丽家园”儿童摄影绘画展等活动。我们每两年举办一届“十佳家长”评选活动,表彰家教典范,组建“十佳家长”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向社会宣传“十佳家长”科学育儿的成功经验,直接受教育的家长近万余人。2004年,我们启动了“家庭教育百千万”工程,成立了家教咨询中心,开设了家教网站,组建了讲师团,已开展了公益讲座80多场。
三、反家庭暴力存在的主要困难
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方面的障碍。一是相关适用法律欠缺。《婚姻法》虽然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但对家庭暴力的概念未作界定。而且有关对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的规定过于原则,涉及机构职责不明确,不能真正起到帮助受暴妇女、制止家庭暴力的作用。刑法中家庭方面的罪名只有虐待一项,而且定罪标准较高,在司法实践中虐待往往很难认定。二是现行法律主要适用对施暴者进行事后制裁,缺乏对家庭暴力正在发生及持续过程中的救济措施。在我们调查的受害妇女中,有一半感到“求助无门”、“束手无策”,不少人到妇联哭诉:“难道非要把人打死了法律才管吗?”
(二)社会层面的障碍。主要体现在社会公众包括司法机关对于家庭暴力观念的误区,导致取证难、调处不力。对于家庭暴力,社会公众的观念仍停留在“家务纠纷”层面上,认为两口子打打闹闹是正常的,劝劝就可以了,对向法院控告丈夫的妻子尤其难以理解。这种观念导致律师向受害妇女亲朋邻居取证时,他们含糊其词,甚至拒绝作证,造成取证困难,受害妇女权利难以保障。很多来访妇女向我们反映,她们在遭遇暴力时拨打110报警,经常是警察到场看到打得不严重,简单说句:“别打了”就走了,反而让施暴者有恃无恐。
(三)机制层面的障碍。比如家庭暴力的预防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对家庭暴力救助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需要用法规的形式进一步确定;在制止家庭暴力上还存在推诿扯皮、处理不力的现象。
(四)个人层面的障碍。不少受害妇女并不想以离婚来远离暴力,原因是有的妇女对施暴的丈夫心存幻想,希望他们能改邪归正;有的妇女自己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住房以及受到丈夫的威胁等,只好与丈夫凑合着过,经常忍受丈夫的殴打,从而导致家庭暴力恶性循环。
四、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建议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社会和家庭稳定,一直是妇联组织为之积极呼吁、不懈努力的维权重点。虽然国家尚无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家庭暴力,但家庭暴力问题已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关注和各地的重视。191月,长沙市委、政府两办正式下发了《长沙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首开全国由党委、政府发文明令禁止家庭暴力的先河,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和蔓延,全国20多个省市已颁布了地方性法规。自20以来,全国已有湖南、四川、宁夏、江西、陕西、湖北、黑龙江、山西、安徽、山东、广西等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或《决定》。2004年7月,河北省人大通过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江苏、浙江、辽宁、甘肃、青岛、漳州等省市出台了由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妇联等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或《通知》。省内兄弟城市常州、镇江、盐城、淮安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连云港、扬州、无锡、苏州市下发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这些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意见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开展。
南京市作为全国特大城市和省会城市,对于家庭暴力问题仍停留在呼吁社会关注、列举调查统计数字、描述家庭暴力案例等浅层次的关注上。每年,丈夫殴打妻子,父母打伤孩子,子女虐待老人造成伤害时有发生,尤其是曾发生过轰动全市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以暴抗暴杀夫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把家庭暴力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和谐南京的构建。为此,我们建议:一是尽快制定出台一部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明确对施暴者暴力行为的民事、刑事和行政制裁,对暴力行为的防止与对受害人的保护,相关机构积极介入的法律义务与责任,从制度上对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保证。二是加强反家庭暴力专门机构的设立,实行综合治理,形成由医疗、鉴定、公安、法律援助、心理治疗、庇护所及社会服务机构联合组成的社会支持网络。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止家庭暴力。公安部门尤其是基层派出所要热情接待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投诉者,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构成犯罪的暴力行为要及时依法受理;对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及家庭暴力公诉案件,应及时批捕。法院应及时审理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各类民事和刑事案件,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只有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才能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四是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和教育广大公民学法、知法、守法,不断提高广大公民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对家庭暴力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强化舆论监督,增强广大公民自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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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事迹材料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成立以来,共审理维护妇女权益案件450多起,其中调解结案382件,巡回审理21件,女陪审员参与审理18件,与街道、行政机关等诉调对接处理15件。办结的涉妇女权益案件没有出现缠诉上访、“民转刑”等情况。妇女维权合议庭二十多年如一日,坚持“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公正执法、秉公办案,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取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先后被全国妇联、甘肃省妇联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全省巾帼文明岗”.
一、加强合议庭建设,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奠定基础
凉州区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设立在民三庭,由5名女性法官组成,均为办案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善于做调解工作的的法官。审理案件时,还邀请热心妇女维权工作的女性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多年来,该合议庭重点受理9个方面的典型案件:①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婚姻家庭案件;②侵犯妇女人身权利、财产权的案件;③剥夺母亲对子女监护的案件;④老年孤寡赡养权受侵害的案件;⑤侵犯妇女劳动权益的案件;⑥侵犯妇女承包经营权的案件;⑦儿童抚养权、教育权等合法权益受侵害案件;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外嫁女征地补偿纠纷案件等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⑨其他明显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该合议庭以公开审判为重心,采取巡回审理、就地开庭的形式,审理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为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畅通立案渠道,确保案件快立、快审、快执
对赡养、继承、家庭暴力及其他情况紧急、矛盾尖锐的案件,严格按照《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对确有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妇女当事人,依法给予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确保其打的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例如李甲、李乙因继承发生纠纷,其兄独占遗产,出嫁的李乙主张权利未果,遂到李甲家中吵闹不止,经村委会、司法所等部门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此,李乙诉至法院,要求继承父母的遗产。但李乙经济条件差,诉讼费用又高,足额缴纳诉讼费困难。区法院针对这种情况,决定原告缓交受理费,第一时间受理。合议庭接受此案后,考虑到原、被告系亲兄妹,为了避免矛盾继续扩大化,又能在以后生产生活中和睦相处,团结互助,采取了庭前、庭中、庭后调解的方法,注重在亲和力上下功夫,增进与原、被告在情感上的沟通和交流,首先阐明其父母的遗产系法定继承,李乙有权继承,但李乙不讲方式方法,大吵大闹是不对的,通过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疏导,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握手言和。就这样,来时横眉而入的亲兄妹笑着离开了法庭。
三、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妥善处理妇女权益案件
对于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除合议庭成员高度重视、深入调查、依法审理外,还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认真听取陪审员意见,力求案件处理过程、结果,即符合法律规定,又能得到当事人、人民群众的支持、认可。对一些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的案件,积极邀请当事人所在地的村组、社区等基层组织负责人参与案件调处,切实贯彻司法民主。例如,张某与滕某结婚,户口迁到滕某处,并分得承包地。,张某与滕某离婚。离婚后,张某没有住房,遂在附近租房居住,其户籍仍在滕某处。,滕某与他她人结婚。,滕某所在村组的部分土地被征收,取得了相应的土地补偿款。滕某所在村组按50%分给张某土地补偿款,对剩余的土地补偿款和应享有的住宅楼、商铺拒绝分配。张某不服提起诉讼,要求滕某所在村组给付其剩余的50%土地补偿款及住宅楼、商铺。合议庭邀请辖区人民陪审员、张某所在地的村组负责人参与案件调解,经过耐心细致地法制宣传教育和苦口婆心的思想疏导工作,滕某所在村组最终为张某分配了剩余的50%土地补偿款及应得住宅楼、商铺,一起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多年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四、积极探索优质高效审理案件的途径和方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将调解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多措并举,做好妇女思想和心理疏导工作,努力使纠纷妥善解决。如唐某与张某离婚案,年,唐某与张某结婚。婚后,生育一双儿女,并承包一米粉店,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就在这时,唐某发现张某经常外出不归家,怀疑其有第三者,为此,俩人经常吵嘴打架,夫妻关系一落千丈。,唐某不堪忍受,把张某告上法庭,要求与其离婚。合议庭认为该案夫妻俩共同生活了十多年,还是有感情基础的。于是决定全力化解双方的矛盾,挽救这个家庭。首先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其出轨行为的违法性,并从家庭、道德方面耐心开导,告诉其家庭和睦需要双方在日常生活中互相扶持、互相尊重,希望他珍惜来之不易的家庭幸福。同时,也做唐某的思想工作,希望她看在2个孩子的面上,能摒弃前嫌,给张某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案件从早上一直持续到下午,经过法官的思想疏导工作,张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做了深刻反省,并当场诚心地给唐某写下一份保证书,表示以后改掉出轨行为,一起好好生活,共同负起养育儿女的重任。同时,在法庭的劝解下,(范_文_先_生_网)唐某也回心转意,原谅了张某,并撤回了离婚起诉。就这样,一对走到离婚边缘的夫妻在李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和好如初,满脸笑容地走出了人民法院。
五、坚持“寓教于审”,强化案件审理的教育功能
合议庭积极利用审判平台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法制宣传活动,采取巡回办案、就地开庭的形式,以案释法,教育群众,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扩大社会影响,增强社会效果。例如,老奶奶畅某赡养一案,老人生有两子甲、乙。多年前,老人随甲生活,甲去世后,老人随孙子丙生活。,丙领取了老人的一笔征地补偿款2万元。后孙子与老人发生矛盾,老人愤怒之下搬到院外的猪圈内居住生活,靠好心村民和村委会接济度日。老人要求乙履行赡养义务,丙退还征地补偿款。邻居、村委会、司法所等多次调解无果。受理该案后,合议庭指导办案法官数次上门调解无果。合议庭通过就地开庭审理,当庭判决乙履行赡养义务,丙退还征地补偿款。乙表示服判,并将老人背回自己居住的房屋,但丙拒不退还补偿款。法庭果断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摄于法律的威严,丙退还了补偿款。此案通过判决和强制执行,依法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制裁了违法行为,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妇女是弱势群体,最需要法律的保护。凉州区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法官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全身心地投身审判事业,认真履行法官职责,通过司法工作为广大妇女排忧解难,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篇19:妇女维权工作领导讲话
各位主席、同志们:
省妇联这次召开的全省妇女维权维稳工作会议非常重要,因此我们除了请各市妇联分管维权工作的副主席参会外,还特别邀请了各县区市妇联的一把手参加。这里面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去年以来,已在全省的县、镇、村全面铺开建设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中心,形成了矛盾综合调处、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综合管理的大综治大调解大维稳新格局。妇联如何抓住这一有利契机,主动加强与综治办等部门的合作,利用好新的工作平台,积极推进妇联的维权工作,我们就要通过这次会议来共同加强学习探讨和相互交流。
二是去年以来,全国妇联和省妇联作出的工作部署中有几项重点工作,这些重点工作有些时间迫在眉睫,有些在我省开展不是很理想,如何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任务的落实,有必要利用这次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明确工作要求。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妇女维权维稳工作
在前年年底召开的第十届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上,胡锦涛提出了妇联组织的职能——“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在今年首都各届妇女纪念“三八”节10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又提出要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这两段话深刻揭示了新时期妇联组织的职能定位和发展定向,抓住了妇联组织建设的根本,为妇联工作指明了奋斗的目标和方向。
妇联组织有很强的政治属性,她是党领导下的一个群众团体,有别于国际社会上的非政府组织(NGO),也不能等同于自发产生的社会民间团体,她是党开展妇女群众工作的桥梁和重要帮手,因此她必须把妇女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坚决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才能成为“坚强阵地”。譬如说,党提出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妇联组织就要组织、引导妇女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多作贡献,在妇女群众中深入做好暖人心、聚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协助党和政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稳定因素。妇联组织要成为“温暖之家”,要求各级妇联组织深入思考和研究如何重服务、抓维权、促平等,关心不同利益妇女群体的生活状态,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因为妇联是为妇女群众而产生的,脱离了妇女群众,不去很好地代表妇女说话,为妇女服务,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妇联组织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工作就会被边缘化。妇联不维权就没有号召力,在妇女当中就没有组织认同感。只有妇女的权益得到维护了,妇女才能认同妇联,认可妇联,因此,维护妇女权益与提高妇联地位是联系在一起的。
妇联维权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也就是有“大维权”和“小维权”之分。从广义上来讲,妇联开展的工作都是促进妇女发展的,为妇女谋求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各个领域与男性平等的权利与地位。从狭义上来讲,就是指各级妇联设立的维权站(点)的工作,主要是接受妇女的咨询来访和调解,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从这一项具体工作来看,我们面临着妇女利益诉求多元化、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不断增加的状况,特别是“外嫁女”、失地失业妇女、离婚妇女、特困妇女、老年妇女等特殊弱势群体的维权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增多,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而目前部分基层妇女维权站(点)由于人力、经费等因素制约,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工作远远满足不了需求。
去年以来,全省通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平台建设,大力整合资源,强化协调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管齐下,大量矛盾纠纷包括许多侵害妇女权益的纠纷得到了及时解决。实践证明,中心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的立足在基层的高效工作平台。我们妇联的维权工作,要很好地利用这个平台,学会借台借力,融入大局,更好地服务妇女。非常感谢省综治办认识到妇女维权工作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以省综治办和省妇联两家的名义共同发文,就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进一步加强基层妇女维权工作提出了意见。今天,陈少波主任又亲自到会讲话,为我们介绍了建设中心后所取得的显著成效,为我们深刻阐述了妇女维权与社会维稳之间的关系,以及妇女维权工作与三级平台对接的必要性,讲得非常好,对我们的工作是很好的指导和鼓励。陈少波主任和省综治办对我们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是我们进一步做好维权工作的重要动力和保障。在此,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陈少波主任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篇20:妇联妇女维权工作情况汇报
xx县妇联分别来到xx派出所、三里街社区和金字牌镇,分别与各单位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站”、“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等机构,多措并举创新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在xx派出所、三里街社区及金字牌镇,祁门县妇联主席顾圣红与他们的'工作人员亲切交谈,并就妇女儿童维权等相关工作进行了探讨。随后,县妇联还与各单位一起对所设立的妇女儿童维权机构进行了挂牌。
挂牌仪式结束后,县妇联主席顾圣红还来到金字牌镇中心学校,看望慰问了两名贫困家庭学生,并鼓励他们要对生活要充满信心,在学习上要刻苦钻研,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据了解,县妇联通过妇女儿童维权联席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可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特别是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实现家庭和睦健康文明,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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