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知识范文

时间:2022-05-04 03:14:48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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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知识范文

篇1:妇女权益保障知识试题

1、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以谁为主体、全面保护妇女各项合法权益的基本法?( ) A、公民 B、妇女 C、妇女儿童

2、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我国妇女享有哪六大权益?( )

A、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权利、财产权益、人身自由权以及婚姻家庭权益

B、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以及婚姻家庭权益

C、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权利、财产权益、生命健康权以及婚姻家庭权益

3、以下三个答案中,哪一项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

A、男女同工同酬 B、男女平等 C、实行按劳分配

4、下面三项内容,哪一项是国务院制定的新时期妇女发展的总体规划?( )

A、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

B、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C、《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5、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谁的责任?( )

A、各级妇联组织 B、各级政府的 C、全社会的共同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是哪个?( )

A、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B、团委 C、妇联

7、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职能是什么?( )

A

B

C

8、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机构是谁?( )

A、各级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C、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9、谁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依照法律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的利益,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 )

A、工会 B、共产主义青年团 C、中华全国妇www.wenku1.com女联合会

10、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谁的意见?”( )

A、妇女联合会 B、基层组织 C、国家健全机制

11、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哪类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 )

A、有关妇女问题的 B、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 C、男女平等问题的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多少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等限制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A、年满16周岁B、年满14周岁C、年满18周岁

13、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的名额比例应该是怎样的?( )

A、一定的名额 B、适当的名额 C、适当的比例

14、妇女广泛参与哪一方面的管理,享有充分的民主和自由,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反映妇女参与社会发展的程度?( )

A、宏观经济 B、国家和社会事务 C、基层工作

15、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文化教育权益包括的内容下面哪一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

A、 接受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的.权利;

B、妇女儿童的教育;C、拒绝扫盲教育的权利

16、女职工被用人单位录用时,应当要求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维护女

职工的什么?( )

A、工作岗位 B、劳动权益 C、素质教育

17、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哪些内容。”( )

A、结婚、生育 B、结婚、休假 C、进修、休假

18、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非有国家法律的特别允许的情形,原则上不得录用哪一年龄

段的女性未成年人工作。( )

A、不满16周岁 B、已满14岁不满16周岁B、 14周岁以下

19、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什么权利,是我国宪法和劳动法中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和“同工同酬原则”的具体体现?( ) A、 劳动报酬 B、福利待遇 C、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20、妇女在以下哪四个时期受特殊保护?( )

A、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B、青春期、经期、孕期、产期

C、孕期、产期、更年期、哺乳期

21、为妇女的劳动安全和健康,对产期的女职工给予不少于多少天的产假和生育待遇?( )

A、60 B、90 C、180

22、对于怀孕几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A、6个月 B、7个月 C、8个月

23、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和什么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

A、哺乳期 B、事假 C、病假

2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什么?( )

A、生育保险 B、生育救助 C、生育指导

25、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什么权利?( )

A B C处分

26、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是公、婆什么继承人?( )

A、在遗嘱中可指定的 B、第一顺序法定 C、第二顺序法定

27、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这是我国法律第几次明确

对性骚扰说“不”? ( )

A、首次 B、第二次 C、第三次

28、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下面三种说法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

A、 公安机关应当给与治安处罚;

B、 受害妇女可以依照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

C、人民检察院不应主动提起公诉。

29、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多长时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一年

30、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哪个部门或组织投诉?( )

A、妇女组织 B、卫生行政部门 C、计划生育组织

二、判断题:

31、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代表妇女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

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

32、因为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所以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但没

有被选举权。( ) 33、各单位在录取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

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允许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

34、单位可以随意录用未满16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 )

35、妇女在哺乳期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聘用)合同。( )

36、对于不适合妇女工作的岗位,可以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 )

37、妇女在劳动进程中的发展权,仅是指妇女享有在劳动过程中的晋职、晋级的权利。( )

38、私人企业在录用女职工时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

39、对产期的女职工给予不少于180天的产假。( )

40、对哺乳期妇女在不影响其哺乳的情况下,可适应安排加班。( )

41、妇女的产假制度是要求各单位强制实施的。( )

42、为保障女职工的身体健康不受影响,单位可以强迫女职工提前退休。( )

43、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

44、妇女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其劳动(聘用)合同。( )

45、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

46、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男女平等的核心内容是男女两性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

47、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

有利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 )

48、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是从婚姻家庭角度,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对妇女的某些婚姻家庭权益加以特殊的确认和保护。( )

49、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

50、妇女联合会或者相关妇女组织对侵害特定妇女群体利益的行为,不能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揭露、批评,并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

答案:

一、选择题:

1-5、 B B B C A 6-10、A A C C A 11-15、B C B B A 16-20、B A A A C A 21-25、B B A C B 26-30、B A B B A

二、判断题:

30-50、√ X X X √ √ X X X X

√ X √ X √ √ √ X √ X

篇2:本息保障投资理财知识

本息保障投资理财知识

P2P网上投资理财是传统金融理财的线上模式,为借贷双方提供网络平台,它弥补了短期内小额借贷间的资金周转不灵的现象,促进了市场资金流动以及在改善资源配置上有积极的意义。

针对一些仍徘徊在P2P平台大门外的新群体,炳恒集团最近推出的“恒有钱”网上理财平台给出了一些建议:现在国内许多主流平台的年化收益在8%到16%之间,但是广大的新网络投资者们要注意,过高的年化收益加大了借款人的承受能力,具有不持续性,如果只关注高效益的话,可能投资本身已经危及到了本金。另外,需要提到的就是P2P网络投资理财所存在的风险。理性的投资者,在投资前就要具备风险意识。

所以,在风险管控方面,“恒有钱”平台推出的投资理财项目有三重的严格审核,通过审核个人信用记录、名下房产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数据等,全方位审核、力争从源头把关,做到风险可控,尽可能地规避风险。

据了解,为保障投资人的资金安全,“恒有钱”平台严格审核担保公司资质及偿债能力,与符合评估的多家优质担保公司合作,由担保公司承担全额本息担保连带责任。通过担保与反担保最小化投资人的风险,即使出现借款逾期或无法给付的风险发生,公司根据投资人投资的产品类型,按具体情况先行垫付本息,保证投资人的权益。

另外,笔者还要告诫各位P2P网络投资人在选择平台时,除了以上提到的要具有风险意识,考核网上理财平台要遵循3个点:“诚信、专业、可持续”。

通过先前投资者的口碑,吸取投资理财经验,对平台的团队、规模、风控能力等等方面要全方位考察,“可持续”是针对平台是否有清晰的盈利模式,能不能持久经营。在这方面,“恒有钱”可以说是给处于洗牌期的P2P网络投资界带来了正面影响,也给了广大置身于P2P投资迷雾中的投资人们一个“靠谱”的选择。

[本息保障投资理财知识]

篇3:劳动保障知识的宣传标语

劳动保障知识的宣传标语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出台送春风,惠及广大女职工。

2、保护女职工的平等就业、职业安全和生命健康。

3、保护女职工的身心健康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4、采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条文,切实维护好广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5、撑起一片伞,保护半边天。

6、促进用人单位改善劳动条件,落实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

7、大力宣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广泛营造保护女职工劳动权益和健康的良好氛围。

8、督促与女职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落实,以实际行动彰显女职工组织的效能和作用。

9、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10、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11、激发女职工参与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12、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3、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14、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

15、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走和-谐社会之路。

16、女性个人受保护,子孙后代都幸福。

17、女性健康,全家幸福。

18、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19、切实增强职工自我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

20、认真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依法维护女职工权益。

21、深入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

22、深入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23、为广大女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24、学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提高女工自我保护意识。

25、组织起来,切实维权。

26、尊重、保护、关爱女职工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篇4:知识转换形式保障精彩论文

知识转换形式保障精彩论文

论文摘要:知识转换是知识管理中的核心内容,本文通过分析知识转换的内容及意义,提出了知识转换的三种形式,并讨论了实现知识转换的保障措施。

论文关键词:知识管理显性知识隐性知识知识转换

随着知识经济的崛起,由知识经济催生的一种新的管理理念—知识管理正在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知识管理所包含的一系列新的管理方法与管理思想,正成为各类组织迎接知识经济的力量源泉。研究表明,知识管理不仅仅是技术问题,而且是以人为本结合信息与技术的过程。其核心内容就是在组织内部形成一个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的互动平台,通过隐性知识的外化,不断积成显性知识库,完成知识在隐性和显性之间的转换,满足组织在各方面的要求,使组织的核心竞争能力得到提升和保持。当前的社会信息环境给我们提供了更好的信息基础,也为知识管理的实施提供了最佳契机。

1知识管理中知识转换的内容及意义

知识的转换,简言之就是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的转换。所谓显性知识,就是指能够用正式语言清楚表达并可以在人际中传播的知识,它存在于各类文献中,如报告、文章、图像、软件等,人们可以通过各种载体得到它、学习它、运用它。而隐性知识则是指埋藏在个人头脑中的知识,如个人的信念、评价、观点、经验等,隐性知识与知识的所有者没有分离,更具有主观性与个性,更难于交流。对显性知识的管理,就是通过技术把明细化的知识编码,贮存在数据库中,组织内部的任何人都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直接调用。这种模式中的知识可以迅速地、无限次地被组织内部人员重复利用,既节省工作时间,又减少信息交流成本,从而获得良好的经济收益。对隐性知识的管理,就是知识所有者没有把自己的知识显现出来,人们只能通过直接的对话交流才能得到传播和分享。它所强调的是投资人力资源,大量引进一流的专家学者,花巨资鼓励他们与组织内部人员进行交流,以便传播他们的知识。知识的转换对于知识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如果没有了知识的转换,也就没有了知识的共享和创新;没有了知识的创新,知识管理也就毫无意义。首先,知识的转换加速了知识的生产和积聚。组织内的每一个人都把自己的隐性知识通过一定的载体显现出来,那么整个组织的知识就会大量地积累与丰富。如果大家都不向组织提供自己的隐性知识,那么知识库的知识就会老化、陈旧,人们就没有办法再去利用知识库进行学习。其次,知识的转化才会使知识增值。知识库需要知识不断地进行更新,人们在利用显性知识的过程中,不断地把组织内显性知识化为自己个人的知识,这样个体的隐性知识就是显性知识的增值;如果个体再把自己获取的隐性知识经过自己的加工重新转换成显性知识,那么这个显性知识就不是原来的显性知识,而是一种知识的创新与增值。知识管理就是不停地对知识转换进行管理,每一次知识的转换就是一次知识的创新,每一次知识的创新都会对组织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2知识转换的形成

2.1个人的隐性知识转换成个人的显性知识是知识的外化

知识的外化就是将组织内部成员头脑中的隐性知识转化为自己可以表达、别人可以利用的显性知识。隐性知识是高度个人化的知识,它不仅隐含在个人经验中,同时也涉及个人信念、世界观、价值体系等因素,因此很难规范化,也不易传递给他人。因此个人的隐性知识转化为显性知识的过程是非常困难的,是不容易显性化的,所以在隐性知识转化为显性知识的过程中,需要创造新的显性概念,才能表达出自己隐性知识的涵义,而显性概念一旦产生就会模型化,也就是创造了新的知识,这种新的知识为组织系统的知识库注入了新的内容。这一转换是知识的外化,而知识的外化是知识创造的关键。

2.2组织的显性知识转化为个人的隐性知识是知识的裂变

知识的裂变是知识创造的根源。组织的显性知识就是组织系统内知识库里被编码化的知识,这种知识可以被组织系统内的全体人员所共享。有的成员可能解决了多年来与以前通过外化得来的知识相抵触的问题,有的可能重塑了自己的知识结构,有的可能创造出了新的知识。这种知识的裂变,将为整个组织创造出更多的新知识。组织内显性知识库里的知识是不会自动裂变的,但由于组织成员的各种所需,一种知识可能会裂变为多种不同的知识,也只有经过知识的裂变,才会使组织内的显性知识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2.3个人的显性知识转换成组织的显性知识是知识的聚变

知识的聚变是知识管理的本质。个人的显性知识只有成为组织系统内知识库的一部分,才会使组织内的显性知识不断地积聚,才会使个人的显性知识变得有价值。如果每一个人的隐性知识变成了显性知识而不为组织内的其他成员所学习利用,这一转换也没有真正的意义。组织系统内的显性知识增加的越多,表明个人的隐性知识转换成的显性知识越多。知识的创新越多,越有利于组织内成员的利用,这就为知识的共享和再创造提供了基础条件。

3实现知识管理的保障措施

3.1建立灵活的组织结构

组织结构是组织的重要资本形式,建立能高效实现组织功能的组织结构是首要的保障措施。在当前的信息环境下,组织结构既要体现其稳定性,又要体现其灵活性。综合当前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要构建合适的组织结构形态,必须实现组织结构从单一状态向双重模式、从结构化部门向梦幻团队、从金字塔向倒金字塔、从线性关联到蛛网互联的转变。其中第一个转变是基础,它体现了这样一种思想,即组织结构的设计一方面要基于职能构建一个稳定的基础组织单元,为日常管理活动提供管理支撑;另一方面是构建基于任务的可变动、多任务、多功能的动态服务团队,体现出更多的临时性和虚拟性,主要运用于关键性管理任务。建立双重模式组织结构,既能保证组织的稳定性,又能使组织在处理问题时保持足够的灵活性,是彻底改变过去条块分割、部门各自为政现象的重要手段。只有当这一转变实现后,其它的三种转变才会有实现的.可能。

3.2制定人本的管理制度

在管理制度的制定方面,首先应实现从重物管理到重人管理的基本理念转变。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应实现下列三方面的转变:从管理约束向相互信任转变,从监督劳动向积极支持转变,从任务分配向公平竞争转变。在具体的管理制度建设上,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1)构建组织结构的管理制度,实现从基于基本结构的管理到基于综合因素的管理,从基于正式组织的管理到基于多样化结构的管理,丛基于稳定结构的管理到基于变化的管理的转变。(2)构建效用管理制度,实现从基于过程的管理到基于结果的管理,从基于标件的管理到基于市场的管理,从基于落差的管理到基于对话的管理的转变。(3)构建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实现从基于人员考核的管理到基于培养知识资本的管理,从基于部门和岗位的管理到基于团队和项目的管理,从基于分工和指挥的管理到基于协作和参与的管理。

3.3选择适用的关健技术

技术虽然不能解决知识管理的全部问题,但没有技术支撑实现知识管理也是不可能的。笔者认为以下三方面的技术是必要的:(1)知识存储技术。组织的知识资产存储应采用数据仓库技术。数据仓库技术是面向主题的、整合的、稳定的并且时变的数据集合,用以支持决策管理。它从多个内容相关、物理和逻辑上独立的数据源中提取面向主题的数据信息。所有这些特征都和知识资产的累积、整理和利用相适应,是知识管理的技术基础环节。(2)知识表达技术。知识的重用与共享是知识管理的目标之一。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一种形式化的知识表示规范,尤其是当前知识信息分布式的情景之下,可采用概念集来实现这一目标。概念集是指特定应用领域公认的关于该领域的对象及对象关系的概念化表示,它提供了知识共享的关键技术。由于概念集在逻辑和应用上的相互关联,人们可以利用概念集间的概念继承关系、语义关系和引用关系来复用概念,从而达到不同领域间的知识共享。建立可以共享和重复的各领域概念集不仅是知识表示的需要,也是实现知识共享和重用的关键技术,是实施知识管理的基础性工作。(3)知识获取技术。知识获取就是从海量的纷繁信息中发现、提取和挖掘知识,目前的主要类型是人工获取、机器辅助的人工获取和机器自动获取。在当前的信息环境下,机器自动获取应该成为知识获取的主要方式,这其中最为主要的技术是数据挖掘技术,简单地说就是从大量数据中提取或挖掘知识。总之,在实现知识管理的过程中,组织所拥有的知识资产是基础因素,员工的基本素质是实现知识管理的关键因素,管理机制是制约因素,技术是催化因素。在这些制约因素的作用下高效地实现知识间的转换并不断提升组织的核心竞争能力,是知识管理的基本命题。

篇5:保障

保障

保障bǎo zhàng[释义]

①基本义:(动)保护;使不受侵犯和破坏。

②(名)起保护作用的事物。宾语常是名词和名词性词组“生命、成果、财产、民主、权利”等。~人民的生命财产。〈外〉日语。

[构成]  并列式:保+障[例句]  我们要~旅客的.安全。(作谓语)劳动人民的生活有了~。(作宾语)[同义]  保证

篇6: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试题

单项选择题

1、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的(A)。

A.基本国策 B.基本政策 C.根本原则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女职工进行(C)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女职工。

A.上岗前                 B.离岗时

C.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

3、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B)的共同责任。

A.各级政府   B.全社会    C.各级党委

4、女职工是(C)的统称。

A.女工人      B.女职员

C.女职员和女工人

5、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女职工权益包括(A )。

A.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和婚姻家庭权益

B.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财产权利、婚姻家庭权利

C.政治权利、劳动权利、文化教育权利、财产权利、婚姻家庭权利

6、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并有( B )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

A.较少数量  B.适当数量  C.相当数量

7、(A)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A.丧偶  B.离婚    C.独身

8、妇女的(B)受到法律保护,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它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

A.名誉权  B.人格权    C.肖像权

9、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参与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分配权,保障多元化分配形式中的( B )。

A.男女平等 B.同工同酬 C.利益平等

10、工会有女会员(B)以上的单位,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

A.25人  B.10人  C.8人

1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适用于(C)。

A.单位固定女职工、合同制女职工、不包括临时女职工

B.全民、城镇集体企业女职工,不包括非公有制单位女职工

C.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

12、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 B )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A.年龄   B.性别          C.学历

13、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

( C )。

A.生活保护   B.保险待遇 C.劳动保护

14、禁止招收未满(B)周岁的女工。

A.15   B.16   C.17

15、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  B  )周岁的劳动者。

A.17   B.18   C.19

16、女职工产假为(A)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者增加产假(A)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A)天。

A.128  15  15  B.180  30  30

C.90  20  15

17、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

(C)。

A.不应作为劳动时间

B.若领导同意可视为劳动时间

C.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18、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B)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它劳动。

A.半周岁  B.1周岁  C.2周岁

19、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C)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A.公安机关     B.工会

C.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20、国家保护妇女的(B)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A.人身自由 B.婚姻自主 C.恋爱自由

21、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B)周岁。

A.22   B.20   C.23

22、已婚妇女(C)周岁以上或者实行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A.23    B.20   C.24

23、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B)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A.7    B.15    C.10

24、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A)、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

A.使用  B.分配  C.馈赠

25、因履行保护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C )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依法提起诉讼。

A.女职工  B.女职工委员会   C.工会

篇7: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试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什么时间颁布的?什么时间修改的?修改后什么时间执行的?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是1992年4月3日颁布的,8月28日第十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改的,月1日起执行的。

2、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共几章,多少条?

答: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共9章,61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的十大亮点是什么?

答:一是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入法律;二是明确执法主体强化政府责任;三是进一步明确妇联的职责;四是提高人大女性代表比例;五是禁止招生中的性别歧视;六是防止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七是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八是禁止性骚扰;九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十是强化法律责任。

4、《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宗旨是什么?

答:(1)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2)促进男女平等 ;(3)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5、为什么要制定妇女保障法?

答:制定妇女权益保障法主要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1) 为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2) 为了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3)  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1992年,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颁布施行对保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也逐渐显现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年8月28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对其进行了修正。

6、为什么要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以妇女为主体,全面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基本法,是我国人权保护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妇女权益保障法确立的基本制度是正确的,有关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也是切实可行的。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普遍提高,且当时立法所依赖的经济社会条件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妇女权益保障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从制度上加以解决,因此,为了解决在政治权利、财产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保障妇女的焕发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修改是必要的。

7、《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遵循什么原则和思路?

答:遵循了三项原则:一是以宪法为依据,注重与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协调、衔接,维护法律的统一;二是立足国情,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的进步,符合妇女权益保障的现实要求;三是保持基本框架,在妇女权益保障法现有的基础上,针对妇女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进行修改和完善。思路:消除妇女发展的障碍,采取特别措施保障妇女切实有效地实现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对弱势群体给予倾斜保护与救济扶助的基本思路。

8、《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1)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2)促进男女平等;(3)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9、《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最主要内容是哪些?

答:共对32个条文做出了修改,条文总数也有原来的54条增加到61条。修改的重点内容有:

一是总则方面:(1)明确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2)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强化政府责任;(3)规范了妇联的职能和作用。

二是妇女权益领域:(1)政治权利方面;(2)文化教育权益方面;(3)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方面;(4)财产权益方面;(5)人身权益方面;(6)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做了进一步的补充规定。

三是法律责任部分: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内容上增设了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全局性保障措施,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规定了不同的处罚措施,重点突出政府部门的职责,增强了可操作性。

10、《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有哪些权益?

答:(1)政治权利 (2)文化教育权利 (3)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4)财产权益 (5)人身权利 (6)婚姻家庭权益。

11、《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基本原则是哪些?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了以下三项基本原则(1)男女权利平等的原则;(2)保护妇女的特殊权益和对妇女的权益实行特殊保护的原则;(3)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的原则;

12、妇女行使政治权利的主要途径和形式有哪些?

答:妇女行使政治权利的主要途径和形式包括(1)选举、监督、罢免人大代表,通过国家权利机关管理国家事务;(2)以干部身份直接管理国家事务;(3)通过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途径和形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4)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5)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6)参加妇女组织、工会、共青团等,参与民主管理活动。

13、学校在录取学生时,可以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吗?

答: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

14、妇女文化权益包括哪些方面?

答:包括(1)参加文化生活的权利;(2)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所产生利益的权利;(3)对其本人的任何科学、文学或艺术作品所产生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利益,享受被保护的权利;(4)自由从事科学研究和创造性活动的权利;

15、对妇女的特殊保护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妇女的特殊保护包括:(1)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2)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16、对农村妇女财产权利的保障应重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1)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面的两性平等权;(2)在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方面的两性平等权;(3)在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方面的两性平等权;(4)在宅基地使用等方面的两性平等权。

17、什么是家庭暴力?

答:家庭暴力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它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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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国家和有关部门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承担什么职责?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公安、民政、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19、家庭暴力实施者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答:(1)民事责任。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2)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3)刑事责任。当家庭暴力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即当这种暴力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属性时,就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

20、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得法律救助?

答:可以通过三种途径寻求救助:一是要求公安、民政、劳动保障、卫生、教育、文化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二是依法申请仲裁;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

21、侵害妇女权益者要承担哪些责任?

答: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分的,从其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什么是男女平等原则?

答:男女权利平等的基本含义是:男女在两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婚姻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不允许以性别为基础而有所歧视,尤其是不允许以性别为基础对妇女进行歧视。

23、为什么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答:

男女平等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国家的政策进入法律,可以运用法律的强制性来保证政策的贯彻实施。因此,《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灭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这是本次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重大突破和亮点,体现了宪法原则和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反映了广大妇女的共同愿望,履行了我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对于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具有重大意义。消除对妇女的一切歧视与实行男女平等是国际人权法与妇女人权法对国家的义务性要求。《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3条要求缔约国“应承担在所有领域,特别是在政治、社会、经济、文化领域,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包括制定法律,保证妇女得到充分发展和进步,其目的是为确保她们在与男子平等的基础上,行使和享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将实行男女平等作为国家的基本国策,其实也是政府在履行国际条约义务。

24、什么是对妇女的权益实行特殊保护的原则?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条第3款规定:“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对妇女权益实特殊保护原则有两层内容:(1)国家依法保护妇女基于其性别特征的特殊权益。如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中的权益,国家应当给予充分保护。(2)对妇女的权益实行特殊保护。为了消除男女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国家有必要在法律上采取具有针对性的特殊保护措施,逐步完善对妇女的权益保障制度,以保障妇女权益得到全面实现。这也是国家的义务。

25、妇联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承担什么职责?

答:妇联是代表妇女利益的群众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是各级妇联的根本宗旨。各级妇联组织应该依照法律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的利益,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

26、什么是文化教育权利?

答:文化教育权利,是指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文化活动的自由。

27、为什么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

答:由于妇女是否享有文化教育权利以及享有的程度如何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系到民族的文明程度,关系到妇女自身的解放,因此,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是非常重要的。

28、为什么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而和谐社会的显著特征就是具有利益冲突的各方相融,尤其是劳资关系协调,只要存在歧视,社会就不公正。不公正的社会不会和谐。任何人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的行为,均属于对女性的性别歧视。他不仅违反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也违反了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

29、单位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吗?

答:(1)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中提供就业机会的一方,有权自主招用职员;劳动者是自由就业的主体,双方只要订立了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彼此便产生了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才能受到更为有效的保护。

(2)我国劳动法第16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基于上述理由,女职工被用人单位录用时,应当要求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

30、什么是财产权利?

答:财产权利是具有物质财富的内容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包括所有权、债权、继承权、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

31、为什么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0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这是实现我国宪法男女平等权的重要保障,有助于实现财产权利男女平等,切实维护妇女在财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2、什么是人身权利?

答:人身权,是指人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亦不可转让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33、为什么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6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其内容主要是:(1)法律确定妇女人格独立,具有与男子平等的主体资格;(2)法律确认妇女享有与男子相同的人身权利;(3)法律对妇女的人身权利与男子的人身权利给予平等的保护。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是对传统的男尊女卑思想和制度的彻底否定,是男女平等在人身权利方面的体现。

34、什么是人格权?

答:人格权是人身权的一种,是指人所固有的为维护自身独立人格所必备的、以人格为客体的权利。

35、为什么要保护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

答:妇女的名誉权是指妇女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妇女的荣誉权是指妇女获得、保持、利用荣誉并享有其所生利益的权利。妇女的隐私权是指妇女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妇女的肖像权是指妇女对通过造型艺术或其他形式在客观上再现自己形象所享有的专有权。

36、如何保障妇女的人格权?

答:为了保障妇女的人格权,《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2条规定:“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的人格。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

37、什么是人身自由?

答: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侵犯,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的自由。

38、如何保障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答:要保障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就必须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

39、在农村妇女相关财产权益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针对妇女因婚姻状况带来的权益受侵害问题,妇女法强调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针对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权益受到侵害的突出问题,规定“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40、什么是对妇女的性骚扰?

答:对妇女的'性骚扰就是“以语言或行动形式,带有黄色或性要求性质,具有性取向的不受欢迎的身体接触和冒犯,或带有性色彩的话语。”

41、妇女受到性骚扰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答:在受到性骚扰时:(1)向对方所在的单位投诉;(2)到公安机关报案,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给予行政处罚;(3)直接向法院起诉;(4)可以到妇联投诉,请求帮助。

42、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有关部门负有什么责任?

答:妇女法第46条第3款规定;“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妇女有权提出请求,村(居)委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有权提出请求,村(居)委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并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对施暴者予以行政处罚。作为司法机关的法院、检察院,对防治家庭暴力负有重要的职责。受害妇女可以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43、什么是婚姻家庭权利?

答:是指当事人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婚姻家庭中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方面的内容。

44、什么是婚姻自主权?

答:是指作为婚姻当事人的妇女,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

45、妇女的婚姻自主权包括那些内容?

答:一是结婚自主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二是离婚自主权,指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作出离婚决定、达成离婚协议的权利;或者在夫妻感情确实已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维持下去的情况下,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提出离婚的权利。

46、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男方在哪三个时期不得提出离婚?

答:女方在怀孕期间 ;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

47、在学校录取学生方面,新修订的妇女法有什么新规定?

答:为了制止学校录取学生时的性别歧视行为,妇女法规定:“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

48、在哪些情形下,单位不得单方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答:(1)女职工结婚、怀孕、休产假、哺乳婴儿;(2)女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3)女职工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9、妇女的劳动就业权益受到怎样的法律保护?

答: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的时候,除了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种或者工作岗位以外,均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与女职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并不得在合同或协议中有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和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用人单位应当执行国家退休制度,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50、在农村妇女相关财产权益方面有哪些新规定?

答:针对妇女因婚姻状况带来的权益受侵害问题,妇女法强调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针对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权益受到侵害的突出问题,规定“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51、什么是代位继承权?

答: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的位置继承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

52、代位继承人必须具备哪几种条件?

答:(1)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被代位继承人是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3)代位继承人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53、如何保护丧偶儿媳的继承权?

答:丧偶妇女对公、婆提供了主要生活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就是公、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丧偶妇女通过继承获得的财产,是其合法所有的财产,有权处分,任何人不得干涉。

54、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答:按照法定夫妻财产制规定,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合法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55、哪些财产是夫妻一方财产?

答:(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56、夫妻间能否对财产进行约定?约定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就是说法律允许当事人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对婚前、婚后的财产关系或某项财产收入做法定财产之外的约定,即将婚前或婚后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或所得约定为某一方所有。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应注意以下问题:

(1)约定的时间。

(2)约定的范围。

(3)约定的内容。

(4)约定的方式。

(5)约定的优先力。

(6)约定的约束力。

57、夫妻在家庭中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

答: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享有平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具体包括:(1)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的自由;(3)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4)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义务包括:(1)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2)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58、在哪些特殊情况下,女方有权拒绝离婚?

答: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59、在什么情况下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经济补偿?

答:婚姻法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经济补偿。

60、夫妻共有的房屋,在离婚时应如何分割?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8条第1款规定:“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集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61、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应如何解决?

答: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8条第2款规定:“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的住房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解决。”

62、我国有那些法律法规对保障妇女权益作了明确规定?

答: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保健规定》等专项法律、法规亦对此作了具体的规定。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法》、《企业法》、《义务教育法》、《劳动法》、《继承法》、《民法通则》、《监狱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均有保护妇女权益的条款。

63、 我国《宪法》在保障妇女权益方面有那些规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第49 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64、《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自身提出了怎样的要求?

答:妇女应当努力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妇女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65、《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权益实行特殊保护的原则是什么?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条第3款规定:“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对妇女权益实特殊保护原则有两层内容:(1)国家依法保护妇女基于其性别特征的特殊权益。如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中的权益,国家应当给予充分保护。(2)对妇女的权益实行特殊保护。为了消除男女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国家有必要在法律上采取具有针对性的特殊保护措施,逐步完善对妇女的权益保障制度,以保障妇女权益得到全面实现。这也是国家的义务。

66、妇女通过什么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各项事务的管理?

答:妇女参与国家各项事务管理,有以下一些途径和形式:

(1)我国妇女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参与政治生活。

(2)我国妇女通过加入中国共产党来行使政治权利,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

(3)我国妇女通过政治协商会议制度来参政议政,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

(4)我国妇女通过各级妇女联合会来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5)我国妇女通过参加政府工作来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管理。

(6)其他途径,如通过信访、媒体等。

67、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妇女接受平等教育权有那些具体规定?

答:妇女的文化教育权利,是指妇女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文化活动的自由。

(一) 禁止学校录取学生时的性别歧视;

(二) 保障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 对妇女的继续教育。

68、 国家为什么要推行生育保险制度?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9条第1款规定:“国家推行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健全与生育相关的其他保障制度。”国家推行生育保险制度,是基于以下原因:

(1)在现代社会中,生育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2)生育保险制度的受益者绝不仅仅是广大妇女,而是全体社会成员。

(3)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已经实践了多年,并积累起一定的经验,推行生育保险制度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应当抓住现有的大好时机全面推行该制度,保障妇女和其他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

69、 因结婚男到女家落户的,对男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婚姻法第9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篇8: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选题

1、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自何时起施行?(     )

A、1992年10月1日  B、2005年8月28日

C 、2005年12月1日

2、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几章?多少条 ?(     )

A、六章、五十四条   B、九章、五十四条

C、九章、六十一条

3、学校应当根据女性青少年的特点,在(     )、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A、组织             B、教育            C、培训

4、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这是我国法律第几次明确对性骚扰说“不”。   (     )

A、首次           B、第二次        C、第三次

5、哪个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

A、各级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6、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A、分配             B、使用             C、行使

7、夫妻一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对方(     )。

A、赔偿损失      B、孩子抚养权归无过错方

C、离婚后不能再结婚

8、受害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致害人予以(     )。

A、警告       B、拘役或管制     C、行政处罚

9、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     )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A、哺乳期         B、事假            C、病假

10、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     ),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

A、有关妇女问题的   B、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

C、男女平等问题的

11、“男女平等”是中国的基本(     )。

A、国策            B、原则             C、政策

12、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     )。

A、技术培训    B、业务学习     C、文化教育

1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     )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A、女性儿童少年  B、女性儿童    C、女性少年

14、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     )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A、年龄            B、性别             C、身高

15、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     )妇女的身体。

A、搜查          B、检查          C、侵犯

16、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的住房应按照照顾女方和(     )的原则协议解决。

A、弱者权益     B、子女权益    C、女方权益

17、对于受害妇女进行诉讼需要帮助的,(     )应当给予支持。

A、行政机关     B、司法机关    C、妇女组织

18、(     )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A、丧偶          B、离婚          C、再婚

19、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A、行政          B、刑事          C、民事

2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的,由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     )。

A、行政处分    B、行政处罚    C、治安处罚

21、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舆论          B、政策          C、法律

22、 在(     )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

A、婚姻、家庭    B、家庭         C、婚姻

23、妇女在政治的、(     )、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A、教育的        B、经济的        C、人身的

24、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     )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

A、住房继承权       B、财产继承权

C、姓氏继承权

25、妇女的名誉权和(     )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宣扬隐私等方式损害妇女的名誉和人格。

A、人身自由     B、人身权      C、人格尊严

26、国家保护妇女的(     )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A、婚姻自主    B、人身自由    C、恋爱自主

27、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     )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28、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     )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A、妇女组织或者仲裁机构

B、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

C、行政机构或者人民法院

29、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录用而拒绝录用妇女或者对妇女提高录用条件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     ),并可根据具体情祝,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A、协商解决     B、责令改正    C、适当修正

30、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作出放弃或接受继承表示的,视为(     )。

A、放弃继承   B、接受继承   C、丧失继承权

31、国家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为年老、疾病或者(     )的妇女获得物质资助创造条件。

A、丧失生育能力  B、丧失劳动能力

C、丧失行动能力

32、禁止录用未满(     )的女性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A、十四周岁    B、十六周岁    C、十八周岁

33、对于怀孕(     )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A、6个月         B、7个月         C、8个月

34、《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正式颁布实施。

A、1月1日      B、5月22日    C、8月1日

35、我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有不少于(     )的产假。

A、三十天        B、六十天        C、九十天

36、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     )。

A、生活保护    B、保险待遇    C、劳动保护

37、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    )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

A、弱者权益    B、子女权益    C、女方权益

38、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可以向(     )投诉,妇女组织应当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保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A、妇女组织      B、党委          C、政府

39、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     )

A、事假          B、劳动时间      C、病假

40、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     ),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A、同工同酬      B、婚姻自主      C、平等

二、多选题

41、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男方在哪三个时期不得提出离婚?(     )

A、女方在怀孕期间     B、分娩后一年内

C、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D、哺乳期内

42、国务院制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并将其纳入了:(     )

A、国民经济规划     B、妇女发展规划

C、社会发展规划     D、妇女医疗保健规划

43、目前被我国列为基本国策有:(     )

A、科教兴国             B、男女平等

C、环境保护             D、计划生育

44、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教育妇女要树立“四自”精神,“四自”指自尊、自信和(     )。

A、自立     B、自重    C、自爱     D、自强

45、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女方因(     )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

A、抚育子女               B、照料老人

C、协助男方工作         D、自身工作

46、《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宗旨是:(     )

A、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B、促进男女平等

C、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D、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47、妇女在哪些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

A、政治方面   B、经济方面   C、文化方面

D、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

48、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哪些事务?(     )

A、管理国家事务     B、管理经济事业

C、管理文化事业     D、管理社会事务

49、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哪些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

A、入学、升学        B、毕业分配

C、授予学位             D、派出留学等方面

50、国家发展(     ),保障妇女享有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卫生保健等权益。

A、社会保险           B、社会救助

C、社会福利           D、医疗卫生事业

51、妇女的哪些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

A、名誉权        B、荣誉权

C、隐私权        D、肖像权

52、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应做到以下哪几点?(     )

A、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

B、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

C、重视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女干部

D、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53、各级妇女联合会及其团体会员,可以向(     )推荐女干部。

A、国家机关           B、社会团体

C、企业单位           D、事业单位

54、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的,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要求解决?(     )

A、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调解

B、依法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向人民法院起诉    D、向公安机关报案

55、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禁止(     )妇女。

A、歧视     B、 虐待    C、遗弃     D、残害

56、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A、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结婚而降低其工资

B、单位可因女职工哺乳而降低其工资

C、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将其辞退

D、单位不得因女职工产假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7、在晋职、(     )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A、晋级                  B、评定专业技术职务

C、技术职称            D、专业职务

58、妇女在(     )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A、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B、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

C、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

D、宅基地使用

59、(     ),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A、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

B、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C、社会团体      D、妇女联合会

60、夫妻离婚时,一方有下列(     )情形之一,另一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A、重婚的    B、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C、实施家庭暴力的

D、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三、判断题

61、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

62、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男女平分共享的    原则判决。(     )

6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代表妇女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和民主监督。(     )

64、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受子女代位继    承的影响。(     )

65、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不得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

66、各单位在录取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允许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

67、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男女平等的核心内容是男女两性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

68、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

69、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和劳动权利。(      )

70、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

71、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      )

72、未经本人同意,可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      )

73、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

74、因为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所以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但没有被选举权。(      )

75、甲某与乙某离婚,孩子随甲某生活,因此,乙某就没有权利探视孩子。(      )

76、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77、妇女联合会或者相关妇女组织对侵害特定妇女群体利益的行为,可以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揭露、批评,    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

7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妇女,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征地补偿费,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79、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

80、离婚后,如果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不必登记即自动恢复。(      )

81、国家机关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时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担任领导成员。(      )

82、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    权益。(      )

83、小李每月工资一万元,妻子下岗在家无收入。小李对妻子说,钱是他赚的,家里的财产妻子只能用,    但没有份。(      )

84、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      )

85、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      )

四、案例题

父母有祖传房子六间,生有三个儿子,三个儿子成家后,每人分得房屋一间,父母自己留三间。去年,小儿子生一孙子,要求母亲到他家带孙子,如不来父母的生活费就不给;大儿子说,如母亲到弟弟家带小孩他就不管父母的生活费了;母亲说,去不去带孙子我自己决定;二儿子说,不能由母亲自己决定,应该由我们三兄弟商量决定。今年,父亲死亡,大儿子说,父母的三间房屋三兄弟每人分一间;二儿子说,父母的三间房屋由母亲和我们三兄弟平分;三儿子说,怎么分由母亲决定;母亲说,我还没死,房子都是我的。根据本案的叙述,请你判断,正确的选A,错误的选B。

86、父母的三间房屋中的一半是父亲的遗产,由母亲和三兄弟平分。(      )

A、对         B、错

87、父母的三间房屋由三兄弟平分。(      )

A、对         B、错

88、母亲去不去带孙子应由三兄弟决定。(      )

A、对         B、错

89、母亲到小儿子家带孙子,大儿子可以不给生活费。(      )

A、对         B、错

90、带不带孙子由母亲自己决定。(      )

A、对         B、错

篇9:《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知识问答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特困供养人员中的老年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应该由谁交纳?

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特困供养人员中的老年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2.老年人持身份证、优待证或者离休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哪些优待政策?

答:老年人持身份证、优待证或者离休证等有效证件,按照下列规定享受优待:

(1)尚未向社会免费的历史遗址类博物馆、地质公园、文物建筑、风景区应当向老年人免费开放。体育场馆应当安排一定时段向老年人免费开放。影剧院门票、旅游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应当对老年人给予优惠。

(2)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文化、旅游等设施,对老年人实行免费或者半价优惠服务。

(3)公共文化体育部门应当安排面向农村老年人的公益性文化体育服务。

(4)国有医疗机构对老年人实行普通门诊挂号免费,专家门诊挂号半价,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等优待。倡导民办医疗机构实行上述优待规定。

(5)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码头等客运站(点)应当为老年人购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供优先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应当给予照顾和帮助。候车室、候机室、公共汽车、地铁等不实行对号入座的公共场所和交通工具应当设置总座(席)位不少于百分之十的“老幼病残孕”座(席)位。

(6)其他优待服务。

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的场所,应当挂牌明示优待服务内容。车站、机场、码头、医院等应当设立老年人优待服务窗口。常住本省行政区域的外埠老年人享受同等优待。

3.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发生纠纷应该怎么办?

答: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对老年人向赡养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医疗费的申请,在查明案情后应当优先裁判、及时执行;也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4.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应该受到哪些处罚?

答: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赡养人、扶养人、其他家庭成员或者他人盗窃、诈骗、抢夺、侵占、勒索、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应该受到哪些处罚?

答:赡养人、扶养人、其他家庭成员或者他人盗窃、诈骗、抢夺、侵占、勒索、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面是条例全文

篇10:《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知识问答

11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 老年人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改善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环境,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与老年人口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经费增长机制;

(三)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本级留成的百分之六十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

(四)制定养老服务规范和标准,配置辖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信息网络;

(五)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产业;

(六)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老龄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老龄工作任务的组织落实,并确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老龄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老年人信息档案和巡访制度,建立老年人基层组织,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宣传教育活动和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督促赡养人承担赡养义务,反映老年人的需求,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青少年组织、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

广播、影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尊重、优待、服务、赡养老年人先进事迹的宣传。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老年人组织、侵害人所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龄工作机构或者其他职能部门举报。受理单位应当及时了解处理。举报人要求回复的,受理单位应当及时回复处理结果。

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一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家庭成员的平均水平。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老年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子女死亡后或者子女无赡养能力的,有赡养能力的晚辈直系血亲有赡养老年人的义务。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老年人配偶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十二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得到及时治疗和护理;对没有收入来源或者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三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经老年人同意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赡养人应当将政府拨付的属于老年人的各种补贴领取后及时交付老年人。

第十四条 赡养人有保证老年人居住和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的义务,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与赡养人或者其他亲属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住房,老年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赡养人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未经老年人同意不得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五条 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要求老年人给予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

老年人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或者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

第十六条 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照料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回家看望老年人,并通过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问候老年人,妥善安排老年人生活和家庭劳务事宜。

第十七条 丧偶、离婚的老年人有依法再婚、复婚的权利。提倡老年人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或者书面约定。老年人离婚、再婚后的家庭生活,赡养人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解除。

赡养人不得以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为由,强占分割老年人的财产或者限制老年人对其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得扣留老年人的证件。

第十八条 成年养子女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的抚养费用。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赡养人要尊重老年夫妇共同生活的意愿,不得强行分开赡养。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第二十条 老年人可以与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养老机构等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签订遗赠扶养、以地以房养老协议或者其他扶助养老协议。

第三章 社会保障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第二十二条 老年人享有的养老金、救助金等待遇应当得到保障。老年人领取各种补助、结算医疗费和享受其他物质帮助的,政府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拖欠或者挪用。

对患病残疾、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政府经办机构应当提供上门服务。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和大病保险,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

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等范围,给予扶助。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特困供养人员中的老年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老年人高龄生活补贴制度。高龄补贴最低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建立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对经济困难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根据其失能程度给予护理补贴。

第二十五条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第二十六条 城乡生活困难家庭老年人去世后火葬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基本殡葬免费服务;对在土葬改革区自愿实行火葬的,免除基本殡葬(火化)费用。

第四章 社会服务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优先安排养老服务用地。

社会资本举办的公益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对经营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保障供应。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按照人均占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

第二十九条 新建居住区的养老设施,应当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居住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者现有设施未达到配建指标的,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达到养老设施配建标准。

第三十条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整合社会资源,制定鼓励政策,扶持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和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建设。引导农村地区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优先建设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闲置的公共场所和设施,优先用于养老服务。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和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给予运营补贴,并建立增长机制。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适合老年人需求的生活、文化、体育、医疗、护理与康复等服务设施,通过购买服务、政策扶持等方式,支持民间资本兴办养老服务企业,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和服务网点,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多种便捷服务。

鼓励社会各界及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帮助,开展认亲养老、扶贫助老等活动,为孤寡、残疾、失能、失独等老年人提供帮助。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运营养老服务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养老设施、养老服务投入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营利性养老机构减半征收。

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免收养老机构有线(数字)电视、固定电话、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安装费),有线(数字)电视基本维护费按照不高于当地居民用户终端标准的百分之五十收取。

第三十四条 公共养老服务设施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改变用途或者拆除;经批准改变用途或者拆除的,应当及时还建,还建的规模和标准不得低于原有规模和标准。养老服务设施用于其他用途的,应当收回用于养老服务。

第三十五条 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并提供健康指导和每年一次的免费体格检查。

鼓励社区和乡镇卫生医疗机构对老年人开展巡回医疗、保健、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

第三十六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应当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社区服务制度,保证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就近治疗常见病、慢性病。

第三十七条 卫生和计划生育、民政等部门应当制定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服务机构办法,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

第三十八条 鼓励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创造条件,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者课程,依托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实习培训基地,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制度,制定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优惠政策,把养老护理人员技能培训纳入城乡就业培训范围,落实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助政策。

第四十条 养老机构应当改善养老护理员工作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提高工资福利待遇。

对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公办福利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职称评审等政策,逐步提高其薪酬和福利待遇。

获得初级以上资格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在本省养老机构累计服务时间满三年,且满足当地政府确定的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优先向养老机构所在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第四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培育、扶持和发展老年文化教育、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养生、精神慰藉等老龄产业。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产业,扶持企业开发、生产、经营安全有效的老年产品,鼓励设立老年用品专柜、专卖店和举办老年产品展示会,促进老年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禁止以欺骗方式诱导老年人消费。

第四十二条 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推广适合老年人的健康、意外伤害和长期护理等保险产品。金融机构对办理转账、汇款业务或者购买金融产品等业务的老年人,应当提示相应风险。

第四十三条 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办法,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移,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照料提供条件。

第四十四条 公安、司法、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以及村(居)委会、养老机构、老年学校等应当对老年人开展防火、防盗、防骗等宣传教育活动。

第四十五条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健全完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体系,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为患病残疾、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服务。

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诉讼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和村民委员会应当为农村老年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帮助。

第五章 社会优待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制定优待老年人的办法,逐步提高优待水平。

第四十七条 老年人持身份证、优待证或者离休证等有效证件,按照下列规定享受优待:

(一)尚未向社会免费的历史遗址类博物馆、地质公园、文物建筑、风景区应当向老年人免费开放。体育场馆应当安排一定时段向老年人免费开放。影剧院门票、旅游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应当对老年人给予优惠。

(二)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文化、旅游等设施,对老年人实行免费或者半价优惠服务。

(三)公共文化体育部门应当安排面向农村老年人的公益性文化体育服务。

(四)国有医疗机构对老年人实行普通门诊挂号免费,专家门诊挂号半价,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等优待。倡导民办医疗机构实行上述优待规定。

(五)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码头等客运站(点)应当为老年人购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供优先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应当给予照顾和帮助。候车室、候机室、公共汽车、地铁等不实行对号入座的公共场所和交通工具应当设置总座(席)位不少于百分之十的“老幼病残孕”座(席)位。

(六)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半价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车,逐步实现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车。

(七)免费使用收费厕所。

(八)其他优待服务。

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的场所,应当挂牌明示优待服务内容。车站、机场、码头、医院等应当设立老年人优待服务窗口。

常住本省行政区域的外埠老年人享受同等优待。

第六章 宜居环境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规划时,应当根据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老年人口分布和老年人特点,统筹安排适合老年人的生活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十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和其他公共场所,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建设无障碍设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民政、财政、残联、老龄等部门,对现有公共场所和设施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推进坡道、电梯、扶手、座椅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方便老年人生活。

公园、城区主要街道两侧、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老年人休息座椅;养老机构、老年人活动场所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辅具。

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五十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鼓励老年人依法从事力所能及的社会活动。

第五十一条 制定涉及老年人权益的重大政策时,应当听取老年人组织和老年人的意见。

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加大老年教育投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老年学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

被侵害的老年人行动不便的,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应当上门调查了解情况。

第五十四条 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对老年人向赡养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医疗费的申请,在查明案情后应当优先裁判、及时执行;也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第五十五条 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赡养人、扶养人、其他家庭成员或者他人盗窃、诈骗、抢夺、侵占、勒索、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不履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职责的部门或者组织,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致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对老年人负有履行优待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不按照规定履行优待义务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五十九条 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或者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由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条例自1月1日起施行。5月29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同时废止。

篇11:航母科普小知识:探秘航母气象保障

中国“辽宁号”航母入编、首航、舰载机试飞成功,圆了炎黄子孙的“航母梦”,充分展示了我国的海上军事实力,振奋了国人精神,引起举国关注。作为海上移动综合作战平台,航母航行海上,气象保障对其航行、作战而言,意义非凡,不可小觑。

航母设立强大的情报搜集分析系统,气象数据接收终端是其重要部分,主要收集发布气象信息,为航空母舰航行、作战提供气象保障。“辽宁号”航空母舰气象数据接收终端一般能在3分钟内从卫星上接收气象数据,为海军提供安全、高分辨率的视频和红外气象图像,用于战术空中保障。

“辽宁号”航空母舰设有水文气象保障室,主要负责提供气象保障服务。专家表示,航空母舰不仅要求海洋气象保障,更需要精确的航空气象保障。如果发生海上气象突变,对母舰平台或许没什么大碍,但对飞行中的战机则有可能是致命的。辽宁号航空母舰将部署新研制的海区云雾预报系统。该系统能够预报任务海区能见度,准确率达90%。

让我们再看看国外航空母舰强国的气象保障体系。美国小鹰号航母是世界上最大的常规动力航空母舰。它设有作战、航空、航海、武器、飞机中级维修等10个部门。 各部门中,以作战、航空和飞机中级维修这3个部门最为重要。其中作战部门负责提供气象与海浪预报等,下设专门的气象分队,由17名气象士(天气预报员),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分析、预报天气,保障舰上每个人的生命安全,由专职的气象官指挥。

当小鹰号航母上有战机起降时,气象士们每隔30分钟到甲板上观测一次天气情况, 包括风速、风向、能见度、天空状况、海洋浪高及其它一些气象要素,并 将其填到天气图上。船桥上航海专家在换班前也都将最新的天空、海况资料通报气象分队。气象士们收集到的气象信息有助于舰上直升飞机机组人员了解起飞时所需的气压。这些天气信息对航母上的战斗机和其它固定翼飞机的飞行员也相当重要。如果气象士们认为天气不适合飞行,他们将向上级指挥官报告,然后由舰长和飞行中队长做出最终决定。

据悉,除了每日两次的常规预报,“小鹰号”上的气象士们还发布污染物扩散预报。一旦小鹰号遭生化武器袭击,它将揭示生化毒气将如何扩散。(文/孙彦)

篇12:安全知识:女性乘客乘坐火车怎么保障安全?

虽然我们处于飞速发展之中,一些小概率不安全事件偶尔还是会发生,而女孩子又是社会上相对弱势的群体,我们单独乘坐火车的时候,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那么,女性乘客乘坐火车如何保障安全呢?

为何女性坐火车存在危险?

女性独自出行,乘坐火车存在一定的危险因素,原因是女性本身自我保护能力就差,再加上防范意识的薄弱,粗心大意,往往会导致在火车上被不法分子定准的目标。

女性乘客坐火车的安全隐患

女性独自乘坐火车可以说相比男性来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其中包括被盗窃,被猥亵等等。

案例一:7月14日4时许,K351次列车运行到遂宁至成都区间时,6号硬卧车厢一名女性旅客向乘警报称:对面中铺的男性旅客对其进行猥亵。经查,违法嫌疑人叫王某(化名),今年26岁,看到对面女性旅客年轻靓丽,于是心生邪念,趁对方熟睡时抚摸其胸部,被对方当场发现。

案例二:7月23日5时许,K1272次列车运行到六盘水至六枝区间时,4号硬卧车厢一名女性乘客向乘警报称:隔壁铺的一名男性故意抚摸其臀部。接报后,列车乘警立即开展工作,在证据面前,违法嫌疑人叶某(化名),31岁,承认了其猥亵他人的违法事实。

女性乘火车被侵扰怎么办?

目前正值暑期,女性旅客在乘坐火车出行时,应注意做好安全防范,一旦遇到不法人员侵扰,可采取躲闪、呵斥、向身边旅客求助等方法保护自己,同时及时找乘务员帮助报警。

女性独自乘火车注意什么?

首先晚上一个人坐火车,去火车站的时候最好打的去,不管路程多近也不要自己一个人走在深夜里,如果有男朋友或是其他人陪同就另当别论了,但是千万不要自己一个人去火车上,尤其是凌晨以后的时间。

到了火车站,不要和别人搭讪,如果有人和你搭讪就故意拨个电话,即使是空号也要戴上耳机假装在通话,这样那些不怀好意的人可能就是识趣的走开了。

上了火车,要把自己的行李放好,放在自己抬头就可以看到的地方,或者放在自己的座位底下,而装有重要东西的,比如钱包、身份证、车票等的包包,要放在自己身上,怀里或是旁边,伸手就可以拿到的地方。

离开座位上厕所、就餐、或者排队打开水,千万不可产生麻痹大意的思想,密切防止行李被盗,切不可随便接过他人递过的饮料,尤其是已经打开封口的饮料,防范麻醉抢劫。

放好了行李,坐上了座位,一定不要忘记给等待自己的父母或是对象发个短信或是打个电话,他们可能还在等着你,不要让他们等着,你安排好了就第一时间告诉他们。

晚上一个人会很无聊,感觉周围环境不错,人都挺好的话就眯一小会;如果感觉有的人不是太好的话,就听歌或是看电影,或是电子书,最好用手机看,戴着耳机看或听,这样不会影响别人。

如果路程长的话,还是建议买张卧铺比较好,还可以休息一下,而且一般卧铺的人都是远途的,都会选择睡觉,自己及可以选择睡觉还可以选择用手机或是笔记本看视频、电影等。

女性坐火车,切记不要过分暴富,不能到处招摇自己多有钱,尤其是一个女孩子,况且是在晚上,一定要低调,要让自己像个邻家大女孩,不要显出自己多么的富有。

要给自己设置一个闹钟,千万不要坐过站,可以用手机设置闹钟,或是让自己的男朋友到时候叫自己,以免做过了,还得浪费时间坐回来。

病从口入,旅途中要更加注意食品卫生,途中想购买食品时,要注意食品的保质期和生产日期,另外,旅行时应携带一些常用药品,一旦生病,可以及时服用,遏制病情的发展。

篇13:保障工作计划范本精选

1、节日与礼仪品格相结合,进行情感教育。根据每个月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选择部分节日结合礼仪品格内容对幼儿进行相关教育。从情感教育入手,不仅让幼儿知道这些节日,更主要的是通过主题活动,让孩子们了解如何做才是讲文明、懂礼貌的,使幼儿的发展是全方位的综合素质的发展。

2、教材与素质教育相结合,进行全面培养。充分运用山西省编教材与主题活动相结合,关注孩子们的兴趣点和发展需要,注重教学内容与区域活动相结合,做到寓教于乐,在共同学习中促进师生的共同成长。

3、游戏与户外活动相结合,进行体质锻炼。根据幼儿体质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划分活动时间段分批进行户外体育活动和户外游戏活动,保证活动的时间和质量,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4、听课与教研活动相结合,进行能力提高。教师以年龄组定时和不定时地进行互相听课,在听课的过程中不断激发思维的碰撞,不断反思教学活动,在反思中实现驾驭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幼儿园教育工作整体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5、园所与社区人才相结合,进行资源共享。家长、社区中聚集了各类人才,我们的教学需要各类专业人才的支持和帮助,我园将与社区紧密联系,树立大教育观,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更为孩子们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篇14:保障申请书

尊敬的村领导:

我叫xxxx,女,今年61岁,住板桥坪村一组。本人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患上慢性肾炎病,多方求医问药,上县四医院都住院多次,一直到本世纪初才治愈,肾炎病刚治好,本人又患上了胸膜炎,胸腔积水,严重的哮喘、支气管炎、严重的肺炎、风湿病。本人严重体虚,免疫力下降,手不能进冷水,进冷水就痛,三天两头感冒,一感冒浑身出虚汗,走路上气不接下气,走半里路要歇半个钟头才能接着走;一感冒就喘,一喘接气不到就要住院半个月,二00八年在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半个月又转至湖南医科大学附属一医院(湘雅一医院)治疗一个星期,这一次就用了一万六千元,农合仅报销二千多元。去年冬腊月,一次在镇卫生院住了六十三天,出院9天又复进医院,今年五月在第四人民医院住院十三天,光医药费用了8000多元,还不算在药店买的一千多元的药。现在本人是病人一个,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三天两头进医院,俗话讲,久病家底虚,由于我照常住院,还要人陪护,钱都花在医药上了,还欠了三万多块钱的帐。家中至今还是上世纪七十年代修的砖木土坯混合房,天盖上大眼小窟窿,泥巴禾场,屋里无一件像样电器。

鉴于上述情况,本人申请村领导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敬请批准是荷!

板桥坪村一组xxxx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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