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推荐15篇)由网友“童年男神李小狼”投稿提供,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篇1: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为促进我校安全生产持续发展,避免和遏制触电伤亡事故特别是重大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校的用电安全管理水平和规范人员的用电安全行为,不断改善我校安全生产条件,我校根据曲阜市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决定在本我校全力开展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拟从根本上消除有可能发生电气火灾的安全隐患和杜绝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
一、专项整治内容
在我校校长的部署下,召开了以各部门负责人为主的用电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分析了目前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传达了校园开展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和指导方针,使各部门负责人明确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
1、基础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定期组织用电安全检查和排查工作。
(2)通过对各位老师的安全用电知识培训活动,加强全体师生用电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提高我校整体安全素质的安全生产意识。
2、教室用电安全管理
(1)检查我校供配电设施和电气线路存在的安全隐患;
(2)检查电源插座、2.4米以下的照明灯架、设备设施的金属不带电体是否连接接地线;
(3)检查教学设备是否安装末端漏电保护开关、配电箱是否有二级漏电保护开关;
(4)检查电源插座、电气设备的控制开关以及配电箱内的电器元件是否安装在可燃材料木板上面;
(5) 检查电线、插座、配电箱、电源控制开关等高温设备周围是否堆放可燃物品;
二、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出隐患3项,并全部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通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和教室安全隐患排查,促使教师充分认识到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教室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在这次用电专项整治工作中,经过整改后的作业环境和安全技防措施有了明显的改善;教师的用电安全意识、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部分教师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方式中电气安全隐患的危险性,甚至有些教师心存侥幸,以为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不可能在本我校发生。针对此种现象,我校会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教师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教师用电安全性操作。
四、后续要开展的工作
我校将会一丝不苟地按照教育局文件精神,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教师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教师用电安全性操作。在硬件、软件上持续加大力度,从源头上杜绝用电安全事故。
篇2: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一、成立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XX为组长的县文广新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二、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宣传发动,引导全员参与。领导组采取多种方式,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和发动广大职工参与到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与县消防大队共同举办全县文化系统消防知识培训班,并进行现场演练,达到很好效果。充分发挥文广系统优势,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鼓励群众举报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三、狠抓治理落实
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各部门职责,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局属各单位重点整治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排查整改各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提高各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文物古建筑单位重点加强电气火灾防控。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严格火灾巡查制度,做好每日防火巡查记录,采取有效的电气火灾防护技术措施,切实增强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文物古建筑安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重点加强文化经营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力度,纳入文化市场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促经营业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四、整治成效显著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出隐患20余项,并全部整改,整改率达到100%。通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隐患排查,促使企业 单位充分认识到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性。通过这次用电专项整治工作中,经过整改后的作业环境和安全技防措施有了明显的改善;用电安全意识、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篇3: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销售、储存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1.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2.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3.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1.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2.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村居、企业为基本单位,排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3.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对相关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宣传此次综合治理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社区、村等相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
由各单位负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同时书面上报综合整治办公室备案。
(三)建章立制阶段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按照综合整治的相关要求,组织人力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提高对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切实做好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分级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二)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深查、细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出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力量深入开展用电安全宣传教育。要让群众充分认识电气火灾隐患的危险性、隐蔽性,使辖区群众自觉投入到电气隐患的自查工作中去,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篇4: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县安委会《XX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金安〔20xx〕08号)要求,XX县文广新局高度重视文化企业事业单位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就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XX为组长的县文广新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二、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宣传发动,引导全员参与。领导组采取多种方式,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和发动广大职工参与到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与县消防大队共同举办全县文化系统消防知识培训班,并进行现场演练,达到很好效果。充分发挥文广系统优势,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鼓励群众举报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三、狠抓治理落实
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各部门职责,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局属各单位重点整治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排查整改各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提高各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文物古建筑单位重点加强电气火灾防控。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严格火灾巡查制度,做好每日防火巡查记录,采取有效的电气火灾防护技术措施,切实增强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文物古建筑安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重点加强文化经营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力度,纳入文化市场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促经营业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四、整治成效显著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出隐患20余项,并全部整改,整改率达到100%。通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隐患排查,促使企业 单位充分认识到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性。通过这次用电专项整治工作中,经过整改后的作业环境和安全技防措施有了明显的改善;用电安全意识、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篇5: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顺利推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科任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恭连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业务。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学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切实做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二、专项整治内容
1、电力设施日常管理维护、运行及检测情况。
2、相应资质电工的聘请、管理情况,劳动保护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电网停电应急预案的制度和演练情况。
4、用电设施周边存放易燃、易爆等有可能影响安全用电的危险点。
5、学校内部接线混乱,导线老化,私拉乱接,开关箱配电箱不安装漏电保护器,用电设备未安装漏电保护和进行保护接地等隐患。
三、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
通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和教室安全隐患排查,促使教师充分认识到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教室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在这次用电专项整治工作中,经过整改后的作业环境和安全技防措施有了明显的改善;教师的用电安全意识、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部分教师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方式中电气安全隐患的危险性,甚至有些教师心存侥幸,以为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不可能在自己身边发生。针对此种现象,我校会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教师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教师用电安全性操作。
五、下步工作
我校将会一丝不苟地按照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教师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教师用电安全性操作。在硬件、软件上持续加大力度,从源头上杜绝用电安全事故。
篇6:学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学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顺利推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科任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恭连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业务。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学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切实做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二、专项整治内容
1、电力设施日常管理维护、运行及检测情况。
2、相应资质电工的聘请、管理情况,劳动保护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电网停电应急预案的制度和演练情况。
4、用电设施周边存放易燃、易爆等有可能影响安全用电的危险点。
5、学校内部接线混乱,导线老化,私拉乱接,开关箱配电箱不安装漏电保护器,用电设备未安装漏电保护和进行保护接地等隐患。
三、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
通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和教室安全隐患排查,促使教师充分认识到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教室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在这次用电专项整治工作中,经过整改后的作业环境和安全技防措施有了明显的改善;教师的用电安全意识、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部分教师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方式中电气安全隐患的危险性,甚至有些教师心存侥幸,以为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不可能在自己身边发生。针对此种现象,我校会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教师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教师用电安全性操作。
五、下步工作
我校将会一丝不苟地按照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教师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教师用电安全性操作。在硬件、软件上持续加大力度,从源头上杜绝用电安全事故。
篇7: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根据《银川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xx]90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xx〕4号)精神,深刻汲取近年重特大电气火灾事故教训,部署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治理责任,确保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治理内容及措施
1、强化局属各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各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各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严查各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各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2、加强文物古建筑单位电气火灾防控。各级文物古建筑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文物、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17号)有关要求,密切合作、联合执法。根据《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积极指导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评估工作,加大检查督察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力度,采取有效的电气火灾防护技术措施,切实增强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火灾危害,全面加强文物古建筑电气防火工作,确保文物古建筑安全。
3、加强文化经营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充分发挥“一户一档”监管措施,将电气火灾隐患检查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当中,严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各文化娱乐场所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4、强化电气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聘任持证电工上岗。将电气安全知识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当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正面引导和典型案例警示宣传,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及张贴电气火灾防范常识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底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本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单位责任人、相关工作负责人、文物古建筑看护人员等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0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使用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4月)。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 各单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五)督促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电气安全作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填写后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备案,督促单位、企业邀请具有相关电气资格证书的人员或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电气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测,检测记录由单位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四、职责分工
(一)由综合处牵头抓总,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促落实。
(二)银川文化艺术中心负责局机关、文化艺术中心大楼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三)银川市图书馆、银川市文化艺术馆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四)文物局、文物管理处负责国家级、自治区银川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五)银川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负责全市所管辖区域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六)银川市图书馆、银川市文化艺术馆、银川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单位组织承办和参与演出活动中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文广局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局长刘涛任组长,副书记郑强任副组长,各处处长、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统筹安排部署各单位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下设至局综合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检查小组,并明确责任人、管理人、联络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保检查工作认真负责,杜绝出现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全员参与。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和发动广大职工参与到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对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追究责任。
(三)严明纪律, 畅通渠道。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请于20xx年9月25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xx年起,每年1月2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6月25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xx年4月1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篇8: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州电气火灾所占比重增大。20xx年,全州共发生电气火灾340起,直接财产损失220、94万元,分别占火灾总量、财产损失的39、72%、42、72%,较20xx年,起数增加151起,财产损失增长110、73万元。为进一步消除电气安全隐患,遏制电气火灾事故高发态势,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工作部署,州安委会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消除一批电气火灾隐患,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电气火灾预防意识,建立电气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州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3、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4、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禁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5、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6、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7、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元,排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8、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三、组织领导
州安委会成立由分管副州长任组长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统筹推进综合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育、公安、经信、民政、住建、交通、商务、文化、卫计、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公安消防支队。各地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由县(市)级政府具体实施,各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抓落实。
四、职责任务
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质监部门依法负责生产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电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违法行为,严把电器产品质量源头关。
工商部门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和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违法行为。
住建、交通、水利、经信、电力等部门,依法负责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电力部门依法负责对电力行业各企业的监管,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督促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公安部门要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做好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教育、公安、经信、民政、交通、商务、文化、卫计、安监、旅游、文体新广、民宗、民航、邮政等有关部门在县(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规定做好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五、工作步骤
整治时间从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底前)。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县(市)政府要组织对有关部门、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0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4月)。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和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各地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清当前电气火灾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明确工作机构,量化工作任务,切实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各地要建立健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落实到人。各社会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排查,积极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依法处罚,督促抓好整改,最大限度消除电气火灾隐患。
(三)广泛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电气消防安全知识,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成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强大的整治工作氛围。要加强单位员工安全教育,将电气安全知识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四)及时反馈。各地要对电气火灾专项治理实行分阶段考核考评,并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消防考核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及工作部署情况于20xx年6月15日前报送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0月15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xx年起,每年1月15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15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小结;20xx年4月30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篇9: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一:
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根据《银川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90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7〕4号)精神,深刻汲取近年重特大电气火灾事故教训,部署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治理责任,确保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治理内容及措施
1、强化局属各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各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各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严查各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各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2、加强文物古建筑单位电气火灾防控。各级文物古建筑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文物、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17号)有关要求,密切合作、联合执法。根据《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积极指导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评估工作,加大检查督察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力度,采取有效的电气火灾防护技术措施,切实增强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火灾危害,全面加强文物古建筑电气防火工作,确保文物古建筑安全。
3、加强文化经营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充分发挥“一户一档”监管措施,将电气火灾隐患检查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当中,严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各文化娱乐场所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4、强化电气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聘任持证电工上岗。将电气安全知识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当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正面引导和典型案例警示宣传,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及张贴电气火灾防范常识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5月开始至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5月底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本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单位责任人、相关工作负责人、文物古建筑看护人员等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使用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4月)。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1月至年4月)。 各单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五)督促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电气安全作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填写后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备案,督促单位、企业邀请具有相关电气资格证书的人员或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电气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测,检测记录由单位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四、职责分工
(一)由综合处牵头抓总,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促落实。
(二)银川文化艺术中心负责局机关、文化艺术中心大楼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三)银川市图书馆、银川市文化艺术馆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四)文物局、文物管理处负责国家级、自治区银川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五)银川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负责全市所管辖区域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六)银川市图书馆、银川市文化艺术馆、银川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单位组织承办和参与演出活动中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文广局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局长刘涛任组长,副书记郑强任副组长,各处处长、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统筹安排部署各单位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下设至局综合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检查小组,并明确责任人、管理人、联络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保检查工作认真负责,杜绝出现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全员参与。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和发动广大职工参与到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对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追究责任。
(三)严明纪律, 畅通渠道。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请于2017年9月25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起,每年1月2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6月25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20年4月1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篇10: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
县交通运输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半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全交通运输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并明确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从而形成了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注重宣传,强化培训,提高电气火灾治理水平
上半年以来,全系统未发生一起电气火灾事故,保持了系统安全稳定的态势。一方面是注重宣传,通过微信平台、漫画、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特点、预防措施。另一方面,通过举办培训班的方式,聘请专家讲解电气火灾知识,注意事故、防范措施。半年来,共举办了二期培训班,培训人员60人,提高了员工的电气火灾安全意识。
三、加强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
结合春运、两会期间,“五一”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了对公路、水上运输企业和工程施工企业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尤其是注重车船电气火灾的排查。春季、天气较冷,办公楼及居民家庭使用电器设备较多,提醒职工注意用电,教育职工正确使用电器,做到人走关电。由于措施得力,半年来全系统未发生一起电气火灾事故,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突出重点、严格要求
根据《县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印发了《县交通运输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严”字当头,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零容忍”的态度,抓好隐患整治工作,开展了电气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行“谁检查、谁负责”,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务求实效。
在20xx年上半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要求尚有一定差距。在下半年工作中,我们将克服不足,迎难而上,使我局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篇11:市水务局火灾电气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按照省厅安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行业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水安办 〔20xx〕23号)要求,市水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水利行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将20xx年度工作总结如下:安徽省水利行业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动员宣传工作
我局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扎实做好水利行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工作,加大对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结合实际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以水工[20xx]199号制定了《宣城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水利行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重点,扎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开展水利建设工程电气综合治理
加强水利建设工程电气系统设计质量控制,严格落实水利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水利建设工程电气设备及配套系统安装质量控制,严格落实水利建设工程电气系统安装质量责任制。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管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单位电气设备质量管理责任。
三、全面开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电气综合治理
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和其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中:一是严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用电安全管理责任制不完善、不落实;二是严查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未持证上岗等;三是严查用电负荷超额和使用“三无”电器产品、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电气设备损坏不及时维修等问题。从检查情况看,我市未发现电气安全事故。
四、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整治工作
各地、各单位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组织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运行管理单位和其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自行检查,排查电气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对整治难度较大的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于排查出的隐患情况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进行了上报。
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水利建设运行管理经营单位2681个,排查出隐患190处,均为一般隐患,已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目前,已整改隐患190处,整改率100%。
篇12:市水务局火灾电气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为促进水务系统安全生产持续发展,避免和遏制触电伤亡事故特别是重大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水务系统的用电安全管理水平和规范人员的用电安全行为,不断改善水务系统安全生产条件,水务系统根据市安委会的文件精神,决定在本系统全力开展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拟从根本上消除有可能发生电气火灾的安全隐患和杜绝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
一、专项整治内容
在水务局领导的部署下,召开了以各部门负责人为主的用电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分析了目前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传达了水务系统开展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和指导方针,使各部门负责人明确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
1、基础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定期组织用电安全检查和排查工作。
(2)通过对各责任人的安全用电知识培训活动,加强全体职工用电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提高水务系统整体安全素质的安全生产意识。
2、办公楼用电安全管理
(1)检查水务系统供配电设施和电气线路存在的安全隐患;
(2)检查电源插座、2.4米以下的照明灯架、设备设施的金属不带电体是否连接接地线;
(3)检查设备是否安装末端漏电保护开关、配电箱是否有二级漏电保护开关;
(4)检查电源插座、电气设备的控制开关以及配电箱内的电器元件是否安装在可燃材料木板上面;
(5) 检查电线、插座、配电箱、电源控制开关等高温设备周围是否堆放可燃物品;
二、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出隐患3项,并全部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通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和办公楼安全隐患排查,促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办公楼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在这次用电专项整治工作中,经过整改后的作业环境和安全技防措施有了明显的改善;职工的用电安全意识、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部分职工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方式中电气安全隐患的危险性,甚至有些职工心存侥幸,以为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不可能在本水务系统发生。针对此种现象,水务系统会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职工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职工用电安全性操作。
四、后续要开展的工作
水务系统将会一丝不苟地按照市安委会文件精神,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职工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职工用电安全性操作。在硬件、软件上持续加大力度,从源头上杜绝用电安全事故。
篇13: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
根据20XX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XX采取多项措施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到位,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召开班组会议,层层进行动员
各班组召开班组会,学习上级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层层进行动员,切实把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布置到每个职工,提高全体职工做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二、加强自查自纠
每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办公区域):查看灭火器是否需要更新,消防栓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检查员工寝室是否做到人走断电,是否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管控站点发电机用油(柴油)使用情况及储备情况。
三、治理工作的成效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出隐患2项,并全部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通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和站点安全隐患排查,促使员工充分认识到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XX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在这次用电专项治理工作中,经过整改后的工作环境和办公区域有了明显的改善;员工的用电安全意识、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部分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方式中电气安全隐患的危险性,针对此种现象,我单位会以此次治理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员工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员工用电安全性操作。
五、后续要开展的工作
我单位将会一丝不苟地按照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以此次治理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员工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员工用电安全性操作,从源头上杜绝用电安全事故。
篇14:幼儿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幼儿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4号)要求和北辰区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制定北辰区教育系统《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各校要认真做好电气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校园安全。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校园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园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督促各校(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提高电气火灾防范水平;推动技防措施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师生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二、组织机构
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电气火灾防范专线整治领导小组。组长:黄福义常务副组长:郭建新,各位副局长为副组长,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6月初)
各学校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制定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
(二)自查自纠阶段(206月至2017年10月)
各学校要检查本校的电器产品购买渠道,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4月)
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的要求。要严格执行电器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四)集中整治阶段(年1月至年4月)
教育局将依法对学校电气火灾安全工作进行排查整治工作,并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五)总结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
各学校请于2017年7月9日前报送本单位工作方案;2017年10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18年起,每年1月10日前报送上一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10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
2020年4月3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校园电器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及校园电气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加强校园各类电器安全隐患问题排查。
(二)建立完善定期抽查制度,加强对校园相关工种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核查电器相关资格证书的合法性、有效性,检查人员岗位电气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三)加强校园各类电器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
定期不定期开展校园电气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对各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校园电气安全作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自查自改电气安全隐患。
(四)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加强校园电气火灾防范的技防措施。加强对师生用电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制定印发电气火灾防范宣传品、实用手册,普及安全防火常识。加强校园电气火灾防范的方法措施,规范日常管理,提高防范水平。
五、整治重点
(一)校园电气线路选型、敷设、保护措施。
(二)校园电器产品选型、安装、使用。
(三)校园电气保护及防雷防静电措施。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等电气保护装置的选用、更换符合设计要求、产品质量标准,保护功能完好有效;建筑场所防雷防静电装置设置符合有关规范要求,防雷防静电措施及接地电阻值符合标准。
(四)学校安全用电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组织落实。主动作为,结合学校实际,严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加强监督。各校要深刻认识此次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的现实作用,明确职责任务,推动落实职责,加强督查。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广泛宣传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主动自查自改电气安全隐患。
(四)及时总结,建立机制。各校要及时总结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中的经验做法,固化形成长效机制,积极推广经验做法。
篇15: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按照资雁安委【20XX】7号文件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雁江区教育局电气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抓实学校安全管理,推动我镇教育安全和谐发展,现结合我镇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精神,以排查整改校园电气火灾问题隐患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切实管用的工作措施,抓紧抓实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和谐平安。
二、组织保障
组长:戴海忠
副组长:钟小彬
成员:张垂栋刘云成 纪极军严超 魏家国
谢平田祖国张 兵吴自力 周先普李 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组安办,由钟小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具体抓好工作的`组织开展。
三、主要内容
(一)认真分析研判形势、强化管理
全镇各校务必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究当前校园电气火灾防范工作形势。要严格落实《资阳市雁江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结合实际,努力把握工作节奏,通过强化责任、明确任务、弥补薄弱环节、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隐患、加强教育等措施,抓紧抓实抓细学校电气火灾防范工作。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强化防范意识
一是要召开会议贯彻研究资雁安委〔20XX〕7号文件精神。
二是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各学校要结合《生命?生态?安全》课,切实将预防电气火灾安全知识纳入课堂教育。利用消防安全科普教育片、消防知识读本等资源使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入脑入心。
三是各学校要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制订周密的火灾逃生应急疏散演练方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火灾应急疏散演练。各学校要广泛组织学生定期到消防队站、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开展一次参观学习活动,学习消防安全常识,进行消防器材使用体验。
(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隐患整治
一是要落实学校电气火灾安全责任制。
二是明确校园隐患排查重点:校园电源线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教室、寝室、食堂、图书室、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三是落实隐患整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落实专人、资金、时限,强化隐患闭环管理。
四、工作步骤
20XX年8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开展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各校务必高度重视,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安全专项活动,认真按步骤有序组织开展。管理组具体负责指导督促本辖区学校扎实开展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一)宣传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1日至30日)
各学校要召开会议、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并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教育管理组将对辖区学校相关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
各学校对照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特别是对照上述五个方面要求,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并落实整改。对于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坚决防止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反弹,坚决避免因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而引发事故。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管理组将采取专项检查、抽查、暗访等方式,对照检查表,对各级各类学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重大问题隐患,将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强化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到位,并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
(四)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至2020年4月)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落实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全面推进学校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师生安全用电意识,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认真组织开展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活动。要把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精心组织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取得实效。各校要按照管理组制作的检查表对表自查,并由学校校长(负责人)签字确认,注重保留工作痕迹,认真收集相关资料(记录、简报、照片、材料),归档备查。
(二)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各校要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问题导向,管理组将适时开展督查,督促此项活动推进全面彻底、不走过场,真正把各项安全措施按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提升效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监管工作,管理组将针对学校安全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适时开展督查。每次督查后,将向被督查学校书面反馈督查情况和整改要求,并及时开展“回头看”,督促被督查学校及时落实整改。督查结果将向全镇进行通报,并纳入学校安全目标考核内容。
(四)加强宣传、严肃问责。各校要采用各种宣传手段,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对安全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对组织不得力、自查自改不认真、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治不彻底,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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