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时间:2023-07-21 07:40:29 其他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精选14篇)由网友“山海与龙”投稿提供,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希望大家喜欢,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篇1: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去年9月份以来,在中央、省、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紧紧围绕“一个目标”,重点突出“两个倾斜”,严格把握“三个环节”,重点抓好“四项管理”,坚持落实“五项原则”,坚决狠抓“六个到位”,至春节前,我县9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面结束,其中建房竣工835户,维修竣工65户。共发放补助资金1137.05万元,农户自筹建房资金2935.7万元,县、乡(镇)财政配套资金78.4万元。绝大多数农改户春节前搬进了舒适、安全的新居,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紧扣“一个目标”

我县是西部扶贫开发政策延伸县,20xx年,被新增列入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县,全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900户,对于我县农村困难群众改善住房条件,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遇,特别是遭受了“7、13”特大洪涝灾害,部分农民住房受到了严重损毁,农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受到了影响,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已迫在眉睫。9月份省下达了任务后,县委县政府立即召开会议,及时向各乡(镇)下达了计划任务,争取早动工、早完工、早入住,并与各乡(镇)签订了工作责任状,要求在12月底改造任务全面完成,这是钢指标,硬任务。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一项政治任务、民心工程,是各乡(镇)党委、政府“两个一把手”工程,工程完成得好坏与具体分管抓落实的领导业绩直接挂钩,与各乡镇全年工作考评考核挂钩,考评结果列“倒数三位”的乡(镇)不得评先评优。通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突出“两个倾斜”

按照“最困难群众,最危险房屋”的改造原则,我县20xx年落实任务重点向重灾区,重点向边远山区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特困户倾斜,大港镇、鸣山乡、中馆镇、土塘镇的改造任务占全县任务近1/3。确定对象注意轻重缓急,真正做到“雪中送炭”,体现惠民工程的价值所在。政府把最要紧的地方考虑在首位,切实为民解决困难,极大地调动了困难群众重建家园的积极性,同时增强了干部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办好,办实的信心。

三、把握“三个环节”

(一)加大发动舆论宣传工作。开展工作,舆论在先,全县各级组织自开展工作以来,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通过召开会议、书写标语、办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让群众满意,这是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根本要求。

(二)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和标准。各乡(镇)、村委会在确定对象时,严格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级集体评议,乡(镇)把关审核、县级审批、三榜公示”五个程序进行,坚持公正公平,阳光操作。严肃查处优亲厚友的现象,凡涉及到干部亲戚朋友一律严格审查,出现上访一律取消,群众有异议概不安排。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结果全部在村小组、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我县同时在《今日》公示了所有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名单,接受群众监督,防止”该改的没改,不该改的却改了“的不公平现象发生。严格补助标准,因灾倒房重建属五保户、低保户补助2万元,一般贫困户补助1.5万元;危房改造新建重建对象属五保、低保户补助1.3万元,困难残疾户补助1.8万元,一般贫困户补助1.1万元;维修加固补助不超过1500元。严禁乡(镇)、村、组擅自更改发放补助资金。

(三)强力推进工程进度。我县从9月份才全面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到工程全面结束不到三个月时间,各乡(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序,强力推进。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工程进度评比检查,评比结果在全县通报,对工作不力的乡(镇)领导由县长进行诫勉谈话。分管副县长,主要成员单位领导亲自到各乡(镇)督察指导,各乡(镇)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工程进度。

四、抓好“四项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城建部门负责抓质量管理,组织建筑工匠进行技术培训,提供建筑设计方案,由建筑质量检测中心派人到工地进行抽样检查,每个乡(镇)派1名建筑工程技术骨干负责指导和质量验收,保证建房质量,防止“新房变危房”现象的发生。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是由各级政府、各部门共同筹集的,对财政来说是尽了最大的努力,对于农户是“一生的积蓄,一辈子的事情”。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负责资金管理使用,研究制订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要求,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纳入“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实行分户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实行资金“一卡通”社会化发放,保证项目动工时先预付50%的补助资金,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补助资金余额。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和电子信息系统的录入工作,档案资料做到一户一档,并将各户资料分类别,按次序入档,对不同类别的建房对象的材料分别作了统一规定,保证了档案资料规范统一,准确有序。物价部门配合乡(镇)进行建材市场价格管理,统一出面协调,防止建材商哄抬物价,投机倒把,牟取暴利,有效地控制了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

五、坚持“五项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求改造后的房屋只需要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条件,应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将农村困难户建房经济压力降到最低点。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二)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的原则。县、乡(镇)、村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坚持公开政策,公开申请,公开程序和公开结果,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监督。

(三)坚持群众自愿、自建为主的原则。农户在危房改造申请过程中坚持自愿,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优先安排积极性高的困难群众先改造。改造房屋以农户自建为主,对建房却有困难的由政府、村民委委会统筹协调,委托直系亲属代建。

(四)坚持节约用地,原地重建的原则。要求农户尽量原址翻建,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异地新建尽量安排在空闲地、荒坡地进行建设。

(五)坚持统筹协调,整合资金的原则。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农业、水利、民政、发改、建设、交通、广播电视、文化、水电等部门的项目资金有机整合,集中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为农改户提供更多的支持。

六、确保“六个到位”

一是领导到位。层层抓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要求,县级负主要责任,乡(镇)负直接责任,村级负具体责任,各级领导亲自过问,个个肩上有压力,人人工作有安排。

二是机构到位。县、乡(镇)、村都成立了工作领导机构,县级机构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城建,民政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统一协调,积极配合。乡(镇)长为乡(镇)机构第一责任人,分管民政的领导抓落实。各村委会由村党支部书记负总责。

三是人员到位。各级组织都抽调了专班人马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从城建、民政、财政、残联、房管各抽调了一名业务骨干集中办公,乡(镇)民政所具体负责各乡(镇)工作的开展。村干部落实、分村包干、包干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措施。

四是保障到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办公经费全部由县财政、乡(镇)财政统筹预算进行配套。各部门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在房屋鉴定、统一督查、验收等工作中,要物给物,要人给人,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五是措施到位。除制订了各项管理监督制度和严格的操作程序外,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还建立了各成员单位挂点督查制度,每个成员单位挂点督查到乡(镇)。

六是工作到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切实履职,在工作中积极开展“一帮一”活动,有钱出钱,有力给力,20xx年,我县帮挂单位为特困户筹集帮扶资金共22.5万元,确保不出现一户因经济原因停建,坚决杜绝“半塌子”工程。乡(镇)、村采取担保赊购建材、统一协调组织技术工人等方式进行帮扶,保证了困难户建房工作顺利开展。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党和政府的关心如春风化雨、润雨无声,20xx年,我县900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切实解决了247户因水灾倒房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让390户农村五保、低保户和残疾人家庭重新住上了新居,解决了263户特困户因建房资金不足的燃眉之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彻底杜绝了农村贫困户因房屋陈旧而造成的安全危害,对于维护农村长治久安,统筹城乡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着十分积极地意义。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不仅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居住、生活生产问题,而且让一部分困难群众有更多精力投入到美好生活建设中去,让他们尽早脱贫致富,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缩小贫富差距有着十分积极地意义。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促进生态发展,让更多农村老百姓告别贫困,享受着今天农村面貌变新带来的美好生活。“危房变新谢党恩,新房新屋全家喜”,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干部亲力亲为办实事让百姓喜在眉头、乐在心里。

过去的成绩成为今天动力,在“十二五”规划期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将面临着更繁重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扎实工作。我们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勇敢面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进一步改善工作中的薄落环节,积极开展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把这一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办好、办实。

篇2: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20XX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危改办关心、支持和精心的指导下,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引导和群众主体”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从根本上改善了部分农民的住房条件,受到危房改造户和社会各界的好评,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情况

20XX年,县分配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共80户,其中第一批50户,第二批30户,全部为危旧房改造新房。至20XX年12月20日,全镇实际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0户,其中五保户6户,低保户18户,残疾人9户,其他贫困户47户。全部通过了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的初步验收,特别是森岭、乔联村16户危房改造工作任务都能按时完成,多次受到挂点县、镇领导的好评。

二、主要做法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改善民生的一件大好事,是我镇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关心的要事,是惠及百姓、恩泽子孙、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实事,也是一件刻不容缓、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急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我们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来稳步推进这项工作。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制。

我镇党委政府对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办实事、惠民生、得民心的主要工作来统筹安排。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布置会后,马上召开班子会议进行研究,调整充实了XX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包片驻村干部入户宣传督促,对督促未到位、没有按时间和任务完成的干部,启动责任追究与问责制,与年终评先评优考核挂钩。

(二)认真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前期准备工作

1、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为准确掌握我镇农村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采取召开镇村干部会、村民代表会、群众会、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家喻户晓,在各村自查的基础上,镇组织包村工作队调查组逐村一一调查核实,对自愿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有了初步了解。

2、认真筛选确定危房改造项目对象户。根据上级下达给我镇的任务数,严格按照实施标准和条件,对筛查后的危房户逐一进行核实,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按照“五保、贫困优先”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审批”6个程序进行。对象审定后,分别对每户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危房程度等认真分析研究,确定了补助标准。使危房改造工作深入人心,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1、科学规划,突出地方特色。本着“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整合资源、扶持群众发展生产相结合,与乡村规划和环境整治相结合,与通电、通路、通水,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中,坚持因地制宜,为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打下基础。

2、加强督促,确保改造工程质量和进度。始终把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对象确定后,镇危改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危改工作进行督查,了解改造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沟通县危改办技术人员,及时向建房户传授建房知识,深入建房点查看建房工程质量,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房点,要求建房户限期整改,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3、制定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各部门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国土部门在宅基地审批上,做到特事特办,不但简化办事程序,而且给予减免费用,镇直各单位都为危房改造工作开绿灯,让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4、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县规定要求,直接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打入对象惠农补贴存折,12月20日前拨付40%的资金,12月31日前拨付剩余资金。

5、建立档案。为方便查询,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了电子档案,将全部危房改造户的资料录入软件。同时建立了一户一档。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我镇贫困面大,贫困度深,危改户自身积累较少,除国家补助外,个别危改户自筹的资金大都是靠借贷来建设,给他们带来新的负担。

二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项目资金投入单一,而且农村危房改造数量大,而上级指标有限,难以满足农村危房改造户需求。

三是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群众居住的危房得到了改善,但配套设施投入不足,跟不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篇3: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20**年,紫溪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紫溪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从根本上改善了部分农民的居住条件,现将紫溪乡20**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自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紫溪乡地处川陕结合部,辖5个行政村,21个村民小组。20**年末,全乡总户数553户,总人口2241人,总面积 39.6平方公里,有耕地面积2715亩,主产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以核桃、板栗为主。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最低海拔773米,最高海拔2490米,高山气候明显,无霜期仅为230天。群众居住环境恶劣,生存条件极差,自然灾害频繁。

二、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

市政府下达紫溪乡20**年第五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7户,20**年危房改造任务13户,全部为其它贫困户,通过村民一事一议,逐户核查,张榜公示,确定了危房改造农户。在危房改造中,上级补助资金15万元,群众自筹79.56万元,动工率为 100%,竣工率 100%。此次改造之后紫溪乡还有危房户25户,总人口102人,危房72间,其中,分散供养的五保户3户3人; 农村低保户11户 45人; 一般困难户11户54人。

三、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各级职责。紫溪乡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列为乡政府的主要工作之一,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乡财政、民政、国土林业和驻村干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协调指挥。同时,制定印发《紫溪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加强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通过广泛宣传,召开了两次乡村干部会、并且还召开了20户危房改造对象参加的会议,并且将建房标准给每户发了一份,各村也召开了村民代表会、群众会、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群众自愿进行危房改造。通过大量的思想工作和政策宣传,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建房户的实际困难,协调贷款27.53万元,激发了他们积极投身农村危房改造的热情,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三是注重审核,选准危改对象。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实行阳光操作,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驻村干部调查核实、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乡政府审核申报”五个程序进行。对象审定后,分别对每户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等认真分析研究,根据统一的标准,确定了“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和一般户四种类型。

四是科学规划,突出地方特色。本着“先规划、后建设、有特色”的原则,从改善人居环境、改变农村面貌的实际出发,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整合资源、扶持群众发展生产相结合,与乡村规划和环境整治相结合,与通电、通路、通水、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中,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着力风貌打造。

五是加强督促,注重质量监管。始终把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危改工作督查方案,成立危改工作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危改工作进行督查,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房点, 要求建房户限期整改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六是建立信息档案,完善危改资料。按照上级精神,紫溪乡建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数据资料档案库,由专人负责,做到完整、真实、准确。认真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的收集,分类存档工作。

篇4: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进度情况:

20xx年,自治区分两批次(1月27日下达第一批400户,8月19日下达第二批340户)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740户,已落实740户;开工678户,开工率91.6%;竣工401户,竣工率54.2%。“一户一档”纸质档案及电子文档建档工作已立档740户,建档率100%。

二、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自治区、南宁市有关规定对危改资金进行严格管理。20xx年,上级各级给予我县确定改造的740户危房补助资金共计1390.7万元。其中中央550万元,自治区576.7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1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8万元。目前,各项补助资金已经落实到位。未下拨到农户。

三、主要存在问题

(一)今年农村危房改造第二批工作任务下达时间较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体工作的推进。

(二)由于部分危改户建房需考虑择日及工作人员反复核实所需时间长,造成工程施工进度较为缓慢。

(三)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量大,涉及人员培训、危房评定、家庭经济状况核实等工作,镇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经费、及办公条件配备跟不上,给工作的推进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力争在今年12月中旬完成740户改造任务。

(二)积极组织各镇、各有关部门召开专题培训会,逐一对照学习有关危改政策的法规、规程、管理办法,认真领会,掌握实质,提高危房改造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做好镇级验收工作,即完成一户验收一户。同时,按照自治区、南宁市的要求做好危房改造项目数据库的录入、管理,对基础性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完善。

(四)加强督查工作,由督查组对各镇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未按照计划推进、协调不力等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县工作任务。

篇5: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20xx年,我县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及市建委的正确指导下,依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讨论稿)》,两办《关于对全市50强镇进行动态考核的通知》,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星级小城镇动态管理办法》、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关于《20xx年村镇建设管理要点》为依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小城镇建设管理和城镇化建设为突破口,以国家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为契机,从有效改善农村宜居环境,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入手,努力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推进全县城镇化进程,提升管理水平。使我县在小城镇升星晋级、园林乡镇创建,村镇建设管理、综合整治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进展有序,村镇人居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功能及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品位不断提升。

一、基本情况

新野县位于南阳市南部,南与湖北省襄樊市接壤,东连唐河县、西临邓州市,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三国历史文化名城。县域总面积1062平方公里,辖两个办事处,八镇五乡,98万亩耕地,84万人,其中城区面积22平方公里,城区人口20万人,乡镇域人口64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76%。

一年来,我县以星级集镇升星晋级、创建园林乡镇为载体,全面强力推进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着力强化了村镇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强力推进了城郊乡等十三个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适时的对歪子、新甸镇、施庵、王庄四个中心镇,八个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进行了全面规划,提升了标准和品位,以巩固其整治成果。使小城镇升星晋级、园林乡镇创建工作稳步推进,镇区、村庄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管理进一步强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农村危房改造方面,我县自20xx年试点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来,三年来共争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任务9300户,补助获资金6858万元。从争取到国家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补助资金情况看,我县每年争取到项目资金都占全市的前三名。这充分说明全县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此项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xx、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

两年来,我县共争取国家危改农户指标7200户,危改资金5189.5万元。

1、20xx年已完成2500户,国补资金1500万元。全县实施C级危改农户16户,D级危改农户2484户;散户修缮、新建1176户(其中散户修缮16户,散户新建1160户);相对集中建设1324户;危房建修房屋面积273601万平方,危改建修资金总造价15814.74万元(国家省补资金1500万元,县乡财政用于基础设施配套资金537.1万元,危改农户自筹资金13777.64万元)。危改农户电子档案及纸介质档案均按方案要求完成。

2、20xx年,我县危房改造工作共争取国家危改农户指标4700户,危改资金3689.5万元,已在全县全面实施。止目前为止,我县承担的4700户危改农户危改房改造工作已全面展开,总体工作已接近完成百分之百;全县实施C级危改农户共102户,D级危改农户4598户;散户修缮、新建1757户(其中散户修缮102户,散户新建1655户。);相对集中新建2943户;危改建修房屋面积48.328万平方米,危改建修资金总造价28684万元(其中:国家、省补资金3689.5万元,县乡财政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配套1445万元,危改农户自筹资金23549.5万元);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已全部完成;实际施工进度占总工程量已接近百分之百。

在危改资金发放方面:20xx年,十二个乡镇已发放到位,领取传递手续规范,均未发现违规截留现象;20xx年危改资金县财政已全部拨付到乡镇。各乡镇正在按有关程序下拨到农户。

二、主要做法

今年,我县在加快县城建设的同时,把村镇建设管理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举措来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乡镇依照县政府办20xx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做为我县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目标和指导性意见,使我县村镇建设管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一是小城镇规划逐步完善。开展了新一轮集镇总体规划修编和中心村建设规划修编工作,十三个乡(镇)新一轮集镇总体规划修编及审批工作己经完成。新型农村社区、示范村、特色文化名村规划和编制己全部完成并已全面进入实施阶段。

二是小城镇建设稳步推进。去年以来,全县十三个乡(镇),累计投入建设资金接近2个亿,其中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近1.2个亿。至目前,全县小城镇累计建城区面积接近22平方公里,小城镇常住人口达18万余人,建成集镇道路长度158公里,道路面积165万平方米。铺设供水管道164公里,年供水量达640万立方米,受益人口达14万人;修建排水管道(暗渠)250公里,建设绿地面积257公顷,安装路灯3000余盏,建成垃圾中转站8座,配备环卫专用车辆80台(辆)。建设对外开放广场13 个。打造了以商贸为特色的新甸铺镇、歪子镇;以农产品为特色的王庄镇;以文化为特色的沙堰镇和李湖村;集镇管理规范的施庵镇。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前高庙乡在经济底子薄,集镇建设基础差的情况下,经过近两年的不懈努力,使集镇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得到了市、县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认可。

我县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上,城郊袁庄社区、上庄乡山坡社区、施庵镇玉泉社区、歪子镇棉花庄社区、新甸铺镇宋庄社区已初具规模。给群众带来了实惠,得到了农民朋友的认可。

三是村镇管理规范,环境明显得到了改善。我县围绕示范镇、中心镇、特色文化名镇、特色文化名村等工作重点,结合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各乡(镇)切实加强了集镇容貌和农民新村环境管理,大力整治村镇环境,使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提升,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各乡(镇)健立健全了集镇管理队伍,环卫队伍;配建了垃圾中转站、垃圾集运设备;增强了集镇沿路建筑物的规范管理;对集镇的马路市场、乱搭乱建、乱停乱放进行了专项治理。有效的改善了村容镇貌。各乡镇都制定了切实的目标,力争一年一个新台阶。

四是星级集镇创建成效显著。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小城镇、中心镇、镇级市不同层次的建设发展目标,以“升星晋级”为抓手,强力催生构建了一批不同层次的星级集镇、中心镇和特色文化名镇、文化名村。目前,我县五星级集镇己达到两个(歪子镇、新甸铺镇);四星级集镇二个(王庄镇、施庵镇);三星级集镇二个(沙堰镇、五星镇);二星级集镇三个(王集镇、溧河铺镇、前高庙乡);一星级集镇两个(上庄乡、樊集乡)。20xx年年初歪子镇被省政府命名为“中州名镇”。星级集镇的创建为我们争创“中州名镇”、“市50强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早日获准建立歪子镇级市搭建良好的平台。

五是千方百计破解难题,做好了“经营”小城镇这篇文章。村镇建设,资金、土地是重点,也是难点。一是力足破解资金难题。大部分乡镇学会用足用活上级政策,吸收外地先进经验,把土地经营收益作为村镇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盘活了土地存量,走出了以地生财、滚动发展的路子,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聚集财源;同时结合危房改造工作,把危改工作与新型社区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对进点建房达到一定规模的集中居住点,给予每户适当的奖励和补助;整合公路、农业、新农村、沼气等建设资金,把各项政策性支农资金统筹安排,向集镇和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倾斜,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也出现了部分集体经济有积累的`村,拿出了一定的资金用于农民集中居住点内公用设施配套建设。二是破解用地难题。乡镇政府进一步转变了集镇建设用地理念,确立“资源换资本、资本换空间、空间换发展”的城乡互动理念,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加大土地整理和复垦力度,有效整合土地资源,拓展村镇发展空间。按照“流转形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实施程序合法化、流转合同规范化”的要求,积极探索土地流转的有效形式。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节约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的,尽大程度调剂为建设用地,以此来盘活了存量,拓展村镇建设空间,缓解用地矛盾。出现了歪子镇、溧河铺镇、前高庙乡、五星镇规格较多的集镇广场;施庵镇的开发性集镇市场。

六是采取“八个到位、十个结合、因地制宜”几项措施确保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南阳市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南阳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及省、市住建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各乡(镇)在县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下,在危房改造工作中积极不断的探索、总结、完善好的经验和做法。我县在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整体推进过程中,主要采取“八个到位(即: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资金到位,督促检查到位,资金协调管理到位)、十个结合(即:一是要与灾后重建相结合;二是要与移民迁建相结合;三是要与五保、低保、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和扶贫开发工程相结合;四是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相结合;五是与所在地的人文历史文化、民族特色相结合;六是与乡村旅游业的发展相结合;七是与农户脱贫致富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八是相对集中选点建设和分散实施相结合;九是要与集镇建设、产业聚集区建设相结合;十是与整脏治乱,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村容村貌,加快城乡一体化相结合)、因地制宜”几项措施,确保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

根据省、市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回头看”的统一部署,我县严格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的每个动作,按部就班一个动作一个动作的进行,每进行下步动作必返思查看上个动作的准确性,促进了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

七是我县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回头看”活动中重点从以下几个面梳理:

1、进一步完善了纸质档案资料。对一户一档资料再进行一遍审理,包括申报资料、图片资料、公示资料、审批资料、补助资金发放资料等,确保资料详实、完整、无差错。

2、进一步完善了电子信息档案资料。依据整理完善的纸质档案资料,针对电子信息档案资料,如重户、重名、图片不对应、重建和修缮、补助资金等问题,及时进行修改,确保电子信息档案的真实性。做到电子档案、纸介质档案相互印证。

3、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针对省审计厅通报的那些问题,结合本乡镇自己的情况搞好自查自纠。自查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流失、冒领危改资金的现象;自查有无用危改资金支付乱收费和乱摊派等行为;有无扩大补助范围,将危改资金支付给不符合危改规定的对象;有无支付补助标准不符合危改规定的行为,擅自提高或降低补助标准等问题;有无虚列危改农户、套取危改资金行为;有无存在欠拨、滞留补助资金的行为;有无危改农户领取补助资金传递手续不完善、不规范、代签代领、危改农户对危改资金发放缺乏应有的知情权等问题。

4、对于20xx和20xx年用于集体供养,新型农村社区这些尚未竣工的危改农户,要协调各方力量加快工程进度,20xx年底前务必竣工。

5、加强沟通,各负其责。在“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中,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相互配合支持工作,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及资金管理使用自查自纠顺利推进。针对自查存在的问题要立即进行认真整改,坚决改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及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各乡镇要进一步制订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完善资金监督管理制度;要建立完善违规风险监控长效机制。将本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回头看”做为重要工作内容,做到全力、全面、全程,一次性整改到位。做到了横到边、竖到底、逐项纠错、堵漏洞。硬件工作必须到位,软件工作做到了尽善尽美,不留死角,不留遗憾!

八是落实责任,强化督查,确保乡镇垃圾中转站、垃圾转运车正常运行。为了确保我县建制镇垃圾中转站建制乡后装式移动垃圾转运车正常运行,尽快发挥其社会效益,根据省政府、省住建厅、市住建委对此项工作的安排,住建局有关人员组成的督导组不间断地对八个建制镇垃圾中转站和五个建制乡后装式移动垃圾转运车运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把省、市安排的工作落到实处,把实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存在主要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县的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规划覆盖率低、执行不严。各镇控制性详规均处于空白状况。少数乡(镇)规划执行不严、不到位,规划布局混乱,土地资源浪费较为严重,违章建设屡禁不止。去年以来各乡(镇)发生违章建设屡见不鲜,基本未得到有效查处。

二是投入不足、建设缓慢。对照建设标准和建设任务,各乡(镇)与县委、县政府要求差距较大。特别是:集镇道路标准低,主干道过窄,占用道路红线问题突出;人均道路、绿化、公共服务设施等指标普遍不达标;排水系统不够配套;没有上档次的服务中心、休闲广场和规模农贸市场;沿路建筑风格单一,特色不明显,多是清一色的“两层楼”和“卷帘门”。集镇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进展缓慢。

三是小城镇管理仍然粗放,管理力量比较薄弱。大部分乡(镇)管理队伍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致使村镇管理仍然还停留在粗放、无序、不规范状态;垃圾清运不够及时;摊点外溢问题突出,马路市场顽症久治不愈,防违、查违力度不大;街道乱放、乱摆乱占、乱挂乱画的现象仍较普遍;村庄房前屋后“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

四、下步工作

一要突出重点。要把集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村镇管理作为村镇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的重点来抓。

二要抓好集镇管理和镇貌村容管理整治。

三要破解难题,做好“经营”集镇这篇文章。

四要加大星级小城镇建设力度。按照《南阳市星级小城镇动态管理办法》(宛政〔〕30号),实施对星级小城镇动态考核管理、巩固星级小城镇创建成果,提升星级小城镇创建水平。20xx年创星晋级的目标:歪子镇、新甸铺镇两个五星级集镇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步伐,在建设中心镇的基础上,要向创建“中州名镇”上迈进,王庄镇、施庵镇要力争创建五星级集镇;沙堰镇、五星镇要力争创建四星级集镇;王集镇、溧河铺镇要力争创建三星级集镇;上庄乡、樊集乡要力争创建二星级集镇。

五是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第一是为使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每个时间节点上不折不扣的同步顺利开展,在完善危改农户电子信息录入档案纠错和降低质疑率的基础上,一手要抓好以危改农户电子信息档案为依据,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纸质档案的制作工作;一手要抓好危改农户工作的实际竣工率。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制定出时间表,倒排工期,强力推进,早日竣工。

第二是及早修订出台我县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作好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早准备、早谋划,打好扎实的基础。20xx年要结合我县实际,搞好“点面”结合,即要设身处地兼顾到改善贫困户的住房问题,也要尽最大努力,做好新型农村社区的有机结合,突出重点,形成亮点和看点。

第三是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办公室将在明年上半年组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农村危改房屋验收培训,为全面做好验收工作打好基础。

篇6: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1000户,国家及省补助资金950万元。实际实施1018户,拨付补助资金1174.8万元,补助资金分两批通过一卡通拨付到改造户手中。第一次拨付第一批442户改造任务,补助资金567.2万元。第二次拨付576户改造任务,补助资金607.6万元。通过危房改造,有效地改善了困难家庭的居住环境,保证了困难农户的住房安全。

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情况。20xx年全市共实施危房改造1018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49户,占总任务的53.9%。其中第一批实施435户,第二批实施114户。共发放补助资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县级扶贫专项资金)1092万,其中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94.6万。

二、主要做法

(一)目标任务方面。着力解决市县目标任务不一致、不清晰等问题,严格按照滁州市下达的危房改造计划执行。

(二)项目进度方面。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进度,推动农村危房改造早完工、早见效、群众早受益,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年底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三)政策落实方面。着力解决政策落实不到位、效益未发挥等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

(四)实施工作方面。着力解决工作机制不健全、组织协调力度不够、基础工作不完善、创新做法不多等问题,不断提升实施工作精准度。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有效的改善了我市五保、低保、残疾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等的住房安全等问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自筹建房资金比较困难。从救助的对象看,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的救助对象相当比例是贫困程度较轻的低保边缘户或者是相对困难户,贫困程度较重的真正困难户常常因资金筹措难而不得不放弃救助。

建议:国家提高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补助资金标准。

二是对于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实施危房改造,与民政部门的五保供养政策冲突,不利于集中五保供养。乡镇街道敬老院的房子空置着,而有的五保户则在实施危房改造,乡镇街道对此反映很大。

建议:建议取消农村五保户的危房改造,让五保户入住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

篇7: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紫溪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紫溪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从根本上改善了部分农民的居住条件,现将紫溪乡农村危房改造自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紫溪乡地处川陕结合部,辖5个行政村,21个村民小组。20末,全乡总户数553户,总人口2241人,总面积39。6平方公里,有耕地面积2715亩,主产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以核桃、板栗为主。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最低海拔773米,最高海拔2490米,高山气候明显,无霜期仅为230天。群众居住环境恶劣,生存条件极差,自然灾害频繁。

二、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

市政府下达紫溪乡年第五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7户,2015年危房改造任务13户,全部为其它贫困户,通过村民一事一议,逐户核查,张榜公示,确定了危房改造农户。在危房改造中,上级补助资金15万元,群众自筹79。56万元,动工率为100%,竣工率100%。此次改造之后紫溪乡还有危房户25户,总人口102人,危房72间,其中,分散供养的五保户3户3人;农村低保户11户45人;一般困难户11户54人。

三、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各级职责。紫溪乡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列为乡政府的主要工作之一,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乡财政、民政、国土林业和驻村干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协调指挥。同时,制定印发《紫溪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加强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通过广泛宣传,召开了两次乡村干部会、并且还召开了20户危房改造对象参加的会议,并且将建房标准给每户发了一份,各村也召开了村民代表会、群众会、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群众自愿进行危房改造。通过大量的思想工作和政策宣传,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建房户的实际困难,协调贷款27。53万元,激发了他们积极投身农村危房改造的热情,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三是注重审核,选准危改对象。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实行阳光操作,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驻村干部调查核实、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乡政府审核申报”五个程序进行。对象审定后,分别对每户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等认真分析研究,根据统一的标准,确定了“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和一般户四种类型。

四是科学规划,突出地方特色。本着“先规划、后建设、有特色”的原则,从改善人居环境、改变农村面貌的实际出发,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整合资源、扶持群众发展生产相结合,与乡村规划和环境整治相结合,与通电、通路、通水、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中,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着力风貌打造。

五是加强督促,注重质量监管。始终把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危改工作督查方案,成立危改工作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危改工作进行督查,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房点,要求建房户限期整改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六是建立信息档案,完善危改资料。按照上级精神,紫溪乡建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数据资料档案库,由专人负责,做到完整、真实、准确。认真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的收集,分类存档工作。

四、工作成效

一是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按照现在的改造速度,坚持5—将有效解决农村的危房,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将得到极大的改善,困难群众基本可以告别危房,因自然灾害而发生居住不安全的情况将有效减少,实施危房改造是一项德政工程,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一项民心工程。

二是引领和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与改造村容村貌相结合、与实施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相结合、与拓宽乡村道路、改善人畜饮水、美化环境、农村卫生和农村文化等生产和社会事业

发展相结合,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三是转变了农村群众的居住观念。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紫溪乡农村住房从建房面积、质量、美观等方面都比较滞后,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以来,有力地促进了群众的建房观念的转变,极大的调动了农村建房的积极性,农村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农民参照生态文明家园图纸和标准建造房屋。

四是激发了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解决了群众想建房而又资金不足难题,缓解了群众建房资金压力,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发展生产,激发了群众发展经济、投入小康社会建设的热情。

五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帮助群众解决建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群众从中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老百姓变富裕了,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项目投入单一。有的危改户自身积累较少,加上本级财力有限,危改资金不足部分难以解决。

二是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少。许多需要改造的危房得不到资金支持,从而难以启动改造。

紫溪乡20危房改造工作已按照上级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但紫溪乡属典型高寒偏远乡镇之一,群众居住条件十分恶劣,仍有一部分困难群众居住在危房中,严重威胁着困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紫溪乡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篇8: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事关千千万万农村居民切身利益的惠民工程,是继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后,党中央、国务院关注民生、解决民生的又一重大惠民举措。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危房情况调查的工作部署,切实搞好我区农村危房调查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于4月10日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成立了××区农村危房情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4月11日,在建设局会议室召开了全区农村危房调查摸底培训会,强调做好农村危房调查摸底工作的重要性,并从危房标准的把握、调查队伍的组织和工作纪律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为加强对各乡(街道)的业务指导和统计上报工作,领导小组从区发改局、规划局、统计局、移民局、地震局、残联、财政局等成员单位抽调了工作人员。以及区建设局8名专业技术人员和4名志愿者,共21人,分为九个工作组,于4月12日上午正式分送下派到我区五乡、四个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培训、指导、督促等相关工作,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调查内容包括农村居民各种结构类型住房情况(包括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土坯房、木椤房和茅草房、杈杈房等简易住房)、农村现有住房的完损等级情况(包括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完好房、不抗震或有危险点的可居住房、局部危房、整体危房、受自然灾害威胁搬迁重建的住房等)、农村不同收入层次农户住房情况(包括五保户、贫困户、中低收入户、中等收入户、中高收入户和高收入户)以及农村残疾人家庭住房情况。

虽然调查工作时间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但通过500余名各级调查人员逐户深入到农户家中,经过6天(4月11日-4月16日)的紧张奋战 ,对我区47个村(居)委会、384个村民小组、8万多农村人口、2万多个农户的60346 套、638.1467 万平方米房屋进行了全面系统、广泛深入的调查摸底,截止4月16日,农村危房情况摸底调查全部结束。调查结果为:全区农村不抗震或有危险点的可居住房有27447套、面积285.3392万平方米,局部危房15454套、151.4425万平方米,整体危房9706套、96.6234万平方米,受自然灾害威胁需要搬迁重建的住房2175套,22.6978万平方米。

篇9: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此次调查工作为今后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为搞好农村危房改造打下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危房改造实施3年来,青海省已有超过43万农牧民告别危旧房,喜迁新居,探索出农牧区绿色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的新路径。

“节能炕,封廊窗,住进新房喜洋洋”

寒风萧瑟,朔雪飘零,青海黄南藏族自治州夜晚气温已达零下10摄氏度,而这个州同仁县加吾乡吉仓村藏族牧民华青加家的新房内却热乎乎的。这源于政府在危改房里推行的一项新型节能技术。

“过去我们住的是土坯房,夏天漏雨,冬天漏风。政府补助近两万元帮忙盖的3间新房,对我们来说,就是‘暖心房’‘幸福房’,住着舒服,大冬天也不怕着凉。”45岁的华青加满心欢喜地说。

华青加领着记者参观了新居里的“节能炕”。这种炕距离地面8至10公分,可防止热量散发,节省了燃料,提高了取暖温度,而烟雾通过烟囱排放出去,可有效避免往常暖炕易发的空气污染。

与华青加一样,两年多来青海农牧区完成政府投资20.8亿多元,已有11万余户、逾43万名困难群众告别危旧房,乔迁新居。青海省民政厅危房改造办公室主任耿晓弟说,自工程实施以来,青海就瞄准节能技术和产品,积极推进危房改造的“绿色发展”。结合互助土族自治县的试点经验,把借鉴其他省区的节能热炕和太阳能暖廊技术引入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中,努力达到“安全、节能、环保、实用”的目标。

特别是今年以来,青海省西宁市和海东地区制订出台政策,要求每个危改户必须推广使用两项节能技术的一或两项。其他地区借鉴西宁市和海东地区的做法,加大对两项节能技术,尤其是太阳能暖廊技术的推广应用。据统计,今年青海危房改造户中采取上述节能技术的共有4.3万余户,占到了总户数的75%。群众自编歌谣赞道:“节能炕,封廊窗,住进新房喜洋洋……”

“授人鱼”还要“授人以渔”

有了安全实用的新家后,如果后续产业跟不上,守着新房也是穷。为此,青海部分地区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在农牧区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中,更多地注入了“授人鱼不如授人以渔”的思维,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安居乐业。

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尕让乡是省定贫困乡,也是省会西宁通往海南州南部三县和青南地区的咽喉要道。过去,西久公路(西宁-久治)湟贵段沿线尕让乡蓆芨滩等村的群众想在自家门前的公路边盖房经商,但苦于缺乏资金难以施行。自去年开始,贵德县相关部门对尕让乡困难群众除实施危房改造外,还给予其他惠农项目和资金,并按照群众个人意愿,引导、鼓励他们在公路边盖商用房,经营芦苇花枕头、花椒壳枕头、无公害辣椒等特色产品。

“在政府的大力帮扶下,我家在靠近黄河湿地的公路旁建造7间新房经营芦花枕头,去年凭这一项创收1万6千元,今年发展势头更好。”尕让乡蓆芨滩村50岁的村民卜有芬说。

尕让乡乡长许建昌介绍说,在享受危房改造等惠民政策后,不少困难群众开始着手操办“农家乐”等后续产业项目,还把子女送到西宁、兰州等地学习烹饪技能,现在这已成为他们脱贫致富的新门道。

“我县按照整村推进的要求实施危房改造工程,集中精力把西久公路贵德段建造成为展示民俗生态的‘风情线’,助推旅游发展的‘景观线’,带动经济建设的‘动力线’,以及造福沿线群众的‘富民线’。”贵德县副县长才让说。

破解“只见新房、不见新村”怪圈

以来,青海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将危房改造纳入“千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中,并与游牧民定居工程、小城镇建设、地质灾害搬迁、农村奖励性住房等项目统筹结合,系统实施,真正解决了“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的问题。

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龙羊峡乡把危房改造与库区移民搬迁项目紧密结合,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最高补助标准达到5.5万元,一步到位建成了一批移民新村。

在危房改造中,青海省湟源县从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入手,整合资源,整体搬迁,推动新农村建设。这个县在规划的引领下将浅脑山区4乡6村320户农民,按照土地、生产和生活“三集中”的要求,开展整村推进和异地扶贫搬迁,在县城周边为他们盖起新的平房和楼房,并扶持搞起“农家乐”、高智能温室、皮绣制作和昆仑玉加工等产业,当前集生产、生活、休闲为一体的新型农村雏形已基本形成。

据初步统计,今年青海累计落实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11.1亿元,带动社会和农牧民仅用于建房方面的直接投资就达到17.8亿元,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青海省民政厅厅长更阳告诉记者,两年多来,青海边摸索、边实践、边总结,不断完善和丰富危房改造的政策和内涵,有力支撑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推动农牧区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

根据相关规划,“十二五”期间,青海将完成55万户农牧区住房建设任务。围绕这一目标,该省将进一步加大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力度,从明年开始,根据国家下达任务,结合农牧区实际情况,每年将按4.5万至5万户的规模安排危房改造项目。

篇10: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20XX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的正确指导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坚持“统筹规划、群众自愿、公开公正、分批实施”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从根本改善了部分农民的居住条件,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村镇位于平陆县西25公里处,辖28个村,全镇总户数6654户,总人口2。7万余人,国土面积9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1万亩,人均不足一亩地,农民人均纯收入1310元,苹果为主导产业,粮食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大豆等,风平公路与沿黄扶贫旅游公路穿境而过,交通便利,全镇主要以农业生产为主,由于耕地较少,部分农户收入偏低,目前,仍有部分农户居住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修建的土窑洞和土坯房中。

二、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

20XX年,按照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我镇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户200户,涉及全镇28个村,已完工200户,完工率100%。

三、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各级职责。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民政办、国土资源所、会计核算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协调指挥,制定了《张村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加强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通过广泛宣传,采取召开镇村干部会、群民代表会、群众会、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群众自愿进行危房改造。通过大量的思想工作和政策宣传,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建房户的实际困难,激发了他们积极投身农村危房改造的热情,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三是注重审核,选准危改对象。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实行阳光操作,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镇政府审核申报”五个程序进行。对象审定后,分别对每户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等认真分析研究,根据统一的标准,确定了“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和一般户四种补助类型。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对居住房屋极度危险、家庭极为困难农户的房屋先行改造建设。

四是科学规划,突出地方特色。本着“先规划、后建设、有特色”的原则,从改善人居环境、改变程。

二是引领和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与改造村容村貌相结合、与实施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相结合、与拓宽镇村道路、改善人畜饮水、美化环境、农村卫生和农村文化等生产和社会事业发展相结合,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三是转变了农村群众的居住观念。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我镇农村住房从建房面积、质量、美观等方面都比较滞后,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以来,有力地促进了群众的建房观念的转变,极大的调动了农村建房的积极性。

四是激发了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解决了群众想建房而又资金不足难题,缓解了群众建房资金压力,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发展生产,激发了群众发展经济、投入小康社会建设的热情。

五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帮助群众解决建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群众从中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老百姓变富裕了,老百姓的心和干部更贴近了,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危改户自身积累较少,危改资金不足部分难以解决。

二是农村危房改造户名额少,不能满足危房户需求。

三是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群众居住的危房虽然得到了改造或新建,但这些危改户将有限的资金用在了建房上,导致部分困难危改户生产的发展无力投入或投入不足。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做好危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强化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扶助贫困人口安居工程的重要项目来抓紧抓好。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选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使真正的贫困家庭受益。

三是结合新农村建设认真搞好规划,本着因地制宜、群众自愿、先急后缓、逐步推开的原则,着重先解决极度危险、极度贫困的农村危房户,力争明年底全面解决全镇农村危房户改造。

四是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六是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积极引导危改户发展新产业,尽快脱贫致富。

篇11: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年度目标任务

20xx年度省厅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430户,其中第一批2130户,第二批300户,中央及省补助资金2676。5万元。

(二)任务完成情况

年初,根据市建委下达2130户危房改造任务,结合县里脱贫攻坚要求,各乡镇原则上集中在贫困村使用,8月底,第一批危房改造任务圆满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随后完成打卡发放工作。9月初,市建委下达我县危房改造任务300户,重点支持今年水灾严重的乡镇,11月底,全部竣工并通过验收,12月中旬,完成打卡发放工作。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县里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完成好县政府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成立了以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并明确办事机构、经办人员。确定行政村营长或村两委一名成员具体负责本行政村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加强宣传。利用广播(在线与农户交流)、电视、宣传栏等宣传器材及定期在集市繁华地段搭建民生工程宣传台,大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同时,向全县农村家庭发放民生工程宣传纸。

3、制定方案。县住建局以舒建秘[20xx]30号文件制定了《xx县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颁发了本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的工作时间、工作任务、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4、严格申报程序。居住在危险房屋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自愿向村委会申请,经村委会及村民代表评议、公示无异议,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再公示无异议,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

5、强化危房改造监管。加快推进施工进度,加强技术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确定分管负责人及危改办工作人员对危改户进行逐户巡查,对建房选址、房屋质量给予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改造后的住房符合建设及安全标准。县住建局不定期的对乡镇危房改造进行检查指导。危房改造完工后,由乡镇政府组织人员逐户验收,填写竣工验收表。县住建局在乡镇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抽查。

补助资金通过涉农“一卡通”打卡到户,“一卡通”帐号申报危改时提供,竣工后核验帐号打卡。打卡后,县住建局走访危改户,核查补助资金是否及时、全额打卡到户,从而不断加强对危改资金的监管,保证了资金专款专用。

县里设立举报电话xx,各乡镇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6、建立健全危改档案。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建设,均建立“一户一档”纸质档案,档案中收集了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的房屋照片,并将危改户档案信息录入到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网上。

三、主要成效

1、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惠民工程,得到乡镇人民政府的重视,在广大乡(镇)村干群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度危房改造任务。

2、通过危房改造确实解决了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急需解决的居住安全问题,改善了他们的居住条件,消除了农村部分危房。

3、将农村危房改造与省实施的美好乡村中心村庄建设相结合,有力地促进了美好乡村建设。

四、建议与打算

1、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居住条件的改善,危改面积指标的控制难以实施,容易造成弄虚作假。建议放宽危改面积控制。

2、随着物价、人工工资的上涨,目前的资金补助标准,难以解决特别困难户危房改造问题。建议提高危改补助资金标准。

我们要回顾以往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情况,从中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摸清县域内危房户的相关情况,登记造册,分年度加以改造,确保农村居民居住安全,确保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篇12: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央、省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精神,为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有效促进经济增长,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不断改善全县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围绕改善人居环境建设,与建设美丽乡村相结合,重点保障脱贫攻坚乡村和精准扶贫农户。同时,要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

2.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以农民为危房改造实施主体,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整合各方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3.重点突出、质量为先。农村危房改造重点是五保户、低保户、优抚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通过政府补贴,帮助其修缮或新建宜居、居住安全、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4.阳光操作、规范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补助对象确定标准及程序、补助标准、农户分类补助办法、资金使用管理、农房抗震要求、改造建设方式、建设标准、质量安全管理、农户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制度等,按照《关于做好20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2015〕18号)实施。严格执行县级财政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的“一卡通”账户的制度。

三、目标任务

20分配我县农村危房改造总任务为1000户,其中新建户446户、维修户554户,各乡镇必须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农房改造任务。

四、改造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改造标准和方式

1.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险房屋且具有本村农村户口的五保户、低保户、优抚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优先安排改造任务和提高补助标准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切实落实重点保障责任。农村危险房屋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场地危险或鉴定为C级、D级的房屋。

2.补助标准。根据省整合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补助资金,年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为1090万元,按照新建住房每户补助1.3--1.7万元,维修住房每户补助-6000元的标准,确定我县2016年危房改造标准为新建每户16994元、维修每户5994元。

3.改造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确保改造后的住房符合建设及安全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原则上,改造后的农村住房人均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以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新建户和维修户改造要以朝向良好、满足日照、符合安全居住为主,维修主要侧重构件的结构安全,不拘泥于统一模式,根据改造户的特点实施不同的改造方式。

4.改造方式。属于C级的农村危房应修缮加固;属于D级的农村危房应原址翻建或异地新建或置换。新建或维修房屋原则上应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进行组织协调,帮助各农户建设。新建房屋要侧重地基基础、承重墙体和屋面,新建房屋地基一定要挖到老土层,严禁就地砌房屋基础,承重墙体和基础砌筑要用不低于M5水泥砂浆,单体房屋墙体厚度不低于370mm,农户有续建要求的要留槎。新建房屋要设置一道地圈梁或上圈梁,并设置墙体压筋,设置地圈梁的房屋,墙体过梁要设置尾梁,墙体砌筑时每500mm要设置一道墙压筋,承重屋面在保温的基础上力求实现轻量化。

五、实施步骤和方法

(一)申请审批阶段

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202月28日,全部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到户,并确定改造方式,积极备工备料,为春季开工打下良好基础。

1.农户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对户籍、家庭收入、住房危险程度及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

(2)户籍证明。即身份证和户口簿,户籍必须与现居住地一致;

(3)收入证明。五保户、低保户,提供五保户、低保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其他贫困户,提供由村委会认定的关于家庭收入的证明并由乡镇民政管理部门加注意见(盖章);

(4)危房证明。现危房照片(C级危房提供整栋照片和危险局部照片,处于危险场地或属于D级危房的提供整栋房屋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

符合条件的农户自己申请确有困难的,村委会应协助申请。

2.村级初审。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组织村民代表3―5人入户走访和现场踏勘,对住房状况再作核实。对经核实无异议的,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后,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和主要街道公示3天以上。对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村委会复核排除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村委会复核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乡级审查。乡镇政府收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应及时组成经县级以上培训的工作组赴现场逐户对农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进行核查,对危房等级进行鉴定,提出明确的核查与鉴定意见。核查与鉴定结果应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和原村庄公示3天以上。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根据农户贫困类型和危房等级提出改造排序意见报县政府。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原村委会,并说明原因。明显遗漏农村贫困危房户的,责成村委会重新申报。

4.县级核准。县政府根据乡镇政府审查意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农村危房改造户申请进行复核。确认符合规定条件的,批准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同时,对批准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的农户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逐村逐户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准确掌握全县农村贫困户需要改造的危房数量。

5.上级备案。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确定的农村危房改造户名单等信息报市住建、发改、财政部门备案。

(二)信息录入阶段

时间为年3月1日―3月31日,各乡镇在确定改造户以后,把农村危房改造详细信息录入到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系统中,为下一步开工建设打下基础。

(三)开工建设阶段

时间为2017年4月1日―6月15日,农村危房改造户具备下列条件,可开工建设:

(1)需要占用耕地的,由有关单位依照国家规定批准用地;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庄空闲地的,由乡镇政府批准建设;

(2)已完成施工改造方式;

(3)已筹集足够的建设资金。

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要按照确定的改造方式、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件,不得偷工减料,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工程完工、信息完备阶段

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前,各乡镇必须全部完工,信息录入全部完成,纸质档案齐全完备,并完成自验和申请验收。

(五)工程验收阶段

各乡镇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验合格后,申请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县政府接到申请后,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应具备以下主要条件:

(1)符合村庄规划,完成危房改造工程全部合同约定内容,农户能够直接安全入住;

(2)验收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不合格的,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整改合格后交付使用。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资金筹集与管理

1.积极筹措资金。各乡镇要按照农户自筹为主、外部扶助为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

2.加强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县财政局要单独设立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制定阳原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县审计局要全程监督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进行资金审计,各部门要协调合作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各级财务核算、日常检查、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等有效手段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要移送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3.及时拨付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完工验收合格后,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经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县财政局将资金直接拨付给农户,严格执行县级财政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的“一卡通”账户的制度。

(二)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各乡镇要成立专门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负责本辖区内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农村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主要结构和部件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县住建部门要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安全巡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开设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能力。同时各乡镇政府负责所辖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委派经培训的技术人员或村委会人员到改造现场进行质量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农房安全基本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农村建筑工匠要对新建农房的设计或旧房的修缮加固方案进行技术把关,对农户自购建筑材料给予建议,并对改造后的工程质量负责。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加强农房设计图纸审查,并对施工过程进行逐户现场检查。县住建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与管理,提高其农房建设技术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三)及时报告信息

实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周报制度。改造工作开始后,各乡镇要于每周二前将农房改造工程进度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下周改造计划报送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及时将农房改造工作情况、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报送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做好档案管理与产权登记

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户一档,规范管理。

七、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李德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家利、县政府党组成员郭昌明任副组长,县住建、发改、财政、审计、监察、民政、国土、扶贫等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单位的阳原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吉月宏同志兼任,负责综合协调、施工检查、质量监督等工作。

2.加强工作指导。县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相关工作,协助指导改造户办理有关改造建设审批手续。县住建部门要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技术支持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并加强施工管理,组织技术人员每周进行巡视检查。

3.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要求和危改政策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要组织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对于不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投诉电话,受理群众投诉或举报,投诉电话7383925和7383900。

篇13: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和《邯郸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部署,以解决农村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居住安全为目标,引导广大农民建设节能、安全环保、经济实用住房,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群众自愿。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群众自主决定。各地在充分考虑困难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和扶持困难群众建造经济实用、质量安全的房屋。

(二)、公开公正。按照阳光操作的要求,实行“五公开”,即: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公正透明。

三、制定方案

各乡镇要认真组织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和监管要求。安排危房改造任务时,要向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基层建设年活动)重点村适当倾斜。要根据本地危房改造情况,抓紧组织实施,加强工作指导,保证改造效果。要于11月底前全部竣工,其中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基层建设年活动)重点村的农村危房改造10月底前全部竣工。12月2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报请市建设局抽查验收。各乡镇务于9月20日前将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报县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

四、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包括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优抚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要进一步明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具体标准,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优先安排改造,确保年度完成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数量占年度总任务的比例高于当地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占存量危房总数的比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类别贫困家庭依据有关规定合理认定,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政府组织做好与批准危房改造的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五、补助标准

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2500元。

统筹国家补助资金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区分新建和维修,国家和省对新建户每户平均补助16000元,维修户每户平均补助5500元。在此基础上,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补助3000元,对省财政直管县每户再增加补助500元。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按照贫困地区任务比例进行分配。

六、补助办法

(一)对农户的具体补助金额。根据危改户的贫困程度,将危改户分为一般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和优抚户。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各类补助资金,计算各类危改户的补助金额。

一般贫困户新建补助金额=[(16000元/户+省财政对直管县补助资金或市财政补助资金500元/户+县财政补助资金500元/户以上)×新建户数+贫困地区补助资金×(新建户数÷总危改户数)]÷[一般贫困户新建户数+低保户新建户数×1.1+分散供养五保户和优抚户新建户数×1.2]。

一般贫困户维修补助金额=[(5500元/户+省财政对直管县补助资金或市财政补助资金500元/户+县财政补助资金500元/户以上)×维修户数+贫困地区补助资金×(维修户数÷总危改户数)]÷[一般贫困户维修户数+低保户维修户数×1.1+分散供养五保户和优抚户维修户数×1.2]。

在一般贫困户补助金额基础上,对低保户增加补助10%,对五保户和优抚户增加补助20%。

在上述补助金额基础上,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补助3000元。

(二)农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方式。危房改造开工后,按计算出的每户的补助金额向危改户拨付50%的补助资金;竣工验收后,再拨付50%。

七、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88号)、《河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社[2011]146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并及时足额直接发放到危房改造户,全部用于当年危房改造,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挪用。要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县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地方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

八、合理选择改造建设方式

住建局要积极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改造综合效果。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农村危房改造以分散分户改造、农户自建为主,个别分散供养五保户、“三孤”(孤老、孤残、孤儿)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由乡镇搞好组织协调,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但补助资金必须发放到户。在同等条件下,保护发展规划已经批准的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改造任务。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九、严格执行建设标准

要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改造后住房须达到基本建设要求,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每户住房建筑面积1人户不小于20平方米,2人户不小于30平方米,3人以上户不小于人均13平方米,但3人以下(含3人)户总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4人以上(含4人)户应控制在人均18平方米以内。

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注重为危房改造户将来扩建住房预留好接口,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住建部门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需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否则视为不合格,凡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合格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

十、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可以选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使用的通用图、有资格的个人或有资质的单位的设计方案,或由承担任务的农村建筑工匠设计。农村危房改造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建设管理员和住建部门派出的技术人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

住建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设防手册或挂图,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防常识。同时加强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完善质量巡查制度和技术人员包村包户指导制度,及时发现、整改问题,确保质量安全达到标准、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综合效果得到提升。加强地方建筑材料利用研究,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要结合建材下乡,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为农民提供主要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十一、加强传统民居保护和农房风貌建设

农村危房改造要注重对传统民居的保护。对于传统村落范围内的传统民居,在所在村落的保护发展规划未经批准前,原则上暂不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保护发展规划已经批准的,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修缮和改造。各地要在保证安全和经济的条件下,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房风貌建设水平。加强对农房风貌建设的技术指导与管理,注重在建筑形式、细部构造、室内外装饰等方面延续民居风格,推动建设具有地方民居特色的现代农房。加强农房风貌综合建设,开展院落整治、利用和美化,努力使改造后农房与院落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十二、推进建筑节能示范

每个乡镇安排一个示范点(村)。鼓励全面应用建筑节能技术,每个建筑节能示范户要采用2项以上的房屋围护结构建筑节能技术措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及时总结近年建筑节能示范经验与做法,制定和完善技术方案与措施;充实县级技术指导组力量,加强技术指导与巡查;及时组织中期检查和竣工检查,开展典型建筑节能示范房节能技术检测。县将对各乡镇执行建筑节能政策措施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县住建部门将按照建筑节能示范监督检查要求,实行逐户施工过程检查和竣工验收检查,并做好检查情况记录。建筑节能示范户录入信息系统的“改造中照片”必须反映主要建筑节能措施施工现场。加强农房建筑节能宣传推广,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建筑节能技术培训,不断向农民普及建筑节能常识。

十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以县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住建、发改、财政部门一把手任副组长,住建、财政,发改等主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形成以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个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最低建设标准验收表、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等材料,其中档案表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各地要按照绩效考评和试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合理处置系统中重复的农户档案。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对涉及危改工作的摸底调查、公示、工程进度图表、照片、财务管理等资料要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归档,要求改造户户主站在改造房前,将改造前、中、后的形象进度全部进行拍照,并编号存入档案,做到程序完善、手续完备、资料全面、管理规范。电子档案录入要在纸质档案确保无误的情况下对照录入,以防录入错误。

(三)、严格监督检查。县住建、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加大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管理的督促检查,严肃纪律,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各乡镇每月27日前将本月危房改造进展情况报县住建局。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上报,县将各地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有关部门。各乡镇于12月5日前完成本地年度危房改造工作自查、年度总结,并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住建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住建部门要会同残联摸清本地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底数,及时统计汇总本地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并向残联提供相关数据。

(五)、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对各地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

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年度检查与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开展年度检查与绩效评价。县将参照《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建村[]196号)、《河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考核办法》(冀建村[]771号),对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考评,综合评价各地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公布检查与绩效考评结果及排名,并将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加强部门协作。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和财政局要在县政府领导下,会同民政、国土资源、扶贫、残联、环保、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篇14: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解决我县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根据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相关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以消除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隐患为目的,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要求,积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和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2016年省财政厅分配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计1000户。

三、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2、最贫困、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最贫困、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经济上最困难(五保、低保等)和居住危房两个条件。

3、原址、就地就近原则。贯彻原址、就地就近改造原则,防止撤村并镇,反对大拆大建。按照农户一户一宅的要求,对两宅或两宅以上的农户不得安排危房改造,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实施危房改造项目;对整体移民搬迁的村组不得安排实施危房改造;县城规划区内政府计划拆迁安置的村组不得进行危房改造,乡镇集镇规划区内原则上不安排危房改造项目。

4、统筹规划、重点安排的原则。在不违背国家危房改造政策的前提下,统筹规划,重点安排,把农村危房改造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结合在一起,避免财政资金浪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突出地方特色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强调尊重传统习惯、使用传统工艺和工匠,突出地方特色。

6、公开公平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四、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农村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和不宜集中供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等)。对外出务工房屋长期闲置的农户不得安排实施危房改造,农户在异地购买或拥有住房的不得安排进行危房改造,农户子女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不得享受危房改造资金补助。

(二)补助标准。2016年省财政厅分配我县改造任务1000户,2015年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总数户均9250元,具体标准待2016年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确定后另行下达。

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区分C级D级按政策标准执行。

1、C级危房维修:5000元以内(含5000元);

2、贫困县D级危房重建:

①特别贫困户:15000元―30000元;

②比较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

7500元―16000元;

③普通贫困户:5000元―11000元。

3、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D级危房按传统民居重建:

15000元―25000元。

特别贫困户需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

五、建房面积

按照《2014年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农户危房改造后住房面积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户均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但3人以上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六、时间节点

第一阶段:6月10日―6月30日。各乡镇、办事处将任务落实到农户,组建机构,培训人员,落实补助资金,核定农户资金补助方式和补助数额,组织拆旧建新和修缮加固等工作。

第二阶段:7月1日―11月30日。各乡镇、办事处组织本部门、村相关人员督促农户进行施工,检查施工进度,对辖区内危房改造情况进行验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抽查复验,向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的农户兑付补助资金,总结经验,并做好迎接省、市的检查评估等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集中进行工作扫尾。各乡镇、办事处全部完成危房改造农户网上信息录入,向最后一批农户兑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汇总农户基本信息和资金分配情况并住建部门备案(附件4),整理农户纸质档案报住建部门存档。从2016年开始,住建部把资金是否拨付到户作为危房改造任务完成的评定标准,各乡镇、办事处要在这一阶段把补助资金全部向农户兑付,确保我县危房改造目标按时完成。

七、工作职责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职责:

1、指导协调危房改造工作,制定改造的具体任务、标准和范围,督促各乡镇及时完成改造任务,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抽查,对农户危房改造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抽查。

2、认真做好危房户纸质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进度。

(二)乡镇政府工作职责:

1、认真审核各村(居)委会上报危房改造户的申请材料,要严格落实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乡镇审核批准的危房改造审批程序,建立公示制度,确定危房改造对象,确保危房改造对象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2、做好填写《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附件1)的填报工作,并对危房改造前、改造中和改造后进行拍照(保留纸质照片和电子版照片),并逐户建档;对农户信息进行网上录入,整理农户纸质档案。

3、各乡镇对本乡镇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全责,对改造工作选户、公示进行监督,保证选户真实、公开、公平,对本乡镇危房改造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住房安全。

4、对本乡镇危房改造户的施工进度,要及时向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向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检查复核,同时做好对农户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三)纪检监察和财政部门职责: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查处。财政部门要会同发改、住建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

八、操作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民委员会收到危房改造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确山县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附件1),属新建房屋的,还要签订建新拆旧协议,一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三)入户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及时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

(四)审批和公示。经县人民政府研究,乡镇、办事处对调查核实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户予以审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审查审批结果要在乡镇、办事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根据对住房危险程度做出的鉴定意见,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审批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同时在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确定补助对象后,乡镇、办事处应将分配给各村的补助对象名单和金额进行公示。各乡镇、办事处要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贫困家庭实施危房改造,原则上建档立卡贫困户不低于分配指标的50%,残疾人贫困家庭不低于分配指标的10%。

(五)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本地实际安排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六)竣工验收。房屋竣工后,由乡镇、办事处会同村组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抽查复验。

九、完善农户档案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要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督促乡镇、办事处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直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整合利用各方资源,强化项目组织实施,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办事处要层层建立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实行乡领导包村、一般干部包户责任制度,逐户落实危房改造项目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对危房改造进行全程跟踪管理,确保对象核实无误、资金配套及时、资金管理规范、工程进展顺利、工程质量优良。

(三)搞好督促检查。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对危房改造工作的进度、质量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并建立举报机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四)严把工程质量。乡镇、办事处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严格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切实做到完工一处、合格一处、验收一处。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并责令限期整改。

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5日

说明:

1、旧住房结构类型:茅草房,泥草房,土窑,土坯、夯土房(无立柱),砖、石等简易砌体结构(无砖柱、构造柱,无圈梁等),竹木、木结构,砖木、石木、土木结构(木框架),砖混结构(有砖柱或构造柱,有圈梁等),钢筋混凝土结构,轻钢结构,其它结构。

2、改造方式:修缮加固、原址翻建、异地非集中建、异地相对集中新建、房屋置换、无房户新建。

3、改造后房屋结构类型:茅草房,泥草房,土窑,土坯、夯土房(无立柱),砖、石等简易砌体结构(无砖柱、构造柱,无圈梁等),竹木、木结构,砖木、石木、土木结构(木框架),砖混结构(有砖柱或构造柱,有圈梁等),钢筋混凝土结构,轻钢结构。

4、因实际需要,以下表格未转发,需要的请打开原文链接阅读。

确山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确山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预拨补助资金一览表

县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改造调查报告

建设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简报

危房改造工作自查报告

乡镇危房改造工作简报

农村旧房危房改造的申请书

危房改造协议书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范本

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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