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话题演讲稿400字左右(精选12篇)由网友“银卡戴珊”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整理过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话题演讲稿400字左右,欢迎您能喜欢,也请多多分享。
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话题演讲稿400字左右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记录了鲁迅童年时和青年时的10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中,一直是一个高不可攀的大作家,可是读了鲁迅写的《闰土》让我对他改变了想法。
刚读鲁迅写的《朝华夕拾》时还不懂什么意思,慢慢地读下去意思也就渐渐的懂了。鲁迅写的文章朴实,真挚感人。这本书记录了鲁迅小时候到长大发生的事和经历,写出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还有对老师和往日亲友的怀念之情,真实的描绘当时的生活。
鲁迅和闰土相比差距太大了,因为当时社会黑暗,许多人都要受苦受难,鲁迅的家境不错,过这幸福的日子,却没有闰土那样的自由。现在我们生活在21世纪科学发达了,夏天有空调,冬天有暖气,再和鲁迅的生活比,可谓是天上和地下。可是,现在的生活比起《百草园》的生活,可真是毫无乐趣,没有几个人会端详麻雀,有没有人把云雀叫成天子,也不会因为讲鬼故事而害怕。想了想,又或许我们现在的生活比那个时期的生活好很多,我们不用坐在私塾里读书,那样的日子是多么的无聊和无趣呀。记得有一次,是某一年的冬天外面下着雪,我当时非常高兴,就戴上手套和帽子准备下楼,就被妈妈拦住了说:“外面太冷了,别下楼了。”当时我特别生气的说:“我要下去玩雪。”最后还是没有说过妈妈,被留在了楼上,看到外面的小朋友在玩雪或打雪仗,心里很难过,现在想一想,虽然妈妈不让下楼是为我好,但是被拘束还是很难受的。
《朝花夕拾》这本书,我读完后感受很多,也让我受益匪浅。我想去体会一下那个不同时代,和鲁迅一起享受自由,向往自由。
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演讲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演讲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演讲稿宁波里小学 六年一班 郑旺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学习魔法师》。
我们都知道:读书,是一种享受,也是快乐的。捧起它,它是圣洁的,翻开它,它是万能的',阅读它,它是美妙的。从小时候起,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喜欢阅读的课外书有很多,比如:《同步作文》、《童话》、《小山屋作业》、《学习魔法师》、《唐诗》、《神话》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学习魔法师》了。今天我就给在座的各位老师、同学们简单的讲一讲吧!
《学习魔法师》主要讲了:什么是优等生?学习成绩好是首要标准,除此之外,良好的品格,大方的为人,广泛的交际等,都是优等生所具备的素质。谁不希望成为一个让众人钦佩的优等生呢?可很多同学总是有这样和那样的困惑:“到底怎样才能把学习成绩搞好呢?”……那些全能的优等生到底是怎样做的如此出色呢?
我喜欢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只要用心学,用心体会就可以了。要知道学习是有方法的,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效率就自然而然会提高。有的同学能轻而易举地取得好成绩,与其说是因为他的脑子好,还不如说是因为他自觉不自觉地掌握了正确的学习方法。也许你在某个方面还不够优秀,也许你在某个方面还有欠缺。看了这本书后,你就不用担心了,因为你拥有了一位优秀的导师,它将告诉你了世界上最有用的学习方法,它会帮助你全面地发展。
同学们,爱书吧!书是智慧的源泉,书是知识的宝库,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只要喜欢每一本书他都会给我们带来丰富的知识,只要我们掌握了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成绩只是时间的问题。我相信我们每一个同学都会成为优等生的……
爱书吧!让书来浇灌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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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演讲稿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喜欢的书籍很多,比如:《二年级的大辣椒》《知心姐姐》等等等等,但是最喜欢的还要数《365夜故事》了。
在很小的时候,爸爸就给我买了拼音版本的《365夜故事》,每天晚上爸爸妈妈就和我一块读一个故事,书里面有那么多好故事,而且每个故事都可以给我带来知识,让我懂得怎样做人。
勤快能干的蚂蚁达里,用自己的力量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蚂蚁达里的乐于助人的举动感动了我,让我懂得做人要乐于帮助别人。
华歆在和管宁一起种地时,管宁锄到了一块黄金,华歆见到金子口水都流下来了,管宁见到华歆起了贪心,就决定与华歆割席断交。管宁说道:“钱总是要用自己的劳动换来的。”让我懂得了,我们做人不要贪财,要用自己的劳动换来收获。
这本书里还有好多好多动人的故事,不但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而且总能给我的学习生活带来无限乐趣。我常从书中摘抄一些好词好句,写读书笔记,写作文时,我也经常能灵活运用,总会得到老师的表扬!
爸爸常对我说,一本好书会让我一生受益,《365夜故事》让我懂了人生的哲理,是它让我享受读书做人的无穷乐趣,我觉得这真是一本让我受益一生的好书
《365夜故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游鱼喜欢大海,因为每一朵浪花中,都讲述了一个动情的传说;飞鸟热爱天空,因为每一片白云里,都流传着一个美妙的故事;我,热爱读书,因为每一本好书里,都蕴涵着一个深刻的道理。在每一天的闲暇时分,能够手捧一本带着轻微墨香的书,便是我所能想到的最惬意的生活。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书。书里的主人公名叫海伦·凯勒,而这本书就讲述了海伦·凯勒在失去听力和视力后如何在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下走出黑暗与孤寂,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海伦·凯勒只拥有过19个月的光明和声音。
当我看到如同一场恶梦般的高烧将她的视力和听力给永远剥夺时,我不禁为她感到深深的悲伤。我真担心她从此永远不能从失去听力和视力的惊恐和悲凉中走出来。可当我看到她能根据自己的思考来做一些简单的动作时,我又对她的未来充满了希望。当看到她在沙莉文老师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并且考上了世界上最有名的学校—哈佛大学,完成了学业时,我又不禁为她感到了自豪和骄傲。尽管我只是一个看她的故事的局外人。知识的力量多么巨大,它能使一个残疾人,变成一个有益于人类、有益于社会的人。在有生之年把对知识的渴求,看作对人生的追求,每天都抱着这种追求,怀着友善、朝气、渴望去生活,我们的人生将会增添多少欢乐、多少幸福啊!
读一本好书就象严冬里烤着温暖的炭火,读一本好书就像酷热的夏天遇到了浓荫,读一本好书,就像迷途的航船遇到了航标灯。畅游书的海洋,我收获的是快乐和智慧。读书让我变成了一个爱幻想的孩子,读书让我变成了一个有理想的孩子。高尔基不是也说过么,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与书交朋友吧,让我们在阅读中尽情感受生命的芬芳吧!
篇5:我最喜欢一本书小学生演讲稿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俗话说的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无声的老师,是知识的精华,更是我们学习的好帮手。我乃一个爱书之人,当然有很多藏书喽,什么古今名著、科普小说、文学读物等数不胜数。但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还得数《三国演义》。
以前,我对这本书漠不关心,但自从我进行了“读书大扫荡”之后,《三国演义》就成为了我的怀中之宝。这本书里的人物有很多,如:曹操、刘备、孔明、张飞、关羽、吕布等。在这些人物里,我最喜欢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使人们赞叹不已。
其中,我认为最精彩的片段是:草船借箭。这一节写出了诸葛亮的智慧,他竟能利用稻草来骗取曹操的箭,如此妙计这世上会有第二个人想得出吗?
最后,我读懂了每个人的性格: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和周瑜的心胸狭窄。
记得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多读书吧,书是你的良师益友,只有多读书,你才会做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话题演讲稿精彩篇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不是英雄,不读三国。若是英雄,怎么能不懂寂寞?”一首《曹操》掀起了三国热。这时,一位学者跳了出来,在《百家讲坛》他用他独特的眼光为我们解读了三国的历史,虽然不一定正确,但他仍被广大民众所接受和欢迎,这个人就是易中天。
因为易中天,我终于抵不住诱惑,买下了这本目前最畅销书《品三国》,再次对这段既熟悉又陌生的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以前读《三国演义》时,“三国”中的人物给我的感觉是“智勇忠义”交织而成,曹操挟天子令诸侯;孙权、周喻是何等英姿焕发,刘备桃花三结义是何等重情重义。会为张义德单骑伫立长板坡,“身张义德也,谁来共处决”吓破敌胆而拍案叫绝;会为关羽败走麦城、兵败遭擒拒降,被孙权所害而破涕大哭;会为周瑜久不得胜,吐血身亡而深感惋惜。
当时感到陌生是不知易中天教授对我熟悉的人物是何等的评价。
当我一口气读完了《品三国》,百感交集,千丝万缕的感慨,犹如喷发的火山,是那么强烈,合拢了书本,平静了心情。在易中天教授的引领下,我犹如梦回三国,曹操的奸雄,孙权的深湛远虑,刘备的重情重义,不但让人触手可及,而且古老的历史已被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谚语曰:“勿以好恶论断之”。《品三国》中的曹操这个“奸雄”不再是“坏蛋”的代名词,易中天让我更为理性的认识到这是历史的必然产物:东汉末年,天下大乱,雄豪并起,而袁绍虎耽四州,曹操运筹帷幄,鞭挞宇内,拥百万雄师,挟天子以令诸侯,为统一大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时世造英雄,这顺应了历史潮流。看事物要一分为二,辨证统一,“勿以好恶论断之”,《品三国》让我更加理性地去认识这段历史、认识这个世界。
周瑜原在我心中是小气的。他处处为难诸葛亮,发出“既生瑜何生亮!”的长叹,结果却被诸葛亮活活气死了(也就是所谓的“三气周瑜”)。易中天为什么又说周瑜性情开朗,气度宽宏呢?看来那只是小说,那么真正的周瑜才是如此。我不禁改变对他以往的看法,反而多了一些敬佩之情。他不仅容貌俊朗,而且文武双全,把仗得十分漂亮,用易中天教授的话说就是“把战争变成艺术”。我想当时他一定是意气风发,叱咤风云地站在战场上指挥着千军万马。真的,周瑜不愧为江东名将。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历史的车辙已碾过千年的光阴,那些立马横枪,驰骋沙场的英雄们也已化为点点繁星,点缀着浩瀚的历史苍穹,千年之前的是非对错谁又能说的清。
静静的秋色,微微的风,看繁星点点,思索着书中的收获,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不会再看到当年金戈铁马的场景,但你不能让灰尘蒙蔽了双眼。
读一本好书会让你更为理性的认识事物,了解生活,感悟人生。
同学们,让我们以审视的目光来阅读书籍,以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让我们一起快乐读书吧!
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主题演讲稿
(一)
感悟生命――读《不老泉》有感
李子越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我是三年级31班的李子越。今天,我给大家分享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老泉》,希望大家喜欢。
秋日的阳光透过窗帘,洒满我的房间,温暖、舒适。我坐在窗前,轻轻地合上《不老泉》,细细回味每一个细节。那一汪神秘的泉水曾经像《西游记》里的人参果一样充满了诱惑力,因为它可以让人长生不老啊,可现在,我却不再这么认为了。
书中的主人公温妮知道只要喝了不老泉水的泉水,就可以长生不老,可一直到生命的尽头,她也没有去喝,因为,她见证了不死家族塔克一家的痛苦。“如果,人只生不死,就跟路旁的石头没什么两样,就不是真正地活着。”
起初,我并不是明白这句话,但前不久发生的一件事,让我感触很深。上个月,我心爱的小白兔雪球死了,我非常伤心,哭了很久很久,不愿接受事实,妈妈抱着我,递给我这本书。我擦干眼泪,抱着《不老泉》,读了一次又一次,终于明白,生命就像一个巨大的轮子,不停地在转动,永不停歇,所有的人和物都是这个轮子的一部分,但永远是新的代替旧的,永远在生长,()在运动,正是这种生与死的替换,才能推动这个轮子前进,世界才会进步。
从这本书中,我也看到了“黄西装”这类人的贪婪与邪恶,看到了塔克一家的悲伤与善良,明白了生命的意义不在于活得有多久,而在于活着的时候好好珍惜每一天。
我想我的小白兔虽然生命短暂,但它应该是快乐的,因为它看到了明媚的阳光,美丽的花草树木,感受到了我对它的友谊,我的小白兔现在一定是童话王国里一只快乐的精灵兔。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演讲稿5分钟
大家好,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走遍万水千山》。这本书是中国台湾著名女作家三毛的作品。它记录了荷西去世,三毛返台后,再度出走,游历中南美洲以及首次回归故土的旅行见闻,共十八篇。
这本书记叙了三毛与助手米夏游历拉丁美洲时的所见所闻,旅途中三毛以自己犀利的笔调,描绘了一个个风格迥异的城市,诉说每一个城市不同的故事。她坚信自己的前世是印第安人,于是整部书中充满了三毛对印第安的高度赞扬,与在高原反应“索诺奇”发作时对乘机欺压的人表示冷嘲热讽形成鲜明的对比。旅途中也时有险情,从玛丘毕丘返回古斯各的火车遭遇了大水,有蛮横的旅行团空位不让人上,不作为的警察。在三毛等一群人的努力下,最终带回两百多个老百姓,可更多人了无音讯。还有那一场雨中动人心弦的夜戏、洪都格拉斯的“青鸟”巴士、那些在异乡的同胞们……一点一滴都是温暖的色彩。如果历史是一座城市最厚实、最深沉的土壤,那么风土人情就是在这土壤上生长繁衍出来的最动人的风景。三毛笔下的世界,是充满人情味的世界。
一开始,我对三毛的了解不深,并不是很能体会她的情感与思想。后来通过查阅资料了解了她的人生经历,可以说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动,这时候重新再读,她的痛、她的伤、她的种.种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理解了。我认为三毛在创作这部作品时较《梦里花落知多少》心境已有了较大的平复,但是这“平复”并没有真正愈合伤口,她只是藏起来了,所以在文中也有许多明暗迹象表达出三毛对亡夫荷西的悼念与内心的哀痛。她很爱她的故乡,再吸引她的地方也留不住她的脚步,对她来说,大概只是生命的一站停靠,旅途的目的地永远只属于她的故乡。她走走停停,边行边思,旅行于她而言应该是“镇痛剂”,她兴高采烈地去旅行,但是痛苦一直在延续。疲倦,从脑海中的对她的印象图中隐隐透出,她的身体本就不好,心绪又总是起伏不定,可是她的解脱到底在何时?在何处?这部作品是我现今已读过的她的作品中最喜爱的一部,像是涅槃之后的泪。游历时见到的风土人情与感受、心境交织,融情于景使读者仿佛身临其境、感同身受。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万水千山走遍》,谢谢大家!
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主题演讲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主题演讲稿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三年级31班的李觉。今天,我给大家分享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老泉》,希望大家喜欢。
秋日的阳光透过窗帘,洒满我的房间,温暖、舒适。我坐在窗前,轻轻地合上《不老泉》,细细回味每一个细节。那一汪神秘的泉水曾经像《西游记》里的人参果一样充满了诱惑力,因为它可以让人长生不老啊,可现在,我却不再这么认为了。
书中的主人公温妮知道只要喝了不老泉水的泉水,就可以长生不老,可一直到生命的尽头,她也没有去喝,因为,她见证了不死家族塔克一家的痛苦。“如果,人只生不死,就跟路旁的石头没什么两样,就不是真正地活着。”
起初,我并不是明白这句话,但前不久发生的一件事,让我感触很深。上个月,我心爱的小白兔雪球死了,我非常伤心,哭了很久很久,不愿接受事实,妈妈抱着我,递给我这本书。我擦干眼泪,抱着《不老泉》,读了一次又一次,终于明白,生命就像一个巨大的轮子,不停地在转动,永不停歇,所有的人和物都是这个轮子的一部分,但永远是新的代替旧的,永远在生长,在运动,正是这种生与死的'替换,才能推动这个轮子前进,世界才会进步。
从这本书中,我也看到了“黄西装”这类人的贪婪与邪恶,看到了塔克一家的悲伤与善良,明白了生命的意义不在于活得有多久,而在于活着的时候好好珍惜每一天。
我想我的小白兔虽然生命短暂,但它应该是快乐的,因为它看到了明媚的阳光,美丽的花草树木,感受到了我对它的友谊,我的小白兔现在一定是童话王国里一只快乐的精灵兔。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3分钟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黑暗中的指明灯,让你在迷茫中找到方向;书就像沙漠中一缕清凉的泉水,让你在干渴中获取营养。我喜欢看书,我看的书有很多,可是我最喜欢看的是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们可以在这本书里知道为人处世的方法,吸取更多优美的词句……
《红楼梦》是清代曹雪芹的名著,此书又名《石头记》。里面的主人公有两位,以为是阆苑仙葩林黛玉,一位是宝玉无瑕贾宝玉,这本书说了林黛玉到了贾府后,因为无依无靠,孤身一人,所以非常的多愁善感,喜怒无常,她和其他的姐妹们还有贾宝玉天天在一起玩耍,赋词,她和贾宝玉本就是一对,可是世事难料,最后贾宝玉却娶了薛宝钗,林黛玉由于悲伤过度,临终前就说了一句:“宝玉,你好……”话未说完就悄悄地走了,她走时,居然贾府无一人知晓,大家都在普天同庆,因为贾宝玉和薛宝钗成亲了,热闹的场面更衬的林黛玉的无助与孤单。一段凄凉、悲惨的爱情故事就结束了,人们无不为贾宝玉和林黛玉遗憾和叹息。
读完了整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林黛玉和刘姥姥了,我们先来说林黛玉吧。她留给后人的更多的是小家子气。大家却不知道她是为了贾宝玉,林黛玉的诗书情怀尤其令我敬佩,她作的诗有时像牡丹一样雍容华贵,让人啧啧赞叹,有时又想茉莉一样清新淡雅,让人怜惜,她长长因为一件小事而哭泣,可是我们为何不为她想想呢?自己孤身一人在偌大的贾府里,自己是多么渺小,多么微不足道,再一想到自己的身世就更伤心了,就像茉莉能比得了牡丹吗?所以我想她爱哭、多愁善感、喜怒无常也是正常的。再来说刘姥姥,一个懂得讨好人的人,经常被贾府的人当做笑料,但她毫不在乎。但她却是一个懂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人,还记得贾府被抄家后,她将巧姐救了下来吗?正说明了她懂得报恩的特点。
我看《红楼梦》中懂得了许多,所以它是我最喜欢的书,多读些好书吧,读书会使你明智。
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昆虫记》是一本世界名着。书中有许多昆虫的专记,带你走进丰富多彩的昆虫世界。
本书的作者名叫法布尔。他非金钱心地找到这些昆虫,观察他们的习性,然后用美妙的语言表达出来,把昆虫写的活灵活现。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的昆虫就是蝉。禅是非常大公无私的:在炎炎夏日,许多动物都没有水喝,但是蝉不一样。它用它那长长的吸管,吸取叶子里的汁液。那些饥渴难耐的昆虫,都跑到蝉的身边,蝉给这些昆虫让开了地方,让它们也能喝到新鲜的汁液。看!它很无私吧!
我徜徉在昆虫的世界里。那里有会唱歌的蝉,能干的水泥浆舍腰蜂,卖力滚这份球的蜣螂,美丽绚烂的大孔雀蛾,不停织网的圆网蛛……我被这些“小家伙”的毅力所震撼,为它们的互助友爱所感动,为它们的种种绝技欢呼喝彩。
大自然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田野里的一朵小花,路旁的一棵大树,天空的一朵白云……都有说不完的故事。只要细细察看,你就会获得无法言传的惊喜与快乐。
《昆虫记》真是一本好书呀!
辽宁盘锦双台子区盘锦市第三完全中学六年级:许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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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古人如此诱惑人们去读书,我就抵挡不住诱惑,与书交上了朋友。
书是我最喜欢的,可以说我是爱书如命。一天不看书,眼睛会难受。两天不看书,手痒痒。三天不看书,直发疯。
在《伊索寓言》里做客,交了“道理”这个朋友;在《福尔摩斯》里,我和福尔摩斯去破案;在《红楼梦》里,我与贾宝玉和林黛玉吟诗作对……我这个“书虫”尽情地在书上啃着有趣的文字。
有一天,我闲着无聊,在路上闲逛。路过书店,那里好像放着一个强力磁铁,把我吸了过去。一排排书架放着整整齐齐的书本。我的目光在书架上徘徊。最终目光停留在一本封面花花绿绿的书本上,我快速抽书书本。只见书本的封面上写着“西游记”三个醒目的大字。我翻开书本,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孙悟空大闹天宫,神通广大,连四大天兵都被他打败了。西天路上,斩妖除魔,一路上保护着师傅……这一切的一切都深深地吸引着我。
孙悟空见义勇为,为师傅能成就“西天取经之事业”,总是来回奔波,与妖魔作斗争,勇救师傅。顿时,我的脑海中印上了“英雄”二字,我懂得什么叫仗义,什么叫友谊,什么叫勇气。
一页,二页,三页……我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吸取知识的甘霖。在我的脑海,孙悟空不再是一个简单只会打杀的猴子。他经历了千险万阻,却勇往直前,毫不放弃,持之以恒。他如一盏明灯,照亮了我前进的步伐。
“嗨,孩子,要买书吗?”我转过头,是服务员。我红着脸,摇了摇头,跑出门外去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还想着书中的情节。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吮吸着书之母乳,在书之阶梯上慢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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