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爱与痛的边缘》读后感

时间:2022-09-25 07:37:25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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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爱与痛的边缘》读后感

篇1: 小说《爱与痛的边缘》读后感

小说《爱与痛的边缘》读后感

我读了郭敬明的小说《爱与痛的边缘》,心里萌生了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是欢喜?是忧愁?不不,都不是。

在文章中,小四的好朋友小A说他:不要疯的像孩子。大多数的朋友都认为小四就是个没有忧伤的孩子,手中握着大把大把的幸福,甚至有时候不懂得珍惜而肆意的挥霍。其实不然,他们看到的只是小四明朗的一面,毕竟快乐是可以共享的,而忧伤则不。忧伤是嵌在心里的不可名状的灼热,不可言说。小四有多么忧伤,我们并不知道。

从《七天里的左右手》中,小四那些诙谐、幽默又带着几分积极的文字中,我看到了他的失落、孤单,看到了他心爱的写作,心爱的.中文系,最终化为一缕青烟。我何尝没有看到自己的未来?自己的青春?看似前途光明可不知路在何方。哪怕是羊肠小道,哪怕是泥泞小路。

大人们总说:“你的生活比蜜都甜,那里吃过我们那个年代的苦!你啊,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对。我们是没有经历过战乱、饥荒,但我们现在经历的是什么?高考的压力、血液的困惑、独生子女的孤单。你们从小就在兄弟姐妹的身边,你们知道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吗?知道家里父母只有你一个孩子对你望子成龙的期待吗?这种压力你们能体会吗?高考制度下孩子是什么感觉?你们不知道。

所以,大人么么看到的只是我们的幸福,而忧伤,她们真的看不见。青春是道明媚的忧伤――在大人看不见的地方。

篇2:爱与痛的边缘读后感

爱与痛的边缘读后感

一直以来我希望自己是个心如止水的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就像白纸一样,“忘记悲欢的姿势”。可是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面太大的湖,些许的风就可以让我波澜起伏。很多时候毫无征兆的悲喜在一瞬间就可以将我淹没。--郭敬明《爱与痛的边缘》

身边的同学好多都看过这本书,说一般,没怎么看懂到底将什么,越是他们看不懂的觉得没意思的我就想去看看,于是宿舍角落里的这本《爱与痛的边缘》被我拿起开始品读起来。这是郭敬明的第一本散文集,记录了他以前的些许事情。从高中开始到参加新概念作文的路程。同时也从文字中流露出他的真情实感。

现在,他自主创办的《最小说》也成立了大约三周年。在这几年里,有的是辛酸,有的是坎坷不平。但他走过来了。现在的他是一个成功人士,是一个了不起出色成功的80后作家。在这本书中有介绍写作他的父母、朋友、老师等等,也有他的小说,无不体现他的个人才华。高中阶段时期的他,为了家人选择了理科不惜代价的放弃了自己最喜爱的文科。他那种为写文章而无昼夜之分的'精神令人倾佩。

从这本书中,我们难免不会发现他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他孝顺自己的父母,珍爱朋友。既而也让我清楚了:如果是自己喜欢的事就不要轻言放弃,否则半途而废,迎来更多的是得到自己内心的遣责却不是别人。正如但丁所说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是啊,处于现在的现实社会中,没有人不戴着面具生活,谁能想的到,在某一天,别人会突然摘下那个和善可亲的真实面目,而露出一副狰狞的面孔,那是深不可测,带有阴谋的将你无情的推入好似无底洞的万丈深渊。因此,我认为只有自己的笔最可靠,它不会背叛你,它也不会终日戴着一副假面具来面对你,它任劳任怨,它是自己最贴心最真诚相伴的好朋友。它会将你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想说却又难以说出口的事情写下来。

似称之为秘密写下来后填进秘密本里,容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小偷窥视。它仍不会在你无奈之时将你抛弃。虽然它不会说话,只能无语,但是它自己知道它的心。做笔的它当之无。

篇3:爱与痛的边缘读后感

我读了郭敬明的小说《爱与痛的边缘》,心里萌生了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是欢喜?是忧愁?不不,都不是。

在文章中,小四的好朋友小A说他:不要疯的像孩子。大多数的朋友都认为小四就是个没有忧伤的孩子,手中握着大把大把的幸福,甚至有时候不懂得珍惜而肆意的挥霍。其实不然,他们看到的只是小四明朗的一面,毕竟快乐是可以共享的,而忧伤则不。忧伤是嵌在心里的不可名状的灼热,不可言说。小四有多么忧伤,我们并不知道。

从《七天里的左右手》中,小四那些诙谐、幽默又带着几分积极的文字中,我看到了他的失落、孤单,看到了他心爱的写作,心爱的中文系,最终化为一缕青烟……

我何尝没有看到自己的未来?自己的青春?看似前途光明可不知路在何方。哪怕是羊肠小道,哪怕是泥泞小路。

大人们总说:你的生活比蜜都甜,那里吃过我们那个年代的苦!你啊,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对。我们是没有经历过战乱、饥荒,但我们现在经历的是什么?高考的压力、血液的困惑、独生子女的孤单……你们从小就在兄弟姐妹的身边,你们知道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吗?知道家里父母只有你一个孩子对你望子成龙的期待吗?这种压力你们能体会吗?高考制度下孩子是什么感觉?你们不知道。(小四原话)

所以,大人么么看到的只是我们的幸福,而忧伤,她们真的看不见。

篇4: 《爱与痛的边缘》读后感

你永远也看不见我最寂寞的时候,因为――只有在你看不见我的时候我才最寂寞……――郭敬明

《爱与痛的边缘》分两个部分:“白昼明媚”和“暗夜未央”两辑,作者从自己降临到这个世界上的那一刻起追溯,剖析自己性格成长及心灵意趣变化的内在动因,体现出青春世界里的明媚和忧愁。“白昼明媚”主要是作者对个人成长轨迹的描述,虽然只是些零星的感悟与感怀,但可以窥见坐着的种种欢乐和悲伤。他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也是父母眼中的乖小孩,同时,又是朋友眼中的亲密战友,另外,又是自己眼中的彼得潘。他说他活得很累,也很潇洒。“暗夜未央”风格则完全不同,由于悲伤。“一个安静坐着,只是写着字的孩子”,当我看到这样的描述时,有一份心惊,继而是无尽的悲伤。因为,阅读这些文字的我,不就是这样一个脆弱的,假装坚强着的孩子吗?这一辑中的小说很美,结局都很悲伤。读着读着,令人想起张悦然,另一个文字精灵。只是他的小说更让人觉得平坦舒畅。

青春是明明灭灭的烛光,阴天终究会过去,明天依然阳光明媚。做好自己是最好的答案,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积极的心态,积极地行动,还有对自己的责任。

青春是道明媚的忧伤。

篇5:《爱与痛的边缘》读后感

我读了郭敬明的小说《爱与痛的边缘》,心里萌生了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是欢喜?是忧愁?不不,都不是。

在文章中,小四的好朋友小A说他:不要疯的像孩子。大多数的朋友都认为小四就是个没有忧伤的孩子,手中握着大把大把的幸福,甚至有时候不懂得珍惜而肆意的挥霍。其实不然,他们看到的只是小四明朗的一面,毕竟快乐是可以共享的,而忧伤则不。忧伤是嵌在心里的不可名状的灼热,不可言说。小四有多么忧伤,我们并不知道。

从《七天里的左右手》中,小四那些诙谐、幽默又带着几分积极的文字中,我看到了他的失落、孤单,看到了他心爱的写作,心爱的中文系,最终化为一缕青烟。

我何尝没有看到自己的未来?自己的青春?看似前途光明可不知路在何方。哪怕是羊肠小道,哪怕是泥泞小路。

大人们总说:你的生活比蜜都甜,那里吃过我们那个年代的苦!你啊,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对。我们是没有经历过战乱、饥荒,但我们现在经历的是什么?高考的压力、血液的困惑、独生子女的孤单。你们从小就在兄弟姐妹的身边,你们知道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吗?知道家里父母只有你一个孩子对你望子成龙的期待吗?这种压力你们能体会吗?高考制度下孩子是什么感觉?你们不知道。(小四原话)

所以,大人么么看到的只是我们的幸福,而忧伤,她们真的看不见。

青春是道明媚的忧伤——在大人看不见的地方。

篇6:爱与痛的边缘

阴郁的黑夜,不休止的风掠过树枝,发出“沙沙”声响,教室内的嘈杂,一群肆意挥霍时光的少年们……这就是此时此刻我眼前的风景,安静与喧哗的完美结合,窗外的寂静,窗内的随心所欲。再一次,有目的的翻开郭敬明《爱与痛的边缘》,书评,只能用它来做我此时笔下的主角,方便又熟悉……

郭敬明,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现代作家,《爱与痛的边缘》,一本郭敬明写的所有的书中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书,可就是这样普通的一个人、一本书,却带给我一次又一次灵魂上的共鸣,每一次读,每一次不同的感动。书评,别人写的都是徐志摩、郭沫若、席慕容、冰心,或者是朱自清、沈从文、余光中,亦或是名着之类的。可我,写的就是这么一平凡的书,平凡的不易入人法眼。也许,我的欣赏深度不够,也许,是个人喜好不同,不过我觉得,总之,借用盼盼的个性签名来说,“我就是一俗人”。

第一次承认自己是俗人,不再把自己的水平拔得那么高,因为我知道,我只是个平凡的人,习惯平淡的生活。渐渐地,不知从何时起,喜欢上了笔下如流年一样安静的文字,喜欢深夜在昏暗的灯光下奋笔疾书。纸上整整齐齐的字眼,仿佛指间流逝的幸福,简单、温暖,不忍去触碰……

“我想我前世的前世一定是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帮凶,上上上辈子毁掉的文字注定要我这辈子写出来做补偿。”郭敬明是这样解释他迷恋成瘾的爱好,也许,对于我们而言也不过如此。俗话说“物极必反”最爱的背面,也许就是恨,如今爱如生命的文字,或许就是上辈子恨之入骨的枷锁。《爱与痛的边缘》,这本书是以散文的形式记录作者高中时简单又充实的生活,书中最核心的一句话是“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没有欢笑的青春不完整,没有眼泪的青春更是一种残缺。既然注定了要大笑要大声哭泣,那么我更愿意像列宁说的“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然后淋着大雨倔强的望着天空,不让眼泪落下。我羡慕那些泪水成灾的女孩,羡慕那些会撒娇的女孩,甜美到让人怜惜;我也羡慕那些大声讲话、大声自称“爷们”的女孩,霸气到让人喜欢,可实际上,我都不属于这两种,所以,注定只会安静,安静到让人遗忘……

“一直以来,我希望自己是个心如止水的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就像白纸一样,忘记悲伤的姿态。可是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面太大的湖,些许的风就可以让我波澜起伏。很多时候,毫无先兆的悲喜在一瞬间就可以将我淹没。”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毫不犹豫的喜欢。不得不承认我是个心乱如麻的人,因为总想太多,于是总觉得自己干什么都是错的,跟萧何一样,对也是错,错也是错,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按理说头脑简单、反射弧长的我应该是一根筋,可如今莫名其妙的让大脑神经编一个中国结,我想我是无可救药了,还是茅塞顿开,突然开窍了。事实证明,前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我还是对以前不会的个别微积分作业无从下手。

今天,在笔记本上写下这样一句话“我的手死掉了”。何谓“手死掉了”,当然不是因为砍了,我所谓的手死掉,是因为我觉得如今的这双手再也写不出灵动的文字,一无是处。书中说“世界末日之后的地球仍然旋转不止,自由与个性是我们存在的全部理由”,于是,在这个磨平人们棱角的生活中,和做着同样千篇 一律事情的人群中,我唯一紧握着的,是我手中那仅仅只剩一小块的与众不同。我说过,我是个平凡的人,但平凡并不代表千篇 一律,我虽平凡,但我有自己独特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即使我的这些观在别人眼中那么的幼稚可笑,那么的不可思议,可我还是从一而终的坚持着。我执着于身边不易发觉的细小的事物,就如一个伟大的化学家发现了一种新元素一样的开心,也跟考生为了高考一道十五分的大题而将整本厚厚的物理习题册从头做到尾一样的执着。我的愿望很简单,就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看尽身边每一个悲欢离合,以一个远离红尘者的身份感受天大物博,一花一木,可眼前厚厚的一沓课本告诉我,我又想多了。于是,我不得不把自己的“白日梦”锁进箱子里,把钥匙和箱子同时扔进爱因斯坦的黑洞,随正质量的流失,沉淀沉淀……

不习惯太过无聊的生活,当整个人无事可做的时候,静静的听着指针“滴答滴答”的声音,好像在倒数自己的寿命一样,每一个“滴答”声让我觉得自己又离死亡近了一步,这种感觉真的有些恐怖,于是我习惯让文字来填满这些空虚的“滴答”声,不再让我倒计时。趁我们年起,还能写一些文字、干一些事情的时候,千万不要吝啬,也许某一天,当那些本能做的事情也离你远去的时候,你想挽回也不可能了。

郭敬明说“我们疯狂的迷恋文字带来的温暖感觉,就如同孔雀迷恋自己的羽毛,飞蛾迷恋灼热的火焰,水仙迷恋清澈的倒影,流星迷恋刹那间的坠落。我们以文字为生,以文字取暖,假如有天我们没有了文字,那我们就彻彻底底的死掉了。”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们没有了文字,那我还会是现在的我么?我认识的你们,还会是现在的你们么?我想,可能不是。

我们喜欢把自己最真实地感觉写在自己的笔下,然后再拿出来慢慢回味,我们爱文字,可如果用自己手中的笔来表达自己的文字的感觉,我想,这倒是有些困难了。其实,当你真正爱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语言是多么的脆弱和无力,文字与感觉永远有隔阂。你可以用文字表达你最真实地感觉,可你永远也不能用文字表达你对文字的感觉,为什么?因为早已爱的太深……

因为文字,我们遇见很多人,因为文字,也许会有更多的人记住我们,就算成功了,风光也只能算是一时,因为终有一天,我们都会被这座城市遗忘,会被这个世界遗忘。这,就是现实。

篇7:爱与痛的边缘

这是我来到这里的第一天,一切都是那么陌生,连天空都是陌生的,空气中再也没有熟悉的气息。这里有的是无边无际的绿色,剩下的就是无尽的空白,这里安静得让人害怕。

曾经习惯喧哗热闹的我无法理解这寂寞,再没有人会把三餐送到我的面前,再没有人会赞美我美丽的双眸,再没有人会顾虑我的想法。在这里,只有弱肉强食―没有付出,就没有回报。

拖着疲惫的身躯,缓缓地踱着,实在没有力气了,可是阵阵疼痛,让我不得不开始觅食。我―一个原本属于这里的外来者,一只在笼子里待久了遗忘本性的白眼狼,在回归的第一天,懂得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第一次尝到了挨饿的痛楚。这种痛,我决不能再尝第二次。

日子一天天地过着,渐渐地习惯了这里,大抵是因为“本性难移”。每天在奔跑中度过,只为了前方的那个月标,只为超过身旁的那抹身影。每当静静休息时身上痛意难忍,只能默默舔舐伤口,有穿梭灌木丛留下的印记,有同伴们“友好”的纪念品……唯有沉默,一直陪伴着我。

我有时会想念那段无忧虑、无虑的生活,总会有人梳理我耀眼的毛发;在这里,没有人有时间关心自己的毛发,在他们的心中只有一个信念―生存。就这样,痛并快乐着,度过了一个月,整个狼群开始接受我,我的生存技能也都一一抢拾回来了。我开始爱上了这片草原和这方丛林,没有拘束,只有自由,这是从前的我想都不敢想的梦。

新的狼王选举开始了,一直好强的我想去试一试。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再有那样疯狂的日子了,我没日没夜地练习着,因为我回归得太迟,很多幼年时就应该具备的能力,我至今仍无法掌握。就算天赋再高,不加以练习,一样一事无成,因此我每天都在紧张和不安中度过,不断训练自己的洞察能力。前几天,常常因为风声判断错误,痛失其手。但没过几日,我已能准确地分辨出猎物的位置,渐渐地,已经没有什么能逃过我的手掌。

每当到了夜晚,我总喜欢站在那个山头,静静地待着,不像同伴那样撕心嚎叫。我不愿倾诉自己的想法,只是低头舔舐着自己新的伤口,看着深深浅浅的印迹,早已没有痛意,痛到深处,心已由麻木变得坚强。

心里想着念着的那一天终于到来了,那是我见过的最激烈的战争。天空布满了阴霾,空气急速流动,周遭安静得可怕,耳畔风刮过,小草刷刷的响声此时格外的刺耳,远处似有千军万马在向这里奔来。我一抬头,只见浩浩荡荡的狼群从山上涌来,心中不禁一喜,大显身手的时候到了。

我并没有冲在前面,我知道,若是我在前方,第一个死的就是我。我暗中观察他们的阵型和作战方式,试图找出破绽,可是对手的强大让人无法想象,身旁的兄弟一个一个倒下,心中一紧,他们毕竟是我的朋友啊。我看着他们的血在雪地上绽开,痛不欲生,疯了一样地冲向前,早已摸清他们战法的我,盯着那些薄弱环节,逐个击破。我被愤怒烧红了眼,我看不到自己身上已沾满了敌人的鲜血,心里想着念着的是兄弟们流的血和为兄弟报仇。

不知过了多久,对方已被我们消灭干净,我们的兄弟也伤亡惨烈,原来的百八十人,如今只剩一半。因为这场战争的胜利,我被封为狼王,可是我并没有感到丝毫的快乐,每当想到我的王位是用兄弟们的鲜血换来的,我便心痛不已。想到那些为了梦想拼搏的日子,想到和兄弟们一起玩耍打闹的日子,想到刚来时遭到同类的排斥,还是这些可爱的朋友们给了我希望。以前的我,从来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个叫“友情”的美妙事物,更不知道“感动”二字的滋味,如今我全都尝过,一切的一切却都被抹去了。

我终究没有愿意再做狼王,尽管那是我朝思暮想梦寐以求得到的王位,可是我无法违背自己的心。

最终,新的狼王诞生了,我离开了那里,一个人在另一个山头孤独地生活着。每当夜深人静,我就会到那个兄弟们战死的地方,有的时候会和兄弟们“聊聊天”;更多时候,只是坐着,双眼远眺,一句话也不说,陪着他们看日出月落。伴随他们感受四季变化。

这是我一生短暂的回望,我想我心中的那份痛永远无法抹去……

爱与痛的边缘,是无法磨灭的殇……

篇8:爱与痛的边缘

习惯以一种慵懒的姿态,怀着一股若有若无、心如止水的心境,来回穿梭在各个繁杂的网站,洞察着这个社会的行驶轨迹,遇到心有余悸的,轻描淡写的找一个安静的去处唠叨上几句。嘴角微微上扬,然后很快的将一系列事件引发的一连窜不好的情绪硬生生的释怀掉。这就是生活,在简单与繁琐之间、在快乐与伤感之迹,纵使有太多的牵牵绊绊,还是会渐渐地过滤掉开始新一段的征途,就像时间不会以任何的事件停滞不前,黑夜与白天的交替是亘古不变的自然定律。

宿命?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纠结与这个词,突然想起我本应该理性的'将这个词作出哲学上的否认掉,尽管我懂的也只有皮毛而已。。。但感性的认知却在我整个的思想中占据主流,生活永远都不能与现实画上等号,当你真正的与实际接了轨、通了路,你才会发现原来我们已经被欺骗了很多年,书本上的那些条条框框、循规蹈矩的理论都是屁话、一文不值。看到每日神起的太阳,我们茫然了,未知的旅途是否会被其光芒照亮?这是目前我最关心的问题,因为它带着我仅有的希望。

文字?都说是一个人精神上的杀手,特别当你孤单的时候,找不到一个人可以絮叨的时候,或者压根就不想让别人走进你心境的时候,文字首当其冲的成了一个肆意宣泄的的工具。那些好的坏的、明媚的、寂寞的、伤感的、、尽情挥洒在指尖,无需任何的通行证,只要你愿意。即使言论自由在中国没有得到真正的普及。但记得谁又说过:文字与感觉之间永远存在巨大的隔阂,特别是面对自己喜爱的事物,却找不到任何一个华丽的词藻将它醒目的雕刻出来,此时的我们有的也只是手无足措和说不出的无奈。

爱与痛的边缘引发的一些碎碎念,写于凌晨时分,伴随着入眠,画上一个伤感的句号!

篇9:爱与痛的边缘

青春是道明媚的忧伤。

我站在岸边,看着组成我整个青春的零散的日日夜夜像流水一样从眼前以恒定的速度不可挽回的流走。看着看着我就觉得很哀伤,于是我就想做点什么。于是我就想到了写字,我想我写下的可以构成整片星空,把我的青春完完整整地勾画出来,点缀那寂寞寥廓的星空。我想我的青春即使只有我一个人翻阅,只有我一个人留恋,我也可以去回味那些苦与悲,爱与痛。

或许,几十年后的一天,我早已花白了所有黑丝,花光了我那惨淡的青春,也许我心里免不了那失落的涟漪,但我也还是沐浴着那暖心的阳光。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怀念那放荡的青春,爱过的女生,奔跑的热情以及缓慢的步行。

毕竟,看着年轻的自己,我们还是可以佯装自在地说“我也有过青春。”

我在河的对岸观望我的青春,看得平静又伤感。

恍恍惚惚回忆起,那湍急的青春河流中那朵早恋之花。它如蜜罐包藏我心,它如洋葱浸湿我心。我也不敢断言说那是纯粹的爱情,但我可以自信地说:“它是我天真岁月仅剩的唯一纪念!“

也许在我这十五、六岁的年纪,还拥有着绚丽的青春,我又何必去感伤。纵使时光的流驶,也抹不去我的铭痕,我又何必去眺望。可是看着时光一天天流走,我也在祭奠我的可爱的时光。

可爱的时光啊,你可否停留在今天?你总是让我沐浴在沁人心扉的芬芳中,又从我心里无情地抽离,让我惆怅,让我不可收拾的犯傻;又让我凝视远方,心底泛起无数浪花。苦海翻起爱浪,那无数的浪花拍打着我懵懂又骚动的内心,可爱的时光啊,你可否停留在今天?

我行走在这朝阳的年龄,又妄想留住那唯美的夕阳,当我走到夜幕之时,又在怀想那遥不可及已走过的时光,仅剩一抹不可察觉的苦笑。

爱与痛的边缘,我到底该走向哪边?

篇10:爱与痛的边缘读后感500字

拿起这本书的时候,不认识郭敬明。

今天,正式读完了这本他在17岁时写的散文集,内心有感而发,但具体是怎样的一种感触,我自己也不清楚,就好像青红蓝绿紫各种水彩,在同时融合的那一瞬间,有一丝柔美、一丝浑沌、一丝通透。

为了坚持阅读,以书会友,我建了一个读书群。在刚翻开《爱与痛的边缘》的时候,和群友们提到过这本书,一位群友建议我去看这本书的豆瓣书评,我一直没看,直到今天合上最后一页的时候,我点开了它的书评,眼前一条条的评论让我瞪目结舌:为什么这么多人不喜欢这本书?

而我,却因为这本书成了郭敬明的铁粉。或许我是另类吧,也或许我浅显的文学底蕴让我更容易随遇而安。

‘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这是一场青涩回忆的邂逅,有欢笑,有忧伤,还有一份坚定的欣赏。从书里的《白昼明媚》到《暗夜未央》,我被敬明诙谐的自嘲幽默逗笑过,和他笔下的孤独时刻忧伤过,与他分享的田园宁静共舞过。

《爱与痛的边缘》让我想到了成长。

它让我见证了一位素昧平生的作家在高中时代,对自我成长与性格剖析的尝试。这个过程在我的大脑里产生了跨越年代的‘镜子效应’。

“我老了。”

最近,我身边久违的好友们开始习惯性地把这句话作为我们重逢时的开场词。是啊,像郭敬明这本书中描述的青春故事,已经离我和我同辈级的好友们渐行渐远。不知曾几何时,在回看自己的青春的时候,就好像在翻阅另一本《爱与痛的边缘》一样,更像是在翻阅别人的故事。

但,我不觉得我老了啊!

我能够以4分30秒的成绩跑完1000米,能够扛着自行车一口气上下5层楼,能够以2分13秒的成绩游完50米,能够一顿吃完一条鱼、二两饭,外加一份蒸肉和蛋挞,能够一觉睡足八小时,能够一周背完100个新单词,能够不写稿上台讲完7分钟的演讲……

还有好多‘能够’啊!我觉得现在的我像海绵一样,不断吸收着空气中的水分子,还在成长。

身边几乎所有好友也都成家了,特别是看到已经为人父母的Ta们带着孩子,打拼事业,每每我的心中都会对Ta们升起一丝敬佩。

记得3年前我带着我家大狗小拉散步,迎面杀出一只白色泰迪,咬住小拉矫健的后腿死死不放。那只泰迪被拉开带走后,看着小拉,我自己委屈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最终泪水像一颗一颗黄豆一样吧嗒吧嗒地掉下来。今天的我和小拉出现在郊外,总感到自己有一股临危不惧的架势,不再把那些没有善意的摩萨、二哈、德牧放在眼里。我想此刻的我成长了。

这使我想到那些为人父母的家长们在看到自己孩子受欺负的时候,和我在3年前经历的委屈相比,他们的应该是无限放大的吧。所以,我想,成长的每一位父母都坚不可摧。

《爱与痛的边缘》让我想到了语言。

高中时代的郭敬明有一大堆朋友,我在读高中的时候,只有两个朋友,现在的我,感觉好像没有什么朋友。我想郭敬明一定能说会道吧,不然怎么会交上那么多好朋友?

以朋友人数的多少来推断一个人的语言能力,是不是有些不符合逻辑演绎法?几天前,头马的一位伙伴在群里提到Induction和Deduction的区别,我回复说:“Deduction是以众多论据推出的一个结论,induction是以一个结论去推测论据。Hypothesis就是从induction推理出来的,而不是deduction推出来的。”刚巧在一本书里读到的信息,我以这样的方式说出去后,一种自恋式的知识渊博感油然而生。

写到这里,我发现自己有点跑题了。可能是我的潜意识想把我欠修炼的语言逻辑力毫无遮掩地展示给公众吧。

我这一段的中心思想还是想停留在语言的。就好像我的微信公众号【学外语那点事】一样。我爱外语,爱用英语说话、阅读、写字,但我从来没有去过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我想如果我去过了,可能我就没这么爱用英语了。

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就好像我们逝去的青春一样。

《爱与痛的边缘》让我想到了性格。

在爱痛交织的青春时光里,敬明说“你永远也看不见我最寂寞的时候,因为,只有在你看不见我的时候,我才最寂寞。”17岁的他是一个阳光男孩,聪明灵气,情感细腻。

敬明把这归因于双子座的性格。谈到性格,有时候,我觉得它就好像我家的小拉。常常以为是懂它的,但不时,它会做出一些十分不合常理的举动,让你大跌眼镜,或者真的跌破眼镜。

我在一份心理杂志期刊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人在用不同语言的时候,性格也会有所不同。”

这让我又想到了自己。身边很多人都对我说过:“你的英语怎么这么好?”其实,我并没有觉得自己的英语有那么好,我只是爱用它,然后大家对我说的这句话,让我越来越爱用它。

我在有很多中国人的地方说英语的时候,异常自信,但和英语母语人士说话的时候,总感觉到心中有只小兔子,它会在我始料不及的时候蹦出来,很有趣的现象是,这只小兔子也会偶尔在我和很多中国同胞说中文的时候探出脑袋来,吓我一跳。

在一次教练同侪练习的时候,我说到过这件事。那位同学来自加拿大,对中国文化很是好奇,我们总是能谈得很投机,她的名字叫Shauna,我在这里就称她小S吧。就在5月与小S的一次会谈中,我提到了这只心中的小兔子,谈到结束,突然我对这只小兔子有了升华级别的认识,我的结论是:我对自己语言表达能力的要求期待太高。

‘对自己要求期待太高’,小S和我一拍即合。她说,她也是这样,是一个完美主义者。

我觉得她真的是个完美主义者。我问她:“我们把教练对话录下来,事后各自回放学习吧。”她犹豫了一会说:“好吧。但可能我不会去听回放。”

“为什么?”我问。

她说她很讨厌她的声音,她觉得她说话的声音不好听。我瞪目结舌了千分之一秒之后,条件反射式地告诉她:“你的声音这么好听,都可以用来我们这里做英语听力教材了!”当我又说了一句:“我和你说话,有种和Michelle Obama对话的感觉啊!”之后,小S在网络的另一头,咯咯地笑得像个孩子。

读完郭敬明的这本《爱与痛的边缘》后,我洋洋洒洒写了这么多字,驻驻足足想了这么多事,这可能是对一本好书的一种证明吧,毕竟,让我们阅读后能有思绪如泉涌般躁动的文学作品,并非处处皆是。再或者我与作者的这份共鸣是我自己大脑中神经化学物质相互作用的结果。

不管怎样,我知道从今以后,我的书架上又多了一个作者的名字。

篇11:爱与痛的边缘读后感500字

一直以来我希望自己是个心如止水的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就像白纸一样,“忘记悲欢的姿势”。可是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面太大的湖,些许的风就可以让我波澜起伏。很多时候毫无征兆的悲喜在一瞬间就可以将我淹没。--郭敬明《爱与痛的边缘》

身边的同学好多都看过这本书,说一般,没怎么看懂到底将什么,越是他们看不懂的觉得没意思的我就想去看看,于是宿舍角落里的这本《爱与痛的边缘》被我拿起开始品读起来。这是郭敬明的第一本散文集,记录了他以前的些许事情。从高中开始到参加新概念作文的路程。同时也从文字中流露出他的真情实感。

现在,他自主创办的《最小说》也成立了大约三周年。在这几年里,有的是辛酸,有的是坎坷不平。但他走过来了。现在的他是一个成功人士,是一个了不起出色成功的80后作家。在这本书中有介绍写作他的父母、朋友、老师等等,也有他的小说,无不体现他的个人才华。高中阶段时期的他,为了家人选择了理科不惜代价的放弃了自己最喜爱的文科。他那种为写文章而无昼夜之分的精神令人倾佩。

从这本书中,我们难免不会发现他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他孝顺自己的父母,珍爱朋友。既而也让我清楚了:如果是自己喜欢的事就不要轻言放弃,否则半途而废,迎来更多的是得到自己内心的遣责却不是别人。正如但丁所说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是啊,处于现在的现实社会中,没有人不戴着面具生活,谁能想的到,在某一天,别人会突然摘下那个和善可亲的真实面目,而露出一副狰狞的面孔,那是深不可测,带有阴谋的将你无情的推入好似无底洞的万丈深渊。因此,我认为只有自己的笔最可靠,它不会背叛你,它也不会终日戴着一副假面具来面对你,它任劳任怨,它是自己最贴心最真诚相伴的好朋友。它会将你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想说却又难以说出口的事情写下来。

似称之为秘密写下来后填进秘密本里,容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小偷窥视。它仍不会在你无奈之时将你抛弃。虽然它不会说话,只能无语,但是它自己知道它的心。做笔的它当之无。

篇12:爱与痛的边缘读后感500字

我看过的唯一的一本郭敬明的书就是《爱与痛的边缘》。从与这本书接触到看完这本书持续了四年。之前有朋友劝我别看郭的书,说看了他书的人都会跟着抑郁。我对他的其他书倒没兴趣,但对他的自传性书籍倒很有兴趣。

这本书里的郭敬明以忧伤自居,演绎着很多人不敢面对的现实。

他竟然为高考文理分科纠结了那么久,就算是错的选择,可成绩还是那么拔尖,那对于我们这些做出了对的选择而始终达不到一定高度的人又怎么想得通呢?

这本书里的一些东西似乎有人格分裂的现象,我还想做个正常人,所以我选择了跳过那些东西。

我想他的书之所以那么受欢迎,那么别具一格,也取决于他所喜爱的那些作者别具一格。

他在书里一次又一次的强调在一角寂寞的抬头仰望天空,想让人不跟着忧伤都难。

篇13: 《爱与痛的边缘》读后感500字

有一种不着痕迹的伤痛蔓延进身体,随着血液流遍全身。在长叹之后,才发现已经被快速滋长的哀伤包裹了。这就是我阅读郭敬明小说的感受。

这应该是一个流着蓝色血液的人吧。深邃的夜空下,几点星辰因为雾气变得凝重,寂寞的窗台,镶嵌着一个安静少年的轮廓,散发着香味的纸承载着墨香,划破冰冷的雾衣。于是这些文字的基调变得如此感伤。

那些记录了我们所有的纯真所有的脆弱所有悲悲戚戚的年代和所有闪闪亮亮的时光的文字,是最能触动我心中最柔软的地方。作为一个80后作家,青春与青春祭成了主要的笔调。风吹起如花般绚烂的流年,点缀着你我的命途,在陌生与熟悉的转换过程中,那些沿途的风景记录着曾经的我们。于是我们成长了,也在经历中感受青春的含义。

不知从多久开始,我喜欢用文字沉淀心中的感受。我不喜欢阅读中外的一些名着,那些对我来说如此遥远,乏味。郭敬明在消失的天堂中这样写到:“我们疯狂的迷恋文字带来的温暖感觉,就如同孔雀迷恋自己的`羽毛,飞蛾迷恋灼热的火焰,水仙迷恋清澈的倒影,流星迷恋刹那间的坠落。我们以文字为生,以文字取暖,假如有一天,我们没有了文字,那么我们就彻彻底底死掉了。”当然,我对于文字的感受还未强烈到如此地步,仅限于一种爱好。可是文字的魅力是真切的,无法估量的。

爱与痛的边缘,不知作者为何选用这样的书名。

那些回忆,那些爱,那些人,那些梦,那些痛,随风飘散后留下的除了幻影还有无限感触。

篇14:爱与痛的边缘经典语录

14、为什么要急急忙忙地长大呀,有一天你们会发现自己真的无法挽回地长大了,那你们想重新变小都不可能了。

15、其实当你真正爱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语言多么地脆弱和无力。文字与感觉永远有隔阂。

篇15:爱与痛的边缘经典语录

16、每个人的故事都是在自己的眼泪中开始在别人的眼泪中结束。

17、我说的是事实,别人却说我夸张,而真正夸张的东西却被人们当做事实一样接受。这个世界就是如此可笑。

18、我只是不善于把内心的感情拿到脸上来展示而已。所以我注定不是一个好的戏子,戏子需要能在脸上展示出别人想要的感情的本事,而我没有。

19、记忆中的童年被我主观美化了,天永远都是蓝的,不许变成别的颜色;草永远是嫩绿的,不许变黄变干;花永远就是开的,不许败不许谢。童年是我无法企及的乌托邦。

20、小A说:让我死吧!让爱情留下而我要说:让爱死吧!我要卑贱的活着!

21、遗忘是我们不可更改的宿命。

22、再退一步讲,古人说:“金钱如粪土,朋友值千金。”从这句话不难得出“朋友如一千堆粪土”这个概念,这就正如数学上的A=B,B=C,从而推出A=C的结论一样。

23、我发现不是每次努力都会有收获,但每次收获都必须要努力。

24、我知道天上有个大月亮,可我一辈子也别想上去,人类那伟大的一脚注定轮不到我去踩。

25、学校复印室如果对外公开的话其工作速度足以令外面的复印公司全部倒闭。

26、二中女生一回眸,吓死对面一头牛;二中女生再回眸,二中男生齐跳楼;二中女生三回眸,哈雷彗星撞地球

27、某某老师戴一顶假发就会成为一级新闻,并且二中里的传播速度足以推翻爱因斯坦的光速不可超越学说,且中途变异之快,类似于遭到强烈污染的生物。举个例子,A君无意间说的一件芝麻屁事在经过一个上午之后再由C君传回A君的耳朵时已变得面目全非,以至于A君难以置信地问:真的吗真的吗?然后C君就信誓旦旦地说:你放心,消息来源绝对可靠。

28、见着哪个国家不顺眼的第一句话就是:给我打!

29、财神说要是有来生我就死命地学,他妈的不就是把自己弄得只会做题弄得傻掉吗,谁不会啊。我说如果来生还要这么学的话我就不要来生了。说完之后我们几个就傻掉了,没人说话。后来财神对我说:你小子以后想我了就呼我,他妈的我就是在火车上我也跳下来找你。我说你放心好了我专等你上了火车之后呼你。

30、渐渐地人也变得有些麻木,只记得有天化学老师说拿出我们这个星期发的第二十四张试卷。听了让人想自杀。

31、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美好时代过去了,我们都是走钢索的人。

32、试卷好像一夜之间变多了,如雪花一样一片一片在教室飞舞。开始还有人问哪来的那么多试卷啊,后来也没人问了,习惯性的抓过来就做。

33、与其研究什么DNA我不如去做法医,可以再死人身上左拉一道口子右刺几个洞,最后让坏人得到惩罚还好人一个清白,但无辜的是死者。

34、南半球的蝴蝶扇动一下翅膀就可能在北半球引起一场台风。可是任我挥断了胳膊踢断了双腿楼房也不会掉下一块砖来。掉下一块砖多好啊,砸在我头上多好啊,那我就可以顺顺利利的去见马克思了。

35、天底下写文章的人不是一个也不是两个。广告牌掉下来砸死十个人,九个都会写文章。

篇16:《爱与痛的边缘》经典语录

1、欢乐的角色在剧终时总会悲伤,而悲伤的角色在剧终时不是疯了便是死了。 寂寞是王家卫的杀手锏,而失落是他夜行时的锦衣。

2、那些热闹的风啊,那些寂寞的人。

3、每个伤口都像是一朵黑色的曼陀罗,一边妖艳一边疼痛,并且涌动无穷无尽的黑色暗香。

4、 梦中我是个爱走路的人,我走过了所有书中写到的村庄以及城市,甚至花朵开遍但空无一人的庞大草原。 走过我的泱泱四季,走过我的悲悲戚戚。

5、我喜欢找一条漂亮的马路,然后在上面气定神闲地走,走过斑斑树阴的时候我像是走过了自己心中明明灭灭的悲喜。

6、我写的东西很可能只有我自己鼓掌,而在别人眼中就只是个狗屁。

7、要理想不要幻想,要激情不要矫情。 凡事知足常乐。

8、外面还在下雨,从昨天晚上一直下到现在,缠绵悱恻得没有一点夏季暴雨的味。

9、 天气热得简直不像话。 温度越高物质越不稳定,化学如此,思维如此,心情如此,此原理放诸四海而皆准。

10、 大街上的霓虹已经升起来,整个城市显出一份与白天截然相反的味道,地面仍然发烫,空气却开始降温。

11、黑色是收敛的,沉郁的,难以琢磨的。很多有伤口的人,只穿黑色的衣服,因为这样不容易让别人看到疼痛。

12、 真的,很多时候细小的幸福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淹没我们,只是我们常常出于麻木而忽略。

13、平静而安宁,这是我们可以用来抚慰伤口的东西。

14、很多人在城市的夹缝里营营役役,他们不知道生命有非常多的苦难和甜美,值得我们坚持,宽容和珍惜。

15、一年一年地活着,叶落归根,一层又一层,最后埋在自己一生的落叶里,死和活都是一番境界。

16、我真的期待有一场大雪可以覆盖整个大地,然后就只剩下白茫茫的一片。然后一切重新开始。

17、我的生活曾经五彩斑斓,但它没能和我一起长大一起穿过时间缓缓向前。它在锁定的时间里看着我越走越远。

18、记忆中的童年被我主观美化了,天永远都是蓝的,不许变成别的颜色;草永远都是嫩的,不许变黄变干;花永远就是开的,不许败不许谢。柏拉图是我心目中尊贵的神,童年是我无法企及的乌托邦。

19、我现在看我的童年都是以一种仰视的目光,像一个满身肮脏的浪人不敢靠近他心目中圣洁的女神一样。童年缩成一粒沙子,陷在我的眼睛里面,逼迫我不停地流泪。明明就在眼前却看不到,明明已随时间走得很远,但疼痛感却异常清晰犹如切肤。

20、我喜欢在黄昏的时候坐在空荡荡的大巴士上,看窗外的淡蓝色天空一点一点逝去,逐渐沉淀出一些铅灰的颜色。空气中开始布满一粒一粒白色的斑点,像是很老很老的胶片电影的画面。然后亮起车灯,亮起万家灯火,霓虹从地面升起来,在整个城市间隐隐浮动。

21、这个世界上有种天气叫阴天,阴天里有种感受叫寂寞,阴天的寂寞里,总会有个听话的好孩子痴痴地仰望天空,那铅灰色的长满寂寞云朵的天空。

22、我告诉别人我讨厌晴天,讨厌眩目的阳光,因为每个人都在狼狈地流汗,空气的味道像发霉的饼干。

23、我常常做一个梦,梦中我要乘地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取回一样东西,而最终当我走出车厢的时候,发现地铁站一个人也没有,只有头顶明明暗暗的灯光。我回不去了。

24、我突然就觉得自己像个华丽的木偶,演尽了所有的悲欢离合,可是背上却总是有无数闪亮的银色丝线,操纵我的哪怕是一举手一投足。

25、偶尔回家,在地板上静静坐着的时候,在我喝下一大杯清水,喉咙里发出寂寞声响的时候,我才会看见眼前那条恍恍惚惚的忧伤,可是它已经被时光的流水洗涤得淡淡的,不着痕迹了,就像用橡皮在大幅素描上擦出一大块模糊的空白,是种隐隐约约的措手不及。愤怒的状态已经从画纸上褪去了,留下这样一块空白,给我一个可以纪念的地方。

26、遗忘是我们不可更改的宿命。

27、忧伤是嵌在心里的不可名状的灼热,不可言说。能说出来的就不叫忧伤了。

28、寂寞会逐渐从皮肤渗透出来,直至填满每到骨头的裂缝,直到溶进所有的血液。这是一场华丽的放逐。

29、天冷的时候鱼缸外会凝结一颗一颗的水滴,越凝越大,然后沿着紊乱的轨迹下滑。固执的相信那是鱼的眼泪。

30、青春是到明媚的忧伤。

篇17:爱与痛的边缘记叙文

爱与痛的边缘记叙文800字

诚然,父母有父母的生活,但是作为父母,教育子女当是其最重要的职责,陪伴子女也是其必要的义务,所以别让子女从小就徘徊在爱与痛的边缘。

陕西西安的蒲伟既是一名户外运动的爱好者,也是儿子的陪伴者,他懂得在现实生活中应投入更多的时间去了解孩子,去满足孩子,给予孩子足够的温暖与安全感。并且他以运动达人的身份带着略有户外经验的儿子去体验生活,去感受人世间的冷暖,虽然每一位家长都懂得这种教育方式,而且也都能随口说出一些类似的方式、方法,但有谁会像蒲伟那样将父爱互动置于最为重要的位置,并且和孩子一起行动呢?

也许许多父亲并不缺乏对子女的关心,不过他们看重“陪着”却忽视了“陪伴”。陪着的思想就是严格要求孩子,每天规定孩子的学习实践,每周送孩子去补课等,但是这种方式不是去了解他们,也不是关心他们成长的良好途径,陪伴则是给予孩子精神上的鼓励,学会倾听他们的想法,然后带他们去满足物质或精神上的需求,而不是一味地严格管教。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人们总想远离家乡去大城市发展,给家人带来更多的物质财富,导致孩子从小就在没有父爱或母爱的陪伴下成长,孩子心中的心理阴影可想而知。父亲更多地承担了家庭的经济功能,难免出现了角色的冲突,作为父母,应该扪心自问:“既然给了他生命,就要对他的成长负责,身边的陪伴难道比物质的陪伴更次要吗?”不需要大财富,只需要小陪伴,让身边的小财富带来精神上的大陪伴,何乐而不为呢?

从父亲本身的角度来看,父爱如山,山高情重,不要受外界干扰与陈旧观念的裹挟,不要大男子主义地认为父亲花费太多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有损脸面,而应该认为这是和孩子一起走向远方,走向野外,让自己和孩子多一些独处的时光。这样的`感情才会得到升华,相处时间越长,父子(女)关系就会更加密切。

成长中的孩子心灵最为脆弱,无人懂的悲伤,没人听的抱怨,总会在痛的边缘上徘徊。

真正爱孩子,就应当与孩子手挽手,心连心;真正爱孩子,就应当给孩子温暖的怀抱;真正爱孩子,就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呵护与陪伴孩子。让孩子远离痛的边缘,抵达爱的港湾。

【借而鉴之】

题目新颖有创意,开篇点题,观点明晰!“从父爱的角度去解读话题,让本来很难表达的一种思考,变得柳暗花明、豁然开朗,产生了很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如果再加入一些“陪伴”的意义,则更佳。

篇18:爱与痛的边缘有感

爱与痛的边缘有感

这是郭敬明的第一本散文集,记录了他以前的些许事情。从高中开始到参加新概念作文的路程。同时也从文字中流露出他的真情实感。现在,他自主创办的《最小说》也成立了大约三周年。在这几年里,有的是辛酸,有的是坎坷不平。但他走过来了。现在的他是一个成功人士,是一个了不起出色成功的80后作家。在这本书中有介绍写作他的父母、朋友、老师等等,也有他的小说,无不体现他的个人才华。高中阶段时期的他,为了家人选择了理科不惜代价的放弃了自己最喜爱的文科。他那种为写文章而无昼夜之分的精神令人倾佩。

从这本书中,我们难免不会发现他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他孝顺自己的父母,珍爱朋友。既而也让我清楚了:如果是自己喜欢的事就不要轻言放弃,否则半途而废,迎来更多的是得到自己内心的遣责却不是别人。正如但丁所说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是啊,处于现在的现实社会中,没有人不戴着面具生活,谁能想的到,在某一天,别人会突然摘下那个和善可亲的真实面目,而露出一副狰狞的面孔,那是深不可测,带有阴谋的将你无情的推入好似无底洞的万丈深渊。因此,我认为只有自己的笔最可靠,它不会背叛你,它也不会终日戴着一副假面具来面对你,它任劳任怨,它是自己最贴心最真诚相伴的好朋友。它会将你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想说却又难以说出口的事情写下来。似称之为秘密写下来后填进秘密本里,容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小偷窥视。它仍不会在你无奈之时将你抛弃。虽然它不会说话,只能无语,但是它自己知道它的心。做笔的它当之无愧的可奉献自己终生陪伴有真才实学真水平的好作家。

我爱笔,也爱郭敬明的写作语言。曾几何时,岁月如光阴似箭,穿梭远离的无影无终,似秋风扫昏黄的落叶,似江水向东流之的一发不可收拾。我仍回想起《夏至未至》,爱好欣赏他那描写优美环境的语言…他的文字,以及他的才华,所有经他写作之需的语言仿佛被用心装饰过,如心般光点闪闪发亮,又如夜空中的星星经他点缀才有了机会在本本记事文章上跳跃,轻松而放肆的快活着,那些闪耀发光的文字在他可爱的笔下而自豪。就如他喜爱张爱玲的文字,安妮宝贝文字的冷傲。想象成为他那样的人,或许只是一个遥不可及,无可触摸的,远不达目的的不凡而缺乏真实的梦想吧!让自己更爱生活,爱父母,爱所有的人吧!

我喜欢 站在一片山崖上 看着匍匐在自己脚下的 一副一副奢侈明亮的青春 泪流满面

《爱与痛的边缘》是郭敬明写的第一本书,这本书回忆了他的过去、他的朋友。郭敬明称这本书的自序为“与魔鬼之子共舞”。写过“白昼明媚”,又写过“暗夜未央”。郭敬明说白天的时候他是个明朗的孩子,又说他喜欢中的万家灯火;喜欢白天明媚的风,又爱恋黑夜的宁静。“青春是道妩媚的忧伤”。这是郭敬明一直喜欢的句子……

在郭敬明的好朋友里,我最喜欢的人是崇明。他常常吃安眠药,因为他常常失眠。郭敬明说:“ 我和崇明都是靠灵感的`发亮的虫,都是极度自我崇拜的金光闪闪的神,都是空虚得无处可躲的黑暗天使,都是史前傲视百万生灵的恐龙,都是6月6日降生的魔鬼之子。我们起舞不止,舞到捏方可止息。我和崇明一样,天生的血液是冰蓝色的。崇明曾是“木棉天堂”的DJ,后来在舞台上出现了叶展――我和崇明的好朋友。在叶展抱吉他站在舞台上时,一位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子从观众席里跳到台上伴叶展跳舞,下台时,她告诉我们,她叫洛神。后来,她成了叶展的女朋友。一天,叶展和洛神上门找崇明,让崇明帮他们写一首歌,叫《找天堂》――

我在天堂俯身凝望

就像你望我一样略带忧伤

我在九泉向你抬头仰望

就像你站在旷野之上

仰望你曾经圣洁的理想

总有一天我会回来

带回满身木棉与紫荆的清香

带回我们闪闪亮亮的时光

然后告诉你

我已找到天堂

…………

后来叶展跳楼死了,再后来崇明吃安眠药死了。

四个人当中只剩下昂维和洛神。昂维去了外地,而洛神嫁给了一位金发男子。在昂维路过教堂时,看见洛神正在举行盛大的婚礼。

崇明是个聪明而安静的人,来时很安静,走时也很安静。安静的悄无声息,安静的没有声响。我们是否也应该这样安静呢?安静地对待一切,永恒吧!聪明的崇明创造出了这般甜美,这般动人的曲子,把一切的一切表现的淋漓尽致。

从今以后,我要学习崇明,学习他的安静,他的聪明,他的付出,他的努力,他的一切!

篇19:爱与痛的边缘作文

直到温热的液体爬过脸颊,直到那拼命抑制的抽泣声不绝于耳,我竟然有一刹那的欣喜,我还可以感动,我依然“有血有肉”。

16秒,对于一个不知死亡在何处埋伏的普通人来说,不具任何意义。

我们可以有很多种选择,对抑或错,却往往不涉及生死,充其量不过是一时的成功或失败。

很过人说李剑英笨,放弃了最后一次跳伞的机会(已经到了空旷区),我们用极端的思维方式,奢望他活着,这我完全可以理解。

可是公平的说,我们都没有资格评论他,毕竟16秒的时间太短,要想的事情太多。

在生命的最后,他想到了什么,我不知道。是体贴温柔的妻子,还是活泼可爱的儿子,是巨鸟底下那万千生灵,还是他自己?这些我们都将不得而知了。

我们唯一知道的是他走了,带着万人的敬意,带着妻儿的伤心永远离开了我们。我们只能记住他,让他在我们的记忆中永生。

比之他,我是一个80后的幸福孩子,所谓的伤心、难过也只是因为考试砸了,挨批评了,诸如此类当时觉得惊天动地事后想想又一笑了之的鸡毛蒜皮般的事。

我从出生走到现在,虽算不上一帆风顺,却也还算平坦。

我没有面临过这样的选择,现在的我也承受不起。

我曾试图在黑暗笼罩的小屋里闭目静坐,心中默数16秒,睁眼,惊觉生命是如此脆弱,只一瞬,便失去了所有活的迹象,常埋黄土,腐烂消逝。

篇20:《爱与痛的边缘》的经典句子

《爱与痛的边缘》的经典句子

1、所以的资本都是赌,健康,爱好,休闲,友情,爱情在身后一字排开,一切代价在所不惜,来吧,我什么都可以扔出去。 ----郭敬明

2、一个人只有去过很远的地方,见过很多的人,他才能够让自己体会到什么叫平静和沉着。 ----郭敬明

3、一个人总是下意识地靠近一些与自己相似的人。我记得有人这么说过。于是我知道了,原来我身体里流淌的血液是如此的寂寞。冰蓝色的血液最寂寞。 ----郭敬明

4、一只野兽受了伤,它可以自己跑到一个山洞躲起来,然后自己舔舔伤口,自己坚持,可是一旦被嘘寒问暖,它就受不了。 ----郭敬明

5、时光如洪水猛兽一样席卷一切,手中留下的是一些看似实在其实犹如空气一样抓也抓不住的东西。至于手指缝中溜走的是什么没人去想也没人敢想,心里悬得慌。 ----郭敬明

6、你永远也看不到我最寂寞时候的样子,因为只有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才最寂寞。 ----郭敬明

7、林夕的词要么迷幻要么凄美要么无聊(多数情况下是前两种,所以林夕是我很喜欢的词人),但绝不会搞笑。要林夕搞笑就像是要周星驰去演《活着》一样——不过他多半会演成《死了》,笑死的。 ----郭敬明

8、有个故事说鸡的寿命本应该是七年,但机械化饲养的“肉鸡”七个星期就被杀了。它们的一生只见到两次太阳:一次是刚出生(还不一定),另一次就是从鸡场到“刑场”,而且吊挂着双脚,鸡头在下,眼睛里充着血,看着这个颠倒的世界。我不知道自己的眼睛有没有充血,但我眼中的世界的确是颠倒的世界。 ----郭敬明

9、现在当我努力地回忆那段笑声的时候它却变得很模糊,就像用橡皮擦过的铅笔画,只剩些斑驳的痕迹,低眉顺眼让人唏嘘。 ----郭敬明

10、直到有天我发现写字给我带来的快感,于是我开始不停地写字。就像蒙着眼睛不断追逐那黑色的幸福。 ----郭敬明

11、但面对生物老师的热情我多少得有些回应。于是我在生物晚自习上捧本厚得足够砸死人的参考书跑上讲台,然后努力让自己的眼神充满求知的欲望。既让老师开心又减轻我的负罪感,这种事情我做。 ----郭敬明

12、平静而安宁。 这是我们可以用来抚慰伤口的东西 ----郭敬明

13、音乐真的是一种很好的镇痛剂,对我而言,它像一个可供一只四处流浪常常受伤的野兽藏身的洞穴,我可以在里面舔舐我的.伤口。

朋友说她可以在音乐里自由地飞翔,一直飞过太阳飞过月亮,飞过沧山泱水四季春秋,飞过绵延的河流和黑色的山峰,飞到乌云散尽飞到阳光普照。

我想我没有那么自由,我只能在音乐中将身子蜷缩得紧一点更紧一点,我好沉沉睡去,一直睡到我睁开眼睛的时候一切烦恼统统消失不见。

那样我就会很快乐,我就不会再在黑夜里一个人流下眼泪 ----郭敬明

14、你永远也看不见我最爱你的时候,因为我只有在看不见你的时候,才最爱你。同样,你永远也看不见我最寂寞的时候,因为我只有在你看不见我的时候,我才最寂寞。 ----郭敬明

15、我是个经常笑的人,可是我不是经常快乐,很多时候当我感到悲伤,泪水还没来得及涌上来,笑容已经爬上了眼角眉梢。我对我喜欢的人才会生气,不喜欢的人却对他们微笑。 ----郭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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