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殇夜未央读后感(推荐14篇)由网友“发发”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整理过的清殇夜未央读后感,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清殇夜未央读后感
我很少在看完一本书后感叹着要写点什么读后感,但今天却想写一些。不知道怎么形容,总之看完之后,我又看了第二遍,之后的每天闲下来的时间总是在想这本书,令人无奈、伤感。
以前很喜欢看琼瑶阿姨的小说,煸情。现在不怎么看了,感觉看过的言情小说大都是一个套路,没什么意思。
这是一本很伤感的书,穿越时空的爱,太多的牵绊、太多的顾及、太多的无奈,整个故事都让我很伤感,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悲伤、无奈、愤恨,无论好坏,为了更好地活着,为了想要守护的人或物,有那份执着,无奈的年代无奈的身份地位造成一系列的悲剧……
可以说其实熙臻是幸福的,有四四的爱对她温柔专一、百般呵护,就像她所说的“能为他变做泡沫消失,也是很幸福的一件事情。”也许吧,爱到深处,红尘一醉,有你,有我,就够了……他们之间的'感情就像武则天的无字碑,看似无字,却胜似万字!他们终究是幸福的。
八爷与熙臻的爱,是有缘无份、是错过、是误解。因为他自己心中的坚持,错过了解开误会的时机。以至熙臻“移情别恋”,最终使两人相见不如不见。八爷其实是爱熙臻的,但他的身份、地位、历史背景,注定了这样的悲剧。成王败寇,输了就得死。他怕,怕自己的爱是一种负累,所以他婉转、含蓄,在熙臻移情后依然默默关注着她。
十四的爱是我不能体会的,或许他的爱出现的太晚,书中描写并不太多,但爱了就是爱了,直到熙臻死去那一刻,对他的描写,才直正觉得,他的爱虽比不上四爷的热、比不上爷的暧,却是最纯、最真的。
为八爷的一生感到悲哀、为十三与四的兄弟之情震憾、为十四的多情感到无奈,却更多的是四四与熙臻的命运,聚聚散散终落空。跟着文中主角感伤了一次又一次。
最后不得不说,弘历和熹妃,忘恩负义不足以表达,权势蒙蔽了人本良善的双眼。时代注就的悲哀。
爱与不爱要自己翊,想爱要敢爱,不爱就彻底放弃吧,何必再去伤害真心爱你的人呢?
活着本来就很不容易,需要背负太多,失去太多。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的人或物,即使以后为失去,能留下美好的回忆也是值得。
篇2:清殇夜未央读后感
两天干完了这部小说,久违的连城终于又能进去了,虽然“下一章”时不时的会跳出来出错,但是我对连城无比的耐心,关掉IE,重来一遍,一般都能搞定。就这么磕磕碰碰的看完了,实属不易。
最近书荒的很,幸亏坛子里有人在推荐。看了口碑很好的这部,我却如同嚼蜡。
此部小说完全是“步步”的翻版,一直看一直觉得似曾相识,后来恍然大悟,跟步步完全一个版本,却不如步步揪心。步步太经典了,么办法。桐华的文笔我一直很折服,谁让人家是清华才女呢。
说起清华,才女真不少。我记得悠世也是,而且还是美女。我嘛,上不了清华,他们写的小说还是可以看看的。哈哈。
无聊的时候消磨消磨时间,顺便多愁善感下。
篇3: 《昆仑殇》读后感
《昆仑殇》是毕淑敏处女作,她以自己在西藏当兵的所见所闻写下了这篇小说,发表后一举成名。她所描写的是边疆一支兵团在世界最极端残酷的条件在昆仑山进行拉练的故事,故事中的几位主人公有着不同的历史背景、人生、结局,但他们最终的目的只有一个,创造世界军事史上拉练的一个传奇,让中国军人铁一般坚硬的军魂屹立世界。
故事中头号是主人公是一位代号为一号的首长,这里也许不方便写出他的名字,但他却是一位铁骨铮铮的军人,为了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他带领着他的军队行走了世界气候最严酷的无人区之一,只为了保护他所坚信的信念。也许有人会觉得他不近人情,为了完成目标不惜让士兵们冒险,以致有人还失去了生命。这也是他最矛盾的地方,要完成任务就要不惜一切代价。
作为首长,他心痛自己的部下;作为首长,他必须完成任务,因为他要为中国军队训练一支世界是最强大的军队、最能克服任何恶烈环境的军队、最能吃苦的军队,所以他必须狠、必须绝情、必须下令,甚至可以为牺牲战士年轻的生命。号手李铁为了吹响前进的冲锋号,用尽最后一丝力气,金喜蹦为救甘蜜蜜被大风卷下了深渊;年轻而美丽的女兵肖玉莲倒下后,再也没能爬起来,郑伟强坐在一号为了赶时间不让检修的车中,和汽车司机一起车毁人亡……
金喜蹦因为一点可有可无的政治问题不能以烈士之名安葬,郑伟良和肖玉莲是一对情侣,因为政治问题不能在一起,为了战士的荣誉和军人的纪律,他们生前不能在一起,死后不能埋在一起,甚至在甘蜜蜜的恳求下不能埋在一起,正如一号所说,死了也是战士,就要为战士荣誉分开。看到这里,觉得一号很残酷无情,人都死了,为什么不能给死人一点温暖,让他们的墓离得近点,仅此而已。只因他们是军人。军人只是军人。
书的最后,一号把自己唯一的儿子,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送到那里,没有几个人知道他其实是一号唯一的儿子,他来这里是要走过前辈们走过的路,看到这里,又觉得一号大公无私,为了祖国,他们可以一代一代的牺牲,一次又一次的奉献。对他的怨恨又少了一些。一号最后的愿望是和永远留在昆仑,留在这片他付出和令他感动的土地上,虽然没能如愿,但他曾经来过。
这里是没有硝烟战场,有的只是昆仑山的静寂和人心的痛,有的只是寒冷的风和一支无畏的军队,但是用什么来弥补人心的痛呢。也许只有昆仑山呼啸的风低低的为他们痛哭了。
毕淑敏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和细腻的笔法写下了这本书,写得真实感人,质朴而纯,也只有这样真实的故事才能真正打动读者的心,震撼读者的心。是要让我们永远记住一群年轻的人用生命与尊严铸就了一段传奇、一段历史、一段军事胜利。“殇”与“伤”同音,但“殇”更能体现出悲壮,所以毕淑敏选择了“殇”,用它来寄托作者的情情和感情,不只是为了表达作者情感和衰痛,也是为祭奠那群年轻而可歌可泣的生命,为了让人们不会忘记在祖最遥远的边疆,有一群平凡也最不平凡的人在守卫着,为此,他们献出了青春、热血、亲情、爱情,乃至生命。
篇4: 《昆仑殇》读后感
《昆仑殇》是毕淑敏的处女作,主要讲述了昆仑防区部队进行军事拉练过程中发生的事。这项军事拉练是严格和残酷的,有许多士兵被高原严寒的气候冻伤冻残,有的甚至失去了年轻宝贵的生命。
小说主人公一直没有被写出名字,而是用“一号”来代替。这个“一号”代表了一种最高的威严。“一个除了零以外最小的数字,又是一切天文数字的开始。谁能逾越过“一”呢?”
一号在小说中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心里备受煎熬。一方面他痛惜那些在拉练中牺牲的战士,感到悲痛,不断地谴责自己,因为是他要在海拔五千公尺的高原上拉练,是他要进入无人区。可以说战士们的牺牲一部分原因来自于他的个人决断。另一方面他是一名军人,作为昆仑防区最高军事指挥官,他必须重视使命,他必须为国家和人民训练出一支高素质,能吃苦的边疆守卫军。
后悔?不后悔?这些字眼在一号的.脑海里盘旋过很多次,或许从个人情感方面他后悔了,他的命令把喜爱的警卫员金喜蹦,救命恩人的儿子郑伟良,美丽善良的肖玉莲,李铁推向了死亡。但从国家立场上考虑,我相信一号是不后悔的,祖国和人民的安全高于一切,并且他会为之继续奋斗。
小说结尾一号要被调离他为之奋斗一生的地方――昆仑,离开埋在这儿的战友和士兵们,但他的心永远地留在了这一片土地上,因为他爱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篇5: 《昆仑殇》读后感
《紫色人形》这部小说给我一种强烈的震撼,毕淑敏用一种几近残酷的方式为我们讲述了一个用生命作为誓言的爱情故事。一块看似普通的油布,一段相隔已久的时间,一次穿越流年的讲述,描绘出一双相守不渝的恋人所经历的最初的也是最后的爱情。
两张相距很近的病床,却足以构成隔断了一对恋人的距离,但是有谁说过,在最远的距离,心丽的最近,因此他们选择了将歌声化为翅膀,在拘束的病房中就能展翅翱翔。
最终,当呻吟的低沉割断了歌声的命脉,冥冥之中已经为这对恋人判了死刑。我想,他们并不是失败的,他们的爱情短暂的,正如他们的身影永远镌刻在陈旧的油布上却总也无法清洗一样,不要说什么海誓山盟,刻骨铭心的爱情最终是刻在两个人的心里,可在时间的流沙中的。
紫色人形,我一直在想,他们的皮肤应该不是紫色而是黑色的吧,但是读到文章的最后我才明白,他们,拥有了最浪漫的颜色,最耀眼的爱情。
《昆仑殇》一群普通的军人,用生命与感情写就了一段回响在世界最伟岸山脉上的凯歌。作者之所以用“殇”这个字,不是为了夸张深重的面对死亡的悲痛,也不仅仅是为了弘扬军人的光辉,我想或者毕淑敏有着最单纯的表达,这只是一群人的祭歌,但是这群人,却让整个昆仑背负了难以排遣的沉重。
在拉练的一路上,太多的军人有着想说却说不出的话,他们已经没有机会诉说。有太多的军人失去了本可以成为亲人的战友,他们已经没有机会表达。在恶劣的自然条件下,行军队伍如一条巨龙盘卧在昆仑的脊梁,但是谁都知道,他们又是那样的脆弱,因为在自然的面前没有谁能称的上是坚强。
人是如此,感情亦是如此。爱情,亲情,它们都被埋在了昆仑的冰封白雪之下,铸就了永远却不久远的殇。
看完这篇文章,沉重的不是见证生命的陨落,只是为那总也不能说明的,久久不能排遣的情感纠结不清,念念不忘。
《预约死亡》文章开头的幽默让人觉得心情沉重。一张预约死亡的诊断书,一段临终呼吸的录音,不得不说,这是震撼人心最好的证据。“临终关怀”四个字有多少人不屑去了解,有多少人不敢走近,又有多少挣扎在死亡边缘的人们期待着社会的关注。
从临终关怀医院普通的护士,到院长,再到迫于出国又无法承受道德谴责的儿子,一个个人物形象展现的不仅仅是不同的人对于死亡不同的看法,我想更多的还是我们每个人内心中对于死亡的矛盾心理。
文章想要唤起的是人们对于这样一个特殊群体的关注,更多的也是对于生命的关注,如果亲情不再,责任不再,那么,生命的尊严也就不再。或者,这也是血缘所不能解释的存在吧。
篇6:半阕清曲今生殇散文
半阕清曲今生殇散文
风裹仲秋,雨滴点点, 站在秋雨里,截取一段清凉,夹在年轮的书笺里,以秋月下的桂花为曲,取凡尘灿烂烟火填词,掬在一盏酒的醇香里,诉说着光阴的静好,拾一枚岁月的浅笑,于平淡的日子里,静守内心安然。伴随着秋叶飘落的情怀,便是这一季最美的诗行。红尘微雨处,延着潘杨湖畔的古雅小径,携一份悠然、珍藏一份淡然,追忆那年你唱过的清谣。站在龙庭前的.路口,看着风雨里来来往往的行人,寻觅记忆里熟悉的素裙雅裳,兰花雨伞、匆匆里、回眸间,然而,看到的还是陌生脸庞。静守在秋的彼岸,任经年的辗转,将往事搁浅,回忆,是一首委婉的绝唱,是谁把白纸写痛?谁笑颜带泪光?书写半世离殇。
笔墨繁华,素笺心语,让我沉醉于其间,在心之湖畔,静守一隅清幽,写秋叶纷飞,墨几点落红,涂抹浅秋最美的画卷。学会疏离,学会遗忘,凝笔秋的红尘烟雨处,用轻蔓指尖的忧伤,让文字开成一朵心花,执一份淡淡嫣然,风景阑珊处,谱写人间凄婉的歌曲。不必言语,不必刻意,凝岁月的守望,陌路离去,谁倾了天涯的思念?季节的流转,总是会有些许薄凉,流年的急景中,沧桑了多少真情的演绎;淹没了多少风花雪夜的痴缠。若所有的故事都是为了最后的离别,开始,结束,如一缕尘烟飞絮,轻轻划过。不如淡写曾经,心依然,梦依然,将自己放逐在音乐的流年里。
时光无言,光阴流淌,取一瓢碧水作墨,展一方素锦作笺,浸染上墨香,然后风干,收藏,待它年翻阅。盈一份感悟,将薄凉丢在风里,无需躲避人间酸楚、静静地转身将憾事淹没,默默地守候在无尽无涯的红尘。又是一个中秋来临时刻,写两句自己爱唱的落寞歌,‘风来雨落心凄凉,秋来叶归人哀伤’。栖息在宋都古城雅韵中,沐浴人生冷暖,把一缕幽静,安然于心底,在委婉的词阙散文中,给心灵找个风平浪静的港湾,细品岁月的静好,浅尝雨后的清宁,让一颗心,如水般清澈,如云般萧逸。
光阴温润,风雨温柔,我在秋的眉眼间,抒尽人间缱绻,叹四季又更迭,心境,就在繁华与喧嚣中逐渐安然;我是红尘的一个过客,如同睡莲般静美,如暮色里的彩霞越来越淡;如一叶孤舟,荡漾在无际的沧桑里。看生命的繁花,开满了岁月的轩窗,怀揣着一份期许,在时光的眼眸中,守着内心的安然与恬静,红尘三千,难续今生缘,谁能代替你向我走来时曾经的深情款款?红尘烟花,恰是一场天使梦,浮世情花,何堪岁月年华流?芳华褪去,情缘尘沙如烟、蓦然回首,零落碾泥留暗香。一季芳菲,花谢香残蝶远、半阕清曲,弹尽今生殇。
篇7: 古典之殇读后感
初见它,我原以为它很普通,与普通的书一般。充满了心灵鸡汤,让我觉得索然无味。
打开书,迎面扑来流质的光芒将我淹没,扉页上写着“纪念原配的世界和流逝的美”,让我有些莫名的感伤,是什么呢?
书是神奇的,当你打开它的时候,你会明白,它是一位孤独的旅行者,在荒芜的土地上寻找着它的同伴。
读起它的第一句话,手再也不舍得将他放下。
它是一位引路者,带领着我进入一个缠绵而又动人的世界。
时间原来会流逝,来到书中,来到主人公所在的地方,让我领略古典消逝的`殇痛。
城市的喧嚣,自由的舞者,奔跑的幼童,看着这个纯洁又肮脏的世界呐喊彷徨,古典的温暖在消逝,现代的冰冷在冻结这个世界。
王开岭先生用他的文字让我们体验属于古典之殇的独特伤痛,殇字吐出口,缠绵在嘴中,就像茶的清香在嘴里,久久不散。
读出它你会惊喜的发现,它很美,如一位有着愁丝的美丽女子,看着它,心里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
时代在麻木的前进,属于古典的美丽在流逝,属于我们的温暖在消逝。属于我们的情感在悲鸣。
时代的发展,城市的崛起,有趣的农村被高楼大厦截断,炽热的情感被掩埋在冰冷的外壳下,童年回忆被埋葬在高楼之下。
纯粹的美好不再完美,属于你的殇痛在出现,一点一点的扩大,一点一点的在侵蚀曾经的美好。
纯粹的美在流逝,古典的殇痛,不可忽视。
回忆曾经的痛苦,才会明白最初的美好,明白最初的美好,才能领略,最初的是世界。
人总会不端的安慰自己,麻木自己。
麻木自己的情感,忘记自己身上最初的美好,忘记自己最初的样子。
有人常说,经常回头看看自己,你会发现,你早已不是那个赤条条的样子,身上带无数的包袱,将你自己显得臃肿不堪。
低头看不见你自己的脚尖,抬头费力的看向天空,浑浊的眼睛想要看清世界的样子,却也怎么都看不清。
古典之殇,殇在心中,千言万语,却无话可说。
篇8:《鹤殇》读后感800字
《鹤殇》读后感800字
阅读动物小说,我仿佛置身于另一个世界,体会着动物之间的浓浓亲情,人与动物的真挚感情。动物虽然没有语言,也没有明了的表达方式,但作者通过描写动物的目光、神态等,点点滴滴流露出它们纷繁复杂的心理变化与情感起伏。
――题记
或许在常人眼中,丹顶鹤仅仅象征着“幸福、吉祥、长寿、忠贞”,而在作家毛云尔的笔下,我却看到了另一个不一样的世界。
这是一个关于丹顶鹤艾美丽一家三口的故事。
艾美丽,一只美丽的丹顶鹤,她有着流线型的身体,还有她那草莓一样鲜艳的鹤冠以及油光闪闪的几乎没有杂质的羽毛,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一道长长的伤疤从她的眼睛上斜拉下来。我便感到淡淡的忧伤,仿佛透过作家毛云尔细腻的笔触,眼前浮现了一幅又一幅动人的画面……
随着艾美丽的长大,转眼到了择偶的年龄,“艾美丽的眼力真好,”老莫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她选中的可是鹤群中的佼佼者啊!”用后来的事实证明,我倒也认为这位佼佼者是很有责任感的。
之后便是他们一起建筑巢穴,双双降落在巢穴的情景,这是多么的静谧美好啊!
“如果不是为了那两枚卵,艾美丽就不会受伤了”老莫的语气中带着些惋惜。
因为狐狸的狡猾,利用调虎离山之计,叼走了一枚卵,艾美丽奋不顾身地扑上去挽救她的孩子,才使她原本完美的脸上留下那条长长的伤痕。我不禁潸然泪下,她的行为真的让我备受感动,谁说伟大的母爱只存在于人与人之间呢?
最终,她还是没能救回自己的孩子,她一直生活在阴影里好长一段时间,直到奥杰塔的出生。
艾美丽十分疼爱这个孩子,连作者想看一眼都不被允许,让人无法靠近。
转眼间,到了奥杰塔学飞的时候了,他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尝尽了种种苦头,终于可以自如地飞行了,我也很为他高兴。
然而,灾难才刚刚开始……
一声凄厉的鹤鸣划过大家的耳际,一道血红的身躯溅染了原本湛蓝的天空。因作家毛云尔的到访,老莫的疏忽,刚学会飞行的奥杰塔一头撞到屋外的电线上,电流重重一击,它“嗖”地摔在了地上,翅膀再也无法飞翔了。
最最艰难的,是冬天快要来了,鹤群本应飞往南方过冬,可奥杰塔却无法飞行,艾美丽陷入了两难的抉择,是离开,还是留下?
她选择了后者。
我的'心再一次被她打动了,这是一位伟大母亲的抉择啊,因为我们都知道,留下,该会有多难生存下去,食物的短缺,凛冽的寒流……我有些不敢想。
令人更欣慰的是,雄性丹顶鹤也留了下来,这次,他们一家三口又可以团聚了。他们的声音汇聚在一起,形成了一片小小的欢乐的漩涡。
天越来越冷,他们的食物越来越短缺,面对毛云尔和老莫的帮助,他们丝毫不领情,他们还没有忘记上一次的伤害是谁带来的,对于作者一行人,依旧怀有着敌意,即使是饿着肚子。
雪接连几天地下着,老莫,毛云尔心里有着深深的自责,同时,还有着不安。
艾美丽一家能熬过这个漫长而又寒冷的冬季吗?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待到老莫寻找到他们的时候,他们已经和沼泽连成了一起,曾经多么气宇轩昂的雄性丹顶鹤,曾经多么美丽动人的艾美丽,却在他们最美好的时光里,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曾经又是多么生机勃勃的小生命,还未成年,还没有去享受它那青春岁月,便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死去。他们的身影,将永存在我心中。
合上这本书,我颇有感慨,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亲情的力量,它是那么的伟大,那么的令人感动,我也应该好好珍惜我所拥有的一切,学会去爱和关心自己在乎的人!
我很喜欢这篇动物小说,你呢?
篇9:清欢读后感
“嵇生放达意真豪,嗣宗青眼夸神交。启事吏隐何妨涛,沛国豫流形陶陶。小阮不愧玉树曹,阿戎清爽舞浊醪。”乾隆途径魏晋时代“竹林七贤”聚会的地方时,不禁大发思古之情,挥笔写下了这首《七贤诗》。我仿佛看见嵇康、阮籍、山涛等名士在云台山的竹林中,恣情纵酒、抚琴啸歌、高谈玄理;我无法忘记嵇康临刑时,没有为自己的无辜去辩护,只为琴曲《广陵散》失传而惋惜,他面无惧色,索琴弹奏一曲《广陵散》,曲散人亡。竹林的记忆在白落梅《陈迹。清欢》中再现,正如她说,“最耐人寻味的,依然是那些老去的古物。一卷书、一张琴、一轴画、一朵青花、一方古玉、一支银钗。久远的历史,漫长的光阴,你不曾与它同生共死,有过誓言,但相逢亦只需刹那。”
相识只需瞬间。《你若安好,便是晴天》让我们相识,江南烟雨中听她解读林徽因,书未读完,渐生悔意,传记写成抒情咏叹调,以己度人之感颇为遗憾。
相逢只需刹那。《陈迹。清欢》带给我不同的感受,琴棋书画,诗词曲赋,梅兰竹菊,在她的思绪中留走。听她低吟浅唱,永恒的爱情,从《诗经》“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纯真,到李义山“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的凄美。我悟到爱情的百般滋味,在苏轼思念亡妻吟唱“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时,显露的无奈。
听她轻吟低唱,名士的节操。我犹爱兰花,韩愈的《幽兰操》,让我想起,屈原被放逐后,在和渔父的一次对话中,渔父劝他“与世推移”,不要“深思高举”,自找苦吃。他高唱“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宁可投江而死,葬身鱼腹之中,也不能使皎洁清白之身,蒙受世俗之尘埃,空谷幽香,与世无争。
相逢只需刹那。《红楼梦》《牡丹亭》等熟悉的故事,在她灵动的文字中再现;梅鹤风标等典故,在她的生花妙笔中再现,“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陈迹。清欢》让我重新审视白落梅,她既是这场文字盛宴的导演,又是激发感官效应的编导,江南的雨巷,撑着油纸伞,逢着丁香一样姑娘,她有着丁香一样的颜色,丁香一样的芬芳,她飘过,像梦一般的凄婉迷茫,我伫立于雨巷,看着青砖兰瓦,在与古物相逢的刹那,怦然心动……
篇10:《清欢》读后感
如果一个人内心的爱还不够充沛,但只要有一点关怀,一点善意,一点温柔,试着把那一点表达出来,久而久之,内心的情感也会因此清晰而深刻,因深刻而充沛了。世间万物都是这样,每一点,每一点,形成了我们的思想,一点一滴造就了我们心中的阳光。人的每一点忧,每一点情,造就了我们的人生。清欢人生也许就是如此,梦一般过去,留给人们是一点一滴的痕迹。
人善为清,人仁也是清,心里有佛更是清,每个人的生命都会结束,为何不清一点呢?像一汪清泉水,缓缓流下,又消失于天际,不带走一粒沙。为何不清一点呢?心灵向天堂呼唤、飞翔着,人生由此而充满自由、梦想与爱。有爱的人生才是精彩、有清的人生才是爱。
风吹过去了,带走一片枫叶,火红火红,处处是岁月的痕迹。人生似乎就是这样的枫叶,被风吹走了,结束了自己的一生。但红枫叶一生是成功的,是清的,像它的颜色一样,红得天然,没有杂质。在这世俗的世界中,花、鸟、虫、鱼,都平凡又清静地度过了一生,动物们的生命很短暂,也许他们不会安排自己的一生,但他们却是如此“清”地度过了一生。
清并不是风,而是超凡脱俗的境界。很多人求佛、拜佛、寻佛,的确,佛是神圣的,但,在我们的世界里,佛是如此遥远,人心中有佛,佛的名字叫清。
许多人求神,拜神、寻神,的确,神是神圣的,但,在我们这个世界里,神是如此遥远,人心中有神,神的名字叫欢。
篇11:《清欢》读后感
那次读林清玄先生的一篇文章《清欢》深有感触,下面来谈一谈我的感受。
它大概讲述了现代的人放弃了简朴的生活反而追求那种繁华的生活,失去了清欢。清欢是什么?可以说是按照林清玄先生的解释“清淡的欢愉”正如林清玄先生提到苏轼的一阕词。“人间有味是清欢”清欢,清淡的欢愉是那么好!
清欢好,是因为它对于生活没有任何要求,它不讲究物质上和金钱上的一切,但它讲究心灵的品味与高尚。如果不追求心灵的品味,不追求高尚人很容易世俗。“清欢”的境界很高,它不同于李白的“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那样的欢乐和放逐。而清欢到底是什么?
当一个人从野菜中品味出来的清香,胜过了山珍海味,当一个人品茶的余香胜过了喝都市里的饮料,当一个人从看每日出生的朝霞和傍晚的日落胜过了电影和电视,当一个人听鸟鸣蝉噪胜过了听世俗的流行曲,这便是清欢。
生活在现代的`城市里,是没有什么清欢的,仔细看一看大街小巷有什么清欢。原来绿荫荫的草坪,是留给孩子们放风筝的,可是现在草坪没了,建起了一栋栋房屋,大街上随时有垃圾,大大小小,堆满了废物,随处可见到痰,细菌弥漫在空中,大城市里的每一个角落都受到了污染。
“清欢”在哪儿,在这样繁华的大都市里,清欢已没有了踪影,人们的心被世俗给侵占了。
大都市没了清欢,那些僻静的山和幽静的海总有吧。但事实并非如此,上次登青城山,眺望青城山,满山翠绿,走在路上却惊奇地发现,周围全是袋子……垃圾。
上去后,发现开设的茶馆也有许多的垃圾。
我静静地读着书,身后却是一片吵闹。
很想安静却安静不下,身后是一波一波的喧闹。
清欢到了何处,海更是有着许许多多的易拉罐,那些易拉罐飘浮在海面上,污染着蓝色的大海。像大海的蓝衣服有了许多非常丑陋的补丁。
来到腾冲,非常美丽,古乡古色的小镇,别有一番古韵,可是不久将有机场、宾馆代替了小镇,那种颇具特色的古韵,被遗弃了,取而代之的是繁华与一切。
陪姐姐和哥哥去唱卡拉OK,我厌倦了低俗的歌曲,一晚上没说话,没唱一道歌。
它使我觉得活在了最低层的地方。
读了《清欢》我深有感触,因为让我想起了大都市里的人追求世俗的生活正应证了《清欢》中一段话,现代人的欢乐,是到油烟爆起,卫生堪虑的啤酒屋去吃蟋蟀,是到黑无暗地不见天日的卡拉OK去乱唱一气,是到乡村野店,胡乱搭成的土鸡山庄去豪饮一番。以及到狭小的房间里做方城之戏,永远重复着摸牌的一个动作。
“为什么现代人不能过着清欢的生活,反而以油为欢,以清为苦呢?”
是啊!现在的人以俗为乐,以浊为欢,他们的身上只有俗这个字,像这种人会懂得清欢吗?
这篇文章告诉了我们生活在一片世俗的城市里,是永远找不到清欢的,当一个人以浊为乐的时候。就很难体会到生命那种清明的清爽的滋味,只能被世俗代替。而在“欢乐已尽,浊心再起”的时候,人间只会愈来愈无味了,世间也会越来越世俗,根本体会不到欢愉。这篇文章,带给了我深深的体会,清欢这种清淡的欢愉不是来自别处,而是来自对平静的疏淡的,简朴远离繁华的生活的一种热爱。
正是人们生活在世俗中,对这种生活从没有了追求,所以也不明白清欢的乐趣。
当人们尽情享受着大都市里的一切繁华与昌盛,享受着那种假的宁静实际上是多么悲惨。不会体会到清欢不会体会到那种简朴,疏淡,平静的生活的悠闲与自在。永远品尝不到清欢的乐趣,清欢是一种真正脱离世俗而追求清淡的愉悦,而有些生活在大都市里的人仍满脑子尽是世俗的想法。已经与世俗合为一体了,哪里还追求清欢。是啊!世俗已侵占了他们的心,高兴了,就跑到充满浓熏烟油味的小地方去吃着一些不卫生的烧烤,那些烧烤背后是那恶心不卫生的制作过程。而且还说一些粗话,猜拳。
不高兴还打人,这些就是我们生活的大城市充满了太多的世俗,我们无奈,清欢的踪影没有了,其实这篇文章传递给我们的是,现代人丢失了对简朴生活的热爱,失去了清欢,从而变得堕落。而对失去了清欢林清玄先生则是发出了一种哀叹。人们走向了世俗,抛弃了清欢,清欢为什么没人追求,正是人们已经对这种简朴的生活有了厌恶,才去追求那世俗。
想想过着那种宁静生活与世隔绝的人,他们追求着真善美、追求着清欢多么幸福。是啊!那才是一种自然一种真实的快乐,而不是那些“愚蠢”者所认为的世俗的快乐。难道清欢就这样在人们记忆的长河中被抹去。世俗成为了人们的新追求,这便是我对这篇文章的感受。我希望人们都觉醒吧,弃恶从善,放弃世俗吧,选择清欢,想想山中的垃圾,想想海中的易拉罐,想想那些堆放在街上的垃圾废物。人们你们还觉得这些污染不够吗?不觉得被世俗“渲染”得不够吗?
此时让我想起一首诗:
梨花淡白柳深青,
柳絮飞时花满城。
惆怅东南一枝雪,
人生难得几清明!
篇12:清欢读后感
偶得白落梅《陈迹・清欢》一书,拿起那刻便难以释卷,文字如汩汩的清流缓缓浸润了我枯涸已久的心。文笔清新秀丽,行云流水般缓缓道来,绝对值得五颗星,力荐,尤其是钟爱古诗词的朋友。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人亦如一株草木,无论悲欢,总该宠辱不惊地活着。不美丽,不高贵,却简约,宁静。人生最好的时刻,就那么多,相处过,便亦足矣。
一纸诗书一年华,一笔落下一牵挂。我终究只是一个淡若清风的女子,活在当下,安于今朝。偶尔在某个落花飞雨的季节,闲赏浮云,静待秋水,靠窗独坐,虽不比古人幽簧,但容身之处,也自感惬意。
既知流光短如春梦,一去无痕,须趁花谢之时,擎那三杯两盏淡酒,对月独酌,终不负那似水辰光。马致远吟道:“百岁光阴如梦蝶,重回首往事堪嗟。今日春来,明朝花谢,急罚盏夜阑灯灭。”
这个年纪的我,看罢尘寰消长,心生凉意,棱棱角角变得粉碎,腐朽随流水。曾经有多少的缺失和遗憾,已经难以用光阴弥补分毫,尺寸累积,独怆而悠然,时值清秋,莫名的醒透与凉薄,任世间多少情意,都不能将之捂暖,而我却依旧不肯放下初衷。
每次走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总是禁不住抬头看看天,发好一会呆,我甚至在想,如果给我一次机会,我是否会有全新的选择?不会显得如此被动而呆板,即便和一个陌路人晦涩地交谈,与一片风景假装对视,都是我所不愿。而我亦期待可以在一扇幽窗下,静坐白头,而不是别人手中随意调换的棋子,不得登上沧桑入骨的戏台,无法决定如何演好这场终会落幕的戏,因为很多事情今生难得再相逢。
不修今生的业,何得来生的果?书中也提到“修行未必要居山林古刹,听禅也未必要寻僧访道。”菩提道场,人生随处可见,亦可证悟超然。我并不期待来生,如果今生够好,只过一世足矣,若是不好,何必奢求来生?
山河踏遍,表里潼关,只觉如梦人生,寻一内心宁静之所,恬淡度日。什么诗和远方,实不期待丝毫,拔山扛鼎是本事,诗和远方是童话啊!
我喜欢简单的事,质朴的人,淡饭粗茶,简布素衣。轩窗之外的风景,全是意外之喜,繁之事让我心生惶恐,因为清楚的知道只能忍受,却没有没力量去还击这个世界,渺小的不堪一击。时光本该无惊,岁月山河本无恙,那些与自己走散了的人,默默地祝他们有肉有酒,而我只需安然如故,默默捧起一卷书,氤氲书香,名为《陈迹・清欢》。
篇13:清欢读后感
那次读林清玄先生的一篇文章《清欢》深有感触《清欢》一书,与其余两本《玄想》和《林泉》被誉为感悟的智慧精华。首先,这本书给予我的感觉是充满了佛教的智慧。从书中,我认识到了,作者林清玄应该是一个对佛学情有独钟的人,他喜欢与一些禅师谈天说地,从中领悟佛学的智慧。使得读者读起来既有了阅读佛经的味道,但又能从平实的道理中感受到深刻的哲理。
封面里有一句话:“在世俗的生活中,宇宙、天堂、永恒、无限、神圣、天使……都是那么的遥远,可是当一个人深深地融入一粒沙、一朵花、一只百灵鸟,也就进入了生之秘境。”这句话来自书中的一篇散文《一星如月看多时》。其实,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对这句话不同的人就会有不同的感悟。在世俗中,我们总会有一些梦想,梦想有远有近,有的为之付出就能实现,有的为之奋斗一生却仍然地遥遥在望。任何的追求对自己来说都是遥远的,甚至遥不可及。可是,当自己尝试过追求,即使是没有结果的追求,那么心灵也会因此而成长。自己也会发现周围的一切一切才是真正自己所追求的。而在这时,我们自然也会选择放弃苦苦追求而可望不可即的梦想。心灵的成长会使我们自然地将自己融入周围的一切,哪怕只是一粒沙子。这时,我们才会发现,原来自己所追求的是自己心灵的升华。
或许我的理解并不是大部分人的理解,这大概与我的个人经历有关吧。曾经苦苦追求的梦想,却因为遥远而不能到达。等到无力再去追求时,我才徘徊于放弃与执着之间。直到这句话的出现,茅塞顿开的我悟出了很多。同时,我也发现自己的心灵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抚摸,就像是一个久经战场的孩子最终回到了母亲的怀抱中,那种心灵创伤被愈合的感觉,真的难以用语言来表达。
想想过着那种宁静生活与世隔绝的人,他们追求着真善美、追求着清欢多么幸福。是啊!那才是一种自然一种真实的快乐,而不是那些“愚蠢”者所认为的世俗的快乐。难道清欢就这样在人们记忆的长河中被抹去。世俗成为了人们的新追求,这便是我对这篇文章的感受。我希望人们都觉醒吧,弃恶从善,放弃世俗吧,选择清欢,想想山中的垃圾,想想海中的易拉罐,想想那些堆放在街上的垃圾废物。人们你们还觉得这些污染不够吗?不觉得被世俗“渲染”得不够吗?
篇14:清欢读后感
今天刚看完了作家林清玄的《人间最美是清欢》,觉得他的书除了诙谐幽默外,更多的是简约、睿智、深邃、又极富禅理的意境,读他的书就好像感受了蓝天白云、明月清风那般清净自在。
读到《从人生的最底层出发》这一章节,我哈哈大笑,他是这样说的:他小时候生长在一个几乎没有文化和文明的地方,也没读过什么好学校,学校里的老师经验都不足,英文老师受了几个月短训就上岗了。然后这个老师就用汉字让他们来记住英文单词,“土堆”就是today,“也是土堆”是yesterday,而tomorrow就理所当然地变成了“土马路”。于是,他就记住了这些单词,还明白了一个道理“今天是土堆没关系,昨天是土堆也没关系,只要明天成为了一条土马路就行。”读到这儿,我深有感触,想到小时候我记英文单词也是用这种方法,因为那个时候没有学英标,所以记英文单词很吃力,于是就在单词上满满的写上了白字,想来也是幼稚可笑。
可即使再这样艰苦的条件下,林清玄还是成为了一名很有声望的名作家。他17岁就开始发表作品;20岁出版第一本书;30岁入山修行后写成的“身心安顿系列”,是20世纪90年代最畅销的作品;40岁完成“菩提系列”,畅销数百万册。文章曾多次入选大陆、中国香港和新加坡中小学华语教材及大学国文选等等。他写的书有一百七十多本,叠起来比他的人还要高,而这些成就跟他从小艰辛努力和明确的奋斗目标是分不开的。
他说他坚持写作,希望能成为一名作家,在他那个地方几百年都没出过一名作家,所以一定要比别人更勤快。从小学三年级时开始,规定自己要每天些五百个字,不管刮风下雨,心情好坏;到了中学,每天写一千字的文章;到了大学,每天写两千字的文章;大学毕业以后每天写三千字的文章;到现在已经四十年了,林清玄还每天写三千字的文章。而且他还有个习惯,就是绝不废话,能写三千字写完的,绝不会写成五千字,能写五百字的绝不会变成一千字。
从这些数据表明,他今天的成就靠得就是坚持不懈。一个人即使从人生的最底层出发,只要你够努力,加上一点点的幸运,你就会成为一个有成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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