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失明的福尔摩斯》有感

时间:2023-06-12 07:40:07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读《失明的福尔摩斯》有感(共19篇)由网友“一整个完蛋”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整理过的读《失明的福尔摩斯》有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失明的福尔摩斯》有感

篇1: 读《失明的福尔摩斯》有感

读《失明的福尔摩斯》有感

读完《失明的福尔摩斯》时,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在面对生活中的“失”的时候,要乐观,不要放弃,因为上帝为每个人准备了两扇窗户,当他关闭了其中一扇窗户时,他还会看你的表现,如果你坚强、努力,他就必然会为你开启另一扇窗户!

范洛虽然是个盲人,但是,通过他的辛苦磨练,终于锻炼出了异常敏锐的听力,只要嫌疑人一开口说话,他就能根据嫌疑人说话的口音判断出嫌疑人是哪个地方的`……他还精通7国语言。所以范洛被誉为比利时警界“失明的福尔摩斯”。

我在电视里还看到一个自强不息的阿姨,那个阿姨虽然因为一场车祸失去了双臂,但用脚都能做得比我们更好呢!当我看见她的绘画作品时,我脑海不由自主地跃出一个词语“栩栩如生”。不仅如此,她的书法作品还在众多大型比赛中获得了冠军、金奖!可见通过努力,那些残疾人就会做得比我们更好!

这些故事,让我明白失去什么都不可怕,只要有信心、有勇气,努力克服自身的缺陷,就没有做不到的事。

篇2: 读福尔摩斯有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斯侦探集》。它非常有趣,是关于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的侦探故事。

这本书的作者是来自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先生创作的。他把福尔摩斯这个虚拟的人物写得栩栩如生,故事情节写得扑朔迷离。因此,阿瑟柯南道尔先生成为杰出的小说家,剧作家,还成为了侦探小说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

这本书分为几个大的篇章。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归来记。我最喜欢冒险史其中的一篇侦探故事,名叫红发会。主要讲的是:一位年轻人在报纸上看到了所谓的红发会,据说只要天天在一个屋子里抄写字典,就可以赚到很多钱。年轻人去面试,并成功的通过了。可是一周后的一天早晨,他来工作,可是却关门了。他觉得很奇怪,就找到了福尔摩斯先生。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观察和井井有条的逻辑思维,最终破了案,这原来是一场银行盗窃案。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比如:我明白了做什么事情一定要细心,不能马马虎虎,如果福尔摩斯马马虎虎的,当然就破不了案。而且做什么事情也不能慌乱,一定要冷静。

《福尔摩斯侦探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的道理,我一定要读更多的书,明白更多的道理。

篇3: 读福尔摩斯有感

这本书中讲述了一个个离奇古怪的案件,每一页作者都设计了悬疑观念,读者读到最后一行时,都会提出一个问题:下面会是怎样的呢?

我浮想联翩,想着大侦探与凶神恶煞斗智斗勇的情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坏人们一定会绳之以法,得到应有的报应。于是我带着自己的想象与问题翻开了一页又一页。看得爱不释手,怪不得这本书如此畅销,销售量曾经风靡全球呢!本书中共有四个案件,每一个案件都有着它独特之处,却共同展现了人类的残忍与血腥,恶人们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与荣华富贵而不惜一切手段,肆无忌惮地在一方杀人放火,欺凌百姓,就拿《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故事来说吧,巴斯克维尔爵士驯养了一条世界上罕有狼犬,此狗全身发黑,皮毛极为珍贵,然而它的眼睛却为深蓝色,每到晚上就射出魔鬼般的蓝色,以人为食,巴斯克维尔正是利用这条狗散布谣言,威逼维尔纳斯老板与他做交易,事后这个反复无常的小人DD巴斯克维尔又密派狼狗在荒郊野外咬死维尔纳斯,真可谓是血债累累,这一切自然被福尔摩斯侦探看在眼里,恨在心里,于是他明察暗访,从细节抓起,神不知鬼不觉就已拿到了事件的核心,一举击破巴斯克维尔团队,其党羽也一个个陆续被擒。这个故事把人对财富的贪婪和费尽心机图谋占有的阴险毒辣手段写得淋漓尽致,怎能不叫拍案叫绝呢?同时也让我明白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竞争社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危险,人无杀虎心,虎有害人意,正应了那句俗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呀!

在这本书中,有着这样一个令我敬佩的人物:头戴牛皮帽,身穿黄皮草。一身男子气,智勇无人敌,不错,他正是福尔摩斯,我们要像他一样,拥有绝顶的智慧与敏锐的观察力,方可成为祖国的栋梁。

篇4: 读福尔摩斯有感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毒品。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也许正因为福尔摩斯有这些与众不同的特点才使得他具有多种多样的才能也才使得他的故事更加吸引读者呢!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

就说我吧我干事情总是马马虎虎有些小地方都没注意。读了这本书我就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篇5: 读福尔摩斯后有感

从小就受我姐姐的影响喜欢看一些侦探类的书或者是电视,所以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受益不少。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的自己宝贵的生命来挽救那一场场悲剧的发生,而我只能用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于观察和推理的侦探。

当我手捧这本陌生的书本时,我就知道这会是一本好书,会是一本令我不能释怀、爱不释手的书,当然,我的推测没有错,这的确是一本好书,一本能开阔我思维的书,一本让我多愁善感的书,一本让我绞尽脑汁的书,一本……

“血字研究”时的果断、机智,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不论多么困难……

直到“歪唇男人”这,一股暖流一直流便我全身,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此时我才知道自己是那样的渺小,那样的不值一提,那样的不堪一击。

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五个桔核”中,那个毫无线索,毫无根据的凶杀案,根本就无懈可击,而福尔摩斯竟以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惩罚并破了这个至今我仍摸不着头绪的案子。

终于,我读到了“最后一案”,此时此刻,我是多么不想读下去的,因为我知道,福尔摩斯的最后一案一定是匪夷所思,而又令人痛心的。

不出所料,当我看到“我怀着悲痛的心情握笔写下这个最后的案件”时,我深深的明白了,福尔摩斯离我们远去了,看到这几个比凶杀案更能恐怖的字眼,我不由得心头一颤,这位杰出的天才就这样走了,无声无息的……我想,他一定是为了破案才牺牲的,我想,他一定是!

知道书本只剩下最后三页的时候,我再也没有什么勇气接下去读了,只是看着福尔摩斯就这样即将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一个“肺结核后期”就将华生引开了,虽然这也是福尔摩斯的意思,但是,这毕竟让人痛心了点,假如华生一直与福尔摩斯同行,事情的结果会不会改变呢?也许不会,也许会断送两个人的性命,所以,我相信福尔摩斯,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读完“福尔摩斯”留给华生先生的信时,我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泪水悄然滑落,伟大的福尔摩斯侦探,你就这样同你一生中最强劲的对手被埋葬在了瀑布之下,你的生命得到了永恒。

篇6: 读《福尔摩斯》有感

我家的“福尔摩斯”非我妈妈莫属。要知道她可是个超级大侦探,我的糗事总是躲不过她的眼睛。暑假里的一天,爸爸上班,妈妈去买菜了,家里就我一个人,这就给我留下了“作案”的机会!

“福尔摩斯”前脚刚走,我便丢下作业,偷偷地打开电视,一边尽情地吮吸着冰棒,一边津津有味地欣赏着精彩的节目,真是大饱眼福。

“作案”后我小心翼翼地关掉电视,又把插头拔出电源,放到原来的地方……直到现场“伪装”完毕,我才松了一口气,又拿起了笔。

妈妈回来了,我若无其事地和妈妈打招呼,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妈妈用手碰了碰电视机,回过头问我:“你又看电视了吧?”

我顿时一惊:妈妈怎么会知道呢?一定是猜的,我可不能不打自招,于是我一本正经地回答:“没有呀!”妈妈打趣着说:“那就是电视机感冒了,不然怎么会烫呢?”听了妈妈的话,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妈妈不仅在我面前是“福尔摩斯”,在爸爸面前更是个大侦探!

有一天爸爸下班回来,一进门就见妈妈坐在沙发上悠闲地织毛衣,我在房间写作业。爸爸正准备弯腰换鞋,突然发现门口的鞋柜里被翻动整理过,只见爸爸神情紧张地把鞋柜最底层翻了又翻,拿出一空盒子,指着空荡荡的鞋盒子问妈妈:“我那双黑色系带的黑皮鞋呢?”妈妈若无其事地说:“奥,那双鞋我看你早都不穿了,给扔到楼下垃圾桶里了。”

只见爸爸把公文包往桌上一扔,一个箭步就朝楼下冲去。随后见妈妈面带狡黠地笑着跑到阳台往下看,我不明就里也跟着妈妈一起往下看,问她她也只是笑而不答。只见昏暗的路灯下,爸爸正拿着电筒在垃圾桶里翻找。

过了好一会儿,爸爸才垂头丧气地上楼来,妈妈一脸坏笑地把一包裹了好几层的黑色塑料袋甩在桌上:“你是不是在找这个呀?长本事了,居然瞒着我藏私房钱!”只见爸爸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满脸堆笑跑过来给妈妈又是捶腿又是按摩,连连认错:“老婆大人,下次再也不敢了,你就饶了小的吧!”妈妈又好气又好笑。

这就是我家的大侦探,堪比“福尔摩斯”!

篇7: 读《福尔摩斯》有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木屋下的守护者》、《堂。吉诃德》、《查理九世》等8本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探索集》。当我在读这本书时,我仿佛身临其境,就像在和福尔摩斯一起在寻找真相一样。

这本书是英国的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他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简直是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瑕的机器。他知识渊博,有着很高的推断能力以及判断能力。他熟悉社会阶层和职业特征,他只需要轻轻瞄上一眼,就能推断出陌生人的身份、职业……他仅凭书桌上的残留墨迹或者皮鞋上的几处泥点,就能判断出罪犯的一举一动。因此柯南道尔写的书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索集》分两篇故事,一篇名叫《血色研究》,另一篇名叫《四签字》,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名叫《血字研究》,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劳瑞斯花园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人名叫伊瑙克锥伯,经调查是被毒杀的。在他被杀的那座空房子里,发现有一个结婚戒指,附近的墙上写着血字“RACHE”。当时侯波去房子里寻找戒指,不料却碰上了警方,他假装成一个醉鬼,因此逃脱了。后来侯波利用一个老妇人去取戒指,福尔摩斯进行跟踪调查,找到了许多线索。最后福尔摩斯在一家旅馆中发生的凶杀案确认了自己的想法,并找到了证据,最后和警方一起抓住了了凶犯――侯波。

这个故事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形势,更能对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读完这篇故事后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尖锐的目光才能看透虚假的真相。只有大胆猜测才能破千奇百怪的案子。在平时我们要像福尔摩斯一样会思考,不能因别人的猜测而感到困惑,要学会推理。这样,我们才能解决平时发生的一些小事,才能不被别人胡乱猜测而误导!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勇气。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智慧;感受到了福尔摩斯高超的技艺。《福尔摩斯探索集》里发生的故事,令我十分的难忘。

篇8: 读《福尔摩斯》有感

高高的个子,敏锐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加上一双令犯人闻风丧胆、让谜题迎刃而解的正义之眼,这就是闻名天下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一桩桩错综复杂的迷案,一次次惊心动魄的经历,每一次,福尔摩斯都以他那超群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将案件侦破。从一块手表、一顶礼帽中,福尔摩斯竟可以判断出他们主人的生活习性;在凌乱不堪、令人完全摸不着头脑的犯罪现场,福尔摩斯总能凭他那双雪亮的眼睛找出一丝一毫的线索。在有限的时间里,福尔摩斯先后解开了血字的秘密,发现了四个签名的阴谋,揭穿了红发会,阻止了深藏在它背后的银行抢劫案这一切都离不开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胆识。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真的太令人着迷,我跟别人不一样哦!别人着迷的是探案情节,而我着迷的则是福尔摩斯的正义和他“探案不仅为破案,更多则是为快乐”的想法。

篇9: 读《福尔摩斯》有感

我小时候,就已经知道福尔摩斯了。据说他有着神秘的本领,无论多复杂的案件,到了他的手上都可以顺利破解。简直是如有神相助。

如今我现在终于“看到”福尔摩斯破案了。但我看完这本书之后,“福尔摩斯”这名字留给我的“神秘之谜”虽然消失了,可我又对他产生了无限的敬仰。他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可以表现出惊人的冷静、从容、自信等等。

他那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细致的观察能力,不仅能使他给某件事给出精准的判断。更是可以将如一团乱麻的线索经过他的大脑后,就归类、将假的去掉;将真的和有用的保留,马上得到结论后;就将犯罪的人绳之以法。

福尔摩斯不是因为真的有神在帮助他,而是因为他的观察能力。他往往不错过任何一个细节;也可以发现任何人没发现的蛛丝马迹。而且对人们容易忘记的小事小物过目不忘。还除了他聪明过外的大脑;还让棘手的案件变得简单。就迅速找出真相。

能引起福尔摩斯的注意、沉思的细节非常不引人注意:灰尘分布之类的。

我们要学习他。

篇10: 读《福尔摩斯》有感

春天,这棵树吐出嫩芽,整棵树翠绿翠绿的,但不是很茂盛;一:如果你发现一个小男孩看见一颗糖就停下脚步,睁大眼睛一直看,并且向这颗糖的“主人”走去,那么有可能是他(所以才容易把他带到家里来吗。我告诉你,倒数第2名是53和你相差17分哪。”小明说:“不要紧,一起走吧!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智慧的源泉”;“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滋养品”……书,历来被无数文人雅士所钟爱。

在这个丰富多采的暑假中,我看了《福尔摩斯》这本书。它是由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了英国著名侦探家福尔摩斯先生通过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解决了4个神秘又搞脑的杀人事件的`故事。使我不由地佩服得五体投地。

读完这本书,我常常寻思:难道福尔摩斯天生就有侦探的天赋吗?不,不是,他靠的是仔细的观察能力和他善于思考,善于实践的侦探方式。为此,我受益匪浅。当读到《血字的研究》时,我为杀人犯捷克逊而感到憎恨,觉得死者罪有应得;当读到《四个签名》时我为斯茂而感到怜悯;当读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时,我佩服福尔摩斯超人的智慧;当读到恐怖谷时,我被它的神秘和残酷所吸引……百感交集。

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仔细观查,善于思考的品质,更要学习他对侦探直著追求的精神。是啊!在难题面前,福尔陌斯绞尽脑汁思考;在蛛丝马迹面前,福尔陌斯仔细观察;在紧要关头,福尔摩斯会有雅兴去欣赏音乐会,从中获取信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再联系生活实际:做数学作业时,我却板着一派“将军”风度,把应用题眼睛一瞟就拿起笔做了起来,结果错得一塌糊涂;或是一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跑去问家长,依赖父母。想起这些,我后悔不已。

《福尔摩斯》这本书给我敲响了警钟,它是我的良师益友!

篇11: 读《福尔摩斯》有感

在这读书节来临之时,我正读着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回忆录》,它的作者是被誉为“世界侦探小说之父”的英国作家亚瑟。柯南道尔,主要内容介绍的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和华生医生调查案件的故事,用回忆录的方法向读者娓娓道来。

我看得仿佛身临其境,歇洛克。福尔摩斯那惊人的推理和他那聪明的头脑真是让我赞不绝口呀!比如在《驼背人》一案中两人在搏斗时死去,房门锁着但钥匙却不意而飞,福尔摩斯在窗台上发现了一个动物的脚印。一看就知道那是一个自己不熟悉的动物,然而他却通过分析动物的步幅、印痕判断它可能是鼬鼠之类的动物。全集中的《银色马》《黄面人》《海军协定》同样脍炙人口。最后,歇洛克。福尔摩斯和莫里亚蒂教授搏斗时坠崖死去,这让我不禁觉得遗憾。歇洛克。福尔摩斯那惊人的推理十分完美,我要向他学习,象他一样善于思考,抓住每一个细节。

歇洛克。福尔摩斯已经做了一个真情无悔的决定:结束自己的侦探生涯,与莫里亚蒂同归于尽,为社会做出最后的贡献!读到他跳崖的那一段,我双眼湿润,禁不住深深地沉默了……

篇12:读《福尔摩斯》有感

这是我到大学后看的第一部小说,虽说起初并不是很用心,但始终是看了的。

福尔摩斯,一直是一个颇赋传奇色彩的人物,高中时就听到小良说过很多次,到大学就有了非看不可的决心。作为一名私家侦探,他始终有一种超乎常人的敏锐的观察力,说他在侦破案件时像只狼,像只鹰,都是不足为过的。整个案件中,他总是将演绎法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所坚持的也并不是不会出错。在这里,我不想过多的否定他,毕竟他的成功是显而易见的。比起那些成功,他的失败简直就是微不足道。

这部说以共分为三本,中间有很多小故事,认真看的话,你会被吸引进去,又好奇,又恐惧。我最钦佩的是他的观察能力,“观察的切入点,视角,内容,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神情,气色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这些,他可以推断出一个人的职业,性格,甚至家庭与经历。看来神秘莫测,其实都是可以追根究底的。,可以根据一个人的步幅推测其身高,字形得知其籍贯。事实上,这并非只有他一个人可以做到,只要我们在生活中多留意,学会思考,

这些我们也一样可以做到,就像我们每天从宿舍到教学楼的路上,要经过几个弯拐,要下几级台阶,我相信即使住上四年,我们也未必说得出来,这就是我们的失败。

关于福尔摩斯,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他的案件怎样的`离奇古怪,而是他这个人本身,他面对案件的热情与极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相提并论,有案情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狂热,让人不得不觉得诧异,倘若他这样的人,不是一名侦探,而是一名罪犯,那么所有的一切将都会控制在他的手中,他有可能将世界颠覆。这可一点都不夸张。他这人对很多领域都有研究,烟草,茶叶,酒,甚至是毒品,他是吸毒的,每当他无案可破,无事可做时,他就会用吸毒来刺激大脑,而当他接手一个案件时,他又会忘我的投入,不吃,不喝,不眠,这样的人是少有的。如果我们认真剖析他的心理,他也是病态的。

说实话,我并不觉得这书有多大的可读性,那些离奇的案件虽是吸引人的,但案件过多,即使没有重复,人看着也乏了,厌了。这些案件中有一部分是关于复仇的,比如说“血字的记载”,所以整体上我对它的评价并不高。

整书围绕着福尔摩斯展开,而叙述的口吻却是福尔摩斯唯一的朋友华生,他是一名退役的军医,曾和福尔摩斯合租,在一次案件中遇到了后来的妻子,之后和妻子开了一间诊所,平淡的生活着,哦,或许,称不上什么平淡,因为福尔摩斯仍旧会找他一起办案。

在看了书以后,我又接着看了一些电影,如: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演绎法。这打破了我以往的观点,曾经我认为无论是什么形式都不如看书来得真切与有韵味,这次,我不得不承认,电影比这书好看。或许,我不该这么贬低一本名著,但这确实是我心里的真实想法,我永远不会违背自己的心。

这本书还让我有了一种很深的感触,那就是一个人不能失去目标,生活的幸福就是有事可做,思想时刻在跳动,而不仅仅是那颗心,还有就是,在你对一件事哪怕有了百分之九十九的肯定时,你也绝不能妄下结论,这对自己,他人都只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这也使我开始反思自己的大学生活,从一开始的新鲜感,到现在的无力感,貌似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曾经的梦想被冷落,人也开始变得麻木,身边的人大多如此,可我是否本该如此,我自己是有数的。

与此同时,我也开始注意身边的一切,渐渐发现,那些细微的东西十分有趣,比如一个人面部表情的变换,衣着的搭配,说话的语调……

篇13:读《福尔摩斯》有感

《福尔摩斯》这本书写了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朋友华生医生破获各类奇案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波士堪谷奇案》。

《波士堪谷奇案》这个故事写了一个叫查理士•麦卡锡的人被暗杀了。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他的儿子。但福尔摩斯在现场细致地勘查后发现凶手是“一个高个子,惯用左手,右腿略跛,穿着厚底狩猎靴及一件灰斗篷,吸印度雪茄,用烟嘴,口袋中有一把很钝的小刀”的人,并不是麦卡锡先生的儿子。因为他发现凶手右脚脚印全都没有左脚的清楚;死者的伤口在左边;现场附近的一棵树后有雪茄的烟灰,并且雪茄尾端的切割处不整齐。

成功学家鼻祖、大演说家罗曼•文森特•皮尔说过:细节决定成败。福尔摩斯能够迅速破案,正是因为他能够留心细节,并因此而做出正确的推断。不注意细节有时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1967年8月23日,苏联的“联盟一号”宇宙飞船在返回大气层时,突然发生了恶性事故——减速降落伞无法打开,宇航员科马罗夫因此而牺牲了。这一切都是因为地面检查时忽略了一个小数点。注意细节的人往往能有大成就。我国古代著名医者李时珍,为编写《本草纲目》尝遍百草。他为了辨别鸡肠草和鹅肠草,仔细地观察叶子的形状,并且把它们放入口中品尝。然后他写道:“鸡肠草生嚼涎滑,鹅肠草生嚼无涎……”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学习莫漏细节,做事处处留心。

公众号:青岛富源路小学读书会

篇14:读《福尔摩斯》有感

读《福尔摩斯》有感

读福尔摩斯有感  有一天,外面狂风暴雨无法出去玩。闲在家中无事,拿起了一本很久以前就购买却没有时间看的《福尔摩斯》。  当我看完了之后,自以为很有所获。今天借此机会向大家谈谈我读福尔摩斯的感受。  福尔摩斯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的小说面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5月22号死于1930年7月7日。因塑造了大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的形象而享誉世界。柯南道尔生于爱丁堡,后入爱丁堡大学学医。毕业后开诊所,仅能维持生活。闲时开始创作小说,因福尔摩斯侦探故事被人熟知喜爱。  英国著名小说家威廉.萨摩赛特.毛姆曾经是这样评价的:“和柯南道尔所写的侦探系列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受那么大的声誉。”而书中的华生对主人公福尔摩斯是这么评价的:“他简直是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暇的机器。”  在福尔摩斯系列中有许多著名的故事如:《血家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案。在这一案中,他与他的宿敌莫里亚蒂教授犯罪界的拿破仑同归于莱辛巴赫瀑布。  他曾对莫里亚蒂教授在这么说过,“为了社会的利益,如果能毁灭你,即便与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从这句话体现出了福尔摩斯的无畏精神。  最终如他所说当是最危险的罪犯和最杰出的护法卫士永远葬身在了莱辛巴赫。  由于在这一案中福尔摩斯死去,很多读者不满砸其家玻璃发泄不满,作者迫于无奈遂在《空屋》一案中让福尔摩斯戏剧性的复活,而莫里亚蒂教授则永远的葬身于莱辛巴赫瀑布。真让人感到惋惜。  我向大家介绍福尔摩斯这本书是希望大家去看看这本书,古语云盛名之下,无虚士。福尔摩斯既然有这么大的名声,必有它的独到之处。到时大家在一起聊聊读福尔摩斯的感受。

篇15:读《福尔摩斯》有感

上学路上我问爸爸,“狄仁杰”爸爸脱口而出。“爸爸,你怎么知道这道题的答案呢?”爸爸说:“因为我小时候喜欢读书,像《狄仁杰传奇》,《福尔摩斯探案集》都是我最喜爱的书。“我也喜欢,不愧是你儿子吧!”我赶紧接口道。“我们同学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特吸引我,能给我买本吗?”爸爸爽快地说:“ok,下午就给我儿子买”,我听了心里就像吃了糖果一样甜。

下午快到放学时,我已无心听讲了,心里老惦记着我的新书。下课铃一响,我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奔向爸爸的办公室。一进门就看见爸爸的桌子上放着一本崭新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赶快扔下书包,冲到我的《福尔摩斯探案集》面前,只见这本书的封面是我最喜欢的蓝白色,下面蓝色条带中写着书名,中间白色条带上是福尔摩斯的肖像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他那标志性的东西——大烟斗。只见他歪着脑袋,叼着大烟斗,皱着眉,眯着眼,抱着胳膊,做沉思状,原来他正在思考案情呢。

我小心翼翼得翻开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这本书一共有九章故事,主要讲了大侦探福尔摩斯运用智慧一些离奇古怪的迷案,我被书深深吸引,一直要回家了,还舍不得放下。

同学们,你们喜欢看书吗?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照亮我们人生的道路。让我们和书交朋友吧!

篇16:读《福尔摩斯》有感

在我们家中,老妈可以说是当之无愧的“福尔摩斯”。而我是一名名副其实、“作案”累累的“惯犯”。

在家中,我和老妈绝对是一邪一正,水火不相容。我自以为狡猾多端,虑事缜密,凡事三思而后行。但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我的屡屡恶行,都被眼里揉不进沙子的老妈慧眼识破,逮个正着。“嗨!瑜亮同生一个时代,历史又重演了。”学完课文《草船借箭》,我感慨万千。这天,妈妈在一楼卖东西,只我自己一人在楼上。何不看会儿电视?我悄悄打开电视,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很快,便沉浸在精彩的剧情中,把妈妈嘱咐我上来做作业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了。突然,“噔”——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我临危不惊,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到电视前,“啪”的一声,摁了开关,转身来到书桌前,一屁股坐到椅子上,装模作样地看起书来。

此时,“福尔摩斯”已来到现场。我偷偷地瞥了她一眼,发现她正用严厉的目光注视着我,我赶紧低下头。只见她来到电视跟前,摸了摸电视屁股,便提审起“犯罪嫌疑人”来,一个劲地问我刚才在干什么。我也不是省油的灯,便使出杀手锏——赖皮,一口咬定正在看课本,其他的什么事也没干。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老谋深算的妈妈丢下一枚重型炮弹:“明明是看电视,电视机后面还热乎着呢。你没看,那谁看?是不是楼上还有人!”姜还是老的辣,为避免再加上个窝藏罪犯的罪名,我只得老实招供,乖乖坦白,求得宽大处理。晚饭后,我在楼下妈妈开的商店闲逛。我看中了柜台上的红外线,便趁妈妈不注意,顺手牵羊拿下来,三下五除二撕开包装纸,爱不释手地玩起来。这家伙还真是个好东西,一摁按钮,立刻喷出各种图案的“火焰”。太过瘾了,我便想占为己有。我匆匆地收拾了现场,把红外线掖在胳肢窝下,跑到了楼上。我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哪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一切,早被火眼金睛的老妈发现了。也怪我得意忘形,忘了乐极生悲这句话,来到楼上就玩起红外线来。

结果被尾随而来的老妈逮了个正着,“人赃俱获”,我只得认罪“伏法”。真不幸,我的一些绝顶聪明的花招、独一无二的创意,没有不被妈妈一一的。我贪玩少写了三遍英语单词,老妈一打电话询问老师就露出破绽;偶尔一次逃学上游戏厅,也在老妈的“严刑逼供”加“甜言蜜语”双重夹击下,坦白交代,彻底投降,写出深刻的“悔过书”;甚至连修改试卷上的分数这样的“弥天大谎”,也被老妈的火眼金睛识破,乖乖地束手就擒;还有……不过,回老家时,爷爷奶奶说我比上次去时懂事多了。在学校里,老师和同学们说我上课认真听讲了,作业完成了,成绩也提高了。期末时,我再一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细细想来,这应该是“福尔摩斯”的功劳。家有“福尔摩斯”,好福气!家有“福尔摩斯”,缘分呐!

篇17:读《福尔摩斯》有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由作者亚瑟·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它主要讲在阿富汗当军医的华生因伤来到伦敦,然后和歇洛克·福尔摩斯共同租房时发生的故事。这本书总共讲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三个案件。

其中《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案子给我的印象最深刻:在英格兰乡下流传着一个古老的家族与一只充满灵异的猎犬之间的宿命传说,而凶手利用这个传说企图夺取遗产,福尔摩斯则用自己敏锐的观察力和判断能力解开了这个谜。

书中每个案件都反映出生活当中一些问题。《血字的研究》故事背景是不合理的政教制度与婚姻制度造成的悲剧;《四签名》的主题是讲人的财富欲的罪恶与虚无;《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更把人对财富的贪欲和费尽心机图谋占有的阴险毒辣手段,写得淋漓尽致。但是,无论作案者有多么狡猾,多么狠毒,都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他利用自己的智慧、学识把一个个作案者绳之以法。

读完这本书,我对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充满了敬佩之情。他运用知识、经验和逻辑方法破案的本领都是值得我认真学习的。

篇18: 读《福尔摩斯》有感

侦探类的小说一向是最能吸引人眼球的。而柯南・道尔的作品《福尔摩斯探案集》,更是将其推向极至。她犹如一块电磁铁,猛地一下被加强了电流,将读者深深地吸引住了。

本人就是被这强烈的磁铁吸引住的铁屑之一。初次看时,我对柯南・道尔的想象力报以惊讶。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对柯南・道尔的想象力到了崇拜的地步。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刻画得极具个性:瘦高的个子,脸部线条硬朗,学识渊博,善于分析推理,最重要的一点,他对名利丝毫不感兴趣。帮助一些初学的侦探,荣誉全归他们,破案时获得快感足矣。用某部电视剧中的经典台词来形容他是最恰当不过了:和内心的快乐与充实相比,功名利禄又算得了什么呢?

说福尔摩斯善于分析推理,简直是小瞧了他。他拥有超常的智慧和实用的经验。他能单靠一个人的步伐幅度与写在墙上的字的高度,断定那人的身高与年龄;以一块旧表知其主人的性格、身份;凭着一撮烟灰知道了凶手的爱好……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最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面对着死亡的威胁,福尔摩斯依旧义无反顾地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会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继续探索的脚步,而福尔摩斯就会坚持不懈地、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曾放过。正因为他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动人、响亮。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小说处处出人意料,一个个难题,看似无从下手,却被主人公一语道破,原本紧张的心情顿时松弛下来:“哦!原来是这样……”以至于我夜夜都与周公在讨论案件的发展以及福尔摩斯惊人的推断能力。

据说作者原本想在《最后一案》中停笔,让福尔摩斯在激流中死去,可广大读者硬是不肯,反映强烈。于是柯南・道尔只好在《空屋》中让主人公死里逃生。如果我在当时的年代里,一定也会强烈反对的。因为我们社会太需要像福尔摩斯这样的人了。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了哪里,哪里就会少一份邪恶。

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一位了不起的主人公才能完成,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确实是一位神奇人物,柯南・道尔成功了。他凭借的是睿智、高尚、快乐和正义的力量,这是一种向上的力量,她永远朝着蓝天飞翔。

篇19: 读《福尔摩斯》有感

我看过的书有很多很多,比如《木偶奇遇记》、《克雷洛夫寓言》、《八十天环游地球》……但是,我最喜欢看的还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小说。

说起这本书的来历,还有一段有趣的故事。我们班主任的网友,给我们学校捐赠了好多好多的书。吴老师就在教室后面的办公室,办了一个《小学生导刊》的“发现教室”图书角。我成了小小图书管理员。因此,近月楼台先得月,我便能够看到许多的课外书籍。

当我打开这本书时,看了目录,有许多题目如“古怪的福尔摩斯先生”、“花园街的惨案”、“案发当晚”等等。就深深地吸引我往下看。

有一次,主人公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收到一位新爵寄来的一封信。内容是圣西蒙勋爵希望下午四点能与福尔摩斯见面。看完信后福尔摩斯说:“寄信人圣西蒙勋爵是巴尔莫拉尔爵的儿子。”福尔摩斯最后决定与他相见。

四点到了,福尔摩斯迎进了圣西蒙勋爵,这位勋爵背有点驼,膝有点曲,当他脱去帽子,头顶露出稀稀拉拉的头发。他穿得十分讲究,右手不时晃动着系金丝眼镜的链子。

“这件事真叫我心烦。先生,您应该是第一个给如此高贵的人破案”。经过几个小时的谈论,华生送走了圣西蒙勋爵,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又讨论起“新娘失踪案”来。这时,警官雷斯垂德先生来了。“出了什么事?”福尔摩斯问雷斯垂德先生,“有没有找到圣西蒙勋爵夫人?”“必须把事件查到底。”福尔摩斯说。之后,警方全身投入到“新娘失踪案”,经过警方的查找,福尔摩斯把线索、资料全看了一遍,突然,他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正在这时他明白了凶手是谁。

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华生,经过警方的追捕,犯罪嫌疑人终于被抓住了。

这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它里面的故事让人十分着迷的情节。我真有点儿爱不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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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失明的福尔摩斯》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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