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3000

时间:2023-08-19 07:47:00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读后感3000(精选19篇)由网友“小饼干小馄饨来两碗”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读后感3000,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后感3000

篇1:老人与海读后感3000

老人与海读后感3000

《老人与海》是一本很励志的书,很多人都读过,我读完之后便深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渔夫,他年轻时非常出色,强健有力,他曾经和一个黑人比赛掰腕子,比了一天一夜,最后终于战胜了对手。到了晚年,他的精力和反应都不如从前,老婆死后,他一个人孤独地住在海边简陋的小茅棚里。

有一段时间,老渔夫独自乘小船打鱼,他接连打了8天,但一条鱼也没有捕到。本来一个叫曼诺林的男孩子总是跟他在一起,可是日子一久曼诺林的父母认为老头悖运,吩咐孩子搭另一条船出海,果然第一个星期就捕到三条好鱼。孩子每次见到老头每天空船而归,心里非常难受,总要帮他拿拿东西。

老人瘦削憔悴,后颈满是皱纹,脸上长着疙瘩,但他的双眼象海水一样湛蓝,毫无沮丧之色。他和孩子是忘年交。老头教会孩子捕鱼,因为孩子很爱他。村里很多打鱼的人都因为老头捉不到鱼拿他开玩笑,但是在曼诺林的眼里,老头是最好的渔夫。他们打渔不但是为了挣钱,而是把它看作共同爱好的事业。孩子为老头准备饭菜,跟他一起评论棒球赛。老头特别崇拜棒球好手狄马吉奥。他是渔民的儿子,脚跟上虽长有骨剌,但打起球来生龙活虎。老头认为自己已经年迈,体力不比壮年,但他懂得许多捕鱼的诀窍,而且决心很大,因此他仍是个好渔夫。

老人和孩子相约第二天,也就是第8天一早一起出海。半夜醒后他踏着月光去叫醒孩子,两人分乘两条船,出港后各自驶向自己选择的海面。

天还没有亮,老头已经放下鱼饵。鱼饵的肚子里包着鱼钩的把子,鱼钩的突出部分都裹着新鲜的沙丁鱼。 鱼饵香气四溢,味道鲜美。

正当桑提亚哥目不转睛地望着钓丝的时候,他看见露出水面的一根绿色竿子急遽地附入水中,

他用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轻轻捏着钓丝。接着钓丝又动了一下,拉力不猛。老头明白,一百英寻之下的海水深处,一条马林鱼正在吃鱼钓上的沙丁鱼。他感觉到下面轻轻的`扯动,非常高兴。过了一会儿他觉得有一件硬梆梆、沉甸甸的东西,他断定这是一条大鱼。这激起他要向它挑战的决心。

老人先松开钓丝,然后大喝一声,用尽全身的力气收拢钓丝,但鱼并不肯轻易屈服,非但没有上来一英寸,反而慢慢游开去。老头把钓丝背在脊梁上增加对抗马林鱼的拉力,可是作用不大,他眼睁睁地看着小船向西北方飘去。老头想鱼这样用力过猛很快就会死的,但四个小时后,鱼依然拖着小船向浩渺无边的海面游去,老头也照旧毫不松劲地拉住背在脊梁上的钓丝。他们对抗着。

这时,老人回头望去,陆地已从他的视线中消失。太阳西坠,繁星满天。老人根据对星的观察作出判断:那条大鱼整夜都没有改变方向,夜里天气冷了,老头的汗水干了,他觉得浑身上冷冰冰的。他把一个麻袋垫在肩膀上的钓丝下面减少摩擦,再弯腰靠在船头上,他就感到舒服多了。为了能坚持下去,他不断的和鱼、鸟、大海对话,不断的回忆往事,并想到了曼诺林,他大声地自言自语:“要是孩子在这儿多好啊,好让他帮帮我,再瞧瞧这一切。”

破晓前天很冷,老头抵着木头取暖。他想鱼能支持多久我也能支持多久。他用温柔的语调大声说:“鱼啊,只要我不死就要同你周旋到底。”太阳升起后,老头发觉鱼还没有疲倦,只是钓丝的斜度显示鱼可能要跳起来,这正是他求之不得的事。他说:“鱼啊,我爱你,而且十分尊敬你。可是今天天黑以前我一定要把你弄死。”鱼开始不安分了,

篇2:狼图腾读后感3000以上

是啊!狼是陆地上生物最高的食物链终结者之一,由于狼的存在,其他野生动物才得以淘汰老、弱、病、残的不良族群,也正因为狼的威胁,奇特的动物(包括我们人类自己)才被迫进化得更优秀。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草原上没有了狼群,就要得“瘟疫”,所以,狼使生态相互于一种平衡状态,况且,狼是群居动物中最有秩序、最的纪律的族群,狼的十大特点:卧薪尝胆、众狼一心、自知之明、顺水推舟、同进同退、表里如一、知己知彼、狼也钟情、授狼以渔,以及狼的“团队精神”都是值得现代人学习的,而最值得我们称赞的是狼的战斗精神、协同作战、顾全大局,为了胜利,不惜鞠躬尽瘁、以身殉职……。然而,在我们的传统文化里夹杂着先贤们的恩怨情思,影响和误导着后人对一些事物本来面目的探究。那么对于狼不正确的理解,我觉得现在应该彻底地转变了。

非常感谢《狼图腾》的作者,他让我读到了太多,让我一触即发的文字,也让我了解到了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之间的差异,在人与自然、人性与狼性、狼道与天道之间似乎存在着和追求关注和焦点。

掩盖沉思,我们进步的慢是因为我们的身体被注入了太多的“羊血”,直到今天还在不断地灌输着,殊不知我们灵魂中仅有的一点狼性也将泯灭,在所谓的和平与浮燥中。纵观中国的历史:当年区区十几万蒙古骑兵为什么能够横扫欧亚大陆?诺大的汉王朝怎么被小小的游牧民族统治了近一个世纪?中华征服了游牧民族还是游牧民族一次一次为汉民族“输血”才使中华文明得已延续……

“狼图腾理论”给出的答案:古老而悠久的华夏文明起源于狼性十足的草原游牧民族部落,祖国统一后(在龙图腾的创造和融合的过程中,狼图腾的形象起着关键作用),随着农耕文明的兴起,再加上儒家思想的教化,人类精神内核中的狼性逐渐被羊性所取代。华夏农耕民族创造的是中华民族的脑和手,而游牧精神和游牧性格创造的是脊梁,在这强悍进取的狼性中,深深蕴涵着民族复兴的伟大潜力。回想改革开放后,铁饭碗被打破,上下岗纷至,加上入世初始,“狼来了”呼声四起时,不正预示着:别无选择,勇敢面对,去竞争,去拼搏,去成长……真可谓前赴后继;虽有悲意,也从容。于是我们越来越多地听到了“我们赢了!”

“世界上最重要的一些东西,都不是劳动可以创造出来的。比如:劳动节创造出和平,和安全巩固的国防。劳动创造不了强烈要求实现自由、安全、民主平等的民族性格。不会战斗的劳动者,只是苦力、顺民、家畜、牛马。”“如果猿猴光会劳动不会战斗,它们早就被猛兽吃光了,哪还轮得上劳动创造以后的一切?”绵羊是低等与愚昧的,当狼咬翻那只大羊的时候,立即引起周围几十只大羊的恐慌,;四处奔跑。但不一会儿,羊群就恢复平静,甚至还有几只绵羊,战战兢兢地跺着蹄子,凑妻狼跟前去看狼吃羊,像是在抗议,又像是在看热闹,接着又有十几只羊跺着蹄子去围观。最后上百只绵羊,竟然把狼的血羊围成一个三米直径的密集圈子,前拥后挤,伸长脖子看个过隐。那副嘴脸仿佛在说:“狼咬你,关我什么事!”或是说:“你死了,我就不用死啦!”羊群的恐惧与幸灾乐祸,与现代某些中国人是何其相似,当今中国存在的精神和民族性格日渐颓废雌化的现状。作者又沿着“狼图腾理论”进一步作了分析,明确提出,“中国的改革,不仅是经济体制的改革和转换,而是从基础上更是具有决定性的却是国民性格的改革和转换……”从这一进论的层面找到了中国落伍的病根后,作者又把他的理论进行了升华,提出了社会向前发展的三个阶段,“从古代的‘文明羊’,前向个性真正解放,真正自由的‘文明人’发展。到那时,中国人根除了‘文明羊’阶段的家畜性,克服了‘文明狼’阶段的半野蛮性,才能成为大写的文明人!

国家的竞争,最根本还是民族性格竞争。而民族性格的形成是“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诸多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的精髓浓缩历练出来的,去伪存真,迎接挑战,世世代代,自强不息,永不满足。为此,《狼图腾》所揭示的是华夏性格角度找到了中国落后的根源。虽然作者的“理论”还值得进一步高榷与推敲,但其倡导的开拓进取的精神,呼唤伟大强悍狼文化的回归,无疑为我们民族振兴多提供了一条道路。愿我们多一点狼性,少一点羊性吧!男儿当自强,做人当自强,中华当自强!解“狼”之谜,重识华夏文明;与“狼”共舞,方显英雄本色!。

[狼图腾读后感3000以上]

篇3:三国演义读后感3000

三国演义读后感3000

在整部《三国演义》中,文官武将斗智斗勇固然精彩,笔者认为,诸葛亮用人是很有借鉴价值的。

孔明初出山之时,曾对刘备说:“北让曹操占天时,南让孙权占地利,将军可占人和。”此时的刘备,可谓到了穷途末路的境地,堂堂大汉皇叔,天时地利客观有利条件让他人捷足先登,剩下的仅是能“发挥主观能动性”的“人”了,因此,西蜀赖以立国者,就是“人”。

就凭一个人字,孔明把它做成一篇花团锦簇的文章。

他认为:“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之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之所以倾颓也。”孔明把用人得失,提高到关系国家兴亡高度来认识。因此,他知人善任,为刘备拥有两川立下功劳。如张飞诈醉智取瓦口隘,他送酒到军前助张飞成功;让张飞独当一面领军入川,途中收严颜,数十关口如入无人之境;用激将法让黄忠、严颜助守葭萌关,结果屡败张A ,又在定军山力斩夏侯渊,刘备在这方面与他积极配合;重点在于收买人心;在赵云面前掷阿斗;携民逃亡……,孔明对特殊情况灵活处理,如法正,此君胸怀狭隘,受命为蜀郡太守,“一餐之德,睚眦之怨,无不报之。”人有怨言,独孔明能谅解,以宽大态度给予理解,使他改正,此是孔明使法正知恩,使恩行而知法;对李严谎报军情则立即罢官。这与对法正的处理又不同,一是宽,一是严,宽严相济。孔明死后,李严悲叹:“吾终为左衽矣!大哭而亡,打人屁股还叫被打者感恩戴德,足见孔明对犯错误者的处理是适当的。

最成功的是孔明对当地士人、将士的使用,为此,他使出浑身解数。毕竟,刘备要在西川立足,非得到当地士人支持不可,因此,孔明重用董允、费炜、蒋宛、邓芝等数十名当地文官,更绝的是让刘备与当地士人联婚,娶吴懿之妹为妻,结成婚姻联盟,让这批士人安下心,共同拥立刘姓为主。对武将则另一套办法。孔明始终紧握“枪杆子”,主要武装力量由刘备共患难的关、张、赵等人及其子弟掌握。事实证明这样做是对的,他曾让孟达“放单飞”,旁边还有一个刘备义子刘封,但因刘封与关羽有过节,结果,孟达拥兵自重,坐视关羽危难而不救,此事给孔明教训深刻。所谓“蜀中无大将,廖化作先锋”。非也!而是廖化自古城相会时就随刘备,是“久经考验”的干部,把带精兵的先锋职务给其他人不放心。至于姜维,是孔明入室弟子,是亲自选定的接班人,就当别论。因此两川武将除了征南外,一般只是副职,有待遇而无实权。一些不为所用的人材,如初入川的杨任等人则杀之不留!这是孔明用人精明之处,西蜀能立国三分天下,与孔明这些措施分不开。

金无足赤,孔明用人也非绝对正确,他平生犯二次用错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一是错用马谡,结果失去了北伐战略要地。一是在留守荆州人选上,屈服于长官意志,很明显,刘备派关平到荆州求援,是自作主张要关羽守荆州,孔明对这种错误决定,不作争抗,造成荆州失守,由于这二个错误,原来定下的战略计划:“将荆州之兵民向宛、洛,率益州之众以出秦川”的北伐钳形攻势化为乌有。固然,历史上国家统一潮流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然这是西蜀先于东吴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见长官凭意志办事是要坏事的。这是历史的教训。孔明用人之道值得探讨。

刘 封 之 死

《三国演义》一书,描写的人物众多,事件纷繁,死人无数,只有为数不多者死后还值得说几句,刘封便是其中之一,他的死是因未救荆州而被刘备所杀,颇为耐人寻味。

刘封何许人也?据陈寿《三国志・蜀书》:“刘封者,本罗侯冠氏之子,长沙刘氏之甥也。先主至荆州,以未有继嗣,养封为子,及先主入蜀,自葭萌还攻刘璋,时封年二十余,有武艺,气力过人,将兵自与诸葛亮,张飞等溯流西上,所在战克,益州既定,以封为副军中郎将。”这是正史的.记载,即刘备初到荆州时,还未有子而认刘封为螟蛉。然而《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则说是建安十二年春在新野甘夫人生刘禅,刘封成了刘备螟蛉在后即该年冬之事。罗先生这样做,有其苦衷,下面将要说到。

在封建的法统社会中,“正统”观念是极为重要的,刘备认嗣在前,生刘禅在后,的确给刘备带来一个非常头痛的难题。随着刘禅见日成人,此问题就日显突出,这个问题用现代语言来说,就是接班人问题。这也难坏了罗老先生,在罗老先生笔下,刘备是一个宽仁厚德的长者,不可以无故杀刘封,只好昧着良心,咬咬牙,闭着眼睛篡改历史,硬说刘备生刘禅在前,嗣刘封在后,好让关羽发话:“兄长既有子,何必用螟蛉,后必生乱。”以此让孟达找到借口挑拨刘封与关羽关系,见死不救,造成刘备杀刘封口实,此安排实在巧妙!

刘封,孟达因“山郡初附,未可动摇,不承羽命”(《三国志・蜀书》)而未救荆州就该死么?难道刘封功不抵过?请看刘封,在取西川与诸葛亮、张飞等沿江西上,屡战屡胜;到西川后,刘备平定汉中时,多次临阵,并不因自己是刘备义子而不“立新功”,以致曹操骂刘备:“常使假子出战”。如此,功劳也不少,这是刘封具有免死条件。相比之下,失荆州,诸葛亮责任也不小,孔明得知关羽拒孙权求婚时也说:“如此,则荆州危矣,当替回关将军。”但议而不决,当断不断,误了荆州大事;关羽当年在华容道放走曹操,众所周知,曹操是汉贼,当时不要说一个曹操,就是有十个也跑不了,孔明还为之开脱:“曹操命不该绝。”立下军令状而放走汉贼者不需死,还浪得一个“恩怨分明,信义素著”的虚名,这是何等便宜之事!所以,刘封死得冤枉!更何况当时葭萌关军权在孟达,而刘封仅是刘备“恐达难独任”而叫刘封协助而已。倒是孟达看得透澈,作书与刘封:“……今足下与汉中王,道路之人耳,亲非骨肉而据势权,义非君臣而处上位,征则有偏任之威,居则有副军之号,远近所闻也。自立阿斗为太子已来,有识之人相为寒心……”(《三国志・蜀书》)。而刘封则算不得为有识之人,撕书斩使,致败回成都被杀。

众臣下难道没有人出头相劝么?没有。因为众臣明白,刘备早已吸取袁绍、刘表诸人之教训,此二人因继承人问题处理不当落得家破人亡之下场。深谙帝王之道的诸葛亮更知道:自己在刘封心目中,因感刘备三顾之恩,必是未来之“死硬拥嫡派”首领。一朝刘封当皇帝,第一个要杀的就是他自己!因此更是落井下石: “可就遗刘封进兵,令二虎相拼,刘封或有功,或败绩,必归成都,就而除之,可绝两害。”既然有功,为何要杀?至此,刘封死定了。

篇4:围城读后感3000

围城读后感3000

1947年发表的《围城》是“文化昆仑”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中少数的佳作之一,被称为“新《儒林外史》”,推崇为“一部近代中国的经典之作”。小说中一面是钱钟书展现的生活本身:书中以留学归国的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要线索,塑造出了20世纪前半期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畸形知识分子群像,揭露了造成这群人沉沦的社会环境;一面是钱钟书展现的自身:钱钟书在书中以富有生气的比喻反映深刻的社会内容,以诙谐幽默的讽刺描绘社会和人生,挖掘人物灵魂,显示了作者驾驭语言的深厚功底,也显示了《围城》双重的魅力。

《围城》中主要塑造了这样一群知识分子的形象:懦弱、懒散而且虚荣的方鸿渐,欧洲留学四年却换了三所大学,凭兴趣随意听了几门课。为了给亲朋一个交代,也为了给自己遮羞包丑,从爱尔兰骗子手中买了一张美国克莱登大学的.哲学博士文凭。回国后最初在“岳丈”的银行做

职员,如笼中之鸟,一饮一啄都听命于人,甚是卑微低下。至于和苏小姐的交往也是“明知也许从此多事,可是实在生活太无聊,现成的女朋友太缺乏了”,

方鸿渐不爱苏小姐,却从来没有明确回绝苏小姐对他的爱意,使苏小姐对他“爱的误会”越来越深。但直到遇到了“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唐晓芙时,才下决心彻底回绝了苏小姐。无奈由于苏小姐被拒绝后疯狂的报复和唐小姐严格的爱情标准,这段感情天折了。这时,三闾大学的聘书使方鸿渐还存有一点体面地离开这个让他伤心的地方。讲面子,自视很高的方鸿渐在赴三闾大学的旅途中觉得与李梅亭、顾尔谦这样的宵小之徒为伍简直是“可耻的堕落”。在三间大学期间他一面对高松年用政客手腕办教育极为反感,一面直到他被解聘离开学校的最后一刻,还幻想着校长派人送来教授聘书。回到上海再度失业后,孙柔嘉要他进自己姑母的工厂做事,他大喊道:“资本家走狗的走狗是不做的。”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一个“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和方鸿渐同去三闾大学的还有他的“同情兄”赵辛楣。他曾经是苏文纨的追求者,做过孙柔嘉的监护人,又是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的学生。赵曾错误地把方当做自己的竞争对手,表现出不屑一顾的敌意和傲慢无礼的态度。还不惜暗中向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推荐了方鸿渐,想借此把方鸿渐和苏小姐分开。赵辛楣留洋学的是政治,颇有政治家的见地和风度,而且擅长用响亮流利的美国话演讲。赵虽曾强调过自己对苏小姐的心思,却在见到年轻的汪太太以后感觉她和苏小姐相像,于是与汪太太有了似乎超越礼数的交往,但是赵辛楣怎么也没有想到老校长高松年也对汪太太抱有非分之想,

篇5:《狼图腾》读后感[3000]

《狼图腾》读后感[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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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陈泽涛主席掠夺性的从我手中抢回他的书,我估计是能在短短6个小时内把这本书看完的。以前从来没有听过这本书,拿到手,看了个开头,就完全被深深吸引住了。此书我只看了79页,不知道后面讲得是什么,姑且就我已经看过的部分来谈谈我的感想吧。

狼图腾,我一直不明白这个词是什么意思。GOOGLE了一下,发现“图腾”是神的意思,那这个词也就以为着狼神,更确切的说,是蒙古人民把狼当做他们的神来祭拜。虽然他们也杀狼,有时也恨狼,但狼的那种品性却是他们所祭拜的,代代相传,亘古不变。

每一个看过格林童话的小孩都会害怕和讨厌故事里的狼,仿佛那是邪恶的化身。狼,在中国古典文学著作中一向是邪恶狡诈的代表。它凶恶、残暴,是黑暗,死亡的化身。那是因为在童话中狼都扮演着坏人的.角色。在这里我并不是为狼平反,而是希望大家能正确地对待狼。

我也是看着童话长大,因此狼的坏形象也已经根深蒂固地长在我的脑海里。然而,当我看完《狼图腾》后我真的为人类感到悲哀,为那些自以为是的人感到悲哀,并深深地被狼的智慧所折服。

一部书,通过连贯的叙事,写实的笔法,带我们如临其境,感受草原民族的灵魂和狼的世界。他不但改变了我们一直以来对狼这种动物的看法。同时也引发了我们的思考,让我们看到在我们身上一直缺乏的某种精神。而这种精神,长久以来凝结在草原人民的血液中,化成一种意志,一种信仰,一种狼图腾,

很少看见过真实活着的狼,大多亲眼看到的狼都是在动物园里。看他们那懒洋洋的样子觉得很是丧气。狼是有血性的动物,虽然没有狐狸那么狡猾,没有猎豹那么敏捷,没有狮子老虎那么强壮威武,但一旦聚集起来,也能干出一番大事。额仑草原上的狼就是这样,狼聚集成群,由狼王率领指挥,行动起来活像一支部队。书中提到成杰思汗,他为什么能打败这么多的强国,原因就在于他从狼那里学到了太多太多的战略思想。

狼的品性有很多,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狼的忍耐力。一只狼为了吃一只羊,居然能在草丛中一动不动的趴上十个小时,这实在令人惊奇。在狼集体出动大规模的捕获猎物的时候,狼王能耐的住,一直等到最佳时机才出击,哪怕天寒地冻,又饥又渴。这种超强的忍耐力是狼存活的保障,只有等待,静静的等待,找准最佳时机,才能取得突破性的成果。

除此之外,狼的纪律性也极强,一群狼不亚于一只纪律严明的部队。在狼王的率领下,分工明确。但与人不同,狼群没有怜悯心理,遇到重伤员立刻就地处理,于是,狼群省去了很多照顾伤员的工作,部队的战斗力不会有一点削弱。除此之外,狼和人差不多,人好多东西还是从狼那学来的,尤其是那种报复心理。

人其实可以从狼身上学到很多东西,那种狼一样的品性中有太多的含义。许多人往往耐不住性子,坚持不到最后,任自己的努力付之东流。学习过程中也是一样,从小学到大学,这么多年的学习,就是为了自己的未来。但有多少人能一直坚持学到最后,大学里的时光就这样被肆无忌惮的浪费,毕业时往往发觉自己什么都没学到,到头来自己多年的努力在大学四年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忍一时可以,但忍一年,两年,甚至十年就难了。谁不想玩呢?谁不想在大学痛痛快快的生活呢?但混到一个毕业证有什么用呢?

篇6:乌合之众读后感3000字左右

《乌合之众》是法国社会学家古斯塔夫·勒庞于1895年首次出版的一本研究大众心理学的著作。

在阅读这本著作之初,我忽略了这本书的创作时代和背景,在潜意识里误把《乌合之众》当作近年来出版的作品,这使我在阅读中产生了一些疑惑和困扰。例如,作者在卷一中提到“群体的某些特点,大多数都能在野蛮人、妇女和儿童等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中看到,比如急躁、冲动、没有判断力、缺乏理性和夸大精神、批判感情等。”将妇女和儿童划为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急躁冲动、没有判断力等特点只在妇女和儿童的生命中看到,而男性群体中没有这些缺点?

看到此处,我对勒庞的这一观点实在无法赞同,觉得勒庞歧视了妇女和儿童。但是因为只是寥寥数句,不是本书的主要论述内容,且随后勒庞解释说“这很难被那些对此事一无所知的人所接受。”因此我误以为是最新的科学界研究将妇女和儿童归入了“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中”,而我因孤陋寡闻、一无所知才无法接受。

但当我继续往下阅读时,发现书中仍有其他许多处体现出勒庞对妇女和儿童的轻视。当怀着疑惑再翻看这本书的封面,看到它的出版时间后,我终于坚定了自己的质疑:《乌合之众》虽然是一部很经典的著作,但其中观点并不是完全严谨无误的,也是有其时代局限性且掺杂了作者个人情感于其中的!如勒庞所提到的急躁、冲动、没有判断力等缺点在男性群体中也很常见,尤其在游行示威等群体活动中,男性成员的急躁冲动比女性更明显。在以后的阅读中,我一定会先了解书籍和作者的基本信息,并在阅读时保持批判和质疑的态度。

虽然对勒庞在《乌合之众》一书中关于性别和种族的看法不甚赞同,但我对勒庞在书中的其他学术观点非常认同,尤其对勒庞在书中对“群体”的概念和“群体心理”的定义和分类、特征等方面的见解十分钦佩。

勒庞认为一群人聚在一起可以构成形式上的群体,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群体。只有当群体中的成员的自觉个性走向消失,以及感情和思想转向不同的方向,集体心理和共性特点取代了每个人自身的特点时,这些聚集成群的具有共性特点的人就进入了“心理群体”的状态,称之为“组织化群体”。

书中说组织化群体的普遍特征是集体的全部感情和思想朝着一个明确的方向发展,在我看来群体的这种特征是一把双刃剑。以国家发展为例,当国家制定了一个正确合理的发展方向后,国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会大增,国家发展各种政治、经济、文化事业时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国家会实现飞跃性的发展;然而当国家制定的发展政策出错时,或者说群体受到错误引导时,对国家所造成的破坏也是令人震惊的。

勒庞在书中还提到通过群体内部的传染现象,心理群体中的成员之个性消失,无意识的个性逐渐增强,群体中每个人会做出无意识行为。个体在独自存在时,迫于法律、道德等种种限制加以克制的欲望在集体活动时就会显露出来甚至付出行动,个体可能会做出在以往绝不敢做的疯狂行为。这正如聂老师在课上常说的“示威、游行等集体活动极易演变为暴力事件”,法国近期的“黄背心”抗议活动也验证了这句话。

书中在提到群体的情感与道德观时指出,群体是冲动、善变和急躁的,极易受到外界刺激因素的作用,易受暗示和轻信,群体的情绪夸张而单纯、偏执、专横且保守。在十年**里,他们表现出了不为理性所指导的、丧失了一切判断力的激情,他们冲动、多变、急躁,在受到srb的鼓动和怂恿后,完全丧失了理智,毫不怀疑自己的行为有错,尽管他们的行为在以往的自己看来都是可耻的,但当处于为了国家、为了集体的心理自慰和群体间的相互暗示和传染作用下,他们心安理得地甚至狂热地去伤害他人的生命、尊严和人权。

勒庞提到影响群体意见和信念的因素时,将间接因素概括为:种族、传统、时间、政治和社会制度、教育;将直接因素概括为:形象、词语和套话;幻觉、经验、理性。勒庞将种族摆在了间接因素的第一位,诚然,种族对于组织化群体思维和信念的影响是长久的、继承性的。

每个民族都会有其独特的民族气质、民族性格和民族符号,不同民族、不同种族的信仰、行为、制度、宗教和艺术等都有巨大的差别,这些差异也当然地会影响到不同种族成员的思想;而且种族对组织化群体成员产生的影响是可以从成员出生起追溯的,一个新成员诞生于他的种族所在的领域并在那个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中成长,在种族文化和气质的熏陶下极易融为群体中的一员。一个种族就像一个大型的异质群体,它对群体的意见观念和气质起着重要作用。但是,在接受这一观点的同时也要坚持种族平等的原则,否则极易演变为支持种族歧视的言论。

在勒庞所阐述的影响群体和信念的所有因素中,另外一个让我产生极大共鸣,有很深感触的便是教育。

教育对于一个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作用之大不言而喻,群体的未来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指导和教育。反窥中国教育竟和1895年的《乌合之众》中关于教育的描述如此相似。从小学到大学,填鸭式教学,积压在学生身上的课业负担,人为的重复考试和训练让“教育”一词显得极为单调和枯燥。

在小学、初中和高中,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都是为考试而活,所有的学生要做的就是将书本上的知识烂熟于心,每天面对换汤不换药的试卷,在最美的年华里,被关在学校,被切断了一切亲身经历和体验人生和世界的途径和机会。在个体最容易形成独立个性、创新思想和发散思维的时候,他们被迫接受着同化,思维越来越狭窄,个性也逐渐湮没,多数学生都会沦为乌合之众。

更令人气愤的是中国的大学教育,大学是一个学生从校园走向社会的桥梁阶段,大学里的学生皆已成年,即将投身的是现实社会,即将面临的是步入社会后的种种挑战,而中国的大学多不考虑大学生应当学会的是什么,没有考虑学生必须及时适应社会或提前学会适应社会,高校中仍在过分宣传“大学生本质上还是学生,还是以应学习为主”,但并没有对教学方式和考核制度进行创新。学生以学习为主,固然是学生的本职和责任,可是如果大学学习仍像中学一样背书考试而不结合社会和实践又有什么意义。

另外,在许多学校里都盛行鼓吹科研的风气,科研成果多的学生会被追捧的很高,学生竞相追逐五花八门的科研项目奖项,但实际上其中许多科研内容只在无病呻吟,并没有对学术有什么贡献,对现实问题的解决也并没有什么帮助。那些在学校渲染出的功利的科研环境下争先恐后进行科研的人一并未对现实社会有真正的体验,二未对自己进行知识上的提升。正如庞勒所说:“这是一种违反自然的,与社会相对立的制度……不考虑年轻人很快就会投身其中的现实社会,不考虑我们生活于其中并且必须适应或提前学会适应社会,不考虑人类为保护自己而必须进行的种种斗争,不考虑为了站住脚跟,他提前自我武装并且需要意志坚强。”在教科书和考试的教育之间,我们更需要实践的教育来帮助学生们更好地提升能力水平,理工科的大学教育会涉及较多的实践,人文社科的大学教育更让人担忧。

在《乌合之众》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地方是庞勒在论述群体意见与信念的变化范围时,提到普遍信念对群体中的人行为和精神的束缚。“那些在不知不觉中掌控人们思想的暴政,是唯一真正的暴政,理由是你无法同它作战。”对于不知不觉中深入骨髓的信念是很难去推翻并改变的,这些普遍信念在不知不觉中控制思想,在渐进的变化中甚至感受不到正被它所同化,而当完全被该信念控制时,你已无法反抗或者说不想去反抗了。

现在的我们是否被某种信念所掌控,是否出于某种思想的暴政之下呢?也许是的,但这并不是最可怕的,恐怖的是为某些错误的思想所掌控但却未察觉其错误。

此外,勒庞在易变的群体意见中指出群体意见的易变使得群体意见越来越接近于变成政治的最高指导原则。密切关注各种意见,已经成为新闻媒体和政府的首要任务,而群体多为非理性的、盲目冲动的,这导致政府的决策也将变得不是那么合理,从前引导民意的媒体也不得不像政府一样在民众面前恭恭敬敬。在网络信息时代,这些后果更加显著,且不说媒体这一传播媒介为吸引读者眼球和阅读量所做的屈服于市场的改变,政府在群众的力量面前也不得不对自己的决策有所考量。就像前段时间发生的中国游客在瑞典酒店遭遇警方暴力执法的事件,在尚未对事件真相进行彻底调查之前,中国驻瑞典大使馆便发声指责瑞典警方,虽然官方维护我国公民权益的态度值得肯定,但仅凭一面之词就指责他国,有点草率,更有迎合网民观点的嫌疑,我个人并不是很赞同的。我认为政府应尊重民众意见和建议,但不应过度地对民众多变的意见进行迎合和恭敬,在决策时保持自身的理性使之免受群体冲动意见的影响。

三耳呆人曰:这是一篇期末作业,作者是管理学院级公共管理专业本科生。很欣赏王位的思考,表述和层次也很清晰,赞!

嗯,大半学期内,我一直把王位当成另一位同学,这里再次向她和另一位同学致歉!

《乌合之众》这个薄书,是我入职苏大以来几乎所有课上都推荐给孩子们阅读的。不少课上,我会摘录一些片段唠叨一二。原因无他,中国人口基数太大,任何一个小问题,都可能引发如潮的口水乃至冲突。人文教育的职责和目标之一,不就是要防止青年被无谓地误导与“牺牲”,不就是避免他们成为乌合之众么?

我坚定认为,任何时代,无论何种坏事,孩子和青年都是无辜的。另一面,孩子和青年是属于未来的,更是生长的,若想避免陷入更坏的境地,成年人唯有敬畏他们的无辜和生长,以开放和宽容的路子为他们走向未来筑基。我无能开路,愿为此基此路之一抹细沙、一片薄砖……

篇7:《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左右

煮一壶清茶,捧一本《石头记》,静坐于房檐下,细品书中内涵。世人对它的褒贬不一,各有其感。

有人道,红楼一世界,世界一红楼。鲁迅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

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讲述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的爱情故事。

书中描述道“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他打趣道,这个妹妹他好像哪里见过,还送了“颦颦”二字。

可见,贾宝玉对林黛玉的第一印象极好。而林黛玉对宝玉的第一印象也不错,“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嗔视而有情。”

她心想在哪里见到过宝玉,没有想到宝玉先说了出来。这可见两人是一见钟情。

贾宝玉对薛宝钗没多大意思,倒是薛宝钗对宝玉有点意思。在府中,众人偏爱薛宝钗,认为黛玉的容貌和性情都比不上宝钗。

宝钗容貌美丽,品格端庄,深得下人之心;黛玉有些孤高自许,目下无尘。

但在宝玉眼里,黛玉是一个柔弱风流,才情甚高的一位知己,灵魂的依靠。

为什么呢?话说宝钗和黛玉的才情不分高低,且宝钗又明事理,得人心,这是黛玉所不及的。并且宝玉也曾对薛宝钗动过情,书中描写“宝钗,生得肌骨莹润,举止娴雅。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又品格端方,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所不及。”可见薛宝钗长得比林黛玉还美。

可惜的是,在生活中,宝钗并不是像黛玉一样真情流露,而是常常深隐心机。她表面上端庄贤淑,完全符合封建淑女风范,但实际上她期望着“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温柔敦厚的仪范中掩盖的是“欲偿白帝”的野心,。

她希望宝玉能走仕途始终无法认同宝玉“平等、自由”,蔑视功名利禄,厌恶八股的观念,也绝不会支持宝玉反封建礼教的言行。这才导致宝玉对宝钗的感情断裂,对她没有了爱情,更多的是尊敬,选择了黛玉作为自己的人生伴侣。

“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好一个“金玉良姻”,好一个“木石前盟”,到最后“金玉良姻”还是抵不过“木石前盟”。“金玉良姻”是物质的,“木石前盟”是情感的;“金玉良姻”是后定,“木石前盟”是前定;“金玉良姻”是人为,“木石前盟”是天然。“木石前盟”在那个社会始终是不可能实现的,那只能是人生的一场梦,梦醒了,人生也结束了。

有个人不能忽视,那便是伺候他的丫鬟--袭人,她在《红楼梦》中出场次数比林黛玉、薛宝钗还要多,可谓重要。

袭人,本名珍珠,从小因家贫被卖入贾府,原是贾母的婢女,后又服侍史湘云几年。贾母素喜袭人心地纯良,恪尽职守,将她与了宝玉,王夫人将她作为姨娘的后备人选,后逐渐成为宝玉丫头中的领头人。

宝玉因见她姓花,故取陆游诗句“花气袭人知骤暖”之意为其改名为“袭人”。袭人对人和气,处事稳重,工作认真,富有心机,在大观园里众人是人前人后的夸奖她,是出了名的贤人。

心中亦有些痴处,她服侍谁,心里便唯有谁。她是整部书中唯一一个与宝玉发生了“云雨情”的女人,并且她还曾得到王夫人“准姨娘”的认可。

后来的两人交流仅限于生活上,心理越来越隔膜,以至宝玉在递送旧手帕给黛玉时,都特意支开她,让晴雯去送。在晴雯死后,宝玉甚至怀疑起袭人来。在“金玉良缘”成功逆袭后,袭人也很快被宝钗逐出,临别留下“好歹留下麝月”的话。

最后,袭人嫁与了戏子蒋玉菡,留下了耐人回味的判词——“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片段莫过于黛玉葬花。黛玉葬花应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爱情的高潮部分,从两人再续前缘在贾府相遇后一见钟情,再到两人的爱情终结,一路磕磕绊绊颇多。

从情侣间的小打小闹,到林黛玉的内心由稚嫩转向成熟,葬花这部分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转折点。在这之前有一个小背景,林黛玉担心贾宝玉是否被贾政责骂,便心揣不安去寻贾宝玉。

不巧,贾宝玉屋里的丫鬟正在闹情绪,叫了两次也没能等到人来开门,转眼就看到贾宝玉送薛宝钗出来,还有说有笑。林黛玉本不是个能够容忍封建制度下男性三妻四妾的女子,自然气不打一处来,回到潇湘馆后也是哭了一夜,正巧次日又是他们约定的“葬花期”。

进而就是贾宝玉听到的《葬花吟》:“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闺中女儿惜春暮,愁绪满怀无处诉。手把花锄出绣帘,忍踏落花来复去?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岁闺中知有谁?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倾。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闷杀葬花人。独把香锄泪暗洒,洒上空枝见血痕。杜鹃无语正黄昏,荷锄归去掩重门。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怪奴底事倍伤神?半为怜春半恼春。

怜春忽至恼忽去,至又无言去不闻。昨宵庭外悲歌发,知是花魂与鸟魂。花魂鸟魂总难留,鸟自无言花自羞。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落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奴收葬,未卜奴身何日丧?奴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奴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黛玉葬花这部分内容,也是林黛玉和贾宝玉感情的一个极大的转折点,贾宝玉对林黛玉是更近一步,林黛玉对贾宝玉却开始逐渐有了嫌隙。同时,也为薛宝钗的不幸人生埋下伏笔。

《红楼梦》中人物个性鲜明,其最后的结局大都是个悲剧。王熙凤最后落得个“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的下场。

贾元春被幽闭在皇家深宫内,省亲之后,元妃再无出宫的机会,后暴病而亡。

探春对贾府面临的大厦将倾的危局颇有感触,她想用“兴利除弊”的微小改革来挽救,但无济于事,最后远嫁他乡。

贾宝玉被迫娶薛宝钗为妻,终因无法忘怀精神上的伴侣林黛玉,婚后不久,就出家当和尚去了。

薛宝钗只好独守空闺,抱恨终身。林黛玉在贾宝玉婚礼时含恨去世。贾、史、王、薛四家纷纷败落。

贾家无权无势却参与宫闱之争、皇权争夺,拉帮结派却无能力,只能被利用,最后成为替死鬼;

史家在贾母、父亲死后,子孙自销,子孙分散后有能力的勉强维持不消失,但也逐渐退出了权利层;

王家在王子腾死后,也随即消散;

薛家在薛宝钗父亲死后就消散了,只能依附其他家族。

至此,四大家族不复往昔。

《红楼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到了很多,收获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不完美亦成就这完美。“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一个个痴情的女子,一个个多才的人被无情地埋没了。唉!这吃人的礼教!这吃人的社会!

“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

篇8: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左右

首先说,红楼梦有几个曾用名,《风月宝鉴》,《情僧录》,《石头记》,《红楼梦》(朱楼梦),这些名字联在一起,风月——情——朱家王朝,基本上就是红楼梦的写作主旨。我个人给此书的定义是:2分写风月,3分写情,5分写政治映射。

就是说《红楼梦》里描写了2分的风月,2分的色,早期吴梅村写的时候可能风月更多,后来曹雪芹可能将其删了不少。3分的情,是说里面很细腻的描写了男女之间的感情,里面刻画了各式各样的女性人物形象,把男女之情简直写绝了,把人世间的女性也写全了。

这也正好和作者吴梅村等人,在生活中是风流才子一名,相吻合。他生前接触过大量的美貌风流女子,比如秦淮八艳之一——名妓卞玉京,有过很多的个中体会。所以必不是落魄的曹雪芹一人对着老妇可凭空构思出来的。其作者必是历史上有名的风流才子,类似唐伯虎这种的,所以吴梅村啊、冒辟疆啊,都有可能是参与创作者之一。

闭眼一想,人世间的女性形象不外乎红楼梦里面描写的这些个种类,再没有更多的了;男女间的感情,不外乎红楼梦里面描写的这些个种类,也再没有多的了。看完红楼梦,估计再也不愿读感情类文学作品了。

最后是5分的政治,里面写了大量国破家亡的内容,国破家亡血泪史。尤其是后28回,流民攻击贾府,洗劫了金陵,映射了扬州十日,用梅花等来映射史可法当年在扬州的抵抗清兵等,写的都已经相当露骨了。毫无悬念是一本政治小说。

因此,红楼梦这本书,其实不适合年轻人读,因为读不出真义来;不适合不喜欢传统文化的人读,因为读不出深度来。只适合40岁以上有一定人生阅历的文人雅士研读。

关于红楼梦,过去有一种说法,说里面“见佛见道”,现在仔细一读,发现不是。作者对佛道都是持否定态度的。

你比如说里面对道士的描写,全都是负面的,一个典型是马道婆,还有水月庵,藏污纳垢。还有后面的天齐庙里的王一贴老道,都是沆瀣一气。最后天齐庙的道士们洗劫了贾家,里面基本上没一个好道士。

再说佛,里面有大量淫僧的描写,写和尚白天念佛,晚上出去打家劫舍。里面只有一个好僧尼是妙玉的师傅,就这一个算是正面描写。而且里面对绛珠草的构想,反映了作者没有太多佛家知识。没有看过佛书,不懂佛。他虚构”黛玉是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之绛珠草,受天界赤瑕宫神瑛侍者日日以甘露灌溉”,这在佛家的概念上是不可能的。

西方灵河一般认为是佛祖的地界,天界是玉帝的地盘,二者相差十万八千里,不在一个时空维度内,根本不可能有交集,一般来说是永远无法碰面的。因为到明清时期,大家还是普遍认为,释迦摩尼佛居住在大梵世界,就是在单元世界,时间对我们来说几乎是静止的。到了21世纪了,佛家才知道其实佛祖暂居在大梵天,没在大梵世界。这些知识别说作者了,就是当时的大德高僧也未必知道,所以只能说明作者没有佛家知识。

作者最后构思的情榜,其实也反映了作者不懂道家知识,最后作者写到包括金陵十二恶人、十二公子、十二主子、十二杂家、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三副册、四副册,一共108人均成仙,掌管各司。这也是不可能的,像金桂、贾环、鸳鸯、薛蟠、孙绍祖这些人,在人间做尽恶事,是无法成仙的。

有人会说,不对啊,封神榜里就可以,申公豹就封了东海分水将军之职,他坏事干的也不少,他咋就封神了呢?

那是因为背景不一样,封神榜反映的是天地在某一劫当中,其实就是映射盘古开天后,未来盘古宇宙第一劫中(我们就在盘古宇宙中),到最后阶段,众神应劫而分正、邪神,注意其实都是神仙,只是正神和邪神在打,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天作孽。

天作孽犹可违,人作孽不可活。就是天劫产生自有其道理,正邪神对打也是应劫而生,天有办法自圆。来一个理外之理来圆。你看最后封神不就是自圆嘛!而人作孽呢?不可活,必受惩罚,没有更多的道理可言。

所以其实这里面很多恶人都是属于”人作孽”的范畴,比如贾环亲手杀了自己的父亲贾政。这样的人,死后是必不能做神仙的。这是起码的规则。所以说作者不懂佛道。

另外,通篇可以看到,作者对戏子有着天生的、毫不掩饰的厌恶,把芳官等十二戏子写的比妓女还不如,这很奇怪,也不知现实生活中戏子咋得罪了作者了?或是对明朝有过啥今日不知道的过错?作者对妓女反而持一种相对宽容的态度,比如巧姐最后嫁给了地主家的儿子板儿。

原文中有”那大姐儿因抱着一个大柚子玩的,忽见板儿抱着一个佛手,便也要佛手……众人忙把柚子与了板儿,将板儿的佛手哄过来与他才罢。”

柚子,即今香团之属也,应与缘通;佛手者,正指迷津者也。脂砚斋在此处有一条批语,小儿常情遂成千里伏线。柚子,是有的谐音,圆的寓意,暗指有缘、团圆。佛手,说板儿指点巧姐迷津,是巧姐未来的领路人,同时佛手的佛,也是注定有缘的意思。两个小儿女就这么在众目睽睽之下,交换了信物。有心思啊!

后文里还有一个剧情,金荣痛打宝玉,宝玉跪地翻滚,磕头求饶。过去一直不知道金荣是啥意思。后来看脂砚斋在第九回有这样一条批语:”金荣之荣同茗烟之化烟恰是一对”,那茗烟的名字就是映射”明朝化烟”,确实跟金荣的”满清兴荣”成一对对照!作者的小心思啊,处处可见!难怪在第九回里,宝玉的小斯茗烟大骂金荣:”姓金的,你是什么东西!”,就是偷偷在骂满清不是东西。

要知道,在红楼梦里,只要名字中含有“金”字、”水”字、”钱”字、”北”字、”胡”字的,都是满清的象征,都是坏蛋。为啥呢?首先因为”金”和”钱”都是暗讽满清是”后金”,满族人后来改汉姓,很多人都改成姓”金”,你不信想一想你身边如果有姓”金”的,一般都是满族人。

红楼梦里带金字的,你比如说夏金桂,这个令人恨得咬牙切齿的夏金桂是在影射什么历史上的人物呢?”庚辰本”在第七十九回里有一条批语:”夏日何得有桂?……”

“夏日何得有桂”的意思是”夏天里怎么会有桂花呢”?因为桂花是在农历八月开,因此有人认为”夏天里无桂”的意思是指”吴三桂”!她的名字里有个”金”字,自然是指她是属于满清阵营的。

还有薛宝钗,也带金,也是坏蛋,薛宝钗为了嫁给贾宝玉无所不用其极,前80回里贾府发生的很多事,都和薛宝钗的策划有关,比如绣春囊事件,就是她一手策划的。

在红楼梦第六十四回里,有这样一段描写:”忽见薛蟠进来道:”妹妹见我的锦盒子没有,快拿给我。”宝钗拿起一个精致的锦盒问道:”是这个吗?”薛蟠从他手里夺去,转身走了,宝钗便知那里头定是些见不得人的东西,笑了笑,仍低头查看。”

这个锦盒就是后来在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里抄出来的”绣春囊”,其实司棋是被冤枉的,在后28回里,有这样一段话,“忽见金桂掀帘子进来道:“还不是你那人见人敬的好妹妹拿的。那年巴巴的放在贾家园子山石上,闹了一场**。你们也不知安的什么心,做出来的事都够使了。”

薛宝钗其实映射满清,对贾宝玉这个传国玉玺一直虎视眈眈、势在必得,无所不用其极。

还有鸳鸯,鸳鸯本来姓金,后来鸳鸯使用反间计害死了小红,小红映射袁崇焕,鸳鸯害死小红后,贾府彻底完蛋,这是压死贾家的最后一棵稻草。

带水字的,因为满清这两字,都带三点水字偏旁,所以只要带水的都映射满清,比如”昨夜朱楼梦,今宵水国吟”,再比如北静王水溶,水溶最后投降了满清,带人查抄了贾府。比如水月庵,比如贾雨村。”脂批”也指明”清属水”。

带“胡”的暗讽满清为”胡人”;带”北”的暗指满清来自”北方”,等等。。

总之,看红楼梦要带着疑问去看,作者是一步埋一个地雷,我们就要一步一个小心,挖雷的过程是很有乐趣的。

篇9: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左右

俗话说得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其意白见。但碍于《水浒》、《三国》等从牙牙学语起就阅读,再读已无多大意义。无奈之中,捧起那“石头”硬啃起来,倒别有一番“胭脂”味。下有几条真(天真)知拙(笨拙)见,以供茶余饭后消遣。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爱情小说所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助,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怪不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世故,官场是非,在今天都屡见不鲜内涵之深,可真谓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其次,这也是一部悲剧,我细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大凡流传下来的,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悲剧。从卡西莫多到宝玉,从羊脂球到阿Q,以致于今日泰坦尼克中的杰克和露丝,都是悲剧人物。正义战胜邪恶只能在动画片中存在,没有哪朝哪代的赞歌流传下来。特别是中国的《水浒》、《三国》、《红楼》都遵循着开业艰难后,强劲攀升,接着平稳走势,最后直线下跌的原则。

这又恰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教程中所描述的一般产品发展规律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生的规律又仿佛与此紧密相连。一种文明当其跃上顶峰就必将走向衰亡。的确,照现在的环境发展,人类终究有个尽头,难道这是宇宙亘古不变的定理吗?难道这是继柏拉图哲学中“事物模样的精神模式或抽象模式一定”理论之后,又一种新模式。待以后

有时间再细细思考此问题,作个中国的苏格拉低。

第三,我以为程伟元、高鹗的续写不成功。虽基本符合上面的曲线原则,没有生搬硬套强加于前文之嫌,但终究是焊接产物。他俩根据原作的暗示,追踪前80回的情节,完成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悲剧,安排了其他一系列人物的命运结局,使《红楼梦》成了一部完整的书,从而推动了《红》在社会的传播,扩大了它的影响。可是,后40回写了宝玉中举和家业复兴,违背曹雪芹的原旨;在人物描写和情节构思方面有一些歪曲和庸俗的笔墨,和曹雪芹的原著有很大距离,近来又有人写了后40回,竭力鼓吹完美,但再怎么样也只能阿里基斯追乌龟,红楼梦的后40回将是一个永远的迷。

第四,也就是《红楼梦》鲜明的人物形象。就拿王熙凤这个给人印象最深的人物来说,她“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目光四射,手腕灵活日理万机,指挥若定。宁国府秦可卿的丧事,特意邀请她去主持操办,她一去就看出宁国府的五大弊端,并提出一整套治理整顿措施。王熙凤威重令行,旁若无人,形成“脂粉须眉齐却步,更无一个是能人”的局面。

这位王夫人的内侄女争强好胜、追慕虚荣,具有很强的权势欲。贾府这位年轻俊俏,素有“凤辣子”之称的女当家伶牙俐齿,处处讨贾母、王夫人的欢喜,曲意奉承,插科打浑,无所不至。总之,王熙凤是一个集漂亮、聪明。能干、贪婪、狠毒于一身的复杂形象。作者还按照生活的逻辑,表现人物,阐发主题的需要,对众多的辅助人物作了精心的安排,使每个辅助人物不但具有自身的意义,而且能体现出多方面的意义和作用来。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就是这方面的一个范例。刘姥姥的一进大观园安排在小说的第六回,当时情节尚未充分展开,作者借刘姥姥这一辅助人物,从社会最底层这样一个视角,来写贾府的显赫气派。

通过刘姥姥这样一个乡下的穷老婆子的眼睛,写出了凤姐的虚骄、矜持。刘姥姥第二次进入大观园的时候,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的关系正处在微妙的阶段,贾府在表面上正处于繁花似锦的时期。作者将刘姥姥和贾母这样两个地位悬殊的老太太作了巧妙的对比。贾母趁此机会极大的满足了自己的优越感;刘姥姥则为了讨得一些封赏,心甘情愿的出乖露丑,充当老爷太太、少爷小姐的笑料。刘姥姥第三次进大观园时,贾府大势已去,刘姥姥救了巧姐。这样,刘姥姥无意中成了贾府盛极而衰的见证人。

最后,还是说说它的艺术成就,鲁迅曾经指出:“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鲁迅所谓的“都打破了”指的是“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以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

《红楼梦》没有把人物写某种思想或性格的化身,更没有把人物当作说教的工具。作者以细腻的笔墨展现了生活本身所固有的生动性、丰富性和复杂性。《红楼梦》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单线结构。它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关系为中心线索,同时展开贵族大家庭的其他人物、事件的描写。在紧紧抓住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恋爱、婚姻悲剧的同时,展开广阔的社会环境描写,从而写出了产生这一悲剧的社会根源。

三个饲养场主挖了一夜,还是没有挖到狐狸先生的一家人,比恩出了一个馊主意,他要用挖掘机来挖!他们让博吉斯看着狐狸,邦斯和比恩去开挖掘机过来。

不一会,他们真的开着挖掘机来了,机械铲将树林和泥土都铲出来。狐狸一家正在猜这是怎么回事,忽然,他们看到两台巨大的挖掘机几乎出现在他们的头顶!

危险就要来临了!他们又开始拼命挖起洞来。

篇10:西游记读后感3000字左右

曾经,有人和我说,当你有一天读懂了《西游记》,你也就懂得了世间的所有苦难的真谛,也就懂得了人生真谛。这不就是佛的真谛吗?《西游记》四大名著之一,在我而言,可排居首位,并且还是世间最伟大的一部成功学。看似是打妖魔鬼怪,其实是告诉我们世人如何战胜我们的心魔。吴承恩通过西天取经的神话故事,引领着我们在人生路上不断地去克服内心、战胜心魔,最终取得真经,成就人生。

《西游记》中的唐僧、孙悟空、沙和尚、猪八戒、白龙马这师徒五人,其实就是一个人。为什么要这么说?孙悟空是人的心,唐僧是人的身,沙和尚是人的本性,猪八戒是人的情欲,白龙马是人的意志力。孙悟空是斜月三星洞中菩提祖师的弟子,”斜月三星“斜月是一勾,而三星正是三点,组合就是一颗心。所以悟空是心的弟子,也是心。这一颗骚动不安的心,于天堂地狱的善恶之间自由穿梭。《楞严经》上说”心有七十二相“孙悟空也就有七十二变。延伸至世人,世人的心非常善变,瞬息间七十二变。《黄帝八十一难经》上说”人昼夜呼吸一万三千五百息“,金箍棒一万三千五百斤,所以金箍棒是气。而对于悟空能够上至天庭,下至十八层地狱;大能通天,小则如绣花针,这就是人的气度。

炼心能使人的心眼明亮,灼亮心眼,所以八卦炉烧不死反而能让孙悟空炼成火眼金睛。悟空的眼睛明亮了,象征着心眼明亮了。悟空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也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五行山压住悟空,象征着世俗世界的金、木、水、火、土那样强大地压住了那颗上天入地的心。五行山也象征着佛学中的”贪、嗔、痴、慢、疑“。佛祖说这五个字,概括了世人的身行心念。即便是孙悟空,依旧逃不出这五个字。闹天宫时的孙悟空,正是被这五毒所困。

现实中,又有多少佛门弟子,自以为有所悟,精心力修“戒、定、慧”,到头来依旧不离“贪、嗔、痴”,只因不了解“贪、嗔、痴”的本质。五行山后为两界山,过了这一山,曾经那颗骚动不安的心终于跳出三界了。孙悟空一个筋斗就十万八千里,正好是灵山的距离。而这又蕴含着很大的哲理,灵山再远也就一个念头!善恶只在一念之间,一念可成佛,一念亦可成魔。师徒五人在西天路上捉打妖怪,其实就是一个人在人生路上除心魔,取经是一个修心的过程。而真正的灵山,就在心中。这也就是孙悟空常常对唐僧说的那句话:“只要你见性志诚,念念回首处,即是灵山。”唐僧刚开始踏上取经路时,乌巢禅师传授他一部《心经》,并且也对他说:“佛在灵山莫远求,灵山只在汝心头。”而唐僧却听不懂啥意思,最后直到抵达灵山,由孙悟空点醒了他之后,他才明白。因为要靠心来点醒自己,才能明白,而且那时候心魔全都除掉了,也就领悟了。

“定心真言”紧箍咒能定心、约束心,让心疼了又疼。收伏悟空之后,也就归正了那颗七十二变的心。孙悟空一上路就打死了六个强盗。在原著中,六个强盗的名字分别是:“眼看喜、耳听怒、鼻嗅爱、舌尝思、身本忧、意见欲”,这就是六根。悟空打死了六根,说明六根清净乃取经之本。白龙马是意志力,人的意志起初就像野马,只有确定了前进的目标,才能专心专意的取得真经。收伏小白龙,达到心意合一,只要心意合一,志向坚定,没有到不了的西天。后来又收了八戒和沙僧,“身、心、情、性、意”这个最完美的团队就组成了。

西天路上,悟空化斋前经常在地上划一个圈,这是心给人定的界限,但人的身体(唐僧)总是会被欲望(猪八戒)牵着走。于是人(师徒几个)就容易离开内心(悟空)设定的界限(划的圈),于是一出界限便遇上种种心魔(妖怪)。心(悟空)引领着人(师徒几个)不断前进,一路上悟空降妖,说的就是心去降心魔。西天路上的每一个妖怪都是有含义的。所有的妖怪全都是一个比喻,全都是心魔的幻化。每一个妖怪所代表的都是世间那些牵绊人的东西,都是一个人自己的心魔。而西天取经的过程,就是一个人去除心魔的过程。

师徒五人在取经路上不断的去除妖怪,指的就是一个人在人生路上不断的战胜心魔。例如,黑熊怪是心魔,悟空的嗔念使他催火烧了观音禅院,于是出现了阻碍他成佛的心魔,于是黑熊怪就来了。牛魔王也是悟空心魔所变,红孩儿、牛魔王、火焰山都是心头上的火焰。牛魔王与悟空为结拜兄弟,又势均力敌,所以发火就是自己跟自己较劲。火焰山形成原因是早年孙悟空踢下一块火砖,火焰山大火正是悟空出八卦炉后为出一口恶气而放的,到头来却烧伤了自己。火焰山这一难是由孙悟空早年顽空之心所生,所以说“牛王本是心猿变”,要“打破顽空参佛面”,在这里孙悟空剪除了顽空之心。红孩儿象征着仇恨之火,一个人活在仇恨中,到头来只会烧伤自己的心(红孩儿烧伤了悟空)。

此外,红孩儿还象征着“赤子”,我们要保住赤子之心。“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也”,在人生路上保住赤子之心,不要被自己的“三昧真火”烧毁了,要保住那份童心(赤子被菩萨保住了)。黄风怪会吹三昧神风,他代表社会风气,社会风气能使人心(悟空)迷失方向。白骨精的三个形象分别代表了一个人的情、爱、欲,心将它们全部打死,说明在人生的路上我们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爱、欲,不要让其成为我们前进的障碍。此外,白骨精也象征人皮面具,人皮面具(白骨精)能引出人的本能欲望,所以猪八戒开始挑拨离间;使人迷失了自己的内心,所以唐僧把孙悟空赶走了。人总是会被世间种种美丽表象所迷。金钱(金角大王、银角大王)能把人心捆住、封住,难以逃脱。作者将这个道理比喻成了金角大王和银角大王用幌金绳把孙悟空捆住了,用紫金葫芦把孙悟空封住了。后面在小西天,冒充佛祖的那个黄眉怪用金铙把孙悟空封住了,金铙这个法宝也象征金钱,金钱能把心困住。七个蜘蛛精代表人的七情六欲,七情六欲就像蜘蛛结的网一样,能把人困住。世人因思(丝)生情,被情丝缠绕。蜈蚣精身上有千只眼睛,乃是人眼所见的各种物质欲望的象征。蝎子精代表美色,美色就像蝎子一样会勾人,所以师徒几个都敌不过她。

真假美猴王,一个真心向佛的悟空击败了一个不真心向佛的悟空,其实是自己的两种意志互斗,是一个人的两颗心。书中很明确的说到这一难是由师徒四人的心魔所生。孙悟空的“神狂之心”,唐僧不辨真假的“道昧之心”,猪八戒沙僧不肯说情的“嫉妒之心”,师徒师兄弟之间的“猜忌之心”。生出了“二心”,就必须除掉第二颗心,只有打消二心,一心一意,才能取得成功!所以假孙悟空被打死了,师徒几人才得以继续上路。

在比丘国,鹿精要吃一千个小孩的心,象征“多心”。孙悟空变做假唐僧,比喻这时的唐僧和悟空合二为一,他剖开自己的肚皮滚出了一堆心来,也是象征“多心”。我们常说“心头鹿撞”,人有“二心”就会生出灾祸,更何况这多心。收服了这个鹿精,心头也就没有鹿撞,“多心”就会变成“一心”,只有一心一意才能成功。悟空三兄弟好为人师,在玉华州收了国王的三个儿子为徒弟,教他们习武。好为人师,不谦虚,因此惹出一窝狮子精。狮者,师也。九灵元圣是西天路上最厉害的妖怪之一,是一只九头狮子,可妙擒孙悟空。九头狮子象征“九思”。孔子曰:“君子有九思。”一个人如果做到了九思就可以成圣,九思成圣,所以叫九灵元圣。

所谓的九思分别指的是:

视思明:当我们看事物时,要看清事物的真相,不要被事物的假像所蒙蔽。

耳思聪:如果我们能管住我们的耳朵,辨别出真假是非,那我们将不再被外物所伤。

色思温:色代表情绪,温代表喜怒哀乐皆不发。成大事,情绪控制要达到喜怒哀乐皆不发。

貌思恭:貌代表形为,恭代表恭敬心,做任何事都应有一份恭敬心去对待。

言思忠:言代表言语,此句意为不说谎话。

事思敬:敬代表全力以赴,做任何事都应全心全意的去做。

疑思问:君子不耻下问,就为此理。

忿思难:忿代表忿忿不平,生气的时候要想到后果灾难,不可以意气用事。当我们遇到别人对自己发火时,也应该换位思考一下他的难处,可能就不再生气了。

见得思义:君子看到的都是义,小人看到的都是利。无论别人给予了我们多少,我们都要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做到了这九思,就可成圣了。

孙悟空代表的只是世人之心,又如何打得过已成圣的九灵元圣?师徒在寇员外家里借宿,遭遇打劫,寇员外被强盗打死,唐僧被冤枉入狱。寇员外姓寇而被寇,唐僧求道而得盗,因为善恶不过是一念间。最后的玉兔精,真假公主。求真去假之后,离真理也就不远了。对唐僧师徒而言,历经磨难,去除了一路上的妖魔鬼怪,终于到达灵山了,也就成佛了。对一个人而言,克服了自身的种种习气,魔障消灭,即见灵山。

最后心(孙悟空)被封为斗战圣佛,无论我们从事什么,只要懂得约束自己的内心,终可成功。身体(唐僧)被封为旃檀功德佛,做人要心身合一,才能得真经。情欲(猪八戒)被封为净坛使者,情欲是戒不掉的,所以最终只被封为使者。本性(沙和尚)被封为金身罗汉,因为本性像金一样珍贵。意志力(白龙马)被封为八部天龙护法,我们要时刻捍卫自己的意念,所以被封为护法。至于书中那些形形色色的国家里所发生的荒诞怪事,则是对当时社会的辛辣讽刺。狮驼城是一个巨大的妖精王国,也是黑暗时代的一个巨大折射。最后佛祖之所以给师徒无字经。是因为无字经,才是真经。无字经的“经”,是“经历”的意思。这一路上的“经历”才是更重要的“经”,远远胜过那些个文字。

一个人,若在经历世间一切事之后,依然能保持一颗真心,即使未到西天,而心中早已成佛。坚定不移,寓为金刚,既然心已成金刚,那么心头上的金刚箍便不必存在了。佛之经典,正为《金刚经》。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期读同一段文字,他的体会是不一样的。比如《西游记》,同一个人在十几岁时读和三十几岁读,他的体会是不同的。再等几年、十几年、二十年后回头再去演读,体会又将是质的跨越。

篇11:西游记读后感3000字左右

西游记读后感《西游记》这部神话小说,蕴涵着的是人生成功的真理和奥妙。唐僧、悟空、龙马、八戒、沙僧代表着的是一个人成就伟大的人生和事业所必须具备的五种协调的内在素质;它是作者对几千年来民族佛道思想文化精华的洞悉和把握所形成的哲学思想在缺乏其生长的人文环境的社会土壤的时代,为使它的功用植根于社会而以小说形式写就的一部博大精深的人生哲学著作。它那几百年来广为流传,深入人心的人物形象和故事奠定的是帮助我们认识自己、认识人生与环境的内在本相和内在力的矛盾对立统一的关系。提供我们对自己的内在素质和才能进行自我塑造、完善和把握的明确依凭和目标。是唤起一个人独立自主、艰苦创业、奋发图强的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鼓舞,使一个人在人生的奋斗中能有所依凭地去把握自己、拔正自己的人生方向,从而有效地不断地去推进自己的人生目标,达成自己伟大的人生和事业。

(一)孙悟空——与生俱来的无量心力、内在力量孙悟空又名行者,它的表现是追求自由、乐观积极、自觉地肩负和承担责任,敢于和善于斗争、无私无畏、不屈不挠、情义真诚、除恶无情、战无不胜……这种表现,我们从成就伟大的人物身上有分明的感受,但它的能力——万劫不老长生、七十二般变化、无方不知的分身术,一纵十万八千里的斤斗云却使我们似乎无法与人的能力去认同。事实上,人的能力和才智是一个很抽象的、自己也难捉摸的真实存在。我们对自己和他人能力的评估也总是依据已经有了把握的经验和事实。因而看不到、也不敢确信自己存在的潜力能发展出无限的可能性。所有成就伟大的伟人,在他们的人生奋斗中都有不少奇巧的偶合,但他们深知这些奇迹是自己始终如一地不懈努力才获得的。事实上,奇迹和神妙一直发生在始终如一的不懈求索和努力的奋斗者身上。因为他已经发动和形成了人生所具有的全部能量去促成自己的事业。在一个洞悉了人性的人心里,他知世间上没有低能儿和怯懦者,只有因为自身各种错误的原因造成了没有发挥其天赋的无限潜能的人。孙悟空,正是悟透了人性的智者为使一个人能有所依凭地去深刻地认识和把握自身所具有的无量心力所具有的才能而总括出来的代表一个人才智和力量的品质形象,使一个人在人生的奋斗中不会因为处境迷茫所带来的无奈而放弃和绝望。七十二般变化:简单地说,就是这个办法不行就用那个办法。悟空在与二郎神、牛魔王的斗争中就是不断地变化自己,或为战胜对手、或为保存自己。事实上,任何一个伟大的目标的实现都需要一个人的权谋机变、多端变化,他在探知人和事是否能为自己所利用的过程中必须这样做。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不采取各种方式去偿试、鉴认和辨别存在的事物就不能把握住存在于事物中的最佳力度和方式去达成目标。正因为这样,人在生活中有了等待、观察和尝试,——这都依据其人所把握的各种因素和目标的关系而定。一个人的目标越崇高伟大、肩负的责任越重大艰巨,那么他的才智越能得到发挥。看将军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看资本论、相对论、看扭转乾坤的政治家……你看到的就是天才,然而他们的成功却是在不断的去伪存真的斗争中实现的。出神变化,无方不知的分身术:人生而为人就有着不可估量的心力。一个人对事业的真诚和执着能唤起众多的人的热情与参与;以毛泽东为首的共产党人曾唤起了全民族的抗战热情,现实生活中某个人的正确倡议或鼓动往往能唤起千百人的积极响应,——这不正是一个人分身有术的体现。万劫不老长生:即在人生和事业中虽历经苍桑和灾难,内心却始终从未失去斗志、生机和活力。在社会生活事务中,有些人有很出色的工作能力,并依凭自己的努力和才智把自己的事业推入了辉煌的旅程。但是他们却经不起人生事业中凄风苦雨的洗劫,或几经折腾之后就一沉不起了。然而,这并非他们真的没有了起死回生的条件和机会,而是他们为自己的失败而惊惶失措,倒下了自己的心志,放弃了重整旗鼓、战胜困境的雄心壮志和决心,从而放弃了去洞悉、总结和把握自己的人生和事业失败的内在原因,——哪些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哪些是属于自己工作中的漏洞、哪些是可以挽回的、哪些是仍可以继续利用或争取的、个人存在哪些不足,该如何弥补自己的缺憾……在困境中体察你的困境,你就必能从你的困境中看出方略和道路。那么,一个外人看来再也爬不起的失败者就会在一段沉沦之后他的事业又会焕发出强过往昔的生机和活力。这一过程中他的事业和境遇历经了好—糟—好,而其人,则是其所具有的内在力量、人生斗志经历了一次严重的考验。正是一个人的内在力量能不被事业和环境的失败所摧毁,一个人才有了东山再起,正是一个人内在力量的永生,才使一个人的生命充满了生机和活力,才创造了千古不朽的事业。会架斤斗云,一纵十万八千里:一个斤斗恰好是一个反复,云代表一个人的想象,架斤斗云就是一个人运用自己伟大的想象力反复地思想和谋虑,以洞悉事物存在的奥妙。那么他就能从复杂中发现条理和方略以及其微妙,从而依据自己的情况决定自己的人生进程。金箍棒:它是用来抗击和进攻的武器,能藏之于耳中,量之于宇宙。它是存在于生活和工作中的“是”和真理。一个人遵从自心中觉知到的“是”和真理去生活和工作,就是把握了人生中最有力的武器。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但许多的人并不会遵循是非准则去生活和斗争,他们弃置人生最有力的武器却埋怨这个社会缺乏公正、正义和理性,而自己却依据人情关系、钱权关系、亲疏关系、利害关系、强弱关系……的不同而将是非混淆着去遵循,成为是非不分的参与者而不自觉愧疚和羞辱。这情情形,正是他们造成自己内心混乱,碍自己大有作为的巨大障碍、造成自己以得过且过、混混噩噩的态度来荒废人生无限的、渴望去行动的内在心力。一个人一旦在生活中亲人自心中觉知到的“是”和真理去生活和斗争,那么,“非”自然难于在其心中立足,从而自然地会使自己在生活中变得充满生机和活力、变得强大和不可战胜。这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发现:真诚地遵循自心中觉知到的“是”和真理去推进自己的目标的时候,成功却比想象中要来得容易得多。火眼金睛:从生活中获得的观察和辨别是非、真假的能力。一个人在生活中辨认不出真假是非,那么他就必然要上当受骗和铸成错误,使自己遭受人生不应有的挫折和牺牲。社会生活中真伪并存、鱼龙混杂,一个人能否从生活的熔炉中熏陶出一双慧眼、一双洞悉生活、洞悉人性中存在的是非真伪的火眼金睛,则依赖于他能否在生活中始终保持警觉的观察。每个人的心中所蕴藏着的巨大心力能随己之意选择自己的专业、才能的发展方向,并干出杰出的成绩。正是这股心力在心中激励着一个人不甘沉沦并在生活中寻求展示和发挥。一个人如果找不到他伟大的人生目标让自己的心神寄托于专一的奋斗,就必然会在生活中寻求杂事以充塞自己的心力之无用所形成的空隙(人们也把这叫做打发时间),这就是一个人何以无法安安静静地存在、而会不断地寻求、探索和奋斗的根源。但一个人往往在经过自己多年的人生努力之后因为找不到自己的人生出路所带来的悲戚和荒凉而不堪继续承受自己的人生境遇带给自己的压抑和沉重(压于五行山下)、不堪继续承受生活的煎熬和折腾而放弃了自己追求和实现的自我期望。从而以“不幸运、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叹息、埋怨和失望而把自己置于放行自流之中。——尽管这样,然而其内心里仍不时会有一个声音在激荡——“我能行”!这是一个人的心力、内在力量、心中的孙悟空发出的声音。即使一个人已经消沉下去,在一生中仍会不时听到和回忆起自己内心深处的这种呐喊和回音。——这种人生的遗憾,是一个人的内在素质不协调、没有形成自己的人生信念所造成。每个人都有成就伟大事业的潜能,目不识丁的慧能成了禅宗第六代祖师,只在学校读一年书、在人生的奋斗中不断遭遇挫折和失败并造成过精神崩溃的林肯后来成了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不到2岁时的一场大病使海伦克勒成了一位盲、聋、哑的女孩,而她竟然凭感觉学有所成,考上了美国一流学府,成了一名女作家,……一个人的内在力量在始终如一的努力下所成就的人生事业是奇迹般的。一个人如何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无限才华?——唯一的方式就是遵从你内心感知的责任和使命去做!去行动!并遵从你生活中的“是”和真理去生活和斗争!你的人生自然会在你心中变得宝贵而珍重,你会自然地找到和展示出你生命旅程中蕴涵着的真理,从而获得你充分展示自己原本具有的伟大的力量和才智的机会。

(二)龙马——坚定的意志力对于一个平常人来说,他的心神从来就不在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活动里面。总是自己在干工作,心中却在想着别事……而不是将自己的心神集中在自己所正从事的事务上去体悟其内在的不同和奥妙。——这就是一个人在自己所从事了一生的工作或专业中始终就没有突出的成绩和技能的重大原因。他们在自己的工作活动里面从来都是“走神”、想别事、心不在焉而不以为然,因而在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中从来就没有什么重大的领悟、贡献以及出色的成绩。一个的这种心神不在其所正进行的活动中的表现使一个人在生活中往往无法确定自己真正想要去做的是什么事。当他有一个独立自主的决定之后也会被生活中其它更具诱惑力的事情或自己所预想出来的困难所改变了。这就是一个人想做而未去做,不论做什么事情都会感到失意和厌倦的根本原因。他的自我意识的不确定和飘忽不定使其做任何事都感到失意和无所成就。一个人之所以没有作为,并不是其缺乏才华和不肯付出勤奋的努力,而是他的心神意象从来就难于驻足于自己所正从事的工作和生活。当一个人的心神意象能集中于自己的工作和活动的时候,他就能真正投身于自己的事务并能从中发现和体悟出技巧、奥秘和真理,以至因此获得洞见、发现和创造。对于普通大众来说,他似乎从来就没有留意到自己一直处在“走神”、想别事的心不在焉中生活和工作,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种状况竟然正是自己工作和生活失意、防碍着自己取得人生事业的成功的重要原因。任何一个人都能做到使自己的“走神”、想别事重新回到自己所正从事的行为表现里,但“走神”、想别事在一个人的意象里是那么习以为常,以至于你会在集中精神之中,在捉回你的“走神”之中“走了神”。因此,一个人要使自己心神集中于自己所正在从事的事必须要时刻注意自己的意识活动,有觉悟地长期不懈地去集中心神精力于自己正在进行的活动。——这是一个人培养自己全心地投入工作和坚定的品格意识的基本要求。能做到这点,一个人就已经具备了较好的意志力。但是,一个人要去达成自己的伟大和独一无二,必须从现实的生活中去更进一步地锤炼出自己坚韧不拨的品格和意志力,才能在将来确立了自己的人生大业的目标时不会因其伴随的艰难困苦和可能遭遇的挫折以及其它美好的诱惑所动摇,意志力之于事业,正如基座之于大厦,只有坚定的意志力,才能托起人生不朽的事业。许多人在人生的奋斗中,尽管已经取得了可喜可贺的进展和成绩,但他不堪忍受人生的巅颇和熬炼,在步履维艰中对似乎遥遥无期的人生成功感到茫然,而在半途中放任自流或改弦换辙了,并不是他们真的在这一方向上智竭力乏了,而是他们的意志不坚定奏出的人生哀歌。一个寄望于自己、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和人生事业的成功的人,决不能在遵循自己内心所确认的“是”和真理的时候因为来自外在的困难和压力而动摇或改变了自己的信念。看我们人类历史中所有成就非凡的伟人,他们都是环境的恶劣也无法摧毁他的信念。他们所具有的坚定的意志力都是在平凡的生活中不断地着意锤炼而成,在数九寒天中长期地坚持冷水浴,以考验自己的忍受能力,在平常的生活事务中蓄意和自己可能的惰性和怯懦过不去,坚决地抛弃自己无益的喜好……从而才铸成了自己百折不挠、坚韧不拨的品格和意志。在人生中遭遇过沉重的压力和挫折的奋斗者都有深切的体会:在这种境遇中拯救和振奋自己的是出自内心深处的信念唤起自己强大的内在心力支配着自己不妥协、不绝望,使自己在逆境中有面对任何艰难困苦和矛盾斗争的决心和勇气。这种深厚的内在力量能得到充分发挥和利用就奠基在一个人坚韧不拨的品格和意志上。一个人有了坚韧不拨的意志力,任何风险和恶浪,任何重负都无法阻挡他通向成功的彼岸。

(三)猪悟能——俭朴、勤奋的生活生存能力八戒:当你给予他人举手之劳的帮助却并不拒绝他人对你的酬谢,只是做好了份内工作却获得了额外的报酬……这就是动腹吃荤;为了自己个人及小集体利益而侵犯他人和大集体的利益、以权谋私……这就是贪婪。八戒的内涵就是一个人在生活中必须要自力更生、自食其力。一个人只能以“八戒”的态度去生活才能保持为人的诚实和本色,而不会因为自己在艰苦奋斗中兹生的消极而堕落、褪变。变脸(在高老庄时):一个人在没有自己真心要去做的事或要去达到的目标的时候,他对生活中的任何事务都会提不起劲,即使因一时的召唤显得热切,但三五分钟之后又会象瘪了气的皮球。总是一幅没劲、拖沓的生活态度敷衍着去生活和工作。他们并不是不能吃苦,而是他们没有自己真正想去做的事,因而对生活中的事务变得时冷时热。九齿钉钯:一个人在生活中把握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自食其力的生活准则去生活和斗争。猪悟能又名八戒,他的表现是眷恋自己的家、贪图自在安乐、向往成功而又避难避苦、逃避责任、计较小利……但却诚实艰苦。他是一个人在面对现实必然会形成的人生倾向,是一个人对自性的伟大缺乏觉知而而不堪抗往自然境遇中的威胁、诱惑所形成的人生观念,是一个人在勤奋艰苦,实在为人,忠实于生命中自然会产生的消极怯懦,保守龟避的生活态度。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致力于努力的时候往往为自己这种思想感情和行为表现而自我卑贱,而没有觉知到一个人在勤奋努力中必须会产生这种情绪。因而把自己的必力和斗志无谓地消耗在这种自我谴责的自悲自叹上,使自己错过了去督导自己作出能够做出的自觉的勤奋努力。只要我们在生活中,在人生的努力中不放任自己的自挫情绪、督导着自己皈于诚实、艰苦和勤奋,那么这种看似令人失望的心性就将成为在人生奋斗中兢兢业业,完成实实在在工作的有生力量。人生苦楚,即使你不去为人生理想和自我期望的目标去动力于求索和奋斗,做个乡村野老也同样在遭受着生活对心灵的煎熬之苦。事实上,为人生理想、愿望去求索,去奋斗所遭遇的人生困苦和烦难并不比一个放弃努力的人多。伟大人物的人生磨难又何曾多过和深沉过平凡人的心灵苦痛!只是平凡人的心灵苦痛不为外人所知晓、所瞩目!我们深知:成功必须作出艰苦勤奋的努力,把我们自叹自悲的精力化作强求自己作出艰苦勤奋的努力去学习、生活和工作的行动吧!把自己的心力和斗志用作强求自己去作出些有益的努力吧!到最终你会发现:自己的艰苦勤奋铺就的正是条坚实的伟大的人生路基。

(四)沙悟净——定力。镇定自若、不卑不亢的稳定心理能力当某人被身边的人咒骂的时候,正确的反应是镇静地听他骂。那么,就能听出他骂人的原因、动机和目的。这样,你就不仅能洞悉到对方,同时也能照见到自己,从而能使自己依据总体情势作出最有利于自己的意图和目的的反应。一个有在面对生活和工作中为人处事所具有这种沉着、镇静和泰然的心理能力,谓之曰少悟净和尚。然而,众多的人在社会生活中总是被自己的和环境的各种各样的原因弄得心境总是处于不能自主之中,以至于他人的一个眼神都会牵动起情绪的变动和行为踌躇。往往会在矛盾斗争和变化的环境因素中弄得自己内心思想混乱而无法把握住自己和事物而使自己的言行大乱方寸,不是依附于势力就是表现严重失当而铸成过错。在这种情意里,我们深深地感到做人的为难和无奈。而往往让自己在生活中得过且过,放任自流,让自己在无奈和怯懦的心灵苦痛中折腾。一个人在生活和工作中左右为难,使自己的心灵在生活中遭受煎熬之苦原因是我们的心境和动机一直被环境的、习惯的、已成的思想观念所左右,以至于会遵从自己并不以为然的外在的,他人所期望的标准、理想来试图表现自己,以获得来自外在的赞赏和肯定来感受自己的“价值”和“尊荣”。即使在心中感到大众的、势力的错误也不敢表现自己的见解、立场和态度,为的是避免自己的孤立,将要面对的斗争可能带给自己的伤害。而不是镇静地去部辨和把握事物的内在动因和奥妙,并努力依据自己的内心的真实意愿确立自己的行为准则和方向。因而即使在成功中也感受不到真实的自己,反而会寻求更大的外在势力作为自己人生的依靠和保障。一个人必须要从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中找回自己真实的意愿,信念和目标,那么他在这种努力中就能获得一个深刻的内在品质——他不会被环境、事业乃至人生在一个时期的严重失败和危机万分所造成的混乱和威胁而影响到自己内心的宁静。内心的宁静镇定是保障一个人综合情势,洞悉奥妙,作出最有价值的行为选择的必要素质。一个有在面对压力、打击、挫伤中所表现出来的沉着镇静往往会被人视为麻木不仁、缺乏个性、懦弱性的老实而不易被人理解、接受和尊重。然而这种能力却是一个人成就自己伟大的人生和事业的必备素质。培养自己这种伟大的品质和才能,必须是平常的实践和斗争中努力地把持住自己;不论面对何种事务、责任和境遇,都应该把握住自己肩负和履行的责任和使命。——这不仅能养育自己的坦诚,更重要的是能使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自省自悟、修正错误,真正步履于一条自我完善的成才的道路。孕育形成自己在生活和工作中面对是非压力不动摇、挫折打击能镇静的伟大的心理承受能力,从而能使自己更好地洞悉事物存在的真理和奥妙,驾重就轻,把握住事业、把握住命运。为了自己的人生幸福和事业成功,一个人生活和斗争中必须要努力地约束、控制和把握住自己,做自己的思想、感情、行为和目标上的主人,努力培养出面对是非曲直和压力仍能保持沉着镇静、处变不惊的心理能力,才能使自己在风雨飘摇的岁月中沉稳地推进自己伟大的人生和事业。

(五)唐僧——心之所系的人生愿望和信念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愿望,但一个人的愿望却由自己对人生和社会的了解、认识和把握的程度不同而会不同和变化。在一个没有觉悟的人心中,他的愿望是种臆想,既空洞又乏力,总是伴随着自身心态的变化和环境因素的影响而变化不定,幻想着的是一蹴而就的成功;在心中也不知道自己该去为自己做些什么,因而一直得过且过,拖拖沓沓地过日子。平凡而美好的愿望是一个人为了家庭和个人的安宁幸福而自觉地努力和把握住可能的条件和机会为自己的愿望的实现而行动。任何一个有所成就的人都是因为内心里有一个心怀的不懈的人生愿望引导着自己,才能使自己的人生和事业获得转机和成功。不论一个人的愿望是什么,愿望的本质是“空”的;它是一个人在现在对自己未来的一个设想和渴望。因而有必要在现在里自觉地作出朝着自己所设想和渴望的方向努力于自我实践的和完善。——这种朝着自己的愿望自觉努力的行为和过程就是奋斗,必然会发生内在成长。当一个人始终如一地继续这种努力,那么他的设想和渴望就会从其长久的自觉努力中蒂结而出。但是,一个人的设想和愿望往往被生活中显而易见的美好存在所支配和诱惑,——把它当作自己人生要去实现的目标,从而错过了出自自己内心深处的真正的人生愿望。只有当一个人的人生愿望是来自自己内心中的自我肯定和信任,所形成的自我期许,而不是依据自身的客观状况产生的目标才有非凡的价值和意义。一个人也会因为知道自己人生为的是什么而不会被生活中存在的其它美好事物所诱惑和支配,会自觉地予以回避和抛弃、甘愿被他人称之为“傻子”和“懵懂”。人生追求的真正的自我实现是达成自身生命旅程中存在的真理,一切发现和创造、即一个人在社会中所确立的事业都只是这一过程结出的果实。它是根基于一个人确信自身具备无限的潜能、未来将要肩负和完成一番属于自己的大业的动机上的人生自我期望所做出的长久的不懈努力的一个归结。因而他注视的是自己的品性才华、思想意识和人生体验(努力)能否帮助自己坚定不移地去完成自身所感知到的人生使命。每个年轻人都在社会中寻求自己的人生定位、寻求自我价值的实现、寻求人生的奋斗目标,这事实上是在寻找自己独一无二的人生出路、寻找自身生命所具有的无限心力渴望去达成的伟大事业。但这只有其在已往的生活中一直在始终如一地自觉努力中提高和完善自己,并准备好了自己在未来遭遇到来自生活环境中的极大诱惑、压力、是非曲直和看似不可逾越的人生障碍时不会分散、转移和放弃自己所确立的人生选择。那么,目前所寻求的生定位、目标才有真实的价值和意义,才能形成自己真正的人生信念,否则,即使是找到或发现了自己的人生奋斗目标,最终也会不堪寞社会观念的混乱、人生的颠簸、环境的压力而成为自身人生事业和人生选择的叛徒。——这根本上是他们的内在素质、品格和意志不协调的原因,他们在自身心的矛盾斗争中自己击败了自己,从而放弃了去成就自己独一无二的伟大人生和事业。毛泽东曾说:“如果一个人十年来未找到真理,十年都未立志”。找到了自身生命中存在真理就确立了自己的人生信念和目标,就找到了独一无二的伟大的人生和事业,一个人如何才能人生定位,找到和确立自己始终不渝的人生信念和目标!这只能其从的人生努力奋斗中去探寻追问,只有其人生体验才真正包涵了他人生的独一无二、包涵着他生命旅程中的真理。他必须在其深心里问他自己:“到底我该生该干什么?!”你必然能干成什么!在你的人生努力中要真诚地执于自问。那么,在你的苦苦的自我追问之下,在所有的世俗社会所引发的人生愿望和目标全部消失之后,一个出自你内心深处的、综合你生命所具有的全部、将会激励和唤起你去始终不移地去实现它的人生信念和目标就会自你心中升起!它就是你人生中、心灵深处升起的太阳。即使是在你未来的人生征途中处身黑暗,你都能看到人生和事业的依稀希望和光辉,它将唤起你生命所具有的全部才智和力量去成就你这独一无二的伟大而辉煌的人生和事业。你与生俱来的、在你心中激扬流淌着的那股心力、内在力量,名之为悟空,行者就是你必须要以自己的行动在生活的实践中肩负和履行你的责任和道义,一个人对现实的关注和生命自身所具有的生活能力名之为猪悟能,八戒就是自己为生活之所得必须要严格遵循的一定准则;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内心发生的矛盾冲突,因左右为难而容易导致人生的倾斜——能否行之于中庸、泰然和镇静——这种能力名之为沙悟净,和尚就是服从于高尚的目的和动机;对自己所觉知和把握的是和真理能坚定不移地贯彻和遵循,这种坚定的意志力称之为龙马;而在内心里始终如一地抱持一个自我期望的、要去达到的一心之所系的心愿和目标就谓之为唐僧。——这就是古往今来所有成就伟大的伟人和天才都具有的成就伟大事业的五种伟大的内在素质。正是这五种协调的内在素质,使人们一旦发现和确立了自己的目标,就会始志不移地去达成它。——这就是牛顿何以在获得苹果落地的启示之后会不懈地去探索,从而能发现万有引力定律;马克思从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中获得了启示之后会不懈地去探索,从而发现了经济规律的内在原因,……事实上,有广泛的人在苹果落地、衣食住行……中产生过困惑和启示,但人们不会把这个问题当真地去探索出个究竟,他们在真理召唤他的时候会放弃它,对它弃耳不闻。但如果一个人具备了这五种良好的内在素质,他就会在自己的人生中不遗余力地去为真理而斗争。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以一个伟大现象存在在这个世界上,只是社会生活使人螟蔑了自性中存在的伟大。我们之所以仰慕毛泽东、老子、爱因斯坦……是因为他们的存在唤起了我们对自性存在的伟大的回顾、唤起了我们内心深处一直深信自己有成就伟大事业的潜力的觉悟。人类所已建立的哲学、科学、理论和伟大事业,都只是因为人的心力洞悉和把握住了其存在的奥妙和真理。自然世界和人生本身存在着无穷的奥妙和真理等待着人们去发现、揭示和加以创造。——这就是生命存在的目的、价值和意义。人生之所以痛苦、失望和有永不满足的欲求,就是因为错过了自己在瞑瞑之中感觉到的存在于自身的真理。一个人要达成自我实现,成就自己伟大的人生和事业,就必须使自己的全部才智和力量得到协调一致的利用。但是,美好而丰富的世界、变化不定的社会生活一直在诱惑,从而扰乱着一个人的心神、混乱着一个人的愿望、分散着一个人的思想和精力。——人类社会和历史所埋葬和将要继续埋葬的存在于一个人心中的伟大天才都是因为其挡不住这个世界和社会生活的诱惑和混乱。一个人要达成自己的伟大和独一无二,就必须去提高和完善人生必备的五种伟大的内在素质,使自己获得孜孜以求不屈不挠、战无不胜的精神力量。

篇12:百年孤独读后感3000字左右

人,要生存,要思想,要表达,要创造文明,要构建秩序等等——无不是自恋的体现,但不自恋就无法从千千万万的生灵中脱颖而出,像癌细胞忤逆生命的意志那样去背叛麻木不仁毫无目的的宇宙。不幸的是,这只是硬币的一面,而另一面则是硕硕的未知。地球在宇宙中的位置,就好比在茫茫大海中捞起一个漂流瓶——这也太不成比例了。因此,把非生命的一部分考虑进去,从宇宙的概念上来讲,人很孤独,而且这种孤独还会细分下去,摊给个人。

一个娃娃糊里糊涂的就从娘胎里呱呱坠地了,面对周遭陌生的一切,他不知自己从何而来,也无法预知将要发生的一切——其实他压根都不会想,只会哇哇大哭——随着脐带剪断的那一刻,他便承受了此生最为深刻最为残忍的孤独,同时被赋予了孤独,因为他被独立成个体,会被不同种类不同程度的文明文化教养,会有愈深度精分就愈迥异于他人的成长体悟,会在个人与集体、意识与潜意识、善良与邪恶、真诚与虚伪等等各种二元对立的博弈中踅来踅去,会在渐悟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节奏,产生平衡“本我”与“超我”的智慧,甚至会发现某些绝妙的构思和深邃的奥义只能烂在肚子里,而根本无法用言语沟通或文字表达——正如歌词对音乐是种伤害一样,语言文字对思想也是种伤害——以至于从个体的意义上来讲,世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而一个人也无法替代另一个人。因此,从人被独立成个体的那刻起,就被孤独诅咒了。

一不小心得出这种结论,真令人扫兴,然后再去谈《百年孤独》这本书,简直是“扫兴✖100”。这个头起得不好,重来。

“……那时的马孔多是一个二十户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芦苇盖成的屋子沿河岸排开,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的时候尚需用手指指点点……”开篇便袭来一股充满神秘感的原始气息,呈现出一种粗旷而又干净的美——思想还未启蒙,文明还未染指,秩序还未产生——这是片净土。于是我放下书,闭上眼,舒展四肢,正准备耽湎其中难以自拔,可没过多久,突觉大事不妙,就仿佛置身于月黑风高杀人夜的前夕那样。果不其然,直觉很快得到了佐证,吉普赛人来了,带来了科学和巫术,各种稀奇古怪的玩意儿,第一代男主人公登场了,带着孩子般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以及开疆辟土,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

故事就这样开始了。堂吉诃德骑上罗西纳特,领着桑丘,手持长矛出发了;薛松买了朝廷一纸任命,雇了一班人马,带着老妓女,赴往湘西了;再不济也是树上的男爵带着他的三角帽和佩剑,爬上窗外的圣栎树了,抑或王二拿了些锅碗瓢盆,跑出生产队,去章风山了——我迅速被这种感觉攫住,这是本有趣的书,真想一股脑儿读完,正如看见中意的房子想一次性付款拿下,但琐碎的阅读时间仿佛钱包里数十张没得存款的银行卡,拼拼凑凑还不够首付,于是不得不向时间银行贷款,贷点睡眠时间出来,把书拿下,但贷款手续颇为繁杂,要时间流水,要熬夜记录,要失眠征信等等,一拖一拖就拖了一周,其中心酸可想而知。

如上所述,《百年孤独》是本有趣的书,但说着说着变成买房子了,所以这个头还是起得不好,继续重来。

这次从书中的人物关系开始。在读之前,就有书友建议我对着人物关系图来读,我没听,因为我家族中爷爷辈六个,爸爸辈十二个(只说男丁,加上女性就21个了),然后地方有个习俗,每逢春节都要走家串户,提个糖包拜年,嫡系旁系一个也不能落下,否则就要吃凿栗,所以每逢过年,我必累成狗。以前小的时候,都是爹带着,后来大了点,爹就整孔子那套,要长幼有序,比他大的,他就去一趟,比他小的就由我跑腿。那年拜年,我第一次单独上阵,很快就出师不利,气氛搞得十分尴尬,连捂脸笑都无法化解,因为我把9叔叫成了10叔,小婶叫成了11婶。

回家后,我便不得不拿出小学背乘法口诀表的决心把这些叔叔婶婶的关系和排行弄清楚,而且达到了倒背如流的境界。因此,在厘清人物关系这方面,我自认为是权威人士,但出乎意料的是,读到《百年孤独》第五代,我就不得不采纳这位书友的建议,对着人物关系图读了,因为作者把一个名字拆拆组组,反复利用,虽然这种“外婆天天生日”的感觉很好,但同时爷爷孙子分不清的状况瞬间就把我带回了那个年少无知大不敬的年代,很有一股“辛辛苦苦十几年,一把回到解放前”的挫败感,而且除了人名和排序的问题,还有盘根错节纠缠不清的男女关系,以我只能解二元二次方程的能力,如果冒冒然的仅凭记忆和直觉去梳理,而不去对照人物关系图,很可能会遭受秃顶之灾。

书中除了合乎伦理的男女结合,还有表兄妹结亲的、兄弟共一个情人的、有爱上妈的、有爱上姑妈的、有爱上姨妈的、甚至爱上姑奶奶的——场面蔚为大观,情节循序渐进,看得我手指打结,舌头打圈,眼珠错位,差点变成了斗鸡眼,这是生理上的紊乱,还有心理上的纠结:一方面受到伦理的牵制,让我感到揪心,一方面又受情欲的驱使,令我怦然心动。这个家族自成家以来便拥有强大的乱伦基因。第一代是同辈乱伦,表兄妹结亲,然后开枝散叶,经过七代人的努力,终于晋升为隔代乱伦,外甥和姨妈,此时,家族一副衰败颓然之景,似乎大限将至气数将尽,终于第八代用自己的昙花一现为家族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正所谓“成也乱伦,败也乱伦”,一个完美的“宿命论”,这么想挺悲剧的,但进一步想想,这和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做小金鱼、阿玛兰妲缝扣子做寿衣、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读羊皮卷、乌尔苏拉追忆往事、奥雷里亚诺第二装门锁,修钟表那种且造且毁、且毁且造的工匠精神亦有异曲同工之妙。总之栽在自己手里,也没什么可说的。

但这个家族就是在这种群魔乱舞的情况下还维持了百年之余,靠的是什么呢?开始我以为是贯穿全书的一根超长的生命线——乌尔苏拉:“男人开创世界时,她援助;男人蛮干乱闯时,她阻止;男人停止不前时,她继承;男人退缩逃避时,她支撑”——这是微信读书里的一篇书评所总结的,在这里借用一下,以此赞颂一下女人的理性、妈妈们的伟大,可以想象,如果这个世界交在男人手里,等于是给自己扔了一颗原子弹,除了一朵壮丽的蘑菇云之外,恐怕一无所有。所以我爱妈妈——额,问题就出在这里了,家族的涨落动定,成败兴衰,各种混杂的男女关系,乱伦之恋几乎都源于此——用弗洛伊德的说法就是恋母情结,在书中,这股暗流比起“乌尔苏拉”毫不逊色。

说到恋母情结,小时候我特喜欢黏我妈,我跟她睡,小手手抱着她,小脸蛋埋进她胸口,然后我妈老把这事跟别人说,别人就笑话我,说我是个奶罐子,众所周知,我国的伦理道德十分发达,所以我听到这话,立马就从脸红到了耳根子,之后,就没再粘过我妈了,但在我步入青春以及挨近青春的那段时光,成熟女性一直对我充满了其独有的吸引力,总令我想入非非。所以我觉得我应该能理解为什么第二代何塞·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都搭上了比他们年长很多,帮他家干家务活儿的庇拉尔·特尔内拉,以及后面的儿子爱上妈,侄子爱上姑妈,外甥伦上姨妈等等错综复杂的乱伦现象。不过书中的恋母情结跟弗洛伊德所说的有点区别,他们没有直接把母亲做为性爱欲望的对象,而是转移到了其它比自己年长的成熟的女性上,有个学术的说法,说这是潜意识冲出前意识的压制来到意识层面的体现,随他们怎么绕吧,本质上还是恋母情结的发展。

家族的男性几乎都有恋母情结,有意无意的想着乱伦,期间无数次擦枪走火,前面已经说了,看得我怦然心动,最后不负所望终于伦上了。家族的女性了,要么禁欲,要么超然,最后来了个惊天大逆转,恣情纵欲起来。家族的男人和女人到了这一代,终于不再压抑,而是肆无忌惮的灵肉交媾,随时随地的将彼此推向情欲的巅峰,似乎要借此冲破个体的牢笼与对方融为一体,打破孤独的宿命,但这件事只有伊甸园的亚当和夏娃才能做得到,因为夏娃本来就是亚当的一根肋骨嘛。接着第八代出生了,一根猪尾巴,瞬间将他们从情欲的蜃楼拉回现实的大陆,随后羊皮卷卷首的提要在尘世时空中完美显现: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一棵百年大树便轰然倒塌。羊皮卷上所载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

好好的一个百年家族就这么没了,说什么也得“呜呼”一句,“哀哉”一下。情欲不战而胜,伦理根本就没发挥的机会,如果“猪尾巴”的父母要是能像读者一样细心一点,严谨一点,对对人物关系图,也许能避免悲剧的发生。但故事总要有结束的时候,人总要有点悲剧精神,所以随着故事的结束我也不得不闭嘴了,而且经过前面几次重来,显然我有染上书中人物且造且毁,且毁且造的毛病之嫌,所以,这次说什么也不重来了,因为长了猪尾巴不好跟父母交代。

篇13:哈姆雷特读后感3000字左右

读完第一遍之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悲剧,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久久回想剧情,结局。

哈姆雷特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突然得知父亲死讯以及刚继位的叔父和母亲匆忙完婚,父亲的亡灵告诉他,自己是被叔父害死要求为其报仇。政治斗争的残酷,母系亲情的破碎、信仰、人性价值如此不堪一击,现实的冲击使他陷入深深的矛盾中,他开始怀疑,他的人生观也开始变化,内心受到煎熬,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

在叔父进行祷告时错失了最好的复仇机会,读到这里时,我想的是再怎么也要给他一刀,但是他没有,心里在想他为什么不把叔父杀死,他在考虑什么?他是从道德的制高点出发的吗?他是懦弱?是在计划复仇?是他的伦理关系、理性、来不及反应的缓冲?同病相怜的命运共同归属感?是自我冲突?总之,他在思考,他在涤荡自己的灵魂。但他最终选择复仇。他选择了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

但是故事的悲剧性在于命运的纠结与多变。

在面对困境时,我也与他一样试图说服自己、强迫自己。自己常常去想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我的人生意义又是什么?我该怎么度过这一生?不断的思考、想要靠近答案,又自我否定,结果陷入了思维怪圈,无法走出来,反而将自己困死在里面。也让我想起一段话,“大部分人终身都是在梦游,从来没问过自己他们在干什么,以及为什么要那么做,他们吸收了他们的父母的价值观和信念,或者他们的文化,毫不质疑地接受了下来。但如果他们刚好吸收了错误的信念,他们就会生病。”我没有办法判断什么是真正正确的信念,我甚至怀疑我所接受到的信念和文化,但是随着我经历的事情,我越来越能接受不同的事物,也不停提醒自己注意思考。人的心里有着很多个自己,不停地争斗,有时候这个我胜,有时候那个我胜,犹豫、挣扎、多变,自我否定、自我鼓舞,又饱含力量,一直在踉跄着挣扎着向前或向后。

当自己所追求的东西或者所吸收的价值观被打破时,苟延残喘还是挺身而出,我们应该有自己的思考和自己的见解,不断地认识自己,认识自身价值,重塑自己,是我到现在想的最好的答案。

感受一下摘抄和莎士比亚的诗一样的句子

披着殓衾的死人都从坟墓里出来,在街上啾啾鬼语,星辰拖着火尾,露水带血,太阳变色,支配潮汐的月亮被吞蚀得像一个没有起色的病人。

清晨披着赤褐色的外衣,已经踏着那边东方高山上的露水走过来了。

我的墨黑的外套、礼俗上规定的丧服、难以吐出来的叹气、像滚滚江流一样的眼泪、悲苦沮丧的脸色,以及一切仪式、外表和忧伤的流露,都不能表示出我的真实的情绪。这些才真是给人瞧的,因为谁也可以做作成这种样子。它们不过是悲哀的装饰和衣服;可是我的郁结的心事却是无法表现出来的。

一个不肯安于天命的意志,一个经不起艰难痛苦的心,一个缺少忍耐的头脑和一个简单愚昧的理性。

即使地狱张开嘴来,叫我不要作声,我也一定要对它说话。

在好风给人方便、船只来往无阻的时候,不要贪睡,让我听见你的消息。

对于哈姆雷特和他的调情献媚,你必须把它认作年轻人一时的感情冲动,一朵初春的紫罗兰早熟而易掉,馥郁而不能持久,一分钟的芬芳和喜悦,如此而已。

一个自爱的女郎,若是向月亮显露她的美貌就算是极端放荡了;圣贤也不能逃避馋口的中伤;春天的草木往往还没有吐放它们的蓓蕾,就被蛀虫蠹食;朝露一样晶莹的青春,常常会受到罡风的吹要向他自己叛变。

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凡事必须三思而行。对人要和气,可是不要过于狎昵。相知有素的朋友,应该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可是不要对每一个泛泛的新知滥施你的交情。留心避免和人家争吵;可是万一争端已起,就应该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可以轻侮的。倾听每一个人的意见,可是只对极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一个人的批评,可是保留你自己的判断。尽你的财力购置贵重的衣服,可是不要炫新立异,必须富丽而不浮艳,因为服装往往可以表现人格。

你的话已经锁在我的记忆里,那钥匙你替我保管着吧。

我知道在热情燃烧的时候,一个人无论什么盟誓都会说出口来;这些火焰,女儿,是光多于热的,刚刚说出口就会光销焰灭,你不能把它们当作看待。

少量的邪恶足以勾销全部高贵的品质,害的人声名狼藉。

我的命运在高声呼喊,使我全身每一根微细的血管都变得像怒师的筋骨一样坚硬。使你年轻的血液凝冻成冰,使你的双眼像脱了轨道的星球一样向前突出,使你的纠结的鬈毛根根分开,像愤怒的豪猪身上的刺毛一样森然耸立。

他握住我的手腕紧紧不放,拉直了手臂向后退立,用他的另一只手这样遮在他的额角上,一眼不眨地瞧着我的脸,好像要把它临摹下来似的。这样经过了好久的时间,然后他轻轻地摇动一下我的手臂,他的头上上下下点了三次,于是他发出一声非常惨痛而又深长的叹息,好像他的整个胸部都要炸裂,他的生命就在这一声叹息中间完毕似的。

人们往往用至诚的外表和虔敬的行动,掩饰一颗魔鬼般的内心,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死了;睡着了;什么都完了;要是在这一种睡眠之中,我们心头的创痛,以及其他无数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打击,都可以从此消失,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死了;睡着了;睡着了也许还会做梦;嗯,阻碍就在这儿:因为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朽腐的皮囊以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将要做些什么梦,那不能不使我们踌躇顾虑。人们甘心久困于患难之中,也就是为了这个缘故;谁愿意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凌一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一爱一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费尽辛勤所换来的小人的鄙视,要是他只要用一一柄一小小的刀子,就可以清算他自己的一生?谁愿意负着这样的重担,在烦劳的生命的压迫下呻一吟流汗,倘不是因为惧怕不可知的死后,惧怕那从来不曾有一个旅人回来过的神秘之国,是它迷惑了我们的意志,使我们宁愿忍受目前的磨折,不敢向我们所不知道的痛苦飞去?这样,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的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志愿不过是记忆的奴隶,总是有始无终,虎头蛇尾,像未熟的果子密布树梢,一朝红烂就会离去枝条。

要是语言来自呼吸,呼吸来自生命,只要我一息犹存,就绝不会让我的呼吸泄漏了你对我所说的话。

真正的伟大不是轻举妄动,而是在荣誉遭遇危险的时候,即使为了一根稻杆之微,也要慷慨力争。

要是把他的好处一件一件列举出来,不但我们的记忆将要因此而淆乱,交不出一篇正确的账目来,而且他这一艘满帆的快船,也决不是我们失舵之舟所能追及。

篇14:《见识》读后感3000字左右

《见识》是吴军在『得到』开设的《硅谷来信》专栏的文章,但是不仅如此,还增补了大约50%的内容,我猜想是把原来不适于日更语音专栏的部分补了出来。我本以为文章合集的书是写不出成文章的读书报告,但没想到梳理了读书笔记后,还真让我找到了本书的两条主线,可以串联起一篇文章。 《见识》一书的核心是探讨成功的三个要素:「反思」、「专注」与「协作」。虽然吴军老师把书中的内容划分为「商业本质」和「人生智慧」两大部分。但是我在摘录完读书笔记之后发现,本书实际上是凝聚在「反思」、「专注」和「协作」三个要素组成的心法。

1. 「冷静」的反思

吴军在前言就提出了挨巴掌的人生模型。人生就是一个不断挨巴掌的过程,生活中碰到的失败、挫折都是一个个巴掌。面对巴掌,反应无外乎三种:第一种,一巴掌扇回去;第二种,认怂,捂着脸走开;第三种,先冷静分析,也许是我们真该被扇,那就接受教训,也许对方真的就是个混蛋,我们或许应该叫警察来管他,当然也可能有人日后找机会整治他,让他记住教训。显然,第三种是一种「反思」的思维方式,让自己的巴掌不白挨,至少能有所收获,从而有所积累,完成人生阅历、能力的不断叠加。反思的关键不在于「分析」而是前面的定语——「冷静」。展开分析并不困难,但是冷静的分析才拥有价值。看过《奇葩说》的都知道,一个事情,正面反面其实都能讲出道理来。在愤怒的状态下的分析,其必然是对方混蛋、我冤枉的结果。这虽然是分析,但显然没有价值。只有冷静的状态下,才能合理拆出事情的要素,并且恰当的赋予各个要素的权重。

2. 专注=不乱换=极致

吴军在书中举了一个朋友的例子。这位朋友出身贫寒,却总能得到命运之神的眷顾。他考上了北京大学,又进入康奈尔大学留学。在职业生涯中,赶上了两次任职公司的IPO,一个是高盛、另一个是谷歌。之后的投资生涯也非常成功。这位朋友做选择的心法,就是在投资(自己的时间或金钱)时,恪守「寻找独一无二的价值」的原则。无论一家公司的股价如何上涨,媒体上如何光鲜,只要不符合「独一无二价值」的原则,他都不会投资。他躲过了一些坑,比如乐视,也错过了一些机会,比如小米。但他并不在意这种机会的错失。他非常认命,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从不去想。他关注命中能够得到的,也就得到了所应得的。 吴军还举了另一个「专注」的例子。20世纪80年代到美国的中国人,回国的很少,一心一意在美国发展,其中的许多人成为了美国著名大学的教授。近年来在美国留学并且能快速发展的人越来越少,原因就在于机会太多,既可以回国,又可以去工业界挣钱。随着机会的增加,取得较大成就的人反而减少了。 专注的第一个价值在于,你能够在某个具体领域中不断累积,形成复利效应。借用李笑来的一个比喻,你只有把一块块砖垒在一起,才能造出房子,否则东一块、西一块,什么价值都没有。成功的公司都是专注在一个领域精耕细作,才能站稳脚跟,等在一个行业形成了竞争力,才考虑是否要跨领域。阿里巴巴盯住了淘宝,直到打败了易趣成为行业第一,才考虑大数据等业务;腾讯原本就QQ一个拳头产品,在即时通讯打遍天下无敌手,才跨领域;谷歌盯住了搜索,亚马逊原来只卖书。复利效应的另一方面,是能够最大化利用你的资源。一个人的时间和金钱永远是有限。追热点不仅不能形成核心能力,甚至还会阻碍形成能力。乐视就是非常典型的例子。本来在视频服务行业,乐视网很有竞争力,拓展到电视制造也算是在同一领域的精耕细作,但是在该种业务还没有脱开烧钱模式,形成正向现金流之时,就急匆匆的投入电商、影视甚至是造车,最终短板的现金流紧张吸干了长板的现金流,最终导致整个集团的崩塌。假如乐视是一家战略咨询公司,那绝对是及其成功的。无论是付费会员还是电视盒子、汽车,都是行业的风口。但乐视问题就在于没有做到专注。一个「未来挣钱」的业务还没到达「未来」时,就急匆匆的冲到下一个「未来挣钱」的业务,最终把自己的资源涸干。乐视不是死于愚蠢,而是死于贪婪,所有的机会都想抓住。专注,才能避免人性固有的贪婪。 专注的第二个价值在于,你可以把一个产品做到极致,获得竞争优势。复利效应是从自身的角度看,而极致则是从竞争的角度看。在你还不知名的时候,把一件事做到100%远比把10件事做到80%有价值的多。比如作为一个历史学者,宋史专家就比中国史专家更有价值,王安石专家就比宋史专家更有价值,王安石变法经济史专家就比王安石专家更有价值。因为在开学术研讨会时,你如果只是个宋史专家,那研究宋史的人非常多,为什么要请你?但是如果是王安石专家,那至少你的竞争对手会少一些,其次你的客户会对你有确定的期待,就比一个宋史专家更有请你发言的理由。在商业上也是如此。提到魅族手机,你脑海中能想到什么?一无所有。小米呢?性价比。华为?黑科技。OPPO?迪丽热巴。市场的竞争结果也显示了这种认知占位的区别。(所以斜杠青年可能是个错误的理念,或者至少是被错误理解的观念。)

3. 协作——杠杆效应

吴军在书中既讨论了协作的价值,也讨论了协作的方法。人类社会就是建立在协作之上。脱离了社会的人,打不过狗熊,跑不过猎豹,追不上山羊。通过协作,人类发挥各自的特长,通过交换促进了效率。这是比较优势理论的基本原理。央视这两年出来很多媒体人创业,但大多数都失败了,为什么会如此?因为很多离职者离职前往往会对某个问题深入思考,有足够的知识积累,因此自己出来做事情的时候,能用多年累积的势能打响第一炮,但也仅是第一炮。因为原本的资源在离开单位后会很快消散。很多自媒体一开始有观点、有新意,但后来就是在凑内容。但是那些成功的,比如罗振宇、马东,都是在做平台,《罗辑思维》看似一直是罗振宇在讲,但到后面越来越多的内容是借助了与他人的协作。最开始几期是罗振宇讲自己的见解,之后便转向了对他人书籍的转述,到最后变成有专门的策划人进行策划,然后由罗振宇进行讲述,再到今天的『得到』,直接请各行各业的牛人来写专栏、出课程。促进协作,加强分工,这是人类社会的基本规律。 如何达成与他人的协作呢?第一,你自身要有利用价值,要有能力,所以需要前文所说的专注。第二,你要能完成和他人的对接,让别人知道并且能利用你的能力,这就是沟通能力。吴军老师在书中多处都强调了沟通能力,并给出了一些技巧。比如最有效的沟通是第一时间直接给出答案,然后补充解释。人在听别人说话的时候,注意力最多集中30秒。因此,直接给出答案,是让对方能够听进去的几乎唯一手段。再比如,说服别人的时候,要点有二:其一,拿出不可辩驳的事实;其二,以一种别人能够接受的方式去说服别人。事实是说服的逻辑基础,而方式是说服的情感基础。在说服方式上,吴军很推崇赵小兰的说法方法。赵小兰的说话有三个特点,第一,她的观点非常旗帜鲜明,没有那种“既要……又要……”和稀泥的废话逻辑。这让听着能够明确说话的主题。第二,她一直在肯定和认同对方的观点,但是用事实说明他们的行为违背了他们自己的观点。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这不是在说服对方,而是让对方自己发现错误,自己纠正。第三,在采访中,赵小兰批评别人总是非常委婉。在批评美国大学的招生歧视时,从来不用unfair等浓烈的情感词汇,而是摆事实,列数据,让对方自己发现这种不公平。 协作不仅止于与具体的他人协作,还有与整个国家、时代、技术风潮的协作。在软件开发上,微软长期基于PC,而谷歌则基于互联网,因此任何互联网技术的进步都能非常自然地帮助到谷歌,却对微软帮助不大。苹果取代诺基亚也是如此。摩尔定律、无线网速提升、触摸屏价格下降、SSD容量剧增,都对iPhone有助益,却对诺基亚手机没有意义。站在风口上,猪都会飞。因为在风口上,你是「被迫协作」的,你不需要苦哈哈的寻求他人的帮助,他人的利己行为同时就在帮助你。你不需要自己开发研究院,全世界的研究院都在为你服务。 与国家、时代、技术风潮的协作,要求的是人的判断力,而判断力来源于见识。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主席老家的一些亲戚到北京来看他,他谈到了表哥王季范将他带出闭塞的韶山冲,到了湘乡城,这样他才知道天下之大,才做出后来的一番伟业。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拥有更多的见识,才能知道真实世界的运转规律,才能藉此找到时代的走向,把握机会,作出正确的选择。

当然,本书的内容不是短短一篇读书报告就能涵盖的,如果用含水度来判断,本书无疑几乎全是脱水的干货。许多内容在『得到』上早就细读过多次,但作为一本书整体读下来,更摸到了一条主线,也就是本文所说的「反思」、「专注」与「协作」。好书值得反复读,每次都会有新收获。

篇15:百年孤独读后感3000字左右

“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梅尔基亚德斯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这是诺贝尔的颁奖词。他们说,这是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着。

我在一口气看完之后,却忽然想到了《红楼梦》,对于《红楼梦》,人们褒贬不一。对于《百年孤独》,我也一直坚信这种说法,你也许能看到人性、爱情、亲情,也会看到战争、迷信、神幻,我只能说,这个由马尔克斯创造出来的世界足够现实,也足够真实,真实得让人不禁潸然泪下。也许,这就是一本巨着的力量吧。

如今的文学,不知怎么,没有了华丽的文字,没有故作姿态的情节,每一个字似乎是越来越普通,但当它们相遇的时候,又会产生一种无法言喻的舒适感。我不管这是否是现代文学的一种趋势,还是一种手段,我终究还是欣喜这种变化的,如同读完《百年孤独》时的那种充实感一样,就像经历了别人的整个人生,明明是再普通不过的故事,可就是这样一个接着一个的故事,堆积了整个人生,甚至是一个家族的百年孤独。

马尔克斯于上世纪二十年代出生,我在想,当初他在写《百年孤独》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自己会得诺贝尔,有没有想过自己跨越了几乎一个世纪,甚至在获诺贝尔的前一年,他还在写一部凶杀案的小说,甚至在2年,他还在写具有现代气息的文章。

他是幸运的,看看他上世纪早期的作品吧:《枯枝败叶》,再看看他年的作品吧:《我不是来演讲的》,只是看着这两个书名,就能感受到两个世纪文化的冲撞。我个人是很羡慕能够跨越世纪的人,也许我跨过,不过那时的我两三岁,没有激动,没有欣喜,不知道昨天和明天竟然就是两个世界,没有像8后那样做一些纪念百年的事情。

而马尔克斯不同,他带着自己的记忆、自己的作品、自己的成熟,在另一个世纪继续写作着。现今,我拥有了自己的记忆、自己的思想,却只能看着那年份上个位数的变化,不知那百位上的数字何时会变化,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见到那新的一天。

也许我不会见到,但若真有那么一天,我一定会登上那高高的山顶,看着昨天的月亮和明天的太阳,就这么垂垂老去。

我愿意去相信这偌大的天地间有一个世界平行于我们,我也愿意去相信这个世界属于那个百年孤独的家族。他们在我们不知道的空间里生存了一年又一年,一个百年又一个百年,如同当初他们诞生那样,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消失不见。

也许这就是《百年孤独》的魔力,他们太过真实,又太过虚幻,好似有时我们就是他们,他们就是我们,只不过他们消失地快了些,我们消失地更慢了些。

22离我们似乎又更近了,他就在我们的眼前,比起玛雅“22”我更愿意相信中国科学家的预言。忘了那数字,只记得那单位是亿年,现在想来的确是很远,若当真到了那一年,有人如同现在一样,告诉他们,世界末日就要到了,我只是好奇,那时的人们是否会相信。

也许,那个时候,会有第二颗“地球”,比现在人们的担惊受怕要好得多了。

这一切一切的天马行空,说到底还是《百年孤独》给我们的难题,也许,活在当下。比什么都重要!

篇16:哈姆雷特读后感3000字左右

《哈姆雷特》是最令人觉得扑朔迷离的,或者说是最富于哲学意味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乱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卖傻等情节,均可见于古老的北欧传说,特别是丹麦历史学家所著的《丹麦史》中。这些尘封已久的原始资料,本来只记载着一些粗略的情节和苍白的姓名,毫无性格于动作可言,但是在莎士比亚的笔下,读者却发现自己生活在一群鲜活的人群中间,几乎和他们休憩相关,祸福与共。特别不可思议的是,其中出现了一个几百年来令世人叹为观止而有莫测高深的光辉典型。围绕这个主人公,可以提出很多问题。例如哈姆雷特是真疯还是假疯?这个性格的典型意义在哪里?这些问题都不是单凭剧情就可以解决的。

要充分认识和正确评析本剧的中心人物,必须全面照顾他的性格和环境相矛盾的复杂性,认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实际上,哈姆雷特的尴尬在于以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哈姆雷特,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 “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是这样,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他提出这个问题正是哲学的基本命题。因为刚刚发生在他身上的这些事引发了他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在他的人生中诸事顺逆的时候,他是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的,那时他看到的只是人生的光亮面,那时的生活无疑是美好的,而现在,突如其来的这场悲剧迫使他正视生活阴暗的一面和人性丑陋的一面。

可以说,哈姆雷特对人生中阴暗的那一面还是有比较深刻的了解的。过去他对这一切只是视而不见而已。如今残酷的现实迫使他面对这一切。他预感到,自己已经被不可避免的拖入到一个悲剧的命运中。如果他父亲真是被害死的,那么为父报仇就成了他一生中不可推卸的使命。而他的敌人又是当今的国王,要想杀死他,肯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无论多么困难,杀父之仇是不能不报的,而他当前的任务是要想出一个巧妙的办法来核实他的叔父是否杀害了他的父亲。阴谋,暗算与残杀,这些是违背哈姆雷特善良纯真的本性的,但又是他复仇的使命所必须的。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

篇17:《见识》读后感3000字左右

读完了吴军老师的《见识》,内心十分平静,诚如他所说,这本书提供了一套洞察世事和人生的独特方法,因此,我想以“新知”为题写随笔。一则,新知表示此书许多地方给我新的认知,类似于开了脑洞;再则,书里那些从前知晓的观点,再看到时候,竟又重新感知,有了不同见地。

#关于个人#

全书归类为关于“个人精进”的主题,围绕个人见识、个人发展、个人选择等多个方面给我们打开了窗户。于“个人精进”而言,我所了解的是身边好些朋友的个人精进主要是在学校学习的过程里比较集中,而且进度很快,大部分人在离开学校进入社会之后,便随着社会的洪荒滚滚向前,每每制定了个人年初规划,个人年终总结,个人精进计划表,都莫名其妙被今晚熬的夜,明早赖的床悄悄裹挟,不知所踪了。

这几年国家一直在提倡“终身学习”的理念,渐渐有一些教育人士开始重视个人的终身精进,并且感染了越来越多的人,于是社会上的成人继续教育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占据了市场的大蛋糕。你瞧,敏锐的人,始终能够找到市场的空缺。仔细想来,一个人立于世,不是靠学校里学习了十几年知识,然后在余生的几十年加以运用的,而是要在之前的基础上,去扩充、去积累,最后实现创造与再创造的过程。

“人生是一条河,每个人总希望自己这条河能更宽一点、更深一点、更长一点。要做到更深,是靠自己的修行和对世界的理解;要做到更宽,则是要和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在一起共同做一些事情。”自己的修行尚且可以通过自己不懈努力和坚持去实现,要找到志同道合的人共同做一些事情,最好能做成功,这便需要我们的个人魅力和行事魄力。简单点讲,你不仅要有做事的能力,还要有一定的领导力,要有筹谋的智慧。而这,也离不开个人的精进呢。

#关于伴侣#

我们都知道,伴侣是陪伴我们走完人生下半场的人,但是生活中鲜少有人能拎清楚伴侣的重要性。很多人在父母、子女、伴侣的排序上,不自觉将伴侣放在了最后,或许因为太亲近反而忽视了。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家庭也是因为关系颠倒而家宅不宁。在一个完美的婚姻中,双方都需要明白关系的亲密程度和重要性依次是“夫妻优先于子女,更优先于双方的父母。”

比投资自己重要或更重要的,便是找到一个合适的伴侣。古训有“一个好女人能富三代,一个坏女人能毁三代。”这里说了女性伴侣的重要性,当然,合适的男性伴侣同样重要。在此,总结吴老师的观点给大家一点建议。一个好妻子,通常是:不搬弄是非而且性格好,迷人、有气质、聪明。选择一个好丈夫,便首先要看他的“婚姻观”,其次看他有多少创造未来的能力。

这里我还想表达的是,大千世界、茫茫人海,我们选定了自己的伴侣后便应当抱着坚守一身的信念来过日子,一边提升自我,一边投资伴侣。这就要求我们认真内省、相互监督,发现自己和伴侣身上的优缺点,取长补短,进行投资。现下的人们已经习惯了捡现成,男朋友、女朋友,情感方面喜欢捡他训练好了的;财富方面喜欢挑已经衣食无忧了的;可多少忽略了人的发展性和精神的方面的成长,这是极可怕的事情。

#关于父母#

龙应台老师在她的书里提到,父母与孩子生来就是渐行渐远的过程,父母在孩子成长的过程里陪伴他拥有独自离开的能力。我们在中华五千年的传统文化浸润下长大,很大一部分人一时半会儿无法理解这样的豁达。

其实,我们用开放的眼光来看,现今的父母多少是不够成熟的。

首先,尊重和理解方面,中国的父母在精神、人格平等,对思想包容理解这块是匮乏的,很多父母对孩子的未来实行“一手包办”,总认为自己吃的盐比孩子吃的米要多,自己的经验能让孩子少走弯路甚至不走弯路,一辈子顺风顺水。我想问的是,“然后呢?”太过顺利的人生背后,孩子的一生形同被设定好的齿轮。

再来,独立方面。我们的父母过多的把自己毕生的精力放在孩子乃至于孙子身上,让许多远远超过18岁的年轻人如巨婴一般生活着,完全没有独立的能力,不难想象,世世代代发展下去,我中华子孙何谈一代更比一代强?

另外,输赢之说。我们的父母是吃过苦的一辈人,他们对于输赢的观念特别看重,生怕自己经历过的艰苦岁月再次发生在孩子身上,这边有了所谓的“赢在起跑线”思想。总想着跑在队伍的前头,不要“落后挨打”才好。其实呀,现在的社会发展得如此之快,机会又浩瀚如海,在人生慢慢的马拉松长跑中,起跑线一说当真没有了说服力。我们不妨冷静下来,看看有多少能人志士不是靠自己的双手,创造了幸福的生活,而倒退回去,他们也曾经在起跑线的很后面呢。所以,一定要说起跑线的话,父母的见识就是孩子的起跑线。

#关于幸福#

幸福的主题太宽泛了,但我们多数时候是在说一种内心的真实感受。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有些人喜欢坐拥挥之不尽的财富,有的人享受捐赠自己已有的财富;有的人喜欢热闹繁华中起舞,有的人喜欢安静宁谧中阅读;有的人喜欢生活在不停的增加,有的人喜欢生活一直做减法。瞧!这因人而异的。

吴军老师把财富比喻成它是上帝的寄存在你这里的,如果你没花完,死后是要还回去的。这样看来,不如把钱看成是我们提高生活品质的一个手段,适合自己就好了。如果拥有太多的钱,便需要考虑财富管理、资产配置、以及投资等问题,投资就涉及到风险,风险的来临也会降低人的幸福指数。所以,财富也不是越多越有好处的,懂得有效挣钱、合理花钱以及管理钱才是好的。

我们大多数人喜欢热闹繁华、人潮涌动的地方,在这样紧密的环境里可以暂时忘了自己源自内心的孤单,于是有人感叹“因为害怕孤单,我选择热闹。”这是很多年轻人的通病,不敢一个人独处。其实,有些人是喜欢独处的,他们通过阅读,通过打坐,通过焚香等等的方式,与古人对话,接近自己神性的一面,然后他们的思想得到飞跃。这样的人毕竟占少数,他们默默的发光发热,变得更加优秀。

生活需要做减法的思想大概是从日本的《断舍离》一书发行之后开始风靡起来,给了我们看待生活的另一个视角,遵循减法生活的人大部分是年轻人,我们的长辈们依然还在越多越好的思想里怡然自乐。多少未必有个定数,首要的是自己要给生活定调,譬如,你喜欢极简主义总不会添置一些繁杂构造的物件儿的,倘若你喜欢宫廷陈设,那家中自然要些中式风格的物品才能烘托出气氛来。我对减法生活的认知是,我们大可不必向以往一样,买很多东西留着不用,想着世世代代传承,能增值或保值,说到底,潮流的趋势变化得太快,与其花大力气买这些东西等过时,不如好好经营好当下,只买适合自己的,并且自己需要的,物尽其用,提升品质便很好。

我想,遇见一本好书是缘分。尤其在合适的时间遇见,它的效能便扩大十倍、百倍。一本好书,本身可以帮助我们重新认识自己、认清世界,弄清心头百思不得其解的疑惑,从而成为一个更好的人。这个时代,我们需要阅读,和深入的思考。

篇18:简爱读后感3000字左右

一场大火,一个劫难,一个救赎

如果罗切斯特的疯妻子没有在熊熊烈火中一跃而下,简爱应该就会同意嫁给他的表哥,跟随他远去印度献身于伟大的传教事业,最后枯死于炎炎烈日之下。

而偏偏,深夜,起了一场大火。

跟人间所有的劫难一样,发生在极度安静之下。

于是,在这场大火中,疯妻子顶着火焰从楼顶跳下,挣脱了命运的枷锁,得以灵魂的解脱。如有来世,宁要美丽的灵魂,普通的面相。

于是,在这场大火中,罗切斯特的家产被烧成灰烬,两眼俱瞎,左手截肢。这是他的劫难,上帝在冥冥之中惩罚他对妻子的诋毁之罪,惩罚他对婚姻的否定和推卸之罪,惩罚他对简爱的欺瞒之罪。

这也是他的救赎。上帝在惩罚他时也归还了他的自由和安定之身。从此,他可以光明磊落的恋爱,不用再浮世飘荡。

大火燃烧后的简爱,在经历了沼泽地的濒临死亡后,找到了表哥表妹,继承了叔叔的巨富遗产。她永远不再是那个寄人篱下苟活性命的瘦小姑娘,她成为了一个个经济富有,灵魂自由,独立于世的女人。

“你以为我贫穷,瘦小,就不配拥有爱情了吗?不,我和你的灵魂一样,平等自由。我不会继续住在这里,做你的情妇我会成为什么?靠人施舍,没有地位的寄生者。我没权力住在这儿。”这是在他们的第一次婚礼被毁灭后,罗切斯特的秘密袒露于世之后,简爱拒绝了罗切斯特要求她留下来和他一起生活的话。

于是她在深夜逃走了,身无分文的逃走了。

如今没了疯妻子,便没了法律的阻碍,简爱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去爱罗切斯特,也有能力常伴他左右。

“如果你不让我住在这里,我就在你的隔壁买下一栋楼,在有阳光的午后,邀请你过来坐坐,喝茶聊天,给你讲故事。每天如此。”

在约翰表哥去剑桥和旧友告别的时候,简爱也回到桑菲尔德,找到了罗切斯特隐藏在丛林深处的落寞的小屋后,她充满底气的要求住下来。

谁会拒绝这个勇敢,真诚,调皮,理智,坚定,善良,无畏的小姑娘?

02历经磨烂,方得福报。——(故事梗概的记忆)

这是不是宗教里所谓的福音。

对于一个尝尽人间万苦却从未自甘堕落,一个能在地狱中不屈,在天堂不骄,至始至终保持着纯正,执著,善良,刚毅,积极的女子,上帝赠回她的福报。

父母早逝,从小沦为孤儿的简爱,寄居在舅妈家。瘦小,体弱,她受尽舅妈的恶言恶语,表哥的专横霸道残暴虐待,表姐妹的高傲冷漠,仆人的偏心。她并没有因此妥协而变得自卑懦弱,投降于生存的威胁。她努力的让自己变得单纯,随和,活泼,可爱,变得更开朗率性自然。

之后,10岁的她被舅妈送到了一家凄冷的慈善学校,从此再无音信。在这个学校里,她体会到了社会群体性的冷漠和趋炎附势。她唯一的好朋友Helen因为传染病被隔离,她执意去拥抱她伴她入眠,第二天早上醒来,发现好友已经冰冷离世。她孤独又坚定的在这里看书,学习画画。第8年,她当上这里的老师。

一年后,她看到了未来的枯燥,她决意逃离,跳跃。

于是,一封求职信把她带到了桑菲尔德。遇见了此生的所爱——罗切斯特。她热烈安静又小心的爱着罗切斯特,罗切斯特却阴晴不定的试探她。直到舅妈离世,短暂的一个多月的分离,两个人终于表明心迹,约定婚姻。

婚礼的当天,简爱的叔叔派来的律师反对了婚姻的合法,揭露了藏在阁楼里的疯女人是罗切斯特的妻子。罗切斯特发疯一样向大家证明这样的疯子如此残忍炼狱的生活,婚姻早已死亡,众人如有怜悯同情和慈悲,就该赋予他再娶的合法权利。

但是简爱拒绝了,她认为罗切斯特一直在说着妻子的不是,是否有用心的去爱过。她拒绝留下做他的情妇,深夜逃离。

在经历了三天在沼泽地的饥饿寒冷潮湿虚脱之后,她倒在了一座叫沼泽居的大门前。

屋里住着一个男主人,他的两个妹妹和一个仆人。

他们救活并收留了她,并询问她身世。这样的救命之恩,大多数人都是会愿意倾囊而出道出所有,然而简爱却一直保持着极度的理智,拒绝告知过去,甚至连名也是虚报的。

后来男主给她找了一份在山村学校当老师的职务以养活自己,清苦却充实。

男主时常来看望她,以为她无法坚持,却又每次得到她积极乐观快乐的回复。

一个风雪满天,行路艰难的夜晚,男主又来了,带着简爱的所有秘密来了。

男主道出了简爱的真实身份,并告知她获得了0英镑的巨额遗产,那时她一年的工资不过30磅。此时的简爱并没有因为着20000英镑而激动,她保持了镇静。直到接下来,男主说出他是简爱的表哥,两个妹妹是她的表妹后,简爱欣喜若狂,她喜欢的人是她的亲人,她觉得温馨暖和的沼泽居也是她的家。她当下决定把20000英镑均分4份。

快乐,幸福,满足充实着小简爱的心。她开始写信寻求罗切斯特的消息,然而毫无回音。

观察,审视,试用简爱占据了男主的时间。这个不干平庸,决意献身伟大的传教事业的男人,一直在寻觅着一个合适的伴侣与他一道去完成崇高的使命。

他时刻克制自己的私欲和情绪,始终以一个严格的传教士的修养言语行事。他拒绝自己心有所动的姑娘的邀约,时时督促着简爱不要浪费时间做沉溺于家庭生活的一切举动。

简爱盼回信不得心伤郁郁,他邀她山尖散步,提出婚约,共赴印度。

因为无爱,简爱拒绝婚姻,因为折服表哥的人格魅力,她愿意同他远去。如此三番,也不改其言。

在那个神奇的夜晚,表哥又一次执着而坚定的说服简爱必须成为妻子才能共事。简爱看着表哥的眼睛,迷离深陷,就在她几要妥协那个好字即欲脱口而出的时候,她听到了一阵撕心裂肺的呼唤:简,你在哪里?简,你在哪里?简,简,我的小简爱……

她挣脱表哥的怀抱,冲出院子,那声音似从天上来,又在山谷回荡。

她热烈大声的回应:Iamcoming……,我来了,我来了……

于是她回到桑菲尔德寻找罗切斯特,熟悉的山坡麦地,熟悉的小溪,她与他的初遇,熟悉的树木和丛林,然而,迎接她的只是一坨废墟。

在小酒馆她找到了答案。是那个罗切斯特心爱的女人消失后,一场大火,毁灭了所有。

于是,在漆黑冷风的夜晚,简爱在荆棘里又走了几个小时,找到了罗切斯特的隐居。

她便留了下来。

结婚,生子。

幸福。

03人格的魅力

虽然圣.约翰表哥,出场得太晚,但他的光辉形象,却远胜于男主罗切斯特在我心中的印象。

如果用现代的眼光来审视罗切斯特,不过平庸渣男一个,与当今社会无数出轨的男人无异。

在父母安排婚姻时,他也满意妻子的美貌和财富。

在发现妻子时而癫狂后,他又怪罪于命运的不善,开始浮世放浪,情妇不断。

在婚姻被暴露后,他又痛诉他已为婚姻做了所有,世人应该给与同情和怜悯,支持他他再婚再娶。

所以即使他善良,慷慨,或许也勤劳,但这都无法抹掉他对婚姻的不忠和背叛。

所以简爱问他:你一直说着你妻子的不是,你为她做过什么?

所以,大火来了,他受到了惩罚,也得到了救赎。

而简爱的表哥,圣约翰,一个内心崇尚伟大事业的男人,选择了做一个普爱众生的凄苦传教士,精神与一切身体和心灵的私欲做斗争,克己遵道。就连婚姻,他也要冷静理性的以一个传教士的需求,来寻找一个同样坚毅,韧性的女人,与他一起,供奉终身。

这样的人性光辉,虽然严厉,但却安定,执着,向着美好的未来,勇往直前,无所畏惧,终然葬身火海,骨肉枯竭,也无怨无悔。

没有人,不为他所动。

只是,简爱,爱上罗切斯特在前,她便忠于所爱。

平凡而安稳。

篇19:简爱读后感3000字左右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但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是为了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是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然而,最打动我心的却是海轮,一个同样充满智慧和爱心的小姑娘。

海伦——我心目中超凡美丽的天使。她超凡,是因为她完全放弃现世,达到了浩淼高远的精神境界,有着难以比拟的忍耐精神。她美丽,毋庸置疑,有哪个人心目中的天使不美丽呢?

海伦的超凡是常人无法企及的,也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包括简爱。

海伦在人世的生命虽然短暂,但却发出了流星般耀眼的光芒。海轮的一生,有如落日一般辉煌与悲壮,这是一种崇高的美,豁达的美,气势磅礴的美,可歌可泣的美。

还记得那次梦中醒来,努力搜集所有有关海伦的语言和描述。不知为什么,对她的死就是有一种不甘。令我感到欣慰的是发现了一段被自己忽略了的细节,书中是这样描述的“在海伦的墓碑上有这么一个拉丁文,Resurgam意思是我将再生”.

一股郁结也心胸的感伤终于释怀了。我欣然,释然。“Resurgam”不正象征了海伦的崇高精神永存不灭吗?我想,这也是对海伦的死的最好的诠释。

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喜欢《简爱》,最主要是喜欢书中对爱情描写。没有任何露骨、低俗的刻画,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种动人心弦、至高无上的爱。

她一直以为自己姿色平平,地位低下,贫穷,微不足道,只配过一种平淡,清苦的生活,象野花野草那样无人欣赏,无人攀摘,自生自灭。可没想到她和主人之间燃起了烈焰般的爱情。一开始她把爱深深地埋藏在心底。在喝茶、吃午餐和傍晚的散步,她尽可能地若无其事,平静处之,但在独自一人的时候,她打开记忆的闸门,他们相处的一幕幕清楚的再现,陶醉在深深的幸福之中。她多次试探罗切斯特先生和英格拉姆小姐的婚事,罗切斯特先生也佯装与英格拉姆小姐亲密。他们相互之间试探,相互审视着对方,其实他们早已在心灵上合为一体了。罗切斯特先生对简刻骨铭心爱的表露:“我有时候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特别是象现在这样,你靠近我的时候,我左边肋骨下的哪一个地方,似乎有一根弦和你那小身体同样地方的一根类似的弦打成了结,打得紧紧的,解都解不开。要是那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两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的隔开,那时候,我内心就会流血”“对于只是以容貌来取悦于我的女人,在我发现她们既没有灵魂又没有良心——在她们让我看到平庸、浅薄,也许还有低能、粗俗和暴燥的时候,我完全是个恶魔;可对于明亮的眼睛,雄辩的舌头,火做的灵魂和既柔和又稳定,既驯服又坚定的能屈而不能断的性格,我却是永远是温柔和忠实的”这话既打动了简,也打动了读者。

本该一帆风顺走下去结婚生子,但却因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而搁浅。罗切斯特先生发疯的前妻的出现,简走了,为了她的自尊,也为了对爱情的忠贞。后来发疯的妻子烧毁了所有一切,跳楼身亡;罗切斯特先生为救疯女人被倒塌的房梁砸瞎了双眼。孤寂地隐居在森林间的小木屋……这时简又来到了他的身边,在仿佛经历了几个世纪之后的相见,没有了语言,没有了火一样的激情,他们紧紧相拥,平静走向小木屋……

这是一个老套的爱情故事。过了许多年,可在我看来,仍常读常新。也正是被故事所深深打动,使我在对待生活,对待环境,待人处事和对待感情方面引为自鉴。在这个什么都和金钱相关联,人情比纸薄,人称之没有爱情的年代里。《简爱》的故事的确让人感到一丝温馥和慰籍,让人明白爱的真谛。也特别适合从小生活在物资充裕,被爱包围的独生子女们来读,来领略简那自尊、自强、自立、平和宽容和充满怜悯爱心的精神世界。

爱情、亲情和怜爱之心是人类最丰厚也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缺了它,等于白活一世。学会爱人,感恩很重要。

以小说《简·爱》的着名与经典,写过读后感的读者一定数不胜数,再此多上一位,叨叨对《简·爱》一书结局的感慨。

世界上最凄丽完美的爱情是男人想像出来的,是沙士比亚笔下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纯粹的爱情也许就如空气中的氧气一样,它其实无处不在,只是你看不见又摸不着,纵使感觉到了它的存在又不可避免地要去质疑、考验、求证。很遗憾的是,爱情不像空气中的氧气那么容易求证它的真实存在性。

那么,要确证世上完美纯粹的爱情真的存在要怎么办呢?这件事科学家奈何不了便交由作家操纵。

也许,男人女人的思维差别决定了男作家与女作家在处理爱情的方式方法上巨大的不同。男人的笔头通常在顺境中比较清逸洒脱,他们一旦陷入了爱情便容易忘乎所以,全然无视于世俗的现实。一旦爱情触礁,为了维护心中那份完美的爱情,男作家此时的笔头变得绝决而极端了,他们会让爱情的拥有者以献出生命为代价,来成全爱情的纯粹完美的存在。

女作家则不同。女人在困境中不如男人那般果断,顺境中也不如男人天真。女人是细致的微言的敏感的,她们对任何事物都有着神经衰弱般的预见性与想像力。女人在沉迷于对纯粹爱情的炽烈追逐中仍然不会忘记世界的存在,热恋中的女人眼中,消失的不是世界上的物与质,而是这个世界上除了她所爱上的那个男人以外的所有男人。女人不会忘了世界的存在,又不忍失去心中至爱时,女作家笔下的爱情就变得复杂深邃沉重,不那么纵情于浪漫了。完美的爱情去哪里找?又不甘于承认说世上根本不存在这玩意儿。所以夏洛蒂?勃朗特在《简?爱》的结局里放了一把火。在其他的许多女作家的作品中,结局如果是得到了纯粹爱情的,那么作者即使不是成为纵火犯也不得不制造了其它的悲剧诸如地震与破产之类。

作家最终决定为简放一把火,把罗切斯特给烧穷了,烧丑了,烧平等了。而此时的简反而从一位贫民变成了继承财产的财主小姐。昔日地位的尊卑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然而简对罗切斯特的爱情是真正纯粹的爱情,她爱上罗切斯特不是因为他有名利而是因为他的人,纵使他变穷变丑了,她仍然爱他并要嫁给他。

《简爱》这本小说是以简的性格为脉络的,这样的结局是为简的性格取向服务的。但是对于罗切斯特呢?简从前有的自尊与自卑难道罗切斯特先生就一点也没有吗?难道他就那么容易做到与简在一片纵过火的废墟上重新开始新的幸福生活吗?

作家是忽略了罗切斯特先生的真实性或挣扎性的。这其实也很好理解,无非是为了成全一段纯粹的爱情的延续。如果让每一个古怪个性都不停地轮番作怪的话,生命哪里会留下爱情,只剩下争吵而已。

读者喜欢这样的结局,因为生活需要光明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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