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后感

时间:2023-09-25 08:25:01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围城》读后感(精选14篇)由网友“芋泥脆啵啵”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围城》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围城》读后感

篇1:《围城》读后感

乍一看《围城》,感觉像是一本军事书或者是战术书。

杨绛与钱钟书的爱情故事,我曾经被深深的感到动过,后又读了杨绛的《我们仨》,在这里面,我第一次了解了钱钟书先生,并知道他绝对不是方鸿渐。

杨绛在《围城》的后记中曾这样说到“《围城》的作者呢,就是个“痴气”旺盛的钟书。”书中的方鸿渐,博土学位是买来的,出国留学的钱是他已故未婚的家庭提供的,典型的当时社会的渣男,开头仅仅30页,却出现了五六个与他有关系的女生,无论是在邮船上的鲍小姐,还是苏小姐,还是苏小姐的亲戚唐小姐,方鸿渐都与她们有着不明不白的关系,这前提还是他还花着已故未婚妻的家的钱,这就如序所讲的那样“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呼,这或许就是对方鸿渐这个人物的精准评价吧!

前半部分,苏小姐苏文纨也是一大人物,邮船上孙太太那段恭维的说话,让她最不喜欢小孩子的人说出了:“我最喜欢小孩子”这样的话,往后中,她喜欢两个男人同时争夺她的感觉:青梅竹马的赵辛楣、替她抄诗的王尔恺,却刺激不到他心中欢喜的鸿渐,最后却和曹元朗订婚,这简直就是自私的转型,或许邮船上孙太太对她说的话运用了反语。

《围城》中的人与事都可以让我们感受到那个时代上流人士的生活,社会、环境状态与人们的思想境界这无不是一部作品成动的前提,小说的结尾说“饱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看完后记中的这句活,我又重新将书翻到115页,再次阅读……

篇2:《围城》读后感

印象中,好象有人说:“《围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小说!”,《围城》读后感作文。对于什么是小说,怎样称得上是小说,我不敢置喙?被誉为现代文学奠基人的卡夫卡,在他的《变形记》开头就是“一天早上,格里高从不安的梦中醒来,发现自已在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小说,原来还可以这样写!

再往深一层想,也许这句许真的说对了,说《围城》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睿智的书更适合。小说,一般都是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可并不是所有的小说都能给人启迪,能让读者省视自已的灵魂。但《围城》就像一面镜子,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什么都有”,就算不能等同包罗万有,但至少是能反映出人生百态。我真的很惊诧,惊诧于作者有这种洞若观火的本事,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百态的观察,细腻和深刻得让人难以致信,读后感《围城》读后感作文》。 《围城》全都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和逼真。文中对当时社会环境的着笔很少,所谓的历史容量,时代风云只是点到为止,一笔带过,我却觉得这正是本书的成功处,因为它不以特定社会下的典型人物为目的,而是反映共同的人性、生活世态。我敢说,象方鸿渐的不学无术,董斜川的附庸风雅,曹元朗的庸俗无聊,褚慎明的欺世盗名,孙柔嘉的胸府心计,鲍小姐的轻浮肤浅,李梅亭的厚颜无耻,高松年的老谋心,这一类人,以前有,今天有,以后还会有;至于“文化沙龙”的无聊,三闾路上的奇闻逸事,学校里的人情世故,上海滩上的稻梁谋,大家庭内的口舌是非,无不这样真实,又这般深刻。

《围城》读后感范文8

做了朋友应当彼此爱见面,通个电话就算彼此接触过了,面没有见,所说的话又不像信那样可以留着看几遍。电话是偷懒人的拜访,吝啬人的通信,最不够朋友。

这本小说的结尾我很喜欢,一个人饿着肚子躺在床上,,听着钟声落后地敲,后悔,回顾着几个小时前的事,那个每个小时慢7分钟的钟,真是讽刺。

我本来还以为方鸿渐会遇到唐晓芙,故事却这样戛然而止。后来觉得即使遇见了,结局也还是这样,人不能像方鸿渐那样,毫无目的,毫无计划地活着。甚至觉得什么都还可以补救。记得曾经有个产品的广告语:“抓住不能再来的时间”。

我们都是被困围城的孩子。逃出去并不一定是最好,出去了,你依旧会因某种原因重新回来,厌烦了,就又出来了……这样不累吗?我们要好好地想清楚,城里或是城外,再好好地活下去,就像书上说的一样,“你把针在面上转一圈,听见东一个电台半句京戏,西一个电台半句报告,忽然又是半句外国歌,半句昆曲啦,鸡零狗碎,凑在一起,莫名其妙。可是每一个破碎的片断,在它本电台广播的节目里,有上文下文,并非胡闹,你只要一个电台听下去就了解它的意义。”

《围城》里的比喻也讽刺得有趣,并不亚于《红楼梦》,比如形容王美玉的时:“满嘴鲜红的牙根肉,块垒不平像侠客的胸襟。”刚开始不懂,后来一想,侠客不是爱打抱不平吗?这是在形容王美玉的牙根肉不平呢,诸如此类。

刚读完《围城》的时候,心里真压抑,因为并不是在那个时代,连现在,身边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像书里描述的一样,在围城里……

篇3:围城读后感

人生快事,莫如读书。《围城》是一本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副市井百态图。作者用辛辣的笔锋,一针见血地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末的中国人展现出来。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渐鸿的一切遭遇——毕业、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如身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渐鸿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晓芙成为眷属,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取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取的总不是意中人”“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作者是偏爱唐晓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渐鸿。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也许题目的选取不仅仅是把婚姻比作了围城,它更是指着生活中的形形色色的事物,我们一直在一个空间里绕圈,突然发现了更令人向往的空间,就费尽心思的进入了新的空间中,却依旧是不停的绕圈,又想去其他的空间,从一个笼子跳到另一个笼子,不停的重复,却乐此不疲。

生活中的围城太多了,婚姻、事业、家庭……它们都想一座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

《围城》不得不说是1篇极好的小说,我感觉一遍是不足以理解的,必须再读,多读,才能更好的理解小说的意义。

篇4:《围城》读后感精选

“文之为用,上所以敷德教于下,下所以达情志于上,大则经天纬地,作训垂范,次则风谣歌颂,匡主和民”(《隋书?文学传序》)

当我第一次触碰《围城》的时候就有一种感觉:

四周皆是白茫茫的浓雾,只是隐约还可照见一些事物,一切都非真非幻的。在这团雾中,模糊地看到一个黑影,像是一艘小船。但当我看到这个如同小船的黑影时竟有些惊惧,害怕自己再踏前几步就是水域。

不知道前方是否真有一条小船?不知道眼前是否真有水域,是河湖抑或江海?

在扑朔迷离中,我失去了方向。

然而在失去方向中,我又好像找到了些什么?

在面对生活的伊始,我们充满着惶恐与畏惧,我们不知道何去何从,不知道眼前的是坦途或是崎岖,是光明还是黑暗,反正我什么也看不清。我眼中的社会像是混沌未开,于是我梦想着盘古来撑开天地,可是没有。

我大声询问生活是什么?

周围没有任何声音,只有那些抑或单调,抑或复杂,抑或有趣,抑或无聊的生活片段仍在自己身边打转。

我握着《围城》年齿渐长,越来越多的生活阅历像是一轮喷薄而出的太阳,似乎渐渐驱散了挥之不去的浓雾,照亮了眼前的一切。

我眼前是一汪海洋,古老得像是沧海桑田,却又新鲜得像是前几天的暴雨而成。

那原先的黑影真是一艘小船,睿智的钱先生就在那小船上。他一边轻摇船橹,一边淡淡微笑。我向他挥手,求他带我到彼岸。他只遥遥指了指码头所在,便不再说什么了。

于是我找到了码头,独自驾上一叶小舟。在我自信满满时,船离了岸;而当我意识到自己其烂无比的驾舟技术时,船已然出了港口。我面对大海,徒唤奈何。

生活对于此时的我来说是一杯苦茶了。年轻气盛的我们常会因为一点点的生活阅历而信心满满;却又因为一点点的挫折而垂头丧气。我们无可奈何于眼前的大千世界,又悔恨于自己当初的卤莽冲动,对自己的人生失去信心,然而,我们选择的路当真是错误的吗?

正于我在大海上进也不得,退也不得的情况下,钱先生划着船来了。我焦急地说起自己的迷茫,他却满含微笑和我谈起了话。他并没有用那些夫子般的语重心长的强调,而是满含戏谑地描述一个发生在普通人身边的普通驾舟故事。我沉入了情节中,我苦思,我微笑,我不屑,我的感情是如此澎湃而不带丝毫矫情。我不知不觉知道了如何驾舟。

我懂得只要自己用智慧去品味,用爽朗去接受,用豪气来面对,用乐观来展望,那于是也不再觉得生活是苦茶了。

生活有时就是这样,复杂中蕴涵简单。其实人生不难体会,也根本没有预想的那么可怕。

我终于欣喜地看到自己会驾舟了,虽然比起先生的驾轻就熟就如同一个孩童在手足乱舞。但我懂得了“信心”二字,这也就是驾舟的真谛。

我依旧在这时而狂暴不息时而温柔平静的海上做着独自的航行。在这海上呆久了,也有了海的胸怀,感受到妩媚,柔和,清新,自然,热爱这海风,这海雨,这海浪。

生于海的人说:“生于海者,必爱海。”

生在社会中的我说:“我爱生活。”

篇5:《围城》关于读后感精选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度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这时,我十分纳闷——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andIwaswrong。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Damn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平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

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Auntie,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篇6: 《围城》读后感

读围城是在高中,班主任推荐的,很不错,不过由于上课看被老师没收了,下面就没看。 方鸿渐的命运是幸运的,因为他早早的受到外国教育,接受西方教育,在那样一个动荡的年代,他是走在时代前列者之一,方鸿渐的命运是悲哀的,因为虽然他出洋留学但学有学到真本事,只知道狂妄自大,自吹自擂,这是他命运如此令人惋惜的最重要因素,也是对世人的一种警告,同时方家的一些封建礼节折射出当时社会还存在很多封建落后的现象。对于他们的爱情直冲的反应了当代社会中人们的爱情观,矛盾,忧郁,惆怅。

有人说,要是在大学里有机会谈恋爱,就谈吧,而且要谈得烘烘烈烈!当你毕业后工作时,如果她和你谈了三年而没发现你有买车买房的迹象,你就完蛋了;如果你和她谈了三年而没有买车买房的迹象,你也完蛋了。所以,大学里的爱情才是最纯真的,最值得去追求的……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被围困的城堡有很多种解释,或许是封建礼教,或许是爱情,那些城里城外的人便是一些热血沸腾,想改变命运,依然寻找成功途径的人。对于方鸿渐这个人物真是有一些不满。

篇7: 《围城》读后感

《围城》是钱钟书花了整整两年的时间写出来的,他说“两年里忧世伤生,屡想中止”。不过好在最后他还是完成了这本书,给后人留下了一笔不可或缺的财富。《围城》里有太多的人纷纷杂杂,他们有不同的个性,但却又有着相同的人性。在书里每个人都那么鲜活真实,他们的生气或快乐,让你总能从中看到自己的影子。世间的一切悲欢都是相通的,每个人也都是复杂的。钱钟书先生,他却是不一样的,他好像在以一种天真的懵懂在打量着人生,用一种纯粹的眼神,为我们展示这个复杂的世界。

《围城》里的主人公――方鸿渐,出国留学归来后,他在国内的一些经历,从在银行上班到失业教书,从单身到莫名奇妙的结婚……方鸿渐留学归来先是住在死去的未婚妻娘家――周家,后回家看望父母,后来老家火车站遭到轰炸,为了不被困在老家,鸿渐前往上海住在周家,并在周家的金银行工作,但他却想去内地发展,不久家人也逃难到上海,无依无靠,住处也很狭小,鸿渐没有地方住,就继续住在周家,但人与人之间的能相处的来总是需要距离的,鸿渐住在周家过于的亲近,慢慢就和周家的矛盾开始出现了。

鸿渐的感情也从回国船上的对鲍小姐的迷恋到失望,到对于苏文执的种。种示好不知所措,但他却接受不拒绝,可能是出于一种绅士风度,也可能是出于自己的懦弱,那时候谁能说他不是在享受呢?这大概是每个人的劣根性吧,喜欢别人围着自己转的感觉。对于苏文执她又何尝不是呢。

篇8:《围城》读后感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苏文纨如此道。一如方鸿渐,曾经对婚姻向往,最终却陷入这座城的束缚。

方鸿渐似乎总是在围城中,刚刚逃离了这个却又陷入另一个。这与他性格中的懦弱是分不开的。因为不敢于拒绝苏文纨的求爱,他痛失唐晓芙,又在孙柔嘉的引诱下一步步陷入婚姻的围城。总是依靠别人寻找工作,他陷入了三闾大学的围城,不得不与那些奸诈狡猾、工于心计又唯利是图的人们打交道。逃离了三闾大学,他又陷入了家庭的围城,这个落没的封建大家庭正像是一个浓缩的三闾大学,妯娌间的尔虞我诈,兄弟间的利益纷争,方老先生身上愚昧又可笑的精神,让鸿渐无所适从却不得反抗。冥冥中有一只大手操纵着他的命运,让他走向事业与婚姻的失败。他作为全书似乎唯一一个还心存善念的人,在三闾大学没有昧着良心,在文聘上写上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却又发现韩教授却作假给自己混得了好工作,两相对比,讽刺意味不言而喻。

读《围城》,其诙谐幽默的语言常使人会心一笑,但这笑却小不到底,因为你总能从其中窥得自己的影子,从而得一脸红。正如钱钟书先生所说:“所以是会心的笑,不够,还要脸红的笑,笑书上的人,笑身边的人,也在笑自己。”围城更着力描写人性的弱点,它的背景就显得不太重要了。其中有各种各样虚伪、阴险、虚荣、自私的形象,钱钟书先生力图讽刺知识分子的黑暗面。莫须有的克莱登大学,折射的是虚伪。苏文纨喜欢玩弄男人又自以为是,以看他们为自己争风吃醋为乐趣,折射的是虚荣。曹元朗模仿外国诗明明不得其要领,却又常以此卖弄文采,让人哭笑不得。李梅亭猥琐自私的内心在前往三闾大学途中尽显,善拍马屁的顾尔谦常闹出笑料。作为教书育人的学校,竟也分出了所谓的派别,竟也有所谓请客吃饭。为了面子,人们争相说谎,兵灾“让不知道多少穷光蛋有机会追溯自己为过去的富翁。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阁楼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钱钟书先生的语言真让人拍案叫绝。于是这样一幅丑态百出的社会图景跃然纸上,发人深省。

时至今日,围城也有着讽刺意味。科学家们只重论文在什么杂志上发表,而不肯沉下心来做研究的行为不该停止了么?初等教育教师素质普遍低下的现象不该消失了么?官场腐败,公费办私事的现象不该整治么?

围城的束缚给我们每个人都敲响了警钟。

篇9:《围城》读后感

很惭愧现在才开始读书,也正是这个年龄才开始在读书的时候进行思考。

在此之前,一直以为《围城》是讲婚姻的,读罢才发觉,它讲的是人生。

方鸿渐作为留洋硕士,回国后本应该有一番作为,和兄弟赵辛楣谈天说地时也觉得很有思想,与一同去往三闾大学的另外二人相比,也是不落俗套,可到最后偏偏他混的最惨,读到最后,这样的结果让我不停地反思,到底时什么原因造成了这样的结局?工作没了,感情也没有维护好。如果当初他与苏文绔在一起了,还会时这个结局吗?如果他和唐小姐在一起了,感情上会得到慰藉吗?如果当初拿了博士文凭回来,命运会因此改变吗?然而,人生没有如果,走过的路不会退回,错过的事无法弥补。

在我看来,方鸿渐即使有了上述的假设也不一定会过的美满。首先,一直在外留学导致他不谙世事,看事情不够通透,不会变通,这一点和赵辛楣相比,相差太远,虽然同行的另外两人过于庸俗,但在这人情世故中不至于被当作靶子。其次,方性格上不够坚定,甚至有些懦弱,几段感情中能够体现出来,而且他没有自己的看法,容易受他人影响,这也正是孙柔嘉处心积虑嫁给他的原因吧,她能降得住他。最重要的一点,方没有明确的目标和坚定的信念,即使在动荡的年代,人也应该有上进心,应该奋斗的目标。这三点提醒我在生活中,要避免这些坑,要保持独立不被外界左右,要有自己的人生目标,并保持学习的状态,不要随波浊流。同时,对于方和孙的婚姻也提醒我,即使两个人相爱,相处的时候也有禁区,不能在吵架的时候口无遮拦、互相讽刺揭老底。婚姻中要相互理解和体谅对方,多一些温暖,少一些刻薄;多一些谦让和包容,少一些专横挑剔。最后相互鼓励、相互扶持,一起为了家庭努力工作。

篇10:围城读后感

想起《围城》里的一段话,大致意思如下:

天下有两种人,一种人吃葡萄时先挑着好的吃,另一种人吃葡萄时把好葡萄留到最后吃,作者对此的评价是,前者活在回忆里,后者充满了希望。

没特意揣摩这段话,但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在生活中:

譬如拿到一大包糖果,一种人喜欢把整包糖果狼吞虎咽了,即使肚子饱着也不愿糖果袋满着,另一种人喜欢留着糖果,一天一颗,抑或三天两颗地品尝。

以我的经历,遇到的十人中有九个是第一种人,当然包括我自己。

而我的评价或二者的后果是:前者会得口腔溃疡,而糖果给后者带来了没有伤害的快乐。

有时会处于焦虑与自责的情绪中,因为各种事。

想找个理解自己的朋友倾诉,却遇谁也不敢开口。

一直都被教育,人应当节俭自己表达欲。理由是,有时自己的言语会是伤人的锐器,甚至是喜悦,也能引起他人的失意。更别说是不好的事情了,因着没人喜欢有怨气的人,没人喜欢听人诉苦,即使你再委屈,充其量给好友带去的依旧是不好的情绪——忿忿不平或诸如此类。再另一面,真正愿意听你诉衷肠,然后与你休戚与共或命运与同的人世上又有几个?

可心中还是愿意相信,会有个交心的人。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需经营好自己的内心小屋,别让自己成为自己的绊脚石。

人一辈子的开头与结尾都已设定好了,即生与死。这样看来,一切荣辱得失于人来说,在终极上,都毫无悬念与意义。

但想彻底看开,做到宠辱不惊,太难太难。

我希望我能稍稍,就稍稍淡看遇过的、遇到的、将遇每一次得与失,始终知道自己是谁,该做什么。

人活着不能不认真,但不必太认真。就是活着,已经太好了。

我希望清晨淡淡的,深夜淡淡的,生活淡淡的,时间淡淡的,一切于初与末都是淡淡的,细水流长。

最近,愿意去相信一些之前怎么也不愿相信的事。

原因很简单,一些不可思议的事真实地发生在自己身上,然后自己便愿付出一辈子的信任。

譬如,若在大前天下午傍晚五点三七分在食堂看见一个人,前天也是五点三十七分看见那个人,昨天也在五三七看见,今天竟也在五三七看见……我便会认定,那个人,还会在食堂,在五三七出现。

……

最近,人还变得容易被满足。

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的。比如,给我一包长鼻王。

篇11:《围城》读后感

经过了两个月的《围城》阅读,终于能够合上最后一页,我的脑海中却不断重演着方鸿渐和孙柔嘉的争吵。

我从8月份起便开始读《围城》,倒不是我读书的速度慢,只是钱老先生笔下的这几个风格迥异的女子和那“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方先生让我伤脑筋。我不禁想,什么样的女子才能让方鸿渐舒心,到最后便成了“最理想的女子是什么样的”。为此,我就带着这个疑惑,慢慢地分析。

首先,是对于理想的定义。对谁来说理想呢?不外乎是对方鸿渐,对方家老夫妇,对赵辛楣等等。笼统地说便是传统的理想女子和新式的理想女子。这就有些头绪了。

首先,传统型的理想女子,不外乎就是《诗经》中的“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或者“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种种,不外乎是中国几千年封建文化为女性塑造的“附庸”形象。这就是明显的封建思想,难怪孙家厌方家陈腐。

再者,新式的理想女子,书中便有,就是方鸿渐苦苦追求、望眼欲穿的唐晓芙。唐晓芙也是我很喜欢的一个女子,她敢爱敢恨、厌恶世俗名利、有自己的追求。我至今记得她的那句“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好一个痴情的可爱的女子啊!但是读过杨绛先生的《记钱钟书与〈围城〉》便知道,钱老先生偏爱她,不愿让她被方鸿渐这个花心大萝卜祸害,洁身自好,成为了《围城》中完美女性的化身。

但是,我却很喜欢孙柔嘉,她虽然没有鲍小姐的风流倜傥,没有苏小姐的博学多才,也没有唐小姐的清纯可爱,却有一种顽强不屈的劲儿。她在方鸿渐对她无感时想方设法地引起注意,在方鸿渐被三闾大学辞退时毅然与丈夫同行,在方q翁极力劝阻之下坚持出去工作,追求独立,而非一味地对丈夫阿谀奉承,一味地对婆家唯命是从。我认为这才是新时代理想女子所要具备的品质。

《记钱钟书与〈围城〉》中还有一句很有趣同时发人深思的话:“她(孙柔嘉)最大的成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这句话看似自相矛盾,却又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但我认为对孙柔嘉更多的应该是佩服和惋惜,而非讽刺。毕竟她也差一点就成为了既传承又创新的理想女子。

婚姻的围城其实内外都大同小异,自己心中的围城才会让自己不断逃避。正如钱老先生所说,只有战胜自己,才能真正脱离围城。我们又何苦去做别人眼中的理想女子,为何不去追求真正的自己呢?做自己的理想女子,便足够了。

篇12:《围城》读后感

读完了围城,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部精彩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在老师的范本下,我去买了这本书。刚开始感觉是看不懂,但是对后面的内容有无限的幻想。所以,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想,足以成就一部让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主人公方鸿渐是一位留学回国的学生。他在婚恋的围城中两逃三进。方鸿渐这个人既不高大又不渺小,游走于善良与丑恶毒边缘。用赵辛楣的话来说,就是一颗“墙头草”随风倒。

他的性格充满了矛盾。对李梅亭的厌恶,对韩学愈的怀疑,在他的内心独白与赵辛楣谈话中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这是他正直的一面;在学习中,他的虚荣心又促使他想方设法伪造了一张假博士文凭。他有时对待爱情玩世不恭,就像他跟唐小姐;有时他又十分认真,就像他十分喜爱唐小姐。他的一生就是陷入了爱情与事业两大围城中。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出口,最终变得一无所有。虽然方鸿渐与我们生活的时代不同,但是他生活的世界的人物性格与我们生活的世界的人物性格大同小异。

方鸿渐的爱情在我看来是个悲剧,一个本来玩世不恭的人在苏文纨和唐晓芙中选错了人,更改变了自己的一生,最终无奈的和孙柔嘉结为夫妻,而求生路上也异常艰难。

本书以他们的一次巨大争吵而结尾,作者暗示了在这次争吵之后两人会因此而离婚。是现代社会变化太大了吗?还是我还不理解婚姻呢?我怎么也无法想象夫妻之间会因为一次争吵而离婚。现代社会离婚率是很高,越来越多的人也选择了不结婚,但是那些选择结婚的人绝对不会因为换工作引发的争吵而离婚的,婚姻生活中争吵是必然的,因为在乎才会争吵,也是因为争吵才让生活有了一点点或甜或苦的味道。如果两人相敬如宾,各自做自己的事情,那结婚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即使是再恩爱的夫妻,婚姻生活中肯定会有一两次的大争吵,这都属于正常吧。

篇13:《围城》读后感

《围城》是一部以讽刺知识分子、婚姻以及人情世故为主题的小说,目的是力求刻画出当时某一空间某一群体的一部分人的人生面貌。理解“围城”这两个字,不能空泛地把他看作是婚姻的代名词,在某种层面上,它与西方现代主义所描写的人类的尴尬困境所采取的一些象征手法不谋而合。书中充满苦涩的笑,无奈的自我欺骗,这都是这部小说的成功所在。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在克尔恺郭尔《非此即彼》中的一段话,恰如其分的反映《围城》中方鸿渐的婚姻,乃至当今社会人类的婚姻,这话是这样的:如果你结婚,你就会后悔;如果你不结婚,你也会后悔;无论你结婚还是不结婚,你都会后悔。嘲笑世人愚蠢,你会后悔;为之哭泣,你也会后悔;无论嘲笑还是痛哭,你都会后悔。信任一个女人,你会后悔;不信任她,你也会后悔。吊死自己,你会后悔;不吊死自己,你也会后悔。

很多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从很小就听说了这样的话。稍大一些的时候,知道这是对爱情婚姻的描写,然后再大一些,就知道了原来其实什么事情都是这样的。不由感慨钱老的话真的很经典很精辟地阐述了一个人人都知道的事实,这个是不是可以叫“公理”?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法国的西蒙・莱斯曾说:“如果把诺贝尔文学奖授给予中国作家的话,只有钱钟书才能当之无愧。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己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解放。

伟大的人为什么伟大?因为,你是跪着看他们的,你跪着,别人自然比你高大了,因为你只想当一个汲取者而不是一个创造者,所以作者站在一定的高度俯视着人生,毫不掩饰地揭露出人性的弱点、生活的真实性,并入木三分地撕开来并加以展示,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篇14:《围城》读后感

说到《围城》,不免要笑,这大概是学校布置的而我唯一能看下去的课外书了,且边看边伴随着笑声连连。我有感,跟同桌发表议论说,这钱钟书怎么那么刻薄啊,估计连张爱玲看了他也要惭愧了。结果同桌倒一本正经地分析道,此二人的刻薄根本是全然不同的。张大才女是自己就经历了情场挫折,心冷,两片薄唇也就更冷了,不免毒辣得直要将这人情世故剜了个尽,还得留着抹隔岸观火、高姿态的淡笑,以标志她老人家之旗帜分明。而钱钟书,本人就是个彻头彻尾的书呆子,一般这种看似木讷的人,反而能于不动声色之间,把你说哪句话、干哪件事之间潜意识转过的念头,不仅从大脑皮层里挖出,且剖析个一干二净,叫你自个儿既是自惭形秽,又暗自纳罕:这本来要带到坟墓里的念想呢,怎么就给他知道了呢?

话是妙论,当下抚掌。我说不错不错,看不出来你小子也竟有毒舌的资质了。他窃喜,当着我只是呵呵呵呵。其实所谓毒舌,一言概之,一针见血罢了。能用一个字就能把对方气得流鼻血,且听着温文尔雅与肉体恋爱毫无关联的人,远比啰里啰嗦长篇大论却抓不住半个重点的强得多。杀人不见血,剑下一点红,这才是境界了。故而说,写这般繁复的读后感,倒不比直接在书的扉页大笔一挥“某某在此留名”来得扼要。当然,话虽如此,作业还是要写的,下面就来说各个具体人物。

方鸿渐。窃以为杨绛女士在后记里透露的资料很对,他的原型约莫就是钱钟书大人。自然杨女士很狡猾地用“如果这个男孩肯说他就是赵辛楣,那么钱钟书也会说‘我就是方鸿渐’”这一语遮蔽过了。总感觉像对唐晓芙一般,作者对他,是隐含着某些偏爱和包容的。就像他本人的目光正透过这虚拟的人物含嘲带讽地窥看世界而已。连方自身诸如懦弱之类的缺点,也几乎可以看作是文人必不可少的自嘲。然而说句真话,我并不讨厌他,甚至是带着某种意义上的同情的。这倒跟批评家们的态度有所相悖。要知道这帮人一贯是根据什么中心思想啦、积极意义啦,来取决自身好恶的。在我看来,他只是个凡人,和《雷雨》里的周萍、或大名鼎鼎的张无忌一样的凡人,甚或还可算是个聪明知趣的人物。即使是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或失业后被孙柔嘉女士骂作(懦夫),也是可以理解的嘛。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呢。但渐渐地,渐渐地,请你回味,这理解就让人陡地心惊:方鸿渐,何尝不是自己的写照?我们都是在这般的对他人锱铢必究、对自己选择原宥之间,浑浑噩噩地混到了现在。蓦然讥笑中就掺了某种悲凉。

再说方大主角的三位女朋友(不必说,孙小姐已经成他的妻子了)。同学都说最喜欢的莫过于唐晓芙,我也是。她灵俏,聪明,适度的表面的天真,和伶俐的口齿,最关键的是:她是方始终都没有得到的那个女人(他一度得到过苏小姐的心灵,而孙柔嘉得到了他)。而我却觉得一个细节是唐小姐尤为真实的:她明明不曾爱过方鸿渐,可当他和她分手的时候犹是恋恋不舍的。很难想象如果方鸿渐在当时回过头跟她痴缠呢?说不定就成事。呵,再聪明的女人,还是贪婪的啊。明知不是自己的茶,碰到面前也难免半推半就地小啜一口。

苏文纨也很有趣。注意,我说的是有趣,而不是可爱。大约看过了书的女人都怕像她,可实际上却又不知不觉做成了她。我有一同学,就说她和初中时语文女老师神似,听了就笑,细想那细框眼镜、那苍白肤色,那清秀但似硬头钢笔勾勒出来的轮廓,尤其是那种新潮洋派林黛玉而矫情处犹有胜之的风格,何处不是相似的。想想就差忍住了没对那位同学(她是女生)补上一句:你还是少说别人,提放着自己哪天也变成那样吧。这不是刻薄,真的。她那恨不得方鸿渐、赵辛楣,都扑在她石榴裙下(当然,苏小姐是不穿这样俗艳的裙子的)的心理,和全天下女人,何尝不是一样的呢?然而苏文纨不也是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方鸿渐被一个女人暗恋时内心既是暗爽、又故作流水无情的真实自我。大抵在恋爱一事上,不论男女内心的贪婪和表面的做作程度都是一样的。想想,可笑,可叹,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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