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整理14篇)由网友“stmspaper”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并能积极分享!
篇1: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根据桃江县人民政府XX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XXXX年度桃江县林业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合理行政、合法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为原则,坚持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用材林相结合,建设生态桃江为前提,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强我局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推动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生态桃江提供法制保障。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要求,强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执法工作,同时兼顾行政决策、政务公开等内部管理,做到既突出重点,又强调关注民生。在制度建设层面务求完善全面,突出可操作性,在制度创新层面务求突出新意,形成品牌效应,在制度执行层面务求规范到位。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与执法水平。
①全系统的行政执法人员都需参加国家林业局与省、
市、县组织的“六五”普法学习与执法人员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重点加强培训与学习。
③组织林政、资源、政务中心的执法人员、办证人员重点对运输证、采伐证、竹木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办理及程序进行学习,考核优秀率须达100%。
<二>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①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与专家论证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②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将我局的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进行公开,促进政府管理的公开、廉洁、规范、便民。
③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估机制,对决策机制情况进行跟踪反馈,由行政相对人和有关专家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按程序修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①依法、科学、合理地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主动向社会征集规范性文件立项的意见和建议。
②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透明度。进一步改革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对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组织论证,广泛听取、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③规范性文件下发后,及时采取各种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
<四>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①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执法依据,加强对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持证上岗,坚决杜绝无执法证人员上岗从事林业行政执法活动。
②认真执行《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所有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在开展执法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行使权力,执法行为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运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③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申请回避、申请听证的权力,合理行使本局制定的《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④森林公安局、各乡镇林业站要加大对森林资源的管护和对无证滥伐林木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加大对非法占用林地的打击力度。
⑤加强案卷评查工作,建立健全局内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行政许可案件案卷、行政强制案件案卷应当立卷归档。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实行年度案卷评查,评查情况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1、进一步推行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以局领导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明确执法责任范围、任务、权限和执法目标。把执法责任分解到每一个行政执法人员,切实做到工作环节到位,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责任明确到位。
2、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评议考核,落实执法责任。积极探索本单位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建立健全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行政诉讼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制、国家赔偿案件责任追究制。完善听证、协商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3、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行使权力。执法活动必须做到执法主体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依据公开、程序正当和说明理由。合理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减少执法的随意性,避免执法扰民。
五、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加强我局行政复议能力和诉讼建设,力争不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和经行政复议、诉讼被撤销案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便民措施,畅通复议、诉讼渠道,依法积极办理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对上级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和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积极参加答辩或出庭应诉,按照法定期限提供全部证据,并自觉履行上级的行政复议决定或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1、加强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领导和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行政法及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法规、规章,全面落实年初制订的学法计划。增强宪法和行政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与依法行政和履行职务相适应的法律素质和能力。
2、广泛宣传依法行政知识,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增强全社会了解、遵守有关林业法律、法规的观念和意识,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制度建设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出发,积极投入到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中来,努力推动林业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篇2: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执法活动为纽带,突出主题,抓住重点,采取日常监管与集中执法相结合,大力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促进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保障全市煤炭(石墨)生产经营秩序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1、通过排查隐患,遏制事故,促进全市煤炭(石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
3、通过活动开展,强化自身建设,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三、编制依据
1、全市保留合法煤矿、石墨矿、煤炭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2、市煤炭局行政执法工作力量、装备情况。
3、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见附表一)。
四、执法工作量的确定
1、执法工作日的确定:全年共52周,其中春节煤矿停产放假3周、复工复产验收2周、国庆放假1周,可安排执法46周;每周中制订预案和学习1天,内务处理1天,上级安排其他工作1天,用于监管执法时间为2天。全年可用执法工作日为92天。
2、执法矿次的确定:按每个执法工作日监管执法1矿次计算,全年可安排执法检查92矿次。其中:一季度8周(春节放假及复工复产验收5周),计划16矿次;二季度13周,计划26矿次;三季度13周,计划26矿次;四季度12周(国庆放假1周),计划24矿次。
五、执法活动安排
1、重点监管执法:以上年度事故矿井、瓦斯水患等自然灾害较重矿井、安全管理基础较薄弱矿井作为重点监管矿井(共确定40处,见附表二),以“一通三防”、防治水、瓦斯治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内容,以联合执法检查为主要执法形式,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2、专项监管执法:根据煤矿的生产特点及时段特征,主要开展包括“一通三防”、安全培训、机电运输、防治水、瓦斯治理、石墨矿安全管理、煤炭经营等方面的专项执法行动,检查中以专项检查内容为重点,兼顾检查安全生产其他环节,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具体见附表三)。
3、定期监管执法:在复工复产前、汛期前及“两节两会”期间开展定期监管执法,以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入井带班、隐患排查治理、值班值宿等制度落实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以督查、突击检查为主要执法形式,在月监管执法计划中给予安排。
六、措施要求
1、科学制订计划。年度计划要与与全局工作部署相衔接,紧扣“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技改扩能、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突出主题;根据年度计划的安排,结合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编制月度工作计划并上网公布。
2、严格计划执行。加强计划落实情况考核,确保执法工作计划的严肃性。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因素,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应及时编制调整方案。
3、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联合执法、信息交流机制,保证步调一致,相互补位,形成合力;定期组织开展交流检查、考察培训活动,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共同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4、强化后勤保障。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改善办公条件,提高现代化、信息化执法水平。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树立执法威信。
篇3: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讲话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权,做到主体合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量罚适当。
2、上下衔接、全面覆盖。县、乡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把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生产企业和重点经营单位全部纳入行政执法范围,做到上下衔接,避免交叉,不留盲区。
3、属地监管、突出重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县、乡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分别对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或委托下级)实施行政执法。上级对下级的计划执法对象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必要时,也可将由下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的对象纳入本级的执法计划。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与综合协调。
4、科学统筹、积极作为。县、乡两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统筹考虑现有执法队伍和装备条件、重点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以及本地区高危和重点企业自身状况,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履职,合理确定检查频次,科学编制执法计划。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培训,有力促进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全县各类事故总量严格控制在市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杜绝较大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发生;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不断强化“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职责分工和检查重点
(一)执法检查职责分工
县安监局主要依法对本辖区内省、市安监局直接检查以外的中央、省、市属企业及其子公司和县属企业,以及辖区内其他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直接检查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行业监管企业共99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同时按不低于10%的比例对乡镇安监站负责的执法检查对象进行随机抽查。
乡镇安监站依法对本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日常安全监管,组织做好辖区内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接受县安监局委托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县安监局在完成职责范围执法检查任务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对乡镇安监站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执法检查系是对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全面检查,不代替日常隐患排查和日常安全监管。
(二)执法检查频次
县安监局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生产企业每年最少开展2次执法检查和2次有针对性的复查;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季度最少开展1次、全年4次的执法检查;对监管的其他企业每年最少开展2次执法检查。乡镇安监站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对其他企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检查。
(三)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1、原则上按以下内容进行检查,也可视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检查项目进行检查。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2.检查国发〔〕23号文件和湘政发〔2010〕27号文件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情况,以及非煤矿山企业领导现场带班情况和非煤矿山六大安全系统推广应用情况。
(四)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1、全县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涉及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3、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与职业健康等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全县上半年主要开展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与职业健康等安全专项整治,下半年继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4、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认真组织学习《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四个重要文件,精心筹划、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监察人员和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安监站以及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专题业务培训,全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安全培训工作。
5、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以事故多发、易发的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以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为目标,督促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生命线和主要抓手,县乡两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计划编制工作,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
要根据本计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编制各自的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
(二)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县安监局各业务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规定的相应责任,但不改变事故统计口径、安全隐患治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开展应急救援等应由乡镇人民政府承担的职责。县安监执法大队对列入县局直接检查的企业,按不低于50%的比例抽查,并对委托乡镇执法检查的企业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抽查。乡镇安监站受委托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并将所检查的有关情况向县安监局报告。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格执法程序,重要行政许可、执法决定、大额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审批等事项都要坚持依法依规经局党组、行政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检查公平、公正。
(三)严格考核与结果应用。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对按时完成执法工作计划的单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执法人员,应当予以嘉奖;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权重,要将计划执法实施情况作为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篇4: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
20××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的部署和工作要求,以提升机关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治理能力和加强建设法治机关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发展商务事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要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市商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局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市商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候小平;副组长:贺秋生、娄宏福、李承芳、曾晶、石修武;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廖元。办公室设法规科,负责依法行政日常工作。
二、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六月中旬召开局务会议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
三、开展依法行政普法培训。组织1次以上局务会议学法或依法行政知识专题讲座。组织机关干部网上普法学习和网上普法考试。组织1次以上商务执法人员业务法律知识培训。
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公众参与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制度,让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更加科学民主和有法可依。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拓展人民群众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途径,公开征求意见,积极引入专家、学者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咨询、论证,增强文件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四统一”、申请审查、备案审查制度。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在网上公布。
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做好新增、下放项目的衔接移交工作,公开行政审批条件和流程,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的环节、手续和时间。
七、坚持公开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商务行政执法行为,做到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得当,自由裁量权适用恰当。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探索行政执法体制创新,积极做好商务部商务行政执法问卷调查,为执法体制改革提供基础素材。建立市县两级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提高执法成效。积极开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城管委托执法,配合做好创卫工作。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和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印发说理式文书范本。及时报送行政执法案件统计表和指导案例。
八、开展好行政复议工作。建立行政复议工作规程,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条件、文书格式、受理机构、审理程序和联系方式,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严格依法受理。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
九、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公开和更新各类政务信息,重点公开行政职权、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结果、执法案件处罚结果等,让部门的行政工作在公众的监督下进行。
十、做好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依法行政工作信息,全面反映商务局法治机关建设情况。对于新出台的法规、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及时宣传贯彻,制订实施方案、步骤和措施,积极推进。
篇5: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目标,抓住重要季节,以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入手,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和制度建设,严把生产、流通和使用三道关,着力提高放心农资和安全农产品的覆盖率;以强化农业行政执法能力为重点,以改革和创新农业执法体制为核心,加强队伍体系建设和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逐步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和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运行格局,打造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服务“三农”。
二、工作目标
三、工作要点
(一)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种子市场秩序
种子是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我们要抓住种子销售的关键时期,对重点地区、重点种子市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制售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或借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标签标识的规范管理,规范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对全县各地已经发放的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对不符合许可、登记条件的要依法查处。委托经营户必须具备基本的种子、肥料、农药知识,即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或三年以上的农资经营资质或县以上农业技术推广、培训单位的农技知识培训考试合格证明,并经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必须准备必要的资金,即经营资金和先行赔偿保证金;必须有固定专用的种子、肥料、农药门市,不得假借、搭摊;必须有相应的种子、肥料仓库;必须合法经营,在农资经营中无违法行为和损害农民利益等行为。委托经营户凭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经营资质证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资质证明”实行一年一审。
二是健全品种审(认)定管理制度。依法加强主要种子品种审定工作,严格遵循主要品种在推广使用前必须经国家或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规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品种命名,已经国家或其他省(区、市)审定通过的品种,在我市再次审定或认定时,应当使用原审定公告的名称。要加强对品种推广使用的跟踪,把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可克服缺陷的品种依法按照程序停止推广使用。
三是完善种子包装标签标识管理。商品种子的加工包装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装的规格、材质和包装物表面标注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加强种子标签管理,规范标签制作、标注和使用行为,种子标签标注的内容必须规范齐全,标注的品种名称必须是国家或本市审(认)定公告的品种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称或品种保护权名称。品种特征特性描述要按照品种审定公告的内容真实介绍,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
四是加强种子价格管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同物价部门的衔接,加强对种子价格的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布种子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当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价格总体水平高于上年时,会同物价管理部门按照《价格法》和《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号)的规定,及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依法合理调控种子价格,防止种子价格大幅度上涨。要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依法严厉打击不执行价格政策、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
五是加大农药市场监管。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农药管理条例》、《**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农药销售旺季,开展农药执法专项整治,加强农药市场和蔬菜生产基地违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执法检查,重点加大农药标签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随意扩大防治作物和对象、随意更改农药毒性标志、一证多用及假冒或伪造农药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六是开展肥料执法专项整治。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2号)的要求,切实加强肥料市场监督管理,重点整治复混肥、配方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叶面肥和床土调酸计等未经登记、包装标识不规范和有效成分含量不达标等违法行为。
要切实加强农产品安全、农业环保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
(二)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者的执法服务工作。加强对经营者法律知识宣传和培训,明确经营者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增强法律意识。要建立健全经营企业(个体)管理档案,对于经营的品种采取提前介入,做好服务与管理,把问题控制在萌芽之中。开展农资信用评价,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积极扶持和宣传优质农资和农产品。
二是做好广大农民的执法服务工作。要结合“送法下乡”、“送科技下乡”等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向广大农民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介绍农资识假辩假常识,引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索证索票。发放“农业执法服务卡”,方便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聘请农资质量义务监督员,负责对农资质量进行监督,举报无证经营和流动商贩的违法行为,提高农资市场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是畅通便民服务的信息渠道。加强农业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农资和农产品质量信息,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监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信息查询、信息发布、案件统计、跨区域案情通报、优质农资推介以及工作指导与交流的网络化和信息化,按规定及时上报执法信息、数据统计和重特大案件。
四是加强“阳光执法”建设。建立执法公示制度,做到执法依据、执法内容、办案纪律、执法程序、服务承诺、执法人员照片、监督举报电话公开上墙,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建立目标考核制度,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进一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把执法任务、权限、程序及责任落实到每个执法人员,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认真贯彻收支两条线和考核评议、执法统计、执法报告、公示承诺等制度,增强执法的公正性、权威性和透明度。强化对执法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处罚决定等重要执法环节的审核把关,建立重特大案件报告、工作报告、挂牌督办、执法考核目标、层级监督等执法制度,逐步做到执法管理目标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制度化。
(四)创新工作机制,为农业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要推动农资打假和农产品安全工作三个转变,即由重点抓市场检查向抓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案件查处向全程监督和案件查处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打假治劣向抓促进放心农资供应和打假治劣并重转变;做到农业行政执法“八结合”,即查市场与查源头、打“窝点”相结合,农资标识、证书管理与内在质量管理相结合,阶段性集中整治与经常性监督管理相结合,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传统监管手段与现代监管手段相结合,打假与扶优相结合,农业执法与其他执法相结合。积极开展农资经营单位诚信等级评价体系试点,推行农资生产、经营的备案制度,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通过不良行为记录、监督抽检结果备案、严重违规行为警示曝光等手段,建立农资经营单位诚信等级评价体系,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
篇6: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
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行为,增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促进全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编制细则(试行)》要求,结合我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阿拉善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自治区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与盟委(扩大)会议、全盟工业经济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暨招商引资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不动摇,坚守安全红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快构建科学、合理、有效的安全生产防管控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性事故,继续保持全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认真履行安全监管监察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对直接监管的非煤矿山、冶金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达到100%;对各旗(区)高危行业企业抽查率不低于20%。对全盟非重点监管单位的抽查率不低于5%,其他安全生产领域(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电力)的督查覆盖率达到5%,对中石油、中石化、华油天然气油(气)库和加油(气)站抽查率达到75%。
(三)、对上级交办、督办、群众举报、部门移交的案件及时办理,结案率达到100%。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监督监察对象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纺织等工业企业。
(二)监督检查重点地区及企业
1、重点地区:阿左旗井工非煤矿山、大型露天采石场、巴彦浩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阿右旗井工非煤矿山,雅布赖工业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额济纳旗井工非煤矿山、赛汉桃来工业园区、三和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冶金等工业企业;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冶金工业企业;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冶金工业企业;敖伦布拉格产业园区井工非煤矿山;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中石油、中石化、华油天然气分公司油(气)库及加油(气)站。重点监管企业名单附后。
(三)执法工作重点内容:
1、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地区党委政府安监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现场安全管理,完善提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保障企业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强化事前预防性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
2、排查治理隐患。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业行业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3、强化“打非治违”。 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督促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四个一律”措施,促使各企业依法依规抓好安全生产。
4、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指导,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对企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领导人员现场带班、班组安全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5、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安监干部教育培训,大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档案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执法台帐,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提高案卷质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公正廉洁执法,树立安监部门的良好执法形象。
(四)执法工作日测算及工作内容
全局在岗人员26人,其中行政执法人员15人。
1、总法定工作日测算(3750天)
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总天数-法定节假日总天数=365-104-11=250天。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数=250天/人×15人=3750天。
2、总执法工作日工作内容
总执法工作日包括执法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行政执法工作日。依据国家、自治区、盟委行署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确定我局执法检查工作日1620天,人均每月9天;其他执法工作日1440天,人均每月8天;非行政执法工作日690天,人均每月3.8天。
——执法检查工作日工作内容(1620天)
(1)一季度工作安排
①针对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对重点危化企业及烟花爆竹(批发)零售摊点就销售许可、安全距离、消防设施等方面进行检查;烟花爆竹企业进行烟花爆竹尾货退库制定计划进行专项检查;
②对各旗(区)“春节”放假停产、停工的企业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③严把矿山企业复工验收关,对各旗(区)同意复工生产施工的企业进行抽查,其中主要针对复工前,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情况;对矿山企业对职工的培训教育、矿领导带班下井、隐患排查、安全检查、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等各类管理制度的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④对全盟各生产经营企业作业规程及操作规程、安全设施管理、工艺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和领导带班成员轮流带班,隐患排查等制度落实情况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全员培训教育等方面进行日常督查;
⑤对全盟生产经营企业是否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生产经营企业制定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2)二季度工作安排
①对全盟各生产经营、新建、扩建、在建企业履行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②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打非“行动;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外施工程队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③针对全盟范围内非药品类易制毒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适时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工作,并组织专家对全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分类评定工作;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中的重点监管单位组织由专家参与的安全会诊、评估,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一律停工、停产整顿;
④根据对安监局监察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组织参加自治区监察执法人员培训班一期;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证换证培训班一期;接触职业危害岗位人员培训班1-2期;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取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⑤组织对企业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进行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三季度工作安排
①针对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落实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加大对已关闭矿井、技改矿井、新建矿井和停产整顿矿井的监控力度,加强尾矿库综合治理检查工作,建立非煤矿山监管人员对重点地区、矿山、选矿场、尾矿库联络点制度;对较大规模露天非煤矿山及尾矿库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其中主要针对露天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机构、采场及排渣场边坡、台阶、爆破方式(含二次爆破)等方面和尾矿库初期坝、堆积坝、排渗设施、尾排水设施、观测设施等方面进行检查,全面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和四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安装全过程在线安全检测系统。
②劳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及告知情况,职业病危害申报及职业健康体检情况;
③对坑探地勘工程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令、第35号令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④对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电力、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安全防护设施、人员培训教育、消防设施设备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
⑤督促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和新颁布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版)》中规定的项目种类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网上申报工作;对作业区域醒目位置有无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设立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在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是否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用人单位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47号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48号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49号令)、《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51号令)等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安排的落实情况。结合前两个季度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委托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督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组织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培训教育工作。
(4)四季度工作安排
①组织专家组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及针对各企业前三个季度隐患整改“回头看”,落实检查中隐患整改。
②对“国庆”期间各旗(区)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进行督查。
③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及针对各企业前三季度隐患整改“回头看”,对重点监管企业进行督查,对限期内整改未完成或未进行整改的企业和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④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建立暗访暗查机制。在计划监察执法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暗访暗查,对督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向所属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按“随查随治”的工作机制督促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期限、落实责任人、落实应急预案,做到“五落实”,确保整改期间安全;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认真、不达标的,要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限期仍不整改的,要立案予以查处,严重的要吊销有关证照。
⑤全盟向安监部门签订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的企业共计171家,进行验收的企业78家,其余86家企业和阿左旗腾格里工业园区申请暂缓验收的7家企业,20全部进行验收。在按照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各行业领域开展企业法人承诺和盟局制定的标准以及20完成此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督促企业依照标准完善各项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使“承诺—验收—整改—提高”的承诺工作形成良性循环,逐步使企业承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
⑥加大举报查处力度,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兑现奖励;创新信访举报受理举措,畅通信访举报受理渠道,做到有访必查,有查必复,“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特别是各类调查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总结等工作,要在保质量前提下,提高效率,按期完成。做到举报查处率100%,举报回复率100%,举报人满意度100%。
⑦加大对旗(区)执法机构的协调、指导力度,继续组织开展执法互查比武、执法业务培训、执法案卷评比等活动,推动执法支队、旗(区)大队的执法工作开展,促进全盟监察执法队伍整体上新台阶。
篇7: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
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
2016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一
一、工作思路
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目标,抓住重要季节,以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入手,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和制度建设,严把生产、流通和使用三道关,着力提高放心农资和安全农产品的覆盖率;以强化农业行政执法能力为重点,以改革和创新农业执法体制为核心,加强队伍体系建设和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逐步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和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运行格局,打造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服务“三农”。
二、工作目标
全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全县坑农害农和危害农产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节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实现“两个确保,两不发生”(即确保农民群众购上“放心农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县不发生因农资而造成严重减产的重大事件;不发生因农资案件而引发的群访事件),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健全,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手段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
三、工作要点
(一)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种子市场秩序
种子是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我们要抓住种子销售的关键时期,对重点地区、重点种子市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制售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或借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标签标识的规范管理,规范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对全县各地已经发放的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对不符合许可、登记条件的'要依法查处。委托经营户必须具备基本的种子、肥料、农药知识,即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或三年以上的农资经营资质或县以上农业技术推广、培训单位的农技知识培训考试合格证明,并经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必须准备必要的资金,即经营资金和先行赔偿保证金;必须有固定专用的种子、肥料、农药门市,不得假借、搭摊;必须有相应的种子、肥料仓库;必须合法经营,在农资经营中无违法行为和损害农民利益等行为。委托经营户凭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经营资质证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资质证明”实行一年一审。
二是健全品种审(认)定管理制度。依法加强主要种子品种审定工作,严格遵循主要品种在推广使用前必须经国家或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规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品种命名,已经国家或其他省(区、市)审定通过的品种,在我市再次审定或认定时,应当使用原审定公告的名称。要加强对品种推广使用的跟踪,把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可克服缺陷的品种依法按照程序停止推广使用。
三是完善种子包装标签标识管理。商品种子的加工包装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装的规格、材质和包装物表面标注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加强种子标签管理,规范标签制作、标注和使用行为,种子标签标注的内容必须规范齐全,标注的品种名称必须是国家或本市审(认)定公告的品种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称或品种保护权名称。品种特征特性描述要按照品种审定公告的内容真实介绍,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
四是加强种子价格管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同物价部门的衔接,加强对种子价格的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布种子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当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价格总体水平高于上年时,会同物价管理部门按照《价格法》和《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号)的规定,及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依法合理调控种子价格,防止种子价格大幅度上涨。要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依法严厉打击不执行价格政策、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
五是加大农药市场监管。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农药管理条例》、《**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农药销售旺季,开展农药执法专项整治,加强农药市场和蔬菜生产基地违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执法检查,重点加大农药标签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随意扩大防治作物和对象、随意更改农药毒性标志、一证多用及假冒或伪造农药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六是开展肥料执法专项整治。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2号)的要求,切实加强肥料市场监督管理,重点整治复混肥、配方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叶面肥和床土调酸计等未经登记、包装标识不规范和有效成分含量不达标等违法行为。
要切实加强农产品安全、农业环保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
(二)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者的执法服务工作。加强对经营者法律知识宣传和培训,明确经营者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增强法律意识。要建立健全经营企业(个体)管理档案,对于经营的品种采取提前介入,做好服务与管理,把问题控制在萌芽之中。开展农资信用评价,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积极扶持和宣传优质农资和农产品。
二是做好广大农民的执法服务工作。要结合“送法下乡”、“送科技下乡”等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向广大农民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介绍农资识假辩假常识,引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索证索票。发放“农业执法服务卡”,方便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聘请农资质量义务监督员,负责对农资质量进行监督,举报无证经营和流动商贩的违法行为,提高农资市场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是畅通便民服务的信息渠道。加强农业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农资和农产品质量信息,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监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信息查询、信息发布、案件统计、跨区域案情通报、优质农资推介以及工作指导与交流的网络化和信息化,按规定及时上报执法信息、数据统计和重特大案件。
篇8:行政执法第三季度工作计划
一、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形象。
1、狠抓学习教育培训。今年的学习培训要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核心,结合城管执法法律及业务工作,通过分层次、分专业、多形式、制度化的学习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城管执法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坚守谋事干事、创先争优、建功立业的信念,增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提升日常管理执法能力、解决难点问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城管执法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全年对副大队长以上人员的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对中队长、业务骨干的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对案卷制作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不少于1次。
2、严肃作风纪律。要按照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精神,下大力气抓好作风纪律建设。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队容风纪,严查违法违纪的人和事,端正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全力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形象。要继续开展“四严格一提升”作风建设主题活动,通过作风纪律整顿、检查活动,队列训练、队列会操等形式不断加强城管执法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全年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顿活动2次,作风纪律暗访活动4次,组织1次全系统队列会操。要扎实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活动,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制度,严厉杜绝借工作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等问题,落实责任追究。
3、狠抓文明执法。创新城管执法工作理念,改进城管执法工作方式,提升日常管理服务水平,始终坚持感情上爱民、措施上为民、程序上便民、效果上利民,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不断研究探讨创新城管执法工作技能技巧,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真正把群众需求和城管执法工作的要求有机统一起来,每个执法大队至少有1个文明执法方面的工作亮点。要继续深化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不断增强城管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二、加强督查督办考核考评,全面提升监督检查指导能力。
4、全面加强城管执法稽查工作。从巡查时间、巡查方式、巡查内容、巡查范围、巡查责任等方面不断完善巡查工作机制,从督办处理流程、问题办理时限、考核考评制度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细化,确保城管执法稽查工作日常监督不间断,问题处理按时限,考核评比制度化,促使城管执法稽查工作效能不断提高。
5、完善市民群众投诉处理机制。拓展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处理流程,重视处理结果,增加满意度测评,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政风监督员监督、评议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市民群众对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全年群众举报投诉处理率达到98%,回复率达到100%。
6、注重日常考核结果运用。逐步建立、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统一规范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日常监督考核公开、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客观、准确、及时。扩大日常考核结果的公开途径、公开范围。全年12期城管执法工作月讲评通报全部在《城管在线》、《__日报》、市政府网站公布。城管执法业务工作月讲评最后一名颁发黄牌、大队主要负责人上台表态,提出工作改进措施。要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完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三、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
7、积极推进基层执法大队硬件建设的规范化水平。
一是规范城管执法队员着装。对城管执法队员着装按春秋装、夏装、冬装进行统一规范,统一服饰、统一标志、统一编号。正式执法队员和聘用的协管人员服装应当有明显区别,全系统城管执法队员工作时间应当着装统一。
二是规范城管执法标志车辆。
篇9:行政执法第三季度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年市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任务,继续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以下简称《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7号,以下简称《决定》为主线,依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若干意见》市法治政府建设指导规范(试行)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健全依法科学决策机制,完善依法行政配套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狠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努力提高全区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1.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年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一是落实好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一次学法制度。全年安排四次集中学习活动,每次30分钟左右,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二是抓好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两次的法制专题讲座。科级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由区政府法制局统一组织实施,上、下半年各安排一次,采用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2.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立法工作。对市政府公布的规章政策及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稿,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及时反馈可行性建议和意见。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3.做好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市区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科学设定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分值,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评议考核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中,并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把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纳入政府目标考评范围。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结果抄送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劳动部门,与奖励惩处和干部任免挂钩,充分运用好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成果。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统计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编办,区人劳社保局,区司法局
4.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完善我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验收标准。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积极参与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年下半年对全区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单位将被命名为“市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5.抓好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考评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各单位要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6.实行行政听证制度。制定行政听证办法和规则,扩大行政听证范围,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行政事项,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事项,都要进行听证。要规范听证程序,明确规定听证代表遴选制度、听证前信息告知制度、听证公开制度和听证意见反馈制度等。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7.完善依法行政报告统计制度。一是建立依法行政基础能力建设情况统计报告制度。每年12月底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应将依法行政工作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基本情况报区政府。二是继续做全区好行政复议、应诉统计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8.继续做好区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一是落实好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及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构、人员编制和办公场所,建立健全以行政复议为主渠道的行政调解机制,加强行政纠纷化解工作。二是完善行政复议受理、立案、审理、监督、指导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效率和质量,探索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最佳途径。
责任单位:区政府
配合单位:区政府法制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劳社保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9.做好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重新认定工作。按照《纲要》和《决定》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重新清理、确认。重点做好委托执法单位的清理,保留的从事委托执法的单位,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允许委托的依据,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依法签订委托书。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重新认定工作应于年6月10日前完成,并向市政府备案,再向社会公告。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10.做好执法依据梳理和职权分解工作。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机构职能调整认定的执法主体资格情况,及时将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重新梳理,明晰执法依据,并将法定职责按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定岗定责。执法依据梳理和职责定岗定责结果,要以调整后的机构文件印发。执法依据梳理和职责定岗定责情况应于年6月10日前完成,并在本单位网站(含内外网)上公布。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11.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和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区政府法制机构会同本级有关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轮训,综合法律知识主要培训内容是《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市依法行政监督实施办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由区政府各部门会同区政府法制机构制定计划,按系统自行组织实施。轮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未完成年度轮训任务和考试不合格的,行政执法证件不予年审,不予换发。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由区政府法制局根据省、市政府统一要求,结合区实际情况制定方案,严格核发。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12.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和清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备案文件审查率要达到95%以上。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有错必纠。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点清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有违法内容的、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抵触的、越权减免税费以及其他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和措施不相符的规定。清理工作在年11月10日前结束。建立有效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解决规范性文件制而不备、逃避监督的问题,纠正当前一些规范性文件在起草、审查、登记、公布、备案环节中的问题。第二季度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评比活动。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13.加强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工作。各单位要提高对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认识,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工作。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是各单位的法定义务。行政复议机构要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抓好行政复议决定执行工作的监督。对不执行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执行;拒不执行的,行政复议机构要提请行政复议机关或监察机关对主要负责人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责任单位:区政府,区政府法制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14.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加强对行政应诉工作存在问题的研究,规范行政应诉案件处理程序,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与各级人民法院的沟通与联系,认真对待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
责任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15.重点推进行政执法投诉制度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市行政执法投诉受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完善本级本部门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机制,主动公布投诉受理电话,公开执法投诉案件的办理流程,认真受理处理群众投诉事项,保障行政执法投诉事项投诉有受理,受理有处理,处理有结果,结果有反馈,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行政争议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适时完成对《办法》修改。
责任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16.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工作。贯彻落实《市依法行政监督实施办法》,通过行政执法卷宗评查、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和行政执法明查暗访等渠道发现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要及时立案查处,分析原因,认定责任,提出整改要求并严格按照《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违反政纪的移交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办,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17.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区政府法制局要认真按照市政府要求,借鉴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的成功做法,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对不履行依法行政职责,导致严重违法问题发生的,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责任单位:区政府,区政府法制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18.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和信息工作,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舆论环境,不断扩大政府法制宣传的覆盖面,提高其影响力。
责任单位:区政府,区政府法制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
篇10:行政执法督察工作计划
行政执法督察工作计划
行政执法督察工作计划为扎实推进运输管理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形象,更好地依法履行行业管理职能根据《**省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督察办法》的'文件精神,现将我单位行政执法督察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成立行政执法督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内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督察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本单位内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督察工作。
二、依据省运输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道路运输管理队伍建设年活动的通知(吉交联发〔〕(9号)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管等行政执法行为,统一执法形象,统一执法尺度,实现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完善用人机制,改善道路运输管理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专业知识建设,(www.fwsir.Com)推进业务程序化、管理规范化和服务标准化。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装备建设,提高道路运输管理现代化水平。
三、培养、树立、宣传行业文明典型,弘扬正气,营造团结、昂扬向上的氛围。加强行业文化建设,培育体现时代特征和行业特色的文化体系,形成健康的生活情趣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和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加强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的廉政教育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
篇11: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行政执法是指建立在近代国家权力的立法、执法、司法三分立的基础上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贯彻实施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活动。以下是一篇关于20xx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希望对您有帮助!
20xx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学习xx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战略部署,以“两学一做”为主线,狠抓班子和队伍建设,强化坚持以“七化”为目标,创新机制、突破难点,强化督查考核,指导和协调各区深入开展违法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党的建设,抓好政治思想引领。坚持把管党治党放在核心地位,按照“两学一做”要求,把“从严”贯穿于党的建设各方面、全过程,以从严的态度、从严的标准、从严的举措,把中央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1、周密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一是营造活动氛围。党组专题研究并制定方案,确定工作清单,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二是开展学做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领导辅导等形式,积极开展了学习和座谈讨论。三是活动成效显著。将“两学一做”与党员教育培训活动、“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等紧密结合起来,与全市文明创建和重大民生工程结合起来,坚持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学以致用、以用促学,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自身素养,确保“两学一做”活动取得成效。
2、从严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服务属性,把基层党组织建优建强建好。以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为着眼点,进一步创新基层组织设置,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基层党建资源整合,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3、从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继续强化巡察交办问题整改,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从严推进反腐败斗争。严格遵守党内规矩,坚决查处拉帮结派、结党营私、阳奉阴违、非法组织活动等违反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的行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层层传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作出示范、层层厉行监督,真正发挥好表率作用。
4、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问题整改。为积极推进中央巡视省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根据省、市安排,就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履行“两个责任”、党组织建设、选人用人、重点领域反腐败等方面的问题,严格组织仔细查整改,强力推进了双“四个专项整治”工作。
5、全力配合做好市委巡察我局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综合协调,全力配合巡察。二是服从安排,严格按照巡察组要求,精心组织、做好准备,认真完成巡察组交办工作。三是全力做好服务保障。排除干扰,积极为巡察组提供查阅资料、检查工作轨迹等工作保障。四是抓好整改。针对巡察组交办的48个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已整改完毕47个,另1个问题正立案调查,11月底前完成。
(二)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城市管理基础。
1、从严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把“严”字落实在培养教育、选拔任用、日常管理、强化监督等各方面,努力建设一支引领城市管理发展的高素质队伍。一是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选好人、用好人。重点加强动议提名、考察考核、程序步骤三个环节的工作。二是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把功夫下在平时,注意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敢于动真碰硬解决问题,对巡察、审计、信访举报、监督检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主动核实、敢于查处,让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三是突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认真落实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议事规则,强化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提高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2、抓好城管执法队伍建设。一是端正执法理念,坚持为民执法。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把执法队员的执法执勤情况纳入城管考核工作,促进执法队伍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理念,在执法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进行换位思考,带着感情做好城管执法工作。二是加强执法规范管理。健全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坚持岗前培训,确保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做好了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年审、换证工作,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证资料数据库。三是突出文明执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力求避免因执法态度、方式不当而产生新的矛盾。同时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和疏导等方式,增加社会各界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了解,提高认同感。
3、加强一线环卫工人队伍建设。本着节俭、热烈的原则,组织了第二届环卫工人节系列活动。一是加强节日宣传。10月26日滁州日报头版发布节日新闻,并整版刊登优秀环卫工人事迹。皖东晨刊整版采访录。二是环卫工人体检。各地正在有序组织,滁州电视台新闻联播先后对各地做法进行报道。三是组织了环卫工人赴巢湖疗养。四是完成了文艺慰问演出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注重实效,扎实开展城市管理专项整治。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于文明城市创建,充分发挥管理和执法职能,全方位开展违反城市管理的各类乱象治理,切实提升城市形象。
1、渣土车整治。市委、市政府决定由市领导马军、刘茂松牵头,自5月中旬组织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市直各单位全力推进。一是联合执法。市直单位抽调专人集中执法,共检查工地1460家次,检查渣土车辆5460余台,叫停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工地38家,查扣违章车辆187台,查处放大尾号污损车辆68台,处罚款28.71万元。二是推进消纳场建设。选址官山宕口和毛谷山宕口作为建筑渣土消纳场地,并报请市规委会批准。结合实际草拟了《滁州市建筑渣土填埋场建设推进方案》。开辟了腰铺临时消纳场,缓解渣土消纳难、工地倒土难的问题。三是推进渣土运输公司化运作和建筑渣土密闭运输。联合市直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推进渣土运输公司化、车辆密闭化管理。共组建渣土运输公司21家,完成密闭改装车辆251台。
2、占道经营整治。按照疏堵结合、集中整治、规范提升、强化监管的思路,将33条道路作为重点整治路段,着力组织了流动摊点、出店经营等占道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先后整改违章行为4300余处(次),60多处长期占道经营行为得到较好解决。
3、垃圾卫生整治。一是组织各区开展城区环境卫生整治,累计开展各项整治活动近30次,清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旧社区及无物业小区裸露垃圾1500多吨、清理各类堆物170多车、清理社区卫生死角70多处。二是按照文明创建迎检工作标准开展日常工作,在主次道路、背街小巷清扫保洁、洒水车降尘作业冲洗、垃圾运输等各项业务工作中推进精细化作业标准。合理安排作业班次,重点部位重点清扫,难点区域巡回保洁,加强了双休日、节假日作业维护力量,提升了主干道、人流密集场所、交通路口和街巷的作业维护标准。推行道路洁净度考核,实行人工清洗制度,提升了路面洁净度。三是根据不同类型的道路制订不同的清洗方案,在先后顺序、工作时间、配合人员上予以区别,调整交通拥堵路段作业时间,保证城区道路洁净程度。
4、违法建设整治。狠抓违建查处不放松,加大对违法建设督办交办力度,坚持程序、责任、督办、效果 “三到位”,努力实现违法建设“零增减存”的目标。市城管委办公室共交办查处违法建设11批,共479户,面积30412平方米,依法拆除461户,面积27722平方米,总拆除率96.2%。其中:琅琊区交办242户,面积12154平方米,拆除235户,面积11972平方米,拆除率97.1%;南谯区交办132户,面积9732平方米,拆除124户,面积7868平方米,拆除率93.9%;经开区交办50户,面积6559平方米,拆除47户,面积5908平方米,拆除率94%;琅管委交办54户,面积1874平方米,拆除54户,面积1874平方米,拆除率100%。未拆除18户(正履行法律程序),面积2697平方米;苏滁产业园自排查自拆6起,面积1200余平方米。
5、车辆乱停放整治。以二手车占道交易、非法经营乱象整治为突破口,联合开展非机动车道机动车辆乱停放整治。对中都大道、会峰路二手车市场占道行为进行了联合整治,取得了较好成效。市主要领导就整治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目前正安排对天安世纪城门前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清理。
6、广告招牌整治。制定了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治提升实施方案,按照“减量治乱、调整置换、出新提档、规范有序”的原则,重点对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各类户外广告和招牌进行综合整治。就该项整治工作,市主要领导还作出明确批示,提出工作要求。
7、养犬管理整治。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工作迅速开展。一是建成四个平台。养犬管理信息平台11月20日投入使用;养犬服务管理平台11月25日投入使用;养犬收容平台一期工程12月12日正式投入运行,共可容纳犬只200多只;犬只免疫平台,市农委向6家具备条件的宠物医院授牌,负责集中整治期间免费免疫。二是完成两阶段排查。共入户走访调查23500余户,排查登记各类犬只6148只。摸排出的犬只已经免疫的1819只,大型犬、烈性犬468只。犬只养殖场3个,流浪犬较集中处50余处,一户养多犬345户。三是登记办证快速推进。目前滁城养犬免疫、登记办证工作快速推进,截止12月24日,已办理二维码犬牌1785个,占摸排犬只总数29%。为保证犬只信息能够及时更新,登记信息录入工作同步进行,各类纸质材料分类存档,一犬一档,确保档案管理规范有序。四是分类整治有序开展。目前,已收容处置无主流浪犬75只,处置大型烈性犬45只,一户养多犬25户。
(四)强化管理,推进城市规范有序管理。
1、规范行政许可服务。重点对行政许可流程、审批时限、申报材料进行了改进,完成“两个清单”动态调整,严格局领导窗口坐班制度,受到市效能办和政务中心的表彰。严把行政审批关,共审批城市管理许可事项218件,约40%的申报事项不符合审批条件,未予审批。
2、规范基础设施管养。按照文明创建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各区对各类城市基础设施,重点是各公园广场、商业街区、居民聚集区等人流量大区域的城市基础设施,进行专项修缮和整治,实现各类基础设施无人为损坏,外观整洁、功能完好,完好率达95%以上。
3、规范生活垃圾处置。一是提升硬件水平、优化软件资料,突出对县市区指导,连续五年列全省第一方阵。二是规范监管垃圾焚烧。创新“规范取样、规范备案、规范处置”监管流程,确保危废物处置安全和焚烧发电平稳运行。至12月中旬,处理垃圾近30万吨,并网发电8000余万千瓦时。三是安排对垃圾焚烧发电安全专项检查5次,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四是紧盯市政府安排的垃圾场系列重点工作不放松,做好了渗滤液处理、污泥接纳处置、存量垃圾挖运、场区简易封场等工作,并积极推进处理场道路改造和绿化升级、垃圾运输车辆更新、垃圾中转站改造。
篇12: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行政执法工作是政府规范自身行政行为的首要目标。x年,我镇为进一步拓展思路,创新方法,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治导向和坚实的法制保障。特制订工作目标与计划如下:
一、深入分析当前的行政执法工作,我们面临一些新的形势和要求。首先是日趋完善的法制环境要求我们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步伐,其次是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法律意识要求我们严格行政执法,最近新形势下对政府施政能力的要求催逼我们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全镇上下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任劳任怨,扎实工作,深刻认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为本镇“保增长、快转型、促发展”大局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法制保障。
二、深入学习,提高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能力。
狠抓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快推进我镇定行政执法进程,主要四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贯彻《决定》的配套制度。建立完善《湘漓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和各行政服务单位问责制度等。指导、督促全镇各单位、部门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及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相应的行政执法工作规划。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行政执法宣教工作。组织湘漓派出所、城管部门、司法所、水利农机部门、计生服务站等重点行政执法单位、部门,按月开展行政执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接待群众投诉,提供法律咨询并及时下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坚持以“严格要求、突出重点、简便灵活、重在实效”为原则,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考核办法,按照“双百分”的考核方式,以及年初下达的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目标任务,突出抓好平时工作和工作过程的考核,提高考核实效。今年我镇继续开展“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充分发挥示范的典型带动作用。四是规范重大决策行为。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指导全镇各单位、部门根据管理权限、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并落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各项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和量化标准,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三、围绕重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
一是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要服从并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要求,以贯彻落实《决定》、职业病防治、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房屋租赁管理、房屋拆迁管理等列入制定计划的政策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合理安排全年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二是强化对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和备案工作。我镇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按照《桂林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规范文件起草、审核、公布、报备等制定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制度,对要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先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核把关,积极加强对重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开展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评估等方面内容进行周年情况报告。党政办公室要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组织对镇政府及其他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向社会公布相关清理结果。
三是加快推进政府决策民主化进程。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制度建设工作方式,加快建立民主参与、科学论证机制,要继续完善社会各界参与政府规范化文件制定工作的专题协商、民主座谈制度,切实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从今年起,所有新制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除涉及国家机密和国防安全的外,将全面实施公开征求意见制度。
四、服务全局,全面规范行政执法执法的行为。
在当前较为严峻的金融、经济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能力,促进和帮助企业战胜危机,渡过难关,是贯彻落实“保增长、快转型、促发展”总要求的当务之急病。
一是督促落实好“企业服务年”各项政策措施。我镇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改进工作方式,为我镇企业应对危机、渡过难关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清理行政权力,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细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完善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本镇范围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说理式文书,通过强化行政执法文书的说理论证,使执法文书充分体现法理、事理、情理和文理的相统一。按照《桂林市非行政许可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组织并指导、督促全镇各单位、部门向社会公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日常管理。
三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及配套措施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座谈听证、上上墙公示、媒体公告、张贴拆迁和招投标公告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岗,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受理投诉和重大具体行政行备案等途径,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岗的职能作用,重点对执法部门有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试行)》的落实情况,湘漓派出所等单位的执法状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从而加大重大案件、关键领域的政府法制监督力度。
五、化解矛盾,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复议。
一是积极做好重大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处置工作。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复议听证办法》和《桂林市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的要求,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复议程序,规范案件审理方式。在依法裁决的前提下,根据不同情况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处置方式,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对重大复杂、群众关注的案件,通过采取公开听证、当面核实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深入推行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制度。
二是积极做好人民调解和大调解工作,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充分发挥全镇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衔接与沟通,对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分析,依法公正处置,防止矛盾转化和升级。积极探索建立行政争议调处工作机制,构建起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的工作平台,力争把大部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维护政府良好的形象。
篇13: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为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行政执法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我市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镇xxxx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重点抓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努力打造法制政府、廉洁政府、效能政府、诚信政府,为促进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行政执法具体工作
(一)健全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行政执法领导机构,细化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成员职责。把行政执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和督查,定期不定期地对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的环节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及时解决。加强我镇的法治工作机构建设,配备得力干部,充实法律专业人才,明确专、兼职的法制工作人员。要求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还要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以适应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的需要。
(二)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做到依法决策。对已有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镇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做好清理工作,确保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及时向社会公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基本程序,积极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从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规范性上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双零”(行政诉讼零败诉、行政复议零撤销)考核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将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层层化解,逐级量化到每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促进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行政工作人员行为的制约和规范。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行为。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主要行政行为的程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听证权、申请复议权和提起诉讼权等一系列权利,以及规范政府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作为健全行政执法的重点,减少执法行为的随意性。通过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为,解决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做到履行职责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结合。
(四)完善行政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有效地开展行政内部监督,加强专门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应诉和答辩,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重视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畅通复议渠道,规范复议程序,提高复议质量,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和途径,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和具体信访事项的处理规则,及时督查信访事项的办理,依法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
三、工作要求
(一)镇机关各办、所要根据计划,结合本部门情况,制定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意见,按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在工作中予以组织实施。
(二)镇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和指导,狠抓落实,开展经常性检查和评价,寻找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解决的新思路、新举措。
(三)镇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参加专业培训和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理论和行政执法业务水平,根据岗位行政执法实际开展理论调研和行政执法业务探讨。在处理具体行政事务时,要严格执法、遵章办事,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公正、高效。
篇14: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行政执法工作是政府规范自身行政行为的首要目标。xxxx年,我镇为进一步拓展思路,创新方法,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治导向和坚实的法制保障。特制订工作目标与计划如下:
一、深入分析当前的行政执法工作,我们面临一些新的形势和要求。首先是日趋完善的法制环境要求我们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步伐,其次是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法律意识要求我们严格行政执法,最近新形势下对政府施政能力的要求催逼我们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全镇上下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任劳任怨,扎实工作,深刻认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为本镇“保增长、快转型、促发展”大局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法制保障。
二、深入学习,提高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能力。
狠抓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快推进我镇定行政执法进程,主要四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贯彻《决定》的配套制度。建立完善《湘漓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和各行政服务单位问责制度等。指导、督促全镇各单位、部门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及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相应的行政执法工作规划。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行政执法宣教工作。组织湘漓派出所、城管部门、司法所、水利农机部门、计生服务站等重点行政执法单位、部门,按月开展行政执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接待群众投诉,提供法律咨询并及时下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坚持以“严格要求、突出重点、简便灵活、重在实效”为原则,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考核办法,按照“双百分”的考核方式,以及年初下达的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目标任务,突出抓好平时工作和工作过程的考核,提高考核实效。今年我镇继续开展“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充分发挥示范的典型带动作用。四是规范重大决策行为。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指导全镇各单位、部门根据管理权限、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并落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各项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和量化标准,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 林业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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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业站长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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