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计划(推荐18篇)由网友“ccjcyp”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计划
一、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要坚持四个原则,处理好“三个关系”把握好“三个环节”。
坚持四个原则。
一要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推行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要坚持做到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保持不变。“三资”代理服务机构不准利用职权平调村集体资金,不准借支和挪用村集体资金,不准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报销与村里无关的开支费用。
二要坚持服务群众原则。
实行“三资”代理服务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三资”代理服务机构,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服务意识,把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贯穿于代理服务工作的始终。
三要坚持民主理财原则。
要严格执行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核算、统一公开、统一归档五个规程,每项支出都要实行联签会审,大额支出必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要缓办活不办,决不能强迫或命令。
四要坚持强化监督原则。
“三资”管理指导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代理服务机构的指导,确保农村财务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
代理服务机构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要按照规定,对农村财务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办理,并及时向村民理财小组反馈情况。 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积极与稳妥的关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开展这项工作,态度一定要积极,但具体方法、步骤则要稳妥,环节不宜过多、程序不能过于繁琐。特别是在“三资”清理工作中既要注重解决问题,又要强调稳妥,不翻历史旧账,把工作重点放在今后的规范管理上。对历史上存在的违法违纪要进行纠正,但宜粗不宜细,防止引发大规模上访。
二是要处理好规范与高效的关系。
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规范运行。同时要注重效率,本着便民的原则,从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的角度出发,科学规划设定办事环节,对村集体合理的财务支出及出纳业务要及时办理,不能出现办事拖拉,效率地下的现象和问题。
三是要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各“三资”代理服务机构要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代理服务工作,把工作重点和注意力放在为村集体、为群众服务上,建立便民服务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把握好三个环节。
实行“三资”代理服务要抓好宣传发动、清查“三资”、公开清查结果、移交实施、总结完善和检查验收等阶段进行,尤其要抓好三个关键环节:
一是清查“三资”。
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通过走访、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对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草原、林地、荒山、泡沼、苇地等自然资源进行逐项核实,对村集体的房屋、农机等固定资产进行估价,对债权债务进行逐步核实,详细填写“三资”情况调查表,包括其数量、规格、价值、存放,使用状况和效益状况等,彻底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在清理集体“三资”的同时,也要把属于国有的'资源一并清理,并登记上账。对权属不清的要及时申请确权。
二是公开清查结果。
调查登记情况要全面予以公示,对群众反映的漏登、登记不实情况,要再次认定,重新公示。公示结束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无异议后,报乡代理服务中心审批、备案建立台账。
三是移交实施。
清理“三资”工作结束后,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要分期分批组织好正式的账务移交工作。移交工作要在县领导小组安排的专门人员监督下进行。移交工作要本着先易后难,成熟一个移交一个的原则进行。对难题多、情况复杂的村,采取先建新帐,把旧账清好后,再移交的方法办理。
二、严密组织,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机构制度
(一)前期准备阶段。
在实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前,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县里成立了三资管理工作领导组,各乡镇也要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二是成立代理服务中心。各乡镇都要建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接受所辖村委会为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具体负责对村集体“三资”使用、运作、开发等等情况的审核、监督。三是配齐人员。各乡镇要抽调素质、业务能力强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四是落实办公场所和设备。乡镇服务中心要有办公地点,并配备电脑等办公设备,实行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财务专用档案柜要做到一村一柜。五是抓好培训。要做好代理会计培训工作,提高乡村两级财会人员素质,保证代理工作质量。各乡镇要尽快将前期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全部落实到位。
(二)宣传发动阶段。
各乡镇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部署。要通过广播、标语、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宣传农村集体在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针对基层干部一怕失权,二怕失利,三怕花钱不自由的思想,重点抓好“五个统一”、“四个不变”、“三个不准”的宣传教育。“五个统一”是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立以后,要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记账、统一公开、统一建档,实行分村核算,按月反馈。“四个不变”是指要坚持所有权、使用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不变,村级三资的管理主体仍然是各行政村,只要运作合理、审批程序规范、代理服务中心必须及时办理。“三个不准”是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受法律保护,不准平调、挪用,不准私分、截留,不准破坏、侵占,违者一律追究责任。
(三)清帐理财阶段。
县“三资”管理领导组组织有关人员配合各村进行摸底核查,首先对北徐屯、东小村两个试点乡镇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对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审计,在清理过程中要做到严肃认真,对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果园、沙坑等自然资源进行丈量核实;对村集体的房屋、机井、农资等固定财产进行盘点,价值不清的重新进行估价;对债权、债务进行逐笔核实。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区别情况妥善处理,能够在移交前处理好的,要抓紧处理好。对个别一时难以解决,特别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可以先将账册封存移交给“中心”,确保账册的完整和安全。待“中心”正常运转后,再集中时间抽调力量,查清情况,逐个进行处理,决不能因在清理中发现一些问题而影响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的推行。在清账理财阶段,要重点做好对资产、资源的清理登记。已经建立村资产、资源台账的,要根据村发展情况,核实资产、资源有无报废、变更和新增加的;还没有建立村集体资产、资源台阶或台账不全面的,要按照上述清理工作地步骤要求,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四)公示审议阶段。
对核查“三资”相关情况,要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天。同时要做好拍照存档工作。公示结束后,及时如开有村民代表等参加的会议,对公示“三资”情况进行审议。
(五)移交管理阶段。
清账理财工作结束后,乡镇代理服务中心要按照与各村签订的协议,制定出具体的时间表,分期分批组织好“三资”移交工作。移交工作要在县领导组的监督下进行。移交工作要本着先易后难,成熟一个移交一个的原则进行。对于特别复杂的村,也可以采取先建新账,把旧账理清后再移交的办法,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篇2: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计划
一、集体收入管理
1.村集体的一切经济收入,包括原有积累,发包、经营租赁收入、土地补偿、资产变卖收入、财政拨款及借入资金以及其他收入均纳入资金监管范围。
2、村集体所收取的各种款项必须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村会计办理相关手续。严禁其他人员出具凭证收取各种款项。
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村集体收取的各种款项必须及时足额存入村集体收入专户,并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发生一笔存入一笔不能怕麻烦,不得坐收坐支,不得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对私设小金库的已经支出的部分由主持人和承办人承担,村集体不予核销。并将收入金额记入村集体财务账面上。收支差额剩余现金部分要存入集体收入专户。
4、各村所有收入款项,应按照合同(协议)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收取。
5、承租、承借。承包方等未按合同(协议)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交款手续的,应按原签合同或协议所履行的程序提请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会集体讨论、研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6、各村对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包括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而签订的变更后的合同(协议)等必须由“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监督参与执行,并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一份作为备案用。
二、村集体支出管理
1、村集体支出,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严禁坐收坐支,一经发现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2、严禁以村集体名义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担保,一经发现对主要责任人一律免职,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村级支出应按程序制定预算,并报镇三资代理中心审批后,按批复预算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4、支出票据必须具备以下要素,时间、事由、金额、经手人、民主理财小组盖章、批准人签字。
5、对村级开资实行限额审批制,发生1000元以下支出的,由两委联席会议提出计划,村民理财小组审查,报镇“三资”代理中心审核,开支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由村两委联席会议提出计划,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后报乡镇三资代理中心付主任审批。超过5000元支出的按上述程序办理后报镇三资代理中心主任审批。
6、村集体一切工程项目,都要先制定预算,并将方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再上报镇三资代理中心审批,镇三资代理中心批复后方可实施,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
三、票据管理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要使用农业部门监制的统一专用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不得自行印制、外购使用其他收、付款凭证。农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使用省农民负担管理部门监制的专用“一事一议”收据和用工凭证。
2、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单位或个人收取款项时,应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统一收据。使用时要加盖使用单位财务专用章。
3、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规范支出单据。所有支出票据应为国家税务部门印制的统一发票同时要附有具备发生时间、名称、用途(事由)、经办人、参加(在场)人、审批人等基本要素的单据,对跨年度的支出票据一律不予入账。
4、严格控制使用无据支出凭证。对确因客观情况不能取得原始凭证的支出。一律由经手人填写统一印制的单据,手续必须完备。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严格审查,如果发现违规的,要退回或追回,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资产、资源管理
各村资产和资源出售、转让、承包、租赁等必须严格按照资产、资源监管工作流程,由村两委制定方案向镇三资代理中心提出申请,镇三资代理中心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对需要评估的资产组织专业人员和村民代表评估作价并对村级申请做出批复,标的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经管中心主任批复,标的额5000元以上的需要经管中心主任,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主任批复,交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及时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按照相同条件,村民优先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竞价方式 进行公开招标,标的额在2万元以下的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到现场指导、监督;标的额2万元以上的,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报市“三资”代理服务监管组织复核。市三资代理监管组织到现场指导监督,审核并签字盖章,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具体指导村集体和承包方签订规范的经济合同,将相关资料及合同文本归档管理,同时在乡村两级及时公示。
五、债权债务管理
1、对于农田基本建设和其它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的安排,应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一般不得举债。确因经济发展需要借贷资金的,先由村委会提出方案,经村民理财小组讨论,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批。所借入资金按会计制度核算,实行专款专用。
2、未经上述程序而新增的债权债务,村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否决,并拒绝在相应的票据上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经管中心不予入账,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村集体不承担利息和还款责任。
六、土地承包管理(含林地)
20**年发包的机动地,开荒地以及其它资产各村现在就要着手准备,特别是机动地、开荒地,鱼池、林地等资产资源机动地的承包年限原则上一年一包,最长不超过3年,也就是说不能超过我们这一届村委会的任期,鱼池水面的承包年限最长不超过,林地的承包年限为50-70年,20**年发包工作就要开始了,各村一定要按着资产,资源监管流程进行,召开两委会议研究承包方案,向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书面)加盖村委会公章。待三资代理中心批复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 ,村会计要做好会议记录及表决记录,填定“乡级监管表”,底价在两万元以上的上报市三资监管办公室,填写市级监管表,张贴公告,公示期为7天,拍摄公告照片、公告上要具体写明参与竞价者携带抵压金的方式 ,数额及报名时间,写明竞价日期,各详细时间、地点等,绘制标的图纸,拍摄现场照片,由村委会起草合同草稿,由镇三资代理中心审核把关。镇三资代理中心到现场监督,指导竞价过程底价在两万元以上的必须由乡镇上报到市监管办公室一同到现场监督,指导竞价过程,鉴订合同3份,进行公开公示,款项存入账户,资料装订存档。
今后我们经管中心要加大三资监管力度,切实覆行职责,认真执行两个监管流程(即资金监管工作流程,资源、资产监管流程)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坐收坐支,公款私存、村集体资金体外所循环现象发生,从下周开始利用两周时间对全镇9个村20**-20**年两年坐收坐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将审计结果在全镇通报,并上报党委。作为村干部绩效工资考核的依据。
对村级资产、资源发包坚持到现场指导监督,现场收取承包费,直接存入集体收入专户,我相信有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通过我们镇村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层层把关,齐抓共管,使我们的三资管理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更大的成绩。向党委、政府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篇3:农村三资管理规章制度
农村三资管理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切实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基层社会稳定,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以及《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泰海委农〔〕21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制度。
凡镇所辖范围内的村(社区)、组以及村(社区)、组以集体资产或土地为纽带改造而成的社区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执行本制度。(以下简称村(居)集体经济组织)
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包括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企业改制回收资金,资产变价收入,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和其他收入等。
2、村(居)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执行备用金管理制度,按规定留存不超过10000元的备用金(含组级备用金)以供日常开支,其余款项统一纳入镇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备用金不足时,及时报账。
村组两级付款,须经村负责人签字,农经站、分管领导把关,镇主要领导审批。涉及群众分配资金,一律由村组提供花名册和具体金额,农经服务中心会同村总账会计交银行打印存单或一折通。村组各项工程款结算一律按照工程协议书(合同)的内容要求,办理转账手续,不得支付现金。
3、收入行为一经发生,必须在3日内解缴到镇财政专户,严禁坐收坐支、以收抵支、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公款私存,所有收入在规定时间内不解缴入账的,由经手人承担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4、村(居)干部因公外出预借现金必须经村主要负责人批准,公务完毕后,其预借款项在2日内与会计结清,个人私事一律不得借款。村组集体资金不得对外出借或为他人提供质押、担保。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经济活动,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按年度编制收支预算计划,提前作出用款预算,经村两委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报农经站备案。
2、严格费用支出审批程序。财务事项发生时,经办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由理财组长签字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经村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方可付款,报镇农经服务中心审核后入账。无时间、无用途、无经办人、无审核人、未理财、未审批的票据不得入账。
3、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禁村级高负债发展,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负债的,须在落实偿还措施,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镇分工干部组长审核把关,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制度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应当编制当年的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预算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农经站审核。预算编制要贯彻“实事求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审核通过后的预(决)算方案应张榜公布。
2、收入预算要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支出预算主要是进行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各种支出。
3、预算一经批准,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要分解落实预算,保证预算顺利实施。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及时公开,定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根据预算实施情况,执行中确需增加支出或者调减收入,可按照规定程序作必要的补充或调整。
四、财务公开管理制度
1、财务公开的形式:各村(居)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财务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
2、财务公开的内容:(1)财务预算情况。年初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村(居)集体年度财务收入、支出预算方案,包括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等。(2)财务决算情况。年末根据当年财务收支实际,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及情况说明。(3)村(居)集体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按财务制度规定所发生的各项收支情况。收入部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的各项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捐赠收入、投资收益、资产变价收入、集体建设用地收入、其他收入(利息、固定资产及产品物资的盘盈收入等);支出部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支出、“四属”户补助费、计划生育费、报刊杂志费、电话费、水电费、村级办公费、会议费、村干部保险费、差旅费、交通补助费、学习培训费、离职干部退养费、在职、离职干部慰问费、民主理财人员误工补助、奖励资金、公益事业经费、其他支出等项目及金额。(4)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情况:村级债权债务情况、本期新的举债及产生过程、村级收益及其分配情况、村级集体资产处置情况。(5)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范围、标准、总额及使用、管理情况。(6)土地征用面积、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款分配、管理等情况。(7)新农村项目建设资金筹集、使用情况。(8)村级民主理财及财务审计情况。(9)其他应公开的财务事项。
3、财务公开的程序: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公布的财务账目必须真实可靠,公开前必须经过民主理财小组的审核,公开榜必须由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及村勤廉督导员签字,加盖民主理财审核印章,报镇农经站审核同意后,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公布,公布的材料必须存档。
4、财务公开时间:村(居)级财务每月公开一次,每次公开时间为次月的15日前,组级财务每半年公开一次,公开时间为1月份与7月份的15日前;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热点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
五、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1、集体资产是指村及村(居)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拥有的货币资产、实物资产、资源性资产。
2、村(居)组集体资产要逐项逐件登记,健全明细台账和使用登记薄,实行分类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对已形成报废或处置的集体资产应及时清理,并按报批程序办理核销手续。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三资”清查盘点,对清查盘点情况要及时登记,对清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认真处理,向全体村(居)民公开,并上报农经站存档一份。
3、资产、资源评估。一是资产、资源转让、出租或合资联营等,发生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变更时,必须进行价值评估,并报经有权部门确认,以评估价值作为转让或变更的`依据;二是集体资产、资源评估要遵循真实、科学、公正、可行的原则,按规定程序进行。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资产、面积在5亩以上的资源评估必须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少量资产、资源的评估由镇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评估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有关会议确认,并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三是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或者评估机构玩忽职守致使评估结果不实的,可由上级机关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资产、资源(含荒地、荒滩、废沟塘、圩堤、水面等),其承包经营权的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的方案必须经村(居)“两委会”、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过程交由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进行监督,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向全体村(居)民公开;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与承包方签订书面合同,由相关部门鉴证或公证并报镇农经部门备案,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上述资源性资产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含土地流转,土地流转的相关规定以罡政发〔2014〕6号《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的意见》文件为准),每亩年租赁费不得低于800元,且应建立租赁费自然增长机制,原则上实行先缴款后承包。
4、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经营所得要纳入村(居)账务核算,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5、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定期对集体资产、资源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六、招投标制度
村组集体资产购置、租售、资源性资产发包及租赁、工程项目(除必须到市区招投标交易中心以外)只要标的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都必须到镇履行招投标程序,公开竞标。标的在3万元以下的由村按招投标程序公开竞标,吸纳一定名额的村(居)民代表到场参加,并由镇招投标领导小组派员参与,招标结果及时向村(居)民公开。
七、票据管理制度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收款票据据统一使用“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结算凭证”,收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要使用农民负担专用票据,任何村(居)个人不得自制、自购其他收款收据。
2、票据领用实行以旧换新且要求连号、连本使用,同时将票据使用情况在“镇村组结算凭证使用登记簿”中一一记载。
3、每月村组报账时应将收款票据及“镇村组结算凭证使用登记簿”一并带至农经服务中心,以便审核。
八、账务结报制度
村总账会计、出纳人员要严格审核原始凭证,符合规定方可予以付款、转账,并编制记账凭证,每月30日前到农经服务中心报账。中心根据各村上报的账、表、据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为: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完整性、正确性;记账凭证要素是否齐全,会计科目运用是否正确,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库存现金与日记账是否相符,是否执行备用金限额规定。审核人员对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加盖审核章,对审核中发现的票据手续不全等问题中心记账人员有权退回补办手续。
九、其他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制度。各村要配置档案柜,建立档案室,对村组所有财务资料、各业合同、工程协议、文书档案等资料进行统一存档,指定专人保管,以便备查。
2、离任审计制度。村主要干部离任由镇根据实际情况派出审计小组或由镇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离任审计。
3、土地补偿费管理制度。土地补偿费属农民集体资产,应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发展生产、增加积累、集体福利、公益事业等方面,不得用于发放干部工资报酬、支付村组开支等。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征地补偿费的收取、使用、管理情况要定期向村民公开,接收群众监督。
4、合同管理制度。各类合同的签订要做到主体合法,文本统一,责权明确,台账齐全。合同文本、台账经鉴证后,上报镇农经站备查。
十、责任追究制度
各村(居)应严格遵守“三资”管理制度,村党组织书记、村民主任为主要责任人,村总账会计为直接责任人。对执行不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将实行责任追究。
(一)未成立民主理财组织,不定期公布账务;
(二)不及时上缴集体收入,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每发现一笔坐收坐支现象,处罚当事人坐支金额的10%,罚没款上缴镇财政,坐收坐支金额较大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凡截留或挪用集体收入达一定时限或金额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不严格履行开支审批手续,弄虚作假;
(四)违规签订集体资产使用协议,违规处置集体资产;
(五)擅自减免应收款项,截留、平调、挪用、私分集
体资产;
(六)其他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的行为。
十一、其他
1、本制度中相关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2、本制度由农经站具体组织实施,其他各部门密切配合;镇纪委、监察负责对本制度的实施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有村组财务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相符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篇4:农村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农村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历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之一,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根据县农业局《关于认真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规范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城阳街道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检查调研,自查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阳街道针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的现象,建立了农村财务监管中心,全面推行“村财街道管村用”制度,制定出台了《城阳镇人民政府关于“村财镇管村用”改革的实施方案》,到7月已将全街道所有行政村的财务全部纳入了街道农村财务监管中心集中管理,设立财务公开栏,及时公开财务收支状况,增加财务透明度,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明确了公开招投标的程序、范围,对农村集体资产转让、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了清产核资,建立村级台帐。通过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农村“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集体“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全面。农村集体“三资”在登记管理上,资金、资产相对好一些,而土地尤其是“四荒”地的登记就不全、不细或没有台账登记,造成“三资”底子不清、管理混乱。
2、财务管理不规范。不规范的表现主要体现在财务制度执行不力,少数干部不廉洁。有的'村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讨论;有的村干部自用自批,村民主理财公章在村干部手中,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有的村假公济私,挥霍浪费,乱发福利等;有的村干部自己开票收款、长期不报账,导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收款开具非统一收款收据,白条入账;有的村报销凭证不规范,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
3少数村财会人员素质低,责任心差。有的村财会人员故意拖延报账时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财务人员调整以后,移交档案不全,甚至拒不移交账册凭证,其他村干部还束手无策。
三、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1、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监督渠道不畅。一是司法机关监督乏力。由于职能限制、违规金额小等种种因素,司法机关不能、不愿介入村组干部的经济问题;二是纪检机关监督乏力。村干部是党员的,纪检部门还可以查处,对不是党员的,纪检部门不便查处;三是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此外,现在农村大部分有知识有能力的人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家的村民基本上是老少病残,他们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四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五是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不是民选的,不为群众说话;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多年不调整;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知识水平较低,没有理财能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原则性不强,禁不住村干部做小动作。
2、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一是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债务多,无资产可管,有的认为现在财务制度全、群众监督紧,村干部无机可乘;二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有些村干部不熟悉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混乱的局面。
3、村级财会队伍的稳定性不够。财务管理工作要求财会人员业务能力强并保持相对稳定。现在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财会人员也跟着换。此外,由于经费紧缺,对各村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减少,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素质难以提高。
四、对策及建议
1、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各村要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内容,建立考评档案,实行奖优罚劣。
2、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在落实原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的同时,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其性质、模式、工作流程、监督、责任和处罚等规定,使工作开展有章可循。
3、摸清底子,健全台账。结合新一届村级换届,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进行再次核对,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 4、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5、强化监督,促进整改。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各村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篇5:农村“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农村“三资”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根据乐办字[20xx]48号文《关于开展农村“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于20xx年7月18日—28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对农村“三资”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责任
为了认真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镇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梁彩东同志为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业务骨干成立了三个小组,分三个片开展了一次全镇范围内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检查,对照检查内容,逐村逐条进行检查,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从而强化我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二、建章立制,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秩序
全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自20xx年10月成立“村帐镇代理办”和“公共资源交易所”以来,各项制度均已建立。并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制度、规范报帐程序,严把财务手续,落实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强化审计监督,确保村级集体资金使用安全,运行平稳。凡是涉及到土地承包、工程招标、变更、发包集体资产资源转让等活动都必须向社会公开,实行定点招标,招标单位要制定操作规程、方案和工作规范,做到有章可循。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工作已全面完成,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的农户数为11644户,证书到户率100%,签订合同11644份,合同到户率100%,从而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三、认真整改,全面落实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在这项检查工作中,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
①个别村报帐不够及时,手续不够齐全,财务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
②个别村签订农业承包合同时,农户签字不够规范,土地承包经营证书填写不够规范,档案资料归档不及时等问题。
针对检查工作时发现的问题以及没有达到上级要求的.,镇领导小组将分片、分组继续开展督查、指导实行包干到村,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于20xx年7月底之前,全面完成这项工作。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篇6:农村三资管理调研报告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关心的焦点,也是农经工作的重点,它直接影响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是农村社会安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一、主要做法
(一)全面实行农村集体财产“委托代理”。
(二)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规章制度。*街道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的原则,先后制定了《*街道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街道集体财务管理流程图》,《*街道“三资”委托代理管理制度》,以上制度和管理方法从民主理财、收支管理、用款审批、财务公开、票据管理等一系列方面作了祥细明确的规定。
(三)严格制定日常开支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支出管理,实行报账制统一管理,按照“分级审批、分级监督”的原则逐级审批后方可报销。针对实际,我们在村级财产管理中实行“双签制”“联合审批制”“四级审核办法”的管理新举措。“双签制”,就是在居民小组支出中除需具备一般要素外,还必须实行书记、主任两支笔会签。这样就有效的避免了“一言堂”现象。“联合审批制”,就是根椐资金使用大小,按权限实行村级负责人,街道领导分级联合审批的制度。“四级审核办法”就是书记、主任双签,监委会审核把关,街道纪工委监督,代理中心审核。
(四)发挥“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作用。为认真执行财务监督,每个社区及有收入的村小组选任35名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的程序为: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特别是村内农田水利建设、修建和维护村级道路、植树造林、村庄建设与整治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需要兴办的其它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项目,要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财务事项进行过程中,要切实履行职责,仔细监督财务事项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在财务事项完成后,认真进行检查,查阅财务会计凭证、账目、报表、财务公开等财务会计基础资料,听取群众的意见,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一般事项民主理财小组应根椐经济业务量多少按月或季开展理财活动。重要事项应随时发生,随时理财。审核结束后,民主理财小组长要将活动内容记录在《民主理财记录薄》上。此外,结合村干部换届,组织对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
二、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统一。
(二)村组干部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村组报账员多身兼数职,均是半路出家,财务知识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票据的合规、合法性进行正确的职业判断。
(三)报销单据制作不够规范。
(四)民主理财小组发挥作用不大。少数村民主理财小组不是经群众大会或群众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是经干部指定,个别村甚至没有理财小组成员,村干部直接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使民主理财失去本身存在的意义。少数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水平低,财务水平有限,不按规定理财,不认真审查单据,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不负责任,没有起到监督的作用,民主理财活动不正常,不严肃。
(五)集体水面、果园、山林等进行发包民主程序不到位。
(六)村级财务公开需要进一步落实到位。虽然省、市、县、街道对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形式和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少数村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打折扣。
(七)街道代理中心自身存在的困难。
三、完善“三资”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抓好政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二)抓好财务公开、健全监督机制。抓好财务公开,是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各村组一定要履行好工作职责,规范财务公开制度,按时采
取张贴等形式在三务公开栏上进行张榜公开,及时对村民提出的质询进行解释,从源头上杜绝因财务公开不清引发的的各类矛盾纠纷。
(三)抓好“三资”清理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在村干部离任审计中,要对本届任职时所经办的财务进行认真清理,按照“三清三查”的要求做好村干部离任财务审计工作。即: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明确;清理发包款、租凭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抓好收支管理。一是严格票据管理,定期将已使和末使用的票据进行清查,对开出的票据做到票款同行,及时入账用票据管收入。二是严格奖惩制度,对已实现的收入拒不缴入专户的,要及时查明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三是加强支出管理,支出单据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报销单、证明单、收条等,不得以白条或不规范的凭证入账,严禁无票据付款。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针对少数村组报账员素质偏低的实际,一方面应加强对他们的辅导,在报账时及时对单据及流程方面的错误进行认真细致的指正,并告诉其改正方法。另一方面,应当鼓励报账员提高自身整体素质,有条件的鼓励其进行继续再教育提高学历。
(六)加强协调配合,争取各方支持。建议“三资”委托代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使《云南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财政部门应提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落到实处。
(七)继续落实村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及征求民意制度。
篇7:农村三资管理调研报告
一、调研时间:
7月8日——7月18日
二、调研地点:
下南泉村、梭梭沟村、碱泉村、东湾村、白杨河村、九运村、娄娄庄村、石人沟口村、北草滩村、头工村、良繁村、鱼儿沟东村、柳城子村
三、参加人员:
何秀强、刘卫华、祁军
四、基本情况:
阜康市位于天山东段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紧邻自治区首府,是新疆阜康重化工业园区和天山天池风景区所在地,距离乌鲁木齐市57公里,总面积11726平方公里,吐—乌—大高等级公路、216国道、S303省道、乌准铁路横贯全境,交通便捷,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阜康市现有总人口22万人,有汉、回、哈等19个民族。下辖六个农牧业乡镇,106个村民委员会,117个核算单位,耕地面积60万亩﹙其中集体土地23.67万亩﹚,共有农户1.66万户、农村人口6.23万人、农村劳动力3.99万人,全市第一产业的增加值14.15亿元,农村经济总收入15.2亿元,农牧民人均收入9206元。村级集体资产总额1.5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7508.48万元,流动资产8053.3万元;负债总额3359.68万元;全市机动地5.2万亩。全市实行“村财乡管市监督”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的乡镇有6个,实行村务公开和会计电算化的基本核算单位达到117个。20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村务公开示范县市。
五、“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阜康农村经济形势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农民人均收入逐年增加,集体经济逐年发展壮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随着农村民主管理的不断推进和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农村“三资”管理在运行中也逐步暴露了一些问题,归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产方面
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账实不符,表现形式有两种:一是有帐无物的现象普遍存在,通过“三资”清理,全市117个基本核算单位中,账实不符的村有81个,占村级总数的69.23%。形成的原因:由于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丢失、报废、已变价处理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入帐核算,出现了账面资产大于实际资产的现象。全市共清出有帐无物金额达到435.29万元。二是有物无帐,主要由于上级捐赠的固定资产未及时作价入账,如组织部捐赠的远程电教设备、桌椅;包村支农部门捐赠的其他资产等。全市共清理有物无帐金额达到1151.52万元。
(二)资金方面
资金管理上主要存在六个方面问题:
1、坐支:调查发现个别村收取现金后没有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收取的现金未及时交银行,进行坐支。其原因,一是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二是因交通不便,嫌麻烦;三是误认为“用收来的钱给集体办事理所当然,只要不装腰包就行”。
2、白条子顶库:白条子形成的客观原因是多样的,但其主要表现有下几个方面:一是领导外出学习或办事预领现金,事后不及时结账,出纳人员再三催要未果;二是财务人员离岗后出现的短款不能及时追回;三是个别村民因特殊情况借款未还;四是当事人借款以后,因各种原因离开该村多年,无法查找。
3、个别领导经手现金:一是有个别村领导误认为手中有了钱就有了权,说话才有人听,因此经手现金欲望异常强烈;二是违反规定,利用工作的便利,插手现金的收付业务。
4、公款私存:在一些自然条件较差、集体积累薄弱的村,大集体时就形成的贷款至今尚未归还,村级“五好”建设中,经过村民“一事一议”筹集的款项一旦存入金融部门,势必扣贷,为规避此类情况,出现了公款私存的现象。
5、历史遗留的呆死帐:年在“三资”清理过程中,全市共清出债权呆死帐137.17万元,占债权总数的7.89%,清出债务呆死帐147.27万元,占债务总数的8.8%。调查中发现呆死帐形成的原因比较复杂,主要是大包干前集体单位之间因业务往来形成的'。
6、领导打白条:个别村的领导因村上一时没有现款,就在工程结算、商店购物等用打白条的方式处理往来业务。在2015年“三资”清理中,全市清出帐外债务达到1227.99万元,究其原因有历史形成的,也有现阶段发生的,大部分债务是因缺乏资金不能及时偿还造成的;也有个别债务是因村领导换届移交中未予确认造成的。
(三)、资源方面
资源管理方面存在主要问题是:管理的意识不强,个别村出现了重资金管理,轻资源管理的现象,有的乡镇在监管过程中,形成了一手硬一手软的局面。导致了一些村在资源发包中不讲民主,不讲效益,有的低价发包,有的发包期限过长,超过政策规定,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集体利益,进一步引发了群众上访,究其根源是没有把资源的管理向资金管理那样纳入村财乡管的体制内。
六、对策
由于“三资”管理中出现的这些问题,进一步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人民政府锐意改革,多次组织相关
人员开展了调查研究,在保持现行的村财乡管市监督的体制下。围绕“三资”管理,重点从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和制度建设两个方面入手,经过不断的探索,逐步形成了三个方面的管理特色:
——在资产及村务管理方面,建立了“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管理模式。在村级资产的购置与处理方面必须经过“四议”:即村党支部提议,两委班子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决议;在表决通过的基础上实行“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际结果公开;上述重大活动必须由村务监督小组全程参与监督即通常所说的“一监督”。至2015年全市六个乡镇村集体资产在对外发包、租赁、拍卖中均通过上述程序,共处置集体资产653万元,通过购置、建造、捐增增加集体资产累计达2571.5万元,有力地壮大了集体经济。
——在资金管理方面,实行了“四审”管理模式。在日常资金的管理中每笔业务都要经过四审环节,即村主任审批,支部书记审核,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议,乡镇农村审计站审计。据统计2015至2015年,全市117个基本核实单位通过“四审制度”累计入账的货币资金达3.12亿元,杜绝不合规、手续不健全各类开支达12万元。有利地维护了集体经济利益。
——在资源管理方面,实行了申报制和招投标制互动的管理模式。村级机动地在发包之前村委会首先要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展招投标发包活动。截止20全市106个村中已有98个村在机动地等资源发包中通过申报制和招投标制,发包机动地面积4.58万亩。为巩固上述三项改革成果,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的水平,近年来,我市又采取四项措施:
(一)、实行财务委托代理。
农村财务历来是村民关心的热点,也是村干部违法违纪的多发领域。为此,我市从2015年开始全面推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工作,将村集体的资金集中到乡镇农经站统管,通过村财乡管,封闭运行,保障村集体资金的安全运行和保值、增值。在具体实施中,从严把“四个”关口入手。
1、代理关
阜康市在坚持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和会计核算内容不变的基础上,按照依法委托、有偿服务、稳妥推进的原则,由乡镇政府对所辖村的财务实施委托代理。乡镇成立会计服务中心(站),通过择优录取聘请财会人员,每月集中开展村级财务核算。在代理过程中实施三项改革:一是改革会计管理体制,村级取消村会计、出纳员等职位设置(个别地区保留),原出纳员改为报账员,协助会计服务中心(站)做好财务核算、管好本村资产;二是改革传统的手工记账手段,实行电算化信息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改革资金管理方式,统一在乡镇农经站设立专户,实行专户核算,专户管理。杜绝了资金的“体外”循环。
2、收支关
每年年初,全市要求各乡镇会计服务中心(站)的工作人员深入到代理点,就本年的财务收支计划提请村委会召开会议,讨论决定本年财务预算,并进行张榜公布。在收款收据的使用上,严把领用核销关,坚持以旧领新工作制度,即用完的收据存根要交市乡两级农经部门审核无误后,办理销号手续,换取新收据,从源头上严控因用量大、票据管理不严引发的财务问题。村级收取的款项必须在三天内交会计服务中心(站),用款时填写用款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会计服务中心(站)核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后,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由会计服务中心(站)根据路途远近、经济发展实际等确定各村的备用金。村级发生支出时,必须从备用金或审批核拨的资金中开支,严禁村报账员坐收坐支。
3、开支审批关
近年来,我市统一规定村级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四审”制度的工作流程开展审核,重大的资金开支不仅要通过上述工作流程还要报经乡镇分管领导把关,由会计服务中心总出纳办理拨款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由村报账员报账。
4、财务手续移交关
各乡镇在村级资金管理上,一是确定每月固定接交日,村报账员在每月固定接交日,到会计服务中心(站)交接收支票据,填制财务手续交接清单;二是乡镇审计站联合会计服务中心(站)及时对离任的村报账员进行财务审计,结清资金往来,制作财务移交清单,确保财务手续接交有序,正常开展。截止目前,全市已有117个核算单位全部实行了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六乡镇会计服务中心(站)每年代管村级资金总额达3亿多元;虽然每年代管资金规模较大,但从未出现一列违规违纪现象和财务信访问题。资金代管的质量和水平受到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与此同时,实施委托代理后,村级财会人员职数大量减少,据统计,全市共减少农村财会人员60人,累计节约村级经费开支达30余万元。
(二)、创新工作基础,
1、定期盘点,摸清家底。税费改革以来,我市把“三资”清理工作列入到每年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驻村工作中加以考核,常抓不懈。每年年末,各乡镇对固定资产、机动地、债权债务等资产、资源进行定期全面清理盘点,确保“家底”清楚,并及时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2015年通过清理盘点,核实固定资产7038万元、债权1667.83万元、债务2754.11万元,处理呆死帐284.44万元,核实机动地5.2万亩。
2、建立台账,严格管理。在清理盘点,监督小组确认的基础上,建立了电子和文本台账,真正做到账目清、底子明。尤其是在机动地管理上,可随时监控存量和用量动态,做到发包一块、合同签订一块、台账登记一块,真正实现台账、合同、土地的“三相符”。目前,全市六个乡镇共投入48万元资金,用于电算化的硬、软件设施建设。土地信息管理软件和财务核算软件一应俱全。全市117个核算单位的资产、资金、资源在健全规范文本台账的基础上,全部实现了电算化、信息化管理。
(三)、创新工作方法。
1、创新理财工作新机制,加大民主管理力度
民主理财组织代表广大村民行使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权利,但在实际运行中,个别村的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或越权履职。为充分调动理财小组每个成员的积极性,从2015年开始,我市率先在九运街镇启动了民主理财“三瓣章”工作制度,即把原来的民主理财公章分成三瓣,理财小组成员人手一瓣,村级的每一项收支业务须经理财成员唱票审议通过后,将“三瓣章”合拢盖章后方可生效,未通过的票据责成经办人限期办理。这样就杜绝了以往理财中出现的组长“一言堂”和个别成员不负责任的现象,实现了权利义务的制衡。同时为了保障“三瓣章”顺利推行,九运街镇先后出台了《九运街镇民主理财“三瓣章”小组职责》、《九运街镇民主理财“三瓣章”管理制度》、《九运街镇民主理财“三瓣章”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配套制度。推行“三瓣章”以来,全镇累计杜绝41张合计5万余元的不合规支出。没有出现一起因理财事由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收到了良好地社会效果。
2、加强申报管理,提高资源管理水平。机动地是村集体最为重要的资源,通过采取申报制的管理办法,一是转变理念,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了村财乡管的体制。二是促进民主建设,维护农村稳定。推行申报制以来,农村资源的发包更加透明,有关机动地的信访案件呈零增长趋势。三是提高了土地发包收益,增强了集体经济实力。2015年全市85%的机动地通过申报制的方式进行发包,每亩发包价格较协商发包增加60—200元。
3、拓宽村务公开渠道,推进农村民主进程。近年来,我市不断深化村务公开的工作,尤其是2015年被命名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2015年再次复验为契机,按照科学发展关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向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军。我市滋泥泉子镇率先实行村务公开“明白卡”制度,除在公开栏、电教设施上进行公开外,还将村民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制作成“明白卡”发放到村民代表、老党员、老干部手中,现场答疑解惑,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这一制度推行后,有效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大大增强了公开的时效性、提升村民对村务公开的认可度。
(四)、创新保障机制。
1、建立三级联动工作机制。针对“三资”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情况,为随时掌握管理的动态信息,我市建立了关口前移,超前预防的工作例会制。市级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三资”管理相关事宜,总结分析基层在“三资”管理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苗头问题,共商解决对策。各乡镇针对本辖区管理存在的问题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本镇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级会诊解决,着力构建市、乡、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
2、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村级“三资”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又是一项民心工程,要做到管理规范、监督到位、运行科学、群众满意,就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事、管人。近年来,阜康市先后制定出台了《阜康市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阜康市村级财务人员管理办法》、《阜康市农村集体经济收款收据管理办法》、《阜康市机动地申报制度》、《阜康市机动地招投标管理办法》、《阜康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阜康市村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阜康市村级资金“四审”制度》等三十一项制度。这些制度有效保障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3、强化监管职能。在实际工作中,我市围绕“三资”管理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工作,通过在职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离任审计以及日常财务督查、年终目标考核等多种方式,监督检查各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财务收支手续是否完整合法、资产资源管理是否安全、是否保值增值。针对出现的问题,联合市乡两级纪检部门开展责任追究。在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下,有效遏制了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
4、实行奖优罚劣。为进一步树立乡村两级管理人员责任心和使命感,把“三资”管理纳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以考核管理。并引入激励机制,对在管理中遵守制度,履行职责,表现突出的村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制度,给集体造成损失的村干部分别给予扣发工资、罚款、责任追究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检察机关处理。通过赏罚严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严肃财经法纪,维护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成果。
开展“三资”管理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夯实党的农村执政基础。发展农村经济,实践要求我们在推行“三资”管理中必须与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中心工作相衔接,在具体工作中我们采取了“五个相结合”:
(一)、与纠风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每年年初在安排纠风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案时都要明确“三资”管理的治理重点和目标任务,落实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的职责,把“三资”管理与纠风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步安排,同步检查,同步考核。收到良好效果。
(二)、与市上的重点工作相结合。近年来,我市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列入市上的双目标考核工作,为了认真落实这项重点工作,我们把“三资”管理和此项工作融为一体,重点从资产资源的发包入手,制定增收计划,拟定工作措施,签订责任奘。指导目标村的管理人员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实施这项工作,截止2015年全市117个基本核算单位集体经济的总收入已达2081万元,当年获得净收益959万元,年均增长7﹪。
(三)、与以奖代补的项目相结合。近年来,我市在新农村建设中市财政每年都要拿出6000余万元的资金奖励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完成的乡镇、村,对此我市结合“三资”管理工作每年筹措配套资金余万元,此外我市在中低改、土地整理、加压滴灌等项目中村集体都筹措了相应的建设资金,使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四)、与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近年来,我市为加强农村文化阵地的建设,通过村集体筹资一点,组织、宣传、广播等部门投入一点的办法,建立了一批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文化娱乐场所,既满足了农民文化娱乐活动的需要,又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通过“三资”管理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五)、与包村支农工作相结合。为了加大新农村建设的力度,我市在106个村建立了定单位、定人员、定期限、定措施的帮扶机制,指导各村有效地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引导他们做好资产资源的经营管理,强化造血功能,截止2015年末,集体积累已经达到986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5.8﹪。
几年来,我市在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市乡村三级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三资”管理工作已成为聚合民心、维护稳定、巩固根基、增强实力的基础性工程、民生工程。尽管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面对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和外部环境,我们的工作还需要不断探索和总结。
七、建议
(一)、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三资”管理作为执政基础,做到人员不减、经费不少、职责不变,继续抓紧抓好。
(二)、加强培训。每年各乡镇要对村级主要领导、财务人员、民主理财小组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以适应“三资”管理不断发展的需要。
(三)、加强民主管理工作。对已实行“三瓣章”的乡镇要加强管理,及时的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可持续发展。对正在在实施的乡镇要严格按照市财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抓紧抓好,尽快完成。
(四)、结合中心村建立,积极探索资产盘活的有效途径,逐步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课题组长:何秀强(农经局局长)
成员:刘卫华、祁军(农经局审计办主任、减负办主任)撰稿人:刘卫华、祁军
篇8: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市纪委的安排,我区组织两个乡按照相关程序对“三资”管理工作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报告如下:
一、对村级“三资”情况进行再清理。
雪华乡组织人员对各村“三资”进行再次清理、登记、核实,全乡三个村清理后的货币资金实际数额为673.51万元,清理后的资产实际价值为3118.76万元,债权实际数额为723.73万元,债务实际数额为1172.3万元,土地面积为33.95亩,荒地68.7亩,水面300亩。
燕山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开展了备用金专项清理工作,重点对现金账过大的8个村进行了清理。针对各村对自身现金余额过大的问题,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逐笔对照分析梳理,找出不能入账的原因和需要补充的`手续,使账目得到化解。截止目前,共清理化解各村历史遗留账目126478.35元。
此外,还重点对涉及征地拆迁项目村的资产、资源进行清理核销。截止6月,固定资产核销80737.36元,增加499万元;资源中水面核销222.93亩,土地核销93.14亩,荒地核销0.66亩。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资产、资源进行清理,进一步摸清了各村的家底。
二、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要求村级所有经济业务,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所有原始凭证必须有相关证明人签字→所有会计...
篇9: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报告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是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我镇十分重视,通过健全组织网络、全面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的会计电算化、运行规范化、监督即时化,加强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20xx年5月份根据市统一要求在全镇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一是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为了更好地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我镇建立了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书记、副镇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村书记、会计、农经中心记账员为成员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立后专门召开了村定职干部大会,由镇长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动员,农经中心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业务辅导。二是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纪委牵头,农经中心记账员分工到村对全镇10个村的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查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建立了详实的“三资”台账并将清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实施了公示。
二、集中培训,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
自从合并乡镇以来,我镇就实施了“村账镇代理”制度,从农经中心抽调责任心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组织实施会计业务培训,实现了从手工记账到会计电算化的转变,再从会计电算化到网络记账的飞跃,农经中心记账员通过网络登录该系统,对辖区内各村财务进行电算化处理、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开表。
三、落实制度,规范运作
一是建章立制。根据农经服务中心的工作程序,我们制定了《农经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代理记账员操作办法》、《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一事一议项目化管理制度》、《村级票据管理制度》等,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工作到人,责任到人。
二是规范收支行为。各村在发生经济业务时统一使用省监制的村级组织内部结算凭证,所有的资产租赁、资源发包、土地补偿费等收入都能及时足额解交农经中心村级专户。村级所有支出均须村主任审核,书记审批,经民主理财小组和村监委同意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和“如皋市村级监督委员会监督专用章”后方可入账,其中小额支出由村会计按报销程序以备用金直接支付,再由村会计到农经中心报帐。大额支出经各村申请,领导审批后采取非现金的方式结算。
三是严格资金管理。
(1)一事一议资金管理。在一事一议资金使用上我们严按照一事一议项目化管理管理的要求,凡使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建设事项,均实行项目化管理,使用数额在5000元以下的建设事项,列入小型项目和用工管理,在使用上采取“立项、申报、审批、验收、拨款、建立台账”的程序,拨款时统一使用“一折通”打卡的方式结算到位。
(2)村级财政转移支资金管理。农经中心专门设立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核算专页,对市有关部门直接拨入的转移支付资金及时入账,对不直接拨入的村干部报酬等,在收到相关票据后及时记账,确保村级资金核算内容的及时、准确、完整。
四是资产、资源动态监管。农经中心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实施动态监管。村级所有的资产在“三资”管理平台中都建立卡片,并留有电子照片备案。村级在处置资产、资源时均由镇纪委牵头,实施公开竞价、招投标等,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和台账变更,确保账实一致。
四是定期公开“三资”使用情况。农经中心根据每季度记账情况,每季度汇总一次村“三资”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
五是严格经济合同管理。村级的各种承包必须全部签订书面合同,同时上报农经中心备案。
六是严格村级档案管理。农经中心建立了50个平米的档案室,采用档案密集架,集中保管村级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实施专人管理,档案的调阅均按制度执行。
七是严格审计监督。每年由镇纪委牵头制定审计计划,每年保证对三分之一的村实施审计,今年年初已对全镇十个村三年的经济情况实施了审计,审计结果已召开村定职干部会进行了公布,同时根据审计情况重新出台了《丁堰镇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篇10: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报告
为贯彻落实江阴市《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有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规范村集体三资监管,我镇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各村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为保障此次专项整改的效果,我镇明确了“三资”监管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责,强调了农经部门对村集体“三资”的监管职能。明确各村的三资监管负责人,由专人负责专项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人员职责,加快镇村两级联动,在组织上保障了此次专项整治任务有效有序推进。
二、加强培训、提高业务
在江阴市召开三资监管专项整治业务会议之后,我镇紧跟上级部门步伐,于11月13日召集各村会计开展了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上,农经部门向各村传达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具体的整改要求,并和各村会计分享学习了市里的培训ppt及下发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政策汇编。提高了各村三资监管人员的思想认识及业务能力,在人员上保障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三、问题导向、突出实效
本次三资监管专项整治以巡查整改问题为导向,要求各村对巡查出来的问题仔细清理,尤其对涉及到农村集体三资的问题逐个分析整理。根据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报告和整改清单已初步形成,后期我们会根据各村整改方案,重点督促落实整改。
除了巡查整改,我们对两项清理进行了回头看工作,对20xx年的两项清理情况进行了排查,将整改情况填表上报。对20xx年的资金出借、资产资源出租情况进行清理。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形成长效机制,我们将根据此次专项检查结果,查漏补缺,进一步强化三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每半月对整改问题的排查统计工作,定期对各村进行督查,形成长效化、制度化的自查自纠机制。二是用好各类三资平台,持续督促各村用好e银通、村务卡、规范各村财务支出手续。专人负责三资监管预警平台,每日查看预警,及时处置整改。督促各村加快产权交易平台录入,确保应进必进。三是强化三务公开。每月通报各村户户通点击率,督促各村规范在户户通上的上传内容,提升户户通普及率,确保及时、全面地公开三务信息。
篇1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报告
农村集体“三资”是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总称。农村集体资金和资产是广大农民群众长久以来共同创造的物质财富,农村集体资源是国家赋予农民群众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当前,农村不稳定的因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由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所引发的。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近三年来,xx农村上访案件145起,与“三资”有关15起;农村民事诉讼案件183起,与“三资”有关11起;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起,与“三资”有关起。这说明“三资”管理还存在集体资金使用不规范、集体资产分配不公、集体资源流失严重、村务公开不到位等客观情况。加强对农村“三资”管理,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农村基层组织民主管理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
今年以来,xx纪委为摸清我区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和滋生原因,找准根治良方,专门组成调研组进行了专项题调。主要针对微权腐败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了“亮剑行动”,实施“三资”管理“清理计划”、“五务”公开“阳光计划”、涉农资金“春雨计划”,推动农村事务规范化、五务公开制度化、监督检查常态化、资金使用有效化,促进基层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务实为民,提升基层党员干部形象和群众满意度。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状况
全区29个行政村,195个村民小组,分属4个街道办事处。20xx年实现村集体总收入433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671元,当年新增农村集体资金产总额305万元。截止20xx年xx月底,全区村(组)资产总额6313万元,资产总额1.56亿元,登记耕地面积28544亩,林地4072亩,水面5161亩,村办公用地336亩,村民宅基地9188亩,交通用地2704亩,荒地3228亩,其他用地合计6842亩。
近年来在农村“三资”管理工作,xx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机构建设注重强化领导
一是加强领导。各街道都专门明确一名副主任具体分管“三资”管理工作,具体指导“三资”管理中心开展工作。二是机构健全。设立了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全面履行“三资”管理服务职责。三是强化管理。安排有会计证的正式工作人员充实服务中心,并实行定岗、定员、定责。并推行了月例会制度,研究“三资”管理重大工作。
(二)资金管理注重制度建设
一是实行村财办管制度。各村取消会计、出纳,只设一名报账员。由“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对村、组开支负责登记入账,并实行电算化管理。每个村只能开设一个基础账户,支票和印鉴由“三资”管理中心统一保管,按一村一账方式进行分户核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二是规范大额支出相关制度。农村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通过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程序。比如今年3月份该区一个村530亩鱼塘承包合同到期,该村公开对承包事项公开招标,并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实施,街道抽调“三资”管理人员全程进行了监督,最终该村鱼塘以80万元成功延包,解决了承包费难收的问题。实行《农村大额开资提前报备》制度。改过去的先花钱后记账为先报备后支出,再记账。执行《村干部工资银行代发制度》,杜绝报账员以现金形式为村干部发放工资,减少村干部经手现金机会。三是严格收支财务制度。收入方面,明确村集体资金收入监管范围,包括原有积累、经营收入、投资利润收入,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收入,上级拨付收入、借入收入等。凡属村集体收入都必须全额及时归入“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基本账户,不得坐支、截留或擅自抵换债务。支出方面,村集体支出根据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强化监督的原则,票据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理财把关,呈报单位及责任人盖章签字,经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双签,重大事项开支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后支付。票据方面。村(组)必须使用“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具备时间、地点、品名、事由、金额、经手人等七大支出要素,“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票据真伪。
(三)资产管理注重程序规范
一是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管理。农村集体投资二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程序进行招投标,村级集体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排斥本辖区或本辖区之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标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二是集体资产实现台账管理。农村资产的使用必须通过规定程序签订合同,承包合同须上交农村三资管理中心存档备案,由“三资”管理服务中心造册登记,统一管理。并定期督查合同履行情况,必要时及时启动法律程序,避免集体资产损失。
(四)资源管理注重公开透明
一是坚持“凡使用必公开”原则。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统一为各村建立集体资源备查薄,所有使用集体资产的单位和个人,都要与资产所有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对集体资产的增减变化,检查考核等情况实行定期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资产台账实行动态专人管理,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二是利用“公开日”二次公开。每月x号为“五务”公开日,各村必须按要求对“五务”进行公开。区纪委联合检查组、街道联合检查组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各村的重要依据。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尽管在实践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资金损失
一是收入不及时入账。一些村在清收诸如房租收入、承包土地收入时,钱不及时交至村内指定账户,造成资金沉淀在个别干部或经手人手中,造成干部犯错误,给集体造成损失。二是坐支现象时有发生。个别村收取现金后,进行坐支,违反财务收、支两条线规定。三是私自开设账户。个别村除了开设基本户和一般户外,还设有新村建设账户、市场管理账户、集体企业账户等。基本户和一般户是以村委名义开办的,在监管范围之内,其它账户管理的资金也有集体资金,但是在运行过程中脱离监管和监督,存在变成小金库的风险。四是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有的没有票据,白条入账。或者有大额资金有票据不转账。五是滥发村干部补贴现象屡见不鲜。个别村村干部除了工资外,还列支有禁烧补贴、创建补贴、环保补贴等等。六是集体资金使用效益较低。集体资金主要用于村民分红,在公益事业和发展农村经济方面投资较少,集体结余资金多以银行存款形式处置,资金保值增值形式单一。
(二)资产流失
一是资产账实不符。主要表现有两种情况:首先是有账无物的现象。资产已丢失、报废或变价处理的资产无及时入账核销;其次是有物无账。新增的.资产无入账。二是资产变更不及时。村内新增的资产因未付清款等原因,造成固定资产账上无法体现。三是固定资产采购随意性强。固定资产采购不履行采购手续,不招标议价,采购程序不严谨,造成资产登记不完整不全面。四是合同签订不规范。经营发包、不动产租赁、产权转让、工程建设、土地承包流转等项目,合同签订不重视。有些合同签订随意性大,有些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对等,有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容易造成集体资产流失漏洞。
(三)资源贬值
一是资源底子不清。登记时没登记全面,漏登乱登现象较常见,管理从源头上就出现难点;二是公开意识谈薄。如村内一些荒山、滩地、门面房、机械,村干部在对外承包出租时暗箱操作,不按规定程序公开,公正操作。个别村干部将村民委员会自治理解为村委会主任自治,更有甚者搞“自己说了算”,村干部按制度、按程序、按规定办事的规矩没有形成,从而造成资源贬值,更谈不上保值增值。
(四)人员违纪违法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善,极易造成相关人员违纪违法。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和相关纪律规定视同虚设,有的虚构骗取集体财物,有的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甚至还有侵吞农民农资补贴现象。这些问题不仅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三、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对策及努力方向
(一)坚决执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
针对当前个别村存在的“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审批一支笔”等问题,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必须将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大额固定资产的购置与处置等列入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流程化、精细化管理。坚持用“流程化、精细化”管住“随意性”,从强化程序监督入手,凡办理村级重大事项,必须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不经过“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决策的,街道党委政府不予批准;不经过招投标的,财政不予付款;不遵循工程合同的,不予决算。
(二)探索公开公平公正管理模式
建立“区、街道、农村”三级全覆盖的农村集体“三资”平台,按照“一个平台,三级管理”模式,实现将农村集体“三资”、财务、公开公示集一体的大数据模式,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的时效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探索启动与银行专线对接工作,实现银行存款收支与出纳数据实时对账,及时掌握银行存款异常情况。尝试将农村集体建设工程交易、资产资源租赁合同签订等工作纳入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管理,确保建设工程交易、租赁合同签订“公开、公平、公正”。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橱窗”、“网络”、“短信”、“微信”等媒介,同步公开农村集体经营管理情况,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尝试引入第三方管理机制
尝试引入第三方管理机制,通过公开招标,引入有经验的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定期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摸底、登记、管理,增强“三资”清查的实效性,排除人为因素干扰,牢牢掌握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彻底摆脱目前管理困境。
(四)加大查处问责追究力度
建议实行专项审计和督查制度。由区纪委牵头,审计、农经、财政等相关涉农管理部门参与,组成专项监督工作小组,强化农村集体“三资”专项督查工作。坚持村干部离任或任期审计制度,客观公正地对村干部在任期内财务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集体资产和资源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对审计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通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三资”管理方面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贪污、挪用、侵占集体资金,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侵害集体、群众利益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扎紧扎牢制度建设的笼子
建议制订《关于对违反农村财务管理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办法》,从制度上明确责任追究的范围,责任追究的种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主要责任,村民主理财小组责任、街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总会计责任等。从制度上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维护集体经济利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篇1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报告
根据镇党委、政府《关于实施“123农廉工程”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在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方面,我站结合全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实际,注重在健全组织上下功夫,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在规范程序上下功夫,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在提升服务上下功夫,“三资”管理工作运作日渐规范,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一、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建立完善“三资“委托代理制度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工作机制
首先,我站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指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协调、督查考核;成立了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明确由各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本村“三资”管理的日常监督工作。
(二)坚持工作原则,奠定法律保障
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委托代理的原则。我们在工作中要求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向镇提交《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三)摸清“三资”底数,规范运作程序
着重把好“三关”,即清查登记关、群众参与关、公示公开关。积极利用滕州市农廉监管在线的三资监管平台,通过网络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集中录入、统一管理、统一上报、统一支出,即时记录、随时汇总,实现对“三资”业务、帐务的一体化处理,也满足了监督监管部门的后台查询和村民直接操作、自助管理等需求。
(四)健全管理制度,确立工作目标
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五权不变、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分村核算”的理念,坚持“六个统一”,即统一审批程序,统一财务制度,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项目竞标和严格村委会公章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五)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督实效
在强化监管方面,我们坚持三项原则,严把三道关口,即坚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的所有权、支配权、监督权、收益权、决策权不变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核算的原则;村委会与会计代理中心依法委托的原则。把好三道关,即:一是收入入账关。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资金全部纳入镇村2
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代管账户。集体收入的收取,统一使用市经管局监制的专用票据。二是开支审批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开支票据必须经经办人签字、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民主理财小组盖章、镇经管站审验盖章。两字三章齐全后,方可办理支龋三是公开公示关。每月28日为村民主理财日,每月8日张榜公布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六)注重阳光运作,规范招标管理
重点对村级经济合同进行统一规范管理。一是健全制度。健全了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制度,使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在实际操作中有制度可依。二是加强监督。强化了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加强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审批。三是促进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严密程序,完善提交方案、初步审核、发布公告、投标、开标、公示中标结果、签订承包或承建合同、归档管理八个环节,保证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公开透明,节约了建设资金,保证了工程质量,赢得了群众的信任,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规范村委会公章监管,分别编制村级一般事务和合同协议类公章使用签批表,制定了严格的使用办法。
(七)突出服务职能,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突出了民主监督的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了村务监督
委员会的监督作用,预防和制止了账外账、坐收坐支、资金体外循环等现象;二是突出了会计监督的服务职能,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做到了及时纠正和查处;三是突出了“三资”管理工作检查。一方面由镇纪委牵头,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对重点村重点问题进行通报。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了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各种遗留问题、理顺了资产往来关系,澄清了集体家底,变单纯的农村“三资”不流失向农村“三资”的保值增值等方面延伸,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四是强化人员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对村干部进行“三资”管理培训,不断增强自身处理“三资”问题的能力。
二、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成效
(一)提升了农村“三资”监管能力
对于农村“三资”管理,从机制上建立了一套规范农村“三资”运作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充分做到了“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一方面加强了农村“三资”管理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了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帮助和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规范合同、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另一方面规范了涉及农村“三资”管理有关会议决定、招投(议)标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设立了资产、资源动态式管理台账,提升了农村“三资”管理水平。
(二)规范了村干部行为
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村集体家底,强化对村集体资产规范化管理。增强了对村干部的约束力,根除了随意处置行为。通过构筑监督网络,铲除了滋生村干部腐败的土壤,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教育了村干部。村干部清正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干事创业积极性得到充分激发。
(三)推动了村经济发展
通过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既消除了群众思想疑虑,又调动了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既增强了资产管理的有效性,又增加了村集体收入;既强化了村干部创新发展意识,又畅通了干群关系“连心桥”,为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快速增收注入了不竭动力。
(四)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三资”管理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有效规范了村干部的从政行为,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加速了村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及时化解了农村矛盾,巩固了农村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存在问题
1、个别村“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统一。尤其是土地登记不全、不细或没有登记台账,存在底子不清的现象。
2、合同签定不规范。主要是书面合同签订时间过长,有的达20至50年,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政策法规要求等方面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3、少数村会计人员素质低,无证上岗。
四、对策及建议
1、进一步统一各村各部门对管理好农村“三资”的思想认识。“三资”管理看起来是业务工作,实质上是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在进一步强化村委会自治组织自我完善、自我监督的同时,克服极少数村干部不够重“三资”管理的麻痹思想。
2、加强培训,提高认识。村两委负责人必须首先懂政策、悉管理,通过参加农经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业务能力。
3、在继续加大监督力度的同时,应从根本上解决当前体制上的弊端,即:推行产权制度改革,变行政推动为群众自发监管,不仅能确保农村稳定,而且维护农民权益。
篇1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报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苍南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苍农〔20xx〕96号)的通知,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指导下,我们以问题为导向,将核查和整改相结合,对镇36个行政村认真开展“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截止目前,36个村基本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
一是资金管理情况:各村都能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都能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村集体存款各村只有一个帐户,能严格执行帐、款分管,全镇村级财务帐目、资金都由镇三资管理中心代管。二是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全部经过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会议或村两委会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一般经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或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
(二)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实施情况:我镇及时成立“三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对全镇36个行政村的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
二是农村集体“三资”核查情况:镇“三资”整治工作小组,按照整治的范围全面进行核查,如实填报核查结果,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到目前,全镇36个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共排查出各村白条(单张100元以下)、非生产性开支不合规等问题,具体问题看附表。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主要表现在:
一是村级“三资”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规范,或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
二是白条入账问题:原始凭证不规范,部分村存在使用白条(1-5月份单张100元以下),未使用正规发票入账的问题;
三是存在少数非现金结算不到位问题:部分费用支出及资金付出未严格执行转账支付;
四是非生产性开支不规范:个别村存在村主职干部发放补贴,餐费支出;
五是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不规范:村级工程未严格执行5万以上要招投标的规定,或将5万以上的工程拆分成若干个工程;
六是三资队伍不健全:因人员调整,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少、新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村账管理薄弱。
三、整改措施:
1、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权力清单,明确职责权限,规范管理。
2、实行三资管理改革,对各村董事长及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专业素养。
3、召开专题会议,宣读相关文件规定,领会上级文件精神;针对白条入账等财务问题进行重点宣传及教育。对出现使用白条情况的村进行批评教育;传达手续齐全、合规的报账入账流程;对已入账白条要求尽快补开正式发票。
4、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具体做到“八严禁”,违规发放村干部年终补贴提交镇纪委处理,严格执行大额资金转账支付;严格执行会议报支相关规定。
5、严格执行村级工程招投标程序,未招投标不予开立支票,不予入账;对已入账未招投标工程要求审计审价;村级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签订规范的合同,对于签字盖章不规范的合同进行整改。
篇14: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工作方案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掌握我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监督管理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此次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内容及方法
1、组织领导情况。成立组织机构,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查看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等。
2、农村集体资产出让、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康纪发[20XX]11号文件要求,对村集体资源、资产进行核实、登记造册;对村集体资产出让、资源开发利用统一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鉴订廉政监管和廉政施工责任书。查看相关资料、会议记录等。
3、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对村级财务进行清理整顿,进行移结交,建立会计档案;鉴订委托合理合同,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建立村民理财小组,实行村级财务公开。查看相关资料、会议记录、实地查看。
4、其他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账外资产,账外资金等。查看相关资料。
二、专项时间
9月5日—15日,为期10天。
三、人员及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长:
成员:
第二组:
组长:
成员:
四、专项检查要求
1、各督查组要认真领会此次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和内容,要通过看、查、访等方式实事求是掌握全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情况。
2、各村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要认真对照有关要求准备好备查资料,提供给各督查组。
篇15:农村三资管理的学习心得体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农村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根据宁国市委办公室《关于推进“阳光”工程建设意见》和市纪委、监察局、农委、财务局《关于印发宁国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街道自6月中旬全面启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现就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注重宣传发动,明确工作职责
高度重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街道成立了“阳光村务工程”工作领导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并确定了工作部门和人员职责,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阳光村务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会。会上传达和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宣传了“阳光村务工程”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政策,对各村工作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各村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了工作职责,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村务公开栏和发放明白纸的方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切实提高村民对“阳光村务工程”工作的知晓率。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政策宣传到位和业务培训到位,为“阳光村务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严格操作程序,全面落实清理集体“三资”
主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工作人员。在市召开“三资”清理工作会后,街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清理工作进行部署,落实专人负责。由街道纪工委牵头,财政、农经、民政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各村(居)清理工作指导,并确定各联村干部为所在的村三资清理工作的联系人,对三个资金流量较大重点村双龙、杨山、津南派驻了指导组。
2、清产核资、摸清底数。各村(居)利用了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对资金、资产、资源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对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债权债务分门别类进行了登记,使各类财产清晰可查。
3、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清理工作经村清理核实小组核实后,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全面地反映了各村的资产资源现实状况。
4、公示。对初步清理核实的集体“三资”由清理和审核小组负责公示,征求村民和相关当事人的意见。公示期间各村(居)安排了专人接待村民的咨询和反馈意见,并做了认真的解释工作。
5、代表大会确认。公示期满后各村(居)相继召开了代表大会,对清理结果进行了确认。
三、建立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健全三资管理长效机制
三资清理的目的是为了能使村级三资保值增值,只有建章立制,制定行之有效的“三资”管理制度,才能构建规范有序、经营高效、监督到位的“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街道成立了三资委托代理中心,抽调并聘请了专门的人员,配备了硬件设施。根据各村的村民代表大会意见,委托代理中心与各村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全权代理各村的“三资”管理服务工作,同时建立了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领导组和委托代理中心工作职责及主任、会计和村报帐员、村监督委员会等工作职责;健全了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及审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各村实际确定了各村的财务审批权限。中心为各村开立了资金专户,加强了对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联合协管和招投标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
四、选举产生了监督委员会
1、村务监督委员会顺利产生。严格把关,选好监督委员会成员。街道高度重视,为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街道多次召开相关会议,要求各村广泛做好宣传,认真履行职责。明确提出了由村党支部提名推荐、党委审核、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严格了法定程序,规范了办事要求。于208月底,8个村顺利选举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32名,其中主任8名。
2、落实保障,加强培训,保证监委会工作有序运行。各村监督委员会选举产生后,按照“六有”的要求,落实办公场所,统一挂牌,刻有相关公章,健全工作制度,并对各村监委会主任统一进行培训,让他们明确作为监委会成员的职责,明确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做到制度规范、职责明确、正确履职。使街道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方向发展。
五、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正常有序
1、规范工作流程。各村按照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将村级每项重点工作的办理程序、主要环节细化为具体操作程序,以工作流程的形式上墙公开,并以“四议两公开”为重点,尽最大力度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2、坚持原则,明确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坚持群众参与、发扬民主、依法办事,坚持立足实际、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坚持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要求各村认真做到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设计科学,便于干部执行操作和群众全程监督。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村级事务管理规范有序,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要让农村党员、干部按制度规定办事,确保违法现象明显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使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有序参加村级事务管理,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加强。
3、突出重点,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坚持把完善和落实村级得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作为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把凡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按照村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管理。实行“四议两公开”同时抓好三个环节,即议事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议事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议事决策后即时进行公开,确保村级重大事项科学决策,符合农民群众的意愿。
总之,“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通过街道干群近一年多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开创了街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三资”管理和使用、村级事务流程化和村民监督委员会都得到了科学发展,工作效率得以提高,使街道干部行为规范化、事务操作公正化、结果公开透明化、干部接受监督主动化、办事程序公开化、决策程序更加民主化,街道经济社会空前发展,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篇16:农村三资管理的学习心得体会
省**县位于**省东南部,辖×个乡镇×个办事处,×个行政村,×个村集体经济组织,×.×万农业人口,财政收入突破×.×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元。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全会精神,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作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和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件大事来抓,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周密安排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基本情况
全县农村集体“三资”主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和农村土地资源为主。截止20底,村集体资金资产总额达×.×亿元,农村集体土地×.×万亩,其中耕地×万亩(二轮承包地×.×亩,园地×.×万亩,机动地×亩),林地×.×万亩,“四荒地”等其它土地×.×万亩。“三资”管理模式主要以会计委托代理为主,以自我管理为辅,其中会计委托代理乡镇达×%,村覆盖面达×%以上。村集体年收益总额达×万元;收益分配总额达×万元,其中,农户分配×万元。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主要做法
为了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1、建立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机制,实行专业管理
为了从体制上解决农村财务前清后乱、边清边乱的问题,,县委、县政府把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作为构建农村反腐败惩防体系“五大工程”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各乡镇成立了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和经管站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专门负责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并实行资金、印鉴、账户、票据等“六个统一”。,为了巩固农计会计委托代理成果,我县又完善了会计委托代理办法,实行了以印鉴双管(银行预留印鉴由村报账员和中心会计共同保管)和“审”“计”分离(账前审核和记账分别由不同人员负责)为主要内容的监督制约制度,确保了村集体资金的安全和完整。年,县里依托农委经管站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进驻新成立的县农廉中心和县纪委农廉室合署办公,专门负责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乡镇也相应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代理中心,重新和各村签订了“三资”委托代理协议,明确了代理的范围和职责;村里成立三资领导组,配齐了村级报账员和保管员,并定岗定人定职责,形成了资金、资产、资源样样有人管,监督、管理、规范事事有人抓的良好格局。
2、建立“三资”清查机制,实行台账登记
农村集体“三资”面广、量多。为了全面摸清农村集体家底,我们建立了“三资”定期清查机制,统一设置了十二种《三资清查登记表》,从摸清“三资”存量入手,分别采取以账查物、以物对账、以账对账的办法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并按村设立“三账三簿”进行台账登记,“三账”是《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债权债务登记台账》、《资源登记台账》;“三簿”是《银行存款登记簿》,《现金出纳登记簿》、《产品物资材料登记簿》,从而达到 “五清”,即“三资”总量清、资产状况清、使用情况清、管理责任清、经营收益清。特别是针对部分村级资产(资源)经营收益记载不清,兑现不明等问题,统一建立了《资产(资源)经营登记台账》,详细记载了资产(资源)名称、坐落位置、经营期限、承包租赁金,兑现情况等,最大限度地维护了集体利益。凤城镇西关村针对本村低值易耗品过多的实际,又专门建立了《低值易耗品登记簿》,使资产管理更加全面和完整。
3、建立公开招投标机制,实行阳光作业
实行会计委托后,资金管理的漏洞有效杜绝了,可在农村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重大财务事项的办理过程中仍然存在权钱交易、权情交易等腐败现象,群众反映强烈。为此,我们在20实施农廉“五大工程“过程中,就明确提出在农村推行小规模工程集中招投标和大额物资集中采购两项制度。乡镇成立小规模招投标中心(大额物资采购中心),工程资金数额较大的,由村民委员会委托乡镇进行,村民代表全程监督,确保整个招投标活动置于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之下。2010年,全县组织小规模工程招投标×宗,中标金额×万元,比预算金额减少×万元。大额物资采购×起,采购金额×万元,比预算金额减少×万元,既做到了增收节支,又一改过去村干部在工程建设中说不清、道不明,群众对村干部说三道四、评头论足的状况,真正给了干部一个清白,还了群众一个明白。
4、建立农廉网运行机制,实行网络监督
农村集体“三资”运行时间、空间跨度大,必须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为此,我们在“三资”清查结束后,借助全县推进农廉网建设的有利时机,要求全县各村“三资”清查数据全部录入“三资”管理系统,并通过“三资”公开查询平台向群众实行“九公开”,即财务收支明细公开、内部往来明细公开、资产及资产经营收益明细公开、资源及资源经营收益明细公开、大额资产变动公开、财务报表公开、单项统计公开等。群众高兴地说,过去我们只能通过公开栏观看“三资”管理情况,现在不管在哪里,只要有网就可以可以查看,而且可以前后左右对照着看,太方便了。截止目前,全县已有×%的村 “三资”数据上网进行了公开。凤城镇西关村不仅把村合作经济组织“三资”清查结果全部上网进行了公开,而且也把下属村办企业资产也晒到了网上,真正做到了零距离、零时间监督。
5、建立村级重大事项流程化管理机制,实行民主决策
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后,“三资”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审批一支笔”等突出问题。为了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我们于20以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名义出台了《关于规范村级重大事项流程化管理的意见》,将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大额固定资产的购置与处置等列入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流程化管理。坚持用“流程化”管住“随意性”,从强化程序监督入手,凡办理村级重大事项,必须依次履行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公开招投标或集中采购、项目实施、验收决算、公开公示等九道程序。每道程序都在村纪检小组和村务公开的监督下递次进行。不经过“四议”决策的,乡镇党委政府不予批准;不经过招投标和合同鉴证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不予付款;不遵循工程合同的,不予决算;不走完规定流程的,不作为工作实绩进行考核,使村级重大事项管理迈上了规范化轨道。
6、建立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实行规范管理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操作性强,必须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我县先后制定了《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管理办法》、《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规范化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办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从集体资金收入到支出、从资产购建到资产评估、从资源清查到租赁等十八个方面做了规定。芹池镇从落实制度入手,注重“三资”清查资料的归卷整理,实行一村一卷,一卷“五有”,即有三资清查登记表、有清查公示表、有核销资产会议记录(复印件),有乡镇审核表,有三资清查报表,工作轨迹清晰完整。蟒河镇把“三资”管理制度和本镇实际结合起来,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凡不按规定管理处置集体资产,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除依法予以赔偿外,还要按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极大地增强了广大基层干部加强三资管理的责任感。
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过几年来坚持不懈地狠抓“三资”管理工作,特别是2010年全县上下开展“三资”管理工作的专项活动,使“三资”管理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取得了可喜可贺的成效:
一是“三资”存量更加夯实。2010年,全县共计核销各类资产×万元(其中债权×万元,产品物资材料×万元,长短期投资×万元,固定资产×万元,在建工程 ×万元),盘盈各类资产×万元,核销各类债务×万元,结转各类在建工程×万元, 核实各类经济合同×份,总金额×万元,兑现金额×万元,占合同总金额的×.×%,基本实现了账实相符。
二是“三资”管理更加规范。会计核算、财务收支、资产处置、资源发包等财务行为有章可循。集体资产“跑”、“冒”、“滴”、“漏”和闲置现象明显减少,保值增值和良性积累机制逐步建立。
三是农村经济发展更加健康。通过公开招租、发包、入股等形式,盘活集体资产×万元,盘活集体闲置土地、林地等资源×亩,年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万元,带动农民增收×余万元。
四是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由于从制度上、机制上加强了三资管理,有效杜绝了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侵占、挪用集体资金等现象的发生,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和涉及农村三资管理的信访举报案件都呈逐年下降趋势,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四、存在问题
尽管我县“三资”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三资”管理机构和人员仍处于小马拉大车的状态。三资管理由各级农经部门负责。当前,我县县级农经部门承担着农村“三资”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能,而类别却是事业单位,且编制只有两名。在去年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把其归为一般技术推广类,与其工作职责严重不匹配。此种状况不改变,三资管理取得的成果将难以巩固。
2、集体不良资产普遍存在。清查中发现,某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债权总额为×万元,而其中三年以上的就占到×%以上,呈现大量的呆死账。土地资源闲置情况同样不容乐观,特别是山村窝铺土地撂荒现象严重,造成极大的浪费。
3、农村税费尾欠急需清理。农村税费尾欠自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就停止了清理,造成农户欠集体的资金无法清理,村集体欠农户的债务却不得不偿还,使集体经济组织十分被动。如果偿还,造成集体经济组织难以正常运转。如不偿还,就会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五、几点建议
1、建议对农经机构重新进行“三定”工作。建议从上到下对县、乡两级农经机构重新进行定性、定编、定人,确保农经机构在新形势下能正确行使职能,“三资”管理工作有机构管,有人抓。
2、建议对“三资”管理尽快立法。与农村集体三资规模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形势相比,法制建设却显得十分缓慢,导致一些侵害集体和农民利益的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有的甚致不了了之,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
3、建议对农村税费尾欠要引起高度重视。建议中央对农村税费尾欠引起高度重视,尽快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及早出台有关政策和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学习大唐“三资”管理经验 完善惠南村级财务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丰富管理经验,提高管理能力,近日,浦东新区惠南镇纪委组织镇相关部门前往浙江省诸暨市大唐镇参观学习。
8月23日上午,惠南镇参观学习小组一行抵达大唐镇政府,受到了镇领导的热情接待。大唐镇纪委书记戚小君同志介绍了农村“三资”管理经验以及纪委开展的工作情况。大唐镇于5月全面实行村级会计监理制和电算化,6月全面实行村级会计代理制,年底建成市与镇乡(街道)二级村级财务管理网络系统,2010年10月全面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通过10多年的实践探索,村级财务管理基本实现规范化,特别是在会计核算和监管上成效明显。大唐镇还专门成立了“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按照“摸清家底、落实人员、强化监管、规范财务、即时公开、民主管理、加强防控”的工作思路,切实保障了村民对于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对于提升村级自治组织民主监督和推进民主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这种“阳光下”的村级财务管理深受广大村民欢迎。
随后,学习小组一行实地参观了大唐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以及大唐镇黎明社区服务中心。通过参观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惠南镇相关工作人员对“三资”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它不仅是对村级资产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有效推进村级反腐倡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加强村级货币资金监管和规范村级集体收支票据等措施,可以有效解决村级“三资”管理难题,实现了由事后惩处向事前防范的转变。通过实现村级集体“三资” 管理服务的公开,可以充分保障群众对村级资金开支、资产运营、资源开发等业务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提高了村民对干部办事的信任度和支持度,从而极大地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
篇17: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计划
20××年,xx市委、市政府在金寨座谈会后,x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经过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讨论审议,决定由县纪委牵头负责,县农委、县财政局具体承办,要求以最快的速度、最实的方案、最强的措施、最棒的力量和最好的效果把事情办好、把好事办实。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通过宣传发动、清理核实、移交登记、检查验收四个阶段周密部署,抓住关键环节,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坚持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分配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农村集体“三资”统一移交到乡镇代理服务中心代行管理权。目前,全县16个乡镇及经济开发区都建立了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135行政村都成立“三资”工作站,初步实现了“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制度化、电算化、常态化目标。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监管网络。
县委十分重视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将它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农村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年终对乡镇实行考评。为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组织领导,县里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压滤机滤布纪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组,各乡镇也分别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总抓。各乡镇依托政务服务中心(有的乡镇单独设立办公室)建立“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从农经站、财政所抽调精干人员具体承担业务,所辖各村(居)委也分别建立“三资”工作站,由村主任兼任站长,村文书兼任报帐员,形成了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和工作推进机制。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作用,通过开设专栏、编发简报等形式,大张旗鼓宣传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的意义、程序、实施步骤,营造了浓厚舆论氛围,极大地提高了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
二、规范操作方法,完善机制建设。
篇18: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计划
一设立:
乡镇建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配备3-5名工作人员,设中心主任、常务副主任、资金会计、审核会计、统管会计5个岗位,中心主任由乡镇纪委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由财政所长或农经站长兼任,在业务上接受县农委、县财政局的指导。
二取消:
一是取消村级会计,只设报帐员;
二是取消村级账户,将各村在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一律取消,实行乡镇统一管理。
三清理:
一是清理资金,主要是核对现金数额、银行存款与帐户是否一致;
二是清理资产,对存货进行分类登记,做好总帐和明细帐,对固定资产实行实地盘点,对盘盈、盘亏的及时查明原因,按照相应程序处理,对应收款等往来款项进行函证,明确债务人,对已办理竣工结算的村级在建工程,及时通过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对施工的材料进行清理,以便为将来竣工后转入固定资产做准备;
三是清理资源,对村级集体所有各种资源进行实地勘察、丈量、登记,对于权属不明、存在争议的,暂时按村两委认可的权属进行登记,待权属明晰后再做调整。20××年5月份,我县按照省纪委等四家联合发文《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农经〔20××〕101号)和xx县《关于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霍办发〔20××〕5号)的新要求,针对前期在清理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省规定的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个程序操作的,必须要开展回头看工作。6月24日,在全县“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推进大会上,县农委又作了专题培训讲座,全面落实了回头看主要环节和重点内容的培训。通过进一步的强化组织和全面清理,依据全省统一截止清理时点(20××年12月31日),全县共清理出农村集体资金1614万元,比清理前多出4万元;资产总计18397万元,比清理前多出9968万元;资源总计239万亩,比清理前多出了235万亩;债权总计3559万元,比清理前多出了150万元;债务总计12613万元,比清理前多出5540万元。我们做到了明晰了产权,锁定了旧债,摸清了家底。
四规范:
一是规范帐户设置,由乡镇代理服务中心统一开设“村级资金核算专户”,实行单一帐户管理,分村设帐核算;
二是规范票据管理,启用由县农委、县财政局共同监制、统一印制的“村级收入专用收款收据”、“村级支出专用单据凭证”、“记帐凭证单”、“村级财务报帐单”,停止使用各乡镇之前的自制单据;
三是规范债权债务管理,通过全面清理,锁定村级债权债务范围与数额,建立健全总帐、明细帐;
四是规范招投标程序,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出让和工程建设全部按照县制定的招投标制度严格实施,全程公开透明,避免暗箱操作。
五统一:
一是统一制度,县里已为乡镇“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制定出一系列相关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二是统一审核,对各村报送上来的原始支出凭证进行审核,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
三是统一核算,严格按照财政部新编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实行统一的电算化软件进行会计核算操作;
四是统一公开,村级各项收支逐笔逐项公开,每季不得少于一次。五是统一归档,凡村所移交的档案由乡镇代理服务中心统一集中建档管理,分村设立档案柜。
六到位:
一是组织到位,县、乡镇、村、社区都成立了领导机构,确定乡镇纪委书记具体主抓,从农经、财政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建了专门的队伍,专抓代理服务工作;
二是培训到位,对135个村级报帐员和16个乡镇及经济开发区的代理服务操作人员,分两期进行了为期6天的相关制度、操作程序培训,并聘请省级软件专家在黑石渡、下符桥等乡镇进行软件操作示范讲课,同时不定期组织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业务再培训;
三是操作到位,本着先易后难、先清后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广大群众意愿的前提下,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委托乡镇代理服务中心代行“三资”管理权。按照县里提供的统一文本格式,全县16个乡镇135个村、社区与乡镇代理服务中心的签订了委托书;
四是责任到位,实行乡镇负责制,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相关人员也分工明确,各司其责,责任到人;
五是督查到位,多次召开了全县调度会,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查找缘由,解决难题。
六是保障到位,做到了“六有”,即有人员、有牌子、有制度、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专项经费,县财政专门安排50万元资金,统一采购村级财务核算软件、专用电脑、打印机以及村级使用各种票据等,同时为部分乡镇采购安装了电子触摸显示屏,开设服务网络端口,可供群众随时查阅。
三、确保工作实效,促进新农村建设。
农村集体“三资”权属归全体村民所有,在实行代理服务后,它的增减情况必须在村民监督下运行,实行“三审核两公开”制,即凡涉及村民重大利益的事项必须先由村民理财小组进行初审,再交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核通过,最后由“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把关,避免少数人说了算;审核把关后,必须通过村务公开栏向全体村民公开,资产、资源出租、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过程也要公开透明,实行向村民大会报告制度,避免暗箱操作。正是这样的.按章操作、阳光操作,让广大群众吃上了“定心丸”,实现了群众事、群众定、群众管、群众办,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一是强化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后,通过实施多层次、全过程的财务监督,有效调动了农民群众参与管理监督的积极性,增强了村级财务收支的透明度,有力保障了农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从源头上避免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融洽了农村基层的党群干群关系,真正实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正如一位群众所说:“有了这样的清理,有了这样的制度,我们放心多了!”
二是加快了农村基层民主化进程。实行农村集体“滤布三资”代理服务后,通过“以票管收”、“以制度管支出”,扼制了收入不入帐、支出不规范等现象。通过实行“三审核两公开”制度,层层构筑了“防火墙”。村民理财小组和部分代表自始至终参与整个清理过程,经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通报,增强了群众的主人翁意识。
三是提高了“三资”的使用效益。实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后,我县在村级集体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全县统一“流程图”程序操作,积极强化村级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村级财务审批程序,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先审核后审批,对非生产性支出和订阅报刊杂志实行“限额制”,对村级资产、资源或工程建设出租或发包工程,一律要求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投标的方式进行,今后凡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审核通过,擅自举债的实行“谁举债谁负责”,乡镇代理服务中心不予承认。通过节源增效,杜绝了不合理支出,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最大限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推进了“阳光村务工程”。开展“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是推行“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重要基础。20××年,我县以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为抓手,迅速建立了“阳光村务工程”办公室,拟发了《关于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意见》,明确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和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
总之,我县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是在省市领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健全制度、措施得力,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20××年并顺利通过省市两级对我县一次性验收。今后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取长补短,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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