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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办法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会议制度, 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根据《xx市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办法 》(x国税发[xxxx]1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区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局长专题会议、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专业会议、部门专题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
(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以下简称“区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组成。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决定、指示和有关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的办法和措施;
3、制定区局年度工作计划;
4、学习税收政策,讨论税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5、审定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6、讨论决定局属各单位请示区局的重要事项;
7、分析税收工作形势;
8、互通重要工作情况;
9、审定召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
10、研究部署其他重要工作。
(四)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五)局长办公会议可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六)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二、局务会议
(一)局务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局务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指示,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2、研究落实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定有关事项的贯彻措施;
3、研究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的制定方案;
4、初审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5、制定区局年度阶段性工作计划;
6、通报经济和税收形势;
7、听取局属各单位的阶段和专题工作汇报及下阶段的工作安排,协调工作关系;
8、审议内部工作制度;
9、学习有关税收政策,讨论贯彻落实措施;
10、其他需要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局务会议议题由局属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交办公室集中,由召集人或主持人确定。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局务会议的,应事先向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报告,并指定人员代替出席。
(七)局务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三、局长专题会议
(一)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组成。
(二)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主持。
(三)局长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研究、部署专题性工作。
(四)局长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局长专题会议由主要相关科室承办。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
(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总结全年税收工作;
2、分解全年税收收入计划;
3、表彰区局国税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4、交流工作经验;
5、讨论局长主题报告;
6、研究新一年税收工作要点;
7、讨论研究其他有关重要工作。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
(五)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五、专业会议
(一)一般专业会议由区局分管局长、 区局承办科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重要专业会议由区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篇2:xx市xx区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办法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会议制度, 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根据《xx市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办法 》(x国税发[xxxx]1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区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局长专题会议、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专业会议、部门专题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
(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以下简称“区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组成。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决定、指示和有关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的办法和措施;
3、制定区局年度工作计划;
4、学习税收政策,讨论税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5、审定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6、讨论决定局属各单位请示区局的重要事项;
7、分析税收工作形势;
8、互通重要工作情况;
9、审定召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
10、研究部署其他重要工作。
(四)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五)局长办公会议可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六)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二、局务会议
(一)局务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局务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指示,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2、研究落实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定有关事项的`贯彻措施;
3、研究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的制定方案;
4、初审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5、制定区局年度阶段性工作计划;
6、通报经济和税收形势;
7、听取局属各单位的阶段和专题工作汇报及下阶段的工作安排,协调工作关系;
8、审议内部工作制度;
9、学习有关税收政策,讨论贯彻落实措施;
10、其他需要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局务会议议题由局属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交办公室集中,由召集人或主持人确定。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局务会议的,应事先向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报告,并指定人员代替出席。
(七)局务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三、局长专题会议
(一)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组成。
(二)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主持。
(三)局长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研究、部署专题性工作。
(四)局长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局长专题会议由主要相关科室承办。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
(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总结全年税收工作;
2、分解全年税收收入计划;
3、表彰区局国税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4、交流工作经验;
5、讨论局长主题报告;
6、研究新一年税收工作要点;
7、讨论研究其他有关重要工作。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
(五)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五、专业会议
(一)一般专业会议由区局分管局长、 区局承办科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重要专业会议由区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一般专业会议由区局主办科室主要负责人主持;重要专业会议由区局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区局领导召集和主持。
(三)专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专业性工作。
(四)专业会议分专业每年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专业会议由主要相关科室承办。
六、部门专题会议
(一)部门专题会议由区局承办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
(二)部门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负责人主持。
(三)部门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布置部门重要工作。
(四)部门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部门专题会议由有关部门承办。
七、有关要求
(一)会议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能够精简的会议要精简,能够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合并召开。
(二)会议实行审批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由局长审批;局长专题会议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局长签批;专业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审定,局长签批;部门专题会议由分管局长审批。
(三)记录纪要
1、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由办公室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2、局长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3、专业会议由各承办单位记录,会议结束后,应将全套会议材料送办公室归档。
(四)会议办理
1、经批准的会议,由承办单位起草会议通知,经办公室审核,报局领导签发;
2、会议上局领导讲话的书面稿由承办单位起草,需要上网发布的,可先送办公室核稿,再报讲话领导审定。如涉及较为重大的内容,应由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或局长审定;
3、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的上网发布、会议材料的文印和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4、会议承办单位负责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的起草、人员的组织、会议文件分装、发放以及会场布置等会务工作;
5、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会场的联系和车辆安排以及会议的食宿等工作。未经审批的会议,机关服务中心不得列支会议经费。
(五)会议地点
会议原则上安排在区局召开,需要在局外召开的,应报局长审批。
(六)本办法适用于区局机关。
篇3:会议管理办法
1.目的
为更好地完成公司各项任务,切实执行公司经营方针,公司特制定本会议制度。
2.公司日常会议制度
任何会议都应有专人记录,会后统一交由综合部归档。
1)总经理办公会议
A.由总经理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B.会议地点与与会人员视具体情况而定。
C.会议记录:总经理秘书
2)公司部门经理工作例会
A.每周一上午10:00召开,综合分析各部门的业务工作情况,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
B.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C.与会人员: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或主管)
D.会议记录:总经理秘书
3)业务、项目专题会议
A.由各部门根据项目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地召开。
B.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C.与会人员:由会议召集部门确定。
D.会议记录:部门助理(或指定专人记录)
4)部门工作沟通会议
A.每周五由各部门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着重信息沟通、解决工作问题。
B.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或部门内部办公区域
C.与会人员:部门内部员工(总经理将根据各时期业务与工作特点选择参与各部门工作沟通会议)
D.会议记录:部门助理 (或指定专人记录)
3.会议纪律
1)所有与会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或所在部门请假,并说明原因。
2)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必须关闭手机或调到振荡状态,以保持安静的会议环境。有要事者可要求本部人员代为处理。
3)会议必须安排专门人员做好记录,会后撰写会议纪要。
4)会议记录应交由专人进行统一的存档管理;并将电子文档上报总经理、抄送所有参会人员。
4.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1)进入会议室后,应将会议室门关上,以免会议被无故打扰。
2)会议使用者应自觉保持会议室的清洁卫生,会议或接待结束后,应将电灯、空调等设备电源关闭,同时清理杂物、椅子归位。
3)会议室使用前由专人负责室内清洁、饮用水准备及负责提前准备会议设备及会议结束后验收设备,会后或客人离开后必须检查会议室以恢复整洁原状。
篇4:会议管理办法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加强会议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会议管理办法。
第二条会议的有效组织和管理是改善办公秩序,及时传递、执行和保存办公信息,提高办公效率的一种重要手段,本所各部门应重视对会议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会议,包括本所党组会议、行政会议、所长办公会议等例会,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全所性不定期工作会议,以及在重要来访或外事活动过程中组织的全所性会议。
不包括本所及所属各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培训会议。
第四条会议的管理部门为所办公室,会议的具体会务工作由承办部门协作安排。
第二章会议召开原则
第五条本所及各部门召开会议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精简。大力压缩会议,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减少与会人员。逐步利用现代网络和通信传播工具部署工作,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合并召开。
(二)高效。召开会议应具备必要性,注重实效,主题鲜明,准备充分。
(三)务实。把工作重点放在科研、开发、管理和生产等重要部位,加强调研和督查,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可采取现场办公会议等形式,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四)节约。会议要厉行节约,凡涉及经费开支的会议应严格按照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执行,严禁铺张浪费。
第三章会议安排
第六条本所例行会议均列入例会制度,要求按照例行会议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组织召开。
第七条本所临时组织的会议,涉及本所有关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应给予积极配合,保证会议所需材料、设备、器材、场地及时安排到位,管理制度《会议管理办法》。
第八条本所各部门组织的全所性不定期会议,均须经分管所领导批准后,提前7天报送所办公室列入会议计划。所办公室负责于每周星期五将全所各类会议统筹安排,编制会议安排表,印发到会议参加人员。
第九条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将会议主持者、议题、议程、与时间、地点安排报送所办公室,由所办公室统筹安排。
第十条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日期、地点或会议内容时,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3天报送所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所办公室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打乱或更改正常会议计划。
第十一条凡需要所领导参加的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请示分管所领导,按分管所领导指示办理。
第十二条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近的几个会议,所办公室有权合并召开。对于准备不充分,或有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所办公室有权拒绝安排。
第十三条不定期会议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各部门会议不应安排在全所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部门会议服从全所会议,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篇5:会议管理办法参考
第十四条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充分的会前准备工作,拟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材料、落实布置会场、做好报到签到等工作。
第十五条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和整理:所党组会议由所人事劳资处负责记录,行政会议、所长办公会议由所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各部门召集的全所性专业会议由各部门派专人负责记录;全所性的行政事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记录。
第十六条会议原始记录应由会议主持人和主要与会人员签字认可。
第十七条会议形成决议或决定事项需要所属各部门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或全所职工知晓的,可编制会议纪要,及时印发各部门。
第十八条会议材料的归档:各级会议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纪要、简报、照片、录像、领导讲话和题词等均应及时整理,按时归档。
第五条会议纪律
第十九条与会人员应遵守如下纪律:
(一)与会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时间准时到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会议期间应将手机和传呼机打到振动方式(有特殊要求的会前另行通知)。
(二)会议须限时召开,无特殊情况应按时结束。发言应确定时间,紧扣主题,简明扼要,严禁偏离主题,延误会议进程。
(三)会议内容如有保密事项,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xx年3月1日起实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6:会议管理办法全文
会议管理办法全文
会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加强会议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议的有效组织和管理是改善办公秩序,及时传递、执行和保存办公信息,提高办公效率的一种重要手段,本所各部门应重视对会议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会议,包括本所党组会议、行政会议、所长办公会议等例会,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全所性不定期工作会议,以及在重要来访或外事活动过程中组织的全所性会议。
不包括本所及所属各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培训会议。
第四条会议的管理部门为所办公室,会议的具体会务工作由承办部门协作安排。
第二章会议召开原则
第五条本所及各部门召开会议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精简。大力压缩会议,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减少与会人员。逐步利用现代网络和通信传播工具部署工作,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合并召开。
(二)高效。召开会议应具备必要性,注重实效,主题鲜明,准备充分。
(三)务实。把工作重点放在科研、开发、管理和生产等重要部位,加强调研和督查,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可采取现场办公会议等形式,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四)节约。会议要厉行节约,凡涉及经费开支的会议应严格按照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执行,严禁铺张浪费。
第三章会议安排
第六条本所例行会议均列入例会制度,要求按照例行会议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组织召开。
第七条本所临时组织的会议,涉及本所有关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应给予积极配合,保证会议所需材料、设备、器材、场地及时安排到位。
第八条本所各部门组织的全所性不定期会议,均须经分管所领导批准后,提前7天报送所办公室列入会议计划。所办公室负责于每周星期五将全所各类会议统筹安排,编制会议安排表,印发到会议参加人员。
第九条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将会议主持者、议题、议程、与时间、地点安排报送所办公室,由所办公室统筹安排。
第十条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日期、地点或会议内容时,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3天报送所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所办公室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打乱或更改正常会议计划。
第十一条凡需要所领导参加的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请示分管所领导,按分管所领导指示办理。
第十二条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近的.几个会议,所办公室有权合并召开。对于准备不充分,或有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所办公室有权拒绝安排。
第十三条不定期会议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各部门会议不应安排在全所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部门会议服从全所会议,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第四章会议管理
第十四条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充分的会前准备工作,拟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材料、落实布置会场、做好报到签到等工作。
第十五条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和整理:所党组会议由所人事劳资处负责记录,行政会议、所长办公会议由所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各部门召集的全所性专业会议由各部门派专人负责记录;全所性的行政事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记录。
第十六条会议原始记录应由会议主持人和主要与会人员签字认可。
第十七条会议形成决议或决定事项需要所属各部门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或全所职工知晓的,可编制会议纪要,及时印发各部门。
第十八条会议材料的归档:各级会议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纪要、简报、照片、录像、领导讲话和题词等均应及时整理,按时归档。
第五条会议纪律
第十九条与会人员应遵守如下纪律:
(一)与会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时间准时到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会议期间应将手机和传呼机打到振动方式(有特殊要求的会前另行通知)。
(二)会议须限时召开,无特殊情况应按时结束。发言应确定时间,紧扣主题,简明扼要,严禁偏离主题,延误会议进程。
(三)会议内容如有保密事项,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XX年3月1日起实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7:公司会议制度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更好的规范公司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全喜公司员工和厂家在焦作业务人员
三、具体内容
1、 例会
时间:每天早上8点,时间约为20分钟。
地点:总公司人员在公司会议室,分公司人员在分公司办公室。 参会人员:所有员工和厂家人员
主题:沟通解决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分配当天的工作。
2、 总部周会
时间:每周一上午8点30到12点。
地点:公司会议室或者其他指定地点。
参会人员:各部门经理,主管,以及在焦作没有出差的分公司负责人必须参加,厂家业务人员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可以参加。
主题:总结上周的工作情况及安排本周的工作任务。
3、分公司和分部门周会
时间:部门自定
地点:各自办公司
参会人员:各自分公司人员,部门人员
主题:工作总结和安排
4、月度会议
时间:每个月2号,时间为1-3天。
地点:公司会议室
参会人员:所有业务相关人员
主题:汇总上月的工作完成情况及安排分配本月的工作任务。
5、会议主体
会议准备:韩总、孙总、郑涛、孙新
管理会议:韩总、孙总、李素平、常峰、周小夏、张林、肖静 销售会议:各县分公司经理
四、会议流程
1.由各部门负责人在每月3日前,根据工作报告制度,进行汇报月度
工作内容。
2.总经理根据汇报情况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出现一处问题罚款100元。
3、根据会议记录政策,每次开周会,月会,都安排人员做会议记录。
分公司开会由销管记录,其他会议由会议组织者制定人员记录。(附会议记录表)
五、奖罚措施
1、员工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对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员工视同旷工处理
2、 公司鼓励员工在会议期间多提好的、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建议,对提出能够促进公司发展的建议并被采纳通过的员工,公司会给予奖励。
3、经理主管开会迟到罚款50元,除出差以外不参加周会以上会议,(包括请假)罚款100元。
4、经理,主管组织会议要做会议记录,如果不能提供会议记录,视同未组织会议。
5、每月公司经理主管会议要对会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每无故减少一次规定会议,经理和主管罚款100元。
6、如遇不可抗力,出差等原因可以申请延期开会,或者合并开会。
篇8:国家税务局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税务局局长会议上的讲话篇1
同志们: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经请示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市委督导组同意,今天,我们召开市局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转入分析评议阶段动员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学习动员阶段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安排部署分析评议阶段的各项工作。市委督导组*组长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市局党组作动员。
一、第一阶段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党的十六大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从今年一月份开始准备,2月4日召开市局机关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正式拉开了市局机关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序幕。一个多月来,我们严格按照市委的安排部署,在市委督导组的精心指导下,立足国税部门实际,明确教育目标,理清工作思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创新方法,学习教育活动健康有序开展,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圆满完成了学习动员阶段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活动扎实进行。市委召开动员大会之后,市局党组对国税系统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了专题研究,统一了思想认识,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康茂英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关先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郭兆德为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和各直属单位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抽调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对整个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2月4日,我们召开了由市局机关全体人员、各分局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晋城市国税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制定出台了《中共晋城市国家税务局党组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重点要解决的问题和活动日程安排等。,
(二)认真组织学习,确保“三个到位”。一是学习时间到位。动员大会召开之后,正值春节放假之际,为了保证学习时间,春节放假前,我们就制定了周密的学习培训计划,发放学习资料,布置学习内容,明确学习任务,要求全体党员在春节期间要减少应酬,科学安排时间,集中精力搞好自学;2月24日,又根据市委关于将学习教育活动时间延长十天的要求,及时调整了学习内容,延长了学习时间,使每个党员真正把学习内容融会贯通,理解透彻,市局各支部集中学习时间普遍超过了市委要求的40个小时以上。在学习中,我们也涌现出不少感人的事迹。如:一分局退休老干部刘永德身患重病,精力不济,他还以顽强的毅力,坚持参加各种学习和活动,并写出了心得体会2篇;又如市局离体老干部、原市税务局总经济师王登基,不顾76岁高龄,坚持参加支部集体学习,并写出了4万字的学习笔记。二是内容安排到位,为每位党员配发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江泽民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专题摘编>》等学习必读教材,统一配发制式学习笔记本,印发了学习安排表、复习提纲。为保证学习效果,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学习内容编印了考试试题,组织全体党员进行了严格的考试,达到了以考促学、边学边改的目的,保证了学习内容的全面性、完整性和系统性。三是检查落实到位。在集中学习过程中,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督促检查工作,查党员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文章是否按要求撰写;查学习是否能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找出差距和不足;查支部对群众反映的意见能否认真落实,做到边学边改。从检查结果看,所有党员的学习笔记都能做到学习记录完整、内容符合要求、书写规范整洁,所有党员的学习笔记字数都超过了2万字,领导干部的学习笔记超过了3万字,每个党员写出心得体会都在4篇以上。
(三)创新学习方式,做到生动活泼。一是用先进人物事迹激励人。先后组织全体党员观看了牛玉儒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录像、电影《郑培民》,组织全体党员到阳城县的廉政教育基地、“焦裕禄式的好书记”——孙文龙纪念馆进行参观学习,使全体党员从模范人物的成长历程和先进事迹中受到了感染、激励和教育。二是用反面典型警示人。通过组织观看电影《暖秋》和组织全体党员到晋城监狱参加警示教育大会,听取了三位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使与会的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受到了一次触动灵魂的警示,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了保持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大讨论,参会同志结合工作实际人人谈体会,个个提建议,按照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离退休党员“三个层次”共整理归纳国税干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21条,在此基础上提炼出市局面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不同岗位的具体要求提炼出了符合国税工作实际的党员先进性具体标准,形成了共识,确立了标尺,形成了共识。
(四)广开言路,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在学习期间,我们按照市委的要求,紧密结合晋城国税工作实际,广泛征求群众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召开税务监察员痤谈会,征求对市局党组、市局领导和税务机关干部在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二是向部分纳税人征求对依法行政、文明办税、优质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三是在市局机关办公楼大厅设立了意见箱,召集机关干部职工代表召开座谈会,征求机关干部职工的意见;四是市局领导下基层直接和基层同志“面对面”征求意见。
(五)边学边改,切实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在学习活动中,广大党员严格按照《党章》要求,认真查找问题。市局领导及广大党员利用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目前共征集各类意见、建议三大类22条。在梳理的基础上,通过反馈、落实、跟踪、解决,广大党员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到了边查边整边改。节前,我局共对市局和直属单位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15人次,还慰问了两个基层税务分局,发放慰问金40000余元。
(六)检验效果,认真开展“回头看”。为确保学习成效和思想认识的提高,按照市委的要求,我们从3月10日起,要求各支部对第一阶段的学习情况进行了“回头看”。一是看学习计划、学习时间、学习内容是否落实,学习笔记是否认真、齐全,学习情况是否取得了成效;二是看每个党员思想认识是否有新提高,查找问题是否彻底,党员党性意识是否增强、工作作风是否有明显转变;三是召开了纳税人代表座谈会,建立健全了公示制、督导制、限时服务制、党员示范岗、党员和纳税人结对子等。
通过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局广大党员的党性观念明显增强,思想认识水平显著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为基层、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进一步强化。概括起来有四大效果:
1、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空前高涨。积极参加集中学习、自觉学习、主动学习已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市局离体老干部、原市税务局总经济师王登基,然年事已高,仍坚持参加支部集体学习,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写出了4万字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局领导在日常工作十分繁忙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写笔记和心得体会,人人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为全局党员干部做出了表率。
2、广大党员的党性观念明显增强
通过学习,大家对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了更为明确的方向。大家认识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就应该模范地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树立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虚心向周围群众学习,在思想上、工作中、生活里处处发挥出模范带头作用,真正做到了“平时工作能看出来,关键时刻能站出来,危急时刻能豁出来”。具体到我们国税部门,就是要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作为我们税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在为国聚财的神圣事业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晋城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3、党员的精神面貌有了新变化
通过学习广大党员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有了明显好转,党员干部职工都能够严格遵守机关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基本上没有迟到早退现象。党员队伍呈现出五多五少,即:主动为基层、为纳税人服务的人多了,推诿扯皮的事少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多了,推推动动,不推不动的人少了;高效率工作的人多了,等、靠、看的人少了;维护大局的人多了,说闲话、传谈话的人少了;廉洁自律、从严要求的人多了,违反规定、吃吃喝喝的人少了。整个机关洋溢着一种漫漫和和谐的气氛。
4、税收任务提前实现首季开门红
截止二月底全市国税收入完成108330万元,占年计划34.61,同比增长94.14,增收52529万元,提前一个月实现了首季开门红。国税收入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增长比例和增收额再创历史新高,真正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
第一阶段我们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已要清醒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党员由于忙于业务工作,对先进性教育学习抓得还不够紧,仅仅满足于一般要求,在真学、真懂、真用上还有欠缺;二是个别同志还存在厌学情绪,心浮乞燥,消极应付;三是联系实际学,用理论指导国税工作的意识还不太强。这些问题,虽然反映在少数单位和少数党员身上,但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查找不足,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在第二阶段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把全体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市委的要求上来,力求把分析评议阶段的各个环节的工作抓紧抓实。
二、坚定信心,狠抓落实,扎扎实实搞好分析评议阶段的各项工作
目前,我们已经按照市委和市委督导组的要求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学习任务,经报请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市委督导组批准,我局从今天起就要转入第二阶段即分析评议阶段。为了做好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市局对下一阶段的工作作了研究,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委督导组作了汇报,下面我着重强调以下几点: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分析评议阶段工作的重要性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是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前提和基础。通过第一阶段的学习培训,广大党员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比较充分的认识,参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更高了。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思想认识问题始终是影响我们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关键问题,必须把解决思想问题贯穿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全过程。要积极引导广大党员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分析评议工作的重要性,把分析评议的过程变成认识不断提高、思想不断统一的过程,做到先进性教育向前推进一步,党员的思想认识就提高一步。
2、要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精神。做好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对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省委和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发的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通知,对深入扎实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出了具体规定,具有很强的政策性、针对性,是指导我们做好分析评议阶段工作的重要文件,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做到准确把握、全面贯彻。要在巩固和运用好学习动员阶段成果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和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要求,找出薄弱环节,突出学习重点。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在运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有新收获。要认真克服和解决诸如“好人主义”等现象,要切实加强思想引导工作,让广大党员正确把握“正面教育、自我教育”的基本原则,消除思想顾虑,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从而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切实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精神上来。
3、认真做好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是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在分析评议阶段,党员和党组织要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每个党员都要听取意见,自我剖析,接受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级党组织都要采取有效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党支部要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这一阶段的工作政策性强,党员关心,群众关注。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阶段工作的重要性,正确掌握政策,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做好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七个环节
1、广泛征求意见。局党组、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函、个别访谈、互相谈心等形式,广泛征求对领导班子和党员的意见。市局党组要分别召开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和县市区国税局、市局机关全体人员包括老干部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意见;各直属单位已要召开座谈会征求企业纳税人的意见。每个党员都要主动征求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要认真梳理、汇总,按要求如实反馈。
2、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分管局领导与分管科室之间、本科室之间、党小组长和小组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支部书记和群众之间都要普遍谈心,可以一对一、一对二、也可以几个人一起谈,谈心活动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征求意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创建和谐机关。
3、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全体党员要对照《党章》、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市局制定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结合征求到的意见,查找问题和不足,从思想上找根源,认识上找差距,分析危害性,找准前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撰写个人党性分析材料。个人党性分析材料要全面总结自己近几年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包括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今后努力方向等内容。分析材料要实事求是,直截了当,力求观点鲜明,事实清楚,客观准确。局党组书记的分析材料交市委督导组审阅;党组成员的分析材料由党组书记审阅。党员的分析材料由党支部书记审阅。对联系实际不够、问题找得不准、剖析不深不透的分析材料,要提出明确意见,党员要认真进行修改。
年老体弱或书写有困难的党员,经市局党总支同意,并报市委督导组批准可不撰写党性分析材料。
4、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支部要在党员进一步加强学习、广泛开展谈心活动、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的基础上,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每个党员都要按照准备好的材料进行党性分析,逐个评议,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局党组成员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和党组成员要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认真修改党性分析材料,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
5、提出评议意见。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根据党员个人讲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的情况以及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每个党员提出评议意见。
6、反馈评议意见。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要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客观评价,研究形成正式意见,由党支部以书面形式如实向本人反馈,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方向。
7、通报评议情况。民主评议告一段落后,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并吸收部分群众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通报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基本情况,党员对存在问题的认识和整改意见以及今后努力方向,党支部的评议结果。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情况,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整改措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除上报省局外,还要报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要通过民主评议,真正评出正气,评出团结,评出干劲,让党员服气,让群众满意。
(三)加强领导,把握关键,扎实搞好分析评议阶段各项工作
做好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必须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提出的五条指导原则,特别要注意把握好巩固和运用好学习动员阶段的成果、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议边改、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等几个问题。具体讲,特别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1、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要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政策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分析评议阶段工作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取得实效。各支部要结合实际搞好分析评议阶段的思想动员,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自觉搞好分析评议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主动性,支部书记要亲自抓,切实负起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责任,切实把握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组织好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处理好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各项国税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2、要把问题找准。查找问题作为分析评议阶段的重要一环,要采取有效措施,找准党组织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市国税工作实际,具体讲,我们要着重从以下八个方面查找问题:(1)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解不深、实践不力的问题;(2)群众观念淡薄、宗旨观念不强、服务纳税人不到位的问题;(3)依法治税水平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问题;(4)思想观念、素质能力不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问题;(5)存在自由主义的问题;(6)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7)艰苦奋斗的意识弱化问题;(8)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
3、坚持联系实际,保证剖析要深刻。党性分析是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触及问题实质、触动党员思想的重要环节,必须引导我局全体党员从思想根源上剖析问题。自我剖析既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又要紧密联系思想实际。不能以工作上存在的问题简单代替理想信念、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能以工作标准代替党员标准。要严格做好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的审阅工作。一是看分析材料像不像。主要看党员和群众提出来的主要问题是否在材料中有所反映,实质上是看问题找得准不准。二是看剖析根源深不深。分析材料不能就事论事,必须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领导干部还要从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以及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进行剖析。三是看制定的整改措施实不实,要看制定的整改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同党员本人存在的问题相对应,是否同领导班子制定的整改措施相联系。
4、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证生活会质量。保证生活会的高质量,是做好分析评议阶段工作的重要环节,必须高标准、严要求。这就需要正确地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讲究方式方法,不回避矛盾,不纠缠细枝末节,不搞无原则纠纷,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敞开心扉,畅所欲言,触及实质,深刻分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党员在开展自我批评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要认真查摆自己在保持先进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党组织指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要有正确的态度,做出实事求是的回答;对存在问题的根源深刻剖析,真正触动灵魂深处,提高思想认识;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5、坚持边议边改,让基层税务干部和纳税人感受到国税机关和党员的新变化。我局的全体党员必须把保持先进性的要求同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结合起来,做好本职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具备整改条件的要立即改正。市局机关作为全市国税系统的领导机关,其党员要起表率作用,带头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服务基层,服务纳税人。通过解决实际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市局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发生的新变化。
6、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非常关键,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在每个环节上起到表率作用,要虚心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带头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带头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边议边改,以实际行动为全市国税系统和机关的广大党员作出表率。其次,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到广大党员和群众当中去,摸透情况,掌握动向,加强研究,加强指导,努力使我市的各项国税工作都有新的改观。
同志们,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当前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分析评议阶段又是整个活动的关键和攻艰阶段,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实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晋城国税事业健康、全面、快速发展,为我市经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篇9:国家税务局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税务局局长会议上的讲话篇2
同志们:
在全国上下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之际,我们召开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总结交流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经验,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工作,开创税收事业新局面。温家宝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对加强税务系统基层建设作了重要批示。批示指出:加强税务系统基层建设,是做好税收工作的基础。税务部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组织体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基础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使基层税务部门真正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坚强集体,为增加国家税收,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温家宝的重要批示,指明了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的方向、工作重点和基本目标,是我们加强基层建设的指导思想。全国税务系统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下面,根据温家宝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我讲四个问题。
一、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取得的成效
1994年税务机构分设为国、地税局以来,全国税务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税收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推进税收征管改革,依靠科技加强管理,基层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奠定了税收管理的基础。认真贯彻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加强了税收征管基础工作。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改变了“一人进厂,各税统管”的传统征管模式,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实行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基本形成了以信息化和专业化为主要特征的税收征管工作新格局。建立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推行邮寄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提高了纳税服务水平。深化纳税人户籍管理、发票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监管,增强了税源控管能力。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网络硬件初具规模,软件应用逐步深入,对加强税收征管发挥了重要作用。适应信息化支持下的征管改革要求,收缩了基层税务机构,实行集中征收,降低了税收成本。成立了专业稽查机构,初步形成了稽查各环节的分权制约机制。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查处了一大批涉税大要案,发挥了税务稽查的威慑作用。建立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强化征管质量考核,加强内部行政管理,提高了税收管理水平。通过强化税收管理基础,促进了税收收入的较快增长和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
(二)提高了干部队伍的素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了税务干部的政治素质。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注重把德才兼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加强了班子的配备和管理。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努力提高理论素养和领导水平,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交流轮岗,逐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公务员管理制度。实行考试录用制度,税务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发生了可喜变化。开展多种形式的干部培训,加强税法、稽查、计算机应用等专门业务培训,并把干部的培训与使用结合起来。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了系统的考核体系。一些地区还积极稳妥地推行了业务能级管理,调动了广大税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许多基层单位开展群众性岗位练兵、争当业务能手活动,提高了干部队伍的业务技能和执法能力。
(三)改善了税务部门的形象。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切实加强税务干部职业道德建设。积极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和办税服务承诺制,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好评。建立和完善了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支持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强化了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推进了效能监察。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了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广泛开展创建文明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涌现出了袁庭钰、王振举、廖太洪、李玉国、张群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1994年以来,税务系统共有1783个集体和745人次获得全国性表彰。积极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活动,在各地行风评议中,位次不断前移,树立了税务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税务系统基层建设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广大税务干部职工特别是基层干部职工团结拼搏、艰苦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全国税务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近几年来基层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基层建设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一是有些领导干部对基层建设重视不够,工作浮在表面,对基层的状况不作深入了解,思想观念跟不上形势,习惯于用旧的思维方式看待基层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税收管理基础工作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特别是在征、管、查分离后有些职责分工不够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对税源的管理、分析不够,不同程度地存在“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三是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不够,技术标准不统一,资源共享度低,使用效益还不够理想。四是基层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不尽合理,税务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税务干部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有的问题比较严重,损害了税务部门的社会形象。五是一些基层税务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配备不规范,组织体系不够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既影响工作效率,又给纳税人带来了诸多不便。对于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明确新时期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的总体要求
今年7月1日,胡锦涛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映了我国最广大人民的共同心愿,体现了当今世界和中国发展的时代精神,显示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强大力量,是全党全国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引向深入。胡锦涛强调,“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必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必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胡锦涛“七一”重要讲话,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思想性、指导性,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全国税务系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胡锦涛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要紧密联系实际,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税收工作,把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作为税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推动税收事业健康发展。
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税收工作,就是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对税收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保持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这是我们必须牢牢把握的税收工作指导思想。要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一是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继续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或略快于经济增长,进一步适当提高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不断增强国家财政实力。二是建立比较完善的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体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新的对外开放形势,不断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体系,更好地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三是不断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切实加强税收管理,努力提高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水平。依靠科学技术,大力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促进税收征管法制化、专业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四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税务干部队伍。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税务干部的整体素质。
贯彻落实税收工作指导思想,全面实现税收工作目标,抓好基层建设至关重要。党的十六大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应该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基层税务部门是直接负责税收征收管理(包括稽查等)和为纳税人服务的一线单位,是做好各项税收工作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各级税务机关要从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推动税收事业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税收收入任务要靠基层加强征管去完成,加强基层建设是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基本保证。只有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不断增强国家财政实力,才能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供强大的财力保障;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靠基层去落实,加强基层建设是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举措。只有执行好各项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促进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百万税务大军的70%以上在基层,加强基层建设是坚持从严治队、搞好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只有大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税务形象,切实发挥基层税务部门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总之,加强基层建设是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做好各项税收工作的基础,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抓好。
根据温家宝对税收工作和基层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新时期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税收工作指导思想的要求,切实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组织体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基础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使基层税务部门真正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坚强集体,为增加国家税收,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落实上述总体要求,总结多年来的工作经验,在基层建设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基层建设必须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对税收工作的各项要求,使基层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向前推进,促进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和税收职能作用的全面发挥,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以人为本,强化管理。人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关键因素。在基层建设中,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理念,着眼于加强对税务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注重基层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围绕税务干部的全面发展,关心人,爱护人,激励人,塑造人,充分调动税务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基层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推进基层建设的不竭动力。基层建设必须适应改革发展的要求,在实践中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不断丰富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方法。坚持从时代要求和形势需要出发,分析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途径,解决新问题,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开创基层建设新局面。
第四,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基层建设各项工作是一个有机整体,必须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在基层建设中,尤其是在规范机构设置、调整业务流程时,要注意周密安排,做好思想工作,既要促进工作,提高效率,又要保持队伍稳定。基层建设必须立足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按照总体要求,通盘考虑各项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使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运行,平衡发展,推动基层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这些年来,基层税务部门的范围发生了较大变化。过去在传统的征管模式下,税收征管工作主要由税务所承担,当时把基层税务部门定位在税务所。随着经济税源向城市集中,以及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和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化,县(市)税务局和大中城市的城区税务局(分局)直接承担了大部分税收征管工作,基层税务部门的范围扩展为县(市)税务局、城区税务局(分局)及所属稽查局、税务所等所有直接负责税收征收管理和为纳税人服务的单位。各级税务机关要立足本地实际,准确把握基层税务部门的范围,努力做好新时期的基层建设工作。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大力推进税务系统基层建设
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总体要求,切实加强以下五个方面的建设,开创基层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
基层领导班子有没有战斗力,能不能带好队伍,凝聚人心、聚合力量,直接决定着基层的面貌。党的十六大提出,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以提高执政能力为目标,切实加强基层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使之成为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廉洁型班子,真正能够带好队伍收好税。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努力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
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配好基层领导班子。及时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班子中,尤其要选好用好“一把手”。将可以作为“一把手”培养的干部安排到重要岗位上锻炼,安排到困难大、条件艰苦、矛盾比较集中的地方摔打磨练。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增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积极推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市、县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要采用竞争上岗的办法产生。着眼于增强干部的实践锻炼,加大基层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力度。着眼于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不断优化班子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特别是要在班子中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配备,并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县税务局领导班子中原则上要配备一名35岁以下的领导干部。积极探索领导干部任期制。
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人事、财务、基建等重大问题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班子成员按集体研究的决定认真执行。健全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完善决策制度和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班子内部要加强团结,齐心协力地做好工作。“一把手”要坚持原则,团结同志,既不能搞“家长制”、“一言堂”,又不能当“老好人”。
切实改进作风。全面贯彻中央在作风建设方面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学习,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决反对浮躁浮夸、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工作实际,密切联系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抵御腐朽思想侵蚀,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二)加强组织体系建设
完善的组织体系是做好各项税收工作的基础。要按照服务税收中心工作的要求,大力加强组织体系建设。
进一步规范基层税务机构。对于基层税务机构的设置,总局作过明确的规定。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总局制定了进一步规范基层税务机构的意见,提交会议讨论。基层税务机构设置的原则是,依法、求实、效能、规范,有利于税收工作的开展。依法就是要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置机构,否则就没有法律地位。求实就是在设置机构时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目前的纳税环境、纳税人状况和税源分布情况。效能就是机构的设置要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纳税人多、税源大的地方,要有相应的机构进行管理和服务;税源小、零星分散的地方,要撤并、收缩机构,依法实行委托代征。规范就是要统一内、外机构的名称、级别和职能。按照这些原则和国家行政级次规定,税务系统对外称谓应统一为税务总局、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某某税务局稽查局,不同行政级次按规定设置相应的税务机构。一些地方的税务机关自行以税收管理的某项内容命名的不规范外设机构都应撤销,改为内设部门,并调整管理职能。
合理配置基层税务机构的职能。基层税务机构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实施税收征收管理,完成税收收入任务,抓好干部队伍建设。要规范内设机构的职责,形成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运行机制,做到按管理职能分工而不分家。职能配置和职责划分要有前瞻性,根据集中征收等情况的变化,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切实强化管理。
完善基层税务机构的运行机制。牢固树立干事创业的选人用人观,坚持在干事创业中考察识别干部、培养锻炼干部、激励约束干部。完善劳动分配制度,改进能级考评管理办法,将能级评定与干部任用、待遇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根据一些地方的实践,探索实行末位待岗培训,对全员考试考核中成绩特别差的干部实行待岗自费培训。通过奖勤罚懒,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切实加强国、地税局之间的协调配合。国、地税局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自觉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对税收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总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税收工作的合力,更好地加强管理,更好地服务纳税人,促进税收事业健康发展。国、地税局之间的协调配合有很多方面值得探讨。比如,同级国、地税局可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情况,解决问题。积极开展联合稽查,及时沟通信息,提高工作效能。探索简化税务登记发证的途径,方便纳税人。加强配合,管好交通运输发票。在税收宣传中互相配合,发挥整体优势。
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为保证各项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抓好必要的硬件建设。要制定基层经费最低保障线,保证基层必要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的支出。坚持勤俭节约,防止把改善办公条件片面地理解为花钱盖大楼。注重改善基层征管设施,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大对工作条件相对比较差的基层税务局的扶持力度,不断缩小差距,实现共同发展。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税务干部队伍是做好各项税收工作的保证。要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队,热情带队,积极开展税务文化建设,着眼于提高税务干部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和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税务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按照党的十六大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广泛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工、青、妇工作,发挥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以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引导广大税务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与切实解决广大干部职工的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在办实事中贯穿思想教育。把发动群众开展自我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式,鼓励广大干部职工提合理化建议、开展热点问题讨论、参与各种集体活动,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实现个人价值与集体目标的统一。
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胡锦涛指出,人才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各级税务机关都要从税收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利用税务系统内外的教育资源,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格局。要统筹规划,统一制定培训课程,实行分级施教,加强组织管理和考核评估,五年内将全体干部轮训一遍。坚持系统的教育培训与专题短期培训相结合,在抓好岗位技能培训的同时,注重经济理论、现代管理、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培养复合型人才。培训要坚持按需施教,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务求实效。要创新教育培训方法,利用信息技术,加快建立税务系统远程教育培训网络。大力提倡在岗自学,录制教学光盘发给税务干部就地学习。加大投入,保证教育培训经费。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培养一批业务能手。建立干部学习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与使用的重要依据,切实做到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任职、不培训不提拔,形成自觉学习、积极参加培训的良好局面。
深入开展税务干部职业道德教育。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是税务干部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要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弘扬伟大民族精神,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深刻领会税务干部职业道德规范的内涵,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深入开展税务干部职业道德实践活动,运用各种方式和途径,使职业道德教育经常化。将税务干部职业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各级税务机关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根本宗旨,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要目标,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完善创建形式,进一步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征管,以扎实的工作和严格的管理为基础,继续大力开展创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和争当先进个人活动。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和检查,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风气。
(四)加强管理基础建设
加强管理基础建设是提高税收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关键。要更新管理理念,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职责,依靠科技完善管理手段,推进管理信息化建设,夯实管理基础。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坚持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按照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要求,转变管理思想,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法治观念、创新观念、效率观念、服务观念、责任观念。通过不断更新管理理念,更好地指导具体税收管理工作。要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实现专业化与信息化的结合,征收、管理、稽查的结合,管理与服务的结合,“人机”结合,切实防止和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和建立完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要求,适应信息化和专业化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和重组税收业务,科学设计业务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的、操作性强的岗责体系。一般来说,征收职能主要包括受理审核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处理逾期申报和缴款、计划会计统计等。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咨询辅导、税务登记与认定、核定申报方式与定额、发票管理、交叉稽核、减免缓退税审批、纳税评估、税源监管和征管过程中的日常检查等。稽查职能主要包括实施涉税违法案件稽查、发票协查和牵头组织专项检查等。征收、管理、稽查是有机联系的整体,都是税收管理的重要内容,三者既有分工,又有密切联系。要不断完善各环节相互配合的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协调运行。加快研究制定与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配套的管理制度。总局已经制定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商登记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等制度,正在抓紧修订发票管理、税务登记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税务机关征收社保费工作也要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纳税服务是税收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优化服务中不断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包括宣传咨询、申报纳税、法律救济等内容的纳税服务体系,全面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水平。要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和管理,切实方便纳税人。国、地税局要共同办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强对税务代理的指导和监督,依法支持并充分发挥税务代理的作用。
认真落实管理职责。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部,都要有强烈的责任感,按照岗责体系的要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要把各项职责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各部门、各级税务干部都要从大局出发,加强协调配合和联系沟通,使各项工作紧密衔接、顺畅运转。根据一些地区的实践,积极探索在税收管理中引入国际标准质量管理原理,加强过程控制,强化管理责任。层层建立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认真实行责任追究,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各项管理要求落到实处。
积极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积极采用先进科技特别是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完善管理手段,加强税收管理。要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究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积极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即金税工程建设。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加快整合现有信息资源。以推行“一窗式”管理为突破口,实现增值税管理中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认证系统、交叉稽核系统、协查系统、申报纳税系统和发票、会计、统计、评估管理系统等六个系统的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做好总局统一开发应用的综合征管软件(原CTAIS)与各省开发应用的征管软件的信息整合,沟通信息传输渠道。实现总局开发的各个单项软件的衔接,特别是要加快实现出口退税管理系统与增值税管理系统的信息整合。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开发应用一些新的软件。总局直接组织开发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重要应用软件,省局可以按照总局统一的规划和技术标准开发一些用于管理的辅助性应用软件,并报总局备案。在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包含国、地税主要征管业务,并实现全国网络化运行的税收征管核心业务系统。在优选一些地区个人所得税征管软件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开发应用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地税系统和中西部地区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基层税务部门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大应用力度、提高应用水平上。在运用信息化手段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税务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切实加强管理,实现“人机”的最佳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切实加强内部行政管理。以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为目标,加强政务、事务、财务管理。完善内部行政管理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绩效。加强会议、公文、出差、安全等各项日常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质量,保持良好秩序。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带着深厚感情,积极解决问题,努力化解矛盾。加强督查督办工作,抓好决策事项和重点工作的落实。强化经费预算管理,增强经费预算的约束力。实行基建项目库管理,签订基建项目责任状,确保基建工程质量,严格控制基建投资规模。积极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加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是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加强教育,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税收工作的总体部署,作为党课、干部培训以及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纪政纪和“两个务必”教育,特别是利用近年来发生的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深刻的警示教育,筑牢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道德防线。领导干部要坚持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党纪国法,带头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
健全制度,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全面规范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运用。严格执行《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十五不准)等一系列制度。根据新形势下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强化管理。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认真落实“一岗两责”。建立健全巡视检查制度,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情况定期进行巡查,加大监督力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人事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严格财务管理,强化审计工作,加强对财务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大力推行执法责任制,认真分解落实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规程,加强评议考核,严格过错追究,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要充分运用总局统一开发的税收执法管理系统,对执法行为进行全程实时监管。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实行全方位的“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
严厉惩处违法违纪行为。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力度,严惩腐败分子。重点查处税务人员贪赃枉法、以税谋私、严重损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特别是内外勾结、通谋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以及失职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发现一件查处一件,决不姑息。坚决纠正在执纪过程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对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甚至干扰办案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积极参加行风评议。树立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团结拼搏、争创一流的良好行业风气。积极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局长接待日制度等措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还可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努力争取各级党政领导及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确保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取得新成效
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的任务已经明确。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建设的战略意义,进一步转变作风,把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一)切实加强对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的领导。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工作落实在基层,但关键在领导。要按照下管一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税务机关在基层建设中的职责。总局和省局要认真制定基层建设的目标,明确基层建设的重点,提出基层建设的要求,加强指导,狠抓落实。基层税务部门要按照上级税务机关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把各项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环节、具体工作岗位、具体工作人员。各级税务机关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基层建设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建立领导干部基层建设联系点制度,及时掌握和全面反馈基层建设情况,以点带面,推进基层建设。落实基层建设领导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面向基层,服务基层。领导机关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最终都要落到基层,各项具体工作任务最终都要靠基层去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有强烈的基层意识和群众意识,在研究部署工作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基层的实际情况,切实增强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听真话,看实情,切实掌握基层的第一手情况。坚决避免浮在表面、华而不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倾听基层干部群众的呼声,积极采纳各种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要想基层之所想,急基层之所急,认真解决基层的实际困难,不积压问题,不回避矛盾,特别是对制约基层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更要努力加以解决。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要求基层报送的报告、报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快建设视频会议系统,尽量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部署工作,保持与基层的经常沟通。坚决纠正给基层增加工作负担、增添无效劳动的做法,努力为基层干部职工创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要心系基层,主动为基层服务,热情关心基层税务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切实关心群众的困难和疾苦,按照国家政策为群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努力为基层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加大对基层建设的投入,经费和物资的使用要优先考虑基层,特别是对条件艰苦地区、偏远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
基层单位,要给予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帮助。
(三)坚持统筹规划,实行分类指导。总局根据形势的发展修订了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提交会议讨论,修改后下发执行。各级税务机关要立足实际,根据各地的工作基础、工作特点、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基层建设具体工作方案。要坚持重心下移抓基层,立足基层抓基础,扎扎实实练好基本功。在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的过程中,要按照总体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务求实际效果,切忌形式主义,乱铺摊子。既要抓好硬件建设,更要加强软件建设,不断提高税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基层建设的规律,努力改进基层建设的方式方法,不断巩固基层建设的成果。
(四)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总局和省局干部要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基层做表率,要求基层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基层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带头学理论、学业务、学法规、学政策,学以致用,用有所成,以对税收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严明纪律,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持“两个务必”,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以身作则,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公务活动中的奢侈浪费行为。
同志们,加强新时期税务系统基层建设是实现税收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拓进取,团结拼搏,大力推进基层建设,推动税收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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