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中心章程

时间:2022-04-30 12:33:36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黄焖鸡”为你分享10篇“培训中心章程”,经本站小编整理后发布,但愿对你的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

培训中心章程

篇1:培训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培训中心定名为“xxxxxx协会培训中心”。

第二条 本培训中心由xxxxxx协会出资举办,是经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批准注册的非企业、开展非学历教育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第三条 本培训中心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对直属会员单位和有关食用香精色素企业的在职职工开展食用香精色素类专业知识培训、对经营管理人员开展现代经营管理知识培训,解决食用香精色素生产企业技术人员短缺、缺乏现代经营管理人才和大多数食用香精色素企业因为地处偏僻而更新知识困难的问题,为食用香精色素行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第四条 本培训中心接受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培训中心地址:xx市xx区xx路丁xx号。

第二章 办学活动

第六条 本培训中心办学范围;

培训中心举办初期,拟办的培训专业为:

(1)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

(2)采煤和煤矿安全

(3)煤矿机电

第七条 本培训中心办学层次为:中级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在职短期培训。

第八条 本培训中心办学对象为:食用香精色素企业在职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培训中心办学形式为:短期在职培训。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本培训中心实行培训中心主任负责制。本中心最高权利机构是xxxxxx协会,培训中心主任在xxxxxx协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本校举办者的权力与义务

1、举办者具有如下权力: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报请审批成立本培训中心的申请和方案,及以后本培训中心重大变更事项方案。

(2)决定本培训中心主任的任免和考核。

(3)决定本培训中心行政机构设置。

(4)监督本培训中心主任行使职权,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奖惩。对培训中心主任实行期终审计制。

(5)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培训中心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教学效果等教学活动进行评价,以保证培训中心按照建设宗旨进行发展,确保培训质量,并维护本培训中心声誉。

(6)最终裁决本培训中心重大事故事项,但不干涉本中心的日常工作。

(7)提出终止本培训中心动议,向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报请审批终止本培训中心方案,并配合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实施终止方案。

2、举办者履行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监督本培训中心遵纪守法、依法办学。

(2)提供举办本培训中心的启动资金和必要的办学场地、办学设备。

第十二条 本培训中心主任为本培训中心的法定代表人,其人选由xxxxxx协会任免,并报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批准。

第十三条 本培训中心主任具有如下权力与义务:

1、培训中心主任具有如下权力: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管理本中心,执行xxxxxx协会作出的决议。

(2)召集和主持培训中心工作会议。

(3)检查中心工作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4)代表本中心签署有关文件。

(5)决定本中心除主任和副主任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任免,对本培训中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提出调整意见。

(6)制定本培训中心的办学经费预、决算,合理计划使用办学经费。

(7)健全、完善本培训中心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8)行使xxxxxx协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2、培训中心主任履行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办学,确保本中心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正常秩序。

(2)每年年初向xxxxxx协会汇报年度工作计划和中心长远规划的落实与调整意见,每年年中向xxxxxx协会汇报当年的工作进展情况。

第十四条 本培训中心主任人选应具备如下任职条件:

1、拥护xx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纪守法,依法办学,热心教育事业,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主持本校日常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

3、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有本培训中心工作所需的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和工作经历。

6、具有xx市正式户口。

第十五条 本培训中心下设管理机构

本培训中心建设初期,拟设立以下管理和业务机构:

综合处(财务处):负责中心办公室的综合业务,负责财务工作,后勤服务工作;

教务处:负责培训计划的制订与修改、组织培训计划的实施、招生及学员管理、教学资源的调配与管理、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监督等培训的教务工作;

教学部:负责课程教学计划的制订、提出教师聘用名单及聘用意见、教师管理与考核、承担教学任务、组织专业和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第四章 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本培训中心办学启动资金由xxxxxx协会提供。在本培训中心续存期间,办学启动资金不得撤抽。

第十七条 本培训中心经费来源

1、核准的办学范围内开展培训活动的收入;

2、捐赠;

3、利息;

第十八条 本培训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参加培训活动的企业或学员收取费用。培训中心的收费标准和方式按培训项目和实际设置的学习期限确定。

第十九条 本培训中心经费只能用于本章程规定的办学活动和事业的发展,本培训中心积累只能用于增加培训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于分配,不得用于与培训中心无关的投资。

第二十条 本培训中心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培训中心当年用于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开支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经费的30%。

第二十一条 本培训中心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二条 本培训中心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进行离职审计,并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 本培训中心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xxxxxx协会、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和其他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报xxxxxx协会及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查,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 本培训中心在续存期间依法管理和使用本培训中心财产,但是不得转让或者用于担保。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本培训中心财产。

第五章 修改章程

第二十五条 本培训中心可根据需要或涉及本培训中心登记事项变更内容修改本校章程。修改后的本校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

第二十六条 本培训中心修改的章程须经xxxxxx协会审议、批准,并于30日内报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查同意,报xx市xx区民政局(----?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后方可实施。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向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xx市xx区民政局(---?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做变更登记。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培训中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xxxxxx协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八条 本培训中心终止动议必须报请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xx市xx区民政局(---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审查同意

第二十九条 本培训中心终止前必须在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xx市xx区民政局(---?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按国家规定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条 本中心经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xx市xx区民政局(---?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一条 本培训中心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全部归xxxxxx协会。在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xx市xx区民政局(---?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监督下,返还或折价返还举办者的投入后,其余部门由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统筹安排,用于发展社会力量办学事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于xxx3年09月26日由xxxxxx协会批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xxxxxx协会。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xx市xx区民政局核准(---?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后)之日起生效。

更多推荐:

1.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章程

2.企业技术中心章程模板

3.移动互联网服务管理中心章程

4.调解中心章程

5.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章程

6.职工培训中心章程范本

7.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章程

8.江苏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章程

9.北京市政府法治研究中心章程

10.研究中心章程

篇2:培训中心章程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培训中心定名为“xxx色素工业协会培训中心”。

第二条 本培训中心由xxx色素工业协会出资举办,是经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批准注册的非企业、开展非学历教育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第三条 本培训中心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对直属会员单位和有关食用香精色素企业的在职职工开展食用香精色素类专业知识培训、对经营管理人员开展现代经营管理知识培训,解决食用香精色素生产企业技术人员短缺、缺乏现代经营管理人才和大多数食用香精色素企业因为地处偏僻而更新知识困难的问题,为食用香精色素行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第四条 本培训中心接受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培训中心地址:xx市xx区学院路丁xx号。

第二章 办学活动

第六条 本培训中心办学范围;

培训中心举办初期,拟办的培训专业为:

(1)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

(2)采煤和煤矿安全

(3)煤矿机电

第七条 本培训中心办学层次为:中级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在职短期培训。

第八条 本培训中心办学对象为:食用香精色素企业在职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培训中心办学形式为:短期在职培训。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本培训中心实行培训中心主任负责制。本中心最高权利机构是xxx色素工业协会,培训中心主任在xxx色素工业协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本校举办者的权力与义务

1、举办者具有如下权力: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报请审批成立本培训中心的申请和方案,及以后本培训中心重大变更事项方案。

(2)决定本培训中心主任的任免和考核。

(3)决定本培训中心行政机构设置。

(4)监督本培训中心主任行使职权,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奖惩。对培训中心主任实行期终审计制。

(5)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培训中心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教学效果等教学活动进行评价,以保证培训中心按照建设宗旨进行发展,确保培训质量,并维护本培训中心声誉。

(6)最终裁决本培训中心重大事故事项,但不干涉本中心的日常工作。

(7)提出终止本培训中心动议,向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报请审批终止本培训中心方案,并配合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实施终止方案。

2、举办者履行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监督本培训中心遵纪守法、依法办学。

(2)提供举办本培训中心的启动资金和必要的办学场地、办学设备。

第十二条 本培训中心主任为本培训中心的法定代表人,其人选由xxx色素工业协会任免,并报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批准。

第十三条 本培训中心主任具有如下权力与义务:

1、培训中心主任具有如下权力: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管理本中心,执行xxx色素工业协会作出的决议。

(2)召集和主持培训中心工作会议。

(3)检查中心工作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4)代表本中心签署有关文件。

(5)决定本中心除主任和副主任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任免,对本培训中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提出调整意见。

(6)制定本培训中心的办学经费预、决算,合理计划使用办学经费。

(7)健全、完善本培训中心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8)行使xxx色素工业协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2、培训中心主任履行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办学,确保本中心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正常秩序。

(2)每年年初向xxx色素工业协会汇报年度工作计划和中心长远规划的落实与调整意见,每年年中向xxx色素工业协会汇报当年的工作进展情况。

第十四条 本培训中心主任人选应具备如下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纪守法,依法办学,热心教育事业,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主持本校日常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

3、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有本培训中心工作所需的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和工作经历。

6、具有xx市正式户口。

第十五条 本培训中心下设管理机构

本培训中心建设初期,拟设立以下管理和业务机构:

综合处(财务处):负责中心办公室的综合业务,负责财务工作,后勤服务工作;

教务处:负责培训计划的制订与修改、组织培训计划的实施、招生及学员管理、教学资源的调配与管理、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监督等培训的教务工作;

教学部:负责课程教学计划的制订、提出教师聘用名单及聘用意见、教师管理与考核、承担教学任务、组织专业和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第四章 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本培训中心办学启动资金由xxx色素工业协会提供。在本培训中心续存期间,办学启动资金不得撤抽。

第十七条 本培训中心经费来源

1、核准的办学范围内开展培训活动的收入;

2、捐赠;

3、利息;

第十八条 本培训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参加培训活动的企业或学员收取费用。培训中心的收费标准和方式按培训项目和实际设置的学习期限确定。

第十九条 本培训中心经费只能用于本章程规定的办学活动和事业的发展,本培训中心积累只能用于增加培训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于分配,不得用于与培训中心无关的投资。

第二十条 本培训中心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培训中心当年用于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开支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经费的30%。

第二十一条 本培训中心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二条 本培训中心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进行离职审计,并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 本培训中心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xxx色素工业协会、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和其他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报xxx色素工业协会及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查,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 本培训中心在续存期间依法管理和使用本培训中心财产,但是不得转让或者用于担保。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本培训中心财产。

第五章 修改章程

第二十五条 本培训中心可根据需要或涉及本培训中心登记事项变更内容修改本校章程。修改后的本校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

第二十六条 本培训中心修改的章程须经xxx色素工业协会审议、批准,并于30日内报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查同意,报xx市xx区民政局(----?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后方可实施。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向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xx市xx区民政局(---?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做变更登记。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培训中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xxx色素工业协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八条 本培训中心终止动议必须报请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xx市xx区民政局(---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审查同意

第二十九条 本培训中心终止前必须在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xx市xx区民政局(---?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按国家规定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条 本中心经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xx市xx区民政局(---?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一条 本培训中心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全部归xxx色素工业协会。在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xx市xx区民政局(---?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监督下,返还或折价返还举办者的投入后,其余部门由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统筹安排,用于发展社会力量办学事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于xxx年09月26日由xxx色素工业协会批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xxx色素工业协会。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xx市xx区民政局核准(---?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后)之日起生效。

篇3:培训中心章程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有效的依法管理和规范本单位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xx市xxx教育培训中心 。

第三条 本单位性质: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职业培训的非盈利性民办教育机构。

第四条 本单位的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信守职业道德,提供诚信服务,接受社会监督,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人才。

办学规模: 600人/年 。

办学层次: 非学历 。

办学形式: 业余授课 。

办学范围: 中小学生课外辅导等培训 。

第五条 本单位地址:罗湖区宝安南路西湖大厦一楼114、二楼南;邮政编码:518000

第六条 本单位的审批机关是xx市罗湖区教育局;本单位的原审批机关是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国家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规定,本单位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立即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和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举办者、注册资本

第八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xx市xxx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

(三)有权查阅理 (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 举办者出资:xx市xxx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全额出资注册资金人民币30万元及实物(教学办公等设备)形式出资,04月01日前出齐。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条 本单位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本单位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 本单位理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二条 理事会的产生方式、人数、任期:首届理事会由举办者依照规定条件推选组成,(以后理事会的人员调整由原理事会全体人员讨论决定),人数 五 名。理事会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理事每届任期 三 年,理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 理事会的'议事规则:每年至少召开二次理事会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理事会讨论职权内的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四条 理事会行使的职权:

(一)聘任、解聘校长(主任);

(二)修改单位章程和制定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单位的分立、合并、终止;

篇4:教育培训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有效的依法管理和规范本单位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xx市xxx教育培训中心 。

第三条 本单位性质: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职业培训的非盈利性民办教育机构。

第四条 本单位的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信守职业道德,提供诚信服务,接受社会监督,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人才。

办学规模: 600人/年 。

办学层次: 非学历 。

办学形式: 业余授课 。

办学范围: 中小学生课外辅导等培训 。

第五条 本单位地址:xx区xxx路xx大厦一楼114、二楼南;邮政编码:xxxxxxx

第六条 本单位的审批机关是xx市xx区教育局;本单位的原审批机关是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国家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规定,本单位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立即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和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举办者、注册资本

第八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xx市xxx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

(三)有权查阅理 (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 举办者出资:xx市xxx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全额出资注册资金人民币30万元及实物(教学办公等设备)形式出资,xxx年04月01日前出齐。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条 本单位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本单位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 本单位理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二条 理事会的产生方式、人数、任期:首届理事会由举办者依照规定条件推选组成,(以后理事会的人员调整由原理事会全体人员讨论决定),人数 五 名。理事会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理事每届任期 三 年,理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 理事会的议事规则:每年至少召开二次理事会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理事会讨论职权内的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四条 理事会行使的职权:

(一)聘任、解聘校长(主任);

(二)修改单位章程和制定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单位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六条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八条 理事会会议应有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理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做出最后决定。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聘任、解聘校长(主任);

(二)修改单位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单位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罢免、增补中心理事会理事。

第十九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会议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的校长(主任)由理事会依照任职条件,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聘任、解聘或变更,并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的校长(主任)负责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提出单位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报理事会批准;

(四)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五)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六)负责本单位日常管理工作;

(七)理事会授予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权力。

本单位校长(主任)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四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 陈兴 。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消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消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xx市xxx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出资(开办资金)

(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捐赠;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对举办者投入单位的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在单位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单位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八条 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九条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条 对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法规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公示。

第三十一条 举办者要求[或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不要求合理回报的不需要此句后面的内容]取得合理回报。举办者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三分之二以上理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操作规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每年年终进行会计核算后,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不低于年净资产增加额或者净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本单位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

第三十三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教师与受教育者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

第三十五条 本单位自主聘任教职工。单位聘任教职工,应当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单位聘任外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 本单位依法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规定对受教育者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第七章 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八条 本单位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理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十九条 本单位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理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四十条 本单位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经理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一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五)因不可抗力迫使单位无法继续开展活动;

(六)中心违返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第四十二条 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审批机关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单位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学员,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四条 本单位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单位自己要求终止的,由单位自行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单位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五条 本单位终止后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剩余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本单位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六条 本单位经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后,将办学许可证和公章交给审批机关,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于 xxx年 04月01 日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2/3以上组成人员表决通过。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审批机关审查同意,自审批机关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五十条 本章程经审批机关审核后,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理事会成员签章[签名和盖章,没印章的按手印]:

篇5:教育培训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心的名称是xxxx教育培训中心。

第二条 中心的性质是由马xx先生出资自愿举办的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第三条 中心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以培养高素质的计算机技能人才为已任,规范办学、坚持诚信、确保质量,为促进我省计算机行业的发展,特别是嵌入式系统技术做贡献。

第四条 中心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省民政厅;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是xx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第五条 学校的住所地是长沙市高新技术开发区M5组团。

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篇6:艺术培训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有效地依法管理和规范本中心的日常活动,根据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全称为成都 艺术培训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所在地是成都市高新区 路 号

第四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自筹资金自愿举办,专门从事文化艺术教育活动的民办培训机

构,属社会公益性事业,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教育组织。

第五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以文化艺术培训为载体,促进文化艺术发展,繁荣文化艺术教育,为社会培养充裕的文化艺术后备人才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 万元;出资形式:货币。

第七条 本中心的审批机关是高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八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为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罢免

第九条 本单位实行董事会决策制度。董事会是本中心的决策机构。

第十条 董事会的组成

(一) 本中心董事会由举办者组建,首届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以后的董事会成员由 举办者推选,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 本中心董事会由举办者、培训中心经理及教职工代表等五人以上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三) 本中心董事长任期3年

(四) 董事增补,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一致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

(五) 董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可以罢免。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章程的;

2、因工作变动或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董事职责的;

3、本人提请要求解职的。

第十一条 董事会职权

(一)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聘任和解聘培训中心经理;

2、 修改培训中心章程和制定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

3、 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4、 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5、 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6、 决定培训中心的分立、合并、终止;

7、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 董事会不得在章程规定的权限外,干预培训中心的内部管理和培训活动。 第十二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 议事程序和规则应秉承公开、公正原则,遵守推进培训中心发展为根本利益的 原则,由董事会会议提出,并经讨论通过后确定。

(二) 董事会由董事长负责召开,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应指定或委托董事会其他 成员负责召开。

(三)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经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应提前一周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才有效。

(四) 董事会行使一人一票的表决权,董事会的决议需经出席会议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五) 董事会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必须得到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1、选举和罢免董事长;

2、聘任和解聘培训中心经理;

3、制订和修改培训中心章程;

4、制订发展规划;

5、审核预算、决算;

6、决定培训中心的分立、合并、终止;

7、培训中心章程规定外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 董事会应对所提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一般由董事长签名即可。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在形成董事会决议的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三条 培训中心的法定代表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对外发生法律关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二)培训中心的法定代表人由举办者提名,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

(三)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任期3年。期满离任,经董事会决定连任的,可以连任。

(四)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的罢免,需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报审批部门备案。法定代表人离任,应依法进行离职财务审计,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四条 培训中心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培训中心经理负责制,并根据培训中心实际设置教务处,办公室等管理机构。

第三章 培训中心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培训中心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培训活动;

(三)招收学员;

(四)对学员实施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对学员颁发相应的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中心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培训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 培训中心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相关方针政策,保证培训质量;

(三)维护学员、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学员及其监护人了解学员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方便;

(五)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第四章 培训中心经理

第十七条 培训中心经理依法独立行使教育科学和行政管理职权,执行培训中心董事会的决定,接受董事会和审批机关的监督。培训中心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由培训中心经理提出,报董事会批准。

聘任培训中心经理由董事会依据任职条件讨论决定,由董事会聘任,培训中心经理聘任期为3年,聘任期满离任,经董事会决定也可连聘连任。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教龄或管理经历;

(三)熟悉培训业务,有一定的教育组织管理能力;

(四)作风民主、正派、办事公正;

(五)身体健康、专职在培训中心工作;

第十九条 培训中心经理负责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权利;

(一)执行培训中心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培训中心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培训、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培训质量;

(五)负责培训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六)培训中心董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二十条 培训中心经理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可委托培训中心副经理代理行使职权。 第二十一条 培训中心实行民主管理,设立职代会,职代会的职权是:监督培训中心的财务情况,对法定代表人、正副培训中心经理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培训中心经理应予免职;

(一)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二)不能全面履行培训中心经理职责的;

(三)培训中心管理混乱或培训质量低下的;

(四)由于健康条件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培训中心正常工作的;

(五)本人提请要求解聘的。

培训中心经理的免职由董事会讨论通过,以书面形式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五章 培训中心的行政和教育培训管理

第二十三条 培训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和执行行政管理、培训管理等规章制度和各工作岗位的职责。

第二十四条 培训中心应当公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和《税务登记证》等。 第二十五条 培训中心的经理和内设机构的负责人为专职人员,会计出纳具有从业资格,其他管理人员熟悉教育培训业务。

第二十七条 培训中心由经理自主聘任教师、职员、应当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招收其他工作人员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培训中心应准时参加各有关管理部门召开的会议和活动,准时上报各类报表和信息。

第二十八条 培训中心按审批机关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培训项目。

第二十九条 培训中心的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应当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经备案后方可发布。

第三十条 培训中心按时参加年检、每年度结束,按档案规定,建立培训中心档案。

第六章 培训中心的资产和财务管理

第三十一条 依法建立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审批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和退费制度。培训中心应单独设立银行账号,进行财务核算,并按国家规定建立会计账册

第三十二条 培训中心对举办者投入的资金、受赠的财产以及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培训中心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本中心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三十三条 培训中心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由本中心制订。

第三十四条 培训中心的经费来源有:(1)组建时举办者的出资;(2)学费收入;(3)社会资助;(4)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条 培训中心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报送审计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

第七章 变更,终止程序和终止后的资产处理

第三十六条 培训中心变更名称、层次、类别、校址和法定代表变更、培训中心经理变更由培训中心董事会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七条 培训中心变更举办者,须由举办者提出,经培训中心董事会同意,进行财务清算后,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三十八条 培训中心的分立、合并,在财务清算后,由培训中心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三十九条 培训中心自行要求,或由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而终止时,应向审批机关提出终止申请,说明终止理由,同时应妥善安置在中心学习的学生,得到许可后由培训中心组织清算组,在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提出清算程序和原则,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条 清算人员一般应由培训中心举办者代表、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职工代表组成。根据需要可聘请国内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参加,清算费用和清算组成员的酬劳应从培训中心的结存财产中支付。

清算期间,清算组代表培训中心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一条 培训中心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的学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培训中心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清算结束后,写出清算报告,提请原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报审批机关批准,再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培训中心。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本中心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获得《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正式生效。解释权属培训中心董事会。

培训中心董事会成员签章:

篇7:艺术培训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努力提高我市艺术教育成果,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培训中心在办学过程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教育规律,保证学校的办学方向。

第三条:培训中心以培养儿童艺术素质为主要教学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四条:培训中心教风:严谨施教 务实创新 教有特色

培训中心学风:勤奋扎实 精益求精 学业有成

第五条:培训中心办学目标:努力创办质量一流、队伍一流、条件一流、管理一流的乐园式学校。

第六条:培训中心的办学理念:以人为本、育人为旨、德育为首、质量为上。

第七条:培训中心的办学方针:依法治校、科研兴校、质量立校、特色荣校。

第八条:培训中心的办学思想:坚持整体改革、和谐发展,减轻学生负担,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学生艺术特长,促进全面发展。

第九条:培训中心的办学模式:以改革促创新,以特色促发展,与实践相结合,学习内容级级衔接的长期培养制培训中心。

第十条:培训中心的教育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树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质量观,树立为学生的一生发展和幸福奠定基础的教育价值观。

第十一条:培训中心的教学思想:扎实基础,注重过程,揭示规律,授给方法,培养自学,启迪创造,发展个性,健全人格。

第二章 培训中心行政管理

第十二条:培训中心的主要制度

(一)培训中心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培训中心的法人代表,对培训中心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校长在校内具有人事聘任权、财务经费使用权和培训班教育教学工作决定、指挥权、管理权。

(二)培训中心实行岗位责任制。培训中心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根据培训班里的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工作岗位,根据岗位的特点,合理确定岗位责任,岗位工作量,工作目标和上岗条件,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促进全体教职工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三)培训中心实行教职工聘任制,本中心在定编和建立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职聘任方案的有关要求,实行待聘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教职工聘任。

(四)培训中心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教职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浮动津贴工资、奖励工资三部分组成。

奖励工资培训中心从办学经费中提取一部分,用于奖励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

(五)培训中心实行校务公开制

(六)培训中心实行师生奖惩制

对于教职工在管理、教育、教学、教研、科研及其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培训中心将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对于学生在学习及其他方面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培训中心将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心纪律规定的行为,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本培训中心还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上的处罚。

第十三条:校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 按照办学章程自主管理中心;

(二) 组织实话教育教学活动;

(三) 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四) 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五) 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培训中心工作的非法干涉项;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校长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 管理好学校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四) 维护受教育者、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 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六) 保证本培训中心利益不受非法侵害;

(七) 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五条:培训中心要牢固树立以教育教学中心的办学思想,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促进学生素质不断提高。

第十六条:培训中心严格执行规定课程计划,开足学科和课时。

第十七条:培训中心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时,以国家的《教学大纲》为指导,大力推进课程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培训中心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强化和突出校本研究,树立“教学即研究”的理念,促进教师不仅成为一个优秀的教学人员,也要成为一个出色的研究人员。

第十九条:以学校教育为基础,开展好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整合教育资源,完善育人网络,提高育人效果。

培训中心要通过教师家访,召开家长会等形式指导好家庭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培训中心要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通过社会实践,密切学校与社区的联系,发挥军区育人的作用。

第二十条:培训中心加强对任课教师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任课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教育。

(二) 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三) 关心爱护差异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所有学生健康成长。

(四) 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行为规范》的各项要求,做好学生养成教育工作。

(五) 做好班级管理,学生档案的建立,学生操作评定等各项工作。

(六) 做好家访工作,协调好培训中心、家庭的关系。

(七) 做好学生巩固工作,尽量杜绝出现流失生。

第二十一条:培训中心的每一位教职工都是学生的教育者,必须树立“学校无小事,事事都有人”的理念,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在教育工作中应做到以下要求:

(一) 用爱心和技能服务学生;

(二) 用热情和无私奉献学生;

(三) 用真诚和友爱尊重学生;

(四) 用汗水和心血滋润学生。

第二十二条:在教育教学中要做好因材施教,特别加强对后进生的教育,采取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帮助他们努力学习。

第二十三条:对学生要加强学习方法的传授和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教育。指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养成提前预习、使用

篇8:舞蹈培训中心章程

舞蹈培训中心章程样本

舞蹈培训中心章程样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教育法》 《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 、 法实施条例》 《xx省民办教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兴 办本校的目的宗旨和发展需要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名称:xx舞蹈培训中心

第三条 学校性质:属于民办非企业组织,是兴办者自愿兴 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的从事初等非学历教育为

主的'培训学校。学校兴办者:xx

第四条 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 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 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不设立分支机构。让xx成为 舞者的家园,快乐的梦乡;技能的天地,明星的摇篮;力求 把每一位学生培养成为身体健康、道德高尚、多才多艺的复 合型人才。

第五条 本校的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 审批机关是xx 县教育文化体育局,登记管理机关是xx县民政局。

第六条 学校地址:xx县城步行街东街县幼儿园北邻

第二章 学校办学内容

(一) 办学类型:非学历教育

(二) 办学层次:初等 办学范围 形式等 办学范围 形式等

(三) 办学形式:短期培训

(四) 办学范围:xx省xx县

(五) 招生对象:幼儿班 少儿班 成人班

(六) 计划办学规模:300 人以上规模

第三章 财务资产管理 使用原则

第七条 学校经费来源 学校资产投入完全是举办者个人出

资投入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私分或挪用。

第八条 学校依法建立财务制度,设立会计帐簿和各类财务 帐目,财务负责人是xx,主办会计白xx。

第九条 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实行一支笔管 理,保证会计资料的条理性、规范性、完整性。

第十条 学校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

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和本单位监事的内部监督,接受法定审 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十一条 本校按教育培养成本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经内丘教文体局核准后报xx县物价局审批备案并公示。收取费 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四章 管理机制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校务管理委员会制度,并实行校务管理 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三条 学校校务管理委员会产生办法:其成员由兴办者 及学校主要行政人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任期时间是三年。

第十四条 学校校务管理委员会成员:xx白xx 乔xx

第十五条 学校校务管理委员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聘任和解聘执行校长,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二) 筹集学校办学基金,审议批准学校的年度财务瞀、 决算; (三) 审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 决定重大基建与设备投资项目; (五) 修改章程,批准重要规章制度; (六) 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决定执行校长 薪金,审定执行校长提议的高级管理人员的酬金方案; (七) 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和终业后的资产处理; (八) 对学校办学过程及委员会决议,执行情况接受校务 管理监督委员会的督促和检查; (九) 研究决定其他应由校务管理委员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学校校务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十七条 校务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基本制度:委员会会议必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可召开,委员会作出的决 议,需经半数以上的委员认可通过方可有效。

第五章 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本校基本规章、制度主要有:

(一)学校人事管理制度(含保险保障规定 岗位责任制)

(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含招生规定)

(三)教师管理制度(含聘任 考核规定)

(四)学生管理制度(含毕、结业考级制度)

(五)财务、财产管理制度(含收退费制度)

(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含防火、防盗、门卫、大事报告制 度、疏散演练、全员责任制)

(七)其他规章制度

第六章 关于合理回报

第十九条 学校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决定如下: 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归举办者所有。学校经营收入主要用于办 学过程中的成本开支, 如有结余, 举办者从中获得合理回报。 回报按国家法律法规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其比例按有关规定 执行。

第二十条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 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负责依法从年度净 资产增加额中,按不低于 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出资人 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负责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 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所提发展基金负责用于学校的建 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七章 学校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一条 学校如有变更事项,负责依法报审批(核)办理。 凡涉及变更举办者、学校分立与合并、办学场地变动等重大 变更事项,必须经举办者同意,并经校务管理委员会决议,在进行财务资产清算后,由举办者向审批(核)机关呈报书面 变更报告。

第二十二条 学校自行终止办学,必须经举办者同意,经校 务管理委员会决议,在进行财务资产清算后,由举办者向审 批(核)机关呈报书面终止办学报告,依法办理终止办学手 续,并负责妥善安置学生,依法做好财产清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举办者于 xx 年 7 月共同制定, 已经首届学校校务管理委员会于 xx 年 7 月 1 日召开会议 一致同意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学校校务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于 xx 年 7 月 1 日送审批机关备案,审 批机关依法公示后正式生效。

校务管理委员会成员签字:

举办者签字(章): 年 月 日

篇9:培训中心章程标准

培训中心章程标准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的名称:xx市XX培训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的住所地是xx市XX路XX号。

第四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市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xx市教育局。

第六条 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为社会培养合格的人才。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XX。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 XX万元;举办单位XX,出资金额XX万元,占全部出资额的XX%。

第九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办学层次:培训机构;

(二)学制:短期培训;

(三)办学形式:业余;

(四)培训项目:XX、XX;

(五)招生区域:xx市。

第三章 组织管理体制

第十条 本单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为 5人。

第十一条 本单位首届理事会的理事由举办者推选。每届任期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罢免、增补理事;

(二) 制定培训中心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 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 决定本单位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

(六) 聘任或解聘本单位校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

(七) 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

(八) 决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

(九) 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十) 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

(十一) 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

第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理事会议。

第十四条 理事会设立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五条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六条 召开理事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局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事理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理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理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理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第十七条 理事会议应由理事全体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事理的过半数通过时方可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为有效: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本单位的章程;

(三)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

(四)审核本单位预算、决算;

(五)决定本单位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理事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议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九条 当在职理事人数少于全体人数二分之一时,本届理事会宣布解散,重新组建新一届理事会。

第二十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校长由理事会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校长负责本单位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本单位规章制度;

(三)拟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五)聘任和解聘本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六)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七)理事会交给的其他事项。

本单位校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3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第二十三条 监事在举办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校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校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校长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XX。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国内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篇10: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章程

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章程范本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我中心为xx省xx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第二条 本中心自愿举办,从事非赢利性社会服务活动。

第三条 本中心致力于在人类职业技能发展方面实现客户的梦想,努力成为世界领先的培训机构。在一切活动中遵守宪法、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中心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xx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机关xx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中心位于xx省长沙市八一路135号xx省科技厅内。

第六条 认真负责、勤奋工作的员工是xx的基本财富。

第七条 我们奉行负责、敬业、创新、合作的精神。

第八条 密切跟踪世界职业技能发展领域的最新动态,努力吸收先进成果,创新合作、自主自立,形成领先的核心技术体系与管理体系。

第九条 客户就是领导。构建客户、合作者与员工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坚持价值本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可持续发展的分配原则。

第十条 质量是xx的尊严和生命。我们坚持质量品牌至上,产品品牌、组织品牌、服务品牌与质量品牌协同发展。

第十一条 xx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己任,坚持人力资本增殖优先于财务资本的增殖。规模扩展和经济效益的实现立足于人才效益与社会效益。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十二条 本中心业务范围包括现代管理职业技能培训,以及现代管理职业技能发展咨询。

中心的业务业务范围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和要领取许可证的、已经xx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并领取了《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第十三条 伟人与凡人的区别在于对业余时间的有效利用。xx竭力帮助客户合理利用业余时间充分开发创造潜力。

第十四条 我们主要开办1月至3个月的业余培训班级。3个月以下的短期培训专注于职业技能的掌握。3个月以上的培训着重于知识向技能的转化。xx不主张客户(学员)把时间浪费在不能转化为技能的事物上。

第十五条 xx的职业技能资格认证应该成为业界权威而通行的标准。

第十六条 xx的学制有限,但是我们的服务将以优越的效能费用比满足客户终身的需求。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七条 本单位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本单位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成员为5人,董事由出资个人推选,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本单位的业务活动计划;

(二)决定本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决定本单位的弥补亏损方案;

(四)决定本单位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五)决定本单位合并、分立、变更、解散方案;

(六)决定本单位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聘任或者解聘单位主任,根据主任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副主任,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

(八)决定制订本单位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决定修改单位章程;

(十)审批本单位文化发展纲要。

第十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召开董事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二十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副董事长l一2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第二十一条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二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出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二十四条 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连同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六条 单位可设立监事会,监事由出资单位选举产生和更换。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负责对董事会成员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察,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单位及单位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并推选一名召集人。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单位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单位的财务;

(二)对董事、主任执行单位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主任的行为。损害单位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主任予以纠正;

(四)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监事会决议需经过半数监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

第三十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选可以连任。监事不得兼任单位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第三十一条 单位设主任。主任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十二条 主任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正常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单位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单位副主任、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负责管理人员;

(七)单位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主任列席董事会议。

第三十三条 主任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三十四条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主任不能行使职权时,由主任指定的副主任代其行使职权。

第三十五条 结构基于战略是xx建立组织的基本原则。

第三十六条 xx组织的建立,必须有利于实现战略、简化流程、加强协作、促进交流、培养人才。

第三十七条 为了始终保持xx的统一性、完整性,在任何涉及xx标识的合作中,xx都必须保持控制权。

第三十八条 建立管理部门的.原则是职能专业化,建立事业部门的原则是对象专业化,建立区域性子机构的原则是地区潜在需求的唤醒和市场地位的需要。管理职务设立的原则是职能专业化与流程优化。

第三十九条 中心设立决策委员会、高层管理委员会和职能部门。

第四十条 决策委员会负责决定中心的使命、战略与目标,对中心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确保中心可持续发展。

高层管理委员会包括战略规划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和财经委员会,是由资深人员组成的咨询机构,负责拟制战略规划与基本政策,审议预算和重大投资项目,以及审核规划、基本政策和预算的执行结果。审议结果由总裁办公会议批准执行。

职能部门代表中心总裁对中心公共资源进行管理,对各事业部、子中心、业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控。中心职能部门应归口设立,以尽量避免多头领导现象。

高层管理任务应以项目形式予以落实。高层管理项目完成后,形成具体工作和制度,并入相应职能部门的职责。

对项目管理,实行日落法控制。控制项目数量以实现资源有效利用和提高组织整体运作系统。项目完成验收后,按既定程序转入例行组织管理系统。

第四十一条 中心管理控制系统进一步完善的中短期目标是:建立健全预算控制体系、成本控制体系、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业务流程体系、审计监控体系、文档体系以及项目管理系统,对关系中心生存与发展的重要领域,实行有效的控制,建立起规范运作模式。

第四十二条 中心的管理控制遵循分层原则、例外原则、分类控制原则、成果导向原则。同时,鼓励员工和部门主管在管理控制系统不完善的地方,在环境和条件发生了变化的时候,按中心宗旨和目标的要求,主动采取积极负责的行动。

经过周密策划,共同研究,在实施过程中受到挫折,应得到鼓励,发生的失败不应受到指责。

第四十三条 事业部和子中心的全部利润由中心根据战略和目标统一分配。

第四十四条 内部审计是对中心各部门、事业部和子中心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各种内部控制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核实和评价的一种监控活动。

中心审计部门除了履行财务审计、项目审计、合同审计、离任审计等基本内部审计职能外,还要对计划、关键业务流程及主要管理制度等关系中心目标的重要工作进行审计,把内部审计与业务管理的进步结合起来。

审计机构具有履行审计职能的一切必要权限。直接对总裁负责并报告工作,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十五条 部门和员工绩效考核的重点是绩效改进。

中心的战略目标和顾客满意度是建立绩效改进考核指标体系的两个基本出发点。在对战略目标层层分解的基础上确定中心各部门的目标,在对顾客满意度节节展开的基础上,确定流程各环节和岗位的目标。绩效改进考核指标体系应起到牵引作用,使每个部门和每个员工的改进努力朝向共同的方向。

绩效改进考核指标必须是可度量的和重点突出的。指标水平应当是递进的和具有挑战性的。只要我们持续地改进,就会无穷地逼近高质量、低成本和高效率的理想目标。

第四十六条 xx以崇高使命、优秀文化和优厚待遇积聚天下一流人才。遵循双向选择的原则,注重人的素质、潜能、品德、学历和经验。

第四十七条 xx推行收入能高能低原则。 在报酬与待遇上,坚定不移向优秀员工倾斜。

工资分配实行基于能力主义的职能工资制;奖金的分配基于价值主义并与部门和个人的绩效改进挂钩;安全退休金等福利的分配,依据工作态度的考评结果;医疗保险按贡献大小,对高级管理和资深专业人员与一般员工实行差别待遇,高级管理和资深专业人员除享受医疗保险外,还享受医疗保健等健康待遇。

我们不会牺牲中心的长期利益去满足员工短期利益分配的最大化,但是保证在经济景气时期与事业发展良好阶段,员工的人均年收入高于区域行业相应的最高水平。同时,在经济不景气时期,以及事业成长暂时受挫阶段,或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启用自动降薪制度,避免过度裁员与人才流失,确保中心渡过难关。

第四十八条 中心推行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原则,利用内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与淘汰机制,建立例行的员工解聘和辞退程序。对违反中心纪律和因牟取私利而给中心造成严重损害的员工,根据有关制度强行辞退。中心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依据客观公正的考评结果,让最有责任心的明白人担负重要的责任。我们在坚持循序渐进的同时,不拘泥于资历与级别,按中心组织目标与事业机会的要求,依据制度性甄别程序,对有突出才干和突出贡献者实施破格晋升。 对中高级管理人员实现职务轮换。

第四十九条 人力资本增殖是中心和每个员工最重要的收益。

人力资本增殖速度必须快于财务资本增殖速度。不能帮助员工有效实现人力资本增殖目标的主管是不称职的主管。不能使自身人力资本不断增殖的员工是不合格的员工。

中心最大限度地协助每一位员工不断提升职业道德和人格品质,不断增强核心能力。

第五十条 xx认为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是个人最重要的能力。中心坚定不移地推行终身培训制度与人力资本核算制度。

第五十一条 危机意识是xx管理意识的基础。中心建立预警系统和快速反映机制。以敏锐地发现危机,把握危机向机遇转化的途径和环节。

民办幼儿园年检整改报告书

股份制企业章程

社团活动章程

各类章程介绍信

企业章程范本

高职院校章程建设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对策论文

事业单位法人章程标准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章程全文

学校办学章程

妇联章程

培训中心章程
《培训中心章程.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培训中心章程(整理10篇)】相关文章:

老年人协会章程2022-08-31

学校章程核准的申请书2023-04-04

投资公司章程2023-05-12

培训学校章程全文2024-02-12

投资管理公司章程范本2022-11-02

长春大学教职工文体协会章程2022-06-22

老年公寓章程2023-02-05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合伙2023-10-17

民办学校章程2022-12-23

生态农业合作社章程示本2023-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