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征文(锦集11篇)由网友“ToðəLighthouse”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整理过的法治征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法治在我心中征文
古人云:“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世界上,若是没有法治,将会天下大乱、纷争不断!但是,时不时只要有了法治,那么这个世界就会和平,人民就会和平共处呢?答案当然是:NO!为什么?请继续往下看。
随着时代的进步,法律渐渐地渗入人民的灵魂。许多人也知法懂法守法,当然,不包括那些贪官污吏!
201X年的5月份,打击贪官污吏的高潮期。不少贪官污吏被追查,抓到一个又拉出了五六个,五六个下面有有许多个……大中声称:随便抓一大把,都没一个是冤枉的!这贪官都多到什么程度了!
连一个小小的村长,都敢贪了十几亿!这要是还给乡亲们,对少个家庭都能奔小康啊!
知法犯法!官员都这样做,下面的人能清正廉洁吗?
201X年8月份,许多冤案浮出水面。什么在狱中坐牢二十年,结果没有犯任何罪行,被无罪释放。什么因故意杀人案被处以死刑,十几年后翻案,无罪,赔偿几百万……造成这些的是什么?官员腐败!贪官你记着!你收下的贿赂是用鲜血跟生命换来的!
人家几十年的青春、生命只因你那一句死刑!有期徒刑二十年,几十年,就这样没了!你赔偿几百万,就能了事儿吗?人生最珍贵的是什么你知道吗?是时间,是生命!把你儿子拉出来,随便按个罪名,枪毙了!你能不委屈、不伤心、不心寒吗?
有这样的贪官污吏,国家能富强昌盛吗?人民能和谐幸福吗?社会还能法治平等吗?
所以,打击贪官污吏,抵制收授贿赂!还我们一个法治的社会!
篇2:平安法治征文
邹晓秋
作为哈尔滨的老居民,经友人介绍,订购了松北区一家农业公司的新鲜蔬菜,每周送菜两次,开始享受起从田间直达餐桌的绿色食品。
第一次为我家送菜的小伙子叫吴俊,真是人如其名啊,剑眉大眼,脸庞清秀,鼻梁挺括,称得上是花样男孩。送久了形成默契,他放下货箱,拿出签收单,我签名,而后相互道声谢,简单的交接几乎不需要语言。小伙子每次来总是微笑着,放下货箱时总是轻轻的,这些细节,还是给我留下了极好的印象。
一次,我家门铃损坏,还未及更换。忽然,一阵敲门声猛烈,吓得我心惊肉跳,“送菜喽”又是中气十足的吆喝,我纳闷,平时看着挺斯文的人,怎么突然变得彪悍?打开门,原来换了一个小伙子。小伙子主动告诉我,吴俊今天有事告假,他是代替的。我礼节性点点头,不答腔,赶紧签了名,将单子交与他。然而,他却不走人,掏出一张名片递我。我一看,有意思,这小伙叫李俊,我打量着,细眼、宽鼻,又聒噪,实在不“俊”。接着,他又拿出一张单子让我看,原来这家公司的农副产品正在搞促销,推出几种礼品卡套餐可供选择。小伙子能说会道,滔滔不绝向我一一介绍……据我所知,送货员推销礼品卡是有提成的,我暗忖,吴俊送菜至今都不曾向我推销,你今天才送一次,就想赚提成?但听他介绍确实挺有诱惑,于是一转念便说,这样吧,你把单子留下,我考虑一下,如果需要,下次让吴俊带回公司。小伙子愣了一下,似乎明白了我的意图。他笑了,笑得有点坏,说,好呀,你让他介绍,你让他给你说吧。
那天,吴俊来送菜,我正儿八经拿出促销单子,让他解释一下,打算订购。没想到,小伙子突然脸涨得通红,张口结舌,我――们――是――这――样――,天哪!平生见过不少口吃者,还没遇到过这种境界的,每个字都要重复N次,短短几句话,他讲得青筋毕现,我听着额头冒汗。更糟糕的是,他好不容易说完了最后一个字,我却记不得他前面说什么,完全不能连贯,我的思维也变得结巴了。是否请他再讲一遍,我正迟疑着,他已经逃跑似的离开了。
转眼到了下周,送菜的居然又是李俊,他说他是来替吴俊做这单促销的,他果真帮吴俊吗?想起他笑得坏坏的模样,我半信半疑。但这小伙讲得头头是道清清楚楚,实在是个干推销的好人才。为了让我相信,他将做好的单据留下,由我交与吴俊。小伙子的真诚使我产生了好感,我与他提起了吴俊的口吃问题。这才知道,他与吴俊是好哥们,打小在一个村子长大,吴俊因为口吃一直自卑,初中毕业就宅在家里啃老,不敢步入社会。后来他来上海寻工作,在这家公司站住脚,又向老板推荐了吴俊,这才好说歹说把吴俊拽出来一起打工。
我听了,不仅为他们兄弟般的情谊所感动,也为俊朗的吴俊而惋惜,说,你看你能说会道,除了送货还可以兼推销,吴俊只能干力气活了。听我这么说,小伙子连忙接话道,吴俊也有优势哦,他长得多帅啊,这次我们公司做了一本厚厚的企业画册,里面好多页面都用了他的形象,老板还给了他奖励呐,这笔奖励我跑几十单推销也赚不来的,他比以前自信多啦。这不,牛吃稻草鸭吃谷,各人自有各人福嘛。
是呀,芸芸众生,熙熙攘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存方式,要相信,上帝造人,也造名册,尘世间的每个人都有一个站立的位置吧。
邹晓秋,哈尔滨自来水公司工人
【平安法治征文展播】学法用法生活美
原创: 朱乃洲
这些年,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普法工作,在我们农村,镇里村里常常向我们村民发放法律知识的宣传材料,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等法律中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款。通过这些法律知识的学习,作为一个普通群众,我真切地感受到法律的作用真是大,我们的生活真的离不开法律,法律就是我们普通群众权益的保护神。
有一年,我到镇上的一家电视机专卖店买电视机。卖电视的王老板指着一台叫“海星”牌的电视机说:“这个牌子的电视机是名牌质量好,卖给别人要700块钱,卖给你只要500块钱。”我看人家王老板说得很认真,马上就交了钱把电视机拉回了家。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我正在看电视,只听“扑哧”一声,电视机里火光一冒冲出一股青烟,电视屏幕上什么都没有了。我一时吓得不知所措。过了一会儿,我再小心地打开电视机,电视屏幕上什么都没有。第二天我只好再去找卖电视的王老板。可这时的王老板好像变了一个人,他说电视机坏了跟他没有一点关系,肯定是我操作不当造成的。一听这话我真是哭笑不得。我要求王老板退货。王老板说:“电视机都被你弄坏了,退给我我还能卖给谁呢?”我说:“那你至少给我修好吧。”王老板说:“我怎么会给你修呢?你自己弄坏自己修吧。”
协商不成,我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反映了我的遭遇。很快,县消协的技术人员来到我家,对我购买的'那台电视机进行技术鉴定。技术人员一看电视机的商标就笑了说:“只有‘海信’牌电视机,哪有‘海星’牌的,分明就是个冒牌货。”再打开电视机外壳一看,技术人员更惊讶:“这不是什么新电视机啊,里面的零件都是十几年前的,分明是台以旧翻新的电视机。电视机冒火光冒黑烟是变压器被烧毁了。变压器因为陈旧老化才被烧毁的。”根据鉴定的依据,消协认定商家是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是一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按照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由于我当时买电视机的价格是500元,消协对商家进行处罚性赔偿即三倍赔偿,那王老板只好赔给我1500元。
我不仅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还用法律知识调解村民间的矛盾。
一年多前的一天,因为天刮大风,村里王大伯家的屋顶突然被邻居刘二哥家倒下的大树压坏。本来这两家关系就不大好,风一停, 王大伯就找到刘二哥狠狠地说:“你家的树砸坏了我们家的房子,你们得给赔偿,赶紧给我家把房子修好。”
刘二哥见王大伯这样说话,就阴阳怪气地说:“是大风把树刮倒压坏了你家的房子,又不是我们弄坏了你家的房子,这是自然灾害,你家房子坏了跟我们家有什么关系?我们就是不给你们修,看你们怎么办?”
王大伯一时真的拿不出什么办法,知道我平时喜欢读书学法,就来请教我他家的房子谁来赔偿?我想起了《民法通则》里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这就是所谓的“相邻纠纷权”。也就是说,作为邻居,在日常生活中比如建房、栽树必须要处理好与邻居间的关系,自己的各种活动不能影响邻居的正常生活,不然就是违法的。我明确地告诉刘二哥,虽然是大风刮断了树枝,但树是他们家的一种不动产,给王大伯家造成了损失,他们家就应该给予赔偿。我还跟刘二哥讲了邻居和谐的重要性,俗话说远亲还不如近邻呢,哪家没有用得着别人帮助的时候?切不能为了某一件事伤了邻居间的和气。
在法律面前,在我的调解之下,刘二哥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并向王大伯赔了礼道了歉。很快,刘二哥就请来了瓦匠,将王大伯的房子修好了。后来,刘二哥还把自家周围栽的树木检查了一遍,凡是影响到邻居房屋采光、庄稼生长的树都砍掉了。这样,王大伯和刘二哥两家又渐渐地和好起来。
的确,我们普通老百姓真应该多学法多懂法,经常用法律知识对照自己的言行,这样,我们既可以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也不会去做伤害别人的事情。一句话,学法懂法用法,会让我们少点盲目多些自信做个明白人,法律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美好。
朱乃洲
篇3:平安法治征文
朱天泉
刘大头租村里的土地,办了相关手续,拿到银行贷了款后,到省城去了。第一年租金倒是乐呵呵地发给村民,此后就再也没有下文。每到春节村里分红的时候,村民们对此,只好上演翘首期盼、两手空空、怨声载道的“三部曲”。
一晃三年,春节又近在眼前。早有察觉的村支书闫震在后山村微信群里发声,要求村两委班子成员迅速和分包的村民小组组长联系,立马到村民组入户走访,掌握群众思想动态,问计于民,明天一大早,召开村民代表大会。
太阳爬上树梢,村干部、村民组长、部分村民代表以及个别心急如焚的村民,挤满了会议室。
村委主任管具全,清了清嗓子:“大家先发表意见,”然后,扫了一眼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兼治安主任孟玉芳,“不用提醒的,要作好会议记录哈。”
上圩组的赵木匠首先开炮:“乡亲们知道,我的表叔在北京当官,找他出面吧!”“现在是习近平新时代,海晏河清,朗朗乾坤了,领导干部们谁还敢打招呼、说情?弄不好,偷鸡不成蚀把米,把他自己拉下台。”妇联主任兼会计余兰兰毫不留情地驳斥他。
清河组的方大眼红着脸嚷道:“去几个人,把他的老婆给带上车,押到我们村部来,不给钱不放人!”村支书闫震一翻白眼珠:“你那叫做非法拘禁,是犯罪,钱弄不回来,倒把我们弄进去。”
土楼组的刘杠子把烟头狠狠踩在脚下:“我们去上访,围攻乡政府,不解决问题,就不让乡长他们好过。”“这个,也不行,扰乱机关正常工作秩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少说也得行政拘留几天。”副书记兼民兵连长邱富贵,一边摇头,一边说。
水塘组的秦粗腿左顾右盼:“这样,等刘大头回来过春节,我们一起揍他,用扁担用大锹,乱揍一通,打坏了,反正也弄不清是谁打的。”“或者,等刘大头过年回来,把他的车,给砸了!”有人随声附和道。
孟玉芳尽管也是愤愤不平,但作为村干部,还是知道遵守党纪国法的,“不行啊,那王八蛋虽然欠账,车可是好车,砸了,毁坏财物罪。再说了,把他打骨折了,那是故意伤害罪呀,要吃官司的。”
见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没完没了,村支书闫震起身说:“乡亲们,现在党中央提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依法治国’就是其中之一,现在是法制社会了,要依法办事,这样,我提议,对刘大头依法起诉!”
管具全站起来接过话茬,“是呀,乡亲们别急,我们拿着协议上法院告刘大头。如果他胆敢耍赖,丧失诚信,法院不仅抓他,而且还把他上‘黑名单’,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他予以信用惩戒,
“而且,刘大头还将被限制高消费,比如,不能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能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连他的子女,也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等等等。相信刘大头会兑现合同!”
“乡亲们,更何况,全国正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相信,他刘大头一定‘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村里一定会给大家讨回公道!”村支书闫震短短几句话,赢得一阵掌声。
群众大会决定依法起诉刘大头的消息,不胫而走。当天傍晚,一辆宝马轿车悄悄地停到村部门口,车上下来一个人,手提密码箱,低着头走进村部大门。有村民在远处说,那人,就是刘大头。
作者简介:朱天泉,河南省固始县纪委宣传部部长。
篇4:弘扬法治精神征文
蓝天和白云的心一样,希望白鸽自由翱翔。老师和父母的心一样,希望我们健康成长。花开的日子我们走进校园这个快乐的地方,在平安校园愉快歌唱;花开的日子我们愿意用心情的音符,去谱写和谐校园的欢乐章。
和谐是我国传统文化中具有代表性的观念,实现和谐,是古往今来人类孜孜以求的美好理想和愿望。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也将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构建和谐校园需建立和谐师生关系。是老师给我们文化知识的启迪,使们从无知到有知,从幼稚走向成熟。老师给了我们知识的雨露,需要的是我们全身心的接受,珍惜老师的付出,尊重老师的劳动。师生互爱,从而打造和谐的学习氛围。
构建和谐校园需建立和谐的同学关系。关心帮助有困难的同学,用一颗真诚的心去换另一颗真诚的心。同学之间友好相处,让他们感受到和谐校园的温馨,从而打造和谐的人际关系。
构建和谐校园需建立好的学习,好的校风。我们需倡导一种脚踏实地的学习精神,将学风建设的目标指向“理想,团结,自强,成材”.一种团结奋进的班风和刻苦勤奋的学风能促使个人在良好的环境中成长。好的校风如春风化雨不声不向地吸引每个学子奋勇向前,为了理想而努力拼搏。校风积极向上,从而打造和谐的教育氛围。
构建和谐校园需建立诚信,文明的作风,同学之间相互信任,坦诚相待,说实话,做实事。考试时坚决杜绝舞弊现象,用诚实和实力给自己和老师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作风严谨,文明,从而打造和谐校园文化。
同学们,老师们,构建和谐校园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茫茫学海中,我们做勇敢的水手,乘风破浪,共赴前程。让我们把握生命中的每一天,向和谐校园的彼岸前进。用我们的智慧和勇气扬起理想的风帆,用我们的青春和生命奏响时代的`强音,当我们抛弃了迷茫,把握了航向;当我们共同努力,不懈地摇桨,和谐校园的乐章终将奏响。
花开的日子,让我们在和谐的教育氛围中愉快地学习;花开的日子,让我们在和谐的兴趣乐园中陶治情操;花开的日子,让我们在和谐的人际关系中健康成长。未来不是梦,今天,在我们手中。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
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篇5:法治护航快乐成长征文
法治护航快乐成长征文600字
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青少年,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今天我们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有若干的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
字典上解释“法”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法”和我们的生活也息息相关,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会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而若是触犯了法律,永远也逃不出法网。
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法典是《汉穆拉比法典》,因为有了这部法典,希腊成为最早的文明古国。许多的国家参照了这部法典制定了他们自家的法律。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吧,我想就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湖北省某市一名中学生因考试成绩不理想,放学回家后遭到母亲的打骂,晚上趁母亲熟睡时将母亲砍死。这名中学生为一时冲动犯下的罪恶而悔恨终生,公安人员将其逮捕,他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有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企业领导,知法犯法的现象也普遍存在。许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赃款,最终将自己推向万丈深渊,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所以,我们应从自己做起,加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制意识,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在社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我们要懂得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社会有关的法律,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自己的基本素质,自觉的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篇6: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征文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是我们党矢志不渝、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
自由是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是人类社会的美好向往,也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
平等指的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一律平等,其价值取向是不断实现实质平等。它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人人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它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是国家、社会应然的根本价值理念。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它通过法制建设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
篇7: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征文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属性,目的是使人民得到更加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自由
有一天,庄子在濮水边上钓鱼,正好楚威王派来两位大臣,要请庄子到他的朝中,做楚国的宰相。庄子一点也不动心,仍旧握着钓竿,反问那两位大臣:“我听说贵国有只神龟,已经死了三千年了,楚王一直将它供奉在庙堂上;你想那只神龟,是愿意死了被供奉起来,还是宁愿活在地上到处爬?”两位大臣都说:“宁愿活着在地上爬。”庄子说:“是啦!你们请回吧!我也宁愿在地上自由自在地走。”
启示:庄子是我国古代有名的学者,他一生不求名利,向往无拘无束的自由生活,所以当楚国的国君要请他去当宰相,他立刻拒绝了。自由,是自古以来人类一直在努力争取的。法国人为了自由而革命,美国人也为争自由而革命。我们应当珍惜我们的自由生活。
平等的故事
一个在柏林饱受歧视的波兰学生曾去拜访爱因斯坦,请爱因斯坦为他写一封推荐信,使他能够顺利地在柏林求学。问清缘由后,爱因斯坦答应了他的请求,为他起草了一份热情洋溢的推荐信。
拿到推荐信之后,满怀感激之情的年轻人又提出了一个请求:“能不能给我一张有您签名的相片?”
他要永远记住这个慷慨帮助他的名人。
“好的,”爱因斯坦接着说,“但是你得答应也送我一张有你签名的照片,这样才平等。”
就是这句话改变了这位青年的一生。拿到推荐信后,这个年轻人顺利进入了柏林一所名牌学校。他发愤学习,毕业后成为爱因斯坦的`得力助手,并且以一篇《麦克斯韦场方程的非线性概括》扬名天下。他就是后来饮誉物理学界的科学家英费尔德。
很多年后,英费尔德回忆起这件事,依然泪流满面:“他的话使我感到平等并给了我自信,他的话是我前进的强大动力??尽管当时他穿了一件皱皱巴巴的上衣,裤子上还掉了一个主要的纽扣,但是什么都影响不了我对他的无比崇敬。”
公正让我别无选择
在上海刚刚结束的世乒赛中,有一场球令人难忘。那只是一场淘汰赛,中国选手刘国正对德国选手波尔,胜者进入下一轮,负者则只有打道回府。
两强相遇,打得难解难分。在第7局也是决胜局里,刘国正以12比13落后,再输一分就将被淘汰。就是这关键的一分,刘国正的一个回球偏偏出界了!极度沸腾的场馆顿时寂静无声,观众们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刘国正自己好像也蒙了,愣愣地站在那里;波尔的教练已经开始起立狂欢,准备冲进场内拥抱自己的弟子。
就在这一瞬间,波尔却优雅地伸手示意,指向台边——这是个擦边球,应该是刘国正得分。 就这样,刘国正被对手从悬崖边“救”了回来,而且最终反败为胜。
这是一场足以震撼世人的经典之战!不仅是因为双方选手的高超球艺,也不仅是刘国正在绝境中的坚忍不拔,更因为波尔那个优雅的手势。
对于波尔,夺取世界冠军是他的夙愿,却屡屡失之交臂。这一次,他再次如此接近自己的梦想,只要赢下那一分,就可顺利晋级。而这个球是否擦边或许只在0.01厘米之间,观众看不到,对手也看不太清楚,即便是裁判也可能错判。
但是,波尔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主动示意。波尔失利了,同时赢得异国观众雷鸣般的掌声。
赛后,记者们追问他为何要这么做。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句:“公正让我别无选择。”波尔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做出的那个动作,说明诚实已成为他的一种下意识的举动。将诚实变成一种习惯,这位赛场上的失败者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人生之课。
我的荣誉我争取
法律作为治国之本,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是人民的保护伞。生活中,我们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在学校,没收学生物品、体罚学生都是违法的;在商场搜身、强迫消费是不可行的;在家里,家长管教也要讲分寸??在我们身边,也有这样的法律小故事。
记得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参加过一次学校的征文比赛。我经过几天的精心准备,终于完成了,我把它仔细地誊抄在作文纸上,交给了老师。可是,过了一个星期,依然没有征文的消息。一天下午,我去问老师关于征文的事。
老师说:“征文的名次已经排出来了,你获得了一等奖,写得不错!”我又好奇地问:“既然出来了,为什么学校不公布呢?”“这种排名是不必让你们知道的。”“那么获奖证书呢?学校怎么也不发?”
我依然不甘心。“证书吗?我也不清楚会不会发。”我觉得自己这几天的努力都白费了,很是伤心。我同学看到我伤心的样子,说我虚荣心强,“不就是一个证书吗?
有啥了不起!”但我不这么认为,我找到班主任老师,向他说明情况和要求。在班主任老师的帮助下,我终于从学校领取了属于自己的荣誉。
因为,荣誉权是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合法权利,并非学校或者老师的“恩赐”,对于应授予未成年人的荣誉称号,学校或者老师没有权利以任何借口剥夺。所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且,法律也规定了“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由此看来,法律的确可以保护我们,但我们也需要共同自觉遵守法律。这样,世界将会变得多么和谐!
结束语:
同学们,读了这些小故事后,相信你对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一定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作为一名学生,首先,应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知识,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念和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只有明确了正确的道路,才不会迷失方向。
其次,要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实际情况出发,因时制宜,突出重点,从小事做起,从具体事入手,解决具体问题。除此以外,不仅要学习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并努力践行,而且要在社会实践中牢牢把握辩证的理念,要将树立和践行活动贯穿到墙改工作和自身建设中去,要妥善处理各种关系,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武装自己的头脑,开创未来生活的新格局。
篇8:青春与法治同行征文
法律是什么?法律是人类的大气层,它在无形之中保护着人类;法律是正义的武士,它使人们能在和平的时期过上安逸的生活。因为有了法律同行,我们才得以健康成长。然而,在法律面前,我却想起了那些少年犯,那些满手鲜血地站在这把保护伞下痛哭的花季少年。
近几年中国随着法制社会的发展,人民的法律意识也有所提高。但少年暴力事件 仍然层出不穷,失足少年也屡见不鲜,如前些时日震惊全国的母志鹏。母志鹏是一个来自北川中学的16岁少年。那天凌晨时,他拿起了锋利修长的刀,走进了斜对面的宿舍。深夜里,宿舍里的同学 都已熟睡。母志鹏便把刀放在了一个同学 的喉咙处狠狠地割了下去。杀死同学后,他并没有逃逸,而是来到了他的班级,他在笔记本上写下了这样一行字:“我对不起父母,对不起老师 ,对不起这个同学,我又不认识人家,为什么把人家杀了呢?我很后悔!”随后,他便到附近的警察局自首。面对这个年仅16岁的少年,见多识广的警察们没有一位相信他竟是一位杀人犯。然而,这么一位年纪轻轻的少年却是确确实实地杀了人。而杀人的原因竟只是因为元旦 期间回家时,在成绩优异的表兄弟面前受到了家长的数落。他告诉警察: “杀个人,就可以不上学了。”多么荒.唐的一个理由啊。可是,为了这么一个荒.唐的理由,他竟杀死了一个无辜的少年,也亲手毁掉了自己不胜美好的前途。对于这件事情,我很震惊,并不仅仅因为他是一个16岁的少年.
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自己的生命的,然而因为一时的冲动他竟将两条生命又送回了死神的手中。
篇9:青春与法治同行征文
我们伟大的祖国有着完善的法律体系。各种各样的法律织成的法网疏而不漏地保护着社会的方方面面。我们当中的每个人从出生、成长、工作……都离不开法律的保护。
当我们发出来到这世界的第一声“哇哇”啼哭时,法律天使便来到我们的身边告诉我们:“你是中国的公民,你平等地享有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生命权、健康权……”从此,我们幼小的天空撑起了一柄法律的保护伞。
有了父母的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呵护,我们才能安全、快乐的成长。到了上学年龄时,《义务教育法》又告诉我们:接受教育既是你的权利,也是你必须履行的义务。我们坐进了宽敞明亮的教室,老师循循善诱,我们如饥似渴的允吸着知识的甘霖,为将来成为一个有用的人积蓄能量。
离开学校,来到社会,我们就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劳动者。作为一名劳动者,《劳动法》赋予我们各种各样的劳动保障。如果你是一位科学家,你享有发明权、专利权;如果你是一位作家,你享有著作权……法律是我们强而有力的后盾,让我们大展拳脚,把梦想一个个变成现实。
然而,生活中也有很多因为不懂法律而酿成的惨祸。一个17岁的孩子因为怀疑同学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竟拿刀戳死了那位同学。一个16岁的孩子,受到父亲的影响,他养成了一个坏习惯,经常把别人的东西“拣”回家,然后胆子越来越大,两年就偷到了价值二万七千多元。阿城市的一个盗窃犯罪团伙,这4个“飞檐走壁的江洋大盗”竟是几个未成年的毛孩子!最大的才十二岁,最小的只有八岁,连续五次作案,盗窃钱物价值6000多元。这一桩桩、一件件,无一不让人触目惊心。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更应该知法、懂法、守法,把法永远放在心中,一生与法同行。
篇10:法治
法治
法治fǎ zhì[释义]①(动)先秦时期法家的政治思想;主张以法为准则;统治人民;处理国事。
②(动)指根据法律治理国家。
[构成] 偏正式:法〔治[同音] 法制篇11:法治
法治
在一个极其缺乏法治传统的国度,要实现法治,的确颇为艰难,其道路也必定迂回曲折而不那么平坦笔直。作为法治的一个基本的前提或者一个重要的资源储备,我们的确不能不首先去观察、了解世界上其他国家(特别是法治比较发达的国家)法治发展的情况,掌握其精神与原则,吸收其理论之精华,借鉴其实践操作的措施与方法。一句话,在我们这样一个法治落后的国家,对法治本身我们真的有必要先来一番“听”、“看”和“说”的努力。“听”者,就是要从法治的思想与理论阐释者和倡导者的理论主张当中吸取尽可能丰富而充分的营养,也要从法治的实践者的经验教训的总结中得到教益:“看”者,就是要对世界各国法治的历史与现实实践的具体情形、操作措施与运作策略具有充分的了解:“说”者,就是既要全面而准确地理解和阐释法治的基本内涵与主旨、精神与原则,又要准确理解法治的思想家和理论家的法治理论、观点和主张,同时还要对法治在本国的实行的可欲性与可行性进行充分的理论分析与说明,即对法治在本国的推行进行合法性与合理性的论证。
然而,任何一个国家的法治,都不能也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听”、“看”和“说”的层面。实行法治,不能仅仅是“听”法治的理论与实践的先行者们的谆谆教诲,不能仅仅把他们的教诲当作一种“知识”来学习和掌握,更主要的应当是将其作为在本国推行法治建设的一种思考和行动的参照框架、理论和方法的备选方案,以及在本国推行法治建设的实践操作的可能措施。实行法治,也不能仅仅是“看”世界上其他国家法治建设的具体状况,见其成功之美好而徒生羡慕之情与未达其境之憾,见其失败之不堪而顿生幸灾乐祸之感,并庆幸未与其为伍之妙;而更应当从世界各国实行法治的历史与现实的经验教训之中得到启迪与借鉴,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本国的法治实践。实行法治,也不能仅仅是“说”法治的理论如何、法治的实践怎样以及法治应该如何,而更主要的应当是将法治的理论、原则和精神通过具体的规范与制度推行于当前的现实生活之中。
不幸的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们对法治的热爱与向往仅仅停留在对法治的“听”、“看”与“说”的层面的现象,的确并不鲜见。再以中国足球运动为例。为了提高我国足球运动的水平,推动我国足球运动的发展,中国足球协会借鉴世界上其他足球发达国家的经验,从1994年开始推出了重大的改革举措,即在建立足球“俱乐部”制的基础上全面建立稳定的.中国足球甲级联赛制度,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和制度。比如,为了提高比赛的竞技水平,促进人才流动,中国足协仿照其他足球发达国家的做法制定了足球运动员转会的若干规定,按此规定,运动员并不能自由转会,而是由所在俱乐部掌握决定权;而且,运动员转会要先在中国足协上榜(名为“挂牌”),然后以上赛季联赛排名先后顺利由各俱乐部自愿挑选转会运动员(名为“摘牌”)。对这类规范和制度,中国足协曾在不同场合自诩为是要在足球运动管理中实行“法治”。而为了进一步增加这“法治”的色彩,中国足协在1998年又聘请了自己的专职法律顾问并让其进入中国足协诉讼委员会。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中国足协既有在足球运动管理方面实行“法治”的决策,也有了自己的法律顾问,为什么还保留并制定这类有违“公平”的反“法治”的规范和制度呢?法国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泰?德萨米早就说过:“社会法律的设立,绝不是为了使弱者更弱,强者更强,恰恰相反,而是为了保护弱者而抵御强者,保障他们获得全部权利。”在中国足协“劫贫济富”的转会“摘牌”制度下,根本不可能有什么“法治”;更何况,在1999年孙继海从英国水晶宫俱乐部转会回到大连万达俱乐部的时间及是否具备在1999年7月29日与深圳平安队的比赛中上场比赛的合法资格问题上,中国足协的轻率态度和专横无赖的作风表明,什么“法治”、什么“法律顾问”,只不过是空洞的表白和堂皇的借口与招牌而已。中国足协对其他足球发达国家的足球管理“法治”情况的确是“听”过(国际足联和亚足联曾派不少高级讲师来华讲课,其中就有专讲足球运动管理的)、“看”过(中国足协官员前前后后游历过不少国家,可谓见多识广),当然也“说”过。然而,中国足协的改革措施和“法治”努力也不过就是“听一听”、“看一看”和“说一说”而已,至于其实际制定并推行的一系列“规范”和“制度”,也不过是“叶公好龙”做做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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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征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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