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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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整改报告

篇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改报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改报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改报告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成立运行以来,我室依照《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方案》以及相关各类文件,从无到有、从有到优,做了大量的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

根据上级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适应当前基本医疗需求,深化医疗体制的改革,我室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10大类41项服务根据《规范》以及上级领导要求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认真核对相关数据,重新梳理、归档。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共卫生项目执行情况:现将存在的.主要问题梳理归纳如下:

1、个别人电话不通。有漏项。字体潦草。

2、健康教育版面无内容,无更换记录。

3、对个别人血压血糖控制不满意管理不到位。

4、儿童健康管理人次未达到规范人数,相关表格填写不够规范。

5、孕产妇管理人次未达到规范人数,相关表格填写不够规范。

6对街道上的饭店督导不到位

7室内卫生差,处方书写不及时。

8 基础药物为实施全。

二、根据以上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自查问题,我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及方案。

1、认真核查电话号码及时更改换号电话更改漏项问题 认真书写。

2、健康教学版面及时书写记录及版面。

3、认真管理高血压糖尿病及时指导病人用药。

4、积极整改非基础药物坚决下架不再销售。

5、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辖区内饭店人员进行卫生督导、办理个人健康证。

牛墩村卫生室

11月18日

篇2: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总结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财政厅浙卫发〔20XX〕XX号文件下发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细则(试行)》的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传染病信息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我中心制订了20XX年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疾控工作业务指导工作计划。按照年初督导计划和上级临时交办工作任务要求,我中心今年对XX家承担公共卫生单位共进行XXX家次业务督导。现将督导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展

XX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通过各卫生院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全市各街道镇乡卫生院将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列入卫生院的主要工作,成立了相关组织,落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疾病控制工作中的免疫规划、网络直报,传染病管理等一些重点工作已经按照国家的有关工作规范进行工作。但工作不够平衡,部分卫生院由于条件较差,人员少,卫技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有一部分防保人员难以胜任本岗位工作。特别是部分转制单位承担公共卫生项目条件不够成熟。

二、特点

从行政体制来说我市XX个街道镇乡卫生院承担着本辖区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但由于开展此项工作政府有补助款和工作经费一些条件不够好的转制单位(分院)也都不愿放弃承担任务,所在地街道镇乡卫生院又难以协调,造成全市工作不平衡的主要原因。

三、存在问题

1、极大部分单位还没有制订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工作缺乏计划性。

2、对发热呼吸道门诊预检分诊工作,硬件设施不够完善,就诊流程不明确,可操作性差。设立发热预检分诊室的单位也没有做到规范合理设置,空气消毒的紫外线灯大部分没有安装。体温表的消毒也不规范等等。预检分诊要求有专人负责,但实际上都无人上岗。由于医疗单位实行门诊量按劳分配制度,所以难以落实专责医师在预检分诊上岗。病人也不愿意到预检分诊室就诊,一般都找熟悉的医生看病。

从实地查看,我市基层医疗单位普遍存在院内交叉感染的隐患,早期的麻疹病人传染源得不到有效控制。具体反映在输液室的设置上,大部分单位没有单独设置发热病人输液室,个别单位即使有单独输液室但没有真正使用,如同虚设。对当前麻疹防控工作的认识普遍不足,个别医师诊疗水平有待提高。个别医疗单位对辖区内发生的麻疹病例处置不够及时,责任性不强。

3、对当前重点防控的“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存在一些不足,如:单独的输液室,预检分诊制度等都不够完善,对防止院内交叉感染等留下较多的隐患。

4、肠道门诊设置不够规范,大部分没有纱门、纱窗等防蝇设施。消毒隔离等也缺乏有效的相关措施;腹泻病人不能归口管理到肠道门诊就诊;腹泻病人的及时采样送检等工作离要求还存在不少问题

5、乡镇卫生院对所辖的卫生院分院缺乏统一协调,情况掌握不全面。大部分街道、镇、乡卫生院只负责本级工作。从事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足,整体业务水平不高。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全市不够统一。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六月份:重点做好手足口病、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督导,尤其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七月份:做好扩大免疫规划工作、肠道门诊工作、精神病人综合管理、主要慢病咨询、用药指导等督导。

九月份:疟疾防治等地方病防治工作、学校、托幼机构查验接种证工作督导

十一月份:重点做好发热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免疫规划有关工作督导。

篇3: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责任书

为加强我镇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顺利实施,根据20xx年XX镇基本公共卫生实施方案要求,镇卫生院于村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1、卫生室应根据卫生院要求,完成以下工作目标

(1)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1、加强领导,明确专人抓此项工作,各项工作务必做到真实,完整。

2、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和服务方式,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享受自己的权利,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居民拥有公平的机会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具体工作目标

1、XX镇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100%,建档完整率达到98%;20xx年12月前完成辖区人口总数的85%,20xx年5月完成100%。一村多室的责任人领导下,划片分工,共同承担。

2、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95%。村卫生室健康教育专栏以少于1个,其宣传内容至少每两个月更换一次。定期举办健康知识宣传,发动组织辖区居民积极主动参与。

3、新生儿访视率、0―6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均应达到97%

4、适龄儿童基础免疫接种率达到95%,建卡建证率达到100%,乙肝疫苗首针及时率达97%接种通知单确保按时下发到每位家长手中。法定传染病网络报告率、报告及时率和准确率均达100%,非住院结核病人治疗管理率达100%。法定传染病每两个月报告一例,做到不瞒报、漏报、迟报、虚报。

5、待孕和孕早期妇女早期补服叶酸完成率达95%以上。

6、孕产妇合格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达97%。

7、住院分娩率达到95%。

8、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95%,体检率达95%。

9、35岁以上高血压和II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95%,控制率达70%以上。高血压及糖尿病病人每年不少于4次随访和康复指导。

10、重性精神病患者合格管理率达100%,并定期进行随访和康复指导,每年不少于4次。

2、卫生院对卫生室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供支持

(1)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我镇工作措施,提出工作指导性意见,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帮助。

(2)督促各村卫生室落实政策,完成任务,加强督导。

3、考核和奖罚办法

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对在年度公共卫生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与表彰奖励;不支持工作或不认真完成工作的卫生室,取消其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玩忽职守的,视情节轻重,抱卫生局批准取消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本卫生室认真阅读了责任书,同意以上条款,确保完成以上目标任务。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___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责任人(签章):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篇4: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责任书

一、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经区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承担一定区域内居民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内容:以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内容。

具体如下: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基本健康档案,并逐年完善。

(二)健康教育。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三)预防接种。协助组织适龄儿童到乡镇卫生院接种及配合做好登记工作等。

(四)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预防控制工作。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

(五)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逐步完成辖区内确诊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进行必要的`健康指导。

(六)孕产妇保剑协助为辖区内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并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七)儿童保剑协助为辖区内的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及必要的健康指导。

(八)老年人保剑协助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

(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协助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上级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十)各项卫生政策宣传。

(十一)各类卫生信息登记、统计、报告。

(十二)居民满意度评价。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成立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进行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

(三)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的基础上,组织考核小组进行抽查复核。要求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客观、准确评价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发放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依据。

三、考核时间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应在辖区内进行公示。

(二)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半年对乡村医生考核情况进行复核,上半年考核在7月5日前完成,下半年考核在次年1月底之前完成。并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书面报市卫生局。

四、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

(一)考核依据《省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评分,总分100分。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70-84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

(二)考核结果应与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挂钩,考核分数60分(含80分)以上的全额给予绩效考核补助经费;基本合格的,按70%给予经费补助;不合格的,核减全部绩效考核补助经费。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卫生院、乡村医生各执一份。

xxx

20xx年x月x日

篇5: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责任书

(一)考核依据《省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评分,总分100分。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70-84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

(二)考核结果应与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挂钩,考核分数60分(含80分)以上的全额给予绩效考核补助经费;基本合格的,按70%给予经费补助;不合格的,核减全部绩效考核补助经费。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卫生院、乡村医生各执一份。

卫生院(盖章)年月日

村卫生所(盖章)乡村医生(签字):

年月日

篇6: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

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xx年xx县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在20xx年启动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20xx年在全县加快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明确政府责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至,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普及,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明显缩小。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和人群之间的服务差距,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现卫生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3、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4、资源整合和开发相结合,合理整合城乡卫生资源,充分发挥现有基层卫生资源作用,以有限的资源争取最大的健康效益和健康公平。

5、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城乡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三、主要任务

现阶段,我县按全省统一部署实施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即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20xx年xx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任务见附表。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20xx年,居民建档率城市70%,农村50%(省级目标为城市50%,农村30%),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率城市80%,农村70%(省级目标为城市60%,农村50%)。

2、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每年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材料,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不少于20种,农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不少于12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不少于6种,组织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不少于6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2次。

20xx年,《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宣传普及率城市90%,农村70%(省级目标为城市80%,农村60%);居民健康相关知识知晓率城市80%,农村70%(省级目标为城市70%,农村60%)。

3、预防接种

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6岁以下儿童建卡率达98%;20xx年,一类疫苗各单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均达95%以上(省级目标为90%以上),加强免疫单苗接种率达95%以上(省级目标为85%以上),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90%以上,含麻疹成份疫苗及时接种率90%以上。

4、传染病防治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20xx年,传染病疫情报告率与及时率xx0%。

5、儿童保健

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20xx年,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城市90%,农村80%(省级目标为城市85%,农村70%)。

6、孕产妇保健

早发现孕妇,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20xx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城市90%,农村85%(省级目标为城市85%,农村80%)。预防、减少出生缺陷,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巩固在98%以上。

7、老年人保健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20xx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城市70%,农村60%(省级目标为城市60%,农村50%)。

8、慢性病管理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干预。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20xx年,两类人群健康管理率城市60%,农村40%(省级目标为城市50%,农村30%)。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20xx年,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城市60%,农村50%。

四、工作职责

1、县卫生局职责

县卫生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与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每半年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卫生、财政部门。

督促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省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xx〕1号)的要求,切实落实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2、县财政局职责

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完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原则,根据考评结果,采取按季预拨、年终结算的方式,及时足额下拨国家和省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落实地方配套经费,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经费,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健全或不能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由县卫生局指定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是承担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将任务明确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各自职责分工与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并指导其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2)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完成和落实9类基本公共卫生任务。

(3)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岗位规范,细化考核内容,将人员收入与工作绩效挂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每年根据要求及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实施计划,明确阶段性重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4、卫生技术支持机构职责

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医院和县中医院要根据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定期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防治结合。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为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县卫生局成立xx县卫生系统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和必须的办公设备;成立xx县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价专家组,负责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情况进行考核。

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医院、县中医院作为我县指定的专业指导机构,要成立公共卫生科,指定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组织协调本单位涉及的公共卫生服务事项。xx县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价专家组成员所在单位要大力支持专家参加工作,为专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成立公共卫生科,指定分管领导和专兼人员,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组建若干个服务团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村卫生所(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分别接受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管理,合理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2、营造舆论宣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对我县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通过乡村干部、医务人员到各家各户发放宣传材料;二是在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张贴横幅标语;三是在县有线电视台和县广播电台播放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相关知识、信息、动态;四是编印《xx县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简报》,对外公示《xx县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展》;五是利用“健康教育大篷车”下乡、入村、进社区开展宣传;六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主动为居民进行一对一的相关健康知识宣讲。

3、加强业务学习培训。

通过各种途径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全县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全面、准确地掌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相关政策,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实施。一是积极选送相关人员参加上级卫生部门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班;二是充分利用上级卫生部门培训的师资力量,层层举办扩展培训;三是邀请省、市专家到我县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培训;四是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培训;五是适时在工作开展较好的乡(镇、街道)召开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会;六是适时组织人员外出参观学习其它地区好的做法和经验。

4、完善服务设施设备。

为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有序、规范开展,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实行“五统一”、“五公开”,做到“九个有”。“五统一”即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用交通工具、手提电脑、出诊装备、着装胸卡、健康档案管理软件和纸质材料。“五公开”即在村(居)委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民住宅区等范围内公开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工作职责、服务项目、服务热线、服务时间。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到“九个有”,即有机构(成立公共卫生管理科)、有牌匾(公共卫生管理科室牌)、有人员(分管领导和专兼人员)、有房间(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室)、有专柜(居民健康档案存放柜)、有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有流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有联系卡(服务团队联系卡)、有进展表(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展表)。

5、落实经费保障机制。

⑴明确经费补助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县财政根据上年度对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本年度预拨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的参考,实行“季度预拨、年终结算”,确保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

⑵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费用,包括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人力成本支出医疗耗材、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宣传、重点人群随访、教育培训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必需的其它开支。县财政部门根据考核评估工作需要适当安排考核工作经费。

⑶合理确定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及补偿。

①乡村医生主要承担以下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协助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协助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预防接种宣传工作,执行传染病报告和防控,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有关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填报;协助做好妇幼保健工作,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妇或追踪高危孕产妇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协助做好慢性病人管理。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

②县财政、卫生部门对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合理补偿。在继续落实省级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行乡村医生津贴补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xx〕140号),确保乡村医生xx0元/月的政府津贴及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再给予适当补助。以县为单位,从年人均1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安排3元,作为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补助经费。

③县卫生局负责依据《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福建省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闽卫农社〔20xx〕129号)制定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及补助经费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与乡村医生完成基本公

共卫生服务的工作数量和质量挂钩,适当提高辖区人口较多、任务较重或在边远山区村卫生所执业的乡村医生的补助水平。补助经费分为基础补助和绩效补助两部分。基础补助标准为人均xx0元/人.月,实行按月发放;其余部分作为绩效考核补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定期发放。

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县政府预算全额安排。按照规定取得的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合理安排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资金。公立医院承担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政府给予专项补助。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经费从政府安排的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中列支。

㈥落实绩效考核制度。

1、考核制度。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要求,于今年7月和明年1月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工作,重点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

2、计量和综合考核相结合。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3项服务采取计量考核方式,按服务工作质量和数量核定补偿,其他项目采取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核定经费。

3、考核结果的利用。考核结果与单位年度考核挂钩,作为工作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考核情况向社会公示,将政府考核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于有效控制疾病流行、提高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逐步缩小城乡和地区差异、改善居民健康状况、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把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作为一项重要卫生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明确目标任务,合理安排进度,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实现各项目标,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督导检查。县卫生局要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督导,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医院、县中医院要切实履行业务指导责任,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3、加强经费管理。县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专款专用。

篇7: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管理,提高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服务,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省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特下达20XX年-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责任书。

一、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经区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承担一定区域内居民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内容:以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内容。

具体如下: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基本健康档案,并逐年完善。

(二)健康教育。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三)预防接种。协助组织适龄儿童到乡镇卫生院接种及配合做好登记工作等。

(四)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预防控制工作。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

(五)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逐步完成辖区内确诊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进行必要的健康指导。

(六)孕产妇保健。协助为辖区内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并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七)儿童保健。协助为辖区内的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及必要的健康指导。

(八)老年人保健,

协助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

(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协助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上级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十)各项卫生政策宣传。

(十一)各类卫生信息登记、统计、报告。

(十二)居民满意度评价。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成立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进行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

(三)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的基础上,组织考核小组进行抽查复核。要求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客观、准确评价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发放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依据。

三、考核时间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应在辖区内进行公示。

(二)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半年对乡村医生考核情况进行复核,上半年考核在7月5日前完成,下半年考核在次年1月底之前完成。并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书面报市卫生局。

四、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

(一)考核依据《省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评分,总分100分。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70-84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

(二)考核结果应与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挂钩,考核分数60分(含80分)以上的全额给予绩效考核补助经费;基本合格的,按70%给予经费补助;不合格的,核减全部绩效考核补助经费。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卫生院、乡村医生各执一份。

卫生院(盖章)年月日

村卫生所(盖章)乡村医生(签字):

年月日

篇8: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总结

20XX年,我院在区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加强内部管理,狠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适时调整了医院公共卫生科人员配置,优化组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我院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计划

一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运行多,得到了各位领导的重视,结合我镇实际,我院成立成佳中心卫生院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做了具体分工。

二、强化培训、定期督导

今年以来,我院定期不定期对村医生进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培训,并多次进行督导检查,保证了各项公共卫生工作按照计划完成。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全镇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4万份,其中高血压管理档案2千份;糖尿病管理档案600份;儿童保健管理档案4000份;孕产妇管理档案3000份;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档案200份;老年人管理档案4300份。截止目前,健康档案(纸质版)建档率达到95%

(二)健康教育

我镇共举办各类健康教育知识讲座XX场,共600人参加,在街道市场及学校、人口聚集地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咨询活动XX次,共人参加,开展健康教育宣传20次,共发放宣传资料2080余份,全镇共办健康教育专栏XX期。

(三)计划免疫

为适龄儿童应建立预防接种证XX8人次,建立预防接种证XX8人次,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类疫苗(麻风、麻腮风)、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白破二联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共接种4204人次。接种二类疫苗485人次,在接种过程中,未出现过异常反应,对辖区内计划免疫疫苗预防疾病进行主动监测,本年度无病发生。

(四)儿童保健管理与健康情况

1、6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情况:20XX年1-6月份我镇0—6岁儿童2392 人,保健管理249人,保健管理率 10.4%.

2、对查出的所有疾病进行了治疗,无体弱儿。

3、以下儿童死亡情况:20XX年上半年我镇5岁以下儿童死亡0例,婴儿死亡1例;新生儿死亡1例。

4、无死胎死产的发生。

(五)孕产妇管理与健康情况

1、今年我镇共新增孕产妇250人,管理数 人,管理率 %,转孕 人。

2、20XX年上半年我镇活产数220人,产妇219人;产妇建册 人,建册率 %;早孕检查 人,早孕检查率 %;产前检查 人,产前检查率 %,产检次数 人次;孕产妇系统管理 人,系统管理率 %;产后访视 人,产后访视率 %,产后访视次数 人次;住,。院分娩的活产数 人,住院分娩率 %;高危产妇23人,管理率100%,高危产妇区级住院分娩 人,住院分娩率 %。无孕产妇死亡的发生。

(六)老年人保健

本年度总计管理报表450名(实际电脑2435名)65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已经免费为2432位老年人进行体检。此次体检除一般体格检查外,还积极开展血常规、肝功能、空腹血糖等辅助检查。对查出的高血压、糖尿病纳入慢性病规范管理,对查出的结石、占位等异常情况转诊到上级医疗单位进行确诊、治疗。

(七)慢性病管理

慢性病管理,主要是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提供随机血糖监测,并针对辖区慢性病人群开展连续科学的健康评估、干预措施等,并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我辖区共管理高血压患者XX38例、糖尿病患者301例,并按照规范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了随访,高血压随访3938人次、随访率为57.6%;糖尿病随访1698人次、随访率为94%,控制率为50%。

(八)重性精神病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加强日常摸排,并对辖区内确诊的278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随访管理;并在5月份对他们进行了一次体检。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一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以及传染病报告与处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了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二是定期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辖区居民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了辖区居民传染病知识的知晓率。

这半年来传染病,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十)卫生监督协管

20XX年已全建立基本资料,认真按要求开展巡查工作和信息上报工作。

四、目前存在的问题

我镇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从总体上已经步入了正常运转的轨道,但从考核、督导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组织功能发挥不到位。特别是个别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配合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量。

二是措施不够扎实。各村在卫生室虽然都积极地开展了基本公共卫发现生服务工作,但督导发现个别村卫生室的工作流于形式,在档案建立、二保管理、妇保管理、慢性病随访等方面没有进行入户,部分信息自己编造,缺乏真实性、逻辑性。

三是健康教育工作有待加强。个别村卫生室宣传栏更新达不到标准要求;健康教育宣传栏柜宣传资料混乱、不全,质量较差。

四是慢性病管理和老年人保健工作尚需规范。慢性病人管理有的随访不及时;有的在随访的同时未做随机血糖监测;有的未对辖区慢性病患者的健康问题进行分析及实施干预措施和效果评价。

五是妇幼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个别妇幼人员责任心不强,对有些工作不能及时、主动完成;二是个别村级妇幼专干不能及时发现服叶酸人员、致使个别服叶酸人员发放不及时;三是个别专干不能及时随访辖区叶酸人员的叶酸服用情况,影响了叶酸服用的依从率;四是部分专干对我镇0—6岁儿童系统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体检内容不全面,管理质量不高;五是辖区部分孕妇的流动性较大,对管理工作带来不便。

六是基本公共卫生信息上报不及时。部分村卫生室不能按规定及时上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我院认真对照旧常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紧密结合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力争在年内完成各项公共卫生服务指标。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各科室要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公共服务工作的指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及时分析汇总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确保项目工作全面有序健康发展。

三是积极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区卫生监督所、区爱卫会等业务部门沟通,努力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健康意识。各村卫生室要利用慢病随访、发放犬驱虫药品、发放健康教育服务包等入户机会对群众进行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改变部分群众的不良生活习惯,加强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及国家的相关惠民政策,努力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

篇9: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总结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启动以来,我单位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现将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如下: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制定各项工作考核制度、奖罚制度,提高了项目实施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心、积极性,为以后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主要工作成绩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制定方案。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我们成立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做了具体分工。根据我乡实际制定了我乡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运行计划并能规范化运行。

二、健全制度,严格培训,规范行为。

为了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卫生部在总结各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就《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内容对全乡16个村卫生所的乡村医生进行了为期10天的培训学习,培训采取老师讲课和现场模拟填表的方式,通过培训,使所有村医都基本掌握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各项内容,为在我镇顺利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更好地为广大居民的健康提供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十一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运行。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居民健康建档是基础,我们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上门随访服务等形式,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通过两天的现场观摩来看,健康档案内容详实、填写较规范。截止20xx年12月底已经为11643人建立了居民健康建档,占辖区服务人口的38.1%。并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2、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我单位通过进村,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截止20xx年12月底,设置健康教育专栏18块,版面更新4次,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12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12次。通过进行健康指导和干预,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一些群众的不良卫生习惯,真正做到疾病从预防开始。

3、 预防接种

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防接种工作的重点任务。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们配备了《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对预防接种的人员(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进行了预防接种专业培训。截至目前,儿童建接种卡165人,卡介苗接种165人,乙肝疫苗第一针接种165人,脊灰疫苗第一次接种165人,甲肝疫苗接种210人,麻风疫苗接种176人。通过接种使个体产生自动或被动免疫力,保护个体和人群不受病原因子的感染和发病。起到消除或消灭所针对的传染病的目的`。

4、传染病防治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的主要内容,截止20xx年12月底,乙类传染病例报告4例,丙类传染病例报告19例,及时报告传染病人23例,配合专业机构治疗管理结核病人15例。为传染病的防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儿童保健

为了很好的为0—6岁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截止20xx年12月底,0-6岁儿童建册648册,0-6岁儿童规范随访648人。

6、孕产妇保健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规定,每年至少为孕产妇免费开展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对孕妇进行一般的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健康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截止20xx年12月底,已为怀孕12周之前孕妇建册222人,随访管理孕妇222人,产后访视222人。

7、老年人健康管理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是老年人健康管理的主要内容。在居民健康建档的一开始,我们就将老年人作为了重点人群来健康管理。截止20xx年12月底,各项目实施单位已为辖区内65岁以上2421位老年人建立了健康档案,占辖区服务人口的33.5%,通过健康知识宣传65岁以上老年人都能自愿接受体格检查。

8、慢性病管理

慢性病管理,主要是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截止20xx年12月低,已登记管理高血压患者1695人,占辖区服务人口的35.9%,登记管理糖尿病患者270人,占辖区服务人口的35.8%。

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截止20xx年12月低,实际管理精神病人72人在县精神卫生中心指导下进行随访和健康指导。

篇10: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总结

今年,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现将截至到今年11月底,各项目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居民健康档案

继续以0-6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II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为重点,通过门诊、入户等方式,为辖区内常住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档案系统。截至11月底,累计建档305068份,建档率达到87.43%。

二、健康教育

各基层医疗机构在年初制定了健康教育计划,按规范要求更新了健康教育宣传栏,以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折页、定时播放健康教育光盘、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咨询活动等主要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截至11月底,各基层卫生机构累计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9次,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咨询活动8次,共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7万余份,促进了农村居民的健康素养水平的提高,提升了广大群众健康教育知识的知晓率。

三、预防接种

各乡镇卫生院按规范要求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麻疹查漏补种、强化免疫活动。201-11月份,共为0-6岁儿童接种疫苗64206针次,接种率达到98%,建证率达到100%。

四、重点服务人群健康管理

1、0-6岁儿童保健管理

按规范要求及时为新生儿开展一般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病防治等保健指导,年度内化验一次血常规。按照规范要求开展随访的均提供了免费测定血红蛋白的服务。截至11月底,全县0-6岁儿童33576人,管理25639人,管理率为76.36%。

2、孕产妇健康管理

为早孕妇女建立了保健手册,早孕建册率为70.41%,按管理要求定期开展了产前、产后随访及健康指导工作,卫生院对孕产妇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妇科检查、保健指导,辅助检查项目开展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谷丙、谷草、总胆)、肾功能(肌酐、尿素氮)、空腹血糖、B超(子宫及附件),截至11月底,为孕产妇免费体检293人。

3、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II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通过对35至64岁之间非重点管理人群的免费筛查健康体检中发现的高血压、II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纳入慢性病管理。年度内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包括一般体格检查项目和辅助检查项目。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II型糖尿病患者辅助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脂、肝功能(谷丙、谷草、总胆)、肾功能(肌酐、尿素氮)、心电图、胸部X线透视、B超(肝、胆、双肾、女性另加子宫及附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辅助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谷丙、谷草、总胆)、空腹血糖、心电图。并对高血压、II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年内开展4次随访服务,其中对II型糖尿病患者随访必须提供免费测定空腹血糖服务。截至11月底,全县共管理高血压患者40300人、II型糖尿病患者7868人、重型精神疾病患者1318人,管理率均超过90%;免费体检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II型糖尿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24772人。

五、慢性病筛查

各村卫生室通过对35至64岁之间非重点服务人群开展年度健康体检,主要是进行高血压、II型糖尿病筛查,服务内容包括提供一般体格检查和辅助测定空腹血糖的服务,对在体检中发现的高血压、II型糖尿病患者及时登记,确诊后纳入慢性病进行规范管理。截至11月底,全县共为35至64岁之间非重点服务人群免费筛查体检30812人。

六、传染病报告及处理

各乡镇卫生院均建立了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落实了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传染病及时报告率、准确率100%,无甲类传染病、突发传染病疫情和传染病漏报情况发生,所有传染病均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处置。

七、卫生监督协管

各乡镇卫生院均能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定期对辖区学校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进行巡防,按时对辖区农村集中式供水进行采样送检,及时报送各种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全县100%的卫生院开展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八、中医药服务

各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的0-36个月儿童、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开展小儿中医调养和老年人体质辨识服务。截至10月底,全县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为32.70%、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为32.52%。

篇11: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我院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院领导高度重视及全体医务人员、村医生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以来我们把夯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作为卫生院工作重中之重,以目标人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九个项目为工作目标,20XX年的公共卫生各项工作基本完成,现总结如下:

一、公共卫生各项目工作主要成绩

(一)、健康教育工作

卫生院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栏2板,全年各更新12期;每个村卫生室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栏1板,全年各更新6期。全年印刷12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共2.5万份进行发放宣传,制作了6种健康知识影像资料进行播放宣传,开展了8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举办了11期健康教育讲座活动。

通过以上有效的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全镇群众得到卫生知识宣传的人次达到3万人次,广大群众的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在全体责任医生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不断进行健康指导和健康干预,使群众改变了不良的卫生习惯和行为,大大提高了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

(二)、建立健康档案工作

全年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总数38936人,其中0-6岁儿童建档2149人、孕产妇建档468人、老年人建档5806人、高血压患者建档4000人、二型糖尿病建档800人、重性精神病患者建档74人、镇直人口建档500人、其他人群建档450人。

(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工作

1、共为2149名0-6岁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服务;按要求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2、为468名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服务,开展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主要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孕期营养及心理指导等孕期保健服务,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3、为5806名65岁以上老年人登记并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开展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包括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包括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和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等情况;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干预;对老年人进行慢性病危险因素预防及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四)、预防接种服务工作

为全镇2123名0-6岁适龄儿童接种12种国家一类疫苗服务,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风、麻腮疫苗等,接种率达96%;免费建立预防接种卡、证、簿;采取多种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五)、慢性病管理

为35岁以上居民到卫生院就诊时实行免费测量血压、检测血糖服务;对4000名高血压病人和800名二型糖尿病人年内进行了3次的面对面随访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对患者进行病情询问、进行体格检查、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六)、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服务

为辖区内74名诊断为重性精神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年内进行了3次随访,在每次随访的同时进行康复和治疗指导。

二、具体做法

1、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行为。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制定了本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自的分工,全面开展工作。同时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制定了责任医生工作考核制度,提高了责任医生的工作责任心、积极性,为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成立机构落实人员卫生院成立公共卫生科,落实工作人员,把公共卫生服务九大项目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关人员,确保每个项目有专业人员把关开展工作。同时院内各科室密切配合、协调共同完成有关工作。

4、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组织了本院有关科室人员进行项目知识培训,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规范》的有关知识和要求组织学习,使有关人员掌握项目工作开展的有关要求和具体做法。

5、实行多种办法确保目标实现

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工作:1、小孩预防接种时进行体检建档。2、患者到卫生院就诊时面对面询问和体检建档。3、卫生院组织医生深入村为群众进行健康检查建档。4、村医生上门为群众体检服务进行建档。通过采取这些有效的工作方法,使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和体检工作得以全面落实。

三、主要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部分居民健康档案不规范,项目填写不完整;居民健康档案以户为单位的建档没有全面落实;慢性病人的健康干预、健康指导不够到位,健康档案的电脑输入工作进度慢。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在继续巩固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把公共卫生工作抓实抓牢,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责任医生的工作行为,加强他们的责任心,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待遇。同时要加强对责任医生的业务学习,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重点培训公共卫生工作的要点,如何进行有计划、统筹兼顾地进行健康指导和干预,这样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作任务。

篇1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汇报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汇报

20xx年12月,县财政局委托湖南诚悦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卫生健康局20xx年度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并下发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我局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立即召开了由各卫健单位相关责任人参加的工作整改、培训会,会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提出了整改的意见和措施。现将我县基本公卫卫生服务项目整改报告如下:

一、整改措施及进展

1、项目绩效申报不完善。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提升绩效管理意识,完善绩效评价申报。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绩效评价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对绩效评价指标作细化分解,设立量化考核指标。

2、费用报销不规范。加强财务培训及财务审核,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审批手续齐全,报账及时。

3、专项资金核算不规范。加强专项资金核算。严格执行《湖南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专账,明确支出范围,加强资金支出管理。督促江永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立专账核算管理。

4、资产管理不规范。将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资产及时计入固定资产核算,并编制固定资产台账,做好资产的清点核对,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1、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由县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妇幼保健计划服务中心、中医院专业指导人员对各乡镇卫生院主管院长、公卫人员和督导组成员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内容进行培训,各乡镇卫生院对辖区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培训,做到人人能够熟练掌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2、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县直专业指导机构、各乡镇卫生院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人员,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奖惩措施,做到人人身上有任务、人人肩上有压力,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乡镇卫生院要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村卫生室,明确工作整改标准和完成时限,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要制定出明确的处理措施。

3、规范资金管理及专项资金核算。要求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中医院等专业指导机构设立专账核算管理。加强财务培训及财务审核,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审批手续齐全,报账及时。及时将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资产及时计入固定资产核算。

4、针对薄弱项目,突出工作重点。要注重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真实性、均衡性,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工作质量。要针对薄弱项目,找出项目工作重点,推进各项目平衡开展。

篇13: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年度工作计划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年度工作计划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取得的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制订项目宣传年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引导使不同人群了解、熟悉乃至知晓项目服务内容和项目接受服务渠道,不断提高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等项目的服务利用率,提升群众对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认识,提升群众获得感。

二、宣传内容

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提供的十二类子项目内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及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所带来的实惠,引导全社会支持和主动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宣传对象

宣传对象为属地常住居民,重点是以下5类人群:

1.城乡居民区常住人群,特别是贫困人口;

2.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学校师生等;

3.社区、商业区及商业服务区流动人口;

4.0-6岁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5.65岁及以上老年人;育龄妇女;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等疾病患者及其家属。

四、宣传形式

(一)结合卫生健康节日、纪念日等有利时机开展现场宣传活动,通过条幅、展板、面对面交流沟通等,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及政策所带来的实惠。

(二)加强与电视台合作,通过播放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群众对项目知晓率。

(三)利用公共场所电子屏幕,以文字、视频或图片的形式,播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有关知识。

(四)利用微博、微信、报刊、网站等传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以及相关服务规范等内容,引导辖区群众不断加强对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了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制定符合本地情况的年度宣传年工作计划,全面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宣传。各相关专业机构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做好本领域内项目宣传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合作,调动各单位的积极性、参与性,加强交流沟通,共同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营造部门协作、全民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抓好重点宣传。各单位要在做好大众宣传的基础上,突出宣传重点,以卫生健康节日、纪念日为契机,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人群服务项目宣传。通过日常工作安排、服务重点人群、抓好重点环节、组织不同形式的公益行动,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免费服务政策,提升居民感受度和满意度。

篇1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

根据XXXXXXX联合印发《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意见》。以及项目办的要求,从今年起,到20xx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全省得到普及。到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我乡根据各项任务的实施方案制定计划如下: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积极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

2、健康教育。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3、预防接种。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4、传染病防治。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5、儿童保健。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6、孕产妇保健。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7、老年人保健。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8、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篇1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范围

全省所有县(区、市)内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按规定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20工作目标

(一)以县(市、区)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进一步提高档案使用率。

(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

(三)以县(市、区)为单位,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均保持在85%以上。

(四)以县(市、区)为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

(五)以县(市、区)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

(六)以县(市、区)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40%和35%以上,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50%以上,全省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保持在284.7万人以上,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到84.8万人以上。

(七)以县(市、区)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原重性精神疾病,下同)患者筛查登记率不低于4‰,全省登记信息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8万以上。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健康管理,在册管理率不低于80%,全省进行随访健康管理的患者人数达到14.4万。

(八)以县(市、区)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

(九)以县(市、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

(十)以县(市、区)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全省管理患者数3.8万人左右。

三、项目内容及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40元提高至4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及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一是增加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二是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完善建立预防接种证、卡服务并给予相应补助。三是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开展签约服务。四是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

(一)规范电子建档,加强信息利用。规范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根据医疗、体检、随访等情况及时更新电子档案信息,更新信息应尽量在15个工作日内录入,超过30个工作日录入的信息不作为绩效考核与资金拨付依据。规范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信息,准确完整填写录入流动人口现住址和户籍地址,并对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表进行非户籍标注,加强日常管理。加快城乡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整合,促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提高健康档案利用率。

(二)突出重点人群,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落实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利用基层卫生巡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平台,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患者的个体化健康指导,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创造条件设置接种点,提高预防接种的可及性。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实行多种方式和分时段预约接种,将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进一步改善接种服务环境,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及日常查漏补种工作。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四)加强信息交流,规范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儿童信息交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新生儿出生信息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接种门诊),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和预防接种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儿童保健服务规范要求,开展0-6岁儿童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生长发育监测评估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将高危儿保健等服务及时转交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五)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各地要积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辖区内其他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六)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订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腹部B超和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七)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在全省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健康教育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基层卫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规范管理率;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八)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管理,做到发现一例、录入一例、管理一例,做到登记信息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互通共享。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协作,加强与街道(乡镇)、居(村)委会联系,建立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为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下,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专业防治机构、救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信息沟通转接机制,患者出院信息及时转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患者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

(九)做好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明确肺结核病专业防治机构及乡村两级的职责分工,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培训及健康教育工作,发现、报告、推介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对肺结核病可疑者开展痰检、对明确诊断患者开展规范治疗服药督导、复查及病人追踪等随访服务管理。

(十)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十一)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到40%。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十二)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广协管工作信息化,努力提升协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充分发挥卫生监督专业机构对协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参与考核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暂不具备条件覆盖的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协助落实相关协管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面。

(十三)开展项目签约服务。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分类管理,对针对居民个体开展的服务项目,采取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进行签约的方式开展。要将服务对象中的贫困人口作为重点签约对象。通过签约,为服务对象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突出家庭医生核心作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制订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明确签约对象、签约服务的内容、签约及服务的流程、签约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加强工作协调,注重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内容与其他医疗服务内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其他居民个性化服务内容衔接整合,调动居民签约的积极性。

四、资金筹集、拨付、结算与监管

(一)足额落实资金

2017年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45元的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经费标准为:西部政策延伸县,中央补助36元/人,省级补助6.2元/人,县级配套2.8元/人;非西部政策延伸县,中央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12.8元/人,县级配套5.2元/人;市辖区,中央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11.8元/人,设区市配套1元/人,区级配套5.2元/人。赣州市18个县(市、区)均执行西部政策延伸县标准,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补足。各地要按照赣财卫指〔2017〕18号文件要求,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规范资金拨付与结算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原则,实行预拨、考核、结算制,结算资金拨付与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县级财政、卫生计生部门,在项目预拨资金到达县级财政1个月内,全额拨付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再根据年度项目执行和考核结果结算补助资金。

2017年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绩效考核后拨付相应资金。村医可承担的服务主要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和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不包括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和部分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包括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等任务。此项资金的80%部分,依据服务人口数先行拨付给乡村医生,其余的20%部分资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结算,对于考核结算需要扣减的资金额大于20%部分资金的,超额部分从次年项目拨付资金中扣减。

(三)强化资金监管

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支付方式,按照《江西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赣财卫[2017]3号)的有关要求,根据项目内容和任务量,合理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或支付标准(或采取当量法),按照购买服务机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拨付资金,不得简单地按照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需方补助、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等支出。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同时,要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91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绩效工资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宣传。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居民知晓率。进一步落实《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六个一”的政策宣传和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辖区显著位置以适当形式公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数量和服务方式等,接受居民和媒体监督。

(二)加强组织管理。各级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完善协调机制,确定管理机构,强化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责任,发挥其在项目绩效考核、人员培训、人群监测、效果评价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将专业机构对预防接种工作的日常指导与考核纳入项目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健全项目进展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告制度和季度通报制度。完善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项目工作信息核查,保证项目数据真实,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机构服务资格,严肃处理责任人员。同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乡镇(街道)计生部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制度,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将掌握的流动人口基本情况、个案信息定期报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为流动人口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统计流动人口服务情况,定期反馈给乡镇(街道)计生部门。

(三)提高服务质量。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完善服务功能,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接种、儿童保健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相关业务知识考试活动,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和水平。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省卫生计生委相关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日常工作,对牵头负责落实的服务项目,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日常检查结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业务指导、培训职责,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督查,县(市、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每季度至少指导1次,督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估重要指标之一。

(五)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内容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满意度等情况,强化预防接种等基础性工作,提高其在项目考核中的比重,保证项目工作落实和群众受益。强化县区级的考核主体作用,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所有承担项目任务的机构开展一次综合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应于2017年元月15日前完成。省、设区市每年抽查考核,并采取第三方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丰富项目考核形式,设区市的年度考核报告应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加大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力度,省级将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对省级考核排位靠后的县(市、区)扣减资金。

篇1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及绩效考核等工作要求,确保2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7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市辖区内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以区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75%以上。

(二)以区为单位,社区建档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材料发放覆盖率达100%。

(三)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四)以区为单位,在服务对象基数增加的情况下,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

(五)以区为单位,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55%以上,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5%以上。

(六)以区为单位,35岁及以上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别达40%、35%;规范管理率均达50%以上。

(七)以区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报告患病率)达3.5--4‰,在册管理率达85%以上。

(八)以区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40%以上。

(九)以区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管理率达90%以上。

(十)以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达100%。

(十一)以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达100%。

三、项目内容及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从60元提高至72元,市财政按人均15元给予各区补助,在此基础上,对考核优秀的区进行奖励。新增经费主要用于巩固现有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扩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同时突出重点,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适当延伸至60岁及以上居民,进一步提升居民感受度。

(一)提高经费补助标准,调整优化服务项目

一是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血型检查等基本信息服务,增加动态管理人数。二是扩大老年人健康管理覆盖面,适当扩大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完善健康体检辅助检查等项目。三是适当增加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和规范管理人数,提高随访补助水平。暂不调整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及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补助水平。

(二)项目任务要求

1、加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利用。加快市、区两级卫生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整合区域卫生信息资源,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促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基本信息,及时更新老年人、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体检、随访、就诊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电子档案信息,提高健康档案利用率。

2、创新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方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诊疗服务过程中,落实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利用全科团队、家庭医生巡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等自我管理平台,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重点人群的个体化健康指导,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各区要加强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化建设,规范接种流程,确保上岗人员资质、疫苗、冷链管理、收费价目公示达到规定要求。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减少接种排队拥挤,防止差错事故发生。强化安全注射,及时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加强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4、做精儿童健康管理。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区妇幼保健院(所)要将新生儿出生信息及时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儿童规范化门诊建设,按照儿童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服务,并将高危儿童及时上转到区或市级妇幼保健所(院),提升管理质量。

5、加强和规范妇幼健康管理。加强孕产妇信息交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区妇幼保健院(所)要将孕产妇信息及时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便其开展孕产妇家庭访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妇女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按照孕产妇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服务,并将高危孕产妇及时上转到区或市级妇幼保健所(院),提升管理质量。

6、做实老年人健康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制订60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等辅助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7、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治管理。在全市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医联体专家门诊、健康教育及慢病登记报告系统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全科团队及家庭医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规范管理率。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8、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对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知情同意基础上进行随访管理。定期与街道关爱帮扶小组成员联系,及时发现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并主动筛查、转诊,一旦确诊应为其建档并随访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用药指导,提高服药率和病情稳定率。

9、落实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开展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初筛检查,做好可疑者推介转诊,对发现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时进行网络报告;协助区级疾控中心开展病人追踪;对肺结核患者进行督导治疗随访管理。

10、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维持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11、做好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12、完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完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市、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协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参与考核,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面。

四、完善绩效考核

(一)考核对象和方式

绩效考核对象为各区卫生计生、财政部门,公共卫生等专业机构,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单位。

绩效考核实行分级考核,以区级考核为主、市级考核为辅,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查,区级全面考核,市级抽查考核的考核机制。

1、区级绩效考核。区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制定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组织考核工作,明确负责绩效考核的机构和人员,充分发挥公共卫生等专业机构作用,积极推进建立第三方考核机制。

区级应对辖区内所有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单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每月对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进行督导考核。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应在年内12月底前完成,考核结果应及时分别报送市卫生计生、财政部门。

2、市级绩效考核。市级绩效考核由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考核结果分别报送省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考核各区的样本数原则上不少于50%(含指导、督导)。为减少基层负担,市财政绩效评价第三方参与市级绩效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方法

绩效考核内容包括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项目服务创新五部分。考核总分110分,项目服务创新所得分值另外计算。

1、组织管理(24分)。考核各区卫生计生部门的项目组织机构设置、管理机制建设和落实、绩效考核机制建设和落实、问题整改等情况,考核各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责任分工和落实情况,考核各区卫生计生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培训、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等情况。其中绩效考核工作质量复核10分,分解到项目执行有关数据复核。

2、资金管理(15分)。考核各区财政部门资金预算安排、拨付等情况,考核卫生计生部门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工作经费落实等情况,考核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情况。

3、项目执行(55分)。考核各区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各类服务的情况,包括服务的数量和质量。

4、项目效果(16分)。考核各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取得的成效。包括健康档案动态使用情况,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效果,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程度,服务对象和基层医务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满意程度等。其中,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程度、居民和基层职工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满意程度采用市第三方调查数据。

5、项目服务创新。重点考核各区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对改善居民健康效果的监测、项目实施方法的创新等方面的经验和好的做法。

绩效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以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为主)、现场检查、问卷调查、会议座谈、集体访谈、入户访谈等方式进行。

(三)考核结果应用

1、及时公布绩效考核结果。市区实行绩效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市级绩效考核结果向各区卫生计生局、财政局通报,抄送各区政府,并抄报市政府。各区要及时向被考核单位通报考核结果,同时向上级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报送考核结果和应用情况。

2、考核结果与奖励资金挂钩。考核结果是市级财政奖励的重要依据。各区建立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挂钩机制,对考核优秀的项目实施单位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单位相应核减补助资金。

3、落实问题整改。各区应建立问题整改机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主体,督促项目实施单位限期整改,切实发挥绩效考核工作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对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区要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各级项目办建设,强化组织实施。各区卫生计生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明确本区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市级要求,考核指标应不少于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的`内容。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监管,健全项目进展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告和季报告制度。

(二)规范资金管理。各区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按照常住人口数和补助标准足额配套落实资金,项目经费要用于政府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区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支付方式,合理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标准,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和绩效考核结果,及时拨付或结算补助资金,不得简单地按照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要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项目工作经费,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套取、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专门科目对项目资金进行会计核算,不得与单位业务收支混合核算。各区要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方式。

(三)加强项目日常管理。一是加强人员培训,重点对区级管理人员及项目实施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其项目管理能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和形式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进展成效,提高居民知晓率。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纳入单位信息公开范围,增强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是完善服务模式,推广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团队服务、签约服务及“三位一体”综合防治模式,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四是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鼓楼和第一医院及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责任,在疾病监测、培训指导、绩效考核、效果评估等方面加强指导,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五是切实做好项目进展监测和数据报送工作,提高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严肃考核纪律。各区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强化现场考核质量控制工作。加强项目工作信息核查,项目实施单位要实事求是提供各项考核资料和数据,严禁弄虚作假。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地反映项目开展情况。考核原始材料、数据应当保存,必要时应组织复核,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真实、有效。

篇1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提升群众对项目的感受度和满意度,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已取得的工作成果。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年活动的通知》(鲁卫基层字〔〕4号)和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年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济卫基层字〔2017〕2号)要求,结合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次活动实施方案。

一、宣传对象

宣传对象为辖区常住居民,重点是以下4类人群:

(一)辖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作人员;

(二)辖区工业园区、商业区、社区商业服务区流动人口;

(三)辖区幼儿园、小学在园(校)的3-6岁儿童家长;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四)65岁及以上老年人;育龄妇女;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

二、宣传内容和目标

(一)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职业人群因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不足而导致感受度不均衡的问题;

(二)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提供的11大类43项具体内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使不同人群了解、熟悉与自身相关的服务内容和接受渠道,不断提高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等项目的服务利用率;

(三)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所带来的实惠,以及实施过程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机构,引导全社会支持和主动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同步宣传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预约服务等新型服务模式,开展日常医疗卫生常识、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文明习惯等健康教育,提高宣传的实效性。

三、宣传形式

(一)制作一个宣传栏。区卫生局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设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栏,宣传栏内容包括各基层卫生机构服务区域示意图、全科医生团队服务区域、全科医生照片及联系电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内容等,由基层卫生机构在辖区内主要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发布,使群众能够认识自己身边的全科医生,了解自己享受的服务内容,方便地到机构接受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

(二)发放一本手册。区卫生局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设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手册》,手册包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分布图,每个基层卫生机构服务区域示意图、项目11大类43项内容、主要科室联系方式、片区划分和责任医生联系方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健康教育知识、医疗保险报销情况等。由基层卫生机构向辖区居民发放,实现辖区常住居民(包括流动人口)“一户一册”,老年人、孕产妇、农民工等重点人群要“人手一册”,方便群众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认识、理解和掌握,提高重点人群健康管理项目的利用率。

(三)贴发一张联系卡。区卫生局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设计《全科医生服

篇1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范围

全县辖区内常住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内容

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置、卫生监督与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12项。

三、工作目标

按照深化医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在我县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效的基础上,继续以实施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弱势人群健康管理为主要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四、20xx年主要任务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20xx年版)》要求,以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对已录入系统电子档案(包括一般人群、重点人群)的姓名、性别、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等信息进行全面核对,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

2.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规范健康档案使用和管理,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加以完善,对未体检即给予建立的,要给予补充体检。要把健康档案建立、更新和使用融入日常医疗服务中,动态补充和完善,对持社保卡就诊的群众,就诊后要及时点击关联,将就诊信息关联到电子档案,确保电子档案及时更新,充分发挥健康档案在疾病控制和人群健康管理中的作用。

3.电子建档率达≥85%,合格率≥80%,健康档案使用率≥50%。

(二)健康教育

1.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严格按照服务规范要求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2.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调查,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60%。

(三)预防接种

1.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2.6岁以下儿童建证率达95%,各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单苗接种率达95%。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4-6岁每年开展一次健康管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2.新生儿访视率≥8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0%,系统管理率≥75%。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1.早发现孕妇,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2.早孕建册率≥85%,产后访视率≥85%,系统管理率≥80%。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1.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将每年1次的'老年人健康体检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老年人的参与和认可程度,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并根据体检结果做好健康指导。

2.老年人健康体检率≥70%,健康体检表完整率≥80%。

(七)慢性病健康管理

1.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每年进行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较全面的的健康体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加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筛查、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项目。

2.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40%,规范管理率≥60%;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25%,规范管理率≥60%。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1.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xx〕102号)文件要求,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开展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体检工作等健康管理工作。

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3.5‰,规范管理率≥60%。

(九)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2.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9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95%。

(十)卫生监督与协管

1.做好辖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2.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开展率≥90%。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

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药人员,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积极开展老年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确保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35%以上。

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工作指标要求详见《县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指标》(附表1),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各项目任务指导数详见《20xx年度各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数》(附表2)。各项目指标要求、任务指导数如有变动另行下发。

五、职责分工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主体,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20xx年版)》要求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辖区内村卫生所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指导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对其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接受县级公共卫生机构的指导、培训。

2.村卫生所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收集居民信息,参与、协助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接受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和考核。

(二)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职责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预防接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相关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2.健康教育机构。县健康教育促进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健康教育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3.妇幼保健机构。县妇幼保健院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4.卫生监督机构。县卫生监督所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5.精神卫生机构。县第三医院要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xx〕102号)文件要求,负责做好全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及时将情况稳定、出院后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转交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健康管理工作。

6.中医药服务指导机构。县中医院应协助县卫生局制定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六、绩效考核

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20xx年版)》(安卫〔20xx〕342号)要求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7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6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12月底前完成。

七、经费保障

(一)经费补助。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人均30元提高到人均35元。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xx年版)》(安卫〔20xx〕342号),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兑现补助经费。

(二)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各乡镇医疗单位原则上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0%-40%工作量交给村卫生所承担,并兑现相应的补助经费。乡村医生补助经费要与任务完成数量、质量挂钩。各乡镇医疗机构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xx年版)》(安卫〔20xx〕342号),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经公示无异议,发放乡村医生补助经费。

(三)资金使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xx〕28号)、《市卫生局、财政局关于落实并规范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通知》(泉卫基妇[20xx]176号)规定规范专项资金的支出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专款专用。

八、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健全管理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和新医改实施方案精神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健全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到实处。

(二)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贯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卫生工作的始终,各单位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既要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又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促进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良性互动,推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三)要强化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指导,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指导力度,每年要组织不少于2次的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各乡镇医疗单位要加强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使每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村医生能够按《规范》中规定的标准、内容与流程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强化督导检查,落实绩效考核。20xx年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实行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督导为主,综合督导组督导为辅。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健教中心、卫生监督所、第三医院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切实履行业务指导责任,要实行领导分片挂钩,抽调业务技术人员分片包干,定期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指导。各乡镇医疗单位要加强村卫生所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确保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提高,相关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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