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员工资套改细则细则(集锦6篇)由网友“shyp168”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关于公务员工资套改细则细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关于公务员工资套改细则细则
最新公务员套改工资的办法
1、职务工资。公务员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2、级别工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
3、现任职务,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任命的职务,以6月30目的职务为准。207月1日后变动了职务的人员,按6月30日的职务套改后,再按职务变动规定确定工资。
由领导职务改任同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由任免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其应执行的职务工资标准。
4、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职务当年起根据实际任职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年的年限。
公务员在同一职务层次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为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
公务员现任职务低于原任职务的,其原任同级职务和较高职务的年限合并计算为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
5、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称职的年限。工作年限,是指从本人工作当年起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出国留学并在国外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其未计算工龄的国外学习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套改年限。实际学习时间短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长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国家规定的学制计算。
工作人员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女职工产假及哺乳假期间,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的年限不予扣除。
6、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7、公务员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在此基础上高套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人对应的工资标准;如高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人按现任职务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时,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原任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为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
8、公务员套改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套改的级别高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定级的级别工资额的,可按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工资额就近就高套入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2006年6月30日前已转正定级的公务员,如所任职务低于同等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所对应的职务层次,可按同等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所对应的职务层次套改确定工资;转正定级后可执行副科及以上职务层次工资待遇的人员,按任职年限5年以下进行套改。
公务员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2、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公务员晋升职务相应晋升级别时,如晋升一个级别,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当年起计算;如晋升两个级别及以上,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晋升职务变动级别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公务员按套改办法重新确定级别后,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凡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并达到级别工资套改表规定年限的,可从达到规定年限当年的1月1日起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滚动升级执行时间,按套改年限或任职年限确定。其中,职务未发生变动的,须按现任职务达到上一级别规定年限或按原任低一职务达到套改确定级别规定年限;晋升职务只晋升一个级别的,须按原任职务达到晋升后级别的规定年限。按有关规定高定级别的人员,先按高定前的级别执行上述办法,在此基础上再予以高定,但不得突破本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按上述办法晋升级别后,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及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后受处分按规定须低定级别的人员,先按低定前的级别执行上述办法,在此基础上再予以低定。
此次工资制度改革后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或因受处分不评定等次的公务员,其确定“滚动升级”的规定年限须扣除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或不计考核等次的年限。对考核不称职而降低一个职务层次或受撤职处分的人员,按新职务确定能否“滚动升级”。
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所任职务最高级别后,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不再晋升级别,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向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3、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工资档次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4、其他。
公务员晋升级别相应增加级别工资时,如增资额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级别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增资额不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当年起计算。晋升两个以上级别时,逐级计算增资额是否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
篇2:关于公务员体检细则
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最新版全文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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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第二条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 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 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 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第十条 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306号)。
第二部分 其他职位
第十一条 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十二条 肢体功能障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登轮检疫鉴定职位、现场查验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三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动物检疫职位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不合格。
第十四条 嗅觉迟钝,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五条 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不合格。
篇3:检察官工资套改
全国人大代表周光权建议,将法官、检察官法定退休年龄由目前的男60岁、女55岁提高至男63-65岁、女58-60岁。
法官、检察官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法官、检察官的“高龄化”,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建议,将法官、检察官法定退休年龄由目前的男60岁、女55岁提高至男63-65岁、女58-60岁,并建立强制退休与自愿申请延迟退休相结合制度。
法官、检察官需要丰富的积累
提高退休年龄会不会增加他们的工作负担?
权看来,法官、检察官工作不同于普通行政工作,需要准确理解并适用法律,对千差万别的案件作出精确且公正裁决、判断,是高度复杂并具有一定创造性智力劳动。
因此,要胜任这项工作,不仅要有系统法学理论、娴熟法律思维,还必须在长期司法实践中不断丰富阅历、积累经验,探索、总结工作方法。资深法官、检察官知悉社情民意,办案经验丰富,调解、处理复杂问题的技巧纯熟,善于做群众工作,是司法机关的宝贵人力资源。
周光权说,现阶段我国法官、检察官队伍从整体上看,年轻法官、检察官的比重过大、年龄断层明显,年龄结构不太合理。
适度提高法官、检察官退休年龄,鼓励资深法官、检察官继续在审判、执行、公诉、侦查第一线工作,能充分发挥老法官、检察官“传、帮、带”的作用,帮助年轻法官、检察官快速成长。
可缓
解案多人少的局面
适度提高法官、检察官退休年龄可以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周光权说,目前全国各级司法机关普遍存在法官、检察官办案量过大、工作超负荷的现象。近五年来,全国法官、检察官人数基本保持稳定,而法院同期结案数量增长近30%左右,检察机关处理的案件总量也有大幅度增加。
“案多人少”的矛盾未来还会进一步加剧。他认为,在维持现有编制的情况下,适度提高法官、检察官的退休年龄,让身体健康、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继续从事审判、执行、公诉工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使法官、检察官有更多的时间、精力提高办案质量和业务水平。
周光权说,在国外,司法活动的特殊性及法官、检察官职业技能的稀缺性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可,为司法人员规定较高的退休年龄是国际通行做法。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法官的法定退休年龄一般在65岁至70岁之间。其中很多国家还根据法院的层级和法官的等级规定了不同退休年龄,高等级法院法官、高级别法官退休年龄高于普通法官。
建议退休年龄提高3至5岁
周光权在建议中提到,适度提高法官、检察官的退休年龄在目前来看也是可行的。他说,提高法官、检察官退休年龄所需的制度条件、社会条件均已具备。我国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适当延迟离退休的制度已实行多年,成效显著,也积累了丰富的相关人事管理经验,可供借鉴。我国目前人均寿命已从上世纪80年代的68岁提高到73.3岁,60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多数临退休法官、检察官均具备胜任工作的身体条件。
当然,他提出的建议也不是一刀切。周光权说,具体来说,他建议将法官、检察官法定退休年龄由目前的男60岁、女55岁提高至男63-65岁、女58-60岁。但是还要并根据法院、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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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工资套改]
篇4:套改工资
参加工作时间为,套改前工资为“助理级480,206”任职时间为,无其他就增加的年限,请问套改后标准应为几级工资?
[20套改工资]
篇5:绩效工资考核制度细则
绩效考核,也称绩效考评,是针对企业中每位员工所承担的工作,通过应用各种科学的方法,对员工的工作行为、工作效果及其对企业的贡献或价值进行考核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员工的过程。
你们单位要你们每个部门提供的是绩效考核的方案,需要进行考核绩效指标的设计,绩效指标设计的原则有以下五个方面:
(1)具体的(Specific)
绩效指标要切中特定的工作目标,不是笼统的而是应该适度细化,并且随情境变化而发生变化。
(2)可度量的(Measurable)
绩效指标或者是数量化的或者是行为化的,同时需验证这些绩效指标的数据或信息是可以获得的。
(3)可实现的(Attainable)
绩效指标在付出努力的情况下是可实现的,主要是为了避免设立过高或过低的目标,从而失去了设立该考核指标的意义。
(4)现实的(Realistic)
绩效指标是实实在在的,是可以证明和观察得到的,是现实的而并不是假设的。
(5)有时限的(Time-bound)
绩效指标中要使用一定的时间单位,即设定完成这些绩效指标的期限,这也是关注效率的一种表现。
篇6:绩效工资考核制度细则
我们单位现在让我们各个部门自己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制度,请哪位帮个忙,主要从德、能、勤、绩几方面着手。对自己有利的考核制度。我是文物管理所的。
[绩效工资考核制度细则]
★ 事业单位岗位薪级
★ 薪酬管理工作总结
★ 教师工资规章制度
★ 人事劳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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