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农村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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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农村低保标准

篇1:大连市低保标准

城乡低保标准:均提高40元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保税区、高新区、长兴岛经济区、花园口经济区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70元;金州新区、普兰店市(含普湾新区)、瓦房店市、庄河市城市居民的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70元。较去年标准提高40元。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普兰店市(不含普湾新区)、瓦房店市、庄河市农村居民的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340元。较去年标准提高40元。

2.金州新区和普湾新区的农村低保标准可维持现状,也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调整,逐步实现与全市低保标准的统一。

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

1.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全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620元。

2.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保税区、长兴岛经济区和花园口经济区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执行当地新的低保标准;其他地区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在统一执行当地新的农村低保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大连市低保标准]

篇2:山西农村低保标准

山西农村低保标准

为规范山西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审核审批工作,依据国家、省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山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办法。

山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节选: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四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第五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将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且居住超过一定期限、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

第六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户主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包括户口已迁至就读院校且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但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独立生活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宗教教职人员和在监狱等场所内服刑的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第七条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

第八条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

山西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理条件、所需材料详解:

第三章:申请及受理

第九条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第十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一)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二)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独立生活三年以上(含三年)且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第十一条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户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在设区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申请人凭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持居住证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与申请人户籍类别相一致的低保申请;经常居住地是指申请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至申请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申请人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二)户籍类别相同但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起的家庭,应将户口迁移到一起后再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可选择在户主或者其主要家庭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户籍不在申请地的其他家庭成员分别提供各自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低保的证明。

(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分别持有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由该家庭户主提出申请,家庭成员按户籍类别分别依据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的条件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字确认。

(二)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三)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第十条中所列对象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由县级民政部门结合实际做出具体规定。

第十三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受理低保申请,农村地区可以实行定期集中受理。

第十四条申请低保时,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

对已受理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进行单独登记。

“低保经办人员”是指涉及具体办理和分管低保受理、审核(包括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批等事项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篇3:河南农村低保标准

为杜绝骗保 农村低保户将永久公示

核心提示

有饭施给饿人,有钱施给穷人。低保,本是救贫扶弱款,却被一些良知缺失的人中饱私囊。

从去年7月2日起,省纪委、监察厅、民政厅、财政厅、审计厅等5部门联合在全省开展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截至目前,27.9683万人被取消资格,同时,新增了低保对象32.8307万人。

为巩固治理成果,记者昨日从省纪委获悉,5部门出台10项监管制度,建立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制度、复查复核与分类管理等制度,切实看护好贫困人口的保命钱。

【案例】

村干部骗低保移送司法机关追刑责

郸城县巴集乡贾庄行政村村干部张某,编造资料为自己和妻子二人办理了8个低保,贪污低保款8840元,不料被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并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我省对农村低保的专项监督检查动真格。

从去年7月2日起,全省开展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根据《中国纪检监察报》公开报道的数据,专项检查中,我省共立案749件,查处违规违纪资金786万余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16人,移交司法机关22人。

【效果】

不少人主动退保 27万余人被取消低保资格

4月5日前后,记者分别在我省周口、濮阳、安阳等地的农村进行暗访,发现群众对专项检查治理后的农村低保政策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村民们把记者领到低保公示栏前说,现在低保公开公示,不是困难户的也不敢浑水摸鱼,害怕村民戳脊梁骨。村里面不少骗低保的人,已经主动退保。实际上,这只是我省的一个缩影。据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去年7月份至今,很多人主动退出低保。

《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的数据显示,此次专项检查共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27.9683万人,其中,因家庭收入好转取消18.0006万人,因“人情保”、“关系保”和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1.5463万人。与此同时,新增农村低保对象328307人。

【制度建设】

十项制度监管农村低保

全省专项检查的同时,还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管理长效机制。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5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明确河南省将建立10项农村低保监管制度。

1 建立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2 建立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制度

3 建立低保申请人诚信承诺制度

4 健全低保资格评议评审制度

5 完善低保审核、审批制度

6 规范公示制度

7 建立农村低保对象复查复核与分类管理制度

8 健全低保工作教育培训制度

9 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10 建立健全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解读十项制度】

收入信息

多部门“联合”审查

领低保的家庭财产要受到工商、税务、房管等部门“联合”审查,对低保家庭工资、存款、有价证券、汽车、住房等进行核查,使低保对象的审批准确,使应该吃到低保的人吃到低保。

全村民主评议

建立乡镇(办事处)农村低保民主评审组织与评审制度。评议小组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

低保对象要永久公示

各行政村要在本村显著位置设立固定公示栏,将农村低保调查、民主评议以及审核审批结果及时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家庭基本情况、经济状况调查及民主评议结论、是否纳入低保与拟给予保障金额的审核(批)意见等,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对纳入低保的家庭和低保对象进行永久性公示。

收入变动,每半年复核一次

复查复核次数将更频繁。对于家庭收入无变化或者变化不大的家庭,县级民政部门可每年复核一次;对于家庭收入处于经常变动状态的,县级民政部门可每半年复核一次。

篇4:江西农村低保标准

今年以来,江西省通过大力提高各项民生保障标准、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实施专项救助工作、实施慈善救助等,积极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使越来越多困难群众享受到民生幸福。

今年上半年,我省困难群众的民生保障标准得到不同程度提高。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平均每人每月提高到40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240元;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平均每人每月提高到20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25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月220元提高到245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月180元提高到220元。城市和农村上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水平每人每月提高了20元,城市的达到285元,农村的达到245元。城镇“三无”特困群众月人均供养标准提高到500元,福利机构抚养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和700元。

不断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救助城乡贫困患者21.7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21亿元,其中住院救助15.1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4.69亿元,人均次住院救助3106元;门诊救助6.6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5215.9万元,人均次住院救助789元。同时,江西省进一步加大了对困难家庭大病儿童、矽肺病和尿毒症等重大疾病患者的专项救助力度。

此外,江西省还进一步加强了对老人和孤残儿童的保障服务。全省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的设区市由7个增至9个,启动了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

[江西农村低保标准]

篇5:邢台农村低保标准

从邢台市民政局获悉,自今年11月起执行新的城乡低保标准。新的城乡低保标准有所提高,城镇低保标准提高2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288元。12月,提高后的低保金将发放到位。

该局低保科负责人介绍,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邢台县、沙河市、清河县的城镇低保标准由310元/月提高到33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1620元/年提高到1908元/年。内丘县、隆尧县、宁晋县的城镇低保标准由28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1440元/年提高到1728元/年。其他12个县市区的城镇低保标准由260元/月提高到28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1320元/年提高到1608元/年。

此外,记者从物价、人社等部门获悉,按规定,自低保标准提高之日起,停止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该市为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发放完10月份的临时价格补贴后,将不再发放。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仍享受临时价格补贴,不受新城乡低保标准影响。

[邢台农村低保标准]

篇6:广西农村低保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怎么制定?这要在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和自治区统计部门(以下统称相关部门)共同公布的当地市、县(市)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的26%~36%范围内确定,但不得超过20当地市、县(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比如:统计显示年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3843元,那么9月后,南宁市城市低保标准应为3599~4982元,折算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应获299.9~415元。

农村低保标准又怎么制定?它将在相关部门共同公布的2011年当地市、县(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40%~50%范围内确定,但是年标准不得超过2011年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40%。比如:2011年,南宁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4913元,那么209月之后,南宁市农村低保对象每年应领低保金应在1965~2456元。

按规定,今后各市、县(市)应每隔3年调整一次城乡低保标准,即本次各市、县(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后,应在1月公布当地新的城乡低保标准。

篇7:哈尔滨农村低保标准

申请农村低保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l、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并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居民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虽略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但由于大病支出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水平低于低保标准。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和抚(扶)养关系、户籍在一起并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主要包括:

(1)夫妻;

(2)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或丧失劳动能力、收入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成年子女,户口已迁出本地的在校大中专学生;

(3)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4)子女与无生活来源的父母;

(5)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弟、妹,以及丧失劳动能力、收入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成年弟、妹。(户口已迁出本地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因需要父母继续供养,仍视为家庭成员。正在服兵役以及劳教、服刑人员不计入家庭成员。)

[哈尔滨农村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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