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春的故事短篇(精选6篇)由网友“未若锦”投稿提供,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过的关于青春的故事短篇,我们一起来阅读吧!
篇1:青春故事
我和闵靓,应该算是好朋友吧。我们认识的年头和我的年龄一般大,如果刚出生的小孩也能交朋友的话。
闵靓是那种对自己要求很高的女生,她有白净的脸庞,干净的眸子,清晰的五官,一切都昭示着她是个聪明伶俐的女生。相比之下,瘦高的我走路总是急匆匆,一着急就迷糊,小麦色的皮肤一看就是个精力过于旺盛的黄毛丫头。
我和闵靓,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
闵靓的妈妈是医院的理疗科医生,和我的妈妈是同学加同事。她们认识的年份也不算短,我妈说,上高中的时候,闵靓妈妈家里条件很好,吃得好穿得好,自然很傲气,都不跟别的女生玩,不过总是喜欢和她在一起。这样说的时候,妈妈的语气居然有种无奈。不过,多年后,我也明白了这种无奈。
小学的时候,我和闵靓在一个班,我不是尖子生,所以成绩一直都不是我的压力。
闵靓却不一样,她是骄傲的公主。那时我们的班主任上进心极强,她有一个著名的爱好,就是在考试结束之后,要把所有同学的名字和分数都排在黑板上。它们安静地被分成六列,每一列大概有十个人。班主任说:“对于成绩好的同学来说,这个黑板就是一个短暂的光荣榜,起着激励作用,成绩不好的学生,这个就是你们的耻辱柱,希望你们知耻而后勇。”
那个时候的我,名字总是出现在第一列的下方或者第二列,搞得不好,下放到第三列的情况也不是没有。闵靓,总是在第一列。而且,她还是负责往黑板上写成绩的那个人,对了,好孩子闵靓是我们的学习委员。
到了小学四年级,我的小宇宙爆发了,成绩没有被挤出过第一列。最辉煌的一次是在四年级期末考试的时候拿到了全班第一。而那一次,闵靓出乎意料地走到了第二列。
放学的时候,我高兴地收拾桌子,喊闵靓一起走,可闵靓磨磨蹭蹭,说她妈妈值班晚一点才回家。于是我就等她一起走,也怪我神经太大意,说,“我妈说过了,我的数学满分的话,可以给我买一把玩具左轮手枪,这次得第一,我妈肯定很高兴,我叫我妈买两把,也给你一把!”
闵靓的反应淡淡的,“我不喜欢玩手枪,虽然知道不是真的,但是伤到人还是很麻烦的。考试成绩不代表什么,陈珊你不能骄傲,要争取保持好的成绩。”
我的小学时代,再也没有拿过第一名,闵靓后来喜欢上了班长,成绩也渐渐下来了。她的名字也和我的一起,徘徊在了第一列和第二列。小学时候总是不太记得分数,而闵靓说话时淡淡的样子,却一直记在我的心里。
初中和高中,我们都不在一所学校,但因为妈妈们的友谊,闵靓和我还是热烈地联系着。暑假一起去游泳,寒假她来我家小住,春天的时候被妈妈一起带出去放风筝等等……
闵靓被她的妈妈料理得越来越胖,我却开始抽条。她的朋友不多,尽管她长相并不让人讨厌。她和她的妈妈一样,眼白比较多,眉头也总是不自觉地紧锁着,所以常常会让人觉得她在生气。所以,她的好朋友也就是我一个。
闵靓非常珍惜我们的友谊,她对我非常好,会给我看男生给她写的情书,告诉我她爸爸和妈妈计划去香港旅行。每次去她家,我都会得到最高级别的接待,所有的童话书,所有的新玩具,她都拿出来献宝。
然而,她从不告诉我她喜欢的男生是哪一个,也不会对我说她爸爸每次喝酒都会打她妈妈,偶尔还会误伤到她。时间久了,我越来越有些害怕她。在她面前的我,总是有些缩手缩脚,生怕哪个地方会伤害到她。
高考,我的狗屎运再次降临,考上了北京大学医学院的临床医学专业,这是闵靓和她妈妈的梦想,她们填报学校时的志在必得,让我忘记了这里其实也是我和我妈的愿望。闵靓的高考分数刚过一类线,也就是说,只能在二类本科院校中间选择。复读成为她和她好胜的妈妈来年生活的主题。
我们那里都时兴考上大学要摆谢师宴,邀请恩师好友来庆祝。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们家那一年却没有,我的名字被写在红榜上,在母校的门前红了整整一个夏天。而我却不敢再和闵靓分享喜悦,耳朵里响起的是小学四年级她给我的忠告:“陈珊你不能骄傲。”
篇2:青春故事
我读过的大学里,有许多绮丽的爱情故事,一一印证所谓“若不痴情枉少年”。
最难忘记的是同我选修诗词欣赏的一个长发瘦女生。她不美,衣服穿得邋遢,就是有一股孤芳自赏的潇洒劲。很少见她与人打交道,成天跟她腻在一起的就是别系一个念自然组的男生,头发很短,像把钢刷,经常穿拖鞋,短裤,露出长毛腿,胡子不刮,带着流氓气息的聪明模样,两个人走在一起,特别臭味相投。
我当年难免也有这样一点个性,对这种勇于自命不俗的人,格外欣赏。当那些自称思想开放、行动保守,自视家教良好的同学,用批评审判的眼光讥讽那一对男女的惊世骇俗、放荡不检时,我就暗自赞赏他们敢作敢当的勇气。
他们每天一起吃午餐。十二点下课时,教室门外就等着一个提便当的他,然后一起到学校餐厅分享午餐。他们总是吃得津津有味,互相夹菜到令人生烦的地步。我有一次坐在他们旁边,看见男的三次把一块肉夹到女的碗里,女的三次夹回去。两个人总共说了六次“你吃”。最后,女的放下筷子,一副怒容:“叫你吃就吃!这么啰嗦个没完。”男的就乖乖地吃了。那一餐饭,俩人吃得意犹未尽。就商量是不是要在餐馆里再点一样菜。“你吃饱了没有?”男的先问。女的以同样的话又问。“你吃饱了没有?”“想吃什么?”男的说。“豆腐怎样?”女的提议。“你想吃豆腐吗?”男的又问。五分钟的反复征询后,他们决定多买一份豆腐。那一餐饭终于吃得一无所剩。男的牵着女的手,提着便当,双双步出餐厅。
每时每刻,他们形影不离。只有坐在不同教室的时候,才能把他们暂时分开。他们大胆大方,对旁人视若无睹。在省“议员”建议辟室供约会的学生“合法接吻”的笑话闹出时,一般男女,都还只是找个阴暗角落,夏天蚊咬,冬来风寒。这一对男女就敢在大街上公然接吻,毫不扭捏,就像西洋电影的恋爱镜头一般自然与天经地义。春暖花开时,草坪斜坡上就见他们拥抱翻滚,忘了来来往往无数受惊的眼睛。
至于两人同住一个小房舍的廉价双人床的事实,早就白得没人去探究。人们好奇的还是他们互相穿着彼此的衣物。你总是会发现一双绿袜子,一只是在男的右脚上,另一只是在女的左脚上,一双白袜子,也如此这般的各穿一只。一双红拖鞋,左脚在男方,右脚在女方,凡是任何成双成对的东西,都必须被他们公平地分开来,各自拥有对方的一半。歌词里的:你泥里有我,我泥里有你。
那样的排列组合,是一种分享的喜悦?是一种标新立异?还是一种趣味游戏?我始终没有弄懂。当时只信:这么年轻的两个生命,能如此刻骨相爱,肯定有一种早熟的悲剧,是我所不能理解的,他们能坦然面对绝大多数人的指责与误解,必定需要无比的勇气去坚持他们的选择。
后来,我们都毕业了。我第一件事便是在厚厚的毕业纪念册上,找寻这两个人,想从闲言流语中,找出一点可以探寻真相的背景资料。当我翻遍整本册子,发现几千人的名单中,就缺了他们两张面孔。他们既没有一张标准死板的学士照,也没有像其他人一样有挖空心思的毕业留言。四年风风雨雨的日子,他们回报我好奇心的,就是二寸宽三寸长的“白色空缺”。
我冲动得想向人打听他们的下落,以及彼此相爱的结局。但是,我终于明白:“无题”是他们选择最美丽的告别方式。我才学得如何尊重别人不同的生活方式。
篇3:青春故事
这一段时间,我除了当老师、当毛毛虫、做DJ之外,又接了一个新工作。每周我会飞去长沙主持湖南卫视的娱乐节目《快乐大本营》。节目不错,好玩得紧,所以虽然累,我依然乐此不疲。
一次周四晚上彩排结束后,我正要去办公室开总结会,观众席上一个小男生把我叫到一边。
“何炅哥哥,你能帮我一个忙吗?”小男生有些忐忑地问。
“什么忙呢?”我自然以为是要签名或照片之类,便也轻松反问。
“何炅哥哥,我的同学都说我和你很像,你能做我的哥哥吗?”
咦?这倒新鲜。我当下仔细打量这名有创意之新新人类,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只是,长得清秀可人,又为什么妄自菲薄地说像充其量算长得有“特色”的我?
“这个……你希望我怎么个哥哥法呢?”我费了很大劲儿忍住笑又问道。
“只要你明天上午到我们教室门口叫我出来一下就行。”
闻所未闻!我好奇心顿生:“为什么要这样?”
小男生沉默了一会儿,好像下了很大决心之后才说:“我说实话吧。大家都说我像你,我一时激动就说你本来就是我哥哥。同学说我吹牛,我们就打了赌,只要你明天上午去我们教室一下,我就可以赢一千块。”
“一千块?”我下巴差点儿没掉地下。“我倒成了你的摇钱树了?你不觉得这对我很不尊重吗?你怎么可以拿我打赌?”我抗议道。
小男生满不在乎地说:“没有不尊重你呀,我们经常打赌的。什么赌都打。”我的记忆力不太好,好多读书时代的故事都记不起来了,但我可以肯定在我读高中的时候从来没有和同学打过什么赌,更别说赌一千块!
现在的孩子怎么了?
“我明天没有时间,有时间我也不会去。而且我也不许你以后再和同学打赌,如果你真把我当哥哥的话。”我说得很激动,可看到他很失望的样子,又有些不忍心。我从书包里找到一张照片,匆匆地在背面签上名,写上“给弟弟”,递给他说:“我想这个也许能证明你没有吹牛,以后再不要和他们打赌了。”小男生好像还是有些不甘心,欲言又止地走了。
一个星期以后,我又飞去长沙,《快乐大本营》彩排结束后我又在现场看到那个男生,他在等我。走过去打招呼:“大家还说你吹牛吗?”
“何炅哥哥,你明天上午有时间吗?”“弟弟”笑眯眯地问。
“怎么,还要我去你们学校?”
“那个赌还没打完。上次我没来得及告诉你,如果你没去,我就得赔给同学一千块。”
小男生笑靥如花,我吓出一身汗。
见我半天不说话,他很轻地说:“没时间就算了。”
我瞠目结舌地问:“你要输一千块?”
“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一千块吗?”
倒像我没见过钱似的!嘿,我这暴脾气!“我问你,如果我不去,你哪来这一千块?你爸你妈给?”
小男生豪迈地说:“我才不会找爸妈要呢!”
“那钱从哪儿来?”
“……”小男生沉默不语很久,突然冒出一句:“所以你肯定会去。”
过分!我差点没给他气得一屁股坐地上!更可气的是我已经知道我真的肯定会去的!
其实,这个小男生绝非贪财之徒,他也只是一时兴起,口出妄言。虽然说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可我真的担心这个小男生因为这笔不小的赌做出什么错事!
我咬牙切齿地答应:“我去。”在他欢呼之前我接着说:“但是我有两个条件。第一,你虽然赢了,但不许拿同学一分钱。”“没问题!”“第二,我不管你能不能带动其他同学,但我希望你以后再也不要沾惹打赌这种坏毛病。”
“我叫他们也别再打赌了。”该帅哥开始大包大揽。
“好,明天见。”说完,我心里一阵发毛。谁知道明天会是怎样的状况呢?第二天,我手里拿着一封连夜写好的信穿过烈日下的校园。树阴下展卷而读的学生好奇地打量这个戴墨镜的鬼鬼祟祟的家伙,猜测着。有眼尖的在身后大叫:“何炅!”我愈发匆忙地小跑起来,心里想:“我一定是疯了!”
好不容易找到他们的教室。往门口一站,我看到我那位“弟弟”正伏案疾书。要说我这位老弟真是“演技超群”,抬头见我,他立刻做出吃惊和不耐烦的表情,满脸的潜台词是“叫你别来学校,又来干什么”,我一边在心中为他的精彩表情喝彩,想踹他一脚,一边递过那封信:“我走了,好好念书。”然后涨红了脸逃也似的离开!
我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但我好像别无选择。我也不知道那个小男生会不会信守他的承诺,但我知道如果他好好地看我给他的信,他也许会从另一个角度去看问题。
“弟,其实人生就是一个大赌局,到时候生活自然会逼你下注,你们现在该是好好修炼、积累人生筹码的时候,又哪有时间玩这种无聊的打赌游戏?另外我不知道你们家的经济状况如何,我目前正为把系里读不起书的贫困学生留在校园而忙碌,当你们一掷千金的时候,请想想他们。”
篇4:青春故事
1
这是她第一天在亚西影院售票,客人越来越多,她的脸颊也跟着慢慢涨红,像熟透的苹果。
“我要买和刚刚进去的那个女孩邻近座位的票!”
一张折成两折的百元钞票被推进来,她留意到他有很好看的手指,洁净、修长且有种少见的柔韧,和他的好看的、朝气蓬勃的脸十分相称,他的眉眼乌黑英挺,但脸颊上还带着一点圆润的稚嫩,她猜他和她年纪相若,于是结结巴巴提醒他:“学生证可以打折,5折。”
他出示的学生证显示他就读于一所令人歆羡的重点大学。
她给了他想要的那张票,又找给他50块钱,他说了谢谢,取票,走开。她忍不住开始回忆上一个客人,也就是男孩口中的“那个女孩”到底长什么样子。
这份工作对她十分重要。她职校毕业,没什么社会关系,父母早亡,无所依仗,奶奶养大她却恨她,认为她命硬克亲。
她和11个女孩合租了一个小户型中室套,每月只需支付120元房租,但享受这种低价的代价是居住环境的恶劣,因为外面雷声轰轰随时会下雨,她不得不从半湿的衣服下钻过去,找到自己的铺位。她努力入睡,却被那股复杂难言的潮湿气味熏得神志清明。她不由又想起今天遇见的那个男孩的干净的表情和整洁的样子,还有那双美丽的显然从小与钢琴琴键密切相伴的双手。
2
接下来的一年,她又见过他6次。也就是说,平均两个月他会带他的女朋友,也就是最初他口中的“那个女孩”来看一场电影。
给票、找钱;接票、接钱,说谢谢,说不客气,固定的程式,重复了6次。其间,她总借机偷偷打量他身边的女孩,她发现她有富家女的精致与娇纵。
第二年,他一个人来看电影,她心里无法抑制地涌起一种隐秘的喜悦。
这一次,他递上来的学生证的颜色变了,她看了一下,那是研究生的学生证,她不得不向他致歉:“研究生就没有折扣了。”
她想,啊,他们之间山重水复的距离竟然可以变得更远。她没留意到他试图把递进来的一百元收回去,她裁了一张票给他。
那天放映的电影叫《冷山》,说的是一个男人历经万险想要回到心爱的女人身边,却在最终团圆之后死去。
她留意到他走出电影院时眼圈是红的。
就在那一天,她被查出收了3张百元假钞,她失去了那份工作。
3
她的第二份工作是在某品牌MP3维修点做接待员。
这天下午,她遇到一个难缠的客人,非要免费修理一个明明已经过了保质期的MP3,纠缠了接近两个小时之后,她所有耐性耗尽。
“不行!”斩钉截铁丢出两个字。
对方怒了,你什么态度?你什么破态度?说着拳头都挥上来,她吓白了脸。
一只手臂挡过来。
她安全了。她认出了他的好看的手指,抬头,对上他的视线。他的眉目一如既往地英挺,脸颊上稚嫩的圆润已被刚毅取代,他具备了男子汉的气概。
不知不觉,从最初认识到现在已有差不多4年的光阴。
蛮不讲理的客人怏怏走开了。
她说谢谢,他说不用。
她下班,走在前面,他一言不发跟在后面。
终于走到了她住的楼下。
她又向他道谢。
他说不用,然后笑了,笑得那么好看,她简直愿意把这个笑容刻在她的心上,不管那会有多痛。
她说再见,她又说了一遍再见,她几乎是用眼神催促他走,她宁死都不想他发现她住的地方那么不堪。
他认真地看了看她的眼睛,犹豫片刻,“再见。”他说。
4
她的第三份工作是在超市做货柜员。转这份工,是因为离家很近。
对,她有了自己的家。一个肯定会和她结婚的男朋友。男朋友去过她住的地方几次,最后一次他撞见了她同屋里的两个女孩打架,她抱着手臂瑟缩在墙角,吓得脸色发白,他冲过去抓住她的手说,去我家住!
男友是出租车司机,30岁,为人沉默温和,喜欢做家务,喜欢省钱,喜欢照顾她。
她的青春正渐渐逝去,她摸摸脸颊,突发一个奇想,真希望在她依然还年轻貌美的时候再见他一面。
5
原来,有些愿望上帝能够听见。
男朋友执意带她来这家新开的西餐厅,为她庆祝25岁生日。他对她真是很好很好,她知道他平常连5块钱的盒饭都不舍得买,一定要买4块的,而这里的最低消费是九98元一位。
在她对男友充满感激,心想如果此刻他求婚她一定立即答应的一瞬,她看到了他。
两张台子之外,他正不耐烦地屈指叩着桌面,聆听一个中年妇人说着什么。
“你要我怎么样表现出感兴趣的样子?老妈你到底从哪里找来的这些歪瓜裂枣,竟然连大学文凭都没有,你觉得和我般配吗?”
她吸了一口气,然后转身,“不在这里吃了,我们……”她想了一下,“我们去吃鸭血粉丝汤吧。”
6
但是上次你明明说不喜欢学历太高的女孩,说她们呆头呆脑,一点都不可爱……西餐厅里中年妇人委屈地说。
“对不起,妈妈。”他用好看的手指揉了揉额头,然后取出钱包准备结账,他的钱包鼓囊囊的,他已经养成了随身带很多现金的习惯,他想他到死都忘不了曾经有一次他想约喜欢的女孩看电影结果身上只带了100块钱。他终于记得学生证可以打5折之后,研究生的学生证却没有折扣。
所以,100块钱只能买一张票。他一个人看完那部爱情悲剧,《冷山》,看到最终哭出来。
“你到底要什么样的女朋友?你说给妈妈听。”妇人锲而不舍地发问。
他低头看着他钱包里永远空置的照片位,“脸圆圆的,红扑扑的,像只苹果。眼睛很美,像会说话……”他沉浸在自己的叙述中,声音越来越低,他一直记得他送她回家那次,到了她家楼下,她用眼神赶他,他猜想她这样美丽的女孩子一定看不上他这种乏味的书呆子。
面对爱情的时候,每个人心底都会恐慌,优秀如他也一样。
他送她回家那一次,是他即将出国的前一晚。他本来是准备告白的。
尾声
她不知道他又出国了,这次是定居。
她一直不知道他的名字,其实她本来是有机会知道的,每次他来买票都曾出示学生证,只要她打开他的学生证看看就能知道他到底叫什么名字,但她没有,因为她没有足够的勇气。
一次做梦,她看到了他的名字:李希华。
“李希华!找你的钱!”她喊。
已经走开的他转过身来,笑容清朗。
然后,她的梦醒了。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叫李希华。
篇5:青春故事
我希望周明朗去火星
我所在的贵族中学有三类人:有钱人,学习特优生,体育特长生。很显然,周明朗属于最后面那个,在我顺利升入高中部的同时,周明朗和我成了校友。并且很不幸地,我们还是同桌。
上课时,他趴在课桌上呼呼大睡,我使上吃奶的劲才能把他越过三八线的胳膊给戳回去。放学时,他有一个小时的特训时间,当我经过运动场时,他就嬉皮笑脸地冲我挥手:“我不能送你,你自己要小心哦!”运动场上的男孩开始哄笑,在我身后吹着口哨。
我难堪地撇过头,脚步飞快。穿过球场和一条长长的林荫道,便是我最爱去的奶茶店,萧白正老生常谈地玩着弱智的魔术,他摊开手心,硬币便不见了,他对面的女孩发出惊呼声,我猛吸一口香芋奶茶,走到他面前:“请你教我魔术!”萧白有点惊讶,随后抬眼有点得意地说:“洛卡卡,你不是想追我吧?你们女生喜欢上男生,总是喜欢说:请你教我这个,请你教我那个……”
萧白是学校最有钱的男孩,他曾经在我面前变过鸽子,变过玫瑰,我都不拿正眼看他,可现在我太迫切地想有个男朋友来抵抗周明朗了,我拍着桌子豪迈地说:“你教会我大变活人,我就追你!”
那时候我最大的愿望便是把那个讨人厌的周明朗变到火星去。
大变活人的魔术
夏季运动会轰轰烈烈展开了,周明朗很多的时间都在训练。起跑,跳跃,然后稳稳落地,动作干净利落。他笑着抬头望向教室窗口,我一个激灵扭过头,继续抄笔记。
午休时,他趴在课桌上看我写作业,嘴还不闲着:“等我选上参加市里的比赛,可以去三亚玩。”他坐起来,神秘兮兮地凑过来,“还可以带家属去呢。”
我没理会他。他沉默了一会,突然大声说:“洛卡卡,到时候我带你去吧!”我吓得笔都掉在了地上,周明朗帮我捡起来,用力推了一下我的脑袋:“傻拉吧唧的!”
运动会那天,比赛快开始的时候,萧白把我拉到了广播室,他推开窗户,刚好看到周明朗那组:“你不是想学大变活人吗?”说完,走到我面前,“你要记得你说的话。”
我迟疑地看着他,萧白又问:“就是把他变没有是吗?”
“对,就是他,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如果你能让他消失的话,别说做你女朋友,就是让我从这跳下去,我都愿意!”
说完这些话,我愣住了,因为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正从广播里传出去,萧白的唇角轻轻扬起,他说:“魔术完成了。”窗外正在撑竿跳的周明朗,竹竿滑脱,他人从几米高的竿上跌落,没有落在海绵软垫,而是砸到了地面上。
从那以后,他再也不能跳高了。失去特长的他,终于被迫转学。 他离开那天,来教室收拾课本,我埋着头不敢看他,周明朗第一次变得这样安静,一言不发地抱着一大摞书离开,盛夏的梧桐花瓣撒落在他的肩膀上,他的身影渐渐消失在浓郁的花香里。
时光有一点错位
我的青春比较迟钝,直到大一这年才开始进入叛逆期,我把卷发烫直剪短,穿骷髅图案的黑色T恤,惟一没有改变的是走路时依然把下巴扬得高高的。谁都知道洛卡卡是个臭脾气的家伙,没有人相信,洛卡卡也曾是个公主,更没人相信,会有一个男孩曾在6月明媚的阳光下仰着灿烂的笑脸大喊:“洛卡卡,我不能送你,你自己要小心哦!”尽管这些,已经是的遥远往事。
大三的暑假,我提前去三亚作毕业旅行。我裹得像粽子一样躺在太阳伞下,色迷迷地看着穿泳装的美女,一个裸着上身的型男跑过来不客气地把我拉起来:“嘿,兄弟,我们打排球差个人!”
我面红耳赤扯掉墨镜和太阳帽,双手叉腰像泼妇一样大喊:“谁是你兄弟啊!”吼完,两个人同时愣住。
眼前的周明朗已经是个俊朗的男孩,他学会假兮兮地说:“洛卡卡,你还是这么可爱。”可他看见我手上的骷髅手链时分明抖了一下。
他的成长总是先我一步。当我还懵懂无知的时候,周明朗已经在青春叛逆,而时光总是错位,此刻进入成年人行列的周明朗遇见了还在叛逆期的我。
蹩脚的魔术
周明朗在邻近的城市读热门的经贸专业,他从一个体育特长生变成音乐发烧友,并且组了一个半吊子摇滚乐队。从海南回来后,他就盛情邀请我去看他表演。
为了不让他太冷场,我特地买了一束花去,没想到,周明朗这么红,他一上台,我就被后面的人挤得东倒西歪,好不容易快要挤到台上了,一个疯狂的女粉丝从右边冲出来,把我直直撞翻在地。
活动结束后,周明朗很帅地从侧台跳下来,当他扛着贝司向我走来时,我有一种错觉,似乎看见了那一年的少年,正轻快地越过横竿,稳稳落地,并对着我得意地坏笑。
他走到离我两米远的地方时,疯狂女粉丝再次拦截了他,我想她是来要签名之类的,周明朗却一把揽过她的肩膀,笑嘻嘻地给我介绍:“这个是我女朋友,董晴。”说完指指我,“老同学,洛卡卡。”
噢,十年河东十年河西,我已经沦为“老同学”。我把藏在身后的花偷偷扔掉。
快放假的时候,周明朗约我同他一起回家,说路上好有个照应,我摆出一副不屑的模样,暗地里却把机票给退了,好能和他一起坐火车。火车上,周明朗一路都在给他的女朋友打电话,肉麻得我鸡皮疙瘩掉了一车厢,打完电话,他就撑着脑袋看我:“洛卡卡,你真是一点没变。”我掏出镜子看自己,周明朗继续说:“还是我恰好喜欢的样子。”他说完把头撇向窗外,像是很随意地提及,“你有没有听说过关于苹果的故事?”
我看着镜子里笑得很难看的自己,似乎回到那个17岁的夏日。
苹果的故事
关于苹果的故事是这样的——
如果,你喜欢一个苹果,但它在很高的树上,你要搬个梯子,才能把它摘下来,那么,你得到它的时候,会很开心。可是如果,你为了摘这个苹果,跳了高,搬了梯子,但梯子没稳,你摔了下来,摔破了胳膊,摔断了腿,还压死了你最爱的小花猫,结果那个苹果自己掉下来,掉到了你怀里,你,还会不会开心?
这是一个关于选择的故事。
论文答辩后,我在学校摆着地摊卖台灯,卖书,卖衣柜,甚至把我的古董电脑也卖了。里面装着我从到关于周明朗的所有日记,当然,这些,他都不会知道了。就像他并不知道,在我把他变到火星去的那一刻,我的人生也改变了,我并没有成为萧白的女朋友,相反我们梁子结大了,我在广播室气愤地推了他一把,他的额头撞在了门框上,留下了难看的疤痕,我被勒令退学。
我在普通中学里变得很皮实,会参加大扫除会搭公车,也会在饭堂不顾形象地抢红烧肉。
把这些日记通通删掉之前,我看到207月13日的那页——年7月13日,举国欢腾,我在这浓重的夜色里不小心和少年周明朗拥抱了。我的心,漏跳了一拍。
我的眼睛忽然潮湿了。嘿,周明朗,我们一起捱过了漫长的7年时光,我以为再次重逢,我们便不会再分开。可是我不曾预料,你终于放弃掉了我这只骄傲的苹果。
篇6:青春故事
他想,她像凤凰般涅槃了!抑或是,一棵烧焦的牡丹。曾经,她软缎似的黑发,透着孔雀羽的光;皓腕凝雪,在他脖颈上盘绕;他耳畔,是她幽幽吐着的兰香;她白衬衣牛仔裤,坐在他单车后,一伸胳膊,像只欲飞的鸟……
但,这一切,都定格在记忆中,永远地。圣诞夜,一场大火震惊全国,几百号人在火中飞天。着火的,是她的城,她的商场。
那夜,他正喜气洋洋地和家人吃饭,窗外,零落地开着烟花,一朵又一朵。他不经意瞥了眼新闻,就看到了焦黑的商场,再看死亡人数,“哇”地吐了。掩面号啕。
飘雪的夜,他泪流满面,孤魂野鬼似的游荡,残存的气息,如鬼火明灭。隔着两千里地,他烧了串纸钱,祥林嫂似的忏悔:“我应该带你走的,都怪我……”
他想,他不该给她养母那个承诺:“我保证再也不打扰她!”早知这样的结局,他会换一种承诺:“我要带她走,保证一辈子对她好!”
他和她,是初中同学。
她出生在东北的一个小城,随父亲转业,来到江南,成了他的同桌。人生初见,只一眼,就深深喜欢。
她算不得漂亮,纤细,苍白,密而长的黑发,用一块蓝帕子,松松地束了。却活泼、好动,笑起来阳光灿烂,干干净净,如秋水长天。
他给她递小字条,去西湖边郊游。她坐在他的单车后,嘻嘻哈哈,热闹得像只喜鹊。夜,他站在她楼下,“啪啪”地拍手,一树桂子落。她拉开窗帘,做一个“OK”手势,“咚咚”地跑来。吃夜宵、开派对,到人家园子里“偷”西瓜……那三年,是他一生中最值得回忆的时光。她的娇弱,让他心疼;她的单纯,使他迷恋,他从没见过,像她那样美好的人。
然四弦一声如裂帛,这种美好,被突然打破,她的母亲去世了!母亲弥留之际,对闺蜜——她后来的养母说:“我不在了,怕她父亲会再娶,跟着继母,终究不放心,你带她走吧,就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母亲让她跪下,给养母磕头,她跪在冰凉的地上,泪打裙裾,细碎如莲。
她的养母,在两千里外,她的城,一到春天,牡丹花开遍,訇訇然,一地芬芳。而她的名字,就叫牡丹。养母说:“来吧,你跟牡丹有缘。”
他混在同学中送她。冲她笑,却笑得惨烈。她在开车前,突然跑下来,塞给他一个笔记本,他一愣怔,车就不见了。
他站在无边的绿里,发呆。
笔记本里,是青春记事,记着他和她,还有同学间的点滴。她写道:“他的眼神很温煦,像春天一样暖,我不知道,这叫不叫作初恋……”
终是放不下。暑假里,他坐一天一夜的车,去两千里外看她。她长高了,也更瘦了,看到他来,很是惊喜。
他说,你那日记,我看了。
她突然间低头,红脸——是羞赧。
便恋爱了。爱的线,拉了两千里长。
她考艺校。他当兵。银河不宽,穿梭不断。他来时,她上课,他在外面等,坐在路边吃烤肉、喝啤酒,不时向课堂上张望。手拉手散步。
一晃八年。她的养母,很郑重地对他说:“我不会叫牡丹跟你走,除非你来,我对她母亲有过承诺,要保证她一生的幸福。”
他却是不能来的,工作不好调动,再说,他是家里的独子,父母不同意他远游。他想,是男人,就应该能承受,所有的苦,自己吞。他对她养母说:“为了她的幸福,我保证,永远不打扰她!”
八年,连日本鬼子都打跑了,他们的爱情,却以惨淡告终。满城的牡丹,开到荼靡,像他撕破的心。
他换了电话,换了住址,消失了一年。看到那条新闻,是在一年后。
他不敢打电话给她,更不敢找她。他想,如果她还活着,他找她,就违背了对养母的承诺;如果她真的飞天,更是他不敢面对的心痛。
不过他想,她八成是飞天了!
然十二年后,他还是来了。
他的事业,已风生水起,遍地开花。他遏制不住地想她,他虽然无数次地相信她不在了,却存一线希望:如果她那天刚好没上班呢?或者刚好出去了几分钟呢?
他很顺利地找到了她的旧居,一切照旧,只是门上写着《牡丹画室》,还有一行字:“因老师有事,学牡丹画的同学,下午四点半来。”是他熟悉的字体。
她还活着!而且成了画家。他欣喜若狂……
他看看表,是下午三点半。这么说,再过一个小时,她就会来。他不知道要不要见她,他想,还是先悄悄看看再说吧。
他站在十米外的花坛。人间四月天,芳菲满园,姹紫嫣红开遍。他的心,“咚咚”地跳个不停,他感觉自己不是四十岁,而是当年那个青涩的小男生,忐忑地站在桂花树下。
一辆白色的轿车,停在门前。她翩跹而出,白衣白裙,临风飘举,像朵白雪牡丹。紧接着下来的,是一个军官,还有一个小女孩。她和军官牵着小女孩,一蹦一跳地进屋了。他站着看,大气也不敢出。
他设想了许多,却没想到这一幕,她活着,且活得很好!
他这次来,准备了银行卡,如果她活着,过得不好,他会给她帮助。然而,她过得这么好!
高兴,亦有小小的失落。但他想,他的失落,是自私的,不该有的,他不能把自己的满足和虚荣,建立在她的清贫坎坷上。
若世间没有苦难,就不需要救世主。
他想,不是每朵花都能结果,也许他就是她生命里的一朵诳花,灿烂地开过,然后零落。他应该继续那个承诺,轻轻地走,就像轻轻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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