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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老舍散文《头一天》
老舍散文《头一天》
那时候,(一晃儿十年了!)我的英语就很好。我能把它说得不像英语,也不像德语,细听才听得出——原来是“华英官话”。那就是说,我很艺术的把几个英国字匀派在中国字里,如鸡兔之同笼。英国人把我说得一楞一楞的,我可也把他们说得直眨眼;他们说的他们明白,我说的我明白,也就很过得去了。
给它个死不下船,还有错儿么?!反正船得把我运到伦敦去,心里有底!
果然一来二去的到了伦敦。船停住不动,大家都往下搬行李,我看出来了,我也得下去。什么码头?顾不得看;也不顾问,省得又招人们眨眼。检验护照。我是末一个——英国人不像咱们这样客气,外国人得等着。等了一个多钟头,该我了。两个小官审了我一大套,我把我心里明白的都说了,他俩大概没明白。他们在护照上盖了个戳儿,我“看”明白了:“准停留一月Only”。(后来由学校呈请内务部把这个给注销了,不在话下。)管它Only还是“哼来”,快下船哪,别人都走了。敢情还得检查行李呢。这回很干脆:“烟?”我说“no”;“丝?”又一个“no”。皮箱上画了一道符,完事。我的英语很有根了,心里说。看别人买车票,我也买了张;大家走,我也走;反正他们知道上哪儿。他们要是走丢了,我还能不陪着么?上了火车。火车非常的清洁舒服。越走,四外越绿,高高低低全是绿汪汪的。太阳有时出来,有时进去,绿地的深浅时时变动。远处的绿坡托着黑云,绿色特别的深厚。看不见庄稼,处处是短草,有时看见一两只摇尾食草的牛。这不是个农业国。
走着走着,绿色少起来,看见了街道房屋,街上走动着红色的大汽车。再走,净是房屋了,全挂着烟尘,好像熏过了的。伦敦了,我想起幼年所读的'地理教科书。
车停在CannonStreet。大家都下来,站台上不少接客的男女,接吻的声音与姿式各有不同。我也慢条斯理的下来;上哪儿呢?啊,来了救兵,易文思教授向我招手呢。他的中国话比我的英语应多得着九十多分。他与我一人一件行李,走向地道车站去;有了他,上地狱也不怕了。坐地道火车到了LiverpoolStreet。这是个大车站,把行李交给了转运处,他们自会给送到家去。然后我们喝了杯啤酒,吃了块点心。车站上,地道里,转运处,咖啡馆,给我这么个印象:外面都是乌黑不起眼,可是里面非常的清洁有秩序。后来我慢慢看到,英国人也是这样。脸板得要哭似的,心中可是很幽默,很会讲话。他们慢,可是有准。易教授早一分钟也不来;车进了站,他也到了。他想带我上学校去,就在车站的外边。想了想,又不去了,因为这天正是礼拜。他告诉我,已给我找好了房,而且是和许地山在一块。我更痛快了,见了许地山还有什么事作呢,除了说笑话?
易教授住在Barnet,所以他也在那里给我找了房。这虽在“大伦敦”之内,实在是属Hertfordshire,离伦敦有十一哩,坐快车得走半点多钟。我们就在原车站上了车,赶到车快到目的地,又看见大片的绿草地了。下了车,易先生笑了。说我给带来了阳光。果然,树上还挂着水珠,大概是刚下过雨去。
正是九月初的天气,地上潮阴阴的,树和草都绿得鲜灵灵的。由车站到住处还要走十分钟。街上差不多没有什么行人,汽车电车上也空空的。礼拜天。街道很宽,铺户可不大,都是些小而明洁的,此处已没有伦敦那种乌黑色。铺户都关着门,路右边有一大块草场,远处有一片树林,使人心中安静。
最使我忘不了的是一进了胡同:CarnarvonStreet。这是条不大不小的胡同。路是柏油碎石子的,路边上还有些流水,因刚下过雨去。两旁都是小房,多数是两层的,瓦多是红色。走道上有小树,多像冬青,结着红豆。房外二尺多的空地全种着花草,我看见了英国的晚玫瑰。窗都下着帘,绿蔓有的爬满了窗沿。路上几乎没人,也就有十点钟吧,易教授的大皮鞋响声占满了这胡同,没有别的声。那些房子实在不是很体面,可是被静寂,清洁,花草,红绿的颜色,雨后的空气与阳光,给了一种特别的味道。它是城市,也是村庄,它本是在伦敦作事的中等人的居住区所。房屋表现着小市民气,可是有一股清香的气味,和一点安适太平的景象。
将要作我的寓所的也是所两层的小房,门外也种着一些花,虽然没有什么好的,倒还自然;窗沿上悬着一两枝灰粉的豆花。房东是两位老姑娘,姐已白了头,胖胖的很傻,说不出什么来。妹妹作过教师,说话很快,可是很清晰,她也有四十上下了。妹妹很尊敬易教授,并且感谢他给介绍两位中国朋友。许地山在屋里写小说呢,用的是一本油盐店的账本,笔可是钢笔,时时把笔尖插入账本里去,似乎表示着力透纸背。
房子很小:楼下是一间客厅,一间饭室,一间厨房。楼上是三个卧室,一个浴室。由厨房出去,有个小院,院里也有几棵玫瑰,不怪英国史上有玫瑰战争,到处有玫瑰,而且种类很多。院墙只是点矮矮的木树,左右邻家也有不少花草,左手里的院中还有几株梨树,挂了不少果子。我说“左右”,因自从在上海便转了方向,太阳天天不定由哪边出来呢!
这所小房子里处处整洁,据地山说,都是妹妹一个人收拾的;姐姐本来就傻,对于工作更会“装”傻。他告诉我,她们的父亲是开面包房的,死时把买卖给了儿子,把两所小房给了二女。姊妹俩卖出去一所,把钱存起吃利;住一所,租两个单身客,也就可以维持生活。哥哥不管她们,她们也不求哥哥。妹妹很累,她操持一切;她不肯叫住客把硬领与袜子等交洗衣房;她自己给洗并熨平。在相当的范围内,她没完全商业化了。
易先生走后,姐姐戴起大而多花的帽子,去作礼拜。妹妹得作饭,只好等晚上再到教堂去。她们很虔诚;同时,教堂也是她们惟一的交际所在。姐姐并听不懂牧师讲的是什么,地山告诉我。路上慢慢有了人声,多数是老太婆与小孩子,都是去礼拜的。偶尔也跟着个男人,打扮得非常庄重,走路很响,是英国小绅士的味儿。邻家有弹琴的声音。
饭好了,姐姐才回来,傻笑着。地山故意的问她,讲道的内容是什么?她说牧师讲的很深,都是哲学。饭是大块牛肉。由这天起,我看见牛肉就发晕。英国普通人家的饭食,好处是在干净;茶是真热。口味怎样,我不敢批评,说着伤心。
篇2:老舍作品《头一天》原文
老舍作品《头一天》原文
那时候,(一晃儿十年了!)我的英语就很好。我能把它说得不像英语,也不像德语,细听才听得出——原来是“华英官话”。那就是说,我很艺术的把几个英国字匀派在中国字里,如鸡兔之同笼。英国人把我说得一楞一楞的,我可也把他们说得直眨眼;他们说的他们明白,我说的我明白,也就很过得去了。
给它个死不下船,还有错儿么?!反正船得把我运到伦敦去,心里有底!
果然一来二去的到了伦敦。船停住不动,大家都往下搬行李,我看出来了,我也得下去。什么码头?顾不得看;也不顾问,省得又招人们眨眼。检验护照。我是末一个——英国人不像咱们这样客气,外国人得等着。等了一个多钟头,该我了。两个小官审了我一大套,我把我心里明白的都说了,他俩大概没明白。他们在护照上盖了个戳儿,我“看”明白了:“准停留一月Only”。(后来由学校呈请内务部把这个给注销了,不在话下。)管它Only还是“哼来”,快下船哪,别人都走了。敢情还得检查行李呢。这回很干脆:“烟?”我说“no”;“丝?”又一个“no”。皮箱上画了一道符,完事。我的英语很有根了,心里说。看别人买车票,我也买了张;大家走,我也走;反正他们知道上哪儿。他们要是走丢了,我还能不陪着么?上了火车。火车非常的清洁舒服。越走,四外越绿,高高低低全是绿汪汪的。太阳有时出来,有时进去,绿地的深浅时时变动。远处的绿坡托着黑云,绿色特别的深厚。看不见庄稼,处处是短草,有时看见一两只摇尾食草的牛。这不是个农业国。
走着走着,绿色少起来,看见了街道房屋,街上走动着红色的大汽车。再走,净是房屋了,全挂着烟尘,好像熏过了的。伦敦了,我想起幼年所读的地理教科书。
车停在CannonStreet。大家都下来,站台上不少接客的男女,接吻的声音与姿式各有不同。我也慢条斯理的下来;上哪儿呢?啊,来了救兵,易文思教授向我招手呢。他的中国话比我的英语应多得着九十多分。他与我一人一件行李,走向地道车站去;有了他,上地狱也不怕了。坐地道火车到了LiverpoolStreet。这是个大车站,把行李交给了转运处,他们自会给送到家去。然后我们喝了杯啤酒,吃了块点心。车站上,地道里,转运处,咖啡馆,给我这么个印象:外面都是乌黑不起眼,可是里面非常的清洁有秩序。后来我慢慢看到,英国人也是这样。脸板得要哭似的,心中可是很幽默,很会讲话。他们慢,可是有准。易教授早一分钟也不来;车进了站,他也到了。他想带我上学校去,就在车站的外边。想了想,又不去了,因为这天正是礼拜。他告诉我,已给我找好了房,而且是和许地山在一块。我更痛快了,见了许地山还有什么事作呢,除了说笑话?
易教授住在Barnet,所以他也在那里给我找了房。这虽在“大伦敦”之内,实在是属Hertfordshire,离伦敦有十一哩,坐快车得走半点多钟。我们就在原车站上了车,赶到车快到目的地,又看见大片的绿草地了。下了车,易先生笑了。说我给带来了阳光。果然,树上还挂着水珠,大概是刚下过雨去。
正是九月初的天气,地上潮阴阴的,树和草都绿得鲜灵灵的。由车站到住处还要走十分钟。街上差不多没有什么行人,汽车电车上也空空的。礼拜天。街道很宽,铺户可不大,都是些小而明洁的,此处已没有伦敦那种乌黑色。铺户都关着门,路右边有一大块草场,远处有一片树林,使人心中安静。
最使我忘不了的是一进了胡同:CarnarvonStreet。这是条不大不小的胡同。路是柏油碎石子的,路边上还有些流水,因刚下过雨去。两旁都是小房,多数是两层的,瓦多是红色。走道上有小树,多像冬青,结着红豆。房外二尺多的空地全种着花草,我看见了英国的晚玫瑰。窗都下着帘,绿蔓有的爬满了窗沿。路上几乎没人,也就有十点钟吧,易教授的大皮鞋响声占满了这胡同,没有别的声。那些房子实在不是很体面,可是被静寂,清洁,花草,红绿的颜色,雨后的空气与阳光,给了一种特别的味道。它是城市,也是村庄,它本是在伦敦作事的中等人的居住区所。房屋表现着小市民气,可是有一股清香的气味,和一点安适太平的景象。
将要作我的寓所的也是所两层的小房,门外也种着一些花,虽然没有什么好的,倒还自然;窗沿上悬着一两枝灰粉的豆花。房东是两位老姑娘,姐已白了头,胖胖的很傻,说不出什么来。妹妹作过教师,说话很快,可是很清晰,她也有四十上下了。妹妹很尊敬易教授,并且感谢他给介绍两位中国朋友。许地山在屋里写小说呢,用的是一本油盐店的'账本,笔可是钢笔,时时把笔尖插入账本里去,似乎表示着力透纸背。
房子很小:楼下是一间客厅,一间饭室,一间厨房。楼上是三个卧室,一个浴室。由厨房出去,有个小院,院里也有几棵玫瑰,不怪英国史上有玫瑰战争,到处有玫瑰,而且种类很多。院墙只是点矮矮的木树,左右邻家也有不少花草,左手里的院中还有几株梨树,挂了不少果子。我说“左右”,因自从在上海便转了方向,太阳天天不定由哪边出来呢!
这所小房子里处处整洁,据地山说,都是妹妹一个人收拾的;姐姐本来就傻,对于工作更会“装”傻。他告诉我,她们的父亲是开面包房的,死时把买卖给了儿子,把两所小房给了二女。姊妹俩卖出去一所,把钱存起吃利;住一所,租两个单身客,也就可以维持生活。哥哥不管她们,她们也不求哥哥。妹妹很累,她操持一切;她不肯叫住客把硬领与袜子等交洗衣房;她自己给洗并熨平。在相当的范围内,她没完全商业化了。
易先生走后,姐姐戴起大而多花的帽子,去作礼拜。妹妹得作饭,只好等晚上再到教堂去。她们很虔诚;同时,教堂也是她们惟一的交际所在。姐姐并听不懂牧师讲的是什么,地山告诉我。路上慢慢有了人声,多数是老太婆与小孩子,都是去礼拜的。偶尔也跟着个男人,打扮得非常庄重,走路很响,是英国小绅士的味儿。邻家有弹琴的声音。
饭好了,姐姐才回来,傻笑着。地山故意的问她,讲道的内容是什么?她说牧师讲的很深,都是哲学。饭是大块牛肉。由这天起,我看见牛肉就发晕。英国普通人家的饭食,好处是在干净;茶是真热。口味怎样,我不敢批评,说着伤心。
饭后,又没了声音。看着屋外的阳光出没,我希望点蝉声,没有。什么声音也没有。连地山也不讲话了。寂静使我想起家来,开始写信。地山又拿出账本来,写他的小说。
伦敦边上的小而静的礼拜天。
篇3:老舍经典散文
悲观有一样好处,它能叫人把事情都看轻了一些。这个可也就是我的坏处,它不起劲,不积极。您看我挺爱笑不是?因为我悲观。悲观,所以我不能扳起面孔,大喊:“孤——刘备!”我不能这样。一想到这样,我就要把自己笑毛咕了。看着别人吹胡子瞪眼睛,我从脊梁沟上发麻,非笑不可。我笑别人,因为我看不起自己。别人笑我,我觉得应该;说得天好,我不过是脸上平润一点的猴子。我笑别人,往往招人不愿意;不是别人的量小,而是不象我这样稀松,这样悲观。我打不起精神去积极的干,这是我的大毛病。可是我不懒,凡是我该作的我总想把它作了,总算得点报酬养活自己与家里的人——往好了说,尽我的本分。我的悲观还没到想自杀的程度,不能不找点事作。有朝一日非死不可呢,那只好死喽,我有什么法儿呢?
这样,你瞧,我是无大志的人。我不想当皇上。最乐观的人才敢作皇上,我没这份胆气。
有人说我很幽默,不敢当。我不懂什么是幽默。假如一定问我,我只能说我觉得自己可笑,别人也可笑;我不比别人高,别人也不比我高。谁都有缺欠,谁都有可笑的地方。我跟谁都说得来,可是他得愿意跟我说;他一定说他是圣人,叫我三跪九叩报门而进,我没这个瘾。我不教训别人,也不听别人的教训。幽默,据我这么想,不是嬉皮笑脸,死不要鼻子。
也不是怎股子劲儿,我成了个写家。我的朋友德成粮店的写帐先生也是写家,我跟他同等,并且管他叫二哥。既是个写家,当然得写了。“风格即人”——还是“风格即驴”?——我是怎个人自然写怎样的文章了。于是有人管我叫幽默的写家。我不以这为荣,也不以这为辱。我写我的。卖得出去呢,多得个三块五块的,买什么吃不香呢。卖不出去呢,拉倒,我早知道指着写文章吃饭是不易的事。
稿子寄出去,有时候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头;连个回信也没有。这,咱只好幽默;多喒见着那个骗子再说,见着他,大概我们俩总有一个笑着去见阎王的,不过,这是不很多见的.,要不怎么我还没想自杀呢。常见的事是这个,稿子登出去,酬金就睡着了,睡得还是挺香甜。直到我也睡着了,它忽然来了,仿佛故意吓人玩。数目也惊人,它能使我觉得自己不过值一毛五一斤,比猪肉还便宜呢。这个咱也不说什么,国难期间,大家都得受点苦,人家开铺子的也不容易,掌柜的吃肉,给咱点汤喝,就得念佛。是的,我是不能当皇上,焚书坑掌柜的,咱没那个狠心,你看这个劲儿!不过,有人想坑他们呢,我也不便拦着。
这么一来,可就有许争人看不起我。连好朋友都说:“伙计,你也硬正着点,说你是为人类而写作,说你是中国的高尔基;你太泄气了!”真的,我是泄气,我看高尔基的胡子可笑。他老人家那股子自卖自夸的劲儿,打死我也学不来。人类要等着我写文章才变体面了,那恐怕太晚了吧?我老觉得文学是有用的;拉长了说,它比任何东西都有用,都高明。可是往眼前说,它不如一尊高射炮,或一锅饭有用。我不能吆喝我的作品是“人类改造丸”,我也不相信把文学杀死便天下太平。我写就是了。
别人的批评呢?批评是有益处的。我爱批评,它多少给我点益处;即使完全不对,不是还让我笑一笑吗?自己写的时候仿佛是蒸馒头呢,热气腾腾,莫名其妙。及至冷眼人一看,一定看出许多错儿来。我感谢这种指摘。说的不对呢,那是他的错儿,不干我的事。我永不驳辩,这似乎是胆儿小;可是也许是我的宽宏大量。我不便往自己脸上贴金。一件事总得由两面瞧,是不是?
对于我自己的作品,我不拿她们当作宝贝。是呀,当写作的时候,我是卖了力气,我想往好了写。可是一个人的天才与经验是有限的,谁也不敢保了老写的好,连荷马也有打盹的时候。有的人呢,每一拿笔便想到自己是但丁,是莎士比亚。这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天才须有自信的心。我可不敢这样,我的悲观使我看轻自己。我常想客观的估量估量自己的才力;这不易作到,我究竟不能象别人看我看得那样清楚;好吧,既不能十分看清楚了自己,也就不用装蒜,谦虚是必要的,可是装蒜也大可以不必。
对作人,我也是这样。我不希望自己是个完人,也不故意的招人家的骂。该求朋友的呢,就求;该给朋友作的呢,就作。作的好不好,咱们大家凭良心。所以我很和气,见着谁都能扯一套。可是,初次见面的人,我可是不大爱说话;特别是见着女人,我简直张不开口,我怕说错了话。在家里,我倒不十分怕太太,可是对别的女人老觉着恐慌,我不大明白妇女的心理;要是信口开河的说,我不定说出什么来呢,而妇女又爱挑眼。男人也有许多爱挑眼的,所以初次见面,我不大愿开口。我最喜辩论,因为红着脖子粗着筋的太不幽默。我最不喜欢好吹腾的人,可并不拒绝与这样的人谈话;我不爱这样的人,但喜欢听他的吹。最好是听着他吹,吹着吹着连他自己也忘了吹到什么地方去,那才有趣。
可喜的是有好几位生朋友都这么说:“没见着阁下的时候,总以为阁下有八十多岁了。敢情阁下并不老。”是的,虽然将奔四十的人,我倒还不老。因为对事轻淡,我心中不大藏着计划,作事也无须耍手段,所以我能笑,爱笑;天真的笑多少显着年青一些。我悲观,但是不愿老声老气的悲观,那近乎“虎事”。我愿意老年轻轻的,死的时候象朵春花将残似的那样哀而不伤。我就怕什么“权威”咧,“大家”咧,“大师”咧,等等老气横秋的字眼们。我爱小孩,花草,小猫,小狗,小鱼;这些都不“虎事”。偶尔看见个穿小马褂的“小大人”,我能难受半天,特别是那种所谓聪明的孩子,让我难过。比如说,一群小孩都在那儿看变戏法儿,我也在那儿,单会有那么一两个七八岁的小老头说:“这都是假的!”这叫我立刻走开,心里堵上一大块。世界确是更“文明”了,小孩也懂事懂得早了,可是我还愿意大家傻一点,特别是小孩。假若小猫刚生下来就会捕鼠,我就不再养猫,虽然它也许是个神猫。
我不大爱说自己,这多少近乎“吹”。人是不容易看清楚自己的。不过,刚过完了年,心中还慌着,叫我写“人生于世”,实在写不出,所以就近的拿自己当材料。万一将来我不得已而作了皇上呢,这篇东西也许成为史料,等着瞧吧。
篇4:老舍经典散文
们家的大花猫性格实在古怪。说它老实吧,它有时的确很乖。它会找个暖和的地方,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也不过问。可是,决定要出去玩玩,就会出走一天一夜,任凭谁怎么呼唤,它也不肯回来。说它贪玩吧,的确是啊,要不怎么会一天一夜不回家呢?可是它听到老鼠的一点儿响动,又多么尽职。它屏息凝视,一连就是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
它要是高兴,能比谁都温柔可亲:用身子蹭你的腿,把脖子伸出来让你给它抓痒,或是在你写作的时候,跳上桌来在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它还会丰富多腔地叫唤,长短不同,粗细各异,变化多端。在不叫的时候,它还会咕噜地给自己解闷儿。这可都凭它的高兴。它要是不高兴啊,无论谁说多少好话,它一声也不出。
它什么都怕,总想藏起来。可是它又勇猛,不要说对付小虫和老鼠,就是遇上蛇也敢斗一斗。
它小时候可逗人爱哩!才来无们家时刚好满月,腿脚还站不稳,已经学会了淘气。一根鸡毛、一个线团,都是它的好玩具,耍个没完没了。一玩起来,不知要摔多少跟头,但是跌倒了马上起来,再跑再跌,头撞在门上、桌腿上,撞疼了也不哭。后来,胆子越来越大,就到院子去玩了,从这个花盆跳到那个花盆,还抱着花枝打秋千。院中的花草可遭了殃,被它折腾的枝折花落。
我从来不责打它。看它那样生气勃勃,天真可爱,我喜欢还来不及,怎么会跟它生气呢?
篇5:老舍经典散文
序
这里的“赶集”不是逢一四七或二五八到集上去卖两只鸡或买二斗米的意思,不是;这是说这本集子里的十几篇东西都是赶出来的。几句话就足以说明这个:我本来不大写短篇小说,因为不会。可是自从沪战后,刊物增多,各处找我写文章;既蒙赏脸,怎好不捧场?同时写几个长篇,自然是作不到的,于是由靠背戏改唱短打。这么一来,快信便接得更多:“既肯写短篇了,还有什么说的?写吧,伙计!三天的工夫还赶不出五千字来?少点也行啊!无论怎着吧,赶一篇,要快!”话说得很“自己”,我也就不好意思,于是天昏地暗,胡扯一番;明知写得不成东西,还没法不硬着头皮干。到如今居然凑成这么一小堆堆了!
设若我要是不教书,或者这些篇还不至于这么糟,至少是在文字上。可是我得教书,白天的工夫都花费在学校里,只能在晚间来胡扯;扯到哪儿算哪儿,没办法!
现在要出集了,本当给这堆小鬼一一修饰打扮一番;哼,哪有那个工夫!随它们去吧;它们没出息,日后自会受淘汰;我不拿它们当宝贝儿,也不便把它们都勒死。就是这个主意!
排列的次序是依着写成的先后。设若后边的比前边的好一点,那总算狗急跳墙,居然跳过去了。说真的,这种“歪打正着”的办法,能得一两个虎头虎脑的家伙就得念佛!
蒙载过这些篇的杂志们允许我把它们收入这本里,十分的感激!
老舍一九三四年,二月一日,济南。
五九
张丙,瘦得象剥了皮的小树,差不多每天晚上来喝茶。他的脸上似乎没有什么东西;只有一对深而很黑的眼睛,显出他并不是因为瘦弱而完全没有精力。当喝下第三碗茶之后,这对黑眼开始发光;嘴唇,象小孩要哭的时候,开始颤动。他要发议论了。
他的`议论,不是有统系的;他遇到什么事便谈什么,加以批评。但无论谈什么事,他的批评总结束在“中国人是无望的,我刚说的这件事又是个好证据”。说完,他自动的斟上一碗茶,一气喝完;闭上眼,不再说了,显出:“不必辩论,中国人是无望的。无论怎说!”
这一晚,电灯非常的暗,读书是不可能的。张丙来了,看了看屋里,看了看电灯,点了点头,坐下,似乎是心里说:“中国人是无望的,看这个灯;电灯公司……”
第三碗茶喝过,我笑着说:“老张,什么新闻?”
出我意料之外,他笑了笑——他向来是不轻易发笑的。“打架来着。”他说。
“谁?你?”我问。
“我!”他看着茶碗,不再说了。
等了足有五分钟,他自动的开始:“假如你看见一个壮小伙子,利用他身体气力的优越,打一个七八岁的小孩,你怎办?”
“过去劝解,我看,是第一步。”
“假若你一看见他打那个小孩子,你便想到:设若过去劝,他自然是停止住打,而嘟囔着骂话走开;那小孩子是白挨一顿打!你想,过去劝解是有意义的吗?”他的眼睛发光了,看看我的脸。
“我自然说他一顿,叫他明白他不应当欺侮小孩子,那不体面。”
“是的,不体面;假如他懂得什么体面,他还不那样作呢!而且,这样的东西,你真要过去说他几句,他一定问你:‘你管得着吗?你是干什么的,管这个事?’你跟他辩驳,还不如和石头说几句好话呢;石头是不会用言语冲撞你的。假如你和他嚷嚷起来,自然是招来一群人,来看热闹;结果是他走他的,你走你的路;可是他白打了小孩一顿,没受一点惩罚;下回他遇到机会还这样作!白打一个不能抵抗的小孩子,是便宜的事,他一定这么想。”
“那末,你以为应当立刻叫他受惩罚,路见不平……那一套?”我知道他最厌恶武侠小说,而故意斗他。果然不出我所料,他说:“别说《七侠五义》!我不要作什么武侠,我只是不能瞪着眼看一个小孩挨打;那叫我的灵魂全发了火!更不能叫打人的占了全胜去!我过去,一声没出,打了他个嘴巴!”“他呢?”
“他?反正我是计画好了的:假如我不打他,而过去劝,他是得意扬扬而去;打人是件舒服事,从人们的兽方面看。设若我跟他讲理,结果也还是得打架;不过,我未必打得着他,因为他必先下手,不给我先发制人的机会。”他又笑了;我知道他笑的意思。
“但是,”我问:“你打了他,他一定还手,你岂是他的对手?”我很关心这一点,因为张丙是那样瘦弱的人。“那自然我也想到了。我打他,他必定打我;我必定失败。可是有一层,这种人,善于利用筋肉欺侮人的,遇到自家皮肉上挨了打,他会登时去用手遮护那里,在那一刻,他只觉得疼,而忘了动作。及至他看明白了你,他还是不敢动手,因为他向来利用筋肉的优越欺人,及至他自己挨了打,他必定想想那个打他的,一定是有些来历;因为他自己打人的时候是看清了有无操必胜之券而后开打的。就是真还了手,把我打伤,我,不全象那小子那样傻,会找巡警去。至少我跟他上警区,耽误他一天的工夫(先不用说他一定受什么别的惩罚),叫他也晓得,打人是至少要上警区的。”
他不言语了,我看得出,他心中正在难受——难受,他打了人家一下,不用提他的理由充足与否。
“他打人,人也打他,对这等人正是妥当的办法;人类是无望的,你常这么说。”我打算招他笑一下。
他没笑,只轻轻摇了摇头,说:“这是今天早晨的事。下午四五点钟的时候,我又遇见他了。”
“他要动手了?”我问,很不放心的。
“动手打我一顿,倒没有什么!叫我,叫我——我应当怎样说?——伤心的是:今天下午我遇见他的时候,他正拉着两个十来岁的外国小孩儿;他分明是给一家外国人作仆人的。他拉着那两个外国小孩,赶过我来,告诉他们,低声下气的央告他们:踢他!踢他!然后向我说:你!你敢打我?洋人也不打我呀!(请注意,这里他很巧妙的,去了一个“敢”字!)然后又向那两个小孩说:踢!踢他!看他敢惹洋人不敢!”他停顿了一会儿,忽然的问我:“今天是什么日子?”
“五九!”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泪流下来了。“呕!”张丙立起来说:“怪不得街上那么多的‘打倒帝国主义’的标语呢!”
他好象忘了说那句:“中国人没希望,”也没喝那末一碗茶,便走了.
篇6:老舍散文
我爱花,所以也爱养花。我可还没成为养花专家,因为没有工夫去研究和试验。我只把养花当做生活中的一种乐趣,花开得大小好坏都不计较,只要开花,我就高兴。在我的小院子里,一到夏天满是花草,小猫只好上房去玩,地上没有它们的运动场。
花虽然多,但是没有奇花异草。珍贵的花草不易养活,看着一棵好花生病要死是件难过的事。北京的气候,对养花来说不算很好,冬天冷,春天多风,夏天不是干旱就是大雨倾盆,秋天最好,可是会忽然闹霜冻。在这种气候里,想把南方的好花养活,我还没有那么大的本事。因此,我只养些好种易活、自己会奋斗的花草。
不过,尽管花草自己会奋斗,我若是置之不理,任其自生自灭,大半还是会死的。我得天天照管它们,像好朋友似的关心它们。一来二去,我摸着一些门道:有的喜阴,就别放在太阳地里;有的喜干,就别多浇水。摸着门道,花草养活了,而且三年五载老活着、开花,多么有意思啊!不是乱吹,这就是知识呀!多得些知识决不是坏事。
我不是有腿病吗,不但不利于行,也不利于久坐。我不知道花草们受我的照顾,感谢我不感谢;我可得感谢它们。在我工作的时候,我总是写几十个字,就到院中去看看,浇浇这棵,搬搬那盆,然后回到屋中再写一点,然后再出去,如此循环,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到一起,有益身心,胜于吃药。要是赶上狂风暴雨或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十分紧张。几百盆花,都要很快地抢到屋里去,使人腰酸腿疼,热汗直流。第二天,天气好了,又得把花都搬出去,就又一次腰酸腿疼,热汗直流。可是,这多么有意思呀!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
送牛奶的同志进门就夸“好香”,这使我们全家都感到骄傲。赶到昙花一现的时候,约几位朋友来看看,更有秉烛夜游的味道——昙花总在夜里开放。花分根了,一棵分为几棵,就赠给朋友们一些;看着友人拿走自己的劳动果实,心里自然特别欢喜。
当然,也有伤心的时候,今年夏天就有这么一回。三百棵菊秧还在地上(没到移入盆中的时候),下了暴雨,邻家的墙倒了,菊秧被砸死三十多种,一百多棵。全家人几天都没有笑容。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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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老舍散文
这次我看到了草原。那里的天比别处的更可爱。空气是那么清鲜,天空是那么明朗,使我总想高歌一曲,表示我满心的愉快。在天底下,一碧千里,而并不茫茫。四面都有小丘,平地是绿的,小丘也是绿的。羊群一会儿上了小丘,一会儿又下来,走到哪里都像给无边的绿毯绣上了白色的大花。那些小丘的线条是那么柔美,就像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那样,到处翠色欲流,轻轻流入云际。这种境界,既使人惊叹,又叫人舒服;既愿久立四望,又想坐下低吟一首奇丽的'小诗。在这境界里,连骏马和大牛都有时候静立不动,好像回味着草原的无限乐趣。
我们访问的是陈巴尔虎旗。汽车走了一百五十里,才到达目的地。一百五十里全是草原,再走一百五十里,也还是草原。草原上行车十分洒脱,只要方向不错,怎么走都可以。初入草原,听不见一点声音,也看不见什么东西,除了一些忽飞忽落的小鸟。走了许久,远远地望见了一条迂回的明如玻璃的带子。河!牛羊多起来,也看到了马群,隐隐有鞭子的轻响。快了,快到了。忽然,像被一阵风吹来的,远处的小丘上出现了一群马,马上的男女老少穿着各色的衣裳。群马疾驰,襟飘带舞,像一条彩虹向我们飞过来。这是主人来到几十里外欢迎远客。见到我们,主人们立刻拨转马头,欢呼着,飞驰着,在汽车左右与前面引路。静寂的草原热闹起来:欢呼声,车声,马蹄声,响成一片。车跟着马飞过小丘,看见了几座蒙古包。
蒙古包外,许多匹马,许多辆车。人很多,都是从几十里外乘马或坐车来看我们。主人们下了马,我们下了车。也不知道是谁的手,总是热乎乎地握着,握住不散。大家的语言不同,心可是一样。握手再握手,笑了再笑。你说你的,我说我的,总的意思是民族团结互助。
也不知怎的,就进了蒙古包。奶茶倒上了,奶豆腐摆上了,主客都盘腿坐下,谁都有礼貌,谁都又那么亲热,一点儿不拘束。不大会儿,好客的主人端进了大盘的手抓羊肉。干部向我们敬酒,七十岁的老翁向我们敬酒。我们回敬,主人再举杯,我们再回敬。这时候鄂温克姑娘们,戴着尖尖的帽子,既大方,又稍有点羞涩,来给客人们唱民歌。我们同行的歌手也赶紧唱起来。歌声似乎比什么语言都更响亮,都更感人,不管唱的是什么,听者总会露出会心的微笑。
饭后,小伙子们表演套马,摔跤,姑娘们表演民族舞蹈。客人们也舞的舞,唱的唱,并且要骑一骑蒙古马。太阳已经偏西,谁也不肯走。是呀!蒙汉情深何忍别,天涯碧草话斜阳!
篇8:老舍散文《小病》
老舍散文《小病》
大病往往离死太近,一想便寒心,总以不患为是。即使承认病死比杀头活埋剥皮等死法光荣些,到底好死不如歹活着。半死不活的味道使盖世的英雄泪下如雨呀。拿死吓唬任何生物是不人道的。大病专会这么吓唬人,理当回避,假若不能扫除净尽。
可是小病便当另作一说了。山上的和尚思凡,比城里的学生要厉害许多。同样,楚霸王不害病则没得可说,一病便了不得。生活是种律动,须有光有影,有左有右,有晴有雨;滋味就含在这变而不猛的曲折里。微微暗些,然后再明起来,则暗得有趣,而明乃更明;且不至明过了度,忽然烧断,如百烛电灯泡然。这个,照直了说,便是小病的作用。常患些小病是必要的。
所谓小病,是在两种小药的能力圈内,阿司匹林与清瘟解毒丸是也。这两种药所不治的病,顶好快去请大夫,或者立下遗嘱,备下棺材,也无所不可,咱们现在讲的是自己能当大夫的“小”病。这种小病,平均每个半月犯一次就挺合适。一年四季,平均犯八次小病,大概不会再患什么重病了。自然也有爱患完小病再患大病的人,那是个人的'自由,不在话下。
咱们说的这类小病很有趣。健康是幸福;生活要趣味。所以应当讲说一番:小病可以增高个人的身份。不管一家大小是靠你吃饭,还是你白吃他们,日久天长,大家总对你冷淡。假若你是挣钱的,你越尽责,人们越挑眼,好像你是条黄狗,见谁都得连忙摆尾;一尾没摆到,即使不便明言,也暗中唾你几口。不大离的你必得病一回,必得!早晨起来,哎呀,头疼!买清瘟解毒丸去,还有阿司匹林吗?不在乎要什么,要的是这个声势,狗的地位提高了不知多少。连懂点事的孩子也要闭眼想想了——这棵树可是倒不得呀!你在这时节可以发散发散狗的苦闷了,卫生的要术。你若是个白吃饭的,这个方法也一样灵验。特别是妈妈与老嫂子,一见你真需要阿司匹林,她们会知道你没得到你所应得的尊敬,必能设法安慰你:去听听戏,或带着孩子们看电影去吧?她们诚意的向你商量,本来你的病是吃小药饼或看电影都可以治好的,可是你的身份高多了呢。在朋友中,社会中,光景也与此略同。此外,小病两日而能自己治好,是种精神的胜利。人就是别投降给大夫。无论国医西医,一律招惹不得。头疼而去找西医,他因不能断症——你的病本来不算什么——一定嘱告你住院,而后详加检验,发现了你的小脚指头不是好东西,非割去不可。十天之后,头疼确是好了,可是足指剩了九个。国医文明一些,不提小脚指头这一层,而说你气虚,一开便开二十味药,他越摸不清你的脉,越多开药,意在把病吓跑。就是不找大夫。预防大病来临,时时以小病发散之,而小病自己会治,这就等于“吃了萝卜喝热茶,气得大夫满街爬!”
有宜注意者:不当害这种病时,别害。头疼,大则足以失去一个王位,小则能惹出是非。设个小比方:长官约你陪客,你说头疼不去,其结果有不易消化者。怎样利用小病,须在全部生活艺术中搜求出来。看清机会,而后一想像,乃由无病而有病,利莫大焉。
这个,从实际上看,社会上只有一部分人能享受,差不多是一种雅好的奢侈。可是,在一个理想国里,人人应该有这个自由与享受。自然,在理想国内也许有更好的办法;不过,什么办法也不及这个浪漫,这是小品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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