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入春风”为你分享14篇“城区占道经营调查报告”,经本站小编整理后发布,但愿对你的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
篇1:城区占道经营调查报告
城区占道经营调查报告
占道经营是城市管理中的一个“顽症”,城区占道经营同样较为突出。为逐步解决城区占道经营问题,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我们就当前城区沿街为市,占道经营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解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占道经营情况
目前城区占道经营分为两类。一是规范经营场所。城管部门本着“疏堵结合”的原则,为解决严管街道游动叫卖而指定的经营场所,如凤德路南端,划定红线,设置提示牌;二是占道经营形成的马路市场。商贩平时和城管工作人员打“游击”,或者利用城管工作人员下班后的空档,占道经营,以水果商贩、自产自销菜农和“烧、烤、炸”为主。主要集中在苍园巷、嫘祖路等九个部位,涉及约340户。
(二)市场情况
自20xx年市场管办“脱钩”以来,城区农贸市场形成了以买断、租赁为主的经营格局,市场业主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地、服务设施,后期保障,起到了活跃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的作用。目前,城区农贸市场的格局是:以城北、城中、城南的3个钢架大棚结构市场为主,共有经营摊位775个(每个摊位设置大小均为一米左右),现有经营户140人,租用摊位376个,使用率为48.51%,闲置摊位399个,预计可以容纳经营户160-200户。经营范围主要有:熟食、鱼肉、蔬菜、调料等类别。一是中心农贸市场。位于城区中心位置,东门路东端,经营业主为远安县巨盟有限公司,于20xx年购买经营权。共设置摊位350个,经营户106人,租用摊位278个,闲置72个,使用率为79.43%。另有市场扩建部分,摊位152个,基本闲置(从11月26日开始,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城管、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对仓园巷进行了联合整治,扩建摊位现已人满为患)。二是西湖农贸市场。位于大道南段,经营业主为彭芝兰,20xx年3月承包经营,期限为2年。现有摊位153个,经营户24人,租用摊位58个,空闲95个。使用率62.30%。三是城北菜市场。位于嫘祖路,经营业主为彭芝兰,现有摊位120个,经营户10人,租用摊位40个,空闲80个,使用率为33.33%。其收费情况为:大厅内经营户无论占用摊位多少,每户每天1元。
二、产生占道经营的原因
目前,一方面市场“空巢”,闲置率达到51.49%,而另一方,占道经营情况严重,究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受传统经营消费习惯的影响。一是市民求方便、求便宜的心态,客观上为马路市场的滋生蔓延提供了土壤;二是经济的发展也使得居民的消费需求不断扩展,导致服务群体的数量不断增加,各种甜点、糖葫芦、水果商贩、炸烤摊点的'游动性经营也随之增加;三是集中到中心市场购物,形成了中心市场有市无场,而城北、西湖市场有场无市的不均衡局面;四是攀比心理,常年占道经营商贩的理由是:别人能在大街上占道经营,我也可以,商贩们的这种攀比心理是导致占道经营难以根治的重要原因。
(二)劳动就业难的影响。一是随着城市化进程和经济发展,农村人口逐步向城区转移,“40、50”人员的不断出现,为了能够维持生计,他们选择了简单而风险较低的劳动方式,一辆三轮车,载上居民所需的商品,简单而又有可观收入的经营项目便出现在街头巷尾。二是有一批老年人、下岗职工、无田户、受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疾病、学生上学等问题致贫的贫困户,理直气壮地占道经营,给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虽然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反复教育规劝,但效果不佳。
(三)市场管理不规范的影响。一是设施不够齐全、服务管理不够到位。商贩以种种理由抵制进入市场,甚至一部分经营者弃市占街,自发聚集到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最为典型的是三个市场周边,均“衍生”着城区三个规模较大的马路市场。二是中心市场扩建部分没有加墙、加顶,不能挡风、遮风,经营户不愿意进入市场。三是市场周边街巷未纳入清扫保洁范围。市场周边街巷经营的小商小贩,同样要向市场交纳“卫生费”(约一米一元),用以雇请人员对街巷清扫,经营者误认为:我交了钱,经营就是合法的。街巷交纳的“卫生费”比市场摊位费便宜50%以上,使得商贩愿意在街巷内占道经营。三是纯粹的逃费。一部分商贩,为逃避或少交费用,干脆一部板车、一辆三轮车,成天在街道上流动叫卖。
(四)城市管理上的“漏洞”的影响。一是由于占道经营多数是经常移动的,没有固定的地点,作为城市管理部门,主要靠宣传教育来治理,往往是占道经营者采取“游击”战术与管理人员玩“捉迷藏”的游戏,“你来我走,你走我来”。二是城市管理相关责任单位的责、权、利不够明确,不能有效的整合城市的现有资源,城市管理部门“单打独斗”很难形成有效的整治力度。如:在城区占道经营的面点、烧烤、冷饮等熟食的商贩,没有取得相关证照,如果由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源头管理,效果优于城管部门。
三、建议
占道经营是城市管理中的“顽症”,其危害是有目共睹的,一是污染城市环境,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凡是流动经营场所,塑料袋、瓜果皮沿街丢弃;二是蚕食道路,影响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三是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一部分游动占道经营的小商贩,以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短斤少两等坑害消费为业,损害消费者利益;四是严重影响城市形象。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城市的基础设施越来越完善,城市环境越来越优美。占道经营使原本宽敞、整洁的街道拥挤、肮脏不堪,使城市魅力大打折扣。
如何有效治理占道经营、游动叫卖,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规范经营氛围。各有关部门、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手段,多种渠道,深入持久地进行宣传,营造“规范经营行为,爱护城市环境”的良好氛围,使经营者统一认识,服从管理,自觉从思想和行动上不参与“占道经营”。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部门齐抓共管,形成管理合力。赋有城市管理职能的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城管、工商、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和镇人民政府、社区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严格执法。“门前四包”责任单位要切实按照“门前四包”管理要求,规范单位所属出租门店经营行为、改善周边环境,主动履行参与城市管理的义务。对少数不理解、不配合、不支持,甚至抵制、阻挠管理执法的违法人员,从严查处,对屡教不改、顶风而上或聚众滋事、暴力抗法的,公安部门要坚决依法处置。
(三)完善基础设施,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要通过改善经营条件、转变服务理念和降低收费标准等措施,确保经营户进入市场后“能赚钱、稳的住”。主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完善市场设施。相关部门要督促经营业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现有市场条件。如:仓园巷扩建部分,应增设遮阳遮雨顶棚,为经营户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二是改善市场管理服务。市场业主要转变服务观念,克服“重收费、轻管理”的思想,不断改善服务。三是解决自产自销商贩“卖难”的问题。对农副产品自产自销经营户,可在市场内设置“自产自销区”,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减少他们的经营成本支出。
(四)建设专业市场,疏导占道经营。水果类占道经营户,小则三轮车,大则农用车,。根据走访调查,水果商贩均不愿意进入农贸市场经营。通过近几年的管理,夜宵经营较过去有了很大的改变,基本根除了无店经营现象,城区现有夜宵经营户都有了自己的门店,但分布呈“广而散”,不利于规范管理。因此,建议抓紧适时建设水果、夜宵等专业市场,引导经营户入市经营。一是征用南山超市,设置水果专业市场。市场建设、管理可以采取社会化、市场化机制,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也可由投资者发包经营。在考虑建设规模时,应超前考虑摊位设置规模。二是适时规划建设夜宵市场。三是选择不影响市容、又能方便经营户经营的场地,临时划定为“烧、烤、炸”经营户专区。
篇2:占道申请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您好:由于京开高速路灯改造工程施工,为保证行人及车辆安全,申请施工占道。(详见附图)
一、占道原因
1、京开高速路灯改造工程,需要更换283灯具,施工车辆及设施需占道施工。
二、申请占道时间及范围
1、需在8月10日至209月10日内占用路。工期为30日历天。占路,长4080米、宽60米。每个换灯单元施工区域
大学网为长6米,宽4米。(详见附图)三、安全措施:
施工区域与人行道设置防撞墩进行隔离,并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同时配备专职人员配合交通部门疏导交通。
四、施工占道期间坚决服从并配合交通执勤人员做好交通疏导工作,积极做好交通安全施工安全工作。
五、工程完工后,在施工完毕后撤出设施、恢复交通。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核批准,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请谅解,谢谢。
北京市日月星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民益
电 话:13521061057
日 期: 年5月20日
篇3:占道经营的调查报告
占道经营的调查报告
跨门占道经营是近年来城市管理和执法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也是城市脏乱差的主要源头之一,同时又是城管执法队伍日常工作的一大重点。然而其反复性牵扯了执法队员的大量精力,整治跨门占道经营势在必行。为此本局牵头对开展了对城区内跨门占道经营现象的现状、原因、危害进行调研,征求意见,探求治理跨门占道经营的有效措施。报告如下:
一、城区跨门占道经营现象基本情况
(1)业态分布:镇海城区范围内,跨门占道经营的经营业态主要集中在早点摊、水果、日用百杂、副食批发、铝合金、车辆销售、鲜花等经营户,普遍存在经营种类繁多,店面小等情况,经营户跨门占道经营情况严重。
(2)位置分布:主要分布在西门、南街菜场周边以及大西门路、环城西路等路段,后大街、聪园路、三角地路、西长营弄、马贺弄、茗园路、工农路等小街小巷也时有跨门占道经营现象发生。这些路段普遍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居民居住相对集中、靠近菜场或者靠近学校。
(3)时间分布:小快餐店多在早、中、晚三餐时间占用道路,部分店面会在餐后把经营物品收回室内,也有部分餐饮店为经营夜宵把桌子摆在人行道上。铝合金加工店多在店外进行门窗生产和堆放加工好的体积较大的制成品,多发生在生产阶段和送货前的时期,具有间断性的特点。洗车店多在有客户来洗车时在店外清洗和抹干,并停放待洗车辆,间断性强。车俩销售、鲜花、杂货、水果店则往往把所卖商品超出门窗摆放在道路上,持续性强。
二、跨门占道经营现象的危害
跨门占道经营是对室内正规经营的一种危害。客观上降低了者的经营成本,使得经营者在竞争上更具优势,对守法经营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也是对国有资产和公共设施的极大浪费和摧毁,被占用的是本应属于全社会的公共空间和道路。
跨门占道经营是一种低水平的经济发展现象,是通过牺牲城市的长远利益来换取眼前部分人的利益。不仅严重污染环境。容易制造脏乱传播疾病,严重危害市民的身体健康。而且容易造成交通拥挤、阻塞,引发交通事故。上下班高峰时期常常是跨门营业的高峰时期,二者相互影响极易影响交通。
三、跨门占道经营现象的成因
一是历史原因。菜场周边由于基础设施不到位,一直存在着允许其跨门占道,随着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与城区市容市貌不断提升的需要,当如今要求其停止跨门占道行为时,当事人均不愿意接受。考虑到实际情况,现在只能在其店外划线规范,要求其在线内整齐有序摆放。
二是先天缺失。“一间只有四、五平方的店面,各类执照健全。”此类店面在城区不在少数,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因为地方实在太小,经营户经常采取跨门占道来扩大经营空间。
三是经营意识。一方面经营户认为只有把商品放在店外才能有顾客。为增进营业,常采取跨门、占道经营的手段来招揽生意,并互相攀比、跟风、贪图方便,通常一家占道,成行成市跟风,惟恐落后。另一方面经营户法律意识淡薄,并没有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
四是市场因素。早点店,水果店等行业投资小,见效快,一直受到中小投资者的青睐,由于价格低廉实惠,吸引许多民众来此消费,助长了跨门营业现象的长期存在和反复。
四、目前查处跨门占道经营主要存在的难点
一是调查取证难,执法阻力大。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跨门营业经营者对执法部门的查处有很大的抵触情绪,对执法工作不配合,甚至人身攻击、暴力抗法。在执法过程也曾出现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符,也就是说经营环节存在层层转包现象,而实际经营者又非本地人。一定程度上造成取证困难,并为进一步处理带来了难度。
另外许多跨门占道店铺的经营者是下岗失业职工、劳教释放人员、特困居民等,在实施处罚过程中,社区、街道及相关部门均给予不断地说情,导致城管部门或法院在执法时不得不考虑其实际困难,这也是城区跨门占道经营处罚难的原因之一
二是民众误解大,执法环境差。经营者多数为外地人或本地下岗再就业人士,都有一定困难。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据不改正,不配合调查时,执法队员可以暂扣经营者经营工具。但在实践中,执法队员一旦采取查扣措施时,往往引起周边群众围观,不少群众不明就里帮助违法者向城管队员求情,而经营者往往借此情景吵吵闹闹,甚至暴力抗法,极易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三是落实长效难,全天管理难。由于多种主客观原因的存在,跨门营业返潮经常发生,当执法队员再次处理时,经营者往往认为执法队员在针对他(她),更加地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拉上临近店铺,相互配合起来与队员无理取闹,互拖后腿,囿于人力物力限制,执法机构不能一下子进行处理。
由于执法体制及手段等原因,目前针对跨门营业现象的治理仍存在一定管理空白。虽然目前招宝山中队已经采取新的管理模式,实行管理与处罚相分离,错时管理等新型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填补了管理空白,但由于装备、人员以及其他客观条件的存在,完全杜绝跨门营业现象尚有难度。
五、治理跨门营业的建议
跨门占道经营现象产生原因错综复杂,整治起来难度较大,治理跨门占道经营是一个长期过程,应牢牢把握城管执法,情系百姓的理念。创新思路,科学管理,采取疏导为主、治理为辅、堵疏结合的方针,以城管为主,各个职能部门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实现文明执法,和谐治理,规范管理的局面。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促进群众对城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跨门占道营业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一要继续推进城管“五进门”工作的开展,做到知路、知店、知人;二要利用媒体强大宣传功能,挖掘并大力宣传典型事例;三要提高队员宣传意识,编订城市管理法规宣传单页,由巡查队员随身携带,做到边执法,边宣传;四要积极开展定点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城管义工”“城管宣传员”的作用,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质量。
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和整治。一要堵疏结合,开展城区跨门占道营业情况普查,划分重点路段,结合数字城管实行网格化管理,对一般控制路段内确有困难的经营者,多方协调,争取妥善解决他们的困难,必要时可适当予以临时占道,促使经营者进行经营转移;二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协调管理,通过区政府协调,与公安监控录像实现部分共享,代替部分路段的日常巡查,改巡查为实时监控,及时对监控范围内出现的违章现象进行处理,节约人力物力,提高效率;三要在下年度开展跨门营业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以城管为主,公安保障、工商协助的联合治理小组;在跨门占道经营信息普查的基础上,建立占道经营者违法历史档案,确立处罚标准,对重点路段跨门营业现象进行整治,重典治乱。四要在中队内部试点建立案件处理室,统一处理跨门营业案件,实现日常管理巡查人员与案件处理人员在中队内部的分离,避免人情执法情况的出现,同时安装实时监控系统,监控调查处理过程,避免暴力抗法事件,保障案件处理人员的人身安全。五要以跨门占道经营整治为契机,总结经验,逐步推进,探索数字执法在镇海区实施的可行性及相关模式。
三是落实长效机制,解决跨门占道营业现象反复性问题。一要加强日常巡查工作,深入落实日常巡查日志记录制度,增加城管队员见面率,依照劝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查扣三步骤,做到事前制止,事中查处、事后监督;二要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制,具体路段落实责任到人,实行信息定期公布。并由局机关建立跨门占道经营执法督察小组;先是对集中整治后路段由局机关组织考核,考核通过后执法督察小组跟进进行日常督察,一方面记录该路段出现违章次数及类型,再与中队日常巡查日志及记录进行比对;另一方面为执法评比及考核提供依据,对于出现反复的路段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
四是积极探索执法新模式,创新思路,强化服务意识,文明执法,和谐执法。一要加强交流与沟通,学习兄弟单位兄弟城市先进管理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加以改造,探索执法新路子,例如杭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针对跨门营业现象实行“文明卡”制度就值得学习和应用,该文明卡实行记分制,持有文明卡的经营者若出现违章情况,则就会被扣分,当文明卡累计扣分达到一定分值时,则由工商部门对其营业执照进行暂扣或吊销,并由城管部门根据具体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二要开展建立队员日常理论学习和技能培养,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案技能,规范执法模式,建立标准办案流程和处罚依据,限制自由裁量权,统一各中队执法标准,做到公正执法,构筑让群众信服的执法基础;三要实行量化管理,引入竞争机制,落实奖励机制。加强案件的统计工作,建立执法评价体系,公开执法信息,公开公正评价队员执法效果.
篇4:占道经营整治方案
为依法查处占道经营行为,解决占道经营造成的脏乱差现象,扎实开展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县《关于集中开展迎全运庆十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平办发〔 20**〕 22号)分工安排,制定整治占道经营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服务社会,强化措施,标本兼治,逐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取缔占道经营,杜绝占压主车道的经营行为,保障道路畅通, 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及文明程度,为国庆节、全运会营造良好城市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取缔县城府前街、翠屏街、榆山路、五岭路,以及玫瑰广场、环秀广场等主要场所占道经营的固定摊点、流动商贩、马路市场、伸舌头门头及经营商亭。全面规范和控制其他道路的占道经营行为,确保不占压主车道。
(二)取缔沿街非法占道的修车点、洗车点、售煤点、废品回收点、马路加工厂等。
三、职责分工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占道经营的商户、摊贩进行摸底调查,形成台帐,为开展整治提供依据。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采取错时执法、定点执法等措施,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劝导流动摊贩,制止占道经营行为,对长期占道经营、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查处。
县建设管理(规划)局负责管理城区道路设施,发现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及时制止,拒不改正的移送县综合执法局实施行政处罚。对开业庆典、商业宣传等占道行为的许可,实行建设(规划)、工商、综合执法、公安交警等部门会商审批,并加强监管。
县工商局负责对城区无固定经营地点的营业执照进行规范,引导、教育沿街工商业户从业人员依法经营。纠正、查处沿街商户和摊贩的超范围经营、不在经营场所经营、“伸舌头”等现象,对不按要求整改、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的,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或移送县综合执法局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保障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县贸易服务局负责对生肉销售摊点的经营行为予以规范,纠正违法占道经营行为,督促其按要求整改。
县经贸局负责对道路两侧的修理、生产、加工、占道堆放货物等违法行为进行规范、查处。
县交通局负责道路两侧车辆维修点、洗车点的规范、治理,对占用城市道路进行经营经劝告仍不改正的,依法吊销其经营执照。
交警大队对临时占用道路行为进行管理、疏导,负责路边及停车场机动车、非机动车辆的有序停放,对车辆乱停乱放、侵占堵塞道路、影响交通的案件,移送综合执法局查处。
平阴镇、园区办事处对辖区内的商户进行教育引导,监督其遵章守法经营,做好“门前五包 ” 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四、整治步骤
(一) 宣传告知阶段( 20**年 8月 28日―― 9月 5日)。按照“先教育、后处罚”的原则,由县综合执法局各执法中队按照责任区域,组织队员 宣讲整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 逐户进行登记,建立业户档案(包括经营业户的姓名、位置、项目等),对违法事实调查取证, 督促商户和摊贩自觉整改。
(二)依法整治阶段( 20**年 9月 6日―― 9月 25日)。对经劝说教育不进行整改的商户,由县综合执法局按照法律程序,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改正的,下达处罚决定。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年 9月 26日―― 9月 30日)。 按照整治标准,对整治路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集中解决难点、盲点,确保整治任务的完成。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大造声势。占道经营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占道经营的危害性、违法性,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抵制占道经营行为,保持对占道经营业户的高压态势,争取社会各界对占道经营集中整治的理解与支持。
(二)以人为本,文明执法。整治占道经营涉及商户、摊贩的切身利益,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谐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对商户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依法整治,避免和商户激化矛盾,发生冲突。
(三) 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 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阻力大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以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占道经营活动的扎实开展,成立全县占道经营整治领导小组。
篇5:占道经营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府办号和府办[**]48号文的精神,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高市容市貌综合管理水平,为群众营造良好有序的生活环境和营商环境,结合我街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街成立商铺外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整治行动的部署和指挥,协调好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和配合,确保思想、人员、措施三到位,并对全街的整治工作进行督导,确保整治成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环局,负责联络、材料收发和资料整理等日常工作,由姚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发动、责令整改及强制等措施,实现辖区主次干道、市场周边和重点地区干净、整洁、有序,卫生状况良好,商铺店外占道经营现象明显减少,进一步改善市区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
三、整治范围
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两侧及公共广场周边从事餐饮服务,商品零售,机动车清洗、美容、维修,五金加工,建材销售,水果、花卉销售及其他经营性行业,存在超出经营地址的门闸、窗、外墙,占用公共用地经营或摆放商品、物料等行为,并造成环境污染、交通堵塞等现象,列入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范围。
四、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31日)。仓后城监中队在3月20日前完成对固定商户店外占道经营调查和建档工作。3月21日-31日,仓后城监中队会同辖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一起向商户逐一派发宣传资料,落实签收手续,做到家喻户晓,宣传不留死角。街个体私营协会做好对成员企业入室经营的思想疏导和动员工作。召开一次全街道的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营造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4月30日)。仓后城监中队联合仓后工商所巡查督促商户对违章建设进行自我整改。对有占道经营行为的商户,特别是违章在室外构建固定构筑物使用的,要在本阶段自行纠正,拆除违章室外构筑物。工商部门重点排查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店铺。
(三)教育劝导阶段(5月1日-6月30日)。各部门联合整治工作组逐条路段街道进行梳理,对室外的违章设施及乱拉挂、残旧广告牌、残旧雨篷、竹木铁架等进行清理,对依然占道经营的商户教育劝导。
(四)强制执法阶段(7月1日起)。取消市区已实行店外划线允许部分商铺在划线范围内超门槛经营的临时管理措施,全面实行入室经营。对经教育劝导仍拒作整改的商户依法进行处理。
(五)建立长效机制。集中整治后,日常的巡查工作以城管部门为主。城管部门在巡查执法中发现无证无照经营或者超出登记范围经营的商户,及时移交负有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查处;对长期侵占公共利益的商户,经多次执法仍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移交原发证(照)机关进行处理。此外,我街继续积极探索“堵疏结合”的城市管理思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联系我街实际设置流动摊贩安置点,对于涉及民生的服务类行业,在背街小巷和社区合理设置一批便民服务点。
五、部门职责
(一)党政办(文明办)
负责协调商铺外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的宣传工作,引导正面舆论氛围。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结合今年文明城市复检要求,检查督促街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商铺店外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
(二)城环局
1、配合宣传部门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占道经营行为,争取社会各界对占道经营集中整治的理解与支持。
2、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了解、掌握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组织机动巡查队伍进行巡查。
3、指导和协助中队加强对占道行为、乱拉挂、乱搭建等违章行为的清理整治。
(三)仓后工商所
1、对城管部门移交的无照经营、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的违法经营行为调查核实,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上述行为依法查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其它前置许可部门处理的移交相应职能部门查处。
2、加强对固定经营场所商铺经营行为的'教育引导,配合城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
(四)个体私协
个体私协要及时召开有关会议,组织理事、各组长学习府办[]48号文,明确市、区政府对商铺店外占道经营专项整治的决心,并且通过学习,各理事、组长向各自辖区的商户进行宣传引导。
(五)交警一中队
1、对擅自占用道路进行车辆清洗、美容、维修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依法查处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对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非允许停车的地方停放车辆的行为进行查处。
3、配合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六)仓后、农林派出所
1、对涉嫌违反治安法的流动小贩(如销售管制刀具、六合彩资料、盗版或涉黄光碟等)进行查处。
2、配合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六、有关事项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树立大局观念,不扯皮,不推诿,互相配合,积极参与整治行动。
(二)整治行动涉及面广,对部分商户利益触动较大,且在较短时间内改变商户的经营习惯和群众的消费习惯,可能会有来自各方面阻力,包括经营者的、顾客(食客)的及媒体的等,甚至不排除有抗法等恶性事件和其他群体事件的发生。因此要注意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要果断处置,及时平息事态,维护社会稳定。
(三)执法过程特别是采取强制措施时要互相配合好,控制好现场,并全程实施拍摄取证,日常的巡查教育也要做好证据保留。
篇6:关于占道经营的通告
为确保207国道镇区段改造工程的顺利施工,加强集镇街道规范管理,依法整顿街道镇容镇貌、经营秩序和交通秩序,优化居民生活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法取缔长塘镇每月古历逢六和逢九的逢场赶集。
二、严禁各类商贩在街道路面上摆摊设点、占道为市。
三、严禁机动车辆长时间停放在街道路面上,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到指定地点,做到摆放整齐。
四、户外悬挂横幅、广告或招牌,必须经镇城管部门许可同意。对已经破损或挂放不合理的招牌,必须在指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对未经镇城管部门同意悬挂的横幅、广告或招牌,必须在指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取缔和清理。对占道经营、危害交通安全的,依法扣押货物;对占道停放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对阻碍执法,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九月十四日
篇7:取缔占道经营通告
为了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取缔天宫北路农副产品占道经营,占道经营户搬迁到西部现代物流港纵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南大水产品市场临时疏导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缔天宫北路农副产品占道经营行为,从10月14日起,所有占道经营的摊点必须停止摆摊设点,售卖产品。根据具体情况和自愿原则,占道经营户迁入西部现代物流港纵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南大水产品市场临时疏导点,并自觉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在规定时间和指定位置摆摊设点,依法经营。
二、城管、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将对天宫北路占道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不允许再有任何形式的占道经营活动,违者将依法给予处罚。对不按时搬迁,不服从管理,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城管、公安等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年10月8日
篇8:占道经营整治简报
近日,文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大了城市环境巡查监督力度,优化提升城市环境秩序,推动“爱文明家园 做文明市民”行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近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区重点路段违规占道经营、流动经营的商贩进行了集中整治,采取说服教育和严格执法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引导流动摊点入市合法经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为从根本上解决占道经营、流动经营等违规行为,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结合季节特点、群众需要,通过实地考察走访,在城区内设置14处“惠民摊点群”,供果农销售樱桃、草莓等自产果品,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在规范经营秩序的.同时,方便市民购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还强化店外容貌治理,通过宣传教育引导、责令整改、实施处罚等方式,加大对店外经营问题的治理力度。今年以来,共清理店外占道、探头经营问题300多处,对21家存在严重问题的经营业户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其中8家屡教不改的业户被依法处罚。
篇9:占道经营整治简报
今年以来,区城管局以“三严三实”为抓手,以提升城市形象为工作重心,以老百姓满不满意、答不答应为工作成效,转变工作思路、多措并举,切实服务城市,改善民生。
一是转变思路抓整治。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金宁广场、紫晶广场、仁和商场等人流密集区占道经营问题,我局既考虑广大市民对市容秩序乱、环境卫生差并危及交通安全的合理诉求,又考虑到占道经营摊主谋一家生计的刚性需要,积极探索摊点管理自治课题治理新方法。一方面通过媒体市民参与执法、公众治理监督执法、职能部门联动执法解决执法难的问题;另一方面采用市场协调安排安置、建立疏导摊点群、引入“门前三包”制度、建立自治管理联盟,着力改善和提高城市长效管理水平。
二是疏堵结合抓整治。坚持疏堵结合和教育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科学发展为引领、营造氛围为重点、亲民爱民为核心,分门别类设身处地妥善安置。联合街道、社区和农贸市场管理方,多次召开摊点座谈,坚持入室经营为原则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引导,能进则进的原则或入室经营或协调进入附近农贸市场内经营,对暂没有入室条件进行合理分流安置,先后在主城区前街、园林西路、健康巷等地设置疏导摊点群,较好解决摊贩生活需要。目前,综合摊点群2个共21个摊点,早餐点摊点群6个共25个摊点,并卤菜摊点群4个共13个摊点,同时为便于管理,在长效管理上引入门前三包的管理理念和信用考核,建立了摊点自治管理联盟,实现了自治,达到摊点不占道经营、周边环境卫生好预期目的。
三是部门联动抓整治。对屡教不改、不服从管理,长期打游击的摊贩开展专项整治,坚决出手打击现行。今年以来,六合城管结合季节特点,联合区交巡警大队雄州中队,邀请社区、城治委员和市民媒体,全程参与占道经营专项整治24次,净化城市市容秩序,提高了城市动态管理水平。11月5日,在预案准备充分情况下,一举将主城8家长期占道经营的涉疆占道摊点进行了取缔,广大市民赞声一片。
篇10:占道经营整治简报
5月10日,夹江县城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城范围内的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为市民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县城管局组织20名执法人员,兵分两路,重点对县城街心花园、东大街、体育路等道路上的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整治行动中,县城管局执法人员逐街逐路地走到每个占道经营的摊位和店铺前,对商贩进行教育劝导,主动协助清理占道物品。同时,对部分商户无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长期占用公共空间摆放的广告牌进行了收缴或拆除。
县城管执法人员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占道经营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规范整洁的市容环境;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宣传占道经营的危害以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不断巩固整治成果,为市民营造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篇11:占道经营保证书
尊敬的XX:
为改善城市市容环境,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市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违法占道经营和露天烧烤行为的通告》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保证书。
1、保证不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经营烧烤和排档。
2、保证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3、保证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按执照规定的场所经营烧烤和排挡。
4、保证经营烧烤和排档过程中,符合相关环保规定。
三、违规查处:保证单位或保证人应按照本保证书的规定,增强自律意识,入室合法经营,一旦出现违反本保证书第二条中确定的行为,自愿接受市容环卫(行政执法)、工商、药监、环保等有关部门的依法查处。
致此
敬礼!
XX
XXXX年XX月XX日
篇12:占道经营保证书
尊敬的XX:
我违反了《XX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后我再不会占道经营了,今天就到市场里找个摊位老老实实做生意。今保证以后不再占道经营,以此书为证。
致此
敬礼!
XX
XXXX年XX月XX日
篇13:占道经营保证书
为改善城市市容环境,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市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违法占道经营和露天烧烤行为的通告》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保证书。
一、保证地点或区域范围: 街(路) 号
店名:
二、保证内容和标准:
1、保证不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经营烧烤和排档。
2、保证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3、保证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按执照规定的场所经营烧烤和排挡。
4、保证经营烧烤和排档过程中,符合相关环保规定。
三、违规查处:
保证单位或保证人应按照本保证书的规定,增强自律意识,入室合法经营,一旦出现违反本保证书第二条中确定的行为,自愿接受市容环卫(行政执法)、工商、药监、环保等有关部门的依法查处。
保证人: 监督人:
单位(盖章):
个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14:禁止占道经营的通告
关于取缔占道经营规范市容秩序的通告
为进一步治理城市脏乱差,给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按照辉县市委、市政府“清洁辉县大行动”的统一安排,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容貌标准》、《辉县市城区占道经营规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自2015年1月30日起取缔城区一切店外经营和违规占道经营,规范市容秩序,现通告如下: 一、临街商场、门店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摊经营、加工和展示商品。重点取缔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销售或生产加工制作铝塑门窗、铁艺护栏、灯箱牌匾等商品和从事维修、清洗车辆、汽车美容等违章行为。 二、街道两旁的餐饮店、烧烤店严禁出店摆设桌凳店外经营,无店铺的露天餐饮、烧烤摊点一律进入划定区域经营。无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及违章占道经营餐饮行为一律取缔。 三、严格规范厂家、商家的节假日促销行为,未经审批,严禁任何企业、单位、个人在任何路段、门前搭棚举办各类促销、展销活动。 四、市区主次干道严禁流动摊贩占道摆摊设点、经营商品和农副产品。各流动摊贩、商贩必须自觉进入城区各农贸市场经营。 五、所有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和划定的停车泊位有序停放,严禁非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随意停放,确保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畅通;所有工程车辆禁止在城区主要干道停放,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 六、各商家、经营户要自觉遵守,积极支持、配合整治经营秩序工作,凡有上述行为之一者,请在规定时间自觉整改到位。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自觉整改到位的,市城管部门将组织有关执法单位,集中力量开展整治,依法清除(扣押)其相关物品,并予以罚款。 七、对侮辱、谩骂执法人员或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辉县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15年1月28日
★ 城管督查个人总结
【城区占道经营调查报告(精选14篇)】相关文章:
关于加强市城市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2024-04-07
城管执法局窗口总结2023-11-14
城管督查人员工作总结2023-09-15
城管局综治工作计划2023-09-26
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报告2022-11-04
城管自查自纠报告范文2023-03-29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3-08-16
环境整治方案2022-08-15
城管中队个人总结2022-11-13
车辆交通之类的社会调查报告2023-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