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随笔:当男人爱上男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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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随笔:当男人爱上男人时(精选15篇)由网友“萸苗”投稿提供,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生活随笔:当男人爱上男人时,希望大家喜欢!

生活随笔:当男人爱上男人时

篇1:生活随笔:当男人爱上男人时

生活随笔:当男人爱上男人时

明明是那样干燥的城市,却总是让我想起成都的味道,潮湿气息,吃一辣,就一口酒,那般的快意江湖,明明是那样晴朗的天空,呆望着,期待着一场雨的冲刷,明明是快要愈合的伤疤,却戳破了它。

有着血拼的想法,却没有出门的冲动,are you the one, 流泻而出,一整天。朋友说,看看片,换换心情吧。

prom queen, 去年看过的电影,重温了下,感觉还是很温暖的,即时这种温暖不具任何穿透力。片子是加拿大发行的纪录片,大约是说一个gay高中生为了带自己的bf参加学校的prom,不惜将教会学校告上法庭的事。

片子本身算不上多么出众,演员一般,表演一般,情节一般,取巧在于其抓住了gay这一很尖锐的问题,别说国外多么多么开放,实际上人嘴里是说的是一回事,支持人权,不搞歧视,心里想的就是另外一回事,曾看见一白人当街侮辱另外一gay,可能是被误会的缘故,用语之下流,言辞之肮脏,才发现,原来理解的人也仅此而已。

说片子温暖,当然是因为那个皆大欢喜的结局,人权战胜教会力量,无疑会给很多人以光明,所谓,演的人高兴,看的人也高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可惜也止步于此,即使改编自真实事件,从某种程度而言,依旧缺乏现实意义,当然拿来当闲时消遣,饭后甜点还是不错的,大概和台湾之前的《十七岁的天空》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生活总是美好的,希望还是存在的。

为什么相信?因为相信比较幸福。

《蓝宇》之前在国内很红,大大小小的奖也得了不少,其中固然有演员的加分,胡军很阳刚,很霸气,刘烨很羞涩,却很坚强,之前没想过,组合起来却意外地不错,当然更大的魅力,来自于剧本本身。

在电影之前,就看过原著,《北京故事》,流畅老道的文笔,让我怀疑这是出自一个女人之手,或许就像某些好事者查到蓝宇确有其人一样,莜禾其实是陈捍东的mj,这是个关于一个穷极一生思念另一个男人的男人的追忆,很拗口,不过我不希望这是真的。

小说来源生活,却高于生活,所以注定蓝宇是个完美的经典。这种完美并非将之捧为神,他也会笑,也会哭,也会怨,也会恨,当然他的性取向就已经注定了他的与众不同,不过我依旧认为他是完美,感情最完美的化身。

可以说陈捍东霸道,自私,现实,甚至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坏蛋,可有什么办法呢,蓝宇就是这么爱了,爱得义无反顾,爱得掏心掏肺。

你什么时候打算戒掉这种名为感情的毒?

捍东如是问。

等你结婚,或者去找别人厌倦我的`时候。

蓝宇如是答。

那样荒谬的开头,怎么会有这样无奈的答案呢?不知道,不知道……

彻底颠覆了人们的印象,原来真爱,可以超越性别。

戏剧性的相遇,却不能免俗的给与了死亡的结局,看到末尾,已经释然,猜不中开头,总归是猜中了结尾。

所谓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那么死掉的人,是蓝宇,在付出了那么那么多就要抓住幸福尾巴的时刻,被命运彻底地抛弃,不幸么?或许。不过,那个发夹(是蓝色的么?记不得了),注定成为陈捍东此生心口最深的伤痕,一直以为,其实被留下的人,才是最悲哀的……

happy together,这是《春光乍泻》的英文名,直译应该是快乐与共?(音乐的名字,比较喜欢快乐到死)在dvd店看见就毫不犹豫地租回来了,看着心动的脸孔,演绎着熟悉的情节,却用着异国的语言,难免有些怪异的味道,尽管不知道是第几次看了。

王家卫的片子我大多都欣赏,持远观的态度,太靠近,无论什么,总是会有灼伤的可能。当然,凡事都有例外,疯狂喜欢的,或者说是极度迷恋的,当推《重庆森林》和《春光乍泻》。

喜欢可以有很多个理由,比如《重庆森林》,喜欢它的音乐,喜欢它的味道,喜欢它的节奏,喜欢它的故事,喜欢它的灯光,喜欢它的布景,喜欢它的细节,喜欢它的……喜欢也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比如《春光乍泻》,也或许仅仅是一个迷离的眼神,一个慵懒的手势,沦陷,没心没肺地沦陷,然后无可自拔。

总是有人说我是个伪影迷,是啊,有哪个人会在观看了无数遍宣称自己喜欢的影片后,依然错误地将主人公的名字记错,不巧,糊涂的人就算上我一个,至今也固执地要把黎耀辉称作黎耀阳,大概因为后者有着阳光的味道。真伪我是不知道的,唯一坚持的是,如果喜欢,那么就不用拘泥于形式,流连于表层,换一个空间,换一个时间,作为符号存在的名字,之于我,或许根本不具有任何意义,只需要记得,那样那样爱过,一部叫做《春光乍泻》的电影。

从香港到阿根廷,已经逃离地如此远了,那么,不如我们重新来过?

看不下去的片子很多,作为一点小小的怪癖,我只要一旦非外因地暂停了一部片子,那么若无意外,一辈子都是不会续看了。当然,也说了,那是没有意外。第一次看《春光》,就只看了开头,不是不能看,而是不想看,一直不明白王家卫为什么要拍那场激情戏,看过很多影评人的解释,还算合理,又总觉得还欠缺了些什么,究竟是什么呢?就像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哥哥要拍这样一部片子,尽管他是唯一可能的人选,尽管他成就了一个经典。

痛,并快乐着,这种矛盾或许是感念蝶衣的延续。

一直都喜欢那些莫名温暖的镜头,王家卫一定修过心理学,所以懂得操控人心,用那些变换的影像,因而我可以忽略何宝荣的风骚入骨,媚眼如丝,也可以不去在意他的血肉模糊,他的变脸如翻书……

一反常态笑容满面送走客人的黎耀阳抬手看表的细节一直让我印象很深,尽管是认命,却也是心甘情愿的认命,大概是上辈子欠了那个小妖精。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洗手做羹汤,为心爱的人,更加幸福,紫菜蛋花汤,鸡蛋面,很普通的家常菜,却让我爱上了名为鸡蛋的食物,味道么?不重要,幸福就好。那么,世界上又还有什么事可以比与心爱的人一起共舞更加快乐,还有浪漫呢,happy together,是不是就是这个意思呢?只记得,音乐响起的时候,谁也不记得,现实的残酷……

不停地吵闹,不停地抽烟,已经再暗示着这段感情的归宿,不是什么,都可以重新来过,不是什么,都可以再次原谅。

sorry baby, i can’t stand it any more,这是帮他们彼此说出积郁于心的疲倦,还有寂寞。

尝试冷漠地看待黎耀阳的放逐,何宝荣的堕落,旁观着两人互相的伤害,然后发现,早已泪流满面,明明是那样地深爱着。原来,真的没有地老天荒。

朋友无数次地告诉我,何宝荣是如此的残酷,不断地给带来希望,接踵而来的,却是绝望。人的心,究竟拥有多少的愈合力,他,挑战着底线。

是么?其实他不过是个孩子,缺乏着严重的安全感,外表的骄傲,源于骨子里根深蒂固的自卑,还有深深的不信任,所以需要借由自身的吸引力他人的注意力来寻求存在感,如果他可以再大胆些,如果他可以再忍耐些,那么结局是不是会不同?

他在曾经的回忆里痛哭,他在曾经的梦想下畅想,对这个结局说不上有什么滋味,只是一直深信着,最终最终,黎耀阳一定会成为何宝荣的港湾,别忘了,地球是圆的,他们终究会相遇,或许在香港,或许在台北,也或许在布宜诺斯艾利斯……

篇2:当女秘书爱上男老板

当女秘书爱上男老板(1) -文秘文书

女秘书与男老板,会发生什么故事呢?是不是俗套了点?可是,长得像个精灵的婕儿(化名)却依旧飞落了这俗套之中。她还天真地给那个不该爱的男人定下了4年“爱的期限”。如今,期限已过,她却疑惑:他究竟有没有真正爱过我? 电话里,婕儿(化名)那嘶哑的声音听起来很苍老,加之在电话里没听清她的自我简介,我以为她是个40多岁的独身女子。 第二天上午见到婕儿的时候,我以为那是她的同伴,还往她身后看她本人来了没有,哪知眼前这个长得像精灵的女孩就是婕儿本人。她有着很精致的五官,一身运动型穿着,白色背心配浅蓝色牛仔短裤,显得活力十足。只有她那嘶哑的声音,给她平添了几许沧桑感。 婕儿住的地方离徐东平价商场其实很远,但她执意要选择这个地方讲自己的故事,根本不容我反对。她说:“他以前给我买的房子就在那附近,我就想在那个地方讲我的经历。”我无法再表示异议,只好由她。 “再等15分钟,他不来我就走!” 我不知道,我投入他的怀抱是不是一种宿命。 我半岁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当别人家的孩子在妈妈怀里撒娇时,我只能在为数不多的几张泛黄的老照片上找寻母亲的痕迹。几年后,爸爸再婚,家里又添了个妹妹,加上我的.哥哥,一家五口的日子过得虽清贫但也还平静。继母是北方人,对我和哥哥还不错。在我初三那年临近中考时,继母突然去世,这对于我们这个家庭,简直就是晴天霹雳。此后,爸爸的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我也很犟,经常跟爸爸顶撞。一个鳏夫带着三个孩子,这个家没了一丝的祥和与欢乐。 高中毕业后,我来到武汉读大专。转眼间,三年的大专生活即将结束,同学们都忙着找工作,我也和北京的一家单位谈妥了,准备年后就去签约。寒假前,同寝室的好友去参加了一个招聘会,进了一家公司,她回来告诉我们那家公司还缺个老总秘书,想让我们去试试,于是我们三个好姐妹就去了。 我记得很清楚,当时那老总正好要过来办件事,于是我们就约在一所大学门口见面,可我们等了很久他都没有来,于是我就火了,对她俩说:“再等15分钟,他不来我就走!”说来也巧,正好在第15分钟,文彬(化名)出现了。他就是我们要等的老总。 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并不好,这当然跟他迟到有很大关系,还有一点,就是他给我留下了“没有品味”的第一感觉。作为一家公司老板,开的车虽然不错,但身上的衣服让我觉不够品位。直到现在,当我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土丫头,名牌衣服也认得几件了,才知道当时他身上那套西服价格不菲,可穿在他身上就是看不出高档来。这就叫“人不抬衣”吧。 难怪婕儿现在搞服装经营了,她对服装确实有很专业的眼光。 那天,文彬和我们匆匆说了几句便说“录用了”,我感觉这样的应聘也太简单了点,加上后来去他的公司看了看,没有想象中的好,我把文彬的公司丢有脑后,又开始记挂着北京那家单位。谁知几天后,文彬要我们三个女同学和他出趟差,说是见见世面,但我们警惕性很高,一个也没有去。 回家过年时,我和父亲之间因为一点小事又爆发了“战争”,大年初三我就被赶出了家门,身上只有300块钱。没有钱也去不了北京找工作单位了,无奈之下,我便在正月初八去了文彬的公司上班。 我成了他的女秘书 到了文彬的公司后,我被安排做他的秘书,跟我一起聘去的另两个女同学跑业务。文彬对我似乎特别器重,特别关心。我对他的印象也渐渐有了改变,他在工作上很有自己的一套,不论是什么问题他总能解决得很好。而且他还很有才华,经常写写诗什么的。总之,在我眼里,他变成了有着成熟魅力的成功男士。 去上班没几天,他便带我和司机去了苏州、湖南等地。一路上,他给我讲了他的创业史,让我特别佩服,他是个文化水平并不高的农村人,能白手起家,有今天的成就的确不易。他还给我讲了他的家庭,说他的婚姻很不幸,家庭给不了他温暖,现在的太太是他的第二任太太,但他们之间没有感情。一个成功男人婚姻却很失意,我为他感到惋惜。 我差点要笑起来,“痛说家史”,这不正是很多有阅历的男人勾引涉世不深的女孩之经典伎俩吗?但我忍住什么也没说。倒是婕儿自己无奈地笑了笑说,文彬的这些小伎俩在现在看来痕迹太明显了,目的也太明确了,可我刚从学校的象牙塔里走出来,什么都不懂。 一个双休日,我们一起去了一个旅游区,那天他吻了我,当时我特别害怕,从来没有人吻过我,我竟然傻乎乎地认为这辈子我就只能跟他了,没有人会再喜欢我了,于是就稀里糊涂地跟了他。回来后我们就同居了,他许诺再也不会爱上别的女人,也不让我再跟别的男人,其实我很清楚我们不可能长久在一起。我不想破坏他的家庭,因为我深知不幸家庭里的孩子会有多痛苦。 怕我们不理解,婕儿是这样解释她为何陷入这个“女秘书与男老板”的俗套的:“我从小缺少家庭温暖,文彬对我好,我便深深地陷了进去。虽然我们年龄差距很大,他的儿女都只比我小几岁,但当时我天真地认为缘分天注定,爱情是没有对错之分的。”

篇3:当女秘书爱上男老板

当女秘书爱上男老板(1)

女秘书与男老板,会发生什么故事呢?是不是俗套了点?可是,长得像个精灵的婕儿(化名)却依旧飞落了这俗套之中。她还天真地给那个不该爱的男人定下了4年“爱的期限”。如今,期限已过,她却疑惑:他究竟有没有真正爱过我?

电话里,婕儿(化名)那嘶哑的声音听起来很苍老,加之在电话里没听清她的自我简介,我以为她是个40多岁的独身女子。

第二天上午见到婕儿的时候,我以为那是她的同伴,还往她身后看她本人来了没有,哪知眼前这个长得像精灵的女孩就是婕儿本人。她有着很精致的五官,一身运动型穿着,白色背心配浅蓝色牛仔短裤,显得活力十足。只有她那嘶哑的声音,给她平添了几许沧桑感。

婕儿住的地方离徐东平价商场其实很远,但她执意要选择这个地方讲自己的故事,根本不容我反对。她说:“他以前给我买的房子就在那附近,我就想在那个地方讲我的经历。”我无法再表示异议,只好由她。

“再等15分钟,他不来我就走!”

我不知道,我投入他的怀抱是不是一种宿命。

我半岁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当别人家的孩子在妈妈怀里撒娇时,我只能在为数不多的几张泛黄的老照片上找寻母亲的痕迹。几年后,爸爸再婚,家里又添了个妹妹,加上我的哥哥,一家五口的日子过得虽清贫但也还平静。继母是北方人,对我和哥哥还不错。在我初三那年临近中考时,继母突然去世,这对于我们这个家庭,简直就是晴天霹雳。此后,爸爸的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我也很犟,经常跟爸爸顶撞。一个鳏夫带着三个孩子,这个家没了一丝的祥和与欢乐。

高中毕业后,我来到武汉读大专。转眼间,三年的大专生活即将结束,同学们都忙着找工作,我也和北京的一家单位谈妥了,准备年后就去签约。寒假前,同寝室的好友去参加了一个招聘会,进了一家公司,她回来告诉我们那家公司还缺个老总秘书,想让我们去试试,于是我们三个好姐妹就去了。

我记得很清楚,当时那老总正好要过来办件事,于是我们就约在一所大学门口见面,可我们等了很久他都没有来,于是我就火了,对她俩说:“再等15分钟,他不来我就走!”说来也巧,正好在第15分钟,文彬(化名)出现了。他就是我们要等的老总。

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并不好,这当然跟他迟到有很大关系,还有一点,就是他给我留下了“没有品味”的第一感觉。作为一家公司老板,开的车虽然不错,但身上的衣服让我觉不够品位。直到现在,当我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土丫头,名牌衣服也认得几件了,才知道当时他身上那套西服价格不菲,可穿在他身上就是看不出高档来。这就叫“人不抬衣”吧。

难怪婕儿现在搞服装经营了,她对服装确实有很专业的眼光。

那天,文彬和我们匆匆说了几句便说“录用了”,我感觉这样的应聘也太简单了点,加上后来去他的'公司看了看,没有想象中的好,我把文彬的公司丢有脑后,又开始记挂着北京那家单位。谁知几天后,文彬要我们三个女同学和他出趟差,说是见见世面,但我们警惕性很高,一个也没有去。

回家过年时,我和父亲之间因为一点小事又爆发了“战争”,大年初三我就被赶出了家门,身上只有300块钱。没有钱也去不了北京找工作单位了,无奈之下,我便在正月初八去了文彬的公司上班。

我成了他的女秘书

到了文彬的公司后,我被安排做他的秘书,跟我一起聘去的另两个女同学跑业务。文彬对我似乎特别器重,特别关心。我对他的印象也渐渐有了改变,他在工作上很有自己的一套,不论是什么问题他总能解决得很好。而且他还很有才华,经常写写诗什么的。总之,在我眼里,他变成了有着成熟魅力的成功男士。

去上班没几天,他便带我和司机去了苏州、湖南等地。一路上,他给我讲了他的创业史,让我特别佩服,他是个文化水平并不高的农村人,能白手起家,有今天的成就的确不易。他还给我讲了他的家庭,说他的婚姻很不幸,家庭给不了他温暖,现在的太太是他的第二任太太,但他们之间没有感情。一个成功男人婚姻却很失意,我为他感到惋惜。

我差点要笑起来,“痛说家史”,这不正是很多有阅历的男人勾引涉世不深的女孩之经典伎俩吗?但我忍住什么也没说。倒是婕儿自己无奈地笑了笑说,文彬的这些小伎俩在现在看来痕迹太明显了,目的也太明确了,可我刚从学校的象牙塔里走出来,什么都不懂。

一个双休日,我们一起去了一个旅游区,那天他吻了我,当时我特别害怕,从来没有人吻过我,我竟然傻乎乎地认为这辈子我就只能跟他了,没有人会再喜欢我了,于是就稀里糊涂地跟了他。回来后我们就同居了,他许诺再也不会爱上别的女人,也不让我再跟别的男人,其实我很清楚我们不可能长久在一起。我不想破坏他的家庭,因为我深知不幸家庭里的孩子会有多痛苦。

怕我们不理解,婕儿是这样解释她为何陷入这个“女秘书与男老板”的俗套的:“我从小缺少家庭温暖,文彬对我好,我便深深地陷了进去。虽然我们年龄差距很大,他的儿女都只比我小几岁,但当时我天真地认为缘分天注定,爱情是没有对错之分的。”

篇4:当男人爱上女人英语散文

当男人爱上女人英语散文

My friend John McHugh is always telling me things, things that younger men need wiser, older men to tell them. Things like whom to trust, how to love, how to live a good life.

Not long ago John lost his wife, Janet, to cancer. God knows she was a fighter, but in the end the disease won their eight-year battle.

One day John pulled a folded paper from his wallet. He’d found it, he told me, while going through drawers in his house. It was a love note, in Janet’s handwriting. It looked a little like a schoolgirl’s daydream note about the boy across the way. All that was missing was a hand-drawn heart and the names John and Janet. Except this note was written by the mother of seven children, a woman who had begun the battle for her life, and very probably was within months of the end.

It was also a wonderful prescription for holding a marriage together. This is how Janet McHugh’s note about her husband begins:” Loved. Cared. Worried. ”

As quick with a joke an John is, apparently he didn’t joke with his wife about cancer. He’d come home, and she’d be in one of the moods cancer patients get lost in, and he’d have her in the car faster than you can say DiNardo’s, her favorite restaurant. “Get in the car,” he’d say,” I’m taking you out to dinner.”

He worried, and she knew it. You don’t hide things from someone who knows better.

“Helped me when I was sick.” is next. Maybe Janet wrote her list when the cancer was in one of those horrible and wonderful remission periods, when all is as it was—almost—before the disease, so what harm is there in hoping that it’s behind you, maybe for good?

“Forgave me for a lot of things.”

“Stood by me.”

And then, good service to those of us who think giving constructive criticism is our religious calling: “Always complimentary.”

“Provide everything I ever needed.” Janet McHugh next wrote.

Then she’d turned the man she had lived with and been in love with for the majority of her life. She’d written:” Always there when I needed you.”

The last thing she wrote sums up all the others. I can picture her adding it thoughtfully to her list. ”Good friend.”

I stand beside John now, unable even to pretend that I know what it feels like to lose someone so close. I need to hear what he has to say, much more than he needs to talk.

“John,” I ask,” how do you stick by someone through 38 years of marriage. “let done the sickness too? How do I know I’d have what it takes to stand by my wife if she got sick?”

“you will,” he says. ”If you love her enough, you will.”

篇5:爱上懂得生活的男人

在没遇到傅加明之前,我说尽了上海男人的坏话,说他们个个都是奶油小生。这年头,说谁是奶油小生,就等于是把谁封杀了。那时,我有一帮哥们,经常在北京毫无顾忌地吃饭喝酒,一点也不小资。总之,我觉得在北京过得舒服极了。

可老总却要派我去上海分公司,在恳求了半天之后还是无效,我依依不舍地与他们辞别。他们说,上海男人是从来不会理单的,你去了义气点,不就是花钱吗?

一想起北京的几个哥们,我就觉得心里有些愧疚,大家认识两三年了。可聚会时,我几乎就没理过单。一次,我刚想掏钱,他们就说话了:“干吗啊,是否觉得我没钱?”

无奈,老总一句话就硬生生地拆散了我们。临分别时他们说,我们等着你回来。我心想,我这一去最少也得三年时间,回来时说不定黄花裙子和一包卫生棉给我,然后说,我在这看东西,你去WC吧。

天啊,真是郁闷。

刚到公司,他便迫不及待地递上了发票:段青青,这是为你买裙子和卫生棉的钱。阿拉上海话说得特别纯正,我看了他一眼,给他一百块,一共93块7角,我说,不用找了,剩下的算我给你的小费。

这是我和傅加明的第一次见面,我对上海男人仅存的一点好印象彻底崩溃了,这种男人,世界上居然真有!

更让我不能接受的是,我们居菜都凉了。

回想在北京的这段时间,我们天天去酒吧,一副醉生梦死的样子。喝醉了,就天南地北地胡侃,到最后什么也没落着,他们还是光棍,还是一无所有。我的一个要好女友说,要是在上海工作三年,怎么着也得有辆车了。

到了上海后,是分公司的傅加明来接我。我下了飞机感觉有点不舒服,他说,你等等。我站在那里发呆,心想,可能是我的裙子上已经开了桃花。

他在机场买了一件黑然还是搭档!

我郁闷地给北京的朋友们发短信,我告诉他们,我在上海遇到了当代“黄世仁”。

他们说,要不,你就给公司打报告要求回北京。

我敢回吗?我好不容易混到了副总这个位子,月薪九千,不管怎么说,我都要坚持到底。

傅加明很精细,我见过他掏钱包,一百面值的票子放一边,十块的放一边,这边是卡,那边是证,不像我,一抓一把,一点秩序也没有。说实在话,我讨厌有秩序的生活。

我们去沙巴克唱歌,服务生来结账时,我总是有点茫然。以前聚会都是别人理单,但现在不行了,于是我说,我来付钱。他冷静地看了我一眼:“段青青,你太冲动了吧,这对于我们的业务不利,你要学会冷静,我们AA制,两不相欠。”

仿佛被当头打了一闷棍!

好,我说,AA制。

到底是谁发明的AA制?这样的冷血,我看他精细的面孔,心生厌恶,头梳得光亮,阿玛尼的西服每天都熨得十分有型,甚至,身上还用了男性香水。他说用蓝色格子手帕环保,不像我,用随身携带的纸巾,当着别人的面就擦鼻涕。

道不同,不相为谋。

一起去吃饭,他便专心致志地小口吃饭,从不胡言乱语,可我把电视声音调得很大,看着娱乐新闻,说章子怡的八卦绯闻。他抬头看我一眼,你又没有核实过,为什么要说人家不好?

这种男人直恨得我牙痒,不过,他每天都把办公室收拾得一尘不染,而且窗台上还种了兰花,倒像是与世隔绝的道士。

我们的争吵大多来自于工作,我的材料总是做得马虎,他检查之后总是说这里不行那里不行。声音虽小,却让我觉得非常烦,索性一甩手扔了材料,说:“要是觉得不行,你自己去做。”

第二天看到他改过的报告,不仅细还很全面。公司的大会上,我得到了老总的表扬,当然对他心存感激。我回头打量着他,他仍然不动声色地在给兰花浇着水,欣赏着电脑里放的古筝曲。

为了表示我的感谢,我请他吃饭。他带我去上海三十年代的老饭馆,还点了上海的本帮菜。喝了点清酒的他脸颊微微有点红,上海话说得更绵软了,手指伸出来又白又细。很快,我就喝多了,借着酒劲,我口无遮拦地说上海的种.种不好,说他的种.种不是,说他太干净、太卫生、太讲究,说他太认真、太妥贴、太没有激情……总之,他太不符合我的标准了。

他反问我:“段青青,你对我这么挑剔干什么?你不会是在为自己挑老公吧?”

我一惊,是啊,我妈曾说过,如果你说这个人这里不好那里不好,那么,你就是想把他占为已有了。

是吗?我想了想,看了看他,我会选择他?不可能啊,我不可能会去喜欢上海男人的。

一次,我去南京路逛街,回来的时候淋了点雨,很快我就开始感冒了,还有点发烧。

就在这时,突然响起了敲门声,是傅加明,他提了水果和蔬菜,当然,还有医院开的药。

他说我的屋子太乱了,然后就开始动手给我收拾房间。可我的房间实在是太乱了,到处都是光盘和书,他说一个女孩子,怎么可以这样乱?

人病了,就容易脆弱,我哽咽着说,我想吃我妈的手擀面。

他二话没说,就进了厨房。一个小时之后,一碗热乎乎的手擀面端了出来,不仅有牛肉还有鸡蛋,黄瓜和西红柿。

“这是你做的?”我吃惊地说,他头也不抬,边收拾厨房边说:“上海男人,什么都会做的。”

病了三天,却享受了三天好日子。有了傅加明,我顿时觉得房间里到处充满了明媚的阳光,我终于读懂了张爱玲的那句话: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是愿意把头低到尘埃中去的。

自此以后,我和他说话的声音也变得温柔了许多;我不再觉得他穿得太过整齐手指甲太过干净,而是觉得这样的男人,才是会生活会过日子的那种。

这次我还钱给他时,他没有接。他说,算了,以后我病了,你也要这样照顾我。可他却说,我是看你一个北方人跑到上海来不容易,又天天嚷着吃不惯上海菜。其实,我哪里会做手擀面,我是现学的,多亏我聪明。

我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他问我,你的脸怎么红了?

是防冷涂的蜡,一着急,我把台词都说错了。

从此之后,我和上海细瓷男人傅加明混在了一起。

早晨起来我们一起跑步,他说,早上呼吸了新鲜空气,一天都会有好心情。每次,看到路上的垃圾,他都会顺手捡起,然后丢到垃圾箱里。

他说上班要穿得得体大方,不能随便穿,省得让人笑话咱不是白领。下班最好买了菜回家做饭,不仅干净卫生还省钱有情调。换上家常衣服,最好是麻的,两个人扮演柴米夫妻的角色,不嫌烦。汤可以煲五个小时,然后一人抱一本书看。

我不再去酒吧买醉,变得越来越像个淑女了;我不再和男人拼酒,不再抢着要结账,也开始提倡AA制了。

在穿衣服上我也变得讲究了,上班一套,下班一套,我渐渐学会了夫唱妇随。虽然谁也没有说过要如何如何去做,可是,我已决定,我要嫁给这个上海细瓷男人,然后和他过细水长流的好日子了。

当然,当我把这个决定告诉北京那些朋友们时,他们仍然在北京鬼混,没有半点结婚的意思。大家都嘲笑我居然要嫁给这样的男人,我对他们说,北京男人好像毛坯房,欠装修,而上海男人是装修好了的房子,简单实用大方。所以,我要嫁给上海男人了,他们精致的生活态度让我觉得这才是柴米夫妻的生活。

我的做法让他们感觉不可思议,他们说过不了多久我一定会后悔的。

不过,我感觉自己找到了生活的真正方向。嫁给傅加明后,我们住着装修优雅的套房,经常一起上班,一起下班,然后一起买菜做饭。

生活原来可以这样一步一个脚印,我开始喜欢这种生活,喜欢这种细瓷男人。他给了我细瓷一样的爱情,他懂得生活,知道雨露有多美丽落霞有多辉煌,他有品位,工作也很执著,是外柔而内刚,这样的男人,是打着灯笼也难找的。

一年之后我们就有了宝宝,可我的那帮北京朋友们还在鬼混。他们说,想不到,一个女人被爱情蒙蔽之后会变得这么傻,还这么快就给一个男人生了孩子!

我在电话中笑着说,谁和生活作对那才傻呢,学着做细瓷男人吧,这样的男人,才会有女人哭着喊着要嫁给你!

篇6:当男人遇到杏随笔

当男人遇到杏随笔

近日到曲阜龙尾山,漫山遍野的杏林尽收眼底。尽管来的晚了,所剩杏子已经不多,但依然于山林中,不时冒出几支挂满红杏的枝头来。不由想起叶绍翁“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的诗句。同行的朋友“杏“致盎然,互相打趣,一路下来,竟演绎出许多杏的搞笑的事情。

在这个过季的时节还能摘到杏,真是“三生有杏”;剩下的杏子,美其名曰”杏晚熟”;不经意吃到一颗甜美的杏子,被赞为”杏运无比”;而那些挂在枝头干瘪的、苦涩的杏子,连鸟儿都懒得去叨,被贬为”杏无能”;与市面上那些人工种植的杏相比,此山杏酸涩或甘甜“野杏十足”;归来时,一朋友一口气摘了几十斤,分享给大伙,可谓“乘杏而来,尽杏而归”;戏谑当中,答应写一篇“当男人遇到杏”。。。

下车走近杏林那一刻,真是乱花渐欲迷人眼,心神荡漾、流连忘返于杏林之际,眼里唯有那几枝红杏,哪还顾得上脚下的荆棘和枣刺?心痒难耐、披荆斩棘,直奔那几枝红杏而去。看来“春色”是关也关不住的,“红杏”必然要“出墙来”宣告春天的来临。[由整理]

走到树下,抬头望去,在远处看来十分扎眼的几枝红杏早已淹没在树叶里找不到踪影,只好留意翼翼的爬到树上四处张望。“众里寻他千百度”,扒开几支树枝,最后发现了几枝红杏的所在。欣喜之余,又不免担心,杏都在离身边较远的地方,手是无论如何也够不着的。只好两只脚踩在树叉里,慢慢地向前探身,把树枝抓在手里,一点点往后拉。眼看树枝弯成半个弓,几个红彤彤的熟杏就在眼前,却又陷于困境:继续用力吧,也许会摘到杏,但树枝极有可能折断,实在于心不忍,最担心的还是身体会失去重心摔下去。一时光,心中转过万千个念头,折还是不折?放还是不放?几番纠结挣扎,再三权衡较量,最后狠下心来,“花堪折时直须折”,再加一把劲,树枝居然没有折断。摘到红杏的一瞬,心中狂喜无比,原先得失就在那个放与不放的寸心之间。

不知不觉已吃了数枚杏子,又想起小时候熟悉的民间谚语:“桃养人,杏伤人,李子树下埋死人。”杏子再好吃,终归如《食经》所说:味酸,太热,有毒,不可多食。但看着远处还有几枝热闹十分的.红杏,总觉尚未饱腹,依然意犹未尽。几次想转身离去,又难以割舍。最后犹豫半天,还是向前走去。

路上,不留意踩了几只掉在地上的烂杏,差点滑倒,树间的野枣刺也几乎划破了衣服,却依然没能阻止自我来到那颗向我招手的树。茂密的树枝上挂满了杏子,红通通的甚是好看,可离得近了,才发现这些杏子很不一般,个头不大,大都已经干瘪了,却生硬倔强地紧贴在树枝上,一副恋恋不舍的样貌。左挑右挑,摘到一个外表饱满、鲜艳异常的,想都没想,就掰开一口咬了下去。刚入口时极甜,随即苦涩熏臭扑鼻而来,仔细一看,原先此杏以前被鸟叨过,外面看着通红,里面有一多半已经腐烂,真是应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那句话。心中懊悔不迭,只恨自我为那诱人的鲜丽蒙蔽了眼睛,可就是这样的一只杏子,居然集极甜、极美、极苦、极臭于一体。不免心生感叹,这就是造化弄人。善恶美丑就像一对连体姐妹形影不离,世上又有几人分辩的清楚?又有几人经得住诱惑?

继续满山坡里漫无目的的走着,这次倒是冷静了,走到哪就算哪,随遇而安的情绪慢慢平复了骚动。

最后停了下来,蓦然回首,树上一个橘红色的熟透的杏就悄悄的躲在树叶里看着我,如此安静和温暖,如此芳香而清冽,如此从容而优雅,如此亲切和熟悉。。。

这不就是我终其一生苦苦追寻的杏么?酸也好,甜也罢,适合自我的就是最好的。有杏如此,何其幸也!

篇7:男人等于难人生活随笔

男人等于难人生活随笔

最近自己的文学细胞开始复苏后,就一头栽入了论坛中,去品味、去沉醉,从理性的学术中释放,在感性的文章中陶醉,偶尔加入其中,仔细阅读,对生活又有新的感触。在现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散文是女性最后的栖息地,是他们释放自己的住所;而小说,却是男人的天堂,我们总沉醉其中,借此以逃避来自生活的压迫。

偶尔随手点击的网页总是显现母性的光辉,却难以发现父亲的那饱经风霜的面庞;我们一直关注着半边天的红火,却不能重视家中的顶梁柱;也许母亲的伟大如太阳般显耀,但父亲的深邃去如同宇宙般包容,保护着我们,女人难做,难道男人不难吗?

单身的我偶尔早起就能碰到兰叔在菜市买菜的身影,那魁梧的身躯挤在买菜大妈中中显得那么不和谐,少不更事的我总在暗自庆幸自己,因而总是在嘲笑他,每当这时候看到兰叔那幸福的微笑我都感到自己的渺小,用假笑以此逃避自己的惶恐;中午下班后期待吃饭的我却总能看到钟副打着中午的计划,偶有一次好奇的我上前去窥视,发现如同行程般的表单:买菜-接爱人-小孩-做菜-洗衣--午休半小时,这对于午休要1小时以上的我无疑是噩梦,加上这工作,当我好奇的问他不是下班了吗,怎么比上班忙?他却只回答了两个字:男人。那时的我怎么也想不通,难道我不是男人?直到后来我才知道,这两个字不紧代表着一种身份,更是一种责任。在法院工作的.日子我碰到了很多“男人”,也才开始知道一种含义:家=责任-女人=男人,我无意磨灭女性的付出,但我想倾述男性的努力。

家是我们最后的港湾,而男性就像停泊的船,需要修补,呵护,才能在暴风剑雨中航行,其实他们的需求很平淡,也许是回家你给他的一杯水,一句“你回来了”,也许是饭后一起的温馨,太多太多不经意的小事却能弥补他们在外打拼的创口。

家不是一个人可以经营的,同样,爱不是单方面的付出,男人也不一定会变成难人。

篇8:十全男人-生活随笔

十全男人-生活随笔

都说这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可是我却碰到了这样一个十全男人。

小灰是某企业的办公室主任,他可是上得厅堂,下的厨房,传说中的优秀偶吧!当然我肯定要带你去认识他的。

先说说工作中的小灰吧!首先能说细心么?每次单位召开会议,最积极的就是小灰,每次小灰都要仔细盘问,是谁开会啊,要开关于什么的会议啊,有谁列席等等问题,只到把通知会议的同事问到哑口无言为止,当然不是结束,小灰还是要抓住会前时间,对于会议内容等进行资深评价,对于经常开会的部门和领导进行精心批评,然后抱上自己的本本和卡哇伊的笔悠哉的踱向会议室。

开完会的小灰显得精神奕奕,满脸堆满了对会议的各种分析,有时候还没走到门口,他就像王熙凤姐姐般轰轰诳语,搞的我们无言以对,对于我们的沉默,小灰都会觉得这是我们对他的默许和认可,所以用酣畅淋漓来说也是没错的,优秀这个词,明显就是为小灰量身打造的。

小灰的优点当然还有很多,比如说很热心什么的。在平时的小灰就像个外交家,不论你在谈论什么问题,小灰都会热情的说,怎么了,怎么了,这种事都能发生等等之类的话,有时候,我们的聊天或许会有些隐私什么的,不愿意与他道来,我们会敷衍说,没啥了,就是闲话而已。可是优秀的小灰却不以为然,他依旧坚持刨根问底,依旧坚持把问题解决在他的谈话中,然后。。。然后,优秀的小灰会带着二十余年的生活经验和二十余年的所见所闻,将问题从大到小的一一分析利弊。可以说是一丝不苟,优秀这个词,就是为小灰而造的。

当然,生活中的小灰那也是绝对的优秀,会做饭,会做家务,会的很多很多,当然,肯定是不会生小孩子的.,哈哈,开个玩笑啦!小会平日里啊,最是勤俭节约的标兵和模范,他的房子车子都是凭自己多年来的幸苦打拼获得的,所以,优秀这个词就是为小灰而造的。

唯一不足的是,我们单位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们都成双成对了,只有小灰还是一个人,可能做为一个优秀的男人,对另一半有一个优秀的见解吧!小灰不就是姑娘们心中的偶巴么!

篇9:男人自私吗-生活随笔

男人自私吗-生活随笔

今天和姐姐聊起他的两个女婿,哪个自私、哪个不自私,其时这个问题看你站在那个角度了,所以答案是不相同的。

先从大女婿说起,研究生毕业,戴眼镜,皮夫微黑,身高适中,体态略胖,大女儿和大女婿是上大学时谈恋爱,当时姐姐有点不同意,后来两个孩子多年的磨擦彼此的脾气、秉性了解的都差不多,姐姐也就不说什么了,毕业以后两人分到了外地,不久两人就结了婚,还好,女婿对女儿那是捧在手心怕摔着,含在嘴里怕烫着,对二老更是关爱有加,虽然他们在外地,不能在二老跟前近孝,可电话问候是少不了的,每次放假回来只要能干的,都会抢着干,饭后茶余还给岳父、岳母捶捶背、揉揉肩,乐得二老合不上嘴,缝人就说还是我大女婚心眼好,心眼强呀,有一次岳母心脏病犯了,加上还有其它毛病,当时晕过去了,嘴里还有口水流出,“120”还没来,急得大女婿哭了,一边给妈妈擦口水,一边说:我抱着妈快去医院,可这个病不能动,只能等担架来了,后来在大家的照顾下妈妈好了。

第二年二女儿结婚了,二女婿,大本毕业,戴眼镜,皮夫白,身高1。74,胖廋适中,但他的小嘴不但长得小巧,而且还真是会来事,他毕业以后分到医院,那时未婚妻、岳父都在医院上班,得天独厚的条件,媒人一说两人谈了时间不长就结婚了,结婚以后就常在二老家吃、住了,等到孩子的.出生更是不走了,这时生活的磨擦也就开始了,二女婿老家是山里的,家里人比较细,自己考学出来分到外面,老觉得父母不容易,所以对自己的二老很孝顺,他父亲得病,自己陪着去北京跑来跑去,有一次他岳父病了,让他照顾一下,他答应很好,岳父输上液别人叫他聊天,他就聊忘了,可把岳父气坏了,回到家就和老伴说,他爹是爹,我就不是爹吗?还有一回他买了二双拖鞋,妻子以为是买她和妈妈的呢,没想到他是买给自己的妈和妹妹的,妻子这个气呀,所以他们老为这些小事产生不愉快。

通过这两个女婿的事,姐姐老是有气,她就说大女婿好,二女婿自私,男人自私的多。我有时就说她,不能全盘否定,十个手指还不一样呢?你不能说男人自私,女人不也一样吗?是人就有私心,这是人之常情呀,你要站在两人的角度看,情况就不同了,其时不管男人、女人,剥去华丽的外衣,都是一样的,谁比谁尊贵不了多少,穿上外衣掩盖了本来面目,所以说不能看外表,外表给人一种假象,给人一种想象,只有通过实际行动才能品出每个人的内心,不同家庭不同教育方式、以及不同文化熏陶,所表现出人与人的不同处事理念,所以人和人之间也是有区别的。

篇10:当爱过后生活随笔

当爱过后生活随笔

有些话,一听到心肝欲裂,有首歌,一听见催人泪下,有些人,相见不如思念,有些事,到来不如等待,日落时渴望黎明,初阳时一天又将要流逝,日复日,年流年,在空气中长大,在空气中堕落。

当磨难过后,懂得了情,懂得了爱,当情更深当爱更浓,忘掉红尘滚滚,忘却自我,身在红尘,有何能不被染红,我曾在最悲痛时说过:如若哪天有人为我披上嫁衣,眼泪再次流下来,希望不再是痛苦而是幸福。

曾经因为没有彩虹就不再仰望天空,没有涨潮就不再踏步沙滩,直到从浓恶药味的医院的中领略到我们拥有着别人无法言比的幸福:家人,朋友,健康,平安……

谢谢朋友们的祝福,我一定将它带走,带到我与爱人和家人的身边,曾听说过:幸福是一种自我感觉!虽然幸福的定义遥远且朦胧,没有了期待,没有了幻想,但我愿:淡,是人生最深的滋味。感谢一路走来有你相伴,到了这一刻,送予你的只能是默默的祝福,愿你不再用思念叹气,愿你不再多愁善感,愿你每一天都快乐,愿你事业如火冲天。

有时我觉得无趣的时候,用文字感悟自己的心声,用拇指感知手机键盘的忙碌,这样的时光不多,文字也渐渐模糊,看不清自己应该如何去表达简单而复杂的思绪。

深夜月儿已高挂,无限疲惫,却丝毫没有睡意,我在怀疑头部神经运转过度会不会迸脑浆,如果不会,可能是头皮暂无裂缝。放眼,路灯如珍珠交错于城市的每一角落,高楼、低瓦,阔路、狭巷,点缀着绿诛,忙碌、急促、竞争,城的`步伐,上班、下班,渡步人生。

疲惫背后力不从心,奔波回澜的坦然,是藏在角落的精灵,一次又一次的离别,在取与舍之间做选择,在喜与忧之间更替心境,这就是人生。

然而,生活的航驶向前方,由不得停留片刻,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当紫荆花飘落满地,你我扬航在花开花落的岁月,如若有缘再相遇,那将是一个灿烂的季节。

篇11:男人和女人生活随笔

男人和女人生活随笔

男人之间谈论最多的话题无非有两个:女人和钱。别人的女人和钱是男人谈论时最感轻松的话题,当然,最沉重的话题是谈论自己的女人。

男人在一起的时候,比的最多的'是能力的大小、职务的高低、艳史的多少、老婆的美丑。女人在一起的时候,比的最多的是购物的次数和战果,容貌的美丑、婚姻的美满程度、服装是否时尚、孩子的未来和老公赚钱的能力。

通常情况下,男人陪女人逛街购物时,男人只有20%的关注度,剩下80%的关注度全部落在了其他女人身上,而女人则是100%关注商品。

和一个好女人结婚,你是在暴风雨中找到了避风港,跟一个坏女人结婚,你是在避风港中遇到了特大风暴。这句话对于男人同样适用。

好女人是好看且温暖的,好男人是沉稳且大度的。

爱一个人最重要的不是海誓山盟和甜言蜜语,因为,婚前浪漫的“琴棋书画诗酒花”必将被婚后琐碎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所替代。无论男人或女人,终究要弄明白一件事:婚前的爱情在结婚以后变成了感情,老了,就是恩情。

试钱用火,正所谓:真金不怕火炼;试男人用女人,正所谓:英雄难过美人关;试女人用钱,正所谓:患难见真情。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喜剧跟钱都没有关系,所有的悲剧跟钱都脱离不了干系。“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 好女人(男人)还要自己找,老婆(老公)还是原配的好!(王乾)

篇12:论好男人生活随笔

论好男人生活随笔

昨天,自己一个人步行了好久去石门森林公园看看,没有太大的情绪,公园比我想象中的要差,但也不至于会让我瞬间情绪跌入谷底。时间已渐渐过去一天,公园里的大多数风景都已从我的脑海中慢慢褪去,因为那不曾真正停留在我的脑海中。唯独那一片片的大草地,那儿的草地好空旷,虽然远不及西藏的大草原,但对于我这种没有去过西藏,没有亲身体验过那种心旷神怡的我来说,那无疑是一种美,或者说,那是西藏大草原的一种替代物。我没有躺下去,许是一个人躺着太孤单了吧,我就在草地旁静静的想着那种躺在草地上的舒适感,只是静静的想着。

不敢一个人躺着,是因为草地上都是一对对的情侣,或者是闺蜜,总之就是两两就对了,如果我躺着了,总觉得有那么一点点的不自在。

不远处,女生卧躺在草地上,而男生就安安静静的蹲着,该自己的`女朋友按摩,多幸福,多温馨的场面呀。那只是草原一角。这也让我想起前些日子应舍友的邀,陪她去见见朋友的场景,那也是在草地上,校园的草地上,一男生在给女生编辫子,编好了又拆,拆了又编,因为女朋友不满意,我不记得我们在那里停留了多久,只知道当我们离开的时候,那男生还在为他女朋友编辫子。

我想对于大多数的女生来说,那就是好男人吧,我不敢说全部,但至少对于我来说,那就是好男人。所以,好男人还是挺多的吧,不过也真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快快乐乐,幸幸福福的。

哦,还有呢,那天,我还碰到了一对穿着1314情侣装的情侣,尽管那并不怎么好看,但他们脸上尽是满满的幸福。

篇13:男人的爱生活随笔

男人的爱生活随笔

一个男人,他的一生,真正爱的只有一次。大多的男人,爱的是他的第一个女人。

第一个女人让他从一个“男孩”转变为“男人”;在教会他什么叫爱之后又让他知道什么叫无情什么叫心痛,却教不会他怎么去爱下一个女人。因为他在第一次爱的时候就已经全情投入了,爱,差不多都已用尽。当第二个女人出现时,他不拒绝,他只是需要一个女人,当然也就不会放多点爱在她身上。以后的女人也都是这样了,得到的爱更少的可怜。

如果他的爱以百分百来计算,那么,第一个女人占了他爱的百分之八十,第二个女人就算她占百分之十吧,最可怜的'是第三个女人了,他对她的爱只有百分之五还不到。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他还有百分之五的爱要分给他的朋友和另外一些能跟他打情骂俏的红颜知己们。而往后无论他经历多少女人,最爱的始终是最初的那个。

所以女人们,千万别给自己借口问男人爱不爱你。爱要靠自己感觉,从平常他对你的态度等一些细节中去感觉。如果不是很确定他爱你的话,还是别问,我们不能给自己心伤的机会,也不能让男人们用言不由衷的话来敷衍自己。

当然,好男人还是有的,但毕竟太少。就是这些少有的好男人,女人还不一定爱。这也就注定女人天生就要为情伤,为情困。守在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身边,等待的结果通常都是没有结果,离开吧,又心不甘,于是把自己弄的伤上加伤,痛上加痛,最后还是得离开。原因是什么?就是因为你爱的男人对你不够爱,所以他舍得让你痛,舍得让你伤,末了,还要求你不要恨他。而傻如女人,真不记恨他,就是若干年后,心底还是有他的影子。

男人的爱有多少?给了你多少?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女人,爱男人,先爱自己。

篇14:晨练的男人-生活随笔

晨练的男人-生活随笔

巴特的'体重足有两百多磅,妻子忍无可忍,放出最后通牒:如果巴特再不减肥的话,两人就离婚。巴特无奈,就下定决心减肥。

每天清晨四点钟,巴特就起床出小区,往东跑到跨河大桥,然后返回,路程有五英里左右。等巴特跑回到小区,已经快要七点了。他回到家洗漱完毕,此时妻子也醒了,两人吃完早饭,去工厂上班。

就这样,巴特跑了一个多月,这天,偶然听到邻居说,小区还有一个喜欢晨练的男人,跟巴特一样,每天都在早晨出去跑步。巴特很纳闷:我和他都是早起晨练的,可我怎么从来没有碰到过这个人呢?

邻居告诉巴特,这个人每次跑步都是大约六点半出发,往西边跑。他们俩大概是因为方向不同,所以一直没有碰到。

这天,巴特像往常一样,四点整就起床跑出了小区,可是跑了几百米,他不慎崴伤了脚。巴特只好原路返回,等他一瘸一拐地回到小区时,一看表才刚刚五点钟。

等巴特刚走进小区,就看到一个人跑了出来。巴特大声问:“伙计,我想他们说的就是你了,今天怎么这么早啊?”那人一听,并没有理会巴特,自顾自跑远了。

回到家中,妻子已经醒了,正坐在床头,好像刚做了一个噩梦,额头渗着汗珠。巴特笑着对妻子说:“咱们小区有个人跟我一样早起晨练。可不知道今天怎么了,他比往常早了一个半钟头。对了,他还只穿着一条短裤,真好笑!”

妻子温柔地说:“你怎么回来得这么早?来,赶紧再睡一会!”

很快,巴特睡熟了,妻子小心翼翼地下了床,找出藏在床下的一件东西,打开窗户扔了出去。

那是一条男人穿的裤子。

篇15:爱笑的男人生活随笔

爱笑的男人生活随笔

不是说夏天离开,秋天来了嘛。还是一样的烦躁。闷热。

我的生活又开始发生了改变。笑自己的多情。笑自己的泛滥。笑自己的轻浮。

他说他会好好的保护我。不知道该不该开心。或者幸福。我的世界是寂寞无声的。容不下别人。

他说我的世界不轻易让人进入。他开始没有了信心。淡然笑之。

他还说他不会放弃。这是他的执着。

一位男子为爱情执着是应该得到幸福的。不幸的是对象是我。

他是个很喜欢笑的人。笑起来很可爱,很幸福。我喜欢看笑的好看的男人。他会温暖我的心。即使是在寒冷冬天。我会常常叫他笑给我看,虽然他已经是个很喜欢笑的男人。

他比我大3岁。这距离是不远的。但内心差距很大。他很自信。他说在很多方面,可以独挡一面。他说他可以实现他的白日梦。也会帮我实现我的白日梦。我是个只会在白天对着目光无焦距的地方发呆。想很多很多。未来是怎样。一片茫然。想过找个不错的`男人。可以依靠他过一辈子子。我的白日梦是不是实现了。我却害怕了。我该不该付出点什么来庆祝自己的梦实现。

在一个盛夏午夜的夜空。我对流星许愿。成为一位女强人。过着自信,即使没有男人也可以很好的生活。复杂的多情的转变。我也都不知道。想要的是什么了。也能只能。平静的接受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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