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爱情故事(整理6篇)由网友“要剥蒜吗”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长篇爱情故事,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经典长篇爱情故事
我的第一个恋人,确切地说是她先恋我。要说我对她的感情,最大的是怜悯。
第一次产生怜悯之情是初中毕业以后考高中。我们那一届考高中有严格的制度,先是班主任老师和科任老师一起推荐,一个班五个名额,对象是干部、军烈属、教师子女和贫下中农代表的子女,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以报名为准),然后才是成绩。他的成绩和成份都符合,年龄问题把她拒之门外,听到这个消息她哭了。我第一次看到她哭,没有出声,暗暗的拿泪洗面。看到她伤心的样子,我心里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为她深感惋惜。
我政审过关,体检通过,最后参加文考,单人单桌的那种(原先半期学期考试都是开卷),三个教师监考。
我被录取了。
虽然考上了,可还是高兴不起来,原因是她没能和我一起考上高中的阴影和替他忧伤的感情压抑着我,毕竟我的成绩在一定程度上与她有一定的紧密关系,没有她,我的成绩也不一定过得了关。
她是我的同桌。
我们班主任老师是数学老师,小学毕业后回家劳动一年,学校和大队推荐上了初中,屁股还没坐热,班主任老师搞摸底考试,其中有一道数学题二分之一加三分之一我直接得了五分之二。我的妈呀,试卷改出来后评讲,我才知道闹出了天大的笑话,被班主任老师狠狠的敲了两下磕砖。这是我入学的第一次考试不及格,一生中最大的耻辱,让我好久抬不起头。
我看见班主任老师把她找去长谈了好久,回到教室后要我和她同桌。我的天哪,农村的孩子,都这么大了,而且从小学起从来没有过男生和女生坐一桌的,男生挨着女生坐都要被笑话。当老师叫我上她那儿的时候,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可能比红纸还红,因为我觉得脸上滚烫滚烫的。她怎么样,我没敢看。我们个子都不算高,坐靠墙壁一排的第一桌,我靠墙壁,她靠巷道,每次我来迟了,都是规规矩矩的让她先站到巷道我才上桌位。不知她是有意还是无意,她侧到桌子边上一角,只给我一小点缝隙,无法进去,若真要进去,非贴着她的身子不可。我的天,哪敢啊,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吗?那些男生时时拿我开心呢。我只好把书包往课桌下面一塞,翻过桌子到座位上。她好气。我们虽然没有明显的画出“三八线”,但暗地里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界限。做作业的时候,她主动的找我讨论。其实我是不想和他谈论的,因为那些题目在我眼里都不在话下。不是吹,在小学的时候,每次考试都是班上第一名,初中的几次单元考试不到一小时就交卷,同样稳居第一,没人撼得动。但常常犯粗心的错误,这个粗心也来自于骄傲自信,满以为稳坐泰山。有一回数学单元测验下来,我得了99分,蛮自豪的,从来没有得过这样高的分数,我睨视她的试卷,右上角大大的一个“100”!脸“刷”一下阴了,简直让我无地自容,闷闷的望着窗户。我看你错在哪里?她反而温情的越过无形的“三八线”,拿着我的卷子与她的对照,然后指着我错的地方说,你看,你把这最后一个符号弄错了。这一回,简直是对我极大的羞辱,以后每次做作业她都要监督我或者帮助我仔细检查才让我交,因为她是组长。时光最能磨脸皮了,以后我也没什么顾忌的和她交流讨论,她就像一个姐姐,我是她的弟弟。过端午的时候,她悄悄的递给我两个粽子,我拿到班主任老师寝室兼办公室边上吃起来,香香的,甜甜的,那种感觉难以言表,令好多男生羡慕。我透过窗棂看到老师的办公桌上也有几个一样的粽子,难道也是她给的吗?她家有各种水果,成熟了的时候,她也常摘一些来给我,还叫我到她家去摘。我们之间那堵墙无形中被拆开了,每次和她一起交流讨论作业的时候无拘无束,轻松自然。我斜着身子靠近她,她那散发着皂角香味的发丝飘洒在我的脸上,酥酥痒痒的,薄薄的的确良衬衣透露出她洁白的肌肤,心中暗自涌动激流,呼吸极为不正常。
两年的时光转瞬就过去了。初中毕业后我曾给她写过一封上万字的长信,有点带爱情的那种,可一直没有回音。
第二次怜悯是我高中毕业以后,看到她在大街上摆地摊卖小百货。两年不见,本已渐渐淡忘,突然的看见她,又勾起了那段美好的回忆,重拾那段情感。她身体消瘦了许多,头发乱蓬蓬的,衣服不是那么的得体,简直就是一个十足的乡村妇女。她爬在地下,一对雪白肥大的鼓鼓圆圆的奶子完全暴露在我的视线范围,看样子大概正嗷嗷待哺吧,樱桃奶嘴发得胀胀的,不知宝宝有多大了。我蹲下想了解一下她最近的情况,那次为什么不回我的信,可她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把脸扭到一边向顾客介绍商品,讨价还价。当时有女朋友一起,我不好久留。当我起身离开的时候,又转身看了她一眼,心里酸酸的,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走了好远,还念念不舍。
又过两年,我到她现在居住地的学校去当民办教师,借家访的机会找到她家。他说早一点收到你那封信就好了。我说毕业后就给你写的,她说半年多了才收到,已经定亲了。为什么呢?我惊讶地问。她说她弟弟要招进区公所医院当医生,条件是要她答应嫁给区公所一个副书记的儿子。副书记的儿子患小儿麻痹症,行走不方便,更不要说下地劳动了……她埋怨我,在初中的时候为什么不早点……老师找我去谈,然后把我们编在一桌……你就是不主动。
我……哎!班主任就是我亲爹。
篇2:经典长篇爱情故事
遇到他那一年,她只有2l岁,大学还没有毕业。
周末,她和同学一起去影城看电影,散场的时候,看到他。他和几个人在打架,同学随手指点着他说,你看,那个长得高高大大斯文秀气手臂上有一只蝴蝶刺青的男孩子是我们家邻居。
她顺着同学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那个男孩子有一丝忧郁的气质,拉开的架势却是不相称的要拼命的姿势,她有些想笑,却笑不出来,心底里生出涩涩的滋味。
男孩子根本顾不上看她,全神贯注地和对手相搏。
走出去很远,同学说,他其实挺可怜的,小时候就没有母亲,跟着一个成天不回家的父亲过日子,能学好才怪!她忍不住又回头去看他,刚好他也看过来,目光在空中相接的瞬间,她听到心中什么东西“哗啦”一声垮塌的声音。
没及回头,男孩因为看她而分神,胸口上重重地挨了一拳,像失去了支撑的藤蔓,慢慢地倒在地上。对手又欲拿脚踹他,她松开同学的手,跑回去,护住他,像一只愤怒的小狮子一般大吼,别打了,别打了,会出人命的!
大家都惊讶地看着她,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她从口袋里掏出湿巾,轻轻地拭掉他手背上渗出的血丝。他看着她,忽然就笑了,苍白的面孔,因为这个灿烂的笑容,变得生动起来,那笑容令她想起一首歌,我想要怒放的生命。
谁都没有想到,他们恋爱了,那么不相称的两个人,一个是大学生,毕业后进了一家不错的公司,成了都市白领丽人;一个是没有工作、成天游手好闲的小混混儿。但,他们真的相爱了。
但凡恋爱的人,都想修成正果,那就是婚姻。他们也不例外,她跑回家跟父母讲,自己恋爱了,想要结婚。她生在知识分子家庭,父母都很开明,父亲说,你把那个男孩领回家,我们相看一下吧。
及待见到他,父母的脸就阴了,他的长相无可挑剔,可是他的出身、他的家庭、他的职业,以及他胳膊上的刺青,都成了父母心头的刺。他走后,母亲说,这门亲事,说死我也不能同意,你看他,哪是个正经人?正经人哪有在胳膊上刺上青乎乎的东西?二十几岁的人了,连个正经的工作都没有,你跟着他不是往火坑里跳吗?
她倔强地扬着头,说,这辈子,除了他,我谁也不嫁。
父亲因为她这句话,气得心脏病当场发作,被送进了医院。母亲正眼都不看她,说,我们不会逼你,但是你必须在父母和他之间做出选择。如果你选择了他,此生就别再踏进这个家门半步。如果你选择了我们,就当从来没有认识过他。
她哭了,眼睛像桃子一样红肿。
可是,最终她还是选择了嫁他,因为他是这世间唯一的版本,再也没有重复的。而父母说是从此陌路,但其中的血缘亲情不是一两句话就能割断的。
谁都不曾看好的这段婚姻,在她手里,却成了幸福的摹本。
结婚后,他像变了一个人,不再和那群狐朋狗友混在一起,不再喝酒打架,他甚至跑去美容院里,把手臂上的那个刺青给洗掉了。他找了一份工作,从最底层的装卸工干起,没几天,手上就起了层层的血泡,他咬牙坚持着。她心疼地说,我的薪水够咱俩用的,你别太拼命了。他乐了,说,我是男人,不吃点儿苦,怎么养家?怎么养你?
她由着他去折腾,他居然做得有声有色,先是加薪,后是升职,然后有了自己的小公司。没几年的时间,他的公司已经初成规模,他们换了大房子,买了新车。
许多人以为他有了钱,会骄纵,会变坏。谁知道,他还是像从前那样,回家做饭,出差给她买礼物,晚上从来不在外面留宿,怕她一个人在家里害怕,即使出差,也会每晚打电话回家。她怀孕以后,行动不便,他甚至每晚给她洗脚。听别人说她的母亲犯眩晕症住进医院,他更是跑前跑后,煮粥、炖汤、陪宿,她的母亲终于被他感动,认下了这个女婿。
闲时,她问他,想不到你会对他们这么好,你不恨他们吗?他摇头,说,不恨。感激还来不及呢!如果不是他们生了这么好的女儿,我就不会有这么好的妻子;没有这么好的妻子,就不会有我的今天。当初他们的反对,我能理解,如果我有了女儿,想来也不会让她跟着一个不良青年。
她依着他的肩膀,眼睛湿了。从恋爱到结婚,整整十年的时间,他们终于被父母接受了。她又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说,当年,在影院门口,一个美丽的女子,因为偶一回眸,像小狮子一般护住我。那时,我就发誓,此生要对她好,一辈子,无论中间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会和她分开。
偶然一回眸,只为你回眸,成就一段美丽姻缘。
篇3:长篇爱情故事
为了逃避那些追逐她的高年级男生,她决定在本班里为自己找一个挡箭牌。
目光逡巡了一周之后,她选中了前排一名温文尔雅、安静白皙的男孩儿。她观察到他从不主动与女生说话,于是情急之下她只好采取主动出击了。
可她一时又想不出妥当的方法。正巧那个下午辅导员来统计学生信息,等信息册传到她的手上时,她只用了几秒钟的时间就死死地记住了男孩儿家的电话。
等月假回家的时候,她故意拐去服装街上徘徊很久,直到估量着他已经到家,这才用街角上公用电话拨通了那个号码。她忐忑不安的心跟随着话筒中提示音一起一伏,等待的时间仿佛过了整整一个世纪。
然后她突然听到话筒另一端传来男孩儿“喂”的一声,她像是被惊醒了一般,慌乱之中挂掉了电话,转身跑出了电话亭,像个小偷似地羞红着脸躲藏进了人流之中。
可她并不死心,既然不敢当面告诉他,她又决定把自己想说的话写在卡片上送给他。只是她又怎么好意思亲自去送呢?万一被他直接拒绝那多么没有面子。
亏她冰雪聪明,她竟然为班上每名同学都买了一张卡片,包括女生在内。为此她偷偷清空了自己的储钱罐。当然所有卡片上都是千篇 一律、抄到手僵的问候语,只有给他的那一张,她才费尽心思、绞尽脑汁地写满了肉麻的情话。
果然她刚刚展开攻势,他就缴械投降了。出乎意料的是,她同时还收获了全班同学对她的好感,再遇到高年级的男生来班上滋事骚扰,全班同学都会站出来保护她。她成了整个校园里令人瞩目的骄傲公主。
平日里她喜欢穿一件黑色的长袖衫,搭一条张扬的红色的碎花裙子。她总是走在他的前面,时而回头看着他,向他微笑。那时候,他们不用说一句话,身边的风就变得轻盈起来,风中还裹卷着幽暗绵长的花香。
真正让她对他另眼相看付出真情,是在遭遇那场惊心动魄的车祸之后。
她主持了那年全校的新年联欢晚会,结束的时候夜已经深了。他始终等着她,陪着她坐最末班的小公共汽车回家。在一个不起眼的丁字路口,一辆货车呼啸而来。货车司机喝醉了酒,连车灯都忘了开。
她赶紧掉头去看,发现大货车就像一座山那样向着他们倾轧过来。在两车相撞的一瞬间,她脑海里闪过无数个念头,离别,残废,死亡……
他用尽全力将呆怔的她一把扯到了自己身后,随后她真切地听到了天崩地裂的一声震响,顷刻四面车窗上的玻璃像是天女散花一般在天地间飞溅。她紧闭双眼,只感觉脸上热乎乎的,还能听到有什么东西顺着她的下巴滴滴答答地往下淌。
他不顾自己的腿伤,拼命地呼救,央求路上的行人先背她到医院去。医生说,幸好来得及时,不然她姣美的脸上会留下伤疤,他望着她得意地笑了。
他的左腿里被植入了钢板,走路也落了些小毛病,他不愿让她知道,在一起时就故意走得慢慢的。可疼总是瞒不了自己,一遇到阴天下雨的天气,就会泛起隐隐的酸痛,像极了一颗多年过敏的牙齿。
他开始以为自己配不上她,有意疏远她。可她却依旧大大咧咧地喊他去踏春,去爬山,去吃冰激凌。他有时候会寻找各种借口拒绝她,也有实在推脱不过的时候,他就勉强跟着她出去一次。
她走在他的右边,喜欢把手放进他右边的口袋。隔着口袋,他其实能感受到她的体温。他也喜欢她的手这样放着,仅仅是这样放着,他就能感觉到整个世界很是温暖。
毕业找工作的时候,他答应她一起去北京。可等到聘书领回来,她如愿以偿,而他却只能去到上海。
她不知道,他根本没有面试自己最喜欢的那家公司,他以为只有与她生活在不同的城市,才有可能让她忘掉自己,去开始新的恋情。
那个夏末,在分别的月台上,他与她一窗之隔,他微笑着说:“你一个人在北京不容易,如果遇到更合适的,千万不要顾忌我。”
她假装听不清他的话,其实她听得清清楚楚,比车祸时那一声震响还令她悲痛欲绝。两年来,她对他的伤残故意视而不见,对他的疏远也表现得漫不经心,她以为时间会抹平这一切。
她叫他去踏春去爬山去吃冰激凌,她把手插进他的口袋,都是为了让他明白,她和他还在一起,永远在一起。可是今天分别时的这句话,让她终于明白,他早已决定放手了。列车驶离了他们朝夕相处的城市,她的泪才滑落下来。
就这样,她和他的关系真的渐渐断了。最早的时候,偶尔哪个节日还会收到他一张贺卡,到后来连一张卡片也没有了。在繁华的都市里,她也交往了男朋友,毕业,求职,供房,生育,离婚,跳槽,没日没夜地加班,能想起他的时间更是越来越少了。
记不得什么时候,在朋友的电话里,忽然就谈到了他,她才知道,他后来跟一个美国女孩儿结了婚,如今住到大洋彼岸去了。事过之后,她再回忆那个电话,仿佛和自己夜里的梦一样,恍恍惚惚,不确信是不是真的。
某个失眠的夜里,她从床上翻身起来,无聊之中打开了电视机。里面正在演一部电影,名字叫《初恋这件小事》。水水拿到阿亮学长的电话号码后,在家打通了电话,直听到阿亮在电话里“喂”了一声。水水跳了起来,激动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巴,然后在房间里大跳大喊。
看到这里,黑暗中她突然就泪如泉涌。
多少年过去了,他应该早已不记得当年有个女孩儿打过这么一个电话。可是于她,他轻轻的那一声“喂”,即便是远隔重洋,和深不可测的时光,也总能唤醒街角电话亭中少女纯真的情怀,和人世间最单纯的喜爱。
篇4:经典长篇爱情故事
经典长篇爱情故事篇3:那场暗恋,只是她一个人的寂寞
生日那天,她为自己买了一套红色的内衣,蕾丝,绣着一朵朵的百合花。她洗了澡,然后穿着内衣进了房间。这是第一次。她对吴晓轲说:喜欢吗?就当我们的新婚之夜好吗?
A 喜欢就像一条越缠越紧的青藤
青慈爱上吴晓轲的时候有多大?正青涩,青涩得还如一只刚刚长出来的木瓜吧。
16岁,在一棵梧桐树下,看到迎面走来的吴晓轲,心,就微微地疼了。那疼,便是喜欢吧?
他们一个班,132班。在甬路边的那间平房里,那时,吴晓轲是班长,高高帅帅的样子,自然是清风秀骨。
而她,不过是一只丑小鸭,还没有长开的身体,如一根豆芽菜般孱弱。比起丰满的同桌陈妍妍来,16岁的青慈,简直是一朵尚未开放的小苞蕾。
但谁能阻挠她的喜欢呢?喜欢是一条越缠越紧的青藤,紧紧地纠缠着她。她开始写日记,日记里全是吴晓轲;她开始写诗,诗里也全是他。
没有人知道她的暗恋。她偷偷喜欢着一个男孩。那个男孩,跑到操场上去踢球时她会偷偷去看,走过她身边到最后一桌时她会心跳,一共是15步,是的,15步,他就可以到自己的座位了。
有时他和她也会遇到。可是她会紧张得手心里全是汗,然后擦肩而过,也许,在他心里,根本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女孩子这样喜欢自己吧?
他们只在同一个班待过一年。高二分文理班,青慈选择了文,吴晓轲选择了理。青慈想去改。因为她开始看到吴晓轲选择文她才去学文的,但没想到他居然又变了。到了老师那里,老师说,你还是学文合适,你作文写得不错,我看是有希望的。
她学了文,离他教室有三排的距离。
课间10分钟的时候,她会借上厕所的机会绕到130班的门口,那里,有她喜欢的男孩子。
临毕业前夕,他忽然退学,去了新疆的一个油田。听同学们说,是去当石油工人了。他走得那样突然,青慈听到这个消息时,学校里满树合欢花开得正灿烂。她呆呆站在花树下,好半天,才蹲下来,放声大哭。
高考结束之后,青慈买了一张去新疆的火车票,一站一站跑到新疆。她要去找他,告诉他她的爱,不管他要不要。她想,自己暗恋了3年,不能轻易就这样结束了,她要把自己那厚厚的三大本日记全带着给他看,让他知道,曾经,有这样一个痴情的女子爱过他。
辗转了好多油田,她坐着颠簸的汽车在戈壁滩上行走,没有人知道她心中的决绝。但她找到他所在的油田之后,人家告诉她,他刚刚走,去了科威特。
科威特,那是多远的一个国家呢?
青慈站在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边上,再次泪如泉涌。
B 那里有一双眼睛注视着她
几年之后的青慈,已经出落得美丽动人。她曾是上海一所大学的校花,在电视台组织的大学生风采展示中夺得过冠军。
但她一直没有谈恋爱。很多男生发起过无数次攻势,都是一些很优秀的男生,可青慈无法让自己动心。
她的心里,一直装着一个人。曾经四处打听过他,他好像一直在国外。中国一直有派出的劳务输出,吴晓轲好像没有在国内待过几年。
她的钱夹里,一直有一张吴晓轲的照片,他18岁时的照片。一寸的黑白照,是从他图书证上撕下来的。记得有一次去图书馆借书,她看到了吴晓轲,吴晓轲在低头看一本体育画报,而他的图书证就在那桌子上的一堆图书证里,她借机找自己的证,然后翻到了他的。
那照片上的男孩子,英俊清秀,有着清冷而绵长的眼神。她的心战栗着,这才是相思又相思的春闺梦里人啊。
趁别人不注意,她颤抖着手把那照片撕了下来。从此,那张照片成为她最珍贵的东西,贴身带着。后来她从英国回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张一寸的黑白照片放大成了真人大小,挂在了自己屋里。
下班之后,她最快乐的事情就是回到自己的小屋,然后与吴晓轲相对。她会对他说好多话,亲爱的,你好吗?有时,她买了一件新衣服,也会穿到吴晓轲的照片面前,然后问,吴晓轲,好看吗?好像对面看她的真是吴晓轲。
她也知道自己的暗恋已经病态,可她无法阻止。她爱了他那么多年啊。后来,她把钥匙链、小挂链上全坠上了他的照片,用塑胶塑了,吴晓轲在她心里,永远是18岁的样子,那么年轻,那么清风秀骨!
大学毕业后,她去英国留学,在去英国之前,她四处打听吴晓轲家的电话号码,终于打听到了,而且恰恰吴晓轲在家,他回国休假了。
霎时,她欣喜若狂,拨打他家的号码时,她好像回到了16岁,其实,她已经24岁了。
你好,她说,是吴晓轲家吗?
接电话的是吴晓轲的母亲,她问,请问你是?
我是青慈,吴晓轲的老同学。
噢,她的母亲说,是这样啊,这两天他的老同学打电话的特别多,你什么时候过来啊,他明天就要结婚了。
青慈一下子呆了,好似被雷电击中了。千辛万苦找到他,他却要结婚了,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她恰恰错过了。
听筒里还有喂喂的声音,她却傻子一样放了电话,然后走到吴晓轲的大照片前,把脸紧紧贴在上面说,吴晓轲,你怎么会这么狠心?你怎么可以不等我?
4年后,青慈从英国回来,在上海一家英国公司做事。她是干练冷漠的白领,是下属眼中的冷面俏佳人,是上司眼里的得力助手,她的冷,让很多男人忘而却步。如果说上大学时还有好多男人追,那么现在,即使她情愿做人家二奶,男人亦是不愿意要的。
她太冷了,根本看不出一丝女人的似水柔情。从吴晓轲结婚以后,她的心就死了。有时她也常常问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固执,为什么偏要一棵树上吊死呢?
只有回到自己小屋里时她才会感觉放松和快乐。
甚至,在他的照片前她都是羞涩的,如果她洗了澡,一定要穿好睡衣才能到她的房间来的,因为那里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她啊。
28岁,她已经不年轻了,尽管用最好的化妆品,穿名牌衣服,可什么能抵挡心中的寂寞呢?
生日那天,她为自己买了一套红色的内衣,蕾丝,绣着一朵朵的百合花。她洗了澡,然后穿着内衣进了房间,这是第一次,她对吴晓轲说:喜欢吗?就当我们的新婚之夜好吗?
她脱去了那套红色的内衣,一下子泪流满面。
C 青春里凋谢的花朵全是为了他
青慈是回家过春节的时候遇到吴晓轲的。
老家还没有飞机场,坐了一天的火车,她黄昏时分到达了家乡的小站。
走出站口时,就有许多人看着她,很明显,她的洋气和那种散发出来的迷人气质并不是这个小城里的人所具有的。
红色的羊绒大衣,棕色的小羊皮高跟鞋,黑色的大披肩,加上手里拉着的lv的红箱子,她站在风中等出租车时,俨然成了一道风景。
忽然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她回过头去,一下子呆住了。
是吴晓轲。虽然过了,虽然他变化那么明显,胖了,眼袋垂下来了,穿着工商局的衣服,站在一辆破吉普车前,然后,冲她微笑着。
那一刻,她的心里似铁马冰河,呼啦啦全碎裂开来,冲撞得她心疼,到处都是冰渣子,还没有解冻,但已经有春流暗涌。
是你吧?吴晓轲过来。我一眼就看出来了,还这么瘦?怎么这么动人了?听说你去英国了?来,上车,我送你回去。
她不知道怎么上的车,呆呆地跟着他走。坐在车上,他问,回家过年?
她忽然紧张局促到要崩溃一样,不敢看他,怕眼睛泄露了自己的秘密,她还脸红了,是的,她多少年没有脸红了?紧紧挨着她坐着的,是她苦恋了12年的男人啊。
是,回家过年。她说。
那我找几个同学,咱聚聚,好吗?对了,结婚了吗?
青慈特别想哭,吉普车里没有空调,很冷,她穿着裙子,把大衣裹紧了还是冷,她知道不仅仅是因为天气的原因,外面开始飘雪花了,一片片地打在车窗上。她哆嗦着说,还没结。
太晚了,他说,我早结婚了,孩子都5岁了,去年老婆还下岗了,对了,上海有什么好买卖?有空介绍给我。
这完全不是她想象中见面的样子,完全不是。
吴晓轲和她拉着家常,说着一些世俗的话。她答着,可有可无。到家的时候他说,等我电话吧,我们真得聚聚。
过了几天,他们果真聚了一次。她从来不喝酒,但那天喝得特别多。大家都开着玩笑,说高中时谁暗恋过谁一定要说,然后与暗恋者喝交杯酒。除了她,来的十几个人全结婚了,居然有人说暗恋她,是一个不起眼的男生,现在成了老板,开着一辆宝马来的。那个男生说,知道吗,我偷过你一张照片,至今还在我的包里放着呢。
她笑了,原来偷照片的不仅仅是她啊。
吴晓轲是在人们都喝多了的时候坐在她身边的,她又浑身颤抖起来。吴晓轲看着她说,青慈,你暗恋过谁?
这一句问就让她崩溃了,她跑到外面阳台上,趴在阳台上就哭了。
吴晓轲从后面抱住她,是我吗?
她翻身扑到他怀里,绝望地哭着,哭得差点上不来气。是的,她爱过他那么多年!错过多少光阴也全是为他,她青春里最美丽的花一朵朵凋谢也是为了他。她说着,从梧桐树下说到一寸照片,从那进教室到座位上的15步到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她一边哭一边说着,到最后,她几乎是哽咽了。
惊呆了的是吴晓轲,他把她抱得很紧,对不起,对不起,他一直说的是这三个字。
D 那场暗恋,只是她一个人的寂寞
那场暗恋,只是她一个人的寂寞
很晚了她才回到家,忘记了是谁把她送回来了。早晨刚醒,她的手机就响了。是吴晓轲。
她有点不好意思,昨天太失态了,但接到他的电话还是觉得那么兴奋那么心跳。喂,她柔声地说,她发现自己的声音居然有小女孩的媚态。
起来了?吴晓轲说,想和你说个事。
说啊,她继续温柔地说。
你能借我点钱吗?我要买一幢新开发的楼,已经贷款了一部分,你又没结婚,还在那么好的公司里做,年薪听说有二十多万,应该没问题吧。
青慈一下子尴尬在那里,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吴晓轲大早晨打电话来,是为了要跟她借钱的,她看过一句话,说让爱情崩溃的最快的方式,就是借钱。
可以吗?他问,毕竟,你那么爱过我,这点面子还是会给我的吧?
他居然把她的暗恋看成了条件来要挟。那一瞬间她忽然解脱了,压了12年的情结因为这个早晨的电话一下子解开了。
当然可以,她说,我会把钱打到你的卡上,要多少?
十万,吴晓轲说,5年之内还你。
好,她说,还有别的事吗?
我请你吃饭啊,吴晓轲说,今天晚上,就我们俩。
不必了,青慈看着窗外的雪花说,我订了今天下午的车票,还要赶回上海,公司有点急事。
她说了谎。她要回去了,她不能在这个地方再待下去,如果再和他吃一次饭,听他说着家常和钱,她真的要崩溃了。
那天她急急地回了上海,和逃跑一样。到了家里,她都不敢进自己的卧室,仿佛那里埋藏着一颗定时炸弹,随时会把她炸得粉身碎骨。
她终于明白,那场暗恋,只是她一个人的寂寞,她爱上的,只是自己的想象,是的,只是她设计好了的一个人,其实,与吴晓轲无关。
那天她睡在沙发里,第二天,她找来搬家公司搬家,有人问她,这张照片怎么办?她笑了笑说,扔了吧。
在去新家的路上,她打开钱夹,然后找出那张一寸的黑白照片,夹了12年的照片,三下两下撕碎了,然后扔到了风中。
她想,从明天起,要开始好好地谈场恋爱了。
篇5:长篇爱情故事
长篇爱情故事:生活爱情
我和晓瑜的婚姻,真是好事多磨。
不知为什么,母亲始终不喜欢晓瑜,我们恋爱四年,她就反对了四年。当时我和晓瑜分隔两地,存在许多现实困难,再加上母亲的执意反对——我是母亲独自带大的,母子相依为命二十几年,不能不考虑母亲的感受。所以我曾一度动摇,放弃了。
我们各自成了家,相互的牵挂一点也没减少,还因各自生活的不如意而更加怀念对方。四年后,我们分别离了原配,又走到一起。母亲说:你俩就是前世的冤家,我眼不见心不烦,随你们去吧。
因为这些曲折经历,头胎怀孕的时候晓瑜都三十五岁了。
当时正是我事业发展的关口,晓瑜非常支持我,尽管她怀孕很辛苦,却从来不跟我倾诉,自己默默承担。高龄产妇本来就不容易,她身体还一直都不太好。
那几个月,我整天加班,晓瑜整天去医院。每天回家都看到晓瑜在遵嘱吃这吃那,有时候简直吃到呕,她就呕了再吃,吃了再呕,看得我都不忍心。我说:“实在不行咱就不生了,有没有孩子我没所谓的。”她却说:“那怎么行?我们这么艰难才走到一起,如果不能为你生个孩子,你母亲那一关就过不了,我自己也过不了自己的关。”
秋天的一个夜晚,我正加班开紧急会议,医院来电话了:“快来,你妻子有危险。”
晓瑜的情况很不好,岳母也在医院里。医生说,“她有先天性心脏病,又有妇科肿瘤,却坚持要保胎。现在孩子已死在腹中,必须手术取出,问题是产妇的子宫肿瘤,如果开腹取死胎的话,子宫有可能要一起拿掉,那么以后就不可能再生育了。”
我着急地说:“当然是保命要紧,赶紧手术吧。”岳母说:“我们没告诉晓瑜孩子没了。你千万不能告诉她,这可是要她的命啊!她撑了这么久,就是为了孩子……”
我犹豫了一下,向病房走去。
护士长抱来一名女婴我告诉晓瑜,孩子有早产征兆,所以要手术,或许子宫不保。
晓瑜抓紧我的手:“你说实话,孩子有问题吗?我感觉不到胎动了……”
“医生说孩子好好的,是肿瘤影响了孩子,所以要早产。你挺住,不会有事的。”女人真伟大,听了我的话,晓瑜马上平静下来:“老公你放心,我会挺住的,为了我们的孩子。”
进手术室之前,她努力朝我微笑:“你放心,我一定要给你生个孩子。”
手术做了三个多小时,医生都差点虚脱。
还好,最后手术成功。
孩子当然是没了,这怎么向晓瑜交代?
岳母一直在掉泪,念叨“苦命的女儿”,听得我心烦。对于一个三十几岁的男人来说,我并不觉得孩子有那么重要,晓瑜性命无碍,真要谢天谢地了,知足吧。
岳母说:“晓瑜的心事很重。婆婆不喜欢她,她又是嫁了一次再嫁你的,心里很自卑,好不容易怀了孩子,又查到子宫肿瘤……你现在事业做得好,她压力很大。她是真爱你,怕失去你啊。”
我说:“妈,你放心,她不会失去我的。现在保住她的命是大事,其它都是小事。”
护士长从走廊那边匆匆跑过来,把岳母叫过去嘀咕了半天。岳母神色忽阴忽晴,还有些惊喜的样子,然后她一路小跑着过来,说:“小何,我跟你商量个事,这边有个女婴昨天刚生的,母亲竟然跑掉了,大概是未婚生育吧,护士长问我们要不要收养。”
我想都没想:“不要。领养孩子我没心理准备,这可不是小事,得跟晓瑜商量。”岳母这一刻表现得像个超人,异常清醒:“小何你糊涂了,晓瑜刚捡条命回来,一会儿清醒了要孩子,你告诉她孩子死了,她能撑得住?现在她子宫也没了,这辈子不可能再生孩子,除非你再婚……”
“妈你说哪里去了,我说了有没有孩子无所谓的。”我脑子里乱糟糟的。
“你现在年轻,无所谓,以后就不这么想了。与其以后考虑收养,不如趁现在,这里的人我都熟,把这事瞒下来,直接就能上户口。晓瑜最好别告诉她,这个孩子也是早产,知道的人有限,就说是她生的就行了。看到孩子,她身体就好了一大半,什么鬼门关都能过。”
我不得不承认岳母的主意有道理。岳母说:“如果以后你真的接受不了收养,等晓瑜身体好了,咱们再慢慢告诉她。”
护士长在旁边说:“女婴一切健康,昨天出生就打了十分。你看这时候碰在一起,不是缘分是什么?我是同情你们的遭遇才出这个主意的,这年头想收养孩子的排着队呢,你快拿主意吧。”我被说动了。
晓瑜疼女儿到了溺爱的程度
这孩子就是我现在的女儿。说起来也真是缘分,女儿渐渐长大,跟我越长越像,要不是岳母知情,我都怀疑是自己的种。更巧的是,女儿的血型跟我一样,都是B型。
晓瑜不知情,她对女儿简直到了溺爱的程度——这大概和她生孩子过了一回鬼门关有关,也跟她切除了子宫有关,反正女人的心理我搞不懂。女儿真是个福星,她来之后,我家好事连连:母亲跟我们和解了,晓瑜的身体健壮了,我的事业也发展得越来越好。
女儿聪明,但学习是她最头痛的事,所以成绩很一般。晓瑜在她身上花钱花心血的那劲头,能把所有的妈妈比下去,从幼儿园开始就买钢琴、黑管,上芭蕾班、绘画班,可惜女儿哪一样都是半瓶子醋,兴趣一过,就丢在脑后了。
女儿上初二时,晓瑜郑重地跟我说,要送孩子去美国留学。我说好好的留什么学,她又不爱学习,也没什么特长。话没说完晓瑜就急了:“这是你的孩子不是?净看缺点看不到长处,她英语成绩可是最好的!”
“最好也才八十几分,她班上一百分的就有十几个。”我差点笑出来。
晓瑜怒道:“我说是她自己成绩中最好的。你这算什么父亲啊,别人家都是孩子的事最重要,可你呢,关心过孩子吗?”
我表态,这事她做主,我积极配合。
晓瑜行动起来。她联合别的家长,找了一家知名的英语学校,在学校旁边租了房子,索性搬过去陪女儿住读,搞了一年多,女儿的英语成绩大幅提高,英语考过了线,可以申请留学了。这些事情我没插手,全是晓瑜在张罗,万事俱备后,她发愁说:“咱们的钱太少了。女儿在家里没吃过苦,出门在外,吃也吃不惯,住也住不惯,手上再没钱,那得多受罪啊。”
我说:“出去留学的孩子都得吃苦,不舍得她吃苦就别选择留学。”
“你不想办法多挣钱,还说这种风凉话。你这当爸爸的真差劲,好像这女儿是捡来的,怎么就一点也不心疼。”她不悦地说。
“老婆,你可别怂恿我腐败啊,咱们这没根没底的人,可不能乱来。工薪阶层不都这点钱吗,我能想什么办法挣钱?”
晓瑜点着我的额头:“你就是个死脑筋。难道就不能想想办法,赚点没风险的钱?什么叫灰色收入,灰色就是合法不合理,不是非法的,非法就叫黑色收入了。”
我笑她狡辩:“你还头头是道呢,早晚送我进了监狱,你就哭去吧。你去看报纸,哪天没有贪官落马,你个妇道人家,惯孩子害老公,真糊涂。”
准备跟晓瑜摊牌
留学的事办好了,是美国一所女子学校,继续读中学。母亲和岳母都给了几万块钱,支持女儿出国读书,但就算这样,经济上还是十分紧张。
第二年,我在单位负责的一个重要项目,需要到美国考察。我绕道去看了女儿,她还算适应,学习上没太大进步,花钱不知节约,我狠狠教育了她一顿。
我们的美国合作方其实是一个美籍华人的私人产业,得知我女儿在美国读书,对方私下提议给女儿一些资助,我坚决地拒绝了。晓瑜不知怎么知道了这事,跟我吵了一架,说人家在美国给女儿一点好处,怎会影响到我的事业?
再说单位已经决定跟他合作,收他一点好处理所应当,又不影响单位的决策。我说:“我要拿了这钱,就是吃了人家的嘴软。这是我的公事,你不要插手。”
晓瑜很多天都不理我。岳母知道后,私下里跟我说:“小何,我看不如把真相告诉她吧,不然她这样宠孩子,都到了怂恿你犯错误的地步,太糊涂了。”我说:“妈,是不是亲生的都该一样亲,也都不能溺爱。这事还是不告诉她了,说穿了一是对女儿不好,二是怕晓瑜心理上难承受,她心理素质不好。”
没想到晓瑜固执己见,竟背着我跟美国公司的人达成协议,让女儿以打工的理由在公司领一份报酬,补贴她在美国的费用。这件事是美国公司的人告诉我的,当时我们单位与他们在一个项目的核算上有出入,对方不想让我查得太严,就告诉了我实情。
那天,我在办公室坐了很久,最后做出的决定是:退还女儿所领的全部薪水;与晓瑜摊牌。
永远不再提起周末我提前回到家。晓瑜不在,大概她没想到我这么早回来,所以出去了。
家里很洁净,所有的东西井井有条。我走进女儿的房间,她出国后,晓瑜常常在这个房间休息。
床头放着几本精神分析的书,晓瑜是做财务的,不知她看这些书做什么。打开来看,许多章节都画了线。书里夹着一张药方单子,是她的名字,诊断一栏写着“忧郁症”——我脑子突然轰的一下,她有忧郁症?我怎么从来不知道!
我打开电脑,搜索妻子看过的网页,竟然进到了她的QQ空间。我才知道,原来晓瑜是这么孤独,这么缺乏安全感。她的忧虑没人开解,她的思念没人分担,她因为严重的失眠,又怕影响我休息,就自己搬来女儿的房间睡觉,实际上,她是那么渴望丈夫的关怀……
对晓瑜的怨气渐渐小了,我深深感觉到自己的失职。我已经多久没有陪她去散步、看电影了?我们多久没有肌肤相亲,没有夫妻间的秉烛夜话了?我在责怪她溺爱女儿的时候,有想过自己教育孩子吗?
那一刻,我决定永远不把关于孩子的真相告诉妻子。其实有什么真相呢?女儿从出生就在我们的呵护下成长,亲生不亲生又有什么区别?
在妻子回来之前,我去菜场买了新鲜青菜,还有鲜花,笨拙地做了一顿晚餐。那一夜,我们重拾了恋爱时期的亲密无间,晓瑜的表情又惊又喜,最终竟喜极而泣。
我没有说“忧郁症”的事。既然晓瑜不讲,我也就假装不知,免得强化忧郁的概念。我相信凭我的爱完全能够治好它。我只是告诉晓瑜单位与美国公司合作中的问题,话没说完晓瑜就说:“我们把钱退给他们吧,老公对不起,我做错了。”
最后,我们像每对平常的父母一样,讨论女儿的学业,讨论她的未来……女儿的出生之谜,就让它永远成为秘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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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长篇爱情故事
长篇爱情故事:生命最后,他选择了爱情
发现莫家伦的变化,是在半年前。
下班时间明显推迟,即便待在家里,也总是将自己关进书房,或者就在封闭的阳台上,仰卧在黑色摇椅上,一支烟明明灭灭地闪着,他的侧影,像极了一幅忧伤中年男人的剪影。
我不知道他到底怎么了,按照以往的习惯,也只能识相地保持沉默。但嘴巴闭住了,我的手脚可没闲着,厨房里煎炒烹炸做莫家伦最喜欢吃的湘菜,客厅的唱片机上,是似有若无的风笛曲。这些,都是莫家伦最喜欢的。
以往,这些菜肴和音乐会为我换来他歉意的微笑,但现在,莫家伦似乎什么都看不到也听不到。
我们是朋友圈子里人尽皆知的模范夫妻,所谓模范,就是从不吵嘴,更无横眉冷目的对立。这种举案齐眉,让好多人羡煞,于我们自己来说,却不是爱得有多深,而是性格使然。我和莫家伦都是个性温和的知识分子,当年通过相亲走到一起,算不得一见钟情,彼此却都觉得对方是最适合自己的那一个。
爱情要的是轰轰烈烈,婚姻要的是高度契合,这是我和莫家伦共同的认识。所以,结婚七年以来,我一直都认为自己是幸运的女人。儿子小威出生后,这份幸运又添加了幸福的筹码。从莫家伦恪尽职守地尽好一个丈夫的义务和职责上,我完全可以感受到他的满足和平静。
所以,身边众多朋友的太太因为人到中年的危机而彷徨四顾时,我却有着前所未有的淡定。莫家伦身边不是没有诱惑,但他永远是那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的男人,对于这个性格恬淡的男人来说,婚外激情或许悦目,但细水长流的平静和美好却高于一切。
因此,他的所有烦恼和忧伤,在我看来,都与事业有关。
这一次,自然也不例外。
可事情的变化渐渐超出了我的预期。
莫家伦沉默的日子太久了,一个月的发呆之后,他没有像往常那样迅速复原,相反愈发消瘦下来。那段日子,他经常不打招呼就离开家,夜半才醉醺醺地回来。更可怕的是,他过去哪怕最艰难的时候,也会时不时给我一个拥抱,但现在,他眼里根本没有我了。
心底的恐惧好像石子激出的涟漪那样越来越大,莫家伦到底怎么了?我找不到答案,只能采取最保守的措施——将小威从公婆身边接回来分散他的注意力。但即便见了孩子,莫家伦也是淡淡的,他突然变得冷淡而疏离,好像一块藏匿在水中的冰块,有着让人猝不及防的冰冷。
他成了另一个男人
我心里万分不安。正想着接下来该如何办时,莫家伦忽然告诉我,他要出差一段时间。
我只当是寻常的出差,却不想在他离开后的第五天,我无意中通过电脑浏览记录发现了他的微博。一直杳无消息的莫家伦一直在更新他的微博,有照片,有文字,更有让人意想不到的真相。
莫家伦和一个女孩去了西藏。
我震惊地看着那个女孩儿的照片,只是片刻的时间便想起她是谁。萧炎,三年前莫家伦在以前公司做经理时,她是他的助理。过去,从这个女孩的眼神儿中,我蒙蒙眬眬看出过她对莫家伦的好感,但每当我旁敲侧击地提起时,莫家伦总会很郑重地打断我:不许胡思乱想,那个女孩小我十几岁,你这是对人家的亵渎。
好像是为了佐证自己的清白,后来,莫家伦还亲自提议将我的表弟介绍给萧炎。虽然他们之间没有擦出火花,我却真的释然了。是啊,对于刚入社会的小姑娘们来说,一个儒雅又事业有成的男人,的确是一种诱惑。但这种事情大多只能是暗恋罢了。
更让人放心的是,再后来,莫家伦离开了那家公司,萧炎从此也就淡出了我的视线。却没想到,蛰伏三年之后,再次重逢,她却给了我这样的“惊喜”。
我愕然、愤怒,不仅因为莫家伦的出轨,更因为每一条微博上闪烁在字里行间的那种不顾一切的疯狂和热情。
“抱着她,我好像得到了新生。”
“过去,我一直以为爱情是一种传说,但现在,当我身在传说之中,才懊悔,自己错过了太多的美好。”
“她吻着我的唇,低低呢喃,我多想,时光就在此刻静止。”
……
如果不是照片中莫家伦那张清晰的脸,我真怀疑写下这些文字的是另一个男人。区区几天的时间,我熟悉的那个男人突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莫家伦,成了一个激情四溢又狂放无比的情圣。
愤怒和绝望好像一条毒蛇时刻咬噬着我的心。报复,我一定要报复。
我疯了一样在房间里歇斯底里地咒骂和嚎哭,恨不得立刻飞到西藏,将那对贱人撕个粉碎。小威被我的样子吓坏,也哇哇大哭起来。
孩子的哭声惊醒了我,看着三岁的儿子,再看看温馨漂亮的房子,心底的愤怒又转化为深深的恐惧,是不是所有的一切,都将成为一场泡影?
不,我不允许这样的悲剧上演在自己的生命中。
虽然当初和莫家伦走在一起时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但这些年的共同生活,这个男人早已成了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无法想象失去他的生活,更无法想象,小威成为一个失去妈妈或者失去爸爸的可怜孩子。
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他决定摊牌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度过那段黑暗的日子了,别人眼中看到的只是一个迅速消瘦和憔悴下去的女人。我极好地隐藏了莫家伦的背叛,他的微博没有几个人关注,我以为,只要我什么都不说,别人就不会知道我们这个幸福的家庭正在遭受变故。
太多过来人的实例让我明白,要想继续保住这个家,只有装无知。我回忆起莫家伦离家前那个月的彷徨和忧伤,在心底里告诉自己,他做出那个离开的决定时,也是异常艰难的。这就说明在他心中,我和小威,还有这个家,并非轻如鸿毛,随便就可以抛弃。
只要他心中尚有留恋,我就有希望,重新找回他的心。
我含泪劝慰自己,然后强打精神下厨做菜。莫家伦的休假已经结束,刚刚他打回电话,说是出差马上就要回来了。
小威什么都不知道,莫家伦进门的时候,他鸟儿一样飞奔到爸爸的怀里。我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又黑又瘦的莫家伦,那么深情地吻自己的儿子,一串泪,忍不住湿了眼眶。虽然微博上莫家伦一副找到新生的样子,但从他胡子拉碴的憔悴上,我看出,即便在最疯狂的边缘,他的内心也一直都有纠结和彷徨。
所以,我一定什么都不说。如果莫家伦愿意,这段背叛,就成为他一辈子的秘密最好。
可莫家伦好像不愿意背负这样的秘密。
晚饭后,哄小威睡下,我强撑着微笑给他放洗澡水,莫家伦忽然从身后握住了我的手:“别忙了,咱们谈谈。”
他,第一次和我提出了离婚。
心还一直要我忍,但灵魂却已经因为愤怒而爆裂。我目不转睛地盯着莫家伦:“因为那个小丫头,你真的甘愿毁了我们的生活?”
莫家伦看到我扔出那些已经打印的照片,有片刻愕然,不过,很快就变得坦然了:“对不起,梅子,这些年,我一直认为平淡的幸福最美好,但萧炎浓烈的爱情忽然让我明白,一个人,一辈子如果没有轰轰烈烈一回,那才是最大的遗憾。”
为了他的不遗憾,莫家伦就要牺牲我和小威的幸福?我疯了一样扑过去,但莫家伦一闪身,将一纸离婚协议放到桌子上,转身义无反顾地出去了。
幸福生活一直是义务和责任在维系为了不离婚,我动用了所有的亲朋,甚至不惜舍身到莫家伦公司去闹。
但这个男人,好像铁了心,我挽回得越努力,他离我就越远。到最后,他甚至不惜和自己的父母兄弟都决裂反目。
实在没有别的路可走时,我提了一把刀,拉着小威去了莫家伦和萧炎租住的公寓。其实我不想伤害自己和小威,但我要看看,当莫家伦看到我以自己和孩子的生命做筹码来对抗他的离婚诉求时,他会做出怎样的反应。
没想到,这个激烈的行为没有挽回莫家伦的心,却为我换来了另一个真相和秘密。
萧炎在我举起刀的同时扑了过来,她夺过了我的刀,然后,将莫家伦和小威推到书房里,转身跪在我面前,拿出了一张诊断证明书。
胃癌晚期!
我看着诊断书上触目惊心的那四个字,完全傻了。
萧炎泪水不断:“求求你,放过莫家伦吧,他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日子已经不多了,如果你真的爱他,就让他任性地过一回自己想要的生活。”
一切都像电视剧中的桥段。
顾家的男人突患绝症,临死之前,开始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以不辜负今生?往更好了说,莫家伦是不想我和孩子太难过,才故意找萧炎搭戏扮演了这样的不良角色?
我完全懵了。眼前轮番闪过莫家伦消沉的样子,以及他现在,这不可理喻的疯狂。
离不离婚突然变得不再重要,我迫切想要知道的是,莫家伦离开我的真正原因。
如果是因为爱,所有一切,尚可原谅。
可惜的是,莫家伦没有给我这样的幻觉。
他说一个将死之人不想用谎言欺骗谁,他真的爱萧炎,之前一直有动心,但那时候,道德和伦理束缚了他的心动。当死亡骤然降临,他才突然明白,过去自己活得太累了,所以……
莫家伦的话,好像一把刀,深深地插在我心上。
原来,这个男人,真的不爱我。
原来这些年的幸福生活,一直是义务和责任在维系。
我愣愣地看着萧炎将莫家伦扶到沙发上休息,又看着她细心地将几颗药送到他的唇边,莫家伦的脸上,是我从未见过的恬静和幸福。那一刻,我再次泪如雨下。
莫家伦的背叛和不忠令人抓狂,但我若一味为了自己的圆满而纠缠不休,是不是也太过自私?
说到底,爱只能由心做主。哪怕就是为了过去八年的夫妻情分,我也该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成全这个男人的心愿。
离婚手续办理得异常迅速,莫家伦不仅得到了自由,我还坚持分给了他十万的存款。他虽然从来没有提过治疗费,但我知道,那应该不是一笔小数目。
莫家伦最后的日子,我带小威去看过他几次,孩子看到萧炎那么亲密细心地照顾爸爸,总会问我:“妈妈,那个阿姨是谁?”
看着站在曾经属于我位置的那个女孩儿,我轻轻告诉小威,那是另一个和我们同样爱着爸爸的好人生命最后,他选择了爱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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