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时间:2022-11-22 07:39:52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精选10篇)由网友“妖居北海”投稿提供,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助大家!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篇1: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李桥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全乡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李桥实际,特制定李桥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以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体系为目标,培养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为核心,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政府和部门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解决我乡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加强组织领导

政府成立由乡长鲜承红同志任主任,副乡长包士圣同志任副主任,党政办、卫计办、农业服务中心、综治办、社会事业中心、学校、卫生院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包士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庆林、王桥同志任成员,具体事务由赵庆林同志负责。各村聘请一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如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报告。

三、明确职责

(一)开展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农村集体聚餐期间快速检测和日常监管抽查工作;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辖区内的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加强对学生食堂、超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地沟油”的监管,强化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等“四小”和保健食品店管理,有效整治私屠滥宰行为;严厉查处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非法添加、违法加工、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违法药械广告监测,严厉打击各类药械违法犯罪行为。

(二)实施村聘请协管员收集食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药物滥用监测报告区域负责制,负责具体承担流动餐席(坝坝宴)的登记、指导工作,向乡人民政府、乡食安办等相关部门报告,及时预防、控制和减少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加强确保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对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培训,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四)积极开展“全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大力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食品药品基本知识,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深入学校、农村和企业,引导公众树立食品药品安全观念和消费方式,增强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保护意识。

四、健全工作制度

切实抓好工作检查落实,为深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监管工作,将采取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经常性检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季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活动,每逢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检查,主要是重点、热点、难点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五、加大监管力度

乡安办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的综合监管职能,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责,在加强日常巡查和整治上加大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效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0,乡党委,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已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经费。在党委、政府的坚强有力领导下,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努力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升一个新水平。

篇2: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年是上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嘉定区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区验收年,更是上海市创建市民满意食品安全城市的关键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创建区县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上海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评价标准》,为切实加强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特制定2017年南翔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以地方政府负总责、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为抓手,以创建市民满意食品安全城市和市级乃至国家食品安全城区为目标,坚持食药安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理念,推行科技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全覆盖监管,逐步形成“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镇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

工作目标: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覆盖率90%以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安全检测合格率达97%以上;年抽检食品样品数10件/千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产量占地产农产品上市量的比重70%以上;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率达到90%;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控制在5/10万以下;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达到85以上,市民对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接受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60小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60小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不低于上一年度报告数量,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不低于百万人口150份。

二、主要工作

(一)落实各级监管责任,完善基层网络建设

1、推进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重点工作。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级党政班子年度绩效考核且权重不低于3%,发生重大食品事故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和食品安全“四有两则”。(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2、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在市场综合监管执法中的首要责任,监督执法检查全面覆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数占常住人口比重达到3人/万人;按监督员与检查员2.5:1的比例配足配强检查人员。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激励和奖惩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效能监察和问责机制。(责任部门:镇监察室、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3、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着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食药安办实体化运作,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强基层网络队伍建设,及时完成村、社区“一站三员”及检查人员动态调整,加强培训指导,落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具体到点、位、人,确保基层食药工作不脱节,不延迟,高效开展;在原先食品安全网络基础上建立健全对药品安全风险的排查机制,充分发挥其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作用,力争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提高主动发现和处置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能力。(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各村、社区、开发区)

(二)依法履职环环相扣, 强化食药全程监管

1、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及畜禽屠宰环节源头管理。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为契机,大力提升农产品质量,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证后监管。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采购、使用和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规定,深入开展打击违法使用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生猪、牛羊屠宰监管,完善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制度。落实进沪农产品信息登记,纳入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快检制度。对粮食及其制品、畜、禽产品及其制品、蔬菜、水果等重点农产品实现重点项目抽检覆盖率和不合格品核查处置率两个100%。推进猪内脏实行预包装后上市销售。加强道口检查,严防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入本地市场。(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2、加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严格按照国家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订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SOP)的要求,完成相应监管频次。根据食品风险和企业信用等级,推行分级分类风险管理,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监管。餐饮环节贯彻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提高监管效能。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流程,全面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监督检查标准规程(SOP)以及《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一户一档”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继续推进落实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有效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化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推进重点单位远程视频化监管,逐步实现食品安全全程化、无缝隙管理。(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3、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领域监管。继续做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安全。(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4、加强药、化、械领域监管。进一步夯实基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基础,推进监管重心下沉,提升监管效能。加强企业动态监管,完善特药监管机制,强化药品电子监管,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贯彻落实新《医疗器械监管管理条例》,强化高风险品种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三)有效运用专项整治,清除隐患突破难点

1、畜禽屠宰和肉制品专项整治。镇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辖区内1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日常督查以及猪肉质量抽检工作,推进猪内脏包装后销售;督促做好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严格执行定点屠宰制度,严厉查处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畜禽、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强道口检查,防止未经检疫产品流入。镇市场监管所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加大抽检力度,对发现问题的单位一律从严查处;对流通、餐饮单位加强索证、索票的监督检查,严查生产经营和使用无检验检疫证明的肉品行为,防止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加强对市场(含超市、卖场)废弃肉收集情况的监管,督促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2、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镇市场监管所加强对辖区食用油脂生产企业的重点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督促餐饮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进入集中处置体系,确保产油单位油水分离器安装率90%以上;镇市容管理部门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镇城管中队加大对非法收运、加工餐厨废弃油脂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促进废弃油脂收运工作规范、有序。(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社会事业发展办、新翔公司、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3、网络食品经营专项整治。加强网络食品销售、网络订餐等业态的监管,进一步落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监管部门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信息的衔接,逐步建立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机制和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加强网络食品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4、无证无照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在综合摸底和减量30%的基础上,结合我镇特点,以“疏堵结合、分类指导、减少存量,控制增量”为原则,依托五违整治、人控综合管理等契机,通过将无证无照综合治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等手段,继续紧抓食品无证无照综合治理,实现2017年30%的减量指标。充分依托信用体系,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明知从事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信用体系进行联合惩戒。对符合条件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备案管理的方式纳入监管,并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大对回收药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5、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务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

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为重点工作,以多部门协同合作综合治理为主要手段,全力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提高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总体水平。逐步完善农村食品市场配送体系,倡导超市直接配送、“农超对接”以及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推进主副食品品牌产品进农村。加强农村会所自办酒席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办酒申报备案制度,提高现场检查移动执法装备使用率。(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各村、开发区)

篇3: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20xx年是上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嘉定区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区验收年,更是上海市创建市民满意食品安全城市的关键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及xx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创建区县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上海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评价标准》,为切实加强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特制定20xx年南翔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以地方政府负总责、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为抓手,以创建市民满意食品安全城市和市级乃至国家食品安全城区为目标,坚持食药安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理念,推行科技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全覆盖监管,逐步形成“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镇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

工作目标: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覆盖率90%以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安全检测合格率达97%以上;年抽检食品样品数10件/千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产量占地产农产品上市量的比重70%以上;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率达到90%;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控制在5/10万以下;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达到85以上,市民对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接受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60小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60小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不低于上一年度报告数量,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不低于百万人口150份。

二、主要工作

(一)落实各级监管责任,完善基层网络建设

1、推进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重点工作。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级党政班子年度绩效考核且权重不低于3%,发生重大食品事故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和食品安全“四有两则”。(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2、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在市场综合监管执法中的首要责任,监督执法检查全面覆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数占常住人口比重达到3人/万人;按监督员与检查员2.5:1的比例配足配强检查人员。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激励和奖惩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效能监察和问责机制。(责任部门:镇监察室、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3、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着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食药安办实体化运作,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强基层网络队伍建设,及时完成村、社区“一站三员”及检查人员动态调整,加强培训指导,落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具体到点、位、人,确保基层食药工作不脱节,不延迟,高效开展;在原先食品安全网络基础上建立健全对药品安全风险的排查机制,充分发挥其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作用,力争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提高主动发现和处置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能力。(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各村、社区、开发区)

(二)依法履职环环相扣, 强化食药全程监管

1、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及畜禽屠宰环节源头管理。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为契机,大力提升农产品质量,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证后监管。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采购、使用和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规定,深入开展打击违法使用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生猪、牛羊屠宰监管,完善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制度。落实进沪农产品信息登记,纳入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快检制度。对粮食及其制品、畜、禽产品及其制品、蔬菜、水果等重点农产品实现重点项目抽检覆盖率和不合格品核查处置率两个100%。推进猪内脏实行预包装后上市销售。加强道口检查,严防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入本地市场。(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2、加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严格按照国家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订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SOP)的要求,完成相应监管频次。根据食品风险和企业信用等级,推行分级分类风险管理,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监管。餐饮环节贯彻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提高监管效能。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流程,全面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监督检查标准规程(SOP)以及《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一户一档”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继续推进落实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有效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化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推进重点单位远程视频化监管,逐步实现食品安全全程化、无缝隙管理。(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3、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领域监管。继续做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安全。(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4、加强药、化、械领域监管。进一步夯实基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基础,推进监管重心下沉,提升监管效能。加强企业动态监管,完善特药监管机制,强化药品电子监管,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贯彻落实新《医疗器械监管管理条例》,强化高风险品种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三)有效运用专项整治,清除隐患突破难点

1、畜禽屠宰和肉制品专项整治。镇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辖区内1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日常督查以及猪肉质量抽检工作,推进猪内脏包装后销售;督促做好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严格执行定点屠宰制度,严厉查处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畜禽、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强道口检查,防止未经检疫产品流入。镇市场监管所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加大抽检力度,对发现问题的单位一律从严查处;对流通、餐饮单位加强索证、索票的监督检查,严查生产经营和使用无检验检疫证明的肉品行为,防止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加强对市场(含超市、卖场)废弃肉收集情况的监管,督促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2、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镇市场监管所加强对辖区食用油脂生产企业的重点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督促餐饮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进入集中处置体系,确保产油单位油水分离器安装率90%以上;镇市容管理部门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镇城管中队加大对非法收运、加工餐厨废弃油脂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促进废弃油脂收运工作规范、有序。(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社会事业发展办、新翔公司、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3、网络食品经营专项整治。加强网络食品销售、网络订餐等业态的监管,进一步落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监管部门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信息的衔接,逐步建立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机制和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加强网络食品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4、无证无照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在20xx年综合摸底和减量30%的基础上,结合我镇特点,以“疏堵结合、分类指导、减少存量,控制增量”为原则,依托五违整治、人控综合管理等契机,通过将无证无照综合治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等手段,继续紧抓食品无证无照综合治理,实现20xx年30%的减量指标。充分依托信用体系,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明知从事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信用体系进行联合惩戒。对符合条件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备案管理的方式纳入监管,并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大对回收药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5、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务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

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为重点工作,以多部门协同合作综合治理为主要手段,全力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提高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总体水平。逐步完善农村食品市场配送体系,倡导超市直接配送、“农超对接”以及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推进主副食品品牌产品进农村。加强农村会所自办酒席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办酒申报备案制度,提高现场检查移动执法装备使用率。(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各村、开发区)

6、食品摊贩专项整治。在20xx年排摸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量新增部分食品摊贩疏导点。镇市场监管所对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内的食品摊贩的销售食品和餐饮服务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镇市容管理部门对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区域(点)的餐厨垃圾回收处理、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管理;镇城管中队对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以外,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食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依法查处;各村、社区落实食品摊贩信息登记并及时通报市场监管、城管、环卫等部门,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城管中队、镇社发办、新翔公司、镇教委、各村、社区)

7、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建立由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的整顿力度。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主体管理责任。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贯彻春、秋两季开学前食堂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8、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加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超市卖场管理,将蔬菜准出准入工作进一步扩展到超市、卖场,落实食品安全快检制度,并将检测数据及时上传。镇农业服务中心继续加强蔬菜检测点的检查和考核,进一步规范蔬菜检测准出工作,确保蔬菜质量安全;镇市场监管所加强对集贸市场、超市卖场准入关的检查,确保入市食用农产品能溯源,同时要对快速检测工作开展指导和检查。各标准化菜场以标准化快检室创建为契机,加强检验检测覆盖范围,提高检测质量,及时向市民公示检测结果。(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9、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专项检查。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组织各市场监管所GSP认证检查员及监督检查员,通过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对药品购销渠道、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以及执业药师在岗等情况开展检查。(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10、植入类、一次性无菌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专项整治。结合辖区特点,在日常监管基础上组织开展高风险的植入类、一次性无菌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以及时发现产品隐患,排除行业风险为目的,以质量体系的规范性和追溯性为重点,严查产品出厂检测不完善、不符合质量标准、购销渠道不正规、验收出货记录不完备、无法追溯等行为,加强惩戒,促进行业整体水平提升。(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四) 依托科技提升效率, 强化食药科学监管

1、提升食品药品专业检测能力。完善全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针对性,扩大覆盖面,逐步形成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和企业自检“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进一步推动基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常规化运作,使抽检快检成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的强有力手段。鼓励和扶持大型企业建立标准化自检实验室,督促企业自检自律。完善检验结果通报,推进食品检验信息和结果共享。(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镇卫计办)

2、推进食品药品信息化建设。落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地图建设,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建立起食品安全网格化电子监管地图,实时更新监管数据,将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摊贩违法经营、餐饮油烟污染、餐厨废弃油脂非法处置、保健食品制假售假五项事件纳入网格化巡查内容,进行严格排查和动态跟踪,发挥科技化监管作用,切实提高工作实效。深化视频联网监控系统建设。继续开展食品重点和高风险生产经营企业视频监控三年规划,20xx年计划完成9家。推进远程视频监管方式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实现生产过程信息可追溯,切实发挥视频监控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中的突出作用。普及移动执法建设。完善一线监督执法装备的配置与应用,通过食品药品移动执法装备的运用,实现GPS实时定位、监督检查记录、现场取证和文书的规范制作。加快全镇集贸市场远程电子监控建设,深入推行电子台账的普及应用,动态掌握集贸市场食品安全情况。(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经发办、镇食药安办)

(五)加强企业主体责任,完善诚信信用体系

1、建立完善企业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食品生产企业、大型超市和批发市场、连锁经营、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大型餐饮等重点行业建立质量授权人制度以及原料供应商社会公示制度;严格落实信息沟通和汇报制度,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需定期将责任履职情况向监管部门进行汇报,每年不少于2次;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责任管理、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召回、员工健康、培训教育等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因未履行相应义务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连带责任。(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2、加强企业追溯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对粮食及制品、畜类及制品、禽类、蔬菜、豆制品、乳类、食用油、水产品和酒类等九大类食品加强信息追溯管理。加强对种植、养殖生产档案记录的检查;加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卖场肉类蔬菜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运行监管,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维护;加大对连锁餐饮、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追溯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做到信息可追溯。列入追溯管理品种目录的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到向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上传追溯信息的比例达到95%以上,同时完善企业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问题食品,及时召回问题食品,应召回食品召回率达到100%。(责任单位: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3、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拓展保险覆盖面,加大食品安全责任险在种养殖环节、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普及程度,尤其提高在婴幼儿食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等食品生产者及批发市场、连锁超市总部、大型餐饮、农村自办酒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高风险品种和单位的投保覆盖率,有效利用商业保险降低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食品安全风险。(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及培训考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100%持健康证上岗,重点单位关键环节操作人员须持健康证和培训上岗证“双证”上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60小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

5、建设“诚信企业”、“守信超市”和“放心餐厅”。根据市食药安办和市食药监局统一部署,在生产领域推动“诚信企业”、“质量提升示范点”、“上海市著名商标”建设,流通领域开展“守信超市”、“标准化菜场”升级建设,餐饮领域开展“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通过对高品质食品安全企业的正面宣传,树立“守法收益”的良好导向。同时,有效利用“黑名单”制度,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曝光,增强监管频次,体现“违法受惩”的执法理念。(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及各成员单位)

6、推广明厨亮灶工程。继续在大中型餐饮、旅游景区、重点商圈中推行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将后厨重点加工单元操作过程以矮墙、透明玻璃或视频方式呈现给广大市民,增强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普通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参与程度,倒逼企业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提升食品安全水平。(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

(六)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共创辖区食药安全

1、强化社会监督渠道。加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12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热线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处置和分析。推行首接和督查督办责任制,建立食品药品投诉举报24小时不间断工作制度,明确投诉举报核查回复及时率100%工作要求,确保办结时限和市民满意率。完善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探索网络等新型举报方式,进一步拓宽投诉举报途径。完善与食品安全职业举报人沟通交流机制。(责任部门: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及各成员单位)

2、引导第三方加入食品安全监督。继续深入推进并丰富完善市民巡访、市民评议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食品安全监管志愿者、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培养壮大由志愿者、行风监督员、社会公众等组成的第三方监管队伍,全力构建政府、企业、市场、消费者“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全面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结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家庭小药箱等专题宣传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教和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做到每月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场; 活动社区覆盖率60%以上;在当地主流新闻媒体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专栏,当地电视台播放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平均每周不少于l次;中小学生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每周不少于1个课时。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公众对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区的关心和支持力度,提高市民的食品安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各村、社区、开发区)

4、健全食药信息发布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通过公众平台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科学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广泛应用新媒体在内的多种媒介,使公众及时获知时效性强、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培养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度,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知效率水平。(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党群办(宣传)、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各村、社区、开发区)

(七)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强化应急管理能力

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操作手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应急处置培训,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完善应急装备物资,严格事故信息报送,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各成员单位)

2、加强舆情监测工作。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应对制度,主动开展舆情监测,强化信息通报;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前的相互沟通,确保信息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归口发布。(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党群办(宣传)、各成员单位)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食药安全监管保障机制

建立工作经费的投入保障机制,落实食品药品各项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在人员配备、经费、办公用房、设施设备上予以保障,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检查员;推进镇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统一监管机构执法标准和装备配置,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优化人员、结构配置。继续推进移动执法实施,落实电子化监管要求,保障食品安全工作高效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队伍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监管人员培训。组织对执法人员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及日常监管实务培训,提高一线监管人员的执法水平;由区、镇两级食药安办组织对村、社区“一站三员”和志愿者进行隐患排查、信息上报等协助执法能力培训。二是加强食品相关从业人员培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集中培训不少于60小时。

(三)进一步加强食药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完善并推进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流程,落实最严的处罚,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四个到位”的工作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从严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行政与司法部门的对接,借助公安部门的刑侦力量,线索共享双向交流,加大行刑衔接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责任追究制度

1、开展绩效考核。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积极发挥督查督办作用,对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绩效考核,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项责任。

2、加强责任追究。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并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制定部门内部责任追究办法并组织督查。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相关规定,实施问责。

南翔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1月

篇4: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切实提高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信力,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x 大以及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市第四次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大局、服务社会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需求,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努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增强公众参与度,逐步形成广覆盖、全方位、立体化的“大宣传”工作格局,营造我市食品药品安全良好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阳光抽检”活动开展情况;

(二)《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开展;

(三)“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四)工作亮点及取得的成效;

(五)基层典型工作经验和先进事迹;

(六)食品药品法律法规;

(七)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八)有重大影响力的典型案例;

(九)基层建设取得的成效。

三、用好宣传媒体

(一)与媒体建立良好协作关系。平时,与在眉主流媒体加强沟通和相互协作关系,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亮点工作、突出成效及时发给媒体,以便于在第一时间进行对外宣传。

(二)在主流媒体上设立专栏。在《眉山日报》、《眉山广播电视报·都市周刊》上设立“眉山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及时发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动态和法律法规知识,形成与群众的良好互动。

(三)运用新型媒介拓宽宣传渠道。利用政务微信、官方微博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动态的实时发布、“12331”投诉举报宣传;设立“科普宣传栏”、“法制宣传栏”等,扩大广大人民群众对饮食用药安全的认知度和知晓面。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牢固树立“宣传就是监管力”的理念,清醒认识宣传是提升部门形象的.必然要求,是扩大社会影响的现实要求,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科学监管的客观要求。要强化主动宣传意识,把宣传工作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做到宣传工作与重点工作同步策划安排、同步落实推进、同步检查考核。要克服宣传只是“设点摆摊”等形式性工作的片面和消极思想。

(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组织协调、培训教育、督查督办等各类规章制度,实现宣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及时准确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措施,回应公众和媒体关注热点焦点问题,形成面向社会、贴近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基本模式。

(三)严格规范把关。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关系民生福祉,关乎社会稳定。要不断增强对舆情的预判能力,防患于未然。涉及敏感话题,尤其是涉及重大活动、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等的宣传报道,要求相关信息公布准确、及时、客观,避免被公众误读。以局机关名义发布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稿件编发或采访报道须经局办公室和相关领导审核同意,统一宣传口径。

(四)加强信息报送。科技与宣传科要与各在眉主流媒体协作,设立专刊(栏),统一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对外宣传,正面引导舆论导向。各科室(队)要注重对本业务全市动态的了解和掌握,对自己业务工作中发现的亮点和有培育潜力的工作要进行总结和提炼,对需要进行对外宣传的工作,要认真撰写宣传材料,在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至科技与宣传科进行对外宣传。

各区县局要加强对特色亮点工作经验的重点关注和挖掘提炼,在做好本辖区内的宣传工作的同时,第一时间将有价值的信息上报市局科技与宣传科。

篇5: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为适应食品药品监管新形势、新职能、新任务的需要,切实提高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大局、服务社会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需求,坚持团结鼓劲和正面宣传,加强整体策划,创新平台载体,完善运行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形成广覆盖、全方位、立体化的“大宣传”工作格局,为推动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具体工作

(一)开展“五进”活动。各单位针对各自特点和实际,每年都要组织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五进”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宣传受众不少于1500人次。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真假产品对比,回收家庭过期药品、投诉举报现场受理、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学常识。各县级局组织乡镇(街道)监管站深入乡村和社区,开展宣传活动或巡回讲座每季度不少于1次。市高校新校区稽查队要与各校团委等联系沟通,组织成立专门的食品药品科普宣传队开展宣传工作。每所大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

(二)拓展宣传渠道。一是继续巩固原有的宣传途径。各县局统一编印宣传资料、宣传画册,内容要及时更新。根据工作需要,制作适量的宣传展板。巩固拓展药店、超市、餐馆等饮食用药科普宣传站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轮流放置食品药品宣传展板。认真做好局网站改版衔接工作,进一步充实网上信息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新形象。二是开辟新的宣传阵地。发挥新兴平台作用,加强与宣传、普法、电信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的宣传渠道,搭建与群众面对面宣传、及时互动的更广阔平台。

(三)举办主题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宣传、系列访谈、专题讲座、宣传咨询活动,举办市民开放日、组织企业签名倡议等社会互动的一体化活动,面对面地向干部群众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职责,普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增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每次主体活动都必须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四)构建整体合力。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倡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在媒体上开展诚信倡议,提升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生产、诚信经营意识,促进行业自律。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参与重大宣传活动,获得社会各界更大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充分调动农村协管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走村入户、大力宣传,积极与老百姓沟通交流、解答疑难,提高群众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主动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和热心市民请进来,向社会各界宣传食药监部门工作举措、监管成效、典型事例,逐步形成整体合力。

(五)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及时通报食品药品监管成效,适时公布影响较大、情节较严重、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向群众展示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成果。着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公布行政处罚结果和抽验结果,震慑违法违规分子,引导公众健康消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牢固树立“宣传就是监管力”的理念,清醒认识宣传是提升部门形象的必然要求,是扩大社会影响的现实要求,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科学监管的客观要求。要强化主动宣传意识,把宣传工作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做到宣传工作与重点工作同步策划安排、同步落实推进、同步检查考核。要克服宣传只是“设点摆摊”等形式性工作的片面和消极思想。

(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培训教育、督查督办和考核奖惩等各类规章制度,实现宣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及时准确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措施,回应公众和媒体关注热点焦点问题,形成面向社会、贴近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基本模式。

(三)强化舆论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关系民生福祉,关乎社会稳定,涉及敏感话题,尤其是涉及重大活动、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等的宣传报道,要求相关信息公布准确、及时、客观。为保证对外信息宣传准确客观,避免被公众误读,以局机关名义发布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稿件编发或采访报道须经局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统一宣传口径。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级局要注重对本区域综合工作的推进和评估,对特色亮点工作经验的重点关注和挖掘提炼,第一时间将有价值的工作上报市局,同时适度做好宣传工作。市局各科室要注重对分管工作全市动态的了解和掌握,对市局安排部署的工作要及时督促推进,对发现的亮点和有培育潜力的工作给予及时指导,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注重提炼好做法、好经验,认真做好动态信息撰写工作,适时向全市推广。

(五)抓好队伍建设。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对本局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双重教育,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在监督检查中,要注重加强对辖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的宣传教育。在宣传活动中,加强对各级监管人员、农村协管员队伍等宣传队伍的培训,提升基层监管队伍宣传能力和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充满活力、勇于吃苦的宣传骨干队伍。

(六)确保经费投入。通过跟班学习、以会代训、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宣传工作骨干、执业药师等的培训。要足额安排宣传经费,确保宣传工作正常开展。

四、考核及追责

为督促各单位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市局将进一步加强考评和追责工作。

(一)专项考核。将信息报送作为专项考核内容,实行计分量化管理。考核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报送得分,各县局(分局)每月至少报送4条,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局各科室每月至少报送2条信息,每报一篇得0.1分;二是选用得分,市局选用一篇得0.5分,省局选用一篇得1分。二项得分之和为总得分。

(二)综合评估。年终考核时将对各县食品药品宣传情况,采取随机走访调查和查看影像资料等方式,对照工作要求的数量和相关情况进行评分评估。

(三)责任追究。各单位要责成专人负责宣传工作,把其真正抓在手上,做到分管领导到岗到位,责任人员尽职尽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对于宣传不力,或出现明显疏漏、造成负面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并计入年终考核减分范畴。

篇6: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近期全国各地连续发生多起安全事故,苏州一职工食堂和山西朔州一饭店因燃气泄漏发生爆炸,省内也发生两起学校食堂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引起中、省、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进一步警醒起来,汲取血的教训,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堵塞漏洞、排除隐患,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结全餐饮食品安全和药品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及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斯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教训,把做好餐饮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生产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餐饮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要制定工作方案,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将监督检查工作贯穿在大检查全过程。通过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增强餐饮企业和药品生产企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和药品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市局机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全市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宾馆、饭店、学校食堂、机关单位食堂、工地食堂涉及燃气使用设施设备、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无证加工凉菜、经营过期变质腐烂食品行为等进行检查。对药品品生产经营企业易燃易爆化学品、消防通道、锅炉压力容器、防火防爆设施维护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局机关、直属单位安全工作。检查局所车辆运行安全、办公场所消防安全,药检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压力容器、检测设备运行安全等。

(二)餐饮单位。

1、检查店内安全生产情况,燃气、锅炉等防火防爆的设施设备是否正常。

2、餐馆加工场所是否有禁烟标识,消防设施是否备齐可用,应急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操作等。

(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1、检查药品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压力容器是否落实安全措施,相关设施设备是否安全运行。是否落实负责,是否有禁烟标识,消防设施是否备齐可用,应急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操作等。

2、检查药品经营企业仓储设施设备是否运行。是否有禁烟标识,消防设施是否备齐可用,应急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操作等。

四、检查方式

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各区市县局要具体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此次大检查工作采取“企业全面自查、监管部门专项检查、市局督导检查”方式进行。各区市县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细致检查安全事故易发场所、关键环节,不留死角和盲点,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各餐饮食品企业和药品生产企业的安全隐患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五、检查步骤

检查分为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6月20日-6月30日):要按照中、省、市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发动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安全检查不留死角。

(二)督促检查(7月1日-9月30日):各区市县局组织开展对食品药品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市局将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对各区市县进行现场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次集中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汇总材料上报工作。各分管领导及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负责分管及主抓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分管领导要带领分管科室在规定时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要督促食品药品经营企业是隐患大排查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对安全隐患的整治。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目的意义和工作要求,努力营造氛围,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安全生产中来。

(三)严格检查,取得实效。要以对安全检查“严细实”的作风,以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深入企业、督促指导、落实落实,对企业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敢抓敢管,一查到底,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要通过大检查建立安全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与日常监管整治相结合,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机制,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请各区市县局在每月15日和月底最后一天上午12时前将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局办公室,9月29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局办公室,市局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安办。

篇7: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根据xxxx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xx市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驻打假办〔20xx〕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重点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生产企业、批发市场、超市、零售门店、小作坊等为重点对象,针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药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积极开展生产企业资质清理审查,督促生产企业加强过程质量控制,严把质量关,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坚决打击无证生产行为,取缔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严惩一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分子,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二)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要严格实施食品、药品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防止来路不明的食品、药品进入流通领域和群众手中。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药品或原料行为。对从合法渠道采购但不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未索证索票或票证不全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从非正规渠道采购原料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涉及其他地区或监管部门的,要依法及时通报或移送有管辖权限的监管部门。

(三)严厉打击侵权仿冒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规范食品药品经营行为。加大面向农村市场的食品药品批发市场、集散地及个体经营户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以交易会、展销会、义诊、讲座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严格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和备案,加强违法广告监测,对监测发现的违法广告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对发现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线索,要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依法追究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

(一)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从20xx年1月起至6月底结束。

(二)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2月10日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抓好宣传动员,落实责任分工。

2、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1日至20xx年6月)。局相关股室要根据职能职责,牵头开展相关工作。

3、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5日)。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工作信息,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严查严打,实行零容忍。要深挖细查,严查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惩处一批违法人员,端掉一批假冒伪劣窝点,对违法行为要从重从快查处,实行零容忍,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要与局开展的其它专项整治相结合,局相关股室按照各自职责牵好头,会同各基层监管所和稽查大队抓好工作组织和部门协调工作,加大联合执法和联合办案工作力度。

(三)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督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 员:x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数据资料的上报工作,由贾宁辉同志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四)认真总结分析,及时报送信息。药品稽查队和食品监察的大队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的经验教训,及时上报相关工作信息总结到办公室。办公室于20xx年6月13日前向市局上报整治工作总结。

篇8:食品药品许可证办理工作方案

食品药品许可证办理工作方案

为做好食品、药品许可证办理工作,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食品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的规定,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工作的管理,坚持严字当头,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结合我县实际,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研究决定制定食品、药品许可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理顺食品许可证办理程序的责任分工

1、授权负责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受理、现场核查、审批、发证工作。

2、授权审批办负责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批、发证工作。镇分局负责辖区内的现场核查工作由五个分局按辖区划分开展工作。

3、授权审批办负责全县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证受理、审批、发证工作。现场核查工作由审批办、食品科、辖区分局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的责任分工

1、授权审批办负责全县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新办、变更的受理、现场核查、审批、发证工作。现场核查由审批办、药品科、辖区分局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2、授权药品科负责全县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工作的`现场核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履行食品、药品许可职责,严格履行食品、药品经营许可相关文件精神,严格审查把关,提高现场核准质量。对于核查人员不按标准审核的、不认真履行现场核查职责或弄虚作假的、在受理后不按时发放许可证的,造成违法违规发证,县局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完善方案,确保实效。县局对审批办、食品科、药品科、各辖区分局的食品、药品许可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各科室与各分局应相互配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保障食品、药品许可工作在审批时限内完成。

篇9:食品药品安全承诺书

食品药品安全承诺书

为加强学校餐饮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制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三、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采购的`食品必须是正当渠道进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

四、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主、副食品库应专人专锁,有条件的食堂可安装监控设备。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的食品。

六、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篇10: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提升我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县政府办《广丰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现结合我乡(镇、街道)实际,与你村(居、社区)委会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村委会主要领导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负领导责任。

二、村委会高度重视创建食品药品示范县工作,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张贴宣传标语和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努力营造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积极配合和支持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工作。

三、积极维护本地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协助打击游医药贩行为,发现可疑食品药品信息、食品药品不良反应及时向乡(镇、街道)政府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报。

四、积极完成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相关资料。

五、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工作。

六、确保本村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五、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村(居、社区)委会、乡(镇、街道)政府各一份,另一份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存档。

xxx

20xx年x月x日

药监局实习工作总结

药监局工作总结优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月工作总结

食品药品安全活动总结

县食品药品监督制度建设年活动方案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质量监测工作方案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参考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计划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精选10篇)】相关文章:

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心得体会2022-12-30

食品药品管理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总结2022-11-13

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总结2022-05-29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2022-12-14

安全用药月总结2022-12-27

食品广告监管制度全文2022-12-27

药品注册管理法2022-05-06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半年行政执法总结2023-05-13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2023-06-15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2023-07-29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