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去镜片上那一层雾气的散文(通用6篇)由网友“蛀牙的人不伤心”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擦去镜片上那一层雾气的散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擦去镜片上那一层雾气的散文
擦去镜片上那一层雾气的散文
从小学开始就近视、中学开始戴上眼镜的我,遇到下雨而又没有打伞时,镜片上就会淋上水珠,雨稍大些,水珠会稠密得看不清路,只好去掉眼镜,直到找一个没有雨的地方把镜片用布擦干;更麻烦的是在冬天,从冷的地方到有空调的地方,总会一时看不清--镜片上蒙上了一层雾。此时,就要及时擦去那层雾,以免撞到人或自己绊倒。
镜片上的那层雾,让前方模糊一片,但并不代表外面的世界真的朦胧,只需要恢复镜片原本的清洁就好;心灵有困惑的时候,也如同透过蒙上水汽的镜片看世界,总有许多障碍摆在眼前,让你无助而无力;此时,并不代表你的前方真的无路可走,只要让心灵重新透亮起来。
镜片上蒙了雾,你可以选择扶着别人前行,只要是愿意帮助你的人,也可以引导你不会摔跤、到达目的'地;但你失去了自由,失去了自我,你只能靠依赖与别人的好心才能实现原本你自己也可以轻松实现的目标;心灵上的雾,也容易让你产生依赖感,让你渴望马上寻找一个依靠,不管会付出多大的代价。
正如擦去镜片上的那层雾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一样,在遇到困惑的时候,不要急着去寻求指点与庇护,而是要静下来,看清障碍的所在,用智慧将其擦除;非如此,你就辜负了你的潜力。
正如镜片上没有水汽时,我们也不能靠一个人走遍天下一样,心灵透彻时,也需要别人的帮助;但这样的帮助源自对自我、对世界的清醒认识,并且,能够享受自我感与自由感,能够明了别人帮你的好与你可以回报世界的价值。这和不分场合的依赖与无助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擦去镜片上的那一层雾气,擦去心灵的那一层障碍,原来世界并非想像中的无奈,原来自我并非不能创造精彩……
篇2:飘逸在镜片上的梦优美散文
飘逸在镜片上的梦优美散文
如果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那么眼镜就是窗户的保护膜。透过镜片看世界,会饱览世界的色彩斑斓;透过镜片看人生,会透视人生的深层含义。如果说那镜片,尤其是那瓶底样的镜片聚焦的是知识的璀璨,那么,那一圈圈的波纹就是我心中最深处梦幻般的涟漪。
七十年代的时候,戴眼镜的人应该称为人群中的别类。由于实在少的原因,凡看到戴眼镜的人总会让我产生肃然起敬的感觉,因为当时的眼镜绝对是学问的象征。
好像是我十六、七岁的时候,姐姐无意中的一句话,拨动了我天真而幼稚的'神经,狂热地喜欢上了眼镜。姐姐曾指着走在街上一位年轻的戴着眼镜的小伙儿说:“看,那个年轻人多带劲啊,眼镜戴着,真斯文!”望着姐姐那羡慕的眼神,我第一次认真端详起眼镜来:一张年轻的面孔,白白净净的,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近视眼镜;那宽宽的镜框是深颜色,确切地说应该是黑紫色,镜框的上方正好挡在眉毛前,远远看上去就像那浓黑的眉毛。这副眼镜,把他整个人装点得大气且儒雅、文静而刚毅。那被眼镜装饰的面孔从此就在我的脑海中定格了很久。我想,我应该戴眼镜了。
可是,我的眼睛一点都不近视,而且视力还相当的好,但为了也能成为文雅而有学问的人,我一定要戴上眼镜。我开始为之准备,而且是艰苦的准备。
一天,邻居大婶突然想起老伴快过生日了,让我看看日历,我故作痛苦地将脸贴到日历上,使劲地眯着眼睛,装作看不清。其实,我早已看得一清二楚了。大婶是个非常善良的女人,看见我这副造型,爱怜地说:“哎呀呀,你看你这孩子,眼睛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还不快配个眼镜啊?”我听了心中一阵窃喜,暗想:奏效了,大婶知道我应该戴眼镜了!谁知,善良的大婶把自己老伴的大花镜递给我,说:“哝,戴上看看,看能不能看清。这孩子,什么时候把眼睛累成这样了,都是看书看的啊!”我装模作样地接过大婶递过来的花镜戴上,顿时,就像被孙悟空用金箍棒在我的眼前划了一道光圈,刺得我眼冒金星找不到北。我慌忙摘下眼镜,强打精神把眼镜送还给大婶,讪讪地说:“这是老花镜,我的眼睛是近视,戴它不好使。”
当时在我们的小镇上有一个图书馆,每天晚上图书馆里的灯都亮着。因为那时的报刊很少,只有到这里才能看到比较全面的报刊。所以,每天晚上一些较有文化的人都喜欢到这里来,我也喜欢来这里。因为这里不仅是学知识的地方,也是了解国家大事的地方,更重要的是必须有学问的人才能来这地方。所以,我最喜欢这个地方。
记得那是个冬天的晚上,我来到了图书馆,图书馆里静悄悄的,有几个读者已经在坐位上看着报纸。我到报架上取了份报纸后,也学着别人的样子坐下来。为了使别人能看到我的眼睛与众不同,看报的时候我有意将脸使劲地往报纸上贴,直贴得我眼花缭乱还在坚持。这时,一位工作人员走到我的面前,她是位慈祥的阿姨,大概有四十岁左右,穿着一件小碎花罩衣,戴着一副蓝色套袖。只见她来到我的桌前,小声说:“同学,你的眼睛近视?”我的心中倏地腾起一阵狂喜:啊,太好了!终于被人承认我的眼睛近视了!仿佛觉得那黑紫色框架的眼镜伸手可得了。阿姨继续小声地说:“我们这儿为读者准备了几副近视眼镜和花镜,我拿副你试试,你是多少度?”其实,当时我真的不知道多少度是个什么概念,更不知道一般的近视应该在多少度之间。感觉中,度数越高可能近视得越厉害。为了渲染自己近视的程度,我说:“哦,我近视的很严重,有一千多度吧。”阿姨吃惊地盯着我的脸看,仿佛像发现了什么怪物似的,好半天才说:“噢吆,天哪,你……”阿姨突然提高了声音,把周围正在看报的几个读者都给惊动了,他们纷纷抬起提头朝我张望,用疑惑的眼神上下打量着我。我不知道自己错在什么地方,更不知道因为什么使得他们如此的惊讶,阿姨拿来一副近视眼镜对我说:“这是我们这儿度数最高的一副眼镜,只有500度,你将就用一下。”我坦然地接过眼镜戴在脸上。我的天啊,刹时我的眼前白花花的一片,模糊得什么也看不见了,一阵阵眩晕让我直想吐。更让我难受的是,那位好心的阿姨还站在我的身边一个劲地问我是否能看得清,我忍着一头头的冷汗,咬着牙勉强地说:“还好,还好。”心想,你快点走吧,阿姨终于离开了我。我趴在桌子上不敢睁眼,因为一睁眼就感到天旋地转似的。当我踉踉跄跄地冲出图书馆时,眼前模模糊糊的,一时间失去了方向感,好半天也找不到回家的方向。
若干年后的一天,当面对报刊上的文字再也无法清晰读出时,我从心底就不由地涌起了莫名的恐慌。心灵的窗户应当是明亮的,当真挂上了雾一样的窗纱,那是件非常可怕的事。岁月的历练让我明白了,眼镜只不过是矫正视力的工具,学问的多少并不在于外表的装点,而是在于对知识锲而不舍的执著,是在浩瀚的知识海洋里遨游吸吮。当年与其说羡慕眼镜,倒不如说是对文化的敬慕更为贴切。
眼镜,承载着人们对知识的渴望和对文明的向往。如果说培根的“知识就是力量”明确了知识的定义,那么“清晰就是力量”同样涵盖了耐人寻味的哲理。只是我不知道这是哪位哲人说过的话,但我知道它是千真万确的。
事实正是如此。
篇3:恋上那一点点散文
恋上那一点点散文
一、钢琴恋曲
最近喜欢上钢琴伴奏的音乐。其实只是纯粹的喜欢钢琴。
记得年幼时被迫着束在琴凳上,苦恼地按着琴键出气,小小的身子左摇右晃,那个笑起来左颊有个酒窝的年轻钢琴老师好脾气的笑我屁屁上抹了油,坐不住。我忘了他的名字,却记住了他的笑容,以至于青春期时再看到成熟稳重的他,竟会脸红心热。
之后父母见我实在无心向学,便也放弃了管束,我乐得将那庞然大物丢弃。弹钢琴需剪光了指甲,而现在我已留了短短一点指甲,偶尔修成圆形,或方型,在方寸间细心打理。学钢琴若唯一留下的痕迹,便是双手对着键盘盲打,竟十足实的钢琴指法和手型,且快速的打字,概是彼时练爬音留下的速度罢。
那日听到罗大佑的曲子《海上花》。自始至终,只得一架钢琴伴奏,让人吃惊却又觉得在意料之中。罗大佑自幼修习琴键,功底深厚。《海上花》中的琴声,更是时而婉转,时而凝重,行云流水般,一泻千里,叠上和声的饱满充实,无懈可击。我想起自己拾着一双手,在琴键上飞舞的日子。彼时我穿白色长裙,伤春悲秋,在校园开得满满灿烂的虞美人和桃树的花圃边徘徊,故作忧郁。仍记得,一回首,灿烂的笑容为我的导师摄下,将那张照片,贴于作品展,名为《人面桃花》的青葱岁月。而现在已留了指甲,忘了爬音怎么弹,一首曲子,已经弹不下来了。
又听黄耀明的曲子,是在朋友家,他们喝着啤酒,听那个年轻的嗓音张扬,我却只留意到清扬的钢琴声,那是乐器之王的歌声。我忽然想念起那个坐在琴凳上,用指尖在琴键上跳舞的日子了。
二、亚麻衬衣
我向来不喜欢棉麻的衣服,除了家居服外。我痛恨将亚麻和棉作为衣料的外出服饰。因棉麻太过留痕,一不小心,膝盖,臀侧,臂弯便留下深深折痕,尤其是夏天的衣衫,本就轻薄,看起来更是失礼之极。且洗涤之后,必用熨斗熨平,哪比得真丝,一挂就挺了?我曾恨恨的批判:我才不管它是否天然材料,我只知是人穿衣,不是衣穿人,这棉麻的衣服,侍候起来太难了。
但我那日在上海浦东机场,因飞机晚点,只好百无聊赖在机场的购物中心闲逛。然后我看到了那件亚麻的衬衣。纯白色,圆领,收腰,短袖,褛了细细密密的空的花纹,并无一般亚麻制的衣衫的厚重,只觉得轻盈,隐约可见模特儿的曲线玲珑。绣的花纹简单纯粹,均是手工制品,圆点,胸前衬一枝梅,下摆并不平整,褛了波浪似的纹样,很是美丽。斜襟的小盘扣,不乏古典的意味,却又并不显老。
又翻,各种花样,都是美丽且干净的'。价格比之那些国际品牌,并不算贵,八九百元,但之于国货,已算价高,因我看清标签上写:MANEINCHINA
春秋各有一趟去云南,在丽江古城林林总总的小铺子里,搜罗到泰绣和当地手工的麻衣土布,宽袍大袖,挑着各式简单的图案花纹,菱形的领口,明艳的色彩,又是另一番风情。
今年夏天来临时,或可以穿出来亮亮相。又或者,路过遇着时,我会再选一两样亚麻衬衣来补补衣柜的收藏。
三、指尖上的爱
我一直固执地以为,有一双柔软的,葱白的纤手的女人,是美丽温柔的。手同脸蛋一样,值得爱美的女人去呵护,照顾。
深深痛恨照顾不好自己双手的女人。哦哦哦,我讲的不是因操劳而皮肤粗燥的母亲们,或者必须用手去操作的那类体力工作。而是出于懒惰,不好好修剪自己的指甲,留得长长的,有着斑斑驳驳指甲油的那种手。
我记得我念中学的时候,因为气候干燥又或者别的什么原因,手指一到冬天就经常脱皮,开裂,但我不长冻疮,一双手依然白皙,只是裂了如眼睛似的小口,露出鲜红的皮肉,握着笔写字,疼。有时候裂口绽开来,血珠从伤口迸出,十指连心。母亲带着我东奔西走,到处求医问药,吃了中药西药一大堆,不见好。之后便涂护手霜。我至二十余岁才开始注意保养皮肤,记得在洗完脸的时候涂上一层护肤品。但我十几岁时已用过不下十数种护手霜了。林林总总,冬洋之花,美加静,玫琳凯的,还有资生堂和一些叫不上名字的,价格从数元到几十元至上百元,偶有见效,但仍无多大起色。
之后是一个在药店工作的姐姐,托人带来一支大约零售价为十六七元左右的药膏,我初时皱着眉头,不信这廉价的小东西能治好顽疾,因那时起,已有三两年了,最厉害时,十个指头甚至不能伸直,我放弃自幼便学的钢琴,或也有这个原因在。
然后一涂便是数年。无论春夏秋冬。
习惯了呵护自己的双手。洗完衣服,或者做完家务,总记得用洗手液和热水洗净,然后涂上药膏。曾经在理容中心做面膜,新来的小妹手有点粗,又或者是指甲两侧发硬的角质,揉搓在面上甚是不适,我吩咐她停下来,修了指甲才继续做。之后老板娘握着我一双手,笑着讲竟然比她们专业做美容的还要纤白细嫩。
不喜欢留长指甲。除了无所事事抱着叭儿狗到处闲逛的女人,我想需要工作,需要为生活奔波的女人,养了长指甲,且在上面做了许多文章,辟如上千元指甲绘画,这大抵是不太适合的。
先生喜欢安睡的时候有人抚背,一下两下,然后渐渐沉入梦乡,他说他喜欢有一双白皙柔软的手的女人,留短短的,干净的指甲,想像一下这样一双纤手接触皮肤的感觉,那是指尖上的爱呢。我愿意为这样一个男人去保护我的手。
四、春天的感觉
“现在是春天!”我歪着脑袋,将双手张开来作拥抱状伸懒腰,“你知道,春天就是这样子的,很温暖,很潮润,对,很潮润,带着暧昧。”心不在焉的比划着,我想我的手势是无意识下的本能,仿佛想让人确信些什么。因我一直搞不清楚四季。比如说,现在四月,我决定这是春天的某一天,而不是夏天,更不会是秋天。四月应该是属于春天的罢?如果有谁来纠正我:亲爱的,你知道现在是初夏了。我一定会很困惑的望着他:是吗?但是这样的感觉,只春天才会有啊!
以前我一直告诉别人说,我喜欢秋天,喜欢秋天,瞧,我是出生在秋天的孩子,深秋,某一个落叶纷飞的午夜。
街上有人在行走,戴着口罩,白色,或者兰色,人们的话题里总逃不了SARS,公车上冷冷清清的,车窗的底下标着几个红色的大字:本车已消毒。我出门的时候,没有戴口罩。你知道,当药店的口罩和温度计倾销一空的时候,我庆幸还有几个朋友记得给我从远处寄几个口罩过来,尽管我怀疑这些口罩对SARS的有用性。售票员看着我晃晃悠悠的上车,再晃晃悠悠的将车里所有的车窗拉开,我甚至懒得去瞪她一眼,不知道预防SARS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需要通风。我不知道这会儿坐公车去进行没必要的游荡,是否是对自己生命的不尊重。我只是忽然想感觉一下春天。
车子驶过马路,我看着窗外,如果没有SARS带来的人心惶惶的话,这应该是一个很美丽的春天。两旁樟树的叶子绿得仿佛透明,阳光穿过间隙,空气里充满着湿润的,带着馨香的意味。这样的阳光最好,不似夏日骄阳,至憎那火辣辣的阳光,焦燥,炽烈。它只是淡淡的拂过,煦暖,暧昧的气息。春天是适合用来恋爱的季节吧?尽管SARS肆虐,但街上还是有很多男男女女成双成对腻在一起走的。象一幅画,定格着,满是绿,深绿,浅绿,翠绿,葱绿,嫩绿,我可以找出各种各样的形容词来。
我坐在公车的椅子上,看窗外,接着收回眼神,百无聊赖的望着自己的双手。
就这样呆望着自己的双手,没有特别,指甲修得很短,甲面因为经常保养,是看起来很健康的粉红色,半透明。有时候,只是某一片段,比如手,可以让人回忆起很多东西。
曾经也有一双手,那是一双很好看的手,手掌厚实,指头修长,指甲修剪得整洁干净,短短的露一点,骨节并不粗大,几年前有的茧子,也渐渐的淡了。那是一双适合弹钢琴的手,象艺术品,并不觉得过份精致,不会让人错觉得是女子的手,只觉得如希腊雕像般的完美。有点凉,却沁着微汗,在煦暖的春天,将我的双手包裹入掌心,那样的局促不安,那样的拘谨。只有在五指交叉的那一瞬间,仿佛知道彼此就是寻找了前世今生的牵手。现在回想起来,心里如同触电一般,酥软成一团,酸酸的,甜甜的,交织在一起,只会微笑着想起那张脸。
这样的感觉,是应该属于春天的。
五、当爱情成为习惯
和一个朋友聊天,他说:“当爱已成习惯,是不是一种悲哀呢?”
我在屏幕这边静默半晌。每个人的经历不同,心境不同,所处的位置不同,所思考问题的角度也不尽相同。他觉得爱成习惯是悲哀,而我却觉得爱成习惯,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
我想有一个人爱着是一件幸福的事,如果那个人正好也爱你。我想像不出天底下会有什么事能超过两个人相爱的幸福感觉。或者有人会想,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爱情的。但不可否认的,这个世界上若没有爱情,会是很枯燥和可怕的,无论是从精神上还是肉体上,我们都是需要爱情来滋养的。
但为什么不让爱情成为习惯呢?
一直都习惯一个人睡,蜷着,侧卧,将一只小小的,软软的儿童枕抱在胸前,走到哪里都不会忘记带,不然便睡不着。
然后有了他。
亲昵之后,总是相拥而眠,长手长脚将我的身子紧紧裹住,枕着手臂,拥在胸前,头顶是他的下巴,手臂穿过他的胳臂绕到身后,两条腿交缠着,那样密不可分的契合。偶尔抬起头将面皮同他的胡渣摩挲,嘻嘻笑着入睡。
但醒来的时候,总是背对着他,尽管他的手臂环着我的腰,而我却只管抱着我的儿童枕呼呼大睡。每每提起,便恨得咬牙切齿:你这女人,我堂堂一大丈夫还不如你那小破烂枕头。我讪笑,理直气壮应对他:错矣,你的手感没它好,没有它柔软……
之后,他常常会夜里醒转,偷偷将那小枕头抽出,又换个位置将我抱在怀里,如此折腾往复数周,终于某一天醒来,发现自己老老实实枕在臂弯处,不觉相视而笑。最后,到但凡他出差,连那儿童枕都挽救不了我的失眠为止。
一切都是习惯。
没有人能经历一生一世的爱情,激情燃烧也只是片刻间的烟花灿烂。我宁愿,让爱情都成为习惯。习惯就这样爱着一个人,恋着一个人,喜欢那样相濡以沫的感觉。
六、当我们老去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背着运动包从健身中心出来,到妈单位去探她。阳光真的很好,我穿了一个小背心,再加一个灰色的外套,觉得热。从健身房出来会觉得有些疲倦,而我疲倦的表现就是整个人都慵懒下来——从肢体到大脑。瘫坐在办公椅子上,看窗外樟树的叶子,那样的绿盈盈,映着阳光,有一种半透明的的美丽。而我透过自己的刘海看出去,仿佛叶片的四缘带了一点点彩色——医生说,那是眼球玻璃体混浊,很难治愈。于是,我每天看东西的时候,能感觉到一只类似小蝌蚪的图案在我眼前溜来溜去,捉摸不定。
闲来无事翻妈同事桌上的上海服饰看。然后信手在纸上比划,同妈讲:“你看,花花绿绿的,这个不好看,那个也不好看,呵呵,这是年轻人的世界。啊,你瞧,我喜欢这样的款式,干净,清爽,却不干练。”我从来都不喜欢干练的感觉,仿佛骨子里带来的懒散,这个世界上,除了爱情可以让我狂热,其他的,大概都没法子再引起我的兴趣。也真奇怪,居然还会相信爱情。
妈探头看了看:“这款不象别的款是专给小姑娘穿的呀,这款穿了看起来会成熟些。”
我故作吃惊:“啊哟,妈,这是不是说,我已经老了?”
妈在那里笑:“你以为你还小么?我象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生下你弟弟了。”妈一直对我说你还象个孩子,感觉里总那么小,那么调皮,那样任性的歪着脑袋嚷嚷。忽然告诉我说,你长大了,你有足够的老了,那种感觉真奇怪。
我汗颜。
从妈那里出来在路上走,穿着运动鞋很舒服,走得踢踢塌塌不怕人笑话。只忽然想起,初于他恋爱的时候,偶尔会抱怨我的孩子气,说不知道带着出去的是女友亦或是女儿。而现在,却反过来经常象个孩子一样在我这边耍赖。很多时间,生活可以让一个人迅速的成长起来。但愿当我们老去的时候,不要有太多的遗憾。
微笑着,顺脚踢飞一只易拉罐。
篇4: 层林尽染时那一片枫红散文
层林尽染时那一片枫红散文
层林尽染的季节,我行走在你的腹地里,那一树一树漫天遍野的火红,燃烧了我整个的曾经,唯美的浓浓的火红的枫叶,寄托了我无尽的情思。自从那次离别后,我的魂魄便一同丢落在了你的季节里。
冬天来了,我在寒风中等你。凄厉的北风呼啸着从遥远里赶来,掳走了所有的温暖。我傲寒而怒放,站成冰天里的一树冷梅。你化作漫天的雪花簌簌地飘落,只为给我送来丝丝的滋润和温暖。梅雪相映,雅趣天成,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梅雪在寒风中默默地相依相偎,成为冬天里一道别致的风景。
春天来了,我在清风里等你。一月,我问寻挣脱冰冻哗哗流向远方的小河,小河跳跃着不作回答。二月,我寻问泛着鹅黄的迎风飘舞的杨柳,杨柳抱歉地对我摇了摇头。三月,我奔向广阔的田野,去探问绽放在枝头的漫山遍野的粉灿灿的桃花,桃花痴痴的笑着,直笑我的傻。
那么的想寻找到你,我心中的那一片珍贵的枫叶,也许是我还不懂得怎样去珍惜,也许是我还没学会如何去呵护。总之,我把你弄丢了,连同我的心一并弄丢在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
夏天来了,我在花红里等你。河水初涨,万木葱茏,我又回到梦开始的地方,繁茂的枫树林也披满了浓绿的新装,叶随风舞,耳语簌簌,如同正在成长的爱情。只是这一片新绿还属于我吗?是否还能继续圆我未竟的梦?走过人间四月天,我问五月的榴红,我问六月的莲灿,我还问过暴脾气的七月的流火。此时,枫海翻起了层层的波浪,成群的不知名的鸟儿在林间不停地追逐嬉闹着,共同奏响一场盛大的动听的乐章。
秋天来了,我在漫山遍野的金黄里等你。秋天的眸眼是一汪深邃的湖水,秋天的胸怀是万里无垠的宽阔的海洋。秋天是一份充满期盼的等待,秋天是一份抑制不住的喜悦。
美丽的'秋,我愿为你恒久地等待,携灵魂的一份净土,静静地安守在美丽的心灵家园。默默地为你祝福,祝福秋的成熟,祝福秋的收获。等到层林尽染时,看漫天红叶随风飘舞,绚烂成一个美丽缤纷的七彩的世界,任最心仪的那一片丹霞染红的枫叶,以优美的姿势飞旋着落入我的掌心中,暖暖的地捂在我的胸口,在怡人的淡淡的香息里一同忘我的醉去……让时间就此停驻,在瞬间里成就永恒,共守一份不染尘埃的幸福和安暖。
篇5:世界杯上的那一抹抹色彩散文
世界杯上的那一抹抹色彩散文
首先声明,我是伪球迷。我战胜不了睡意,不会三更半夜起来看球。每天醒来,打开电视,了解一下结果,看下比赛缩编,就算完成对一场球的享受。虽然如此,世界杯依然给我留下了一抹抹五彩缤纷的亮色。
痛苦是不可避免的。三十二支球队来到巴西,必定有三十一支球队带着泪水离开。罗德里格斯虽然最后捧得金靴奖,但哥伦比亚1:2不敌巴西时,他英俊的脸庞上流动的泪水就是见证。他们已经尽力,结果无法如愿,但亦无悔。巴西凭着主场优势,闯进四强。四强战中对阵德国,队长席尔瓦累积黄牌停赛,头号射手内马尔因伤缺席,缺少这两个王牌,巴西被灌7球,创下世界杯半决赛中有史以来最大分差纪录。赛后,巴西球星路易斯泪洒绿茵场,泣不成声,对巴西人民表示深深歉意。
无奈也是不可替代的。揭幕战中,马塞洛乌龙球创造两大历史,填补巴西队“空白”。他奋力回抢,无意触球入网。球进后,门将塞萨尔轻拍他的头。他头发直竖,眼睛圆睁,眼珠朝上,鼻子高耸,嘴唇大咧,一脸无奈,萌翻全球观众。西班牙与荷兰,南非世界杯冠亚军。赛前,万众瞩目。比赛中,门神卡西利亚斯,这位世界最佳门将,五次被荷兰人敲开大门。第72分钟,卡西利亚斯禁区内停球失误,范佩西断球后轻球将门送入空门。大门失守后,卡西利亚斯,低着头,一脸落寞,写满了无奈与失意。赛后,他表示愿意让出首发位置,其心情可见一般。
欣喜也是一抹彩虹。荷兰门将克鲁尔,估计他始终不会相信,强大的荷兰队会被哥斯达黎加拖入加时,拖入点球大战。点球大战前,克鲁尔被教练范加尔派上场。面对哥斯达黎加的`点球,他镇定自若,五次全部判断准确,扑出两粒点球。凭着他的关键发挥,荷兰昂首挺入四强。赛后,克鲁尔掩饰不住脸上的喜悦,高兴都快写上了天。决赛中,阿根廷前锋伊瓜因在面对强大的德国时,他曾痛失大好机会,后接梅西传球,右脚点射入网。进球后,他疾驰手舞,忘情庆祝。此球虽被判越位在先,进球无效,但那种欢庆是发自肺腑的。113分钟,替换上场的年轻球员格策接队友传球,胸部停球后左脚凌空勾射入球门远角。最终凭借此球,德球1:0最终战胜阿根廷,第四次捧起大力神杯。赛后,全队乃至德国都陷入狂欢中。
黑暗也不可不提。“南德隆,北佩佩”,葡萄牙球星佩佩在对阵德国时,争球中佩佩无意识触碰到穆勒脸部。穆勒倒地,神情痛苦。佩佩上前挑衅,头部有撞击穆勒冲动。当场,佩佩被红牌罚下。佩佩在世界杯上的不理智行为,也倒致葡萄牙以4:0输掉比赛。佩佩被停赛一场,葡萄牙一起饱尝出局苦果。苏亚雷斯是我比较喜欢的一名球员。乌球圭人称之为“苏神”,他几乎凭一己之力率领乌拉圭力克打败英国与意大利,保住十六强席位。乌拉圭与意大利之战中,苏神在争抢中咬伤意大利后卫基耶利尼。事后,国际足联向他开出了重磅罚单,并处以禁赛9场、4个月之内禁止一切与足球相关活动。乌拉圭这位神奇的前锋再一次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做了最好的诠释。
错也好,对也好;痛苦也罢,欣喜也罢。在时间这条巨大的河流里,它们都渺小如尘埃,我们必将回味着这一点一滴,重新踏上热爱足球的路,重新拜托上帝:在中国十三亿人中,挑出十一个人,征战世界杯,夺得大力神杯,也为东方雄狮带来一道不可思议的色彩。
篇6:那一轮贺兰山阙上的明月唯美散文
那一轮贺兰山阙上的明月唯美散文
平心而论,我没有写过友情之类的文章,尽管创作过《好心情无处不在系列》,但那只不过是用文友的笔名借题发挥而已,并非直抒友情。之所以不写,皆因友情极其广泛,朋友林林总总,不可能一一书写完毕,若然挂一漏万,定有厚此薄彼之嫌。但我想,这一次,我要破例了。
写这一篇文章的念头来源于一篇日记:《辞去编辑一职》。这篇日记发表没有多久,我就看了,然后作了简单的留言,再然后,又陷入久久的沉思。我明白,她其实不仅仅是辞去编辑一职,还有告别“好心情”的意思。后来,《风轻花香爱更浓》一文更是佐证了我的观点。我自问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我与她亦非亲非故,更是素未谋面,但看到她要告退的宣言,心里还是不由自主地来了一阵阵的失落与伤感。
犹记得初来“好心情”时,我也如其他初来的作者一样,只是写文、发文,并没有强烈的家庭意识。但随着她不断地给予鼓励,我在感动之余,也瞬间明白:置身于这样一个网站,其实已经进入了一个大家庭了,而她,就是这个大家庭里一个负责给新来的作者以点拨与鼓励的前辈。而这样一种感觉,我想,并非一己之见。这不,只要你细心留意,你会发现,她对哪一位作者是初来乍到,哪一位作者已经驻足网站有多少时日都了如指掌,也都及时地为每一位文友送上真诚的鼓励与祝福。
她不仅是一位编辑,也是一位评论员。她的评论从不带上偏见的成分,无论是网站的编辑,还是知名的写手,又或者是初初学习写作的作者,她都能一一留评。她的辛勤付出,极大地活跃了网站的气氛,提高了网站的人气。
她也是一名矛盾调解师。作为一个网站,其实也是一个小社会,矛盾自然难以避免。而她,总能出现在矛盾的前沿,不偏不倚,积极化解,积极为网站酿造和谐的写作环境。
她还是一名编辑发掘者。经过她举荐进入编辑部工作的编辑应该不胜枚举了,而我也是当中的一员。犹记得那一个平常的日子,她给我发来信息:李子,你的QQ号码是多少?找你有事。我看后不禁微微一笑:说客来了。果不其然,她在QQ里鼓励我进入编辑部担任编辑一职。其实,早在她之前,就已经有人找我谈及过此事,但我以威望还不足200(这是我自己设置的标准)为由,推辞了。但对于她那一次的请求,我没有拒绝,我也无法拒绝,因为我明白,她是我心目中的大姐,她给过我的鼓励与关心真的不少,以致一个简简单单的“不”字在那一刻竟然无法说出口。——我很爽快的答应了,我说:“姐,您放心,我能答应您,我一定会努力做好,自信心我还是有的。”
在我初初担任编辑的那一段时间,她经常到我审核的文章留评。其实,我明白,她在检查我的“作业”。当然,在检查过后,她一如既往地通过QQ给我以鼓励,而我对此一一铭记,并继续努力。——我只有做的更好,才能不辜负她对我的那一份信任。
实话实说,对于编辑一职,本就是义务,我大可以以一名闲散编辑的方式,慵慵懒懒地应付,但我并没有这样做。自从担任编辑以来,我每月都在诚惶诚恐地挤时间,都能超额完成规定的审稿任务。我之所以这么做,除了是因为一份责任之外,也是为了坚守当初我对她那一份信任的承诺。
她对文字敬畏虔诚,文风质朴自然,犹如浑厚朴实的贺兰山阙,没有一丝人为雕刻的痕迹。她一直在用心地书写生活,感受生活,作品情真意切而又不失幽默活泼,感染力极强,一如她的为人:重情重义、亲和开朗、心胸坦荡。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因为现实生活的需要,她要暂时的离别了。我明白,这没法挽留,诚如她在日记里的回复所说:“……终有一别,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事情比网络还重要,我没法兼顾,只能选择暂时放弃一方,想你们,也爱这片土地。”幸而,在随后的回复里,她又说:“暂别后我还会写的,只是写的`少了些,闲暇之余我会去网吧看看好心情这片热土,还有我惦念的友人们。”是的,她肯定舍弃不下“好心情”这一片热土,也肯定舍弃不了她惦记的每一个文友,她也肯定会在适当的时候回来,因为在这里,有她辛勤洒下的汗水。
她要淡出了,但她过去对网站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她在用实际行动告诉每一个作者:误打误撞进入也好,精心准备而来也罢,来到这里的都是这个文学大家庭的一员,大家都是亲如一家子,彼此之间实则是一个缘分的约定,而这缘分,值得你我用余生的时光不断地去铭记、怀念。
她是贺兰山下的一名女子,她热爱“好心情”这个大家庭,犹如热爱家乡的贺兰山阙一样,无私、无怨、无悔。她如一轮明月,把自己的光辉尽情地洒在“好心情”这一片恰如贺兰山阙的热土上。
对了,她,有一个如诗般的名字:月上贺兰。
后记:7月13日也是贺兰姐的生日,谨以此文作为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并提前顺祝生日快乐!也祝在以后的日子里生活快乐!有空常回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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