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自己业务的口才技巧

时间:2022-12-15 07:39:15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律师推荐自己业务的口才技巧(精选9篇)由网友“bornfree”投稿提供,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律师推荐自己业务的口才技巧,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律师推荐自己业务的口才技巧

篇1:律师推荐自己业务的口才技巧

律师业务推介的第一步是与当事人洽谈委托代理事宜,而洽谈结果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律师个人洽谈语言水平的高低。律师不一定要成为语言大师,但必须善于根据对象、事由、场合、情境等因素来选择恰当的谈话技巧。律师在业务推介时,可以使用以下几种谈话方式:

律师业务推介方式一、以己之诚取其信

法律知识的日益普及和全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加强,使得律师不再是法律知识的垄断者,很多当事人本身就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有的更是因历经诉讼而“久病成医”,对涉案法律知识有相当的了解,所以他们在选择律师时大都是多方咨询、“货比三家”。

有着丰富商业诉讼经验的大乘贸易有限公司刘经理,为公司的一起合同纠纷向王律师咨询。王律师急于谈成业务,还没等对方开口就先将自己吹嘘成“天下第一辩”,接着在匆匆浏览一遍案件材料后就大包大揽:“这个案子我绝对帮您打赢,您先交费吧。”刘经理听完后二话没说,拱手而去。

刘经理转而向另一家律师事物所的吴律师咨询。吴律师在耐心听完了刘经理的案情介绍后说道:“我现在还不能决定是否接受你的委托,因为我刚才只是听了你的初步案情介绍。你把全部材料的复印件给我一份,明天我将全天研究你的案情,在我确信有一定胜诉把握后,再通知你来洽谈委托代理事宜;同时你也可以多咨询几家律师事务所,比较以后再做决定。”接着吴律师把精心准备的有关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的详细资料,送给了刘经理一份。刘经理最终和吴律师签定了委托代理协议。

王律师的话充满了自负,谈话目标直指代理费用,他的这种自负和急功近利的态度,让当事人对他的品行产生了怀疑,从而使得洽谈失败。吴律师虽然话语不多,但句句落在实处,同时还从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劝当事人在比较后再作决定。因为他的话语自始至终都充满了真诚,所以赢得当事人的尊敬信任,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律师业务推介方式二、案例佐证消疑虑

运用案例佐证的谈话方法来宣传推介业务,是很多律师的成功经验,这种方法有助于消除当事人对律师业务水平的疑虑。

戴先生为一起房产纠纷案先后与胡、李、程三位律师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为慎重起见,他在最终签定委托代理协议前,分别向三位律师提出了一个同样的问题:“请问律师,全部材料你已经研究过了,你觉得有几成胜诉的把握呢?”

胡律师大言不惭:“包你打赢。我和承办法官是老朋友。”李律师出言谨慎:“从法理上分析,这个案子肯定会赢。”

程律师坦诚相告:“我有把握打赢您的官司。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同类型的案子我已经成功代理过多起,(边说边拿起几份报纸)这是当时新闻媒体对其中部分案件的报道,你可以先研究一下,然后决定是否和我签约。”戴先生最后委托了程律师。

胡律师的话之所以会使当事人信心不足,是因为他的话让当事人想起了旁门左道;而李律师的话之所以使当事人望而却步,则是因为他的话让当事人没有了信心。程律师之所以被成熟理性的当事人最后选中,是因为他的胜诉承诺佐以了大量胜诉的案例。

律师业务推介方式三、阐释方案巧沟通

委托代理合同的订立,应该视作律师和当事人合作的开始。作为律师,应该明白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工作不仅仅是和律师签约和向律师交费,而律师自己也不是不需和当事人合作就能单打独胜的“孤胆英雄”。律师在案件诉讼过程中,应该以合适的语言和当事人进行沟通,以便双方进行有效的诉讼合作。

为一起邻居纠纷案,肖小姐委托卢律师办理。签约交费后,她总是放心不下,所以就不断打电话询问案情进展情况。对此,卢律师不耐烦了,冷冰冰丢下一句话:“你不懂法律,交给我你就别管了,等结果吧。”听了卢律师的话,肖小姐对他是否会继续尽心尽责办案产生了怀疑,于是就赔偿了违约金,解除了与他的协议,另行委托了洪律师。

肖小姐与洪律师签约后,洪律师详细地阐释了自己的诉讼方案:“我现在把我关于本案的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办案程序、费用预算等向你通报一下,目的在于让你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也请你提提意见,然后我们再就诉讼事务做一个具体分工,以便相互配合,共同努力,争取早日打赢这场官司!”

律师应尊重当事人对诉讼案件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让当事人适度参与诉讼工作,因为这样会增进律师和当事人的信任和了解,使律师的工作更有成效。

四、分析成败善始终

胜败乃诉讼常事,面对或胜或败的诉讼结果和或喜或忧的当事人,律师表达什么和怎样表达,不仅会反映出律师的综合业务素质和水平,而且还会影响到下次业务推介的成败。

面对败诉,有的律师悄无声息地一走了之,有的律师则巧言避责,一推了之:“不怪律师没能耐,只怪法官太腐败。”丢下当事人陷入孤独无助的境地,使得他们对律师仅存的一点信任荡然无存。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和当事人一起分析成败原因,以便决定是否再次上诉。

廖律师在他代理的一起案件一审败诉后,本着善始善终的态度对当事人说:“我国审判制度是两审终审制,假使一审败诉,还可以再次上诉,以便通过二审来实现自己的诉讼目的。现在首先要做的是找出败诉原因,补充新证据,满怀信心迎接二审。”

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二审再次败诉。廖律师在邀请资深律师和法律专家对案情进行反复“会诊”后,对当事人说:“对二审败诉,律师应承担部分责任,为此我将退还部分代理费用。现在需要告诉你的是,就本案的案情及两审诉讼的情况来看,你还可以寻求一种补救途径———申诉。我国的审判制度决定了申诉是没有期限的,需要当事人做好长期奋斗的思想准备,请你慎重考虑。如果你决定申诉,我将会全力支持。”

此案最后通过申诉胜诉了。此时,廖律师为当事人出具了一份法律意见书,廖律师在意见书中分析了案发原因并提醒当事人从案件中吸取教训,以免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再受诉讼之累。

败诉了,分析原因,力求转败为胜———即使最后结果难遂人愿,当事人也会心存感激,自觉自愿地成为律师的义务宣传员和发展潜在客户的联络员;胜诉了,穷根究底,服务完全彻底。廖律师在各诉讼阶段结束后的恰当话语,使得律师的良好形象在当事人的心中深深地扎下了根。

需要强调的是,虽然以上的谈话方式有助于律师在业务推介中尽快赢得客户信任,但律师不能仅仅停留在对谈话技巧的迷信和依赖上,因为律师执业的成功更要靠渊博深厚的专业知识和诚实敬业的工作态度。

篇2:律师口才技巧及讲解

具有丰富的知识

换言之,在横的方面,具有广博的知识;在纵的方面,具有较深的专门学问。

应变灵活

人都说“万变不离其宗”。随机应变,不拘一格,声东击西,处处掌握主动。

思维独到

独特的思维方式会帮助你驾驭别人、驾驭自己,而不是被别人牵着鼻子走。

表述流畅

一个句子还没说完,突然萌生了另外一个念头转而再去重新组织语言,这是最忌讳的。所以要将内容表述得流畅些。

展现力度和风格

谈话中活力产生于谈话者本人的诚信,自己所言的态度和自由交流的辩论风格,更应该具有活力。声音和动作的活跃常常并行不悖。

目光效应

要求辩论成功,就要与听众进行目光的交流。辩论者应时刻使自己的眼睛和听众的眼睛保持接触。

7具有适度的自信态度

自信可以产生友好而融洽的感觉,也可以培养一种充满善意的感情。这样不仅能够在其他方面得到更快的提高,而且也是成功辩论的工具之一。

篇3:律师口才技巧及讲解

律师口才主要包括:论辩口才、辩护口才、诡辩口才、演说口才、交谈口才、讲话口才、发言口才、宣传口才、座谈口才、复述口才、朗读口才、问答口才、对话口才。记忆分为形象记忆、逻辑记忆、情绪记忆、动作记忆。提高记忆的办法: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⒉有节奏地工作和记忆⒊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⒋归纳记忆法和联想记忆法⒌形象记忆法⒍协同记忆法⒎矛盾记忆法⒏及时复习法⒐特殊的记忆方法

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有

同一律,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维必须与其自身保持同一。

不矛盾律,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反对或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都真,其中至少有一个是假的。

排中律,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为假,其中必定有一个是真的。

充分理由论,在思维论证过程中,要确定一个判断是真的,必须有充足的理由。

创新力,简言之就是提出新见解的能力。包括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数量是指解决问题的速度,即联想的广度,质量包括思维的条理性、相关性、简单联想、综合联想和用全面的眼光去圆满协调地考虑问题的能力。

推理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

一、多看(阅读和观察)

二、多练

三、勤于实践

篇4:律师口才技巧及讲解

好多学法网网友都在学法网APP问过,做律师是否一定要有好的口才,其实不然,至少在中国的现实情况不会是这样,好的口才,只是一位优秀律师的充分条件,但并不是必要条件,见过很多性格内向的律师,听他们发言,感觉还不如当事人自己表述的伶牙俐齿,但在法律问题的辩论中,他们思维和思路却一直是非常清晰到位的,蛇头虎尾的感觉让人刮目相看。

一次机会,我曾就这种现象问过一位比较熟的法官,他说,律师庭上的表现并不是你滔滔不绝的长篇大论而决定,而是看你是否能抓住案件的焦点问题而对症辩理,所以他们合议庭的法官往往喜欢这种不讲废话,只抓重点阐述的律师出庭,而不是在法庭上给法官上理论课的律师。后来跟我老师出庭留心观察过这种现象,无论是基层法院还是中级法院或高院,几乎法官都是这样,如果一方律师不断的重复事实,每引用一个法条都要将其来龙去脉讲一遍,唯恐大家不懂时,很多法官都会打断律师的大论,直截了当的让其回答法官归纳出的争议问题,在这时占主导的并不是你的口才,而是你对案件本身的认识和法律水平的熟练应运程度。当然律师在庭上表现自己的口才并非没用,很多律师都会利用这点作为庭辩技巧加以运用,直接目就是扰乱对方和法官的思路和思维,说白了就是“忽悠”,将自己复杂的问题简单化,而将对方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把事实说得模棱两可,法条解释成N个意思,想办法牵强在自己的结论和观点中,有经验的法官你是根本蒙不过去的,连一些书记员都懒得记录重复的话题。

初工作时曾旁听过一个标的600多万的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一方的两位律师是两位法学博士学位级别的,另一方的一位律师是一位从军队转业到公安又考了律师的牛人,博士们的法学水平确实是没得说,庭审中搞出好多法律关系概念在分析,我开始还能跟上听,后来就越听越糊涂了,完全被忽悠住了,而对方律师一直是不紧不慢的直接抓住案由来辩论,你弄出多个法律关系和本案起诉的案由沾不上边,无论你如何旁征博引,都会被这位军人出身的律师化解掉,就像太极一样,两位博士律师貌似很有气势却始终被对方能看穿你的目的。双方都是高水平啊,后来回想那场庭审,确实收获不少,而主审法官也是相当有水平的,对庭审的控制非常到位,所以我觉得不仅跟一位好的律师很重要,能碰到优秀法官的庭审也是非常非常有益的事。

所以,我觉得进入律师行业,尤其是初入道者,应多观摩一些庭审现场,千万别把中国的庭审想像成西方那样,港片中的口惹悬河,韩剧中的浪漫多情,这些放在中国都是幻觉,至少现在是真真实实的幻觉。我们主要做的是加强法律的功底和知识的熟练应用程度,对每一个主办和协办的案件都能准确抓住案件的争议焦点,之后理思路,清证据,找上中下对策去应对,积少成多,循序渐进,持之以恒,终有一天,口才不出众的你、性格内向的你一样会成为有名的大律师。

篇5:律师法律咨询的口才技巧

律师法律咨询的口才技巧

一、口才玄机之一:博深的知识

法律咨询是法律工作人员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的过程。法律工作人员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的广泛与否、知识功底厚实与否,可以在法律服务的各个过程、各个环节得以体现;在法律咨询的过程之中,法律工作人员对其专业知识造诣的深浅直接决定着咨询服务的质量,决定着咨询工作的成功与失败,以至决定着咨询者对其面临的法律问题处理和解决的成功和失败。

因此,提高自身的法律专业素养,涉猎各种法律知识和法律技巧,博览各行各业的知识,锻炼自己的法律口才,是法律工作人员提高法律咨询工作质量的关键,是法律工作人员承揽法律业务、取得咨询者信任、做好咨询者心理工作的前提条件。法律素养的高低,是法律工作人员面临的第一堂课,锻造这方面的才能,一是依靠自己对法律知识、法律理论以及法律精神的学习和研究,一是依靠自己在长期的法律业务实践中丰富经验的积累。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化外在知识为内在知识,丰厚的基础才能得以建立、取胜的诀窍才能得以把握。这是法律工作者必须熟知的真理。

二、口才玄机之二:敏捷的思维

法律咨询是法律工作人员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心理学知识和所积累的心理学经验,揣度咨询者的心理发生和发展过程,分析咨询者言谈举止中的真伪虚实,把握充实证据材料、寻找问题焦点、攻克问题难关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法律工作者应该通过语言、文字等媒介,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各方面的知识,沟通对话者双方的心理,取得信任感和认同感,打开咨询者的话匣子,给咨询对象以帮助、启发和教育,使咨询对象的认识、情感和态度发生变化,解决其在法律问题中产生的各种不正常或不良心理问题,以便以一种健康、合理、合法的观点去认识和思考其所处的法律逆境,帮助其以健康、合理、合法的途径和手段去解决其所面临的法律问题。

《史记·滑稽列传》中载有这样一个故事:楚庄王十分爱他的一匹马,这匹马死后楚庄王下令群臣为死马服丧。大臣们议论纷纷,都说不可;楚庄王下令:“谁再阻止,判他死罪!”宫中有个戏子听说此事,进入殿门就仰天大哭。楚庄王问他为什么哭,他答道:“这匹马是大王最心爱的。以楚国之大,什么东西弄不到?现在以大夫礼埋葬这匹马,太寒酸了!我要求用君王的礼仪来埋葬。”楚庄王问:“怎么个埋葬法呢?”戏子说:“我请求雕玉作棺,刻梓为椁,齐王、赵王走在送殡队伍之前,韩王、魏王担任后卫。这样各诸侯知道了,就知道大王贱人而贵马的事了!”楚庄王听了之后如梦初醒,改用了六畜之礼葬之。这里戏子运用了归谬法的逻辑方法,智胜了楚庄王。

法律工作者在咨询业务中应该始终遵循着教育的而不是临床的、治疗的或医学的模式,教会咨询者和咨询对象模仿某些合法的、合理的新的行为,劝导他们放弃某些不合法、不合理的旧的行为,从而最大程度地发挥其已经存在的能力,或者形成更为适当的应变能力,扫除其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障碍或非法律障碍。这就要求法律工作者必须强调的人的力量与价值;强调认知因素,尤其是理性在选择和决定中的作用;研究个人在制定总目标、计划以及扮演社会角色方面的个性差异;充分考虑情景和环境的因素,强调人对于环境资源的利用以及必要时可以改变环境。法律工作者同时必须又是一个心理学专家,心理攻坚和心理帮助是法律咨询业务过程中的两个方面的难题。灵活利用心理资源,是决定法律咨询工作质量的又一重要方面。

三、口才玄机之三:流畅的言辞

法律咨询过程也是法律工作者施展其才华、表现其知识和理论蕴涵、说服别人和教育别人的过程,因此,良好的口才也是致胜的关键因素。

律师在法律咨询过程之中要现身说“法”,关键就体现在这个“说”和“法”字上,“说”者,口语表达也,即为口才;“法”者,法律知识,法律理论之谓也。这就要求法律工作者善于控制特殊的对象、驾驭特殊的时间、利用特殊的环境、终结特殊的目的,必须要有必胜的信念和刚直的气质,正义的情感和敏捷的思维、过人的记忆和机智的应变,必须要有详实的口语提纲、合法的言辞、平稳的语调、得体的态势,并且善于引用证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语锋敏锐、口齿伶俐、表达清楚、鞭辟入里,充分调动自己的语言才能,言词符合法律规定和原则,言辞标准、言辞流畅、语音平缓、语调适中,充分运用和掌握咨询对象的心理特征,在逻辑思维与法律思维的基础上,打好一场胜利的言词防御战、遭遇战和攻坚战。

四、口才玄机之四:洞开话题

与咨询者对话,如何打开咨询者的话匣子?有的咨询者羞愧难当,不好开口;有的咨询者性格内向,沉闷寡语;有的咨询者半遮半掩,不好直说;有的咨询者抑郁寡欢,痛哭流涕。律师应该以其特有的职业嗅觉,寻找合适的话题,循循善诱,逐渐开导,把咨询者的话匣子打开。这是咨询工作的第一步,也是咨询口才的第一步要求。例如:

律师:请坐。请问您有什么事?

咨询者:律师,我有重要的事情需要你帮忙。但是我又不知从何说起。律师:慢慢说、慢慢讲。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咨询者:律师,不知你能不能帮助我?我只是想到你这里来了解了解情况,没有别的什么意思。我害怕我一旦对你讲出来以后,对我不好。我真是烦死了!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律师:对律师讲,是最安全、最可靠的。我们律师遵守法律和法规办理业务,对当事人提供的一切材料和证据,都对外保密;一旦泄漏出去,我们就违背了国家的法律和法规,违背了《律师法》,是要受到法律惩处的。这一点你完全可以放心。

咨询者:那你首先必须答应要帮助我。

律师:在我的业务范围之内和能力范围之内,我一定会帮助你的。你不是寻求帮助来了吗?现在可以帮助你的人就在你面前,你为什么还要犹豫呢?

律师如果能够按照这样的谈话思路,去打开当事人的话题、消除咨询者的疑虑,那么一定能够取得口才上的成功。

拓展:沈钧儒好口才,法庭之上智辩法官

因为积极,爱国民主人士沈钧儒被派逮捕。在法庭上,审判长方闻一开始便想诱导沈钧儒:“你赞成共产主义吗?”

赞成共产主义在当时可是杀头的罪,沈钧儒不慌不忙地答道:“我请审判长注意这一点,就是我们从不谈所谓主义。起诉书竟指被告等宣传与三民主义不相容的主义,不知检察官有何依据?如果一定说被告宣传什么主义的话,那么,我们的主义,就是主义,就是救国主义。”

法官见沈钧儒没有中计,并没有放弃而是再次问道:“救国不是口号吗?”

沈钧儒见法官想混淆概念,便说:“吃饭,我们也吃饭,难道,我们就不能吗?审判长的话被告不明白。”

法官方闻继续追问:“那么,你同意统一的口号了?”

沈钧儒说:“我想统一,当然是人人所同意的。 如果因为说要,我们就须要说‘不’;说统一,我们就要说‘不统一’,这一种说法,是被告所不懂得的。”

面对沈钧儒严密的回答,法官方闻愤怒地责问:“你知道你们被利用吗?”

沈钧儒微微一笑:“假使利用我,我甘愿被他们利用,并且不论谁都可以利用我,我都甘愿被他们为而利用。”

沈钧儒的巧妙回答,赢得在场人们的阵阵掌声,审判长只好灰溜溜地宣布休庭。

面对派审判长的三轮进攻,沈钧儒凭借高超的口才,分别给予“歼灭”。

一、借力打力,巧推罪行。对于民主人士的爱国举动,审判长方闻偷换概念想借用“赞成共产主义”治沈钧儒的罪,沈钧儒充分认识到了审判长的诡计,明确地指出这是给强加的“罪行”,沈钧儒接着借力打力,重新为自己的行为下定义为“救国主义”,对方的诡计也就不攻自破了。

二、妙用类比,巧破谬论。面对沈钧儒犀利的回答,审判长缩小概念说“救国是口号”,十分阴险的想再度引诱沈钧儒误入他们的陷阱,而沈钧儒对于这一套十分清楚,巧妙的类比“吃饭,我们也吃饭,难道共产党,我们就不能吗?”使审判长无话可说。

三、据理怒斥,巧责歪理。最后,面对不辨是非真理,沈钧儒据理怒斥“如果因为说要,我们就须要说‘不’”“不论谁都可以利用我,我都甘愿被他们为而利用”,直责只考虑自身利益,不顾民族危亡的事实,使审判长在事实真理面前不得不败下阵来。

篇6:业务口才训练的技巧

业务口才训练的技巧:口才训练的五种方法

业务员口才训练1、每天大声朗读10分钟

找一个空旷的地方或者没人的地方,大声读书或者是读报,大声才能释放自己,才能锻炼自己,这样可以锻炼到自己的胆量,同时可以让自己讲话更流利更有自信。

业务员口才训练2、每天进行3分钟的演讲

可以找自己的朋友或者亲人倾听,实在不行的时候就对着镜子自己练习。找一个话题进行三分钟的演讲,刚开始的时候可能词不达意,没点,但练习多了自己的思维能力会变强,讲话可以信手拈来。

业务员口才训练3、完整叙述一件事情

可以把故事或者生活中的趣事当话题,跟朋友完整地叙述出来。刚开始的时候只要求完整叙述,慢慢要增加幽默,让讲话变得有趣。把同一件事情讲给不同的人听,通过别人的反应去掂量自己的练习效果。

业务员口才训练4、每天有意识跟人交流

业务员最怕的内敛,一定要强迫自己去跟人交流,熟人陌生人都不要紧。要自己找话题,制造气氛,有意识得去跟人打交道,不要老想着不知道说什么,开口就知道怎么说下去了。

业务员口才训练5、技巧训练

同一件事情有多种不同的描述方法,跟人打交道也是,不同的人说不同的话,要学会随机应变,要抓住人的心理。平时说话的时候多观察别人的反应,要针对不同的人找不同的话题。

想做好业务员的话一定要把口才练好,上面几种方法都是可以提高口才的,一定要多练习。

业务口才训练的技巧:口才训练的基本方法

(1)每天至少20分钟阅读励志书籍或口才书籍,培养自己积极心态,学习一些技巧。

(2)每天阅读书籍,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和词汇量。在阅读的同时,对所学内容进行口述总结,锻炼你的记忆力、反应力和语言的连贯。

(3)经常看名人的演讲,并进行模仿。我们每天都听广播,看电视、电影,那么你就可以随时跟着播音员、演播员、演员进行模仿,注意他的声音、语调,他的神态、动作,边听边模仿,边看边模仿,天长日久,你的口语能力就得到了提高。

(4)经常寻找机会进行演讲。口才不是停留在书面上的宣导,需要你实际的演练。如果你当众演讲的机会很少,可以经常对着镜子演讲。

(5)经常进行吐字发音等基本练习。

篇7:律师法庭辩论的口才技巧

律师法庭辩论的口才技巧

1)不离准绳。律师在法庭上的全部演讲,须严格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语言要准确,既不能模棱两可,也不能不着边际。衡量法庭上演讲口才的高低,往往不是“滔滔不绝”,而是“一针见血”。

2)讲究分寸。律师在法庭上的演讲要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进行客观的表述,讲事实不言过其实,讲法律不言过其辞,忠实于法律和事实真象。律师在法庭上所讲的话要合乎自己的身份,既要仗义执言,又要有理、有利、有节。

3)注意辞令。律师既要善于使用词汇、又要防止故意卖弄词藻。质朴的语言是最美的语言,华而不实的演讲往往令人生厌,这里关键是遣词造句必须严格服从表达内容的需要。律师在法庭上的演讲要出口成章,语言必须精练、紧凑、鲜明、生动,要尽量使每一个词句都成为辩护辞整体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此外还要注意吐词清晰、声音和谐、快慢适度。必要的地方可作重述,但需避免罗嗦。

4)灵活变通。即在演讲时不要机械死板地拿着辩护辞或上诉状“照本宣科”。法庭上的诉讼活动是由多方面当事人参加的活动,而且案件往往是复杂的,律师要在有限的时间内或范围内做好演讲准备,对案情的认识可能有一定的局限性,通过法庭调查和质证,律师对案情产生新的了解和认识,甚至在双方辩论中,也可能形成新的观点和意见。因此,律师必须当机立断,在演讲中改变或修正原来的观点,如果缺乏必要的灵活变通,演讲是不会成功的。

5)烂熟于心。律师在法庭演讲之前必须对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法律条文了如指掌,如果是辩护演讲,就要对起诉书进行悉心研究。律师在法庭上所作的辩护演讲是针对公诉人提出的起诉书所作的控告演讲,是代表原告向被告人提出告发。不论何种演说,一般都可能遭到对方的反驳,所以法庭演讲常常是唇枪舌剑的争辩,要经过反复争辩才见分晓。在辩论中牢牢掌握主动权、不仅使对方无懈可击,而且能“寻机破敌”。如果律师对案情掌握不准,那么在法庭辩护或控告中就会被对方打出破绽,甚至被驳得理屈词穷,张口结舌。

6)抓住重点。律师在法庭上的演讲不可能面面俱到,必须选择演讲的“主攻方向”。如果是进行刑事辩护演讲,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下述某一方面作为辩护的重点:第一,从认定事实方面进行演讲。如果起诉书对被告提出的根据与事实全部不符,可以作无罪辩护;如果部分不符,可以作减轻罪责的辩护,或要求法庭延期审理,补充调查。第二,从适用法律方面辩护。如果起诉书所认定的罪名与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不符(例如:过失杀人起诉为故意杀人)均可提出辩护。第三,从适用刑罚方面进行辩护,根据法律和被告犯罪的事实,考虑在适用刑罚和量刑上是否恰当,如果法庭对被告判处的刑罚过重,可以作减轻刑罚的辩护,或者根据被告人具有犯罪中止、自首、悔改等表现和情节,作出要求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辩护。

律师进行刑事案件辩护的谋略运筹

1、掌握案件的基本情况。

律师要通过认真查阅起诉书。查阅案卷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和进行必要的调查,全面了解。掌握案件的情况,做到知已知彼。心中有数, 为辩护意见的形成和谋略的运筹打下基础。

2、形成辩护意见。

辩护意见的形成,是律师对案件情况加以综合。分析归纳的过程。也就是\“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谋略运作设计。这就是要求律师,不仅对案件情况非常熟悉,对各种情况融汇贯通。而且对重要情节了如指掌,对所涉及的专门知识和枝术性问题完全弄懂。在这个基础上,再分门别类研究各种材料,抓住事实和法律两大问题,形成辩护的意见和方案。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与所指的犯罪事实无关或部分有关,可作无罪或罪轻的辩护;如果事实存在,但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可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辩护。还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以及过失。初犯、年幼、未遂、中止、自首等法定从轻情节和认罪态度好诸多方面,进行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辩护。具体辩护论点究竟怎么样确定,要因案而异,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但律师在运筹中要有主见,不能心中无数。

3、撰写辩护词。

辩护词是辩护人对一个案件的结论性意见,其内容依据辩护意见而来。就其阐述的观点而言,可分为无罪辩护、有罪减轻辩护、免除刑事责任辩护和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辩护的表态辩护。对辩护词的要求是:除事实清楚,列举证据客观可靠,说理充分,引用法律得当。还要根据辩护内容决定篇幅长短,切忌冗长空洞。遣词造句力求确切,合理、合法、不言过其实、哗众取宠。有一些律师出庭辩护时不写辩护词,拿个便笺或在笔记本上划几条所胃“提钢”轻率地发言辩护,既不庄重,又不严肃,其往往也有差错。殊不知,撰写辩护词的过程。往往是在头脑中形成或完善辩护方案的思维过程。辩护词,既是律师对案件总的评价和发表意见的重要法律文书,也是衡量律师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的标志。

4、写发问提纲和辩论提纲。

写辩护词时,对案件尚未解决的疑难问题或者有争议需要在法庭调查阶段质证搞清的问题,需要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发问,应先写出提钢,以便在法庭调查时发问。对发表辩护词后,公诉人答辩中可能提出问题,可能涉及到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等方面的问题,律师也要列出提纲,事先充分准备,防止辩护时出现被动。这是律师谋略运筹中的一个技巧。从辩护实践看,律师在辩论中出现失误较多,究其原因,主要是庭审前准备工作较差、随机应变能力弱,临场乱说一通,言不在理,语不合法,难免“走火”。总之,出庭前的准备,对法庭上进行辩护与辩论至关重要,应当认真做好,这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谋略运筹的基本功。

篇8:律师提升口才的方法技巧

读,分为朗读和宣读。朗读呢,是个很好的口才训练方法。我出生在福建,普通话呢是很不标准。当公诉人,普通话不好是个很严重的问题。所以我用了一些方法练习,一是跟着新闻联播对口形、跟着读,二是买了小学生的那种有拼音的书,每天早晨对着湖边读,像周星驰电影那样。大声朗读读《史记》,对练讲话的抑扬顿挫很有作用。这样坚持了几年,表达就好了很多。第二是宣读。口才不一定说一定要脱稿,在引用证据内容、法律条文、政策规定、名人名言时,拿着书面读,更显郑重,会有更好的效果。

演,就是要将手势、表情、姿势、眼神、语气、语调与讲话的内容有机结合起来,增强表达效果。手势一般也不宜太多;表情代表情感,悲、喜、郑重、轻松,要符合讲话的内容;眼神呢,我要强调一下,有些人不注意自己的眼神,杀气腾腾,给人紧张感,不利交流。建议大家出行,不管认不认识,都先对人家微笑,点个头,万一他认识我呢?我们要与人为善,目光柔和。

论,指较长篇幅地论证一个问题。在实践中,主要体现在法庭上第一轮辩论,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律师发表辩护意见。论,需要有层次感、现场感和正义感。层次感,是指层次清晰,逻辑准确;现场感,是指结合现场情况,让我在场听众都有存在感、代入感;正义感,是指所引证据、法律、法理及道理,都是通行及普遍认可的。

辩是非,辩真假,辩曲直。辩,就是说不。律师作为辩护人,他的工作,就是说不。法不辩不清,理不辩不明,辩论是我们法律人应该具备的能力。我们在庭审中的第二轮辩护,就属于典型的辩的环节。辩,要争锋相对、引经据典、言简意赅及概括提升。

上述十项技能和训练方法,供大家在提升口才时参考。口才训练,看似技能训练,实为思维训练,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锤炼。希望各位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持续提升口才能力,从而达到全面提升自己综合能力的目标。

篇9:如何练就卓越的律师口才技巧

1、勇于自信

首先必须对自己语言表达能力要有一个客观的认识,主观上应有成功的信心。一个人内心里觉得自己像个小丑,于是他真的就成了小丑;一个人内心坚信自己高贵,就绝不会干出让别人嘲笑的事情。

2、精于学习

学习”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学看、学听、学说。其中看、听是向别人学习,说是直接提高自己。

学看是初为律师的人提高口才艺术的有效途径。“看”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多看理论书籍和体会文章。有关口才艺术的理论书籍有很多,通过学习可以全面系统地了解口才艺术的特点和规律,掌握各种语体的内部构造和生成规律,然后重点学习口才艺术的各种技能和技巧,这样对指导实际练习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多看精典的口语作品。古今中外名人的演讲作品有很多,如:邓析的两可之辩、宴子的两淮橘枳之辩、施洋大律师的京汉铁路命案真相之辩、美国费城律师汉密尔顿的新闻自由之辩,等等。阅读这些传世名篇要认真分析其思想观点的阐述、语言修辞的特色、篇章结构的安排和表达技巧的运用,并把其中精妙之处,化为自己练习口才的营养。

三是多看视听资料。心理学上有一个公式:一个信息的表达=15%言语+30%声音+55%态势语。因此,我们在重点分析学习演讲者思想和表达技巧的同时,更要注意观察学习其运用态势语言的艺术,揣摩其如何结合现场表述观点、选择服装、修饰仪容,如何恰当地运用肢体语言和面部表情,等等。

学听,除了接受声音信息外,还要通过大脑思维,吸收、理解所接受的信息。与此同时,要善于判断发现对方说话的声音技巧和表达艺术,吸取其特长,以提高自己说话的能力。学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多听录音材料,包括演讲、辩论实况录音、评书,等等。在听录音时,可重点琢磨怎样准确清晰地发音,如何掌握语调的高低轻重,怎样合理地安排停顿,如何根据所表达的思想感情确定适当语速,做到声情并茂,等等。要边听边分析边体会,理解其妙处,为我所用。

二是现场倾听。现场倾听可着重学习说者的表达艺术,包括要准确理解话语的表面意思和深层意思,了解说话人的真正意图和目的。

三是掌握说话人表达自己意图的方式和方法。

学说是锻炼口才的实战练习。在学习了别人的经验之后,口语表达能力是否有所提高关键就取决于自己是否勤说苦练。学说,就要抓住一切机会进行锻炼。

朗读、朗诵是律师口才锻炼的有效方法。朗读是律师把书面语言还原成有声语言,以期产生强烈的感染力。而朗诵是在朗读的基础上进一步升华,它要求律师表情、动作、形体相互配合,以发挥更强烈的感染力。通过朗读、朗诵,可以帮助律师提高说话的技巧和水平,锻炼口齿清晰,纠正不正确的发音,培养语言的表现力。因此,经常找一些材料进行朗读、朗诵是锻炼律师口才能力的重要途径。

历史上一切口若悬河的演说家,一切口齿伶俐的交际家,都不是天生的,而是在努力学习的基础上,靠自信、勇气、勤说苦练造就而成的。

3、勤于实践

律师要在工作实践中,充分调动自己的感觉、知觉、思维、记忆、想象等因素,运用自己思维力、记忆力、想象力,培养工作所需的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从而更有效地开展业务。

总之,律师口才一方面需要在实践中加以锻炼,另一方面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总结提高。

律师口才是一种技巧,更是一门艺术。所有的律师都应根据自己个人特点和创造力形成独特的演说风格。不懈地完善自己,不懈地积累经验,提高自己的演说艺术,努力学习、探索,磨砺自己个性风格。

律师口才的四种境界:

律师口才第一种境界,“敢说”。

很多年轻人,尤其是在入行之初,甚至是在学校的时候,不敢说,不敢张嘴。勉为其难的开口,却又仿佛“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不知所云,离题万里。其中一个极其切身的体会就是语言的速度快于大脑的速度,或者说大脑驾驭不了嘴巴。辞不达意是家常便饭,语病百出也属正常。之所以出现这种不敢张嘴的情况,是因为自己不具备完全充分的控制语言的能力。但是,凡事都有第一步,必须要过掉胆怯这一关,要敢于张嘴,敢说是第一步。这个阶段,将音量放大——大声说,是克服胆怯的一个方法。努力锻炼自己驾驭局面的能力,深呼吸、大声说,抛掉紧张情绪。胆量是练出来的,多练,多在人多的场合公开讲话,除此,别无他途。

律师口才第二种境界,“能说”。

律师这个行业要求人的表达能力非同一般,起码要比一般人强。因此,必须在实践中提高自己语言的表达能力。因此,“能说”是第二个阶段,也就是大家理解的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有了想法,敢于表达,流畅的语言自然就如“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这个阶段,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在所难免,那种强烈的表达欲、表现欲充斥着内心。从个人情绪上,急切地想全面表达自己的看法,非常希望听者能够接受自己的观点。因此,你看,在谈判桌上,在法庭里,那种“雄辩”的风采又出现了,不管听者反应如何,说者却热情奔放,才华是否横溢不得而知,但最起码飞沫在横溢……,但有时,听者却对这样的人、这样的律师特烦,只用一个词儿就贬义全山了——“白活”。如果“能说”被人讥为“白活”,那岂不是很惨?然而残酷的事实是——这是事实。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能说的一个语言表现特征就是大脑与语言同步,脑袋与觜巴同一节奏,言多必失。说得太多了,控制不及,无暇顾及听者的情绪、反应与心理。忽略这些重要因素,难免就会出现局面无法控制的情形。因此,一定要想办法提高自己大脑控制嘴巴速度的能力,在控制的同时,细心观察和品味听者的情绪和反应,进而揣摩其心理走势,从说者、听者双向调整语言的内容及形式,力求语言能深入人心。进而向第三个境界——“会说”过渡。

律师口才第三种境界,“会说”。

会说这个阶段的表现,就是“意在语先”。我们可以看看一般的庭审,年轻律师经常热血沸腾,法庭的辩论风格极其奔放、潇洒;而老律师呢,往往深沉、内敛,但是要点绝不放过,这就是内在功力的体现。说到“点”上,就是会说的表象。因此,会说反而比能说用的词汇少,但是,用的词汇精、准。为什么精、准?因为说者在表达前,已有明确的表达“计划”,即要说什么、怎么说,碰到突发情况、问题如何应对……,已然成竹在胸,因此张嘴时就会从容不迫。而且,在表达过程中,说者关注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思想与情感,他同时更关注了听者的反应与心理接受程度。说不就是为了让人听、让人接受吗?所以中国有句老话“会说的不如会听的”。而对于律师而言,听与说本来不就是一个手掌的两面吗?这本就是不可分的呀。因此,场前、临场的“审时度势”,是从能说上升到会说的关键。

律师口才第四种境界,“不说”。

就律师职业本身而言,最高境界在于无声的语言,那就是——“不说”。因为,这个行业重证据、重逻辑。证据准备充分,逻辑严谨,有时不用一字一句,能够击倒对方千军万马。所以说,扣住律师职业的本质特征,将律师职业应有的智慧发挥到淋漓尽致的时候,不用语言来表达,用势态、用逻辑、用证据、用联想说话足矣。这个阶段,需要说者不仅仅是一般的“审时度势”,而更要有那种“洞若观火”的感觉。在这个阶段,控制局面的能力已不仅仅依靠语言这个单一的工具,更多的是综合、全面的处世与处事智慧。在他的眼中、手中、嘴中,无一不是表达自己思想与情感的工具。画家讲究“留白”,文学家讲究“此时无声胜有声,于无声处听惊雷”,其实本质是一样的,即启发、调动听者自身的思想与情感,使其与说者产生共鸣,甚至更深远的联想,最终达到让听者自己说服自己的效果。到了这儿,说者才有资格靠近那四个字——“沉默是金”。

孔子曾教育其弟子说:不要太关心辞令与文章,因为那些都只是思想与学问的表现工具而已。是啊,形式永不可能脱离本质而具有深刻独立的意义。“敢、能、会、不”四种说的境界,无非告诉我们 一个基本道理,你想表达的到底是什么?你脑子中的货色到底怎样?

律师毕业实习岗位工作总结

演讲与口才演讲稿精选范文

实习律师每月工作总结

律所实习报告

成功的演讲稿:性格与成功的重要性

演讲与口才培训心得演讲稿

2022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律所实习总结

去律所实习的总结

锻炼演讲口才的演讲稿

律师推荐自己业务的口才技巧
《律师推荐自己业务的口才技巧.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律师推荐自己业务的口才技巧(精选9篇)】相关文章:

律师实习总结2024-03-11

上半年个人实习工作总结2023-07-13

供应商谈判方案范文2023-12-29

律所主任述职报告2024-01-11

实习律师检讨书2023-07-20

我的理想是做一名钢琴家作文2022-11-29

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2022-10-27

律师事务所毕业实习报告2022-11-14

大学生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2023-03-24

一生玄机作文2023-01-15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