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精选20篇)由网友“噗噗崽”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传染病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管理工作,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确保疫情数字及时、准确、完整,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特规定如下:
1、传染病疫情报告范围:
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4种。
2、报告制度:
①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其他医务人员或病人家属为义务报告人。
②门诊医师发现传染病(包括疑似病人),应在门诊日志中认真填写,并填写传染卡在传染病登记册上登记,在门诊日志、病历上注明:“疫情已报”、“注意疫报”。
③住院患者如已确诊为疑似传染病,亦应填写传染卡,并应及时填写“转归订正”。
④传染卡的填写项目要求完整、清晰、字迹不得潦草。
⑤甲类传染病线电话报告,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出,再补送传染病报告卡,并在未确诊前作疑似报告;乙类传染病于6小时内报出;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报出。
⑥每天由各科室疫情报告兼职人员将传染病报告卡送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人员,再有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人员汇总、登记并及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区防疫站。
⑦一人同时患有两种传染病时,应同时报两张传染病报告卡。迁延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未愈者,应每年报传染病报告卡一次。
⑧急性食物中毒也列入报告的范围,应电话报告疾控部门,在填写报告卡上报。
⑨各科室传染卡要有专人负责登记、送交。预防保健科应有专人签字登记。
篇2:传染病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小组:
组长:杜红梅
副组长:耿孝寅
组员:印志静、黄亦平、各年级组长与教师。
二、具体措施:
1、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主要报告员(张薇),疫情报告员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疫情报告员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报告。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校内发生传染病,每一位教师均为义务报告员,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第一时间告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由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与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联系立即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严防传染病出现须发和多发病例。
3、班主任严密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立即安排专人到医疗部门就诊治疗,防止传染病发生。如果出现传染病的迟、漏报现象,除对外依照传染病法追究情况外,学校按照情节严重与否将与当月和年终奖金挂钩。
4、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学生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请示校领导,进一步到医疗单位诊治。
5、加强传染病防治意识,对未上课同学要立即与家长联系,询问未上课原因,做好传染病的疫情报告。
6、加强学生的晨检制度,发现可疑传染病时,要立即报告领导,逐级进行核实诊断。
7、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疫情报告员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发现传染病疑似病或诊断病人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投药和预防工作,防止传染病进一步扩大或续发。
8、学校领导要及时下班级,收集未上课学生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生病状况,对传染病做到防患于未然。
9、学校疫情报告员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员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学校传染病疫情即时进行直报,同时由疫情报告员汇总登记在《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本》上备查。
篇3: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和传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行政自然村,不得有缺项、漏项。
二、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防疫科,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三、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防疫科。
四、防疫科每月对辖区内的门诊和住院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五、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六、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篇4:传染病报告制度
1、每个医务工作者是传染病法定报告人。
2、医务工作者在诊治医疗过程中如发现甲类、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非典型肺炎,应在2小时内,或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正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医务工作者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时,应在6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4、医务工作者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丙类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5、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6、填写专卡和传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行政自然村。
7、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篇5:传染病报告制度
校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校园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校长是第一职责人,副校长负责具体工作,各班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校园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职责疫情报告人带给状况。
二、职责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4、严格病例登记,校园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务必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校园主管部门报告;
5、理解卫生部门对校园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状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三、校园传染病报告顺序: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校长→当地疾控中心领导→卫生行政部门。
四、疫情报告资料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校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校园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当校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校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校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校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校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校园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务必在最短的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院报告
五、校园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六、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校方应在疾病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
篇6:传染病报告制度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本院为传染病职责报告单位,本院所有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职责报告人。
二、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三、报告病种:法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1.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7N9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
三、报告时限:职责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尽快通知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透过网络直报。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将报告卡报送预防保健科,由预防保健科进行网络直报。
篇7:传染病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士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一、临床医生务必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和传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行政自然村,不得有缺项、漏项。
二、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防疫科,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三、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防疫科。
四、防疫科每月对辖区内的门诊和住院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五、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六、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职责。
篇8:传染病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为职责疫情报告人。
二、严格疫情登记制度,校医室要建立门诊日志,一旦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务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体征、发病人数、波及范围、采取措施等),并及时(甲类2小时、乙类6小时、丙类24小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校园主管
部门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三、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预防校医室内感染和交叉感染疾病的发生,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校方应在疾病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
四、理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校园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状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篇9:传染病报告制度
校园传染病报告制度
校园传染病报告制度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历来是国家重视、民众受益的火事,也是校园卫生工作的重要纽成部分。预防为主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方针。校园一旦发现传染病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我校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制度。
一、为加强校园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校园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机构,建立传染病疼情报告网络,固定专(蒹)职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用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校园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疫情管理人员何永清为职责疫情报告人,校园领导、、老师、学生等为义务报告人,职责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瘸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存规定时限内,向县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
三、职责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及时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职责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五、校园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耍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傈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校园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直传栏、举办黑扳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卫生部门要经常深入校园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礼貌的生活方式。
七、校园要用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宿舍要经常通风,设置防蚊灭蝇设施。食堂要讲究卫生,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八、校园坚持晨检制度,每一天早8:10上早自习时前10分钟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舅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校医负责全投的异常状况的排查。1、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2、向卫生室老师汇报,卫生室老师诊断为疑似病人后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3、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4、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6、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7、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校园秩序。8、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9、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一天派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10、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11、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校园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篇10:传染病报告制度
医院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
1.认真按实记载门诊日志,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的基础资料。15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务必记载家长姓名、校园年级及班级。
2.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时,要询问并登记病人的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同时电话报告防保科和临床首诊医师。
3.临床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或放射科的报告后,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防保科。
4.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职责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新的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的星号必填,同时报告防保科。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短期内填写传染病订正卡,并上报防保科。
5.防保科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或卡报市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和肺结核转诊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
6.对于15岁以下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疾病病人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询问患儿家长姓名、住址、电话号码。
7.报告时限:甲类和乙类甲管的传染病在2小时内,乙类传染病在6小时内,丙类传染病在12小时内。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于2小时内向医院办公室、卫生局报告。
9.住院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转尘洁分院治疗(肺外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除外)。
10.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防保科核实后及时向市疾病中心报告。
篇11:传染病报告制度
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历来是国家重视、民众受益的火事,也是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纽成部分。预防为主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方针。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我校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机构,建立传染病疼情报告网络,固定专(蒹)职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疫情管理人员何永清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老师、学生等为义务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瘸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存规定时限内,向县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及时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五、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耍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傈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直传栏、举办黑扳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卫生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七、学校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宿舍要经常通风,设置防蚊灭蝇设施。食堂要讲究卫生,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八、学校坚持晨检制度,每天早8:10上早自习时前10分钟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舅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校医负责全投的异常情况的排查。1、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2、向卫生室老师汇报,卫生室老师诊断为疑似病人后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3、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4、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6、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7、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8、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9、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天派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10、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11、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篇12:报告登记制度
一、专人负责。由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每月定期到门诊所属计划生育部门、派出所收集接生儿资料,每月定期到门诊辖区的各个负责接生单位收集“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表”。
二、例会制度。指定门诊辖区内的妇女主任、乡村医生、治保主任作为联络员,每月定期召开例会一次。联络员负责上报本区域本月新生儿资料,核对本月门诊收集的新生儿资料。
三、及时查访。地段主管人员收到卡后,及时巡访,调查新生儿的户籍所在地。发现户籍在其他医院辖区内的,应及时注明户口所在地地址,及时退卡给有辖权的医院。并反馈,做好登记注明,以备核查。
四、登记入册。属于医院地段辖区的新生儿,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建卡立册。并按照计划免疫的程序,及时发放有关疫苗接种的通知书给家长,督促家长按时间来医院接种有关疫苗。
五、资料保存。新生儿入册后妥善保存报告卡,以备核查。做好“五变动”登记工作,并每月上报儿童变动报表。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均须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关于印发福建省预防接种相关免疫程序的通知》要求实施预防接种。
六、须对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专册,每月定期收集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非本地儿童资料。门诊须每季度组织专人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出租屋、市场、工地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和预防接种工作。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七、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每年9月派专人到门诊辖区内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核查7岁以下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须补发接种证,并按免疫程序补种疫苗。
篇13: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
为了能够及时有序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校长陈运占为组长,业务主任陈德伟为付组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班主任负责本校传染病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2、各班班主任为本班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一旦发现本班有传染病疫情,应在1小时内向校长及主任报告。各班班主任应定期对各班卫生委员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及疫情报告程序进行培训。
3、针对不同季节的.传染病,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各班班主任坚持每天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和午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为预防各种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各班应把本班的公共区、教室、寝室彻底打扫干净,不留卫生死角。并加强教室、寝室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篇14: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组 员: xxx
二.具体措施:
1.传染病法人代表为主管校长:付桂君 传染病疫情主要报告人:赵丽君,疫情报告员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疫情报告员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主管单位:教委及卫生监控单位:加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上报。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24小时内报告。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报告。
2.校内发生传染病,每一位教师均为义务报告员,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第一时间告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由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与加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联系立即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严防传染病出现须发和多发病例。
3.班主任严密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立即安排专人到医疗部门就诊治疗,防止传染病发生。
4.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学生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请示校领导,进一步到医疗单位诊治。
5.加强传染病防治意识,对未上课同学要立即与家长联系,询问未上课原因,做好传染病的疫情报告。
6.加强学生的晨检制度,发现可疑传染病时,要立即报告领导,逐级进行核实诊断。
7.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疫情报告员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加区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发现传染病疑似病或诊断病人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投药和预防工作,防止传染病进一步扩大或续发。
8.学校传染病疫情即时进行直报,同时由疫情报告员汇总登记在《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本》上备查。
篇15:医疗纠纷登记报告制度
一、院内医疗纠纷处理组织或专(兼)职人员的工作职责及要求
发生医疗纠纷后,院内医疗纠纷处理组织或专(兼)职人员必须快速反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填写《医疗纠纷登记表》(附件),表中所列项目不得缺项。
1、接报告有关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纠纷的;
2、医疗纠纷的解决进入医患双方协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上诉至法院程序的;
3、卫生院就医疗纠纷对患者发生补、赔偿行为的';
4、有关医疗纠纷越级信访或领导要求督办的;
5、有关医疗纠纷新闻媒体介入调查的。
(二)按照《医疗纠纷登记表》的内容,组织调查和处理医疗纠纷,同步记录处理情况,并注意将处理材料整理归档,处理结果及时总结上报。具体要求是:
1、立即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调查纠纷发生经过,作好笔录。
2、根据当事人陈述及调查笔录,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经院班子讨论,形成院内处理意见。
3、及时向患者(或家属)作好情况通报和解释工作。通过电话方式的,应做好电话记录;通过书面方式的,应将文字材料复印件存档。
4、如发生严重影响医疗秩序的医闹—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县卫生局报告,争取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支持,尽量维护医疗秩序,注意保护当事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5、医疗纠纷通过双方协商、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和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程序解决后,卫生院要及时将医疗纠纷处理材料整理归档,并由专人保管。已归档材料不得篡改、伪造,不得随意外借。
6、卫生院就医疗纠纷对患者(或家属)发生补、赔偿行为的,医疗纠纷处理完结后,应根据当事医务人员、主管人员、机构负责人的责任程度落实责任追究,并将医疗纠纷处理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上报县卫生局医政科。
二、责任科室和当事医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接当事人报告或患方投诉后,院内医疗纠纷处理组织或专(兼)职人员应高度重视,及时调查、核实纠纷发生经过。
(二)及时组织科室内讨论,对纠纷中反映的问题,或投诉人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明确纠纷性质和相关责任,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三)院部应及时对科室讨论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梳理,并对整改措施的落实进行督查。
(四)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医务人员应如实陈述事件经过,必要时提交书面陈述报告,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认真做好医疗纠纷的处理工作。
篇16:医疗纠纷登记报告制度
医疗纠纷登记报告制度
为规范医患纠纷处理程序,及时有效地化解医患矛盾,强化应对医患纠纷的处理工作能力,形成防范和处臵医患纠纷规范、有序、高效的工作流程,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一)本规定所称医患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行为和结果及其原因、责任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
(二)本制度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投诉管理方法(试行)》和《漳州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臵暂行办法》。
二、组织机构
(一)设立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即医务科承担医患纠纷登记报告工作,医务科须履行以下职责:
1、统一组织医患纠纷登记报告工作;
2、组织调查、核实医患纠纷相关事项,填报相关登记报告文书;
3、定期汇总、上报医患纠纷处理情况信息。
(二)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在各业务科室分别指定1名负责人配合医务科做好医患纠纷的登记报告工作。
(三)医疗机构法人代表或是负责人为医患纠纷登记报告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医患纠纷登记报告部门专(兼)职人员、医疗纠纷的当事医务人员及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
三、医患纠纷的登记管理
(一)发生医患纠纷后,医务科专职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1、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认真填写《医患纠纷登记表》(附件1),并建立《医患纠纷登记册》(附件2)。
(1)科室负责人报告有关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
(2)发生涉及以下医患纠纷、医疗质量等方面的投诉。
①医疗事故争议的解决进入医患双方协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上诉法院程序的;
②医院就医患纠纷对患者发生补、赔偿行为的;
③有关医患纠纷越级信访或领导要求督办的。
2、按照《医患纠纷登记册》的填写内容和要求,组织调查和处理,并同步记录医患纠纷处理情况。具体要求包括:
(1)立即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调查纠纷发生经过;
(2)根据调查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必要时可邀请院外专家参加讨论),形成院内处理意见;
(3)提出整改要求,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4)及时向患者(或家属)作好通报和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
3、及时将医患纠纷处理材料整理归档,已归档的材料不得篡改、伪造,不得随意外借,应有专人保管,防止遗失;同时作好以下工作:
(1)《医患纠纷登记册》所列的处理项目应按时完成,不得缺项。
(2)处理结果向患者(或家属)通报和解释时,通过电话方式的,应做好电话记录并存档;通过书面方式的',应将文字材料复印件存档。
(二)责任科室在医患纠纷发生后,应当主动配合医务科工作,做好以下工作:
1、接当事人报告和患方投诉后,应由科室负责人及时调查、核实纠纷经过。
2、应及时组织科内讨论,对纠纷中反映的问题(或投诉人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明确纠纷性质和相关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在5个工作日内形成科室意见,书面报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即医务科。
3、对科室讨论中发现的问题和医务科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及时落实,并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的督查。
(三)医患纠纷当事医务人员在医患纠纷发生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纠纷发生后,应如实陈述事件的经过,必要时填写《医患纠纷当事人陈述报告书》,递交医务科。
2、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认真做好纠纷的处理工作。
四、医患纠纷报告
(一)医务科应严格按照《漳州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臵暂行办法》第三章中有关要求进行情况报告。
(二)医患纠纷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以传真形式报送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内容应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性别、科室、专业、职务和/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纠纷发生的时间,简要经过;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患方的要求。
(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名以上患者死亡、10名以上患者出现人身损害的,应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立即报告至卫生局。
(四)医患纠纷未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院方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五)医患纠纷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调解解决的,院方应当在协商(调解)解决后7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六)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判决解决的,院方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五、责任追究措施
1、对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事故的医疗纠纷,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对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医疗评议存在医疗缺陷的纠纷,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结合本单位制定的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相应责任追究。
篇17:传染病报告质量管理自查制度
1、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2、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3、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县CDC的按要求报告)。
4、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1)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同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等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5、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
(1)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2)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3)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6、每月29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7、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篇18:传染病报告质量管理自查制度
按照博爱县卫生局103号文件精神指示,金城卫生院于9月8日分别对全院各科室进行了督导、检查。采取询问、现场查看等方式,查看了门诊部、住院部、放射科、化验室等关联网络直报科室的基础资料,总体来看,各项工作既有成绩,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工作机制
卫生院始终重视疫情网络直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传染病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明确任务,建立了疫情治理的各项制度或职责。
1、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建立了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
2、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有职能科室和专门的疫情网络直报人员,有专用电脑,有防毒软件。疫情直报人员定时下科室进行检查登记、及时填报卡、核对和自查。配齐了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接报告。报告法定传染病55例,其中肺结核病4例、乙肝44例、其他传染病7例。未发现霍乱、疟疾等重大疫情,无死亡病例。无甲类传染病发
生。 对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了逐一审查,基本上无错报情况发生;对内科、外科、妇科进行了自查,无漏报现象发生;
3、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样及。
二、存在的问题
1、存在部分门诊日志登记项目齐全,但是字体不清;乡村医生中存在14岁以下儿童未登记家长姓名及入托情况;2、个别医生传染病报告意识模糊,警惕性不高;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相关传染病诊断标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网络直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网络直报能力和诊断水平。
2、将各种传染病登记表发到每个医务人员手中,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登记门诊、住院日志和各种传染病登记。 不断加强自身工作治理,同时积极组织开展阶段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篇19: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登记制度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登记制度
宿羊山高中传染病疫情登记制度
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疫情报告规定,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如下:
1、我校体卫艺处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
2. 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镇防疫站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 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每天进行晨检,对缺勤的同学通知家长了解情况,并进行登记。班主任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并通知家长, 疫情报告责任人进行进一步排查。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4. 1天有3例相似症状当天向镇防疫站报告。
5.各年级组、班主任加强责任心,对玩忽职守、瞒报或谎报,不按时报等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6. 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疫情报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7.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向镇防疫站报告;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立即向镇防疫站报告;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登记制度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
宿羊山高级中学
9月1日
篇20:输血不良反应登记报告制度
1、凡接到临床科室反映有输血反应时,输血科医师应及时深入临床科室,妥善处理并报告科领导,科领导及时上报院医务科和市血液中心。
2、及时记录和核对发生输血反应患者的姓名、血型、住院号、科室、所输血液制品的名称、献血员姓名、血液编码、输入量、反应症状、处理方法、结果等。
3、及时回收因输血反应未输完的血液,用保存的标本和重新采集的标本重复交叉配血和血型的正反定型,必要时进行抗体检则以及其它相关检测,血袋保存至少24小时,标本至少保存7天。
4、将输血不良反应调查和检测结果做好登记并及时反馈给临床科室以利临床医师对症治疗。
5、输血科医师应和临床医师经常沟通,及时发现输血反应,提高临床诊断输血反应的能力。
6、输血科对临床返回的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及时登记和妥善保管,每月进行临床输血不良反应统计并上报医务科。
★ 传染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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