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最新疫情出行通知(整理9篇)由网友“aaaaa”投稿提供,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广州最新疫情出行通知,欢迎阅读!
篇1:疫情期间错峰出行通知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展情况,为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按照中国能建、集团股份公司要求,经公司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前在武汉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所在地,在汉期间要严格遵守当地政府有关要求。未经审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途径、任何方式出入武汉。
二、近期从武汉返回、或与武汉返回人员接触者,应主动向所在社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报告,自行居家隔离14天,每天中午12时准时报告个人及家属健康状况,由各单位(部门)汇总后报工会工作部。
三、宜昌基地的其他员工及家属,要主动配合公司和社区防控要求,节日期间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出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四、因春节返乡探亲,已经离开湖北省、宜昌市的员工,应自觉接受当地监督,不得抵触。返回宜昌本部、项目所在地的出行计划,必须经公司审批。
五、凡公司员工,必须以所在机构(部门、项目部、工程处等)为单位,实行疫情排查管控“零报告”制度,不允许有一人在本次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联”。
六、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掌握员工身体健康状况,须如实报告,不得隐瞒。如出现疑似、确诊病例立即上报公司工会工作部(联系人:张燕陵,电话:18671609700),由工会工作部上报集团股份公司。
篇2:疫情期间错峰出行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本部各部门:
根据股份公司、北方建投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公司疫情防护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防护范围
公司本部、栾金基地、各工程项目经理部、各分公司、专业公司、子公司及所属项目、海外分支机构及海外项目。
二、加强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负责研究部署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公司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统筹安排,形成疫情防治工作合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党委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负责组织编制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负责与北方建投公司办公室的联系;负责向有关地方政府报告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动态;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疫情防控保障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所属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三、加强疫情防控
(一)公司本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春节假期延长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经研究,公司总部人员原则上2月3日至2月9日在家办公,2月10日(周一)正常上班。
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2月2日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如有从湖北地区返连人员,要安排其他人员替换。
任何人员进入总部办公楼前必须测量体温,并进行登记。若体温超过37.2℃,严禁进入办公楼工作,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春节放假期间,除值班人员和特别紧急情况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总部办公区域。正常上班后,各部门应减少外部人员拜访,如必须到访的,在门卫处进行登记,测量体温,并介绍有无湖北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在37.2°以下,方可进入办公区域。
本部办公区域自2月1日起每日定时消毒。对办公室、楼道、餐厅、电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喷雾消毒。对公共接触物品(如复印机、会议桌等)、公务用车进行酒精消毒。
本部员工进入、离开办公区域必须佩戴口罩,用过的口罩不得随意丢弃,应集中放置(在一楼门卫放置两个废弃口罩收集箱)。
本部在各楼层卫生间放置了肥皂、灭菌洗手液,员工进入办公区域应首先到卫生间洗手,工作期间保持勤洗手、多饮水。
各部门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建议每日至少通风3次,每次2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
员工快递物品一律集中在前门门卫存放或邮寄,纸箱一般不带入办公区域。
员工上下班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
员工要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的健康监测,若出现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呕吐、腹泻、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不要带病上班,在家自行隔离观察或到指定发热门诊就医。
员工应尽量避免前往人流密集地,取消聚会。2月3日至2月9日期间,公司本部食堂关闭。
四、各分子公司请各线负责人安排,通知到位。
防疫工作,人人有责,希望各员工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做好个人防疫,不参加聚会、聚餐、不到人员密集场所,遵守防疫相关规定。
篇3:疫情期间错峰出行通知
尊敬的.客户朋友及公司所属员工:
为响应沣东新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减少人员接触,控制疫情传播,我司决定自2022年4月10日起实行居家办公。具体复工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居家办公期间公司座机电话(xxxxxx)暂为无人接听状态,其他服务业务一切正常。
如有需要处理的日常事务,您可致电以下相关负责人进行业务联系:
业务咨询请致电:xxxxxx;
客服保障请致电:xxxxxx;
行政监督或紧急联络请致电:xxxxxx;
疫情期间也请守护好您和家人的健康,工作调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携手抗疫,共克时艰;
感恩相伴,不负所托!
xxxx有限公司
20xx年4月10日
篇4:疫情期间错峰出行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全市道路交通管理,确保疫情防控道路交通秩序规范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尽量居家办公、网上办公,非必要不外出。实施错峰上下班,上午8:00、9:00上班,下午5:00、6:00下班。
二、加强封控区、管控区管制。封控区域内除保供运输和特种车辆外,禁止任何车辆出入。管控区人员需外出购物应由管理人员安排分区域、划时段外出就近购物。
三、规范在居民小区居住的防疫保供人员和志愿者出行管理。工作人员外出经检查防疫三码正常后,凭单位证明出行,开车外出凭车辆通行证出行。
四、规范医疗机构人员出行管理,市域范围内医疗机构抗疫人员凭所在医疗机构证明出行。
五、规范车辆通行证和工作人员证明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发放的车辆通行证及工作人员证明进行严格审批和管理,优化工作安排,尽量减少车辆、人员出行,更不得向无关人员发放和借用,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六、简化保供车辆通行秩序。对涉及水电气暖和通讯、物流、需连续生产企业、抗疫生活物资、能源保供、重点企业原材料、邮政快递等与民生相关行业运输车辆,对不经过市区内运行的保供车辆,在对车辆消杀、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码后,由接货单位出具证明,固定路线点对点配送。进入市区的,在查验三码正常的基础上,凭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城管执法局证明出行。
七、市区内超市、农贸市场、便利店实行错峰配送。由宝塔区商务局出具证明,原则上每日21:00至次日早07:00进行货物配送,其他时间段不得上街配送,对于不在规定时间配送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予以查处。
八、社会各界人士捐赠物资的.车辆,统一由延安市红十字会联络出具证明后,由接收单位实行点对点捐赠。此类证明只限单次使用。
九、畅通绿色通道,各县(市、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挡持市级部门出具证明的来延返回各县(市、区)物资运输车辆,宝塔区也不得阻挡各县(市、区)进入市内运输物资的车辆。
十、规范社区特殊群体就医人员出行保障。对划定为封控区、管控区内的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人员,指定专门医疗机构提供便利服务。对其他区域群体患者就医,在查验三码后,有社区或单位出具证明可前往就医,返回后在社区销号。
十一、对医院康复出院者,凭医院证明,在检测两码、核酸正常后,须征得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办同意后,可预约在市域服务的出租车实行“点对点”接送。
十二、保持政令畅通。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共抗疫情。市应对疫情督查督办组将加大对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出现相互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延误运送时间造成后果者,严肃追责问责。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若有不执行此通告的严肃追责问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除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XXX
20xx年XX月XX日
篇5:疫情期间错峰出行通知
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全面评估和综合研判,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一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级应急响应级别,不是放松疫情防控工作,而是对防控工作提出了更严、更精细的要求。我市疫情防控基层单元面临的形势将更趋严峻复杂,特别是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加速人流、物流聚集之后,外部输入性风险不降反增。应对疫情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必须咬紧牙关,务必持续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项工作,并抓实抓细抓到位,进一步巩固好疫情防控的阶段性成果,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加强村(寨)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
(一)对进出村(寨)的非本村人员要例行扫码和“戴口罩、不串门、少出门、不聚集”等温馨宣传提示,条件允许的要检测体温。对体测正常和扫码显示绿色标识的人员予以放行;对发热、扫码显示红色标识的人员要及时报告镇(街道)按规定处理,并作好相关信息登记。
(二)加强对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的排查管控,并建立台账,严格进行扫码和体温检测。对发热、扫码显示红色标识的人员,要及时报告镇(街道)按规定送留观点开展集中医学观察;对检测显示正常的人员,要告知其自行居家隔离观察。
(三)持续宣传引导村民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少外出、不走亲访友、不信谣不传谣;“红事”一律缓办、“白事”一律从简;生产生活保持适当距离、尽量减少与人接触,尤其是与外人的接触。
(四)乡村集市、民俗民间节庆聚集活动(如斗牛、斗狗、斗鸡等)一律暂停。
二、加强街道、小区(含城中村)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房产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小区物业公司)
(一)有物业公司的小区有序交由各物业公司履行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职责,所属镇(街)、市房产局要做好督促指导及培训工作,组织小区物业公司、业委会、志愿者等人员参与并监督疫情防控工作。
(二)无物业公司的小区由所属街道(社区)牵头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并统筹街道(社区)、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网格员、业委会、志愿者等人员认真开展好疫情防控检查工作。
(三)严格小区进出人员疫情检测工作规定,坚持例行扫码和体温检测,原则上非小区居民不得进入。对体测正常及扫码显示绿色标识的人员予以放行;对发热人员和扫码显示红色标识的,要及时上报镇(街道),按规定及时处置,并作好相关信息登记。加强小区电梯、楼道、公共场所等部位的消杀工作。宣传引导小区居民不串门、不集聚、不聚餐、少外出、不走亲访友、不信谣不传谣。
(四)加强城中村出租屋流动人口(进城务工人员)排查管控,并建立台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三、加强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各企业及主管单位)
(一)企业主管部门责任。紧紧围绕“保民生,保生产,严防控”的要求,各司其职,协作管控,督促和引导企业合理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和生产工作,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同步到位。
1.市卫生部门。市卫生健康局、市疾控中心负责指导全市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专业人员深入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企业及员工的疫情防控和自我保护能力。
2.第一产业主管部门。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卫生部门负责全市农业生产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市林业局会同市卫生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全市林业生产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
3.第二产业主管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凯里(炉碧)经济开发区企业主管部门和市卫生部门,督促指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市住建局会同市卫生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全市建筑行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凯里(炉碧)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会同当地卫生部门,督促指导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4.第三产业主管部门。市商务局会同市卫生部门负责督促指导限上商贸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的调配等相关工作。市公安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各自职责会同市卫生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本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各镇(街道)会同卫生部门负责督促指导限下商贸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
(二)企业主体责任。
1.复工复产前疫情防控工作。
(1)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企业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及社会责任,要切实把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企业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岗位工作责任,逐级开展员工疫情防控培训,确保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同步到位,若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疫情发生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严格实行企业复工复产的报备制度。各企业在复工复产前须向主管单位、部门报备,由主管单位、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到企业现场开展检查指导合格后方能复工复产,复工复产后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制定科学有效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以及应急预案;提前配备疫情防控所需的口罩、消毒液、除菌洗手液、测温器具等物资,设置临时隔离点,确保上岗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4)各企业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返岗员工疫情防控培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确保让每个员工知晓突发疫情或异常情况的处置工作。
(5)配备专人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管控,特别是防护口罩发放和回收要建立台账管理,并加强上岗员工佩戴口罩的巡检。
(6)要参照《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类防控操作指南的通知》(黔府办发﹝﹞80号)文件做好返岗员工的排查工作,建立排查台账。一是对员工返岗前14天的活动轨迹进行排查登记;二是对湖北(武汉)返岗人员,返岗前14天内有湖北旅居史人员,属于疫点(指生活的小区、单元楼或工作单位、企业发生确诊病例)人员,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在观察期间开展核酸检查和胸部CT检查,无异常后方能返岗。三是实施集中隔离观察期间,由各企业认真做好员工隔离、稳定人员情绪,生活保障等相关工作。四是其他员工要扫描快速登记程序,检测体温登记流动去向,由企业和社区(村)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7)复工复产前要彻底开展一次生产(施工)、生活场所的消毒、卫生环境整治和安全排查检查工作,确保达到疫情防控以及安全生产要求。
2.复工复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1)员工上班和上下班途中必须佩戴口罩,进入企业时要配备专人进行体温测量,检查是否有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体温检测≥37.3℃的人员,须进行记录跟踪,进行二次检测,≥37.3℃的人员须及时处置。
(2)各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固定班组14天为一周期的排班方式,防止发生交叉感染。
(3)配备专人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管控,特别是防护口罩发放和回收销毁要建立台账管理。口罩要配备专用回收箱,对口罩回收箱实施4小时/1次的定时消毒,每天全部按照医疗垃圾实施回收处理。
(4)配备专人每天对上班前和上班中的员工进行体温、呼吸道感染症状检测记录,一旦发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立即停岗,并按照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5)配备专人每天对厂区、车间、员工宿舍、食堂、卫生间等人员聚集的室内公共区域和员工经常接触用品进行消毒和卫生环境整治工作。
(6)加强企业返岗员工管控。要严格落实省、州、市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实行轮休、休假等减少人员密集的措施。员工返岗后不得与厂区、生活区(或施工场所)外来人员发生接触,不得随意串门、串岗和进出职工食堂、职工宿舍等行为。疫情防控期间减少集中开会,不能举办晚会、职工运动会等人员聚集活动。员工进餐采取错峰用餐、分散用餐等措施。
(7)建立员工的病假记录制度和症状监测制度,若员工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立即停岗、隔离,并立即向辖区镇(街道)和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要对疑似或患病员工接触的用品和场所进行消毒,防止疫情扩散。若出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的企业,要立即进行停工整顿,启动应急预案,企业的其他人员须全部隔离,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医学观察。
(8)各企业要在企业各出入口设立体温监测点,外来人员没有特殊业务不得进入厂区,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由守卫人员进行手部喷洒酒精消毒,开展体温检测并进行登记,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企业。若发现有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症状的,立即向业务主管部门和所属镇(街道)报告。
(9)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制作宣传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标语或充分利用企业LED屏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防控措施,营造企业防控氛围,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10)各企业要严格实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在疫情防控响应机制解除之前,各企业要坚持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配备专人每日17:00前向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疫情防控情况,不得出现瞒报、漏报、错报、迟报疫情的情况。
(11)其余疫情防控工作参照《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类防控操作指南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80号)文件执行。
四、加强“五小”行业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凯里经济开发区、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各镇〈街道〉)
(一)“五小行业”疫情防控责任。
1.属地责任。凯里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职责,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抓好“五小行业”、村级农贸市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日常管理,以村(社区)为单元,构筑覆盖全市“五小行业”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网络。
2.主体责任。行业经营者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员工、消费者及经营场所的管理责任,责任落实到人,并指定专人向属地镇(街道)报送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并接受工作任务。
3.主管责任。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主管责任,牵头督导所管行业领域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五小行业”疫情防控内容。
1.落实健康管理要求。全面建立“五小行业”及人员密集场所经营者及员工健康信息档案,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制度,对从业人员及进入场所的顾客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如有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从业人员及顾客,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安置于临时隔离点,并立即向所属镇(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时处置。
2.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从业人员和进店顾客应当规范佩戴口罩,禁止出现口罩不遮口鼻等不规范现象。接触直接入口的从业人员还应当佩戴手套等防护措施。各经营场所经营者和公共场所管理人员要劝阻未戴口罩的人员入场,对不听劝阻的人员,要立即报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做好消杀工作。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五小行业”做好消杀工作。禁止使用中央空调,首选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通畅,确保经营场所良好通风。
4.严禁室内人员聚集。经营者应当采取排队间隔收银(保持1米间隔)、限制进店人流、减少店内滞留时间等相应措施严禁店内人员聚集。理发店应当实行快剪,不洗不吹,禁止在店内排队等候。餐饮店全面推行打包服务、外卖服务,增加线上平台外卖服务,禁止在店内围桌聚餐、聚众饮酒。其他人员密集场所要采取分时段进出、控制人流等措施,防止人员聚集。
5.加强宣传引导。在入口明显区域张贴温馨提示等宣传材料,引导顾客及市民配合体温测量,正确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
五、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办公区域、电梯、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消毒工作,建立健康申报和工作人员晨检等制度,严格进行体温测量(如有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第一时间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上报及处置),要求上岗人员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落实好分批分时分散用餐等防控措施,并切实做好外来人员和车辆管理,最大限度消除疫情传播隐患。
篇6:年会出行通知
辞旧迎新,又迎来了通融易贷一年一度团圆大聚会的`时候了。为了共庆通融易贷所取得的辉煌成绩,同时感谢过去一年来全体员工对公司的支持及付出,公司现定于202月6日至2月7日组织安排主题为“拼搏通天下齐心融未来”的年会旅游。
本次年会旅游旨在给通融大家庭一个展示才华的舞台,届时,公司领导将与员工们齐聚一堂,欢度新春佳节!更多后续年会花絮,敬请期待!
在出游期间,通融易贷平台工作安排如下:
1、公司年会出游时间:年2月6日下午至2016年2月7日。
2、平台正常回款和发标。
3、提现:
2016年2月6日(周五)12:00以前申请的提现当天全部处理完毕;超过12:00的提现申请,延迟至下一个工作日处理。
(注:因周末及节假日不处理提现,2016年2月6日12:00后的提现申请将统一在2016年2月9日处理)
4、旅游期间平台将安排客服手机在线,如有疑问留言给专属客服,我们会第一时间给您回复。旅游结束后恢复正常服务,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通融易贷运营团队
2016年2月2日
篇7:五一广州高速出行指引
五一广州高速出行指引
今年五一期间(5月1日0:00至5月3日24:00),全国各条收费公路将对7座及以下载客车辆实施免费通行,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根据以往拥堵特点推出五一出行指引,
据市交委分析,假期出行以中、短途返乡、旅游客流为主,4月30日中午至5月1日为出行高峰,5月3日为返程高峰。高峰时段,预计北环高速、广深高速、广清高速、广惠高速、京珠高速、机场高速可能出现拥堵,建议车主绕行,并尽可能错峰出行。
二(连浩特)广(州)高速连州至怀集段以及肇(庆)花(都)高速已建成通车,粤北、湖南、肇庆等方向交通压力将有所缓解。
其中,二广高速广东段连通了粤湘桂三省区,与湘南、桂东以及珠三角地区相邻高速无缝衔接,前往湖南永州、邵阳、湘西以及重庆方向的市民可由西二环高速经广三高速转二广高速通行;肇花高速起于花都区花山镇,与机场高速北延线及广乐高速相接,道路经佛山三水区、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至肇庆四会市与江肇高速公路相接,前往佛山、肇庆等地的车主可选择机场高速北延线转肇花高速通行。
出行指引
1.北环高速
预计前往深圳、东莞、佛山、肇庆方向的'自驾车出行将给北环高速带来车流高峰。东行深圳、东莞、惠州方向遇高峰可由广园快速路东行至北二环高速转广惠高速、广深高速、广深沿江高速通行;西行佛山、肇庆方向遇高峰可由东新高速至南二环高速转广珠西线、东南西环转佛山一环或通过市政道路通行。
2.广深高速
预计届时广深高速的车流量将会显著增长。广深高速接北二环高速的火村标识站可能出现拥堵。广深沿江高速已全线贯通,推荐前往东莞、深圳车辆由东二环官田立交、开发大道夏港上下道、富南路南岗上道进入广深沿江高速通行。
3.广清高速
广清高速正在扩建,交通运行可能长时间不畅。出城方向如遇车流高峰,可选择广花公路上北二环高速转广清高速通行;返程车流如在庆丰路段出现堵塞,可选择行驶北二环高速驶出。推荐前往连州等地以及湖南等北部方向的车辆由西二环经广三高速转二广高速通行,
4.广惠高速
预计广惠高速接北二环高速的萝岗站将迎来车流高峰。往惠州等粤东方向的车辆如遇萝岗站车流高峰,可由广园快速路(东行)至新新公路(北行)至永和站转广惠高速;或由广园快速路(东行)至荔新公路(东行)至仙村站转广惠高速;或由国道324于长平站转广惠高速。
5.京珠高速及广乐高速
京珠高速为广州北行主要快速通道,节假日期间交通饱和呈常态,但新开通的广乐高速在以往节假日期间车流聚集导致长时间拥堵,建议前往韶关等粤北方向以及江西、湖南等地的车主留意交通电台广播(FM106.1),根据实时路况选择。
优选路线
1.往东莞、深圳方向
广园快速路(东行)—开发大道—广深沿江高速(开发大道站)
东南西环(仑头立交)或科韵路—南沙港快速(黄阁立交)—虎门大桥
2.往惠州、河源、粤东方向
华南快速干线(春岗立交)—广河高速
3.往清远、韶关、湖南方向
机场高速—机场高速北延线—广乐高速
北环高速或西二环高速—广三高速—二广高速
4.往粤西方向
东南西环高速(海南立交)—东新高速(张松站)—南二环高速—佛开高速
东南西环(仑头立交)或科韵路—南沙港快速(鱼窝头立交)—南二环高速—佛开高速
机场高速北延线—肇花高速—江肇高速
5.往中山、珠海方向
东南西环高速—广珠西线
东南西环(仑头立交)或科韵路—南沙港快速(横沥立交)—广珠东线
篇8:个人疫情出行承诺书
本人(学生)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为实现新冠肺炎疫情的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在入校上学前本人郑重承诺
1、无新冠肺炎感染的症状。
2、未与新冠肺炎确诊人员及疑似人员直接接触。
3、十四天内未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未接触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4、十四天内未出现发烧、流涕、咳嗽等疑似情况。
5、入校后,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老师做好体温检测工作,保持个人卫生等。
6、积极学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7、已详细阅读以上条款,如隐报、乱报个人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此表于报到时交回。
承诺人(签字)
20__年x月
篇9:清明节文明出行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保障清明节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切实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和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给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现就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运输和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
预计清明节期间以祭祀扫墓、踏青为主的客流依然较旺,交通拥堵及森林防火等管理压力依然较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严把关口保安全、科学调度保运力、优质服务保质量”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建立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反应迅速、应急灵敏的工作机制,确保清明节期间运输工作顺利进行。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族宗教局、慈溪供电公司、市海事办相关负责人和龙山镇、掌起镇、观海卫镇、桥头镇、匡堰镇、横河镇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明运输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各相关镇也要成立对应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职责分工
(一)管理时间:4月x日至4月x日共5天。其中4月x日至x日为重点管理日。
(二)管理范围:全市主要道路、墓区所涉镇域上山道路、景区道路、渡口、高速出入口及其他主要道路。
(三)责任分工
1.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对辖区清明运输和安全工作负总责,制订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领导和工作力量,主要路段、路口定人定岗,切实加强综合协调指挥和现场管理,确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2)负责开辟和平整辖区内临时停车场地,落实专人对路边停车以及停车场点车辆停放进行引导和管理,并及时向市公安局通报道路信息。
(3)落实辖区内山塘、窑厂在4月1日至4月5日暂停作业措施,停驶工程车辆,避开道路交通高峰期。
(4)加强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发现一处及时消除一处。
(5)做好山林防火各项准备工作,承担山林灭火任务。
(6)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2.市公安局
(1)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牵头协调、检查督促清明运输和安全工作。
(2)负责维护全市主要道路特别是国省道和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安排好警力,在重点路段、重点路口定点管理;发布临时交通管制公告,设置临时交通禁令标志和告知牌;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墓区周边临时停车场的车辆有序停放工作;对出现道路堵塞情况的路段,及时指挥疏导;及时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3)负责对属地政府清明运输和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
(4)加强治安巡逻和接处警工作,确保良好的治安秩序。
3.市交通运输局
(1)精心组织运力,加强营运车辆安全检查,杜绝病车上路。
(2)负责在高速出入口、主要道口设置临时指路牌。
(3)会同市公安局做好临时中转工作,按需临时开辟公交线和调运公交车。
(4)做好道路施工路段路面平整工作,保障车辆通行。
4.市城市管理局
会同市公安局做好城区道路、景点和重点区域的摊贩、停车、环境卫生等秩序管理工作。
5.市旅游局
(1)根据市公安局制订的交通安保方案,提前对相关旅行社做好清明节期间旅游车辆的交通走向指导工作。
(2)指导旅游景区制订旅游交通应急预案,增派保安值巡人员,加强景区停车场和主要道口秩序维持。
(3)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在主要道路设置旅游景区等标志牌。
6.市民政局
牵头做好墓区服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节日期间所属墓区内各项活动的管理。
7.市海事办
加强渡口和客运船只巡查、监管,坚决取缔非法渡船载人,严厉打击“三无”船只非法运营。
8.市农业局
加强山林防火宣传,落实防火灭火措施及责任,严防森林火灾。
9.市委宣传部
营造文明祭祀、文明出行的舆论氛围,组织节日志愿者活动。
10.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族宗教局、慈溪供电公司等部门及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相应针对性工作。
三、强化应急协同,提高保障能力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筹安排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措施。要加强节日值班,建立24小时值班和报告制度,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以及短信、“双微”、手机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广泛发布清明节公交线路、交通管制、道路交通信息、火灾预警气象信息等有关事项,做好信息沟通和疏导服务,引导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时间和路线,做到有序出行。要提高服务质量,丰富便民利民各项举措,在重点区域安排服务人员和志愿者,在重点墓区配备医疗急救车辆及医务人员。要强化应急协同,清明运输和安全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努力实现“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目标。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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