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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虐心爱情故事吧里的故事
那年风雪中,他将脖中带着的骨牙拿出,交给了她。
他说:“谁怜相思,风雪赋情。”
她双眼微红,将头埋在了他宽厚的胸前,手中的骨牙被紧紧的攥着。
半年后的一天,小雨淅沥,荷花摇曳,柳枝媚展。
两个身影站在荷塘旁,彼此依偎在一起。
男的青丝拂面,面容俊美,体型修长,嘴角挂着微笑看向靠在他肩上的女子。
女的虽没有倾城之意,但是琼鼻挺翘,目光含羞,无不透露出她的动人之感。
“月儿。这次,进京赶考,定名列三甲,我会披锦御马娶你为妻,厮守永世。”叶望的手掌轻轻穿过江月若瀑布般的秀发,目中露出温柔之色。”
………
三天后,一处亭台旁,江月望着那个渐行渐远的身影,目中露出不舍。
她转过身,看向亭旁生长的忘忧草,脑海中浮现出叶望临走时的话语。
“这是,雨中的忘忧草,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雨萱草,等这雨萱草在度盛开之时,就是我归来娶你之日。”
……
岁月斑驳了人世,流年增添了年轮。
一年过去了。
在这一年里,有人曾经告诉过江月,叶望考得了状元之位,并且被当朝位高权重的宰相器重,已加官三绝。
江月将怀中的骨牙拿出,目中透出欣喜之意。
十天后,天空中下起了雨。
这一天,江月特意打扮了自己,还将骨牙拿出戴在了自己的胸前,因为这一天就是叶望归来之日。
还是那个亭旁,江月的手中拿着一把油纸伞,望向远方,只为看见一个身影的出现。
一旁的忘忧草早已生长的旺盛之际,在雨中摇曳。
远处,烈马嘶鸣之音传来,让她的身体一颤。
“是他吗?”
当她看到马上的那个身影之时,眼中露出落寞之色,那,不是他。
不过那人却停在了江月的身边,从怀中掏出一副画像,仔细端详后才下了马。
“江月小姐,这是叶大人派我送给你的信。”
这人将信交给江月后,便骑上马,匆匆离开。
江月将信缓缓打开,当她看向信上的内容之时,目光顿时呆滞。
因为信上只有一个字:“休!”
这字她认得,就是叶望的字记。
油纸伞从她的手中滑落,被风刮到了远处。
雨此时也更大了。
她蹲下身子,将头埋在膝上,任凭雨水将自己的衣物打湿。
在雨中看不到她眼中滑落的泪水,只有悲伤的表情。
就这样,她在雨中淋了半天,回来时大病了一场。
江月不甘心,她不相信,当初那个说“谁怜相思,风雪赋情”的男子会如此狠心。
十天后,她一个人前往了京城,如果她不亲耳听到叶望说,她不会死心。
在一个月后,她赶到了京城,而此时在京城的中央一个犯人正在受刑。
那里被挤得人山人海,江月走过了那里并没有选择停留。
但是从人群中传来的一句话却让她的身子瞬间颤抖起来。
“听说了吗?这叶望本来受宰相大人的器重,可谓是大好前途。
后来,宰相要把他的女儿嫁给,他死活不同意,这事惹怒了宰相,经过奸臣的陷害,宰相给他一个私通外敌的罪名,才会被判死罪。”
江月不顾一切的冲入到人群中,但是,一切都晚了。她看到的只是叶望刚刚死去的尸首。
…………
一年以后,在那个亭旁多了一座坟墓,墓碑上没有名字,但是墓上长满了忘忧草,还有在墓碑前挂着一串骨牙。
篇2:虐心的爱情故事短篇
我以为文字是万能的,但在现实面前文字显得是那么的苍白无力。我爱她,是一种很真实的感觉,却让我日夜煎熬,此刻承诺在那些炙热的脸庞上显得是如此的虚伪无度,我想她,想的每个季节都可以让我无限的感慨,以至于我爱上了她出现的每个季节。
初次的相识是在朋友的派对上,你我显得都是那么的沉默不语。我知道你叫洁,然后我们就成为了故事里的朋友,然后延续着那份鬼斧神拆的身边的沉默的爱。那时的我们都无时不刻的沉醉在自己的爱情故事里,脸上的幸福洋溢在眼神看到的每处角落。于是彼此都有着感情生活的我们成为了朋友,只是单纯的朋友。
故事的转折点在长沙,那次和女友的分离让我难受的死去活来,夜宵的那时我终于没抑制住自己的情绪,泪流满面,努力的咽着却又努力的让他洒在了这张青春无比的脸庞上,同时也洒在了你们每个人的心里,我们都哭了,在一座陌生的城市,凌晨的三四点。
回到了属于我们的城市里,我试图着用所有的方式掩盖自己的空虚寂寞,而届时的你,在去长沙的途中把你的感情丢弃的淋漓尽致,我也成功的丢弃了自己的曾经。我和你疯狂的聊天,哪怕你一个小时才回我一条,我也会不厌其烦的守在电脑前,看着头像的跳动猜测着你所组织的文字语言,我从来没有失望,只是有些时候,我会一个人独自难过。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发现我离不开你,我发现我打开
那天,小雅的生日,你在上班,我不顾一切的撒了一个微不足道的谎言来弥补我的早退,来到了有你的地方,买了一张全额电影票,为这事你拍着我的肩膀说我是傻子的那时我感到了幸福,感觉到了那种从来未曾被丢弃过的幸福。那场电影在你的干扰下我成功的认为剧情糟透了,画面差劲了。因为你在的是门外,我坐着的是电影前排。我只知道,穿工作服的你,真美。
那晚我们一起吃了西餐,走了很多一个人不愿意走的路。谈了你的家庭,也谈了我的家庭。我只知道我很开心。
路人甲的出现,让我粉碎了一地的浪漫的表白。那一万种可能的场景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废墟,我像疯子般的迫不及待,我害怕失去你,我害怕我再不说出来你会跟着路人甲远走高飞丢下我忏悔。你说我之前变得莫名其妙,我何尝不想早点脱口而出的那句我爱你变成永恒?我怕你会累,我想给你时间让你恢复,但我又怕失去你,yj。
青春就是一次旅途,旅途的起端是兴奋,新奇。末端却是一世界的疲惫,无奈。过程也在随着时间的流逝下变得泛黄,但结局却值得让人珍藏。我的告白是成功的,也是失败的,失败的让我丢失了任何一点关于男人的尊严。其实幸福就像是手里的沙子,你越是想要抓紧,他越是从你手里流淌的更为透彻。
最终,我们还是朋友。
篇3:虐心的爱情故事短篇
那天,她与他见面时,心里是极不乐意的。他虽然有着极好的工作,优裕的家境。但1.65的身高在她眼中无极矮的。那时,她青春明媚,对他自然看不上眼。所以,尽管初次见面他就欢喜的找个借口一溜烟把她带到家中,她还是没有丝毫犹豫拒绝了他。
那个时节,她刚参加工作,正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华,青春的季节里总有许多莫名的感伤与落寞。一日黄昏,她闲暇无事就在街头闲逛。突然,就无意中碰到了他。因为跳舞当时正处于狂热的流行阶段,他,却不会,同事就自告奋勇要教他。但这一切在遇见她的一瞬间就改变了,他把车留给了同事,却殷勤的充当了她的护花使者。那夜,月色寂然,他陪她在城郊踽踽而行。昏黄的路灯拉长了他们的身影,心与心的距离似乎也贴近了些。
他暗自高兴,牢牢的抓住了这个机会。从此,就频繁的约会着她。她答应了,却似乎真的分不清是害怕一个人的寂寞,还是真的想和他发展。毕竟,她独自工作在这个远离家人的城市里,脆弱的心,需要一份呵护、一份温暖。
他对她很好,像公主般娇宠着她。每到她下班时间,他总会骑车去接她,带她到家里去吃饭,他的妈妈年轻而殷切,坐在一旁笑眯眯的看着她,眼睛里满是暖暖的慈爱。电影散场时,往往夜已很深了,尽管隔壁就是热闹嘈杂的夜市,他却总是满大街寻找还没有打烊的饭店,高兴的陪她吃一些精致可口的夜宵。她骄傲任性,在他面前向来都是我行我素无所顾忌。从此他学会了话到嘴边留半句,细心观察着她的表情变化,因为稍有不慎她就会嘟着嘴拂袖而去,他总是一边慌张的追着她,一边讪讪的问着:“怎么了?又怎么了?
心里她是知道他的好的,是啊,除了他的身高,她似乎挑不出他的毛病。他写一手漂亮的钢笔字,年纪轻轻已是单位的办公室主任。他品行特好,家中虽有两辆轿车,却从不开,因为他说那是他爸爸的。记得有一次他说这个月花钱我们要节省些,因为上个月生日聚会把钱用超了,他已参加工作,不想再伸手问家里要钱了。她嘴上虽然嗔怪到:”看你说的,那是你自己用超了,又不是我生日用超了“,心里却是极为赞许的。
实际上她也是在慢慢接受着他的,夜里,也和他一起肩并肩坦然走在城市的街道上,心里亦知道他是一个很好的男孩。但却似乎真的还没有勇气将这份恋情昭告天下,所以,才会让他接送她都在离单位不远的一个路口。从来,都不曾允许他去她单位找她。
记忆中他唯一一次去她宿舍,却,还是因为她。那日黄昏,她和他去书店买书,突然就看到了她的初恋男友,那时,他们的感情很好,却因为家庭原因分了手。从此,在她心中留下一道难以愈合的伤痕。她神色突变,心不在焉挑了几本书后坚持要回去。回到宿舍,她正暗自伤神,门口却响起执着的敲门声。那夜,她随他去到他的家中,流着泪向他讲述她和男友的事,他默默的为她递着纸巾,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从此以后他学会了那首歌--那首她自与初恋男友分手后就喜欢的歌曲,用吉他弹了一遍遍让她听......
分手的那天毫无征兆,那是一个夏日午后,湛蓝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她刚洗了澡,长发湿漉漉的披在肩上,微风掠过,飘来阵阵惬意的发香。她轻声说:”生活要永远这样多好啊。"那时,她正坐在他的摩托车后面,静静地穿行于城市的车流中。他听了一阵欣喜,郑重地告诉她;只要她愿意,他愿意当他一辈子的车夫。她,却突然沉默了。
那天,她好像突然意识到自己内心里其实是真的不甘与面前的这位男子相依一生的。实际上在她心目中一直有这么一个人,一个高大魁梧、英姿挺拔的人!他成熟儒雅、睿智博学,身上有着淡淡的烟草味,她可以依他如父,尊他如兄,却又复宠他如弟,怜他如子的人!一个心甘情愿让她为之付出、能主导她一切、能让她为之倾其所有的人!他或许很遥远,或许很切近,但是他一直都顽强的生活于她的内心深处......
看多了小说中哀艳凄绝的玫瑰情事,她真的渴望一份荡气回肠的爱情...
就这样她错过了也许是她生命中最温暖的一个港湾,如一只扑火的飞蛾般执着的守候着自己心目中那份粹然的爱情之火,默默的承受着那份凝聚于心的清冷与孤寂、哀伤与苍凉。漫漫光阴里,她流过泪,受过伤,付出过真情,却终究如沉沙之投大海,轻轻地,无声地,沉入而被淹没。终于明白,生命中能被人那样的喜欢,那样的包容,那样的爱,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而时光流转,光阴再不复从前......
窗外,暮色霭沉,不知何时彩云归......
篇4:虐心的爱情故事短篇
那时他们刚刚考上大学,他是从偏远农村出来的孩子,她也是。当被人嘲笑是“乡巴佬”时,他们总是会相互安慰,久了,两颗心就近了。
和所有小恋人一样,他们一起打饭,一起逛公园。因为钱不多,大多时候她和他都泡在图书馆里。人虽然穷,但爱情世界里的光芒却是一样的,他和她就那样自然而然地爱了。
因为日子过得清苦,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他们少了电影院里的亲密拥抱,少了情人间的神秘礼物。他极少给她买东西,有一次她看上一副红手套,10块钱,他摸了摸兜里,只有7块,只好尴尬地笑笑。
后来,她买毛线织了两副,都是红手套。他把她搂在怀里,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
大三时,他们出去打工,情况好一些,因为做家教,他积攒了一点钱。这次,他用自己两个月的薪水为她买了一条项链,因为有一次逛商店时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当时他就说:“我有钱了会买给你。”
那是条银项链,非常精美的做工,戴在她的脖子上更令她美艳动人。她不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可是戴这条项链后却显得别样美丽。
不久后的一天,正好是她的生日。她说:“我也有一样礼物送给你。”她送给他的,是她的“第一次”。
那天,在一问简陋的小旅馆里她和他缠绵得那么动情。他说:“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让我们相爱一辈子吧,不论何时何地,不论谁将来有多大能耐,好不好?一辈子,我们不分开。”
她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身体里,泪流满面。她相信这个男人会对他好的。
两个月后,她开始恶心呕吐——她怀孕了。这是件可怕的事情,她找他商量怎么办?
“做掉吧。”他说,“我们还是学生,校方知道了会开除我们的。我们明年就毕业了,不要冒这个风险。”
“不!”她执拗地说,“我要这个孩子,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为我爱他,我一定要他。”
一个月后,她办了因病休学手续,然后怀着孩子回了家乡。他几乎每天写信问她的情况,到他大学毕业时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
她没有再回来上学,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本来他可以回山区的,因为她在那里等他。她没有告诉家里人,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给一个小公司打工,挣的钱仅能果腹。她在等他毕业,然后一起过日子,可是他没回来,他说上海机会多,等有钱他会接她和孩子出来的。
这个诺言,他没有实现。
他曾经回家看过她一次,发现她变得憔悴异常。碎乱的头发,眼角有没来得及擦拭的眼屎,穿的衣服极邋遢,上面还有奶渍,小孩子乱哭着……和衣冠楚楚的他相比,她就是一个还没有走出大山的女人。他一阵阵地害怕。真的还要她吗?真的还带她走吗?
她还是那样依赖他,问他在上海怎么样了?他说“混的不好,你再等等”。其实,那时他已经是一个部门的经理主管,月薪可以拿到七八千元了。
临走时她还拿一千元钱给他,说:“你在上海开支大,拿着拿着。”他的眼泪要决堤,知道自己负了这个女人。上了火车,他打开那纸包,是散乱的一千元钱,大概是她凑了好多零钱才凑够的。
她对他一如既往地信任与依赖,而他却骗了她,他决定用钱来还。
不久,他给她寄去两万元钱,写了一封信,他只说:“我太忙了,可能先结不了婚。”那时他还不好意思直接说分手。
她不久就把钱寄回去,她说:“真对不起,我没有等到你,我结婚了,说好要相爱一辈子的,可我结婚了。”
他哭了,她是多懂事的一个女人啊,她把自由还给了他。他没有勇气回家乡看她一趟,他想,从此各自奔前程吧,也许她现在的老公会比自己更适合她。
那时他身边有美丽时尚的女子爱他,因为她的离开,他决定重新开始他的爱情,更何况这女孩子家里有权有势,对他极有帮助。
不久,他和女孩子出国留学,在美国开了自己的公司。他有了很多钱,他有了别墅和私家车,他和她当年梦想的一切都有了。他知道自己是一个坏男人,所以他选择回国,准备在她的家乡投资一个公司来赎罪。
而她那时已是家乡一所中学的老师,快40岁了,头发已经开始花白,人有些微胖,浮肿的眼睛因为过度劳累显得极其无神。见面的刹那他们愣了很久,岁月给她的是满脸的沧桑,给他的却是成熟的魅力。
他看到了他们的孩子,一个17岁的大小伙子,如他的翻版,已经保送到北大。他想说谢谢,却觉得语言那么干瘪:他想说对不起,却觉得自己没这个资格。
在简陋的办公室里待了好久,他才敢问一句:“你爱人做什么工作的?”她笑了笑,嘴角的皱纹动了一下静静地说:“我一直没有结婚。”
眼泪猝不及防落下来,心里洪水决了堤。她一直在等他,一直这样痴情地等待。
“你傻呀!”他骂到。她眼睛中是泪,人有些发抖:“你说过要相爱一辈子,我认为它是真的,你说过的。”他蒙住脸,然后缓缓跪下。
在爱情上,他不如这个女人,他不懂什么叫一诺千金。当时他不能再和她在一起,可是他知道,她是他心里的一颖珍珠,价值倾城。在他回美国的飞机上,他打开一个包,是她送的。包里面是两副红手套,已经旧了,掉了色,脱了棉线。
他拭图把手伸进去,刚一伸,线就断了。真是老了,年头太多了,有什么可以永远?只有她,她纯净的眼神一如当年,说那句“相爱一辈子”时仍然动人。
原来,“相爱一辈子”不是一句简单的话,那是要用一生来完成的。可是他没有做到,他知道这一辈子他不只是对不起她,他更对不起爱情。
篇5:虐心的爱情故事
汪盈许被抓回来时,外面正在下雨。
夜是噙满水的宝石,汪盈许浑身都在往下滴水,她狼狈地倒在地毯上,止不住地发抖——
不只因为寒冷,更因为恐惧。
让她这样恐惧的人正坐在落地窗前,狂躁的台风吹动窗外的柏树,他的面孔隐藏在黑暗中,唯有搭在膝上的指间,象征席氏家主的红宝石戒指熠熠生辉。
“盈许。”
他轻轻开口,声音平稳冷淡,汪盈许不由自主地瑟缩,下一刻,雪白的闪电划破天际,映照出他的脸来。
那是一张几乎完美无缺的面容,挺直的鼻梁与狭长的眼,在消瘦的脸上画出沉郁的弧度,嘴角微微下垂,只一眼就能看出,他不会是一个快乐的人。而之所以说他的面容几乎完美无缺,是因为他那双一直紧紧闭着的眼。
大概没人会知道,堂堂席家大少爷,竟然会是个半瞎之人。
汪盈许知道,因为知道而更加畏惧,那道闪电让她看到,席深沐的脸一直准确地面对着她。
“少爷……”汪盈许哀求道,“我错了,您放了我吧。”
席深沐没有说话,暗淡的光里,他站起身,慢慢走到了她的身边,冰凉的手一点儿点儿摸上她的面,他舒了一口气,轻轻将她抱在了怀里。
“盈许。”他亲了亲她的额头,说,“别离开我,好吗?”
她怕得发抖,却倔强地不愿开口,窗外的雨声如同连绵不绝的悲鸣,席深沐没有等来她的回答,良久,只能叹了一口气,道:“你总要为你的亲人想一想。”
这像是一道催命符,令她想起在美国留学的弟弟。闪电再一次锋利地撕破夜幕,她软弱地抬起手臂缠上他的脖颈,席深沐嘴角微微扬起。他抱起她,珍而重之地将她放在床上亲吻。
柔软的天鹅绒铺满身下,汪盈许却在永远如春的室内满头大汗。对待这种事儿,席深沐永远不知餍足,她却只有厌倦和畏惧。不知过了多久,席深沐终于停下,他爱怜地吻她,她侧过头去,疲惫地下了床。
柜子里放着避孕药,汪盈许熟练地扭开瓶盖,席深沐忽然从背后抱住了她,说:“盈许,替我生个孩子。”
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在号叫着说不,汪盈许别过脸去。昏暗的光里,他紧闭的眼已经张开,露出高倍数隐形眼镜,她克制住尖叫的冲动,努力微笑着说:“好啊。”
认识汪盈许的人都说,她是行了大运的。
她人生很坎坷,幼年丧父,青年丧母,为了养弟弟,她半工半学,后来遇到席深沐,不知怎么入了他的眼,从此扶摇直上,被他放在身边宠爱有加。
总的来说,就是一出灰姑娘上位史。
席深沐是真的宠她,上班时间也要把她带在身边。所有人都能看到,每天早上,总裁那辆豪车停在公司门前,总是席深沐先下车,绅士地替汪盈许开门,之后两人牵着手走进公司。
秘书来送咖啡时,看到汪盈许坐在席深沐身边,她穿了一条长裙,雪白的脖子上戴着一条红宝石项链——这是席氏历来留给总裁夫人的首饰。
秘书小心地放下咖啡,席深沐忽然伸过手来,亲自端了一杯递到了汪盈许嘴边。
什么叫宠冠后宫?这就是啊!秘书不由感慨,却不知他关上门后,汪盈许忽然把咖啡泼在了地上。
席深沐在文件上签好字,拽了拽手里握着的链子,汪盈许不由自主地凑过去。他不紧不慢捏捏她的脸,无奈道:“又发什么脾气呢?”
“席深沐!”汪盈许真的气到极点,顾不上惧怕,愤愤道,“我是人,不是你养的狗!”
仔细看来,她脖子上项链后面还连着一条细长的金链,链子被扣在席深沐腕上的金表上,像是一件奢靡的装饰,却分明如一条侮辱她的狗链。
“如果你不惦记着逃走,我也不会出此下策。”席深沐说着,递给她一张支票,“你弟弟下半年留学的费用。”
篇6:虐心的爱情故事
作者:坚强的爱情
很不幸我爱上了一个已婚女人,很幸运她几乎每天都会在我眼前出现,很可悲她老公也会伴随着她一起出现。每当他们在一起出现的时候,我的目光不知道该投向哪里,我的心开始烦躁,我开始变的一反常态,此时此刻我只想立刻逃离。可是我却连逃避的权利也没有,我必须忍着去看去听,每一个画面每一句话语都会让我久久处于痛苦之中。我无法承受自己心爱的女人,每天和别人在自己面前一起出现,又一起离开。他们可以随时在阳光下漫步,而我只能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回忆。我明白这一切我只有无奈接受,试问如果真爱谁能承受?虽然她也曾对我说,心里会一直想着我,但这也无法抵挡他们在一起那些画面带给我的伤痛。
我也曾想过放弃,放弃似乎也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因为她每天都会出现在我的面前,纷扰着我的心,撩拨着我的爱,又怎么可能只用一句简单的分手就让爱停止。我也不知道怎么会陷入这种复杂的爱情关系中,我也不曾知道还会有这样的爱情存在。以前自己对爱情是坚定的,爱了就留下,不爱就彻底离开,可这次爱了却不知该如何留下。
我也曾想把这份爱变成祝福的爱,祝福他们,祝福她永远这样快乐。可是我努力的结果让我更明白,我想她的快乐只能由我来给予,我对她的爱变得越来越自私!
我爱她!我愿意承受,哪怕我的爱被这种虐心的痛淹没,因为我答应过她。
想问谁又经历过这些,谁又体会过这种爱情?如此虐心,如此强烈!
篇7:虐心的爱情故事
虐心的爱情故事4:我不会再等你了
井盖刚来我租的房子时,和我有过一场对话。
我带他看厨房。厨房挺大的,我说:“很干净吧,我刚打扫过,什么都……蟑螂!”
哦,不是蟑螂。
我迅速把地上那一小块污渍擦去。
“呃,可能昨天漏掉了……”我尴尬地说。
井盖笑笑。“还好。”他说。
“再看卧室,卧室也挺大的。”我说,“很干净吧,我请了家政。你别老看天花板,那儿是之前下雨泡的,顶层嘛,有点儿渗水。后来重铺过楼顶,放心,不会往下掉墙皮……”
说着,一片墙皮落下来,“啪叽”一声掉到我们脚边,粉碎。
“呃,可能前两天下雨……”我尴尬地说。
井盖又笑……“还好。”他说。
完了完了,这破屋租不出去了。
走回客厅,我已经不好意思再说话。井盖自己环视了一圈屋子。
“你之前说,你养了只猫?”他忽然问。
“啊,对。”我紧张地说,“不知道滚哪儿躲着去了……你放心,这猫很亲人,不闹……”
正说着,猫从窗帘后面一跃而出,狠狠地在井盖小腿上打了一巴掌!
然后飞跑着消失。
我傻在原地。有种你晚上别吃饭!
“它这是……呃,表示亲切。”我试图解释。
井盖笑笑,还是摇摇头。“还好。”他说。
我发现他只会说“还好”。
后来井盖还是搬了进来,说这儿离他公司近。
他这人话少,深居简出,我为了赶一个稿子,又日夜颠倒。合租一个月,我和他总共就说过两句话:“井盖啊,衣服洗好了,收衣服啦。”“井盖啊,水电费交一下。”
所以这一个月的时间,我除了知道他是男的、比我大一岁(身份证上写着)、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工作,其余一概不知。还有,这人好像不怕热,夏天热得我都想裸奔,他还穿长袖的衬衫。
一天晚上,我正掂量新买的泡面是不是比以前轻了,井盖突然敲我房门。
“手机能借我用用吗?”井盖说,“我手机坏了。”
“就发个短信。”井盖又说。
我把手机递给他。他坐在一边打字。
“给谁发的?”我随口问。
“同事。”他说,“刚才一起吃饭,问问她到家没有。”
“女孩?”我又问。
“……你怎么知道?”井盖反问。
“你耳朵红了。”我说。
井盖不说话,闷着头发短信。等了一会儿,短信回过来。井盖又回了一条。反反复复十多分钟,他才把手机给我,还小心地把短信记录全部删掉了。
“女朋友?”我故意问他。
“……只是朋友。”井盖扔下这么一句话,走出房间。
呵呵。
有了那次交流,我彻底在家坐不住了,有机会就旁敲侧击,想从井盖嘴里套出点儿话。
井盖摆出一问三不知的架势。这家伙为了躲我,居然一回家就假装睡觉,为了不用出房门,他还给自己买了饮水机。
后来有一次,大宽来找我。周末,井盖也在家,大宽叫着喊着要井盖和我们一起出去喝酒。
我知道他怎么想。因为我也是这么想。
——井盖你的钱包危险啦,哈哈哈!
井盖犹豫了一会儿,答应了。
他还叫上了一个人,一个女孩。照他的说法,是女孩自己在家,无聊,就顺便带上她。
呸。
“和你发短信的那个?”我问他。
井盖点头。
“好看吗?好看吗?”大宽很兴奋,“单身对不对?”
“还好。”井盖只回答了第一个问题。
……去你的还好。
女孩很漂亮,不显山不露水的那种漂亮,就是看上去不太高兴。
这种脸色我见过。所有以为男的叫自己出去是二人约会,却发现是一群人喝大酒的女孩,脸上都是同样的表情。
大宽也看出来了。为了缓和气氛,他讲了个笑话。
“我有一个朋友,前两天车坏了。你们知道怎么个坏法儿吗?”大宽说,“他的车每次关上一扇门,都会自动打开一扇窗,哈哈哈哈哈。”
女孩面无表情。我和井盖裹了裹身上的衣服。
“是不是很好笑啊,哈哈哈哈。”大宽乐不可支。
“……还好。”井盖说。
女孩根本不理我和大宽,不停和井盖说话。
“井盖,你看看这个衣服好不好看?”女孩用手机打开一个网购的页面,“黑色是不是和我不太搭?”
井盖匆匆扫一眼。“还好。”他说。
“对了,你是不是看过最近新出的那部电影了?怎样?值得推荐吗?”女孩又问。
“还好。”井盖说。
“你们部门上次旅行去的是哪儿呀?好不好玩儿?”女孩接着问。
“还好。”井盖又说。
为了少说话,他拼命喝酒。我和大宽没事儿干,故意给他点烈酒,不加冰,井盖拿过来,看都不看,一口喝下去。
后来他醉得一塌糊涂。我打车带他回家。哦,还从他的口袋里拿出钱包,打算付四个人的酒钱,结果发现女孩已经付过了。
哎,多好的一个姑娘。
临走的时候,女孩又叫住我。
“这个你装着。”她塞给我一个小纸包,“解酒的,回去让他喝了吧。”
“……你是不是喜欢他?”我忍不住问。
女孩看我一眼,很惊讶:“你怎么知道?”
是头驴都看出来了好吗?!
女孩没说话,轻轻伸出手去,拉了一下井盖的手。
五秒钟。然后她打车,离开。
我忽然觉得很愧疚,好像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
大宽坐在地上,还在念叨“关上一扇门,自动打开一扇窗”。
……你够了。
第二天周末,我坐在客厅,和井盖吃外卖。
“女孩挺漂亮的。”我说。
“……还好。”井盖敷衍我。
“身材也不错。”我说。
“还好。”井盖继续敷衍。
“她说她喜欢你。”我接着说。
井盖被米饭呛了一下。
“这么好的机会,不要错过。”我劝他。
井盖不吭声。过了半晌才开口说:“我不能喜欢她。”
“为什么?”我惊讶于这个莫名其妙的回答,“你是佛门弟子?清教徒?你刚从泰国回来?”
“还是——你喜欢男人?!”我下意识地抓起一件外套。
井盖摇头,想了想,又摇头。
“不能喜欢她。”他重复道,起身把外卖盒子扔进垃圾箱。
神经病。
他似乎也和女孩说过同样的话。不知道女孩怎么想。
女孩有时候晚上给他发微信,睡不着也发,井盖只是看,不回。
女孩找不到他,就找我。我很乐意和她聊,反正聊聊又不用花钱。
可惜,女孩说来说去都是井盖的事。
“你说,他为什么不能喜欢我啊?”女孩问。
我怎么知道?
“他心里有伤。”我骗她,“前女友把他甩了,半年还没恢复过来呢。”
“我可以等。”女孩说。
“等个毛。”我说,“好男人多的是。也许你身边就有一个好男人,也是单身,你不考虑考虑?”
“什么好男人?”女孩又问。
“比如说,只是比如说,他是一个文字工作者,写稿卖钱,当然了,现在还没卖出去,但是将来卖出去,也许就很有钱。”我继续说,“而且,人很专一,又细心……”
我还要再打几个字,发现女孩把我拉黑了。
后来,女孩又给我打过一次电话。
凌晨三点。我接起来,里头是个明显醉酒的声音。
“喂!井盖在不在?在不在?”女孩在电话里喊,“让他听电话!”
“大姐,现在三点啊!正常人都睡了。”我说。
“那你为什么不睡?!”女孩又喊。
“……老子失眠不行吗?!”老子睡不着招谁惹谁了!
“你肯定是想姑娘,睡不着,哈哈哈哈。”女孩得寸进尺。
“滚!我挂电话了!”我怒吼。
“叫井盖接电话!”女孩说,“我要问他……我要问他到底喜不喜欢我!”
“你为什么不直接问他?”我问。
女孩声音忽然低了。“我……我不敢。”她说。
“万一他说不喜欢我怎么办?万一我们连朋友都做不成了怎么办?”女孩连声说,“你懂吗?你一定懂的对不对?”
我没说话。
“其实我没醉。”女孩又说。
“不是说酒可以壮胆吗?”女孩接着说,“如果我醉了,是不是就有胆量面对这个问题了?可是我喝了很多很多酒,还是不敢……我还是不敢啊……”
电话那头突然没有了声音。我慢慢攥紧手机,保持着一个姿势许久。
直到对方挂断电话。
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没再听井盖说起她。她也没再找过我。
我和大宽仍然时不时怂恿井盖去喝酒。有时候女孩会去。她酒量比我们三个都好,往往喝到最后只有她还清醒。
她帮我们付酒钱,每次散伙之前都会给我一包醒酒的药,交代我一定让井盖喝。
我反而有些过意不去,和井盖说:“是不是买点儿什么东西答谢她一下,毕竟,酒也不便宜。”
井盖说:“我每次都会把钱还给她。”
“……不太好吧?”我说。
“不想欠她的。”井盖说,“她赚钱也不容易。”
“你可以肉偿呀。”我兴奋地说。
井盖摇头:“我不能喜欢她。真的不能。”
之后又是很长一段时间。有一个月,我们喝了三次酒。女孩都没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不问,井盖也不说。
再后来,有一天我回家,居然看到井盖坐在客厅,面前摆着一打啤酒。
“来喝酒吧。”井盖说,脸色很严肃。
我走过去坐下,打开一瓶啤酒。
“她结婚了。”井盖突然说。
我心里一惊。
从井盖断断续续的陈述里,我大概弄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女孩家里催婚,又觉得她一个人在北京,混不出什么样子,就火速给她包办了婚姻。女孩有没有为此吵闹我不知道,只知道她上个月辞职,回了老家,昨天结婚,嫁给了一个当地的公务员。
她辞职的事,甚至没有和井盖说。井盖只看到一张空空的桌子。两天后,那张桌子旁又坐了新人。
井盖给她打电话,不接;给她微信,不回。两个人瞬间角色颠倒。
直到这天傍晚,女孩给井盖发来一长串语音。
“你听过了?”我问,隐隐有些兴奋,唉,这么狗血的剧情,太喜欢了。
井盖点点头,然后从头开始播放。
女孩的声音听上去很平静。
“井盖,我结婚啦……昨天刚刚办完婚礼。
“对不起,辞职的事没有告诉你。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在北京我过得很开心,道别太伤感了……以后想再见见你就难了吧……不过我拉过你的手,虽然你不知道,嘿嘿。
“那五秒钟,对我来说很幸福。
“你又不说话。你老是不说话。你说,我该高兴吗?
“从二十四岁到二十六岁,我喜欢了你两年呢。两年,对我这个年龄来说,也许已经很长了吧。”
下一句已经带上了哭腔。
“可是我想一直一直喜欢你啊,一直一直,从年轻到年老,很喜欢的那种喜欢……我真的很想再等等你,也许……也许等一段时间你就会喜欢我了,但是——我等不起了……”
很长的时间的沉默。然后女孩说了最后一句话:“谢谢你。”
“谢谢你,让我喜欢了你这么多年。谢谢你,允许我一直在你身边。”
井盖把这些话从头播放。一遍,然后又一遍。
“其实你也喜欢她吧?”我问他。
井盖不说话。他默默地挽起袖子,给我看他的胳膊。我才知道,他为什么天天穿长袖衬衣。
他胳膊上有个文身,文着一个字“思”。
“这是我前女友的名字。”井盖说。
居然猜对了。原来他真的有前女友。
“为什么分手?”我问。
井盖摇摇头。“很多原因。”他说,“我想过很多次,要把这个文身洗掉,但每次都在最后的时候,下不了决心。”
“我忘不了她。”井盖说,“有时候我能梦到她,梦到她回来了,和我在一起。”
“如果我不能忘掉她,又怎么去喜欢别人?”井盖语气平静,“这样,不是对另一个人……不负责任吗?”
说到最后一个字,他已经有些说不下去了。
“但是,你还是喜欢她的吧?”我又问。井盖知道我说的是谁。
井盖又沉默下来。说不上是第几遍,他继续点击微信的页面,重复播放女孩说的那几句话。
我陪着他多听了几分钟。越听越觉得气氛诡异,形同守灵。
我为什么要跟着受这个罪?
不听了不听了!滚去睡觉。
第二天起床,发现井盖睡在客厅沙发上,脚边十几只空酒瓶。猫正追着其中一只满屋飞奔。
井盖嘟嘟囔囔说梦话。我打算把他摇醒,想了想,忍住。
这一次,你又梦到谁了?
两个月后,井盖辞职,离开北京。
“想换个工作。”他说。
“在这里上班,老是想着她。”他又说。
我什么都没说,帮他打包行李,哦,顺便让他结清了水电费。
井盖坐火车走。我送他上出租车。
车开出一段,我忽然想起来,便掏出手机,给井盖发短信:
“井盖,下次遇到你喜欢,也喜欢你的人,就和她在一起吧。”
井盖很快回复:“为什么这么说?”
我慢慢敲完下一句话——
因为互相喜欢的人,就应该在一起。
篇8:短篇虐心校园爱情故事
短篇虐心校园爱情故事篇三
我可以喜欢你吗?
小禾的字写得不好看,一点也不好看。
小禾读书的时候是自卑的,终日只会在教室的角落里啃厚厚的小说。除了有零落的稿费单掉到她的课桌上以外,没有一个人在意她。有不少陌生的同龄人从远处寄信给小禾。可几乎看了她信的人,都不会再写第二封信给她。只有骆向阳。
骆向阳在距小禾很远很远的城镇读高三,不太像个好孩子。骆向阳写第一封信给小禾说,你的文章如清风扑面,小禾,你的字虽然不算漂亮,但怎么看,都像一个乖巧的小姑娘用心地在纸上刺绣,一字,一标点,都看得出你的心在上面行走。
骆向阳的信来得很频繁。小禾将他的来信一一编了号。小禾想,若干年后,回望来时路,将编了号的信一路看过去,定会发觉青春原来这样微薄,或许,青春里的名字,只有一个,便是骆向阳。
骆向阳有一次在信里问小禾长得什么样。小禾看着信,有一朵泪花不自觉地盛开在了信纸上。骆向阳再三要求小禾寄照片过去,小禾莫名地有些生气,不但不寄,还连着两封信没回给骆向阳。
小禾长得不算漂亮,但也不算难看,是那种行走在学校里极少有人注意到的平凡女生。可小禾倒希望自己确实平凡到没任何人注意才好。
有一段时间,小禾再没收到骆向阳的信。小禾想,他一定生气了吧?或者他一定觉得我不寄照片,就是因为自己长得太难看的原因。我为什么不给他呢?反正又不会有见面的那一天。
于是,小禾特意选了条长裙去了学校附近的照相馆,选了蓝天碧海的背景,双手背在身后,羞涩而明朗地笑。
可是,在她还没有将信投进邮筒的那个下午,骆向阳的信却再一次飘落至她的眼前。
信不长,骆向阳说,一直都没收到你的信,以为你忙,就没好打扰。连同泛着淡淡香味的纸张滑落的,却是一支玫瑰,红得耀眼,虽然是剪的,但是,小禾像是看到了骆向阳,倚在墙角,周边是女孩子钦羡的目光,而他,沿着玫瑰的脉络,一点点,一点点,专注地为她“采摘”。贴着玫瑰的纸张背面,是骆向阳一向刚劲而落拓的字,写着舒婷的《致橡树》。每一行,都看得小禾的眼睫边缘像摇曳起一颗颗打湿的露珠。
玫瑰的一侧,骆向阳写:小禾,真正在意一个人,外在的东西并不重要。最后的最后,写着:我可以喜欢你吗?
她是不是他的公主
夏天过后,骆向阳没有被大学录取,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西安。只因为,那是小禾梦想抵达的城市。
骆向阳说,小禾,你等着我,我会给你幸福。落笔的语气里充满了甜蜜的笃定。然后在信里,骆向阳向小禾用笔描述着他眼中的钟鼓楼、大雁塔、小寨、朱雀大街。偶尔也会说长安南路上总有漂亮的女孩子风一般掠过,他就说,这么多漂亮的女孩子,却没有我要的一个,小禾你知道吗?
小禾开始怀疑上天是不是真的对她过于眷顾,爱情怎会来得这样简单?
毕业并不是遥遥无期,在周边的同学纷纷揣着简历开始穿梭于大小人才市场时,小禾却总像个做错事的小孩,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生怕别人有意投射给她异样的眼光。小禾想,要不就等着王子来接吧!只是,他是她的王子,她是不是他的公主呢?
小禾的字写得不好看,一点儿也不好看,一直一直都是。但她仍会写信给骆向阳,时间不固定,长短不固定,只要想起他就会伸展开信纸,让心事在上面温柔地蔓延。可是,有好长一段时间,骆向阳都没有写信给小禾。
一天终于收到骆向阳的信。薄的,如蝉翼,不小心就会失却另一只翅膀。小禾不忍不敢也不舍动手拆开,她害怕这会是最后一封,看了以后再也没有机会读到骆向阳的字。
然而,当她拆开,信封里如同当年收到玫瑰时一样,滑落出来的是薄薄一张,不同的是,这次是从她的城市抵达西安的车票。骆向阳整整加了一个月的班,只为送小禾一张抵达幸福站台的车票。
重要的东西在内心断了线
小禾写给骆向阳的最后一封信是:以后我不会再和你联系了,因为我按你信中的要求到西安火车站出站口,我看到了穿着蓝色T恤的你,根本不是我一直喜欢的你,就这样永远说再见吧!
骆向阳再写信,却是查无此人,悉数退回。骆向阳这个时候才发觉,这么多年,他与这个早在心里比谁都爱的女孩,除了信件,再没有其他的联系方式。
骆向阳哪里知道,小禾根本没有去西安。她只是回了趟老家,她要告诉父母有人要带她走了,她不管这人怎么样,也不管二老怎样拦阻,只要能跟他走,怎么都可以。可是,母亲最后的话却伤到了她一直都努力掩藏的痛楚。母亲说,你以为他见面后会真的喜欢你吗?他喜欢的只是文字里的你,而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你。
可是骆向阳是小禾青葱岁月里唯一的名字,她不想轻易放弃更舍不得一笔抹去。小禾忍住内心的阵痛,一次次地和父母亲相商、争执、忍让,却怎么也学不会妥协。末了,父母把她锁在屋子里。
小禾像一个落难公主,写了最后的信给骆向阳。与其说因现实被迫决绝地告别,不如说是她要抱着最后的希望试探他,如果他像她一样懂得争取,她也会跟了他去。
可是,后来证明,骆向阳并没有任何的争取。他只是如小禾一样写:这是最后一封信了。不同的是,他还有一句:对不起,我没有资格爱你。
小禾哭了整整一夜。从此,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在她的内心断了线,心里的那扇门就此永远地掩上了。
错失在白衣飘飘的年代
很多年后,小禾除了写小说,就是用声音通过电波讲述一个又一个浪漫凄美的爱情故事。有一天,她在众多听众来信中看到一封信。信上写:听你讲了《致橡树》的那么多版本,可我觉得只有你和他的故事最感人。我是他要好的同学,其实他是一个有些自卑的人,是你的信指引着他一路走了下去。他说要带你到你梦想的城市,要照顾你,要把他一生的幸福都给你,你不知道他有多么地努力。但最终,他还是觉得没有资格爱你……
小禾握着信纸忽地柔肠百转,泪水再一次像那年收到骆向阳信封里的玫瑰一样,大颗大颗地掉落。他不知道,那张火车票她一直夹在当年写满青春里唯一一个异性名字的日记本里;他不知道,她的右手因为6岁那年被严重烫伤而留下了终身残疾。青春年少,在最需要被异性注目的年纪,那么多的人,只有他说她在尽力写却仍是歪歪扭扭的字像在纸上刺绣,像心在上面行走,只有他说我可以喜欢你吗,尽管是在4月1日。
当然,小禾也不知道,那一年,骆向阳按信中所说,他真的在西安火车站出站口等了她。只是他没有按信中所说穿蓝色T恤。那天他穿了白色的衬衫,只因为,是那篇文章让他认识了小禾。文章里写:我多么想在白衣飘飘的年代里,有一个人伸出手给我说,今后的路,我们一起走。
短篇虐心校园爱情故事:手捧双皮奶的不靠谱爱情
你有没有试过在大风天里一个人捧着双皮奶站好久?站到牙齿开始打颤,视线开始潦草,浑身上下的汗毛统统竖起,毛细孔里排放出的热气让你不停地蜷缩不停地蜷缩。但你不想放弃等待,虽然在多云的天空上,你看不到太阳的踪迹;你仍不想放弃等待,就像坚信十一万分之一的中奖概率一样,你坚信自己是今天最最幸运的人,一定会中头奖,一定会中头奖。你期待,可是寒冷不会可怜;你期待,可是命运不会同情。
这是我个人的亲身经历。
我与吴思思认识是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一节社团课过后,我后面的位子上多出了一本用铅笔字写的记录本。我拿过来翻了几页,字迹很端正,清秀,应该是个女孩子的笔记。不过,到底是哪个粗心的姑娘把本子落在这里呢?
当我还在慢慢推断的时候,一只手毫不客气地抽出那本本子,吴思思第一天见我就没有给我多少面子:“干什么拿我的本子!”我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一脸无辜与惊讶,好久才支支吾吾地吐出三个字来:“我哪有!”
吴思思“扑哧”一下笑了出来,“书呆子班的学生果然呆啊。”
我们班级学习成绩在全校都是有名的,但是偏偏体育成绩年年垫底,于是别班的学生送了一个外号“书呆子班”。我很否认这样一竿子打倒全班同学的说法。比如说我吧,可以说是这个班里完完全全的另类。我给自己的评价是,一位来自火星的帅哥。因为我实在找不出什么地球上的生物来标度我的行为处事风格了。说的好听一点是洒脱,自在,说的难听点就是不靠谱。老鼠是我的好哥们,他在同学录里说我,是一个思想可以同时处于南极和撒哈拉的人。我画了一个笑脸作为回复。他的说法我很同意。
吴思思是一位很喜欢写铅笔字的女孩,社团课她就坐在我后面,老是用她的铅笔刺我的后背,然后询问一些莫名其妙地问题。
“第五,我问你,你说漂亮女孩子经常会欺骗男孩子吗?”
我通常是双手一摊:“大小姐,我怎么会知道。”
“果然是书呆子,没劲!”吴思思像这样鄙视我是家常便饭。
你如果有机会在社团课上经过我上课的那个教室,一定会注意到后排的一位男孩子托着腮,向后面不停地撇着眼睛,表示不满;而后面的那位女孩,则转着铅笔捂着嘴,娇滴滴地笑着。
我把夏天最华丽的记忆都留在了那个明晃晃的教室里。吴思思和我,因为那一本记录本相识。像极了我经常祈求的那根签,我要我的爱情独一无二。我们没有一起打伞回家的浪漫记忆,也没有英雄救美的经典桥段,更加不会是铁达尼号的催人泪下。在这个故事里只有一位经常被欺负的开朗大男孩和一位经常欺负人的漂亮的女孩,他俩的不靠谱爱情。
我以前有一个网名,叫做左手拿烟,后来就改了,因为我时常觉得右手空荡荡地。吴思思以前也有一个网名,叫彼岸,后来也改了,因为她觉得彼岸太遥远,她希望是能真真切切地靠一回岸。
从认识吴思思开始,她最喜欢做的是两件事,看小说,吃双皮奶。夏天放学,去图书馆的日子,总是能遇见吴思思。她不止一次地和我说:“第五,你是不是在这里故意等我。”
我做着那个经常出现的动作,双手一摊:“我才没有那么狗血呢。”
吴思思气结:“书呆子!”
话虽那么说,可是吴思思拉着我帮她挑书的兴致从来不会冷却。男生的口味和女生总是有那么一点区别,我推荐给她的小说,她总会先拿出来看几章再决定是否借回家。
我们学校的图书馆的窗户只要不下雨都会打开,阳光可以很轻易地穿透进来。我们借书都处于夕阳正艳的光景。铜黄色的光芒透过落地窗户洒在她的后背上,像是一对翅膀渐渐张开它充满希望的飞翼,她安静的影子会被拉的好长,没有了摇晃,真的像是可以被我抓牢。直到一切暗去,我的心神依旧停留在刚才辉煌的记忆里,仅仅是那一刻,好似一把钥匙打开了在我心底尘封多年的那本上锁的心情日记。
我知道读书时的她,才是真正的她。一位女孩子在用尽自己的力气调侃的青春的时候,总会累的,倦的,那时,她原来的自己才会像蝴蝶一样破茧而出。
吴思思对于双皮奶的爱甚至高过了我,我一直都有这么个怀疑。吴思思第一次要我请吃双皮奶是在我和她正式确认关系之后的第二天。那么说吧,前几天我送给吴思思的情书里,为了和她拉近距离,特意以双皮奶作为切入点。以前,每次吴思思出去买双皮奶时,都会带一盒给我。用她的话来说,这算是贿赂我,这样我就必须要回答她那些稀奇古怪的问题。
我也乐意接受吴思思的贿赂,我不知道万一我拒绝又会受到她怎样的打击。其实我们心里互相都明白,她给我的双皮奶,就算是我不陪她一起乱想她依旧会给。我和她胡思乱想,就算她不给我双皮奶我也愿意。
世界上有着无数一起钓鱼的男孩女孩,他们在青色的草地上比试,看谁愿意放下自己身边的那块地方,提起鱼竿,来换取和对方期待下一个天亮的机会。
我愿意!
这是我说的。
我在情书里就是这么演绎自己的身份,我愿意做双皮奶之下的第二个你最重要的人。可惜,吴思思对于我那封情书没有说过什么评价。她用行动接受了我。只是,吴思思的行动也和我们的爱情一样有些不靠谱。午后结束的篮球比赛,吴思思羞涩地从场边窜出来,递过来一块毛巾和……一杯双皮奶!?刚运动完的我可怜巴巴地看着吴思思,请求她不要在这样的时刻和我开玩笑。吴思思扬了扬下巴,歉意的眨巴一下眼睛,意思是,对不起,你只好将就着吃了。我开始当时有些小憎恨这个双皮奶,也开始后悔自己在情书里写下的句子。
我细细的盘点和她的经历,最温馨的事情也只有公园里送礼物的记忆。想不到的是那次双皮奶还是出现了,幸好它并不是主角。
吴思思生日,我几个礼拜之前就筹划着要送她礼物,并且想到了一个自认为很不错的主意。我是一个不靠谱的人,以前学过很多东西,都没学会就不高兴学了。这个世界上除了看小说和写文章之外,实在难以有事情能提起我那慵懒的心绪。这次不一样了,我很虚心地向我们班里的一位女生请教折千纸鹤的方法,偷偷地在暗地里盘算着怎么也得给吴思思一个不大不小的惊喜。我这么做,更多的是对于我们爱情的担忧。她也是个和我一样不靠谱的人,我们的爱情似乎也没有靠谱过。维持我们感情的唯一纽带是双皮奶,若是有一天我们都厌倦了双皮奶,不想去买它了,那我不知道这段感情还能怎样继续下去。或许,它会像燃烧的羽毛那样,渐渐消失在干燥的空气里,最后连灰烬都散落在无人知晓的角落。
吴思思也有和我一样的担忧,有一段时间她拿到双皮奶,不吃,只是盯着,狠狠地盯着,那种眼神像是要把它熔化。我问吴思思干嘛,她也不理我,还鼓着嘴瞪我一眼。我一个坏笑,拿起双皮奶,吃了一口。吴思思莫名其妙地怪叫一声,夺过双皮奶,用小虎牙磨了一下我的下巴,“书呆子!!”她骂道,“以后你得帮我带一年的双皮奶。”
听到这话,我哭笑不得地摸着我可怜的下巴,给自己灌了许多白开水。没有拒绝。
当天夜里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到吴思思冲过来不停地打我,我一怒之下一把推开她。当她摔倒的时候,突然间我的世界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双皮奶,四周都是软绵绵的。吴思思的身子在果冻一样的空间里不停地摇晃,还分出了无数的幻影,我的视野里也多出了许多虚幻的影子。我伸出手要扶吴思思,可不知道哪个才是真的吴思思。
然后天上就下起了黏糊糊的白色雨点,我坚定决心要去拉吴思思,却发现身体已经无法动弹了。透过这个巨大的双皮奶,我看见一个男的扶起吴思思,揉着她的腰,撑着伞,在我的视线里渐渐模糊。我拼命想摆动身子,口中发出嘶哑的吼叫。可是,一下子,世界上所以虚幻的影子都叠在一起,“哗啦啦”化作水,四溅开来。
接着我就醒了,怀着难闻的汗臭味裹在被子里,我捂鼻,艰难地起身,一看钟,快到了给吴思思带双皮奶的时候了。
这个周末是大风天,一个真正需要我迎着风的大风天。
我提前了一个小时来到吴思思的家门口,捧着她的双皮奶,准备给她打电话。刚想按下通话键,我就依稀看见小区的门口走出去一对男女的背影,很亲密的样子。其中女生的背影很像吴思思。不!就是吴思思。我见过吴思思这一件粉红色的体恤衫,是上个礼拜她还穿的。
我想为自己找寻千百个理由来解释这件事,可是千百个理由都无法真正说服我。
于是,我在大风里开始了一场和命运比赛前的等待。我不要结果也不要未来,只要吴思思能给我一个满意的交代,我就立刻转身没入风中,再也不会回来。我注意双皮奶在我们爱情的中的关系,却忽视了铅笔字的预言。我与吴思思的缘分,也仅仅限于这种铅笔的痕迹而已,很快就会淡去,散去。
就是这样一个大风天,我捧着双皮奶将自己抱得很紧,从骨骼开始瑟瑟发抖,终于明白不靠谱最终的目的地是走向弱者,走向衰亡。本来爱情就是无根的浮萍,在生活里飘摇,我又将这种飘摇变成真正的随波逐流,那结局也只有湮灭在一个小小的浪涛之中。双皮奶,这个最最不靠谱的东西,此刻却牢牢地篡在自己的手心,也不用去担忧它会不翼而飞。我真想突然将这个盒子摔倒粉碎,让残渣溅落一地,然后狂笑,然后逃跑。
吴思思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我的跟前,惊愕地看着狼狈的我,“第五,你疯啦!也不找块地方避避风!”我抬起头看着她,一股很咸很辛辣的液体窜入鼻腔,“吴思思。”我一边咳嗽一边注视她,“我们的爱情该结束了,对吧。这是你的双皮奶,我觉得它比你靠谱。”
“书呆子,你说什么?”吴思思有些不明白。
“你不是已经找到更适合的人陪你了吗?刚才……我已经知道了。”我放下双皮奶,渐渐地窜入风里。
“果然是书呆子。”吴思思一把拉住我,把一勺双皮奶塞入我的嘴里。“书呆子,你吃我弟弟什么飞醋啊。听我说,第五!刚才那个男的,是我弟弟!亲弟弟!你也真是呆的可以。”吴思思故作生气地咬着我刚吃过的勺子。
“嗯?”我有些蒙了,“是真的?”我问。
吴思思用小虎牙磨了一下我的下巴,没好气地说:“假的!”
我笑了。
前几天,我和吴思思刚分析过我们的恋爱:我们把“恋”都寄托在了双皮奶上,而唯一留在两人之间的只有爱,一股有着浓浓香味的爱。
吴思思说,你第一次写的那份情书,里面整整有八个错别字,真是不靠谱。不过,两个不靠谱的人谈恋爱感觉也不错。
我手里捧着双皮奶,告诉她,我愿意吃一辈子这个东西。
吴思思说,用不着。
我说,我知道,我会努力做个靠谱的男人。
我也要做个靠谱的女孩!吴思思说。
然后,期待下一段爱情,那会是一段靠谱的双皮奶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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