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阅读二晚扫地

时间:2023-04-28 08:13:29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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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阅读二晚扫地

篇1:散文阅读二晚扫地

散文阅读二晚扫地

昨天又去老闺儿班级二晚值班,这应该是中考前最后一次了。

回忆起以前的几次值班,我总结了一下,其实我们家长的任务归纳起来就是两项,一项是扫地,一项是带好吃的。最主要的是扫地。

看到孩子们基本吃罢二十元的盒饭,我们两个家长就兵分两路,开始行动,这时孩子们渐渐各自就位学习。吉大附中教室的利用率是很高的,桌子一排排很紧凑,两个凳子之间一点点的空隙里,一般夹着孩子们除书包之外的装书袋子,或是白天产生的垃圾。再加上孩子们坐在那里,这扫地简直成了一项技术活。要慢慢地、尽量不出声音地移开多余的`凳子,将笤帚伸进去,把废纸、瓶子、笔、小食品的袋子等扫出来,在慢慢地把凳子归位。这期间,多数孩子不会动一下,至多是挪挪脚,只有个别的孩子会配合你扶一下凳子,或是伸手来接你的笤帚。对于滚动在地上的一些笔,问起时多半是摇头,因为不是自己的,不会拿起来过后去找一下失主。扫完几排,垃圾就是一座小山了,到前面取来大垃圾袋,把这些垃圾收起来,运到卫生间,回来接着扫。反复几次,心里有点不自在,再加上29度的高温,穿着高跟鞋的我大汗淋漓,中途只好几次去走廊里透透气。全部收拾完毕,把拖布都涮干净,坐下来,已经是八点了,我们的劳动持续了45分钟。

还记得第一次来值班。孩子们吃完饭后,把凳子都反扣到桌子上,和家长一起拿起笤帚、拖把、撮子、垃圾袋,一会儿功夫,教室已经干干净净了。当时夹杂在十几个孩子中间,我还觉得有点多余,手脚倒不如孩子们利落。所以我跟女儿说,我想跟老师建议,不要让家长扫地。但是女儿说各班都是这样,让我别多事。也就作罢了,之后的几次,伸手帮忙的孩子越来越少,到这一次,就剩我们两个家长孤军奋战了。

扫地很容易,家家都要扫,天天都要扫,但是这种扫地让我很不舒服。三十几个孩子坐在那里,两个家长撅着屁股扫来扫去,这是一种什么现象和状态呢?仅仅因为他们在学习吗?学习就差这几分钟吗?学习真有那么重要吗?况且,是每一个人都在用心学习吗?

我无意来怪孩子们。是学校、老师、家长,或者说是全社会让他们这样的。学知识是很重要,但是学知识是为了武装自身。如果因为学知识,反倒把一些最基本的东西都忽略了,再多的知识又有什么用呢?初中的孩子了,个子比家长都高,打扫一下教室的卫生,不是分内的事吗?家长上了一天班,要赶过来扫地,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小学的时候,孩子们就能提着水桶刷楼梯,刷窗台,把教室打扫得干干净净,现在仅仅因为要中考,就得需要别人来承担他们分内的事吗?营造这样的氛围,对孩子的成长有好处吗?到了高考,是不是饭都要家长来喂呢?

对于知识的重视,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但是眼前的这种重视方法,已经有点不可理喻。初高中阶段,就像卷入一场恶战。孩子参战,家长观战,有的是家长孩子共同参战,下来之后统统疲惫不堪。为名,为利,为生存,说不清楚,但谁也无法逃避。倒不如像扫地一样,把这个现象扫一扫,归还孩子一个清洁的环境。可能要扫这个地,太难了,但是我愿意参加。

篇2:扫地的散文

扫地的散文

午饭后,初春的阳光照耀着校园,我在教室门口批改作业。一年级几名小同学在外边嬉戏。其中一名同学心血来潮,在教室取来笤帚扫开了地。这时正好那位扫地同学的家长来了,见此情景,一个劲的孩子:“你咋扫地呢?谁让你扫得?怎么一个人扫呢?”孩子什么也没说,家长问不出个所以然,就来到我跟前,以质问的口气问我:“是谁让孩子在那扫地的?我孩子可在家里什么都不干的。”

我说:“不知道,现在还没上课,孩子兴许是玩呢。”我是真的不知道。没到上课时间,校园里角角落落都散乱着嬉戏的学生,也有那么几个拾纸屑的扫地的,不知道是不是班主任的有意安排。

家长说:“玩?你说的轻巧,你也是一位母亲,如果是你的孩子,你会怎么想?”

我说:“大嫂,学校是教育孩子的地方,是要让他们从各方面都得到发展,应该让他们干些力所能及的事。”我不想把这个事情交到学校,搜肠刮肚的只想让家长走了了事。但,看起来有些难缠的样子。

家长说:“哼,说得比唱的还好听,我找你们校长去。”

家长就要去找校长,我正要拉住和颜悦色的劝,那个一年级的小同学却扔了笤帚,乐颠颠的跑过来,拉着妈妈说:“妈,是我自己要扫的,老师说,学习雷锋好榜样呢。你看,那些拾纸屑的,和我一样,我们说好了,一块学雷锋的`。”

家长愣了下,然后看了看我,接着在孩子头上抚了抚,说:“毛毛真乖,妈只是路过,进来看你一下。那我走了。”

临走时,对我笑了笑,也没说什么。我也回报一笑,不必再说什么。

家长走了,孩子们依旧玩着。我想着刚才的情景,思绪万千:家长的那些话,那些作为,会给孩子留下什么?作为教师,如果是我的孩子,我会怎么说呢?如果我说:哎呀,只有我的孩子勤劳,真是个乖孩子。如果是这样,孩子一定会高兴的,结果我们也会拥有一个热爱劳动的孩子。我不由想起另一件事,一位老教师,因为眼睛昏花,不小心在处理作业时,有一名孩子一个字写错了,因为孩子写得还算整齐,老师便得了个“甲”。孩子的母亲领着孩子,当着孩子的面质问老师:“你是不是眼睛瞎了,能教个刷子,字写错了还得个甲!”我不想为这位老师辩解什么,我只想对那位母亲说:老师错了,你可以骂,但为什么要当着孩子的面呢?孩子心中从此对老师的概念或许就变质了,也许荡然无存。当老师以后面对这位学生,或者孩子摔倒了去搀扶时,老师需要多大的勇气。那勇气里,是否包含着无言的泪水。我想告诉所有的家长,老师的心,是和你们一样的。没有一个老师,希望自己的学生堕落消沉;没有一个老师,不希望自己的学生出人头地,望生成龙成凤。而你的孩子有朝一日翱翔天际,成为时代骄子的时候,老师需要的,只是见面时,一声平淡地招呼。也许,连平淡地招呼都不需要。

篇3:扫地大嫂散文

扫地大嫂散文

我所工作的单位的家属院,有六栋家属楼,200多户人家。偌大的院子里,路面的清扫和处理生活垃圾,全由一个清洁女工负责。

她大概五十岁左右,中等身材,衣着极其朴素,看样子家里情况很是一般,否则,怎么干这又脏又累又苦的差事?

在纵横交错的家属院的道路上,学校设置了三个垃圾点,摆放了四、五个大垃圾箱,家属们只要把垃圾扔在垃圾箱即可。路面的清扫和将这些垃圾箱里的脏物,运往操场旁边的垃圾场,就成了这位大嫂的事情了。

每天清晨,当晨曦初现的时候,大嫂已经开始刷刷地打扫路面了,她先将路面上的垃圾,扫拢成一堆一堆,再用一个大一点的箩筐,将它集中到运垃圾的架子车里,最后运往垃圾场。冬天寒风刺骨,盛夏骄阳似火,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大嫂每天重复着这简单、繁重而脏臭的工作。

每年春节是大嫂工作量最大的时候。儿女们回家团聚、亲朋好友你来我往,生活垃圾要比平时多好几倍。特别是大年三十和大年初一,尽管有的单位限制鸣放鞭炮,但是,多数情况下,还是一家比着一家鸣放鞭炮。路面上、草坪中、绿篱里,到处都落满了炮屑,大嫂差不多要用大半天的时间,才能打扫干净,她还特意制作了一个铁耙子,从绿篱以及草坪中,将纸屑一点一点地耙出。今年大年初一,我下楼时正好看见她弓着身子,在寒风中将红红绿绿的炮衣仔细打扫,那里也有我三十晚上鸣放鞭炮的纸屑。我有些内疚地说:“大嫂辛苦了!这过年放炮,卫生可就难打扫了!”没想到大嫂一句话,让我一下释然了:“大过年的就图个热闹,不放点炮也没有个年味!”话语朴素但却真挚。好不容易将草坪中、绿篱里的炮衣打扫干净了,正月十五大家又是一阵狂放,干干净净的草坪、绿篱又满是花花绿绿的纸屑。再见大嫂时,她还是心平气和地告诉你:“放吧!一年就这一次,只要大伙高兴就成!”

盛夏,人们瓜果不断,由于天气高温,生活垃圾极易腐烂,那令人窒息的的恶臭气味,每个人都能想象出来。但是,大嫂为了家属院里空气的清新,比平日打扫得更勤快了,她尽量不使垃圾箱积攒垃圾,在呛人的臭味中,她一点一点地从垃圾箱掏出垃圾,有些人扔垃圾袋时垃圾散了,大嫂只好用笤帚再慢慢地清扫出来,有时瓜果腐烂得臭汤乱流,她只好用个大瓶子在门房接来清水仔细冲洗,由于大嫂的辛苦,家属院的夏天,才不像有些单位那样臭气熏天。

秋天,秋风四起、树叶飘零,满院子都是泛黄的树叶,而且常常是前面打扫,后面就又是一地落叶,因此,大嫂有时得打扫好几次。秋风将许多细小的'落叶刮进草坪中、绿篱里,那打扫起来,可真不亚于过年打扫炮衣的艰难。这时,大嫂又会拿出它的铁耙子,一点一点将那些落叶耙出,又一躺一躺送到垃圾场。

冬天,天寒地冻,人们都是行色匆匆赶回有暖气的屋子,这时,只有大嫂在凛冽的北风中打扫着卫生,经常是刚刚清扫到一起的垃圾,倏忽之间,就被寒风又吹得到处都是,大嫂只好重新来过。最艰难的是,下雪的时候,她还要负责铲除积雪,路面结冰后,徒步行走已经步履为艰,更何况大嫂还要用箩筐转运垃圾、用架子车运往垃圾场呢?

我住的家属楼位置居中,楼前楼后的好几处垃圾点,看得清清楚楚,这么多年,在高高的六楼,无意和有意看见大嫂打扫卫生的身影,总有莫名的感动,我甚至到现在还不知道她的姓名,但是每次下楼,看到干干净净的家属院,清清爽爽的草坪和绿篱,走在没有杂物的路面,脑海里总会闪现大嫂的身影。这一点粗劣的文字,就算是献给这位平凡的,但却为我们创建了美好环境的大嫂的一份礼物吧!

愿我们每个人都能保持环境的卫生,都来珍惜大嫂的劳动成果。

篇4:散文阅读

精选散文阅读五篇

有感于空白

在我觉着,没什么预备与准备有所想与所安排的事可做,可能就属于时间的空白段。至于不想做,好像也该属于此范畴,总之是自己想给自己身心放假了!

其实,空白没什么不好。至少可以想起什么,便是什么,随意的想象添加与描绘,没有什么可以纠结。所谓的因素与元素,统统可以置之不理,只要这一刻感觉愉悦自在!

难得的空白,那些眷恋我的文字与感言,也会知趣的躲开或出去玩耍。思绪停在最简单的意识里,触摸着具体与现实的感知!

幸运可笑的是,在相对的感觉里,俺还是没忘记为空白叫好!

很久了,每天所触及的,总会有写作与酝酿的冲动,我便认为,大脑亦是被思想占据的。只有今天,是觉着解放了,空旷了,而且此时现刻持续着这种状况!

有感于空白,是在这种情形的差使下,便滋生了眼下这些不成文的文字。空白是一种闲散与舒适,此时完全没有写作的愿望,只有这些实际的理由,愿意充当空白懒惰的说客!瞧瞧……不知不觉的俺又中了文字与思想的圈套!世上真的没有绝对的事情,任何一种感觉,都有其表达的方式!空白也是如此!

生命只是一团泥

一座深山上有个小庙,庙里住着一个老和尚和一个小徒弟。

这天,来了一个达官贵人,为小庙捐了很多财物。他在庙里住了一段时间,得到了老和尚和小徒弟的热情接待。他告辞后不久,又来了一个书生。

这书生衣衫褴褛,面黄肌瘦,饿得晕倒在庙门外。老和尚见了,叫小徒弟将他扶进庙里,同样吩咐端上最好的茶,准备最好的斋饭。

徒弟心里嘀咕起来——上次那位达官贵人,为庙里捐了那么多的财物,自然有资格喝最好的茶,吃最好的斋饭;如今,一个不知哪儿来的“叫花子”,师父还如此厚待他,难道师父是老糊涂了?

书生住在庙里的那段时间,小徒弟没给他好脸色看,有时候趁着师父不注意,就端出已经馊掉的斋饭,还不给他吃饱。

书生告辞后,老和尚用泥巴塑了一个菩萨,放在庙堂正中,对小徒说是庙里新近请的菩萨。

小徒弟每天都很认真地给菩萨上香,对着菩萨叩头,虔诚地念经。

一个月后,老和尚又将那泥菩萨削琢成一只猴子放在庙堂当中。小徒弟发觉菩萨变成了一只猴子,吓了一跳,几天都没去上香。老和尚问:“怎么不去上香了?”“师父,那菩萨变成一只猴子了。”小徒弟回答。

老和尚拿过那猴子,再次削琢,一尊菩萨又栩栩如生地出现在小徒弟的面前。小徒弟愣愣地望着师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老和尚用棍子在小徒弟的头上敲了一下,慢慢念经,不再理他。

这一敲打,使小徒弟顿悟过来。他说:“师父,我明白了。其实每个人的生命就像这团泥,都是一样的,只是塑造了不同的表象而已。心性却是一样的,而我之所以对前面的达官贵人谦恭对后面书生无礼,都是因为被其表象所迷惑啊。”

老和尚笑了:“其实,认识那平平淡淡却奇妙得可以捏塑出无尽形象的觉性奥秘生命之泥,才是人生最大的意义所在。”

保持一颗宁静心

宁静是一种感觉,一种人生觉悟之余的获得。

漫漫人生,人生淡淡。在某个生命的路口,某个夕阳西下的黄昏,回望来时路,不等垂暮之年,不等来生可触的悬崖。此时,你想到了什么?童年的无邪、孩提的天真,青春的懵懂、年少的轻狂……那些芬芳印迹繁华旧日,仿佛被时间的碎片凑成了一幕光鲜华丽的电影,在脑海里飞快地穿梭放映,不过那只是一幕剧而已,一幕由你当主角属于你的纪实剧本翻版。忽然一声清脆的汽笛响起,把你从剧中拉回到现实,那回忆却成了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恍然一梦,剩下只是一声叹息或莫名地笑罢了。

宁静是一种心态,一种生活历练之后的坦然。

经历是一种宝贵财富,一种不可或缺的生活教科书。苦乐悲喜,成败得失,经历过才更懂得。失去与收获并存,苦难与欢乐交错,短暂的挫折失意又算得了什么,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样想着,你该坦然,你该庆幸,因为你已经有过这种经历,相比一直生活顺畅的人,你已经少了些人生路上的绊脚石。因此你该微笑,笑着说这一路风光独好。

宁静是一种态度,一种浮华社会之外的淡定。

每个人都有向往的远方,每个人都有拼搏的方向。有些人追求物质的享受,有些人追逐官场的威风;有些人钟爱利益的呼风唤雨,有些人偏爱隐者的飘然若仙。凡此种种千姿百态人生相,你我都未能置身于外。在你追我赶讲究速度的时代,某些人成功地抵达了远方,得到了他所愿望的东西,却丢失了最初的单纯。一切所得到头来只是过眼烟云,只有我们在其中经历时品尝的滋味,我们开不开心才应该注重,而不因只看结果。拥有一颗平常心,荣辱不惊坐看世事变幻,得意时淡然,失败时坦然,这样才有更多的快乐追随。

宁静是一种气质,一种不染尘埃的淡雅。当岁月洗去了铅华,时光带走了记忆,风霜侵袭了容颜,似水流年缓缓流淌。曾经的执着慢慢地淡之又淡,最后趋于平静,也许偶尔会泛起一丝丝涟漪,却再无先前的盲目,更多地从容不迫。

宁静是一种懂得,一种知足,一种来自心灵的感恩。保持一颗宁静的心,犹如荷的清香兰的幽雅,不管世俗何等嘈杂纷乱,孤芳自赏怡然自得,也别有一番风味。

平凡像别人

特立独行是极容易引起别人关注的,只是这些又是极容易骗人的。你会难以分辨特殊与普通、平凡与个性,掩人耳目的劳碌,辛苦的让人感知不到自己的存在。

很多人以为,与众不同的生活是高尚的;可我以为这些或许并非只是存在的话题。因为,简单到生存的时候,任何人都是孤独而无措的;反倒是简单到生存的时候,没有人能控制自己的莫名忧虑。

我知道不会有人摆脱自身孤独内心的缠绕,拉罗斯福哥认为每个人都生活在自己的内心,这样算来,每个人都是那么特别,那么与众不同。即便你用心引领一场诡异的青春,也抵不住提前夭折的时光如梭后苍白一瞥。

该强调眼神不好,还是思维不善呢?我喜欢看路上的行人,匆匆形色,却是那么实实在在的生活着。可能我们该喜欢上这样的表象,然后加入早起晨练的队伍,加入傍晚下班的队伍。看夕阳,看日出。

朋友说,这或许是一个切到现实的事情,面对这样一个世界,你总免不了俗,也总要活着,总要坚持的融入然后忘我。可我不便认同。就像生活的瑕疵在大部分人心里放大以后一样,你无法释放自我。弗洛伊德对人格结构分析时提出了本我、自我、超我,本我中的一切是完全无意识的,而自我却是制约监督本我的,但自我中还可能有仍处于无意识状态的东西。

无意识的东西是近乎可怕的,本我中一切无意识的看起来会很自然,但谁会冒险呢?可即使如此,谁也不曾否认我们自身欲望的好与坏。如同众多人心中的幸福,否认只能是绝对而蛮不讲理的。你在担心自己的同时,往往是对自身周围世界的恐惧。我们总是标榜自身的特殊性,连吃饭喝水都是要考究一番,反倒做点正经学问是万万不能搞独创的。

今天穿了怎样的衣服和鞋子,戴了帽子吗,走起路来要不要快或慢,步子该大还是小。当然,这必须是要和别人存异的,这样才不能落了套。

有些人总是聪明的让人感到寒冷,那些心照不宣的温暖变得微弱,甚至没有温暖。我们总是不能安静的接受生活,亦不能左右经历属于自己的合适生活,拥有的遇见的多了,空白也越多。

平凡像别人,不是逆来顺受。而是真诚的融入,积极的去生活。有更多的东西我们无奈错过,无私才能无畏,因为特别也是平凡的。平凡像别人,不是模仿,而是如别人在自己眼中的存在一样,坦然经过。

你或许没有把微笑留下,可你会留下一个身影,完全属于你的。平凡是一种大境界,无需赘述。当每一个人都沉浸在任性、叛逆、执拗、特立独行之中,这世界不再是平和的,这让人感到疑惑。

是该换个角度生活的时候了。不用相信什么能逼迫我们就范,那是荒谬,只有脆弱的人才会善变,也只有善变的才会妥协。平凡是大智慧和强控制力的体现,保持安静的状态,不是与众不同,更不是伪装异样。

让一切归于真切吧,即使是春天也未能让我的思维显的多余,却是担心或许是多余的。归于真切,归于平凡是心寻找安逸的方式。这样的安逸不是颓废,是对生活的原始态度,没有疲于奔命,没有歇斯底里。

平凡像别人,没有刻意的做作,没有伪装。别人的`平凡,是悄然经过带走的一阵微风,最值得称道;别人的平凡,是张开嘴就有一脸的微笑,喜怒坦然。

平凡像别人,找得到自己,安的了舒心。不要疲倦的高尚,只有平凡的雅致。

平凡像别人,不必想太多,更不必难过太多。

细雨飘飞,路漫漫

已经连续几天的阴雨天气了,以前每每遇到这样的天气都感觉心情特压抑,无法从天空的阴暗中走出来,无法让自己快乐轻松的生活。而今,孤雁独飞,走出那家庭的困扰,感觉面对的是崭新的天空,不在为两人的无法沟通和怄气而受天气的影响,让原本快乐的我失去了那份自由。那份快乐……

今早一个人漫步在山路上,望眼过去那崎岖不平的路,如人生的每一步,都充满了挑战和韵味。人生就是一条崎岖不平的路,只要你勇敢的迈出了关键的一步,那么你的人生也许从此点亮了通往象-牙塔的灯。能够照亮你的每一步,不会在阴暗中摸索前行。远处传来<大悲咒>的音乐声,我喜欢那种境界,如果人都可以放下那种自私、那种你争我夺的情况、人与人之间可以多份理解和关心,这个世界就不会象今天这样现实,现实的有点血淋淋的感觉,那么赤-裸裸的,无利而不往,多么惨淡的人生境地。我适应不了,也不想去适应,人与人之间很多时候不是那么赤-裸裸的关系,有友情、亲情和爱情……

面对山路上来往的人们,我问自己,每个人都在追求什么呢?自己活过了人生的三十五年,又懂得了什么?人生的追求是什么?每天的忙碌中理解了什么?那么多问号在心中不自禁的产生了,人生路漫漫,我将上下求素,不是追求那种无谓的、变质的人生,而是想用自己的努力去开创属于自己的人生……

细雨飘飞,路漫漫,一个人这样走着,尽管多年的伤痕让我感觉到疲惫,但是坚强的我会依然昂头走下去,在这绵绵细雨中,我顿然清醒,人生的追求很多,能够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人生目标,那么就要勇敢的走下去,不管前面是否荆棘丛生,只要坚持,会是天空一片晴朗……

篇5:阅读散文

阅读散文

阅读的过程就是吸收消化的过程,来不得半点囫囵吞枣。

阅读是一个人自己的事,比起看电影,听演讲,自在了许多,我们有足够的时间去品味,去咀嚼。近日,我去听一个讲座,一位年轻的教授与我讲,现在是快餐时代,无论汲取物质的营养,抑或精神层面的营养,都是讲求速度的,你倘若在那里慢慢品味,思索,甚至回味就会落伍,就会误事。看来,时代阅对阅读时代也提出了挑战。

是的,阅读一旦与人生粘合,加快阅读速度的铃声就会不绝于耳。小区里有一户人家,爷爷到了知天命之年,属于老眼昏花的那种,还雄心勃勃晋正高职称,只争朝夕的'阅读。儿子儿媳从事教育行业,为了深造,拿到更高的学历,自学不辍,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拼命读完一定的资料。那一天他在社区门诊打点滴,还在孜孜不倦的阅读,治病不忘读书的精神让人感动。孙子上小学,不时会看到孩子背着重重的书包放学,却很少见到出来玩耍。

这个时代就是这样的。你走进书店,那些铺天盖地的辅导读物、励志读物、理财读物,无不在唤醒人们如何速成,何以快捷地取得成功。物质主义时代的阅读大约就是为了获取物质的。阅读步入这个时代,就直截了当地和物质利益挂起钩了,你不苦读,快读,你就难以进入高等学府,你就难以立足谋生。你不去豁着命阅读,就进不了高级职称,不但戴不上乌纱,看着人家拿到比你多的钞票,心里还纠结,阅读越来越被功利所同化了。人们在通过快速阅读获得物质的同时,却有意无意的淡漠、甚至忘记了另一种更为重要的阅读:陶冶情操,滋养心灵的阅读。

曾经:清风朗月,一卷在手,心与书默默的交融,两耳无闻窗外事,身心皆在阅读中。夜深人静,与文字心语,心情随着读物之中人物的命运起伏,喜怒哀乐,无法自已。让你或漫步于古时的悠远,或置身于当今的喧嚣。让你与金榜题名者一起欢悦,让你于名落孙山者一起遗憾。忘我的阅读,会使你更加的珍惜生命,倍加的珍爱生活。这样的阅读,总会在心灵之春播下爱与善的种子,使你懂得何谓缘分,何谓真诚,何谓丑陋,何为壮观。阅读会给予读者力量和智慧,让读者的人生倍加淡泊与优雅。

阅读状态也是一种生活状态。无论何时,阅读全然不是单纯为了获得物质的一种行为。就像到超市买一袋面粉,进去就拿,拿到就走,而冷落了琳琅满目的商品,甚至忽视了急需购买的商品。有一种教育叫熏陶,有一种成长叫积淀,有一种阅读叫品位。世界如此广阔,生活如此多彩,值得我们细细翻阅,一个劲儿地囫囵吞枣,走马观花,岂不是亵渎了一程风景的旖旎!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心灵的成长更需要耐心。

一个物欲日趋膨胀的时代,更加离不开时代的精神去掌控的。那些真诚,善良,友爱,怜悯等关乎精神境界的章节,因为久远,因为厚重,要有足够的耐心,需要毕生去书写,去阅读的。

无论时代的步伐何以匆匆,阅读该是永葆从容的态势的。在阅读中收获回味,保存记忆,延展鲜活,这大约才是阅读的本真。

篇6: 初心散文阅读

初心散文阅读

人之初,性本善。即使是杀手,他们也有心,有情,他们也无法拒绝对于温暖的向往,他们也无法拒绝最初的心动,即使,最后注定了死亡……

――楔子

(一)秘密

“忍着点。”云溪低沉着声音,小心地拨开伤口,伤口很深,血已经成了暗红色,结成一块一块的。

灰暗的油灯下,青衣男子将头转向了一边,豆大的汗珠正顺着脸颊往下滑落,一颗一颗,溅落在地上。他的脸色苍白,应该是失血过多的缘故,因为疼痛,两道剑眉紧紧地皱在一起,不过,他始终没有喊一声疼。

伤口看着就}人,都可以看见骨头。云溪轻轻地将金疮药往伤口上倒,只见那个青衣男子的身体微微地颤了一下。

“痛就喊出来。记得,下次你保护好自己,我不用你来救。”云溪阴沉着脸,声音中有着丝丝不悦。

“没良心的。”青衣男子转过头骂道,由于动作有些大,牵动了伤口,使得他不由得“嘶”叫了一声,倒吸了一口凉气。

青衣男子叫流觞,给他上药的叫云溪。两人都是孤儿,被杀手盟一起带回了总部。成长的残酷与血雨腥风是用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换来的,所幸的是,他们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

都说杀手无情、无心,可他们俩一起走过的路实在太多太多,他们也是人,人都有心,而杀手一旦动了心,入了情,会更真。

夜,黑夜笼罩着这个血雨腥风的江湖。疲惫,一种深深地疲惫席上了心头。两人肩并着肩,躺在一起,眼睛盯着屋顶的方向,这是他们放松的一种方式。

“云溪,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

“流觞,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

俩人一起打破了这份沉静。

“嘿嘿!”他们相视一笑

“你先说!”

“你先说!”

“哈哈。”俩人再次笑出了声。

云溪没有回头,眼睛盯着屋顶道:“你先说,你是弟弟。”

“恩。”流觞嘴角勾起一抹浅笑,冰冷的脸上漾起一私柔情,他问道:“云,还记得我们月前去总坛接任务吗?”

“恩。”云溪淡淡地应了一声,心中还在想着自己的心事。月前,他们两人一起去总坛接任务,也就是在今天的这次任务中,流觞受伤了。

流觞的眼中流露出一股柔情,与平时做杀手的他截然不同,“你知道吗?我喜欢上了一个姑娘。”流觞转过头,看了眼身边的兄弟,声音中有着一股甜蜜的味道。是的,他们就是兄弟,比亲兄弟还亲的兄弟。

云溪没有说话,流觞接着说:“她叫紫燕,我已经打听清楚了,她是盟主的女儿,杀手盟朱雀坛的坛主,紫燕。”

云溪觉得心咯噔一下沉入了谷底,绝美的脸上,忽然漾出一朵凄美的笑容,他喃喃自语着:“紫燕……”

“是啊!”流觞高兴地接过云溪的话语:“就是紫燕,从那天以后,我就暗自告诉自己,一定要努力,我要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至少,可以和她一个高度,我要做玄武坛的坛主,那时候,我才有资格走到她的面前,对她说出我的心事。”

流觞没有发现云溪黯淡的眸子,有着一种压抑的痛。

流觞高兴地说着自己的秘密,忽然,他看了看身边的云溪,问道:“对了,你的秘密是什么?”

“哦,我忘记了!”云溪的声音犹如梦呓一般,浅浅的,有些遥远。

月前,云溪与流觞两人一起去总坛接任务。阳春三月,桃红柳绿,但对于他们来说,这些风景都只是路过,他们是没有心情来欣赏这些美丽的风景的。因为他们的双手粘满了太多的血腥,血腥味注定会污染了这些美好。他们不知道是否还可以看到明天的太阳,他们没有心,没有情,更加不能有爱。

但是,就是在这一天,他们都动了心。没有人可以拒绝美好,没有人可以拒绝心动,更没有人可以拒绝那颗最初萌动的心,哪怕,他们的名字叫做――杀手。

杀手的爱恋,只适合藏在心中。对于杀手来说,他们习惯了冷漠,习惯了孤独,无情似乎是他们的代名词,可是,他们同样是人,他们也渴望着阳光,也渴望着温暖。心,总是向往着美好的,谁无法去拒绝心动的瞬间。

每天,云溪与流觞除了练武就是接任务,这就是他们全部的生活,为了生存,他们别无选择。但自从那天以后,他们都渴望着属于自己心中的那缕阳光。

云溪怎么也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会和自己最好的朋友,最重要的兄弟同时爱上一个女人。那天晚上,他什么都没有说,这个属于他的秘密,将永远埋在他的心中。他知道,如果是自己先说,流觞也一定会将这个秘密永远埋在心中的。

云溪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百花盛开的日子里,那串银铃般的笑声,如一阵清风掠过了他沉寂已久的心湖。不曾心动,不会知道魂牵梦萦的滋味,那一刻,他清晰的听见了自己心跳的声音,从此,梦里梦外心中多了一份牵挂与眷恋。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当他抬起头时,看见了一个穿着紫色衣服的姑娘在秋千上欢笑着,那甜美的笑容,就这般刻入了他的脑海。心,就在那一刻沉沦,时光也仿若不再,他的眼中,只剩下秋千上那个嫣然浅笑的女子。

她是谁?她的笑容是那般的干净。是的,干净!让在刀光血影中活下来的他,心中一片柔软。她的笑就仿佛阳光一般照耀了他黑暗的心,这一刻,他动心了。

惊鸿,一眼万年。终于,当云溪与流觞完成任务归来时,在总坛的议事厅里,他意外的见到了她。原来,她是杀手盟朱雀坛坛主紫燕,也是盟主的女儿。传闻中的紫燕,轻功了得,一身暗器功夫更是出神入化。

云溪仔细地看着一身劲装的紫燕,此时,在她的脸上早已经没有了那天甜美的笑容。她冰冷着脸,看不出一丝喜乐哀愁。云溪的心,在一瞬间,被刺痛了。他知道,此时的紫燕已经带上了杀手的面具,而那天阳光下笑靥如花的她,才是真实的她,才是她,最想要的生活。

(二)生死

杀手盟在江湖上来说一直都很神秘,不过,他们也遇到了自己的对手。俗话说“民不与官斗”,可他们这次惹上的对手,是东厂的主子。江湖人称“冷面阎王”。几次交手下来双方各有损失,谁也没有讨到便宜,但这对于杀手盟来说,无疑是惊心的,要知道,杀手盟纵横江湖数十载,几乎没有在谁的手上栽过这么大的跟头。于是,盟主对冷面阎王下了必杀令。

流觞与云溪是玄武坛的杀手,一大早,他们接到坛主命令,将对冷面阎王执行暗杀行动,参加行动的还有朱雀坛坛主紫燕。

行动定在三天以后,这将是一场生死的较量。

行动的前一天晚上,月悬高空,月光皎洁,大地仿佛被镀上了一层白沙。风清云淡,星星眨巴着眼睛,冷冷地注视着世间的万物。

屋顶,两壶酒,一碟牛肉。云溪与流觞开始对饮起来。这是他们这些年来的习惯,每次做任务的头一天晚上,他们就会在屋顶上喝上一壶。

“云,要是这次能够活着回来,我就去跟紫燕说,我要告诉她,告诉她,我喜欢她。”流觞说着,举起酒壶,喝了一大口,喝得急了,酒一滴一滴溅落在瓦上,酒香弥漫开来。

“说什么呢?我们都会活着回来的。”云溪喝道。酒入愁肠,可今夜的酒是生死酒,他们彼此心中都十分清楚,每次的任务,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次生死的劫难。他们永远不知道前面是否有路,但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前行。

“云,你看,今天的月亮,是不是很美?”流觞说。

“恩。”一个字,里面似乎包含了太多太多的无奈。

天为被,地为席。两人就这般畅谈到了天亮。流觞将自己记忆中小时候的事情全部告诉了云溪,并且将自己自小戴在身上的护身符送给了云溪。听流觞说,他小时候也曾有个幸福的家,有着疼爱自己的父母,而护身符更是他父亲亲自给他戴上的,自小没有离开过他,后来仇家追杀,一夕之间家破人亡,而流觞被杀手盟的人带回了回来,从此开始了他的杀手生涯。

夜色,树影婆娑,风吹起树叶沙沙的作响,蛐蛐在草丛中吵闹不休。忽然,夜色中一群黑衣人打破了夜的喧闹。城郊,陆家大院,杀手盟的人悄悄地将屋子包围起来。

静,静,静……

当流觞、云溪他们按照计划来到陆家院子的时候,感觉到的是一种超乎寻常的静。蛐蛐掩去了声音,月亮也悄无声息地躲入了云层中,唯有风,时不时地掠过树林,掠过屋顶,掠过他们的发间。凭着杀手的直觉,他们嗅到了危险的气息……

忽然,一声巨响惊醒了城郊的宁静。烟花在夜空下绽放着美丽的色彩,照耀了半边的天空,好美,如同年轻的生命一般。

好美的烟花,可是没有人来得及去欣赏,这是一场夺命的烟花,随着烟花绽放的瞬间,本来平静的陆家大院里,忽然冒出了众多的锦衣卫。箭,如雨一般的射向了院子里的杀手。惨叫声四下迭起,血,染红了泥土。有的甚至来不及哼一声就倒下了,在他们眼睛最后的色彩里看到的,或许就是那绽放的烟花吧!生命,今夜谁在概叹,死亡之神悄然地收割着一个又一个年轻的生命。

路,早已经没有了。路,早已经到了尽头,但他们怎能甘心,谁会愿意做任人宰割的羔羊。杀手也是人,从哇哇落地的那一刻,他们的心也曾如一张白纸般纯净,是生活,是命运给了他们别样的人生。生存,只是为了生存,哪怕是用别人的生命来交换。

“云溪,你带着紫燕离开,我去引开他们。”流觞捂着自己受伤的手臂,冷静地对着云溪吩咐着。

“不,你带着她离开,我去引开他们。”云溪说着就准备将已经受伤的紫燕教给流觞。

“云,你武功好,照顾好紫燕,你还记得我们的秘密吧!记得就不要多说,带上紫燕冲出去。”流觞不允许云溪多说一句,话音未落,人已经跃出了藏身的地方。

云溪就这般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不远处的森林,随着传来的还有敌人的吆喝声:“在那里,不要让他跑了……”

“流觞。”云溪强忍着没有叫出口,那是他的兄弟,虽然从进入杀手盟开始,他就让自己的心开始变得冷漠起来,没有情,没有爱,淡生死。可是,流觞却和他成为了生死兄弟,杀手之间可以交心的几乎没有,可他们是例外,他们一起经历过的生死至少也有上百次了,可是,这次……

云溪的心,被撕裂一般,没有泪,只有血在流淌,在他的心中流淌着。咬着牙,扶起受伤的紫燕,向着森林的另一边掠去……

(三)无心

陆家城郊的刺杀,最终以杀手盟惨败而结束。后来,江湖上有人说,那一夜的血,染红了天际的月亮;也有人说,在很久很久以后,陆家老宅都有着无数的冤魂在游荡,还有人说……

云溪,活了下来。三年了,他始终无法忘记那天晚上的烟花,妖娆,带着血的颜色。他也无法忘记流觞在离开时说过的那个属于他们之间的秘密。他更无法忘记当他来到城楼时,看见的是,一颗颗血淋淋的头颅,其中有一颗是他兄弟的头颅……

他更冷了,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就连紫燕也无从知道。三年了,云溪在杀手盟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卒,到玄武坛坛主,没有人知道,他的手上究竟沾染了多少生命与鲜血。

杀手盟的人都知道,朱雀坛坛主紫燕,喜欢玄武坛坛主云溪。可是,云溪却从没有给过紫燕好的脸色。

紫燕喜欢上了云溪。她清晰地记得三年前,云溪为她挡下了致命的一击,带着她闯过了重重的包围,但是,当一身是血的他回到总坛第一句话就是“救她”。

紫燕从没有想到过有一天会为了一个男人动心,虽然,她一直渴望着拥有一份心动的感觉。可是,爹爹自小就告诉她,杀手是不可以有心的,哪怕她是个女子,既然走上这条路,就注定了没有心。虽然,她也曾经有过梦,一个平静的,没有刀光剑影,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田园梦,但是,她的出生早已经注定了她要走的路。直到,她遇见了他――云溪,她的心中再次燃起了对于平静的向往,只是……

三年来,云溪一直收集着所有关于“冷面阎罗”的消息,他们之间的交手,也各有胜负。明天,就在明天,云溪决定再次对“冷面阎罗”展开暗杀行动。

“云溪。为什么不同意我参加这次的行动?”玄武坛大厅外,紫燕大声地质问着,“我们朱雀坛不属于你们玄武坛,你阻止不了我的行动。”因为气急,紫燕说话的时候脸上绯红。风轻轻地撩拨起她美丽的秀发,清风拂过,如兰……

这些年,云溪几乎已经做到了心如止水,可唯独面对她的时候,心就不由得跳动了起来。他的梦里,时常有个穿着紫衣的姑娘对着他浅浅地笑,银铃般的笑声时常在他的耳畔徘徊。阳光、鲜花、秋千……

清香如兰,云溪的心不由得再次泛起了微微的涟漪。“你不许去,危险。”云溪移开自己的目光,冰冷的声音响了起来。他不敢看她那双愤怒的、忧郁的眼睛。他怕,怕自己忍不住会陷入那双美丽的眼睛中去。他永远也无法忘记那天夜晚,流觞说起那个属于他们之间的秘密时,眼底里泛起的柔情。“云,要是这次我能够活着回来,我就去跟紫燕说,我要告诉她,告诉她,我喜欢她。”流觞对着月亮,将梦永远地留在了那一天的夜里,也就在那一天,云溪将自己的那颗初心深深地埋葬起来。自此,无心、无情……

“危险!?”紫燕转向云溪,脸上瞬间绽放出喜悦的笑容,“云溪,你是关心我的,是吗?你看着我的眼睛,你为什么不敢看我,你不许我去,是不是因为你怕我受伤,怕我会死。”

云溪没有说话,冷冷地转过身,向着坛内走去。

“云溪,不许走,你告诉我,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微风轻拂,人影一晃,紫燕已经挡住了云溪的去路。

“没有为什么。”云溪的声音依旧没有一丝温度,他看着眼前那双美丽的眼睛中此时已经盈满了晶莹的泪珠,欲落未落,心在这一刻撕裂一般的痛着,他的眉微微地皱了一下,就连他自己也没有察觉。再次绕过紫燕,离开……

“云溪,为什么?为什么……”

没有回头,云溪听见了紫燕幽幽地哭泣声,原来,心依旧会痛。

“如果,你一定要问为什么,那么,我只能说,我是个杀手,我本就没有心。”

一句话,犹如铁锤一般重重地落在紫燕的心上。

杀手,无心。紫燕喃喃地自语着,杀手,真的就没有心吗?没有吗?

(四)随心

陆家老宅,云溪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还会回到这里。此时,他肩头的血,已经凝结成了暗红色。他终还是低估了“冷面阎罗”的实力。

他们躲进了陆家的老宅,有那么一瞬间,他似乎又回到了三年前的那个夜里,没有风,没有蛐蛐的叫声,有的只是如血的月色,还有血一般盛开的烟花。

透过门缝,云溪冷冷地注视着外面的一切。他们已经被包围了三天了,对方并没有主动攻击他们。云溪心中十分清楚,对手是想从心里瓦解他们,没有吃的,喝的,让他们一点一点感受着死亡的靠近。

忽然,外面一阵嘈杂声响起,云溪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往屋子的方向而来。“是她!”没有来得及思考,身形一闪,云溪已经消失在了屋子里。

紫燕是悄悄跑出来的,他的父亲将她锁在院子里已经三天了。当她寻来的时候,东厂的人已经包围了陆家院子三天了,她顾不上危险,从外面就开始往里面闯。

冷面阎罗冷冷地看着拼命往里面闯的女人,手轻轻一挥,他的人已经停止了动作。这时,一个带着帽子的人走了过来,轻声询问着:“都督,您这是要……”

“她既然想进去,我们就让她进去。猫捉老鼠的游戏,你可曾看到过?”冷面阎罗勾起一丝笑,冷冷地说着。

紫燕还没有呼喊出口,人已经被云溪紧紧地搂在了怀里。

门,哐啷一声紧紧地关上了。

“谁叫你……”云溪的话还没有说完,紫燕香软的唇已经覆上了他的唇,疼,有血在唇齿间流窜。

云溪没有推开她,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若是时间可以就这般停留该有多好。若是,她不是杀手紫燕,他也不是杀手云溪,没有刀光剑影,没有每天的生生死死,有的只有那蓝的天,白的云,鸟语花香……

“云溪,云溪……”紫燕呢喃着。三天,三天来,她每天都担惊受怕的,她清楚的知道,这次刺杀的对手有多么的厉害。每次梦魇的深处,她都看见了血的颜色,这是做杀手这些年来,从来不曾有过的,她知道,她早已经不是一个合格的'杀手了,云溪说的对,杀手无心,可是……

“你不该来这里的。”云溪的眼中有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他的声音中流露着一种深深地担忧。

四目相对,千言万语在彼此的心头划过。紫燕踮起脚尖,轻柔地吻再次落在云溪的唇上,她已经什么也不管了,即使是死,她也只想和他在一起,她知道自己心中的感觉。

谁也没有说话,紫燕轻轻地倚靠在云溪的怀里,他们都害怕这只是一场梦,梦醒了就什么也没有了。

外面又是一阵喧闹,打杀的声音再次响起。门从外面被推开……

“明叔,你怎么来了。”紫燕惊喜地看着来人。紫燕口中的明叔是她爹爹身边的高手,他几乎没有出手过,据说,只要他出手,没有不能完成的任务。

“跟我回去。”明叔说。

“不。”紫燕不由得向云溪靠得更近了,她绝美的脸上,刻满的决绝:“明叔,我不会和你回去的,我要和他在一起。”

“你必须跟我回去。”明叔嘴里说着,眼睛却看向了云溪。

紫燕没有想到云溪会忽然出手,只觉得身体一僵,人已经被点了穴道。

“云溪,你不可以这样,你不可以,我不走。”紫燕清澈的眸子里,闪动着一抹苦涩悲凉的笑意,绝望在她的眼神中扩散开来……

“好好活下去。”一声叹息轻轻地落下,心在这一刻仿佛正被一把尖锐的刀,一点一点割开,痛顺着血液蔓延开来……

“云溪,云溪……”紫燕绝望地呼唤着他的名字,泪,一颗一颗的灼伤了云溪的眼睛。

“明叔,带她走。”云溪不敢看那双绝望的眼睛,转过身,他的身上散发出一丝冰冷的气息,一瞬间,他似乎又回到了那个让人无法靠近的杀手。

(五)诛心

看着明叔带着紫燕安全的离开了,云溪的心也松了一口气。此时,他的手下已经全部倒下了,路,似乎真的已经到了尽头。但是,作为一个杀手,只要没有走到生命的尽头,那么,他的任务就还没有失败。

他的浑身散发着阴狠的气息,倔强地站立着,冷冷地注视着自己的对手,此时他的胸口正汩汩地流着血,或许,这次他是真的,败了。

“你是个不错的对手。”冷面阎罗看着眼前这个倔强的年轻人,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他的心竟然微微地有些触动,要是,要是他的觞儿没有死,应该也这么大了吧!

“你也很不错。”云溪擦了一下自己嘴角的血珠,吐出了几个字。

“哈哈,哈哈!”冷面阎罗的笑声响了起来,笑声传的很远很远,树上的知了听了,都不由得停止了嘶叫。

风,没有风,阳光显得那般的刺眼,空气中弥漫着,血的味道。

忽然,冷面阎罗的身形动了,但是云溪已经没有了任何闪躲的力气,脖子被人狠狠的掐住了,但是,他没有哼一声。他依旧在寻找,寻找着可以给对手致命一击的可能,但是,他真的已经没有任何的力气了,空气一点一点的抽离,他仿佛又看到了那个明媚的午后,一个穿着紫衣的姑娘,在秋千上盈盈地对着他微笑着……

忽然,掐住脖子的那双手,松开了。

“你,你脖子上的护身符是从哪里得来的?”冷面阎罗的声音颤抖着,他的手一把抓下了云溪脖子上的护身符,这个冷血的男人,在这一刻眼中竟然有着点点的泪,就仿佛一个慈祥的父亲,是的,慈祥的父亲,他看着云溪的眼神中,有着父亲才有的眼神。

云溪笑了,原来,只要是人,都会有心的,强大如眼前的这个人。看着他颤抖地拿着护身符热泪盈眶的样子,云溪知道,冷面阎罗已经死了,因为他也有心,就如同自己一样。

“还给我。”云溪冷冷地说着。

“告诉我,告诉我,这是从哪里来的?只要你告诉我,我便不杀你。”冷面阎罗激动地说着。

云溪冷眼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他早已经没有了杀人时的狠劲儿了。

“你真的想知道吗?”

“是的!”

“这是我父亲亲手给我的生日礼物,在我六岁的那年。”云溪的话,一字一句的落在冷面阎罗的心上,他觉得自己全身的力气正一点一点被抽离。

“我叫……”云溪顿了一下,他冷冷地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他已经可以确定,眼前的这个男人就是流觞的亲生父亲。

冷面阎罗颤抖地握着护身符,眼睛一闪不闪地盯着云溪。

“我叫,陆流觞。”云溪的脸上浮现出一抹诡异的笑容,忽然,他的双手紧紧地握住了冷面阎罗的手,将胸口的剑一点一点刺了进去,血染红了双手,一滴一滴,没入泥土之中……

“不……”冷面阎罗的声音颤抖着,发出了一位父亲最后的呼喊声,只是……

一瞬间,冷面阎罗老了!他的手下都清楚的知道,江湖上再也不会有冷面阎罗这个人了,因为,他的心,已经死了。

云溪嘴角勾起了一抹微笑,他仿佛听见了紫燕呢喃一般地声音在耳边回荡。闭上眼睛的刹那,他又看见了那个明媚的午后,有个紫色的女子,在对着他盈盈地浅笑……

篇7:相遇散文阅读

相遇散文阅读

阿遇死了,他是我邻居。

或许是独自在上海伪装坚强压抑太久,皮蛋云淡风轻的提及一下,电话一挂我就嚎啕大哭,边跑边哭,昏黄的灯,寂寞的夜,寥寥无几的路人无言的看着我,他们一定以为我是个疯子,就像曾经我以为阿遇是神经病一样。

阿遇爹是个残疾人,走路一波一拐,记忆里除了和芦花她妈在一起会喜笑颜开,其他时候都是凶巴巴的,村里的人都很讨厌他,但我们一群小孩最喜欢他了,村里离黄河近,因为每年都会有不计其数的人从那里进去就没有出来,所以家人都很忌讳我们下河游泳,但阿遇他爹不会,记的我第一次游泳面对汹涌澎湃的黄河战战兢兢不敢下水,阿遇他爸让阿遇“嗖的一下跳河里,如鱼得水悠然自得,我也就跟着下去了,每次小伙伴们在河边踌躇不已时,阿遇他爹一个眼神,阿遇便心领神会穿进水里,像只泥鳅,炎炎夏日我们都不午睡,像在洗澡堂般,一个个露出小小的头在河里嬉戏,阿遇他爹站旁边,拍着手似乎很有成就感的样子,但面无表情。

“别去他家玩”,几乎每个大人都这么叮嘱我们,“是坏人,会打人“他从来没有打过我们,每次逃课下河游泳或者不午睡偷偷溜出去偷杏被同村人看到都会被告知家长,但阿遇爹不会,偶尔还会告诉我们那里的杏多那里的杏好吃,每次游泳被其他家长告状挨打我们就会愈发喜欢阿遇他爹,体贴像个朋友,他心灵手巧,还给我们做一些玩具。阿遇不喜欢说话,每次看他有那么多的玩具可以肆无忌惮玩时,我好羡慕他……

那晚放学我和蛋蛋他们约定去阿遇家玩,兴高采烈的,刚跨进大门,看到阿遇抱着头坐地上抽泣,屋子里传来阿遇爹的叫骂声和阿遇妈的哭喊声,当爬上窗子看到阿遇爹一只手拽着阿遇妈的头发,另一只手狠狠的反复抡向阿遇妈的头,“快跑”,皮蛋喊了一声便慌慌张张的跑出去,我看着窗里发生的一切目瞪口呆,跪窗台上就像被按上一样动弹不了,屋里的暴力终于停止了。

“别和其他人说”阿遇妈看着我泪眼婆娑的说,她头发乱糟糟的,嘴角还流着血。阿遇爹一言不发的坐在炕上恶狠狠的盯着窗外的我,“嗯,嗯我不说……”,我眼泪似乎要掉下来了,赶紧从窗口跳下来踉踉跄跄的逃跑出去。

听我妈说回家我面目惨白,一直哭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从此我开始循规蹈矩,再也没敢擅自下河游泳,我怕,我怕偶遇他。

“阿遇妈走了”

“去哪了”

“不知道,听说要嫁给其他男人”

“终于要逃离苦海了”

“什么“,”没什么“

我喜出望外,但谁也不知道我为何高兴,对着天空,傻呵呵的笑了一下午。

那年我6岁阿遇10岁。

听村里的人说,阿遇爹刚娶回阿遇妈时就打她,谁也劝不住,就像有深仇大恨,每次打都恶狠狠的。但每次打完都要跪下乞求阿遇妈原谅,初次挨打因为初婚就原谅了,后来挨打因为有阿遇,所以忍气吞声。阿遇妈自尊心强,鼻青脸肿,有人问起都强颜欢笑说是自己撞的,明明心里很苦还要装作婚姻很幸福的样子,其实,阿遇爹家暴是村里公开的秘密。

”阿遇爹死了,暴病而亡,今一早上阿遇去我家哭着求我救他爹,但我去了他呼吸已经停止了“,村里的赤足医生说

”苦了孩子,这么小就成孤儿了……“

“他也穷苦潦倒,什么都没留下,孩子可咋办

那年我9岁,他13岁。

阿遇爹的葬礼是全村人帮忙办的,很简单,阿遇妈来参加了,要接阿遇走,被拒绝了,阿遇说这里才是他的家。

每次吃饭我妈都让我给阿遇送饭,我放大门外就匆匆离去,总感觉他家有邪气,一走近就能听到凄惨的哭喊声,至今我都不敢靠近……

阿遇恋爱了,和同村的小乔,村里的人议论纷纷。

傍晚是村里最热闹的时候,吃完饭人们无所事事聚一块谈天说地,小乔爸是老师,知道的`多,又喜欢聊天,村里的人很敬重他,所以每次有他的人群他自然而然便是主角,他说,大家听。“我家乔乔毕业不回村,嫁县城,到时我也要搬进县城跟着她安度晚年”,听者们窃窃私语,“乔叔,还是安安稳稳住村里吧,阿遇家也挺好的“皮蛋总是那么不留情面的言语犀利,众人哄笑,乔爸惊愕,似乎听出点什么,再无心聊天,慌慌张张跑回家。

比起早恋,更让乔爸痛心疾首的是女儿竟然和一个一无所有的男人恋爱了,乔爸气急败坏,”分手,必须分手。你才高中,你有大好前途,你喜欢他什么,他只会耽误你“,“我喜欢他踏实有责任心有上进心“,每天就在那一亩三分地上劳作有什么上进心,难道你甘心一辈子过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么?还有家里幸幸苦苦供你念书最后你却嫁给一个穷光蛋你让爸妈怎么抬得起头”,“我愿意,我爱他,所以奋不顾身,他爱我,他有梦想,你不懂他,他才不是一无所有”,小乔咆哮到,为了一个穷光蛋小乔竟然对她世界上最爱他的男人发火,乔爸拗不过小乔,试着心平气和的问”我和阿遇选谁”,沉默良久,小乔哽咽着说“爸,你有妈,有我哥,而阿遇只有我一个。乔爸老泪纵横,小乔措手不及,她舍不得他爹,但更舍不得阿遇,她心疼阿遇,而他心如刀绞。

“乔乔无论最终和谁在一起,你还小,先把高中读完好吗”

“嗯,爸。

阿遇似乎是人生赢家,没有得到父爱母爱的灌溉,却有爱情的滋润。

小时候的爱情才是最纯真最奋不顾身的。

那年我13岁,他17岁。

“阿遇。分手吧。”

“为什么,不是约定嫁给我吗?”

“我喜欢上我们同班同学了”

“嗯,祝你幸福”

这场分手像是短暂的告别,没人哭没人闹,风平浪静。

阿遇彻底一无所有了,变的神神叨叨,他在空无一人的房间多悲伤我不得而知,只是从此,不论严寒酷暑都能看到他劳作的身影,有时拿着锄头漫无目的的沿着黄河自言自语的散步;无所事事时索性把村里荒置多年的地开垦出来;回来路上碰到比他小的都要追着恐吓一句直到吓哭才心满意足的离开。

“阿遇疯了,村里人都这么传着。

从此,我有个神经病邻居。

多年后当我也经历失恋时才明白失恋的揪心,我还有父母朋友陪伴身边,而他,失去了他的全部。现在,偶尔想起他,心莫名其妙的快要窒息。

小乔如乔爸所愿嫁县城了,全村洋溢着幸福之感,喜气洋洋,村里有人调侃“阿遇,小乔嫁人了,你不去么。”阿遇傻呵呵的笑着不说话,然后又哭着骂骂咧咧,鼻涕流到嘴边也不擦,任由他流着。

“阿遇是个傻子,他才不懂悲伤”。蛋蛋斜眼看了一眼阿遇很鄙夷很不屑一顾

的说。

但我知道,他懂,一定懂,我看到他抽搐着远去的背影。

“没有物质的爱情是一盘散沙,但没有爱情的婚姻,物质再怎么殷厚也不会有善终。除非有人愿意委曲求全一辈子”。

爱情和物质只能选其一,你选什么?

如果是我,我选择…….当这个问题真的变成现实选择时真的会无比揪心。

但小乔选择了物质,我不知道她在选择时是毫不犹豫还是纠结再三,但那似乎不那么重要了,他终究还是放弃青梅竹马,选择了权贵。

婚姻是两个人的,一个人再怎么全力以赴,终究是难维持的。

当一段婚姻没有爱情时,又没人愿意将就,它就只能坍圮了。

越来越发现村里的人没有曾经的淳朴了,百无聊赖时一如既往喜欢聚集一起

说说家长里短,但是言语明显刻薄了很多。

小乔离婚了,据说婚后她每天低三下四的过着,因为婚后两年肚子仍没动静,

婆婆认为她不配进他们家门,每天欺凌,撺掇着儿子离婚再娶个门当户对的,小乔老公懦弱没主见,便被迫和小乔离婚了。小乔又回娘家过了。乔爸不再像以前一样在人群里高谈阔论,相反,见了人群像躲瘟疫般。

我讨厌极了抽烟的女人,牙齿黑黄,呲牙咧嘴,都顾不上给嗷嗷待哺的儿女喂奶,就跑去村头三五成群或谈论东长西短或打打麻将,有时笑声响彻全村,像一个秃鹫,丑陋自私而又不负责任。反而对于男人抽烟我是喜欢的,吞着烟卷云里雾里的,对着天空吹着烟圈更是男人味十足。

但看着小乔抽烟,我的思想突然和小时候截然不同了,我同情这个女人,且越来越喜欢女人抽烟,仿佛每个抽烟的女人有种久经世事的沧桑,又有些看破红尘的淡然。但看着男人边抽烟边喝啤酒边吹牛逼,真想拿起酒瓶打爆他的头,他像个跳梁小丑更象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小乔离婚,被遣回家,于小乔家是悲哀是打击;于阿遇是好事是皆大欢喜。是他的,终究还是他的。傻阿遇傻呵呵,不计前嫌,每天追着小乔,偷偷摸摸小乔的手,心满意足的念叨着要娶她,小乔或许是因为“背叛“的惭愧,抑或是她还爱他,她从未反抗过阿遇的动手动脚,傻阿遇越来越得寸进尺,众目睽睽之下拉住阿乔的手嘴里反复念叨,“我娶你,来我家睡哇来我家睡哇“,众人哄笑,又有几个爱看事的挑逗他。人群里不知谁喊着不跟你你就寸步不离跟着她回家,小乔熄灭了手里的烟向人群白了眼走了。阿遇就这样跟着,好憨。

金钱的来访利弊皆有,村里高楼鳞次栉比;道路通顺宽敞;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快乐没有童年时单纯了。往日和睦如一家的同村人因为拆迁抢地吵得不可开交有时甚至大打出手;以前羊肠小道变成柏油马路,每天拉沙拉水的大车川流不息,再也没有了放学不回家路上逗留的孩子了;黄河也没有往日的威严,靠鱼靠沙为生的人对河大力开采大力掠夺,夏日再也没了河里洗衣或者嬉戏的人了。

阿遇死了,去地里捡枣时骑摩托被大车撞了。

那年他26岁,我22岁。

今年小乔又嫁人了,新郎是阿遇……

篇8: 雨天散文阅读

雨天散文阅读

最近天公不作美,阴云密布,细雨纷飞。但我校的秋季运动会还是风雨无阻地举行了。

雨前,吹吹风

清早起来,看得出路面斑驳的痕迹,干一块湿一块的是因为昨天的夜雨。同学们早早来到大田湾体育场门口,相互攀谈,等待运动会的开始。天渐渐睁开了眼,光亮伴着热闹的气氛让大家激动起来。可是风还是狠狠刮着,树叶在风中哭泣飘零,就连空中的鸟也不愿停留太久,盘旋一会儿就飞向远方,不见了踪影。

雨中,加加油

天气预报不可信,说什么天晴天,比赛正看得入神,突然间,手上脸上就感觉有丝丝凉意,往天上一望,只见灰蒙蒙的一片,点点雨滴刷刷刷地往下掉,我赶紧从书包里把雨衣拿出来穿在身上。雨水落在我的雨衣之上,发出啪啪声响,简直是在敲打我的心房。

无非是风

无非是雾

无非几滴雨水

无非几片落叶

运动员们不减冲劲,伸伸手,蹬蹬腿,跃跃欲试。这点雨根本算不得什么:台上观众打伞的打伞,披雨衣的披雨衣,玩手机的玩手机,看书的看书,吃零食的吃零食,看比赛的看比赛。

只有到了寒冷的.时候,才见温暖的明朗。

几个同学围在一起,交谈着,打闹着,嘻嘻哈哈不绝于耳,为队友加油也丝毫不落架势:打鼓吹哨,狂吼嘶叫,捶拳拍掌,加油式真的是“无所不用其极”。

雨后,慢慢走

由于大雨的肆掠,各项比赛提前了时间,这让同学们高兴不已,早就想离开这个空旷冷寂的地方了。随着时间的推移,雨时落时停,快要结束的时候,大多数同学都已收拾好了行李,站着看比赛,静待放学的时分,多么激动啊!

“在雨中行走,我从不打伞,我有自己的天空,它从不下雨。”

相忘于江湖,

人影在水面泛起涟漪......

篇9:林清玄经典散文阅读

林清玄经典散文阅读「推荐」

梦打破了

我买了五个手拉坯的瓷盘,是在路边看见,并不是什么名家的作品,它是宝蓝色的底,上面写着白色的“风、花、雪、月、梦”,每盘各书一字。

通常我特别喜欢的东西都不是很贵的,因为贵而喜欢是平常的心,廉而宝爱才算特别。风、花、雪、月、梦的盘子,我每次看见,都仿佛有什么东西被唤醒,看了就有喜欢的心情。

我把它们拿来盛装茶点,招待朋友,就像连盘子也是最好的招待,每一回,吃到物穷字现的时候,会有一声惊呼,如同暑中听风、沙漠开花、三月融雪、偶然见月、得一好梦。

有一天,我的孩子倒瓜子要招待客人,突然惊呼:“梦被打破了!”一室诧然,才知道是打破了写着梦的盘子。失去梦,就只剩下风花雪月,真是令人惋惜。

“没关系,我们顶去补一个梦。”我安慰孩子。

后来我们再也没有找到梦的盘子,甚至卖风花雪月梦的摊子都找不到了,如梦相似。

如今我每次看“风花雪月”的盘子,就想到打破的梦。在实际的生活,梦是多么重要,无梦的人生是多么枯寂的人生。

蝴蝶的种子

我在院子里,观察一只蛹,如何变成蝴蝶。

那只蛹咬破了壳,全身湿软地从壳中钻了出来,它的翅膀卷曲皱缩成一团,它站在枝桠上休息晒太阳,好像钻出壳已经用了很大的力气。

它慢慢地、慢慢地,伸直翅膀,飞了起来。

它在空中盘桓了一下子,很快地找寻到一朵花,它停在花上,专注、忘情地吸着花蜜。

我感到非常吃惊,这只蝴蝶从来没有被教育怎么飞翔,从来没有学习过如何去吸花蜜,没有爸爸妈妈教过它,这些都是它的第一次,它的第一次就做得多么精确而完美呀!

我想到,这只蝴蝶将来还会交配、繁衍、产卵、死亡,这些也都不必经由学习和教育。

然后,它繁衍的子孙,一代一代,也不必教育和学习,就会飞翔和采花了。

一只蝴蝶是依赖什么来安排它的一生呢?未经教育与学习,它又是如何来完成像飞翔或采蜜如此复杂的事呢?

这个世界不是有很多未经教育与学习就完美展现的事吗?鸟的筑巢、蜘蛛的结网多么完美!孔雀想谈恋爱时,就开屏跳舞!云雀有了爱意,就放怀唱歌;天鹅和娃鱼历经千里也不迷路;印度豹与鸵鸟天生就是赛跑高手。

这些都使我相信轮回是真实的。

一只蝴蝶乃是带着前世的种子投生到这个世界,在它的种子里,有一个不可动摇的信念:

“我将飞翔!我将采蜜!我将繁衍子孙!”

在那只美丽的蝴蝶身上,我看到空间的`无限与时间的流动,深深地感动了。

变色茉莉

乡下的侄儿来台北过暑假,那时我种的茉莉开得正盛,有紫色和白色,看到盛放的茉莉,会感受它们的雄辩,以为它们用鲜明的颜色在风中辩论——呀!不是辩论,是在朗诵某种诗歌。

这些茉莉的种于,正是三年前的夏天,侄儿在家乡的古山顶上摘给我的种子,因此,他看了特别开心,一直对我说:“叔叔,古山顶的茉莉有一些已经变种了,有的一朵花可以开出三种颜色,你回去的时候,我带你去采种子。”

我回乡的时候,就和侄儿到古山顶去找变色茉莉。果然,有的茉莉变成双色,也有三色的。采回种子种在花盆,现在开花了,和它们的父母一样,也是变色的。

变色的茉莉为什么要变色呢?为什么一变色就世世代代变色呢?为什么连植物都有习气呢?我找不到答案,不过,觉得这些问题都不只问茉莉,也可以拿来问人,人就会有答案了吧!

不南飞的大雁

在加拿大温哥华,朋友带我到海边的公园看大雁。

大雁的身躯巨大出乎我的意料,大约有白鹅的四倍。那么多身体庞大的雁聚在一起,场面令我十分震慑。

朋友买了一些饼干、薯片、杂食,准备在草地上喂食大雁,大雁立刻站起来,围绕在我们身边。那些大雁似有灵性,鸦鸦叫着向我们乞食。

朋友一面把饼干丢到空中,一面说:“从前到夏天快结束时,大雁就准备南飞了,它们会在南方避寒,一直到隔年的春天才飞回来,不过,这里的大雁早就不南飞了。”

为什么大雁不再南飞呢?

朋友告诉我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在这海边喂食大雁,起先,只有两三只大雁,到现在有数百只大雁了,数目还在增加中。冬天的时候,它们躲在建筑物里避寒,有人喂食,就飞出来吃,冬天也就那样过了。

朋友感叹地说:“总有一天,全温哥华的大雁都不会再南飞了,候鸟变成留鸟,再过几代,大雁的子孙会失去长途飞翔的能力,然后再过几代,子孙们甚至完全不知道有南飞这一回事了。”

我抓了一把薯片丢到空中,大雁咻咻地过来抢食。我心里百感交集,我们这样喂食大雁,到底是对的,还是错的?如果为了一时的娱乐,而使雁无法飞行、不再南飞,实在是令人不安的。

已经移民到加拿大十七年的朋友说,自己的处境与大雁很相像,真怕子孙完全不知道有南飞这一回事,因此常常带孩子来喂大雁,让他们了解,温哥华虽好,终非我们的故乡。

“你的孩子呢?”

“现在都在高雄的佛光山参加夏令营呢!”朋友开怀地笑着。

我们把东西喂完了,往回走的时候,大雁还一路紧紧跟随,一直走到汽车旁边,大雁才依依不舍地离去。

不南飞的大雁,除了体积巨大,与广场上的鸽子又有什么不同呢?一路上我都在想着。

感谢困难

我做了一个梦。

梦见我在街上问人:“请问您可不可以给我一些困难、一些挫折,一些痛苦?”

所有的人都拒绝我,我着急地恳求别人:“那么,我雇用您,每小时五百元,请您给我一些折磨!”

那些陌生人摇摇头,沉默地离开,我因找不到愿意折磨我的人而惊醒。

我坐在床上发呆,是呀!困难,折磨,痛苦是多么珍贵!如果一切平顺,谁会静下来沉思,谁会生起智慧,谁又能在平凡安逸的日子中超越自我、登上高峰呢?

如果没有困难,谁又会谦卑地跪下来祈祷?谁又能相信有无边的宇宙?谁又能寄情于来生呢?

我深深地感谢着困难、挫折与痛苦。

也深深地感恩那些曾经折磨过我的人,他们是多么慈悲呀!我并未花钱聘雇他们,他们却以宝贵的时间来考验我、提升我,为了增长我的智慧。

篇10:散文阅读岁月流逝

散文阅读岁月流逝

阴沉的天,微冷的空气,低眉举首间觉得好无措,苍茫中,才觉得有些东西正在慢慢的逝去,沉默间才觉得是有些情感是该好好的挽留,或者说珍惜些什么。

——题记

翻看着手机中的日历,突然看到“岁月流逝,与梦同行”这八个字,一时间好喜欢好喜欢。只因为这几个字深深的触动了我的内心,从而让我眼眶中微微泛起薄雾。我不知,此时这算何般的心情,又不知该用怎样的心情去微微试探,所以再一次的让它随意,随意。一直喜欢随意这两个字,这或许就是我的生活习惯。风也随意,雨也随意,流水随意,落花也随意。我随意着时光,时光也随意着我。当有一天微微回首,才发现沿河两岸,芦苇雪白雪白……

这些年,我在追寻些什么呢?每走一步总是心中微微的问着自己。或许随意惯了,才发觉一无所有。有时候仿佛觉得自己丢了些什么,没有当初的莫名的“冲动”,那一身白衣,神采飞扬的去见某人,也没有了大喜大悲的心情跳跃,整个人如今变得很懒散。我不知是有些心情,有些文字看的多了,还是想好好的让岁月在自己身上慢慢的沉淀。这一种淡然的心情,淡然的心境就是时光给予我的么?在繁花落去的今天。

走过的路如今再次经过,内心没有半点起伏,写过的字再翻阅,内心没有半点波澜。站在这,远远的眺望,有些人已经走远,有些事再不回来。我还在追寻些什么呢?注定朝着前方走去,路过的点滴不过是岁月的痕迹。看着当初写下的文字,略略隔着一段悠长的时光看着自己,我想,我也会心安理得的微微笑着吧。执笔流年,爱恨天涯,不辜负过去的一段时光,也不辜负你我。搁浅岁月,四处张望,才觉得人生不过如此。

写着,写着,才觉得文字的主角由你到我,就连最初的那点心情都没有了。我曾迷茫着,在文字中试图寻找着,翻越千山万水,只为有你的'方向,但最终,只和你天涯相望。累了,倦了,才觉得是该好好的生活了,为那片共同的蓝天下,也为那米共同的阳光里。或许从那时起,有你随意,无你也随意。因为你不是消失在这座城市里,而是我早已站在没有你的世界里。

日子很快,也很慢,那穿过窗前的那缕金色的阳光,那吹过窗前摇响那串风铃的柔风。我只用一支笔细数流年的痕迹,只当是在闲暇时稍微的追溯以往。那如歌的岁月,那如歌的流年,还有那如歌的往事。风停了,那是船儿进入梦乡了,鸟飞了,那是黎明到来了。我想,只需一个稍微的起身,我便可以欣然的或是遥望夕阳,或是凝望朝阳。

只因为梦还在,心情就在。我过着平淡的生活,写着平淡的文字,享受着四季轮回带给我的思绪翩翩。只需一个不轻易间的轻轻回转,我便将心情悄悄的在纸上蔓延,蔓延。不关于某一人,也不关于某一件事,自安且自乐。岁月流逝也不过如此,只因为与梦同行。只是,只是,这梦我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是许久之前所追寻的一片心灵的天地?是安逸于现在,随意安然的生活?还是流年之中一直所喜欢的姿态?

岁月流逝,与梦同行。或许就跟这篇心情一样吧,是一时所感才想起来的,很随意的一个内心触动,如风,如云,亦如雨。这便是我喜欢它们,喜欢用文字抒发情感的原因,不必被人追问为什么。只是一时的心情,一时的情感所绽放的素净而又淡然的花。

篇11:重拾阅读散文

重拾阅读散文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每当自己不情愿去读一本书的时候,总能想起曾经在父亲的书籍上写的激励阅读的座右铭。

父亲是个喜欢阅读的人,记忆深刻的是有一年甚至逢年过节父亲竟也能在吵闹的麻将声中静静的阅读,父亲喜欢阅读的习惯对我的影响也是深刻的,父亲常年在外地工作,一到寒暑假便会带回来成套成语故事,古典名著之类对我学习生活有益的书籍,记得那时候还小,偶尔对一些相对那个年纪较深奥的词语或故事并不理解,父亲会耐心解释,会要求我看教育类的电视节目促进阅读理解。那时候,便爱上了阅读。

童年对阅读是深爱的,却不知从何时起竟慢慢变淡了,或许是学业的压力,也或许不管什么理由借口,都不应该荒芜了这个好习惯,虽然在大学也曾偶尔去图书馆阅读,但现在想起来也是“可笑”的,毕业后更是唯一能和阅读扯上关系的可能也就是找工作需要看的相关书籍了吧,更惭愧的是心中明了却仍没有勇气重拾阅读。

新的一年,搬了新的住址,和友人去商场本是趁闲暇之余买几件心怡的衣裳,搜寻几处久久垂涎的美食,不料发现一处很有意境的书屋,本是好奇一览,而后被深深吸引,重新爱上了书屋,爱上了阅读,遗憾的是,当天因为行程匆忙并没有太久的`驻足。

之后的几天,心中总是惦记定要在一个安静的下午好好在书海中驰骋,说来也巧,本是一时兴起出门散步,不知不觉竟走到书店门口,便点了一杯花茶找了两本心怡的书在一个角落沙发坐下了,阅读的时间自己掌控不了时钟指针的转动,只是最后突然听到书店广播中“感谢大家的光临,今天陪伴即将结束”才意识到时间原来不早了,只能不舍的起身,一看其中一本书竟看了一大半,仍是意犹未尽,或许是许久没有这么安静的阅读过了,求中的内容更是让我的心更加平静,便买下了,离开书店才发现外面风雨加交无法平静的天气,即使提前带了雨伞也必须紧紧抱着书本才能确保不被淋湿,到家第一件事仍是继续阅读,不知不觉竟然看完了一整本书。不由觉得能领略到些许冰心老人说的“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阅读理解。

曾有人说过“我们之所以阅读,是希望人生在世有更多自由和可能”, 虽说不同的人对阅读有不同的理解,但相信每个人对阅读的热爱都是真实的,重拾阅读的感觉真好,爱上阅读,爱上生活。

篇12:宿命散文阅读

关于宿命散文阅读

书上说,哲学是关于事物矛盾的运动、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辩证法认为事物处在不断运动、变化、发展之中,而这些是由事物内部矛盾引起的。但有人认为,辩证法其实就是宿命。

宿命是一个比较具有偏激和悲观意味的词语,其实每个人多少都有些宿命的心结。

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又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古代圣贤告诉我们,天命不可违,君子应明天理。一个人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不能选择自己的出生。古人还喜欢说冥冥之中,喜欢说渊薮和一语成谶。正如佛说,一切皆有定数。

关于宿命论还有很多,如天作孽犹可活,人作孽不可活。它告诉我们为人处事要善良,不可留下孽障。因为“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不是不报,是时侯未到。

鲁迅说,性格即命运。一个人的个性成长和言行举止决定了他的命运。但性格是否可以改变呢?这就看一个人的后天造化了。总之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一切似乎都有定数。

尼采说,对生命最高的爱,就是愿意永世轮回。我们热爱生命,是因为希望生命给我们以回报。但一个悲观透顶的人是不会珍惜生命的`,有些人甚至希望来世不再做人,或变成一只鸟在天空自由翱翔,或变成一条鱼在水中游来游去。

缘份天注定。有些人三妻六妾、醉卧桃花,有些人却孤独孑然一生,总是找不到生命的另一半。那么财运呢?有些人注定大富大贵,有些人注定穷困潦倒。有些人在创造财富时一帆风顺,有些人却一亏再亏,屋漏偏遭连夜雨。

一个圆形的跑道,两个人正在赛跑,你能说到底是谁领先呢?

在宿命论的影响下,中国人越来越懒惰了,麻将馆遍地开花,许多人沉湎其中。许多人信奉生死由命,富贵在天,而懒得去顾忌眼下的境况,说是要顺其自然。

如果说这种生活态度可以让我们长寿(或者说苟活),那么顺其自然,随遇而安也许是智者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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