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社会发展纲要(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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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社会发展纲要(规划)

篇1:小康社会发展纲要(规划)

小康社会发展纲要(规划)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头二十年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按照《黑龙江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纲要》,为加快我市“建小康、进百强”进程,提出本纲要。

一、现实基础和有利条件

(一)现实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在历届市(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立足市情实际加快发展,经过艰苦努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人民生活总体上接近小康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市域经济总量快速扩张,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由1980年的6.4亿元增加到的84.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年递增12.4%。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1980年的69美元(折合人民币573元)增长到20的1112美元(折合人民币9227元),年均增长13.5%。全口径财政收入由1980年的1780万元增长到年的4.33亿元,年均增长15.5%。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镇人口所占比重由1980年的10.5%增长到2002年的25.4%。

――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经济素质进一步提高。深入推进主副换位,农业及农村经济走出“粮食单打一”的卖难窘境,进入兴牧富民的新阶段。养殖业产值已占农业总产值的50%,实现“半壁江山”目标,绿特色产业强势兴起,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工业主导地位也初步确立。机械、化工、食品等传统产业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高新技术、精细化工、医药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集团优势和规模效益已经显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占绥化市的40%。第三产业比重加速攀升。商贸、餐饮、交通、通讯等传统产业稳步增长,房地产、信息服务、社区服务、金融保险等新兴产业正在崛起。三次产业比由1980年的67.7:16.6:15.7调整为2002年的26.5:39.9:33.6。

――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统分结合的土地双层经营体制建立完善,农村行政区划调整、农村税费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非国有经济成份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87.8%。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建立,触及产权改革的企业达112家,占国企总数的83.3%。商品市场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人才、信息、中介、劳动力等要素市场不断发育。社会保障体系从无到有逐步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和城市居民低保范围不断扩大。财税、金融、住房、科技、教育和机构等项改革也取得明显成效。

――科技教育和各项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工、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分别达到40.5%和60.5%。教育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九年义务教育普及面不断扩大,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全面发展。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迅速,开通卫星加密频道,城、乡有线电视覆盖率分别达到33%和7%。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成效显著,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连续7年控制在7‰以内。水利、交通、通信、电力、城建、环保等一批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相继建成运营,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大为改善。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民政福利等其他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人民生活条件逐年改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度增加,200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83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718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到27.9亿元,分别比1980年年均实际增长12.8%、13.3%和26.5%。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由1980年的5.5平方米提高到2002年的12平方米,农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由1980年的10.7平方米提高到2002年的17平方米。人民群众对食品消费的'支出比重逐年下降,教育、娱乐等消费比重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家庭消费结构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6.7%和40.2%,比1980年分别下降了23.4和38.3个百分点。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民主化、法制化、文明化程度明显提高。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立法、执法、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加大,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完善了村民自治制度,推进了社区民主建设,基层民主不断扩大。全面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持续稳定。运用创新精神和手段,宣传舆论工作和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加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虽然取得了显著成就,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现在达到的还只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小康,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经济实力还不强,特别是城乡“吃饭财政”没有实质改观。我市仍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内陆市县,与先进地区比还相差很远,在全国县级综合竞争力评比中,仅列170位。财政收入虽然超4亿元,但财政的整体实力还不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限。乡村经济较薄弱,乡镇财政保工资问题十分突出。二是经济结构不尽合理,特别是主导产业不壮。工业、农业、服务业的产业层次和经济增长质量不高。大企业、大集团的带动作用不强,品牌优势不明显。所有制结构调整不快,民营经济还处于原始资本积累阶段,贡献份额亟待提高。虽然一些重点产业有了较大突破,但与加快发展的要求比,还显得比较薄弱,“主”和“导”的作用还不够强。三是经济加快发展的拉动力不足,特别是经济外向度较低。投资不足,消费不旺,结构不合理,特别是我市的外贸出口份额依然很小,对国际市场和资源开发利用不够,利用外资方式不活,领域不宽,与国外大公司、大财团合资合作较少,开放型经济还没有真正形成。四是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十分短缺。技术推广和技术改造进展不快,高新技术产业比重偏低。人才总量不足,人才结构不尽合理,特别是高层工程技术人才严重缺乏,全市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五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够,特别是城乡基础建设较为薄弱。部分资源的利用和项目上马带有一定的盲目性,特别是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快,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发展。六是“三农”问题较为突出,特别是农民收入增长不快。农业及农村经济历史积淀和新时期出现的结构性、体制性矛盾很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农民收入受市场和自然双重风险影响,增长缓慢。

篇2:小康社会发展纲要(规划)

小康社会发展纲要(规划)

XX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纲要(草案)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头二十年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按照《黑龙江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纲要》,为加快我市“建小康、进百强”进程,提出本纲要。一、现实基础和有利条件

(一)现实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在历届市(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立足市情实际加快发展,经过艰苦努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人民生活总体上接近小康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市域经济总量快速扩张,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由1980年的6.4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84.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年递增12.4%。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1980年的69美元(折合人民币573元)增长到2002年的1112美元(折合人民币9227元),年均增长13.5%。全口径财政收入由1980年的1780万元增长到2002年的4.33亿元,年均增长15.5%。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镇人口所占比重由1980年的10.5%增长到2002年的25.4%。

――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经济素质进一步提高。深入推进主副换位,农业及农村经济走出“粮食单打一”的卖难窘境,进入兴牧富民的新阶段。养殖业产值已占农业总产值的50,实现“半壁江山”目标,绿特色产业强势兴起,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工业主导地位也初步确立。机械、化工、食品等传统产业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高新技术、精细化工、医药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集团优势和规模效益已经显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占绥化市的40。第三产业比重加速攀升。商贸、餐饮、交通、通讯等传统产业稳步增长,房地产、信息服务、社区服务、金融保险等新兴产业正在崛起。三次产业比由1980年的.67.7:16.6:15.7调整为2002年的26.5:39.9:33.6。

――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统分结合的土地双层经营体制建立完善,农村行政区划调整、农村税费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非国有经济成份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87.8。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建立,触及产权改革的企业达112家,占国企总数的83.3。商品市场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人才、信息、中介、劳动力等要素市场不断发育。社会保障体系从无到有逐步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和城市居民低保范围不断扩大。财税、金融、住房、科技、教育和机构等项改革也取得明显成效。

――科技教育和各项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工、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分别达到40.5和60.5。教育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九年义务教育普及面不断扩大,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全面发展。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迅速,开通卫星加密频道,城、乡有线电视覆盖率分别达到33和7。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成效显著,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连续7年控制在7‰以内。水利、交通、通信、电力、城建、环保等一批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相继建成运营,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大为改善。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民政福利等其他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人民生活条件逐年改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度增加,200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83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718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到27.9亿元,分别比1980年年均实际增长12.8、13.3和26.5。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由1980年的5.5平方米提高到2002年的12平方米,农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由1980年的10.7平方米提高到2002年的17平方米。人民群众对食品消费的支出比重逐年下降,教育、娱乐等消费比重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家庭消费结构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6.7和40.2,比1980年分别下降了23.4和38.3个百分点。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民主化、法制化、文明化程度明显提高。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立法、执法、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加大,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完善了村民自治制度,推进了社区民主建设,基层民主不断扩大。全面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持续稳定。运用创新精神和手段,宣传舆论工作和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加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虽然取得了显著成就,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现在达到的还只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小康,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经济实力还不强,特别是城乡“吃饭财政”没有实质改观。我市仍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

篇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州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十次全会通过的《中共xx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结合xx实际,制定《xx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一章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十五”计划执行情况

“十五”时期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为“十一五”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十五”时期,我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始终把加快发展作为富民兴镇的第一要务,积极抢抓西部大开发、新阶段扶贫开发、中央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扶持力度、州委、州政府“创优升位”四大机遇,围绕建设经济强镇的发展目标,结合xx实际,抢抓机遇,自我加压,克难奋进,开拓创新,突出抓好“创优升位”,着力夯实基础、调整结构、增强后劲,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建设,保持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向上势头,综合经济实力和财政收入跃上新的台阶。全镇生产总值完成32301万元,年均增长10%以上;20财政收入达到592.39万元,基本实现了翻番目标,年均增长1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943元,年均增长10%以上,乡镇企业总产值完成3.17亿元,比“九五”期末翻1.86番,年均增长25.89%。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集镇功能和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生态建设成效明显,改革开放取得重要进展。新阶段扶贫开发扎实推进,“两基”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科技普及与创新能力逐步提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不断加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局面进一步巩固,实施西部大开发“五年打好基础”的目标基本实现,全面和超额完成了“十五”计划的主要任务,为“十一五”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奠定的良好基础。

第二节  “十一五”发展环境和条件

“十一五”期间是我镇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关键时期,是我镇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我们要紧紧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出台优惠政策的机遇,积极争取小城镇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资金、技术、物质扶持,借助外部力量加快自身的发展。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中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工业项目在本镇实施的机会,拉动经济的发展。充分利用中央加大对民族地区扶持力度的政策机遇,积极向上申报民族发展项目和资金,推动全镇社会经济的发展。“十五”期间,我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已初见成效。烤烟、茶叶种植已具备相当规模。烤烟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年共种植烤烟4578.9亩,收购烤烟126.8公斤,完成产值685.87万元,税收132万元,烟农直接增加收入685.87万元(含补助),烤烟户人均现金收入8164元。我镇茶叶具备良好的内在品质和xx毛尖的品牌优势,未来几年将培育发展成为全镇农民增收的另一个主导产业,畜牧养殖已逐步形成规模,形成气候,市场前景看好,发展潜力巨大。小城镇的发展已拥有一定的规模,对周边县乡人流、物流、资金流的聚集效应进一步凸现。广大干部群众盼发展、谋发展、促发展、争跨越的愿望强烈,是进一步改变经济社会面貌的强大动力。“十一五”期间,我镇的发展思路更加清晰,基础更加扎实,我们已经站在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新的起跑线上。

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镇经济总量偏低,农业基础比较薄弱,乡镇企业发展后劲乏力,培育经济增长点和后续产业任务仍然艰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缓慢,群众思想观念尚待进一步更新,农民增收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镇级财政收入不够雄厚,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城镇人口规模较小,集聚功能不强,缺乏按功能和空间布局的内在合理性,缺乏相关配套的政策支持,发展水平与潜能不相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部分党员和干部自身素质与形势还不够适应,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知识、业务水平、工作方式方法等还需更进一步提高和改进,构建和谐社会任重道远。

第三节  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作为富民兴镇的第一要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建设经济强镇为重点,坚持用发展的办法和改革的思路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抢抓争快,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技兴镇战略,突出抓好乡镇企业、畜牧业、烤烟、茶叶、文化旅游等五大产业的发展,抓好“创优升位”、扶贫开发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加快xx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努力把我镇建设成为黔南经济强镇、xx市明星乡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四节  奋斗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工农业生产总值和财政总收入平均增长15%以上,比2005年翻一番,财政总收入达到1114万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100元以上。用两年时间,使全镇五个省级一类贫困村全部脱贫,达到中等村发展水平;用5年时间力争5个村达到小康村;用5年时间建成城镇人口达1万人以上,城镇功能进一步完善;用5年时间把烤烟、旅游业、茶产业、畜牧业培养成为农民增收支柱产业。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迈出新步伐;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新发展,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进步。

第二章  调优农业产业结构,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一节  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

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大力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和“沃土工程”,提高耕地质量,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粮食安全,增加粮食种植科技含量,继续全面推行良种化、规范化种植,不断推广应用科学、高效的新种植模式和适用技术,尽力缩短新技术应用的推广周期,不断推进粮食种植由粗放管理向集约化管理转变,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认真贯彻落实免除农业税的有关政策,进一步降低种粮成本,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第二节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效益

进一步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一是立足优势,围绕特色抓调整。在现有基础上,实施北烟南移战略,巩固老烟区,发展新烟区,到20,力争烤烟种植面积达万亩以上,重点抓好田烟生产,提高中上等烟比例,促进农民增收。用好用活退耕还林(茶)政策,依托xx毛尖品牌优势和建设“西部茶都”机遇,在现有茶园的基础上,继续发动鼓励农民发展茶叶种植,扶持各村茶叶协会,到年,力争建成优质高产茶园10000亩,把我镇建设成为“西部茶都”重要的茶叶生产基地;二是立足市场,按照供需抓调整,发展订单农业。在坡脚、样畦、坪洋等公路沿线发展订单蔬菜生产,通过企业的介入,实现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企业化管理,产供销一条龙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直接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力争在2010前,将xx建成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全镇订单蔬菜种植突破3000亩,西瓜、红枣、辣椒、中药材等特色经济作物实现规模化生产,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明显实效。利用本地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发展农产品加工,促进农产品的就地增值,拓宽销售市场,带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第三节  培育壮大畜牧产业,建设畜牧大镇

按照州市关于畜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畜牧产业调大,品种品质调优,经济效益调高,饲养方式调良”的原则,抓住xx市作为肉牛、奶牛、猪、禽基地县的机遇,大力发展畜牧养殖。积极争取项目经费的投入,结合州市畜牧行动计划,引导农民用好用足养殖信贷贴息政策,以贴息政策和政府支持增强农户养殖信心,激活部分群众手中资金,壮大畜牧产业,同时抓好项目带动,能人带动。大力支持和培育养殖专业户、养殖场,形成养殖规模,带动地方养殖业发展。大力推广坪洋“支部+协会”模式,全力打造养猪、养牛、养禽专业村,为养殖户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资和技术支持,使其进一步发展壮大。加强畜禽品种改良,提高畜禽品质,强化畜禽疫病防治,推广种草养畜,全面推进科学饲养,提高养殖效益。创新服务机制,以优质的服务和过硬的技术推动畜牧业发展。力争到2010年把xx建成xx市畜牧大镇乃至强镇。

根据各村不同的自然条件和养殖习惯,合理规划布局,充分发挥各村不同的优势和特色。大力发展专业规模养殖。一是着力培育村为主的肉牛养殖专业村寨,重点发展存栏 5头以上的养牛大户100户,以大量能繁母牛为基础,全面普及牛改冻配,提高养牛效益,各养殖专业村力争实现专业户均饲养2头牛的目标,辐射带动周边村组养牛业的发展;二是以龙场、甲沙等村寨为主发展二元母猪养殖。重点发展养猪10头以上的养殖户100户,把龙场、甲沙建成优质仔猪生产基地;三是在河东发展家禽养殖。重点发展养禽100只以上的养殖户100户,力争2010年全镇大牲畜存栏达7000头,猪年末存栏2头,出栏35000头,家禽存栏50000只,出栏50000只,肉蛋产量45吨,畜牧产值2000万元。

第四节  进一步深化农村各项改革

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成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和国有林业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依法合理流

第五节  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加大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投入,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远程教育;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农村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文化、体育等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搞好乡村建设规划及试点。合理布局,适度聚居,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沼气以及改水、改厕、改灶,多方面解决农村能源问题,整洁村镇环境,改变陋习,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乡村田园村寨和民族文化村寨。加大文明生态小康村建设力度,为实现总体小康目标打下良好基础。“十一五”期间力争规划建设20个以上的文明生态小康村寨。

第三章  加大招商引企力度,打造工业强镇

大力招商引资,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进一步出台优惠政策,树立亲商、护商、合同招商的思想意识,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积极主动地走出去,引进来,利用展销会、招商会、媒体、信息网络等多种方式发布招商引企项目,运用一切人力资源,扩大招商引企渠道。力争“十一五”期间,在继续抓好铅锌矿采选业的同时,引进一批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工业企业入驻xx,增加工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推进全镇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章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第一节  村级道路交通建设

“十一五”期间,交通建设方面主要抓好各村村级道路的改造和维护、维修,提高公路等级和通车能力;加强村级公路网络建设,争取用五年时间实现100%村民小组通路通车;完善鸡坡公路,实现xx至鸡贾中巴线路恢复营运;积极申报或引资修建河东公路,解决制约河东片区经济发展的障碍,促进农民增收;力争建成至宣威泥青公路,xx至甲登公路的水泥路面硬化,建成甲登大桥,修通甲鸟公路,建成羊亚铁索桥,新建新桥至明英公路;结合文明生态小康村的建设,实施“村村寨寨水泥路面硬化”工程,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村寨路面硬化达90%以上。

第二节  村级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

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继续加大对各村的水利沟渠、小水窖建设,以及山塘、水库的维修维护,全面提高农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完成早楼水库、高寨水库、白岩水库的险坝改造工程,提高蓄水、灌溉及防洪能力,新建甲双水坝,解决农业缺水问题;力争向上对接项目,加大希望工程的投入,解决人畜饮水问题;大力发展生态能源沼气池建设,努力在2010年前建成2500口沼气池及配套的农村改厩改厕;依托国家扶贫政策,争取项目引进,使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实现重点突破,建成甲登电站、团渔浪电站,形成梯级电站发电网络。整村推进,确保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全面完成新村办公用房建设。

第五章  加快城镇化发展,繁荣农村经济

第一节  科学规划城镇布局

按照2010年镇区人口达到1万人以上,建成xx东部中心城镇的总体发展思路,在充分考虑到经济、社会、环境三大效益的前提下,完善镇域总体规划和镇区详细建设规划,依托大项目的支撑,抓住桃花电站、明英电站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构建人流、物流、资金流中心。城镇建设重点突出“一高”和“四个相适应”。一高是就要高起点规划城镇布局,立足长远,超前考虑,对总规、详规、点规严格把关,指导城镇建设科学规范发展。“四个相适应”,一是小城镇的作用要与“连接城市,辐射农村”的宗旨相适应;二是小城镇的功能要与市东部中心集镇及全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地位相适应;三是小城镇的发展速度要与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相适应;四是小城镇的规划定位要与辖区优势主导产业的发展和未来5-10年小城镇发展目标相适应。为此,城镇规划范围为:东起坡脚,南至坪洋,西至党垛,北起把朵,面积10平方公里,到2010年城镇人口目标为1万人以上。

第二节  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

实施小城镇建设,是促进城镇经济发展的重点,要跳出抓小城镇建设就是抓基础设施建设的思维定势,利用小城镇建设构建经济发展平台,繁荣农村经济。一是继续做好项目库汇编,积极向上申请项目经费,同时采取盘活、置换等方式多渠道融资,进一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力争完成xx镇汽车场建设和民族广场的扩建,规划建设xx风情一条街。扩建改造镇自来水厂和管网供水系统,满足城镇居民用水和二、三产业发展用水需求;城镇道路硬化率100%,完成镇行政办公大楼的改造扩建工作;二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构建区域中心。要依托小城镇建设的带动作用发展第三产业,着力培育和建立商品交易市场或批发市场,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广聚人源,凝聚人气,努力把xx镇构建成为xx东部区域的中心。三是积极探索和研究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集体土地内部流转制度,国有土地储备,多元化投资机制等,确保城镇建设快速发展,最终实现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促进一、二、三产业的互动发展,从而实现农村经济和社会以及生态的全面协调发展。

第六章  做大做强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建设民族文化旅游大镇

我镇有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和人文自然景观,民族风情浓郁,民间文化繁荣。我们要因势利导,充分引用这些优势开发并壮大我镇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十一五”期间我们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科学制定我镇民族文化旅游产业规划,加速我镇旅游业与市场化接轨;二是加大投入,对我镇民族文化进行挖掘和整理;三是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有的民族文化和人文景观,建成“xx苗族文化展览馆”和象征xx苗族的大型雕塑;四是以芦笙会为载体,举办好每年一届的芦笙艺术节,并以此扩大我镇民族文化和民族旅游资源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五是研发我镇民族旅游商品;六是规范我镇旅游市场。力争将我镇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做大做强,使之成为我镇经济发展后续产业之一。

第七章  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一节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提高人口受教育程度

“十一五”期间,继续巩固“两基”成果,认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建成农村寄宿制学校,推进职业教育、素质教育和远程教育,进一步提高学龄儿童入学率,力争达到100%,在校学生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合理进行布局调整,整合教育资源,提高xx的整个教育教学水平。

第二节  狠抓计生工作,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继续围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目标,深入开展村民自治,巩固“村为主”,建立以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为重点的利益导向机制,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开展优质服务,实现少生、晚生、优生。

第三节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社会治安长效防范机制,完善三级防范网络,着力抓好“文明xx”、“平安xx”的建设,巩固群防群治活动,健全周边联防机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制意识,积极推进依法治镇、以德治镇进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各项安全设施建设,预防和减少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自然灾害、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和防灾减灾工作,完善救灾应急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和消防队伍建设,改善镇乡消防安全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消除治安隐患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

第四节  积极推进文化、体育和卫生事业的向前发展

用先进文化占领农村的思想阵地,以“三个代表”重点思想为指导,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倡导时代文明;加强卫生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医技水平,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在镇村两级医技工作人员中的比例,完善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增强疾病防治能力和应对突发性卫生事件的能力。创建条件到2010年,全面建立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使广大农民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

第五节  抓好民政救济,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

进一步完善规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严格低保金和救济款物发放,切实做好农村五保户的供养和扶贫济困,“十一五”五保供养标准力争达到全镇农民人均收入水平;贫困群众全部脱贫,继续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定期开展非农技能培训,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十一五”期间,开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面达100%,加强农村社会福利事业。

第八章  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十一五”规划宏伟目标的实现

第一节  加强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

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以州委、州政府在全州实施的“四线百乡千村万名党员示范工程”创建为拉动载体,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高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党委要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明确发展思路、制定发展措施、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经济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式,科学谋划和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重点,加强和改进对经济社会发展事务的综合协调,不断完善、提高领导经济工作的水平。统筹兼顾、注重协调,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找准落实“十一五”规划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加强薄弱环节,努力解决突出问题,又快又好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

第二节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和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社会环境。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文明创建活动,抓好集镇“卫生与秩序”及农村“文明生态小康村”创建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形成有利于诚信建设法制环境、服务环境、社会环境。

第三节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

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镇有机统一起来。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健全村务、政务公开,严格民主监督。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严格依法治镇。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维护法制尊严。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严格按照法律界定,有所为有所不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权力制约法三章机制和对权力进行的监督,把勤政廉政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良好法制氛围,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提高公民素质,切实推进依法治镇,以德治镇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四节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廉政建设。完善权力监督制约制度、反腐倡廉法律法规规范国家工作人员行政作为、进一步健全违纪违法案件行为惩处制度和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财政资金运行等环节行使监督;充分发挥党政、司法、社会的合力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为完成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宏伟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第九章  做好规划管理、实施及调整

xx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是全镇“十一五”期间指导全镇社会经济发展的纲领性中期规划。要使目标顺利实现,必须完善规划体系,加强宏观调控,提高产业竞争力,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增长的态势。加强政府对全社会资金的引导和调控,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放宽投资领域,简化审批程序。通过计划任务的分解落实,以及分年度的实施,使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在制定和执行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时,分年度以落实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在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领域,政府要直接组织推动或直接配置资源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各村、各部门要把本规划作为制定工作计划的重要依据,认真落实目标任务。

当遇到内外环境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由于其它重点原因使实际经济运行严重偏离计划目标时,镇政府要提出调整方案议案,报请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审议批准实施。

篇4: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

国发〔〕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篇5: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

指标

目标值

属性

1.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6.5%

预期性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95%

约束性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95%

约束性

4.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0%

预期性

5.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预期性

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率

100%

约束性

7.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率

100%

约束性

8.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80%

约束性

9.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80%

约束性

10.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95%

约束性

三、主要任务

(一)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

1.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以老养残、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因抚养(扶养、赡养)人生活困难、事实无力供养的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规定的,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稳步提高救助水平。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管理和康复服务机制。对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健全流浪、乞讨残疾人返乡保障制度,对因无法查明身份信息而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给予妥善照料安置。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困难残疾人纳入惠民殡葬政策范围。

2.建立完善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适时调整补贴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补贴范围。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福利保障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予以补贴。落实已出台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暖等基本生活支出费用优惠和补贴政策,制定实施盲人、聋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政策。各地对残疾人搭乘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给予便利和优惠。公园、旅游景点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3.确保城乡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落实符合条件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对残疾人实施优惠保险费率,鼓励开发适合残疾人的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产品。鼓励残疾人个人参加相关商业保险。

4.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给予优先轮候、优先选房等政策。农村危房改造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采取制定实施分类补助标准等措施,对无力自筹资金的残疾人家庭给予倾斜照顾。到2020年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集体公租房、过渡房等多种方式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

5.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实现与儿童、老年人护理照料服务体系的衔接和资源共享。逐步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扩大受益面。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提高托养机构规范化服务水平。为盲、聋、智障等残疾老人提供养老服务,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对收养残疾儿童的家庭给予更多政策优惠支持,使更多的残疾儿童回归家庭生活。充分考虑少数民族残疾人的风俗习惯,健全惠及各族残疾人的托养照料服务体系。

专栏2 残疾人民生兜底保障重点政策

1.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3.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4.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

有条件的地方对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

5.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

有条件的地方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

6.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

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予以资助。

7.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

积极做好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工作,鼓励地方探索提高重度残疾人大病保障水平,完善残疾人医保结算、救助流程。

8.盲人、聋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

对盲人、聋人有线(数字)电视费用、宽带和手机上网流量费用等给予优惠照顾。

9.阳光家园计划

支持日间照料机构和专业托养服务机构为100万人次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二)大力促进城乡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

1.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制定实施《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范围,强化分类施策和精准帮扶,政策、项目向贫困残疾人倾斜。加强实用技术培训、社会化生产服务和金融信贷支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残疾人扶贫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至少参与一项养殖、种植、设施农业等增收项目。有序组织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在资产收益扶贫工作中,财政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可折股量化优先配置给贫困残疾人家庭。积极引导贫困残疾人家庭采取土地托管或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实现家庭资产增值增收。第一书记等驻村干部要将残疾人贫困户作为重点帮扶对象,选好配强帮扶责任人。将残疾人减贫成效纳入地方各级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范围。持续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依托“光伏扶贫”、“农家书屋”、“农村电商”等项目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扶贫开发平台。

2.依法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研究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各级党政机关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要鼓励优先录用残疾人。切实维护残疾人平等报考公务员的权利,为残疾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事业单位申请使用空编招聘时,应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加大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的奖励力度。将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内容。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执业。积极做好残疾军人退役安置工作。培育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发展支持性就业。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建立征收使用情况公示制度。

3.稳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参照社会福利机构享受城市建设与公用事业收费优惠。搭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展销平台,制定政府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的有关政策。培育残疾人集中就业产品和服务品牌,扶持带动残疾人就业能力强的龙头企业。继续开展“千企万人就业行动”。支持盲人按摩业发展,鼓励盲人按摩规模化、品牌化。扶持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建设。

4.多渠道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完善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的个体工商户的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帮助安排经营场所、提供启动资金支持。建立完善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扶持残疾人创业致富带头人。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面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和配套金融服务。借助“互联网+”行动,鼓励残疾人利用网络就业创业,给予设施设备和网络资费补助。扶持残疾人社区就业、居家就业。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家庭手工业等项目。促进残疾妇女就业创业,拓宽盲人、聋人就业渠道。

5.大力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多种形式就业。东部地区基本满足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适宜人群的辅助性就业需求,中西部地区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一所辅助性就业机构。为辅助性就业残疾人提供工资性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辅助性就业机构设施设备、无障碍改造等给予补助。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残疾人。扶持残疾人亲属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6.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劳动权益保护。为有就业意愿和相应能力的残疾人普遍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为就业困难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和就业补助。实现城镇新增50万残疾人就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网点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加强绩效管理,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挥服务示范作用。加强残疾人教育机构、就业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之间的转衔服务。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实现部门间和区域内残疾人就业信息互联互通。建立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数据库,推进就业见习、实习,提供重点帮扶。继续举办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残疾人展能节,组团参加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消除影响残疾人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专栏3 残疾人就业增收重点项目

1.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有就业意愿和相应能力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就业创业培训;技能岗位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2.农村残疾人“阳光扶贫基地”和实用技术培训项目

扶持一批带动辐射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村残疾人“阳光扶贫基地”,安置和带动残疾人稳定就业、生产增收;为中西部地区50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

3.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

全国农村基层党组织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帮助改善基本生活条件,扶持发展生产,实现稳定脱贫。

4.党政机关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推进项目

推动各级党政机关、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及其所属单位(机构)普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5.残疾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建立一批残疾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为残疾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扶持一批吸纳较多残疾人从业、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的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6.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示范机构建设项目

扶持100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示范机构,为有就业意愿和相应能力的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和无障碍环境支持,促进职业重建,辐射带动各县(市、区)普遍建立一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

7.支持性就业推广项目

扶持建设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培训专业机构,培训2500名就业辅导员,帮助更多智力、精神残疾人实现支持性就业。

8.低收入残疾人就业补助项目

对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灵活就业及就业年龄段内暂时未能就业,收入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予以救济补助。

(三)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1.强化残疾预防。制定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加强残疾预防工作组织领导,加大残疾预防人才培养、设施设备和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广泛开展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推动建立完善筛查、诊断、随报、评估一体化的残疾监测网络,形成统一的残疾报告制度。针对遗传、疾病、意外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实施重点干预工程。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制度。加强残疾预防宣传,广泛开展残疾预防“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和康复的意识与能力。探索建立残疾风险识别和预防干预技术体系,制定完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2.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制定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以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实施精准康复,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继续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防盲治盲、防聋治聋等重点康复项目。加强康复医疗机构建设,健全医疗卫生、特殊教育等机构的康复服务功能。加强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建设,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制度。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依托专业康复机构指导社区和家庭为残疾人实施康复训练,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建设康复大学,加快康复高等教育发展和专业人才培养。

3.加强辅助器具推广和适配服务。扶持便利、经济、实用、舒适、环保、智能辅助器具研发生产,推广个性化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普及助听器、助视器、假肢、轮椅、拐杖等残疾人急需的辅助器具。充分发挥残联、民政、卫生等系统和社会力量的作用,构建多元化的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发挥国家及区域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资源中心作用,提升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规范化水平。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辅助器具研发、生产、流通、适配、租赁和转借服务。

4.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贯彻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依法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实施学前教育。鼓励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取得办园许可,为残疾儿童提供学前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进一步落实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继续采取“一人一案”方式解决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问题。规范为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各地要加大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大力推行融合教育,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在残疾学生较多的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提高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学生的能力,不断扩大融合教育规模。完善中高等融合教育政策措施,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在招生录取、专业学习、就业等方面加强对残疾学生的支持保障服务。制定实施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计划,全面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5.巩固特殊教育发展基础。落实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继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依托现有具备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加强对普通学校实施融合教育的指导和支持。加强残疾人中高等特殊教育职业院校建设。各省(区、市)要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编制,配足配齐教职工。对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教学辅助和工勤等服务,鼓励探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改革特教教师培养模式,培养一批复合型特教教师。鼓励有条件的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必修课程,加强高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建设,发挥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和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特殊教育院系等骨干特教师资培养作用。完善特教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改革,组织编写新课程标准教材,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提高特殊教育信息化水平,利用网络远程教育资源,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受教育机会。组织实施《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15—2020年)》,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提高手语、盲文信息化水平。支持国家手语盲文研究中心和推广中心发挥作用。开展听力、视力残疾人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加强手语主持研究和人才培养。建立手语翻译培训、认证、派遣服务制度。

6.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重点人群之一,公共文化惠民工程、全民健身工程、全民阅读工程、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机构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要提供适合残疾人的服务内容和活动项目。有条件的市(地)、县(市、区)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室,配置盲文图书、有声读物、大字读物及阅读辅助设备。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残疾人阅读推广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扶持盲文读物、有声读物、残疾人题材图书和音像制品出版。继续建设中国残疾人数字图书馆和移动数字图书馆,通过建设中国盲人数字图书馆构建盲文数字出版和数字有声读物资源平台。开展残疾人特殊艺术项目发掘保护,加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扶持特殊艺术团体建设和创作演出。支持创作、出版残疾人文学艺术精品力作,培育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

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计划”,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创编、推广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项目,研发适合不同类别和等级残疾人使用的小型体育器材,推动残疾人体育进社区、进家庭。加强特教学校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锻炼。促进残奥、特奥、聋奥运动均衡发展。办好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加强残疾人运动员队伍培养、管理、教育和保障,提高残疾人体育竞技水平,力争在巴西里约热内卢、日本东京残奥会等重大国际赛事中再创佳绩。实施“冬季残奥项目振兴计划”,推动残疾人冰雪运动发展,提高残疾人冬季残奥运动项目的参与率和竞技水平。积极备战北京2022年冬季残奥会。

7.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政策和标准,加强无障碍通用产品和技术的研发应用。确保新(改、扩)建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区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快推进政府机关、公共服务、公共交通、社区等场所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备无障碍设备,公共停车区按规定设立无障碍停车位。加强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和监督使用,改进方便残疾人交通出行的服务举措。制定推广家居无障碍通用设计。加大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力度。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

大力推进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无障碍,鼓励支持服务残疾人的电子产品、移动应用软件(APP)等开发应用。推进政府信息以无障碍方式发布,地市级以上政府新闻发布会逐步增加通用手语服务,公共服务机构、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鼓励省(区、市)、市(地)电视台开设手语栏目,逐步推进影视剧和电视节目加配字幕。加快推进食品药品信息识别无障碍。扶持导盲犬业发展。特殊教育、托养等残疾人集中的机构和相关行业系统制定自然灾害和紧急状态下残疾人无障碍应急管理办法,加强残疾人无障碍应急救助服务。

8.建立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加快制定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体系。制定实施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教育、就业服务、托养、盲人医疗按摩等服务机构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规范、服务质量评价等标准,加强绩效考评,提高服务制度化、均等化、专业化水平。培育建立残疾人服务品牌。

专栏4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重点项目

1.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建立康复服务档案,提供康复评估、训练、心理疏导、护理、生活照料、辅具适配、咨询、指导和转介等服务。

2.残疾儿童、青少年教育项目

逐步提高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普及水平,适龄听力、视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95%,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

3.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示范项目

依托现有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每个省(区、市)集中力量办好至少一所面向全省(区、市)招生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一所盲生高中、一所聋生高中;改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项目

依托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和残疾人集中就业等机构,结合残疾人职业培训、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托养服务和辅助性就业服务等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5.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研究推广项目

开展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研究与推广,建立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语料库与标准化协同工作平台。

6.文化进家庭“五个一”项目

帮助中西部和农村地区10万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每年读一本书、看一次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

7.残疾人体育健身计划

建成一批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创编普及一批适合残疾人的体育健身项目,巩固培养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为10万户重度残疾人家庭提供康复体育器材、方法和指导进家庭服务。

8.信息无障碍促进项目

加强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网站无障碍改造,推进电信业务经营者、电子商务企业等为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窗口服务行业开展学习通用手语活动,推动在全国大中城市建设聋人信息中转服务平台。

(四)依法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

1.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社会建设和民生等领域立法过程应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意见。加快残疾人保障法配套行政法规立法进程,研究修订《残疾人就业条例》,开展残疾人社会福利、教育、盲人按摩、反残疾歧视等立法研究。促进地方残疾人权益保障立法和优惠扶助政策制定。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规章信息公开系统。

2.加大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执行力度。将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作为国家“七五”普法重要任务。积极开展议题设置,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残疾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提高残疾人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度和维权能力。政府部门要带头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残疾人工作,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要认真履行扶残助残的法定义务。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促进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严厉打击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3.创新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推动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协商工作机制。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渠道,有效发挥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帮助残疾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范围。办好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网络信访平台,实现12110短信报警平台的全覆盖和功能提升。建立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应急处置机制。

(五)凝聚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合力。

1.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倡导鼓励公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群团组织帮扶贫困残疾人、捐助残疾人事业,兴办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托养照料、社会工作等服务机构和设施。积极培育扶持助残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支持引导其开展助残活动。培育壮大“集善工程”等残疾人慈善事业品牌,建立调动社会力量帮扶残疾人的机制和平台。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网络助残慈善活动。

2.有效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邻里守望”等群众性助残活动,为残疾人提供扶贫解困、生活照料、支教助学、社区导医、文化体育、出行帮助等服务。完善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记录、组织管理、评价激励、权益维护和志愿服务供需对接等机制,推行结对接力等服务方式,促进志愿助残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专业化和有效化。

3.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完善落实残疾人服务业的市场准入、用地保障、投融资、人才引进等扶持政策。着力推动残疾人辅助器具、康复护理、托养照料、生活服务、无障碍产品服务等产业发展,使残疾人康复护理、托养照料和生活服务产业形成一定规模;辅助器具、无障碍产品研发制造水平有较大提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自主品牌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针对残疾人面临的意外伤害、康复护理、托养等问题,鼓励信托、保险公司开发符合残疾人需求的金融产品。大力发展残疾人服务中小企业,扶持一批残疾人服务龙头企业。加强残疾人服务行业管理,健全行业管理制度,依法成立行业组织,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残疾人服务业支持政策和服务标准。

4.加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力度。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领域,以残疾人康复护理、托养照料、生活服务、扶贫解困、职业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家居无障碍环境改造等为重点,逐步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性目录,扩大购买规模。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加强对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质量监控和绩效考评,实现政府购买服务促进专业服务组织发展、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效益的综合效应。

5.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社会环境。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鼓励支持残疾人组织借助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及有关移动新媒体,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扶残助残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融合”的现代文明理念,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环境。加强对残疾儿童家长的指导支持,为残疾儿童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

6.加强残疾人事务国际交流合作。广泛传播《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理念,完善履约工作机制。主动参与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支持康复国际等国际残疾人组织发展。充分发挥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残疾人事务合作机制作用,继续在亚欧会议框架下推动残疾人事务合作,围绕“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加强南北合作、深化南南合作,促进残疾人事务的对外开放与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际残疾人事务的有益经验,助力残疾人小康进程。

四、保障条件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地方各级政府要将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

(二)建立多元投入格局。

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残疾人民生保障和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按照支出责任合理安排所需经费。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残疾人事业资金投入格局。

(三)加强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

统筹规划城乡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要配套建设残疾人服务设施,实现合理布局。继续实施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项目,扩大覆盖范围。加强残疾人就业、盲人医疗按摩等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研究制定残疾人服务机构用地、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优惠扶持政策。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开展资质等级评估,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运行机制。

(四)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和基础学科建设。

完善残疾人服务相关职业和职种,完善残疾人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职业能力评价办法,加快培养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队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对为残疾人服务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加强残疾人口学、康复医学、特殊教育、手语、盲文、残疾人体育、残疾人社会工作等基础学科建设。深化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理论与实践研究。

(五)强化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

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服务科技创新应用,实施“互联网+科技助残”行动。提高残疾人事业信息化水平,加强对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残疾人小康进程监测数据的综合管理和动态更新,加强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相关政府部门数据资源的交换共享。加强“中国残疾人服务网”建设,推动“互联网+助残服务”模式的创新应用。加快推进智能化残疾人证试点。

(六)增强基层综合服务能力。

实施县域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县级残疾人康复、托养、职业培训、辅助器具适配、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平台,辐射带动乡镇(街道)、村(居)残疾人工作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加强残疾人社会工作和残疾人家庭支持服务。严格规范残疾等级评定和残疾人证发放管理,进一步简化办证流程。支持各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到城乡社区开展助残服务。

(七)协调推进城乡区域残疾人小康进程。

在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中加快促进农村残疾人增收,切实改善农村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鼓励引导城市残疾人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确保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中的残疾人转为城镇居民,确保进城残疾人享有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并做好就业扶持。逐步实现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残疾人事业的财政投入和公共资源配置力度,政策、资金、项目向西藏和四省藏区、新疆等地倾斜。促进京津冀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协同创新发展,鼓励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发挥先行先试和引领示范作用。将残疾人工作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对口支援总体部署,加大支援力度。

(八)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作用。

残疾人组织是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各级残联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自觉防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依法依章程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建立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反映残疾人的呼声愿望,协助政府做好有关法规、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行业管理。实施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进一步扩大残疾人组织覆盖面,提升县域残疾人组织治理能力,改善工作条件,解决好待遇问题。支持残疾人专门协会和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开展服务残疾人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工作,加强经费、场地、人员等工作保障。壮大专兼结合的残联干部队伍,加大对残联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力度,提升残联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代表、服务、管理能力。探索通过设立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加强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改善保障条件,充分发挥其作用。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要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增强服务意识,强化职业素质,做残疾人的贴心人,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鼓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参与和融入社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建功立业,与全国人民一道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专栏5 保障条件和服务能力建设重点项目

1.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支持省、市、县级残疾人康复设施和市、县级残疾人托养设施建设;尚未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县(市、区),可随康复和托养设施配建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2.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培养项目

加快建立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就业服务、托(供)养服务、文化体育、维权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培养一批残疾人服务领域的领军人才、实用型专业人才和创新型团队。

3.“互联网+科技助残”行动

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相关科研基地(平台)建设;开展基于大数据和互联网的残疾人服务平台及示范应用、新一代智能辅具装备与产品研发示范、主要致残原因机理及预防干预技术等研究。

4.“互联网+助残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信息和残疾人基本服务需求信息数据管理系统;依托“中国残疾人服务网”,以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为重点,逐步建立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上受理—协同办理—监督评价”的新型服务模式。

5.志愿助残服务示范项目

实施1000个志愿助残服务示范项目,支持助残志愿服务组织与残疾人、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开展长期结对服务,推动志愿助残服务的项目化运作和制度化管理,提升专业化水平。

6.助残社会组织培育项目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公益性岗位、提供管理和人员培训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助残社会组织和专业服务组织给予扶持培育。

7.县域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完善县域残疾人工作机制,落实残疾人优惠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需求信息动态更新、服务提供、转介和监督评估等工作,为基层提供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等支持。

8.“温馨家园”社区服务示范项目

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一批“温馨家园”残疾人社区服务站,开展残疾人康复、照料、助学、辅助性就业、无障碍改造、文化体育、社会工作等服务。

9.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研究项目

通过国家社科基金、留学基金和高等院校社科项目等支持残疾人事业理论与实践研究,系统总结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经验,不断推进残疾人事业理论创新和成果转化,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提供理论支撑。

五、纲要实施和监测评估

实施好本纲要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区要依据本纲要制定当地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或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本纲要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确保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对纲要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监测和跟踪问效,开展第三方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十三五”中期和期末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考评,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对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

重 点 任 务 分 工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1

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

2

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

3

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中国残联、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

4

制定实施盲人、聋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政策

中国残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5

落实符合条件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

6

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

到2020年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残联

7

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盲、聋、智障等残疾老人提供养老服务

中国残联、财政部、民政部

8

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将残疾人减贫成效纳入地方各级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范围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

9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研究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

中国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10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稳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

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联

11

建立一批残疾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鼓励残疾人利用网络就业创业。扶持残疾人社区就业、居家就业

中国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民政部

12

大力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多种形式就业。发展残疾人支持性就业。扶持残疾人亲属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中国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13

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为就业困难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和就业补助。推进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见习、实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中国残联

14

制定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广泛开展三级预防,实施重点干预工程

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等

15

继续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防盲治盲、防聋治聋等重点康复项目。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

中国残联、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

16

建设康复大学,加快康复高等教育发展和专业人才培养

中国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有关地方政府

17

扶持辅助器具研发生产,推广个性化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普及残疾人急需的辅助器具

中国残联、民政部、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18

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继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完善特教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残联

19

制定实施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计划,全面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中国残联、教育部

20

组织实施《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15—2020年)》,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

中国残联、教育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语委

21

扶持盲文读物、有声读物、残疾人题材图书和音像制品出版。实施文化进家庭“五个一”项目

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残联

22

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计划”和“冬季残奥项目振兴计划”

中国残联、体育总局

23

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备无障碍设备,改进方便残疾人交通出行的服务举措。制定推广家居无障碍通用设计。大力推进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无障碍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中国残联

24

建立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培育建立残疾人服务品牌

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民政部

25

研究修订《残疾人就业条例》,开展残疾人社会福利、教育、盲人按摩、反残疾歧视等立法研究

中国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务院法制办

26

将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国家“七五”普法规划。开展残疾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

司法部、中国残联

27

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范围。办好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网络信访平台。建立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应急处置机制

司法部、公安部、中国残联

28

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有效开展志愿助残服务,积极培育扶持助残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建立调动社会力量帮扶残疾人的机制和平台。鼓励和规范网络助残慈善活动

民政部、中央网信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

29

完善落实残疾人服务业扶持政策,推动残疾人辅助器具、康复护理、托养照料、生活服务、无障碍产品服务等产业发展。加强残疾人服务行业管理

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

30

逐步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性目录,扩大购买规模。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

31

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扶残助残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融合”的现代文明理念,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环境。为残疾儿童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

中央宣传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央网信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

32

支持省、市、县级残疾人康复设施和市、县级残疾人托养设施建设;尚未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县(市、区),可随康复和托养设施配建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中国残联、财政部、地方各级政府

33

研究制定残疾人服务机构优惠扶持政策,开展资质等级评估

中国残联、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34

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服务科技创新应用,实施“互联网+科技助残”行动

科技部、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

35

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信息和残疾人基本服务需求信息数据管理系统,推动“互联网+助残服务”模式的创新应用

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36

建立健全县级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

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文化部、财政部、地方各级政府

注:负责单位中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其余为主要参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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