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生产车间通风整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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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生产车间通风整治通知

篇1:化学品生产车间通风整治通知

化学品生产车间通风整治通知

各镇、街安全监管局:

年以来,我区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完善静电防护设备、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等专项整治。经过努力,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化工原材料,部分企业的厂房简陋,生产车间通风设备布置不合理,特别是涂料生产车间,使用敞开式的生产装置,大量的有机溶剂挥发扩散,增加了生产车间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生产车间的通风如果不通畅,易燃易爆气体的积聚达到爆炸极限范围,遇点火源会发生爆炸事故。同时,长期在有毒有害气体环境下工作,威胁工人的身体健康,容易发生中毒事故。

为了减少生产车间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积聚,保障生产安全和工人的劳动卫生条件,根据《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有关生产车间的通风要求,我局研究决定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生产车间通风专项整治。

一、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重点,依法整治。通过整治,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生产车间通风符合要求,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促进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形势稳定。

二、整治工作的范围

这次整治工作的对象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点是生产车间,通过合理布置、正确使用通风设备,使生产车间通风通畅。

三、整治工作的要求

1、根据《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5.5.4规定:凡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房间,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机械通风量应根据车间实际容积计算确定,即生产车间所有的通风设备每小时的排风量和送风量总和不小于6倍的车间容积。

2、生产车间内所有的风机、风管等均需要有静电接地措施,风机必须采用防爆型的。

3、生产过程中,生产车间必须进行通风;生产结束后,通风设备还要继续运行一段时间,待车间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降低后,才关闭通风设备。

4、必须建立生产车间通风设备资料档案,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加强通风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

四、整治工作的步骤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生产车间通风专项整治工作,从年2月份开始,4月份基本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月20日—29日)

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将生产车间的基本情况(用途、原材料、产品、面积、高度等),通风设备情况(数量、额定通风量、位置分布等)查清,再按照通风设备的额定通风量和生产车间的容积进行计算换气次数,不符合要求的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二)整治检查阶段(3月1日-4月15日)

区安监局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检查小组开展检查。对生产车间通风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落实整改。

(三)总结建档阶段(4月16日-4月30日)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建立生产车间通风管理档案。建立通风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定期对通风设备进行检查维护。

篇2:集中开展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决定从2016年5月至10月,在全国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红线,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降低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坚决杜绝学校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立即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针对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易燃易爆部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余盲区,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隐患责任和隐患预案,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彻底堵塞漏洞,坚决予以消除。

(二)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整治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风险辨识,重点开展对学校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有毒有害化学品试剂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规范设置、严格管理校园内部危险化学品仓库,完善实验室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保证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实验用品仓库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良好;要建立完善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联系有资质的危化品处置企业尽快将高校积压的危废品予以分批处理,并逐步建立高校和危废处置企业长期合作、定向处理机制。

(三)重点开展易燃易爆气体消防安全整治。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气石油气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禁止校内餐饮经营单位在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加大对使用者的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力度;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联合公安消防部门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师生自防自救能力。

三、有关要求

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务必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打好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这场攻坚战。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安全大检查“回头看”相结合,保障和进一步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保障能力资金投入,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请各地教育部门、各部属高校于11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书面版、电子版)报送我部发展规划司,电话/传真:010-66097696、66096235,电子邮箱:ghshqc@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5月5日

学校食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安全大检查总结

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安全员个人工作心得

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的工作汇报

安全活动月承诺书

环保安全生产的工作总结

危化品企业自查报告

安全生产上半年个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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