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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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篇1:公司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公司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原则。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全面、客观、真实、具体的原则确定,除依法依纪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应全部公开。

2、党务公开内容。

(1)党组织基本情况:包括各级党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各级党组织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主要职责,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重要的制度、规定等。

(2)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包括党组织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任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部署,涉及党员和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及进展情况。

(3)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

(4)党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委(党组)履行职责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及党建主题活动情况,党组织和党员的奖惩情况,发展党员及党员评议情况等。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落实上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6)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适度公开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

(7)其他事项:包括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3、党务公开方法。凡属党内法规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均应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要主动予以公开。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定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党组织认为不便公开的,应作出具体说明,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群众反馈。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4、党务公开形式。党务公开的具体形式要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便于操作,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灵活确定。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情况通报会、文件、公示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板报、电子显示(触摸)屏以及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积极创新党务公开的方式方法,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形式,对党内事务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对于党内外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实行点题公开,把公开的主动权交给群众,群众点到的问题,一般都要公开,使党务公开与解决实际问题相对接;对党务公开后反馈的信息,实行民情恳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排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广泛收集民情民意,不断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有机结合,形成统筹配套、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二为一。

篇2:党务公开制度

(一)固定公开内容:

1、党员领导干部分工、主要职责和办公电话;

2、党建工作年度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二)定期公开内容:

1、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群众意见、整改措施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2、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3、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情况;

4、发展党员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5、党费收缴情况。

(三)随时公开内容:

1、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2、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主要公开调动和任免(拟任)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

3、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推荐情况,包括评比条件、范围、推荐形式、公示候选名单及最后确定名单情况;

4、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包括违法违纪事实和处理结果情况;

5、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第二条 党务公开的'形式、程序和时效

(一)公开的形式:

1、通过党的会议、文件;

2、召开干部职工大会。

(二)公开的程序:

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先党内、后党外。对于党内重大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一般采取仅限于党内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党务公开工作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审批程序。由党务工作责任人提出预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报经党组书记或总支书记或机关支部书记批准。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要由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

2、执行程序。经批准预公开的内容由党务工作责任人再次审核后,根据批准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进行公开。在决定公开全局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先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需要进行调整的,按程序重新研究调整,然后正式公开。

3、意见反馈程序。公开期间,由党务工作责任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建议反馈给党组织进行研究落实,并说明情况。

4、再公开程序。整理、修改后的公开事项,需经党组织审核确认后再公开。

(三)公开的时限: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篇3: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要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村党支部的执政能力。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全局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五个方面的具体事项以及多数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非保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三、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四、党务公开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上公开。

五、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常规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乡党委审批后公开。

篇4:学校党务公开制度范本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根据《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按照真实透明、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结合我校党支部实际,制定如下党务公开工作办法。

一、公开内容

1、党支部设置及其工作职责,支委员名单、分工和联系方式,党员基本情况;

2、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目标的进展或完成情况;

3、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如党员发展公示、党员学习教育、党费收缴使用等情况;

4、党支部做出的决策和决定等重要事项,党内表决或民主讨论的情况,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的情况,各类创建活动情况;

5、群众和党员所反映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处理反馈情况;

6、各类先进推荐、评比表彰或违纪处理等情况,发展党员情况;

7、党支部参与学校管理决策,提合理化建议等推动学校工作发展的情况;

8、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形式

1、相关会议。在支委会、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讨论会等会议上,通报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及重要工作等;

2、宣传专栏。利用宣传栏、公示栏,开设党务公开专栏,宣传介绍党的工作;

3、电子邮件。通过电子邮件,根据公开范围,发送拟公开材料。

4、学校网站。通过学校网站,及时更新支部工作的信息动态,公开党建工作推进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分类公开。

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及有关工作制度要固定公开,常规性、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根据推进进展要及时公开。对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重大问题,通过民主讨论的办法,达成共识,进行公开,对公开后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2、规范操作。

党支部书记负总责,落实专人按照程序公开有关事项,整理存档相关资料,反馈意见建议,促进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3、完善制度。

党务公开制度试行期间,要做好宣传说明工作,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根据试行情况进行修订完善,积累工作经验。

篇5:学校党务公开制度范本

为加强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深入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二、公开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最大限度的向群众公开。包括:

1、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执行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使用招待费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8、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三、公开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执行。重大决策作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四、公开时间和形式

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网站等不同的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新闻媒体或在党务公开栏和政务公开栏上公开。

五、监督与考核

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要聘请监督员,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篇6:学校党务公开制度范本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xx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省高等学校全面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x办发〔20xx〕x号)及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x届x中、x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推进学院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学院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组织领导

1.学院党务公开实行“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党委职能部门和各基层党组织各负其责,党员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为切实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学院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副院级领导

成员:党委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总支、各直属教工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学院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处长兼任学院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党务公开日常工作。

3.学院各级党组织是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三、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对学院各级党组织的党内事务,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限和程序,逐步实现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2.广泛参与原则。积极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氛围,努力拓宽党员乃至党外群众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客观真实原则。党内事务除了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法规不宜公开的以外,都应向党员甚至党外公开,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不遮掩截留,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客观、真实。

4.注重实效原则。把党务公开与院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协调运转,相互促进。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公开的形式应多样、便捷,避免形式主义,并保证公开的时效性和制度化。

四、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学院党务公开的内容要考虑到广大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其他普通群众的不同需要,但总体来说,要突出以下重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情况;学院党委确定的全局性工作、中心工作以及阶段性工作情况;学院党委工作年度计划、总结;全院党务工作重要活动实施方案、工作总结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纪教育等情况;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党委组织机构设置、换届、选举及考核评优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情况;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党员发展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活动开展、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决定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的推荐、考察、任用和调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情况。

6.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违规党员和干部等情况。

7.联系服务师生情况。学院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听取、反映和采纳师生员工意见和建议,帮助师生员工解决教学、科研、学习、生活困难,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事项等情况。

8.群团及统战工作情况。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党派干部培养、推荐、选拔,群团组织奖惩,共青团、学生会和其他群团组织、社会团体干部选拔聘任,教代会提案落实等情况。

9.其他重要事项。

五、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

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由院党委研究制订《xx学院党务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

2.申报审批

实行党务公开申报审批制度。院级层次党务公开项目经学院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审核,再由学院党委书记或分管党务工作的分管领导审批后行文;各党总支、党支部党务公开事项由党总支书记或直属支部书记审批。

3.实施公开

严格按照《目录》实施党务公开。对《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经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实施公开的同时要明确意见反馈渠道和时限。

4.意见收集

相关责任部门应认真收集所属党组织的党员和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建议,并整理归档。

5.意见反馈

相关责任部门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处理或整改情况向意见和建议提出者反馈,必要时应再次公开。

6.归档管理

公开结束后,相关责任部门应将党务公开项目的全部材料及时整理,分类归档,并认真做好管理与利用工作。

六、党务公开的适用范围和主要方式

1.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部门及地方规章,确保维护安全稳定的前提下,确定学院党务公开的适用范围和主要方式。

2.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做到公开范围与公开主体、内容相适应。根据《目录》和具体公开内容,确定向党内或党外、院内或社会、组织或个人公开的适用范围。

3.采用合适、便捷的公开方式,使公开方式与公开内容、范围的要求相一致。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纪要、简报等形式公开;需要向群众或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校园网、宣传栏、校报、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也可选择约谈、情况说明等方式向特定对象公开。

4.选择相对固定的党务公开渠道。学院及各基层党组织都要在醒目的地方设置党务公开专栏。同时,学院在校园网上开辟党务公开专题网页,并使之保持相对固定和不断更新的状态。

七、党务公开的时限要求

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的要求相适应,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保留公开的时间。

1.固定公开事项。凡政策措施、制度规定、组织机构、分工职责等具有稳定性内容的公开事项,在事项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

2.定期公开事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一般在每项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重要党务工作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公开。

3.随时公开事项。决策事项需立即公开的,一般应在做出决定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动态公开。

4.申请公开事项。下级党组织或党员群众申请有关党务公开的事项,适宜公开的,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以适当形式公开。

八、党务公开的保障措施

1.例行公开制度。列入《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和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列入《目录》的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报省委教育工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党组织和党员按有关规定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可以公开的,学院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2.监督检查。党务公开工作由学院纪委负责监督检查,同时接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检查。

3.考核评价。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范围,列入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价内容,作为各基层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定期组织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九、附则

1.本制度由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规章制度相关

篇7:党务和政务公开制度

党务和政务公开制度

1、支部班子改进公开;

2、后备干部培养公开;

3、支部工作目标公开;

4、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制度和措施公开;

5、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公开;

6、发展新党员公开;

7、预备党员转正公开;

8、对违纪党员处置公开;

9、党员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公开;

10、评选“优、先、模”结果公开。

政务公开细则:为加强监督力度增强金融管理工作的透明度,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资金管理部门要坚持贷款“三公开制度”。一要公开贷款原则、政策,明确贷与不贷的界限,接受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二要公开贷款审批程序,由使用贷款单位提出贷款申请,主办贷款的经办员了解情况,经初审同意后再经部门领导审批,最后报主管主任批准。严格执行主任、副主任和经办员“三签”制度;三要坚持主管部门集体审查项目,公开项目内容和贷与不贷意见。

2、对违法违纪案件处罚的依据和处理结果公开。

3、有关监管的各项工作,要将检查内容、对象、范围、方法、时限、程序以及规定和制度尽量公开。如纪检、监察、稽核、资金、外汇、金管等部门的监管程序和有关审批、处罚程序,能公开的要予以公开,以利于社会监督。

4、全社干部职工要遵纪守则,要挂牌公开姓名服务,要将违规违纪的处罚办法,以及上级、本单位的举报电话向客户、社会、群众公开。

5、实行财务开支公开,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财务开支情况。

6、交实行公开办事制度情况,作罚目标管理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应公开而未公开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8:社区党务公开制度

社区党务公开制度

一、社区党务公开的.内容

1、组织公开:社区党员基本情况、党委工作职责、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党小组设置情况。

2、工作公开:党组织年度计划及完成情况、党员主题教育计划、社区文明创建工作情况、党费收缴和专项党建经费使用情况等

3、制度公开:“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前公示及票决制度、党风廉政制度、信访接待制度。

4、活动公开:每月一次的党员学习日、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一次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征求群众意见座谈会、党员责任区、党员奉献日和扶贫帮困等活动。

5、表现公开:直管党员在社区参加支部安排活动和缴纳党费情况、参加各类评先和受到党纪、政纪处理情况、在职党员到社区参加活动情况。

此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并且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也要按照群众要求予以公开。

二、社区党务公开的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三、社区党务公开的方式

党务公开的具体形式要适应社区工作实际。不同的公开内容和范围,可以选择不同的公开方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以通过召开党内有关会议、定期通报、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全社区公开的,可以通过社区党务公开栏(可与居务公开栏合并)、社区宣传栏或召开居民大会、居民代表会议、居民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四、社区党务公开的程序

实施社区党务公开工作,要按照“1、拟定公开内容。2、党组织审定。3、第一责任人审签。4、向党员(群众)公开。5、收集意见并处理――反馈再公开”的程序进行。

五、社区党务公开的检查和监督

建立社区党务公开责任制,社区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镇党委要对社区党务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确保社区党员和群众对社区党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社区党组织要在普通党员中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随时监督社区党组织执行党务公开制度的情况。社区要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广泛听取社区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和党建工作的具体意见。

篇9: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务公开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务公开的督查力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产生办法:选择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关心党和国家大事,关心集体,具有政治责任心的有代表性、有群众基础的`党员、群众作为监督员。也可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青、妇代表,企业职工参加。

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权利、义务:

1、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进行监督。

2、对纪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程序和党支部建设工作进行监督。

3、对本委机关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和履行党员权力义务行为进行监督。

4、对干部的任用和考核进行监督。

5、对党风、行风、政风和机关作风进行监督。

6、对纪检监察系统其它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

三、工作办法: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工作,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

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收集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反映和要求,同时做好评议工作,面对面征求意见。

支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对指出的存在问题要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篇10:党务公开评价制度

按照《20XX年阳泉市党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中开展创建党务公开工作示范点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今年,矿区不断丰富党务公开内容,创新党务公开工作形式,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稳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开展顺利。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三项措施,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矿区区委非常重视党务公开工作,年初召开了会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门的研究,3月5日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门的部署。同时,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党务公开工作的整体规划,实施推进,总结考核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并结合学习长治党务公开公开工作经验,借鉴在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好做法,扎实进党务公开工作。

2、规范公开程序。对公开的项目、范围和形式,事先由各党支部委员会或负责人提出,经各党工委员会提出的公开内容进行审核(重要事项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经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对于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公开前要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后,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

3、扩宽公开内容。坚持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凡是对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工作,按有关保密规定可以公开的党内事务原则上都要求进行公开。矿区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方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等。

(二)拓展三种形式,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持久开展

1、设立党务公开栏和建立党务公开网。为便于群众监督,及时反映党务公开的进展情况,在各全区各单位、各单门设置了党务公开栏和征求意见箱,区纪委在网上专门建立了“党务公开专栏”,除了严格按照公开目录,规定内容进行公开外,还将一周党群工作情况与近期党群工作动态予以公开,让广大职工能及时了解,广泛参与民主监督全区党群工作情况,以提高党群工作诚信与质量。

2、接纳群众意见,加强党群沟通。积极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结合党员和群众需求,对党员群众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组织按照程序申报核准后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确实不能公开或暂时不宜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具体情况,最大化地保证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党群沟通机制,将涉及党内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组织改选等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为民办实事的进展情况公之于众,对来访的党员群众热情招待,虚心倾听,认真笔录,对党员群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高效性。

3、坚持党务公开与队伍建设相结合。注重以党务公开加强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对党组织理论学习、落实廉洁自律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政准则》情况、领导班子阶段性工作目标、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等进行公开。对党员教育、发展、管理情况,听取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帮助党员和群众解决工作和生活实际困难,办理、落实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等情况进行公开,对党员发展严格按照党组推荐,支部讨论,征求群众意见,严格政审,入党答辩,支部大会通过等程序;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实施,切实做到规则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创新三个载体,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1、加强党务公开与政务、企务公开的同步推进。矿区的“发展总部经济、培育第三产业、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矿区”的发展战略,政府与企业在推进党务公开在形式,内容,程序等方面与企务公开有着关联性,因此我们在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时,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企务公开分头实施,整体推进,以此达到互相促进,互相提高,从而使民主程度更深化,更能使党员群众接受和认同。上半年,矿区区委与阳煤党委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强政企合作深化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4月23日,区纪委率领各纪工委负责人深入阳煤一矿、发供电公司和里沙坪社区调研党务公开工作,并与阳煤纪委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就加强党务公开工作交流合作交换了意见,为下一步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2、加强考核责任。严格落实党务公开责任制,明确党务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书记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及实施的有效性负责,督导小组了解群众意见,提出改进建议,同时负责对公开的形式、内容及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区纪委对20XX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时,把党务公开工作列为重要考核内容,对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严格考核。通过考核,进一步监督各单位、各部门扎实开展党务公开工作。

3、明确工作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各阶段任务顺利完成。自党务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各党组织严格按照区委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公开工作主题,立足实际,深入地开展工作。把党员干部公开承诺事项完成情况、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及奖惩情况,在“公开栏”上公开,使领导干部的举止都“摆在”群众面前,有利于遏制或纠正党员干部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现象。

二、主要成效

一是强化了党内监督。推行党务公开,将党务和企务工作中宜于公开的事项,置于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使党员不仅知道党组织决定做什么、怎样做,而且也知道做到什么程度、达到了什么效果,从而保障了党员的民主权利,形成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二是密切了党群关系。推行党务公开,畅通了党组织联系党员群众的渠道,增进了党群之间的信任与和谐,得到了干部群众的大力拥护和支持,激发了干部群众参与党内事务工作的热情,畅通了思想交流,意见交换渠道,达到了和谐统一。

三是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党务公开与源头治腐各项工作一起抓,互为依托,互为促进,通过党内事务与全过程监督公开,提高了党务活动的透明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目前,矿区党务公开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并初显成效。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全区党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推进程度不一;二是各党支部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一致,实际操作上还缺乏一定有特色有实效的工作方法;三是党务公开工作虽然已全面推开,但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解决方法还不够科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调动党员群众参与党务公开的积极性。丰富公开形式、载体,侧重公开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总结经验,常抓不懈,推动党务公开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是全面积极稳妥推进公开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组织各支部全面探索、稳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把党务公开工作引向纵深,使之真正成为党群沟通的渠道。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为了党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强化党务公开工作群众监督职能,发挥各种信息交流平台,强化舆论监督。同时,加强党内督察,促使全区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区委工作大局。

篇11:社区党支部党务公开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党内监督,积极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充分调动党员、群众参与我市“三区”开发和“四业”提速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社区各项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发展大局,通过开展党务公开,密切党群关系,凝聚广大党员合力,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创业创新的积极性,提高社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2、依法依纪原则。按照《党章》和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党内法规,依法依纪进行公开。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真实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有关监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予盾,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平公正。

4、注重实效原则。要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方便党员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5、积极稳妥原则。推行党务公开,既要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要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拓展深化,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

三、公开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的情况,本级党组织对重大问题决策的情况;

(2)社区支部班子建设情况及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情况;

(3)社区干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考核奖惩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4)党内选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评比表彰、违纪党员处理情况;

(5)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结对帮扶、设岗定责、缴纳党费情况;

(6)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解决落实情况;

(7)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四、公开办法

(一)公开形式。

1、日常式公开。通过设置党务公开栏、宣传栏、办事指南、召开会议、上传到社区博客等形式,向党内外公开党内事项。

2、互动式公开。通过开通热线电话,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设置党员服务窗口,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党员群众大会、听证会等形式,为党员群众咨询政策、释疑解难、表达意见、谏言献策、办理事项提供平台,促进党群干群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3、点题式公开。通过设置“点题栏”、“意见箱”等方式,收集党员群众需要了解的党务情况及意见建议,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解答公开或反馈。

(二)公开时限

1、长期公开。主要指党的有关政策、党组织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如遇修订、调整,应当及时更新。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如为民办实事、重要工作进展落实情况等,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如先优推荐(选)情况,低保、廉租房初审情况,扶贫救助物资发放情况等内容,应及时进行公开。

(三)公开程序。按照黑办发[]2号《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中规定的程序办事,避免随意性,保证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运作。

1、提出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次公开的具体内容由支委提出,支部会议讨论确定,并对所提供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审核确定。社区党支部书记对支委会讨论提出的公开内容进行审核,重要事项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按照规定报审。

3、实施公开。及时公开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日常性公开依照公开目录进行,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制定工作方案,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4、处理反馈。通过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设立接待窗口、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收集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切实处理整改、及时沟通反馈,必要时以适当方式公开。

5、归档管理。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情况等资料,及时登记整理、归类立卷建档备查。

五、组织领导

党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 为扎实推进我社区党务公开工作,确保达到预期的效果,社区党支部成立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社区党支部书记王斌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居委会主任牛月兰同志担任,成员为刘德仁、王忠、高延池。

篇12:医院党务公开制度条例

第一条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务公开原则。党务公开工作要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除党和国家秘密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外,都应向党员公开;依法依纪,统筹兼顾,与院务公开、办事公开等有机结合,有序推进;积极稳妥,制度保障,公开时效需常规性和时效性。

第三条党委、党支部要按照党务公开目录,规定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限,落实责任人,及时贯彻执行。

第四条有关党内事务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作出说明。

第五条党委、党支部如有在目录外需要公开内容,要书面报告,经党委会同意批准,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才能进行公开。

第六条党务公开的目录如需变更、撤消或终止,应事先在党内征求意见,将需变更、撤消或终止的目录形成报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才能执行。

第七条党务公开的形式。主要为:党内会议、党内文件、党内通报等。社会公开的.主要形式:党务公开栏、多媒体电子屏、医院报刊、电视、报纸等。

第八条党务公开的时限。分为常规性和时效性。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时效性又分阶段性和临时性二种,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或完成以后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第九条党务公开的管理程序。总体上按照制定目录、提交申请、审核、实施公开、处理反馈、归档管理的程序。

党务公开半年总结

党务工作者工作个人总结

党务政务公开整改报告

党务工作规范文本

党务工作者工作总结

党务岗位工作心得体会

党务工作者主要事迹

机关党务事迹材料

党务工作者个人总结

党务工作者党史学习个人总结

公司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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