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党委工作制度

时间:2023-07-19 07:38:01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大党委工作制度(锦集16篇)由网友“Eliott”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整理过的大党委工作制度,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大党委工作制度

篇1:大党委工作制度

为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发挥街道党工委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充分整合辖区内各类党的建设资源,构建区域化党建工作新格局。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提出区域化党建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提升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水平,按照“区域统筹、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建共享”的原则,创新党组织设置,整合党建资源,不断增强完善街道、社区党组织在区域内各项事务中的领导、统筹、协调功能,全力构建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以社区党组织为基础,辖区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区域化党建新格局,为实现“现代服务业明星街、新型工业名牌街、城乡一体化示范街”——“三街”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总体目标

坚持“横向并联、纵向贯通、覆盖全面”的原则,探索建立和健全“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领导体制,着力打造大格局、大协调、大服务、大保障的网络化街道社区党建共同体,有效带动区域内各类基层党组织积极参与区域党建、经济、社会等事务,加强辖区社会管理,拓宽为民服务渠道。坚持从群众和辖区单位实际需要出发,创新工作载体,广泛开展多层次的双向服务,实现党的组织、活动和影响在区域内全覆盖,合力促进辖区的繁荣和谐。

三、主要措施

以党组织在街道、社区范围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动态延伸、全面覆盖为目标,按照“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实现资源整合,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

(一)建立健全区域联建组织体系

1、成立街道大工委。推行街道大工委“1+3”模式,街道大工委按“区委包点领导+街道党工委成员+辖区单位党组织聘任委员”的模式设置。街道大工委“第一书记”由区委包点领导担任,书记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副书记由办事处主任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任,委员由街道党工委委员和辖区内规模较大、党员较多的单位党组织书记兼任。

街道大工委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街道党工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委员讨论和决定街道建设与管理、发展与改革、社区居民自治、“城中村”改造、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全面领导和统筹协调区域范围内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党建工作;指导社区大党委、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协调解决社区大党委、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联系协调会议,开展相关问题的讨论、协商、评议活动,并通过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实施办法。

2、成立社区大党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专职委员+兼职委员”的“社区大党委制”,以社区党组织成员为主体,把辖区内有影响、作用发挥好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融入社区大党委,发挥辖区单位优势,统筹开展区域内各项工作,实现“大事共议、急事共商、要事共决、实事共办”。街道党工委包点班子成员兼任社区大党委“第一书记”,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大党委书记,部分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大党委兼职委员。

社区大党委的主要职责:研究和协调大型活动、公共服务、和谐社区建设等重大事务,明确街道党工委、事业单位与辖区企业党组织的共建职责。定期不定期召开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通报社区工作和共建成果,征询辖区单位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协商解决社会管理、社区建设、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围绕服务城市管理和加强社区建设开展“党建工作联抓、公益事业联办、社会治安联防、文体活动联谊、社区环境联保”的“五联”活动,合力创建“三型三化”新社区;积极开展党组织结对帮扶、党员设岗定责、环境卫生整治等一系列共建活动,全面实现互利共赢的局面。

3、成立联合党组织。对辖区内条件成熟的社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单独建立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党的建设事业。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先行组建群团组织,派驻党建指导员、联系员;也可以根据行业特点、服务形式、社会功能等,按照就近、方便、灵活原则,采取联合建、挂靠建等多种方式建立联合党组织,使党组织的触角延伸到每个角落,努力达到全覆盖。

(二)建立健全区域联动工作机制

1、健全良性互动的工作运行机制。推行协调议事制度,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协调议事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根据议题内容确定出席委员。实行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议,遇到重要情况可另行召开,共同探讨公益性事务,共同制定目标性规划,共同协调区域间利益,使不同单位党组织作用在区域党建平台上得到有效体现,增强组织凝聚力。

2、健全资源整合的基础保障机制。以区域化党建为纽带,整合成员单位资源优势,通过与成员单位党组织签订《共建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力与义务以及合作的目标任务。街道大工委要主动搞好服务,加强与辖区单位党组织的联系,并通过形式多样共建活动,实现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单位党组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提高。在“喜迎、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中,不断完善资源联享、活动联办制度,进一步创新党建活动裁体,深入开展一系列创先争优活动,使基层组织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3、健全目标明晰的评议考核机制。按照“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标准和区域化党建工作要求,制定实施社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量化、细化、个性化目标考核,对成员单位党组织区域化党建工作进行年度综合考评,对党员干部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兑现奖惩的主要依据,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争做先进和党员勇当先锋的动力。年终街道党工委开展先进典型评选活动,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同时查找并总结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而安排部署下年度的区域化党建工作。

(三)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活动方式

1、争创星级支部。结合基层党组织的分类定级工作,在全街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以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为内容的“堡垒星”、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为内容的“实力星”、以改善社区事务管理为内容的“民主星”、以增强为民服务能力为内容的“民心星”和以提高创新意识为内容的“创新星”的“五星”党组织创建活动,建立以“目标管理、考核监督、奖惩兑现”为核心内容的规范化星级党组织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服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争做“五好”优秀党员。依托街道、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根据居民群众需求和社会服务需要,设置方针政策宣传岗、党建工作岗、治安维护岗等社会公益岗位供广大党员自愿认岗,为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鼓励引导广大党员在区域性事务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动员广大党员争做“五好”优秀党员。进一步完善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组织区域内各类单位党员广泛开展“双进双促”承诺办实事等活动,不断激发党员的活力。推行党员定诺、示诺、践诺、评诺机制,并建立在职党员表现情况反馈制度和活动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将在职党员进社区的表现纳入年终民主评议党员内容进行考核。

3、争当发展先锋。把推进“三街”建设作为第一要务,全面开展“创业我先行,发展当先锋”特色党建活动,以街道党工委为主导,社区党组织牵头,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的形式,围绕“基层组织创事业、服务大局发展,企业团体创产业、助推集体发展,党员群众创家业、促进全民发展”主要内容,号召全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赶创业典型、勇当创业先锋、争做创业表率”,进一步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实践中创业建功。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建章立制(20XX年4月),“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机构正式建立并开始运作,初步建立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形成覆盖区域内各类党组织的组织、工作网络。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20XX年5月—7月),区域化党建工作制度、运行机制不断完善,“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机构发挥作用明显,区域各类党组织共建合力增强。

第三阶段:深化提升(20XX年7月后),进一步完善“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体制,运行规范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结合基层党建研究工作,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高效运转。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实效。把区域化党建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区党代会精神、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主要责任人的区域化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街道区域化党建工作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和督查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传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街道组织办负责组织协调,科学制定规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阶段工作落到实处。

2、打牢基础,统筹推进。街道、各社区党组织要主动深入辖区单位,加强走访、联络和沟通,摸清辖区内各类单位党组织、党员的基本情况,建立资源库,第一时间掌握信息、了解需求,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做牢基础工作。要统筹安排好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与街道“喜迎,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与街道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做到相互促进。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树立典型,加大舆论引导和宣传力度,利用《柿铺工作》、《襄阳日报》、《襄阳晚报》等媒介,及时推广开展区域化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共同参与区域化党建的氛围。同时,将区域化党建工作的宣传教育作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促进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顺利开展区域化党建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中共樊城区委柿铺街道工作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

篇2:大党委工作制度

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精神,为不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统筹城市区域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事业协调发展,构建新型区域化大党建格局,特提出齐家庄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深刻认识构建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的重要意义

1、构建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是城市社区快速发展的新要求。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社会的变革,城市社区群众的构成、就业方式和利益需求日益多样化,驻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类别日益多元化,社区外来人口的复杂化,社区承担的各类社会事务日益繁重。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27号)出台之后,省、市、区相继出台了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这些都对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2、构建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是新形势下城市党建工作的新需要。

当前,传统的社区党建工作机制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区域化党建的需要,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的组织关系互不隶属、行政隶属关系互不关联、管理格局条块分割,呈现出“三难”状况:一是党建工作协调沟通难。由于缺乏有效载体和平台,社区党组织横向协调的力度很小,社区党组织和驻区单位党组织之间协调沟通较少。二是服务资源优势互补难。近年来,由于社会化管理程度不断提升,社区服务资源缺口不断扩大,而社区党组织服务资源相对较少,驻区单位服务资源对外开放不足,资源难以整合、优势难以互补,制约了社区整体服务能力的提升。三是在职党员在居住地社区作用发挥难。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居住在社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共建的意识淡薄,参与社区活动较少,作用发挥不够。建立社区“大党委”,就是要通过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突

破社区党建“封闭单一”的传统模式,适应社区发展的新变化和新要求,推进社区资源共享、党员共管、活动共抓、和谐共建,构建更加开放、更加民主、更加和谐、更加有效的社区党建新机制。

二、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的主要内容

1、构建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以“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为原则,建立完善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推进社区党建从单一型走向复合型,从垂直管理走向区域整合,通过依靠区域内所有党组织的组织优势、职能优势和人才优势,实现社区党建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共建共享,进一步健全完善以社区“大党委”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为城市社区经济社会快速可持续和谐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2、社区“大党委”的性质。

社区“大党委”是研究、协调社区党建和社区工作的区域化党建组织,是区域化社区工作的领导核心,实行“大事共议、实事共办、要事共决、急事共商”议事原则。“大党委”隶属于街道党工委,接受其党建工作的领导;辖区内的每个党组织都是社区“大党委”的成员单位,社区“大党委”对辖区内的居委会、党组织关系无归属的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等党组织实行直接管理;对有上级党组织、关系不在本街道的其他企事业单位、政府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党组织,在不改变其党组织隶属关系的基础上实行双重管理。

3、社区“大党委”的主要模式。

建立社区“大党委”主要采用两种模式,一是可以在条件成熟的较大社区单独设置,成立“社区党委”;二是可以由几个相邻或较小的社区联合建立,成立“联合党委”。社区“大党委”以书记每月或每季度定期召集党委会为主要形式研究讨论工作,遇有重大问题,联合党委党委会可随时召开。

4、社区“大党委”的组织设置和委员产生、任职条件。

社区“大党委”设党委书记1名,原则上由驻区单位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一把手”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行常务副书记职责),或由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专、兼职副书记2-3名,其中设专职副书记1名,由现任社区党组织成员担任;兼职副书记和委员由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中共党员)担任;委员人数不限,原则上辖区内的党组织均应有1名以上同志进入社区“大党委”任委员,以确保社区“大党委”在成员构成上更具代表性,更具有统筹各方的能力。

社区“大党委”的产生实行“推荐任命”的方式,即由选举产生的现任社区党组织成员直接进入,其他委员由党员代表大会在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社区党员民警、非公企业党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中推选产生,报街道党工委审批、区委组织部备案。委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是热心街道、社区事务;二是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三是能够正常参加“大党委”的相关活动。

5、社区“大党委”的主要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

社区“大党委”的主要工作目标:实施“党建工作联做、社区资源联享、精神文明联创、服务难题联解、公益事业联办、生活环境联建”,深化党建服务群众工作,共创美好和谐社区。

社区“大党委”的主要工作职责: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结合辖区单位和社区实际,讨论决定社区建设与管理、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民主自治、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发挥辖区资源优势,全面抓好社区内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

——搭建社区工作的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四有一化”建设,构建社区“大党委”工作和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机制制度,完善社区功能,从服务和解决问题入手,科学设计和实施各类载体活动,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服务“机关干部进社区”活动,监督和协调政府职能部门派驻社区人员的工作;服务“共驻共建”,协调与辖区单位、共建单位的关系,协调与社区服务区、协管区的关系,促进社区和驻区单位事业的合力发展,维护辖区稳定;服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共创新时期文明社区、和谐家园。

——加强区域化党的建设。创新党的组织设置,特别是要加强“两新”组织的建党工作;加强对辖区党员的教育管理,提升党员服务社区的意识与能力,建立《在职党员双向管理办法》和《社区党员积分量化考核办法》,抓好流动党员和在职党员的管理、教育。建立“党员(社区)服务联盟”,加强对辖区内志愿者服务队的指导,将辖区内的党员志愿(义工)队伍、青年志愿者队伍、法律服务队、助老助残服务队等各类志愿服务队伍纳入服务联盟统一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结构,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加强辖区内党建资源的整合,带动引领党群共建。强化党内民主,带动和促进社区居民自治,支持和保证社区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弘扬培育先进典型,增强社区党组织的社会动员力和创先争优的能动力。

——打造社区品牌特色。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实施城市社区建设“六个一”工程等各项特色主题实践活动,营造浓郁氛围培育社区党建意识,提炼社区精神,铸造社区品牌,弘扬各类先进典型,打造和谐型、平安型、文化型、运动型等各类特色社区,大力提高城市居民和辖区单位的社区归属感和幸福指数,提升社区美誉度、知名度和星级指数。

6、社区“大党委”的基本运行机制。

——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党委工作职责》,建立《社区“大党委”会议制度》、《社区重要问题审议决策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等制度,建立社区“大党委”科学化的长效机制。实行“1+3”工作模式:社区“大党委”行使领导权、社区居委会行使执行权、社区监督委员会行使监督评议权、社区内各单位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行使参与权、评议权。建立党委会协调议事机制。由社区“大党委”牵头,社区党组织、辖区单位党组织及区域内“两新”组织党组织共同参与,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社区“大党委”(扩大)会,引导辖区党组织和党员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民生热点集思广益,协商解决单位职工和社区居民关心的重大问题、监督政府部门落实综合服务。

——考核监督机制。为了保障社区“大党委”的正常运行,使其发挥区域性党建核心作用和领导作用,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将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大党委”建设情况纳入党建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实行重点考核,单位再参照社区提供的《年度鉴定》对党员个体进行考核;对社区“大党委”成员实行《社区“大党委”委员考核办法》,并向其主管单位通报测评结果,建议作为考核评先、选拔重用的条件。

——经费保障机制。社区“大党委”的工作专项经费由各成员单位共同筹集,党委会商议确定出资比例。同时,从四个方面探索多元化党建工作经费投入机制:

(1)财政支持+党费补助。对居民所需,有一定发展前途的社区服务项目,区财政和街道办事处要给予大力支持。同时,从区管党费、党内关爱专项资金、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推进社区“大党委”工作专项经费。(2)费随事转。政府或有关单位在交给社区工作任务的同时,也应将此项工作的经费交给社区。(3)增强社区造血功能。社区内提供的服务,在开展福利服务的同时,要拓展有偿和低偿服务。对社区内开展的服务项目,办事处、居委会要积极争取优惠政策,给予扶持。(4)社会赞助。鼓励共建单位和辖区个人捐款支持社区活动。

三、探索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的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各街道党工委要进一步提高对构建社区“大党委”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辖区内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统一思想,积极参与,通过探索和实践,不断完善领导方式和活动方式,发挥社区党委的实际作用。

2、探索试点,逐步推进。全区以建立城北街道铁牛街社区党委、南山街道御营新村联合党委为试点,20XX年6月前全面完成试点单位的组建工作,6-8月探索总结可供全区学习借鉴的经验。各街道党工委要积极开展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的研究和试点工作,为全面建立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积累经验。从20XX年8月起,各城市社区要结合本地本区域实际,按照本实施意见的原则和要求,逐步建立完善适合本区域化党建运行机制,扎实有效地推进辖区基层党建工作。

3、注重实效,推进发展。社区“大党委”要坚持实效第一的原则,结合中心工作和共建工作,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构建区域化党建格局,促进社区和单位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潍坊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潍城区“三区一中心”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篇3:大党委工作制度

大家下午好,我是海州区xx镇组织委员、副镇长XX,今天很荣幸的站在这里和大家一起交流‚社区‘大党委制’管理模式‛推广建设工作,接下来我就xx镇‚大党委制‛的建设情况做简要汇报:

社区‚大党委‛成立的目的是通过组织共建、资源共享、实事共办、和谐共促,有效整合社区优质资源,促进以服务群众为重点的社区建设、管理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xx镇依据《关于试行社区‚大党委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于9月将南门社区党总支升格为社区党委,作为社区‘大党委制’管理模式在xx镇的试点工作。在取得良好效果的情况下,将社区‘大党委制’管理模式全面推广到我镇其余四个社区。接下来我以南门社区为代表来讲解我镇社区‘大党委制’管理模式推广建设工作情况:

一是以点带面,推动社区‘大党委制’管理模式建设。以xx镇南门社区作为“大党委制”管理模式推广的试点,在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对社区基层党建建设确实有效,确定适合农村社区发展实际这一前提下在今年全面推广到其余四个社区,达到社区‚大党委制‛模式在xx镇全覆盖,有力的整合了资源,提高了为民服务的质量,推动了我镇基层社区党建工作的建设。

二是一个中心四个基本点,创建基层社区党建建设新格局。以社区党委为中心,建设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党支部、非公企业党支部、片区党小组,实现了党组织全覆盖。并以社区党委为纽带,将社区内具有代表性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选聘为社区党委兼职副书记和委员,

如汪恕有滴醋长厂长汪宗遂,xx镇医院院长黄昌洋两人兼职副书记,打破了行政隶属关系,逐步构建了以社区党委为核心、以基层党组织为基础、以社区单位党组织为辅助的基层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 三是建立便民服务中心,为民服务集约化。由于我镇经济落后,社区几乎没有集体收入,便民服务中心没有或者是房屋损坏严重。为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我镇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资金支持支持,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打造‚一条龙办理、一站式服务‛社区服务平台,为辖区内的居民和单位职工提供劳动保障、家政服务等便民服务。南门社区社区大党委成立以来,已解决社会矛盾20余件,针对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现象,南门社区积极推行孤寡老人‚阳光服务‛和留守儿童培训活动,成立‚孤寡老人‛服务队,定期、定时去给孤寡老人服务,暑期举办留守儿童培训活动,帮助留守儿童安全、快乐的度过假期。

四是创新制度建设,推动基层民主建设规范化。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社区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在区‚双述双评双考‛制度基础上创建适合农村社区的‚双述双评‛制度,加强对社区党委班子成员的履职管理;建立社区党委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落实上级党委工作安排,商讨社区建设,落实社区党建;积极推行‚一委三会‛新模式,发挥社区党委核心作用,监事会、居委会、议事会的职能,构建社区自治新模式,推动社区民主建设规范化。

社区‘大党委制’管理模式完全适合农村社区的发展,通过构建社区“大党委”,增强了社区的凝聚力、向心力、感召力和工作活力:

一是资源得到整合。基层社区党建新格局的创建,有效的把辖区内的资源整合利用,提高了为民服务的能力,促进了社区的和谐。如南门社区在孤寡老人‚阳光服务‛活动中整合了汪恕有滴醋长提供资金,xx医院免费体检服务、社区居委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把不容易做的事情简单化。

二是党员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社区大党委每月召开一次党委会议,研究执行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社区党建工作,让党建工作常落实。并组织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的每项工作中来,如创先争优、党员廉政教育等活动,时刻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践行为民服务的理念。

三是社区党委的凝聚力得到增强。社区‚大党委‛建设,打破了党员隶属单位、行业局限,可以使党员时刻奉献自己的力量为民服务,增强了党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使社区党委对社区居民的凝聚力和对社区公共事务的领导力、渗透力提高,夯实了社区建设基础。

四是密切的党群关系。通过开展‚爱心奉献日‛活动、孤寡老人‚阳光服务‛活动,留守儿童培训班活动,密切了党和人名群众的联系,让每位有需要帮助的人感受到了党的关怀,减少了社会矛盾和悲剧的发生,为构建和谐社区作出重要贡献。

社区‚大党委‛是一项创举,也是推动我区社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我镇社区‚大党委‛管理模式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我们面对的社会形势也日益的复杂化、多变化,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村居基层党建的发展。

>>>下一页更多精彩的“大党委工作制度范文”

篇4:电业局党委工作制度

电业局党委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企业经济体制改革和双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和任务

第二条:保证监督党和国家及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在我局贯彻执行。

保证监督是局党委的重要政治责任。局内各级组织应当以积极的态度把保证监督贯穿于局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服务于我局的改革与发展。

局党委要组织全局党员和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上级机关有关文件,提高保证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我局各项任务的完成。要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实施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加强纪律检查和监督工作,对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情况,党组织应旗帜鲜明地给予制止和纠正。

要协调好局内部党、政、工的关系,从大局出发,分工协作,团结拼搏,共同搞好我局的安全生产和两个文明建设。

第三条:支持局长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和完善局长负责制。

支持局长独立负责处理企业生产指挥、经营管理和技术开发中的问题,依法行使生产经营决策权和指挥权以及《企业法》、《公司法》、《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支持局长按我局党委规定的程序提名副职和聘任中层行政干部;支持局长按国家规定和企业制度对职工进行奖惩。

支持局长提出的企业改革、转换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实现企业目标的方案和措施,经一定程序获得通过后组织发动党员和职工努力实施。

支持局长在企业经营实践中,创造性地工作,不断完善局长负责制,并逐步探索一条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电力企业制度。

第四条: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作阶级,团结带领全体职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完成企业各项任务,为实现我局争创一流供电企业而奋斗。

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企业重大事情让职工知道,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由职代会讨论决定。坚持由职工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并提出奖惩和任免(或聘任、解聘)建议。

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根据各自的章程积极开展工作。党委应经常研究工会、共青团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

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落实好离退休干部、工人的政治和生活待遇,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第五条: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是党章赋予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企业党组织发挥核心作用的重要途径。

1、党委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主要是:

(1)企业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企业内部改革方案,多种经营发展方案和收入分配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

(2)局中层干部的任免(聘任、解聘)和奖惩,副职领导干部的提名和奖惩。企业人员编制和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调整。

(3)制订、修改和废除重要规章制度方案;

(4)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需要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2、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途径和方法:

(1)党政主要领导共同研究,确定决策议题;

(2)党组织对将要决策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

(3)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形成决策意见;

(4)重大问题决策后,党组织发动党员,团结带领职工,保证决策的实施。

3、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工作程序:

(1)有关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由局长负责提出方案,提交党委或党、政、工联席会讨论提出意见,最后由局长作出决策;需经职代会的,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2)中层行政干部任免程序是:先由局长提名党委推荐,或由局长、党委书记共同提名(实行公开竞争上岗的,用竞聘办法)由人劳部门考察,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将考察结果向党政工领导汇报,经党政工领导集体研究后,由局长根据研究意见聘任或解聘。

(3)党群干部任免程序是:党务干部由党组织考察任免,任免前听取局长意见。党组织的领导干部,按照党的有关制度规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或同级党委负责考察,征求局长和上级工会、团委的意见,经上级党组织或本单位党组织讨论同意后,按各自的章程民主选举产生。

(4)在集体讨论行政干部中出现不同意见时,只要局长提名的人选符合德才标准和任职条件,党委尊重局长的意见。多数人不同意的应暂缓决定聘任。

第三章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第六条:局党委必须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原则,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

第七条: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党的思想建设要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武装全体党员。坚持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党团组织的学习制度。坚持定期对党员进行培训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思想水平和领导水平,提高执行党和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八条: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1、必须坚决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局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者要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党委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会议主要讨论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和企业重大问题等。党委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应充分发表意见,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有关行政、工会、共青团工作时,必要时可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会议。党委书记要善于当“班长”,抓好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注意发挥委员的作用,委员要对自己分管的工作高度负责,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工作,并向书记汇报。

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关键是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选好用好人。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党组织要对所有干部担负起培养教育、考察监督的职责。要切实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拨、增减和教育工作。积极推行干部定期交流制度和进行党政干部交叉任职的有益探索。

3、加强基层党支部的建设。基层党支部是企业党的工作的'基础,基础稳固才能保证党的整体有强大的战斗力。局党委要加强党支部工作的领导,选配好支部书记。定期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安排、检查工作。坚持和改进“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贯彻党员目标责任制。抓好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和“争先创优”工作。做好在生产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发展无党员班站的优秀分子。逐步改善党员结构。支部党员大会一般应每季度召开一次,总结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党支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监督党员履行义务,团结带领职工圆满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九条: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党的作风建设要坚持以教育为主,健全制度,加强监督。要组织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关于端正党风,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等上级精神,提高对党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免疫能力。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作出表率。要健全工作制度和监督制度。加强纪律检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纪案件。要认真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团结和改进工作的目的。深入开展“人民电业为人民”和优质服务活动端正行业作风,树立电业职工的良好形象。

第四章搞好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条:局党委必须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者要硬”和“召之即来、来之即战;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企业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发扬新时期的创业精神,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电业职工队伍。

第十一条:确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1][2]下一页

篇5: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模板

员工工作制度1.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作管理。2.职责:各部门主任负责管理部门员工工作行为;办公室负责监督和考核。3.管理规定:3.1员工必须关心公司,做好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并积极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3.2员工应坚守岗位,准时上班,不准迟到、早退和旷工。3.3员工在工作和对外接待中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衣着要整洁大方。3.4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3.5员工午休期间不得喝酒,公司有特别安排除外。3.6员工必须切实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和调配,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3.7员工不得擅离职守,个人调离、调换时需先征得经理办公会同意。3.8员工要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工作,坚决杜绝欺骗或阳奉阴违等不道德行为。3.9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廉洁、诚实、敬业。3.10员工不得玩忽职守,违反工作纪律,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3.11员工禁止索取非法利益;禁止挪用公-款,谋取个人私益;禁止在对外业务联系中接受业务单位的馈赠与宴请。3.12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机密。3.13员工不得擅自将公司资产赠予、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给其他单位或个人。3.14员工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公司领导和分管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分管部门应为其严格保密。4.罚则4.1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罚款50-1000元,同时造成公司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严重的予以辞退。4.2员工违反公司规定受到罚款处罚或造成公司损失应承担责任的,财务部自接到处罚决定后,从当事人工资中扣罚。5.奖励5.1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为公司做出特殊贡献的,公司根据贡献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华丽丽的分割线------------------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 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 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 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四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 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 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 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协同生产部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5月1日起实施

篇6: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工作制度,完善企业管理,保护公司和职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凡公司员工,须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相关计算机行业和互联网络的法律法规,如《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和公司利益的活动。

2、员工应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向第三方泄漏任何技术、业务机密信息。

3、凡公司员工,需努力树立敬业精神,按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同事间彼此树立精诚团结的精神,塑造企业积极进取、讲求效率的工作氛围。

4、公司按国家规定实行双休日及节假日放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信息采编及编辑人员将在双休日及节假日轮流替换。正常上班时间:上午09:00-12:30、下午14:00-17:30(每日7小时)。事假或病假必须提前通知主管人员或办公室人员。

5、非白班的`公司员工,无特别任务外出的,上下班时间以白班时间为原则安排,每周工作时间控制在40-44小时之内,

6、出差人员除正常开支外,每人每日补助费为100元。

7、公司鼓励购买和开发密切相关的技术参考资料,可在审批并登记后全额报销。

8、日常因公事的交通费用可全额报销。

9、为了避免上班时间受到聊天的干扰,而又要保持内部通信的顺畅。所有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必须连接到内部oicq服务器,除特批人员,一律不准连接外部OICQ服务器。

10、公司员工不允许在外兼职。

11、周一到周五,除和项目有关的需要外,不允许在办公室玩游戏。

12、除因工作需要外,避免在公司内会客,任何公司以外人员绝对禁止使用公司电脑。

13、上班时间内,员工不允许在开放式办公区吸烟。

14、下班后员工一律要把个人PC机关闭,严禁不工作的个人PC机通宵开机。

15、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乱开其他人的个人PC机。

16、员工要遵守公司的文件审批、报销审批、付款审批、办公品领用等其他日常工作制度。

17、凡发现违反以上工作制度者,首次批评,二次警告,三次酌情罚款,屡次违反不改者公司将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篇7: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值班制度

值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2:00-13:30,下午17:40-18:20、

值班调换:由秘书处统一安排,如个别人员因特殊原因需临时调换值班日期,要提前两天向秘书处负责人请示,征得同意后方可调换,由秘书处协调调班,并在值班记录册上注明。

1、值班要求:

(1)值班的学生会干部必须准时到岗,并做好个人值班登记,主席团不定时到办公室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值班人员负责接纳来访﹑来电,并作好相应记录,接待来访人员时需热情﹑耐心,认真回答来访者提出的各类问题,需相关职能部门接待时应帮助联系相关人员。上级领导或兄弟院校负责人来访时应及时通知主席团接待。办公室工作制度。接待来电时应热情﹑礼貌,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包括通话人﹑通话时间通﹑话大致内容﹑记录人等)并及时转告主席团或相关职能部门。

(3)值班人员应在上记明值班日期﹑星期﹑值班人员及值班内容,内容中应记明当日活动﹑活动部门﹑活动时间及大致内容。应在上记明当日物品借出归还情况。重要电话应记明来电单位或来电人员及大致内容并及时向相关负责人传达,重要信件应妥善保管直至转交给相关人员;其他事件均由值班人员灵活处理,并详细记录。如有记录不明或延误﹑失误,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4)值班人员应礼貌待人﹑文明工作,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打闹﹑吸烟,必须保持我校学生会的良好形象。

(5)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翻看其他部门或人员的办公文件及材料,如有工需要须先征得对方负责人同意方可翻阅。办公室工作制度。

(6)值班时应积极传达上级指示,协助各部门当天的工作。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团委老师或主席团。在值班结束前应检查公务有无损坏或遗失﹑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切断。最后由值班人员完成值班记录并签字。

二﹑办公室使用制度

1、卫生管理条例:

(1)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当日办公室的清理工作,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无异味。

(2)办公室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仍垃圾,在办公室内食用熟食后须自行把垃圾及残物带离办公室。

(3)办公室由值班人员每天在值班时间内打扫。

2、电话使用条例:

(1)话机为学生会财产,由秘书处负责管理。

(2)话机仅限于学生会日常工作使用,严格禁止打私人电话,否则将对当事人做严肃处理。

(3)不得随意把玩话机,使用电话时需小心﹑仔细。不得大力按键﹑挂机,不得摔打话机,如有人为损坏,损坏人照原价赔偿并给予严肃处理。

3、电脑使用须知:

(1)办公室电脑使用需经过主席团秘书处批准,未经许可和非学生会成员不得擅自使用。

(2)除信息技术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安装电脑及电脑的相关设备和配件,如发现文件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

(3)使用电脑时勿任意下载安装、修改、删除软件和数据文件,以免影响系统运行速度、中毒或数据遗失、系统崩溃、硬件损坏等后果。

(4)请勿将数据文件资料存档于电脑系统c盘中,以免系统还原时数据遗失。使用者可在电脑固定盘符(如:d盘)下建立属于自己的文件夹,便于存取资料,重要资料应建立相应备份以免电脑发生故障资料遗失。

(5)电脑只限于服务学生会相关事项,严禁在任何时间利用公共电脑炒股、网购、上访色情暴力网页,上传或下载涉及国家安全资料,发表扰乱社会秩序的言论,散布谣言等。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均由相关个人承担。

(6)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不要将食物摆在电脑旁边,保持屏幕键盘及机身的清洁,负责人需做定期机身和系统的安全卫生检查。

4、其它纪律要求:

(1)进入办公室须保持衣冠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运动短裤。

(2)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打闹;非学生干部不得随意进出学生会办公室。

(3)注意节约用电,人走不忘关灯﹑关窗﹑锁门。

(4)各办公室钥匙由私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制﹑借他人使用。

篇8: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均要严格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办公时间要坚守岗位,外出办事要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去向、时间并保持工作联系;每个科室要合理安排,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空岗。

三、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在办公区域打闹、喧哗、打扑克、下棋、吃零食,不准办私事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办公室工作人员都要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做到当天工作当天完成,不积压、不拖延、不失误。

五、建立请示汇报制度,凡是在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积极解决,解决不了的事情要逐级向领导请示。凡是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后必须逐级向领导汇报办理结果,使工作衔接紧密、善始善终。

六、搞好科室与科室、同志与同志之间的团结协作,互相帮助、互相学习、齐心协力搞好办公室各项工作。

七、积极参加机关和办公室各项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八、接人待物要讲文明礼貌。对机关、其它部门、基层和外来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能办的事情不推诿扯皮,不能办的事情要耐心说明情况。

九、答复问题要有政策依据,不得信口开河或带有随意性,对拿不准的问题,要向领导请示报告或主动介绍到其它部门。

十、各科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做到衣帽整洁,仪表大方,争做文明机关工作人员。

十一、上述工作制度,每个科室要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总结,办公室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表扬先进,促进工作。

篇9:办公室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办公室工作职责,促进职能转变,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推进办公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局政令畅通和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根据有关工作规则,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团结干事,谦虚谨慎,廉洁奉公,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主要职责

第三条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组织、运转、协调。

第四条负责机关日常各类文件的收签、处理、运转、保管、归档,负责保密、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各直属单位的公文处理、保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局印章的管理,机关打字、复印工作。

第五条负责审核修改各处室以体育局名义制发的文件、材料。

第六条负责承办全区体育工作会议、局办公会等局重要会议。办理人大、政协提案。

第七条协助局领导督察、检查本系统对上级决定及本机关决定的执行落实情况,对盟市综合目标检查的协调、安排、督察。

第八条负责体育宣传工作,协调与各新闻媒体单位的工作联系,组织指导区内外重大体育比赛、活动的宣传报道。负责体育文字、影像、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九条负责全区体育出访、邀请来访等各类体育外事工作的归口管理。

第十条负责机关电子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全面、真实的向各级各部门和领导提供信息服务。向总局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上报各类政务信息,完成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达的信息考核目标任务。负责政务信息报送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编辑和印发。

第十一条负责局系统综合治理、信访、接待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全区体育事业有关文史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印,研究、制定体育文化工作计划及组织开展体育文化活动等有关内容。

第十三条负责局系统网站的管理、建设、维护和有关电子信息发布等有关内容。

第十四条负责局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盟市向局反映的重要情况。

第十五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十六条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每年召开一次全区体育工作会议,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区旗、县、区以上全体工作会议。会议标准和规模以及食宿标准严格按照中央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负责局办公会通知和组织局办公会,会议内容:

(一)讨论向自治区政府请示的重要事项。

(二)讨论提出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精神和决定的具体意见。

(三)讨论落实自治区领导部署的有关工作。

(四)研究协调需要统筹的有关问题。

(五)研究决定所属部门、单位向局请示的重要事项。

(六)研究其他有关工作。

第四章公文运转制度

第十八条机要秘书负责局公文收发工作。对收到的公文要进入公文管理系统登记编号,加盖公章,按业务分工送相关领导、办公室领导和对口承办的处室。

第十九条公文办理实行各处室负责和检查把关制度。各处室的公文起草后需经办公室领导审核,由分管局领导审阅签字后,方能复印、盖章、发送。

第二十条各处室正式印发的公文,由机要秘书负责将办文过程中的“文件审批单”、“拟文稿纸”、“文件审批单附页专用笺”以及完整、清楚的底稿和公文原件,收集齐全后统一立卷归档,并按的要求,每年年底以前将上年度的公文立卷归档完毕,确保公文的完整性。

第二十一条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公文必须按规定定密,绝密文件和密码电报由档案室专人保管,严格传阅手续;涉密文件应按照保密规定登记清退统一销毁。

第五章文印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文印室负责办公室各类文件、材料的打印、复印、装订等工作。文印室内严禁吸烟,严禁无关人员往来,设备摆放要合理整齐,保持清洁、干净。文印人员接到经审核签批的文稿后,分轻重缓急,按先后顺序安排打印。凡打印、复印的文件、材料,要认真登记,妥善保管。打印完的文稿要及时送有关处室校核,不得无故拖延。

第二十三条未经准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文印设备,不得随意将文件、材料拷贝给他人,杜绝来历不明的软件在文印室使用。文印人员对需长期保存的各种文件、材料,要进行加密处理和严格分类,并制作成光盘于每年底移交档案室保管。

第二十四条文印室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大型会议的召开,应提前做好耗材预算、设备检修等准备工作。购入耗材要严格检查、核对、登记,谨防差错。

第二十五条文印人员要爱护文印室的各种设备,掌握机器的基本性能,能熟练操作,掌握简单故障的排除方法和一些维修知识,发现机件磨损,要及时报修、更换,保证工作正常运行。

第二十六条文印员要坚守岗位,严守保密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对尚未公开的打印材料,一律不得外传。对工作要做到热心、耐心、细心、诚恳,特事特办,随叫随到,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六章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印章保管:

(一)局及主要领导的印章,由档案室按照“专人管理,审批签发,依章使用,登记交接”的原则指定专人管理使用。

(二)上班时公章须置于锁具牢固的柜内,随用随锁。日常情况下,印章由专人使用和保管。特殊情况下由主要领导指定负责人临时代管。

(三)用印在办公室进行,未经主要领导批准,不得带印章外出使用。

(四)保障印章安全,发现印章被盗、被窃用、被仿制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并保护现场,报告公安部门侦查。如因印章管理人员工作失职造成印章被窃,应按照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十八条印章使用:

(一)印章使用时,印章管理人员必须检查是否符合用印规定,经确认后方可盖印。

(二)凡以组织名义对外联系公务,需使用局党组印章,须由档案室视情况分别报分管领导批准,分管领导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审批时,由办公室请示领导,领导同意后方可用印;使用办公室印章,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用印。

(三)正常的公文加盖印章按规定程序办理,外部门、外单位文件、材料需要加盖局或办公室印章的,应填写用印审批单,报经相关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用印。

(四)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因私需用办公室印章,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用章。

(五)加盖印章的公文份数要与拟文稿纸所写的份数相同,多余份数不予盖章。

(六)用印规范,取印用印应准确无误,切忌弄虚作假。

看了办公室工作制度还看

篇10: 化验室工作制度

一、目的

确保化验室环境贴合检测要求,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化验室检验工作。

三、化验室工作职责

3、1

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3、2执行质检科规定,对原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3、3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持续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四、化验室环境要求

4、1化验室内外要持续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持续清洁。

4、2化验室工作人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

4、3化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要换工作服,不得在化验室摆放私人杂物。

4、4化验室工作台人员每日早上九点记录化验室环境条件,填写《化验室环境条件记录》,确保环境条件贴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五、试验设备、仪器的管理

5、1试验设备、仪器务必是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使用。

5、2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送检或校准,执行公司《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试验设备、仪器。

5、3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务必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进行清洁、整理。

5、4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持续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六、检验工作程序

6、1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质检科或质检科指定的检验员负责抽样,样品数量、外观及代表性要贴合标准中相应要求,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编号登记。

6、2化验室工作人员根据要求检验项目及相关检验规程,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

6、3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操作,确保检验过程贴合要求,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6、4化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据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

6、5检验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整理检测数据,编制检验报告。

6、6检验报告由化验室工作人员出具并由授权人员批准。

6、7检验样品由化验室负责标识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三个月。

6、8检验构成的各种记录由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篇11: 化验室工作制度

化验室规章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带给质量数据,到达质量体系贴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过程。

3检验室管理制度

3.1与检验无关的人员不能随意进出检验室。

3.2检验人员在检验室内不得进行与检验工作无关的活动。

3.3检验室内应持续整洁,物品定置放置。

3.4已过有效期的标准滴定溶液以及浑浊或变质的试剂溶液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3.5检验项目结束后须将检验用器具清洗干净,并为其再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3.6盛装在滴定管内的标准滴定溶液须于当天检验工件结束后倒掉,并将滴定管清洗干净后管口向下夹在滴定架上。

4检验室安全规定

4.1穿着规定

4.1.1进入检验室,务必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4.1.2到生产现场取样,务必按规定戴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个性是取液体的酸性和碱性产品,防液体飞溅入眼;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检验,务必要穿戴防护器具(口罩、手套、眼镜)。

4.1.3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禁止穿凉鞋或者脚部暴露的鞋子进行检验操作,要穿有保护性的鞋子(防止检验溶液或样品溅伤)。

4.1.4操作高温的检验,务必戴手套。

4.2饮食规定

4.2.1禁止在化学品存放区和试验室内吃东西、喝饮料、存放食物和饮水杯等器具。

4.2.2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冰柜或者储藏柜中,禁止使用检验设备做饭吃,烧开水喝。

4.2.3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4.3物品存储、领用及操作相关规定

4.3.1易燃、易爆、易挥发性药品,应远离热源和火源,在通风良好的低温场所保管,不得与其他易燃物放在一齐。身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净,否则不得接近火源,工作现场易燃物品存放量不得超过10L。

4.3.2剧毒药品须与一般药品分开保管,发生撒落时,应立即作解毒处理。

4.3.3领取化学试剂或者药品时,应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检验用药品,注意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察看试剂或药品的安全数据单(MSDS)。

4.3.4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换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严禁试剂入口,如需以鼻鉴别时,应将试剂瓶远离口鼻,以手轻轻扇动,稍闻其味即可,严禁以鼻子接近瓶口。

4.3.5在室温较高的状况下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时,应先把试剂瓶在冷水中浸泡一段时间,且不可使瓶口对着人脸,以防超多液体冲出伤害人体。

4.3.6检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的有机溶剂,如需加热时,应在水浴锅或严密的电热板上进行,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4.3.7取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等,应带上防护眼镜和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如瓶子较大,应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口。

4.3.8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请在通风橱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的头应在通风橱外,取有毒试样时要站在上风口。根据其属性、特点安全地进行取用、稀释。

4.3.9稀释浓硫酸等遇水剧烈放热试剂时,务必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而且要把试剂缓慢加入水中,绝对不能将水加入到该类试剂中去。

4.3.10使用玻璃器皿时应检查其是否有裂纹或坏损,留意划伤。

4.3.11严禁一切将化学试剂、制剂、药品等带出检验室和用于非检验工作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4用电安全规定

4.4.1检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务必贴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检验设备用电务必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4.4.2检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板、箱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持续完好可用状态,室内照明器具也应持续稳固可用状态。

4.4.3可能散发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检验室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4.4.4检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查。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务必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

4.4.5检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取暖,务必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4.6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务必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撤除。

4.4.7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4.4.8质检人员在检验工作结束或离开检验室时务必及时关掉电源及水源。

4.5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4.5.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4.5.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4.5.3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4.5.4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4.5.5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4.5.6用时应将气瓶加以固定,并确认用途无误后方能使用。

4.5.7质检组长每月应对使用的气瓶检查管路是否漏气,压力表是否正常。

5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5.1标准物质是指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

5.2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和标准溶液的保存按该物品存放条件进行,并填写标准物质使

用记录。

5.3标准滴定溶液的配制和标定按GB/T601或有关方法进行,并填写配制、标定原始记录。

5.4标准滴定溶液的有效期为二个月,有效期满应重新确定溶液浓度。

5.5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浑浊或变质后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6检验用化学试剂和药品管理制度

6.1试剂、药品购回后,质检科应进行核对,对不适用的及时提出退换。

6.2按化学试剂的理化性能进行存放,对贵重和属毒害品的化学试剂和物品实行专人保管、分发,监督使用状况。

6.3非标溶液、杂质标准溶液的有效期为六个月,有效期满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6.4对失效的化学试剂、自配的各种溶液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7检验样品管理制度

7.1检验样品的管理是指检验样品的采取、保管和处理的规定。

7.2采样人员应遵守《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同时,应熟悉并遵守氯碱化工企业安全事项,在任何状况下,采样者都务必确保所有被打开了的部件和采样点按要求重新关掉好,并确保采样操作安全进行。

7.3所用采样设备(包括工具和容器)要与待采物料的性质相适应,例:强碱性产品用塑料瓶盛装、强酸性产品用玻璃瓶盛装、三氯氢硅用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瓶盛装等。装有样品的容器,密闭后应将其置于塑料桶或保温箱中,避免由于样品容器的破损及由此引起的危险。

7.4采样前应在容器上作好标识,标明样品名称等资料。采样时应戴防护镜、橡胶手套、穿劳保服(必要时戴防尘罩),强酸和强碱的腐蚀作用很快,溅到身上后立即用水冲洗;采样阀泄漏时立即报告相关工序人员处理;在工序采样时遵守工序的安全禁令。

7.5采样过程应保证样品不带进其它外来杂质,避免样品吸潮等,确保所采样品的真实性。清洗采样容器用的待检物料,将其返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6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料按《原辅料质量》中第5条进行。

7.7过程产品检验样品的采取在生产工艺确定的取样点进行。对气体、液体样品用待检物料置换取样器具2-3次后再采样;用干燥清洁的取样器具采固体样品。过程产品的检验样品可不保留,检验样品在下次采样时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气体样品应用相应的液体(NaOH、Na2CO3KMnO4、CCl4溶液)吸收处理。

7.8液体NaOH、KOH产品在包装过程中用清洁的塑料瓶,并用待检物料置换2-3次后取车槽中任意部位的碱液作为检验样品;盐酸用广口瓶在贮槽取样点取放掉前部约2L后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次氯酸钠溶液用清洁的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液氯产品在包装时在包装管道取样处取排气约2分钟后的产品为检验样品,样品不保留;三氯氢硅产品用清洁的聚四氟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检测后对样品贴标签对其进行标识:样品名称、批号、取样时间等。液体样品的保存期为4天,到期后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9片状氢氧化钾产品由KOH片碱包装人员从包装线上每1小时提出一袋产品置于样品存放处,两碱成品质检人员按批用取样勺取样于自封袋中,取样量约1kg,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塑料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国内KOH样品保留一个月,出口KOH样品保留6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取样勺用毕后用纯水冲洗3-4遍,晾干,备用。

7.10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由PVC产品包装人员在包装线上按批取样,用取样勺取一勺/40袋于样品桶中,取样量约1kg。PVC成品质检人员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广口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样品保留一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

8检测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8.1质检科应对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8.2所有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都应标明其校准状态,对无标识的计量器具不能用于承载量值传递的检验工作中。

8.3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检测设备操作校准规程》进行操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告知质量管理人员。

8.4当检测设备由于过载、误操作、显示可疑结果或表示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加停用标识,待修理或消除影响因素并经验证证明其状态贴合要求再投入使用。将处理过程记

录于设备档案中。

8.5将检测设备的运行状况如实填写于使用记录中。

9检验数据处理制度

9.1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贴合方法精密度要求。

9.2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值修约规则(GB/T8170),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9.3当发现结果异常或结果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应认真检查记录、计算过程、操作过程、试剂、方法、样品等,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9.4复验结果仍然出现分析结果离散性大,则将信息反馈质检部门;质检部门根据检验过程的异常状况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10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0.1质检部门编制统一的原料、过程产品及成品的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

10.2分析数据应及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0.3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和数据应与原始记录一致。

10.4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工序或人员。

10.5原料、成品检验报告和过程产品检验原始记录按月整理成册,做好标识,归案保管。

11质量检验事故处理规定

11.1质量检验事故是指由于质检人员失职导致产品退货、带给错误生产信息导致生产极异

常或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质量事故。

11.2质量检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分析事故原因。

11.3根据原因,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

12检验比对制度

12.1不定期组织质检人员参加潜力比对。

12.2与上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1次/年比对实验。

12.3用钠、铁等有证标准物质使用不同检测仪器进行1次/6月比对实验。

12.4不定期开展对保留样品的再检验工作。

13“三废”处理制度

检验过程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为了保证质检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检验室三废排放也应遵守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13.1废气

少量的废气可由通风装置直接排至室外,毒性大的气体采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处理后排放。

13.2废液

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进行分别收集,处理后排放。处理方法如下:

a)酸液将废酸慢慢倒入过量的含碳酸钠或氢氧化钠的水溶液中或用废碱互相中和,中和后用超多水冲洗。

b)碱液用1+1盐酸水溶液中和,用超多水冲洗。

c)重金属(砷、铬、汞)废液控制酸度加硫化钠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淀,收集后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d)可燃性有机物收集后置入煤中焚烧处理。

13.3废渣

a)电石渣收集后返PVC分厂乙炔工序电石渣浆池。

b)废弃的有害固体药品严禁倒在生活垃圾处,集中后返试剂经销商处理。

篇12: 化验室工作制度

粮食化验室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粮油检化验制度,严格按照《检化验人员岗位职责制》对出入库的粮油进行检验。

二、化验室设备、仪器要经常检查、清洁和维护,摆放整齐,选取适宜地方以便操作。

三、所以的仪器要贴合要求,每月定时维护和校准,并做好记录,对精密仪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要有记录,确保测定数据的准确性。

四、化验设备仪器要严格管理,不准外借,经领导同意外借的,交回时要认真检查,即使校正校正后方能使用。

五、仪器发生故障应采取措施维修,不能自己维修的,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处理,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的照价赔偿。

六、玻璃仪器使用时要轻拿轻放,掌握一般的洗涤、干燥和保管方法,完好率达90%以上,无辜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化验室所用的试剂、溶液,都要标明名称、浓度以及失效日期,以便正确使用。

八、化验室各种记录、单据务必正确书写,对所出具的化验结果,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工整,有真实性和代表性。所有的登记记录都要有编号、页数、使用永久性碳素墨水书写,更改时在数据上画线标明,不准随意撕、随意扔,按时整理、装订化验单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否则按粮库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根据粮情、品质检验制度认真对储存的粮食进行常规检验,扦送的样品,按照检验程序对原始样品保留不少于3天,根据状况再做处理。

十、再整个化验工作中,要做到公正、合理,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树立良好的形象。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查实后,按造成损失的金额给予处罚。

十一、化验室要持续清洁卫生,不准在化验室私自与他人聊天、洗衣服等做与化验无关的事。

十二、对违反本制度的,除另有处罚的外,均按粮库有关制度处理。

篇13: 化验室工作制度

一、原始记录填写制度

1)数据要持续完整性。

2)要用专用的记录表格填写检查全过程,按此记录出具检验结果,字迹清晰、工整。

3)填写记录要按计量法规单位填写。

4)操作者务必在检验记录单和检验结果单上签字,由部门主管审核,并对记录结果负责。

二、化验室药品玻璃仪器、仪器管理制度

1)对常用药品和玻璃器皿,要存放整齐,标签要清晰。

2)各种药品及试剂要分类保管。

3)仪器设备要由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一齐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仪器登记。

4)仪器发生故障或损坏等事故立即报告管理人员。

5)每年一次对仪器设备的使用状况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不能使用的仪器设备提出报废报告,院长同意后处理。对法定的.强制检定的器具要定期检定,取得检定证书,不合格计量器上报院领导。

三、检验制度

1)样品按标准方法取样,取样后立即做样,防止样品发生变化。

1

2)在检验过程中,样品由检验人员保管,持续样品不被污染直至检验结束。

3)在取样前要持续冷冻状态(直至送检前)。发现异常数据后要进行仪器装置、试剂盒方法步骤的检查,并分析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正确处理。

四、化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1)化验室每一天要清扫,持续整洁卫生,仪器设备要布局合理,持续干净。

2)检验用的样品要存放整齐,不可乱堆乱放。

3)一切不容物质或浓酸、浓碱,严禁直接倒入水池,以防堵塞腐蚀水管,浓酸浓碱应稀释到适应浓度后才能倒入下水道。

4)消毒时要认真仔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注意高压灭菌锅的安全使用。

5)检验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洗手消毒,对室内进行全面清理、擦拭和消毒,并做好安全检查,方可离开检验室。

6)化验室工作完毕后,详细检查化验室的门、窗、水、电安全后方可锁门。

篇14: 化验室工作制度

化验室工作制度

一、认真执行各种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验质量。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1)采取标本时:查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姓名、性别、年龄、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操作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等;

4)检验结束时:查对检验目的、结果;

5)出报告时:查对姓名、检查目的。

三、检验工作人员衣帽整洁,离开检验室更换工作服,以免环境污染。

四、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检,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标本不贴合要求应重新采集。

五、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如实报告。

六、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七、采血务必持续一人一管一针,严格无菌操作。

八、剧毒、易燃、易爆、强酸、强碱等试剂和药品以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检验室应持续清洁、整齐、各种仪器要及时保养、维修、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灵敏度。

十、下班时检查检验室水、电等,安全后方可离去。

篇15: 化验室工作制度

化验室工作制度

1、化验室持续干净、整洁、卫生、器械使用后及时清洗、清理、需灭菌的应及时灭菌。药品、试剂使用后及时归放原处,切勿乱放。

2、持续化验室肃静,工作时不得高声谈笑,不准吸烟、饮食。

3、化验人员进入化验室工作时,务必穿戴工作衣、帽及口罩、手套、拖鞋,出门时及时更换。

4、化验人员务必熟悉所用器械、仪器的性能,熟练掌握操作方法。

5、化验人员进行化(检)验时务必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到技术操作无误。

6、化验人员进行化(检)验时,务必做好详细记录,结束后按要求做好总结。若需出具化(检)验证明或报告,务必经化验室负责人签字,其证明报告如实出具。

7、化(检)验涉及刑事或民事纠纷的病料,务必先行索取行政、司法部门的证明,无证明者不得化(检)验。

8、化(检)验后的病料如需保留,则应保存一段时间后再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

随意乱抛,并对剖检场地清洗、消毒。

9、化验人员应爱惜器械、仪器,合理使用药品、试剂,离开化验室时,注意关水、关电、节约水电。

10、注意安全。剧毒、易燃、易爆化学药品由专人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登记手续。

11、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禁止个人在化验室内冷藏或烘烤食品,化验室的器械、仪器及药品外借,需经主管站长的批准,并出具借条。

12、化验人员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或不负职责造成事故时,要追究当事人职责。

二0一一年六月一日

化验室工作制度

1、检验单应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要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贴合要求的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要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正确填写检验报告单,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贴合或可疑时,应主动与相关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应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以保证检验质量。

7、要用心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9、实验室诊断为传染病者,要及时正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篇16: 化验室工作制度

化验检验科工作制度

一、依据门诊医师的申请,对病人进行化验检查。

二、操作工作台、地面每日消毒液消毒壹次,发生污染及时消毒。

三、接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贴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

四、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废弃物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消毒、收集、转送处理。五、各种化验器具务必按规定消毒后方可使用。

六、检验标本集中处理,如血液、尿液、粪便标本按规范消毒后再处理。七、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消毒后方可洗涤。

八、严格遵守各项检验制度,填写报告单要明确清楚,报告须慎重核对后方能发出,并签名盖章。

九、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

党委系统信息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党委领导在会议上的讲话

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县乡党委换届工作汇报会上的表态讲话

党委换届工作会议讲话

党委换届后班子务虚会上的讲话

党委批复范文

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党委工作总结

文化系统舆情信息工作会议主持词

大党委工作制度
《大党委工作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大党委工作制度(锦集16篇)】相关文章:

党委上半年工作总结2023-06-25

市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一推两考”实施办法2023-06-10

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心得体会2023-08-11

党委民主生活会报告2023-01-17

医院党委年终总结2022-04-28

党委换届报告工作报告2022-07-15

军队党委工作总结2024-01-16

乡镇党委书记述职评议报告2022-11-03

高校党委工作总结2022-12-11

党委中心组个人学习总结2023-12-02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