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一推两考”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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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一推两考”实施办法

篇1:市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一推两考”实施办法

市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一推两考”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扩大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中的民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一般由7至9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规模较小的由5―7人组成,其中设书记、副书记各1人。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乡镇党委换届选举时,采取“一推两考”(民主推荐、理论考试、组织考察)的办法确定下届乡镇党委和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换届后乡镇党委执行五年任期。

第三条 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在县(区)委的领导下,由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民主推荐

第四条 民主推荐由乡镇党委主持。县(区)委派出考察组参加和指导民主推荐。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包括:乡镇机关全体人员;县直部门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所辖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村委会(居委会)主任;部分乡镇党代表、人大代表;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会的群众代表要有一定的`比例,一般占参会总人数的20%左右。

第五条 民主推荐的程序是:⑴听取本届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的述职报告,并分别对其进行民主测评;⑵县(区)委考察组负责同志就推荐下届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有关问题,包括推荐职务、名额、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推荐原则和要求等作出说明;⑶填写推荐票,全额定向推荐下届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⑷当场公布测评和推荐结果;⑸向县(区)委汇报测评和推荐情况。

第六条 县(区)委和乡镇党委根据推荐票的多少、候选人的条件和工作需要,分别按照比下一届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应选名额多40%的差额,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如推荐后,符合上述条件的人选不足以取满应有的差额数时,对缺额的人选是否举行第二轮推荐,或是适当放宽有关条件以取足名额,由县(区)委考察组决定。

第七条 原则上现任领导班子成员拟留任的人选,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或不称职票达到20%且与基本称职票之和超过50%,或在全额定向民主推荐中得票率未达到50%的干部,且经过重点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不再继续提名。新进人选的推荐得票率一般应达到30%。

第三章 理论考试

第八条 凡是被推荐确定为乡镇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必须参加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取得理论学习合格证书后,方可列入组织考察人选。理论学习合格证书有效期五年,五年后继续上岗的干部,需重新进行考试。

第九条 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乡镇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内容等相关细则另行规定。持有市级以上颁发的任职培训和任期培训合格证书的可以免试。

第十条 县(区)委在考试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下届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考察人选。

第四章 组织考察

第十一条 县(区)委考察组对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进行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和差额考察制,认真落实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

第十二条 考察要全面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特别要注重考察干部的勤政廉政、贯彻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和心理素质等情况。要改进考察方法,扩大干部考察范围,既看工作实绩,也看品德作风;既要了解在本单位的表现,也要了解在原单位和社会生活方面的表现情况。对乡镇原党委书记要重点了解其履行农组建设直接责任人职责情况。

第十三条 考察应当征求县(区)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和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第十四条 考察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包括: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或者民意测验情况。

第十五条 考察结束后,县(区)委根据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考察情况,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分别研究确定下届乡镇党委和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党代表大会进行酝酿、选举。

第五章 党内选举

第十六条 组织召开乡镇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

第十七条 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在党委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报县(区)委批准。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在纪委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经乡镇党委全体会议通过后,报县(区)委批准。

第六章 监督和处分

第十八条 “一推两考”整个过程要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强化监督。

第十九条 对扰乱、破坏选举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以威胁、贿赂、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经查实后,由县(区)委宣布其当选无效,并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篇2:市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两推直选”试行办法

市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两推直选”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创新乡镇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进一步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在乡镇党委换届中开展“两推直选”试点。

第二条 文秘县、市郊区各确定一个乡镇开展“两推直选”试点工作。

第三条 试点工作在县(区)委领导下,由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准备工作

第四条 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要求,成立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做好请示报告、会议议程安排、代表产生、起草工作报告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 县(区)委对试点乡镇请示报告进行批复,明确试点乡镇的班子配备人数、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以及代表名额的分配。

第六条 县(区)委会同乡镇党委通过发布公告、召开会议、广播等方式,将班子配备要求和候选人条件在全乡镇各党支部(总支)及全体党员范围内广泛宣传。对报名的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三章 党员推荐

第七条 乡镇以党总支或党支部(含机关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会议由乡镇党委派员主持,组织全体党员全额推荐下一届党委、纪委委员初步人选,现场统计得票情况,按得票数多少取足7或9人,报乡镇换届办公室。并做好有关资料保存工作。

第八条 县(区)委组织部会同乡镇对各党总支或党支部推荐上报的名单进行统计,并对照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按得票多少取足多于乡镇应选人数1倍的人选,作为下一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进行干部推荐。

第四章 干部推荐

第九条 乡镇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并吸收占参会人数20%左右的党员或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会议由县(区)委派出的考察组主持,在党员推荐(第一推)确定的人选中进行推荐,根据得票多少顺序,分别按照比下一届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应选名额多40%的差额,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第五章 考试考察

第十条 凡是被推荐确定为乡镇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必须参加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取得理论学习合格证书后,方可列入组织考察人选。理论学习合格证书有效期五年,五年后继续上岗的干部,需重新进行考试。

第十一条 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乡镇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内容等相关细则另行规定。持有市级以上颁发的任职培训和任期培训合格证书的可以免试。

第十二条 县(区)委考察组按程序对考试合格的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和差额考察制,认真落实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

第十三条 考察要全面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特别要注重考察干部的勤政廉政、贯彻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和心理素质等情况。要改进考察方法,扩大干部考察范围,既看工作实绩,也看品德作风;既要了解在本单位的表现,也要了解在原单位和社会生活方面的'表现情况。对乡镇原党委书记要重点了解其履行农组建设直接责任人职责情况。

第十四条 考察应当征求县(区)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和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第十五条 考察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包括: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或者民意测验情况。

第十六条 考察结束后,县(区)委根据党员推荐、干部推荐和考察情况,按比应选人数多20%的差额确定书记、副书记、委员人选,并在乡镇进行公示。

第六章 直接选举

第十七条 组织召开乡镇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报县(区)委批准。

第七章 监督和处分

第十八条 “两推直选”整个过程要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强化监督。

第十九条 对扰乱、破坏选举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以威胁、贿赂、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经查实后,由县(区)委宣布其当选无效,并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各县(区)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省、市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创新。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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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乡镇党委换届选举

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武宣县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规定,参考《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实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程序>的通知》,乡镇党委的换届选举工作可大体分为四个阶段三十四个步骤进行:

一、筹备工作

(一)乡镇党委研究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 通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决议,制定换届工作方案。确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代表名额、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代表分配方案、代表选举产生办法等。

(二)向县委呈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根据乡镇党委决定,起草并向县委呈报《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xxx第x次代表大会的请示》。其主要内容是:

(1)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

(2)党员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

(3)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

(4)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选举产生的办法;

(5)下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名额、选举产生办法。

(三)成立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机构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县委批准后,即可开始筹备工作。首先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以及党政办公室人员组成,根据需要,可下设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后勤组,分工负责具体筹备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按期完成(筹备工作就绪后,各组即转为大会的工作机构)。

(四)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在选举代表之前,乡镇党委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成员一般由党委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等人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对代表的选举工作情况及时进行了解和指导,审查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写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负责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

(五)发出做好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县委批复后,党委即应向所属党组织发出关于做好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召开大会的时间;大会的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名额分配(附表);代表条件和产生办法;代表选举工作完成时间及需报的材料;大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的号召及要求。

(六)搞好宣传教育工作

搞好宣传教育工作,是开好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一环。在党委发出做好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后,党组织要通过上党课、过组织生活等形式,在党员中进行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目的、意义的教育,使广大党员明确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自觉认真地搞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迎

接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激发光荣感和责任感,积极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进行实行差额选举重要意义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实行差额选举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求党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正确对待党内选举,保证党员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圆满完成大会的各项任务。

(七)组织指导选好代表

选举好出席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开好党代会的基础。乡镇党委必须加强对所属党组织代表选举工作的指导,主要是:

(1)指导选举单位按《通知》规定的代表名额、差额比例和代表构成指导性比例,确定好代表候选人构成人数。

(2)指导选举单位按《通知》的要求,确定好酝酿提名和选举办法,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民主程序办事。

(3)对选举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审查,严格把好政治关。发现不具备代表条件的人选,应建议选举单位及时进行更换。

(4)对需要分配到各选举单位参选为代表的领导干部,经党委确定后,应及时向有关选举单位发出通知,将其分配到所属选举单位作为代表候选人,并附上领导干部的情况介绍,与所在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一并进行选举。

乡镇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采用“公推一选”的办法推选产生。具体程序是:

1、选举单位按照乡镇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比例要求,通过组织党员推荐、群众代表推荐和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酝酿提名;

2、选举单位党组织根据多数党员、群众的意见,按照多于代表人数30%的差额比例,并与乡镇党委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3、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意见的基础上,选举单位召开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乡镇党委审批;

4、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乡镇党委原则同意后,由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差额比例不少于20%),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代表;代表选出后要在一定范围公示三天。

(八)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代表选出后,乡镇党委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选举产生的代表进行认真审查。一是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在酝酿提名和选举中是否充分发扬了民主,是否符合规定的差额比例和应选代表名额;二是代表是否符合条件、具备资格。如发现代表产生不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然后写出审查报告,经党委讨论同意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人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经大会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九)组织酝酿提出下届“两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1、由县委派出换届考察组对新一届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人选进行全额定向推荐,然后确定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2、县委根据考察情况,结合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的要求,研究确定新一届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并向各乡镇党委反馈;

3、各乡镇党委根据县委反馈情况,研究确定新一届乡镇党委、纪委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含差额),并报县委审批;

4、县委对各乡镇呈报的乡镇党委、纪委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进行研究批复。

(十)向县委呈报关于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有关材料

一般情况下,“两委”委员人选同书记、副书记人选一并请示,由党委呈报。一般应于召开党代表大会半个月前报县委组织部审批。上报的材料根据县委的要求确定,一般有:

(1)《关于X X 党委、X X X纪委换届人事安排问题的请示》。

(2)党的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律检查委员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一)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党的委员会向同级党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审议,是党章规定的党的委员会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党代表大会的重要议程。因此,乡镇党委应把起草党委和纪委工作的报告作为党代会筹备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份好的工作报告必然会起到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明确目标,促进工作的作用。

党委工作报告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回顾和总结党委在任期内的工作。包括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二是提出今后一个时期(五年)党委的工作任务及完成任务的主要措施。

起草工作报告,必须抓住四个环节:一是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二是要突出经济建设中心;三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体现地区特色;四是要坚持群众路线,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

党委工作报告要组织专人撰写,并由党委领导同志负责。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印发所属党组织进行讨论,认真听取所属党组织和代表(党员)的意见,进行反复修改,最后经党委会讨论定稿。纪委工作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先召开纪委会讨论通过,然后经同级党委会讨论定稿。

(十二)成立党费审查小组,对党费进行审查并写出报告 在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党委要成立党费审查小组,成员一般由纪委书记、组织委员、财政部门党员干部、所属党组织负责人组成。其主要任务是: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规定,对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写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审查报告,并负责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

审查的主要内容是: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收缴手续是否完备;账目是否清楚,单据是否完备;使用支出是否符合规定。

审查的程序是:

(1)负责党费管理的同志做好准备,并向党费审查小组汇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2)审查小组按照审查内容进行审查;(3)审查后,写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经党委讨论同意后,由党费审查小组负责人向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大会表决通过。

2016乡镇党委换届选举范文二——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心得体会

公与私的较量,在矛盾中坚守

换届选举,说到底是让一些人退下来,把一些人推上去。不可否认的是,受方方面面、形形色色因素的影响,我们在推进这项工作中会受到一些错误思维的影响。如何克服这些错误思维的影响,是成功实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其一、惰性思维的制约。县里在安排部署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时,对新一届村“两委”班子的年龄、学历结构等方面都做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也就意味着此次换届选举人员调整的范围更广、数量更多、力度更大。但这些要求,都是原则性的、指导性的,不是约束性目标,而是鼓励性目标。在具体执行中,也可以自我减压、降格以求。这样,免得到时候选举出了岔子,自己要挨板子。但这次我们镇从“两委”班子退下来的人员达到17人的结果证明,我们的换届选举工作不是为了换届而换届,而是为了发展而换届,没有“投简单”、没有“外甥打灯笼,照旧(舅)”。

其二、惯性思维的束缚。以往村“两委”班子换届,在考虑干部的使用时,只要一个人没有“硬伤”,一般都是让其一届接着一届干,并没有真正形成一种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导向。但应该说,我们今年的村“两委”换届选举打破了这种传统格局。例如,我们镇部分妇女计生委员电脑不会用、车子不会骑,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但她们年龄不算大,一般都在50岁上下。按理说,让她们再干一届,也无可厚非。但我们最终还是打破了能上不能下的传统格局,将这7名妇女计生委员全部进行了调整。

其三、感性思维的羁绊。刚才在前面提到,换届选举,说到底是让一些人退下来,把一些人推上去。而让一些人退下来,必须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甚至是思想的煎熬。现在的农村干部,切实不好当。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作为最基层的干部,他们承受的压力最大,但享受的待遇最低。有时候,让他们退下来,自己于心不忍、备受煎熬。我们镇这次退下来的老书记有3个,一个62岁,一个60岁,一个59岁。无论是讲工作能力也好,还是讲党性修养也罢,他们比我这个党委组织委员还强。但从农村发展后继有人、薪火相传的角度,最终我们还是理性战胜了感性,坚持了“年老的下、年轻的上”的用人导向。记得,在后来为退下来的村“两委”干部举行的一次座谈会上,个人曾说,

“对于退下来的干部,我于私有愧,于公无愧。”或许,这是对个人彼时心境的一种真实写照吧!

本与末的评判,在固本中前行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水滴石穿,非一日之功。**镇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能够取得圆满成功,从表面上看,要归功于换届期间扎实有效的工作,但从实质上讲,还是要归功于系列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在个人看来,主要是有“三关”。

首先、干部考察关。干部考察是换届选举的前奏。记得8月31看到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要求9月20日之前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10月20日之前完成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当时的感觉就是,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但我们并没有因此慌了阵脚、乱了方寸、迷了方向。从工作摆布上,我们注重夯实干部考察这项基础性工作,按照“先考察、后换届”的顺序,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我为组长的两个考察专班,花费近一个星期的时间,进行了较为深入细致的干部考察工作,拿出了较为科学合理的人事安排方案,为下一步的换届选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关于干部考察,个人的切身感受是这项工作最好由党委组织委员亲力亲为,切忌时间一紧就让换届指导组代替组织委员来考察干部,这就容易造成干部考察不准确、不系统、不科学,给换届选举带来不利影响。

其次、干部退出关。把新干部推上去,必须要有老干部退下来。而让老干部退下来,必须建立一定的正常退出机制,让其消除后顾之忧,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从老有所养的角度讲,这得益于我县出台的《远安县村干部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统一为在职的村“两委”干部购买了养老保险,让村干部退下来后有一定的收入保障和经济来源。从老有所为的角度讲,现在的农村干部,他们操劳了一辈子,一般都是闲不住的人。让他们退下来的前提,要让他们闲不下来。在这方面,我们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和创新,主要是通过将老干部安排到村里的一些协会、理事会担任一定的职务、从事一定的工作,这样既消除了他们退下来的忧虑,又发挥了他们的作用,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最后、干部培养关。新上的农村干部,必须是党员认可、群众认同的干部。而党员认可、群众认同的前提,必须是其党性要强、素质要高、作风要硬。这样,新人才能推得上去、选得出来。近些年,我们历届党委、政府注重农村干部的培养,基本建立了把农村优秀青年培养成农村后备干部、把农村后备干部培养成农村“两委”干部的“双培”机制,为农村干部储备了新生力量、注入了新鲜血液。特别是在农村后备干部的培养上,我们积极响应全县“百村后备”工程,在为16个村选拔配备17名后备干部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后续培养,着力创新培养方式,重点是通过让其参与村委会班子分工、分批安排到政府跟班学习两种方式,极大地提高了后备干部的履职能力。

刚与柔的结合,在探索中创新

村“两委”换届选举,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和程序性都很强的工作。将党委意图转化为党员、群众意愿,必须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不授人以柄、留下后患。但在具体执行中,也必须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以个人经历来看,此次换届选举之所以顺利进行,主要还是得益于抓住了“人”这个最主要的因素。

第一、抓住了指导组。党委组织委员是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责任人。但村“两委”换届选举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各村选举的过程不可能全靠党委组织委员和组织部门来组织和实施。鉴于此,我们按照“因村配人、因人而异”的原则,组成16个以班子成员和副科级干部为组长的换届指导组,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实行“一对一、点对点”指导。这样便于集中力量、集中火力,一个村一个村地突破。此外,一般来讲,村委会的换届选举难度要大于党支部的换届选举。而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顺序是“先党支部,后村委会”。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时,一些“直八话”、“直八事”,新当选的书记是既不好说、也不好做,而让换届指导组去说、去做,更加合适、更富效率。如我们针对一个选情较为复杂的村,安排机关的一名老同志(在本村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全权负责。对于该村来说,他是熟人熟事。在这种安排下,该村的换届选举虽然经历了一些曲折,但最终还是取得了圆满成功。

第二、抓住了小组长。我们强调基层在工作中的重要性时经常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就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来说,小组长就是这个基层基础。可以说,村“两委”换届选举要实现党委意图、取得圆满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小组长。因为,村“两委”换届选举是直接选举,小组长们离选民最近,与选举相关的宣传、组织、动员工作,很大程度上要靠小组长们来实施。整体来讲,此次的换届选举工作,我们全面落实了“指导组包村、小组长包组”的机制,自始至终抓住小组长、依靠小组长、用好小组长,充分发挥了他们的优势和作用。这也是我们取得成功的非常关键的一个因素。

第三、抓住了候选人。村“两委”换届选举,实行的是差额选举。所以,正式候选人的确定,事关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成功与否。党员、群众提名的候选人,有时也有与党委意图不一致的情况。如果听之任之、放任自流,那么在选举大会上就可能选出一个软弱涣散的班子。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通过建立候选人自愿退出和正常替补机制,使正式候选人成为“黄金搭档”,在选民中形成鲜明的选人导向。当然,建立候选人自愿退出和正常替补机制的前提,既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又要做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如我们一个村在提名治调委员时,得票数排名第一的是党委确定的人选,排名第二的是一位58岁的老干部。如果将这两个人确定为正式候选人,那么在选取大会上,这位排名第二的候选人极有可能当选。后来我们通过做大量的思想工作,让其自愿退出候选人,从而确保了党委意图顺利实现。

2016乡镇党委换届选举范文三——乡镇党委换届选举方案

根据《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团委换届选举方案如下。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指导思想

基层团委是共青团联系广大团员青年的重要环节,是开展团的各项工作的基础。召开团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对于进一步完善团的基层组织体系,提升团员思想意识,组织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新时期共青团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层团委换届选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选拔一批思想好、作风正、业务能力强的团组织负责人,全面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共青团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根本原则

(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镇团委换届选举工作在镇党委的

领导下开展,确保方向的正确性。

(二)要充分发扬民主。要尊重和保障团员的选举权利,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出团员满意的镇团委班子。

(三)严格按照章程和条例办事。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有序进行。

三、职数设置及人选条件

(一)职数设置

设置镇团委书记1名,副书记3名,委员9名。

根据团县委关于选举工作的具体规定,镇团委委员实行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委员、书记、副书记实行两次选举,即先选出委员,再选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十名选九名,差额一名,书记候选人一名选一名,副书记候选人三名选三名,书记、副书记应在委员中产生。候选人当选的条件是: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委员的半数,且得票名次在规定名额以内。

(二)人选条件

1、思想好、作风正、有参政议政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热爱团员事业、热心为团员群众办实事,身体健康,有一定工作能力的中青年。

2、团委书记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的公务员,副书记、委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按照《关于印发<全县工会共青团团委基层组织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郫组干﹝﹞16号)中关于团委干部待遇的相关规定,镇团委书记的提名候选人在镇机关符合条件的干部中公开(民主)推荐产生,副书记、委员在符合条件的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团员代表中推荐产生,上述提名候选人报县团委审批同意后作为正式候选人参加选举。

四、出席镇团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条件、名额和产生

(一)团员代表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享有公民权利的团员,有参与意识和议事能力;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3、能热心为团员群众服务,反映团员的愿望和要求;

4、在各项工作中起带头作用,文化程度原则上在初中及以上。

(二)团员代表的名额

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镇团代会的代表名额为 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在确定代表时,要考虑广泛性、先进性和代表性。各村(社区)团委书记优先予以考虑;团员能手、团员个体户和各条战线的团员先进人物及先进集体的代表要有一定数量。

(三)团员代表的产生

镇团员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要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产生,各基层团员组织根据所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条件要求进行充分酝酿、民主协商提名,报镇团委批准,确定候选人名单,然后提交本级团员组织有选举权的全体团员或团员代表大会进行等额或差额选举产生,也可以自下而上协商推荐确定。

五、镇团委换届选举内容

1、审议并通过镇团委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新一届团委领导班子。

六、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 月 日)

组织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广泛宣传,让广大团员群众了解换届的目的意义、步骤安排,召开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和培训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实施阶段( 月 日- 日)

1、根据选举程序和办法选出(或推荐)出席镇团代会的代表。

2、做好召开镇团代会的准备工作。团代会的召开日期、议程、代表数以及新一届团委的人员组成方案、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等报镇党委同意后,报县团委审核。

3、召开镇团员代表大会。

4、选举结束后,选举结果报县团委审核批复或行文任免。

(三)工作总结( 月 日- 日)

1、新老团委班子工作交接。

2、制定工作目标,完善制度、做好换届选举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七、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党务书记任常务组长,其他镇党委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镇团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党务副书记兼任。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精心安排、周密组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

附件:XX镇团委换届选举代表名额分配名单

XX镇团委

篇4: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各村党支部、乡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六枝特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六枝特区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特组字〔〕21号)及特区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特区党委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紧紧围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和“三农”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基本稳定、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办事,不断提高乡领导班子的学习能力、团结能力、决策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乡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够领导我乡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创造性地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

二、主要任务

乡党代会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讨论我乡的党建工作和经济发展大计;听取并审议上届党委工作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和纪委领导班子。

认真总结部署乡党委、纪委工作。实事求是地总结过去,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差距,按照“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科学制定符合本乡实际的发展规划,激励广大党员群众同心协力,为实现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进一步选好配强乡党委领导班子。一要提高班子整体素质。注重选拔政治上强、思想理论水平高、知识面宽、有基层工作经验、有开拓进取精神、能够驾驭复杂局面以及勤政廉洁、民主作风好、能团结同志、实际工作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尤其要注重选配好党委正职。二要优化班子结构。注重选拔熟悉党务、农业、工业、经济管理、科技、政法等方面的人才。注重选拔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年轻干部进入乡领导班子。

三、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代表条件

(一)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

党代会的代表名额,原则上按特区57名的指导名额进行分配,以党内统计年报数为依据,结合我乡实际,拟定代表分配方案。

代表名额一次性分配到各党支部。乡机关的代表名额,因涉及乡党委人选,可适当略多于农村党支部名额。

代表差额以多于代表候选人20%的比例确定。即代表差额人数至少为12人。

结合实际,确定一定数量的列席代表,总数不超过15名。

代表应由各级领导干部、离退休干部、各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作)一线的先进模范人物构成,其中,妇女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50岁以下的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50%。

(二)代表条件

党代表应是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具有先进性和广泛性。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各项改革中做出突出贡献;应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态度明朗,始终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不动摇;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受到群众拥护;组织纪律性强,能如实反映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有一定的议政议事能力。

四、代表的选举及资格审查

(一)代表选举。代表的选举以党支部为选举单位。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按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查。由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进行撤换。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经审查批准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五、委员会的选举

(一)乡党委由10名委员组成,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1人兼任乡长);乡纪委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书记1人。

(二)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按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提名的委员候选人按差额提出,其差额数为应选人数的20%(党委委员候选人12名,纪委委员候选人6名)。

(三)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由上届党委根据所辖多数党支部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报经特区党委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组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选出的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报特区党委备案。

(四)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由上届党委提名,报特区党委审查同意后,分别在新选举产生的党委全会和纪委全会上进行等额选举。

选出的党委书记、副书记报特区党委审批;选出的纪委书记,经乡党委通过后,报特区党委审批。

六、选举的实施

(一)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80%,会议有效。

(二)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党委从代表中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

党委和纪委的第一次全委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由大会主席团指定一名新当选的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主持。

(三)选举前,大会主席团应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四)乡党委根据上述原则,制定选举办法,经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七、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大会筹备阶段(7月18日――8月6日)

1、研究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7月21日)。乡党委按照《党章》和特区党委的要求,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确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议程、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代表选举产生办法,作出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向特区党委报送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7月24日)。《请示》内容包括大会召开的时间、议程和指导思想;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选举产生办法;下届党委和纪委委员的名额、选举产生办法等。待特区党委批复后,再下发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3、做好党代表的选举和审批(8月1日)。指导各党支部按分配的代表名额、结构、条件,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填写好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指导各支部开好选举代表的党员大会,认真审查各支部选举产生的代表并作出批复。将选出的代表造册登记。《代表花名册》和《代表登记表》各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报特区组织部。

4、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及会议所需的各种文件(7月31日)。报告既要全面总结上届党委、纪委的工作,又要提出下届党委、纪委奋斗目标和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报告内容要广泛征求基层党组织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召开党委会议讨论同意后,再提交代表大会审查通过。

5、向特区党委呈报乡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8月5日前)。“两委”候选人预备人选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的说明一般包括人选数量、年龄、文化结构,妇女和少数民族所占比例等情况。

6、制定选举办法(草案)(8月5日)。选举办法由上届党委制定。

7、提出大会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8月5日)。根据会议的规模,乡党委提出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建议名单一般应为党委组成人员、纪委负责人及各代表组负责人和其他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8、编制代表名册(8月5日)。代表选举结束,并经党委审批后应编制代表名册。代表名册的编制以代表组为序,要能反映代表的基本情况。

9、发出参加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8月6日)。向党员代表发出开会的通知,要明确会议时间、地点、报到等事项,并要求代表安排好工作,按时出席大会。

(二)召开大会预备会议(8月7日)

接到特区党委有关批复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上届党委主持,党委书记为主持人。

(三)正式召开党员代表大会(8月8日――9日)

(四)大会后续工作(8月16日――18日)

1、大会选举结束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后,乡党委要将两项选举结果呈报特区党委批复、备案。

2、做好党员代表大会的总结,搞好文件、材料清理归档。

篇5:乡镇党委换届选举方案

乡镇党委换届选举方案

我乡党委已任期届满,根据《党章》的规定,需召开党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为保证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这次乡党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加强领导,开出一个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同心同德的大会,选出一个执政能力强、党员满意、群众认可的党委班子,为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构建和谐的XXXX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这次乡党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查乡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出席县党代表大会代表。

二、时间、方法、步骤

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这次乡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从11月初开始筹备,到12月上旬结束。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做出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决定。11月初,乡党委召开动员大会。会后,乡党委要召开党委会,研究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包括召开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候选人名额,代表、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选举办法等,并研究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有关事宜。11月10日前,要以党委文件形式向县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2、选举产生党代表大会代表。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县委批准后,乡党委要召开代表选举工作会议,研究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布置代表选举工作,并向本乡所属党组织发出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会后,由所属党组织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推荐候选人名单;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研究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经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初步审查同意后,由所属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酝酿、选举产生。整个代表选举工作要在11月20日前全部完成。

3、酝酿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乡党委要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酝酿推荐,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召开党委会,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确定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11月20日前,要以党委文件形式向县委呈报关于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在《请示》中,要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干部任免审批表及考核材料。

4、起草、编制大会有关材料。主要是:起草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及有关决议(草案);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编制代表名册,提出代表编组的意见;编制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起草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起草大会主持词和领导讲话;编制党代表大会日程(草案)等等。

5、召开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经县委批复后,乡党委要召开党委会,听取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草案);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通过大会议程(草案);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研究大会主席团成员、秘书长等建议名单,研究列席人员、来宾提名原则及建议名单等。会后,要以党委名义下发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通知。拟定于11月下旬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会上,各代表团分组讨论,认真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酝酿党委、纪委候选人建议名单,提出意见和建议。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县党代表大会的代表,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党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由党代表大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党代表大会闭幕后,首先召开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纪委书记,并将选举结果在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通过。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一次全会后,要及时以党委文件形式向县委呈报选举结果。

三、关于选举方式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沈组通字[]21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县党代表大会的代表,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党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由党代表大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在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以无记名投票进行等额选举后,在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通过。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这次乡党委换届选举后,执行5年任期。

2、关于代表的名额、比例构成及选举产生。我乡代表的名额确定为75名,具体名额由乡党委依据所属党组织和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工作需要确定。要严格把握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议事能力,坚持先进性,注意广泛性,代表主要由各级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构成。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20%左右,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30%,妇女党员及少数民族党员应占一定比例。45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应少于代表总数的'50%。代表的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差额比例不少于20%。在代表选举中,参加选举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党员的半数,才能当选(在应选名额内)。

3、关于提名党委委员候选人的条件。提名党委委员候选人,原则上应干满一届,以保证任期内的相对稳定,更好地发挥党的委员会的领导作用。要注意优化班子结构,强化整体功能。党的委员会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干部一般要在50%以上,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至少应有1名。在文化和专业结构上,党的委员会委员一般应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与其工作相适应的文化和专业知识,特别要注重选拔那些熟悉经济管理、农业科技,懂得法律常识的干部进班子。还要注意选配妇女和少数民族干部。

4、关于党委、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当选条件。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县委研究决定,各乡党委委员设11人,即书记1人,副书记2人,党员人大主席1人,党员副乡长2人,武装部长1人,专职委员4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党委秘书);纪委委员设5人,即书记1人(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副书记1人(由党委纪检委员兼任),委员3人(原则上由财政所长、经管站长、办公室主任等人员组成)。党委、纪委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党委委员候选人差额2人,纪委委员候选人差额1人。党委、纪委委员选举中,实到会代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的,方可当选。如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一般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党委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实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为当选。

5、关于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要求。乡党委要积极探索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充分利用换届选举的有利时机,赋予代表在闭会期间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为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继续发挥代表作用奠定基础。

五、加强组织领导

乡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是涉及全乡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必须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乡党委成立了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这次换届选举的全面工作。乡党委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建立责任制,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各支部也要建立相应组织,支部书记负总责。建立组织,制定方案,确保这次选举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要严格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对代表的选举,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的酝酿,各类材料的起草,大会选举等环节要认真把关,必须严格按照县委和乡党委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乡党委拟于11月初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要充分发扬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意志,对选举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的情况要及时报告乡党委直至县委。要严肃选举工作纪律,约束、制裁选举中各种各样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要坚决查处,以保证换届选举的正常秩序。要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换届选举重要意义的教育、形势和任务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等等,形成一个浓厚的政治氛围,从而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

篇6:组织部长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讲话

同志们: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县28个乡镇将于一季度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这次换届后的乡镇党委与省、市、县委一样执行5年任期,与过去相比,乡镇党委的地位更重要,所担负的责任更大了。县委对这次乡镇党委换届十分重视,下发了《××县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在组织领导、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工作程序、代表选举、人选确定和选举方式上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书记的讲话精神,我再讲几点补充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搞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乡镇党委班子,对于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党委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乡镇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的现实需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乡镇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建设新农村的带头人和骨干力量。其政治思想觉悟的高低和带领农民致富能力的强弱,对于落实“三个代表”要求,实现县委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确保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至关重要。通过换届选举,真正选出能够团结、组织和带领广大群众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的乡镇党委班子,就能有力地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振兴一方;通过换届选举,真正选出政治素质好、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高的乡镇党委班子,就能有力地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正风一方;通过换届选举,真正选出群众拥护、能够代表民心民意的乡镇党委班子,就能更好地实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造福一方。因此,各乡镇党委必须把乡镇换届选举作为重点工作,摆上日程,抓实抓好。

第二,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是充分发展党内民主,推动基层民主政治进程,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客观要求。乡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处于领导核心地位。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不仅是党委班子成员的更替,也是党内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活动,对于推动农村基层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制度化,实现打造和谐××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只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才能有效维护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进行民主政治建设,首先要发扬党内民主,党内民主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和影响整个社会的民主建设。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发展党内民主,不仅是党自身生存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且是推进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客观需要。没有健全的党内民主,就不能很好地推动、引导和促进人民民主的发展。召开党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组织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行使民主权力,是党内民主的有效实现形式,也是疏通民主渠道、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要通过这次选举,使广大党员更加珍惜而且也更加懂得如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以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激发和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民主政治的热情,不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进程,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第三,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乡镇的必要保证。当前,我县正处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关键时期,社会矛盾较多,特别是农村的矛盾更为突出,解决“三农”问题,保持农村稳定已经成为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任务之一。乡镇党委在农村处于核心地位,领导各方面工作,能否顺利完成换届选举任务,选出一个群众满意的好班子、强班子、硬班子,直接关系到全县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因此,我们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认真做好乡镇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凝聚民心,提升人气,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为××的大发展、快发展创造民主、和谐的政治环境。

二、准确把握乡镇党委换届的特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一)准确把握乡镇党委换届的特点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与往届相比,具有六大突出特点:一是根据中央部署,今年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都要换届,时间紧,任务重,需要我们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不怕吃苦、连续作战的精神;二是与人大、政府的换届不同步,而且在班子组成上有新要求,乡镇人大主席、副乡镇长和武装部长要尽量进入党委班子,我们必须通盘考虑,整体谋划;三是与乡镇撤并工作相交叉,除了召开党代会以外,成建制撤并重新成立新乡镇的泼机镇、坡头镇、罗坎镇还要重新进行选民登记和召开

乡人代会选举乡人大主席团和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这项工作下午人大分管选联工作的副主任涂向选同志还要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作具体的工作安排布置;四是要进行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以扩大党内民主;五是在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开展工作,要特别注意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六是春耕生产和当前农村各项工作也不容松懈。

(二)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1、认真总结部署乡镇党委、纪委工作。在此次换届中,各乡镇要实事求是、科学辩证地认真总结上届工作,正确估价成绩,找出存在的差距,科学地制定好符合本乡镇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和规划。

2、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切实选好配强乡镇领导班子。

注重把那些政治坚定,思想理论水平高,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开拓进取精神强,能够并善于驾驭复杂局面,勤政廉洁,民主作风好,能团结同志,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大,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班子中来,努力形成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干部格局。要特别注意选好配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深受干部群众拥护,善于带领干部群众完成各项任务。熟悉党务工作和农村工作,善抓机遇,勇于开拓,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1)职数设置。

根据省委组织部[2005]67号文件,市委2005[14]号、[22]号文件规定,按照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乡镇政府要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健康高效的服务型、法制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每个乡镇的领导职数控制在8名以内,规模特别大、经济特别发达的乡镇可以增加1名政府副职,乡镇领导职数主要用于党委正副书记、人大主席、正副乡镇长及纪委书记、武装部长。乡镇领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实现交叉任职或兼职,一般干部实行1人多岗。县委充分考虑到××干部基数较大的实际,在划分乡镇规模大小时尽量按照有利于××工作的实际来确定,除辖四个村的渔洞乡外,其余27个乡镇均划为大乡镇并按大乡镇的规模来配备干部。按市委文件规定20乡镇党委换届党委委员的职数为7至9

人。结合我县实际,县委研究决定,辖5个村及以上的乡镇设党委委员9名,辖4个村及以下的乡镇设党委委员7名。具体职数设置为:乌峰、中屯、泼机、黑树、母享、坡头、花朗、大湾、以勒、林口、塘房、果珠、尖山、赤水源、芒部、雨河、木卓、罗坎、盐源、碗厂、杉树、花山、牛场、五德、坪上、以古、场坝27个乡镇设党委委员9名;鱼洞乡设党委委员7名。

乡镇纪委班子的设置。比照上述分类,辖5个村及以上的乡镇设纪委委员5名,辖4个村及以下的乡镇设纪委委员3名。具体职数设置为:乌峰、中屯、泼机、黑树、母享、坡头、花朗、大湾、以勒、林口、塘房、果珠、尖山、赤水源、芒部、雨河、木卓、罗坎、盐源、碗厂、杉树、花山、牛场、五德、坪上、以古、场坝27个乡镇设纪委委员5名,其中纪委书记1名,专职委员2名,兼职委员2名。鱼洞乡设纪委委员3名,其中纪委书记1名,专职委员2名。

(2)结构要求。

乡镇党委原则上由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1名乡镇长、1名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组成。其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由副乡镇长兼任;组织干事、宣传干事由专职纪检委员兼任。研究、推荐乡镇党委的组成人员时,要统筹兼顾,尽量实行兼职和交叉任职。其中,乡镇人大主席、副乡镇长、武装部长应尽量进入党委班子,其他可根据工作需要吸纳派出所长、妇联主任、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参加。

年龄结构上,以35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和1名女干部(可交叉)。专业结构上,择优考虑熟悉党务、市场经济、农业、科技、教育和法律等方面工作的同志,形成优势互补。任职资格上,担任党委书记的,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工龄,在下一职位任职2年以上的经历,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担任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的,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进入党委班子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和相应条件。

(3)差额原则。

各乡镇党委在研究、推荐党委、纪委候选人时,要严格执行差额原则。设9名党委委员的乡镇,差额为2名;设7名党委委员的乡镇,差额为1名。各乡镇纪委委员的差额均为1名。这也是省委对昭通采取特殊优惠政策,放宽公推直选的规定,全省已有临沧、红河等几个地州市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实行公推直选。市委也确定由威信县拿出一个乡镇进行公推直选的试点。所谓公推直选就是参照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一样由全乡党员和全体选民来投票进行直接选举,而不是由代表来进行间接选举。这对乡镇干部德能勤绩廉和群众公认是一个更大的考验。

(4)交流原则。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对新提拔的乡镇正职,一般要易地任职;在同一职位上连任两届的乡镇领导干部,一般要实行交流;凡属《条例》规定范围内有亲属关系的,如双方在同一领导班子任职,或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其中一方必须交流。干部交流面一般不超过乡镇党政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一,以保持乡镇领导班子相对稳定。

3、撤并乡镇务必认真做细做好党委换届工作。被撤乡镇的村的党代表选举工作,由并入乡镇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并入乡镇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新并入村党总支的领导,认真排查不利因素,对存在和可能发生的问题,要制定应对办法,采取有力措施尽快予以化解,确保乡镇机构改革和党代表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县委将选派强有力的换届指导组,指导开好撤并后的党代表大会。

4、认真抓好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作为年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党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试点的乌峰镇、泼机镇、罗坎镇、芒部镇要认真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大胆探索总结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扩大党内民主的途径和形式,积极为我县探索并逐步实现党代表常任制工作提供可借鉴的有益经验。

乡人代会选举乡人大主席团和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这项工作下午人大分管选联工作的副主任涂向选同志还要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作具体的工作安排布置;四是要进行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以扩大党内民主;五是在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开展工作,要特别注意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六是春耕生产和当前农村各项工作也不容松懈。

(二)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1、认真总结部署乡镇党委、纪委工作。在此次换届中,各乡镇要实事求是、科学辩证地认真总结上届工作,正确估价成绩,找出存在的差距,科学地制定好符合本乡镇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和规划。

2、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切实选好配强乡镇领导班子。

注重把那些政治坚定,思想理论水平高,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开拓进取精神强,能够并善于驾驭复杂局面,勤政廉洁,民主作风好,能团结同志,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大,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班子中来,努力形成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干部格局。要特别注意选好配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深受干部群众拥护,善于带领干部群众完成各项任务。熟悉党务工作和农村工作,善抓机遇,勇于开拓,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1)职数设置。

根据省委组织部[2005]67号文件,市委2005[14]号、[22]号文件规定,按照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乡镇政府要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健康高效的服务型、法制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每个乡镇的领导职数控制在8名以内,规模特别大、经济特别发达的乡镇可以增加1名政府副职,乡镇领导职数主要用于党委正副书记、人大主席、正副乡镇长及纪委书记、武装部长。乡镇领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实现交叉任职或兼职,一般干部实行1人多岗。县委充分考虑到××干部基数较大的实际,在划分乡镇规模大小时尽量按照有利于××工作的实际来确定,除辖四个村的渔洞乡外,其余27个乡镇均划为大乡镇并按大乡镇的规模来配备干部。按市委文件规定2006年乡镇党委换届党委委员的职数为7至9

人。结合我县实际,县委研究决定,辖5个村及以上的乡镇设党委委员9名,辖4个村及以下的乡镇设党委委员7名。具体职数设置为:乌峰、中屯、泼机、黑树、母享、坡头、花朗、大湾、以勒、林口、塘房、果珠、尖山、赤水源、芒部、雨河、木卓、罗坎、盐源、碗厂、杉树、花山、牛场、五德、坪上、以古、场坝27个乡镇设党委委员9名;鱼洞乡设党委委员7名。

乡镇纪委班子的设置。比照上述分类,辖5个村及以上的乡镇设纪委委员5名,辖4个村及以下的乡镇设纪委委员3名。具体职数设置为:乌峰、中屯、泼机、黑树、母享、坡头、花朗、大湾、以勒、林口、塘房、果珠、尖山、赤水源、芒部、雨河、木卓、罗坎、盐源、碗厂、杉树、花山、牛场、五德、坪上、以古、场坝27个乡镇设纪委委员5名,其中纪委书记1名,专职委员2名,兼职委员2名。鱼洞乡设纪委委员3名,其中纪委书记1名,专职委员2名。

(2)结构要求。

乡镇党委原则上由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1名乡镇长、1名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组成。其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由副乡镇长兼任;组织干事、宣传干事由专职纪检委员兼任。研究、推荐乡镇党委的组成人员时,要统筹兼顾,尽量实行兼职和交叉任职。其中,乡镇人大主席、副乡镇长、武装部长应尽量进入党委班子,其他可根据工作需要吸纳派出所长、妇联主任、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参加。

年龄结构上,以35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和1名女干部(可交叉)。专业结构上,择优考虑熟悉党务、市场经济、农业、科技、教育和法律等方面工作的同志,形成优势互补。任职资格上,担任党委书记的,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工龄,在下一职位任职2年以上的经历,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担任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的,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进入党委班子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和相应条件。

(3)差额原则。

各乡镇党委在研究、推荐党委、纪委候选人时,要严格执行差额原则。设9名党委委员的乡镇,差额为2名;设7名党委委员的乡镇,差额为1名。各乡镇纪委委员的差额均为1名。这也是省委对昭通采取特殊优惠政策,放宽公推直选的规定,全省已有临沧、红河等几个地州市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实行公推直选。市委也确定由威信县拿出一个乡镇进行公推直选的试点。所谓公推直选就是参照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一样由全乡党员和全体选民来投票进行直接选举,而不是由代表来进行间接选举。这对乡镇干部德能勤绩廉和群众公认是一个更大的考验。

(4)交流原则。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对新提拔的乡镇正职,一般要易地任职;在同一职位上连任两届的乡镇领导干部,一般要实行交流;凡属《条例》规定范围内有亲属关系的,如双方在同一领导班子任职,或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其中一方必须交流。干部交流面一般不超过乡镇党政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一,以保持乡镇领导班子相对稳定。

3、撤并乡镇务必认真做细做好党委换届工作。被撤乡镇的村的党代表选举工作,由并入乡镇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并入乡镇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新并入村党总支的领导,认真排查不利因素,对存在和可能发生的问题,要制定应对办法,采取有力措施尽快予以化解,确保乡镇机构改革和党代表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县委将选派强有力的换届指导组,指导开好撤并后的党代表大会。

4、认真抓好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作为2006年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党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试点的乌峰镇、泼机镇、罗坎镇、芒部镇要认真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大胆探索总结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扩大党内民主的途径和形式,积极为我县探索并逐步实现党代表常任制工作提供可借鉴的有益经验。

篇7: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我区乡镇党委自二○○一年换届选举至今已任期届满,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乡镇党委集中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以及郴组〔〕43号文件的统一部署,区委研究决定,全区17个乡镇党委于今年三月底以前进行换届选举。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到科学发展观在农村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党在农村基层组织的加强和执政基础的巩固,关系到今后几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关系到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了切实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以及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调优配强乡镇党委班子,培养高素质的乡镇干部队伍;坚持任人唯贤、公道正派,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让群众信得过、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干部选进乡镇党委班子,特别要选优配强乡镇党委书记。通过这次换届选举,进一步增强乡镇党委班子的整体功能,按照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要求,加强乡镇党委班子建设,为全面推进我区三个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乡镇党委职数的.配置?

根据省委湘组电〔2005〕29号、郴组〔2005〕43号和郴编办〔2005〕184号以及郴编〔200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乡镇党委定职数5―8人。一类乡镇:白露塘镇为8人;二类乡镇:良田镇、坳上镇、桥口镇为8人(以上四个乡镇党委委员职数中含1名专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委员)。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6名。职位配备:书记;副书记、乡镇长;委员、人大主席;委员(政法)、政协主任;委员(组织)、纪委书记;委员(宣传、统战)、武装部长;委员、常务副乡镇长;委员(专管安全生产工作)。三类乡镇:栖凤渡镇、五里牌镇、廖王坪乡、马头岭乡、荷叶坪乡、塘溪乡、大奎上乡、许家洞镇为6人;四类乡镇:岗脚乡为6人(以上九个乡镇党委委员职数中含1名专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委员)。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4名。职位配备:书记;副书记、乡镇长;委员(组织)、人大主席、纪委书记;委员(政法、宣传、统战)、政协主任;委员、武装部长、常务副乡镇长;委员(专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三类乡镇:白鹿洞镇、廖家湾乡、邓家塘乡、太平乡为5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职位配备:书记;副书记、乡镇长;委员(组织)、人大主席、纪委书记;委员(政法、宣传、统战)、政协主任;委员、武装部长、常务副乡镇长。乡镇长是非中共党员干部的,副书记兼任人大主席;人大主席、政协主任是非中共党员干部的,委员兼任职务相应调整。?乡镇纪委职数为3人,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1名。?

三、乡镇党委成员的结构?

1、形成一定的年龄梯次。乡镇党委成员一般由45岁以下的干部组成,并以35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其中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30岁以下的干部。2、配备一定数量妇女干部。乡镇党政班子原则上配备1名以上的女干部。3、优化班子成员的知识结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既要配备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文化知识、法律知识的干部,又要配备掌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农村和农民工作的干部;既要配备熟悉宏观经济管理、外经外贸的干部,又要配备熟知意识形态、政法工作的干部。特别要配备懂党务、经济、政务、武装工作的复合型干部。?

四、乡镇党代会的代表名额、比例和产生的程序?

1、乡镇党代会的代表名额。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7条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名额一般为一百至二百名”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各乡镇的党代表名额由乡镇党委根据党员数量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出具体方案报区委批准。?

2、乡镇党代会的代表比例。各级领导干部(指村级以上干部)的代表占70%左右;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20%左右;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10%左右;妇女代表占20%左右;有少数民族党员的乡镇,少数民族党员代表应占1%左右;新的社会阶层代表占2%左右。上述比例仅作为指导性要求,最终以选举结果为准。?

3、乡镇党代会代表产生的程序。①基层党支部按照乡镇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指导性比例的要求,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②基层党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③基层党支部对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并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

预备名单;

④基层党支部将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报乡镇党委审查;⑤基层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并进行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⑥由乡镇党委决定成立的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五、乡镇党委换届选举时间安排与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2月12日-2月20日)区委组织部举办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业务培训班,对全区乡镇党委书记和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委员进行换届选举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各乡镇党委要对村干部进行培训,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乡镇党委要写出《召开党代会的请示》并报区委审批。?

2、起草工作报告。(2月20日-3月5日)总结本届党委、纪委任期内的工作,认真调研起草党委和纪委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既要总结本届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成绩和经验教训,又要对下一届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提出建议,特别是要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工作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征求所辖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

3、选举乡镇党代表。(2月20日-2月28日)各乡镇党委组织召开所辖党组织负责人会议,讲清换届选举的意义、要求和时间安排,并将乡镇党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选举产生乡镇党代表。?

4、推荐乡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2月25日-3月10日)各乡镇党委组织党员民主推荐新一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乡镇党委酝酿推荐出席区第三次党

代会的代表候选人的名单和新一届乡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一并报区委审批。?

5、召开党代会。(3月10日-3月20日)召开乡镇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是:由上一届党委和纪委作工作报告;分组讨论“两委”工作报告;通过选举办法,酝酿“两委”候选人,选举产生新一届乡镇党委和纪委;根据本乡镇实际,在党员代表大会上作出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关决议。乡镇党代会要同时选举出席区第三次党代会的代表。

六、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区委成立以区委书记陈敏为组长;区委副书记刘少华,区委常委

、组织部长贺建湘为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黄平安、吴昭宏、曹门保、刘辉,区纪委副

书记李小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泽君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昭宏兼

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同时,区委派出指导组和督导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各乡镇党委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2、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做好乡镇党委集中换届选举工作奠定基础。要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安排,深入扎实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教育活动成果,努力创建五个好”乡镇党委,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乡镇党委集中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坚定的思想、组织和群众基础。?

3、搞好宣传发动,确保依章选举。要认真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要求搞好换届选举工作。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程序和办法进行,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尊重党员的选举意志,做到依章选举。?

4、要加强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各乡镇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党的观念,加强党性修养,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经受起组织考验,自觉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守纪律。拟交流的干部要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认真执行干部调配纪律。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检查监督,对换届选举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予以严肃查处。?

5、各乡镇党委在整个换届过程中,要注意掌握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换届工作的进展情况,要及时汇报,确保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篇8:市地税系统税收管理员实施办法

市地税系统税收管理员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担负税源管和监控职能的具有国家公务人身份的工作人员。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强化税源管理、夯实管理基础、落实管理责任、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举措,是坚持管户与管事的有机融合,是实现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有效手段。为全面加强对税收管理员工作内涵的理解,在明确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工作流程的协调衔接和内部监督制约,切实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税源管理必须做到“基本情况清楚,基本制度健全,基本程序规范,基础数据准确,基础资料完备,基础工作扎实”。

第三条 基层分局(所)在以行政区划或行业、街道设置税收任务责任区时,必须确保案鲈鹑吻有一名以上的税收管理员负责,非公务员和协税员不得独自承担一个责任区的税收管理。

第二章 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

第一节 税法宣传

第四条 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及时宣传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新出台的税收政策面上宣传与入户宣传相结合;对易疏漏和已经不能正确执行税收政的特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新开业户,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的宣传。同时,还要注意积极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宣传了解税法的多种途径,如12366服务热线,中国税务信息网等,增加他们学习税法、了解税收信息的渠道及兴趣,从而促进他们运用税法和遵从税法的积极性。入户宣传要做到工作有记录,内容有摘要。

第二节 户籍管理

第五条 建立户籍台帐。户籍管理是摸清税源,提高监管力度的重要手段,实行逐户登记和按门牌顺序登记是实行户籍管理的重要特征。建立《户籍登记台帐》和《 月税户户籍情况变动表》是实行户籍管理的有效形式。及时完整、准确地反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微机代码、税务登记信息、税收定额及户型状态(主要包括是否达到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及是否处于停歇业和非正常户状态等)等信息,便于实施动态管理。

第六条 税务登记管理。对加强纳税人申请设立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情况核实,并于纳税人开业或变更后的一个月内,及注销前核实纳税人实际变化情况,并在3日内填写将核查情况反馈分局,对新开业或变更的纳税户,应于10天内要求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或变更登记,提供相关资料,同时下达《应纳税种签定书》。

第七条 纳税申报期结束次日起,对未按期申报纳税的纳税人无法进行催报催缴通知的,要逐户进行查找,经查无下落的纳税人,立即停供发票,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并进行公告;对查找到的非正常户纳税人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通知税务登记管理岗转正常户处理。

第八条 对逾期不办理税务登记、税务证验(换)证的纳税人,管理员应在3日内制作并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进行催办,并根据相关规定处罚。

第九条 对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实施税务日常检查,同时取消使用发票资格许可,清缴发票,进行税款结算。

第十条 停业户的管理。负责对纳税人的申请停业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清缴税款,封存未用发票、发票购领簿、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对查无问题的,办理停业报批手续;对有欠税的纳税人组织缴清税款,对未清缴欠税、未缴销发票或有其它税务违法行为不符合停业条件的,不予办理停业。对停业纳税户实施监控,发现停业户在停业期间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要依法责令其补缴应纳税额、加收滞纳金和实施处罚。

第十一条 对责任区内漏征漏管户进行清查,监督税务登记证的亮证使用,对无证或未按规定验(换)证的,要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其办证或验(换)证,对应申报缴纳而未申报缴纳税款的,发出《限期缴纳通知书》,按定额管理规定程序予以核定征收税款。对逾期仍未缴申报缴纳税款或逾期仍未改正需予以处罚的,依照《征管法》进行处理。

第三节 建立税源台帐

第十二条 突出“划片管理”,注重“管片交流”,以突出抓好个体工商户大户的管理为重点,对具有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大户进行动态了解和重点监控,分析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研究进一步完善征收管理的措施。

第十三条 对实行查帐征收税款的纳税人和实行“双定”征收的纳税大户及农村重点税源,要建立纳税及生产经营台帐,采取调阅财务报表和定期上门实地了解相结合的办法,在台帐上逐月反映其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对实行简并征期的纳税人要以按月实地检查的记录作为登载台帐的依据。

第四节 审核申报纳税

第十四条 对所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未按期申报纳税的进行催报催缴,开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情况调查等。对征收人员传递过来的异常申报信息、不符合逻辑的申报数据及时进行查核,对存在问题和错误的申报,在督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纠正错误的同时,要分析、总结导致错误的原因及实质,并向分局提出依法处理的意见和建议。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请核延期纳税申报、延期缓缴税款和减、免、退税的,要就如何做好申报、及提供完备的相关资料的审查与政策辅导。并对申请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税前扣除项目、税款抵扣等事项的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对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4] 下一页

第十五条 对年纳税额超过10万元的重点税源企业;欠税企业;有使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或废旧物资收购发票抵扣税额及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两头在外”的商贸企业;月定额超过1000元的,或者月均发票使用量达到或超过其税收定额的个体户要实行重点监控。

第五节 实施欠税管理

第十六条 清理欠税,是管理部门实施税源管理的重要内容。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在清理欠税过程中,针对不同情形,可以对欠税户采取强制执行、阻止出境、查询银行账户、应退税款抵交欠税等行政执法措施,或对第三人行使税款优先权、代位权、撤销权。稽查案件的欠税清理,由稽查部门负责催缴,管理部门应协助配合。

第十七 税收管理员作为欠税催缴的一线责任人,应针对不同的法定情形,及时提出相应的“清欠措施建议书”,按规定权限上报审批执行。税收管理员没有提出建议或已批准的措施擅自不执行的,应当追究税收管理员的.责任;税收管理员已提出且符合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的清欠措施建议,上级不予批准的,批准人应在建议书上注明不予批准的原因。“清欠措施建议书”应当存入户管档案备查。

第十八条 基层分局(所)应完善欠税跟踪制度,建立欠税台帐,台帐中除记录欠税户不同时期的欠税金额、清欠入库的税款外,同时备忘采取的具体清欠措施(或不予批准的措施)和执行时间(或不予批准的时间)。

第六节 核定调整税额

第十九条 对辖区内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要依法核定税额、下达《应纳税款核定通知书》,对外来从事工程作业的纳税人要调取其工程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并组织征收。对非一次性结清税款及开具发票的工程要设立项目台帐。

第二十条 对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5条规定且未核定定额,以及连续三个月生产经营下降或提高在核定定额20%以上的纳税人,要先由纳税人如实填报《应纳税经营及收益额申请核定表》,再经税收管理员入户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税收负担情况进行调查测算,提出初步意见,再经法定程序评议及社会公示后,由县(市、区)局批准后下达执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对年度中间个别纳税户的税收定额评定及调整,可先行按分局评定的税收定额预征,集中上报审批定额后再做税款清算。

第二十一条 对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6条和细则第51、52条规定的,按照细则第54、55、56条的规定,提出税收调整建议并报分局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营业税未达起征点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开展跟踪管理,符合条件的,及时提出调整核定税额的建议,按规定程序评定税收定额。

第二十三条 对“双定户”可实行“简并征期”方式,为便于动态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及停歇业的管理,原则上税款应按月核定,对简并征期内停歇业达到20日以上的可以按月核减定额。

第七节 开展纳税评估

第二十四条 根据行业平均利润率、平均税负等评估指标,利用纳税评估模型和行业信息资料,依据包括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和财务会计等相关信息数据,综合分析行业总体税收状况和纳税人个体纳税情况,具体分析企业相关税种纳税情况与其销售收入、实现利润的逻辑关系。对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纵横向比较,结合实际核实,分析测算纳税人实际纳税与应纳税额的差距,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约谈纳税人时,可给予必要的提示和辅导,要求纳税人举证说明纳税异常原因等。对评估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如计算填写、政策理解等差错,促使其自我纠正,并监督执行,辅导组织税款入库;对有偷税嫌疑的,转交稽查部门进行查处。约谈要有两名以上税收管理员共同进行,约谈笔录须请纳税人签字认可。

第二十五条 要认真总结以往纳税评估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提高纳税评估在税源管理中的实效。在计算机不能全面支持条件下,要以重点税源、重点行业为主,确定重点评估对象,以人机结合,个案突破为原则,以点带面开展评估工作;要充分运用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赋予税务机关的检查权、核税权、处罚权等法定手段,依法简化评估程序和文书,着眼评估的实质和效果,提高评估效率。要将纳税评估与信息采集、日常检查、税务稽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评估指标体系,有针对性地实施有效评估,并通过日常纳税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逐步建立起评估为稽查提供案源的工作机制,以增强稽查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切实做到以评促管、以评强管,提高税收管理成效。

第二十六条 对确定为纳税评估对象的纳税人,对其申报纳税真实性审核分析,在纳税评估后应形成评估结论书,并连同笔录报分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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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处理涉税违章

第二十六条 对纳税人涉税违法违章行为,要及时进行宣传辅导,督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时改正。对造成后果,需要进行税收处罚的行为,要将有关违法事实、证据、材料及处理意见上报分局按规定程序、权限报有权机关审批后执行。对适用简易程序并当场作出处罚的,应将《简易税收处罚决定书》连同送达回证及相关证据、资料和纳税人陈述申辩材料报法制员审核、分局备案。

第九节 管理普通发票

第二十七条 税收管理员主要抓好对纳税人发票初次领购资格、品种、数量的审核、认定;对纳税人自印发票的审核;对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按税源管理部门要求,推行税控收款机,并督促使用税控装置的纳税人如实录入经营数据和开具税控发票;对纳税人领购、开具、使用、取得、保管进行监督检查,对纳税人被盗、丢失发票、遗失发票管理证件的核实;开展普通发票审核工作,及时提出审核意见。

第二十八条 做好发票开具额与纳税申报额、发票开具额与税收定额的比对工作,防止税款征收与发票供应使用的脱节。

第二十九条 对发票违章举报工作进行核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辖区内发票违法行为。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提出收缴发票或者停供发票的建议并在获准后依法实施。

第三十条 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做好防伪税控普通发票、有奖发票以及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工作。

第十节 开展日常检查

第三十一条 日常检查是指基层分局(所)开展的除稽查部门负责的偷逃抗骗税案件、举报案件和专项检查外的税收检查,如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纳税评估问询和疑点情况的核查,达到立案标准的案件移送等。日常检查,由基层分局(所)统一制定检查计划、统一调配人员开展,避免重复检查;检查至少要有两人,比较重要的调查和检查,税收管理员不担任其管辖户的主查业务;检查要做好检查记录,并及时提出建议或报告;日常检查所获税源信息要记录归档,实行共享。

第三十二条 为加强税收规范化管理所作的入户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和调查不作为检查对待。主要包括税务登记、注销、停歇业、非正常户和漏征漏管户的清查,调查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个体税收定额变化、申报情况核查、纳税催报、税款催缴,发票管理与使用检查、税控装置推广与使用的检查、纳税人基础信息采集核查等。对发现需要整改的事项要当即督促整改;对涉嫌税收违法行为的,所做的调查情况要有详细记录,要及时上报分局处理,并及时归档。对其他一般性的问题可采用表格式记录。如制作《税源管理下户调查工作汇总表》等。

第十一节 建立税源档案

第三十三条 按“一户式”储存要求对所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资料实行分户管理,把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基础资料、税费征管各环节的征管资料和各类动态征管资料,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收集、整理、储存,建立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分户税源档案。

第三十四条 办税服务大厅和档案室要设置资料收集、传递登记薄,纳税人和税收管理员报送资料要归类分户登记,并由受理人审核签收。

第三十五条 对由税收管理员直接征收集贸市场的零散税收,和征收人员门市代开发票征收的税款,应由税收管理员和征收人员分别制作征收清册,按月归入税源档案。

第三章 税收管理员行为规范

第三十六条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坚持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通过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夯实税源管理基础。

第三十七条 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文明服务,着装上岗。严格执行税收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依法征管,依率计征。坚持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奉公守法,洁身自好,严格执行税务人员“十五不准”,杜绝人情税、关系税。

第三十八条 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得;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执法,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维护地税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三十九条 严格规范管理,切实履行职责。在实施税源管理工作中,做到程序规范,管理有序,服务热情,确保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自觉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职业操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管理效能,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第四十条 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税收管理中发生依法需要回避的情形,应及时向单位报告申请回避。

第四章 税收管理员的管理

第四十一条 税收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接受纳税户的宴请和擅自参加纳税户邀请的各种庆典以及外出考察、参观等活动;不准接受纳税户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准到纳税户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准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压价购买商品或者赊欠货款;不准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借钱借物或者无偿占用其财物;不准在纳税户中入股分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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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实行税收管理员廉政反馈制度,组织纳税人对其税收管理员执行廉政制度以及提供纳税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调查反馈。由纳税人填写政风调查问卷,对纳税评估下户核查及涉及向纳税人调取帐簿、实地盘货对帐的日常检查,应由纳税人按次填写反馈。

第四十三条 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总局确立的“按人定岗、以岗定责、以责定酬”的能级管理原则,尝试以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业绩、落实制度的情况、管理的质量、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来确定税收管理员的等级,设立等级津贴。探索一条“按能力、重业绩”的税务人事制度改革之路。

第四十四条 各县(市、区)局应当建立税收管理员定期培训制度,重点加强财务会计、税收法律法规及税务检查等知识的培训,提高税收管理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水平。各分局要加大对税收管理员的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实行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妥善解决工学矛盾。不断提高税收管理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税收执法能力。

第四十五条 建立税收管理员至少每三年轮换一次,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延长。

第四十六条 完善税收管理员的考核机制。税收管理员的考核应与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效能建设考核、公务员考核、能级确定等相结合,充分调动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式应主要以邮寄或者网络等形式回复。

第五章 工作绩效评价

第四十七条 对税收管理员按照税收管理岗职责所完成的绩效进行综合评价,通过一些绩效

综合指标,分季度初评,年度总评。

第四十八条 工作绩效评价指标的数据来源于税收管理员实际所完成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标准、工作效率和工作目标任务,以及日常下户调查记录、宣传记录等。

第四十九条 主要评价指标

(一)月入户宣传户次占总纳税户数≥10%

(二)新税收政策对特定对象宣传率=100%

(三)税务登记率(企业)=100%,税务登记率(个体)>97%

(四)虚假停歇业率=0 以分局检查记录为准,(不含税收管理员已自行查处的虚假停歇业)。

(五)漏征率<1%

(六)漏管率<3%

(七)亮证经营率>90%

(八)处罚率=实际涉税罚款户次/涉税应处罚户次=100%。

(九)税收保全、强制执行及时准确率=100%。

(十)纳税人自行申报率=100% “双定户”考核评税程序中的申报(应纳税经营及收益额申请核定表),企业考核按月申报。

(十一)资料收集完整率=100%

(十二)资料传递归档及时率=100%

(十三)重点税源分户台帐登记率=100%

(十四)发票违章处罚和补税率=100%;

(十五)普通发票正确使用率=95%

(十六)异常申报检查或约谈率=100%

(十七)减免税审核准确率=100%;

(十八)欠税清缴率≥20%

(十九)税款核定失误率=0 如未掌握小店有大库、近店有远库、前店有后库、一店有多库、无店有多库、小店有小库等情形,造成就店评税或无店不评税失误的

(二十)优惠政策落实率=100%

(二十一)社会投诉率=0

(二十二)执法过错率=0

(二十三)当期入库率=当期入库税款(含罚款滞纳金)/当期应征数(含罚款滞纳金,但已申请延缓期缴纳未到期税款除外)×100%≥100%;

第六章 绩效考核办法

第五十条 以百分制作为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基数分,具体各指标分值可结合各地“五联三挂钩”岗位考核办法统筹考虑制定。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制度由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从2005年01月0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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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一推两考”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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