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联动创新社区治理实施方案((整理4篇))由网友“MissJiang”投稿提供,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三社联动创新社区治理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篇1:三社联动创新社区治理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建设健康社区工作,根据《xx区建设健康城区行动计划的要求。在办事处党委的领导下,在区爱卫办的大力支持下,以改善居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和提高市民群众健康素质为出发点,积极营造健康、优美、和谐的人群生活和居住环境,我们将采取如下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网络。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办事处建设健康社区进展,成立了建设健康社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社区书记xxx为组长、全体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建设健康社区领导小组,下设七个片,有专人专管,把西新苑建设健康社区工作计划落实到各职能部门,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以确保建设健康社区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加大宣传发动,进一步营造社区氛围。
为了让更多的社区群众知道建设健康社区活动,并积极投入到这项活动中来,我们将加大了建设健康社区的宣传力度。一是召开建设健康社区工作会议;二是结合爱国卫生月、世界卫生日活动,组织社区建设健康社区职能部门一起,计划在社区广场、保险公司门前、泰达证券门前等地方进行了卫生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下发各类宣传资料,拉横幅、固定广告牌等活动。三是利用各片宣传阵地(画廊)和简报进行卫生知识,让广大居民进一步了解各种健康知识。通过这一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的知晓率,为建设健康社区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三、整合社区资源,进一步推进健康社区。
1、“健康身心”活动。进一步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的作用,认真开展传染病、慢性病防治知识普及教育,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检测和干预,加强流动儿童计划免疫,提高接种的及时率。同时开展各类健康互助活动,完善解决社区贫困人群的医疗救助方案。积极开展社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活动,为贫困、无业精神病人提供基本的精神卫生服务。
2、“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加强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工作的网络化管理,巩固和完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把 “家庭计划指导进万家”做好,同时也为更好地开展计生服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其次在西新苑社区广场举办了知识讲座,力争有更多的家庭共同参加,并举办的“家庭育儿大考场”竞赛活动。
3、 “人人掌握救护技能”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救护技能培训、竞赛,着重对各居委有关人员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市民对突发事件的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4、 “放心食品、健康消费”活动。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有序开展卫生等级评定工作;重点抓好职业道德教育,注重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下发各类宣传资料达,切实提高市民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引导市民形成健康的食品消费行为
5、“控烟”活动。继续推进控烟单位创建,几年来先后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唐山49中学、开平小学6家单位进行推进工作。同时加强公共场所控烟执法,积极倡导在饭店、茶室等公共场所设立吸烟区;大力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宣传,提高市民控烟意识。
四、加快建设健康社区,进一步推进健康单位、家庭。
1、“健康单位建设”活动。大力宣传引导,切实提高单位主要领导对建设健康单位重要意义的认识,真正化为单位的自身需求和自觉行动。指导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开展单位职工人人运动、食品安全、资源节约、健康教育等特色活动,形成多元化的健康单位建设格局。
2、“健康家庭建设”活动。以社区为基点,指导创建家庭开展“居室清洁、家庭和睦、生活健康、热心公益”的创建活动,争取到10共创建200户。 总之,我们要按照建设健康社区的工作要求,开展工作,我们将按照建设健康城市的目标积极探索,不断实践,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与时俱进,扎实有效地推进西新苑社区建设健康社区工作,为xx建设健康城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篇2:社区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加快推进街道社区社会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创新,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经区委7月25日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以**社区为单位,探索创新社会管理新模式。现就加强和改进**社区社会管理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加强社会管理服务的新模式、新途径、新方法,全面提高街道社区社会管理服务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解决遗留问题,实现管理规范化。**安居工程小区是甘肃省第一批建设的经济适用房之一,现有住宅楼36幢,建筑面积145,677平方米,住户1552户,人口5340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物业管理瘫痪给居民群众正常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需要彻底解决。
1、依法完成业主委员会换届。由北街办负责,加强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小区居民提高自我管理能力,指导安居工程小区依法完成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
2、移交公用配套设施。由住建局负责,北街办配合,对小区内供热、供水、排污等设施进行全面摸底,对管理服务楼、供热站东侧房屋等国有资产,以及相关账务、资料全部移交北街办管理;对公厕、自行车房、地下停车库等公用设施设备,移交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并按程序交付物业公司管理使用。
3、规范物业管理。由北街办负责,住建局配合,指导业主委员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做好现代化物业公司的选聘工作,对小区物业进行规范化管理。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由北街办负责,住建局、城管局、园林局、环卫局、文广局、公安分局、供排水公司、供热办、体育事业管理服务中心配合,全面加强**安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对供热、供水、体育、安保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维修,确保**安居小区环境整洁、安全有序,各项基础设施正常运转,保证居民日常生产、生活和文体需求。
(二)建设“三维数字社会管理系统”平台,实现管理信息化。建设以“五大系统”(地理信息系统、“民情通”呼叫服务系统、干部绩效评价考核系统、人口信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十大模块”(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司法综治、群团组织、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城管卫生、志愿帮扶和社区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三维数字社会管理系统”,实现“六大功能”(“区域化”信息综合浏览查询功能、“专业化”社区特色服务功能、“规范化”基础信息分类汇总功能、“动态化”数据自动统计分析功能、“全景化”街面实景视频管理功能和“科学化”干部绩效考评功能)。
1、由北街办负责,区委组织部指导协调,按期实施**社区“三维数字社会管理系统”建设工作。
2、由财政局负责,为“三维数字社会管理系统”建设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
3、由民政局负责,协助解决**社区办公场所和经费问题。
4、由北街办负责,区委政法委指导协调,建设社区治安防控体系。
5、由北街办负责,确定有资质的公司制作“三维数字社会管理系统”。
6、由北街办负责,与电信部门联系开设“民情通”热线电话。
(三)建立“总理春节话民生”纪念室,实现管理人文化。近年来,国家、省、市、区各级领导多次到社区调研指导工作,特别是20春节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到**社区与群众共谈民生、共庆佳节。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社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基层群众的关怀和关注,展示社区发展历程及工作成效,建立“总理春节话民生”纪念室。
1、由新闻网络中心负责,搜集整理温总理在庆阳调研期间相关影像资料,制作“温家宝总理在**社区与干部群众“春节谈民生”记录片。
2、由新闻网络中心负责,北街办配合,收集整理反映社区发展的影像资料,制作**社区工作专题片。
3、由文广局负责,北街办配合,建立小区图书室,配备图书及音响设备等,规范文艺团体活动,活跃居民文化生活。
(四)加强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管理精细化。建立以夯实基础阵地、搭建平台载体、解决民生问题、文明便捷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为民服务体系建设,为居民群众提供全覆盖、全天候、全方位的.精细化服务。
1、由组织部、民政局负责,北街办配合,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制定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换届方案,指导**社区顺利完成换届工作。
2、由北街办负责,对党的建设、精神文明、计划生育、民生保障等工作进行科学整合,完善便民服务大厅,为居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3、由城管局负责,对小区营业门店门头招牌进行统一规范,对小区及周边乱泼乱倒、乱摆乱放等不良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4、由公安分局负责,加强对小区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努力打造安全文明的宜居小区。
5、由北街办负责,环卫局配合,加强社区环卫设施建设,对小区公厕进行维修,指导物业公司搞好小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三、实施步骤
**社区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从2012年8月1日开始,到2012年10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制定方案(2012年8月1日至8月31日)。学习市、区关于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相关精神,了解开展社区社会服务管理试点的重要性,组织人员深入小区住户家中,做好思想动员工作,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成立组织机构,各责任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各自《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二)全面实施,深入推进(9月1日至10月20日)。召开**社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总结验收,整章建制(10月21日至10月31日)。对社区社会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查缺补漏。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社区社会管理服务运行机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街办社区要抽调得力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印发宣传资料以及广播电视、网络、简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社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加强配合协作,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根据部门职责,全力参与、配合搞好**社区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要围绕社区社会服务管理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工作进展和人员到岗情况,对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影响整体工作进展的责任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
篇3:三位一体社区民主治理创新项目调研报告
三位一体社区民主治理创新项目调研报告
南街街道地处惠农中心城区,所辖面积5.2平方公里,现有人口4多人,商业网点集中、居民房屋老旧、基础设施老化,老年人多、流动人口多,为南街下辖的七个社区治理和管理工作带来不小的难题。在此基础上,南街街道主导并在下辖的七个社区推广“三位一体”创新治理服务模式:社区党支部联合业主委员会、社区物业齐抓共管,共建和谐社区。以三方联席会议为平台,协调街道社区、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组织、监督、指导各方共同研究处理社区重要事务,街道社区侧重组织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业主自治活动,化解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纠纷,物业公司除了为业主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外,还要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业委会发挥维权监督作用,监督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协助业主搞好社区自治管理。
街道支持。包括指导成立民办非企业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筹措资金整治小区楼院公共环境、为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配备公益性岗位人员等,为社区物业服务中心承接物业管理创造条件。
社区指导。指导各楼院成立物业自治协管会,引导居民实现物业自治。指导物业服务中心建章立制,承接好物业服务管理,监督物业中心按章办事、规范运作。制定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承接流程:
①动员楼院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自管会;
②张贴《致小区居民的公开信》;
③召开业主代表或居民代表会议;
④测算小区物业管理成本;
⑤社区居委会、业主代表与物业中心征求居民意见,商定服务价格并签订自治公约和服务协议 ;
⑥物业服务中心正式承接。同时组织社区党员义工社、韩哥志愿服务队等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整治、义务巡逻员、文体宣教、文明楼院创建等,与物业服务中心互联互动、优势互补。
业主自治。由物业自治协管会负责,通过入户走访、板报、公开信等形式开展准物业管理模式宣传,使居民了解服务管理内容和权利义务,达成思想共识,增强参与意识。通过组织业主协商,制定楼院物业自治公约,将物业费用缴纳纳入公约内容,动员居民签字承诺。同时,动员党员居民代表、楼栋长带头缴纳物业费,率先履行义务,带动居民缴纳费用。治理成熟后,逐步移交社区物业服务中心接管。
物业中心承接。社区物业中心承接后,在常规服务方面,坚持“低偿服务、保本经营、公开透明”,采取小区单独设帐、定期公示的办法,为楼院提供卫生保洁、安全治安、车辆停放、公共设施维护及应急维修等准物业服务。在增值服务方面,依托家政服务中介信息平台,提供家庭保洁、衣物清洗、室内设施维修、保姆介绍、病人陪护等个性化有偿服务。同时,依托数字化社区信息服务平台,提供网络代购机票代收有线电视费用、代缴网络年费等衍生服务,满足居民多层次需求。
“三位一体”创新治理模式彻底改变了社区组织各行其是、“单兵作战”的工作局面,形成了推进社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合力作用。
一是资源共享聚和力,老旧小区华丽变身。
以“支部资源联享、物业管理联做、精神文明联创、服务难题联解、公益事业联办、生活环境联建”为目标,南街街道凝聚多方力量共同投入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当中。春晖27院是典型的一个单位盖一栋楼“凑”起来的小区,物业撤出后,小区陷入无人管理的混乱状态。在南街街道党工委的指导下,春晖社区党委号召小区党员成立了小区业委会,自己当家做主,管起了小区各项事务。以来,三方共同完成了老旧小区节能改造、拆除了“最大隐患”废弃小煤房,义务栽植花果树、马兰花等并主动承担起日常管护任务,赢得了居民的广泛好评。27院的华丽转身,正是南街探索物业自治管理新机制,打造和谐社区的缩影。春晖金融家属院、工行家属院、烟草公司家属楼等10多个无物业小区,也通过“三位一体”齐抓共管创新模式,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了生活质量,彻底解决居民反映的难点问题。
二是支部党员争做先锋、团结带领成主力。
社区治理工作多而杂,社区支部主动发挥能动性,成为“三位一体”社区服务队伍中的“老大哥”。在社区支部的组织带领下,小区党员亮明身份积极认领志愿服务项目,为辖区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张民科等老党员牵头成立了义务巡逻队,每天坚持走街串巷,为居民看家望门。韩全德是一位技术工人,几年来,他拉起了一支队伍,配合小区物业,带着维修用的家当,张家的锁子、李家的水龙头、王家的电灯泡......随来随修、随叫随到,家里进进出出、居民区里的.来来往往,见证着一名共产党员的情怀。
三是“现场解决”+“例会协商”,矛盾被化解,问题得解决。
面对居民纠纷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特点,街道党工委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号召支部党组织、小区居民代表、物业代表,深入到楼栋、单元、家庭、社区百姓家中“说事、解难、化矛盾”,及时掌握、及时处置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矛盾,切实做到在第一时间广泛听取民情民意,在第一现场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并且定期召开例会,共同商议社区重大事项,会前征求业主意见建议,会后及时公布议定结果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除此之外,南街所辖七个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百姓说事点”、“民情日记”等特色鲜明、行之有效的创新机制。在社区成立“百姓说事点”,老百姓有烦心事、不平事、纠结事,有了家长里短、“磕磕碰碰”都愿意到这里来“扯磨扯磨”,“说开了,心里也就不堵了;想通了,也就没啥事儿了”。先后通过组织召开楼院居民协商会、板凳说事会等形式,经常组织街道和社区党员干部开展“敲敲门”服务,为辖区的困难家庭、孤寡老人等居民开展水、电、暖检查等志愿服务活动,小区建成居民群众共建共享的和谐温馨大家庭。
四是不光“排忧解难”,还有文艺建设,让百姓生活丰富多彩。
彰显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辖区各方文化队伍丰富、文化底蕴厚重、文化艺术骨干人才多的优势,七彩花龄、新飞、春之韵、馨乐康等十余家社团组织各类文体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秧歌社火”、“文化艺术节”、“一元复始,七春贺岁”等文艺演出,为群众送上了丰富的文化盛宴,全面提升社区的文化素质与人文素养,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居民凝聚力、归属感、自豪感,彰显文化魅力,坚定文化自信。为倡导“歌颂母爱、弘扬美德”的良好风尚,各社区还组织开展了“书香尚德话母亲”主题活动,将中国传统文化和文明家庭建设相结合,形成良好的家风家训,将中国孝心美德与感恩文化之独特软优势永久保留和传播。南街街道大力培育各种文体娱乐群众组织和队伍,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不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充分挖掘辖区单位、学校优势,繁荣社区文化。大力发挥发挥民间“草根”文化艺术团、社区晨练队、广场舞组合、老年秦腔艺术团等原有艺术团体的作用,积极开展以“我们的节日”“勿忘国耻·圆梦中华”“文化艺术节”为主题的系列主题活动,组织演讲比赛,邀请区纪委、宣传部、文明办、组织部相关领导担任评委,把区委、政府重点工作中融入到宣传活动中,营造了社区文化氛围,丰富了居民群众文化生活。
篇4:新 社 区 发 生 了 什 么――从两个现代社区个案透析社区治理基础的变
新 社 区 发 生 了 什 么――从两个现代社区个案透析社区治理基础的变化
近年来,随着上海城市发展的日新月异,新式社区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在看到社区硬件面貌彻底改变的时候,我们有必要探究一下社区基本性质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这种变化有什么制度价值?本文从我区石门二路街道达安城、新福康里两个社区个案调查状况出发,试图找出这些变化,以及这些变化怎样影响了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条件,并进一步指出地区政府在这种基础关系结构转型后应扮演什么角色,而这一点对于积累新式社区管理经验,以至“打造国际一流社区”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一、达安城、新福康里两个小区的基本情况
达安城小区和新福康里小区原来都是石库门旧式里弄,是近几年通过旧区改造在我区较早建成的新式小区。据我们的调查,达安城小区住宅共58414平方米,业主579户,新福康里小区住宅10.8万平方米,有主业1246户。这些业主或者通过回搬或者通过新购都取得了房屋的产权,是新小区的真正主人。两个小区业主全部入住后,相继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目前,达安城小区已是第二届业主委会员,有11人组成;新福康里小区也成立了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有13人组成。两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都与管理小区的物业公司(前者是上海达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后者是上海百事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与物业公司形成聘用与被聘用的关系。两个小区相同的是,所聘用的物业公司都继续了业委会成立之前的管理本小区的物业公司,而两个物业公司与原来的小区开发商都有某种关联。目前从整体上而言,两个小区的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关系良好,业委会对物业公司整体上是信任的,但有不满意的地方,达安城小区业委会对于物业公司就小区内开公司问题的处理情况不甚满意,新福康里小区居民因小区内盗窃案件不断发生以及物业收费较高而颇有微词。
二、城市社区基础产权关系的变革
我们知道,传统城市社区大多数的住房是由居民的工作单位分配的,居住者没有通过市场交易价格购买房屋,而是作为工作单位的成员进入居住区的,因而居住者不是房屋的产权人。房屋的产权属于居民的工作单位(集体)或者国家(由政府房管部门代表行使)。居住社区的物业管理权相应地被赋予了准政府性质的物业公司(由“房管所”转制而来),这些准政府机构代表政府拥有物业资源的占有、处置和受益权,同时也程度不同地替政府承担着部分社会福利功能。居民或单位交出的物业管理费用只具有象征意义,并不能平衡物业公司实际的支出成本,这些费用要么由政府贴补,要么由单位组织统一负担,甚至还可能由小区经营的其它收入(比如停车场、房屋出租等)来填补。正因如此,物业公司不仅视自己为当然的管理者,而且是身份和地位都高于居住者一方的,因为他们掌握着房屋资源的社会提供,是他们代表政府为居民提供了福利。在物业眼里,居民是一个准公共福利的享受者,是物业管理照顾的对象。居民不住,对物业的生存没有影响,但反过来,如果物业停止了工作,对居民的影响极大。如果居民希望保留楼前更多的绿地,希望减少油烟、噪音污染,希望建造自行车棚等,居民就必须或者通过请求其产权单位代表他们向物业交涉,或者集体通过信访的形式向物业呼吁。事实很清楚,是居民依赖物业的资产生存,而不是相反。物业与居民之间是纵向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不对等,居民无权约束物业,居民公共需要的能否实现基本上取决于物业的良心发现,而非法律的约束。还需要指出的一点是,在传统社区中,物业只承担了社区管理的部分职责,主要是房屋的拆建、修葺等,另外一部分管理职能,如垃圾清扫清理、卫生整治、小区安全等,是由政府机构(街道及有关部门)或准政府机构(居委会)来承担的。
在达安城和新福康里两个新式小区,我们看到,新的城市居住社区已经发生了变化,其中最重要的是居住者身份的变化,房屋产权已通过购买归属到个人或家庭。这样一来,旧的业主主体――单位、房管局或开发者已经转变成新的,他们是购买了房屋的社会集团或个人。于是,一种对等的市场关系就出现了:业主成为房屋的产权人,他们以管理费购买物业公司的保安、绿化、清洁等社会服务,物业公司则以提供服务作为交换,从业主的购买中获得生存。这个市场关系使得交易双方――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地位趋向“平等”,更准确地说,是趋向于各自权利义务的对等配置。业主的选择权被《上海市居民小区管理条例》合法化,这个条例明确承认,由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具有运用签署合约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这种居住者的选择权,显示了他们同物业不同以往的纵向关系性质:他们是由聘用合约联系起来的交易双方,成为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关系。这样的关系意味着,物业从一个准政府式的、有权力的社会管理者,转变为一般的、提供管理服务的社会单位。这意味着从前的管理和被管理关系转变成签约关系,各方具有权利义务的对等、从而可能相互约束的地位。很明显,这是一项权利配置的重构-转移过程,它改变着权利配置的规则,并在其基础上造就着新的社会关系。
三、新的社会公民组织和新的公共利益空间的出现
随着城市社区产权关系的变化,对一部分稀缺的社会价值――资源、商品和劳务――而言,它的分配的主体发生了变化。参与分配管理资源“主体”方面的变化,是一些社会管理责任的开始转移,从政府、房管部门、单位或物业开发者等组织的单方面的责任转移到居住者为主要的责任方去了,但由于成本、时间和专业分工的原因,他们需要委托物业公司来代理这份管理责任。由居住者量多、分散且时间不一致,所以居住者需要通过一定的授权方式产生代表他们行使物业选择权、公共事务的决策权的组织,这就在小区产生新的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他们代表居民,试图通过竞聘选择权参与对管理市场资源、劳务供给等有价商品即价值的分配。这是传统社区所没有的活动主体。
从达安城和新福康里两个小区业主委会员的章程及运作方式,我们可以看出这种新兴的社区公共组织,在产生和授权方式、内部结构、权利行使依据、权利内容、经费来源及对其评价方式等方面,与政府组织或政府任命的公共组织有质的不同。业委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于业委会行使的权利与业主有直接的利益关系,所以业主们对行使业主代表和业委会委员的`选举权都非常慎重,这与一些政治选举明显不同。业委会委员的权利严格来自其所代表的业主们的授权,其工作成效(权利行使的当与不当、职责履行的到位与不到位)的唯一评价主体也是其代表的业主们,业主们对不称职的委员只要履行规定程序即可撤换,这与行政组织自上而下的权力产生和评价方式正好相反。业委会的内部结构是真正的委员会制,严格实行一人一票,业委会主任并没有多于其它成员的权力,他的个人意见也不能影响其它成员的投票,主任的角色是召集人,这与行政组织的首长负责制差异巨大。
业委会的出现意味着一种变化:由居民组织处理居民共同的事物,显示了组织化的社会联合由私域向公域的变动。它要求分享某种社会权利,但这种社会权利的目标在社会财产的管理方面,它要做的是通过聚合并代表产权人(居民)的利益,达到维护其产权利益的目的。与过去不同的是,这类公民组织试图进入公共管理领域,承担公民财产管理的责任,从而来替代一直以来由指定的组织如房管所转制物业公司、街道、居委会等组织的社区公共利益的管理职责。
更有意义的是,业委会这类社区公共组
织的出现,除了增强居民自治意识,减轻政府的社区管理责任压力,而且还创造出了新的社区公共空间,产生新的公共利益。在传统观念里,私人利益与公有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是相对立的,而在新式社区我们发现存在一种既不是私人利益,也不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新型社会空间,即建立在自我利益基础上公共利益。这种公共利益是可以公共分享的“私利”的整合,它具有非个人性、非国家性、非政府性。举个达安城小区管理的案例来说明:有的居民要求禁止养狗,这是个人利益而不是公共利益,因为它无法和同意养狗的居民共享这种利益。但是居民要求“保护绿化”或“防止污染”就不同了,它们同样是“私利”,但有了居民公共利益的性质,因为这种利益可以与任何其他居民分享。从表面上看,这些主张与增进自己的私利有关,但它还符合公共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其它原则;如果个人利益和他人的利益(包括被要求人)相一致,这种利益就具有了某种公共性质,因而受到社会制度的正当保护。
四、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方式变化――从身份到契约
新的活动主体和新的公共利益空间的出现预示着新的社会关系的产生。在传统社区,居民总隶属于一个单位,即是所谓的“单位人”,他取得住房是基于他单位的身份,他行使社区管理权也是基于身份向其单位组织提出。而在新式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方式的完全不同了,居民取得参与资格是基于购房合同获取产权,居民通过契约授权给业委会行使其业主的权利,最重要的是业委会通过签约来委托物业公司代理行使社区管理权。由于契约关系,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形成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分配社会资源的规则发生重大变化,物业公司需要通过竞争获得这份管理资源,但竞争的标准是服务质量的高低,而不是他在政府体系中级别、地位、以及和政府关系的远近。这样,对于物业管理市场资源的分配,就由从前的政府分配转变为由产权人(居民通过竞聘物业的活动)来分配。而这一点,又成为物业公司负责(代理)对象改变的原因,过去它们仅向自己的上级负责,现在转变为向居住者负责。这意味着,他们由前者的代理转变为后者的代理。
就社会关系转型而言,居民通过一个个签定合约的行动,实践着一些现代社会的规则――自主、选择、对等、参与、公共授权、公民责任、行动的法律依据等,他们改变了以往一切依赖组织的习惯。正如19世纪英国法制史学家亨利・梅因在其名著《古代法》中所说,“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社区居民通过契约,发展出了对于共同事务的处理(管理和控制)责任以及运用这种责任平衡强弱力量不同社会团体的能力,整合了公民共同利益,强化了公民基于合约基础建立的信任、监督和自我控制关系,这是一种典型意义上的公民自治,是朝向法治社会的基础性变迁。
五、地方政府在社区转型中应扮演的角色
虽然前面的分析,表明了在新式的达安城和新福康里小区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是通过合同建立起聘用与被聘用的平等契约关系,业委会对物业公司具有选择权,但是如果某个业委会对聘用的物业公司不满意,想要换一家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业委会是否能“炒掉”物业公司,我们深感疑虑和担心。《南方周末》2000年5月19日刊登的一篇文章“业委会炒不掉物业公司”,介绍了浦东清水苑小区业委会想炒掉严重不合格的“畅苑物业”由于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干涉而未果,这说明我们的担心不是多余的。在我们的调查中,确实发现相对于物业公司来说,代表业主利益的业委会是非常弱势的一方,物业公司与政府组织或准政府组织之间具有某种相关。
我们认为,在目前新式小区发展出的新型社会关系与原有的宏观制度仍相抵触的情况下,作为地方政府(包括居委会这样的准政府组织)要在产权冲突中坚持保护和支持原则,尊重法律,尊重当事人契约,而不是相反。比如,前述清水苑小区业委会炒物业的案例(虽然我们调查的这两个小区没有发生这样的情况,但也完全有发生的可能)中,是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否决了业委会(代表业主们)脆弱的竞聘物业权,这不仅直接损害清水苑小业主的权利,而且损害了《上海市居民小区居住条例》的法律权威,破坏了确定性,鼓励了机会主义和寻租行为的盛行,刺激了极端行为的发生。清小苑小区业委会竞聘物业不成,试图发起居民拒交费用的行动,来增加压力。如果这种争议是在某个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之间展开,它还可能演变成一个有“国家和社会”冲突涵义的事件。争议的扩大、扩散和升级,不仅损害了行政的权威和效率,而且对建立社会合作有负面影响,它激励的是社会对政府的依赖,而不是社会的自我依赖、约束、管理和监督能力的发展。从清水苑物业方面来看,如果政府的介入很有用,那么所有的物业公司都会想方设法采取各种行动,不断繁衍着寻租行为。在业主无选择权的情况下,无论物业卸责问题多么严重,也不可能让它付出代价,反过来,政府还要付出相当精力不断来“抓”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结果是政府的不当干预,保护了不进取的物业公司继续占有社会资源,增加了政府从事社会管理的负担和协调成本。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要求“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会”,在我区达安城、新福康里等新式社区产生的这种契约型社会关系无疑为居民自治奠下物质基础,并且由可能由这种社区内契约进一步发展出社会契约,这将是在城市悄然发生的历史性进步。但是这种契约关系仍然很脆弱,它受到了国家某些没有变革的宏观制度的阻挠,作为基层直接管理社区的政府,要看到社区的这种社会基础性关系的变化,并支持、保护它们的发展,严格依法进行管理。这样,我们就找到了一个建立现代社区的最基本契入点,并有可能朝向国际一流社区发展。
作者:李克垣(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现供职于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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