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毛泽东(共7篇)由网友“小天窗已失明”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整理过的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毛泽东,欢迎阅读分享。
篇1: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毛泽东
在新中国没有成立以前,出现过许多顶天立地的人物。每一个人都为了新中国的成立而献出了生命,为人民而抛头颅,洒热血。我最敬佩的是对中国有着巨大贡献的毛泽东。
他为中国革命找到了自己的力量:
毛泽东在革命生涯之初,就提出“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基于这种思想的指导,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作了一个全面的调查和分析,最终在马列主义对社会阶级划分的基础之上,对中国社会进行了更加全面准确的划分,即将中国农村社会划为六个社会等级:地主、富农、中农、贫农、雇农、中小工商业者。同时毛泽东认为革命应该尽可能多地联合大多数人,打击少数人。因此毛泽东在后来的土地革命中提出了一个基本方针:“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消灭地主,保护中小工商业者。”对中国农村社会的准确分析与符合中国实际的土地革命路线的提出,使中国共产党得到了占中国总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中国农民的支持,从而为革命的顺利发展提供了最可行的力量保证。
他为中国的工业化奠定了初步的基础: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而且还有国外反动势力的虎视眈眈,在这种情况下,去谈发展民用工业、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无疑是说梦话。毛泽东一开始就看到了这点,他将中国有限的人力物力投到了发展重工业上,仅用了四年多一点的时间,就为中国奠定下了工业化的初步基础。这个基础为毛泽东时代的改革开放大业,奠定了一个坚实的物质基础。如果没有毛泽东的工业基础,毛泽东搞改革开放,用不了几年,中国就会变成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殖民地。
他虽然生活在中华民族最悲惨的时代,但他的付出,他的不求名利,他的从不骄傲,一生喜欢纯字所代表的品格,他是中华民族的英雄。他的性格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要为他而骄傲。
现在的我们,要努力学习,发奋图强,为建设祖国,尽我们的力量!
篇2: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一浪白云,我选择了最骄傲、滚滚洪流,我选择了最疯狂的巍峨山峰,我爱的是最雄伟、无边无际的古今,我仰望的是最辉煌的一卷――那就是承载了中华文明五千年的历史。
太阳像血,风在晚上吹。他站在山顶上,衣服在飞,阳光在脸颊上挥之不去,山风轻轻地吹满了她脸上的皱纹。曾几何时,他登上泰山,高呼“登上泰山,天下小”。他带领弟子三千人游说诸侯,试图实行“仁政”,但山风打破了他的理想。这片土地被金铁马占据了,他没有地方可以驰骋他的梦想。
他没有实现“学以致用,然后做官”的愿望。因为他的仁慈,他在王子中毫无价值。他甚至连“管鞭子的人”都没有成功。
当他凝视着夕阳时,他感到困惑。为什么人们要“不择手段”地获取财富和财富?在夕阳下,他脸上的沟壑更加明显。”“贫穷与卑鄙”是人类的罪恶。他们不顺路也不走。这不是我以前的声明吗?他突然醒悟过来。所以“他写了《春秋》和《诗经》”。最终,他赢得了“圣人”的美誉。我的心在颤抖。在历史上,我觉得我的灵魂在成长,我的生命在成长。他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孔子。
月亮是黑色的,风是高的,光是暗淡的。他坐在书桌旁,写得很快。光线在纸上顽强地叹息,笔杆在纸上悄悄地投下一个影子。他就是司马迁。
曾几何时,他在皇家学院服役,陪着国王四处转悠,尽忠职守,只想让国家强大,但灯芯之火摧毁了他的梦想。听说李陵把敌人打倒了,皇帝很生气。他听不清一半的话,但判了他帝国刑。
光线暗下来时,他拿着钢笔的手有些虚弱。为什么会这样结束?往灯里倒了一点油,灯突然亮了,整个桌子的每个角落都特别明亮。如果是未来的历史书,这不是他最大的愿望吗?还有什么?他突然醒悟过来。
所以他写得很努力。最后,他留下了《史记》,鲁迅称之为“史家至尊,离骚无韵”,古今横朔。我的心在颤抖,我觉得我的灵魂在成长,我的生命在成长。
古人不远,他们一直在我心中,他们的命运让我愤怒,他们的风度让我佩服,他们的事迹流传千古,他的思想总是影响着我,让我做一个公正、勇敢、善良的人。古人离我不远,他们一直和我一起成长。
篇3: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中华民族有五千年的光辉历史,在这五千年中涌现出许多伟大的人物,其中,最让我敬佩的人物要数三国中的“常胜将军”――赵云。
赵云智勇双全,文武双全。武艺超群,忠心耿耿,历来被后人所赞颂,被后人所学习。因此小时候家人常用赵云来教育我要精忠报国。渐渐地赵云的事知道的越多,我就越加敬佩赵云。
我敬佩赵云,首先是因为他的武功很好,在百万军中取上将之头如囊中取物。一杆银枪,被赵云使得风驰电掣,出神入化。一把剁铁如泥的青红宝剑,被赵云耍得神出鬼没,让人眼花缭乱。所以,无论什么怎样的大将见到赵云都闻风丧胆,狼狈而逃,否则,就会死在银枪之下。赵云直到老年仍英勇无比,真可谓宝刀不老。
我敬佩赵云,其次是因为他临危不惧,经常急中生智。有一次,黄忠夜袭曹寨,不料中了埋伏,赵云舍身将黄忠救回军营,可这时,曹操趁胜追击,以排山倒海之势向赵云大寨压来,这时,赵云军人队人员伤亡严重,无法应战,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赵云突然想起一妙计,他让弓弩的手埋伏在战壕里,待曹军接近,弓弩的手突然站起来,霎时,万箭齐发,曹操以为赵云早已布好了天罗地网,马上命令大军撤退。看来,赵云真可谓是一员有勇有谋,不可多得的武将。
我喜欢赵云,最主要是因为他时刻为天下百姓着想,而且认准明君就死心踏地的跟着他,决无二心。赵云年少时投奔袁绍,尽管袁绍势力庞大,但是个昏君,不听忠臣直言劝告,只听奸臣花言巧语,赵云放弃高官厚禄,毅然离开,几经周折,投奔刘备。当时,刘备势单力薄,连吃败仗,可赵云没有离开,决心帮助刘备脱离苦境。在长板坡时,赵云为了留下一点刘备的血缘,为了蜀国的将来,赵云领着二三十个军士闯入曹军去救甘夫人和刘阿斗。当赵云寻到刘阿斗时,已只剩下单人单骑,鲜血洒满战袍,可赵云不顾生命危险,把阿斗放入战袍中,又打入了曹操百万军中,就在他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力斩曹操五十多员,最后,赵云把阿斗完好的交给刘备。
赵云是一位世上少见的神奇武将,他为蜀国立下了汗马功劳。我将永远敬佩他。
篇4: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我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我喜欢项羽
项羽的许多故事家喻户晓,他是一个真真正正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而且他无愧于“西楚霸王”的美称,霸气十足。虽然他在四面楚歌时惨败,但他的英雄现象却永远印刻在历史的天空中。我不仅仅喜欢这一人物,而且内心对他产生崇拜之情。
我喜欢项羽具有非同凡人的远大理想。当项羽少年的时期,他认为读书只是记个姓名而已,剑术学得再好,也只能一个人作战,不值得学习,要学就学带领万人作战的本领。这激励我们从小就要胸怀大志,并从小开始努力,以实现自我心中的梦想。
我喜欢项羽身上所具有的那种霸气。有一次,秦始皇出巡到会稽,项羽和项梁一块出去观看。当项羽看到威风凛凛、威仪非凡的秦始皇时,项羽指着秦始皇,对项梁说:“我们能够代替他。”多么大的豪言壮志啊!这不是非项羽所能说出来的,而相对于刘邦而言,他的话就显得有点小家子气。当刘邦看到这一场面时,只是崇拜地说:“大丈夫应当如此。”
我喜欢项羽做事坚决、英勇善战的品质。项羽是一个健壮高大、力气过人、勇略过人的领导者。他在破釜沉舟战役中,让士卒们凿沉所有的战船、将做饭的大锅全都砸破,向士卒们表示不打胜战决不回来的决心。于是士卒们在战斗中以一当十,取得胜利。破釜沉舟也就成了勇往直前、孤注一掷的代名词。他的这些品质时常在我意志不坚定是敲响在我耳边,使我更好前进。
项羽是我心目中真正的英雄,我个性喜欢他。他常常在战斗中以一敌百,所向披靡,作战时,项羽座下的宝马乌锥风驰电掣,来去如风,一支方天画戟神出鬼没,碰到的死,沾到的伤,没有人能从他的手中逃过。他在战场中,杀、杀、杀,杀出一条道路,多么的勇猛啊!但他在四面楚歌时,乌江自刎留给我们太多的遗憾,但留给我们更多的是无限思念之情。“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我心中的英雄——项羽,我喜欢你。
篇5: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我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我喜欢烛之武
“三寸之舌,强于百万雄兵;一人之辩,重于九鼎之宝。”在那个风云激荡,群雄逐鹿,弱肉强食的年代,有一群辩士,他们穿梭于刀光剑影之间,以卓越的辩才和超人的胆识,游说于各国之中,他们或语携风雷,慷慨陈词,或欲擒故纵,委婉机智,常常出色地完成了外交使命。他们运用自我的智慧和口才,轻简单松地挽救了一个国家的利益和尊严,真是“一言能够兴邦,一言能够救国难”啊!在这众多的游说者中,我最欣赏的是一位不计前嫌,临危受命,只身赴险,说退秦师的英雄——烛之武。
秦晋围郑,郑国危在旦夕,“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佚之狐的力荐可谓是慧眼识英雄,烛之武临危受命,夜缒而出,智说秦君,秦穆公心悦诚服,秦军乃还。晋文公应对风雨突变,亦毅然而去,郑国转危为安。
烛之武是一个深明大义的爱国志士,是一个直入敌营,无所畏惧的勇士,是一个机智善辩的外交家。他是一个志士。烛之武的外交才能透过佚之狐的话得到了充分的肯定。一个“退”字,尽显烛之武的才华。由于长期未能被重用,烛之武满腹牢骚与委屈溢于言辞,以至于以“今老矣,无能为也已”来推辞。但在国家形势与个人利益的关系下,最终他决心从国家利益为重,出使秦师。这说明他是个深明大义的爱国志士。
他是一个勇士。两方交战,生死未卜,出使秦师,成败难料。烛之武到了秦营之后,应对强敌不卑不亢,侃侃而谈。他先论说灭亡郑对秦国有害无益,只是增加了晋的势力,然后承诺保存郑国将会对秦国大有好处。“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这是郑国请求秦国退兵所施予秦国的小恩惠,既可使对方感兴趣,以权衡利弊,又不失本国的尊严。一番利诱之后,烛之武就从秦晋的历史关系入手,揭示出晋文公过河拆桥,忘恩负义的本质,公开挑拨秦晋两国关系;并且用发展的眼光,引导秦伯认识到晋的贪婪会给秦国带来的`危险,这就使秦伯认识到晋的贪婪和晋是敌而非友,并最终和郑国结盟。烛之武一字未提郑国的利益,却成功说退秦师,充分展现了他的外交才能。
烛之武到了七十高龄,仍有满腹牢骚,可见他的锐气未减;仍能建功立业,可见他的才华依旧。此前,三朝为官,满腹经纶却一向不得重用,其间忍受寂寞痛苦的煎熬,是常人难以想象的。但烛之武在这种怀才不遇的痛苦中,并没有自暴自弃,更没有妄自菲薄,而是以惊人的毅力在寂寞中图强,饱读经书,关心时事,提点江山,激扬文字。最后在人生的最后时刻,也是最为关键的时刻。“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完成了人生的最后的一击,为自我的一生画上一个完美的感叹号。
时代铸就英雄。烛之武的时代早已过去。但烛之武的人生之路至少还启示着这天的我们:即使暂处逆境,也就应不断磨砺自我,乃成大器!
篇6: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吐蕃人是藏族的祖先,很早生活在青藏高原一带。有的以游牧为业,有的以农耕为生。他们的纺织业和治涛业平也很高。
吐蕃人饲养牛,马和单锋驼等,种植青稞,小麦和荞麦。吐蕃人已会制造金属器血和铠甲,兵器。将士的铠甲精良,用劲弓利刀都很难穿破。全副铠甲的士兵,全身只露两个眼窝。吐蕃习俗以战死为荣,一家几代人连续战死,被看做‘荣誉甲门’。
7世纪前期,吐蕃杰出的赞普松赞干布统一青藏高原,定都逻些。松赞干布仰慕中原礼貌,几次向唐求婚。唐太宗把文成公主嫁给他。文成公主入吐蕃,密切了唐蕃经济文化交流,增进了汉藏之间的友好关系。
松赞干布少年时,父亲遇害,贵族举兵叛乱,他在**中继位。年少的赞普,骁勇而有谋略。他依靠叔父和亲信大臣,团结各方力量,很快平息叛逆,稳定了局势。
而我所喜欢的文成公主但是个才女!文成公主自幼熟读诗书,是个有才识的女子。她出嫁吐蕃,带去许多书籍和谷物,蔬菜种子,还带去大批手业大臣。从此,吐蕃人学会了平整土地,种植蔬菜,学会了养蚕剿丝,防治刺绣,等等。
文成公主的进入,使吐蕃有了新的开始,我们就应永远记住文成公主一样的历史人物。
篇7: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我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华佗
我喜爱的历史人物很多,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有大义凌然的岳飞……但最喜欢的还是东汉末医学家华佗。
我喜欢华佗是因为他是个不求名利,不慕富贵,品德高尚的人。他性情爽朗刚强,淡于功名利禄,曾先后拒绝太尉黄琬征召他出任做官和谢绝沛相陈举他当孝廉的请求,只愿作一个平凡的民间医生,以自我的医术来解除病人的痛苦。
我喜欢华佗是因为他医术高超,受人尊敬。他经常不辞辛苦地爬山涉水为人民治病。他个性关心穷人,为穷人治病有时分文不取。他还经常在路边设一个桌子给过路的病人看病。他是一位受人民尊敬和爱戴的民间医生。华佗个性勤于钻研,他创立了一套使全身肌肉和关节都能得到舒展的医疗体操—著名的五禽戏。他发明了最早的麻醉剂,“麻沸散”。华佗采用酒服“麻沸散”施行腹部手术,开创了全身醉手术的先例。这种全身麻醉手术,在我国医学史上是空前的,在世界医学史上也是罕见的创举。华佗不但精通方药,而且在针术和灸法上的造诣也十分令人钦佩。他每次在使用灸法的时候,但是取一两个穴位,灸上七八壮,病就好了。用针刺治疗时,也只针一两个穴位,告诉病人针感会到达什么地方,然后针感到了他说过的地方后,病人就说“已到”,他就拔出针来,病也就立即好了。真令人敬佩不已!所以我喜欢华佗。
我要学习华佗的这种精神,长大后也做个品德高尚、救死扶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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