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政治必修四第四单元知识点解析(整理8篇)由网友“泽漆”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高二政治必修四第四单元知识点解析,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1:高二政治必修四知识点
意识能动作用原理
【原理内容】:(1)人能够能动地认识世界。人的意识不仅能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世界上只有尚未认识之物,而没有不可以认识之物。(2)人能够能动地改造世界。①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开展实践活动,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②意识对于人体生理活动具有调节和控制作用。高昂的精神,可以催人向上,使人奋进;萎靡的精神,则会使人悲观、消沉,丧失斗志。
(1)要求我们一定要重视意识的作用,重视精神的力量,自觉地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2)反对否认意识能动作用的形而上学观点和片面夸大意识能动作用的唯心主义观点.
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内容】:(1)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不过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反映。(2)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①意识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事物②意识能够反作用于客观事物,正确的意识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
(1)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主观符合客观(2)要求我们一定要重视意识的作用,重视精神的力量,自觉地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
尊重客观规律性和发挥主观能动性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内容】:⑴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离不开发挥主观能动性。规律是隐藏在事物之中的本质的东西,人们不能直接感觉到它,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调查研究,并认真思索,才能了解和掌握规律,并利用规律去改造世界。⑵发挥主观能动性,必须以尊重客观规律为基础。客观规律始终制约着人的主观能动性,人们是否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决定着人们发挥主观能动性能否收到积极的效果。⑶必须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人们办事情的过程,就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过程,而要把事物办好,就必须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
我们在想问题,办事情的时候,既要尊重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篇2:高二政治必修四精选知识点
发展的观点
1、发展的观点(普遍性及实质)
【原理内容】: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变化发展之中,都有其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要求我们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①要把事物如实地看成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②要明确事物处于怎样的阶段和地位;③要坚持与时俱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
2、事物发展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原理(事物发展趋势原理、事物发展途径原理)
【原理内容】: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事物前进的道路是曲折的、迂回的,这是一切事物发展的总趋势
我们既要看到前途是光明的,对未来充满信心,积极鼓励、热情支持和悉心保护新事物的幼芽,促使其成长壮大,又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勇敢地接受挫折与考验,在曲折的道路上问鼎事业的辉煌。
3、量变和质变辩证关系原理(事物发展状态原理)
【原理内容】:⑴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⑵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⑶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不断前进。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①做任何事情都要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积极做好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②在量变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原有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时,要果断地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③.控制量变,坚持适度原则
4、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原理(事物发展的原因、矛盾是事物发展动力原理)
【原理内容】: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分析和解决问题时,既要看到内因,又要看到外因,坚持内外因相结合的观点。
篇3:高二政治必修四知识点
意识的本质
1、从意识的起源看,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
(1)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一切物质都具有的反应特性是人类意识产生的物质基础。生物的反应形式是人类意识产生的前提。(2)意识一开始就是劳动的产物,社会的产物。
2、从意识的生理基础看,意识是人脑的机能。人脑是意识活动的物质器官。人脑结构的复杂性和组织的严密性,决定了它具有产生意识的生理基础。
3、从意识的内容看,意识是客观存在的反映。(意识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
总之,物质世界先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
意识的能动作用
1、人能够能动地认识世界。①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主动创造性和自觉选择性。 人不仅能认识事物外部现象,还能透过现象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不仅能认识现在,还能追溯过去,预测未来。②意识活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是人能够认识世界的重要条件。世界上只有尚未认识之物,而没有不可认识之物。
2、人能够能动地改造世界。①意识对改造客观世界具有指导作用。人们在意识的指导下能动地改造世界,即通过实践把意识中的东西变成现实的东西,创造出没有人的参与永远也不可能出现的东西。(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开展实践活动,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②意识对人体生理活动具有调节和控制作用。高昂的精神,可以催人向上,使人奋进;萎靡的精神,则会使人悲观、消沉,丧失斗志。
篇4:高二政治必修四知识点
1、唯物辩证法
(1)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
(2)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矛盾的观点
2、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
(1)联系的普遍性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联系。每一事物内部各部分、各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没有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
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有必然联系吗?
要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点,必须弄清以下三个问题。
首先,普遍联系指的是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相互联系之中,任何一个事物都与周围其它事物有条件地联系着,孤立的事物是没有的。事物的联系具有普遍性,即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找不到不依赖于周围其他事物而孤立存在的东西。
其次,要把握事物的联系不是抽象的、无条件的。对事物的联系要作具体分析,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如果脱离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条件而空谈联系,就不能正确认识事物和解决矛盾。唯物辩证法讲的联系是有条件的、具体的,并非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有必然联系。
最后,要理解事物的联系,就要把握判断事物之间是否存在必然联系的标准,即事物之间是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如果两个事物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就说明它们之间有联系,否则就没有。若认为任何两个事物都有必然联系,我们的这个世界不就成为一个神秘莫测的混沌世界了吗?
(2)联系的客观性
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自在事物的联系在人类产生以前就存在了,人为事物的联系是人类实践的产物,形成后便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
联系的客观性要求我们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联系是客观的,是否意味着人对事物的联系无能为力?
第一,联系是客观的,联系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自在事物的联系在人类社会产生前就存在了,当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为事物的联系是尽管有“人化”的特点,但他是人类实践的产物,只有通过实践这一客观的物质活动才能形成,而且形成后就独立与人的意识之外了,所以也具有客观性。
第二,联系是客观的,并不意味着人对事物的联系就无能为力。人们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具体联系。
篇5:高二政治必修四知识点精选
1、税收的的含义: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1)税收以国家为主体,采取法律形式的分配。
(2)目的:国家为实现其职能
(3)手段:凭借政治权力
(4)依据:税法
税、利、债、费是财政收入的来源,其中税收是财政收入最重要的源泉。国家通过税收位其自身的存在和发展提供物质保障。
(2)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2、税收的基本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税收的基本特征是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区别的主要标志。)
强制性——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征税。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税务机关必须依法征税。
无偿性——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需要返还纳税人,也不需要对纳税人直接付出任何代价。
固定性——国家在征税之前就以法律的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和税率,不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能随意改变。
这三个基本特征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税收的无偿性要求它有强制性,强制性是无偿性的保障;其强制性和无偿性又决定了它必须有固定性,随意征税会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最终将危及国家利益。
3、我国税收的种类
根据征税对象划分,目前我国税收为五大类:
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资源税(矿产税、土地资源税)财产税(契税)
行为税(印花税、屠宰税)
4、增值税:(1)属于流转税,是以生产经营中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加工、修理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2)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
一般计算方法:增值税=商品销售额×税率—上一环节已缴税金
(3)增值税只对增值额征税,不仅可以避免对一个经营额重复征税,而且可以防止前一生产经营环节企业的偷漏税行为。它有利于促进生产的专业化和体现公平竞争,也有利于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5、个人所得税:(1)是国家对个人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它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居住满一年,从我国境内外取得所得的跟,以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而从我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2)计算方法:按应税项目不同,分别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3)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纳税人所得越高,税率越高,所得越低,税率越低。
(4)个人所得税不仅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而且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
6、纳税人与负税人
纳税人: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负税人是实际或最终承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1)当纳税人所缴的税款是由自己负担时,纳税人与负税人是一致的。(如个人所得税的税款是由纳税人承担的,纳税人就是纳税人。)
(2)当纳税人通过一定的途径将税款转嫁给他人负担时,纳税人就不是负税人。(企业可能通过提高商品价格把税款加在商品售价中,转嫁给消费者。)
(3)在我国,不一定每个公民都是直接的纳税人,但都是实际的负税人。
7、为什么说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1)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税收取之与民、用之于民。在我国,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税收的性质)
(2)国家的兴旺发达、繁荣富强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国家各项职能的实现,必须以社会各界缴纳的各种税收作为物质基础。
因此,每个公民在享受国家提供的各种服务的同时,必须承担义务,自觉诚信纳税。
8、违反税法的几种行为
偷税:纳税人有意违反税法规定,用欺骗、隐瞒等方式不缴或少缴应纳税的行为。
欠税:指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没有按时缴纳而拖欠税款的行为。
骗税:指纳税人用欺骗手段获得国家税收优惠的行为。
抗税:指纳税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拒不缴纳的行为。
9、如何应对违反税法的行为?
(1)税务机关在追缴税款的同时,要加收滞纳金甚至并处罚款,触犯刑法的还要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2)公民也要增强自己对国家工职人员及公共权力的监督意识,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关注国家对税收的征管和使用,对贪污和浪费国家资财的行为进行批评和检举,以维护人民和国家的利益。
篇6:高二政治必修四精选知识点
1.矛盾的含义和基本属性
(1)含义: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对立和统一的哲学范畴,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l注意: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矛盾,矛盾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矛盾分析法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2)基本属性:斗争性和同一性是矛盾所固有的相反相成的两种基本属性。
①含义:A、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它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双方相互依赖,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即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B、斗争性是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体现着对立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
②关系:A、同一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没有斗争性,就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贯通,事物就不能存在和发展。B、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没有同一性,就没有矛盾统一体的存在,事物同样不能存在和发展。
③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3)方_坚持一分为二的分析方法。(两点论、两分法)。
2.矛盾的普遍性
(1)原理: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事事有矛盾;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时时有矛盾。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前提。
(2)方_①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②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坚持两分法、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反对片面看问题。
3.矛盾的特殊性
(1)原理: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它主要有三种情形:①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②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上有不同的矛盾。③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之分)、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有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之分)也各有其特殊性。
(2)方_求: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4.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含义:是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2)重要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是我们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
5.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即共性与个性、一般和个别)
⑴辩证关系:①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世界上的事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不包含普遍性的事物是没有的。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场合可以相互转化。
⑵应用: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辨证关系原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依据。
l注意: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不是多数和少数、整体和部分的关系。2、特殊性包含普遍性,而非普遍性包含特殊性。3.“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抓好典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举一反三、先“试点”后推广,是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体现。
6.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1)含义: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就是主要矛盾;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是次要矛盾。
(2)联系: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l注意:主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决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但次要矛盾反过来也影响着主要矛盾的解决。
(3)方_办事情既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同时,又要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好次要矛盾。
7.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1)含义:矛盾的两个方面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是矛盾的次要方面。
(2)联系: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l注意: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矛盾的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有一定的影响。
(3)方_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分清主流和支流,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即抓“主流”,同时不可忽视矛盾的次要方面,即支流。
8.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的
⑴哲学依据: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矛盾的次要方面辩证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⑵坚持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
⑶坚持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
⑷两点论与重点论的关系
辩证法的两点论是有重点的两点论,而不是均衡论;重点论是看到两点中的重点,而不是一点论。我们要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反对形而上学的一点论和均衡论。
篇7:高二政治必修四精选知识点
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
1、原理:(1)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决定认识)。①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在变革客观对象的实践中获得对客观事物的认识)②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不断提出新问题、产生新要求;实践提供更完备的认识工具;实践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③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④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注意:认识的来源是实践。认识的内容是客观事物。人们获得知识的途径有两个,参与实践获得的直接经验和学习间接经验。但归根到底都来源于实践。
(2)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正确的认识,科学的理论对实践有巨大的指导作用,错误的认识,不科学的理论则会把实践引向歧途。
2、方法论: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自觉参加实践活动;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视科学理论的指导作用。
在实践中追求和发展真理
1、真理是客观的具体的有条件的:
(1)真理是客观的。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最基本的属性是客观性。在同一时间、地点、条件下,人们对同一事物的真理性认识只有一个,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2)真理是有条件的。任何真理都有自己适用的条件和范围。如果超出这个条件和范围,真理就会成为谬误。
(3)真理是具体的。任何真理都是相对于特定的过程来说的,都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如果人们不顾过程的推移,不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丰富、发展和完善真理,真理都会转化为谬误。
2、追求真理是一个过程
(1)原理:认识具有反复性,认识具有无限性,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的循环是一种波浪式的前进或螺旋式的上升。
(2)方法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是我们不懈的追求和永恒的使命。
篇8:高二政治必修四精选知识点
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唯物辩证法的一个基本观点)
(1)发展的概念
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2)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
①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
因为新事物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的前途;它克服了旧事物中消极的、过时的和腐朽的东西,汲取了其中积极的、合理的因素,并增添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因而具有旧事物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在社会领域,新事物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反映社会进步的基本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②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
因为新事物的发展总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又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人们对新事物的认识也有一个过程;旧事物绝不会自行消亡,它总是顽强抵抗和极力扼杀新事物,这在社会历史领域中表现尤为明显。
③方_我们既要看到前途是光明的,对未来充满信心,积极鼓励、热情支持和悉心保护新事物,又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断克服困难,勇敢接受挫折与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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