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的校园爱情故事(精选10篇)由网友“wulong”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好看的校园爱情故事,欢迎阅读借鉴。
篇1:好看的校园爱情故事精选
大二女生曲雅觉得自己近来很倒霉,这不,新买没几天的手机居然丢了,打自己的号码却发现关机了。
她只能无奈地呆坐着,看捡到她手机的人能不能良心发现还手机。她的手机里有同学们的号码,如果捡到的人有心还的话,一定能找到她的。
这个新手机是前几天她的男朋友丁俊给她买的,是新款时尚手机。刚买来时让室友们羡慕不已,一来这是新款手机,二来是她和丁俊的爱情见证。
本该十分珍惜的,可她偏偏弄丢了。她不敢告诉丁俊,她怕他会发火。她很爱他,生怕失去他。
现在曲雅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奇迹的发生了。
幸运的是,果真有一个室友接到了曲雅丢的那个手机号码打来的电话。曲雅很高兴,能打电话回来,就证明捡手机的人并不想贪图手机把它据为已有。室友把手机交到曲雅手上让她接。
那是一个年轻的男孩的声音,他说:“手机可以还给你,但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手机我是在校园里捡到的,请问你是女大学生吗?”
“是的,你说。”曲雅急着要拿回自己的手机,连忙答应道,“只要不是太过分的要求,我都可以答应你。”
“是这样的,我母亲生病了,很想见一见我的女朋友,可我还没有女朋友,所以,我想让你假扮一次我的女朋友去见我母亲,可以吗?”对方的语气很淡定。
曲雅犹豫了片刻,她觉得对方能还回手机,说明他心肠不坏,就帮他一次也应该,于是就答应了下来。
捡到手机的是一个阳光俊朗的男生,高高的个子,笑容总挂在脸上,气质也很不错。他的模样、身段和丁俊有点像,都是那种帅哥类型,不过丁俊稍柔美一点,他则更刚毅一些。
通过交谈,曲雅得知他叫罗毅,是建筑系三年级的学生。
罗毅打量着她说:“没想到你是个这么漂亮的女孩,我母亲见了一定会很高兴的。”他把手机交还给了曲雅,并约好第二天,也就是周六上午去看他的母亲。
曲雅为了这个约定,找了个借口推掉了丁俊约她去公园划船的约会,跟着罗毅去看他的母亲。罗毅拦了辆出租车,赶往他母亲住院的地方——第三人民医院。
在车上,罗毅把一袋水果及一些保健品交给她,说:“等下你就说是你买来送给我母亲的,这样她会更高兴的。”
曲雅忽然对罗毅有了好感,因为他的孝心和细心。她想,她已经有了丁俊,不会再爱上别人,但她觉得这么好的人,不妨帮同宿舍的姐妹牵线搭桥,那也是一件美事。
不过这事得先缓一缓,当务之急是要想好见了罗毅的母亲该有怎样的表现,不要露馅才好,要不然会伤了一个母亲的心。
这时,罗毅可能看出了曲雅的心思,就对她说:“你不必紧张,自然点就好,其实我母亲现在意识还不太清醒,所以她一定不会看出破绽来的。”
到了医院进到病房,曲雅看见一个脸色苍白的妇人躺在病床上打点滴。
罗毅给她介绍说病床上的妇人就是他的母亲,曲雅赶紧说:“阿姨,您好,我来看您了。”说完把水果和保健品放到病床旁的柜面上。
罗毅小声地在母亲的耳畔说:“妈,这就是我的女朋友,她叫曲雅,和我同在一所大学读书。”
罗毅母亲的脸上浮现出了笑容,眼睛看着曲雅,洋溢着一种喜悦的光彩,她伸手握住曲雅的手说:“真是一个漂亮的姑娘。”
从医院出来,罗毅对曲雅说:“谢谢你,我请你吃饭吧。”
但是曲雅为了早点回去,就没有答应,说了些祝罗毅母亲早日康复的祝福话就和罗毅告辞了。
过了一个多星期,罗毅打电话给曲雅,说母亲身体康复了,希望和她一起吃个饭。因为上次假扮过罗毅的女友,她得把戏演到底,所以就答应了。
到了饭馆,曲雅看到罗毅母亲的气色已正常了,精神很不错,看来真的康复了。
罗毅母亲对他们说:“我真的是遇见好人了,得到了你们两位的帮助,真是谢谢你们。”
“怎么?”曲雅觉得有点不对劲,罗毅不是她的儿子吗?
罗毅对着疑惑的曲雅点点头说:“这位阿姨并不是我的母亲。”
原来,这位阿姨的儿子和罗毅他们在同一所大学念书,她因为头部受过伤,患有间隔性失忆症,情急之下会突然病发,犯病的时候意识模糊,连自己的儿子也认不清。她的丈夫早年过世了,目前她只靠退休金省吃俭用地过生活。前段时间她的儿子打电话向她要一笔钱急用,正好她听说儿子交了女朋友,心里非常高兴,也想来看看儿子和他女朋友,就自己坐车来省城。
可是她儿子也许是怕女朋友和别人知道他有这么个母亲,拿了钱后,也不留母亲,就急着把母亲送上了车要她回去。但母亲突然想起她闲时做的传说能避邪的桃核手链忘了给儿子,就下车退了票,想再回校园给儿子。
不巧刚到校园门口就犯了失忆症,于是就拉着刚好出校园的罗毅,认定他就是她儿子。罗毅一头雾水,对她解释他不是她儿子,可她不信,心里一急,倒在地上昏了过去。
罗毅赶忙把她送进了医院,并主动承担起她的医药费。她是因为贫血而昏厥的,当罗毅从医生处了解到她患有失忆症后,怕她伤心和不安,就自称是她的儿子。她在意识不清时说想见儿子的女朋友,正好他无意间捡到了曲雅的手机,于是就有了之前让曲雅假扮女朋友的一幕。
罗毅是一个那么好的人,相比之下,阿姨的儿子简直太可恶了。曲雅问阿姨:“你儿子叫什么名字?我带你去找他,这样的不孝子,得好好教训一顿才行。”
还没等阿姨回答,门口就冲进一个人,居然是曲雅的男朋友丁俊。他对着曲雅吼道:“原来你不和我约会,就是为了和这小子一起吃饭!”
背朝着丁俊的阿姨一转头,和他打照面时,他顿时惊呆了,嘴巴张得老大:“妈……妈,你怎么在这儿?”
明白了真相的曲雅很生气,她掏出丁俊送的手机往他手里一塞,怒道:“还给你!你真卑鄙,居然跟踪我!而且你对自己的母亲也不孝,我不想和你这样的人继续交往!”说完头也不回地跑了。
曲雅和丁俊分手后,每天下午都一个人到操场上绕圈子跑步,排解心底的愁闷。
这天,却有一个人追上来,和她一起并排跑,是罗毅!他微笑着转头对曲雅说:“别那么垂头丧气的,老是低着头干什么?”
曲雅终于抬起了头,也露出了笑容说:“我不是沮丧,而是在找东西。”
罗毅问:“你掉了什么?”
曲雅说:“我的爱情掉了,所以现在在寻找。”
罗毅说:“那我刚好拾到一份爱情,不知是不是你掉的那份?”
曲雅站住了,笑着说:“那你拿来给我看看是不是。”
斜阳下,操场的跑道上,两个影子越靠越近。
篇2:好看的校园爱情故事精选
初秋的夜晚,坐在五道营胡同口里,酒过三巡。窗外,一个清秀的少年骑着单车拐入院落,他穿着一件干干净净的蓝色衬衣,整齐地扎在牛仔裤里,仿佛要赴一个正经的约会。
店里除了我和朋友以外,只有一个年轻的侍者。他显然跟那年轻的侍者非常熟悉,点头招呼。没过一会儿,少年跑到我和朋友面前,骑在座椅上,故作不羁状问:“喝酒哪?”我问:“大半夜的,一个小朋友来酒吧干什么?”“我不是小朋友,我16岁!不信你看我身份证。”说罢,他从座椅上跳起来。
倒是不假,我笑笑,“好吧,16岁的大人,你来做什么呢?”少年脸一下子红了,低着头不好意思地笑。年轻的侍者扬声说了一句:“为了小曼嘛,可惜,人家下班了。”
原来,小曼也是这里的服务员,是少年爱慕的女孩。年轻人总是乐意在人面前谈论自己的爱情。少年兴奋而故作神秘地问:“要不要看看她的照片?”还不等回答,他已拿出手机在我面前。
照片里是个干干净净的少女,留着齐刘海,笑起来弯弯的眼睛,圆圆的脸,“并不是很漂亮嘛。”我故意逗他。
“喜欢一个人又不是因为她漂亮。”他一边反复地看着屏幕上的照片,一边满不在乎地说,“我今晚就睡在这里了,因为她明天上早班。那么她一来,我就可以看见她,多好。”他有点自言自语。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穿衬衫吗?我平时都穿运动衣。”他忽然站起来,向我展示他的衬衣,“因为她说我穿衬衣最好看了,所以我每次见她都把衬衣穿上。嘿嘿。”
“初恋?”我追问。
“唉,不是。”他有点惆怅地回忆,“小学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女孩。我攒下早餐的钱给她买贴纸,结果她喜欢别的男生,把贴纸都送给别的男生了。”
“那现在这个,她喜欢你吗?”我问。吧台里安静的侍者又“扑哧”一笑。少年恼怒地瞪了他一眼,又回过头来挤出一脸沧桑的模样说:“喜欢一个人是你自己的事,管别人是不是喜欢你呢?”
“那你喜欢她什么呢?”我追问。
“不知道。”少年脸上有一种又惘然又甜蜜的表情,“就是看到她,心里就扑通扑通地跳,就觉得好想见到她。哎哟哎哟,你不明白啦。”是啊,呵呵,我16岁的那个初秋,真的已经褪色成这条胡同里猫走过的脚步,无声无息,抓都抓不住一点。
少年想了一下,决定去阁楼把衬衣脱掉。“否则就皱了。”话音未落,人就不见了。少年的气息还在,楼梯上传来“咚咚”的声音,落在微醺的耳朵里,震耳欲聋。
篇3:好看的校园爱情故事
那年,我高考失利,到邻县一所中学去复读。学校周围,住一些人家,小门小院,家家门前长花长草,还有一些泡桐树。高大得很,枝叶儿疏疏密密地掩了人家的房。四五月的时候,泡桐树开花,一树一树淡紫的花,环绕在房子上方,像给房子戴上了花冠。我喜欢在清晨,捧了书,跑到那些树下读。那个时候,我也成了大自然中的一个,我忘了乡下孩子的自卑,我变得很快乐。
就在无数个清晨之后,我遇到了那个男孩。他穿一身白色运动衣,在练退步走,黑发飞扬,朝气蓬勃。我当时正捧着书,他笑着跟我点点头,又继续他的跑步。
我只觉得眼前有阳光在飞。那个笑容,从此印入我脑海中,挥之不去。这以后,我在清晨读书时,开始有所期待,每天听着他的跑步声临近,又听着他的跑步声远去,心里有头小鹿在跳。
后来在学校,人群里相遇,他显然认出了我,隔着一些人,他递给我一个笑,熟稔的,绵长的,有某种默许似的。我的脸,无端地红了,也还他一个笑。除了笑一笑外,我们没说过一句话。
梦里开始晃着一个影子,很多的时候,并看不真切,像远远开着的一树花,一团粉,或一团白。我开始嫌自己不够漂亮,对着镜子,把清汤挂面样的头发,拨弄了又拨弄。母亲纳的布鞋,母亲缝的土布衣,多么让我难过!我变得很忧伤。那些捉不住的忧伤,雾岚般的,淡淡地飘在我的日子里。
泡桐花落尽的时候,我要回我家乡的学校参加高考。走的那天清晨,我依然在学校门前的路上晨读,那个男孩,也依然来晨跑,穿一身白色运动衣。他跑过我身边时,放慢脚步,送我一个笑,又渐渐加了速跑远。望着他的背影,我的疼痛,被瞬间击中,我在那个清晨,流下眼泪。我很想很想对他说一声再见,但最终什么也没说。
其实人的一生所经历的,并非只有轰轰烈烈才成记忆。在泡桐花盛开的时节,我自然而然会想起他,我会痴痴发一回愣,而后微笑起来。我望见了我柔软的青春,不后悔,不遗憾,因为我曾如此纯美地开过花,对岁月,我充满感恩。
好看的校园爱情故事2:大学爱情纯粹干净
大学里的爱情,纯粹干净,清澈忧伤,有着烟花一样惊心动魄的美丽,和玻璃娃娃一样的脆弱质地。未恋爱过的人,寻找着爱情,正在恋爱的人,经营爱情,失恋的人,缅怀着爱情。曾幻想过经典的校园爱情:女孩在去图书馆的林荫道上,心仪的白马王子,鼓起勇气,向她表白,柳絮风飞,成就一场爱情。从此,校园中,到处都有他们的身影,以及明媚的灼人的青春。
喜欢过笑容爽朗的男孩子,本来有很多机会走到对方身边,走完美好的青春路程。可是不知为什么却总是错过,是由于矜持还是太多的顾忌?没有开始的故事,总有那么一点遗憾,却在心中珍藏着那份悸动与美好,因着这份美好,生命便多了很多绚丽的色彩。就这样,从干枯的盛夏,走进了想你的秋。
有朋友曾这样写过,你走了,去远方寻找你的梦想。wo们颓然的拥抱,没有一只鸟飞过,过问破碎的别离。wo的眼泪,在你的手心里,跌碎成钻石。
秋季的天空是透明的,心里因为有你而变得充盈。一个人漫步在落叶堆积的小路,心中细数你的点点滴滴,在心底锁着一块区域,蔓延无尽的思念。
也许世事变迁,一切不再,但你将永远活在wo的记忆中,也许见面仅是简简单单的一句:“你好吗?”那时的你,无论好坏,请一定要回wo一声“wo很好”,才不枉wo的让步与退步,然后微笑着告别。是的,大学那年,有爱。
篇4:最好看的校园爱情故事
姜芸在寻找一种淡蓝色的孔雀鱼,尾巴有黑色小点,夜里会发出蓝色的荧光。
姜芸第一次养的孔雀鱼,是她暗恋的男生转学之前送给她的。此后,她一直养着这种被叫做马赛克的孔雀鱼,给它们另起名叫做“蓝波点”。一年后的一天早晨,它们突然死在鱼缸里,是寿命到期。
鱼缸空在那里很多年了,有一天姜芸在网上收到陌生的信息,是那她16岁暗恋的那个男生发来的,他要回来了,想见面。姜芸浑身充满了力量,她把空鱼缸壁上的青苔都刷干净,放了清洁的水,买了水草和电氧气,一切看起来如当初一样,只缺两条鱼了。
水族店里只有一个人,蹲在一个巨大的玻璃缸前,弯着嘴角目不转睛盯着鱼缸里游来游去的神仙鱼,他回过头,看到站在门口的姜芸,笑了。小小的水族店,被一个个巨大的玻璃鱼缸占满,各种形状颜色的鱼群在水缸里游来游去,少年像置身海底。有一瞬间,姜芸觉得他像《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的夏雨,被晒成棕色的皮肤,瘦,高,灿似朝阳的面庞。
“嗨,买鱼吗?”他还有两排整齐洁白的牙齿。
“有没有蓝色的尾巴带黑色斑点的孔雀鱼?”姜芸问。
“我带你看看。”男生朝姜芸走过来,依然满脸笑意。姜芸低着头跟在他身后,走过一个又一个巨大的玻璃鱼缸。
哗啦一声,水族店后门的铁门被拉开,一个穿着雨鞋胖胖的中年男人提了两个水袋进来。
“阿亮,你又在泡妞是不是?你要的鱼我拿来了。”中年男人提着袋子走过来。叫做阿亮的男生回过头对姜芸耸耸肩,被揭穿也不在意。
两天后姜芸开门,发现一个红色小桶放在门口的地垫上,垫子上还有一张字条。字条上写:两条蓝色的马赛克,送给你,那天的事,我不是有意要逗你,想请你看电影。
署名阿亮,后面画一个大大的笑脸。
阿亮是怎么知道姜芸家的地址不得而知,但姜芸决定去赴约,她第一次单独和男生看电影。
姜芸在电影院门口,看到阿亮手里抱着一只硕大的泰迪熊,熊和阿亮一起成为众人焦点。他抱着熊站在那里对姜芸招手,等姜芸走近,阿亮就把大熊塞到姜芸的怀里。
“送给你的赔罪礼物。”阿亮说。他笑起来的样子很真诚。
“抱着这么大的熊要怎么看电影?”姜芸红着脸把熊推过去,又被挡回来。阿亮顽皮地扮个鬼脸,从口袋里掏出电影票挥了挥说:“你放心,我买了三张电影票。”
看完电影阿亮送姜芸回家,姜芸问他:“好了,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我家的地址了吧?”
阿亮笑了笑说:“我每天早上都给你家送牛奶,在你未睡醒之前。”
在水族店里第一次见面,阿亮就认出了姜芸,他知道姜芸早上六点半出门,站在门口打开奶箱,喝光一瓶牛奶然后去学校,长期以来都是如此。
阿亮没有上学。他不仅送牛奶,还在玩具厂工作,给玩具厂里的布偶分类,可以用很便宜的价钱买下一只硕大的泰迪熊送给姜芸,玩具厂的员工都拥有这种低价福利。
后来阿亮带姜芸去玩具厂,姜芸看到了制作玩偶的过程,太空棉为芯,花布为皮,扣子为眼,组合在一起,似乎就有了生命般。
“起初是她喜欢玩偶,我们才一起到玩具厂工作。”阿亮说起他的初恋,是个很不安分的女孩,时而喜欢这个,时而喜欢那个。
“一个人怎么能有那么多种喜好呢?而且每种都非要拥有或尝试不可。”他说。
最开始,阿亮和女孩一起在玩具厂工作,后来,女孩攒够了钱,就去印度做义工。女孩还给阿亮寄过照片,照片里她被一群印度老人围着,笑得那么开心,那些老人也笑得那么开心,可他们都是身患重病的垂死之人。再后来,女孩去了非洲,从此再无音讯。
“你想念她吗?”姜芸问阿亮。
“时常想念,但在一起是两个人的事,一个人强求不来。”阿亮说。
姜芸喜欢阿亮的故事,阿亮有着让人喜欢的某些特质,那个去了非洲的女孩,一定也是喜欢他的。姜芸总觉得这个世界上,爱情才是最美妙的东西,只是阿亮的女朋友还没有意识到。
阿亮对姜芸说:“我第一次见你就忍不住想要认识你,你长得很像她。”
阿亮喜欢他现在的生活,依靠自己获得的小快乐,虽然女朋友离开他,但并不是痛苦地离开,而是去追逐更多的快乐。他喜欢随意做着喜欢的工作,没有太大的梦想,小梦想也足够。现在他正在存钱去西藏,并邀姜芸一起去。
姜芸的年龄和阿亮差不多,可是他看起来充满了年轻该有的活力。
姜芸喜欢什么呢?活了二十几年,在一个二流大学毕业,找了二流的工作,早九晚五上下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姜芸找不出自己喜欢的东西,也没有什么想做的事情,甚至来不及好好喜欢一个男生。
噢,那个男生,16岁时姜芸暗恋的男生,他约姜芸见面。
姜芸犹豫着要不要去赴约。她害怕,她是一个没有信心也没有勇气的女孩,她一点自信也没有。男生约姜芸在高中母校见面,去赴约之前,姜芸翻出16岁那年写的那封信,写给男生的告白信。
16岁那年,男生转学离开的前一天,姜芸发了一场高烧,她坚持要把信拿给男生,却错过了火车。
姜芸决定去赴约,她翻出漂亮的长毛衣,兔毛靴子,还精心把头发扎起来,涂了淡淡的眼影。
高中毕业后,姜芸没回过母校,虽然很近,在一个城市里,偶尔也会经过,但那里好像没有什么值得她怀念。
姜芸到学校的时候,男生还没有来,她在校园里转了一圈,忽然觉得伤感。校门重新上了漆,还弄了一个漂亮的花坛,操场上种上了草,再也不像以前满地黄土。姜芸曾经在操场上遇见男生,下雨天,他和一群同学在黄泥里踢足球,每个人满身污泥,开心大笑,他把脏兮兮的球踢到姜芸身上……
渐渐地,校园里出现一个又一个陌生又熟悉的身影,都是姜芸的高中同学。
先是A同学,然后是B同学,接着是C同学……陆陆续续来了很多同学没错,这是那个男生发起的高中同学聚会,包括姜芸,每个他认识的同学他都约到这里。
“他从英国回来。”A说。
“他现在世界著名的律师事务所工作。”B说。
“他的女朋友,是大学校花。”C说。
你有没有像姜芸这种经历,暗恋过学校里风头最劲的男生,成绩好,长相好,性格好,万人迷。
这种暗恋是一颗非常藐小的种子,先天营养不良,无法发芽生枝,久而久之,在心里一点点枯死,留下一生也无法磨灭的影子。
当年这个男生离开时不止给姜芸送了孔雀鱼,他给所有认识的人都送了孔雀鱼。
姜芸没有等男生来,就离开了。那封信她捏在手中,丢进了路边的垃圾桶里。
男生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如斯。
再见,如斯。姜芸对自己说。她突然想起了阿亮。
姜芸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再见过阿亮,那个让她重新认识自己的男生。
据说玩具厂倒闭了,阿亮离开这里,去了别的地方。
一个月后,姜芸收到了阿亮寄来的明信片,在西藏,背后是覆满白雪的布达拉宫。
阿亮在一年中最冷的时刻去了布达拉宫,照片中的他裹着厚厚的羊皮毯子,半边脸裹在脏兮兮的围巾里。
“春天快要到了,我在西藏等你。”阿亮在明信片上再次邀姜芸去西藏。
阿亮患有哮喘,可是他说他不怕。他还说:“我都不怕了,你还怕什么?我可以当你的左腿,带你翻山越岭,看尽世间美好。”
原来被人告白是这么美好。姜芸的内心被注入了一股暖暖的气流。
姜芸的左腿,在多年前,拿着告白信追逐男生时被车子碾过,她没能赶上火车,也失去了一条腿。她以为她是这个世界上最藐小的一颗种子,残缺的种子,却原来每颗种子,都有发芽的春天。
姜芸在等待春天,什么都可以逝去,但春天总会来。
篇5:好看的短篇爱情故事精选
女人下岗后没有告诉男人,而是在广场边摆了一个地摊,像人们经常在路边见到的许许多多小摊一样,卖些不值钱的小饰品。
男人有病在身,这两年一直在家休养,她不想让男人知道这件事情,否则他会不顾身体去工作的。
生意不好也不坏,一天能收入二三十元钱。她站在广场上看往来穿梭的游人,也不吆喝。每天像以前工作时一样按点回家,男人倒也没有起疑心。
只是夏天来了,晚上散步的人多,她总在广场上多守一会儿,告诉男人她在单位加班。
收摊时,她把卖的那些东西装入包里,寄存在附近的小店内。
一天晚上,男人洗衣服,从她口袋里掏出一条水晶手链,紫色的,很漂亮。他问哪来的?
女人心里一慌,才想起这是白天卖货时无意中装进衣兜的,忘了取出来。
不过她很快就镇定下来,说是在步行街精品店里买的。“今天心情不错,我一直喜欢这样的水晶手链呢,颜色也好看,我便买了下来。”
男人问:“真的?”女人一笑:“不就一个手链嘛,这哪里有假?”男人不再问,继续洗衣服了。
男人知道这两年女人很辛苦,一家人全靠她养活了。
他身体有病,做了两次大手术,平时还要用药物维持,不能干重活,所以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但女人没有任何怨言,她从没叫过苦,也不说累,整天在外工作,忙碌得令人心疼……
女人继续摆她的地摊,刮风下雨从不间断。但微薄的收入让她觉得这并不是长久之计,所以她一直在留意着招聘启事,她想找份合适的工作,薪水高点,相对稳定,那样生活才会宽松一些。
前几天,她看到一家公司招会计,待遇不错,她已经报名并面试过了,她以前就是做会计的,她觉得自己能胜任这一工作。
果然,好消息传来,她被那家公司录取了,下周一上班。仿佛雨过天晴,女人心情出奇地好,她想再摆两天地摊就可以远离这个广场了,整天在这儿站着也不舒服。她找其他小贩商量一下,想把自己的货物转让给他们。
“总共600块钱吧,再多不能给了。”一个小贩说。
“不行,太便宜了。”
“就这个价了。”
“再加一点吧。”
“不加了!”
“怎么样也得给800,把它们卖出去保准你能收双倍的利润。”女人愉快地和小贩讨价。
“不能卖!”一个声音响起。
女人回头,看见男人静静地站在身后。她很惊讶,还有些惊慌:“你怎么来了?”
“我来摆地摊。”男人说。女人脸一红,说:“你……”
“以后我要在这摆摊。”男人说得很认真,“所以你不能把东西卖了。”
“你?”
“嗯。”
女人把男人拉到一边,低声问:“哎,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男人笑:“我已经找你好几天了。”
看女人疑惑的样子,男人说:“你能瞒得过我?”
原来,自从女人下岗那一天起,男人就已经感觉到她的异样了,尽管她装作没有什么,但他还是看出端倪来了。
洗衣服时,他发现她衣服上总有一层薄薄的灰尘,男人就怀疑,如果她整天在办公室工作,衣服上哪来灰尘。尤其是那条水晶手链,细心的他也发现了尘埃。她说是在精品店里买的,可哪一家精品店里卖的饰品会不干净呢?于是,最近几天他一直在沿街寻找。
“正好我可以在这儿卖。”男人说,“反正也不累,我带个凳子就行了。”
女人不知道说什么好,她抬起胳膊看那条水晶手链,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不知怎的,女人鼻子阵阵发酸。
手链落了尘埃依然美丽,而爱情在生活的辗转颠簸中,亦会沾上尘埃,但只要心中有爱与呵护,也依然温暖动人。
朴素的爱穿越城市的喧嚣和杂乱,显示一份绵绵的真情与关怀,愈加弥足珍贵。
篇6:好看的短篇爱情故事精选
作为女人,林徽因是幸福的,徐志摩爱了她一辈子,梁思成相伴了她一辈子,金岳霖等了她一辈子…
婚前,梁思成问林徽因:
“有一句话,我只问这一次,以后都不会再问,为什么是我?”
林徽因答:
“答案很长,我得用一生去回答你,准备好听我了吗?”
婚后,梁思成曾诙谐地对朋友说:“中国有句俗话:文章是自己的好,老婆是人家的好。可是对我来说是,老婆是自己的好,文章是老婆的好。”
一天,梁思成从外地回来,林徽因很沮丧地告诉他:“我苦恼极了,因为我同时爱上了两个人,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梁思成听了以后非常震惊,一种无法形容的痛苦笼罩了他,经过一夜的思想斗争,虽然自己痛苦,但想到另一个男人的长处,他毅然告诉林徽因:“你是自由的,如果你选择了金岳霖,我祝你们永远幸福。”而林徽因,不仅没有离开他,反而感动万分地对梁思成说了一句能让世上所有男人都无法拒绝的话语:你给了我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来偿还!
林徽因又原原本本把一切告诉了金岳霖。金岳霖的回答更是率直坦诚得令人惊异:“看来思成是真正爱你的。我不能去伤害一个真正爱你的人。我应该退出。”
如果一百个人来问我完美女子的标准,那么我一百次都会回答说是林徽因,是的,她已经是个传奇,是只能仰望的女子。她早已隔着如许烟波岁月,隔着那些男子的深情,美成书页中的一个剪影。所有人都知道她和徐志摩的故事。他为她写下那样的诗句,可是最后她还是没有选择他。可是,比起徐志摩那样激烈的爱,金岳霖的脉脉深情更令人动情。
汪曾祺写过一篇《金岳霖先生》,其中有个这样的细节,说是林徽因去世多年,金先生忽有一天郑重其事地邀请一些至交好友到北京饭店赴宴,众人大惑不解。开席前,他宣布说:“今天是林徽因的生日!”顿使举座感叹唏嘘。
他为了她终生未娶,因在他心中,世界上已无人可取代她。
即使多年后,当他已是八十岁高龄,年少时的旖旎岁月已经过去近半个世纪。可当有人拿来一张他从未见过的林徽因的照片来请他辨别拍照的时间地点的时候,他仍还会凝视良久嘴角渐渐往下弯,像是要哭的样子,喉头微微动着,像有千言万语哽在那里。最后还是一言未发,紧紧捏着照片,生怕影中人飞走似的。许久,才抬起头,像小孩求情似的对别人说:给我吧!
林徽因的追悼会上,他为她写的挽联格外别致: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四月天,在西方总是用来指艳日,丰盛与富饶。她在他心中,始终是最美的人间四月天。他还记得当时的情景,他跟人说,追悼会是在贤良寺举行,那一天,他的泪就没有停过。他渐渐说着,声音渐渐低下去,仿佛一本书,慢慢翻到最后一页。
有人央求他给林的诗集再版写一些话。他想了很久,面容上掠过很多神色,仿佛一时间想起许多事情。但最终,他仍然摇摇头,一字一顿地说,我所有的话都应当同她自己说,我不能说。他停一下,又继续说,我没有机会同她自己说的话,我不愿意说也不愿意有这种话。他说完,闭上眼睛,垂下头,沉默了。
多年前我读到这样的话语,一刹那哽咽。那个时代的人,对于感情十分珍惜爱护,爱一个人大约便是长远的,一生一世的事情。因此爱得慎重,却恒久。
他从来没对她说过要爱她一辈子,也没说过要等她。他只是沉默地,无言地用自己的行动证明着这一切。爱她却不舍得让她痛苦选择,因此只得这样沉默。因为,能够说出来,大约都不是真的。
而如今多见的,却是那等付出一丝一毫都要斤斤计较的男子。付出一定要有回报。计算爱情,一如计算基金汇率,赔本生意,谁肯做。若自觉有些许吃亏,一定加倍讨要回来。面对这样可怕的现实,再看看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时候那样动人心魄长远的爱,真是让人心灰意冷。
爱固然值得珍惜,但是要人爱你一时一刻并不难。但是最美最好的,是有个人在至老时候还会想起你,那样深刻,深刻到他一生都从未忘怀过你。
他会想起你年少时候的容颜,在他心中,你永远都是十七岁的那个穿白衣裳的小仙子,他会想到嘴边不自觉地轻轻地微笑起来,叹息地说,她啊……之后便是沉默,沉默之下,原本是有千言万语的,可是已经不必说了,那样的你,在那样的他的心中,便是独一无二的万古人间四月天了。
爱有很多种方式和理由,这里无意责怪谁,只不过我觉得金岳霖的故事听起来更加撼天泣地。
金岳霖为林徽因终身未娶,长期比邻而居,还协调他们夫妻间的矛盾 。他一辈子都站在离林微因不远的地方,默默关注她的尘世沧桑,苦苦相随她的生命悲喜。
若, 人生只如初见,该多好…
梁思成一家跟金岳霖相处融洽,临死前,他还和林徽因、梁思成的儿子梁从诫生活在一起,他们称他“金爸”,对他行尊父之礼。而他去世后,也和林徽因葬在同一处公墓,像生前一样做近邻。
这就是那个时代的君子,那个时代的爱情。
篇7:好看的短篇爱情故事
前年,我的母亲生病住院,几天后,同一个病房住进了一位女患者,而后常常会听见那个女的吵着要走,丈夫不肯。
听护士讲,女人患的是胶质细胞瘤,脑瘤的一种,致癌率极高。
从他们断断续续的争吵中,一个农村家庭的影子渐渐在我面前清晰起来:女人46岁,有两个孩子,女儿去年刚考上大学,儿子念高一;十二亩地、六头猪、一头牛,是他们全部的家当。
医院的走廊里有一部插磁卡的电话,就安在病房门外三四米远的地方,由于手机的普及,已经很少有人用了。
楼下的小卖部卖电话卡,几乎每个傍晚,男人都要到走廊上给家里打电话。男人的声音很大,虽然每次他都刻意关上病房的门,可病房里还是听得清清楚楚。
每天,男人都在事无巨细地问儿子,牛和猪是否都喂饱了,院门插了没有,嘱咐儿子别学得太晚影响了第二天上课,最后,千篇 一律地以一句“你妈的病没什么大碍,过几天我们就回去了”作为结尾。
女人住进来的第六天,医院安排了开颅手术。那天早晨,女人的病床前多了一男一女,看样子是那女人的哥哥和妹妹。女人握着妹妹的手,眼睛却一刻也不离开男人的脸。
麻醉前,女人突然抓住了男人的胳膊说:“他爸,我要是下不了手术台,用被卧把我埋在房后的林子里就行。咱不办事儿,不花那个冤枉钱,你这回一定要听我的啊!”女人的声音颤抖着,泪,不仃地淌了下来。
“嗯,你就甭操那心了。”男人说。晶亮的液体一点点地注入了女人的静脉。随着女人的眼皮渐渐垂下,男人脸上的肌肉一条条地僵硬起来。护士推走了女人,男人和两个亲戚跟了出去。
只过了一会儿,男人便被妻哥扯了回来。妻哥把男人按在床上,男人坐下,又站了起来,又坐下,一只手不停地捻着床头的被角。
“大哥,你说,淑珍这手术应该没事儿吧?”男人定定地瞅着妻哥,脸上的神情看上去像个无助的孩子。
“医生说了没事就应该没事儿的,放心吧!”妻哥安慰着男人。
二十分钟后,男人又出去了,过了一会儿,又被妻哥扯了回来。如此反复了五六次,终于,女人在大家的簇拥下被推了回来。女人头上缠着雪白的纱布,脸色有些苍白,眼睛微微地闭着,像是睡着了。
手忙脚乱地安排好了女人,男人又出去了,回来时,手里拎了一包东西。一向都是三个馒头几片榨菜便打发了一顿饭的男人,这次破天荒地买回了一兜包子。
男人不停地劝妻哥和妻妹多吃点儿,自己却只吃了两个,便端起了水杯。
那个傍晚,不知是忘了还是其他原因,男人没给家里打电话。
晚上,病房里的灯一直亮着。半夜,我去到卫生间,看到男人坐在妻子的床头,像尊雕塑般一动不动地瞅着女人的脸。
第二天上午,女人醒了,虽不能说话,却微笑着瞅着男人。男人高兴地搓着手,跑到楼下买了许多糖,送到了医生办公室,送到了护士台,还给了我母亲和邻床的山西老太太每人一把。
女人看上去精神还不错,摘掉氧气罩的第一天,便又开始闹着回家。男人无奈,只得像哄孩子似的不停地给女人讲各种看来的、听来的新鲜事儿,打发时间。
一切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每天傍晚,男人又开始站到楼道的磁卡电话旁,喋喋不休地嘱咐起了儿子。还是那么大的嗓门儿,还是那些琐碎的事儿,千篇 一律的内容我都能背出来了。
一天晚上,我从水房出来,男人正站在电话旁边大声唠叨着:“牛一天喂两回就行,冬天又不干活儿,饿着点没事儿,猪你可得给我喂好了啊,养足了膘儿,年根儿能卖个好价钱。你妈恢复得挺好,医生说再巩固几天就能出院了……”男人自顾自地说着,一边的我看得目瞪口呆。
因为那一刻,我惊奇地发现,电话机上,根本没插磁卡!撂了电话,男人下意识地抬头,看到我脸上错愕的表情。我指了指电话,男人这才意识到,自己忘了往电话上面插磁卡了。“嘘——”男人的食指放在嘴边,示意我别出声。
“赵哥,这会儿不担心你家的猪和牛了?”我一脸疑惑地瞅着男人,小声问了一句。
“牛和猪早托俺妻哥卖掉凑手术费了!”男人低低地回答,随即冲我做了个鬼脸儿,用手指了指病房的门。
我恍然大悟,原来,男人的电话不是打给家中儿子的,而是“打”给病床上的妻子的!那一刻,我的心再也无法平静,为他,为她,为他们的爱情。
原来,尘世间还有如此让人动容的真情。没有玫瑰的浪漫和海誓山盟的矫情,他们的爱,早已被细细密密的岁月针脚缝合成一件贴身的衣服,体己、暖身,相依为命。那份细腻而隽永的恩情,在朝朝暮暮的相依相伴中,沉淀出了人世间最美的爱情旋律,平凡,质朴,入骨入髓。
篇8:好看的爱情故事
我竟然爱上了一个黑黑瘦瘦、貌不出众而且很穷的男孩。
以前同事朋友在一起聊天时,总说凭我的条件完全可以找一个英俊、富有的男人。同他相识,是一位热心的中年朋友介绍的,朋友说他很有才气,文学创作有一定成就,还弹得一手好吉它。一见之后,我的心凉了大半截,相貌不怎么样的他居然告诉我,他没有工作,以自由撰稿为生,穷得只剩下一支笔。
以一个女孩的自尊和自己择偶的标准,对这类“男的”,我完全可以起身说一声“拜拜”,但我对他的真诚和坦率多少有点感动,细看之下,他傻里傻气的脸上还透出一股逼人的灵气和英气。
这以后,我们平平淡淡地交往着。一星期见一次面,偶尔通个电话,见面时,他也没有什么表演,很随意地聊天,从没有强求过什么,更没有许诺过什么,平平淡淡之中,表现出一种坦然的气度。
在不知不觉中,我发现自己正身不由己地陷进去,对他竟有了某些期盼和等待。那天约他去逛节日的街道,在人流匆匆中,他的手拉住了我的手,牵引着我避开人群往前走。我想把他的手甩开,但始终下不了决心,更怕甩脱后,我和他会走散,迷失在城市的人流中……
去年的情人节,天上飘着大雪,满大街的玫瑰红艳欲滴,洋溢在男男女女脸上的笑靥,那么动人心魄,温馨甜美。一缕失落和酸楚的感觉袭上我的心头,我不知道很穷的他在这个情人节里会送给我什么礼物--一束玫瑰还是一张贺卡?
但是我突然看到,那个很穷的男孩正在我的窗下,冒着飞扬的雪花,用一双冻得瑟瑟发抖的脚在厚厚的雪地上踩出一个大大的心形的图形!他抬头望我一眼,很狡黠地笑了一下,泪水即刻盈满了我的眼眶。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在情人节里只能送给我一颗冰清玉洁的心的穷男孩,并决定与他过一辈子的苦日子。
好看的爱情故事2:情人节的那场舞会
因为上班要穿制服,下班又要忙着躲起来写写划划,害得我从来就不敢买什么衣服。偶尔有情绪到周末舞会上去亮一次相,穿件夸张一点的衣裙,使会别别扭扭地在镜子前面嘀咕老半天,再三问自己,不会有别的那么嫌疑吧?
王林说:“喂,别老自我多情好不好?你都结婚啦,还嫌疑什么?”
他总是很放心很坦然地放我一个人去跳舞,也不知安的什么心?我拿出全套化妆品来决心狠狠地化一次妆,又把项链、耳环、手链统统披挂上,来它个环佩叮当。
“你就不怕我做了别人的情人?”望着镜中那个美人我一脸骄傲地问。
“情人是什么东西?”丈夫还沉浸在世界局势里。
“情人就是不在一起的时候老想在一起,在一起的时候老有说不完的话。”
“哦,明白了。”我只好叮叮当当地往外走,感觉好像个送信的。“我走了啊!”“再见情人!”他用轰我似的口气把我打发出家门。
跳舞是我唯一的运动。跑步总让人想起“渣滓洞”里的疯老头,因为操场只有巴掌大;做健美操吧王林又老担心我一脚踢在他那堆宝贝音响上。我只有“离家出走”了。舞场地儿大,我跳“花步探戈”把腿伸得老长也没有拦着我。王林总是不来看看我的舞姿,大家排队等着请我跳舞的人多得都快打起来了。总是怀疑自己干错了行,要是把笔扔了不写作,没准也能成一“星”呐。
我的舞伴很多,总没有固定的。大家都是熟人,也没有太多的讲究。我觉得我的舞步都快让乱七八糟的人给带坏了,这个一来这样跳,那个上来那样走。老实说,我倒不憋着劲儿想遇个多么盖世的情人,一心想找个好舞伴倒是真的。
他是个中年人,在我眼里属“成熟型”的。个子中等,舞步稳稳的,花样做得特别棒。他第一次请我,就说“感觉真好”,说得我有点脸红心跳。后面几支曲子音乐一响他就赶在别人前面请,很有点捷足先登的味道。我们跳快舞的时候就上下翻飞做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花儿”,跳慢舞的时候就聊天。他说他喜欢文学,我说我也喜欢文学;他说他喜欢徐志摩的诗,我就我也是。不一会就成老熟人了。散场的时候,他温柔地问我,用不用他送送我,我瞪大眼睛说:“送我?我一溜小跑就可以回家了,我住得很近的。”说着就开始“预备跑”,舞伴一把捉住我的胳膊,“我还是送你吧,我有车。”
“现在不用你陪我跳舞啦!”回到家我向王林庄严宣布,“我有舞伴了,跳得可棒呢。”
“是嘛,那就替我谢谢那人吧。”
王林打开电视看夜间的新闻节目。他这种不痛不痒的态度最气人,也不会吃个醋什么的有所表示,要是别的丈夫早被打破砂锅问到底了。我和“舞伴”开始双入双出,成为“紫水晶”最引人注目的一对儿。“舞伴”带舞,总有那么一种深情款款的风度。并且,他从不请别的女孩跳舞。
一天,在一支柔情蜜意的舞曲里,“舞伴”忽然低下头来问我:“可以问问你叫什么名字吗?”
我说:“我叫赵凝。”
“啊,赵凝?你是不是写过一篇爱情小说叫《芍园小屋》?”我立刻不好意思的谦虚道:“写着玩的。”
舞伴慢慢滑动着脚步说道:“你舞跳得这么好,想不到还是个才女呢。”
我不知道他这话是夸我呢还是骂我呢,“才女”应该什么样?心里感觉有些受伤。“美丽的女人上舞场,丑女人才躲在家里写文章。”舞伴那惊怪的眼神分明这样讲。
“唉呀,我以后再也不去跳舞了。”回到家便把跳舞穿的那条长裙脱下来揉成团扔得老远。
“怎么啦?跟你那个特棒的舞伴吵架了吗?”丈夫幸灾乐祸地问我。
“别理我,烦着呢!”我决心“戒舞”了。我倒要让他们瞧瞧,好女人是怎么写出好文章的。一头扎进小书房,找出笔墨纸张,立刻拟了一个中篇的小说提纲,正给女主角起名呢,王林邦邦敲着门嚷:“你回来了,我倒要出去一趟。”
回头一看,见他领带扎得人模人样,就问:“这么晚了,上哪儿?”“晚吗?才8点多呀!我去去就回,12点钟再见。”
“你打算玩通宵吗?不是跟哪个女孩约会吧……”再回头时,王林早就没影了。楼下的自行车铃一串脆响。
一个月来我写得天昏地暗,早就忘了外面的世界。有一天吃饭王林说起“紫水昌”,我倒以为他在说钻石。王林这些日子显得很神秘,隔三差五就得出去一回,而且穿得跟相亲似的,又笔挺又漂亮。“情人节”的日子就要到了,男人们都显得比往常要忙。
“情人节”那天上午,我意外收到三枝红玫瑰。是一个梳短头发的送花小姐送来的。我接过花激动了老半天,却想不出送花人是谁。王林就在一旁经验十足地提醒我道,看看花里那张卡。卡上的话神秘得好像特务接头暗号:“晚8点紫水晶见。”
“啧啧,红玫瑰!一定是你那位大舞伴送来的吧?”王林话里有话地说。
“不会吧?”
“别不好意思承认。”
“那我把花扔了啊?”
“喜欢就插上吧。”王林递给我一只白瓷花瓶。
晚饭后我开始梳妆打扮,我一定要去会一会那位神秘的送花人。“王林,跟我一起去吧。”我把一串项链挂在脖子上。
“那多不合适呀,再说,我还有事呢。”他也打了领带正准备出门。这家伙,“情人节”还有事。
“可不可以问一问你去哪里?”我不得不问。
“暂时保密。”丈夫正人君子似的回答。
好久没到“紫水晶”来跳舞了,我的那个有辆豪华轿车的“铁舞伴”已经不见了。此刻我真想见到他,问问他送花人是谁。
我正懒懒地坐在座位上喝雪碧,有位英俊小伙目光坚定地向我走来。他,身材很高,举止很帅,身上有一种压倒一切的男人气概。在一支西班牙探戈舞曲里,他毅然决然伸出手臂:“请--”
我站起身来面带微笑,对他小声说:“王林,别出洋相,这是探戈,很难跳的。”
我真怕这么帅的小伙当众把绊倒。王林却出我意料地来了个“起步”,动作做得十分老到,可以说是技术精湛。
“天哪,你这一手是跟谁学的?”
“当然是一个女的--教师,”他拖长了声音告诉我,“这个月我进了一个舞蹈高级班。”
“高级班”果然身手不凡,我已被他带得晕头转向,他跳好极了。“现在知道红玫瑰是谁送的了吧?”丈夫深情地望着我。
我说:“知道了,知道了。”
我们相互依偎穿过“情人节”的大街小巷,见到许多美丽的男孩和女孩。推开家门,满室花香。是那三朵红玫瑰。
篇9:好看的爱情故事
我的奶奶是北方一座小城的乡绅的千金,自小在私塾读了一些书,抗日战争的时候随母亲到舅舅家避难,期间战火不断,天天都在上演生离死别,横行在街上的日本兵每天在狞笑中屠杀着中国人民,奶奶的母亲和舅舅一家就是在那个时候被害的,恐惧的奶奶躲在一处破烂的炕洞里一天一夜不敢出来,后来被一位国民党军官发现,救出。
看着瑟瑟发抖的奶奶,那位军官决定送奶奶回老家,没有火车汽车马车以及驴车,要翻过一座山,两天才能到达,而且到处都是日本兵,迄今为止我一直想不明白他们怎么会活着回来,奶奶一直说是观音为他们主婚,并且保佑他们平安到家。
如果不是那段特定的历史,不是在那样残酷的环境里,奶奶的爱情应该是最浪漫的,是现在年轻人想尽心思都想不出来的吧!
奶奶和那位军官都知道此去九死一生,在爬到半山的时候,那位军官对奶奶说,不知道能否平安将你送回家,我们拜天地吧,如果一起死了也好有个伴儿。(很酷的求婚,为此我一直羡慕奶奶,并且每次听奶奶讲到这,我都会想象把这句话放在现在的环境讲一遍,会多搞笑,可对当时的奶奶,我实在想不出是什么感受,震撼?感激?酸楚?)就这样,他们两个在地上插了三根树枝,点燃,跪下,说,我们以天为证,以地为媒,请观音主婚,结为夫妻,若能平安返乡,将一生侍奉观音菩萨。或许真是上天眷顾,奶奶平安回到故里,但送奶奶的军官却没成为我的爷爷。
奶奶回到家乡才知道她的父亲已在战乱中过世,两个参军的哥哥,一个已经牺牲,一个没有消息。那个军官安顿好奶奶,就要离开,奶奶轻轻问了一句:“你还回来吗?”军官说:“回来!”奶奶的笑容便在脸上漾开,“我等你!”说完就把年轻军官肩上的肩章扯下来,“这个我留着,等你回来!”就这样军官走了,从此再没在我奶奶的生活中出现过,那一年奶奶15岁。我觉得故事到这就应该结束了,因为有我的存在,自然是奶奶另嫁他人了,虽然那个人是我爷爷,可我还是觉得这样一份经历过生死的爱情,却有一个如此遗憾的结尾,很是惋惜。
家乡是一座很偏远的小城,四面环山,山上不是石头就是黄土,是我小时候的天堂,夏天捉昆虫,偷西瓜,冬天打雪仗,滑冰。每次在外面玩累了,我都会回家,蜷缩在奶奶家的炕上,听她讲故事,顿时百累全消,烦恼全无。
这一次回家是因为我觉得我的生活全部都是失败的,男友留下一封信说爱我很辛苦,走了,还说下次再见面的时候可以很平淡的地对彼此笑笑,或许从此陌路是我们最好的选择。
这个季度我没有完成公司的定额被降职,第二天,我给公司老总递了一封信,很平淡地笑笑,走了,看似波澜不惊,其实我是痛到麻木不仁。
我像所有同龄人一样,信奉追逐,坚信不管是爱还是事业,只有拼尽全力才会有收获,所以我一直在路上,在奔波,但对于过期的或者得不到的我也从不留恋,说放就放。我原谅自己受伤后可以休息或者暂时逃避,但决不允许自己沉沦。冷静,理智,现实,是我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生存之道。
奶奶听说我要回来,老早就在门口张望,看见我招手,踮着小脚(奶奶裹过脚,不过只裹了一个趾头)就迎过来了:“我们的青回来了,快回家看看你爹妈,晚上在奶奶家吃饭,奶奶给你做你最喜欢的山药鱼。”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回家扔下东西,又跑回奶奶家,奶奶已经在厨房忙活开了,爷爷在院子里编筐,我凑过去:“爷爷,奶奶年轻的时候漂亮吗?”“比你好看多了,你们几个没一个比得上你奶奶年轻的时候。”
“那你是怎么把奶奶追到手的?”“爷爷命好哪。”我就知道,每次都是这几句话。能吃到奶奶做的山药鱼,简直就是人生最大的享受,管他失业还是失恋,吃饱再说。晚上躺在被窝里拉着奶奶满是皱褶的手,感情全线崩溃,泪水决堤般涌出,“我就知道我的青遇到坎儿了,”奶奶抹掉我脸上的泪水,“不然你不会一脸疲惫地回来。
会过去的。“”的时候,我和你爷爷住牛棚,游街,都熬过来了,日子只会越过越好的,相信奶奶。”那天夜里我知道了爷爷和奶奶的故事,少了些许浪漫,多了许多真实的感动。
那位年轻的国民党军官走后的第二年,抗日战争胜利,解放战争全面打响,奶奶是这场战争中最受煎熬的人,在经历过长年的战火后,没有人不盼望过上和平宁静的生活,可奶奶同时也在祈求爱人能平安。1949年10月1日,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国民党军官没有回来,奶奶没有放弃;又过了五年,仍然杳无音讯;又过两年,还是没有回来。
此时,奶奶已经是村里的老姑娘,谣言纷纷,很多不堪入耳。很多人给奶奶做媒,没一个入奶奶的法眼。又有一天,邻居给奶奶介绍了一个小伙,三十多岁,读过书,父母是商人,战争中去世了,家道中落,至今未娶。见面时那个小伙子没敢抬头看我奶奶,奶奶瞅了他一眼,说:“我的事你都听说了?”“听了。”“那你还敢来?”“敢!”随后奶奶就把和国民党军官的事讲了一遍。小伙子听完说:“你可以等他十几年,我娶你,肯定错不了。”就这样这个小伙子变成了我的爷爷。
结婚后奶奶一直郁郁寡欢,却从不在爷爷面前表现,直到第二年9月8号,爷爷叫奶奶把军官送她的肩章拿上,跟他走,就在奶奶送走军官的路口,爷爷说:“以后每年的今天,我都陪你在这等他,以后他就是咱家的亲人,我们也要把这个讲给我们的孩子和孙子们,让他们知道这个人对我们家有多重要,他是他们妈妈、奶奶的救命恩人,是我们全家人要等待和守护的的人。
如果他牺牲了,他一定希望你过得很好,如果他没牺牲,却没能来见你,一定有他讲不出的苦衷,但他心里肯定仍然希望你过得很好。
我站在他当年承诺过的地方发誓,守护你一辈子,直到死的那一天。”奶奶说这是爷爷这辈子讲话最多的一次,爷爷讲完,奶奶早已泣不成声。也就是从那天起,奶奶决定和爷爷好好过这辈子,不离不弃,相守到老。
后来爷爷用行动证明了他一个男人的承诺。上世纪六十年代闹饥荒时候,爷爷常常不吃饭省下来给奶奶和孩子;“”,奶奶被打成勾结国民党的反动派,关进牛棚,当时要求爷爷写一份与奶奶脱离关系的说明书,并且说明奶奶勾结过哪个国民党,就不用被游街,进牛棚。爷爷拒绝了,守护着奶奶一起熬过了那段艰难的日子。
奶奶说爷爷的出现是为了带给她一个美好而完整的现实人生,直到生命结束那一刻。我问奶奶,那个军官呢,你不再爱他了吗?奶奶说我一点都不像爷爷,太过执着,深爱过的人是不会忘记的,尤其是一起经历过生死的爱人。现在用一生来等他回来是希望看到他平安幸福,相信彼此都在遵守当年的约定,情感是不会变的,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同。
奶奶的爱情好像童话一样,美好纯洁,一辈子珍藏于心,是我们这一代人触及不到的境界。我很难理解爷爷奶奶、奶奶和那位军官的爱情,可能是我们这一代人对爱情奢望太多付出太少,对爱的追逐太猛放弃得太快,对爱的附加值要求太多对爱本身忽略太多。
对于他们的爱情,我很感动,也很羡慕,可是我做不到。我继续在城市的爱情博弈中撕杀,我不知道为什么要不停的追逐,但我知道我停不下来。
有一天,家里来电话说,爷爷病危。我赶回去时,爷爷已去。我以为奶奶肯定会支持不下去的,可是我还是在门口看见了迎接我的奶奶,脸上没有太多的悲伤,很祥和。
安葬了爷爷,我安慰奶奶说不要太伤心,奶奶说,爷爷走的时候说不能照顾她了,明年不能陪她一起在村口等待了。奶奶说这辈子被两个男人用生命来爱过,又爱过两个男人,自古以来还有哪个女人有这样的福气?明年我一定还可以和你爷爷在村口等待的。末了奶奶又对我说,青儿,凡事不要太执着,记住奶奶的话。
奶奶没有等到下一个9月8号,就过世了,奶奶去世的那一刻,我没有哭,我突然明白奶奶为什么会说她会和爷爷明年还在一起在村口等待。
不知道他们在天堂相聚了没,不知道那位军官收到我爷爷奶奶这几十年等待的祝福没,或许这些都不重要,他们只是在坚守心底那份真挚的爱。
我辞掉工作,在闹市区开了一间WaitingBar,专卖红酒,店里正面的墙上写着爷爷奶奶和那位军官的故事,我希望来我店里的朋友,可以放慢在红尘中奔波的脚步,放弃些许欲望,wait a moment,或许我们不一定能等来童话般的爱情,可是我们可以在等待中平静自己的心情,找到自己内心真正需要的东西。
篇10:好看的爱情故事
他和妻经人介绍认识,爱情之路平坦,婚姻来的必然,没有一丝波澜。
婚后他忙,妻闲在家里。为了安慰妻,他给妻买了一台电脑,让妻以此来排解寂寞。妻很快喜欢上了网络,爱上了聊天,而且以惊人的速度在虚拟的世界邂逅了一份完美的爱情。为了这份爱情,妻走了,留下一句对不起。
妻走后,他很痛苦,整日借酒消愁,有人劝他去找,有人劝他放弃,他很茫然,直到有一天妻突然带着一颗受伤的心出现在了他面前。
他以冷眼相对,看着妻扑通跪倒在他的脚下,哀求道:“老公,你能原来我吗?离开了你之后,我才发现,这个世界上只有你才是真心爱我对我好的人。”
他看着她那张苍白的脸,狠狠心咬咬牙说“不,你当时抛家弃我,伤我太深,你听说破镜可以重圆吗?”
妻绝望的痛哭流涕,抱着他的腿苦苦哀求:“老公,你放心,我再也不会相信网络了,我再也不会相信网络上还有真爱了,以后我就听你的话,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还不行吗?”
他粗暴的推开妻说:“让我相信你不难,不是说我以后让你干什么你都没怨言吗?你现在去死……”说完他扭过头去,没有看见妻苍白着脸,拿起了刀……
其实此时他的心很乱,对妻有恨,也有不舍,带着迷茫的心他看向了窗外的蓝天白云,心中的愤怒逐渐平息,开始后悔自己说的话太狠,如果妻真的想不开自杀了可怎么办?他该多内疚呀!他越想越怕,越考虑越紧张急忙转回头去。他惊呆了,妻子正拿着刀正在削苹果,她削的十分精细,一点点一点点,嘴里低声自语:“听说削苹果时苹果皮不断,就能够实现一个愿望,要是我能成功,我的愿望就是让时间重来,如果我不成功那么我就去死……”
可就在这个时候她手一抖,苹果皮差点就断了。她急忙停止了自言自语,一心一意的削着平果。就在快削完是时候,苹果皮还是断了,他忍不住伸手接住苹果皮说:“不要紧!即使回不到过去,我们重新开始好了。”
妻激动的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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