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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劳务费结算
总 则
(一)适用范围 公司承接的所有项目凡进行工程专业或劳务分
包,成建制使用农民工的单 位,均适用本办法。
(二)制定目的 为贯彻国务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 发放给本人,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
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 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要求,建立
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的合 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度本暂行办法。
一、劳务费结算支付要求
(一) 按国务院政策要求, 应当做到劳务费月清月结或按分包合同
约定执行; 同时应监督劳务分包队对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
同约定执行,确保农 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
(二)除合同另有约定,支付劳务费应当保障劳务分包队伍每月支付
农民工 基本工资人均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年年底前做到 100%支付。
二、开立劳务费支付预留账户
(一)开立劳务费支付预留账户,归企业所有,按规定使用和分配,
专款专 用,不得挪用。
(二)公司人事部负责监督和考核企业各项目部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
支付工 资。 “劳务费支付预留账户”设在企业财务部。财务部要保
证资金安全,根据用 工企业结算凭证,按规定程序及时支付。
三、劳务费预留标准
(一)公司按产值的 12%预留。
(二)凡工程款回收后,公司财务部门应按规定比例提取(并附包工
队支付 明细凭证)并在预留户中存放劳务费,同时及时完成劳务分包
队伍的劳务费结 算和支付工作。
四、劳务费结算和支付工资程序
(一)做好合同管理和结算的基础工作
1、合同是规定总分包双方权、利的法律文件,也是劳务费兑付的
依据。各 项目部要及时签订劳务和专业分包合同,杜绝不签订分包合
同就允许分包企业 进场施工现象。
2、签订分包合同要执行“工料分开”原则,主材采购、大型租赁、
大型机 械不得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同时要严格区分、界定劳务费
与人工工资范围, 并在合同中注明。
3、劳务费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来源。各单位要按月结算劳务费,当月完成 的工作量,应在次月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合同执行结
束后,应在 56 天内 完成全部结算手续。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劳务
费结算管理工作,做到总分包 双方底数清晰,避免出现因久拖不结发
生争议和因此引发的恶意讨要。
(二)劳务费支付程序
1、公司各项目部负责进场务工人员实名化管理,负责现场人员花
名册与工 资发放表的核对,依据实际情况填报《深圳市中业装饰工程
有限公司劳务费支 付单》 ,附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表报公
司审核。
2、总经办负责审核各项目部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备案情况,审
核劳务费 结算情况;根据预留资金情况制定支付方案,决定支付额度,在《深圳市中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费支付单》签署意见后报人事
部。
3、人事部负责审核《深圳市中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费支付单》
以及分 包企业工资发放表,确定无误并签认后,从劳务费预留户中按
规定向分包企业 支付劳务费。
4、当劳务费支付到劳务分包企业后,各单位项目部要监督分包企
业将工资 发放到农民工工人手中,限期收回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发
放表一份,报公司 存档备查。
5、人事部应对各项目部劳务费发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
和处理劳 务费发放中违规问题,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6、各项目部每月月末向人事部报送劳务费支付情况表,准确反映
劳务费支 付情况。
五、相关部门职责
(一)公司经营部负责对各项目部劳务和专业分包合同订立、实
施的指导和监 管工作,杜绝发生不订立合同施工和违法违规分包,负
责结算和支付纠纷的调 解处理。
(二)公司统计部负责各项目部施工产值的审核和统计,作为支
付劳务费的考 核依据。
(三)公司财务部负责按规定标准提取预留费,拨付公司劳务费
预留账户;负责劳务费预留账户的建立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公司人事部负责对各项目部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实施工作。
(五)公司人事部负责监督、检查各项目部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篇2:劳务费结算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劳务费收款方)
乙方:______________(劳务费支付方)
经甲方的居间介绍和工作,促使乙方与甲方的客户达成数笔业务交易,完成劳务指标。
经甲乙双方洽商现签订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劳务费_____________元
一.劳务费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应支付_____________元至甲方指定账户。
二.甲方收款银行资料: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
三.如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据中国<<民事诉讼法>>有关
规定可提请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每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3:劳务费结算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公平合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代收代付货款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便双方恪守:
一、由于甲方没有开通电子商务结算系统,无法及时安全代收代付货款,乙方已开通电子结算系统,故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代收代付货款。
二、鉴于乙方为甲方提供代收代付货款的劳务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按代收代付货款的收取劳务费(包括银行间结算手续费在内)。如果在协议履行期间遇到银行上调结算手续费,甲方应付乙方劳务费按银行上调手续费比例相应调整。
三、乙方应收取的劳务费在代收代付每笔业务结算时同时扣除。
四、本协议履行期间为两年。自____年__月__日始至____年__月__日止。
本协议到期前30日,如甲方仍需乙方提供代收代付劳务服务,应另行与乙方签订代收代付货款协议书。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收代付货款服务提供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六、如甲方公司名称、开户行及账号变更,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否则发生转账错误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本协议。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除本协议,双方应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本协议。
八、乙方对甲方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
九、甲方保证委托乙方代收代付的货款为合法生意发生的款项,甲方不得委托乙方代收代付违法款项。否则发生问题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4:劳务费支付结算制度
劳务费支付结算制度
一、总 则
为加强项目经理部对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企业内部形成具有很强操作性的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结合北京地区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公司在京的施工单位或项目经理部,凡进行工程专业或劳务分包,成建制使用农民工的单位或项目部,均适用本办法。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求
1、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政策要求,应当做到对外部劳务队伍劳务费月清月结或按分包合同约定执行;同时应监督劳务队伍对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
2、除合同另有约定,支付劳务费应当保障劳务队伍每月支付农民工基本工资均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务费按月结算,每月做到100%支付,每年年底前做到100%支付;
3、劳务费分期支付最低限额:
(一)、结算应符合合同约定。
(二)、劳务费的.结算由项目经理组织,劳资、技术、安检、班组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按进度验工分期结算劳务费的75%,20%验交后结算,扣留5%作为质保金。
(三)、末次清算应在业主验收合格后,由劳资人员填写结算单,由安检、技术、财务、材料、工班长等人员签署意见,项目经理确认无其他经济责任(各种外欠款如欠当地材料费、煤、水、电、生活费等)报项目经理审核后支付。如项目撤销就将质保金和有关资料转给所属指挥部,待保质期过后无任何问题后由指挥部代替项目结算付清。
(四)、劳务费除预支生活费外,其余结算一律采用转帐方式,在进行末次结算前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发票。
四、关于开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预留帐户
1、凡使用农民工进行劳务分包的施工企业,均应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预留账户”。
2、预留账户资金属开立企业所有,由开立企业按规定使用和分配,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3、公司委托在京单位作为项目部农民工资和劳务费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考核各项目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预留帐户”应统一设在在京单位财务会计部。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劳务费结算凭证,按规定程序及时支付。
五、农民工工资预留标准
1、项目经理部按产值的 3%预留。
2、凡工程款回收后,各项目财务部门应按规定比例提取(并附劳务队支付明细凭证)并在预留户中存放农民工工资,同时要及时完
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结算和支付工作程序
(一) 要做好合同管理和结算的基础工作。
1、合同是规定双方责、权、利的法律文件,也是劳务费兑付的依据。各单位要及时签订劳务和专业分包合同,杜绝不签订劳务合同就进场的施工现象。
2、签订的劳务合同要执行“工料分开”原则,主材采购、大型租赁、大型机械不得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同时要严格区分、界定劳务费与人工工资范围,并在合同中注明。
3、劳务费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来源。各项目要按月结算劳务费,根据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及时完善验工计价工作,在次月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合同执行结束后,应在56 天内完成全部结算手续。各项目部要加强劳务费结算管理工作,做到双方底数清晰,避免出现因久拖不结发生争议和因此引发的恶意讨要。
(二) 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
1、各项目部负责进场务工人员实名化管理,负责现场人员花名册与工资发放表的核对,依据实际情况填报《劳务费支付单》。
2、公司在京单位负责审核劳务分包企业分包合同签订、备案情况,审核劳务费结算情况;根据预留资金情况制定兑付方案,决定支付额度。
3、当劳务费支付到劳务分包企业后,各项目部要监督分包企业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工人手中,限期收回有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发
放表一份,报公司存档备查。
4、公司委托的在京单位,应对各项目劳务费发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劳务费发放中违规问题,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5、各项目每月月末向公司报送劳务费兑付情况表,准确反映劳务费兑付情况。
七、相关部门职责
1、公司成本管理部负责对所属各项目劳务和专业分包合同订立、实施的指导和监管工作,杜绝发生不订立合同施工和违法违规分包,负责结算和支付纠纷的调解处理。
2、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各项目施工产值的审核和统计,作为支付劳务费的考核依据。
3、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监督考核各项目财务部门按规定标准提取预留费,拨付农民工工资预留帐户。
4、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对所属企业经营者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实施工作。
八、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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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费合同
★ 钢筋工程劳务合同
★ 个人劳务费合同
★ 劳务作业承包合同
★ 劳务承包合同范本
★ 建设劳务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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