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出勤规章制度

时间:2023-11-27 07:58:29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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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出勤规章制度

篇1:企业出勤规章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一)经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者。

(二)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核准者。

(三)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四)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主管核准者。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

上午:自8时至12时正。(主任以上主管上午上班时间为7点50分)。

下午:自14时至17时正。

上述上、下班时间各单位主管可视实际需要及各地区特殊情形呈准总经理调整,但每日实际上班时数不得少于7小时(主任以上主管上午上班时间一律提前10分钟)。住宿公司的值勤人员及负责环境清洁工作的员工,其上班时间另定。

第四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第五条上班迟到在5分钟以内打卡者,为第一类迟到。上班迟到在超过5分钟以后打卡者,为第二类迟到。凡一个月内,第一类迟到三次者,视同第二类迟到一次。凡一个月内第二类迟到三次者,视同旷职半天。

第六条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二次打卡的时距应在30分钟以上,否则视同第二类迟到论。

第七条员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同第二类迟到论。

第八条员工第一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并送呈有关单位主管,作为平时考核参考资料之一。

第九条员工第二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除呈报有关单位主管外,每次扣其该月份薪资总额1%,充为福利金。

第十条员工下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为早退论,上项签注必须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时前亲自呈主管签注为限。

第十一条员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该月份薪资总额1%,充为福利金。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旷职一天论,并按其情节酌以惩处。

(一)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者。

(二)有涂改情况者。

(三)故意毁损出勤卡者。

(四)伪造出勤卡者。

如有第一项的情形发生,代打者亦以旷职一天论并同受惩处。

第十三条员工迟到、早退时间超过一小时者,应即依请假手续办理。

第十四条总公司、分公司比照本办法实施,若有关系企业设立时亦然。

第十五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呈报总经理核定修订。

篇2:企业出勤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室员工及管理人员。

在本公司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在本公司工作的退休返聘人员、实习人员在工作时间、请假流程方面应遵守本制度。

三、工作时间与打卡

1.打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中间作为午餐、休息时间,不作为工作时间。

2.因工作需要,公司可将正常工作日与公休日调换,员工应予服从。如果员工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无故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

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公司可先行安排补休,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的补休安排;如无法安排补休的,公司按2倍工资支付报酬。

3.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4.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1)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行政人事助理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月底由行政人事助理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行政人事助理进行管理。

5.行政人事助理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5日前汇总交财务部。

6.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行政人事助理确认签字后,部门经理签批。

7.员工不得自行倒休,未经批准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

四、加班管理

1.对于因工作需要,部门负责人安排在日常工作时间以外长期固定超时工作的,尽量安排员工按实际加班时间在当月补休。因工作原因不能当月安排补休的,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可适当推迟。补休不得跨年度累计使用。如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2.公司总部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应通过OA流程进行审批,未经批准的,不作为加班;

总部员工加班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分支机构员工需要加班的,由所在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

3.下列情形不视为加班:

(1)未按规定进行加班审批而自愿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工作的;

(2)出差时路途上花费的时间;

(3)非工作时间出差在外,但并未安排正常工作或未经加班审批的的;

(4)公司或部门组织的旅游、娱乐、体育、聚餐及其他娱乐活动;

(5)公司在非工作时间组织的培训;

(6)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因个人因素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

(7)公司在非工作时间安排与本职工作不同的值班的。

五、各类假期规定

病假

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连续请病假超过5天的,或者当月累计请病假超过10天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到公司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查,并以该医院出具的假条作为请假依据。

4.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1)当月病假累计5日内的`,或年度病假在20天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但扣除后的病假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病假超过上述天数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病假工资。

5.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1)职工自称“病假”,但在事前或事后均不提交有效病假证明的,缺勤当日按旷工处理。

(2)职工制造虚假病假证明或者通过欺诈、威胁、利诱等不当手段骗取病假证明的,缺勤当日按旷工处理,同时应按公司奖惩办法处理。

(3)职工出现病假期间外出旅游或在外兼职等情形的,视为职工欺诈取得病假处理。

6.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医疗期满后,经公司告知员工医疗期已满或将满,如职工仍继续请假或不能到公司报到的,将视为“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有权直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另行提前通知),并依法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7.病假与考核、奖金的关联:

(1)本月内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时,月度考核评为c或c以下;

(2)本年内病假超过50个工作日时,年度考核评为c或c以下;

(3)本月内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时,不予发放月度奖金;

(4)本年内病假超过50个工作日时,不予发放该年年度奖金。

事假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按旷工处理。

2.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3.员工请事假在3天以内的(含3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3天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4.每次批准事假原则上不超过3天,全年累计原则上不超过15天。超过上述标准的,公司原则上不予批准。

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无正当事由的,公司亦有权不予批准。

5.员工请事假时,公司有权优先安排年休假。

6.事假为无薪假期,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婚假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职工在本公司入职后结婚的,持有结婚证明,给予婚假10天。

2.婚假应在办理结婚登记后的六个月休完,超期的单位不再批准。

3.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人事助理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4.本规定中的婚假天数不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5.婚假应一次性休完。

6.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固定工资部分正常发放。

但是,与实际上岗相关的津贴、交通补助、餐饮补助、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奖金等,休假期间不再享受。

丧假

1.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去世的,可休丧假3天。

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去世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3.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固定工资正常发放。

但是,与实际上岗相关的津贴、交通补助、餐饮补助、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奖金等,休假期间不再享受。

产假及相关生育假期

1.女职工产假为12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需持有医院开具的证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男职工配偶生育的,享受15天陪产假。

4.女职工生育婴儿后至婴儿一周岁内为哺乳期,每天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天的两次哺乳时间也可以合并使用。女职工哺乳婴儿满一周岁后,一般不得延长哺乳期。

5.产假天数包括其中的公休假和法定假日天数。

6.孕检假:

怀孕女职工,进行产前检查的,按公假计算。

7.计划生育假:

(1)女职工放置宫内节育器,凭医院证明休假算公假。

(2)已婚育龄男女职工,自愿做绝育手术的,凭医院证明其检查时间和休假算公假。

8.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

(1)符合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女职工,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计入个人账户。产假期间停发各项工资补贴奖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月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

(2)不符合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下列处理:

因女职工自身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的,公司不予发放产假期间工资或其它补偿。

非因女职工自身的原因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的(如公司未缴纳生育保险),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公司按本人月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3)其它未作说明的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工资。

(4)如公司正常给职工发放产假工资,之后又申领了生育津贴的,公司有权从生育津贴中扣除公司已经发放的工资。

(5)上述规定中的“本人月工资”标准,按本人月工资中的固定工资部分计算,不含绩效奖金与出勤方可享受的津贴。

年休假

1.年休假天数按以下标准计算:

(1)累计工作年限为1年以上,不满者,假期为5天。

(2)累计工作年限为10年以上,不满者,假期为10天。

(3)工作年限满20年者,假期为15天。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在享受年休假后,出现上述情形的,则下年度不得休年休假。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员工入职本公司后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可开始享受年休假。

5.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统筹安排年休假。公司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发出休假通知,而职工自愿上班的,视为公司已经相应安排年休假。

6.员工未申请当年年休假的,可于次年6月30日前申请休完。逾期仍未休完的,视为员工自动放弃该年休假。

7.公司给员工的年休假超过法定标准的,超出部分作为福利年假。福利年假未休的,员工不得要求公司作出补偿。

员工所休年假,首先应视为法定年假。

8.年休假为带薪假期,按正常工资标准发放。

六、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均应在办公平台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4.请假的核决权限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通用版)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行政人事助理(文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5.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6.本制度其它条款对请假有特殊规定的,优先执行特殊规定;没有特殊规定的,按此一般规定处理。

7.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1)休假超期而未另行办理请假手续的;

(2)以欺骗方式,或以不真实的请假理由取得批假的;

(3)请假未获得批准而自行休假的;

(4)制度规定的其它情形。

七、违纪处理

1.在规定时间未打卡或未到岗者,视为迟到;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旷工(最小按旷工半天计算)。

未经许可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开者,视为早退;早退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旷工(最小按旷工半天计算)。

有正当理由且经核实者,或因公外出者,不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2.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罚工资50元;旷工者,每次(一天为一次)扣罚工资200元,同时还应按公司奖惩办法进行处理。

3.考勤全勤奖励

员工在一个自然月里无请假、迟到、早退等事项者,视为全勤,公司给予全勤奖励。

4.考勤与绩效奖金

有下列情形时,不再享受年度绩效奖金:

(1)当年度旷工超过10天的;

(2)病假、事假或其它非正常上岗天数(带薪假期除外)超过60个工作日的;

八、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公司行政办。

公司有权对制度进行不定时的修订或补充,员工应按经修订或补充后的内容执行。

2.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后生效。

篇3:企业出勤规章制度

一、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9:00a.m~17:00p.m),须在公司考勤表上签到,由于个人因素未考勤者按缺席论;代为考勤或委托他人考勤均属明显恶意违纪行为,违者一次扣罚50元(请假者除外)。

二、门店人员作息时间为每天(10:00a.m~22:00p.m)做一休一,轮流换班,店长将换班表统一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外出超过30分钟以上者,须向行政人事部提交部门经理(门店店长)签字的《外出申请单》(附件1)写明外出事由;业务人员需9:00到公司考勤后办理好《外出申请单》手续,方可外出,违者一次扣罚50元。

三、员工请假一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批准,员工请假二天以上需由总经理批准,应事先填写《请假申请表》(附件2),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交给行政人事处;特殊原因(如患急病症或突发事件)无法事先书面申请时,应先电话告知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处,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1个工作日向行政人事处补交《请假申请表》否则按缺席论。部门经理级以上的请假或工休,应事先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四、行政人事部将对每天考勤情况做统计,每周公布一次统计结果;员工对考勤统计有异议,可直接与行政人事部沟通解决;

五、未做考勤记录、不及时提交《非正常出勤申请表》或《请假申请表》者均按迟到、早退或旷工论,其分别做如下处罚:

A、15分钟以上的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0元;

B、1~4小时的缺勤按旷工半日计,并扣除半天工资。

C、超过4个小时以上缺勤者,按旷工1日计,扣除当日工资;一个月内旷工2日以上(含2日)将被自动除名

篇4:企业出勤规章制度

第一条:考勤

考勤以各部门为单位,由部门经理指定一名人事干部做考勤记录,详细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记录时间为每月日至次月日。每月日前考勤员将上月考勤情况报部门经理审阅签字后报人事部。并于每月日核法薪资,如遇假日则顺延发薪日。

第二条:管理部职员工作时间

一、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00—18:00中午12:00—13:00为用餐时间

二、如属该月之正常休假或特殊假(事、病、年、公)均应比照正常各类假别之相关规定办理,以兹凭证。

第三条:营业部职员工作时间

一、上班时间:实行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具体根据公司排班而定。

二、如属该月之正常休假或特殊节假日(事、病、年、公)均应比照正常各类假别之相关规定办理,以兹凭证。

三、日、夜班各单位人员应全力配合营运状况所需人力,部门主管有权延长调整当日之工作时数,以慰同仁之辛劳。

第四条:打卡管制事项

一、适用对象:

本公司除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免打卡外,其所属职员出勤皆以考(出)勤卡表为薪资计算,月份考核之依据,故所属人员均应遵照相关规定办理上下班打卡事宜。

二、漏打卡之处理:

凡非因公不打卡者,皆将其视为漏打卡之记录,无论何种情况,当事人均应在当日主动持卡说明原委,呈请其部门主管签核,未及时办理手续者以旷职论。

1、因公出差者,主管直接签章公即可。

2、因个人疏忽导致漏打卡者,隔日须请主管则在卡表该处填注漏字以示区别,并签章。

3、若卡表空白处无主管签章,则当月全勤奖不予核发。

三、卡表管制:

1、任何人均不得委托或代替他人打卡,违反之双方概依本规章奖惩办法处理。

2、各部门经(副)理、主管,对于辖属人员之考勤,应予以督促严格执行,如有未按规定按时办理或其他隐瞒蒙混等事情,一经查明,均以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3、遇调迁时,考(出)勤卡一并转移。

4、本公司各职员不得任意涂改,伪造毁损卡表,违反者以旷职一日论。

5、如正常损坏

第五条:外出

公司职员除经理级(含)以上主管外,其余人员因公事外出应填具外出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方可外出并于隔日将外出申请单呈交人事部以利备查。

一、公司职员若因公务需要外出时应先行以口头方式向所属部门主管报备,说明事由,欲往何处,与何人接洽及预定返回时间,若返回时间已过下班时间,则由核准该之主管负责签卡。

二、本公司职员於上班时间内,尚未经所属部门主管许可而无故擅自外出者,均以旷职论处,不得异议。

第六条:迟到、早退一、定义

1、逾规定上班时间达到工作地点,谓之迟到。

2、未达下班时间,因个人原故向部门申请提前离去,未经部门主管审核同意者,谓之早退。

二、迟到早退之处分

1、营业部门职员每月弹性迟到时间为10分钟(不含)计算方式采整月累计,将不予发放当月全勤奖金;早退者除扣款外,也不享受全勤奖金。

2、管理部职员依规定时间上班,迟到扣款,将不予发放当月全勤奖金;早退者除扣款外,也不享受全勤奖金。

3、职员上班当日无故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者,以旷职一天论(扣三日薪资)。

4、迟到、早退次数应按月统计,并於异动卡上予以记录。

第七条:加班一、定义

凡因公务需要并经上级主管同意,於非正常之工作时间外,继续于工作岗位上服务者,该逾服务时间称之为加班。

二、各部门经理得基于营运与业务执行人力要求,指派人员於工作时间外或休假时前来加班;若无重大理由,奉加班者,不得拒绝。

三、加班申请

1、从业人员加班前,应填具加班申请单呈单位主管核实后,始得加班。

2、凡未按规定事先申请加班者,当事人不得申请加班费,具体加班时间以打卡为准。

3、公务车辆驾驶人员,不受本条例之限制。

四、非假日加班

1、非假日加班,应自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后30分钟算起。

2、加班时间未满30分钟者,不计算加班;逾30分钟未满1小时者,以1小时计算。

3、非例假日加班费按一工计一工半计算。

五、例假日加班

1、例假日加班,按加班当事人之上、下班打卡时间为准,但每日不得超过8小时。

2、例假日加班时间连续未满2小时者,不予计算加班;2小时以上部分如未满30分钟者,不计算加班;逾30分钟未满1小时者,以1小时计算。

篇5:企业出勤规章制度

1、目的

为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规范员工工作时间,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般员工到各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

3、考勤细则

3.1出勤

公司实行双休日制度,每周五个工作日。每日工作时间为:9:00~18:00,即9:00正式考勤,中午吃饭时间定为12:00—1:00。

由综合部管理人员每天负责登记员工考勤,在月末将当月《考勤记录表》交员工本人签字确认,每月汇总统计一次。

3.2迟到、早退

员工超过上班时间到岗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擅自离岗视为早退。

处理办法:每月允许有三次机会到岗时间在9:00-9:15之间,第四次迟到罚款50元,迟到超过一小时及早退若无正当理由的按旷工0.5天处理,一个月累记五次迟到记旷工1天。

3.3旷工

员工无故不上班,且没有向总经理请假或无法出具相关证明的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罚日工资100%;旷工一天,扣罚日工资150%;旷工两天以上,每一天扣罚日工资200%;月累计旷工3天,扣罚当月工资50%。

月连续迟到10次以上,月无故旷工4天(含4天)以上者,予以辞退,并扣罚当月全部工资。

员工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予以解聘。

3.3请假

因病、有事不能上班者,需书面申请休假。员工请假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休息。请假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以备紧急事情联系。

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须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并说明原因并做简单的工作交接,上班后当天补办相应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3.1事假

事假仅限于与员工本人及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及岳父母)切身相关的事由。员工当月事假在两天以内的,以全部薪金为基数,扣发相应天数的工资;员工当月事假超过两天(含两天)的,除扣发相应天数工资外,另扣罚当月工资10%。

扣除计算公式为:全部薪金所得÷当月应出勤天数×实际请假天数(事假)

3.3.2病假

员工病假期间(30天以内的.),病假工资按日工资的50%计算。员工一次病假在30-60天(含30、60天)的,参照武汉市每年相关政策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病假在60天以上的(非住院期),员工自行缴纳全额社保。

扣除计算公式为:全部薪金所得÷当月应出勤天数×实际请假天数(病假)×50%

3.3.3婚假

达到法定婚龄的员工(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3天。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员工(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7天。婚假须至少提前2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3.3.4丧假

员工本人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及岳父母)去世,公司给予3天的带薪丧假。

3.3.5出差

员工因公需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表”,由所在部门经理批准的情况下,由管理部登记考勤,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3.3.6产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享受产假。女员工怀孕期间,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检查假,该假为有薪假。女员工产假为90天,持医院证明的难产为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产假15天。达到晚育条件的,产假增加30天。产假期间发放全额工资。产假结束后需续假的,按事假处理。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

或子宫外孕者,凭医院证明给予休假30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凭医院证明给予休假45天。假期发放基本工资。

(3)妻子分娩,男员工可享受5天护理假,护理假无薪。

(4)产假、护理假均须提前一个星期凭生育指标和结婚证申请。

(5)产假、护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3.3.7其他假期

(1)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2)员工享受带薪年假(只发放岗位和工龄工资)其标准为:在本公司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年休假时间要视具体工作任务情况而定,同时不能与大假一起连休。休年假时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休假。年假仅限于当年有效,当年未休的不累加至第二年,予以作废。

篇6:教师出勤制度-学校规章制度

教师出勤制度-学校规章制度

1、我校教师实行坐班制,全体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早上7:45,下午1:55,晚修7:00教师必须到达办公室或教室,做好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外出开会、学习、培训人员须凭上级有关通知文件,于出发前一天到校长室备案,并到教师发展研究中心做好工作交接,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外出。

3、上班时间内,教师不得随意离开学校。除在阳光嘉园居的老师外,其他老师不得从幼儿园门口出入。

4、教师确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两节课内向级长或科长请假,半天需向主管出勤的行政请假,一天以上的向校长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校长批准后报主管出勤的行政备案,回校上班后到主管出勤的行政处销假。请事假没有调课,由学校安排代课的,每天扣工资150元;主动调好课并销假后主动补回自已的课时的,每天扣75元。每月累计事假等于或超过7天者,每天扣工资200元,每月学校托管补贴和岗位津贴按实际天数发放,一学期中,事假累计一个月(20、76天)以上(含一个月)者,上报集团行政部门,另行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教师应严格控制事假天数,一学期事假累计达7天者,不得参与各项荣誉称号评选,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级。

5、教师因病需休息治疗的,须于休息前凭医院的有效证明,向校长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除外),校长批准后,本人报教师发展研究中心备案,一天内请尽量主动调好课,做好工作交接。急病、重病应及时委托亲属或电话办理请假手续。

〔1〕病假10天以内的,每天扣发工资50元,每月的岗位津贴照发。

⑵病假一学期累计10天至1个月(20、76天)的(不含1个月),每天扣50元;每月的岗位津贴按实际天数计发。

(3)病假一学期累计1个月(20、76天)或以上6个月以内(含6个月),按如下办法处理:

①每天扣工资50元;

②不享受每月学校补贴和岗位津贴;

③暑假或春节补贴按月计发(每学期按5个月计)。

(4)病假连续一个月或以上6个月以内(含6个月),按如下办法处理:

①扣发当月工资1200元;

②不享受每月学校补贴和岗位津贴;

③学期末旅游费或春节补助按月计发(每学期按5个月计)。

(5)累计或连续病假6个月以上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①每月扣除工资1200元;

②不享受每月学校补贴和岗位津贴;

③取消学期末旅游费或春节补助;

④不参与当年的教师考核。

(6)常年病假,只发70%的基础工资,直至合同期满。

6、婚假、产假、丧假。

(1)婚假:结婚单方享受婚假3天(超过3天作事假处理),晚婚假13天,晚婚夫妻双方年龄: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婚假期间提前回校上班或不请婚假每天发加班工资100元。

(2)产假:顺产98天,剖腹产另增加15天;晚婚(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的,增加15天,办理独生子女证(小孩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者,产假增加35天,并且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增加15天假期。产前可最多提前15天开始请假,寒暑假生育假期不补,其他按计生委有关规定给假。

(3)哺乳期的教师每天上下午各给半小时哺乳时间,直到小孩满周岁。

(4)丧假:夫妻双方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亡故给假3天(超过3天做事假处理);夫妻双方祖父母、外祖父母和直系的兄弟姐妹亡故给假1天,赴外地奔丧适当给路程假,节假日假期不补。

7、旷工。

未经请假或请假无人批准而不到校上班视同旷工,一天扣400元,半天200元;学期累计旷工10天,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作自动离职处理。或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如因其旷工,导致事故发生,学校还要另外追究其相关责任等。

篇7: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部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最高群众组织,是在校领导和学生处领导的指示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广大同学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健康成长而服务的学生管理机构,其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一体,成为我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广大同学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场所。是帮助广大同学排忧解难,体现互助友爱,培养全校在校学生团队精神的核心组织,是全校在校同学的利益代表,维护在校同学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学生会全体同学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

第三条:学生会宗旨是:团结,务实,服务,高效。

第四条:自觉维护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个人得失。

第五条: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第六条:学生会机构组成:主席团、办公室、学生会各部门(社会实践部、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纪检部、学习部、宣传部)。

第二部细则

一、学生会工作准则

第一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本本主义,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第三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与全院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将工作建立在全院同学基础之上。

第四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第五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

第六条:凡学生会所属干部应责任明确,积极配合,及时完成各项本职工作,发扬“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优良作风。

第七条:凡学生会所属干部应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职责

1)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方向和重大问题。

2)各个部门工作的完成情况。

3)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4)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以及报告工作情况。

第九条: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帮助主席制定总的工作目标和具体的工作计划;与主席一起商讨、决定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学生会工作中的各项制度、督促、检查各个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解决学生干部的思想问题。

2)分工负责有关部门的工作。副主席分工负责几个工作内容联系紧密或相近的部门的工作,做好几个部门工作的总体协调,遇有重要的工作或大型的活动,组织所属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完成。

3)遇有主席不在等特殊情况,代行主席职责。

第十条:办公室职责

1)整个学生会的人事档案管理、各种报表制作和工作简报,做好与各部和主席团的沟通工作;

2)负责学习部月刊《美文共赏》的筹稿,组稿,编排,印刷以及发行工作;

4)办公室成员实行值班制,由主任制定值班表,按时值班,协助辅导员(班主任)保证日常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各部长及部员职责规定

1)对部长、副部长的职责规定:各部副部长协助部长负责制订本部学期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向部员分配任务,且随时询问以及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并定期召开部门内部会议,听取所属部员对部门内工作建议和意见以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部长有责任和义务对部员的活动执行能力进行培养与提供锻炼的机会,充分发挥每个部员的特长,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在完成本部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各部部长应尽力协调和组织本部部员协助其它部门的工作。

2)对各部部员职责范围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门内部会议;各部员应服从部长领导,按时完成任务。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意见;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汇报思想;积极协助其它各部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3)各部门部长、副部长以及部员应严格遵守逐级汇报、恪尽职守的工作原则。

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周一12:40在教学楼西101教室由主席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听取各部部长的工作汇报,并总结经验,分配各部门工作任务,指导下阶段工作的进行。在其会议开始前,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配戴学生会证件方可入席开会。生病或有事者需在会议前向主席,副主席或所属部长请假,同意批准后,方可不参加会议,但事后要将当日会议记录载录到自己的会议记录本上。

第二条:各部门应按照《学生会例会时间表》召开部门例会,各部门成员应向本部部长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体会;各部部长应认真听取汇报,对部员工作应予以指导,并对近期工作做出明确分工,详细规划;各部每次例会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副主席负责查阅各部门会议记录。主席、副主席将不定期列席各部部门会议。

第三条:开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全体参加会议成员都有发言权,可以提出对学生发展有利的建议和好的想法以及创新的思路。

第四条:凡学生会成员出席全体学生会成员会议、部门会议以及临时重要会议时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者早退。生病或者有事需提前向部长请假,否则将一律视为缺勤。

第五条:三次无故迟到算一次缺勤,三次缺勤将由主席团下发劝退通知书至当事人并予以辞退。

第六条: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成员档案表。

三、人事制度

第一条:各部部长由主席团统一聘任,副部长由部长提名经主席团讨论并审批后,正式聘任为副部长。

第二条:对各部部员采取招聘形式,每学期根据各部实际情况招纳新部员,招新工作在主席团的统一指导下进行。

第三条:应聘人员经面试后,在所在部门试用二个星期,试用期结束后,各部长根据其在工作期间的表现作出评估,表现突出者即可成为学生会正式成员,试用期不合格者应予以辞退。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若自愿退出学生会,部长需提前两周,部员需提前一周向组织递交退部辞呈,经主席批准后方可正式退出学生会。

第五条:学生会各干部的表现将记录在干部档案表中;每学期期末,将进行学生会成员的综合测评,由主席团对部长,部长对部员作出工作鉴定;当学生会干部退出学生会时,组织将对其进行工作总评,并记录在档案表中。对于优秀学生会干部将由学校颁发“优秀学生会干部证书”。

篇8:学生会规章制度

行规部工作职责

(一)合同值周班文明监督岗每周检查评比一次各班学生落实《临沧卫生学校行为规范》情况,并做好学生行为的日常监督正作规范学生言行组织评选文明班级及个人。

(二)组织升旗仪式。

(三)加强文明知识宣传,组织有关竞赛和培训活动。

(四)参加和组织学校、政教处举行的会议及其它活动的接待与礼仪工作。

(五)向学校和委员会提出有加强和改进文明及其它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到各班进行关于行为规范方面的讲座,带领各班同学学习,落实《临沧卫生学校行为规范》成立一支礼仪小队,每班选出一个礼仪委员,协助行规委员管理加强班上的行为和礼仪,并积极向学生会“象牙塔”报投稿。

(七)支持和协助其它部开展和完成工作。

(八)完成学校、政教处和委员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体育部工作职责

一、认真参加和组织同学开展各种体育活动和各类竞赛,以提高学生和身体素质、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丰富同学的校财园课余生活;

二、成立查操小组,对早操、课间操进行监督考评统计并将结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学校有关部门和班主任。

三、配合学校体育组抓好“冬季运动会”“趣味运动会”“教职工运动会”以及“三好杯”的筹备工作。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体育委员会议,宣传相关的体育知识;不定期召开部内研讨会,商讨相关工作的实施;每月召开一次查操小组会议,讨论相关问题使两操的考评效果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五、向学校及委员会提出关于加强或改进学生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支持和协助有其它部门开展和完成工作;

七、认真完成学校政教处和委员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体育部

文艺部工作职责

一、认真参加和组织好各种形式的学生文艺活动,培养学生文艺兴趣,提高学生文艺修养组织好每年的“五四”活动、“十月歌咏比赛”元旦活动等文艺活动。

二、向学校和委员会提出关加强或改进学生文艺及其他方面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支持和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和完成工作,认真协助体育部查操和宿管部查夜。

四、完成学校、政教处和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文艺部

劳卫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星期四常规卫生大扫除的检查评分,统计和公布

二、监督各班环卫区,教室及宿舍卫生的日常打扫与保洁工作,创造一个整洁优美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三、参加和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的绿化工作。

四、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各班生活分员会议了解学生对学校食堂的卫生及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度书面报部务处。

五、宣传卫生知识及学校卫生工作要求,强化学生卫生意识,促进学生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

六、每学期至少一次各班劳委员会议,了解学生对学校卫生的意见,建议并积极配合政教处的卫生工作。

七、每周星期天固定送“卫生流动红旗”到第一名的班级。

八、管理好劳动工具,对每周出入数据做好记录,工具室的卫生由值周班打扫,做好值周班的安排。

九、检查卫生时,配合主席团办公室完成对委员的考核、评定工作。

十、支持和协助其它部开展和完成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政教处和委员会安排析其它工作。

劳卫部

女生部工作职责

1、组建“我是女生”播音小组,广泛开展女生现代意识、环保意识,提高女生身体素质、审美素质、交际素质及安全素质的宣传,时间为每周五下午5:30-6:00。

2、设立《阳光女孩》宣传专栏,由每班选一名女生代表参与宣传栏的资料收集,宣传内容是对女生进行生理、心理、行为及安全教育。

3、组织“女生篮球友谊赛”和“女生篮球挑战赛”丰富女生的校园生活,提高身体素质。

4、参加和组织各种女生感兴趣并适合女生特点的活动,调动女生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兴趣和热情,

5、向学校及委员会提出关于女生需求的意见和建议。

6、支持和协助其它部开展和完成工作。

7、完成学校及委员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宿管部陈作职责

一、对学生宿舍的卫生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突击检查),组织日常宿舍卫生打扫工作,及时将各项检查结果以黑板报的形式通报全校。

二、布置安排每天晚上的宿舍查夜工作,维持学生宿舍的良好秩序,监督值周部及班委级的晚休查夜工作。

三、组织每周一次对学生宿舍卫生、纪律、生活情况利用稿件形式,借学宣部“校园之声”广播站和黑板报广泛宣传,激励同学们积极向上,树立优良的生活习惯及风气。

四、广泛发解、收集师生对加强和改进学生宿舍管理的意见及建议,并及时反应情况。

五、组织和参加学生参与学校的绿化美化工作,力创整洁、优美并有一定文化氛围的学校及宿舍环境。

六、支持并协助其它部开展和完成工作。

七、根据学生宿舍星级达标管理细则每学年对学生这宿舍作出星级评定。

八、协助宿舍管理人员全面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及时反应有关情况及问题建议。

九、收集整理学生宿舍管理中的先进个人、集体的先进经验事迹材料,并大力加以宣传、报告、推广,帮助纪律和卫生较差的宿舍进行整改。

十、完成学校、政教处和委员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学宣部工作职责

一、参加和组织学生会开展各种知识竞赛,学习经验交流活动,及举办书画展,培养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进取。

二、每学期期中、期末召集各班学习委员会议,收集学生对教师授课情况及有关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导建议,并书面报教务处。

三、不断组织稿件对学校工作和师生理想、生活情况利用“校园之声”广播站和黑板广泛进行宣传、报道,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励同学积极向上,弘扬正气,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所有稿件必须公做好登记记录。

四、组织材料刊出好学生会负责的黑板报,若无特殊情况,每周刊出一期。

五、组织征订《大中专文苑》《当代护士》《学子》等杂志。

六、负责组织各班黑板报的检查评比,统计和公布,无特殊情况,每天周一次。

七、按期更换宣传的报纸,无特殊情况每周刊换三次。

八、负责“象牙塔”报的刊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让老师,同学及时了解校园新闻,班级动态和我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九、向学校和委员会提出关于加强和改进学习,宣传及其他工作意见和建议。

十、支持并帮助其它部开展和完成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政教处和委员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协助主席、副主席对校学生会委员会,干事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第学年进行一次,分三等上报政教处审定后给有关班级加分。具体评定标准为:

一等:工作主动积极,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出勤率高(95%),无缺旷,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方法得当,勇于开拓进取,勇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团结同学,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按时完成学校及学生会交给的工作任务,工作效果显著,无较大及重大工作失误者。(每生2分)

二等:工作比较积极主动。无违纪行为,出勤率较高(90%)无缺旷,能团结同学,在学生中没有不良影响,办事公道,能按时完成学校及学生会交给的工作任务,工作效果较好,无重大工作失误者。(每生1分)

三等: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一般,出勤率不达(90%),不低于80%,缺旷不超过2节次,无较大违纪和重大工作失误,工作效率一般者。(每生0.5分)

如出现较大违纪和重大工作失误,在同学中造成较坏影响或出勤率低于80%,缺旷超过2节,通过教育仍无转变者,建议学校有关部门和学生会委员会批准罢免其委员资格或停止干事聘用。

二、协调学生会各部工作,促进学生会内部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模化。

三、收集、整理、分类旧档建立学生会资料档案。

四、拟写学生会的各种通知,决议及其它文字材料。

五、做好各种会议,活动的记录及学生会干部的出勤情况记录。

六、支持,协助其它部开展和完成工作。

七、向委员会提出加强和改进学生会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八、完成学校及委员安排的其它工作。

九、按时按量填写每周的周报表并按时发到各班班主任手中。

十、按时填写好每月的月报表,并上交政教处。

十一、按时向总务处领取各部门所需的物品。

篇9: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1、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活跃校园文化气氛,健全校园文化制度,促进学生会工作高速高效运行,保证工作高质量完成,引导同学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纪律严明,组织有序,实事求是,作风踏实,工作认真。

3、学生会的基本任务是:

(1)、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全系同学与系党团组织的关系,作好系党团组织的助手。

(2)、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

(3)、积极负责的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4)、加强同其他院系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增进了解开拓视野。

4、我系学生会组成部门及各部门职责:

(1)主席团: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所有系举办的活动中有指挥和预先策划能力。

(2)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职能是档案管理,信息中转。日常围绕系学生会各类文件、通知的起草与整理、档案存档而开展工作。管理办公室;整理日常工作及活动资料、开展活动时协调各部人员岗位,催促各部活动资料的及时上缴(计划,相关资料总结)。开展活动并负责相关图片及影像資料的管理。为每次学生会会议做好会议通知,记录和总结,以及通请函等的制作。

(3)学习部:组织和领导学习委员定期检查各种学习情况。收集同学们的各种学习要求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任课老师反映,并协助解决存在问题。经常组织业余学习活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定期举办学术、科技等兴趣专题讲座,培养学生发奋学习的良好学风。举办各种形式的学习经验交流活动,围绕提高学习效率,开展“智力竞赛”,帮助各班制订学习规划,开辟学习园地。配合教务科开展学习辅导活动,提高学生质量。

(4)生活权益部:为广大同学排忧解难,热情服务的后勤部门。关注生活中的每件小事,深入同学,反映同学心声,积极主动地为同学非忧解难是我们的职责。我们遵循学生会”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的工作路线,努力架接院与学生间的桥梁,维护广大学生的正当权益,带领同学们共创校园文明。为进一步完善生活权益部的各项工作,塑造学院的良好形象,为广大师生提供周到的服务,结合本部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5)自律部:在积极配合学院领导老师工作的同时,本质上自律部是一个纪检部门,主要是检查同学们日常考勤工作,督促并处理违纪同学改正错误,使学院形成一个良好的学风、院风。严格的纪律是大学生成长为合格人才的重要保证,因此自律部负责维持各项活动的现场秩序,提高同学自律意识。自律部还负责每周的班级卫生检查,早操及晚自习的出勤率检查,宿舍高功率检查,为同学们营造一个温馨、安全的学习与生活的环境。

(6)文体部:分为文艺组与体育组。

1.文艺组,策划学校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协调各院系文化娱乐活动的有序开展,丰富同学的课余文化生活,协调各学院文艺工作及其举办的文艺活动,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我校文艺工作的进步和同学们文艺素质的提高。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文化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活跃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发挥文化载体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在学生中大力开展美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文艺鉴赏能力。

2.体育组: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开展各种体育活动,体育竞赛,活跃同学们的体育生活,促进各系同学间的交流,增进同学的友谊。以讲座或学习班的形式向同学们传授一定的体育知识和技能。加强与其他兄弟院系的体育联谊活动、促进院校之间的交流,领导系学生会体育部的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工作。

(7)女生部:负责女生的日常生活的工作,针对女生的特点开展各项有利于女生的活动。负责组织全院系女生开展女性特色的各项文艺、体育活动,反映广大女同学要求,维护女生利益、真正为女生排忧解难,负责院礼仪队的选拔和培训,负责定期召开女生代表座谈会,收集女生的意见及建议,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为女生解决生活、学习困难,负责组织女性系列讲座,如安全防范等,同时也为院系培养主持人。

(8)宣传部:为学生会内部举办的各种活动进行前期宣传、后期宣传,并在举办活动时进行实时宣传,为活动提供更加专业的策划、建议和服务。运用多种宣传手段,传达活动信息和学生会理念,为全系学生第一时间传递学校发布的信息。并及时反馈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与其他部门共同开展内部建设活动,并对院系宣传工作进行监督。定期举办宣传技能培训,提高各宣传部成员宣传工作方面的水平。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使各部工作更好的完成。

第二章学生会工作准则

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3、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应该具备一定的学生群众基础,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将工作建立在全系同学基础上。

4、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两者相互协调。

5、全体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院系规章制度,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6、学生会干部要积极配合院系领导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各部门内部或和兄弟部门不得出现内讧现象。

7、学生会全体成员在参加我系学生会举办的每次活动中必须配戴包头医学院中医学系学生会工作证。

8、在举办活动的过程中,不得与参加人员发生口角,更不得出现打架现象,要耐心给予讲解活动的流程和规则,不明白的可以向主管副主席或部长询问。

第三章岗位责任制度

1、学生会的负责关系是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干事时副部长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所有的学生会成员要对系的学生工作负责,认清岗位,加强合作,一切以“服务同学”为基准。

2、学生会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归主席团。

3、各部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

4、主席、副主席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

5、学生会各部采取部长责任制。

6、学生会各都成员应兢兢业业,努力工作,遵守有关规定,全力支持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7、学生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推委,不拖拉,不敷衍塞责,不推卸责任。

8、学生会各部应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兄弟部门的工作。

9、凡学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主席团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等计划,学生会各部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一经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

10、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在继承以前好做法基础上,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把活动搞得具有我系独立的特色。

第四章问责制度

1、学生会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

2、在各项工作中,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明确分工,并做好相应记录,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主席团成员或各部部长。

3、对于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有违反学生会章程及各项制度、未完成交付的任务、有损学生会形象等情节之一发生者,被认定为一次重大责任事故或过失、并作记录,以备学生会考核时用。

4、学生会干部在平常的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要起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如果发现学生干部有违纪现象,将加倍处罚并作记录,以备学生会考核时用。

第五章会议制度

1、学院或系组织的会议、部门例会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2、未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事后一定说明原因。

3、部长级以上干部例会、临时会议、重要会议的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部门例会的会议记录由各部委托一人负责。

4、开会时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早退。每次都要记录会议出勤情况有事会前请假,会后补假无效,两次违反者点名批评,三次以上者由主席团讨论决定。

5、严肃会场纪律,开会时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各部要有相应的会议记录。

6、开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全体参加会议成员都有发言权,可以提出对学生发展有利的建议和好的想法以及创新的思路。

7、提高会议效率,少说空话、多办实事,会议保密内容,任何人不得泄露。

8、学生会每一位成员必须在开会带时携带会议记录本,以便更好的记录会议内容,了解学生会活动和自己的任务,违者记过一次。

9、学生会部长级会议由各部部长视部员情况而定,全体例会每周一次,定于周一晚九点。如有紧急情况可酌情增减。

第六章请假制度

1、事前写请假条,事后不补假。

2、副部长、部长请假由副主席或主席审批。

3、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签名,不记入考勤。

4、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

5、口头请假或托人代请一律无效(特殊情况除外)。事后请假,若没有特殊原因,一律以旷到一次论处。

6、请假理由必须是事实,若以编造理由来达到目的,加倍处罚。

第七章报帐制度

1、各部门开展活动前必须申报活动费用的详细数目,经批准后方可购买。

2、必须使用全国统一专用财务发票,凡是购物者须签上经办人和证明人姓名。

3、做到每笔支出都有条可查,有据可寻。

4、需要申请经费购买活动物品,需提前写好书面申请。

5、学生会办公室和生活部负责监督部物品使用情况,任何人若发现有滥用、浪费,需立即上报进行处理。

6、学生会全体成员,亦可就有关问题随时向主席团申请查对账目。

7、不得弄虚作假,挪用公款,甚至xx,一经发现给予重处。

8、凡对不符合本制度使用的经费,主席团应拒绝报销,并向书记汇报,对于违反本制度假公济私,虚报帐目,私自处理财务的人员,根据情节的不同,由书记来决定予以一定的处分,可停职反省。劝其退会,开除出会,并通报其所在的班级。

第八章学生会日常管理制度

1、进入老师办公室,不得穿拖鞋,衣衫不整。

2、各部搞活动时,主管副主席必须在活动开始前10分钟到场、与之关人员在前15分钟到场,否则出现问题,将追究主管副主席,部长相关人员的责任,上报领导。

3、各部副部长应协助本部部长作好本部事物,并且应积极献计献策,并积极反映监督,必要时可直接将意见反映到主席团。

4、办公室的记录内容和资料不经过主席批准的不得随便查看,视情况而定给予处罚。

第九章物品管理制度

1、学生会集体财产和备品归集体所有。

2、所有物品由主席团和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需要时,必须向主席团借取。不经主席团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带走或外借(外借宣传部的物品,必须先由宣传部的部长或副部长允许)。

3、各部使用物品时,务必小心,如有损坏,丢失等,视情节严重由主席团讨论处理。

4、物品外借时,须经主席团或值班人员同意,并且要有借条,重要物品外借,须报请上级领导批准。

第十章资料汇编归档制度

1、各部门举办完活动后,必须及时向办公室报上总结材料,总结材材料须包含:活动开展时间、地点、场务、活动经过、相片,每学期刚开学交本学期活动计划,每学期结束交本学期大总结。未及时上报的主管副主席有责任加以催促(注意电子版的格式,必符合秘书处的要求)。

2、学生会大型活动由主席团同有关部门编写活动总结,并通知宣传部进行宣传。

3、学生在总结自己的活动与工作的成效过程中,要体现出活动的效果与存在不足,在那些方面在今后工作中还需要改进和加强,同时各部门在开展工作同时要加强部门的合作与协调。

4、办公室须妥善安排保管好每份总结材料,本届学生会结束时及时进行总结汇编成册,供下一届参考与借鉴。

以上为学生会规章制度暂行方案,有待作出合理的更改,并暂行档案,最终解释权归包头医学院中医学系学生会主席团。

为了更好的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公正学校考核制度,中医学系根据校《包头医学院学生手册》结合学生实际生活情况,制定本细则。

篇10:学生会规章制度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

值班制度

1、值班干部应提前5—10分钟上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2、值班任务:接待来访人员,接受信息反馈,妥善保管电脑,做好值班登记(包括学生会各部门在该日进行的会议、活动),打扫办公室,遇到重大事情应立即报告主席或秘书长。

3、值班干部要注意保管办公室公共财物。

4、不能按时值班但能主动做好调班安排并提前报秘书处的,考勤记录作正常值班处理。主席团或秘书处对值班出勤作不定期检查,秘书处对出勤情况作定期整理,作为各部评优的一个考察方向.

5、值班钥匙不能私自专借.如有发现有秘书处收回,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6、值班同学应及时打扫学生会办公室以及团总支办公室。

干部培训制度

1、学生干部必须服从院党、团总支的领导,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接受同学监督。

2、密切联系同学,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本着认真学习的态度,在共同讨论、互相交流的氛围中取长补短。

4、主动积极开展工作,讲求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自觉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提高各部门的业务水平。

6、每个干部都有权利和义务接受学生会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确因有事应提前将书面请假条上交秘书处。

7、学生会应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全体成员参加有利于提高成员综合素质的各项培训活动。

篇11: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是在中共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领导下,共青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直接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自治性组织。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第二条、学生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基本原则,以学习为中心,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参与学院发展建设,把握大局,维护校园稳定,坚持“求实、创新、精干、高效、服务、一流”的工作态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朝着“创建一流大学学生会”的目标努力奋斗。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代表和维护广大学生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为学院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提供沟通平台,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协助和促进学院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并参与学院涉及学生有关事务的管理工作。

2、根据会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积极维护会员利益,为会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和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3、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勤工助学、社会实践等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第二章 学生会成员

第四条、凡安阳工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的同学,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有平等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讨论、批评、建议等。

3、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4、有申请仲裁的权利。

第六条、会员基本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2、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院及本会的权利,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3、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的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基本组织制度

第七条、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学生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各级学生组织机构的职权划分,应在校学生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原则。

第八条、学生会干事由学生会通过面试、试用等一系列程序产生,产生办法等各项事宜由学生会委员会具体制定执行。

第九条、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是一个统一组织,学生会任何下属组织、基层组织职能部门都无权制定、修改、解释学生会章程。基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院学生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学生代表大会和校学生会委员会拥有。基本制度的修改经过院学生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学生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后,三日内报校学生会,经校学生会批准后生效。

第二节 全体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关和领导机关。学代会闭会期间,由新产生的学生会委员会主持日常工作,代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权利。

第十一条、学代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在不召开学代会年份根据“学生会中期调整办法”对委员会进行中期调整。在特殊情况下,经学生会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通过后,可以召开。

第十二条、大会实行差额选举及无记名投票制,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三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权利和义务:

1、就上一届学生会委员会所做工作报告进行质询、审议和批准,就学代会职权范围提出议案。所有议案应于学代会召开一周前向筹备委员会提出,并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议程:未列入议程之议案,由新一届常委会负责答复。

2、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3、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4、选举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

5、倾听会员呼声,反映会员意见。

6、决定应当由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正需经学代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其他问题时,需经全体代表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十五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学生会各级基层组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两年。学生代表必须是本会会员。各系级代表名额根据各院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其他选举程序及办法等各项事宜另行规定。

第三节 校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六条、全校学生会委员会由常务委员、委员和候补委员组成,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利机关。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对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每届学生会常务委员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在必要时由主席团提名经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批准通过可增补一定比例的常务委员、委员、候补委员。普选产生的常务委员、委员与增补产生的常务委员、委员拥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第十八条、全校学生会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经主席提名,选举副主席若干人;经主席提名选举、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

第十九条、委员会工作职责:

1、制定、执行每届纳新工作计划;

2、筹备下届学代会的召开,向学代会做工作报告;

3、向下一届学生代表大会推荐一定比例的学生代表及委员候选人;并直接当选为下一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4、领导学生会各系(院、区)分支委员会。

5、决定学生会常设职能部门及其职权,经过学生会委员会多数通过可增减学生会下设职能部门。

6、对学生会全体会员中的优秀积极分子有表彰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对严重破坏本章程的会员有批评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并拥有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必要时,可以开除出学生会。

7、学生会委员会十人以上委员联名可对学生会主席提否决案,经学生会主席团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并经学生会委员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可以罢免学生会主席。

8、学生会委员会十人以上委员联名或学生会秘书处可对学生会主席团其他成员提否决案,经学生会委员会二分之一通过,并经学生会主席批准后可以罢免“被否决人员”职务。

9、决定学生会其它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学生会委员会常设办公室、学习部、体育部、文艺部、外联部、女生部、生活部、纪检部、宿管部共九个部门。各部、室、设部长或主任一名、副职若干人、干事长若干人。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具体工作组织,经学生会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学生会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学院其他部门的工作。

第四节 学生会委员会主席团

第二十二条、全校学生会主席团是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最高行政机关,领导学生会开展工作;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实行主席负责、共同领导的原则,其决定重大事项实行表决制;主席团各成员对学生会全部工作拥有平等的批评、建议、提议权。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主席是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最高领导者。

1、负责学生会重大工作的决策;

2、负责对学生会常委、委员、候补委员等学生会干部的考察监督,由主席提议,经学生会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可罢免任命主席团成员职务(但要遵守本章程其它相关规定),经主席团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可以任免全校学生会委员会其它成员的职务,经全校学生会批准通过可以任免其他学生会学生干部的职务;

3、负责学生会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并于学期末写出各位委员的工作鉴定;

4、当学生会主席需要请假时,由学生会主席向学生会主席团书面指定代理主席一名,代理主席原则上应是主席团成员。

5、当学生会主席非正当离职时,主席团向学生会委员会提名候选人一人,经其三分之二通过后生效。

第五节 学生会基层组织

第二十四条、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学生会各分会领导下,在团支部密切配合下主持班级工作。班委会经全班同学民主选举产生。由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文体委员、生活委员等组成。每届任期一学期,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宿舍是学生学习和休息的基本单位。宿舍设宿舍长一名,负责本宿舍学生的安全、纪律、卫生等事宜工作,接受校宿管中心、学生社区自律委员会、系(院、区)学生会领导。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机构性社团是学生会工作活动组织,受共青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及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的领导,同时遵守院团委关于社团管理的规定。学生会机构性学生组织受学生会委员会各职能部门的领导及业务指导。各社团秘书长由学生会常务委员兼任。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专业老师或者部门等做业务活动的指导和顾问。社团章程解释权归社团全体委员大会及社团秘书处共同拥有。社团章程修改后经其业务指导单位批准和院团委审定后方可生效。其他规定适用于叙述会关于机构性社团的管理条例。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归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暨学生会委员会所有。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文章结构依次是章、节、条、款、目。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学生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篇12:学生会规章制度

行规部工作职责

(一)合同值周班文明监督岗每周检查评比一次各班学生落实《临沧卫生学校行为规范》情况,并做好学生行为的日常监督正作规范学生言行组织评选文明班级及个人。

(二)组织升旗仪式。

(三)加强文明知识宣传,组织有关竞赛和培训活动。

(四)参加和组织学校、政教处举行的会议及其它活动的接待与礼仪工作。

(五)向学校和委员会提出有加强和改进文明及其它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到各班进行关于行为规范方面的讲座,带领各班同学学习,落实《临沧卫生学校行为规范》成立一支礼仪小队,每班选出一个礼仪委员,协助行规委员管理加强班上的行为和礼仪,并积极向学生会“象牙塔”报投稿。

(七)支持和协助其它部开展和完成工作。

(八)完成学校、政教处和委员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体育部工作职责

一、认真参加和组织同学开展各种体育活动和各类竞赛,以提高学生和身体素质、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丰富同学的校财园课余生活;

二、成立查操小组,对早操、课间操进行监督考评统计并将结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学校有关部门和班主任。

三、配合学校体育组抓好“冬季运动会”“趣味运动会”“教职工运动会”以及“三好杯”的筹备工作。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体育委员会议,宣传相关的体育知识;不定期召开部内研讨会,商讨相关工作的实施;每月召开一次查操小组会议,讨论相关问题使两操的考评效果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五、向学校及委员会提出关于加强或改进学生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支持和协助有其它部门开展和完成工作;

七、认真完成学校政教处和委员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篇13:学生会规章制度

学习部:

1.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竞赛。

2.邀请学校或举办各种与学习有关的专题讲座或报告会,开拓同学的学术视野。

3.举办各种经验交流活动,如读书活动心得交流会,新老学生学习交流会、思想交流会等。

4.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与了解,做好“教”,“学”双方的信息反馈工作,配合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定时了解并解决学生中学习上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学风建设,参加“评教”活动,积极反映学生对学校教学、教育工作的要求和意见,并及时向教务处反馈。

5.负责学校各类社团组织工作的指导与建设。

6. 严抓学习纪律。制订详细的《考勤制度》,严把考勤关。

生活部:

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反馈同学们对学校生活设施、食堂管理等意见和建议,传达学校在生活、后勤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并协助学校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

体育部:

1.举办各类体育比赛。

2.组织球队参加学校或其他学院举办的体育比赛,负责训练、参赛保障等工作。

3.在学生会承办的各项活动中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文艺部:

1.以提高广大团员的艺术修养,丰富课余文体生活为宗旨组织各类文艺活动。

2.组织团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艺活动,负责组织系分团委文艺比赛,积极组织迎新和欢送毕业生及学校的其他文艺活动,节庆活动。

3.与学生会体育部加强沟通与协作。

4.培训文艺活动骨干,搞好文艺普及工作。

5.协助社团部做好相关社团的日常工作。

秘书处:

1.文档管理:负责学生会内部的文档管理,上级来文的签收、落实,基层学生组织请示的批复,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与学生会有关条例制度的起草拟订,对所有文件资料的清理、归档、立卷、保管工作;每月对各院系校、学生会各部门工作简报的收集与汇总,以及每周对各院系晚点名、寝室卫生、卫生包干区等材料的收集与整理。

2. 会务工作:负责安排学生会各级各类会议,做好会议的前期准备、记录等工作;

3. 资产管理:负责学生会印章、固定资产、财务等的使用与管理;

4. 信访处理:负责来信、来函、来电的处理,来访的接待;

5. 办公室管理:负责学生会办公用品的购置工作和报刊资料的订阅领取工作;安排办公室值班,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等;

6. 定期召开例会,结合工作实际讨论开展各类相关活动,秘书长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篇14:系学生会规章制度

主席团:

1、经常同学生干部谈心,抓好学生会一班人的思想,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负责学生干部的考察分配。

2、每学期提出学生工作计划,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3、主持召开各系学生会分会主席会议。

4、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任务。

5、协调各部门工作。

6、负责学生会外事活动。

7、加强各系学生会的联系合作。

办公室:

属于学生会的协调机构,根据学生会有关章程,负责管理学生会的日常工作,以使其正常有序进行,其主要职责如下:

1、安排督促值班人员值班,协调各部开会时间。

2、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

3、安排通知学生会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把关会议的通知、考勤记录。

4、收集和整理各部、各系学生会工作资料。

5、负责各阶段考核评比工作。

6、集中力量抓好每阶段的中心工作,协调和监督各部门抓好经常性工作。

学习部:

引导新一代大学生的学习观念,为其“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是学习部的基本任务,学习部的本质工作包括举办各种形式和规模的报告会,大型的辩论赛,演讲会及学习经验交流会等。本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举办具有本院特色的学术讲座和学习经验交流会。

2、开展各类专业技能竞赛。

3、围绕学风建设开展助学活动。

4、收集和了解同学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校反映。

5、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篇15:系学生会规章制度

一、各部门职责及分工

主席团:

1、在院领导的指导下规范学生会工作

2、组织各部开展活动,对主要活动进行总策划。

3、组织例会和紧急会议的及时召开。

4、对各部成员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树立学生会威信。

5、配合监督各部的学生工作。

办公室:

1、协助主席团开展各项活动,贯彻执行主席团决议,完善学生会工作。

2、上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下达领导各项指示及活动安排。

3、负责学生会各种活动和会议的安排及各项活动的总结、纪实和各类会议的记录。

4、负责学生会各种材料、文件的分类和保管,并收发和整理各班级有关材料。

学创部:

1、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会议,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反馈教学信息。

2、负责开展学习经验交流会等有利于促进同学们学习的活动,搜集和提供有关考研、英语等级考试的信息。

3、帮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各种考试安排。

组织部:

1、熟悉掌握全院团组织的基本情况,了解基层团组织的活动、组织生活情况。

2、负责党校、学生干部培训班的组织工作。

3、督促检查各班团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协助团委做好“五四”奖先工作和分团委平时考核工作。

4、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并协助做好具体考查工作;

5、做好团组织、团员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做好组织工作的各种数据统计和材料收集工作。

6、负责组织学院各类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

体工部:1、负责组织院、部举行的各种体育比赛、体育活动(特别是运动会的组织)。

2、负责举行一些丰富我院同学课外活动的体育活动。

文艺部:

1、负责我院文艺人才的选拔与培训。

2、各种文艺活动的举行。

生活部:

1、负责对学生宿舍进行管理(包括宿舍卫生的检查与评比、学生宿舍的安排以及帮助同学解决宿舍问题等)。

2、协调与学生公寓管理部门的工作。

3、负责我院环境卫生的安排及检查。

4、安排学院下达的有关宿舍管理的任务。

5、组织安排公益性劳动、志愿者劳动。

6、搞好各种大型活动、会议的后勤工作。

宣传部:

1、负责各种通知、海报等的书写与张贴,各种活动的宣传。

2、适时(有关节日)进行节日庆祝类宣传

3、管理一切宣传用品和器材

外联部:

1、做好我院勤工助学工作,对外联系、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2、建立我院贫困生档案。

3、对我院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进行统一管理、监督和评比。

4、向社会争取各种大型活动的活动资金、物品等。

二.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办公室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故制定本制度:

1.学生会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监督执行办公室的值日制度。

2.值日部门负责办公室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工作和值日任务,认真填写值日日志;实行每天一小扫,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大扫除。

3.爱护办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清洁,各部门或个人使用后必须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罚值日一周以上处理。

4.保持办公室安静,禁止大声喧哗,不干扰他人办公;任何干部不得在办公室表现不符合学生守则的不良行为。

5.节约用电,注意安全,做到人走灯关,人走窗关,人走门锁。

6.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三.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会工作档案管理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使学生会的工作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故建立本制度。

1、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对学生会的总体文档进行分类归档管理,为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参考资料,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化。

学生会总体档案分类如下:各级文件类、会议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学生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奖品、纪念品、外职资料、重要书刊等。

2、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在每学期初必须有详细的本学期工作计划及上学期的工作总结,一式两份,分别由本部门及办公室存档。学生会总体计划及总结由办公室负责草拟。

3、各部的工作档案由各部专柜保管。凡大型活动的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外,还须送交一份于办公室存档。活动方案于活动前交,总结及有关材料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递交;此任务由部长负责。

4、副部长级以上干部(含副部长)每学期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个人总结或填写一份工作鉴定表,介绍在这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绩及经验教训,并由办公室存入档案(具体递交时间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5、凡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办公室妥善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为已有。

6、属于学生会的报刊、杂志,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整理并加以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如希借用阅读,须经办公室批准,阅后按时归还。

7、如借用有关档案,须经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作登记方可,且用后及时归还存档。

8、其它类别档案视具体情况由办公室作出合适安排。

9、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四.学生会会议制度

1.学生会会议分为主席团会议、全体学生会干部会议、全体学生会成员会议、各部门干事会议。

2.主席团、部长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时间:逢单周日晚7:30,不另发通知),全体学生会成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3.各部门会议通知由本部门负责派发,其它由办公室负责派发。

4.各部门会议地点应于两天前报于办公室,以便做好协调安排。

5.各类会议须严格做好签到和记录工作。凡不能参加会议的干部、干事一律须向办公室书面请假,批准后方可 ,会后补请假者须备有关证明。

6.会议考勤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办公室保存,一份挂于会议室,由办公室做好如实记录,凡无故旷会三次以上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7.会议必须依照预定时间准时召开,若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8.所有副部长级以上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并存档,各部门会议记录由各部存档,不定期由办公室或相应主管副主席组织检查并签名。

9.在会议过程中,各干部须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勤于思考,踊跃发言,做好个人会议记录,以便为工作提供参考。

10.会议过程中,各干部须自觉关闭通讯设备,以免干扰会议进程;会后由办公室或各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理会议室。

11.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篇16:学生会规章制度

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次数、时间、地点:

(一)次数:每周召开一次例会

(二)时间:时间由部长自定,并及时通知例会监督部门。

(三)地点:地点由部长自定,并及时通知例会监督部门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建立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八)每次活动部门必须是先做好活动策划(包括:活动背景、活动目的、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流程、经费预算、安全事宜、善后处理等)

第四章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团总支老师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举办部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主席团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纪检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篇17:学生会规章制度

一、学术科技部工作简介:

化学系学术科技部主要负责将学院学术科技部所举办的各项活动落实到国贸系各班并及时组织各班参加各项活动,并独立举办一些学术类的活动来丰富化学系同学的课余生活,同时也会积极配合化学系的其他部门进行活动。

二、学术科技部干事的要求:

1、每月月末将本月工作总结交至学术科技部长处

2、每次活动负责人要写出简明的计划书,并经由正、副部长审查后执行

3、每次学术科技部例会若无特殊情况干事不得请假、缺度,迟到两次算缺席一次,缺席三次则令其退出本部。

4、遇到问题要及时提出,由部门同学共同协商、解决。

5、对待工作要热情肯干、积极主动。

6、对于本部门举办的各项活动在班级里要起到良好的宣传和示范作用。

三、部长、副部长职责:

1、部长:

统筹本部门所有工作及时将院学术科技部各项活动落实到本系里,协调本部门人员关系,确立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和发展方向。

2、副部长:

协助部长作好本部门工作,对于本部门各项会议、工作做好记录和存档,负责活动的具体统筹和落实。

四、干事考核方式:

每学期期末,本部门将对干事进行考核,由考核表上的内容作为评分依据。对于工作特别不理想的干事将令其退出学习部,不再作为本部门的干事;在学期期末成绩有不及格者将给予其警告,若连续两次不及格则也令其退出学习部;对于工作上有所不足之处的干事将由部长对其进行指导;对于工作出色或又突出表现的干事,本部门将对其进行表扬与褒奖,推荐其参加系部“优秀干事”的评选活动。

五、正、副部长考核:

本部门采取人人平等的态度进行工作,期末干事也要对正、副部长的表现进行打分,并以书面形式对正、副部长提出意见,找出在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以此帮助大家一起把国贸系学术科技部完善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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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出勤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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