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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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通告

篇1: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道路停车秩序,提升城市品位,争创省级文明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对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进行综合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两轮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需要临时停放的,必须停放在人行道上施划的停车泊位内,车头朝外,摆放整齐;其它机动车和三轮(含三轮)以上电瓶车应当在指定或批准设置的停车场停车泊位按规定依次停放,并做到首尾一致整齐排列

二城区道路两侧沿街单位商住户的车辆,本单位职工和来办理业务的车辆一律进入自有院落或在停车场停放各单位商住户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负责好各自门前的车辆停放秩序

三临时停车场的设置和城区道路停车泊位的施划由城市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共资源设置停车场或施划停车泊位

四城区主干道乱停乱放的车辆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管理,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广场等乱停乱放的车辆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管理,农用车辆乱停乱放的由农机管理部门依法管理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责令其立即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由执法人员拍照取证,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按违章停车进行处理,必要时将车辆拖离现场

五本通告自20xx年9月19日起施行希望广大市民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请广大交通参与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绿色出行文明驾驶规范停车

xx县人民政府

9月14日

篇2: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通告

为进一步深化市容环境整治,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巩固“四城一奖”创建成果,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城市建成区内开展车辆乱停乱放集中整治行动,实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入位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城区各主次干道、人行道、公园、广场、机关办公楼外等地的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二、整治时间:

20xx年3月2日-20xx年3月31日。

三、相关要求:

(一)车辆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公园广场、机关办公楼周围,以及主次干道施划停车位以外的区域停放。

(二)主次干道临时停车应当在施划停车位以内顺向停车。

(三)城区范围内的修车店、洗车店,不得占道作业,不得违规占道临时停车。

(四)城区内已建成的小区、机关办公楼停车场要迅速完善管理措施,尽快对外开放停车。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停放车辆的道路、人行道、公园、广场、停车位以外、机关办公楼周围停放车辆的,由县交巡警大队、县市政管理监察大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暂扣、罚款、扣分等处罚;拒不遵守管理规定、寻衅滋事的,从快从严予以严肃查处。

五、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出行、规范停车。

六、本通告自二〇xx年三月二日起施行。

xx县交巡警大队

xx县市政管理监察大队

3月2日

篇3:车辆乱停乱放通告

为切实维护东板乡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升东板良好的对外形象,乡人民政府已在场镇内规划出机动车临时停车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现作如下通告:

一、按规定停放车辆。东板乡人民政府在新街两边画线规划为场镇临时停车位,车辆必须在规划的临时停车位处停放。

二、严禁车辆乱停乱放。从即日起,所有机动车及电瓶车必须按规定停靠,严禁逆向停车,不得在场镇公路及公路两边乱停乱放。国道仪华路在东板乡境内场镇段(东板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乡政府对面客运招呼站)禁止占道停车。

三、处罚。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况,依法作如下处理。

1.情节轻微。听从劝导、立即改正的,给予警告处理,并处100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累劝累犯,给予警告处理,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不听劝导,态度恶劣,抗拒执法等,用专用锁锁车,通过公安交管平台传递违法行为,交有关部门从重处罚。

四、工作措施。1.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及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乡安办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为成员的东板乡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派出所,由民警蒋东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2.开展日常整治。执法人员将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发现车辆违规乱停乱放,立即使用照相机固定证据,必要时,使用专用锁锁车,根据情节,依法作出处理。

五、此通告从20xx年9月20日起执行。

xxx

20xx年x月x日

篇4:车辆乱停乱放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管理,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有效解决影响县城区环境卫生及交通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营造市容整洁、环境靓丽、道路通畅,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秩序,根据县政府指示精神,特通知如下:

县城北大街、朝阳街、府东府西街、博大街、滨阳路、九龙路、福田路、新开南北路、恒阳南北路、受川路、曹河路、平阳路、新阳上城西路、南外环、北外环全段禁止车辆乱停乱放。

自20xx年1月1日起,对乱停乱放车辆,交警大队改为电子监控抓拍、移动照相抓拍等形式进行取证上网、邮寄送达后处罚。

xxx

20xx年x月x日

不乱停乱放车辆保证书

车辆乱停乱放的通告

开展“整脏治乱”活动心得体会

“整脏治乱”行动整改措施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结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发言稿

车辆停放倡议书精选

乡镇赶集整脏治乱工作简报

乡镇镇容镇貌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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