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保洁员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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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保洁员考核细则

篇1:乡镇保洁员考核细则

为了更好地对农村公益性岗位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发挥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履行好劳务协议的前提下,特制定保洁员考核办法。

一、凡在工作期间,决不允许私下转让工作岗位,一经

发现扣除当月劳务费,如第二次发现解除劳务协议。

二、无故旷工者,每矿工1天扣2天劳务费。请假要经

公司领导同意,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包括3天),解除劳务协议。

三、保洁员每天上、下午各清理1次(包括雨天、星期

六、日),灾害性天气除外(如台风、暴雨、暴雪、冰雹等天气)。五一、国庆、春节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统一安排休息,未按上述规定到岗到位作业者,视作旷工处理。

四、对出勤不出力,被检查发现问题的,第一次考评为

“基本合格”,扣劳务费50元,第2次检查发现问题的考评为“不合格”,扣劳务费100元,第3次检查发现问题的即解除劳务协议。

五、六、七、八、2 在协议期间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解除劳务协议并提交公安司法机关查处。 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公司统一分配和管理,无理取闹者,根据情节轻重扣除部分劳务费或直至扣除全部劳务费,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务协议。 公司考核可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警告,对一年内有2次以上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务协议。 公司对保洁从业人员的每次考评在公开栏内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篇2:乡镇保洁员考核细则

为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彻底纠正农村环境卫生,切实改正乱丢乱倒、乱堆乱放的陋习,根据北湖区委12号文件精神,以“五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序化)为载体,全面推进全乡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常态化管理,确保全乡村庄亮丽,环境优化的良好氛围,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八个行政村所辖中心区域的住户。

2、乡属单位:乡中心学校、卫生院。

3、乡属企业:乡政府电站、乡过山瑶食品加工厂、猕猴桃加工厂、二号煤款及各村水电站。

二、考核机构

乡环卫办、乡城管办、乡交管办

三、考核内容

1、村级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制度建设、保洁队伍、卫生设施、经费保障、村容村貌、村组道路、河道卫生、卫生评比栏等。

2、乡属单位考核内容

(1)、中心学校:牵头负责本校内以及各幼儿园开展文明宣传教育、课前卫生教育、环卫基础设施保护、公共卫生整洁等。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及环境卫生状况。

(2)、卫生院:负责本院、各村卫生室的文明卫生宣传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及环境卫生状况。

(3)、乡属企业:各企业法人代表负责搞好本单位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及内外的公共卫生。

四、考核方式

1、各村、乡属单位、各企业根据本考核办法要求,每月对下去内的环境卫生按照考核内容进行1—3次的督查督办或考核,并将每次督查情况记入管理台账。

2、考核组暗访。乡环卫办不定期的对各村、企业、单位进行环境卫生暗访,每次暗访抽查不少于三个村,两个组,企业单位不少于两个,重点暗访环境卫生,相对较差的将暗访结果及时反馈给被暗访单位,暗访分值直接计入当月综合考核得分。

3、考核组明查。乡环卫办、城管办、交管办组成考核组,实行组长负责制,采取抽签方式对各村、单位、企业进行考核,抽签前通知各驻村领导或干部参加,参加考核人员必须现场签字认定,考核结果直接纳入月度计分,并将评分结果报送环卫办备案。

四、考核评分办法

1、按百分制考核细则记扣分

2、乡考核组及被抽查单位参与现场评分,将得分结果纳入当月(或季度),奖罚兑现,并当月(或季度)下发通报。

3、计分规则。按抽签参与单位,分三个档次进行,A得分95分,以上的每分奖50元,评先进单位;95分以下—90分的不奖不罚,为合格单位;得分90分以下的以此类推,每少一分扣50元,视为不合格单位。

五、奖惩办法

1、对各村及单位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行统一督查、通报、排名、奖惩、兑现。

2、每季度由乡环卫办牵头,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参加召开一次点评会,并按季度考核,实行奖惩,对季度考核打分在90分(含)以上,排名在第一、二、三名的村级单位分别给予1500、1000、500元的奖励。对季度考核排名倒数第一、二、三名的村或单位分别给予1500、1000、500元的罚款。被处罚的村或单位由乡财政所或环卫办统一从工作经费中扣除。罚款用于奖励排名前一、二、三名的村。被处罚的村或单位还要向乡党委、政府作出说明。

3、各村及单位支书、主任、秘书妇女主任工资与环境卫生整治挂钩,考核得分高于90分(含)以上的按100%发工资,考核得分低于90分以下的按折算比例发工资。

4、连续两个季度考核排名倒数第一名的村或单位按照相关程序对村或单位支书、主任给予追责或免职。

5、乡属单位主要领导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连续两个季度考核被评为倒数第一名的,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给予追责或免职。

六、保障措施

1、各村及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度相应的考评机制和措施,建立健全农村及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2、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坚持以区、乡为主,村及单位补助、农户集资,四级负担原则。乡财务按照1000元一下的村按照3000元/

村、年;1000—1500人的村安排5000元/村、年;1500人以上的村安排7000元/村、年。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经费由乡财政或乡环卫办按照月(季度)得分拨付。

3、乡环卫办要根据考核标准,严格实行月(季度)考核,计算出各村及单位考核得分,建立好台账,在每月x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乡党政办,一变年终考核复查的依据。

4、对每次督查考评下达整改意见书任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区、乡有个规定启动问责程序,并在村或单位年终考核环境卫生总分中扣1—2分。

七、本办法由乡环卫办负责解释。

篇3:乡镇保洁员考核细则

“万人保洁”工作是我镇共建美丽元坑的一项重要机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共建美丽顺昌营造宜居环境的实施意见》(顺委发〔〕1号)和县共建办关于印发《顺昌县万人保洁工作专项考评办法》(顺共建办〔〕7号)精神,为进一步有力推进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内容及要求

(一)万人保洁机制建立。万人保洁工作纳入村两委日常工作重要议事日,做到有专人负责抓环境卫生清理,保洁员足额配备,聘用合同规范,管理到位。

(二)保洁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每户60元保洁费收缴到位;在乡镇实行专账专户管理,实行乡镇报账制,用于村庄卫生保洁,不允许套用。资金使用情况做到有记录、有公示。

(三)宣传带动

1、各村要不定期组织村两委干部、六大员、党员、村民代表参加村内环境卫生大清理(每年至少二次,各村挂点领导督促)。

2、组织人员入户宣传,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喷绘、横幅;在村里组织的大型会议和活动中地村民进行宣讲,引导村民讲文明卫生,爱护环境。

3、每半年开展一次美丽家庭评选,由镇妇联组织实施。每个村评1-3户,对家庭卫生环境良好和热心环境保护及宣传的家庭予以挂牌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日常卫生保洁情况

村庄及外围环境卫生,沿途道路和河岸(沟渠、水塘)两旁环境卫生。

二、考评办方式和奖励

(一)根据市县工作要求,要在204月全部完成保洁费征收工作。现对保洁费征收工作单列奖励,各村以人口分为二个档次;福峰、九村、槎溪、蛟溪、谟武、洋坊6个1000人口以上的村为一类村;秀水、东郊、曲村、光地(含纸厂)、赖源、宝庄、际下7个1000人口以下的村为二类村。对在4月15日之前完成保洁费征收的村,一类村奖励3000元;二类村奖励元;对在4月20日之前完成保洁费征收的村,一类村奖励2000元;二类村奖励1000元;居委会在12月31日前完成店面保洁费的收取奖励1000元。奖励金由各村里支配,用于奖励征收工作中的先进个人。

(二)考评工作实行每月一次考评计分,半年累计计分奖励一次。按照总额控制、分类奖励的原则进行。考评成绩分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出名次;对半年综合考核在90分以上的村,将总额10000元的奖励金按照村大小均衡发放,奖金的40%用于村庄保洁工作经费,(使用须经共建办审核后拔付);60%用于奖励成绩突出的村主干、分管保洁的干部和保洁员个人;综合考核在90分以下的村,不予工作经费补助。考评结果及排名情况将在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

每月考第1、2项,总分70分,按10%累计入半年考评总分;第6月和12月加评3、4两项,按得分计入半年总评分。半年总评分分值为100分,13个建制村的村庄卫生为“万人保洁”必考核项目。

(三)在本月镇考评成绩的基础上,在市县对镇的考评中,如被市县检查到的村,被拍到3张(1-2张不加分,不扣分)的在半年总评分上扣分3分,每加1张多扣分,扣完为止。未被拍到的村,在半年总评分上奖励5分。

三、加强宣传。

各村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全民动员、全员参与,全面整治,全新面貌的文明卫生宣传,营造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氛围。发动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从党员做起,从干部做起,从家庭做起,全民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考评成绩与年终农村工作考评相挂钩。

篇4:幼儿园保洁员考核细则

幼儿园财务管理细则一

一、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管理好支票和银行账户。

二、依法组织收入、应收尽收,筹集资金。

三、正确使用资金,对资金的投放和使用做到心中有数,对债权债务及时结算,清理。

四、各项财产物资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五、按规定标准执行奖金、补贴、福利的发放和费用开支。

六、依法足额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储存,对于预算外奖金按规定计划使用,合理安排。

七、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票据有领发登记簿,并有专人负责,及时到有关部门进行年检和核销。

八、认真执行财政改革措施,严格遵守基建项目的预决算审查制度。对购买大宗物品必须经政府采购部门审批方可定点采购。

九、严肃财政纪律,认真执行监督只能,发现违法违纪,应及时制止纠正,否则有权上报上级领导。

十、组织编制财务收支预算计划,根据有关资料,如实、科学、准确:预测资金的使用和投入。

十一、严格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管理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需报损、报废必须经领导批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国资局审查批准,方可处置。

十二、认真完成省文化厅计财处布置、安排的各项工作人物。

十三、积极与上级取得联系,遇有特殊的情况需要及时汇报,或随时上报有关工作信息。

幼儿园财务管理细则二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坚持“收支两条线”及票款分离制度,健全学园的各项财务制度,做到钱、物、帐分开管理。成立学园财务稽查小组,定期核查并公布收支帐目。

2、建立票据领发、缴销制度,使用市财政的统一发票,按市物委批准的标准及项目收费。严禁一切乱收费行为。

3、财务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并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4、幼儿园经费统一管理,年初预算由园领导、会计、总务、总保管共同商讨拟定,并结合分级预算,有计划地使用。

5、建立健全物品采购审批制度。凡大宗办公用品、材料、设备、家具、用具、玩具的购置,各种会议培训费、书籍报刊费、修缮基建开支、各种用工用资开支,以及大型活动开支,均应实现编制用款计划,上报园长审批。其余由分管副园长审批。

6、单位不得借款给私人。因公出差需借现金的应事先填写借款凭证。报园领导审批,借款者必须及时报销结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结算时间,应向财务人员和有关领导说明。

7、每张报销凭证,要出具凭证单位的公章,每张凭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要经办人、验收人及领导签章方可报销,实行财会人员监督制。

8、出纳人员应将支票、单据、凭证汇总后,每周缴交给会计一次,以便及时结帐,编制报表。

9、财会人员的帐务要日清月结,园经费每月公布一次,幼儿伙食费、点心费,每月向家长公布一次。

10、建立固定资产验收、入帐,领发、登记、检查、维修制度,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11、各班的班费应合理使用,并按报销程序按时做好结帐手续。

12、学园按上级要求建立“购物报销程序”、“基建报销程序”、“修缮报销程序”、“差旅报销程序”规定,工作人员应要严格按照程序要求按时办理报销手续。

幼儿园财务管理细则三

幼儿园财务管理细则为本园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幼儿园自身特点,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园内经费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幼儿园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幼儿园财务状况。

一、关于财务管理体制

1、园长要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2、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幼儿园财务活动在园长的领导下,由上级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没有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集中管理,分园核算”的体制。园内设会计、出纳各一名,记流水帐,在园长领导下,管理园内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帐。

3、幼儿园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权要求本园所有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有权参与本单位经费编制计划、签订经济合同等有关财务活动,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及财产保管等情况。

二、单位预算管理

幼儿园应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每学期的经费预算。

1、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幼儿园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幼儿园本身财力可能、幼儿园正常教育活动和发展计划,妥善安排其他各项必需支出。

2、预算编制的审批:

每学期初幼儿园财务领导小组成员商讨通过将本学期的经费预算情况作详细安排。(人员工资,大型维修及设备,日常开支),报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并备案。重大事件需调整预算经通过财务领导小组讨论并上报批准。

三、收入管理

1、收入包括学费收入,其他收入(捐资助学、固定资产出租、利息、兴趣班收入等)。

2、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幼儿园收入帐户,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四、支出管理

1、幼儿园支出是指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内容包括: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修缮费、业务费、设备费、其他费用等。

2、幼儿园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规章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另附),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幼儿园结合本园情况规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按预算正常执行,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

对于大型的维修及设备购置应预先经财务小组协商签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方可支出执行。

幼儿园应加强工程项目的预算,把好质量管理等环节,防范决策失误等有关舞弊行为。工程结束后,报请审计部门审定,工程款项由局与施工单位核算。

五、资产管理

幼儿园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

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及应收、暂付款、借款、存款等。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①对货币资金收支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应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②审批人应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③幼儿园因公个人用款时应按照提交用款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办理支付等程序执行。会计、出纳应按签字齐全、票据规范、支出合理等认真复核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④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中决策和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单价满1000元或一次性支出满元的设备或维修项目)。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的行为。

⑤对于大额的支出应使用转帐支票,不得以现金直接支付。

⑥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

⑦以幼儿园为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⑧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严禁收款不入帐。

2、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幼儿园应根据: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结合本园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目录。幼儿园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些全面的清查盘点,一般的报废、转让经财务领导小组批准后核销,大型、贵重的设备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核销。

六、代管款管理

幼儿园的代管款包括代办费,伙食费。幼儿园应对代办费、伙食费进行独立核算。

1、代办费:幼儿园应严格按有关教育局或有关单位规定收取代办费金额,并严格控制代办费的支出项目,严禁支列无关的费用,代办费应每学期结算支出明细,向家长公布、清退余款。

2、伙食费:幼儿园应按规定的标准收取幼儿伙食费。支出幼儿一餐两点、净水、餐后水果及食堂使用的水电煤气费等其他成本。

应根据制定的带量食谱采购每日食品,严格控制采购的量。

不得在幼儿伙食费中列支无关的内容。

教师伙食应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单独建帐,保证幼儿伙食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幼儿伙食费。

食堂应建立物品进库、出库、每日过秤记录,每月进行盘库。

七、财务清算

幼儿园发生划转、撤并或园长、主管会计离任、外调时,应进行幼儿园财务清算。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对园内的财务、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做好移交,接收的交接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遗留问题。

八、财务报告

1、各幼儿园应根据每月经费的作用情况,编制月财务报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对于一些财务变动情况及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附说明,对于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改进措施。

2、学期末应对本学期收支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及大型维修、设备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并与制定的预算作对应比较。

九、财务监督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幼儿园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幼儿园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2、幼儿园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各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不同的监督方式。

3、幼儿园的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4、中心会计定期对所辖幼儿园进行财务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十、未尽事宜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作出审批后方可执行,严禁自作主张。

十一、本管理细则自 年 月 日起试行。

篇5:卫生保洁员考核细则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切实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推进乡村一体化建设,促进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实现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的目标,根据区政府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全镇各行政村(社区)全体保洁员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1、凡在工作期间,决不允许私下转让工作岗位,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工资。

2、保洁员每天清理1次各自清洁区,特殊天气除外。

3、对出勤不力,被检查发现的,考评定为“基本合格”。

四、考核奖励办法:

镇政府坚持每月组织一次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员工作考核,并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备案,依照考核标准按每次对各村进行检查、评分,根据每次检查结果综合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五、本考核办法列入年度农村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年度考核综合评分不合格的村,取消该村评比各项先进资格,并扣除经费(按考核得分评出后三名,分别扣除倒数第一名1000元,倒数第2名800元,倒数第3名600元)。

在年度考核综合评分优秀的村中取前三名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优秀奖,分别给予村级奖励(标准为:第一名5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300元)。

篇6:卫生保洁员考核细则

一、外围环境保洁

(一)道路、广场、停车坪成片不打扫每片次扣5分;主要的道路、广场、停车坪打扫不在上午8点以前完成的,每片次扣1分。

(二)绿化带、花园有塑料袋、饭盒、废旧衣裤、成团枯枝、成堆枯叶及其它明显废弃物,隔夜的每处扣1分。

(三)灯杆、树干有明显广告、废旧宣传条幅或其它张贴物、悬挂物及乱拉线,隔夜的每处扣0.1分。

(四)污水口、雨水口有堵塞物导致积水每处扣0.5分;水池中的水面有明显漂浮物,隔夜的每次扣1分。

(五)保洁员垃圾清运不及时,隔夜的每处扣1分。

(六)不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焚烧枯叶枯枝,或直接焚烧生活垃圾,每处扣2分

二、垃圾清运

(一)小吃街垃圾超过2车未运走,学生公寓内垃圾超过下午2点未运走完,每处扣3分。

(二)各垃圾桶内有隔夜垃圾,每处扣5分。

三、楼栋保洁

(一)院办公楼:地面有废弃物、灰尘、积水,隔夜的每处扣1分,新增的每处扣0.1分;成片未打扫每次扣5分。墙面(含灭火器、外置管道、门框、楼梯扶手等)有灰尘、渍印、蛛网、乱贴乱画,隔夜的每处扣1分,新增的每处扣0.1分。卫生间墙体有污渍,洁具(含管道)有堵塞、不洁净光亮,地面有污渍、死角、积水,室内有异味,隔夜的每处扣1分,新增的每处扣0.1分。

(二)图书馆楼、后勤公司楼:地面有废弃物、灰尘、积水,隔夜的每处扣0.5分;成片未打扫每次扣2分。墙面(含灭火器、外置管道、门框、楼梯扶手等)有灰尘、渍印、蛛网、乱贴乱画,隔夜的每处扣0.5分。卫生间墙体有污渍,洁具(含管道)有堵塞、不洁净光亮,地面有污渍、死角、积水,室内有异味,隔夜的每处扣0.5分。

(三)其它楼:大厅与图书馆楼、后勤公司楼标准相同;卫生间墙体有污渍,洁具(含管道)有堵塞、不洁净光亮,地面有污渍、死角、积水,室内有异味,隔夜的每处扣0.2分。

四、其它:

1、保洁员必须是按要求着装上岗,未着装上岗每人次扣0.5分。

2、常德职院后勤公司卫生保洁监管考核细则

(乙级标准,月百分制)

一、外围环境保洁

(一)道路、广场、停车坪成片不打扫每片次扣5分;主要的道路、广场、停车坪打扫不在上午8点以前完成的,每片次扣0.5分。

(二)绿化带、花园有塑料袋、饭盒、废旧衣裤、成团枯枝、成堆枯叶及其它明显废弃物,隔夜的每处扣0.5分。

(三)灯杆、树干有明显广告、废旧宣传条幅或其它张贴物、悬挂物及乱拉线,隔夜的每处扣0.05分。

(四)污水口、雨水口有堵塞物导致积水每处扣0.2分;水池中的水面有明显漂浮物,隔夜的每次扣0.5分。

(五)保洁员垃圾清运不及时,隔夜的每处扣0.5分。

(六)不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焚烧枯叶枯枝,或焚烧生活垃圾,每处扣2分

二、垃圾清运

(一)小吃街垃圾超过2车未运走,学生公寓内垃圾超过下午2点未运走完,每处扣3分。

(二)各垃圾桶内有隔夜垃圾,每处扣5分。

三、楼栋保洁

(一)院办公楼:地面有废弃物、灰尘、积水,隔夜的每处扣1分,新增的每处扣0.1分;成片未打扫每次扣5分。墙面(含灭火器、外置管道、门框、楼梯扶手等)有灰尘、渍印、蛛网、乱贴乱画,隔夜的每处扣1分,新增的每处扣0.1分。卫生间墙体有污渍,洁具(含管道)有堵塞、不洁净光亮,地面有污渍、死角、积水,室内有异味,隔夜的每处扣1分,新增的每处扣0.1分。

(二)图书馆楼、后勤公司楼:地面有废弃物、灰尘、积水,隔夜的每处扣0.5分;成片未打扫每次扣2分。墙面(含灭火器、外置管道、门框、楼梯扶手等)有灰尘、渍印、蛛网、乱贴乱画,隔夜的每处扣0.5分。卫生间墙体有污渍,洁具(含管道)有堵塞、不洁净光亮,地面有污渍、死角、积水,室内有异味,隔夜的每处扣0.5分。

(三)其它楼:大厅与图书馆楼、后勤公司楼标准相同;卫生间墙体有污渍,洁具(含管道)有堵塞、不洁净光亮,地面有污渍、死角、积水,室内有异味,隔夜的每处扣0.2分。

四、其它:

保洁员必须是按要求着装上岗,未着装上岗每人次扣0.5分。

篇7:卫生保洁员考核细则

1.包厢厕所清理不及时扣1分。

2.包厢厕所清理不合格扣1分。

3.未按规定关闭灯具、排风扇各扣1分。

4.垃圾桶不及时清倒扣1分。

5.卫生区域留有死角扣1分。

6.着装不整扣1分。

7.物品补充、储备不到位扣1分。

8.水杯清洗不干净(有水渍、油渍、污渍)扣2分。

9.冲洗洁具浪费水资源扣2分。

10.区域工程报修不及时扣1分。

11.工作执行情况不达标扣2分。

12.交接不清扣2分。

13.无故在操作间休息、闲聊扣2分。

14.无团队协作配合意识扣2分。

15.营运现场对客人没有礼貌扣1分。

16.未按时巡查(30分钟内)造成卫生不合格扣1分。

17.凡违反现场营运奖惩条例任何一条扣3分。

18.清洁过程中(洗手间、湿滑地面)无相关提示牌扣2分,造成客人投诉或滑倒扣5分。

19.清洁工具清洗、保养不及时扣2分。

工作推进会表态发言稿

乡镇文化实施方案

乡镇河长制工作情况工作汇报

环卫工作简报

环境治理年度工作计划安排

乡镇义务植树造林优秀实施方案

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市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乡镇年度创卫工作计划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乡镇保洁员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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