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督查意见(精选6篇)由网友“佳妮诗贸易行”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安全生产督查意见,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安全生产督查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社工委),区直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理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政府监管与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关系,明确责任,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金政发〔〕50号),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行政,加强管理,深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全区安全生产保持了较好的态势。但总体上,我区安全生产水平还不高,各类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私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还较为薄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尚未得到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社工委)以及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格依法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分析并认真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和本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区安委会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部署、督促、检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社工委)安委会也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要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督促解决本行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下达“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安全生产规划两项综合指标的通知》(安委〔2007〕3号)规定,我省“十一五”期间“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下降35%,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下降25%”。区政府已将这两项综合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统计指标体系,纳入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绩效考核和政绩考核,要确保完成。
二、分工负责,明确责任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分级负责与属地监管相结合”原则,明确各自职责,针对本行业、本区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依法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管和宏观指导,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依法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其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管。依法履行有关行政许可职责,具体监管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组织、指导有关行业及企业推广安全科技、普及安全文化、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区国资局要从出资人的角度对区属国有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其它区属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无主管部门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企业所在镇、街道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安、城建、水利、交通、国土资源、经济、教育、乡企等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区直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职责分工,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直接监管,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贯彻落实。并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及保障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措施,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定期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进行沟通,报告本行业安全生产情况。涉及专项整治工作的行业,由负责部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落实专项整治措施。涉及多部门或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联席会议、联合发文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共同组织开展。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区直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直接监管,每年至少组织4次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后反馈被检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并进行建档登记,从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责任人五个方面进行督促落实。
三、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职责,依法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备管理人员。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等经济政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发布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不断提高和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水平。 要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制订、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技术措施。监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在本企业贯彻落实情况,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参与事故调查,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四、突出重点,专项整治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抓住重点、巩固基础、强化整治、注重实效、完善机制”的要求,把专项整治同日常监管、强化企业安全基础、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体制及严肃责任追究制度结合起来,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等部门,依法查处私采、滥挖、超层越界、以来代探等违法采矿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严格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重点加大对尾矿库、露天边坡、采空区等重大隐患和危险源的监管力度。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继续加强许可后的日常监管工作,对已经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未取得许可证生产经营的企业,立即责令停产停业,并报请区政府予以关闭。加强危化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备案工作,积极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工作。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综合管理职能,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技术改造,推行烟花爆竹标准化生产。 (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专项整治,由交通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要继续加大违法、违章行为整治力度,严格车辆安全检查,继续深化重点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进一步改造和整治事故多发路段,加强车辆营运的安全管理。 (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公安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要坚决整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火灾的立案销案和政府挂牌督办制度;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切实加强火灾隐患的源头监控。 (四)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整治,由公安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要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力度,积极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炸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确保民用爆炸物品流通、贮存安全。 (五)建筑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由城建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以预防建筑事故为重点,督促和检查重点施工现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六)农牧、教育、水利、乡企、电力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做好本行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强化水利工程设施、电力设备、农机、草原、学校以及区属企业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五、协调配合,联合执法 各级安委会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服务的作用,继续加大有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力度,不断提高相关行业的安全水平,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参与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切实履行好综合监管职责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协作沟通,及时发现和解决联合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联合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十二月五日
篇2:安全生产督查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好转的良好态势。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目前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仍处于易发多发时期,我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广大职工群众生活在社会各个领域,分布在生产工作的各个环节,是各项安全规定的具体落实者,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基础防线的重要守卫者。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工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是维护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权益的重要途径,是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的有力手段,是法律赋予广大职工群众的重要权利。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对于维护职工生命健康权益,实现企业安全发展、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群众监督网络和工作机制
按照“全过程、多层次、广角度”推进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加强工会与政府主管部门或行政的协调合作,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着力抓好企业本质安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安全科技保障、安全文化建设五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1.健全完善工会劳动保护群众监督网络。认真贯彻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不断健全完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级组织网络,尤其要着力解决非公企业工会和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薄弱问题。注重学习、借鉴和推广非公及中小企业建立“联合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扩大群众监督网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健全完善“职代会保安全”工作机制。健全职代会审议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制定职代会定期讨论审议安全生产问题的程序和办法。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每年至少要向职代会报告一次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广泛听取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职工代表提交的议案,必须认真研究处理并及时给予回复。
3.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群众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协调机制。认真落实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控告权、诉求权、紧急避险权,注意听取职工群众对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创新。
各级工会与同级政府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商,通过群众监督与行政执法相衔接的措施,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解决劳动安全职业健康方面存在的问题。
4.健全完善职工民主监督与行政安全监管配合联动机制。各级工会要依照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可提请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检查,发现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责令整改,建议有关部门问责。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救援工作,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5.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激励约束机制。各地要制定职工举报违法违规生产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认真受理职工举报的问题,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在申报相关表彰和荣誉时,要就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方面的情况征求工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要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检查员的补贴标准和奖励办法,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符合条件的群众监督检查员,可按贡献大小授予不同层次的劳动奖章。基层工会组织要建立职工遵章守法的自律机制,督导职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规程,落实安全作业要求。
三、加大安全生产源头参与监督和防范力度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预防,构筑牢固有力的安全生产防线,努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1.加大工会劳动保护源头参与的力度。各级工会要主动参与各级人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措施的研究制定,提出加强和改善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监督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要加强对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调查研究,分析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职工的要求,提出工会的意见和建议。政府或行政有关部门要依照《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凡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等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主动听取工会的意见,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及时研究回复。
2.积极推行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分类管理。要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特别是矿山、建筑建材、危险化学品、机械与轻工制造、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企业,按照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情况和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实行分类达标管理。一是围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组织和制度建设、工会监督检查、班组安全建设、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签订、职工(代表)大会监督、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方面内容进行达标管理。二是围绕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职工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岗位操作规程和警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防护用品配发及使用、职业病防治、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内容进行达标管理,以此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加大对职业危害的防范和治理。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大对职业危害治理的投入和管理,加强职业危害三级预防。要认真履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义务,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化工、医药、翻砂、橡胶、皮革、箱包、鞋业、家具制造等职业危害易发企业,每年应按规定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和职业危害现状评价,检测和评价报告应当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同时报送同级总工会,接受政府和工会的监督。各级工会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推广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的通知》精神,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履行保护职工群众职业健康的责任,减少或消除因职工伤亡、职业危害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和群体性事件。
4.切实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把提升职工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作为依靠职工群众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一是抓好对新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对职工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上岗资格证书,同时报同级工会备案监督,没有上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能上岗;二是对在职职工要根据从事工作岗位情况制定轮训计划,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能;三是坚持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引导职工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本领。
5.认真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广大职工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群众性安全文化建设活动。面向社会公众、企业从业人员,经常化、制度化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及举报投诉知识。从强化安全意识和规范安全行为入手,加强对企业和作业场所职工、周边人民群众的专题宣传教育,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注重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努力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安全网络,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1.广泛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进一步扩大“安康杯”竞赛的覆盖面,使其不断向非公及中小企业延伸,尤其是重点工程、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实现竞赛的全覆盖。要深化“安康杯”竞赛的内涵,切实把解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难点作为“安康杯”竞赛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深化“安康杯”竞赛活动,把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创争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群众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推动签订《劳动安全卫生协议书》和“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为模式的职业病防治等纳入竞赛活动内容。政府主管部门要把“安康杯”竞赛情况作为对企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安康杯”竞赛中成绩突出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择优向省总工会推荐“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或推荐“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2.广泛深入开展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排查活动。各级工会要会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开展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排查活动。组织专业力量开展隐患集中排查,针对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发动职工开展岗位排查,使隐患排查活动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事故易发环节;开展季节性排查,结合企业生产任务调整和季节性变化的特点,对季节转换、节假日加班以及高温、暴雨、严寒、大风等事故易发的特殊气象条件下生产作业开展隐患排查;注重经常性排查,做到生产不停,排查不止,始终保持警钟长鸣。切实加强整改落实,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认真疏理,分类研究,制定措施,明确时限,落实责任,抓好整改,努力把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降到最低水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3.加强非公及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拓展和延伸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领域。目前,非公制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问题较多,矛盾较为突出,侵害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必须下大力量着力做好非公制企业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一是积极研究适应非公制企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着力解决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网络薄弱的问题。注重总结推广非公及中小企业建立“联合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经验做法,选配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或工会“安全生产代表”,引导其发挥作用。二是针对非公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特点,探索“职代会保安全”、“一法三卡”、“工会主动参与”、“签订劳动安全卫士专项集体合同”、“1+3工作法”等方式方法在非公企业的运用与实践,推动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在非公有制企业有效开展。
4.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创建活动。围绕提高班组安全生产“六个能力”(安全管理能力、抵制“三违”能力、安全操作能力、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危险源管控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实现班组安全生产“五化”目标(安全责任全员化、安全管理标准化、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安全检查标准化),在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重点是煤矿、交通运输、建筑建材、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高危行业的企业生产班组,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创建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上水平。
五、加强对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各单位要把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措施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深入开展,为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创造良好条件,使其在安全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要把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放到重要位置,纳入安全生产总体部署。要建立和完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人员的选拔、培训、聘用和考核制度,加强对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人员的常态化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作和配合,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要加大宣传力度,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篇3: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简报
6月19日,市长董一兵带领市安监、住建、教育、交通、水务、交警、消防等部门负责同志,督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
董一兵一行走进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东有限公司广阳路CNG/LNG合建站工艺区及站控室,实地检查企业在燃气储存、经营、运输等方面安全管理情况,现场随机提问工作人员规范操作的注意要点。他要求,要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台账记录,层层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对燃气设施的巡查、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安全供应。
校园安全是此行关注的重点之一。在平定县东关学校,董一兵重点对校园警务室、电力、消防等方面进行了检查,详细了解管理运行情况。在检查中发现,该校存在灭火器材布局不合理、消防栓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董一兵指出,任何教训都是从事故中得来的。校园内师生较为密集,一旦发生火灾,若消防栓不能正常使用,会导致火灾不能及时扑灭,小火也有可能烧成大火,要高度重视、立即整改。他强调,校园安全责任重大,学生安全牵动着千家万户。要切实做好校园安保管理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定期举办消防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全力做好消防、用电、食品卫生等防范工作,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义平路三岔口至消防队路段从村庄与小区穿行而过,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等安全设施缺失,存在道路安全隐患。义平路河下村路段交通流量大,对阳泉市一中师生安全出行造成一定影响。董一兵实地查看道路隐患点,仔细询问隐患情况,与交警部门共同探讨解决方案。他要求,要研究有效整改方案,增设必要的安全设施,科学合理设置限速值,严防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在平定县冶西镇原坪水库,董一兵详细了解了水库当前蓄水供水以及防汛值班值守情况,听取水库安全管理工作汇报。他要求,水库管理要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巡查,增派力量,做好日常维护,严防汛期隐患和沉陷坍塌,确保万无一失、安全度汛。
篇4: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简报
6月15日,省安监局烟花爆竹监管处处长康斌率督查组到芦溪县督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市煤监局局长刘培圣、副县长欧阳卫华陪同督查。
当天上午,督查组以“四不两直”的方式,随机抽查了芦溪县银河花炮厂、萍乡市硕森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督查组听取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翻阅了相关资料台账,并深入厂区,实地查看了企业领导带班、进出厂登记管理、库房仓储、安全设施设备运行、视频监控、隐患排查等情况,详细询问了企业安全生产、产品购销以及产品质量情况。督查组对芦溪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力度和企业整顿改造提升效果给予充分肯定,并现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当天下午,督查组对南坑镇赵家煤矿、银河镇长冲煤矿二号井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巡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详细询问了煤矿的停产整顿情况及驻矿人员值班情况,在仔细察看停产煤矿井口、矿区办公值班区域后,督查组充分肯定了芦溪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
督查组指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安全生产落实到行动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工作力度,跟踪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深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及时清除事故隐患,不留盲区,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篇5: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1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及20第四季度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我厅组织对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共检查了6个市(广州、深圳、茂名、中山、东莞、韶关市)及其下辖8个重点县、区或镇(广州市增城区、海珠区,深圳市光明新区、南山区,茂名市高州市,中山市三乡镇,韶关市南城区、始兴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部分在建施工项目。督查组听取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攻坚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汇报并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随机抽查了21个在建工程项目,现场核查了安全管理资料,检查了实体工程施工安全情况和企业安全攻坚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组认为:督查的各地区市区(县镇)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要求制定了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攻坚方案,结合年下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相关资料,各地区采取了一些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如:深圳市把每月的22日确定为工地安全教育日,由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牵头,安全监管部门落实,组织市区所有的在建工地停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南山区还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建筑业协会组织安全管理专家下工地组织安全教育,计划完成80场,已举办40场;深圳市和南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科技创新手段,通过委托高校和科研机构,针对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进行科技攻关,打造智慧工程等等。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制定了区攻坚、专项治理、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等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和任务,督促全区在建工地各主体责任单位认真履职,并不断完善和创新监管、检查方式,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手段,确保增城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稳定可控。中山市住房和建设局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坚决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及重点领域的攻坚工作。面对今年“妮妲”台风,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各有关部门及各镇区连夜转移了所有在建工程36000余人至学校、体育场馆等安全场所,保证了施工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没有高度重视攻坚工作,没有把攻坚工作作为本地区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来抓,只是制定了一个攻坚方案,日常工作仍然停留在常态管理上。
2.受检的部分地区存在执法处罚力度不够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只停留在督促整改上,特别是在安全管理和问题隐患的查处上,缺乏有力度的处罚。
3.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受检地区在建工程数量不断增加,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监管人员的数量不足,导致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的监管难以形成全覆盖的局面。
4.部分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推进缓慢,如广州市海珠区、增城区,茂名市的高州市等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尚在起步阶段。
(二)抽查项目
督查组共抽查21个在建工程项目,对每项受检项目,督查组查阅了有关资料,对照检查内容抽查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共发出《建筑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17份。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基本可控,但仍然有个别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不力,没有从企业层面落实主管部门工作要求,部分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具体如下:
1.部分项目攻坚活动没有完全落地,通过抽查相关资料,发现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攻坚活动开展和资料收集都比较齐全,但在个别工地上抽查时发现,项目部不清楚这个活动,也没有查到活动方案和活动开展的记录。有些项目的施工企业转发了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攻坚工作等文件,但是没有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2.部分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开展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个别项目部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不到位,安全检查频率不足,检查范围不全面,检查所发现的问题、隐患未整改到位,资料未闭合。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方案的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安全技术交底、日常安全教育未按要求开展,代签名现象比较普遍,交底内容缺失工艺标准。
4.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内容比较单一,培训的次数不多,涉及面不广、针对性不强。
5.一线作业人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较差,如工人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带安全带等。
6.部分项目现场临边洞口防护拆除后未及时恢复,电梯井层间封闭设置不到位,个别受检项目的楼层临边洞口无防护,模板支架未按专项方案搭设,水平杆拆除过早或设置不足,存在局部区间连结不足情况,支撑体系整体稳定性较差等问题。
7.部分项目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间距过大且未设置层间隔离,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外架水平防护杆设置不符合要求,外脚手架堆放过多材料。
8.起重设备使用管理问题比较多,部分项目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按要求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个别被检企业起重设备台账未按一机一档进行归档整理,部分项目的塔吊使用非原厂的附着装置,起重机械采用的螺栓不满足规范要求,塔机顶升横梁无防脱装置,塔机散料吊斗吊环使用螺纹钢制作,施工升降机起重量限制器、超载保护器装置、吊笼门安全联锁开关、机械锁失效,使用中的部分物料提升机卸料层门未关闭。
9.部分项目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参数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设置分路隔离开关,部分分配电箱内有安装插座的现象,消防水泵的取电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等。
检查项目存在问题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此次督查,督查组发现部分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机构和施工企业以及现场管理还存在着较多问题,需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全面梳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力度,才能彻底扭转安全管理被动局面,遏制事故频发势头。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单位,充分认识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按照我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6〕331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质〔2016〕17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6〕2952号)等要求,不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首位”要求和“红线”意识,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稳定健康发展,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打下良好坚实基础。
附件:2016年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工作督查工程项目存在问题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12月21日
篇6: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慈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全面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慈政办明电〔2010〕21号)和《关于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慈安办明电〔2010〕1号)要求,2月上旬,市安委办组织市安全监管局和市公安局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市22个镇(街道)、开发区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实地抽查了部分人员密集的娱乐休闲场所和工业企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从督查总体情况看,各镇(街道)、开发区都能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要求,思想重视,责任明确,部署周密,排查有力,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切实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特点:,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从督查情况看,各镇(街道)、开发区领导对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都十分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制订大检查工作方案,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按照“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原则,明确了镇(街道)各大办(所)和村(社区)的检查范围,要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带队进行检查,并加强车辆等后勤保障,确保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扎实有效,真正取得明显成效。
(二)层层发动,广泛宣传。为努力营造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良好氛围,提高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积极发动生产经营单位自觉、主动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各镇(街道)、开发区积极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村(社区)安全管理员、规模以上企业等会议进行层层发动,专题部署。同时,各镇(街道)、开发区还积极通过电视台播放安全标语和教育片、主要道口悬挂宣传横幅、下发宣传资料、宣传窗(黑板报)图文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烟花爆竹燃放、火场逃生等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排查彻底,整改有力。从督查情况看,各镇(街道)、开发区按照“到边到角,不留死角”的要求,抽调精干力量,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进行分组、划片检查。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检查文书,并做好书面记录,严防“走过场”。据统计,在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各镇(街道)、开发区共组成250个检查组,参加人员4500人次,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16060家,发现事故隐患38500条,绝大部分事故隐患得到了当场整改,部分未能当场整改的也严格落实了限期整改措施。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各组督查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集中在:一是部分人员密集休闲娱乐场所火灾隐患严重,存在未经消防检查合格擅自营业、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堵塞、灭火器型号不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不明显等现象,甚至个别场所还存在人员留宿现象,稍有不慎极易造成严重后果。二是部分企业年终订单多,生产旺,员工因部分已提早返乡过年而显不足,导致加班加点,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现象。三是个别企业还存在“三合一”现象。督查组对督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已要求业主当场整改,部分未能当场整改的也发出了限期整改和停产整改通知书,并严格落实了相应防范措施。
三、下步要求
针对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希望各镇(街道)、开发区在下步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对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各镇(街道)、开发区要进一步落实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督促业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督促落实整治责任,制定整治方案和预防措施,整改期限到期后要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危险性较大、治理难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的重大事故隐患,可上报市级职能部门或市安委办列为挂牌督办对象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每个隐患都能真正整改到位,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切实落实重点行业(部位)安全措施。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结合节日特点和各自实际,进一步加大对浴场、网吧、酒吧、歌舞厅、按摩房、洗脚屋等人员密集休闲娱乐场所、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场所)安全监管力度,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特别是本次督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业主不折不扣地按要求进行整改,责令停业整改的单位(场所),整改后必须经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三)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值守。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慈政办明电〔2010〕21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严格岗位责任,加强一线力量,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转,发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问题要及时跟市安办进行沟通,遇有紧急重要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按规定报告,并及时进行妥善协调处理。
附件:春节前安全生产督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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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督导工作方案
★ 督查通知
★ 督导工作总结
★ 个人整改意见范文
★ 跟进督办制度
★ 督查办公室竞聘稿
★ 银行党委工作要点
★ 教育督导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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