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做尽职调查的实习心得体会(精选12篇)由网友“一条甜鱼”投稿提供,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实习律师做尽职调查的实习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篇1:实习律师做尽职调查的实习心得体会
法律尽职调查是律师在做非诉法律项目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这项工作的成果不仅关系到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性、全面性、真实性,而且律师对于依据尽职调查工作成果所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律师理应谨慎待之。对于有志于从事非诉法律工作的实习律师来说,积极参与尽职调查并且认真总结工作收获对打好非诉法律工作基础至关重要。今天笔者结合在本所参与的几个非诉项目(主要有公司并购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中的所学所思、总结归纳,给正在奋斗中的实习律师以及有志于从事律师工作的法学院学生几点建议,愿共同进步。
一、做好尽职调查前的准备工作
在正式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之前,律师会根据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一份尽职调查清单,目标公司会根据这份尽职调查清单准备材料、做出相关安排,同时这份清单也是律师尽职调查工作推进过程中重要的查缺补漏的依据。作为主办律师的协助者,实习律师在项目开始之前应该努力熟悉尽职调查清单的内容,对于不理解的部分及时向律师请教,对于在正式进场时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材料(比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应该提前上网查询最新信息,避免因为要求重新提供而降低工作效率。另外,对于其他信息也可以提前查询,在正式进行尽职调查时可以节省时间做好其他工作。
笔者认为,在正式尽职调查之前应该重点查询以下信息:
1、企业工商信息
查询企业工商信息有一个权威性较强的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gsxt.saic.gov.cn/,做过法律工作的人应该都很熟悉,但是这一网站有时也存在不完善之处,比如曾经在一次并购项目中,我们想了解这家公司的分支机构情况,在公示系统上只能查询到一家分支机构,但实际上通过我们认真核实,该公司还存在另外一家分支机构,主要是通过其他信息查询网站实现的。这里推荐其他几个查询网站,作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重要补充:(1)启信宝,网址:www.qixin.com/,功能很强大,不仅能够查询分支机构信息,还可以查询到法院公告、法院判决、失信、被执行人、司法拍卖、经营异常等信息;(2)绿盾全国企业征系统,www.11315.com/,推荐重点关注其“媒体评价”、“质量检查”、“行政监管”等功能;(3)信用视界,网址:www.x315.com/,推荐重点关注其提供的司法信息和新闻招聘信息。此外,要求目标公司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也极为关键,其中会涉及银行贷款、征信以及涉诉信息,是律师进行尽职调查的重要依据。
2、企业涉诉信息
对目标公司的涉诉信息提前予以了解,在正式尽职调查过程中可以就有关信息比如法院判决信息、执行标的信息、资产拍卖信息作进一步的询问、了解,避免现场临时搜集时有所遗漏。企业涉诉信息在前述的工商信息查询网站中有所涉及,但主要有以下权威性的查询渠道:1、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法院判决信息,网址:www.court.gov.cn/zgcpwsw/;2、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网址:zhixing.court.gov.cn/search/,该网站可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
1月1日以后新收及此前未结的执行实施案件的被执行人信息;3、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询系统”,网址:shixin.court.gov.cn/,通过该平台可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4、中国法院网“公告查询”,网址:www.live.chinacourt.org/fygg/,可以查询法院公告情况,了解调查对象的涉诉情况;5、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可以查询全国法院正在执行拍卖的资产的情况,了解涉诉当事人资产信息;6、淘宝司法拍卖,网址:sf.taobao.com/,很多法院把没有争议的资产都通过这个方式进行拍卖,涉诉信息很容易得知。
二、做好尽职调查时的配合工作
实习律师和主办律师一起参与尽职调查,一方面可以学习尽调相关知识和技巧,另一方面实习律师也应尽力做好配合工作,这种配合不仅在于具体事项的'协助处理,更在于对于主办律师可能无暇关注的其他方面加以关注。
1、搜集材料时应做到专业、细致、全面
(1)专业。笔者想起了自己参与某私募项目时要求目标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尴尬经历,还被其提醒了一下:现在已经三证合一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对于律师来说类似这种常识性的疏忽尽量还是避免为好,客户对律师的信任是一点一滴建立起来的,这种信任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对律师专业性的尊重,同时因为你没有注意的某一个原因这种信任也会稍减。
(2)细致。收集材料的工作本身就是一个细活,查缺补漏是必经的过程,有时候因为一件资料没有到位就会影响尽职调查报告的出具。这其中的细节主要体现在:一是查验原件,律师带走的往往都是复印件,查验原件时会重点关注其中的数据、时间、文件或者证书的真实性、与原件的相符性和有效性等,并在此基础上查验有无明显遗漏;二是某些资料比如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会经常变更,收集材料时注意查看是否是最新版本;三是资料之间的相互对应关系,如果某两份资料之间有明显矛盾之处则必有一份有问题,这时应该向主办律师提出。
(3)全面。笔者在参与几个私募项目过程中真有这种体会,因为中国基金业协会对于私募机构的要求较多,律师会要求私募机构提供全面的资料与信息,比如不仅要求私募机构及其大股东提供工商内档信息,也会要求私募机构提供其子公司及其大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的工商内档信息,并对这些机构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做一个说明,可谓是非常面面俱到;再比如在私募机构组织结构方面,律师不仅要求提供组织机构图还会要求提供各部门的介绍,律师会根据所提供的信息分析是否与实际员工数量和构成相符合等等。
2、现场观察与了解
在对目标公司作进一步了解方面,主办律师在尽职调查时主要与目标公司高管进行交流,作为实习律师的你也最好不要闲着,有时与公司的其他员工特别是基层员工交流可能会有不一样的收获。比如,通过和基层员工交流工作节奏和感受可以了解公司的工作氛围和人事状况,通过对厂房、车间等实际经营场所的观察可以更为直观地了解目标公司的资产和经营情况等,这些将和主办律师对于公司高管的调查笔录共同构成出具相关法律意见的重要参考。但是对于某些重大的并购项目,由于尽职调查阶段还未能确定项目的成功与否,所以拜访客户时也需要注意一些保密义务。
三、撰写尽职调查报告或法律意见书初稿
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是对一名律师的综合法律素养、书面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思维的严谨性与全面性等各种能力与素养的考验。如果有机会撰写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的初稿对于实习律师来说是一笔很好的财富,笔者有幸撰写了一个并购及几个私募项目的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分享一下个人经验,供参考。笔者认为,一份合格的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应该力求做到一下几点:
1、尊重事实,尊重法律。首先是以事实为依据,对于已经获知的事实应该明确、肯定,避免模糊措辞、模棱两可,更不应该随意修改事实甚至胡编乱造,争取做到有几分事实说几分话,对于无法获知的事实应该在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中加以披露,切忌过于武断;其次是以法律为准绳,对于每项结论的论证其实就是一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对所得事实进行证明的过程,这其中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至关重要,关系到结论的合法性和唯一性。
2、用词精炼、逻辑严密。法律是一门讲究严谨的学科,这种严谨不仅体现在用词的精炼,也体现在词与词、句与句、段与段之间的逻辑严密性。首先,在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中避免使用废话、套语、语气词(如“了”、“吧”、“的话”、等)、口头语(比如“就是说”、“那么”、“不过呢”等),但是诸如前提性或条件性的字句、补强性的字句等则不能省略。其次,词、句、段之间的逻辑严密性也是对法律人的基本要求,避免前后矛盾、相互否定或者前言不搭后语的情况。
3、结论明确、肯定。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主要目的是在对目标公司尽职调查基础上对其法律风险点加以预测从而为交易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因此在对每一段内容做结论时力求明确、肯定,如果依据既有事实不能做结论也应该明确、肯定地表述,避免含糊其辞或者可能性语句。
最后,用一句话简单总结贯穿全过程的感受:认真、负责、敬畏是做好任何工作都应有的态度。首先,尽职调查时应该努力做到穷尽一切途径去了解公司情况,不能在心存质疑的情况下匆忙做出某项法律结论,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次信息查询和资料收集,认真负责地思考其中可能存在的影响因素。其次,对任何工作都应该抱有敬畏之心,敬畏每一位谈话当事人,敬畏客户的每一条要求,敬畏你在法律意见书中写的每一句话。
篇2: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律师事务所实习目的
理论的应用窘境在现实面前总是被展现得异常清晰和易于理解,也许站在法学理论学说的角度,我们无从去应然的总结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的间隔,但当我们在实务中以自我的真实水平去检验自我的想象水平时,我想,在此期间由理想与现实的阻隔与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叹定必不可少,但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比这些更重要的,也许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应是理论经过实践的检验并经审慎思考后所对我们未来前进方向的指引与规划。
下面是我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总结报告,对于实习感悟本身的叙述也许于我而言并不能代表我的真实水平,而关于制度和现实的理论思考我想才是我真正得到并将在以后的生活中指导我更为针对的学习和更为有效的钻研的绝佳动力。
律师事务所实习主要内容
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当我们即将离开象牙塔的时候,就要时刻做好面对社会面对自己工作岗位的准备。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抱着这一心态我来到了_律师事务所。
在_律师事务所里,我还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对我而言十分的陌生。???律师的帮助对于我的实习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她。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她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她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整个一个月的实习中,我一直跟着?律师,到现在我俩已经成了好朋友,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做取证和开庭准备工作等等。
通过实习,对法律专业知识和律师执业经验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掌握,尤其是律师实务方面。以前在学校主要是在理论上进行法律学习,实际运用法律解决现实问题的机会很少。而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就不一样了,直接到法律工作的最前沿,每天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解答法律咨询,审查修改合同,起草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参加法庭审理等,从中学习很多律师执业工作的经验和技巧。以前学习过法律文书写作,知道起诉状的格式写法,但真正应用到具体案例,就要好好琢磨一番,怎样把诉讼请求写得准确精练,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怎样把事实理由写清晰,使法官一目了然,这都不是简单套用格式就能得来的。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原来翻阅案例能学到很多很多东西。因为案例是各式各样的,有刑事类,有民事类,有社会经济类等涉及方面十分广泛,对以前学过的知识重新梳理,温故而知新。一般的案卷对于怎么判,为什么会采取这样的判罚是一目了然的,可也有一些学艺不深,无法全都看明白,那么办公室里的,厚厚的一堆书籍便派上了用场,把个别已经淡忘了的法学术语以及法学名词更加清晰地记录一遍,把案卷里的案例根据自己的了解写下来,并用自己的理解对整个案例进行解说和分析,得到了一个锻炼学习办理案件的机会,又得到了前辈们处理案件的基本经验,还能把以前只是纸上谈兵的知识温习一遍,又何乐而不为呢?
现在我同时发现,做任何事情都有其自身有利的一面,做任何事情要用善于发现的眼睛去慢慢学习一切,感悟一切,不要把自己比做海绵会撑饱,我们应该比做植物,慢慢吸收养分,进行光合作用,呼吸作用,也在慢慢成长。面对生活,我们总要抱着谦虚的态度逐步去尝试,取其长而补其短,那么我们的知识会和我们的生命一样不断茁壮成长,自身修养也就会不断提高,个人价值也就与日俱增了。
篇3: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_同志在我所实习期间,能虚心接受指导律师的意见,积极参与办理各项律师业务,认真负责,大胆实践,努力掌握律师实务的操作技能。同时,在政治上,_同志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服从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品行良好。
经在本所一年时间的实习,已基本掌握了各项律师业务的操作技能和技巧,能独立办理不复杂的各项律师业务,符合律师法规定的申请律师执业的条件,同意其申请律师执业,实习鉴定意见为优秀。
_在我院实习期为一个月。工作积极主动、高效,学习认真,待人诚恳,能够做到服从指挥、认真听取老同志的指导,不怕苦、不怕累,表现有较强的求知欲,积极观察、体验、思考,并能够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实际问题。
该生综合素质较好,爱岗敬业,工作能力强,有一定的工作组织能力,能和同事友好相处,短短实习工作期间,是个出色的教学能手,相信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取的出色的成绩。
该学生在我院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同事请教,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龋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加时加班完成任务。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同事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评语大全
工作主动,踏实,肯干,和老师同事关系处理的很好,耐心学习不断的努力工作,以提高技术的自身,受到大家好评,望今后发扬成绩。
_同志在_-_年8月X日至8月X日期间在我所实习,该同志在__法院民事审判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出色地完成了本所所交办的工作任务,达到了实习所应有的效果。
在实习期间,该同志能按时上下班,不擅离工作岗位,自觉遵守本院的有关规章制度。
该同志理论基础扎实,工作态度积极主动,为人谦虚谨慎、勤学好问,能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审判实践中去,通过实习基本掌握了民事审判工作规律、所审规则和审判程序,能独立担任书记员完成所审记录工作,且记录质量能达到所审记录的要求,积极协助审判人员拟写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且拟写裁判文书质量较好,积极参案件的装订归档工作及内勤工作,对所内审判人员交办的工作任务能认真负责并及时完成,且完成质量较高,领悟能力强,对_同志的实践能力 我所给予充分肯定。
该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龋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加时加班完成任务。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该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取。
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加时加班完成任务。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该学生练习时期工作仔细,勤劳勤学,踏实肯干,在练习判定练习时期勤劳仔细,有很强的顺应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使用所学的知识迅速投入到实际的盘算机使用程序编写当中,并能够联合自己的特点发挥上风弥补不足,在练习历程当中迅速的发展起来,不仅历练了本身,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使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练习时期,不曾出现过无故出勤,迟到迟到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友爱相处,也为我单位带来了一股新风,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体现予以一定肯定。
篇4: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一、实习单位 ___师事务所 二、实习时间 ___-___ 三、实习经历与工作表现
天下之事,闻者不如见者知之为详,见者不如居者知之为尽。都说理论须与实践相结合方能得出真知,近两个月的实习将我从纯理论的世界引领至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之中。我和三名同学被分到__律师事务所,该所是__的律师事务所,律所主任__是__,四个助理姐姐亦是各有千秋,能够来到一样一个集各种优秀人才的地方实习,着实是我的荣幸。由于我们尚未通过司法考试,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因此现阶段的实习是以观摩为主,辅以简单又基础的事务。以下为实习期间主要经历。
(一)装订案件卷宗——大同小异,熟练需要时间
对于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来说,无论是在法院、检察院亦或是律师事务所,学习整理装订卷宗都是必修课,这一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是对案件整个流程进行准确梳理。在装订之前,我们需要仔细阅览卷宗的内容,并对文件的类型以及顺序进行判断。由于对办案流程、文件种类不甚熟知,装订工具使用不当,最开始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装订完成一本,随着时间的推进,装订次数的增加,工作效率渐渐提高。
在实习期间,大部分装订的是民事案件,偶尔会有行政和刑事案件,三类不同的案件涉及到的文件材料不同,特别是刑事案件,会涉及到批捕决定、逮捕证明、取保候审等等在民事案件中不存在的材料。卷宗又分为正式卷和普通卷两类,正式卷内各种材料缺一不可,卷皮与装订的方法也与普通卷有所差异。之前去法院实习的时候也未曾装订过正式卷,加之正式卷的材料需要补齐,因此装订时费了不少功夫,但也由此看到没见过的材料。
(二)旁听审判——眼见为实,从模拟进入真实
学习法学两年来,曾多次观看社团举办的模拟法庭,甚至亲自参与排练演出,那时无论是何种类型的案件,都是过多的追求形式化,“庭审”期间要求保持庄严肃穆。而真实的庭审现场相比模拟要灵活得多,很多时候,在民事审判中当事人双方及审判机关为了节约时间会对个别程序进行简化。曾有一次,同一当事人间有7个案子,为了方便双方当事人,决定在一天审理,即便在简化程序下还是从上午9点审理到下午4点多。此外,在举证环节,律师们常常也不会照本宣科、长篇大论地解释,通常是就该证据所证明的关键点进行简要解释说明。如果是当事人自己举证,那法官也会引导其不偏离案件。
实习期间旁听一个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案子,我们所有4名律师分别为4名当事人辩护。__年_月_日,__级中学门前一起杀人案在实习期间开庭审判,有5名被告人被控故意杀人,前去旁听审判的人非常多,法院门前安检异常严格,当被告人集体被带上庭的时候,被告人的家属们激动得站起身来呼唤着那些因一时冲动而触犯了法律的家人,而这也给使现场的法警紧张一时,生怕家属会造成秩序混乱。案件起因既是买饮料引发的纠纷,检察官“循循善诱”讯问被告人,律师则竭力辩护,审判历时一天,最终此案一人被判_,剥夺_,一名被判有期徒刑_,一人被判有期徒刑_,2人被判有期徒刑_,缓期_执行。目前有三名被告要求上诉,案件正移交高级法院,实习结束前尚未有新进展。庭间,被告人的忏悔声、家属的痛哭声让人对此事感到遗憾的同时发人深思。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来看,是警示人们不要因冲动而犯下终身遗憾的错事;而以一个法律人的思维,则是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但作为律师,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为被告人辩护减刑。
(三)接触法律文书——循序渐进,撰写尚需时日
撰写法律文书考查一名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标尺。学校并未开设这样一门课程,法律文书对我们来讲就是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文体,需要慢慢接触相熟。与法律文书的初相识是翻阅卷宗,在其中能够见到各种类型的法律文书,但那时仅仅是走马观花般简单看看,偶有时间会简单学习一下格式规范。进一步接触既是帮忙打印写好的法律文书,答辩状、申请鉴定书等都是此次实习期间打过的。尝试撰写则还有一定难度,一次试着去写起诉书,给了我们一份合同,要写一份追偿的欠款的起诉书,到了下班时间还未算明白追偿的金额。
四、实习收获与体会
读书虽可喜,何如躬践履。法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仅仅来源于课堂上的学习远远不够,很多实务性的工作是不能从书本上学到的。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日子,做的事情无论难易都有所获益,在与律师和姐姐们的交流中得到的不仅仅是专业知识,更多的是为人处世、在社会上生存的道理。
装订卷宗不仅能了解到一个案子的整个流程,而且从卷宗里看出证据在司法审判中的重要性,一本卷宗薄的几十页,厚的上百页,其中证据就会占据三分之二。而且在解答前来询问打官司程序的当事人之时,常常会问到是否有证据。方祥律所距离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比较近,因而我们旁听的审判有一大部分是二审案件,很多都是因为一审期间程序性违法而遭到上诉人上诉,可见遵照法定程序的重要性。律师会见当事人时我们经常在旁边,在与当事人沟通的时候律师用的是的是耐心而不是辩论,是用语言技巧和个人的人格魅力去征服当事人,使之信任,让当事人愿意对自己说真话,把真相一一道来,从而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所里有一个姐姐从辽工大毕业三年了,是律所的年轻律师。闲聊间,她曾提过,女生做律师有些艰难,容易不被当事人信任,而且当律师的前几年,生活会很艰苦,不过坚持下来也会有很多出色的女律师,的确,实习期间就见到好几个出色的女律师。出于多方面的考虑,霍姐选择考取公务员,并成功考上太平区法院的检察官,她常说她在遇到于律师之前走了很多弯路,希望我们认清自己,选好未来的路。其实无论她是否坚持做律师,选择好自己的路并为之努力才是最重要的。
五、总结
书本上学到得再多,不过是纸上谈兵。实习时间虽短、我们能做的事情虽少,但这段短暂的时光却在大学里占据着重要的位置,这是一段学习之行,这是一场提前接触社会之旅。还记得装订近400页的卷宗时我们的惊讶;忘不了市高中杀人案被告人脚上镣铐发出的叮叮当当的声响。感谢学院安排这次实习,感谢律所为我们这些实习生提供实践的平台,感谢律师们给予我的指导与帮助。一个案件,承载着无限的悲欢离合,一位法律工作者,背负的是无法估量的责任与期待。我们需要对法律的崇高信仰,并将此种信仰对大范围的传播开来。实习带给我的不仅仅是现有的收获,更多的是对我自身的激励。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实习让我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与努力的方向,鞭策着我朝着公平与正义大步前进。
篇5: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法律尽职调查是律师在做非诉法律项目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这项工作的成果不仅关系到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性、全面性、真实性,而且律师对于依据尽职调查工作成果所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律师理应谨慎待之。对于有志于从事非诉法律工作的实习律师来说,积极参与尽职调查并且认真总结工作收获对打好非诉法律工作基础至关重要。今天笔者结合在本所参与的几个非诉项目(主要有公司并购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中的所学所思、总结归纳,给正在奋斗中的实习律师以及有志于从事律师工作的法学院学生几点建议,愿共同进步。
一、做好尽职调查前的准备工作
在正式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之前,律师会根据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一份尽职调查清单,目标公司会根据这份尽职调查清单准备材料、做出相关安排,同时这份清单也是律师尽职调查工作推进过程中重要的查缺补漏的依据。作为主办律师的协助者,实习律师在项目开始之前应该努力熟悉尽职调查清单的内容,对于不理解的部分及时向律师请教,对于在正式进场时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材料(比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应该提前上网查询最新信息,避免因为要求重新提供而降低工作效率。另外,对于其他信息也可以提前查询,在正式进行尽职调查时可以节省时间做好其他工作。
二、做好尽职调查时的配合工作
实习律师和主办律师一起参与尽职调查,一方面可以学习尽调相关知识和技巧,另一方面实习律师也应尽力做好配合工作,这种配合不仅在于具体事项的协助处理,更在于对于主办律师可能无暇关注的其他方面加以关注。
1、搜集材料时应做到专业、细致、全面
(1)专业。笔者想起了自己参与某私募项目时要求目标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尴尬经历,还被其提醒了一下:现在已经三证合一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对于律师来说类似这种常识性的疏忽尽量还是避免为好,客户对律师的信任是一点一滴建立起来的,这种信任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对律师专业性的尊重,同时因为你没有注意的某一个原因这种信任也会稍减。
(2)细致。收集材料的工作本身就是一个细活,查缺补漏是必经的过程,有时候因为一件资料没有到位就会影响尽职调查报告的出具。这其中的细节主要体现在:一是查验原件,律师带走的往往都是复印件,查验原件时会重点关注其中的数据、时间、文件或者证书的真实性、与原件的相符性和有效性等,并在此基础上查验有无明显遗漏;二是某些资料比如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会经常变更,收集材料时注意查看是否是最新版本;三是资料之间的相互对应关系,如果某两份资料之间有明显矛盾之处则必有一份有问题,这时应该向主办律师提出。
(3)全面。笔者在参与几个私募项目过程中真有这种体会,因为中国基金业协会对于私募机构的要求较多,律师会要求私募机构提供全面的资料与信息,比如不仅要求私募机构及其大股东提供工商内档信息,也会要求私募机构提供其子公司及其大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的工商内档信息,并对这些机构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做一个说明,可谓是非常面面俱到;再比如在私募机构组织结构方面,律师不仅要求提供组织机构图还会要求提供各部门的介绍,律师会根据所提供的信息分析是否与实际员工数量和构成相符合等等。
2、现场观察与了解
在对目标公司作进一步了解方面,主办律师在尽职调查时主要与目标公司高管进行交流,作为实习律师的你也最好不要闲着,有时与公司的其他员工特别是基层员工交流可能会有不一样的收获。比如,通过和基层员工交流工作节奏和感受可以了解公司的工作氛围和人事状况,通过对厂房、车间等实际经营场所的观察可以更为直观地了解目标公司的资产和经营情况等,这些将和主办律师对于公司高管的调查笔录共同构成出具相关法律意见的重要参考。但是对于某些重大的并购项目,由于尽职调查阶段还未能确定项目的成功与否,所以拜访客户时也需要注意一些保密义务。
三、撰写尽职调查报告或法律意见书初稿
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是对一名律师的综合法律素养、书面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思维的严谨性与全面性等各种能力与素养的考验。如果有机会撰写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的初稿对于实习律师来说是一笔很好的财富,笔者有幸撰写了一个并购及几个私募项目的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分享一下个人经验,供参考。笔者认为,一份合格的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应该力求做到一下几点:
1、尊重事实,尊重法律。首先是以事实为依据,对于已经获知的事实应该明确、肯定,避免模糊措辞、模棱两可,更不应该随意修改事实甚至胡编乱造,争取做到有几分事实说几分话,对于无法获知的事实应该在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中加以披露,切忌过于武断;其次是以法律为准绳,对于每项结论的论证其实就是一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对所得事实进行证明的过程,这其中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至关重要,关系到结论的合法性和唯一性。
2、用词精炼、逻辑严密。法律是一门讲究严谨的学科,这种严谨不仅体现在用词的精炼,也体现在词与词、句与句、段与段之间的逻辑严密性。首先,在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中避免使用废话、套语、语气词(如“了”、“吧”、“的话”、等)、口头语(比如“就是说”、“那么”、“不过呢”等),但是诸如前提性或条件性的字句、补强性的字句等则不能省略。其次,词、句、段之间的逻辑严密性也是对法律人的基本要求,避免前后矛盾、相互否定或者前言不搭后语的情况。
3、结论明确、肯定。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主要目的是在对目标公司尽职调查基础上对其法律风险点加以预测从而为交易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因此在对每一段内容做结论时力求明确、肯定,如果依据既有事实不能做结论也应该明确、肯定地表述,避免含糊其辞或者可能性语句。
最后,用一句话简单总结贯穿全过程的感受:认真、负责、敬畏是做好任何工作都应有的态度。首先,尽职调查时应该努力做到穷尽一切途径去了解公司情况,不能在心存质疑的情况下匆忙做出某项法律结论,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次信息查询和资料收集,认真负责地思考其中可能存在的影响因素。其次,对任何工作都应该抱有敬畏之心,敬畏每一位谈话当事人,敬畏客户的每一条要求,敬畏你在法律意见书中写的每一句话。
篇6:实习律师心得体会
二、执业技巧
执业技巧应是多种多样的,但两个多月的实习让我感受最深的,莫过于律师的收费标准、收费技巧和如何准备立案。
(一) 收费标准和收费技巧
每个律所都有自己的规定,但国家物价部门和律师协会又有些不同规定,这其中有些重合和交叉,这些怎么处理。这是一般情况。还有特殊情况的,比如疑难复杂案件怎么收费?到底可收多少费用要心里明白。实习一个月还没搞明白,而且自己对此还没予以足够重视。用主任的话说“吃饭家伙还没掌握好”。自从主任前几天的一次谈话,才使我醍醐灌顶。的确,自己连入行之门都搞不清楚,谈何入行?一般案件按照收费标准计算,根据省律师协会文件确定的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在收费标准的1-5倍内收费。对一些个人当事人确实经济有困难,也可在当事人提交申请减交后,经主任批准略收低些。
(二) 如何准备立案
1. 了解案情,倾听当事人陈述,与当事人良好沟通,深刻理会当事人真正意图,合理分析案情,告知当事人成功的可能性和注意事项,让当事人心中有底又有信心,但不要打保票,把话说死了。
2. 写律师法律文书
(1) 写起诉状
a民事起诉状
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写好起诉状。这写起诉状需要先有个初稿,再细化修改,“文章是改出来的”,起诉状也不例外,但一般改两次就差不多了。文字上要言简意赅,格式上符合文书要求。一般起诉状文书不要超过两张纸,因为不是每个法官都有这么耐心和细心的,所以力求意尽的前提下求简。
b刑事自诉状
多看律所律师往年诉讼的典型文书,然后结合案情自己写。
c行政起诉状
律所行政案较少,自己可看些法律文书方面的书。
(2) 辩护词实习报告网
要学写辩护词,就要看律师典型的刑事辩护词,作为参考多学习,多请教,不懂就问。
(3) 代理词
要多看代理词,再结合律师交办的案子自己写,写完后经律师看后有哪些不足,自己再改,体会一下自己为什么这些没有注意。
3. 案件表。
依表顺序装订,要记住。通过办案多次装订来掌握,按当事人人数制作副本。
4. 去法院立案。
注意自己先算一算诉讼费 ,好自己先准备费用。
以上是两个多月来的实习心得,作个总结,当今后指导。
篇7:实习律师心得体会
实习律师心得体会
四月十日入律所实习至今已有两月有余,感受颇多,著述为文,当作总结,
律师要有自己的思想,没有思想的律师,永远也不会成为一流的律师。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而且要了解商业运作的归则,理解法官裁判风格,体会客户真正需求。同时,思想上还要注意遵守执业操守,保护好律所和律师自身利益。如果要很好平衡这些复杂的关系,需要律师将具体的工作逐步提炼为工作的指导思想,并贯彻到工作中去。这样,有了思想作为指导,律师才能逐步形成成熟、稳健的执业风格。
律师仅有思想是远远不够的,还要特别注重实务操作。
律师实务操作应是多方面的,但本人想结合自身实习经历,浅谈两个方面。
一、 案源
有人认为实习律师当务之急是学会案件实务基本操作,有没有案源关系不大。实习时要尽快学会实务操作无可厚非,但对待案源的态度,本人不敢苟同。实习是为一年后执业作准备的,如果不从实习阶段就开拓案源,那么等到执业以后再去开拓,就会像有的律师一样,执业都一两年了,还没什么案子,没什么事可做。那就未免太晚矣!其实自己细想一下也知道,案源是律师执业的第一步,没有案子,还怎么做案子?所以说实习阶段就开拓案源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既然如此,那么怎么开拓案源呢?
我想主要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 宣传自己,让客户了解自己。把自己的个人情况放到律所网站上,制作个人网页,参加网上法制评论等。
(二) 培养社会关系
1. 培养与公检法司各机关的关系
(1)通过随律师一起办案认识各机关人员,了解他们,向他们虚心请教一些办案问题,与他们进行良好的沟通,给他们留下深刻地印象,
(2)通过自己单独去办律师交办的案子,认识各机关人员。去办案见面时要有礼有节,给人留下良好地第一印象,这样第二次去就会记得起你。如此“一回生二回熟”,彼此就认识了,以后要办类似的案子就方便多了。
(3)通过亲戚朋友认识公检法司各机关人员,并保持良好关系。
2.培养与各企业的关系
(1)通过亲朋好友认识企业管理人员,与他们沟通,保持联络,为一年后打下案源基础。
(2)通过老乡关系认识了解一批企业,为今后执业,进一步开拓案源和市场。
3.培养社会其他各行各业人员的社会关系,包括同事关系。
二、执业技巧实习报告网
执业技巧应是多种多样的,但两个多月的实习让我感受最深的,莫过于律师的收费标准、收费技巧和如何准备立案。
(一) 收费标准和收费技巧
每个律所都有自己的规定,但国家物价部门和律师协会又有些不同规定,这其中有些重合和交叉,这些怎么处理。这是一般情况。还有特殊情况的,比如疑难复杂案件怎么收费?到底可收多少费用要心里明白。实习一个月还没搞明白,而且自己对此还没予以足够重视。用主任的话说“吃饭家伙还没掌握好”。自从主任前几天的一次谈话,才使我醍醐灌顶。的确,自己连入行之门都搞不清楚,谈何入行?一般案件按照收费标准计算,根据省律师协会文件确定的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在收费标准的1-5倍内收费。对一些个人当事人确实经济有困难,也可在当事人提交申请减交后,经主任批准略收低些。
(二) 如何准备立案
1. 了解案情,倾听当事人陈述,与当事人良好沟通,深刻理会当事人真正意图,合理分析案情,告知当事人成功的可能性和注意事项,让当事人心中有底又有信心,但不要打保票,把话说死了。
2. 写律师法律文书
(1) 写起诉状
篇8: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20xx年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在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举办,从5月4日开始,至6月3日结束,为期一个月。我有幸参加了这个三十天的集中培训。期间,各位资深律师和法官给我们带来了精彩而实用的课程,不仅涵盖了民商事、刑事和行政诉讼事务,还包含知识产权、公司法、会计知识等非诉讼实务,更有实弹射击等精彩的活动,使我获益良多,现总结以下几点:
一、律师要有法律的信仰。
在陈锡康律师的课上,他引用了胡乔木先生的话:“你戴着荆棘的皇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你的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惟有客观事实才有最高的权威。” 他告诉我们律师应当时刻谨记律师的职业伦理,要有对法律的信仰。如果一个法律人都不信仰法律,这将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在任何一个国家的法治道路上,可以说,没有律师就没有法治。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而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的整体过程去实现并体现正义。
有一句著名法谚:“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然而信仰法律并不是一般的“街头正义”,也不是普通人的“道德规范”,即使是罪大恶极的杀人犯法律也赋予其辩护律师为其无罪或者罪轻辩护的权利,被告辩护律师的责任,在于保护被告免于在犯罪证据不明确的情况下被判刑;如果被告罪证确凿,原则上是争取最低的刑罚。这是一种程序的正义,无关法律人的道德,像是“计程车规则”,律师做的就是“立场决定脑袋”的工作,律师所做的尽力辩护和说谎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像是说谎,作伪证,贿赂法官检察官等等这些就是违反职业道德了。我们作为“准律师”,一定要谨记这一点,信仰法律,信仰正义。
二、律师要有严谨的精神。
在每一位老师的课上,我都深深地体会到老师们严谨的精神。律师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一定要严谨细致。这一点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第一,要注重细节。不管是诉讼业务还是非诉业务,都必须注重细节。每一个细节上的错误都可能导致很大的问题。第二,凡事都要准备充分,才能占得先机。如果准备充分,在讨论和对话中就可以拿出有力的论点说服对方,在见客户的时候可以给对方留下好的印象。最近有一个典型的例子,明星范冰冰聘用的律师就是因为其不严谨的工作态度,出具的所谓“声明函”错漏百出,最后贻笑大方。因此律师务必有时刻抱有谨慎的态度。
但是,工作难免会出现错误,但一定注意不要犯同样的错误。对于错误一定要“检讨”。林泰松律师说“失败并不是成功之母,检讨才是成功之母”。对于别人给自己指出的错误,优秀的律师会认真琢磨,不会再犯第二次。但有的律师却总是重复地犯同样的错误,根本原因在于“不上心”,没有把自己的错误当成一件重要的事,仅仅停留在“知道”层面,而没有真正记在心里。这是本质问题,其他表象问题都是从这分支出来的,体现在各个方面:比如研究、写作、与客户沟通等。对于自己的错误要有责任感。有的律师认为自己犯了错误只要没有外在惩罚就没有直接后果,因为有合伙人在把关和承担。这种想法是非常消极的。律师不能消极地面对自己的错误。律师要有自律、自省意识,不能总等着别人指出自己的错误,要“每日三省吾身”,积极认识、评价与提升自我。
三、律师要有专业的能力。
专业能力,是一名律师安身立命之本。课上的每一位老师无不印证了这一点。具体而言,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律师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从各位成功的资深律师的讲课中,可以看出真正走向成功的律师必然是有着很好为人修养和专业素养的律师。而那些靠着走歪门邪道去执业赚钱的律师必然都会断送自身。从各位成功的律师身上,不难看出,虽然他们有的已腰缠万贯,在业内享有崇高威望和声誉,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十分擅长,但他们都依然保持着谦逊的态度和不断学习的精神。我想这就是对自身为人和专业知识上的严格要求。从为人上说,律师这个职业是个需要广泛的人际脉络的行业,而良好人际关系的建立必然需要良好的修养和为人。而对于专业素养而言,只有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锻炼出高超的执业技巧和积累丰富的执业经验,才能不断的为当事人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要想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去学习,特别是对于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中国而言更是如此,法律的不断膨胀与更新,使我们时刻不能忽略学习。所以说,从培训中给我们年轻律师的一个主要启发就是要不断的学习,从为人和专业知识上严格要求自己,加强素质修养。
其次,律师执业必须向专业化方向发展,进行分工合作。以前总以为律师是什么案子都要做的、什么案子都能做的。但听了各位资深律师的讲课,才发现自己的这种想法和观点是十分错误的。随着律师的增多,律师业竞争的激烈,“万金油”式的律师肯定是要被淘汰的,而只有在某一专业领域有专长,能够做出自己特色和名声,才有发展前途。这就要求我们年轻律师要根椐自身特点,选好自己执业的主攻方向,在此方向上多下功夫,多加积累,做出自己的特色和水平。这样不仅能够使自己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而且能够做的比“万金油”式的律师轻松的多。而全能式的律师不仅会使自己非常辛苦而且很难做出水平,也就很难很好的去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一个律师不可能擅长所有的专业领域,对自己不熟悉领域进行执业,必须是一个全新的学习过程,做起来也会比较辛苦和困难。所以只有专业化、品牌化,才能跟得上社会的进步、适应社会对法律服务的要求,在激烈的法律服务市场中脱颖而出,走向成功。
以上就是这次培训所给我带来的几点体会和收获。最后,我认为这次培训的最大意义也就是给我们中山、江门、茂名的各位实习“准律师”提供了一个学习和交流的机会。每位参加此次培训的实习律师都应该借此机会,围绕培训内容好好的进行总结,规划好自己的的律师职业生涯。
篇9: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人生苦短,岁月流长。无谓的感叹已毫无意义,不觉中四十天的暑假即将结束,一个多月的实习生活也随之成为了美好回忆。在此,我首先要感谢辛主任能同意我在事务所实习,给我提供了这种学习实践的平台;感谢李老师和杨律师对我的指导,让我有自己动手将所学知识用于实践的机会,让这种对工作的渴望成为了现实;感谢小姚姐和赵律师对我的帮助与关怀,以及其他律师的尊重和理解,让我能愉快的度过这个暑假。
在这一个多月里,我学到了许多学校里很难学到的东西:为人、处世和工作,特别是大大提高了处理事务的能力和把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在李老师和杨律师的指导下,我参加庭审三次,外出取证五次、立案三次,参加调解一次,同时书写了大量的法律文书。其中,法庭记录五份,调查笔录六份,取保候审申请书及保证书六份,行政答辩状一份,民事赔偿协议书一份,民事起诉状三份,代理词一份,人身损害赔偿清单两份,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一份,民事裁定上诉状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一份,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另外,我还独立接待咨近二十次,涉及执行问题、离婚和解除同居关系、赔偿、人身伤害及工伤等各方面。对这段重要的人生经历,也是最可贵的学习经历,我做了如下总结:
一、社会关系方面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他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服务,因此律师所要处理的社会关系,往往大于纯法律关系。除了基本的家庭亲友关系、同事关系外,要下大工夫在当事人、证人、公检法狱政部门等他们身上。对商人来说,顾客是上帝;而对律师来说,这些人都是上帝,哪个也惹不起,哪个也不能得罪。从比较功利的角度来看,他们都是衣食父母。
1、家庭亲友关系。一支超强战斗力的作战部队,必然有坚实的后勤保障,一个要叱咤职场的律师,当然要有和睦的家庭关系和稳定的亲友关系。律师是相当辛苦的一种职业,长期奔波于当事人、证人与法院之间,需要大量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要是哪个律师经常后院起火,常被家庭和亲友的琐事烦的焦头烂额,心情老是闷闷不乐,那他哪有精力再去研究当事人委托的案件,哪有时间再去接新案子呢?但要是律师能事先处理好这些关系,不仅会节约大量时间和精力,同时也产生了一个稳定的案源。可谓一箭双雕,何乐而不为?
2、同事关系。世上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但要是加入一份感情在里面,那这句话就大错特错了。人是感情最为丰富的一种高级动物,没有感情的人几乎是不存在的,除了植物人和精神病人。同事关系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社会最基础的人际关系之一。律师在我们这里作为从业人员较少的一种职业,同事也就不应该限于自己所在事务所里的人,而是本区域内所有法律服务工作者。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同一事务所里的律师不能同时为原、被告双方代理。但根据现实需要,同所的律师出现两军对垒法庭的情况也很常见。这样以来,使这种同事关系更加复杂化。在所里大家需要团结融洽、和睦相处;而在法庭上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争得面红耳赤,互相给对方难堪。那他们平时在事务所里表现出来的和气是真的吗?若是,那这些律师需要多么大的气量;若不是,那如此虚伪又要多累呢?但我宁可相信他们是前者,那也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标。
3、与当事人、证人的关系。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要尽职尽责为当事人牟取最大利益,而如何取得当事人和证人的信任对律师开展工作十分重要。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处于对对自身利益的考虑而隐瞒一些事实,很容易导致律师的工作误入歧途,陷于两难境地。证人也时常因对某些社会关系的顾忌而拒绝作证或提供虚假证言。这些对律师来说都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如何让当事人毫无顾忌的把事实讲清楚,让证人放下顾虑能为当事人作证,证明客观事实的存在,这便体现出律师的执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对这一点,我从杨律师那里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
(1)端正态度、摆正身份、作好应对一切困难的思想准备;预见事情将会出现的最坏结果并设计好解决方案。
(2)注意观察社会环境与生活细节,寻找到与当事人(证人)共同的话题,抛砖引玉,进而进入主题;夹叙夹议,以聊天的形式搜集最有价值的线索。
(3)换位思考,从当事人(证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4、与公检法狱政机关的关系。从工作性质上来说,律师与警察、检察官、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员都不是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尽管他们各自代表了一方利益,但这种利益只与案件本身有关,也正是这种利益冲突将这些不同职务的人联系在了一起。对于一个案件来说,无论是在侦查起诉、审理还是执行阶段,律师是介入时间最长的一种人。他们要跟与此案相关的各行政、司法机关打交道,而此过程中也常因对案件的认识不同发生一些争议。对这种情况的出现,律师无能为力,或者说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处理又体现一个律师的水平。虽然法律规定律师应当为当事人的利益尽职尽责,但理论与实践总是有差距的。在处理这些矛盾时应该注意区分轻重缓急,最好先礼后兵,决不可因小失大,搞僵了与这些国家职能部门的关系。因为人总是有感情的,感情是会延续的,如果那样后果将不堪设想,留下的后遗症是会给律师带来长期的麻烦。
二、法律运用问题
由于我接触法律才两年,有许多课程还没有学习,加上平时学得并不太扎实,因此在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上仍有许多问题;以前又未参加真正的实践,所以在实践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刚来那几天一样,我似乎觉得自己每时每刻都在学新东西,接触到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关于法律知识和运用方面,我感触较深或记忆深刻的有以下几方面:
1、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庭审理规则问题
在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参加刑事审判2次,民事审判1次,参与立案2次,大体看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的办案实际情况。也许是我过于理想化,没有从审判实际出发考虑问题,也许这正是学生的纯真与幼稚。但无论怎么理解,问题的确是客观存在的,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在我印象里较深的有:
(1)基层人民法院所设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辖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庭根据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等情况设置,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而在实践中又该以何为依据呢?派出人民法庭与基层人民法院内设庭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呢?就麦积区人民法院对周边区域的管辖而言,开发区法庭、北道埠法庭、马跑泉法庭之间不以行政区划为限,那他们的管辖权又是以何为标准的呢?发生管辖权冲突时该如何解决的?不会只是你签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实际就是这么做的。我认为至少应该由法院院长签字才说得过去吧!况且当事人怎么知道他的案子属于哪个法庭管辖?反正我是没弄清楚,是因为法院内部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吗?还有特别奇怪的是法院行政庭怎么还在审理离婚一类的民事纠纷?待以后有时间再仔细研究了。
(2)关于法庭秩序问题。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
开庭时书记员要首先宣读法庭纪律,可我参加的几次开庭,无论是刑事审判还是民事审判,都未发现书记员向法庭作过任何有关法庭纪律的表述,即使是随便的提醒。也许他们认为这没有必要,但我觉的这正为其它不规范行为埋下了隐患,这是其一。
第二,除审判长外,其他审判人员以及公诉人员随意出入法庭。在刑事审判中,法警几乎都是老的早该退休的爷爷辈人,假如有被告人逃跑或轰闹法庭,这些人员能干些什么?不是我瞧不起这些前辈们,只是审判工作真的需要更有力的安全保障。就这样他们还比较心急,呆在法庭没几分钟就没影了,要带被告人候审或需要交换证据时,审判长法锤敲几下才能把人叫来。在民事审判中,书记员在法庭辩论阶段竟然退庭了!
第三,参加法庭审理的人员几乎都没有关闭通讯工具,甚至有人在当庭接电话。这种情况你说还审理什么呀?内外随时保持联系,如何确保能法庭查清的是事实?
(3)法官自审自记现象。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还是在上面第(2)条。书记员随意出入法庭,法庭记录又不能不做,所以只能由审判员大人代劳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必须有书记员记录,不得由审判案件的法官自行记录。我个人认为,要是书记员或是其他审判人员确实有十分迫切的事情需要解决,法庭可以宣布休庭几分钟,这丝毫不会影响法庭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应该是可行之法。
2、执行难问题
原来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时,常从新闻报道或学术文章上看到关于一些案件的执行情况,执行难似乎进入标题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还不以为然,认为那些情况只是个案,绝大多数判决应该是可以顺利执行的,而从我在所里实习这段时间遇到的情况来看,执行难的确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
记得一天有位当事人来咨询:他因故借给村小学一笔款,后学校因没钱还债而被他告上法庭。法院很快有了判决结果:学校败诉还款。但是,因学校没钱而使得法院判决成了一张空头支票,当事人陷入无期的等待。案子放在执行庭已经4年了,可法院给当事人的答复是村小学没有帐户,也没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要当事人自己想办法。面对这种情况,你说该怎么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工作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
(1)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2)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3)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而《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那么,人民法院依靠特别授权都无法查明的东西,怎么能让当事人自己去查清呢?难道真要当事人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到大街上叫卖吗?艰难的诉讼道路尽头等你的将是一纸空文,在程序上正义是实现了,可当事人得到了吗?
3、频发的离婚案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进步,现代人快速的生活节奏也导致了婚姻家庭关系的高速更新。在我在所里这段时间,几乎每个律师手里都有离婚案件,什么原因呢?以我的能力几句话也说不清楚,但我对这些案件进行了简单分类,大体有三类:未领取结婚证(同居)、领证但未共同生活、夫妻生活多年。
(1)同居关系。《婚姻法》第8条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是强制性规范而不是任意性规范。因此,未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认其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然法律规定有1994年2月1日前后之分,但目前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数都是1994年后的情况。)对于解除同居关系,主要还是涉及两方面的问题:子女和财产。对子女问题,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待子女的方法和离婚时所对应的各种情况相同。对于财产,又要看是不是有彩礼:若有,彩礼应该退还,但数额较小时可以不在退还;若没有彩礼,分清各自所得,不存在共同财产,但可以比照离婚处理共同财产的规定进行。
(2)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根据《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结婚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唯一的标志和法律程序。登记后,不论是否同居,或者是否举行婚礼,都不影响夫妻关系的确立。一经结婚登记,就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了保护,一方或双方都不得自行解除。即使在登记后未同居和未举办结婚仪式的情况下,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就会触犯刑法。遇到这种情况,一方或双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交回结婚证,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31条规定的精神进行判决。这时,一般不存在子女问题;但可能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
(3)夫妻生活多年。这种离婚案件就是最普通意义上的离婚,对这种情况的处理法律规定的比较详细。最明确的规定有《婚姻法》第四章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当然还有其他法条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4、法律文书的写作
(1)写作态度问题。
在学校里虽然我认真学习过一学期的法律文书写作课程,也练习过许多文书的写作,但对我今天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几乎没多少帮助。原因有二:
其一,学校讲授和练习的法律文书写作集中于公、检、法各职能部门的文书类型,虽然对律师所用文书也有所涉及,但只是带过而已,似乎没怎么重视这块,而且所讲内容均跟刑事诉讼有关。也许我们老师认为我们最多只能进入国家职能部门,当不了律师吧!
第二,法律风险的要求不同。在学校里看着案例写文书,当然写的好了得的分数自然高,可几乎没怎么考虑法律风险问题,写错了大不了少得点分数而已,不会有什么责任问题。而在所里写东西就大不一样了,无论是格式上还是内容上都需要慎重下笔。格式体现一位律师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出现瑕疵将会导致当事人、法官对律师产生不称职的影响;内容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发生纰漏直接导致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得不到应有保障。那就不仅仅是律师的声誉问题,而是当事人会不会追究你法律责任的问题。
到事务所后,李老师和杨律师为我提供了大量书写各种法律文书的机会,使我很快学会了许多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就写作这一点,使我既爱又恨。给我写作的机会是锻炼我的能力,可每次分到的任务都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甚至我从未见过或是听过的文书也要试着写。我总不能说我不会写吧,毕竟还在大学里呆了两年,不会写就不该到这地方来。既然来了就得按要求去做。所以,克服这种不会写的心理是非常重要的,只要你努力去做了,结果总比自己想象的要好。实践中我也是这么做的,李老师和杨律师在大体肯定的前提下不忘对细节进行指导、对技巧进行点拨,对我写作能力的提高起了很大作用。
(2)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5、其他问题:
鉴于理解程度和其他原因,还有对许多问题的看法或感触等下次我再总结了,但提纲我大致列一下:
(1)关于如何很好的接待法律咨询;
(2)公安机关经常成为咨询者意图起诉对象的原因;
(3)犯罪低龄化的原因及与社会环境的关系;
(4)当前基层司法机关是如何保证程序合法的。
三、后记
在学校,我是一名勤于思考、善于学习的学生。
在家里,我是一个尊敬长辈、孝敬父母的孩子。
在所里,我是一个怎样的人呢?该成为怎样的人?我思索过,但无法回答。
人生充满了酸甜苦辣,成功与失败,欢乐与痛苦。即便如此,每个人也都应该在不同的舞台上去尽力展示不同的自我,不论是否有观众在喝彩或诅咒。因此,我也强迫自己登上舞台,但我并不擅长歌舞,我努力模仿着,是否是在耍猴戏也不一定,舞者的水平只有观众看得最清楚。我不奢望能给观众留下美好的回忆,但我期盼自己没给大家带来痛苦与不便。
最后,向你们各位献上我最美好的祝福: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天天都有好心情。
篇10: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我从事实习律师工作已有1周的时间,有些感想,略述一二。
5月6日中午1点到达上海,做了18个小时的硬座,身心倍加疲惫,下了火车,背上背了一个双肩包,左边挎了一个安踏包,右边挎了一个电脑包,手上提了一大包杂物,整个身体都被这大大小小的4件行李压的步履维艰,从火车上下来走到3号线乘地铁,其实不是很远的一段路,对我来说却是非常艰难的一段路程,无助加无奈,这时的我只能低头前行。
经过漫长的路途,我终于到达宿舍,ly躺在床上在玩ipad,没什么表情,霎那间我感觉宿舍很压抑,有一种想尽快离开的离开的感受,尽管很累,我依然然在迅速的整理我的行李,一时间我就全身汗透了,不过还好,以我极强的做事能力,我在2点多一些就把我要去苏州带的东西都整理好了。这时我是可以去苏州了,但是,我是要取我的资格证和身份证,这时我给我哥打了一个电话,他还在忙,还要一段时间才可以回来,所以,走出了宿舍,想在外面等哥哥回来。我在大草坪找了个地方坐下来。
在华政住了4年多的时间,不知什么时候,我突然觉得呆在宿舍很压抑,尤其是ly出现之后,更加使我不想在宿舍里呆,在大草坪坐下以后,突然间有很多的感想,感觉酸酸的。我在上海,在华政呆了4年多时间了,期间经历了很多的事情,有很多都是不好的回忆。到今天,我选择离开上海,前往苏州,顿时感觉世事难料。
去苏州,我没有确定的工作单位,没有住处。但是我没有别的选择,我只能毅然前往。
大约4点左右,在校长楼前看到了哥哥,zmj,健将三人一路走来,很不巧,他们看到了我,我也就向他们走去,略作寒暄后,我们一起去了哥的办公室,随便聊了一下,健将即将要去一家外所,意气风发的,我祝福他。这时已经大约4点半了,拿了我的资格证和身份证,我也该动身了,因为,我到了苏州还要找当晚住的地方,向他们告别之后,我又身负4件行李出发了。从宿舍到火车站,又是一条艰难而漫长的路途,我别无选择,只能硬着头皮向前走去。
大约8点左右我到了苏州火车站,下了火车我按照之前网上查到的求职公寓地址寻找公交线路,还好,交通比较方便,很快就到了三香公园附近,我给求职公寓打了电话,他们告诉了我去公寓的路线,我到公寓后,大概看了一下环境,还好,自己随便住住还是过的去的,也就住了下来。把行李放好了以后便开始准备明天面试的事情。
到苏州时天已经黑了,坐在公交车上大概看了一下苏州的夜景,感觉很清新,和北京,上海的风格都有很大的不同,突然,对苏州这个城市感觉亲切了很多。
之前在家里和沈律师约好的7号去所里见面谈一下,7号一大早我就醒来了,洗漱后,我就按之前在网上查到的地址走去,早上沿着昨晚经过的道前街一路走去,相比晚上看到的夜景又有不同的感觉,自己更加喜欢这个地方了。大概8点半左右我就到了公大所楼下,稍加整理仪表后,我给沈律师联系了一下,她已经在办公室了,我也就马上来到了所里,到了她的办公室之后,她在接一个电话,我就在旁边等她。不久,她的电话打完了,看到我满头大汗的,说我可以把西装外套脱下来的,我向她表示感谢。随后我的面试就开始了。沈律师主要介绍了所里的情况,我有了大概的了解,我也讲了我之前的一些经历,沈律师表示,欢迎我加入公大所,同时,还让我再去别的所里了解了解,如果有更好的选择,我可以去其他的地方,我们仍然是朋友。我感觉真是运气比较好,碰到了一个很好的律师。大约1小时左右,沈律师要去见一个顾问客户,我们告别后,我就离开了。离开后给父母,哥哥沟通了一下这个面试情况,大家都还满意。我也决定要去公大所了。
8号一大早我就去所里报道了。8点半到所里,所里还没有开门,我就在楼下等一会。我9点到所里,沈律师还没有来,大概到了10点,我给沈律师联系了一下,她说她马上就到了,让我稍等一会。大约半小时后,沈律师和於律师都来了。我经过考虑之后,我愿意加入公大所,和於律师简单聊过以后,沈律师给我安排了座位,给我介绍了一下同事,我也就正式上班了。下午沈律师给了我一个交通事故的卷宗,和一些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婚姻纠纷的书和法律法规让我熟悉一下。沈律师的性格很开朗,很痛快。人也非常随和,很好相处。最难得的是她愿意带我去做案子,愿意教我。我非常珍惜这些学习的机会。
篇11: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又到一年年末时,不同的只是这次是对我近一年的实习律师工作而已。发自内心地讲,我要非常感谢律师事务所给我实习的机会,尤其是在实习期对我予以了极大的关照,让我有机会参与各类案件的办理,尽快熟悉律师的实务操作程序,这让我有了开始律师理想的良好基矗也非常感谢主任和同事们的帮助和教导,让我认识、理解律师行业、也正慢慢的融入进律师行业;尤其是律师事务所有这么好的学习和相互交流的氛围,使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正逐步的提高,从而更快地适应律师这一职业。实习期也接近结束,以下寥寥文字,算是对自己实习期工作的梳理和对未来执业的规划吧。
一、做“人”
要做事,先做人。做律师也不例外。虽然我在做律师之前有过四年的高校教师的工作经验,身上也沾染了许多自由知识分子的“习性”,但是我对重新开始的职业规划的思路还是比较明确,那就是事事都要重新开始。早上提前到单位打扫卫生,下班之前一定将今天的工作做完,给被接待的当事人端茶倒水,主动帮助执业律师处理案件的细枝末节而从不计较报酬,这些每样都能圆满完成;勤勤恳恳、认真负责、小心谨慎、诚信做人,也样样都不能少。回过头来看这一年的律师实习期,我可以自豪的告诉自己,这些我都做到了。
二、做“事”
一年的实习律师经历,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细节决定成败。从避免法律文书中出现哪怕一个错别字,到装订打印材料是订书钉不能有一点偏差;从案例分析必须关注每一个细微的法律问题,到阅卷必须查清每一个事实情节,无不体现作为一名律师的执业态度和素养。虽然在从事律师这一职业之前已经做好了充足的思想准备,因此不会经历远大理想与律师现实的巨大心理落差,但是每天忙忙碌碌的工作,却很少停下来思考自己对于细节的关注程度,虽然知道自己在细节的处理上仍然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但是也很少进行总结。在这一方面,所里的同事给我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大家乐观积极的心态、融洽的氛围、勤恳务实的工作作风、专业上精益求精的学习钻研精神……对我产生很大的影响,我对细节的处理也更加到位,尽管这种转变是潜移默化的。
三、做“律师”
正如我在我的博客副标题中写到的,“漫漫实习路,我始终告诉自己我是怀揣着一种理想在做律师”。我自始至终都是把律师作为自己一生的事业去经营,而不是将律师作为发家致富、满足自尊心的暂时的一项工作。
近一年的时间以来手机版,我作为一名实习律师跟随所里的各个律师办理多种业务。在刑事案件领域,参加张姓被告人盗窃罪辩护,被告人被判缓刑;参加了抢劫罪等辩护,案件以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告终;参加L姓被告人诈骗罪辩护,案件以检—察—院撤回起诉终结;参加C姓当事人保险诈骗罪二审辩护,案件以二审减刑二年判决终结。同时还参加了其他数十起刑事案件的阅卷、调查取证、书写辩护词等工作。
在民事案件领域,参与代理了山东省第一例三鹿受害人索赔的民事案件,还参与了其他数十起人身损害赔偿、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矿产转让合同纠纷的案件,已经熟谙于各类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在行政和非诉讼领域,参加了数次法律顾问谈判,参加了L姓当事人诉某市国土资源局、某县政府、某县国土资源局的系列案件的庭审。
诉讼经验的增加使我认识到,做律师最基本的态度是勤奋和认真。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律师是典型的自由职业者,其实不然,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
四、做“好律师”
就像大学教授也分三六九等,律师也是这样,每个律师走的路不同,每个律师给自己的定位也不同,自然也有“好律师”与“坏律师”之分,不然何来净化律师环境之说呢。我想,既然把律师当作一项事业来经营,那么自然应当走一条规范的律师成长之路,尤其是对于我们年轻律师而言,这一点显得更为重要。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之下,我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1、培养自己的终身学习意识和能力。虽然有系统的法律学习过程,但是在涉足律师行业之前一直停留在法律规范和法律理论的层面,并没有真正的接触实践中的法律。一年来,通过办理具体的律师业务,我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上的法律”与“实践中的法律”的差异。当然面对律师行业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加,面对越来越专业化的律师分工,我也确实确实的感觉到自己所掌握的知识的匮乏。因此,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培养自己终身学习的意识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2、诚信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在律师营销观念大行其道的时代,越来越多的律师却都忽视了这样一种道理:“真诚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才是自己最有效的营销方法。”作为一名实习律师,案源对我来说当然是最重要的,但是我始终有一种意识,那就是“不能为了案源而案源”,绝对不能做一个挑诉煽讼者。在采取非法律手段能够有效解决纠纷的情况下,绝不建议当事人采取法律手段。总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应当视当事人的利益为先。
3、尽职处理每一件我所代理的案件。我很庆幸自己能够接触到各种不同类型的案件,不论案件是哪一种类型,也不论案件是大是小,我都一视同仁,尽职处理每一个案件。这不仅可以使我尽快熟悉各种类型的案件的办理流程,也使我积累了一定的潜在客户。给当事人留下认真负责的印象,我想在当事人今后选聘律师时会为我加上不少的筹码。
美国著名的上诉审辩护律师德肖微茨在他的小书《致年轻人的一封信》中谈到了一个话题,即“好律师能不能也是好人”。至少在一部分人的观念里,“好律师”与“好人”是多少是有些矛盾的词汇。我也曾经参与过为杀人犯罪和抢劫犯罪的当事人辩护,对此也有了一定的感受。其实,律师作为辩护人,法律授予的职责就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出被告人最轻、无罪的辩护意见。从这个角度来看,在实践中,律师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庭上发表一些在常人无法接受的观点,其实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因此,做“好律师”,也做“好人”,并非价值选择问题,也非是否忠于当事人利益问题,而是个人从业道路的选择问题。
五、做“大律师”
大律师,算是我给自己的未来的职业规划。
一年来,自己参与了大量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这帮助我扩大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让我对律师这一职业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认识,也让我更加坚定的把律师作为自己一生的事业来经营。虽然通往“大律师”的道路充满艰辛,要面对无数的波折,克服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但是我坚信,“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我必能开拓属于自己的“大律师”的天空。
篇12:实习律师心得体会
实习律师心得体会
四月十日入律所实习至今已有两月有余,感受颇多,著述为文,当作心得。
首先,非常感谢所里能给我机会,给我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让我开始自己理想的第一步;非常感谢同事们的帮助,使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正逐步提高。一年的实习生涯已经结束,在即将拿到律师执业证、能成为一名真正的执业律师、开始自己的执业生涯之际,我感慨万分。
律师要有自己的思想,没有思想的律师,永远也不会成为一流的律师。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而且要了解商业运作的归则,理解法官裁判风格,体会客户真正需求。同时,思想上还要注意遵守执业操守,保护好律所和律师自身利益。如果要很好平衡这些复杂的关系,需要律师将具体的工作逐步提炼为工作的指导思想,并贯彻到工作中去。这样,有了思想作为指导,律师才能逐步形成成熟、稳健的执业风格。
进入湖北扶轮律师事务所后一直担任指导律师的助理,他是一名敬业、专业、优秀的律师。他做事非常认真、细致,精深的专业水平受到我所律师及客户的一致肯定。跟着他学习的时间里,在他的悉心指点和正确引导下,我很快适应了律师工作,对律师工作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在跟着指导律师做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我常常感觉到理论与实践的.巨大差异:一条看似明确的法律规定,运用到现实中,问题却是层出不穷,一个看似简单的实际问题,反馈到法律上,往往却是模棱两可,而在自己进入律师行业以前对这种现象可能是既看不见,也想不到,而这正是律师赖以生存的空间。实习一年多,自认为在业务上最大的收获不是理解了多少法条,学得了多少技巧,而是明白了终身学习能力对于一个律师业务发展和业务能力的重要性。以前的学习只是给从事律师职业打了一些基础,或者说是仅仅为了迈过律师职业的门槛。社会飞速发展,新的情势不断出现,法律持续更新,现在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根本不存在一劳永逸的学习,律师行业更是如此,没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师注定是要被淘汰的。终身学习能力对一个律师的生存至关重要。
执业能力方面,在过去一年的实习期间,我学会了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拟订各种法律文书,然后请指导老师审查并给予指导;我还跟着指导律师或者其他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跟着指导律师参与了诉讼案件的调查、开庭以及和当事人谈判等。空闲时间也经常向律师拿一些案例学习,以吸取经验。通过上述具体工作,使我对律师工作有了深切的了解。扶轮所也很注重培养我们实习律师的素质和能力,每一周我们所都会安排讲座或者培训,也对我们实习律师的业务能力进行了专门的培训,这些学习与培训都是许多经验丰富、专业水平能力强的律师的经验之谈,不仅扩大了我们的视野,也使我们的执业能力和执业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职业道德方面,经过一年的实习,我熟知并领会了最基本的律师职业道德与准则。我知道要想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应该时刻谨记律师职业道德与准则。诚信做人,认真做事,与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我还深刻的认识到,要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还要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不仅要不断学习业务理路知识,还要不断学习与之相关联的各学科知识。
执业态度方面,一年来,跟随所里各个律师办理业务,勤奋和认真是他们的共同特点,这给我感受很深,我想这是一个律师应有的执业态度,在这一点上我要检讨自己的惰性和准备不足,这反映自己对律师工作的认识和从事律师职业仍显准备不足。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人固有惰性和依赖心理,但为了所从事的职业和自我实现,必须克服这种惰性和依赖,以自我实现成为习惯,而不是惰性和依赖。
人际交往方面,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是一个优秀律师的重要素质。所以,在以后的执业过程中,自己要尽可能多向其他擅长于交际的同事们学习,并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以提升自己的自信心,让自己在与人的交往中更加自信。人际交往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做起,得体表现自己,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在人际交往中找到自己,实现自己。
执业规划方面,在一年的实习过程中,深深觉得诉讼业务才是律师业务的基础,也是非诉业务的基础,诉讼更能准确的理解法律、运用法律,规避风险。在接下来的执业中,自己应当加强诉讼业务的锻炼,主动参与诉讼业务,以期更加全面的发展。在专业化方面,自己在实习期所从事的业务基本属于民商事领域,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应当适当地拓展专业面,以扩大视野和见识,但重点仍然应当放在民商事领域。
实习期已经届满,在未来执业的日子里,没有了指导老师的呵护,更多地需要自己去摸索、决策,我更应该用实习期中的这种孜孜不倦、求知若渴的精神去工作,同时要加强专业学习,因为我深信,要成为一名专业的大律师,扎实的法学功底及高超的执业技能两者缺一不可,既然今后时间更充裕,就更要加强法学功底的学习,珍惜律协及所里给我们的那么多的培训、讲座的学习机会。从事律师职业的道路是坎坷的,前途却是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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