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心得体会小学生体会,涉恶不除,社会不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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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心得体会小学生体会,涉恶不除,社会不宁

篇1:扫黑除恶心得体会小学生体会,涉恶不除,社会不宁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黑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管理部门想惩治却怕惩治,最后诉求无果;有的是相关部门管理松懈,不引起重视,只在群众反映是进行管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不能因畏惧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放弃,继续给黑恶势力滋生的机会。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举报。其次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方式,必然会给黑恶势力以沉重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间断打击,当黑恶势力出现苗头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也能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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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积极开展了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活动期间,充分调动师生、群众,组织开展排查,及时发现黑恶势力犯罪苗头和线索,并将排查中发现的线索及时上报到学校,摸清他们的活动规律和活动特点。学校每周一次通过校会、班会、班级微信群等进行了有力的宣传,利用每周一升国旗的机会,进行国旗下的讲话大力宣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提高师生、群众依法同黑恶势力斗争的认识和能力,激发全体师生及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和勇气,震慑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学校还开展了排查整治学生携带刀具进校园和拉帮结派欺凌学生的现象,净化了学校的环境,保证了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学校还联合了村、派出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斗争合力。结合少先队、保卫处开展校园欺凌整治活动,集中摸排黑恶“头目”和“骨干”,力争将其一网打尽。

学校还在醒目的地方悬挂扫黑除恶的宣传横幅1条,在宣传栏内张贴扫黑除恶的文字资料和图片10余幅,在公示栏内张贴的公告1张,向学生及家长发放明白纸100多份,多方面大力营造扫黑除恶的活动气氛,将扫黑除恶的活动落到实处。

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全校师生认清了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了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侵害师生和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问题得到了有力地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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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23日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电视电话会议,对政法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定准了基调,明确了方向,提出了要求,作为公安战线上的一员,深感责任重大,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浅谈心得体会。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务必高度重视。一些黑恶势力长期霸据一方,为非作恶,广大群众深受其害,一些黑恶势力甚至以腐化党政机关干部为手段,寻求保护伞,谋取暴利。有人可能会说黑恶势力与我何干,但人毕竟不是独处的,有与其他人交集的可能,你可以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但你绝对不敢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的受害者。扫黑除恶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有清明的政治生态,保证我们有安居乐业的生活,甚至是保护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员,必须自觉置身大局,将扫黑除恶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扫黑除恶迫在眉睫,务必重拳出击。黑恶势力关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比如有些轻微刑事案件,因嫌疑人是涉黑人员,通过恐吓等方式找被害人调解,找证人做假证言,案件证据得不到手机固定,使得案件无法进展,黑恶势力从而更加有恃无恐、肆意妄为;有些黑恶势力有保护伞的支持,攫取暴利,操控重要领域,打击黑恶势力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重大。虽然扫黑除恶困难重重,但作为公安干警,必须坚定信念,自觉屏蔽阻力,对苗头性问题,及早扼杀,确保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作为公安民警,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注重结合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

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作为公安民警,必须坚定打赢这场攻坚战的决心,立足于自身工作岗位,不放过任何一股恶势力,为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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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通过前的那波打黑就能明白,任何黑社会背后都有保护伞,如果只打黑不扫保护伞,那么在保护伞的支持下,黑社会迟早就会再一次复燃。

所以,今年能够打黑升级为扫黑,其根本是在过去五年的深度反腐过程中,打掉了涉黑“保护伞”在中央的“保护伞”。

就像刚刚结束的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上明确提出,“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这也更意味着,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范围,将不仅仅局限于政法系统,而是直指地方党政系统。

把最近几年“最关心困难群众”、“振兴乡村战略”、“精准扶贫”和“扫黑除恶”放到一起,就会明白,在十九大上,将扶贫脱贫列为我党的头等大事后。那么“扫黑除恶”和重建基层党组织,自然会成为我国未来五年的重中之重。

所以,将扶贫脱贫列为我党的头等大事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和国务院就联合下发“扫黑除恶”,其目的,就是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制度和政商环境入手,重新整顿基层吏治,再引导资金进入中西部进行扶贫和城镇化。

这是一项必须的工作,倘若在“扫黑除恶”之前就去振兴和扶贫,一个负面的例子,就像国务院提出振兴东北,大量的中央资金倾斜,并对辽宁和吉林的班子空降主要领导,可结果呢?

糜烂的基层党组织,与黑社会勾结的官僚体制,将中央投入的资金全部榨干,东北不仅没有成为国家预想的新经济发动机,反而在“振兴”后开始大幅拖国家后腿,欠了八辈子都还不完的债。

虽然大家都喜欢黑东北的腐败和黑社会,但是如果拿中西部,尤其是中西部村镇,来和东北相比的话,恐怕政商环境还远不如呢。要知道自古皇权不下乡,中西部尤其是农村,真正的话语权掌握在少数“村霸”和“乡绅”手里,而不是党的手里。

可想而知,如果不整顿基层吏治,不除掉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国家对中西部的投资,和东北一样,唯一推动的就是海南的房价。

所以,中央在振兴中西部之前,必须要吸取当年振兴东北的教训,在中西部大规模投资之前,必须先“扫黑除恶”。因此,这也是“扫黑除恶”为什么会上升为国家级战略,并被迅速推动的最根本原因。

扫黑除恶学习心得

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部署,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涉黑涉恶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并出现新动向。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实现河清海晏、天朗气清,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要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最根本的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篇2:扫黑除恶个人心得体会,涉恶不除,社会不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谢正街社区的入党积极分子,深感责任重大,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浅谈心得体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进喜认为,除恶务尽根本在于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和空间。“应当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政法机关和各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政法机关,政法机关要善于利用司法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及时发现行业管理漏洞,通报相关部门。”王进喜说,对开展斗争过程中发现的立法、司法和执法问题,要明确政策法律界限,该出台司法解释的,出台司法解释,需要立法、修法的,应当立法、修法,形成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提醒我们,扫黑除恶过程中必需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强化证据意识,一切行动都“依法”,运用法治手段、在法治轨道内进行扫黑、治黑行动,这既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根本遵循。唯此,才能真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当前,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个奋斗目标下,黑恶势力的横行不仅阻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也使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基本的保障,群众的幸福感无法获得提升,反腐败斗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效果更会大打折扣,我们绝不能让黑恶势力的存在成为一块“短板”。

在基层,真正影响老百姓幸福感、安全感的是“苍蝇”式腐败和地方黑恶势力。特别是农村地区,一些“村霸”等恶势力长期欺压残害百姓,“地头蛇”的毒性长期在当地蔓延,其危害程度不见得比贪腐轻,群众之痛恨不见得比贪腐弱。

众多案例证明,地方黑恶势力往往以金钱、关系开道,编织“利益链”,寻求“保护伞”,以巩固其黑恶势力;黑社会性质犯罪势力壮大的地方,也是腐败横行且合法政权软弱涣散的地方。

由于“保护伞”的存在,黑恶势力更为猖獗,人民群众的怨声更大,幸福指数只减不升。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因此,我们对每一起黑恶犯罪,除了严厉惩治“外部”犯罪分子外,纪检监察部门还必须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对于铲除黑恶势力要深挖掉其背后的“保护伞”,做到“连根拔起”,标本兼治,让黑恶势力无再生之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扣住了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又一突出问题,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也是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我们要有雷厉风行的魄力,有“刨根问底”的钻劲,有敢于担当、敢于动真碰硬的实干精神,坚持“严打”、“常打”、“深挖”、“细扫”,久久为功,努力守护一方净土,给基层百姓长久的安宁。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黑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管理部门想惩治却怕惩治,最后诉求无果;有的是相关部门管理松懈,不引起重视,只在群众反映是进行管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不能因畏惧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放弃,继续给黑恶势力滋生的机会。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举报。其次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方式,必然会给黑恶势力以沉重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间断打击,当黑恶势力出现苗头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也能降至最低。

篇3:扫黑除恶心得体会,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

扫黑除恶,就是既要抓涉黑恶组织,也要坚决打掉其背后的“保护伞”,以长效机制,实现“有黑必扫、除恶务尽”。

占据媒体热闻榜多日的昆明恶霸孙小果案刚告一段落,广受人们关注的“操场埋尸”案也刚确定了死者身份有了重大突破,陕西华阴市扫黑除恶又出了个“陕西版孙小果”,涉命案却能“漂白”身份。在全国范围内的“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中,这已是继“云南版”、“湖北版”后被扫出的第三个“孙小果”。据新京报报道,目前此案已得到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关注,公安机关正在加紧侦查此案。

事实上,各地“孙小果”“张小果”“李小果”们旧案,还有“操场埋尸案”等恶性案件,于近来被密集曝光,也有其必然性——有个词叫“历史遗留问题”,也有句话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毕竟,将时间线拉回到早些年,我国司法体系还不够健全,存在着法治不完善、刑侦能力不足、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由此也遗留了一些未解决的、有缺漏的案子,如聂树斌案、佘祥林案等广为人知的冤假错案。这些案件有的在过去十年间得到持续关注,并最终纠错;有的则长期处于公众视线之外,直到这轮“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才被发掘和还原。

十八大以来,我国司法体系在不断完善,司法建设取得长足进步。这次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也是司法不断完善的体现,更是清理过往遗留案件的一次“良机”。

1月中央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一系列案件取得重大突破。在今年以来曝光的正版或翻版“孙小果案”中,若追溯案件真相,就不难发现,他们都受到了“保护伞”的暗中保护,对他们的姑息或庇护性处理,也都暴露了司法体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而如今,各地“孙小果”们进入清查视野,最终重入法网。近日媒体也报道了多起多地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事件,这彰显了“扫黑除恶”的意义——某种意义上,这轮“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就像一次集中梳理与打量。借着这次梳理与打量,许多过去遗留的问题旧案得以深挖、彻查,以往司法系统有些环节的不足也被重新审视。

扫黑除恶,是民心所向。民众期许,无非一是扫黑除恶依法进行,二是除恶务尽,依靠法治和善治,将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从制度上防范黑恶势力卷土重来。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要求涉黑涉恶和“村霸”都不能再当村官,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防止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这些都彰显了政府“扫黑除恶”除恶务尽的决心与力度。

扫黑除恶,就是既要抓涉黑恶组织,也要坚决打掉其背后的“保护伞”;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要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以长效机制,实现“有黑必扫、除恶务尽”。让公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创建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篇4:扫黑除恶心得体会,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

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创建“全国扫黑除恶重点培育区”,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不断增强创建“全国扫黑除恶重点培育区”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始终在深刻领会中坚定创建工作的决心,在肯定成绩中坚定创建工作的信心,在正视不足中增强创建工作的动力,在狠抓整改中增强创建工作的质效,全力推动此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小、落地落实。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再学习。要对政策再学习、再理解、再认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要持续加强对专项斗争的专题监督。要通过调研、视察,了解社情民意等多种形式,反映民情,提出建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要持续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要立足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域,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重要举措,引导发动广大群众打消顾虑,积极参与,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勇于制止身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要积极向政法机关及有关部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要严守党纪国法底线,坚决与涉黑涉恶划清界限。

要围绕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坚持依法严惩、围绕扩大战果抓创建,坚持深挖彻查、围绕“打伞破网”抓创建,坚持多措并举、围绕“打财断血”抓创建,坚持齐抓共管、围绕固本强基抓创建,坚持依靠群众、围绕宣传发动抓创建,真正扫出声势、扫出声威、扫出声色、扫出钟山好声音,全面纵深推进创建“全国扫黑除恶重点培育区”工作。

篇5:扫黑除恶心得体会,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中央层面提出扫黑除恶,并明确提出严打“保护伞”、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深挖彻查等要求,深刻表明了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方面,我国当前所面临的社会主要矛盾已发生转变,人民群众对于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渴求日益上升,在这一背景下,扫黑除恶具有突出的时代意义;另一方面,伴随着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扫黑除恶能够为法治建设保驾护航,增强法治建设的深度和广度。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需“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二、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篇6:扫黑除恶心得体会,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

是扫黑除恶攻坚阶段,落实“三个专项斗争”工作,发动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真抓实干,打一场人民满意的扫黑攻坚战。对辖区内涉黑涉恶等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采取措施、找准问题、补齐短板、改进工作、压实责任、抓好落实,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始终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相关制度原则,深入群众开展走访调查,深入村居举报开箱,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加大打击力度。对违纪违法问题,要始终保持“零容忍”,不管是“老虎”还是“苍蝇”,无论是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的“保护伞”还是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二是严抓队伍建设,筑牢战斗堡垒。各基层党组织要将“三个专项斗争”学习宣传同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相结合,扎实开展村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分析研判工作,选优配强基层队伍,以“三会一课”“主题+专题”党员日等活动为契机,定期不定期开展教育,为党员、干部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注射强心针,多措并举,打造一支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让群众满意的干部队伍。

三是强化宣传发动,凝聚人心力量。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广泛召开群众大会,严格落实入户走访,多管齐下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性、主动性。通过宣传,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度,让更多干部群众真正了解、关心、参与和支持政府的工作。紧紧把握宣传导向,做到紧贴政府中心工作,紧跟形势变化;密切关注基层动态,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努力使宣传工作找准重点,跟上节拍。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喷写宣传标语,滚动LED屏等,营造扫黑除恶是宣传氛围,以此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全民参与,扫黑除恶,稳定团结,和谐小康。积极响应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号召,通过深入村居、入户下访,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原则、思想作风、工作绩效、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反馈到相关单位,积极协调解决。将处理和落实情况及时进行反馈,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篇7:扫黑除恶心得体会,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言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务必高度重视。一些黑恶势力长期霸据一方,为非作恶,广大群众深受其害,一些黑恶势力甚至以腐化党政机关干部为手段,寻求保护伞,谋取暴利。深切体会到黑社会的猖獗狂妄、敛财无度,体会到群众受到欺压时的委曲求全、有苦难言。扫黑除恶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有清明的政治生态,保证我们有安居乐业的生活,甚至是保护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必须自觉置身大局,将扫黑除恶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扫黑除恶迫在眉睫,务必重拳出击。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注重结合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

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立足于自身工作岗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不断增强安全感、幸福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黑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管理部门想惩治却怕惩治,最后诉求无果;有的是相关部门管理松懈,不引起重视,只在群众反映是进行管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不能因畏惧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放弃,继续给黑恶势力滋生的机会。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举报。其次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方式,必然会给黑恶势力以沉重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间断打击,当黑恶势力出现苗头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也能降至最低。

篇8:扫黑除恶心得体会,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

中央全面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轮督导工作,实现督导工作对各省(区、市)的全覆盖。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家乐业,对推动党的各项伟大事业顺利完成,巩固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强化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伟大复兴提供有力保障。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质性的成效,我认为应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各级主要主体责任单位应与治安机关部门,建立长期的联动机制。乡村各党委政府积极配合治安部门进行具有组织性和针对性的摸底排查行动。以扫黑除恶工作无局外人的态度,积极落实好各自领域内的责任,杜绝抓而不紧落而不实,保障各自辖区内的黑恶势力绳之以法,为群众营造安稳的生活环境。

二是敢于首当其冲,勇于刨根究底。严查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只有及时铲除这些“保护伞”才能根本上清除这些黑恶势力,注重收集排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线索,建立线索排查举报机制。系统全面串案窝案,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

三是安排部署要到位,乡村应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为切实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召开村两委班子动员会、村民代表等领导小组,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和谐稳定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基本,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和归宿,严厉打击贪污、腐败问题,人民赋予的权利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驾护航。

篇9:扫黑除恶心得体会,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

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且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无不对它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各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还社会安宁。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黑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管理部门想惩治却怕惩治,最后诉求无果;有的是相关部门管理松懈,不引起重视,只在群众反映是进行管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不能因畏惧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放弃,继续给黑恶势力滋生的机会。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举报。其次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方式,必然会给黑恶势力以沉重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间断打击,当黑恶势力出现苗头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也能降至最低。

各地各部门要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工程,坚持以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层层压实责任,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广泛动员发动群众参与,坚持边扫、边治、边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篇10:扫黑除恶心得体会,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

昨天,陕西省纪委监委公布了贾延成黑社会性质组织6把“保护伞”查处成果,“网红书记”、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祁玉江赫然在列。警方称,贾延成犯罪团伙近年来在延安个别公职人员的包庇纵容下,在收贷过程中使用威胁、恐吓、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方式,实施了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经检察机关批准,贾延成等14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贾案事发之后,官方曾表示,已有多名公职人员涉嫌包庇纵容或滥用职权充当“保护伞”,目前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今年5月31日,已退休的祁玉江主动投案。祁玉江曾经两次成为“网红”。一次是在前后,时任志丹县委书记的他被报道称几乎每晚都去捡垃圾,引起媒体关注;另一次是在底,其被指在一次文艺演出时熊抱央视女主持人,还追问对方“我是不是男人”,十分荒.唐。(中新网6月25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月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随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如火如荼的展开,在活动的高压态势下,许多黑恶势力都有所收敛。然而仍然有少部分黑恶势力在某些领导干部的保护下为非作歹,扫黑除恶不仅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还要追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对此,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一是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二是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三是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四是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

篇11:民警扫黑除恶心得体会,黑恶不除,国无宁日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都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通过学习,我了解到要依法重点严厉打击的12种违法犯罪活动: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清表、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医患纠纷、房地产纠纷等过程中恶意阻工、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故意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的市霸、行霸、路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11、恶意煽动、组织、参与“非访”、“闹访”,干扰破坏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黑恶势力;12、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通过学习,我提高了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增强了“四个意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作为新时代的大学辅导员,学生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要在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挥专长,为这场攻坚战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提高自身政治站位,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教育厅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

我们要通过主题班会、新媒体等手段进行宣传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关于“扫黑除恶”的相关文件、讲话精神,帮助学生认识“黑恶势力”。加大宣传力度,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三是加强摸排力度,查找问题线索

我们结合学生实际和黑恶势力的各种类型,开展摸排工作,例如学生中是否有校园贷及学生中是否存在校园贷中介;是否存在网络雇佣“水军”的事实;是否存在“黄、赌、毒”的情况;有无传销受骗的事实或线索;有无勤工助学受骗的事实或线索;有无校内外受到欺凌(校园学生、校外人员)的事实或线索。

作为辅导员,我们要尽可能的了解发生在学生身边的黑恶问题线索,帮助公安机关精准扫除,帮助学生认清什么是黑恶,帮助学生远离校园贷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结合到我们的岗位中,充分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去,及时发现并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现象,为努力实现良好治安环境和学习环境而共同努力。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心得体会

20xx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去若干年来,为了限度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势头,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党和政府持续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此基础上,党和政府决定进行新一轮的专项斗争,并且在提法上从“扫黑除恶”改为“扫黑除恶”,意味着这项工作在广度、深度、力度上的进一步加强,体现出该项斗争所具有的全面性、彻底性、综合性、协同性等特点。

黑恶势力横行一方、欺压百姓,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严重损害人民的幸福感、安全感和公平感,破坏社会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是社会肌体中的一大毒瘤,必须坚决予以扫除,要打早打小,加强情报收集,精确摸底,除恶务尽。对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应当重视从经济方面进行打击惩处,铲除其经济基础,限度地消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防止黑恶势力被扫除后又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公安司法机关可以依法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异地起诉、异地审判、异地执行等措施,以利于排除干扰阻力,保障案件的顺利办理和司法审判的公正进行。

针对黑恶势力产生和发展的深层次原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应当做到两个结合:一是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深挖“保护伞”;二是将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黑恶势力为了寻求生存和发展,通过各种手段向政权部门渗透,寻求国家公职人员作为“保护伞”。由于“保护伞”的存在,一方面黑恶势力更为猖獗,更难扫除,另一方面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因此,对每一起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都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黑恶势力向基层政权渗透,与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有着密切的关系。要铲除黑恶势力,必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要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预防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要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离不开人民群众的举报。人民群众对于黑恶势力最为痛恨,一个地方是否存在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为清楚,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惩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协助。人民群众对于黑恶势力既恨又怕,因此,要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以消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使其积极投身于预防打击黑恶势力行动之中。预防打击黑恶势力行动是否取得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为深切。通过对人民群众进行社会治安满意度调查,可以敦促各部门积极作为,确保预防打击黑恶势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心得体会

随着越来越好的国家政策的转变,人类文明、和谐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扫黑除恶”已不是新名词,社会跟人体一样是由众多细胞组成,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的毒瘤,不仅威胁到人民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也严重影响着社会治安问题,无论黑恶势力、黑社会组织团伙、寻衅滋事、村霸、路霸、还是打架斗殴都会影响着人类文明、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每每提到“黑社会、黑恶势力、黑帮老大”等名词,都会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咬牙切齿、甚至恨之入骨。

在基层,真正影响老百姓幸福感、安全感的是“苍蝇”式腐败和地方黑恶势力。特别是农村地区,一些“村霸”等恶势力长期欺压残害百姓,“地头蛇”的毒性长期在当地蔓延,其危害程度不见得比贪腐轻,群众之痛恨不见得比贪腐弱,合营销众多案例证明,地方黑恶势力往往以金钱、关系开道,编织“利益链”,寻求“保护伞”,以巩固其黑恶势力;黑社会性质犯罪势力壮大的地方,也是腐败横行且合法政权软弱涣散的地方。

在学校,扫黑除恶也不能少,校园霸凌的新闻层出不穷,学生们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加大打击力度,让黑暗势力无处遁形,维护校园和谐,保障学生的安全。教师也要懂法守法,教育学生更好的用法律保护自己,不要去触碰法律的底线。

篇12:“扫黑除恶”心得体会,黑恶不除,民心难安

纪检干部要把基层反腐“拍蝇”主动融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局,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纪检干部要自觉树立“四个意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立场上,积极主动融入到专项斗争中来,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同时对涉黑涉恶倾向问题线索坚持“从快从严”,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优先受理、快捷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既要坚决查处黑恶势力的显性“保护伞”,又要坚决查处黑恶势力的隐性“保护伞”,要严肃追究中落实专项斗争工作不力、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要坚持“打早打小”,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涉黑涉恶倾向的党员干部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置,对隐性的、轻微的“保护伞”及时挖出来、早解决,小错、小案、小节“零容忍”,防止把“小问题”拖成“大案件”。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持续督促基层党组织担当好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改善基层整治生态,形成长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基层腐败问题的发生,同时通过专项督查、实地调研、约谈了解等方式,克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切实调度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担责,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不能进行深入、到位,群众有发言权和评价权。纪检干部要以案为台,发动群众、依赖群众,以问题导向,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与黑恶势力斗争。同时,也要以案为媒,宣扬党纪、尊崇党章,做新时代党章党纪的守护人,在扫黑除恶中贡献纪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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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扫黑除恶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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