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讲话稿三分钟(共19篇)由网友“liu415481352”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扫黑除恶讲话稿三分钟,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篇1:扫黑除恶讲话稿三分钟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县委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部署下一阶段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各乡镇(管理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场县合作、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截至目前,成功打掉了3个恶势力团伙,2起涉恶团伙案件已进入审判环节(其中有1起案件今天现在法院开庭),取得了积极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在此,我代表县委对在座的各位和一直奋战在扫黑前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同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相比,同全县人民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线索摸排不深入。从目前来看,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大多来自群众举报,公安和行业监管部门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摸排线索数量不多,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政法机关与纪委监委配合不够紧密,存在脱节问题,在深挖“保护伞”方面还未能实现突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政权稳固。当前,扫黑除恶工作已经从“全面推开”转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面临的问题更为复杂,所肩负的任务将更为艰巨。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要求部署,强化措施、攻坚克难,按照既定目标,坚定不移地抓下去,确保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全面胜利。下面,就进一步推进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强调五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一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其中不难发现,已经开展了十多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在变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比“打黑”更加全面深入,主要体现在“四个前所未有”:一是高度前所未有,把扫黑除恶上升到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新高度;二是广度前所未有,扫黑除恶涉及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三是深度前所未有,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深挖“保护伞”结合起来;四是力度前所未有,要用三年时间,动员全社会力量打一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展现我们党和人民雷霆万钧的气势、战之必胜的决心。近期,省委书记张庆伟和市委书记宋宏伟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强力组织,跟上全国步伐”,“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扩大战果”。10月16日,全国扫黑除恶推进会在武汉召开,中央政法委书记--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抓住突出问题,奋力攻坚克难,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不断实现新突破”。全县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工作紧迫感,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补齐短板,以更高的站位、更有效的措施、更大的力度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二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牢固树立场县“一盘棋”思想,把专项斗争作为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工程,作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大民生工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治理工程来抓。要严格落实好县、乡镇(管理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决不允许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错误思想,要按照“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要求,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项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三要认真谋划职责任务。各乡镇(管理区)、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扫黑除恶决策部署上来,不打折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全身心地投入,统筹研究具体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扫黑除恶分析研判会议。要持之以恒抓推进,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基础,定期对本行业、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系统性梳理,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强化依法打击,切实增强法治化水平
一要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各乡镇(管理区)、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线索排查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作为关键基础,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认真抓好线索排查工作;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发挥优势,通过民意调查、走访群众、秘密侦控等多种有效手段,组织开展全方位、滚动式摸排梳理工作,全面摸清各行业领域黑恶势力活动线索;扫黑办要再次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动群众,增加线索数量;扫黑除恶各成员单位要与公安机关、扫黑办形成顺畅的线索受理、案件核查等工作机制,完善线索台账,确保每条线索可跟踪、可追溯、可倒查;公安机关要充分运用好专业化手段和人力情报系统,广泛获取线索;政法机关要注重在办理刑事治安案件、行政处罚案件、职务犯罪案件、信访积案和群众举报中发现线索;法检两院、纪委监委要在办案环节梳理线索;司法行政机关要在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管控人员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中主动摸排线索,做到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力争年底前收集一批新的线索,推动有效线索转化为案件的战果,掀起集中破案打击声势。同时,要保护好举报人、证人、鉴定人。二要加大依法打击力度。-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将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境外黑社会渗透等10类黑恶势力确定为打击重点。在此基础上,我省结合实际,将网络威胁诽谤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也作为打击重点;市里将涉煤领域、涉农领域黑恶势力列为打击重点。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和尖刀作用,在案件核查上做到规范高效,在证据收集固定上做到目的明确、程序合法、确实充分,要办成铁案经得起推敲。同时,要将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县委汇报;检察机关要实施捕诉合一,提前介入,建立检察官黑恶势力无保护伞签字背书制度;审判机关要设置专业合议庭,指定政治过硬、审判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司法行政机关要及时将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移交给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涉黑涉恶罪犯律师辩护代理案的指导、管理、监督工作。政法各部门要加强同上级的沟通配合,进一步统一办案思想,坚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的工作导向,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做到线索快速核查、案件加速办理,提高办案效率。三要加大法治化建设工作力度。今年全省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要紧紧抓住这个契机,从体制机制、制度保障上加以完善,将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结合起来,通过抓法治建设,加快推动司法体制改革,通过抓法治建设,进一步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政法机关必须严格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要办成铁案;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对查实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进行打击处理;要重点整治黄赌毒、传销、拐卖、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问题,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垄断市场、把控村务、欺压群众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四要加大深挖彻查力度。要认真贯彻张庆伟书记“深挖严打‘保护伞’,以党纪国法惩处队伍中的坏分子”的要求,将打击重点聚焦指向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关系网”,做到审查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和“拍蝇”同步相结合,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也要敢于“刀刃向内”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推动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三、深化标本兼治,切实夯实基层基础
一要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治理。认真排查梳理农业、旅游、建筑、交通、国土、市场监管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着力破获一批重点案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二要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组织部门要抓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培养和审查工作,对履职不力的党组织书记要进行约谈,有效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提升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能力,固本强基、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根本上有力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三要强化社会治安管控。要深入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不断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集中排查突出治安问题,有效防控化解公共安全风险;要落实重点人群动态管控机制,做好对有犯罪前科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监督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无业人员、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防范监管,防止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四、加强宣传发动,全力营造扫黑除恶声势
一要加强法治学习培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和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定期对全县执法办案人员进行岗位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二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要充分利用好各类媒体和媒介,运用政府网站、微信、微博、广播电视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进展,进一步表明党和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的坚强决心。三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进一步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增强社会覆盖面,公布扫黑除恶打击重点、群众举报内容、举报途径、举报方式,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和线索,做到群众举报“件件有回音”,调动和保护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五、强化从严督导,力争取得更大斗争成果
一要强化调度督导。要认真落实好张庆伟书记关于“加强调度和推进”的批示精神,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扫黑办要采取约谈调度、会议调度、重点案件调度、成员单位调度以及督查督导等方式,加大工作调度和推进力度,不断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要强化考核评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已经纳入全县综合治理和法治建设考核体系,要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三要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对不敢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压案不办,充当“软保护”的领导干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同志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再接再厉、持续发力,向黑恶势力发起新一轮强大攻势,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篇2:扫黑除恶讲话稿三分钟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国扫黑除恶“武汉会议”和全国扫黑办主任会议精神,落实苏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部署,持续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刚才,吴军书记对今年以来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通报,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结合自身职能,对开展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取得的成绩只是阶段性的、初步的。当前,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已完成对全国第一批十个省市的督导,明年上半年,将完成对剩余省市的督导。苏州扫黑除恶督导组将于本月对我市进行督导,对照督导要求和标准,我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思想认识、宣传发动、线索摸排及查处“保护伞”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要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提出的新要求,紧盯既定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在“八个抓落实”上下功夫,着力实现关键阶段“十个新突破”,不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以更高标准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昨天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汇报,决定调整完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小组成员、分管领导担任联络员,并加强实体化工作专班力量。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对应建立专门工作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做到有组织、有部署、有举措、有成效,以打准打深打透的实际成效,全面形成扫黑除恶压倒性态势,不断提升全市群众获得感安全感。
二、深入线索摸排,突出深度打击,以更实举措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权
一要深入线索摸排。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目标,组织开展新一轮线索大摸排,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深入摸清本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真实情况。各成员单位要重点加强行业领域乱象(如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非法高利放贷、非法劳务中介等)的线索摸排;属地板块要重点加强突出治安问题(如操纵经营“黄赌毒”、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等违法犯罪)和涉及民生问题(如占地拆迁、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问题)的线索摸排。要不断完善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发现、分类处理、线索核查、线索移送、责任追究等机制,制发《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整改建议书》等督促整改;对镇(街道)、成员单位以及村(社区)及部门下属行业提交的线索排摸情况,要建立审核确认机制;对群众实名举报的线索,要在规定时间内核准核实及时反馈,给群众一个交代。
二要坚持依法严惩。政法部门要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确保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公安部门要加大案件侦办力度,规范细化证据标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重点案件顺利进入诉讼程序;检察院要完善提前介入制度,建立健全专业化办案组,充分发挥“捕诉合一”模式的优越性,提高办案效率;法院要聚焦审判重心,成立专门合议庭,推动涉黑涉恶案件快审快判;纪委(监委)要加强与法检公政法部门的配合,凡是已明确的涉黑涉恶案件要提前介入,对上级挂牌重大案件要增加侦审专门力量配备;司法局要加强对律师的执业指导,完善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备制度,依法开展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
三要突出深度打击。市委政法委(扫黑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会战,对重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全面盘点,强化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全链条打击,努力在年底前审结挂牌案件,再查处一批重点领域大案要案,打击一批黑恶人员,肃清一批隐匿在重点行业的违法犯罪。继续加大追逃力度,坚决把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抓捕归案,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罚金等措施,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三、把握关键环节,坚持齐抓共管,以更大力度凝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合力
一要办案“毁伞”动真碰硬。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尽早实现“保护伞”破零。纪委(监委)要以“2.1”涉黑案件为突破口,同时紧盯涉恶犯罪集团案件,按照中央督导组“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三同步”(同步宣传、同步排摸、同步打击)要求开展工作,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组织部、民政局要会同市扫黑办,提前做好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相关准备工作,按照“五选七不选”标准严把入口关,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各镇(街道)要积极探索“两委”班子候选人联审机制、无黑恶势力问题“零报告”承诺机制等创新举措。
二要压实责任强化监督。市级将建立市领导分片督导制度,以板块为主、条线为辅成立若干个督导组,加强对全市专项斗争的督导检查。市扫黑办要进一步加强与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对接,建立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突出问题督促整改、重大问题说明情况等制度。纪委(监委)要依据即将下发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查问责处理意见》,对开展专项斗争不力、问题未发现、整改不及时等进行问责。
三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掀起新一轮宣传攻势,通过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形成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专项斗争氛围,确保领导干部知晓率达到100%,群众知晓率超过90%。要坚持成员单位和属地板块并重,通过大型展板、横幅标语、宣传资料、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组织村、社区干部和三级网格员走村入户进行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崇法尚德、扶正怯邪的良好风气。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长效治理,以更强能力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效能
一要加强组织保障。着力加强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市扫黑办要对工作专班职责任务进行再梳理、再明确,扩充工作专班力量,组建专门办案队伍,真正实现实体化、精细化运作。要落实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一专班”制度,建立黑恶案件办理“绿色通道”;要分层次组织业务培训,组织办案干警参加法院庭审,提高办案人员业务水平和攻坚能力。
二要加强调研考核。要密切关注涉黑涉恶犯罪新趋势新动向,掌握黑恶势力涉及的行业领域态势,及时了解掌握各地专项斗争进展动态,解决一些难点问题,提高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将扫黑除恶工作列入安定杯、部门绩效考核和镇(街道)绩效考核内容,对考核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适时开展评先评优,进一步激发干部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热情。
三要加强查漏补短。各地各部门要及早做好迎接中央、省、苏州市督导准备工作,深刻领会上级相关部署要求,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分析存在不足和短板弱项,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对有硬性标准的“规定动作”,务必做到精准到位、无一缺漏;同时,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梳理,形成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的工作台账备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篇3:扫黑除恶讲话稿三分钟
同志们:
最近,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和省、市、县委先后召开不同层次的重要会议,专门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部署。这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旗帜是十分鲜明的,态度是十分坚决的,处置是特别果断的。希望我场各区、各部门迅速抓好贯彻落实,掀起我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在此,对我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刻领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中央根据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谐、宜居、平安、幸福”海兴农场的客观需要,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场各党支部、各区、各单位要深刻领会这次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中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加快发展海兴农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要实现海兴农场经济的迅速崛起,打造平安幸福农场,就必须限度地消除一切阻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利因素,营造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的良好氛围。因此,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于建设平安幸福农场,实现社会经济快速崛起,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场发展保持了一个较好的社会治安形势。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个别区域认识不到位,对打黑形势缺乏准确判断,存在盲目乐观思想,工作不够深入,摸排不够细致,没有掌控可能隐藏着的深层次问题。二是少数干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敢打、不想打、不会打的问题。三是执法思想不够统一、协调不够有力,对群众举报的具有涉黑涉恶嫌疑的案件认识不一致,影响了打击效果。四是宣传发动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以上存在的这些问题,客观上制约了全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给职工的正常生活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抓住了直接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要矛盾,而且也找准了有效解决治安问题的切入点,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充分反映了群众的愿望和呼声,顺应了社会文明与进步的时代要求。
第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对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严峻考验。维护稳定和“扫黑除恶”重点整治工作的重点在基层,矛盾焦点也在基层。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总结群体性事件的教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那里党的基层组织、村民自治组织薄弱、涣散、战斗力不强,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甚至名存实亡,完全丧失了战斗力。基层党组织是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只有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广泛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大对各种不安定因素的预防、排查和控制力度,健全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依法严厉打击不法分子、黑恶势力,才能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二、全民动员,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这次“扫黑除恶”重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场“扫黑除恶”工作具体实际开展的,能不能打好这一仗、打赢这一仗,既是对我们执政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检验,也是对我们提高执行力、践行宗旨教育的检验。各区、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面提升我场公众安全感指数和群众满意率这一目标,抓住推进和谐平安建设主线,以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全面深入摸排、部门联动治理为重点,实现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社会政治稳定形势明显好转、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生产生活秩序明显改善,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出声威,打出实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打击实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不仅仅是政法部门的事情,更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组织好这次专项斗争,我场建立了由党委书记、场长为组长,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为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以及各区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精心制定了实施方案,结合我场实际,分阶段、有重点的组织好集中打击行动。各区、相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尽快采取行动,将活动落实到实处。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司法、纪检、武装部等相关部门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扫黑除恶的工作合力。同时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切实抓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积极完善扫黑除恶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把集中打击和经常性打击结合起来,把治标和治本结合起来,逐步使扫黑除恶经常化、规范化。要抓紧建立场党委统一领导、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派出所为主体、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配合支持、各有关单位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全民动员、广泛宣传,强化活动声势。在重大节日、集场圩日以及敏感时期,充分利用各种公共媒体,以标语、明白纸、广播、网络、宣讲会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综治及和谐平安建设宣传。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开展,将上级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个每家每户。各区要开展“大走访”活动,深入到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做到广播有声音,道口有标语,使扫黑除恶活动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依靠群众,全面摸排,着力化解社会矛盾。要始终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原则,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各区、单位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同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结合起来,以各区为单位开展摸底调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治安乱点和治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安全隐患的治理力度。预防和减少人民内部矛盾,要强化源头治理,在议事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注意工作方法,尊重群众意愿,避免滋生和激化社会矛盾,预防和杜绝因矛盾纠纷激化而引发的越级材夜思、群体性事件;要强化海兴农场和谐平安联创机制建设,进一步发挥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平台作用。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努力把每一起矛盾纠纷都化解在基层、在行业,解决在萌芽状态。
同志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硬仗,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艰巨政治任务。希望同志们一定要以决战必胜的信念,攻坚克难,圆满完成这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切实做好全场的安全稳定工作,为打造“和谐、宜居、平安、幸福”农场,实现我场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4:扫黑除恶讲话稿三分钟
同志们
十九届全会在部署20--年工作任务时,把“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作为一个重点,其中就包括“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下面,针对此项工作我提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启一场扫黑除恶的攻坚仗。《通知》中提到“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其实就是基层组织中的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凡是黑恶势力能够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根本原因在于有一顶或多顶“保护伞”。涉黑腐败,是最“黑”、最“恶”的腐败之一,是不法分子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扰民害民的重要因素。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肩负政治责任,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保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们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推进全面脱贫、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决不允许黑恶势力形成任何干扰破坏,决不允许黑恶势力侵蚀我们的基础、侵吞我们的成果,肩负好这个政治责任,营造一个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发展环境,事关改革的成败,事关百姓的福祉。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认识和完成,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三、重拳出击,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我们必须清醒看到,黑恶势力犯罪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仍然存在,呈现出组织性、隐蔽性、凶残性、对抗性、“软暴力”等特点,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黑恶势力犯罪仍然难以根除,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有的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把持基层组织,侵蚀基层政权,拉拢腐蚀党员干部,寻求政治靠山和“保护伞”。有的黑恶势力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以表面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犯罪行为。有的以恐吓、滋扰、聚众造势等软暴力谋取非法利益,一些“村霸”和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特别是农村恶势力犯罪问题较为突出。要坚决做到涉黑涉恶线索全部查实、黑恶势力全部打掉、“保护伞”全部挖出、经济基础全部摧毁、长效机制全部建立。要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稳、准、狠,打出声威、打出实效。
四、严打“保护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
一些黑恶势力之所以长期称霸一方,一个关键因素就是与腐败问题交织在一起,扫黑不易、毁“伞”更难。
同志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全面脱贫、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5:扫黑除恶讲话稿三分钟
同志们:
今天,我县召开推进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县纪委监委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要求,立足本职、主动靠前、一线站位,切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县纪委监委如何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作如下表态发言。
一、提高认识,凝聚共识
此次“扫黑除恶”由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并将其提到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强调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一字之变,背后有着丰富内涵,“充分说明我们不但要“掀盖”,而且要“揭底”;不仅要“断血”,还要打掉“保护伞”,既要铲除黑恶势力这个具体对象,也要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传递出一种久久为功的定力、韧劲。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将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治国兴业实政,更是事关人心向背,必须完全服从、完全认同和完全执行,做好办大案、打硬仗,敢于亮剑啃骨头的准备,下定“一扫而尽”的决心,找准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坚决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赋予纪检监察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
二、认真履职,铁腕惩恶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检监察组织任重道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把党要管党、铁纪执法引入扫黑除恶斗争第一线,认真履行职责,用真作为、敢作为和硬作为斩断黑恶势力身上各种若隐若现的“脐带”,打掉头上形形色色的“保护伞”,揪出黑恶势力背后隐藏在党内和干部队伍当中的“害群之马”。一是把解决涉黑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按照《峡江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指出的20类打击重点要求,紧盯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域、行业,及时发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加大对涉黑涉恶党员干部的查处力度,特别是涉及把持基层政权、操控破坏基层选举、非法阻扰征地拆迁和园区扩容、破坏环境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以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乱占乱建的问题。尤其是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二是坚决惩治党员干部袒护、包庇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的问题。三是会同公安、发改等部门对工程建设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采用威胁、暴力等手段阻止他人投标、竞价以及强行买标、强揽工程、强行阻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策划、参与、包庇上述行为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县纪委监委将从快、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四是提高把握政策能力,更加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五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纪检监察干部以案谋私、压案不查,跑风漏气和本身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经查实,从严从快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在铁腕惩恶的同时,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从而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三、加强协作,合力攻坚
一是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深入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清理”,多维度排查问题线索;二是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做到联合除恶、合力攻坚, 坚决依法查处行霸、县霸、村霸等违法分子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三是建立与有关单位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集中排查、研判、移送、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四是县纪委监委信访、案管、纪检等科室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建立高效运转的快速通道,优先受理,及时督办,快查快结。
同志们,中央决心坚如磐石,扫黑除恶利剑高悬,人民群众鼎力支持,我们当以无私无畏之姿、骁勇善战之行、攻坚克难之功,让“保护伞”身现原形,还那些深受其害的群众以和谐安宁、朗朗乾坤。
篇6:扫黑除恶动员会讲话稿
黑恶势力是国家和社会肌体上的毒瘤,一日不除,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就无法持续,社会法治就无法彰显,基层政权就无法稳固,中纪委、中组部、政法委联合部署了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其目的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根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从起,我镇将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促进社会风清气正。为迎接中央督导组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在对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打击实效。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中央根据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需要,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不仅仅是政法部门的事情,更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组织好这次专项斗争,我镇建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精心制定了实施方案,结合--镇实际,分阶段、有重点的组织好集中打击行动。各村委会、相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尽快采取行动,成立工作小组,建立工作台账,将活动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宣传,积极发动,营造社会氛围。7月份我们已经收集了各村关于扫黑除恶的宣传标语及发动情况,目前全镇已经形成了较好的宣传氛围,但是更多的还是停留在干部层面。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的将宣传落到实处细处,做到报刊有文章,广播有声音,道口有标语,家中有图画,通过微信、网络、横幅、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全方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使扫黑除恶活动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形成“涉黑涉恶,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各村可以结合“一感两度两率”进行深入宣传,全面提高干部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各支部支部主题党日都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学习,请大家下来后要对知识要点进行理解消化,另外,近期关于扫黑除恶的公告、标语、宣传栏、举报箱等要做好资料整理和留存。
三是加强摸排,依靠群众,化解社会矛盾。要始终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原则,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各村、单位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同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结合起来,以社区、村组为单位开展摸底调查,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治安乱点和治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以及安全隐患的治理力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勇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同黑恶势力作斗争。预防和减少人民内部矛盾,要强化源头治理,在议事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注意工作方法,尊重群众意愿,避免滋生和激化社会矛盾。各村要将摸排到的线索交至派出所,并将资料存档,派出所每月定期对摸排情况进行通报。
四是加强联动,综合治理,形成部门合力。各部门要强化合作,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结合全国“扫黑除恶”的统一行动部署重点,对土地、火灾、水利等突出治安问题的专项治理整治,逐个落实监管、防范、打击、控制等措施,确保每一处治安乱点改变面貌,每一个突出治安问题有效解决,各类安全隐患得到消除,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得到控制。派出所要落实警力下沉措施,整合派出所、司法、城管及民兵连等各种力量,充分发挥治安巡防队伍的作用;交警中队要加大对无牌无照车辆(含摩托车)及乱停乱放车辆的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交通秩序的管理,加强路面巡逻值勤,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城管中队要加强非机动车辆和城镇社会秩序的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纠正、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水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硬仗,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艰巨政治任务。这一仗打得如何,不仅是对我们地方党政领导执政能力的一次考验,也是对政法机关特别是派出所公安机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打击能力、防控能力和执法水平的一次重要考验。全镇上下要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扫黑除恶”作为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把发现和铲除黑恶势力的责任落实到实处,希望同志们一定要以决战必胜的信念,攻坚克难,圆满完成这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为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篇7:扫黑除恶推进会讲话稿
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深挖细查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
立足职责定位,强化政治担当。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及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年初,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专门作出安排,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积极支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门印发了通知,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紧密结合起来,抓好工作落实。年中,专题召开督办会,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建立有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落实纪委监委与zd机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制度,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移送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建立了纪检监察系统月报制度,建立了纪委监委信访室与公安机关扫黑办直接沟通联系机制,确保问题线索查处情况明、底数清、数字准。
聚焦主责主业,从严从快查处。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畅通举报渠道,采用设置举报箱、设立反映点等百姓易于接受的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坚持从严从快处理的原则,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案件。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案件。
一、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立足职能定位,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地方党委和政府、zd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三个方面问题,并将作为巡视巡察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问题。
二、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zd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优先查办,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行提级办理,坚决一查到底。
三、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篇8:扫黑除恶推进会讲话稿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务必高度重视。一些黑恶势力长期霸据一方,为非作恶,广大群众深受其害,一些黑恶势力甚至以腐化党政机关干部为手段,寻求保护伞,谋取暴利。有人可能会说黑恶势力与我何干,但人毕竟不是独处的,有与其他人交集的可能,你可以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但你绝对不敢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的受害者。扫黑除恶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有清明的政治生态,保证我们有安居乐业的生活,甚至是保护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员,必须自觉置身大局,将扫黑除恶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扫黑除恶迫在眉睫,务必重拳出击。黑恶势力关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比如有些轻微刑事案件,因嫌疑人是涉黑人员,通过恐吓等方式找被害人调解,找证人做假证言,案件证据得不到手机固定,使得案件无法进展,黑恶势力从而更加有恃无恐、肆意妄为;有些黑恶势力有保护伞的支持,攫取暴利,操控重要领域,打击黑恶势力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重大。虽然扫黑除恶困难重重,但作为公安干警,必须坚定信念,自觉屏蔽阻力,对苗头性问题,及早扼杀,确保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作为公安民警,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注重结合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
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作为公安民警,必须坚定打赢这场攻坚战的决心,立足于自身工作岗位,不放过任何一股恶势力,为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篇9:扫黑除恶推进会讲话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高一文四班的金佳蓉,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扫黑除恶,责在你我》。
刚刚过去的寒假,想必大家都有出门走走吧,我也是天天和家人、朋友到各处游玩。寒假里,所到之处人潮涌动、热闹非凡,大家都尽情享受着寒假带来的福利。但是大家知道吗?所谓岁月静好,是因为有人替你负重前行。我们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都离不开国家定期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同学们都知道,黑恶势力一直是影响社会繁荣稳定,给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危害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他们为霸一方、欺压百姓、违法乱纪、惑乱人心。而这些黑恶势力,也往往与一些法制观念薄弱的官员勾结一起,成为一方毒瘤。这些黑恶势力不除,人民何以安居乐业?社会何以安定有序?国家又何以长治久安?因此,今年年初,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各地继续加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如重庆,就在今年,破获特大贩毒团伙案,收缴毒品26吨,毒资数百万元;我们昆明在去年10月31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督导组5人在省司法厅副厅长、省戒毒管理局第一政委、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督导组组长赵立功带领下,到昆明市公安局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并召开工作汇报会。昆明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战果:打掉5个涉黑组织49个涉恶团伙 抓获1000余名犯罪嫌疑人,保证了我们生活的城市和谐美好。
扫黑除恶,国家不遗雷霆之力!作为学生,我们享受着岁月静好,也应该想想能为扫黑除恶做些什么。其实,我们能做的很多。首先,在网络上,我们要文明上网,不在QQ、微信、贴吧等网络社交平台上,辱骂、威胁他人,传播谣言;在学校里,与同学和睦相处、不搞恶性小团伙,讲文明懂礼貌、不辱骂他人、引发争端,尊重每个人的个性,包容每个个体的差异,杜绝校园欺凌,拒绝校园暴力;在社会上,我们要做一个合法的公民,交友需谨慎,不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远离黑恶势力和不良行为。同时积极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信息,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不要让悲伤逆流成河,愿每个人的青春都能被善待。
扫黑除恶,责在你我。让我们行动起来,我坚信,每一分正能量的传播,都会是一份负能量的消散。每一次光明的昂首前进,都会是黑暗的一次退缩;每一次正义的伸张,都将是邪恶的一次退却!
同学们,老师们。社会平安,人人受益;维护平安,人人有责!
篇10:扫黑除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的开展是一场人民的战争,要打赢这场“战争”,只有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的相关政策和方针,认真做好扫黑除恶的工作。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运行机制。围绕重要场所、重点人群、重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有组织、有成果的摸排行动;街道综治办在全街道多次开展专项行动推进会,将各阶段工作重点抓稳抓实;成立专项小组,与社区直接联系,将责任分化细化,落实到人头。
加大纪检监察力度,铁面执纪执法。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监察的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打蛇要打七寸”,黑恶势力的“七寸”就是掌握一定权力为其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只有及时清除这些“保护伞”才能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注意收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线索,聚焦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建立线索排查举报机制,加大宣传范围、加强宣传力度,发动广大群众投入到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来,深挖黑恶病灶,严肃查处行业性、系统性的串案窝案,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
提高对扫黑除恶的思想认识。纵观历史,黑恶势力一直是阻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毒瘤,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召开动员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动员再部署推进会、制作宣传栏、张贴通告、悬挂横幅标语、发放扫黑除恶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向村民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公开举报内容、打击重点、举报方式、奖励范围和标准。组织群众进行扫黑除恶百人签字活动,通过宣传及活动的开幕,积极发送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安全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和归宿。只有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才能有效铲除黑势力滋生土壤,让人民赋予的权利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切实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驾护航”。
篇11:扫黑除恶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落实县健委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有关部署,奉节县岩湾乡卫生院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
一是迅速排查。组织职工围绕易滋生涉黑涉恶问题的插手医院纠纷、组织、实施医闹事件,垄断药品(械)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
二是营造氛围。通过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精神,同时公开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检举。
三是强化督导。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奖惩有则,鼓励职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工作。
篇12: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要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工夫。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
公安部1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打掉涉黑组织129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593个,全国刑事案件同比下降7.7%,八类严重暴力案件同比下13.8%。
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为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时间过去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初步战果,全国刑事案件及严重暴力案件数量均同比明显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以往扫黑除恶相比,“扫”和“打”只有一字之差,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黑恶势力零容忍的态度,要坚决铲除,不留死角。党中央、国务院对“扫黑”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决心要把黑恶犯罪问题解决好。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此次扫黑除恶行动与人民群众当前面临的主要威胁相结合,有效保障了民生福祉。近年来,黑恶势力得到遏制但依然存在,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一些黑恶势力活动趋于隐蔽,有的还披上了合法外衣。一些黑恶势力从过去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为向物流、交通等领域渗透。黑恶势力甚至蔓延至金融领域,成立所谓贷款公司,构建非法高利放贷平台,使用“软暴力”催债获得巨额非法利益。“套路贷”“校园贷”、暴力传销、非法讨债等新型黑恶势力犯罪,已成为近年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形成严重威胁。
不法黑恶势力参与的“套路贷”近年一度甚嚣尘上,受骗对象多为老年人。受害者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盲目投资,不仅血本无归,最终自己的住房也被强行收走。“校园贷”则让一些大学生因仅仅几千元的债务,而掉入几十万元的陷阱,有的学生最终付出了生命代价。在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针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以及涉黑涉恶案件证据标准、恶势力违法犯罪认定、涉案财产处置等存在争议的问题,政法部门及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供更加明确细化的法律依据,“稳、准、狠”地打击了犯罪分子,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财产安全。
以往“扫黑除恶”主要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此次“扫黑除恶”更加注重与群众呼声结合、与反腐斗争结合、与基层“拍蝇”结合,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强调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是紧迫任务。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行动,必将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扫黑除恶为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创造了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有利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利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按照中央的部署,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工夫。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平安建设社会协同机制,创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要进一步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结合,建立完善常态机制和长效机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要立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长远目标,进一步落实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全面做好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各方面工作,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篇13:扫黑除恶
近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对上海的“回头看”再一次凸显了党组织对于扫黑除恶的用心和决心,扫黑除恶不是一阵风,短暂而急促,而是立足于现在,放眼于未来,通过现阶段的严打严抓,与不法分子的斗智斗勇中,不断积累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增强监管职能,善查能抓,打破黑恶势力的侥幸亦或是自信。
在近几年的扫黑除恶中,我市成效显著,在“打伞”,“打财”中取得了新突破,但仍不可掉以轻心,为防止已整治的区域中黑恶势力的死灰复燃,基层干部是关键,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制度,使之更透明化,选出秉公执法,敢于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生力军,强化基层干部的思想,品德教育,多为基层干部“输血”,“充电”,时刻用党的先进思想武装头脑,全面提升基层队伍的整体素质,使之成为与黑恶势力做斗争的移动堡垒与宣传家,带动群众自觉抵制黑恶势力,在此基础上,完善举报平台,开通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职能,用无处遁形和高执法力度来击溃黑恶势力的侥幸和自信。
相比于现实中的黑恶势力,网络上的黑恶势力也不容小视,网络高利贷产生的悲剧比比皆是,现今虚拟世界权力边界的模糊,导致相关监管部门的有心无力,针对此类情况,应当完善网络法律体系,让监管部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行使监管职能,依法打击不规范平台,倒逼p2p平台走向正规化,出台相关政策,规范网络贷款手续,流程,努力实现放款额度与自身经济实力挂钩,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杜绝“赌博”、“攀比”等不良现象的产生,用不断完善的法律武器和群众全面素质的提升来击溃网络黑恶势力的侥幸和自信。
在扫黑除恶中,不仅将不法分子一网打尽,也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和干部的综合素质,逐渐完善原有的体系,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褪去黑恶势力的遮阳伞,用全社会的同仇共气不断压缩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扫黑除恶在扫去了一把把“保护伞”,一位位“村霸”的同时,更是用坚决让一些潜在的黑恶化边缘人群悬崖勒马,从而防范于未来,意义非凡。
篇14: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是指黑势力与恶势力的通称,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自这个字眼的诞生起就一直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对象。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展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同时也拉开了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序幕。扫黑除恶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为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处理不好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
扫黑除恶重点是打击“保护伞”,关键是要做好基层“拍蝇”。“ 保护伞”就是一些腐朽堕落的党员干部,他们徘徊在黑恶势力中间,从中捞取巨额利益,甚至纵容包庇黑恶势力,有情况就通风报信,助长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从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来讲,它们可以说是狼狈为奸,往往从最基层的腐败开始,逐步加深,这就是习总书记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的深意,因此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是重中之重,提高纪检监察层级,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扫黑除恶要把握一个“度”字,充分运用法律这个武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明确政策界限,注重严格依法办案,有理有据,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不能矫枉过正,防止出现刑讯逼供、冤假错案,不能有超越法律界限的案件,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加强联合办公力度,完善法律条目,事事巨细,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做到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扫黑除恶,就是要充分运用好“扫帚”和“簸箕”,各个部门联合行动起来,有效整合资源,加强“扫帚”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簸箕”,最终形成强大合力,将黑恶势力扫到垃圾桶中,让其永不见天日,最终让人民群众能够开开心心工作,安安稳稳生活,使人民群众永远安居乐业。
篇15:浅谈扫黑除恶
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法者,治之端也。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四梁八柱”主体框架已经基本确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各类违法犯罪就此偃旗息鼓。近年来,社会转型期积累了不少矛盾,在赚取经济利益过程中的非常规手段也不是小概率事件,某些人法治不彰的理念渐渐固化,诸多原因,导致一些地区、行业和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突出。虽然,这些涉黑、涉恶势力并未产生颠覆性破坏,很多时候是以化“恶小”的方式存在。但这种“恶小”,危害却不小,它们渐成搅乱一方安宁的祸水,成为很多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社会痼疾。对于它们的依法严惩,势在必行。
扫黑除恶,不仅是要抓捕黑恶势力、扫除腐败分子,也是要弥补基层治理体系所存在的漏洞,构建有效的基层治理运行机制,对基层干部的权力形成强力制约,不让任何一只“苍蝇”漏网。在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的基础上有必要建立健全多重监督机制,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对基层干部的权力运作进行有效规制,不给贪腐留下生存空间,从基层根基开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篇16:浅谈扫黑除恶
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党的执政基础、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对抗黑暗势力就该坚决“亮剑”,果断出击,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思想意识,勇于担当。要不忘初心,牢记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检查党的领导,形成长效机制,把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结合起来,检查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把打击黑暗势力和反腐败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
篇17:浅谈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9类重点举报内容
1、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暴力贿选,严重影响农村基层政权的“村霸”“乡霸”和宗族恶势力。
2、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3、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4、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收“保护费”等涉企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
5、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6、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行为。
7、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等恶势力。
8、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黄、赌、毒”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的黑恶势力。
9、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为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各地区各部门要一直于黑恶势力做斗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做好长期奋战的准备,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篇18:浅谈扫黑除恶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迫切要求。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安全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和归宿。人民安全要靠法律保障,人民权益要靠法律维护。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侵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重影响社会生活的安全、健康和稳定。扫黑除恶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根本要求,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实际行动,只有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人民群众才能够放心、踏实地享受高质量的生活。习近平总书记说:“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得得罪。”这就要求我们尽锐出战,以强有力的举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切实解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提供安全稳定的预期。
狭路相逢勇者胜。小说《亮剑》中的主人公李云龙曾说过,古代剑客们在与对手狭路相逢时,不管对手如何强大,即使是碰上了天下第一剑客,明知是死,也要毅然亮出宝剑。最后就算倒在对手的剑下,也虽败犹荣。面对当前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形势,广大党员干部要抛弃以往面对黑恶势力时退缩畏惧的心态,在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既要明确自身责任,敢于亮剑,又要讲究策略,不盲目打草惊蛇。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根据自己平时了解的情况主动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积极配合公安等政法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行动。
我们要打击基层的腐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像村干部这样游离于公务员体系的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杜绝只顾“一阵风”,常态化打击犯罪和犯罪预防,让“严打”变“常打”,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扫黑除恶不可能依靠一次专项斗争就取得一劳永逸的胜利,必须形成长效机制。同时,扫黑除恶要坚持依法严惩,更加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全面彻底挖掉这个危害人民群众和社会安全的“毒瘤”。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破除基层黑恶势力与腐败之间的共生关系,斩断其盘根错节的黑色利益链,还社会环境一片净土,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色更足。
篇19:如何扫黑除恶精选
扫黑除恶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全方位、多部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净化社会风气的重要举措,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扫黑除恶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不是一个部门所能担当。所以要以党委、政府领导,政法部门牵头,组织人事、新闻宣传、司法机关、人民群众多方联动,营造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氛围。
完善法律。扫黑除恶是一项具体的工作,涉及法律认定需要有一个统一的界定。这就要求从立法方面,完善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对以前法律界定不清楚的边缘性问题,做出明确的界定。这样一方面加强基层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广泛发动宣传,烘托扫黑除恶工作的氛围。广泛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利用报刊、论坛、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现代社交手段,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增加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完善和落实奖惩措施。扫黑除恶是全社会的工作,人民群众是这项工作的重要力量。公布专用举报电话、网站,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对提供线索帮助破案的人员给予奖励,并落实保密措施。对工作滞后,严重不负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理。
玉屏侗族县农业农村局: 史浪
★ 扫黑除恶发言稿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方案 乡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
★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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