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心得体会1200字(精选15篇)由网友“小崔崔丝塔”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心得体会120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心得体会1200字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学习南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编发的《南通市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录》,我们认识了:对安全的轻视,违章作业、麻痹大意、不负责任,没有安全意识,只图省事,存有侥幸心理,会造成一起起令人痛惜的事故,给国家、人民财产带来巨大的损失,给遇难者家属带去无法抹去的伤害,惨重的安全事故教训,也使我们更进一步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神圣性。心得体会如下:
一、加强安全生产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上升到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在日常工作中,利用业余时间观看和学习消防的安全常识、灭火器的使用、地震火灾等自救逃生等一系列的安全生产的理论知识和安全生产的相关视频资料,使安全生产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加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预防工作一定要经常化,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做好安全事故的隐患排查工作,积极查找、发现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安全检查是落实责任、规范管理行为、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积极有效地消除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对应急预案等制度进行完善,同时也进一步加强应急演练的力度。针对《生产安全事故警示录》中真实的安全生产事故典型事例开展相应的应急演练活动。同时,根据演练中遇到的各种突发事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各项应急预案。
四、加强学习宣传培训力度,掌握必要的操作技能。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宣传培训教育是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杜绝“三违”的有效途径,以安全教育为基础,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从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等方面入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有效减少,甚至杜绝事故的发生。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通过学习《生产安全事故警示录》、《安全生产学习手册》、《安全生产宣传手册》,我们一定要把他人的事故当做自己的事故对待,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把历史上的事故当做今天的事故对待,痛定思痛、警钟长鸣;要把小事故当做大事故对待,深入剖析、严厉处理;要把隐患当做事故对待,有备无患、防患未然。保护生命、珍惜健康,不能违章、不能图侥幸、怕麻烦,要按照标准、按照规范,实实在在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就是命,我们要将安全生产文化理念渗透到每个人,形成广泛认同,做到全员共知共享,做到认知高、工作细、落实严,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高效发展。
篇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了保护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尽可能减少或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突发事件给工程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特制订本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小组。
组成成员: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等。
一、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工作职责
1、接到应急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救援,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2、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3、迅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的事故现场进行封闭,在记明数据和绘制现场示意图的前提下清除危险。
4、接待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的初步调查,组织接待并籍慰事故人员家属和社会关注方。
5、组织、调动各方面的资源进行事故人员的救治和事故现场的整顿和整改。
6、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二、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
1、项目部设专项急救援经费保障、抢险救护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2、项目应急救援人员疏散措施:产作业场所和员工宿舍救援车辆通行、人员行走通道和疏散路线,要求相应的安全标识和日常保护通畅的措施。
3、项目应急救援现场医疗急救措施,包括:针对不同上伤害采取的现场急救措施;据可能的伤情认定2个最快捷的相应医院,明确标识相应的路线。
4、项目应急救援紧急处置措施:现场如有易燃易爆物品,要明确转移场所及转移路途中的安全保证措施。
5、应急救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急救员》证上岗。
篇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确保辖区人民群众能够拥有一个安全祥和的生活、生活环境,提高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重大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加大重大事故发生时及时处理应急能力的训练,及时解决、处理好辖区内发生的重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应急预案范围
预案范围包括火灾、交通、建筑、生产经营、食品卫生、环境污染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三、组织领导
乡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党委秘书、副乡长军同志任组长,财政所、派出所、企业办、工商所、司法所、卫生院、网通支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企业办。
四、事故紧急处置
(1)指挥组:主要任务是负责研究、拟定现场紧急处置、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2)事故处理组:主要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拟定的方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报请指挥组同意后,可增加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事故处理组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乡卫生院牵头,卫生院院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做好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后的医疗救护工作。
(4)后勤保障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做好突发性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应急救援物资、所需经费保障工作。
(5)通讯联络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做好事故应急处理中各个小组之间以及对外的通讯联络保障工作。
篇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制度和工作秩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XX集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要求和标准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发生的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重伤1人以上(含1人)或经济损失70万元以上(含7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四)应急预案体系
综合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工作原则,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五)应急工作原则
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二、风险描述
(一)XX集团基本情况、主要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XX集团要主危险源主要有道路桥梁工程建设,建筑工地,XX混凝土有限公司、XX混凝土生产有限公司厂内压力容器、锅炉、仓库等,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有如下8类:
1、火灾事故;
2、交通事故;
3、建筑工程(包括拆迁工程)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品安全事故;
5、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7、非煤矿山安全事故;
8、其它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XX集团统一领导下,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XX集团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集团安全督查组、各部室及各子公司负责人组成。
(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总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由集团安全督查小组负责。
1、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子公司各部室负责人组成。
2、生产安全事故的报道由集团综合办负责。综合办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有关事故情况,新闻稿件须经办公室审核。
3、专门应急处理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事故处理组和抢险救灾组,警戒保卫组按照各自的分工开展工作。
4、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制订紧急情况下的物资保障服务方案,牵头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5、善后处理,牵头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伤亡人员、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发生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特殊情况由集团指定劳动、工会、保险或其他部门牵头负责。
(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4、在本辖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5、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8、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办理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预警及信息报告
(一)危险源监控
1、危险源监控方式
XX集团安全督查小组对区内主要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通过预测、预报和预警的方式逐级上报,分级管理。
2、预防措施
主要危险源所辖单位应落实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防火防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严格动火管理制度,加强压力系统及电力设施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各类隐患,加强安全设施的管理,全面提高预防,抵御突发性事故带来的各种不利因素的综合能力。
(二)预警行动
1、预警的条件
一旦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2、预警的方式
当突发性安全发生时,最早发现的人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同时通知有关领导、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3、预警的方法
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导致突发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相关有关部门迅速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通知各职能部门,各应急救援队进行预警状态,并连续跟踪事态发展。
(三)信息报告与处置
1、信息发布程序
各职能部门、各应急救援队及各单位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突发性事故的信息后,按照预警信息及时研究确定解决方案,通知相关部门启动相应预案。
2、信息报告与通知
突发性安全事故发生后,最早发现的人应及时、主动、准确地将信息上报给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应立即报告给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总指挥。
引发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报告。
3、信息上报
(1)事故信息上报采取分级上报原则,逐级报告,特殊情况可越级报告。
(2)信息上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现场值班室—→本单位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各单位应急救援队—→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轻微、一般、严重、特别严重四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以下应急响应级别:
轻微由本单位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一般由本单位应急救援总指挥负责;严重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特别严重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
(二)事故应急响应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根据职责和权限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安排救援队伍,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2、应急响应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各专业组应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实施抢险救护和紧急处置行动。
3、现场抢险救护工作要按照应急方案的程序有效进行,需要改变救援方案的,必须在确保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况下进行,同时应报告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4、如果事故事态急剧恶化,出现了紧急情况,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及时动员和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抢救。
(三)事故应急结束
当伤员全部获救,事故现场得到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得以消除后,经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批准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各应急救援队伍方可撤离现场,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后,还应明确:
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2、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3、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六、信息发布
由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对外发布事故信息,本着如实、公开的`原则发布对外信息;由事故现场指挥部负责对内及时发布事故信息。
七、后期处置
后期处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污染物处理
(二)事故后果影响消除
(三)生产秩序恢复
(四)善后赔偿
(五)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
(六)应急预案的修订等内容
八、、保障措施
(一)、通、信
见附录二。
(二)、应急队伍保障
各单位应选取单位骨干,建立自己的应急救援队。
(三)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在专项应急预案中,应明确应急救援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经费保障
财务部负责应急专项经费,并确定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能保障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九、、培训与演练
(一)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特点,积极向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全体员工宣传、学习事故应急预案,避险、自救、互救常识,提高全体员工的应急救援能力。
(二)、各单位、各部门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演练前必须明确应急演练的规模、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组织、评估、总结等内容。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演练实战经验,修订和完善本单位、本部门的应急预案。
(三)集团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各单位、各部门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具有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的权利。
十、、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酌情给予奖励:
1、能出色完成应急救援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使公司财产和人员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二)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给予责任追究。
1、不按照规定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及时报告、通报事故情况,少报、漏报事故损失情况,甚至隐瞒事故真相的,私自处理事故的。
3、拒不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命令的,甚至在关键时刻临阵脱逃的。
4、在应急救援任务中配合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或个人。
十一、、附则
(一)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预案。
1、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2、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3、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4、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5、、恢复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二)、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向XX市安监局备案。
(三)、维护和更新
应急预案应在应急演练或突发事故后进行评审,以实现可持续改进。
(四)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XX集团负责制定;本预案具体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由XX集团负责解释。
(五)、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20xx年5月1日起实施。
篇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区行政区域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供电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
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
由区卫生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专家、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
由区安监局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技术资料组
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具体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发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6、后勤保障组
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7、善后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新闻组
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和对外发布信息,及时了解并提供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抢险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危险性评估
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河东街道、付庄街道、册山街道、罗西街道、双月湖街道、汤庄街道境内的采石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
篇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发〔20x〕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x〕25号)及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20xx〕19号)精神,在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鲁安监发〔〕124号)基础上,并结合济南工作实际,制定《济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望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用于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的基本要求;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监管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编制指导性文件。
第五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和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全面分析、评估本企业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在广泛听取一线生产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三种以上(含三种)风险种类、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规模较小,事故类型较单一(一至两类)的,可编制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包括不同事故类型的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的格式、要素及内容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要求。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八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九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或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或作业场所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条新成立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应编制有关应急预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规定进行评审(或论证)、备案、培训和演练等;已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本细则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编制或完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按照有关程序完成评审(或论证)、备案等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一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二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自行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三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预案涉及的主管部门人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人员和相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参与评审的专家由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从本市的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大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中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人。
小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评审按照行政区域划分采用会议形式由专门的专家评审组集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人。集中评审会由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召集,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
第十四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并向社会公布本市的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负责应急预案评审专家队伍的聘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评审专家应具备相应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评审工作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及《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09〕124号)的要求,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预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险分析的科学性、预防和救援措施的针对性、应急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与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等。评审专家应本着对社会和企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六条评审(或论证)应当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预案名称;
(二)评审地点、时间、参会单位和人员;
(三)专家书面评审意见(附《要素评审表》);
(四)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
(五)专家名单(签名);
(六)参会人员(签名)等。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根据专家和政府有关人员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按要求修订后重新组织评审。不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将修改说明报专家会签通过。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或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实施。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九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制度,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对审查通过后备案的应急预案进行分类存档。
第二十一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应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抄送所在地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存档。
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存档;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在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15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申请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综合意见;
(三)评审或论证专家名单(签名);
(四)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培训花名册或证书;
(五)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三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严格执行预案审查和备案制度,依法将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的应急预案作为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强化监管监察。应急预案不健全或未通过专家评审的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企业,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对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事项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五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指导、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七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八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根据预案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第二十九条实行应急预案登记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报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中型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演练应邀请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及专家参加评估。
第三十一条应急预案演练对周围社区、邻近单位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7日前公示告知。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演练单位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二条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预案涉及关键要素变化的应及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三十五条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年应对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将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业〔〕143号)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30日起实施。
篇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公司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尽快控制事态,尽量减少损失,尽早恢复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定义、编制依据及原则
1、定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公司为减少事故后果而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是进行事故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
2、编制依据:公司施工生产过程中潜在危险源和事故后果分析。
3、编制原则:
1)、预案是针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而又具有突发性的事故、灾害,如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及自然灾害等。
2)、预案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财产安全和环境防护,尽量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3)、预案是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4)、预案要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5)、预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应急指挥及救援组织机构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组成: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及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常设办公机构。
2、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由各分公司经理、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3、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机构组成:由项目部经理、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作业队长、栋号长等相关人员组成,项目部经理任组长、并明确各应急专业组长。
1)、事故现场抢险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任组长,作业队负责人、专业工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2)、事故现场救护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领导任组长,相关人员组成。
3)、事故现场保护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骨干任组长,现场保安人员组成。
4)、事故现场通讯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现场其他应急小组负责人组成。
三、公司应急指挥及救援组织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负责事故救援的整体指挥;
2)、负责建立公司网络系统,保证与各分公司、项目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工作;
3)、负责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2、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工程事故救援的全面指挥;
2)、负责所需救援物资的落实;
3)、负责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联系及情况汇报。
4)、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3、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挥处理紧急情况,保证突发事件按应急救援预案顺利实施;
2)、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保护、救护及通讯工作;
3)、负责所需材料、人员的落实;
4)、负责与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联系及情况汇报;
5)、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6)、负责工程项目生产的恢复工作。
4、项目部应急专业组职责:
1)、事故现场抢险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包括受困人员、现场贵重物资及设备的抢救、危险品的转移等。
2)、事故现场救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护送重病伤员到医疗中心救治。
3)、事故现场保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人员的清点及疏散工作。
4)、事故现场通讯组职责:负责收集相关单位部门的通信方式,保证各级通讯联系畅通,做好联络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相关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整体配合、协同作战、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2必须确保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数量充足、状态良好,保证遇到突发事件时各项救援工作正常运转。
3、各应急小组成员必须落实到人,各司其职,熟练掌握防护技能。
4、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必备的资料与设施:
1)、数量足够的内线和外线电话、或其它通讯设备;
2)、危险品数据库:危险品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及物理化学特性;
3)、救援物资数据库: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名称、数量、型号大小、状态、使用方法、存放地点、负责人、及调动方式;
4)、现场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5)、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施方案。
6)、各专业小组人员联络方式、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
7)、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急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
五、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专业组人员应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发出报警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在事故现场及存在危险物资的重大危险源内外,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如紧急断电、组织撤离、救助伤员、现场保护等;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向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现场内外人员应积极参加援救。
2、事故现场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全面负责事故的控制、处理工作。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能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的,必须委派一名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或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启动应急系统,控制事态发展。
3、各应急专业组人员,要接受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各自岗位职责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1)、事故现场抢险组,应根据事故特点,采用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抢险过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员的救援、事故现场内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封存及转移等,其次是贵重物资设备的抢救;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保护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2)、事故现场救护组,应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救治及护送受伤人员到医疗急救中心医治;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3)、事故现场保护组,应开展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及清点工作。现场保护组人员应指引无关人员撤到安全区,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根据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经事发现场人员的证实,确定事发现场人员名单,并与到达安全区人员进行核对,判断是否有被困人员;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4)、事故现场通讯组,应保证现场内与其相关单位及应急救援机构的通讯畅通;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4、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对发生的工伤、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者人数、姓名、性别、年龄、受伤程度、事故简要过程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不报、谎报、拖报,随时接受上级安全领导机构的指令。
5、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程度确定,工程施工的停运,对危险源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并提防相应事故造成的伤害;根据事故现场的报告,立即判断是否需要应急服务机构帮助,确需应急服务机构的帮助时,应立即与应急服务机构和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同时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前,作好救援准备工作:如:道路疏通、现场无关人员撤离、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后,积极作好配合工作。
6、事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恢复受事故影响区域的正常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及上级指令,确定是否恢复生产,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安全领导小组及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篇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全院职工和周边单位、居民的生命安全,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快速有效地处理事故并开展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填写本部门基本情况,包括地理位置、从业人数、生产品种、年生产能力、周边设施情况等)
以一车间为例:试验厂一车间位于xxx研究院院内,车间现有从业人数人,主要生产等品种,年生产吨。车间地处市区,周边100米内属院区的场所或设施有:浴池、锅炉房、试验厂机关楼、五车间、三车间、四车间、中试车间、质检大楼、食堂、汽车库等。属院外的场所或设施主要有部分居民区。详见一车间周边平面布置简图。
车间周边平面布置简图
要求:
1、应绘制出本车间的逃生方向,安全出口,疏散路线图。
2、应绘制交通管制图、戒严区。
二、装置概况
2.1车间生产装置平面布置图
要求:1、绘制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安全梯、消火栓、灭火器、报警器、通风机等应急设备设施。
2、为便于客观、准确、充分反映本部门现状,可按工段或一套独立装置分别绘制平面布置图。
2.2主要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材质
型号
数量
(说明:主要指危险因素较大或容易出故障的生产设备。)
2.3应急设备设施明细表
序号
名称
设备位置
数量
三、生产工艺概况
3.1工艺流程方框简图
要求:
1、按生产工序和步骤逐一绘制工艺流程方框简图。
2、标明危险因素较大的工序或步骤。
3.2主要化工原料清单
序号
原料名称
规格
使用量(吨)
临时存
储量(吨)
临时存
放地点
说明:指正常生产时,每日平均使用量和临时存储量。
四、应急事件清单
序号
可能发生事件部位
导致事件发生的原因
可能发生的应急事件
伤害对象
影响范围
危害程度
五、应急组织机构
5.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序号
职务
姓名
职 责
5.2应急联络
序号
应急指挥组成员
联系电话
六、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6.1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
应急救援体系响应采取分级响应原则,并逐级响应和上报。
(1)报警
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应迅速报告当班班长,当班班长迅速报告车间主任。在逐级上报的同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实施救援行动。
(2)接警
车间主任接到报警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启动车间应急预案,立即通知车间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各成员,如各成员在短时间内不能赶赴现场,则按职务高低和能力大小依次临时安排其他人员担任其相应职务,履行相应职责。并根据应急事件种类、严重程度、本单位能否控制初期事件等考虑因素,决定是否启动厂级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应急事件不足以启动厂级应急预案,则组织现场人员按本预案要求,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实施救援,如果险情排除,则恢复正常状态。如果险情未能排除,则启动厂级应急预案,并迅速向厂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报警。
(3)如何报警
当应急事件发生后,如不能控制应迅速报警,根据应急事件种类确定报何种警。首先拨打所报警电话号码(见应急联络表),接通后,报单位、应急事件种类、发生部位、介质、报警人姓名、所用电话号码。
6.2指挥程序
应急事件发生初期,当班班长负责指挥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当上一级(车间、厂部、院)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汇报现场情况,配合上一级指挥,并听从上一级指挥调度。指挥的步骤内容有:
(1) 迅速查清事故发生的位置、环境、规模及可能产生的危害。
(2) 及时沟通应急领导机构、应急队伍、辅助人员及灾害区内部人员之间的联络。
(3) 快速组织启动各类应急设施,调动应急人员奔赴灾区。
(4) 迅速组织医疗、后勤、保卫等部门各司其责。
(5) 迅速通报灾情,通知相关方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6) 保护或设置好避灾通道,和安全联络设备。撤离灾区人员,划清警戒范围并实施警戒。
(7) 采取必要的自救措施,力争迅速消灭灾害,并注意采取隔离灾区的措施,转移灾区附近易引起灾害蔓延的设备和物品,撤离或保护好贵重物品,尽量减少损失,对灾区普遍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8) 保护好现场,为开展事故调查做好准备。
七、事故应急措施
一、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
要求:
⑴根据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确定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
包括:如超温、超压、突然停电等异常情况,采取紧急措施。
⑵根据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手册中提供的应急处理措施,结合车间实际,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理措施。
包括: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应急处理措施、应急救援人员自我防护方法等内容。
(3)根据应急事件的特点,在事件发生以前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4)如本部门可能存在两个以上的事件,根据不同的应急事件,逐一按以上三项内容加以说明。
二、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要求:
(1)事故现场人员按车间平面图所示方向逃生,出车间后再按车间周边平面布置图所示疏散方向撤离现场。
(2)非事故现场人员按车间周边平面布置图所示疏散方向撤离现场。
三、危险区的隔离与保护现场
要求:
(1)按车间周边平面布置图所示设立警戒线。
(2)危险区边界用作警戒线,警戒人员佩戴(带黄)袖章,救援车贴有黄色通行证。
(2)事故应急阶段,除应急指挥和救援人员外,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线内,直到应急命令解除。
(3)应急恢复阶段,除事故调查人员外,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线内,直到事故原因查明为止。
四、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要求:
(1)采取“先救人,后救物;先救重伤,后救轻伤”的原则,实施受伤人员救护;
(2)按受伤人员受伤特点,分类选择相应专业医院;
(3)将相应专业医院救治能力、地址、联系电话列举出来。
(4)在专业医院救治能力相当的时候,遵循就近就医的原则。
八、应急设备、器材使用方法及常用急救方法
8.1应急设备、器材使用方法
MFT型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
1. 适用范围
能扑救各种油类、易燃体、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等初起火
2. 使用方法:
将灭火车推火场 ,延仲输粉胶管,拧开(提开)贮气阀门,待压力表指针升至0.8—1MPa时,再打开球形阀门,注意握紧喷枪对准火场。
3. 注意事项:
(1)严禁潮湿,防止日晒或强辅射热。
(2)每年检查一次桶内干粉是否结块,检查CO2是否充足(贮气瓶泄露量不得大于额定充装重量的5%或7克)。
MF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带电设备的初起火灾,不能扑救金属燃烧的火灾.
2.使用方法
3.用方法
灭火时拔出保险销,用力压把,在距火点5米左右,向火点喷射。要对准火焰根部扫射。在扑救流淌液体火灾时,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并左右扫射至扑灭。如扑灭容器内火灾,应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摇动扫射,使干粉覆干整个容器开口表面;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应继续喷射,直至全部扑灭。在扑救容器内火灾时,防止喷射造成液体外溢后火势蔓延。如燃烧时间长,容器壁温度高,火被扑灭后很容易死灰复燃,如与泡沫类灭火器使用,则灭火效果更佳。
4.维护保养
(3) 正立在固定场所,严禁潮湿,日晒,撞击。
(4) 每年检查一次瓶内干粉是否结块,检查CO2是否充足,年泄露量不得大于充装重量的5%。
8.2常用急救方法
人口呼吸:(口对口呼吸)
(2) 在保持呼吸道畅通的位置下进行;
(4) 用按于前之手的拇指和食指捏住人的鼻翼下端;
(6) 抢救者深吸一口气后,张开口贴紧病人的嘴,把病人的口部完全包住;
(8) 深而快地向病人口内用力吹气,直至病人胸部向上抬起为止;
(10)一次吹气完毕后,立即与病人口部脱离,轻轻抬起头部,面向病人胸部,吸入新鲜空气,以便下一次人工呼吸。同时使病人的口张开,捏鼻的手也应放松,以便病人从鼻孔通气,观察病人胸廓向下恢复,并有气流从病人口内排出。
(12)吹气频率:12-20次/分,单人操作心脏按压15次吹气2次(15:2)双人操作要5:1进行,吹气时应停止胸外按压。
(13) 吹气量:一般正常人的潮气量500-600ml公认800-1200ml/次。
胸外心脏挤压法:
1按压部位:胸骨中、下1/3交界处的正中线上或剑上2.5-5cm处。
2按压方法:
(1)抢救者一手的掌根部紧放在按压部位,另一手掌放在此手背上,两手平行重叠且手指交叉互握抬起,使手指脱离胸壁。
(2)抢救者双臂应绷直,双肩中点垂直于按压部位,利用上半身体垂和肩、臂部肌肉力量垂直向下按压,使胸骨下陷4-5cm;
(3)按压应平稳,有规律地进行,不能间断;下压与向上放松时间相等,按压至最低点处,应有一明显停顿,不能冲击式的猛压或跳跃式按压;放松时定位的手掌根部不要离开胸骨定位点,但应尽量放松,务使胸骨不受任何压力。
(4)按压频率:国际常用的频率60-70次/分
按压停歇时间一般不要超过10秒,以免干扰复苏成功。
按压有效指标:按压能扩极大动脉搏动,收缩压>8.0kpa面色/口唇/指甲及皮肤等色泽再度转红;
扩大的瞳孔再度缩小;
出现自主呼吸;神志逐渐恢复,可有眼球活动,睫毛反射与对光反射出现,甚至手脚抽动肌张力增加.
氧气呼吸机的使用方法:
2.将减压表与氧气瓶紧密连接,然后将呼吸机的氧气输入管道与减压表连接.将减压表调到需要的压力刻度上,再根据病人情况将呼吸机的氧8浓度旋钮调节好.
4.将呼吸机的输出气管道,显化瓶,接头,送气及呼气瓣按要求连接好,使无漏气.在显化瓶内加入元筒生理盐水,其量的显化瓶的1/3-1/2.将信号反馈管道连接好.
6.将呼吸机各类调节旋钮(或键)按需要调节到相应的刻度上:朝气量10-15ml/kg体重,呼吸频率18-24次/s吸呼时间比1:1-4,吸气压力和吸气时间根据病人情况适当调节.
8.选择适当的通气方式
10.按通电源,打开呼吸机电源开关,调试呼吸机的送气是否正常,确定无漏气.然后将呼吸机送气管道末端与病人面罩或光管导管或金属套管紧密连接好,呼吸机的机械通气既已开始.
12.机械通气开始后,立即听该双肺呼吸者,如果呼吸者双侧对称即可将气管导管或金属套管上的气管通气(约4-6ml)使气管导管与气管壁间的空隙密闭.
14.在呼吸机通气期间,可根据病人自主呼吸情况选择控制呼吸或辅助呼吸.
15.病人自主呼吸恢复,达到停机要求时,应及时停机。
(说明:应急设备、器材使用方法及常用急救方法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作适当增减。)
篇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D.组织、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E.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应急领导机构和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的决定;
F.承担营市街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10:生产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今年6月是第十个全国“安全生产月”,通过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月”活动,我们每个人都加深了对《安全生产法》的理解,进一步熟练掌握了各项安全生产知识,增强了安全意识,“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题更是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
安全是我们企业前进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是关系我们生命健康和安危的大事。没有安全的保护,我们就想处于一堆长矛之前,只要自己一时的疏忽,长矛就会扎进自己的胸膛,飞溅出自己的鲜血,结束这缤纷的生命之旅。安全应该从“心”开始,在开始某项生产作业时,先用心考虑各种安全隐患和危险点,事先做好预防措施,作业中时时处处牢记安全,克服麻痹大意、三心二意、马马虎虎的思想,加强对安全的重视,才能实现亲人朋友对我们“高高兴兴上班,安安全全回家”的渴望,才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
火热的六月已经过去,“安全生产月”活动也告一段落,可是安全生产却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希望在今后的生产中,我们所有的职工都能以本次“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更加关注安全,更加关爱生命,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为关心我们,爱护我们的亲朋好友交一份满意的答卷,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稳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为实现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而努力奋斗。
人生好比一个的旅程。从拥有生命的那一刻起,我们就驮上了一种叫生存的使命。也许父母在给我们生命的时候,并没有给我们别的什么;生活并不像我们期望的那样浪漫,其实我们在现实生活不断遇到挫折和困惑。作为现代人,你有责任对自己、对他人、对家庭、对企业、对社会负责。首先,父母把我们抚养成人,我们要尽赡养老人的责任,我们要对自己的家庭负责,家是我们的避风港,我们有责任维护家的温馨。家庭和社会把我们培养成具有一技之长的人才,我们就要对家庭,对社会尽一个家庭成员和公民的责任。
安全是义务现代的大工业生产是庞大的系统工程,每个从事工作的人,都是这个系统的一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的失效,就可能造成系统的崩溃,也就是发生事故。电力系统,是国民经济的动力之源,事故带来的损害和灾难是触目惊心的。企业的规章制度、安全规程和各种操作规程是指令性的,是为员工的安全、身体健康和生产系统的安全稳定而制订的,甚至可以说是用生命换来的经验和教训。漠视安全规章制度,就是漠视生命,就会受到事故和灾难的惩罚。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企业的今天,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是我们每个从业者必须尽的义务,遵章守纪就是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尊重客观规律。
安全是生命活着,是生命的一种形式。一切生产、生活都源于生命的存在,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如果失去了生命,其他一切都将无从谈起。因此,安全已成为人们最重要和最基本的需求,是人们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基本保障。珍惜才是对生命最有价值的诠释。珍惜自己,你就要珍惜生命,珍惜自然;珍惜自己,就要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关注安全、关注生命、关注健康。一刹那的失误,也许就成为一种永远的懊悔。生命属于自己,但生命也赋予了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保证生命安全就必须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
安全意识始于我们对生命价值的重视和对生命脆弱的认识,这种安全意识是确保我们每天安全作业的出发点。有了这种安全意识,我们才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才能达到安全作业的目的。
每天的重复工作容易使人产生对危险的麻痹,从而产生忽视安全的心理。要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就必须时时刻刻遵守安全工作规程,这就是珍惜生命的具体体现。
篇11: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规范煤矿事故应急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以及《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xxx号令),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xx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镇长X为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和煤矿工作的副镇长X为副指挥长;镇应急办、镇财政所、派出所、镇国土站、镇总工会、镇卫生院、镇民政办、镇供电所为成员,负责全镇煤矿较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刘尚平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应急预案修订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七个组:
一是综合协调组。镇政府联系煤矿工作的副镇长xxx为组长,镇政府应急指挥部、镇应急办为成员。负责事故信息的接收、处理和发布;协调各有关单位的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事故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政府有关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
二是现场抢险救援组。应急办主任xxx为组长,派出所、镇应急办、民兵应急分队、事故发生地的村支两委、事故发生煤矿企业为成员,负责对事故的抢险救援、现场控制和保护。
三是后勤保障组。镇财政所所长xx为组长,镇民政办、镇供电所、事故发生地的村支两委、事故发生煤矿企业为成员。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准备和通信、电力保障。
四是医疗救护组。镇卫生院院长xxx为组长,相关村卫生站为成员,负责对事故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和转移治疗。
五是善后处理组。分管镇民政副镇长xxx为组长,派出所、镇财政所、镇总工会、事故发生地村支两委、相关保险公司、事故发生煤矿企业为成员。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对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的物质按价付款或归还。
六是安全保障组。镇派出所所长xx为组长,事故发生地的村支两委、事故发生地的民兵为成员。负责治安维护和道路交通畅通。必要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控制。
二、预防和事故报告
(一)煤矿事故预防
镇应急办应加大对煤矿巡查力度,督促煤矿企业排查隐患,整改隐患。
(二)事故报告
接到煤矿较大事故报告后,综合协调组应在事故发生24小时以内写出事故报告。
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发生事故单位。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以上情况掌握不全时,先报已知情况,其他情况可再行补报。
三、应急响应
接到煤矿较大事故报告后,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部立即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统一指挥有关成员和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援。
(一)应急处置措施
1.尽快安全撤出人员,并组织营救遇险遇难人员,及时救治受伤和中毒人员;煤矿企业和有关单位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或绘制事故现场图,并详细记录。
2.迅速找到并控制危险源,消除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
3.根据事故性质迅速恢复被损坏的供电、通风、提升运输、排水、通信等系统,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并采取措施为遇险人员逃生创造条件。
4.根据救援大队侦察情况迅速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计划。
5.协调有关成员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面应急资源;
6.维护治安秩序稳定;
7.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二)应急结束
遇险遇难人员全部出井(特殊情况除外),事故隐患消除,并制定和采取了防范措施后,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经上级应急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撤销,应急状态结束。
四、后期处置
由安全保障组和后勤保障组对事故后期不稳定因素进行摸排,及时妥善处理,确保社会稳定,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篇1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 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
篇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现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于20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年7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 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篇14:餐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应急演练目的
1、评估企业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评估企业重大事故应急能力,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改善应急救援中的协调问题;
3、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通过调整演练难度,进一步培训和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二、演练适用范围、总体思想和原则
本方案针对动用企业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三、演练策划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 、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 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 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 与追踪。
四、应急演练参与人员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习人员
按企业应急预案规定参加演练的人员及单位:厂领导 、助理及事故设定岗位及所在车间、生技处(调度室)、技安处、保卫处(消防队)、设备处(十二车间)、能计处(十一车间)、物管处(十四车间)、行管处、厂工会、供运处(运管办)、职工医院、厂办、综合处等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救助伤员或被困人员;保护公众安全健康;获取并管理各类应急资源;与其他应急响应人员协同应对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按演练程序进行演练。
2、控制组
组长:
成员: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篇15:生产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组长:
组员: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做好消防知识的讲解以及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切记强调心不慌张,人不挤,上下楼梯靠右行走)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任课教师负责协助班主任在各路口做好学生疏散工作。
三、演练目的.
增强师生预防突发事故的意识,培养师生消防火灾事故发生时救援的能力。
四、演练项目
教学楼因电路漏电导致火灾时人员紧急疏散,迅速撤离现场,并快速到达安全地带。
五、火灾事故应急援救演练过程记录
火灾事故演练过程:
1、组长用各教室喇叭喊话指挥,紧急宣布消防演练正式开始。
2、教学楼因电路漏电起火,一位老师果断按响报警铃。
3、有关教师亲临现场指挥学生按照顺序从楼道快速撤离教学楼。
4、各班主任迅速各就各位疏散学生(大操场),具体安排如下:
各班班主任负责教室里的疏散,迅速有序的出教室。各楼道口由有关教师负责秩序。
撤离次序为:
第一序列是教学楼三楼三年级学生按班级位置分两批往建功楼两边楼梯疏散。
第二序列教学楼四楼四(1)班往宗羲楼东侧楼梯撤离;四(2)班往宗羲楼中间撤离;四(3)(4)沿宗羲楼中间大厅从建功楼中间撤离楼梯;四(5)(6)班往宗羲楼西侧楼梯撤离。
5、师生进入安全区域。
6、组长宣布演练结束。
备注:因各种原因不能参见演练的学生因事先向班主任请假,提前到大操场等候。
★ 防疫工作总结报告
★ 安全生产培训总结
★ 市政单位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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