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精选7篇)由网友“鱼栖暖”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
近段时间项目部组织全体员工认真系统地学习了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们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这次修改后的新《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管理工作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
新《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新法的目的就是要加强安全工作管理,防止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财产生命,利于经济发展,通过几天的认真学习,我认为自己对安全生产的知识还不够完善,我会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深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我建议华润项目部利每周一班组安全活动机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学习,力争使新《安全生产发》深入班组每一个成员,深入人心,人人自觉遵守。
篇2: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
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全面提升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既进一步强调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极端重要性,又要突出安全生产法在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从而去推动人民群众对生产安全、生活幸福的新期待,进一步开创安全生产事业的新局面,是这次修改的主要目的。
如何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落实到位,深入人心,成为我们每个人安全生产、安全工作的习惯,是我们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其实真正的安全第一源于我们对工作的“素养”,也是我们每天工作前的一种好的习惯,我们只有每天坚持对自己的工具,设备维护好保养好,做到及时发现设备有无缺陷和故障做到及时发现隐患,整治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我们养成了这种习惯,经过长期训练,渗入血液,渗入意识,我们就会开始自动化地这样工作,不需要思考,不需要比较,不需要排序,我们如果不这样我们会感到有些事情错了有义务去纠正和调整。
所以我们每个人能否把安全摆在第一,自觉实现安全生产关键是我们能否从改变自身的不良习惯开始,坚持做下去,做到持之以恒,践行新安全生产法,我们从改变自己的习惯开始。
篇3: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
新安全生产法。将于20xx年12月1日开始执行,为了贯彻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从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
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工会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
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管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
篇4: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
新安全法于20xx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公司多次组织学习,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的一点心得体会。
一,新安全法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在处理各种工作时,必须本着安全优先,生命为大的原则,要求作到生产必须安全才能生产。
二,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的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重心放在预防上,强调把安全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各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新法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安全是企业发展永恒的主题,安全生产不是一个人的事,事公司全体员工的事,我们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及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提高员工个人安全意识,杜绝事故发生,为社会主义建设多作贡献。
篇5: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心得
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心得
新的安全生产法是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出台的,体现了党和国家继续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本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原则,从端正安全生产工作的定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方面入手,着眼于解决安全生产现实问题,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
新的安全生产法法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方面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是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找准了重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重心就是依法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真正实现不安全不生产。细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为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重要内容,赋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相应的权力,并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罚则,大幅提高了罚款额度,加大了企业的违法生产成本。
二是为规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指明了方向。新的安全生产法要求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分类分级监管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为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实施计划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计划执法既可以提高执法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又要求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认真履行,是实施“1+4”工作法的前提和保证。
三是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新的安全生产法调整了行政许可事项,将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交由建设单位负责,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但同时要求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对验收结果的核查可以与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的审查一并进行,即将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的审查和现场核查结合起来,避免了以前既要组织验收又要搞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条件审查的问题,简化了许可程序,提高了监察效能。
四是为提高执法效能奠定了法律基础。新的安全生产法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将一些行政法规中关于事故处罚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大幅度提高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加大了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将终身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罚款处罚力度,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倍至5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改正作为前置条件,反映了“打非治违”、“重典治乱”的现实需要,增强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提高了违法成本,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能。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向社会公告并通报有关部门。
为保障新安法更好地贯彻实施,结合新变化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责,在认真学习并向煤矿企业及从业人员宣传新安法的同时,还应当及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修订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和规定,明确职责,进一步推动严格执法。
总之,从新安全生产法的字里行间,我看到了党和政府新的执政理念,那就是“以人为本”、“持续健康发展”、“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新的安全生产法是实现“发展是为了人民”美好愿望的法律保障。
篇6: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心得
最近航空食品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对新《安全生产法》进展学习并考试,使我从新熟悉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对我们航食来说食品生产安全是安全生产的一个大环节。食品安全生产,始终以来都是我们航食不懈追求的永恒主题。“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天,是我们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安全是地,是我们机场运行的保障。“在岗一时,安全六非常”是我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的一道准绳,也是我自己的工作岗位座右铭。做为航食的一员,有责任也有义务来保卫我们航食的食品生产安全。
航空食品生产环节多,原材料的选购使用、成品的保管储存、包装配送每一个环节都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命脉。
牢记安全不是一句时髦的空话,也不是嘴皮上的'功夫,它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行动。遵守《食品安全法》表达在我们工作的每一个微小之处。添加剂的标准使用都必需遵守国家规定的添加剂的使用要求,食品设备的操作都依照操作手册所规定的操作流程进展操作。安全的隐患像一只狡猾的狐狸,隐蔽着、等待着、观望着我们的违规操作行为,伺机侵吞我们的安康和他人的安康。“在岗一小时,安全六非常”。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做到这一点。在工作岗位上的每一分钟,我们不仅要做到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同时要保证我们食品的生产安全。安全是抵挡安全隐患入侵的武器;安全,就是我们的身影,与我们形影不离;安全,就是我们的同事,与我们一路同行;安全,就是一股暖流,暖和着我们全体职工的幸福生活。
通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让我们进一步标准食品的安全生产力量和水平,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同事们,就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让我们每个人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到“在岗一小时,安全六非常”!催促我们时时讲安全、事事都安全。我们每个人都把《新安全生产法》学好、用好、落实好,提高我们航食的安全运行水平,把担心全因素阻挡在安全的屏障之外。警觉与安全共存,共筑安全屏障,共创美妙机场。
篇7: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心得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在20xx年12月1日开头实施,我通过对《安全生产法》修改前后内容的比照发觉,这次的修改幅度的确很大,新法由原来的97条修改为114条,增加了17条,修改了70多个条款。新《安全生产法》称得上是一部符合实际需要的安全生产法,下面我简洁谈一下我读完新《安全生产法》后的几点体会:
第一,罚款额度增大。
原来有时候惩罚1万、2万的标准,现在提高到5万、10万,特殊是发生事故的,对企业的惩罚额度也大大地提高了。对于一般事故,就是1—2人的死亡事故,可以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较大事故就是3—9人的死亡事故,惩罚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假如重特大事故,情节特殊严峻的,可处1000万元以上,__万元以下罚款。再协作其他的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威慑的力还是很大的。
其次,强制手段加强。
原来安监局要求企业停产停业,最终发觉这个企业半年、一年以后还在生产,还在运行,由于有企业给他供电,有企业给他供水,还有企业给他供给能源,还有企业给他供菜,民爆的物品矿山里的还有。这回《安全生产法》为了保证执法的效果,规定安监局可以下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停顿供电、供水,包括供给民爆物品。这对保障执法的'严厉性是特别有好处的。固然企业整改到位,隐患排解后,安监部门应当准时地恢复供电供水。
第三,行政更加严峻。
比方企业没有搞培训教育的,或者培训教育不照实记录的,或者没有搞隐患排查的,危急物品的安全治理制度没有建立的,也没有依法进展安全生产演练的等等,以前一般都规定是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改正你还不改就罚款。现在规定,责令改正的同时处以罚款,这对企业有肯定的威慑力。以前我们执法的时候,企业说你不能罚我,责令改正,我立刻改。他有个幸运心理,现在新发规定,只要发觉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在要求企业整改的同时可以并惩罚款,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的威慑力。这一点应当是借鉴了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可操作性增加。
新法中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克制了老法中存在的一个弊端,就是有行为要求没法律责任。比方法律义务条款要求你不准做这个不准做那个,但是缺乏法律的强制措施。这次我看了一下,并进展了认真核对,新《安全生产法》里,应当说义务条款有行为要求的,你违法了,法律责任里就有相应的制裁措施,表达了法律的严厉性和可操作性。
★ 安全生产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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